1967年7月,张春桥指使王洪文等在上海建立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1973年9月,王洪文对王秀珍说:“要建立全国民兵总指挥部,由我亲自来抓。”1974年3月,王洪文再次对王秀珍说:“军队不能领导民兵,民兵的指挥权要掌握在(上海)市委手里。”1975年1月和8月,王洪文在北京和上海,多次对马天水、徐景贤和王秀珍说:“我最担心的是军队不在我们手里。”王洪文还说:“要警惕修正主义上台”,“要准备打游击。”1976年2月,王洪文说:“上海民兵是我和张春桥搞起来的”,“我是抓住不放的,你们可给我抓好”,“部队靠不住”。1976年8月,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突击给上海民兵发枪,9月23日,王洪文在电话中对王秀珍说:“要提高警惕,斗争并未结束,党内资产阶级是不会甘心失败的,总有人会抬出*的。”法庭出示了“四人帮”的余党为策动武装叛乱进行部署的文件,使用的武器和电台的照片等大量证据。武装叛乱的组织者、原上海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徐景贤、王秀珍,原上海民兵指挥部负责人施尚英出庭作证。王洪文供认,上海武装叛乱是“四人帮”长期经营帮派武装的结果,“主要应由张春桥和我负责”。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法庭对王洪文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调查结束。六、法庭辩论,王洪文请求法庭给他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1980年12月20日上午,第一审判庭开庭审问王洪文,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检察员敬毓嵩首先发言。他的发言共有四项,指出:被告人王洪文被指控的各项罪行,经过法庭三次调查,完全属实。被告人王洪文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勾结在一起,有预谋、有组织地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陈毅。被告人王洪文是*、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法庭调查表明,被告人王洪文,多年来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紧密勾结、狼狈为奸,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犯下了严重的罪行。王洪文拉队伍,亲自上阵制造武斗;亲自在上海建立帮派武装,同张春桥向上海传信,策动了上海的武装叛乱。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三章 王洪文在庭审中供认不讳(4)被告人王洪文的罪行所造成的危害和后果非常严重。检察员说到这里,特别提请法庭注意,他指出:王洪文的每一项罪行,无论是他单独进行的或者是共同进行的,都是*、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篡国、祸国殃民罪行的一个组成部分。王洪文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并不是针对哪一个人,而是要把老一辈革命家一个一个统统打倒,以便他们夺权上台。王洪文制造武斗,建立帮派武装,也不是孤立的活动,是他们篡党篡国、夺取政权的一支武装力量。他们制造武斗,以武力*群众,是为“四人帮”在上海夺权打基础,而武斗之风影响了全国,搞乱了全国。检察员敬毓嵩最后指出对王洪文的适用法律问题,指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条、九十三条、九十八条、一百三十七条和一百三十八条。犯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策动武装叛乱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诬告陷害罪和打砸抢罪。指出,被告人王洪文的罪行严重,民愤很大,同时被告人在预审中和法庭上有一定的认罪悔改表现,表示愿意承担责任,这也是应当注意到的。请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罪行和认罪态度,依法予以应得的惩处。王洪文在预审时就声明不要律师。他只对法庭调查中,同案犯王秀珍出庭作证揭发他讲“军队里没有我们的人”这句话作了更正,他说,他的原话是“军队里有的不是我们的人”。王洪文在最后陈述中说:“我没有什么可以辩论的。在‘*’中,我参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活动,成了这个集团的重要成员,犯下了严重罪行。经过几年来的反省、交代,特别是在公安预审和检察院调查过程中,使我逐步认识到*、江青反革命集团和我个人在这个集团中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他承认犯下的罪行,说:“我向全国人民认罪,我有决心转变立场,改造自己,同*、江青反革命集团彻底决裂,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最后我向法庭表示,我完全服从对我的判决。”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本法庭对公诉人的发言和被告人王洪文的说明和表态,在评议的时候,予以考虑。第一审判庭对被告王洪文经过三次法庭调查和一次法庭辩论,到此对王洪文的审理结束,等待宣判。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四章 姚文元咬文嚼字狡辩抵赖(1)一、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姚文元,浙江省诸暨县人,1931年出生于地主兼资本家家庭。其父姚蓬子是叛徒、特务,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是左翼作家。1933年12月在天津被捕,他不仅供认了自己的*党员身份,还供出了他的入党介绍人——潘汉年,供出了左联党员名单,供出了冯雪峰、田汉、钱杏邨是*党员和一些人的地址,供出了他和鲁迅的接头地点等;1934年5月14日,他在国民党《中央日报》上发表了2000字的《脱离共产党宣言》,成为中统特务头子、中统局副局长徐恩曾领导下的文化特务,担任国民党中央文化委员。姚蓬子当了文化特务,叫儿子姚文元拜认徐恩曾和他的小老婆费侠为干爹干妈,姚文元成了特务头子的干儿子。1948年姚文元混入党内,长期以来隐瞒地主家庭出身和他的政治历史问题,利用窃取的权力,勾结王洪文、张春桥、江青,采取极其恶劣的手段,包庇、保护有严重历史罪恶的叛徒、特务姚蓬子,并且在政治经济上同姚蓬子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1969年姚蓬子死后,姚文元还继承了除姚蓬子存款以外的全部家产。姚文元,这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舆论制造者,“*”的悲剧就是他的一连串文字狱拉开的帷幕,他的一篇文字,甚至一句话就可以宣判一个人的政治死刑。有谁能计算出在他的笔下屈死了多少人?他顽固地坚持地主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采取反革命两面派手法,结党营私,反对毛主席、党中央,进行分裂党的阴谋活动,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是隐藏在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二、“四人帮”相互包庇,销毁他们的反动历史材料1976年10月,姚文元被隔离审查后,从他的住址查出他包庇隐藏的四件有关张春桥和他老婆文静的材料。这四件材料是金祖敏(“四人帮”上海同伙、全国总工会筹备组负责人)1969年11月5日,从上海秘密送给姚文元的。其中三件是1955、1956年上海市委组织部审查张春桥参加国民党复兴社和党籍问题的重要材料;另一件是反映文静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材料。姚文元拆阅了这些材料,他不报告毛主席、党中央,做贼心虚地批注:“内件未拆,不知内容,请报告春桥同志、王洪文同志,按中央规定处理。”实际上姚文元把这些材料密藏了八年之久。1974年3月,王洪文、张春桥、江青等收缴、销毁叛徒特务姚蓬子的罪行材料;马天水等人1974年7月在上海大量销毁原上海师范学院姚蓬子专案组审查姚蓬子的罪恶材料,包庇姚文元。三、姚文元带着稿子受审,欲盖弥彰1980年11月24日下午,继调查王洪文“长沙告状”以后,姚文元被押到审判庭,就同一案又对他进行庭审调查。姚文元对起诉书中指控他的罪行,已经做了准备,写了稿子,今天他是带了稿子出庭,随时准备照稿答辩的。当审判长问他,“四人帮”在北京钓鱼台密谋策划篡党夺权,江青派王洪文去长沙向毛泽东主席诬告周总理、*等阴谋活动,问姚文元应负什么罪责时,他翻看着准备的稿子,思忖了半天,想方设法避重就轻,含糊其辞,翻了半天白眼,才结结巴巴地说:“去长沙告状,是江青的主意。”“实际上是想影响毛主席已经做出的决定”,即阻挠*出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他承认攻击过*副总理,不承认诬陷周总理。法庭出示了姚文元1974年10月18日的日记和*的证词以后,在审判长的审问下,姚文元在手稿中翻不到答案,吭哧了半天才承认他说过“北京有庐山会议的气息”的话,但却又抵赖,说是在另一种场合下说的。问他另一种场合是什么地方,他又答不出来。法庭追问姚文元诬陷、**的罪行,并向他出示书证,证明1976年5月16日,他在《人民日报》送审的《党内确有资产阶级——天安门广场的反革命事件剖析》一文中,亲笔加了“*就是这次反革命政治事件的总后台”。这时,只见姚文元的神色特别慌乱,好不容易才镇静下来,又想了半天,竟然狡辩地说什么,当时他认为送审稿上说,“*是*一手造成的”提法太重了,所以他改为“总后台”。这真叫胡说八道,欲盖弥彰,闻者无不哑然失笑。四、姚文元多次避重就轻,无理狡辩12月8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对姚文元控制宣传舆论工具、利用报刊诬陷老干部的犯罪事实进行审问。审判员问姚文元:1976年初,《红旗》杂志、《人民日报》发表了一些诬陷老干部的文章是不是你亲自修改审定的?姚文元辩解说,具体文章记不起来了,相信法庭有事实为依据。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四章 姚文元咬文嚼字狡辩抵赖(2)法庭出示了经他修改审定的《批判党内那个不肯改悔的走资派》、《从资产阶级*派到走资派》、《修正主义组织路线必须批判》等文章的送审稿,还宣读了有关段落以及有关证人的证词。这些文章诬陷老干部是“不肯改悔的走资派”、“复辟狂”、“反攻倒算”,“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理论、有纲领的复辟活动”。姚文元还授意提出了“从资产阶级*派到走资派”的论点。他在《修正主义组织路线必须批判》一文中,亲自加上了“‘老干部’,实际上是‘老走资派’”这句话。原《红旗》杂志负责人林兆木和许健生出庭作证。林兆木说,《从资产阶级*派到走资派》一文是在姚文元授意下写的。在修改过程中,姚文元指示,“刮右倾翻案风的头子本身就是资产阶级*派”,“批判的锋芒应是党内不肯改悔的走资派”,“不但是教育界、科技界、文艺界也在开始,还有上层建筑的其他领域”。姚文元对这篇文章作了两次口头“指示”,两次书面“指示”,两次电话“指示”,五次看了文章清样,其中三次进行亲笔修改。当姚文元看到法庭出示的《修正主义组织路线必须批判》一文的送审稿以后,他承认文章是他修改的,但却咬文嚼字,把罪行说成是错误由他负责。还狡辩说,他修改了几处“打击面比较宽的话”,原来提法重的被他改轻了。公诉人在发言中指出,在1976年初,诬陷老干部是“走资派”、“*派”、“还乡团”、“右倾势力”,一时间这些反革命言论充斥报纸、杂志。1976年,一些老干部经受诬陷*后,刚刚回到工作岗位,江青一伙就把他们看成篡党夺权的极大障碍。姚文元利用控制的舆论工具进行反革命宣传,妄图再一次把老干部打倒,在当时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四人帮”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的帮派骨干又行动起来,冲击党政领导机关,揪斗老干部,使老干部再次遭到*。对此,姚文元是推脱不掉罪责的。第一审判庭今天还对姚文元诬陷、**上海市委领导人陈丕显、曹荻秋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姚文元诬陷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是一个极其狡猾、极其阴险的反革命两面派”、“是无产阶级最危险的阶级敌人”、“在上海党内组织了以他为总头目的资产阶级顽固堡垒”。审判员问姚文元,起诉书对你的指控是不是事实?姚文元转弯抹角,不直接回答问题,法庭宣读、出示了经姚文元、张春桥在1967年12月审定的《评陈丕显的五次假检讨》(节录)和在押犯徐景贤1968年1月16日在这篇文章上的批语,证明所谓《评陈丕显的五次假检讨》一文,曾根据姚文元的意见修改过,文中诬陷陈丕显的那些话,是姚文元同意的。姚文元承认他看过这篇文章,但却狡辩文中的观点,不代表他的观点,他只负审阅责任。审判员问姚文元,起诉书指控你诬陷曹荻秋是“叛徒”,是不是事实?姚文元避重就轻地狡辩说,他曾在一份审查曹荻秋的文件上圈阅同意。法庭投影出示了1973年6月26日,原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马天水(在押)给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的《关于叛徒、修正主义分子曹荻秋罪行的审查报告》,宣读了原上海曹荻秋专案组负责人盛龙涛1980年9月10日关于《姚文元诬陷*曹荻秋同志罪行》的证词(节选),证明姚文元对诬陷曹荻秋负有重要罪责。法庭还就起诉书指控姚文元和张春桥于1967年5月,在济南支持原山东省革委会主任王效禹制造省革委会大院武斗流血事件,拘捕关押388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法庭宣读了王效禹1980年6月20日的证词,姚文元1967年5月7日在山东省大中学校红卫兵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节录)和姚文元1967年5月8日日记(节录),原山东省革委会常委张美智的证词以及武斗现场照片等。姚文元承认他在这次武斗后讲过“祝贺胜利”的话,日记是他写的。但他又为支持武斗开脱责任。公诉人对姚文元的无理辩解作了驳斥。五、姚文元一再掩盖、推脱罪责12月10日,第一审判庭对姚文元进行第三次审问,就起诉书指控他指使鲁瑛派人搜集党政军领导干部材料和诬陷南京和北京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总理的群众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1976年,一批被打倒的老干部得到解放,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四人帮”看到这是他们篡党夺权的最大障碍,他们便利用从1975年底由他们煽起的所谓“右倾翻案风”,阴谋再次打倒一大批老干部,为了证明老干部是“还在走的走资派”搞“翻案复辟”,姚文元伙同王洪文,指使他们的爪牙、《人民日报》总编辑鲁瑛,于1月到9月先后派出三批,约100名记者到中央各部门以及福建、江西、浙江、江苏、云南、四川、黑龙江等11个省市搜集诬陷恢复工作的老干部的材料。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四章 姚文元咬文嚼字狡辩抵赖(3)在审问中,姚文元承认这是事实,但却向王洪文身上推脱罪责。法庭出示证据,在人证书证面前,姚文元只好承认他指使鲁瑛派人搜集材料,但他又说,“不是故意的”、“不是有意诬陷”。公诉人钟澎钦对姚文元的狡辩进行批驳,指出,派记者到中央和地方各省去搜集材料,是“四人帮”反革命夺权活动的又一步骤。他提请法庭宣读《人民日报》1976年6月5日、6月15日的《情况汇编》清样。6月5日《情况汇编》上说“从去年夏季开始*便通过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胡乔木等人,严密控制哲学社会科学部,妄图把学部变成复辟资本主义的阵地……”6月15日《情况汇编》上说,廖志高、马兴元、林一心“组织‘还乡团’,*造反派,涂炭福建人民”。公诉人指出,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了姚文元一伙阴谋再一次打倒老干部的罪恶目的。法庭接下来对姚文元诬陷南京和北京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的群众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深受全国各族人民爱戴的周恩来总理,于1976年1月8日在北京逝世。全国人民陷入无比沉重的悲痛和缅怀之中,而万恶的“四人帮”却限制人民对周总理的悼念活动,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无比愤慨。3月底南京群众贴出“打倒张春桥”的标语;清明节前后北京人民群众自发到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悼念周恩来总理,声讨、发泄对“四人帮”的仇恨情绪。从4月1日起到2日下午5时,到广场的人数约有20万,到4月4日、5日达到高潮,故称“四五”运动。愤怒的诗文如潮,一首《赠某女士》写道:某女真疯狂,/妄想当女皇。/给你个镜子照一照,/看你是个啥模样?/纠集一小撮,/兴风又作浪,/欺上瞒下跳得欢,/好景终不长……面对人民群众公开反对“四人帮”的危急形势,“四人帮”感到末日的来临,坐卧不安,姚文元在3月30日的日记中写道:“反动势力都要跳出来。”4月1日写道:“有一个地下资产阶级司令部在活动。”4月3日写道:“这是没落垂死势力挣扎和疯狂反扑的一种表现……这一切说明:如果党内走资派得逞,不仅是丧失社会主义革命成果,*革命成果也会丧失。……反对势力要捧出周恩来总理来,也会教育某些糊涂虫。”他还在日记中提出:“为什么不能枪毙一批反革命分子呢?专政究竟不是绣花。”姚文元对鲁瑛说:“这股反革命逆流,看来有个司令部”,“要注意北京的情况”,并指使鲁瑛派人到天安门广场,搜集、编写材料。这些材料经姚文元删改,诬陷为“发表反革命演说反革命口号”,是“反革命分子”,主张可“枪毙一批”。法庭在宣读了有关证词、证书,并向姚文元出示了他修改的《人民日报》、《情况汇编》清样的送审稿的情况下,他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但把这一切都辩解为错误。公诉人钟澎钦又一次用事实对被告姚文元予以有力的驳斥。法庭宣布姚文元的犯罪事实清楚,对姚文元的犯罪事实调查结束。六、姚文元是江青看中的一条“棍子”,是用反革命舆论杀人的凶手12月19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就起诉书指控姚文元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辩论。检察员钟澎钦首先发言,他指出,出示的大量证据、出庭的证人的证言、姚文元的供词,都充分证实姚文元与江青、张春桥、王洪文等结成反革命集团,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行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姚文元无法掩盖和推脱他应负的罪责。钟澎钦检察员讲了三个问题:在第一个问题中指出,被告人姚文元是*、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舆论炮制者。指出:他控制指挥舆论工具,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妄图篡夺党和国家领导权;他制造舆论,给广大干部群众横加罪名,进行*,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他利用舆论工具,煽动破坏,制造混乱,搞乱中夺权;他指使授意清华、北大的“梁效”、《红旗》杂志社的“池恒”、上海的“罗思鼎”等写作班子,撰写和他亲自修改审定的大量文章、报道,把革命老干部诬陷为“资产阶级*派”、“还在走的走资派”、“老走资派”、“复辟狂”、“还乡团”、“右倾翻案势力”。把革命群众诬陷为“保守势力”、“坏人”、“暴徒”、“反革命分子”等等。他的反动文章,对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帮派分子是反革命动员令,煽动他们对广大革命干部和群众施行*、*,指挥他们进行反革命篡权和各种破坏活动,所以,早在1966年,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头子江青就看准姚文元是一条“棍子”。1966年6月2日,姚文元的日记记述了江青的一句话,说要用他这条“棍子”“参战十年”。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四章 姚文元咬文嚼字狡辩抵赖(4)钟澎钦指出,我们党和国家以及各级党政军的一些领导干部,一些革命群众,在*、“四人帮”为害十年中被打下去,姚文元这条“棍子”起了重要作用。他是一个用反革命舆论杀人的凶手。他制造反革命舆论,对革命老干部的*,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无法用文字和数字来表达。全国广大干部和群众都是姚文元这一反革命罪行的见证人。检察官钟澎钦在第二个问题中,列举了姚文元指使鲁瑛派人搜集材料诬陷老干部,伙同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密谋策划,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诬陷*是“天安门广场”“反革命政治事件”总后台;*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市长曹荻秋;伙同张春桥支持王效禹制造济南武斗事件等。指出,所有大量事实证实,姚文元是*、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积极参与者,是这个集团的主犯,是这个集团的“喉舌”。检察官在第三个问题中特别指出,姚文元在事实面前,拒不认罪。他把他的反革命罪行,无理辩解为错误和严重错误;他把他应负的罪责,无理辩解为“应做自我批评”。抵赖狡辩,推卸罪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为目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都是反革命罪。”被告人姚文元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提请特别法庭对*、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姚文元依法惩办。姚文元,这个刀笔邪神,在十年中他挥舞那条“棍子”,强加给革命老干部多少罪名,为“四人帮”篡党夺权大造舆论,在他的煽动下,全国有多少人受害遭殃,家破人亡,其罪孽可谓深重。可是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仍在咬字饶舌,说:“我同*挂不到一起,同*的反革命罪行更挂不到一起。”他不承认曾控制利用舆论工具,煽动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他还说什么他在天安门广场事件中对群众扣上“反革命分子”、“一小撮坏人”等帽子,同煽动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这个罪名“联不到一起”。律师韩学章、张中为被告人姚文元做了辩护,在辩护词中说,在确定反革命集团中的各个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既要把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与从犯加以区别;又要把各主犯之间在反革命集团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加以区别。认为被告人姚文元的某些活动,是在江青的指使下实施的。如王洪文上长沙告状,在这一犯罪活动中,江青应负主要责任,姚文元是密谋参与者之一。查阅有关证据材料,认为起诉书认定姚文元为上海武装叛乱进行舆论准备,这一指控不能成立,因而姚文元对上海武装叛乱这一罪行不应负刑事责任……请法庭对姚文元量刑时予以考虑……检察员王文林发言,对姚文元的无理狡辩进行了批驳。指出,姚文元的辩解“是玩弄词藻、花言巧语的狡辩,是拒不认罪的反抗”,他的反革命罪责是赖不掉的。法庭在被告人姚文元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姚文元等候宣判。我们中国新闻社的另一位记者,在评述姚文元最后受审时写道:他比上次更机警了,就像一只受惊的猴子,一来到被告席上,就急忙抓耳机,由于过分慌乱,几次往耳朵里塞也塞不进去……他的两只眼睛却滴溜溜乱转,不放过任何机会进行辩解,一只大肥脑袋涨得通红,有时急得结结巴巴,那副滑稽样子,真是令人感到既可鄙又可笑。在谈到姚文元的受审表现时,归纳他的手法:一曰东拉西扯;二曰开脱自己;三曰避重就轻;四曰改变罪行。不过姚文元的这些手法并不高明,尽管他使尽了浑身解数,欲盖弥彰,最后还是黑手沾墨,越抹越黑。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五章 张春桥装聋作哑 拒答对他的审问(1)一、国民党特务分子张春桥其人张春桥,山东省巨野县人,1917年出生于官僚、地主家庭。其父张开益是长期为国民党、日寇效劳的反动官僚、汉奸。1932年至1934年,张春桥在济南正谊中学读书期间,充当国民党特务,积极进行*活动,监视和密告领导反蒋抗日学生运动的负责人和积极分子。由于他的一次告密,使六人遭到*,其中一人被捕判刑,牺牲在狱中。1933年春,张春桥伙同国民党复兴社分子李树慈和马吉峰等人在济南发起成立法西斯蒂组织华蒂社。由复兴社出资创办了《华蒂》月刊。“华蒂”,就是“中华法西斯蒂”的意思。张春桥是华蒂社的发起人之一和“中坚”分子,积极为华蒂社发展组织、撰写文章,进行反动宣传。1935年5月,张春桥到上海,在国民党复兴社特务崔万秋的指使下,从事拥蒋*活动,疯狂反对鲁迅,积极参加国民党的反革命文化“围剿”。1936年3月15日,张春桥化名狄克,在《大晚报》副刊《火炬》上发表《我们要执行自我批评》的反动文章,恶毒攻击鲁迅为《八月的乡村》这部小说作的序言。鲁迅在同年4月16日写了《三月的租界》一文,深刻地揭露了张春桥的反革命嘴脸。1937年9月,张春桥离开上海,返回济南,奉山东复兴社特务头子秦启荣之命,由复兴社特务赵福成掩护,伺机潜入我根据地,1938年1月混入延安。张春桥1936年4月在上海参加了叛徒宋振鼎组织的一个冒充共产党的所谓“预备党员委员会”。这个组织成员,不少是从国民党苏州反省院出来的自首叛变分子、脱党分子。不久,被上海党组织发现,由吴仲超同志代表党组织宣布予以解散,并责令宋振鼎通知了所有参加这个组织的人,也通知了张春桥。张春桥隐瞒了他的国民党特务身份和反革命历史,隐瞒了他的家庭出身和他父亲的反动历史,于1938年在延安混入党内,仍把他参加“预备党员委员会”组织冒充为参加共产党。张春桥的老婆文静,原名李淑芳。1943年12月在晋察冀边区平山县郭苏区任区委宣传委员时,被日寇俘虏,自首叛变,充当日本特务。张春桥对她长期进行包庇。张春桥到北京工作后,欺骗中央,扬言要与文静离婚,实际上在政治上和生活上一直保持密切关系。在“*”中,张春桥勾结王洪文、江青、姚文元及其党羽长期包庇重用文静,派她在上海担任了重要职务。上海市革委会成立后,文静先后在市委机关革命造反联络站材料组(后改为市革委会材料组、专案办)、市革委会办公室联络组(后称调研组)工作,实际上是这些组的负责人,享受着相当于市委常委的政治待遇。向来以阴冷著称的张春桥,对于*、江青这些能够实现他反革命野心的权贵,极尽溜须拍马、阿谀奉承之能事。早在1964年,江青钻到上海搞所谓京剧改革,说需要一个“帮手”,张春桥就见机行事,奉迎于江青驾下。他本来不懂京戏,现弄来唱机跟着哼哼现学京腔……“*”开始不久,就勾结到一起。1967年1月,张春桥、姚文元得到江青的暗示,秘密潜回上海,于1月6日鼓动并伙同王洪文在上海召开十万人大会,喊出“打倒陈丕显,打倒曹荻秋”,向*上海市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夺权。这就是所谓席卷全国夺权大劫的“一月风暴”,上海市有17名市委书记、常委和市长、副市长被分别诬陷为“叛徒”、“特务”、“反革命”,市长曹荻秋、副市长金仲华被*致死。张春桥曾亲自出马威逼郑君里交出有关江青30年代丑史的材料,又指使他的党羽拘留审讯和隔离审查了郑君里、赵丹、白杨、张瑞芳等18位了解江青历史情况的文艺界人士;不久又先将接触过江青材料的上海公安局一位处长和一位副局长押送北京,然后又把有关的6名局级干部、9名处级干部和10名一般干部、20名群众逮捕起来,于1968年2月由吴法宪派飞机押解到北京长期关押。就是这个今天在法庭上歪斜着脑袋、半闭着两眼、半死不活、死赖硬顶的张春桥,于1968年12月初,指使他的心腹以“强烈的激情”出了一期简报,用上海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名义“强烈要求”在党章里写上*是“接班人”。张春桥后来说:“写在党章上,这就放心了。”就是这个张春桥,他摸清了王维国、陈励耘是*的亲信这个底,就亲自出马提名王、陈二人当上了中央候补委员。张春桥暗地里对人说:“我提这两人,*一定很满意。”张春桥巴结*、江青的心血没有白费,没多久,他就平步青云,当上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五章 张春桥装聋作哑 拒答对他的审问(2)还是这个张春桥,为培植反革命势力,支持王洪文制造的“安亭事件”,并使他一步登天。1967年11月,王洪文等纠合一伙人成立的“工总司”造*上海市委的反,硬要上海市委承认他们是“革命群众组织”。他们的无理要求被拒绝后,就借口上北京告状。11月10日窜到安亭火车站,拦阻开往北京的第14次特快列车,致使京沪铁路大动脉中断30多个小时。周恩来总理和陶铸等中央领导同志作了批评;就连张春桥、陈伯达原先签发的一份电报中,也不得不表示了批评之意。可是11月11日,张春桥从北京返回上海,代表“中央*小组”去“处理”这一事件时,他的态度马上就变了:原来张春桥和王洪文接触之后,发现这些肇事者对他们篡党夺权大有用场。张春桥不顾党中央、上海市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反对,立即签字承认“工总司”是“革命群众组织”,承认王洪文一伙拦阻火车、破坏交通是“革命行动”。张春桥这一犯罪活动,却受到了江青和陈伯达的嘉许。后来他对王洪文说:“我是提着颗榔头签字的,我想过,可能弄不好坐班房。”他还对他老婆说:“处理这件事,要么记一大功,要么犯一大罪。”……二、蒯大富作证:张春桥是煽动打倒刘少奇的元凶1980年11月27日上午8时55分,第一审判庭开庭对被告人张春桥进行第一次法庭调查。副庭长兼审判长曾汉周主持,审判员王战平、费孝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就起诉书指控张春桥在1974年10月17日,伙同江青、姚文元、王洪文在北京钓鱼台十七号楼密谋派王洪文去长沙向毛主席诬告周总理、*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张春桥在1976年4月5日“天安门广场事件”中,诬陷*是“纳吉”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张春桥诬陷朱德、陈毅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张春桥指使王洪文、马天水、徐景贤等人以给*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准备材料为名,搜集诬陷叶剑英、李先念、陈云、陈毅、聂荣臻、李富春、谭震林等人的材料共76份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从1967年到1975年张春桥多次在上海和北京说“*”就是“改朝换代”进行调查。法庭在对张春桥这些犯罪事实进行审问时,不管审判员、公诉人问他什么问题,他都装聋作哑,闭口不语,死硬到底,不回答一个字。法庭出示了王洪文的供词、*的证词、唐闻生的证词和王海容的证词录音;宣读了鲁瑛证词:张春桥对鲁瑛说,那帮家伙“就是要推出*当匈牙利反革命事件的头子纳吉”。法庭用幻灯投影出示了张春桥于1976年4月18日给他儿子毛弟的信。张春桥在信中说,“当着*的面,我骂了他是纳吉”。面对这一切,张春桥耷拉着脑袋,仍充耳不闻。法庭宣读了“九大”代表刘万顺的证词、王洪文的供词、马天水的证词等都证明“四人帮”妄图利用“*”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达到“改朝换代”的罪恶目的。张春桥还是装聋作哑。法庭最后就起诉书指控张春桥*刘少奇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这时法庭传唤在押犯、红极一时的造反派头头蒯大富出庭作证。张春桥听到了蒯大富的名字,不觉浑身一颤。细心的人们可以发现张春桥欠了一下屁股,又耷拉着脑袋瘫坐在被告席上。蒯大富原是清华大学工化系学生。此人利欲熏心,“*”开始不久,就贴出了夺权大字报,声明他“眼里盯着权,心里想着权,手里要抓权,迟早要夺权”。他对*“有权就有一切”的“宫廷政变经”很有研究,曾从他的自身体会中总结出“三十六条夺权经”。就是这么个小野心家却得到了江青、张春桥的赏识,康生、陈伯达封他为“坚定左派”,当上了首都红卫兵第三司令部司令。陈伯达说,一司、二司是保守派,只有三司才是真正的造反派。就这样,蒯大富成了气候,成了中央*小组的“铁拳头”。1966年12月18日下午,张春桥单独召见蒯大富,面授机宜,密谋陷害刘少奇、*。这是张春桥所犯下的重罪之一,是他的一块心病。今天在法庭上尽管他装腔作势,想不到,或许早已想到有一天蒯大富一定会站在他的面前,果然今天就站在他的面前了。他虚弱的心头不免为之震颤,虚汗已是漫遍全身。蒯大富到庭作证说:“1966年12月18日上午,中央*办公室给清华大学‘井冈山红卫兵总部’打电话,要我下午两点到中南海西门去一趟。下午两点前,我乘清华大学一辆小轿车到中南海西门,对警卫说:‘有人找我,让我进去吧!’此时,从中南海里来了一辆车停在西门里,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绿色军大衣的人,我一看是张春桥。张对警卫说:‘让他进来吧,是我找他来的。’张春桥领我进了传达室内,和我谈了一个多小时。整个谈话过程,除张春桥和我,没有其他任何人。”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五章 张春桥装聋作哑 拒答对他的审问(3)“张春桥说:‘从全国来讲,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仍然相当猖獗。现在还是要深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中央那一两个提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人,至今仍不投降,你们革命小将应该联合起来,发扬彻底革命精神,痛打落水狗,把他们搞臭,不要半途而废。’”蒯大富说:“我一听就明白,是要打倒刘少奇、*。张春桥以中央*小组副组长的身份向我交底,是表示对我的信任。所以我回去以后全力以赴,坚决贯彻。”蒯大富说:“12月25日,我亲自率领清华大学5000余师生员工,开着两辆广播车,步行进城,*示威,贴标语、大字报,散发传单。高呼‘打倒刘少奇!’、‘打倒*!’的口号。在全国范围内,是清华大学第一次把打倒刘少奇同志的运动推向社会,而这后面的罪恶黑手就是张春桥。”是的,那历史惨痛的一幕,人们不会忘记,那天寒风刺骨,天色昏暗,沙尘弥漫着天空,太阳像个苍白的斑点,无力照护人间。就在这天,由张春桥指使、蒯大富带头的耸人听闻的反革命大行动开始了:上午,蒯大富带领5000人马摇旗呐喊来到天安门广场,然后又兵分五路,由广播车开道,分别到王府井、西单、北京车站、菜市口等处演讲、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大标语,进行反动宣传,诬陷刘少奇、*。“打倒刘少奇!”、“打倒*!”、“和刘邓血战到底!”的巨幅大标语,铺天盖地而来,贴上了天安门城墙,贴满了大街小巷。同时还宣布声明:(一)强烈要求王光美回清华作检查;(二)薄一波必须在1966年12月29日以前回清华交代反革命罪行;(三)王任重必须在1966年12月31日前回清华还账。当时,打倒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消息,似晴天霹雳,震惊北京,震惊了全国,震惊了全世界。人们在心里责问,是谁支持蒯大富这么干的。法庭上千双眼睛一齐怒视着张春桥。只见他今天仍然穿着对襟黑棉袄,敞着领口,歪着头、眯着眼,一副狄克相。他听了蒯大富的揭发证词,歪斜的脑袋渐渐低了下去,一动不动形同一具死硬的僵尸,僵在那里,似在等待着什么。张春桥在等待准备杀头。公诉人王芳指出,张春桥今天拒不回答问题,是早已做好准备的。他是横下了一条狠心,准备杀头的。王芳请求法庭宣读马天水、徐景贤等人的证词。马天水揭发:“在1968年至1969年两年中,张春桥在市革委会小会上,曾几次讲过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我早就准备杀头了。”徐景贤揭发张春桥曾对他说:“我有什么事的话,总是会连累你们的,说不定什么时候要杀头的。”在今天的庭审中,审判员王战平多次审问,见张春桥闭口不回答问题,对他严正指出:“我现在告诉你,不管你是无言可答,或是拒不回答,都不影响本法庭的审判。因为本法庭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王芳指出,张春桥,你听清楚“这一条法律对你同样适用。你不讲话,法庭就用证据来讲话”。出席今天法庭调查的,有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伍修权、黄玉昆;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史进前。三、张春桥准备等死,拒不回答任何问题12月4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对张春桥犯罪事实进行第二次法庭调查。审判员就起诉书指控张春桥1966年12月28日,为了*上海“工人赤卫队”群众组织,夺取上海市党政领导权,制造了“康平路武斗事件”,造成伤残91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法庭同时对1967年5月,张春桥分别在上海和济南制造、挑动武斗事件,*群众,使大批群众致伤致残进行调查,并传唤在押犯徐景贤出庭作证;还宣读了张春桥老婆李文静1977年12月3日的证词和张春桥自己1967年3月8日在山西太原市的讲话录音。法庭还调查了张春桥1967年在上海指挥代号为“二四四”的特务组织“游雪涛小组”。这个“游雪涛小组”的游雪涛,原是上海《青年报》文艺组的副组长。“造反”起家后被张春桥发现,把游雪涛组织的“扫雷纵队”30多人改组成这个反革命别动队,为张春桥等一伙效劳,专门诬陷老干部,进行盯梢、绑架、抄家、秘密刑讯和搜集情报等法西斯特务活动。这个“游雪涛小组”,向张春桥提供100万字的报告,制造冤假案件26起,陷害干部群众183人,有五人致死。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五章 张春桥装聋作哑 拒答对他的审问(4)张春桥面对人证、物证和审判员的审问,仍然歪斜着脑袋,表现出不死不活的样子,闭口不言,硬挺抗拒。12月13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对张春桥进行第三次调查。法庭就起诉书指控,事实确凿证明: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他们的党羽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以“武装左派”、“改造民兵”为由,以上海为基地,建立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在他们覆灭之际,策动反革命武装叛乱。对这一犯罪事实,王洪文、姚文元均已供认。策动上海武装叛乱的另外三个在押犯王秀珍(原上海市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徐景贤(原上海市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施尚英(原上海民兵指挥部领导小组副组长),均出庭作证,供述了从1967年7月张春桥提出“以枪杆子保卫笔杆子革命”,指使王洪文等在上海建立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一直到1976年10月6日,“四人帮”被粉碎后策动上海武装叛乱的详细经过。法庭还宣读了在押犯马天水(原上海市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和在押犯黄涛(原上海市革委会工交组负责人)等的大量证词;投影展示了徐景贤1976年7月8日晚调动上海民兵的手令、指挥点的照片,以及叛乱作战方案、准备使用的部分枪支、弹药、电台照片等。在大量人证、物证、书证面前,张春桥仍置若罔闻,一言不吭。法庭人员和旁听人员也都习惯了张春桥的抗拒伎俩,无不嗤之以鼻。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法庭对张春桥的调查结束。四、张春桥血债累累,罪不容诛1980年12月20日上午9时,法庭在对王洪文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辩论后,法警将张春桥押上被告席,对张春桥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论。公诉人马纯一首先发言,他指出,经特别法庭三次庭审调查,证明张春桥是*、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被告人张春桥为了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早在1967年初,就在上海说过:“无产阶级*自始至终就是夺权,从基层到中央,党权、政权、财权、文权以及其他权”,“我们所有的权都要夺”。并多次鼓吹:“*”就是“改朝换代”。他把革命多年的老干部视为他们篡党夺权的严重障碍,诬蔑老干部“没有一个好东西”,主张“一个也不留”。张春桥的这些主张,事实上成了他们这个反革命集团的行动纲领,在“*”中,大肆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疯狂*广大干部群众。1966年12月18日,张春桥指使蒯大富把“打倒刘少奇”的口号,第一次推向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1967年4月至1968年11月,张春桥多次诬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朱德是“大军阀”、“老机会主义者”。1968年11月,张春桥指使王洪文、徐景贤等编造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诬陷陈毅“投降帝修反”、“为复辟资本主义大造舆论”。同时,搜集编造了诬陷叶剑英、李先念、陈云、聂荣臻、李富春、谭震林等人的大量材料。1974年10月,张春桥和江青、姚文元、王洪文密谋策划,诬告*等人。1976年4月5日,张春桥又以“*”为借口,诬陷*是“纳吉”,给再次打倒*同志定了调子。公诉人接着历数了张春桥在上海策动夺权、诬陷、*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和常委的罪行,操纵指挥“游雪涛小组”的罪行,武装、改造城市民兵,策动上海武装叛乱的罪行等。最后指出上述犯罪事实,都是张春桥直接犯下的反革命罪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给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九十三、一百零一、一百零二、一百三十八条,犯有颠覆政府罪,策动武装叛乱罪、诬陷罪、反革命杀人伤人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在审理过程中,态度顽固,在大量证据面前,拒不供认所犯罪行,请法庭依法从严惩办。公诉人发言后,审判长曾汉周告诉被告人张春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你有陈述和辩护的权利。你有什么话可以陈述和辩护的,现在你可以讲。”张春桥听后,仍然像法庭调查时那样缄默不语,一言不发。审判长把被告人有权陈述和辩护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张春桥还是一声不吭。审判长宣布:“等你两分钟。”这时,人们看到坐在被告席上的张春桥咬着牙齿,他脸上的肌肉在不停地抖动,细碎的汗珠从脸上的汗毛孔里冒了出来,这暂短的两分钟对张春桥来说特别长,他也许想说点什么,他自知罪孽深重,他还能说什么呢,终于没有开口。两分钟过后,张春桥仍不讲话,审判长这时说:“张春桥不作陈述和辩护,记录在案。”宣布:张春桥的犯罪事实审理结束,休庭。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六章 大奸似忠的陈伯达(1)一、投机分子陈伯达陈伯达,又名陈尚友,曾用名王通、曲突、陈志梅、周全、梅庄、史达、王文殊、陈万里等。1904年出生于福建省惠安县一个“四代书香”的破落家庭。据有关资料介绍,他的曾祖父是进士,清朝刑部云南司主事,正六品官,祖父也是乡进士、惠安县文峰书院院长,到他父亲这一代,家庭破落了。其家庭71人,有乡进士、秀才、官吏、特务、宪兵、保长等23人。其中有四人被*、一人被管制、一人被监督劳动,11人在台湾和海外。陈伯达20岁时出外闯荡江湖,他曾和叛徒陈文总、大批发商林绍平结拜兄弟,按年龄,以“松、竹、梅”为序,他排老三,后来他在名字中有“梅”字,可能由此而来。1925年,陈伯达在厦门经黄振家介绍加入国共合作时期的国民党,投身于革命,不久后到上海读书,和康生是同学。当时的上海大学校长是于右任、总务长为邓中夏、教务长为瞿秋白。他曾在上海《洪水》杂志发表过一篇*文章。此后,他转入广州中山大学,又回到厦门,同国民党右派梁龙光、黄振家等人组织“孙文主义学会”。1926年国民党的右派和左派(主要是共产党),进行组织复杂的斗争。陈伯达曾策划和指点国民党右派,围攻广东党团区委派到厦门农民讲习所的特派员罗明。陈伯达曾说过:“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失败,……中国共产党是个‘卢布党’。”1926年陈伯达经张余生介绍到张贞独立六十四师担任过秘书。同年冬,陈伯达又进入国民党汕头市党部,担任秘书,还兼任何应钦在福州办的东路军军官学校的政治教官。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国民党“清党”,陈伯达被通缉,张贞给他1000元钱,派人将他护送上船,一直到上海。陈伯达自己说他由陈明和张余生介绍,1927年于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陈伯达被捕,关在北平草岚子监狱,他向张贞的亲属、军需员张达卿写信求救。张贞出款2000元,由王雨亭、陈文总到北京活动,经原东北军少将邰斌山的关系,陈伯达办了出狱手续……陈伯达,在白区工作,曾任北方局宣传部出版科长、宣传部长。1937年2月为*北平市委“三人委员会”成员。1937年9月从北平到延安,开始不被重视,仍担任10年前的职务——宣传部出版科长。1938年6月,陈伯达托王明把他写的《三*义概论》一书带到重庆出版。书中极其错误地对北伐前夕的蒋介石做了过高的吹捧,毛泽东发现后对他进行了指点。陈伯达与毛泽东探讨中国古代哲学,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1939年春调到毛泽东主席办公室工作,成为毛泽东的秘书。1943年7月10日陈伯达经毛泽东主席的授意和修改,在延安《解放日报》发表长文《评〈中国之命运〉》,对蒋介石的《中国之命运》做了抨击,引起国内外的关注,而陈伯达也因此出名。陈伯达,这个貌似迂腐,甚至连话也讲不清爽,自称“小小老百姓”的人,其实是个大奸似忠的大大野心家、阴谋家、投机分子。1949年12月,陈伯达跟随毛泽东主席访问苏联前,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祝寿文章,称斯大林为“世界最伟大的人物”、“天才导师”,称毛泽东为“斯大林的学生和战友”。若干年后,在“*”中,陈伯达则称毛泽东为“世界最伟大的人物”和“天才导师”,而*为“毛主席的学生和战友”,这是耐人寻味的。陈伯达在访苏期间,为取悦于斯大林,哗众取宠,喧宾夺主,曾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1956年9月28日,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陈伯达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59年7月到8月中旬庐山会议,陈伯达弄错了风向,险些翻车,他很会投机取巧,从反“左”急转弯,跟着“反右派”大批彭德怀,大骂彭德怀参加革命“是来入股的”,说他“有军阀习气”,有“反骨”;就是这个陈伯达,他曾毛遂自荐,主动帮助刘少奇修改《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曾几何时,黑白颠倒,“*”中他批这本书“反动得不能再反动了”;1964年他欣赏推荐王光美的《桃园经验》;以后又大批《桃园经验》;又是这个陈伯达,开始没有挤上批判《海瑞罢官》那班车,他几次去找江青密谈,求情“入伙”,这才成了江青的一员“大将”。“*”伊始,这个很会钻营的陈伯达,投靠江青、康生,也真的扶摇直上,显赫一时:他起草《五·一六通知》;1966年5月28日当上了“中央*小组”组长;接管《人民日报》,6月1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杀气腾腾的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这是在全国从“破四旧”开始,全面发动“*”的动员令,使多少干部群众无端受到诬陷、*;7月27日至30日的八届十一中全会,陈伯达升为*中央政治局常委,成了第五号人物;他伙同江青、康生诬陷*国家主席刘少奇,诬陷陆定一。他在唐山一句话,就可以使上万人挨批斗,几千干部群众被*致死;他还可以把几十年前的传闻拿来栽赃陷害朱德、陈毅、刘伯承等元帅。……为了篡党夺权,他尾随江青,干尽了坏事,可谓嚣张一时,疯狂至极!直到兵败庐山。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六章 大奸似忠的陈伯达(2)陈伯达投靠江青,后来渐渐失宠,在党的“九大”前夕,他与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矛盾加深,以致被冷落。他及时窥测风向,决定另攀高枝,改换门庭,于是又是送礼又是求情,跑到毛家湾向叶群献殷勤,投靠了*。陈伯达于1970年8月23日,在庐山召开的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密切配合*大造“天才论”,搞“和平过渡”篡党夺权阴谋的罪恶活动,为*助威,提供“炮弹”,炮制“天才语录”,第一个被捉,翻了车,倒了大霉。1970年10月18日被软禁、审查,不久,在全国开展“批陈整风”运动,陈伯达陷入没顶之灾。1971年“九·一三”*叛逃摔死后,陈伯达即被投入秦城监狱,后因病在病房中监护。陈伯达这个投机分子,大大野心家,过去在向他的一个同乡吐露心曲时说:“最要紧的是跟人,跟准一个人;第二是有自己的一批人……”陈伯达的一生和他的罪恶道路,大概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吧!二、小小老百姓、大大野心家的供词1980年11月28日、29日上午,对被告人陈伯达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两次法庭调查。时年76岁,风烛残年、老态龙钟的陈伯达,步履蹒跚,是由两名法警挟扶着带到法庭的。他戴副老式深色边框的眼镜,法警扶他坐在被告席上时,他还左顾右盼望了一下,看来他的头脑清楚。法庭由审判长曾汉周主持审判活动,由审判员任凌云、李明贵进行法庭调查。法庭首先就起诉书指控陈伯达诬陷、*刘少奇等国家领导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审问时,陈伯达装疯卖傻,说,“我不记得了”;过了一会儿又说,“我想了很久,想不出来”、“实实在在忘记了”。陈伯达可以说他“忘记了”,但是历史和事实却不会忘记:法庭出示的证据证实,由戚本禹转交的一份要求批斗刘少奇的报告,是江青、康生、陈伯达圈阅擅自批准的。不仅如此,陈伯达还亲笔把报告中的“刘少奇”三个字的“少奇”二字改为“邓陶夫妇”四个字。陈伯达这么一改,便把原报告要求批斗刘少奇,改变为批斗刘少奇、*、陶铸三个*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他们的夫人。陈伯达感到事关重大,还是以“我想不起来”为由,妄图搪塞过关。法庭紧追不舍,当场两次让他看影印件,在铁证面前,陈伯达只得供认:“我的签字是事实”。法庭接着调查1967年11月陈伯达伙同谢富治、吴法宪利用天津破获的“*中央非常委员会”传单案,以“追后台”为名,诬陷朱德、陈毅、叶剑英、刘伯承、李先念等15人。这是一件极为荒唐的诬陷案:原来天津出现的一张署名“非常委员会”的传单,是一个工人写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背景。陈伯达却如获至宝,大追根子,竟然莫须有地追到朱德、陈毅、刘伯承几位元帅头上。听听法庭审理,陈伯达是怎样说的吧,那真是千古奇谈。陈伯达回答审判员追问时,竟然煞有介事地说:我有个根据,没有根据我是不随便说的。问:什么根据?答:34年前,我听说过,天津有过这么一个叫“非常委员会”的组织。你看何等荒唐!34年前,且不说有没有这么个组织,即使有吧,34年后,怎么能追到老帅们身上?这岂不是疯话。在另一次审问陈伯达*一批高级干部时,他倒是说了一句实话。他说:那……那时正在发疯的时刻……这倒是真的。陈伯达以及*、江青干出许多常人难以理喻的罪恶勾当,正是他们为夺取最高权力而利令智昏“发疯的时刻”,他们已经不顾一切了!法庭对陈伯达伙同*、江青诬陷、*陆定一进行调查。审判员任凌云问陈伯达:逮捕陆定一的报告是你批的吗?陈伯达回答,“不记得”,“真的不记得”。法庭出示和宣读了1968年5月陈伯达、谢富治、吴法宪批准逮捕陆定一的“报告”,出示宣读了1966年12月11日,陈伯达亲笔写的*陆定一的三条“指示”;宣读了胡干卿的证词,陆定一专案组的原负责人肖风文出庭作证。在证词、证人证言面前,陈伯达无法推卸罪责,只好承认犯罪事实。三、从《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到“冀东惨案”11月29日上午8时55分,陈伯达被再次带进法庭坐在被告席上。法庭开始对《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社论的出笼进行调查。这篇搅乱全国的社论发表于“*”初期的1966年6月1日。社论把广大领导干部、知识分子和群众诬陷为“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资产阶级‘专家’、‘学者’、‘权威’、‘祖师爷’”、“牛鬼蛇神”,煽动要“横扫”他们,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使他们威风扫地”。在这篇社论的煽动下,全国上下大批干部、知识分子、群众遭受批斗,非法关押,有的被扫地出门,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恶果。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六章 大奸似忠的陈伯达(3)庭审开始,审判员李明贵问陈伯达,这篇社论是不是他组织人写的和亲自审定的。陈伯达回答说:“是我审定的。是我口述,他们写的。口述和自己写的是一样的。”接着,法庭宣读了钱抵千和朱悦鹏的证言。他们是受命撰写社论的。证言说,他们根据陈伯达的谈话内容起草这篇社论,陈伯达对社论稿做过两次修改。证言宣读完毕后,陈伯达再次回答审判员的提问时说:“对这篇文章,我应负完全责任。”接下来,法庭对陈伯达制造的“冀东惨案”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据记者李耐因报道,陈伯达在拿到起诉书副本以后,最害怕的是他对冀东人民犯下的罪行,那真是令他心惊肉跳、寝食不安。他一个劲儿地嘟囔“没想到”、“不知道”。事情是这样的:1967年12月26日,陈伯达窜到唐山,在一次大会上发表演说,他说:*冀东地区组织(指解放前期)“可能是国共合作党,实际上可能是国民党在那里起作用,叛徒在那里起作用”。事实上,冀东地区在我党建立初期就有了地下党组织,李大钊就是冀东乐亭县人,唐山正是我党活跃的地区;抗日战争中,冀东是我抗日根据地,当地党组织领导人民与日本侵略军进行了殊死斗争,演出了一幕又一幕气壮山河的抗敌场景。这一地区锻炼和培养出一大批优秀干部,他们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的骨干。陈伯达的这一番讲话,把几十年间冀东的党组织、冀东的党员全部抹黑。这就是陈伯达制造的“冀东惨案”。在陈伯达1967年那次讲话后,包括唐山在内的整个冀东地区的新老党员,上至领导干部,下至村中的普通党员,许多人被戴上了叛徒、特务、内奸、假党员的帽子,使8.4万余人惨遭批斗,2955人被*致死,株连到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一时冀东大地一片黑暗。陈伯达造谣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伙同*、江青向一大批革命老干部栽赃,向革命人民头上泼污水,以遂他们篡夺国家最高权力的野心。陈伯达在特别法庭受审时,审判员就这两件事提出质问,要他回答。审判员问:你根据什么说*冀东地区组织是国民党、叛徒在起作用?陈伯达回答:那天……我是凭空想的,不完全是事实,好像是根据某个人说的,我都不记得了。凭空想,就把几万党员打成叛徒、特务、假党员,有的他还指名道姓,说唐山市委书记是叛徒,唐山市长是大庄园主。造成那么大冤案、惨案,他竟然不记得!法庭出示他在唐山的讲话录音、讲话原始记录。问:听清楚了吗,是你讲的吗?答:我听到了,是我的声音……我自己不能理解自己的声音,像个外国人讲的话。这是事实,这说明我是个糊涂蛋!到了那个大地方,考虑这个案子,不经调查,即席乱说一通。话说出去,收不回来了,完全是混蛋。——看起来,我是准备过的,东听一点,西听一点,信口胡说,加油添醋,发生了这么大的案件,造成两万人冤案,两千多人死亡。我当时那个名义(指他任中央*小组组长)说话是惊天动地。我现在听了也惊天动地。可我说错话,出这大事,我不知道,我记不得。当然罪过很大,我不是减轻罪责。问:你只是说错话,后果不知道,就没责任?答:我,我没推卸责任。法庭出示证词,宣读了对市委书记、市长的复查结论。他们都是好同志,已*昭雪。有两位受害人当庭控诉,震动全场。问:陈伯达,你听清楚没有?答:这,这控告对。我一到唐山就点名,就这样讲,是可笑的……没有调查就说那么多荒唐话……问:只是可笑、荒唐?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答:是、是反革命、是犯罪。……陈伯达忽然又起来为他自己的罪行辩护了,且听他说的是什么吧——陈:但——但在“*”中,群众起来了,有各式各样的群众,他们利用我的话做坏事。当然,我不说这些话,干不出这些坏事;我说了,他们就能利用。……只有一点遗憾,我(后来)记不得(这件事)。这个*集团的高级谋士,不承认“冀东惨案”是他一手造成的,反咬一口,说是他被“群众利用”了,可谓狡猾之至。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法庭就起诉书指控对陈伯达犯罪事实的调查完毕。因为陈伯达早在1970年*九届二中全会上就被揭露,并于当年10月18日被软禁,*、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来的反革命活动,他无从参加,所以,在十名被告中,他是接受法庭审问最少的一个,只有两次,对他的犯罪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四、陈伯达表示认罪,请求宽大处理第二篇 短兵相接 第六章 大奸似忠的陈伯达(4)1980年12月18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对陈伯达所犯罪行进行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