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是处于奥地利和瑞士交界处的一个非常小的国家,面积157平方公里,人口只有1.5 万,但它却是世界富翁们向往的地方,这个小国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税金特别低,不管公司大小利润多少,只要是该国人,一年只须交纳250 美元就行了。而且,该国为了赚钱,规定每一个该国国籍卖25 万美元,于是想人该国国籍的人蜂拥而至。然而一个只有157 平方公里的小国能容纳多少人呢?所以想买到该国国籍绝非易事。但这难不倒机灵的罗恩斯坦,他就是买到该国国籍的幸运者之一。这样,罗恩斯坦的公司本部在列支敦士登,但他的办公室却设在纽约,在罗恩斯坦的办公室里,除了一部电话,就只有他和女打字员两个人。女打字员的工作是,从早到晚不停地编制发往各地珠宝商的付款通知单和收据,尽管他财源滚滚,但一年只须向列支敦士登交纳250 美元的税金就够了。他是个合法的逃税者。其实对于善于投机的犹太人来说,罗恩斯坦的暴发就算费劲了,有一个身材矮小、患过小儿麻痹症的犹太人就更精明了。由于列支敦士登的国籍是紧俏商品,所以许多人只好花更高的大价钱去租该国国籍。于是一项新的生意便诞生了,一些很早就取得该国国籍的犹太人便靠“出租”国籍来发大财,应租者纷至沓来!那个身材矮小、患过小儿麻痹症的犹太人便是国籍出租者之一。他一身兼了几十家公司的老板,当然只是法律上的名义老板而已。因为许多公司为了享受该国的优惠待遇,纷纷把自己的公司注册在他的名下,并甘心情愿向他交纳一定数量的租金。他的生意就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尽管他个子矮,患过小儿麻痹,但他投资了25 万美元以后,潮水般的利润源源不断地流入他的腰包!这就是精明的犹太商人。囗给骂自己的小孩发工资摩西是美国一个镇上的服装店老板。有一天,一群小孩子集合在他的店铺前,一边戏闹,一边骂着“犹太鬼..犹太鬼..”到傍晚小店关门前,摩西给了小孩每人0.25 美元,并对他们表示感谢。第二天,又来了一群孩子,一边玩,一边骂“犹太鬼”。到傍晚,每个小孩得到0.15 美元,摩西同样谢谢他们。第三天,孩子又来咒骂,傍晚每人只得到0.10 美元,小孩们尽管有些不满,但还是收下了。第四天,小孩们又来吵闹了,但什么也没得到。对此,孩子们糊涂了,便问道:“大叔,您为什么不给我们钱了?”摩西回答道。“很感谢你们为我宣传,如今效果已经达到了。”那么,究竟达到了什么效果呢?其一,当然是广告效果了。在美国,服装业是犹太人的天下,女装的95%、男装的85%都是从犹太人开办的月巨装厂生产出来的。于是,只要一说犹太人开的服装店,自然会吸引不少客人。孩子们整日“犹太鬼、犹太鬼”的叫嚷,自然是在向大众宣传这是一家犹太人开的服装店。精明的商人总是计算成本和利润的比例,成本越低,利润自然就越高。既然花0.15 美元、0.10美元,孩子们仍愿意为他做广告,他何必花0.25 美元呢?一个小镇,做上4天广告,自然就家喻户晓了,所以摩西认为“效果达到了”。其二,让孩子认识到反犹得不到什么好处。孩子们最初来骂“犹太鬼”时,只不过是人云亦云的二种小孩无知天真的表现,是一种社会污染的结果,孩子们并不懂什么是犹太人,但对孩子们的行为,无论是咒骂或恐吓,只会激起他们更大的逆反心理;挨家挨户找其父母吧,既容易惹麻烦又没有实际的必要。倒不如给钱,孩子们尝到了甜头,自然会越骂越凶,已于不知不觉地将他们天真的胡闹改变为争取犹太人赏金的打工,而打工的积极性必定会随着报酬的递减而递减,而等三天以后摩西的广告效果达到后并不给孩子们报酬时,“打工仔”们自然而然会“罢工”,并全然忘记了自己来此胡闹的性质,不由自主地生出疑惑,问一下“大叔”怎么不给钱了呢?这个“大叔”不就是几天前的那个“犹太鬼”吗?对这种莫名其妙的反犹行为,还有更好的对付办法吗?这个小故事充分地证明了,犹太人无论是经商还是对付“政治事件”时,很会利用“金钱”这个杀手铜,达到一举两得的奇效。著名的美国犹太银行莱曼兄弟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老字号,一度年利润达到3500 万美元。而其创造人却是一个牛贩子的儿子。亨利·莱曼,是从欧洲到美国来的莱曼家庭的第一代。他在美国南方做了一段时间的行商之后,跟他的两个弟弟伊曼纽尔和迈那一起在亚拉巴马的蒙哥马利定居下来,当上了杂货店的老板。该地本是一个产棉区,农民手里多的是棉花,但却没有现钱去买日用杂货,于是就产生了他用杂货去交换棉花的方式,双方都皆大欢喜,农民得到了需要的商品,他也卖掉了杂货。这种方式,乍看上去与犹太人“现金第一”的经营原则不符,但这却是莱曼兄弟“一笔生意,两头赢利”的绝招。这种方式不仅吸引了所有没有钱买日用品的顾客,扩大了销售,而且有利于莱曼兄弟降低棉花价格,提高日用品的价格,并且使杂货店本来应去进货之际,顺便把棉花捎去,避免了单项进货,岂不省下一笔运输费?没过多久,莱曼兄弟便由杂货店小老板发展成经营大宗棉花生意的商人,棉花典当成了他们的主要业务。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莱曼家庭在伦敦推销邦联的商务,在欧洲大陆推销棉花。战后,他们在纽约开办了一个事务所,并于1887 年在纽约交易所中取得了一个席位,成为一个“果菜类农产品、棉花、油料代办商”,从此走上了规模化发展的道路。莱曼兄弟的发迹手段虽然是“一笔生意,两头赢利”,但旧上海的两个犹太大亨沙逊和哈同的伎俩可就远不止“两头赢利”了。1923 年,哈同将南京东路5 亩多土地租给新新公司建设新房,租期32年,期满后房产归哈同,不仅要交纳地租,而且还规定房屋造价不低于50万银元,哈同先取10 万银元做保证金,待房屋造好,经他验收符合规定的样式、造价、材料及规格后,方才归还保证金。其他如威海卫路的住房、永安公司大楼等,均与此雷同。1917 年,沙逊将140 余亩土地租给别人造房,租约到期后就收回,有时租约未到期乘别人有困难,付一笔补贴费就提前收回产业。 1941 年,先后收回里弄住房和市房753 幢、仓库11 座、公寓大楼3 座,房屋面积达138338m2。这批房屋共收地租725 万银元,每年还可收房租约90 万银元。沙逊和哈同的这种所谓的“重本务实、脚踏实地”的租地策略,不仅能收到地租,还可以保持土地自然增值的利益,把房地产经营的风险转嫁给租地造房者,若干年后还能得增值的房屋,真可谓“一举三得”。囗倒骑毛驴有运气商场看运气,但这运气要么来自于精妙的运筹帷幄,要么来自于大胆的倒骑毛驴。如果真的是不思考不策划,凭一时之气盛,那可真的是冒险了。人类用锅来炒菜有数千年的历史了。在人们的习惯思维中,所谓“炒”就是把一个敞口的锅加热,然后再通过热传递使锅里食物烧熟。数千年来无论加热的方式和锅的材料怎样改变,“炒”的原理却一样。但是现在发明了一种“炒冰”的锅,“炒”的不是热菜而是冷饮。一杯牛奶倒在锅里,三炒两炒,就变成了洁白细腻、沁人心脾的冰淇淋了。这种炒冰机一下子就风靡了全国,它的成功正是“反弹琵琶”、“倒骑毛驴”的结果,产品设计如此,做生意亦如此。十月革命以后的苏联,遍地饥荒,粮食极为短缺,乌拉尔的羊毛、宝石都堆在仓库,西方列强虎视眈眈,封锁俄国。一个美国医生哈默先生怀着好奇心跑到俄国旅行,他在旅行中没有轻信西方列强的偏见,而是认真考察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发生的一切:列宁为挽救经济,正大力推行着新经济政策,他同意在社会主义的土地上让外国资本家承租厂矿经营,发展俄国经济。但那时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视苏联为洪水猛兽,谁也不敢来投资。哈默虽是美国商人,但他却从另一个角度思考问题:既然其他公司谁也不愿来投资,我来做生意岂不是一家独霸。于是,他勇敢地从美国运来了100 万蒲式耳的小麦,换回去了100 万美元的毛皮和宝石。由于当时苏联刚成立,粮食又歉收,哀鸿遍地,他运来的粮食仿佛雪中送炭,一下使他名震苏联,很快就受到了列宁的接见。列宁不仅感谢他对苏联的帮助,并希望能同他长期合作,然后关照下属为哈默一路开绿灯,还亲自参加了双方贸易合同的草拟。等哈默离开莫斯科前夕,列宁给他写了一张便条:“这个开端极为重要,我希望这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列宁的会见使哈默信心大增,很快就投资了一个铅笔厂,并承租了一个石棉矿,这使他一下子就发了一笔横财。之后,他又做起了美国大型企业在苏联的代理商,还买了大批的苏联古董,这又使他发了一大笔。最有趣的是,有一位在苏联出售机器的美国商人,手头持有苏联政府因经济困难发行的支付期票,他试探哈默愿不愿意以半价买下这些期票。哈默洞悉这种心理的根源,毅然买下了对方的全部期票。其他美国商人认为哈默是个大傻瓜,都把苏联的廉价期票卖给他,他们认为苏联根本还不起钱。后来,苏联如数偿还这批期票款,仅此一项,哈默就赚了几百万美元。敢为天下之不敢为,敢于抛弃世俗陈见,哈默的好运完全来自于倒骑毛驴。还有一个犹太人利维·斯特劳斯,正是在别人淘金的时候“卖水”,从而引起了一场服装革命——牛仔裤的风行。1847 年,十七岁的利维从原籍普鲁士前往美国,找到在纽约开布店的哥哥。1850 年,美国西部出现了淘金热,利维也加入了这股为发财的热望所驱使的人流。然而,当他来到旧金山,看到那熙熙攘攘的淘金者之后,却改变主意去开设商店,销售日用百货及制作野营帐篷、马车篷用的帆布。事后利维回忆说:“淘金热固然能发大财,但这么多人的生活用品也是一桩好生意。”一天,利维正扛着一捆布往回走,一位淘金工人对他说:“朋友,你能不能用这种布料制成裤子卖给我们,淘金工人整天和泥水打交道,需要结实耐磨的裤子。”利维一下子被这个新奇的建议吸引住了,一条生财之路在他的头脑里马上形成了。他马上把那位淘金工人带到店里,按他的要求做了两条裤子,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牛仔裤,它结实、耐用,成了淘金工人的热门货。接着,利维在旧金山开了一家专门生产牛仔裤的服装加工厂。他根据矿工们的建议不断改进裤子的样式:臀部的裤袋用金属钉钉牢,扣子则用铜与锌的合金,重要的部位还用皮革等镶边。牛仔裤一上市,便受到了年轻人的青睐。本世纪50 年代,美国人詹姆斯·丁在影片《反抗分子》中穿着牛仔裤,以他特有活力和奋斗精神征服了观众,于是牛仔裤很快风靡美国,并迅速被传到世界各地。“利维·斯特劳斯国际公司”也就成为世界上牛仔裤生产量最大的公司,尽管其他服装商竞相仿效,但它一直独占鳌头,每年约出售100万条牛仔裤,年营业额5.4 亿美元,在美国的500 家大企业中,名列第260位。利维是个单身汉, 1920 年,即他72 岁时逝世,他的公司自此就由他妹妹的四个孩子接管,一直到1972 年才成为公营公司。四个外甥接下舅舅的公司后,经营得不错,公司不断发展,业务范围也扩大到经营呢绒、袜子、毛巾。床单和内衣。1946 年,利维的曾外孙哈斯清点所有库存物品,不管合算不合算,将公司的全部资金用于已获得专利权的牛仔裤布料的生产。其实,哈斯并不是有意识地想改变公众的穿衣习惯,他只是作出了一种新的经营决策,看新布料能否取胜,未曾想他运气来临,大获全胜,一下子引起了一场服装革命。用新布料生产的牛仔裤特别有助于显示人的体形,充满青春活力,上市后大受欢迎,特别是进入60 年代。 60 年代正是二战后出生的第一代人踏上社会的时候,这一代人非常多,素称“婴儿炸弹”,这种洋溢着青春气息的服装自然对他们有吸引力,此外,60 年代正好是传统规范和价值观念受到怀疑、唾弃和挟击,而牛仔裤以其不拘形式这一最明显的特点,一下子迎合了时代潮流。正是这两个原因,使所有想“混迹于”青年人中的人和不想让自己显得古板的人都喜欢牛仔裤,终于被一位总统穿进了白宫。这场服装革命的直接后果是,它从不同方面使服装不再能显示穿者的身份。如果说原先批量生产的服装使一个公司的推销员穿得像总经理一样,则牛仔裤却使总经理穿得像推销员一样,而且不分性别,没有新旧之分,甚至旧的更好。这本来是因为布料容易旧,但公众过于喜爱,把它的缺点也一起爱上了。服装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生产旧裤子,甚至破裤子”的工厂,那经过磨损、褪色和打过补丁的裤子却更好销。服装行业本身是个风险行业,尤其是生产时装,对季节要求更明显,衣服一旦“过时”,恐低价也难售出。利维公司的一鸣惊人,虽然有走运的成份,但主要还是其高度的冒险精神,尤其是把赌注押在新型布料上这一决策,难能可贵的是,他的这一冒险决策竟抓住了一个延续半个多世纪仍经久不衰的大时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大运气。四、78 :22 之经商法则犹太商人之所以能够称霸世界,除了和前文中所述其心态和谋略有关系之外,在具体经商中则主要依赖其78 :22 之经商法则及其他生意经。囗基辛格与芬克斯做一个成功的商人,首先应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否则多么美好的前景也将毁于一旦。《基辛格与芬克斯》的故事,很值得我们玩味:在宗教圣地耶路撒冷,有一个名叫“芬克斯”的西餐酒吧,它连续3 年被美国《新闻周刊》杂志选人世界最佳酒吧的前15 名之内。这个酒吧是65 年前由英国人创办的,至今,它的内部摆设包括桌子、椅子都保持着原来的样子。虽然它只有30 平方米左右的面积,里面也只有一个柜台和5 张桌子,是一个极为普通的酒吧,但由于经营有方,成了来耶路撒冷的各国记者们喜欢停留的地方。现在的老板是一个名叫罗斯恰尔斯的德国犹太人。他在1948 年买下“芬克斯”,一直经营至今。这个“芬克斯”一跃而成为世界著名的酒吧,完全是因为那个举世著名的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在70 年代,为了中东和平而穿梭奔走的基辛格,来到耶路撒冷时,曾经想去名声挺好的“芬克斯”。他亲自打电话到“芬克斯”预约,接电话的恰好是店主罗斯恰尔斯。基辛格自我介绍是美国的国务卿。那时在约旦和巴勒斯坦,可以说无人不知基辛格的大名,因为他的名字被人传扬着,而且握着约旦和中东的命运大权。罗斯恰尔斯起先非常客气地接受了基辛格的预约,然而,基辛格提出的要求却深深刺痛了罗斯恰尔斯那根职业道德的敏感神经。基辛格这样说:“我有10 个随从,他们也将和我前往贵店,到时希望谢绝其他顾客。”基辛格认为这个要求绝对能够被接受,因为自己是伟大的基辛格,而对方只不过是一个酒吧的小老板;而且自己光顾那家小店,无形中也自然会提升它的形象。不料,罗斯恰尔斯给予一个意想不到的回答。他还是非常客气他说:“您能光顾本店,我感到莫大的荣幸。但是,因此而谢绝其他客人,是我所不能做的。他们都是老熟客,也就是支撑着这个店的人,而现在因为您的缘故把他们拒之于门外,我是无论如何不能那样做的。”对这意外的回答,基辛格大骂出口,并挂断了电话。第二天傍晚,基辛格又一次打电话。他真不愧是一个伟大的人物。首先对自己昨天的非礼表示道歉后,说这一次只有3 个随从,只订1 桌,而且不必谢绝其他客人。这对基辛格来说可算是最大的让步。但是,结果又令基辛格大感意外。“非常感谢您的诚意,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您明天的预约。”罗斯恰尔斯这样回答。“为什么?”基辛格起先大惑不解。“因为明天是星期六,本店的例休日。”“但是,我后天就要离开此地,你不能力我破一次例吗?”“那不行。作为犹大后裔的您也应该知道:对我们犹太人来说,星期六是一个神圣的日子,在星期六营业,是对神的亵读。”基辛格听后,什么也没说,就挂断电话。这则轶闻被美国记者知道后,写成《基辛格和芬克斯》的新闻,在美国报纸上大肆渲染。然而,这恰恰提高了“芬克斯”的知名度。囗78 :22 之经商法则有句俗话说:“世界的金钱装在犹太人的口袋里,智慧装在华人的脑袋里。”事实上,世界的金钱和智慧都装在犹太人身上。那么,犹太人之所以“生财有道”,除了客观环境使然,还有其他秘诀吗?当然有,那就是“78 : 22 之经商法则”,它构成了犹太人生意经的根本。犹太人正是因为有了这条法则,所以做起生意来才得心应手,常胜不败。众所周知,自然界空气中氮与氧的比例是78:22;在人体中,水分与其物质成分的比例也是78: 22;在正方形中,如果其面积为100,那么其内切圆的面积也约为78,正方形其余部分的面积也刚好是22。可见, 78: 22是大自然中一个客观的大法则,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试想,人类如果造出一个氮氧比例为60 : 40 的空间,人类就一定无法生存;同样,若把人体中水分的比例降为60%,那么人也会死亡。当然,这个比例可能有时候有偏差,但其正负误差不超过“1”,故有时为78.5 : 21.5,有时为79 : 21。犹太人的生意经就建立在“78: 22”法则之上,这是犹太人千百年来经商经验的精华。举例说,倘有人问,“世界上放款的人多还是借款的人多”?一般人当然会认为“借款的人多”,然而,犹太人的回答却正好与一般人的回答相反,他们会一口咬定:“放款人占绝对多数。”而事实上也正如此。比如银行,它从众多的人手中借钱,再贷给一部分人。假如是想借钱的人多,支大于收,银行不就破产了吗?还比如说,老百姓和富翁的比例可能力78 : 22,因为有钱人毕竟是少数;但若按财产比较的话,富翁的财产和老百姓财产的比例就正好为78 : 22,因为老百姓掌握的钱毕竟是少数。正是如此,犹太人的经商对象要么是金融业,要么是受这种魔力的影响,把它运用到瞄准少数高收入阶层的钻石生意上,结果获得了意外的成功。1969 年末的一天,藤田拜访东京的某百货公司,要求该公司为他提供一个销售钻石的柜台。“藤田先生,这可不成。眼下正是年关时节,尽管你说买主是有钱人,但在这个用钱的时节,就是有钱人,也不可能拿钱去买钻石的。”尽管如此,藤田先生并没气馁,最后终于用自己的耐心说服了该公司,他们答应在其一个位于市郊的分公司,为藤田先生提供一个柜台。虽然分公司地势较偏,顾客少、环境差,但藤田先生对此并不过分担心。紧接着,藤田先生让纽约的钻石商发来了货,开始了“年底大拍卖”。销售开始的第一天,人比较少,有人预测一天的营业额超不过300 万日元。于是,藤田先生一鼓作气,在近郊和四周也开始销售钻石,平均每处的日营业额都超过了5000 万日元。东京的那家百货公司终于服气,同意在其总公司也力藤田先生提供一个柜台。然而,考虑到在市郊的分公司设了柜台,估计日营业额也不会太高,大约一天能卖1000 万日元左右。藤田先生颇不以为然,夸口道:“不,一定要在这个地方日营业额达到3 亿日元。”结果,该公司柜台的日营业额岂止是1000 万日元,刚开始就达到了1.2亿日元,两个月以后就突破3 亿元的大关,钻石生意成功了!这就是犹太人“78 : 22”之经商法则的最好运用。囗“赊三不如现二”有一位犹太人,病危临终之际,把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叫到了床前,对他们嘱托后事,说道:“请将我的财产全部换成现金,用这些钱去买一张最高档的毛毯和床,然后把余下的钱放在我的枕头底下。等我死了,再把这些钱放进我的坟墓,我要带着这些钱到那个世界去。”遵照富翁的遗嘱,死者留下的那一笔现金和他的遗体一块,被放进了棺材。这时,死者的一位老朋友前来向他的遗体告别,当他听说死者的财产都换成了现金并已随死者的遗体一块被放入了棺材时,立即从衣袋里掏出了支票和笔,飞快地签上了金额,撕下支票,放入棺材,并轻轻地拍着死者的脑门,说道:“老朋友,金额与现金相同,你会满意的。”这则笑话说明了犹太人对现金的偏爱,正如我国的一则俗语所言:“赊三不如现二”,犹太人这种对钱的态度,对我们的现实生活大有参考价值。犹太人之所以奉行彻底的现钞主义,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在大流散中可以随身携带现金逃跑,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对任何人都不放心,一旦将商品赊出去,拿不回来怎么办?如果马上要逃跑,岂不要白白损失?所以,唯有现钞是安全、可靠和永恒的。犹太人的现钞主义的生意经,在日常生活及交往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如果你在做生意时与犹太商人打过交道,也许就明白他们对交易对方的评价。他们心中关心的是“那个人今天究竟带了多少现款?”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对公司的评价“今天那个公司,换成现款,究竟值多少?”总的来说,他们关心的是现金,力求把一切东西都“现金化”,因而他们做生意时力求现金交易。纵然交易的对方,在一年后确能变成亿万富翁,也难保证他明天不发生变化。在缤纷复杂的社会中,有谁能知道明天会是怎样的?人、社会及自然,每天都在变,只首现金是不变的,这是犹太人的信念,也是犹太教的“神意”。正因如此,犹太人对银行存款不感兴趣,银行存款虽然有利息,但利息是微乎其微的,而且利息的增长幅度还不如物价上涨速度快呢。现金虽然没有利息,但因没有银行存款之类的证据,也不需要交纳财产继承税。所以,现金虽然不增加,但也不减少,对于犹太人来说,不减少就是不亏本的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