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爱情》作 者: 蒋振东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挖个藏自己的坑(1)  文/缎苏  十八岁那年,她从南方偏远的小县城考到繁华的都市上大学。也许,南方的青山秀水特别养人,她看去有着一份天然的俊俏。灵秀的脸庞、清澈的眼睛,还有温柔的笑容,使她成为校园里一道淡美的风景。更难得的是,她又温柔又恬静,还很能干。暗地里,就有很多男孩子喜欢她。  她却仿佛不知道一样,平静而有规律的学习、生活。走在校园里,她就象一棵新鲜的树,快乐、美好,没有一点张扬的味道,却悄悄散发着怡人的馨香。  有个男孩,每天都到她的宿舍报道,送花送零食,约看电影。花和零食她都收下了。因为每次,等她回宿舍,那些好吃的早被淘气的舍友们席卷了大半,总不好意思再拎着还回去吧?但是,邀请她却很坚定地拒绝。原来,这样一个贤淑的女孩竟然也那么倔强。她面对他深情的眼睛一直微笑,却微笑着不停摇头。  另一个男孩,家里有钱,好象父亲还是什么官,在学校里就好象有点不可一世。但对她却是低三下四地追求。玫瑰每天一大束,情书每天一封,校园广播里还经常有爱情点歌。可她一点没动心。她在收到第十束花时,终于忍不住把情书和花一起还给了那男孩。一起送过去的,还有给他的失望。  暗恋或者表白,似乎都跟她无关。每天的三点一线,是她一成不变的生活。  同舍的好友一直纳闷,她却温柔地笑,然后说:“如果没有喜欢的感觉,条件好有什么意思呢?我只希望遇见一个爱我而且我也爱的人。”  她那时总抱着书。她喜欢《飘》,喜欢郝思嘉。真是奇怪,明明是和她丝毫不相同性格的人物,她竟然也喜欢得如痴如醉。床头书架上,最表面那本定然是《飘》。  她还说:“如果遇见这样的人,也许你们会发现我的疯狂呢。”  在第一次老乡聚会时,她认识了他。他是刚毕业留校的老师,豪爽、帅气、风度逼人。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但那一天的聚会却热闹而愉快。大家载歌载舞,很短时间就打成一片。主持人是大三的一个女生,很大方泼辣。她提议一定要让他出个节目。推辞几句,吵闹中大家愈发地在起哄,他清清嗓子说:“那我给大家朗诵一段散文吧。”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当他浑厚的男中音饱含感情地念起朱自清的《匆匆》,她坐在角落,心就轻微微动了一下。直到他已经结尾了,在那里很抒情地看着大家:“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她还是恍恍惚惚。她竟然自顾自地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还是大家的掌声、喝彩声铺天盖地落下,她才惊觉自己的失态。  大家却不肯放过他,“再来一个!再来一个!”的呼叫此起彼伏。新生才经过军训,那些拉歌的号子更是一个接一个:“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得好着急!”他推脱不过,就宣布投降:“讲一个童话吧。”  “从前有个国王,他长了一对驴耳朵,却害怕别人知道。每次理发以后,他都把说老实话的理发师给杀了。直到一个小男孩,他聪明地说自己什么都没看到,他活下来了。”讲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卖个关子。  她在一边却忍不住接口:“但是憋着是很难受的。小男孩就跑到郊外,挖了一个坑,对着里面大叫,国王长了驴耳朵!国王长了驴耳朵!过了一段时间,坑里长出一种竹子,做成笛子,一吹就是国王长了驴耳朵。很快,国王的秘密就传遍了全国。”说完了,她才发觉自己的唐突,一下子羞红了脸。大家其实没怎么注意,都忙着叫好。倒是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看得她心砰砰直跳。  下一支舞曲开始时,他走到她面前,很绅士地做了个优雅的邀请动作。他们相望着跳了一曲,却再没有说一句话。  夜里,她在日记上第一次写下了“喜欢”这样的词语。她觉得自己好象成了有秘密的那个国王。青春的秘密多么美好啊,她真不愿意有谁分享了去,好象那份喜欢,如果有谁知道了,就会少了几分似的。她自己在日记上挖了一个坑,悄悄地自己对自己喊。  他们的老乡会活动很频繁。他常常是聚会的主角。而她除了第一次的激动,再后面的每次却都很安静,不喜欢说什么,只静静地坐在角落听。看着他,听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幽默话语,她觉得心里有一朵花突然就绽开了。而他时不时专注望她的眼神,也让她红晕遍布,羞涩得低头微笑。挖个藏自己的坑(2)  “最是那低头的温柔”,他写下这几个字送给他。他说:“你知道吗?聚会上你旁若无人地走出来,那种样子好象空灵的一朵莲花从水面冒出,那份清新和美丽无法让人不动心。”看她脸红了,他又继续说:“而你讲了故事结尾后,那种羞红脸的样子又太迷人。就象现在,我真想吃掉你啊!”根本没有什么铺垫和太多的表白,他们相爱了。  虽然九十年代的大学已经很开放,但“师生恋”还是容易让人评头论足。他说:“你那么柔弱,我不能让你受一点点伤害。人言可畏啊!”所以,他们爱得死去活来,却还是很低调,甚至有点偷偷摸摸。只有宿舍里的好友知道。她们看着她幸福的样子,忍不住担忧:“既然相爱,为什么不能大方亮出来啊?”她就常常为他开脱,找些理由替他解释。而他,少而又少的几次光临她们宿舍,都表现得举止得当,彬彬有礼。  大家看她的快乐,看他的深情,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她在日记的坑里继续跟自己倾诉秘密:“上帝说,爱是恒久忍耐……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何况,他是那么地爱你呵!”  他也总觉得委屈了她,她却始终还他一个无怨无悔的笑。其实,她也想过,在阳光明媚的春天,他牵着她的手,从容漫步。  但是,只要有爱,还有什么更重要的呢?  她象所有幸福的小女人一样,变得又敏感又琐碎。闲暇的时间,要么去找他,要么就呆在宿舍里织毛衣。有人打击她,说现在谁还玩这样老土的招数啊,直接去买一件得了,方便又好看。  她却很固执,非要亲手把一篇柔情蜜意织进毛线里穿到他身上,才觉得快乐。  她买了一个电热锅,偷偷地避开宿舍管理员检查,给他煲汤,给他煮冰糖银耳,还有红糖鸡蛋。有人看不下去了,生气地说:“你会把男人宠坏的。”又有人说:“用电热锅也煲不出什么好味道的,别那么傻了。”  她却乐此不疲。因为,她喜欢看见他喝汤时满足得挑挑眉毛的样子。那时,她觉得心里暖暖地淌出一股细流。她明白,那就是幸福了。  她对日记里的坑说:“幸福着你的幸福,原来比什么都幸福啊。”  她生日那天,一个上午她都找不到他的影子。第一次,她觉得了伤心。上课,提不起精神。吃饭,扒了两口就作罢。干什么都觉得无精打采,整个人病恹恹的。她恨恨地想,如果,他忘记了她的生日,她一定跟她说分手。才起了这个念头,她自己的心倒先疼了起来。  下午,吃晚饭的时间,他来约她了。吃一顿酸辣牛肉。她接过他挟的菜,一颗心又活过来了。原来他一直记得她喜欢吃的那些口味。只是,还有些委屈。纵然心轻快了很多,但眼泪却忍不住掉了下来。他紧紧地搂住她,怜惜地低斥她是小傻瓜。  “闭上眼,小傻瓜!”她听见彼此心跳的声音。然后,有熟悉的音乐响起。睁开眼一看,他送了她一个音乐盒,水晶的,两个小人在圆盘上接吻。上足发条后,小人就牵起手优美地转圈,象跳舞一样,“爱的罗曼史”的旋律也叮叮咚咚落满屋子。  原来,一个上午的无影无踪,他是跑去买生日礼物去了。“我跑遍了大街小巷,才找到这个呢。”所有的委屈和恼怒一瞬间烟消云散。  那个音乐盒成了她手中的宝。不管同舍的谁怎么嘲笑,每天晚上,她总要听了一遍又一遍,才安然入睡。梦里,全是她和他变成那对跳舞的小人,幸福地在转圈。  可是,再不俗开场的恋爱总是会跌入俗气的章节中。象所有恋爱中的人一样,他们也开始有了争吵、冷战和火药味。  她其实一直就是一个心思纤细的女孩。看书会落泪,一片叶子凋零都会惆怅,所以,那些争执带给她太多的疼痛。  她有时快乐得象只蝴蝶,有时又跌落谷底好象没了生气。  心疼她的好友拉着她冰冷的手说:“别哭,不要为一个男人,把自己弄成这样。只有自己才可以爱自己一辈子。”  吵架,和好。和好,又吵。  每个爱情故事里翻来覆去的情节。  一开始,她总是流很多眼泪。流到他溃不成军。  然后,她默不作声。他也默不作声。  她一遍又一遍地在深夜问自己:“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们?到底是谁改变了谁?”  他说:“其实我是爱你的!爱你的!”  她也相信。因为彼此相爱,才会彼此伤害。  但是分手来了。她和他的结束令她措不及手。原因简单而庸俗。他要分房,他要结婚,“而你,才上大二,还有两年才毕业。太漫长了!”这样的话,让她一瞬间跌入深渊,浑身发冷。挖个藏自己的坑(3)  她突然发觉自己失去了判断能力。到底哪种想法才是他心里真实的呢?  他真的很快就结婚了。新娘子就是老乡会上那个泼辣的主持人,刚刚毕业,在他们相恋的日子里,她还曾经祝福过他们,曾经和他们开玩笑,转瞬,就换她成了故事的主人公。这个世界变化真是奇妙,奇妙到让人有时不得不痛恨回忆。她听到消息时,那种尖锐的疼在心底轻轻切割她全身。她居然还微微一笑,然后在好友们的忿忿中,一言不发地把那个一直摆在枕边的水晶音乐盒收了起来。仿佛收起了一颗心。  自始至终,她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所有曾经热情的心都是这样慢慢变冷,慢慢麻木的吧?  她又成为校园里孤单的一个身影。每天三点一线。人孤单,心也孤单,而且坚硬,漠视所有对她爱慕的眼光。  冬天刮北风的时候,她大病一场。住在医院打点滴,醒过来一睁眼,却看见他坐在床前,眼里盛满疼惜。  她对他微微一笑,闭上眼睛。直到他走,她才悄悄看他离开的背影。  看着看着,好象看见一种叫沧桑的东西,永远地阻隔住他和她。  她对自己说:“有的过去了,有的过不去。”当年的《匆匆》一如既往地诉说着人世间的无奈:“……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那里呢?”  转眼到了毕业。他悄悄帮她,极力地四处奔跑,有了起色。但她还是知道了,固执地把和接收单位已经签定的协议一把撕了。临回家乡的晚上,他来找她。他懊悔地说:“我以为两年很漫长,可时间原来过得那么快!”  等他走后,她忍了好久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她把收藏着的水晶音乐盒第一次翻了出来。上足发条,那两个幸福的小人又开始转圈,只是,“爱的罗曼史”却断断续续,再也连不成调。  听着残乐,那些记录着往事的日记,被她烧成了灰。他和她一起讲的童话,好象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可她记得那么清晰。原来她用日记挖个坑,收藏自己甜美的秘密。现在,她把坑放在了心里,连她也不会轻易去打开了。也许有一天,心里也会长满竹子。可那时会吹出什么,都是将来的了。  现在,就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一去不复返了。遇见你,爱上雨(1)  文/缎苏  一  那一个春天的雨季似乎特别长。时而的电闪雷鸣让人心惊肉跳,而绵长的细雨下得没有尽头,几天几夜连着,沤得人心里湿湿的,好象长了霉。  我讨厌下雨。  讨厌电闪雷鸣。  讨厌无休无止的小雨。  我想,我就是心里长满了霉的人。  最大一场雨来的时候,相恋多年的他提出分手。原因在我看来荒谬无比。千里之外的他说:“你太任性了,任性到我不知该如何把握你。”可是,五年前,刚上大学的时候,他曾经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然后温柔地耳语:“袖袖,你真是个任性得可爱的孩子。”  我只会调皮地笑,从此就喜欢上“任性”这个词。  不过才毕业一年。  不过才天各两地一年。  思念的浓情犹在身旁,分手已经突如其来。  所有的理由都是借口。分开,只是因为爱得不够。  我忍不住冷冷一笑。  工作以后,我一直一个人在外,走在煦煦攘攘的人流中,很少有谁认识我。夜晚孤单的时候,我就拼命打电话,告诉爸妈我很好,告诉远方的他我很想他,只有告诉好朋友,我才说我住的屋子冬天冷得象冰窟窿;我一个人足不出户,有时害怕得不敢合眼。好友透过电话线,听见我身边清晰的虫鸣和蛐蛐叫,不由叹口气:“袖儿,袖儿,那么活跃的你居然可以忍受下这种象隐士一样的生活。”我反过来安慰她:“嘿嘿,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啊!”  有一个想念的人,孤单和寂寞都会蒙上一层甜蜜的滋味。  可是,才一年的时间。  物是人非,很多时候都不过是一瞬间。  我想不明白是我们的爱改变了,还是爱改变了我们?  我一直认定,我讨厌雨是有道理的。  那一天的雨真的很大,可还是多不过我的眼泪。我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把音乐开到最大。雨声、歌声、我的哭声,混在一起。  泪如雨下,我不忘记安慰自己:“宝贝,你一定要无比热爱你的任性。”  第二天一大早,小陶看见我,就用他那该死的大嗓门吼到:“袖袖,你的眼睛怎么肿得象个桃子?不要说你也会痛哭哦!”  二  小陶是我的同事。  小陶比我晚一年工作,但比我还大一岁。他豪爽开朗,身上有种很可爱的江湖义气。我和他都是离家在外,可能同病相怜吧,我们时不时就凑在一起打发闲暇时光。  那年的雨季,我觉得小陶象个天使。他拍拍我的肩头,做个鬼脸说:“我认识的袖袖,从来都是无忧无虑,霸道得象……老虎,哪会这样垂头丧气呢?”  我伸手要打他,却憋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也在那个雨季,我发现小陶是个热心而仔细的男孩。他常常呼朋唤友,叫一大堆人聚在他那个乱屋子里。我懒懒的,总是让他三番五次来请,去了,又不喜欢多说话,却莫名其妙成为每次聚会的主角。小陶一直不停跟他的哥们儿介绍:“袖袖的叽叽喳喳,你们没见识过,不然你们不烦死也要昏死。哈哈!”  在闹哄哄却很温暖的氛围里,感觉已经发霉好久的我,又开始变得鲜活起来,一种新鲜的气息一点一点又从我心底弥漫开。  只是,我一直不明白,小陶怎么会有那么多朋友,走马观花一样,一拨一拨的。我总是不停面对新面孔,所以我总是记不住很多人的样子。纵然如此,我还是认识了小陶的那几个死党。阿午就是其中之一。  阿午不高,也不英俊,但很有一种男子汉的气势。也许因为他在小陶他们当中是最大的,他常常流露出些许老成和沧桑。他是一个沉默的人,那帮朋友却都喜欢听他的话。他有一个女朋友,在省城念书,还有一年就大学毕业。女孩我见过一次,是很温柔娴淑那种。听说,他们感情很好。可是,很奇怪,从第一次见到他开始,我总觉得有一种飘忽不定的什么在他的笑容里。  我对复杂的、沉重的人或者事都退避三舍。阿午,他就在这个范围里。所有关于他的故事和传闻,我都是零散听人说起。我和他,在几次聚会中,也只是淡淡地点头,打招呼,并不多言。  我们的熟识有点让人措不及手。是在一个雨天,淋了一场大雨后。  三  是一个星期六。  难得的晴空万里。小陶兴奋地组织大家去爬山。其实出发之前,还是一片阳光明媚。我们一行六人,悠哉悠哉地边走边聊,呼吸着野外清新的空气,心旷神怡,竟没有注意到不知不觉中天空已是乌云密布。遇见你,爱上雨(2)  小陶他们走在前面。几个男孩女孩,笑声不断,响亮得有点肆无忌惮。我慢悠悠地落在最末,看着四周满目苍翠,一个人想自己的心事,一个人怀念刚刚过去的那场恋爱。我总是这样,在很热闹中,突然就会把自己剥离出去,陷入自己的快乐和忧伤里。  谁说过:“忘记一个人,需要一辈子。”我从前一直不相信。可突然一下子觉得不无道理。明明心里在恨,我却还忍不住怀念。在春天葳蕤的草木间,我竟然感觉到落寞。  一种深入骨髓的落寞。  一个人长大,是不是从学会掩饰心情开始呢?  我的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小陶回头冲我打招呼的时候,我还回一个灿烂的笑容。我怕别人来安慰我。好心肠的安慰,撩起的也还是痛,而且,只有自己明白地存在着。  阿午是什么时候走到我*T*X*T*小*说*共*享*论*坛*的身边的,我并不知道。奇怪的是,我们会象老朋友一样很自然就闲聊起来。我从没想过,阿午是这样健谈的人。聊了好多话题,好象很愉快。很多人说过,和我聊天是一件开心的事,他们觉得我是个善解人意的乖孩子。阿午惊奇地说:“没想到,你是那样有意思,看你平时,很沉静的样子。”也许,只有从前的他知道,我多么的任性、固执和霸道。我自己也很迷糊,到底哪一种评价更适合我呢?可能,大多数人都这样,对朋友耐心宽容,却不由自主地挑剔深爱的人。他就曾经咬牙切齿地说过我太自私。  只到半山腰,雨点就噼里啪啦打下来。在这个沾满灰尘的城市呆久了,我并不排斥偶尔淋一场雨。我好象忘记自己是讨厌雨的,不但没跑,反而很享受地走着。  阿午也没跑,依然陪着我慢慢地走,陪我聊着天,还时不时关切地问我:“冷不冷?”我笑嘻嘻地摇了摇头。即便冷,又能怎么样呢?他也不过穿着一件短袖T恤,莫不成还会脱来给我?就算他真脱下来,我也绝对不会穿啊。我拉拉湿透的衣服。好象再难有谁会给我感动了。  被那样大的雨覆盖着,好似彻骨地被洗刷了一遍,这种感觉让人有种全身心的快乐。当早在山上人家的屋檐下躲雨的小陶他们紧紧盯着我和阿午一身雨水地走近,我忽然觉得和阿午好象刚刚经历了一次患难与共一样。  也许会发生什@T@X@T@小@说@共@享@论@坛@么。也许什么都不会发生。  我摔摔脑袋,却怎么也摔不掉脑海里翻腾着的曾经看过的一句话:碰上一场命中注定的大雨。  我和小陶都住在单位租来的院子里,很老那种,许多平房围着一片花园。只住我们几个年轻人。下班后,这里就成了我们的天地。  那天,换下湿衣服,吃了顿热腾腾的鱼头火锅,大家聚在小陶的屋子里打牌、聊天。夜深了,我眼皮直打架,就准备回自己的宿舍休息。其实只相隔二十多米远,可阿午一定要送我。  坐在我的小屋,听着舒缓流淌的音乐。也许因为才穿过夜里凉爽的风,睡意忽然不见了。就那样坐着,海阔天空。忘记了是什么话题开始的,却一直记得那份和谐与开心。  兴起的时候,我翻出从前的诗文给他看。空气变得沉默。我看见阿午的眼里又有了那种飘忽不定的东西。他看着,时不时就停下来深深地看我。我害怕这样的眼神,就装作无意识地笑。他却轻轻叹口气,轻轻地对我说:“袖袖,若我没谈恋爱,我一定要追你!”我一愣,马上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哈哈大笑,然后故意给他看从前的情诗。半天,他又说:“若我没有谈恋爱,我一定要追上你!”他叹了一口长长的气,盯着我,很伤感:“我以前怎么会没有遇见你呢?袖袖,我应该早点遇见你的!”  四  第二天收到阿午的电话,我一点不意外。我意外的只是,我的电话号码不是他问小陶的。他对我的疑问,哈哈大笑。他说:“如果你存心想找一个人,绝对不会没有办法的。”  那以后,阿午会每天给我打电话。有时是早上,有时是中午,更多时是晚上。也不多说,就聊几句,问候一下。  办公室里的女孩子有一次接到他给我的电话。因为杂音很大,他把她错认成我。后来那女孩一直打趣我:“他肯定是喜欢你的。他对你说话那种声音温柔得不得了。”  我笑一笑,心里连点波澜都没起。  我们最多是好朋友。  我不想再和谁有感情的牵袢。我只需要可以静静坐下来认真聊天的朋友。我和阿午之间,好象再也不会出现这样好的感觉了。  可是,阿午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不冷静?  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我想你了!”我吓一大跳,依然哈哈大笑。他说:“真的!是相思的想。”又问:“你想我吗?”我没好气地说:“你神经啊!听见你的声音我是想起来的想。”然后,在他的叹息声中挂了电话。遇见你,爱上雨(3)  小陶好象也看出了什么。他告诉我:“阿午除了对他女友外,从没对一个女孩象对你这般好,这般关心。他说你是个特别的女孩。”我听着,默不作声,不知道要说什么?  阿午曾经说过,他喜欢的生活是天马行空、浪迹天涯的。他根本就不想呆在这个灰尘飞扬的城市里。他用很深情的目光望着我:“我们一起去流浪吧!”我翻翻白眼:“谁跟你去流浪!”  是啊,他有他的世界,我有我的天空,我们,怎么要一起去流浪呢?  我没改变什么。我照样嘻嘻哈哈和小陶他们闹。满不在乎的神情,刁蛮任性的态度,丝毫不留情面很刺人的话,可我还是躲不开阿午那双深深的温柔的眼睛。他甚至不在乎我刻薄地刺伤他。  五  一个盛夏的午后,我收到一封信,是从前的他写来的。还没好好看,电话铃响起来,还是他。他懊悔地对我说:“袖袖,请原谅我!给我一次机会,好吗?我还是忘不了你,我终于发觉自己最不能忍受的不是你的任性,而是失去你。”  我冷静的听完,冷静地回答:“可我已经忘记你了!”  挂掉电话那一刻,我全身发抖。  晚上,我第一次喝了白酒。阿午和小陶陪着我。我不说话,也不哭,就是不停笑。小陶说了好多笑话,我夸张地笑得东倒西歪。我大叫:“让我唱首歌吧!”音乐响起来,我的笑僵住了。千选万选,我挑的歌,是以前他唱过一遍又一遍的《想哭就到我怀里哭》。  阿午忧伤地盯着我:“你难过就哭出来吧!”  我怔怔地望过去,面前却好象空无一物。大滴大滴的眼泪掉下来,砸在心头,碎成千千万万片。  我以为,那个冗长的雨季过去后,我已经坚强和没有疼痛了。  却没料到,有些伤,在体内,不是消散,而是囤积。  那些天,我收到了有生以来最多的花。阿午每天让花店给我送九枝玫瑰和三枝百合。我的屋子里鲜花不断,花香袭人。可我不喜欢。  因为,阿午知道,我梦想过一辆装满玫瑰、百合、郁金香……,装满万紫千红的敞篷车做我的新嫁车。我开玩笑地说:“谁每天送我一枝花,我就嫁给他。”阿午当时回答:“我送你一汽车花,好吗?”  我觉得我屋子里的鲜花香气里飘满的都是那种暧昧的味道。  我生日那天,下毛毛雨。阿午站在我的屋子门前,等了一个晚上。他送我的礼物普通得差点称不上是礼物。是一双手套。  夏天,送一双手套?我大笑。他却认真地说:“手套里有夏天的阳光,等你冬天戴着,就不会觉得冷了。”  我的心一动。好象是感动。  我一字一顿地告诉阿午:“如果你是三心二意的人,我根本不会喜欢你!”  小时候看琼瑶笔下的爱情,记得一句话:如果选择在一起,会有三个人痛苦。如果不在一起,至少还有一个人幸福。  那个人,就是不知情的以为一直被爱的人。  六  秋天的时候,阿午的女友毕业回来了,他们总是出双入对地出现在我们面前。看着女孩盈盈一笑的小鸟依人,我如释重负。这样美丽柔情的女孩,只有傻瓜才会不珍惜!  阿午从工作时就一直住在女孩家。女孩在外求学的日子,阿午就象儿子一样照顾她的父母。小陶说,阿午从小母亲就去世了,家里很穷,对家的感情也很淡薄,养成了沉默不合群的性格。那女孩一直倾心于他,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她一家就陪在他身边。他第一次把一颗心留在了一个女孩身上。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没有完全回避阿午的原因。我喜欢负责的人,喜欢有情有意知恩图报的人。  我们的队伍里多了阿午的女友,可阿午眼里依然还有那种飘忽不定的什么深藏着。我最怕在大家热闹非凡的聚会中,抬头看见他安静地深深地看着我的眼神,我也怕他大口喝了酒对我笑的表情,我更怕他身边纤柔女孩满身满心幸福的笑靥。没有人知道,那样甜蜜的期待中,有空出的一段,除了我,除了阿午。  阿午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叹叹气,沉默着,最后问候一下放了电话。而那样的叹息,象羽毛一样轻悠悠落到我的心尖,有种隐隐的疼。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习惯了有阿午在身边的日子,习惯了每天对阿午的电话有所期盼。  我开始逃避这些聚会,也开始逃离我的小屋。我在冰冷的大街上游荡,电话在寂静的夜里独自回响。  就那么慢慢地淡了吧。我觉得我已经游离在他们之外。只有一副孤寂的躯壳偶尔和他们有点联系。遇见你,爱上雨(4)  只是,每当我坐在清冷的屋子里,听着感伤而迷离的老情歌,我就会流着眼泪想起那场大雨,想着那场命中注定。  深夜里的电话又响起来的时候,我没想到还是阿午。好象和他的相识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他说他在上海出差。我不知道如何开口。他也是怪怪的。我记得,每次他和我说话,都很温柔。可是,这一次,这个温柔的声音有点特别,好象有一种忧伤。是的,忧伤的味道。这个温柔而忧伤的声音不停地说:“我觉得自己太危险了!”我明白他的意思,我无言以对,可我的心又开始一点一点疼起来。  沉默了半晌,他忽然开口:“袖袖,我喜欢你!可以让我牵你的手吗?一辈子!”  我的心一瞬间好象被炸得粉碎,我怕他听见我的抽泣,好久,才用很虚弱的声音说:“别辜负对你好的人!特别不要辜负对你好的女孩!”然后,扯下电话线,一夜无眠。  天亮的时候,我收到阿午寄来的特快传递,里面只有一块青田石。我曾经说过,我喜欢青田石冰凉的感觉。我握着它,忍不住泪如雨下。青田石的一面写着:“遇见你,爱上雨!”  七  两年的时间过得真快。  小陶告诉我:“阿午结婚了。”又说:“阿午被当作年轻的第三梯队干部培养了。”  我知道。  两年前阿午出差那次,我想,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在小陶目瞪口呆的惊异里,我用最快的速度向公司办好了辞职,在阿午回来之前离开了那个城市。我威胁送我的小陶,不要给阿午任何我的音讯,不然我们绝交。小陶也真做到了。  小陶打电话给我:“袖袖啊,你可真狠心!阿午回来找不到你,象疯了一样。我第一次看见阿午哭了!”  可是,两年里我一直在注视那个城市。我看见报纸上,阿午作为杰出青年工作者的报道。看见阿午和领导们在一起的照片。  小陶说的,阿午的婚礼很隆重。小陶结婚后很幸福。  可是,为什么报纸上的照片,阿午眼里还有一种飘忽不定的什么沉淀着。  八  我喜欢在雨天坐着听雨声了。  我还喜欢夏天拿着一双兔毛手套写文章。  日子就这样缓缓地流淌着。好象没有什么在变化,又好象什么都已经变了。  我是个喜欢安定的人。可这两年,我一直在很多城市漂游不定。每当下雨,我就想着要回忆。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握着那块冰凉的青田石,有一个温柔而又忧伤的声音就远远传出来:“袖袖,跟我一起去流浪吧!”  一时间,我心里那些碎片纷纷扬扬掉下来。倒一杯葡萄酒,坐在莫文蔚寂寞的声音里,眼前满是那场命中注定的大雨。我想笑笑,眼泪却就着哀伤的歌声,开始一滴滴滚落,落成了河……月色撩人(1)  文/任大小姐  (一)  他和她,最后一次约会,是在一间茶馆。照例是由她选地方,她就带他去了那里,那条弄堂有一个很有气质的名字,叫四世一品,相传古时这条弄堂曾出过四位一品大官。她带着他,一转两转,就找着了这处名叫忘忧谷的小店。他跟着她,一步一步沿着窄窄的旋转楼梯上到二楼,进到一间小包厢。她记得桌子是玻璃的质地,两人相隔坐下,就可以看得到桌下的一举一动。  那时她想起来,有一次夏天时两人一起吃饭,是坐在一间饭店的大堂,木质的桌子铺了桌布,长长的,盖住了桌下的一举一动,她就脱下凉鞋踩在他的脚上,再轻轻地摩擦。他有些窘:“别人会看见。”她调皮地眨眼,嗔一句:“不会。我早观察过了,桌布那么长,看不到。”她还记得,那一天隔着桌子,吃饭的同时,两人还不断用手机短信彼此说着情话,她记得她在短信中对他说:“我觉得我已经太爱你了,心都被你装满了。怎么办?”收到这条短信后他没有再回复,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三个月后,她有一次翻看他的手机短信,发现这条信息还在,而那时候的他们,每天至少互发三十条短信,她问他:“这一条,你怎么留了这么久?”他说:“这是你第一次,告诉你有多爱我。”  两人在茶馆隔着桌子坐了,桌下是他拘谨的腿,离她远远的,而他看她的眼神,却异样的复杂。她看在眼里,不说话,只是顾自喝那杯根本品不出滋味的茶。她没有告诉他,两天前,她已来过这里一次。  (二)  两个月前他们就谈过分手,他说:“你知道,迟早的事。”她心痛难抑,她抱着他,在深夜无人的山顶旷野,对他说,“求你要我。”  他想他这辈子也不会再在野外做爱,他想他无论何时再做爱,也不会有当日那样复杂的心境。两人在旷野中泪流满面。她问他:“以后还给我打电话发短信吗?”“以后还陪我去九寨沟吗?”“以后还接我下班给我送宵夜吗?”他流着泪,一一点头。做爱的时候他将她轻靠在一棵树上,确切的说,是两棵树上,他知道那两棵树并不是同一种,但它们的根部相连,她说,“你看,在地愿为连理枝。”之后他们发现在他们身周,长了很多这样的树。他们就在那里呆到天明,一起看日出,终于看到太阳喷薄而出的时候,她痛哭失声,都说日出代表着希望,而这天的日出却那样令人绝望。清晨时他牵着她的手下山,她走得趔趄,临分手,还问:“我们真的分手了?”接着她夜夜未眠,憔悴不堪。他看不过她的痛,终是硬不下心肠,藕断丝连。  她十分清楚,他此刻的眼神和二个月前他说要分手时一模一样。两人沉默良久,他终于还是开口:“这间包厢的名字叫什么?”她说:“月色撩人。”他哦一声,良久无语,终于艰难地再开口:“她给我下了最后通谍,要我们分手。她不会接受你……”她打断他:“我知道了,你转告她,让她放心。”然后起身。  (三)  半年前他们开始相恋,而当时的她已是待嫁新娘。她说:“为什么相遇这么晚?你才是我命定的爱人啊。”她一面将婚期拖了再拖,一面与他悄悄幽会。面对一无所知的未婚夫,她常觉得内疚,可是她不愿背叛自己的感觉,与他相处三月,爱已深似十年。她对他说,“给我时间,我要与他取消婚约,等你娶我。”  因为恋情的无法公开,他们约会的地点多半在他家,常常相拥着细语半天,便满足得不得了。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专一而深情的,如果没有他的出现,她一定会以为她和未婚夫那种淡淡的温情就是爱情。可他的出现,才让她晓得什么叫一见钟情,什么叫眉目传情,什么叫朝思暮想。她很后悔,自己怎么就不多等两年,等到真命天子的出现?她时时被幸福和内疚同时困挠着,她知道她面前是两条路,一条是背叛未婚夫,一条是背叛自己。无论怎样,都是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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