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为小人,后为君-17

邹将君直直的看着魏一,想从她那亲自得到答案,但她始终只是哭,一言不发。  邹将君有些不敢置信,有些恍然悟梦,好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很好!很好!我邹将君一生,傲视万众,将女人视为玩物,将权钱视为游戏。而今,栽在一个黄毛丫头手里。一朝一夕间,全化为浮云。”邹将君抬了头,盯着魏一,如斗怒的雄狮,双眼血红,忽大声说,“男人志在江山,我如何会为一个女人消了志气!锦绣江山,红尘美女,我邹将君皆不放在眼里,又何况你一个魏一!你从没爱过我,你当我就是认真对你的?我不过是玩玩罢了!现在我玩腻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奔着你的幸福去吧!”说罢,转了头就走。  “邹将君……”这时魏一带着哭腔喊了一声。  邹将君走出两步,听到魏一唤他,便停了下来。却也没转身,背对着魏一,背脊挺得笔直,双拳握得泛白,指甲全插进掌心。他倔强而骄傲的矗立着。  但等了良久,魏一却再没有下文,只听得见她压抑的,隐忍的哭声,在S大寂静的夜色里显得格外凄凉。  就在这时,邹将君那一丝,从未有过的卑微的声音,从前方传出。他嗓子已经嘶哑,望着远处,声音像天际最轻最远的那一屡北风,近似乎哀求。  他轻轻的说:“其实我舍不得。小猪,跟我回家……好不好?”  魏一就在那一刻崩溃了,她猛的将无名指上的戒子抽出,丢到邹将君脚下,随后捂上脸,泪水从指缝哗哗流下,用最疯狂最无助的声音咆哮起来:“你走!你走!你走!你走!你走!你走……”  她癫狂一般,一直声嘶力竭的喊,直到声音完全嘶哑。  过了好久,苏释才扳开她的手,轻声说:“丫头,他已经走了。”  魏一立即睁开眼,往他去的那个方向张望,但是茫茫夜色里,哪里还有那抹高大孤傲的身影。  魏一神情淡然的擦了擦泪,看也没看苏释一眼,似累到极致,气若游丝的说了句:“你也走吧。”  然后,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兀自进了寝室楼里。  再没回头。      2011 4 29    作者有话要说:还不到9点呢,就更啦,我准时吧,对你们好吧!其实编辑让我更新慢点的,是我受不了你们的催促更那么快!将心比心,大家要撒花啊,别霸王我!有话就说哟,不要装酷!写这章的时候……我都差点……嗯 -。-我是个性情中人PS:上一章讲错了,这章只是真相半白 -。- 下章才真相大白祝大家做个好梦!6868、她愿做只蓝鸟 ...  大四下学期开学了。  这个大四下学期,有段明媚盎然的春夏节季,在这么好的节季里,发生了五件可大可小的事。  第一件事是商务部部长利用职权纵容自己的直系亲属违规经商,经中央决定,免除其现有一切职务。  第二件事是邹将君失踪了。纬和安阳几人十分着急,频频打来电话,在魏一这儿询问,皆是不得,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第三件事是苏释回了美国,并入了美国国籍。  第四件事是纬结婚了,新娘是宛如。即便当初,纬酩酊后一遍一遍低喃着月月的语气有多么激烈,多么热情,但一觉清醒后,方知爱情与婚姻不能等同。他只是一边默默热爱着月月,一边淡淡的与宛如过着日子。魏一曾想,大约很多人都过着这种模式的生活,且能将这样的生活操持得有模有样吧。  第五件事是魏一接到离婚协议书的当天,恰逢要考英语四级。魏一浑浑噩噩的走进考场,迷迷噔噔一番动笔,再晕晕乎乎的出考场。一查成绩,居然以高分通过。实是对过去三年安守本分脚踏实地的一种讽刺。三年前魏一才十八岁。魏一常想,那时她多年轻啊,可那时她怎么就意识不到自己此刻正年轻呢?人总是喜欢用充沛的感情去感慨那些错过的往事。  离婚协议书是邹将君的秘书小张亲自送来的,封在一个蓝色的文件夹里。里面除了协议书还有两张银行卡,五个房产证,写的全是魏一的名字。魏一签了字就将协议书递给小张,连同那些财产一起:邹家的钱,她一分也不想要。但小张说什么不接那钱和房产证,她说她做不了主。魏一也不为难她,就收下了,想着什么时候亲自还给邹将君。  却是怎么也联系不上他。于是那些钱,魏一稳妥的放在那里。  魏一从小酷爱导游这个职业。现在进了一家规模不小的旅行社实习,也算逐了儿时一番心愿。  小七为了得到魏一的原谅,挺着大肚子在魏一面前跪了三小时,最后魏一心软,抹着泪将她扶了起来。  邹家落魄了,邹将君失踪了,这些都没影响到小七要将孩子生下来的决心,足以证明这个女孩对邹将君情深意浓。她依旧每日勤恳的工作,挣来钱供养弟弟,供养自己。  魏一见她着实可怜,大为怜悯。又想到邹将君将人家害得家破人亡,邹将君是自己的前夫,他种下的孽债,于情于理自己也该替他偿还。于是主动与小七重归旧好,照顾起小七和小七肚里的孩子。二人不是亲姐妹,胜似亲姐妹。  魏一手上还有些钱,那是父母过世时相继得的,零零总总,算不得少。魏一在三环买了套二居室,让小七搬了过去。每日变着方给小七煲营养美味的汤,使她有个好胃口,让肚里的孩子多得些营养。  小七肚子日益圆滚滚,不能再弓腰驼背的蹲地上替人洗脚按摩,但她舍不得丢了这份工作。  魏一对小七恳切道,你若是缺钱,我这还有些,你要多少就跟我开口吧。  小七直摆手,说她要是接了,那就不是人了。  魏一劝阻无果后,为了让小七继续做个人,只得去洗脚城顶替了她。  于是魏一白天在旅行社疲于奔命,晚上去洗脚城做了那个七号。洗脚城里的老顾客都知道,七号换了个人,力道与经验皆明显不足,好在,小丫头摸样水灵清纯,那时不时的怅然目光,楚楚动人,十分耐人寻味。于是七号这个数字,越发深得人心。七号七号,每当别人这么称呼自己,魏一都要在心里狠狠淌一番血。  日子虽是清苦,好歹忙忙碌碌,每夜回到寝室倒床便能睡着,也无暇再去品味那道苦涩,于是天复一天,月复一月,日历翻得倒是飞快。  六月里的一天,是个黄道吉日。在那个吉祥如意的日子里,陈道纬举办了盛大而隆重的婚礼。也不知他搭错哪根神经,他请了魏一,又请了月月。  魏一推说工作忙,本是不去的,月月说想亲眼见见纬穿新郎装的摸样是不是俊俏迷人的,她一定要去。魏一唯恐月月大醉之后会将“一左一右扇那贱人两巴掌”的夙愿当场实现,所以只得陪同了去。  婚礼举办得空前盛大,在一个空旷的草坪上,宾客人山人海,热闹非凡。纬和宛如犹如金童玉女,双双迈步而出时,引起了一番巨大的轰动。  纬果然如月月猜想的那样,俊美英武,眉宇之下皆是意气风发。尽管月月自动将宛如从她眼里屏蔽了,但不得不说,宛如在当天也是空前美丽的,婚纱衬得她凝脂似玉,面若桃红,犹如刚从瑶池下来。  月月这个女孩,是个心思淳朴的女孩。此刻她附在魏一耳边处,不耻下问:“你说是新娘漂亮还是我漂亮?”  魏一一本正经的答:“化妆画得好罢了,谁做了新娘那个位置,都是漂亮的。”  月月对魏一的回答满意得很,心里高兴,端了一杯红酒,一饮而尽。  纬和宛如双双站立在神父面前,神情虔诚的接受神的祝福。  魏一想,若是换了其他女人,亲眼看见前男友挽着别的女人步入婚姻殿堂,在此情此景的刺激下,肯定会控制不住情绪,闹一些跳楼投湖之类的诗情画意之事,从而证明自己对爱的忠诚。但是月月显然不是一般世俗女子,月月心胸豁达,完全不计前嫌,到这时候了,还能古道热肠去关心新郎未来的人生规划,她看着一对新人,忧心忡忡的问魏一:“你说他们离婚时,是请来神父举行盛大的离婚典礼,还直接上民政局?”  魏一对她的忧国忧民很是钦佩,想了想说:“神父日理万机,离婚这类生活琐事怎么能轻易就去打扰。自有民政局婶婶鞠躬尽瘁。”  月月对魏一的回答很赞同。心里一高兴,又端了杯红酒,一饮而尽。  纬和宛如互换了婚戒后,在宾客的注视下,深情拥吻。  月月粗枝大叶,这时竟毛毛躁躁洒了魏一一裙子的红酒,忙拿起纸巾去帮魏一擦拭,哆嗦着嗓子说:“对不起,对不起……”眼里瞬间涌上大量的泪水,可见她此刻弄脏了魏一的裙子,内心是有多么的自责,多么的难过。  月月心里一难过,端了一杯红酒,又是一饮而尽。  魏一没拦得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看着她,无声的陪她一起难过。  新郎新娘挨个向亲友敬酒,敬到魏一二人时,月月已经过一番大喜大悲的洗礼,喝得红光满面,醉眼星迷。纬声音浑厚依旧,听不出丝毫杂质,对二人说:“感谢你们来参加我和宛如的婚礼。”  刚才只见得新娘后脑勺,现在近处一端详,果是美若天仙,胜过月月万分。  魏一担心月月因妒生恨,对美丽的新娘做些不理智的行径。于是她敷衍的对纬说了几句客套话,忙挡在了月月前面。  月月跌跌撞撞的插了进来,努力镇定自若,然后对新郎举杯,大着舌头的说着祝你新年快乐寿比南山的吉祥话。  魏一的担心是多余的,月月好歹是寝室之长,岂是凡人。她除了不小心踩到新娘的婚纱那洁白的裙摆一脚,除了不小心将手里的奶油蛋糕抹到新娘的胸前之外,丝毫没做其他越轨言行。  纬这个新郎,做得很是温文尔雅。纬微笑着对月月说,谢谢你,谭月月你也要幸福。于是他就温柔的牵过新娘的手,向别人敬酒去。丝毫没因为旧人那通红的眸子,而错乱一步。  月月说纬虽然风流,好好歹歹算是认识不少时日的朋友,朋友大婚,朋友得了幸福,难道我们不该高兴吗?月月说既然今个老百姓,真的很高兴,那就要喝酒,好好乐呵乐呵。最终月月维持不了那副端庄摸样,渐渐有了些狂放。  盛醉之后,魏一拖着奄奄一息的月月回到学校。  大学里的女孩,阳光鲜活,豆蔻锦绣,用青春的身子跟世家富少谈恋爱的比比皆是,前仆后继。在富贵荣华之前,还有谁会去相信她们的爱情呢?月月万没想到,自己竟也是这样被拍死在沙滩上的。  寝室空无一人,月月在吐了第十次后,终于将头插进被子里,嚎啕大哭。哭过后,睁着双血红的眼睛,十分谦逊的对魏一讨教:“一一,你还没毕业就离了婚,你一定也很难过,但是我从来没看见你哭过,你是怎么做到的?”  魏一愣了愣,默默低头思索一番,右手拇指在左手光洁的无名指上来回抚摸一阵,那儿还有些浅浅的戒指痕。末了,她淡淡言道:“不是每个人,都要将疼痛摆在脸上的。”  说罢,梳洗一番,走出寝室,到洗脚城上班去了。那天心绪受了月月的感染,魏一上班时一直心神不灵,给一位五大三粗的女客人捏脚时,不小心指甲刮到她的皮肤将她弄痛了,那客人一脚踢到魏一肚子上,起身就对她破口大骂,骂了不解气,最后一盆洗脚水泼到魏一身上。魏一强忍着小腹揪心扯肺的疼痛,站起身,慌忙点头弯腰道歉不已。客人最后砸了几百元钱在魏一脸上,由经理搀扶着骂骂咧咧出去了。  粉红色的百元大钞撒了一地,混合着浓郁药味的洗脚水,从魏一头发上滴落下来,将她全身淋了个遍,她好似落汤鸡,狼狈不堪。魏一站在原处,不哭不闹呆若木鸡,直到一位年纪稍长的女技师心疼她,拿来毛巾替她擦拭头发,她才回过神来,默不作声的弯身将地上的钱一张张捡起,刚好八百元,每多拾得一张,她便逼自己笑得更一寸。  隔天魏一将八百元全给了小七,说是洗脚城发的奖金,小七很高兴,只惊讶的说那洗脚城什么时候福利这么人性化了,丝毫不怀疑什么。下午便将钱寄给了读大学的弟弟。  近些日子,小七的情况很不稳定。医生说孕妇受了相当大的刺激,情绪太差了,再这样下去孩子肯定是保不住的。  魏一很着急,将小七送进医院,好生照料着。  小七初为人母,情绪波动很大,白天拉着魏一的手,一会儿兴奋的让魏一摸孩子的胎动,叫魏一猜测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一会儿又默默流泪,说亏欠魏一太多,只得来世偿还。夜里老做噩梦,嘴里嚷着“我爱你,我爱你,别让我打掉孩子,他真的是你的孩子!”  如此折腾,害得魏一整宿整宿不能安睡,只得守着小七。  魏一每夜听她说那些胡话,魏一心想要是将她对邹将君的爱与自己的相比,那自己肯定要输得体无完肤了。自己因邹将君的出轨就毅然选择放弃,而小七呢,都走到如此不堪的地步,却依旧坚持生下孩子。以前魏一也猜想过,小七痴缠邹将君,是否看中了邹家权势。但如今看来,小七执意产子,确是因为对他的爱情在支撑。足见她对邹将君的爱意,深沉到常人无法企及。  如此想来,对小七敬佩几分,对小七与邹将君的厮混宽恕几分。  最近几天,每次看见小七,她都是一副戚戚切切的状态。全然不如初时身怀六甲的幸福活泼。  魏一大惑不解,私下询问了护士,才知前几日来了位男人,看望了小七后,小七的情绪就越发仓皇不安了。魏一问那男人什么模样,护士回想一番,说高高大大,很威严的样子。  魏一心里一颤,猜测来看望小七的男人肯定是邹将君了。  魏一问了小七,说是不是孩子的父亲来看过了。小七先是一脸惊恐,而后呆呆望着窗外成片树荫,只是不语。  魏一便知道,自己猜中了。  随后小七让魏一坐在自己跟前,握着魏一的手,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感激涕零的话,说这辈子最对不起之人便是姐姐,姐姐对自己的好无以为报,来生定要当牛做马偿还。一番话说得感人肺腑,说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说到最后,竟殷殷哭泣起来。  魏一怜爱的摸了她的头,说傻妹妹,好好将息身子,把孩子生下,大家就都好了,你的孩子我一定会视为己出,会好好疼爱他的。  说得小七自愧弗如,更是大哭不止。  魏一怕小七情绪如此激烈,坏了腹中的胎儿,忙温声安抚。  过了片刻,小七不哭了,又称饿了,想吃魏一做的清粥和泡菜。  魏一忙起身,取出保温盒里的粥,用手背试了试温度,感到稍凉了些,便让小七等等,她拿去微波炉里热热。  魏一将粥热得喷香四溢,端着保温盒回来时,病床上却空空如野,小七却不见了踪影。魏一将厕所阳台都找了个遍,未果。只是见小七身上穿的病服褪下了,柜里日常的衣物被翻得凌乱不堪,不知她换了哪件。  魏一忙去问了值班护士,护士皱眉思索片刻,指着安全通道说:“好像是有人上去了,穿着蓝色的衣服。”  那是通往顶楼天台的楼道。  魏一的心陡然一沉,立即将粥放下,匆匆就往上楼奔去。  天台的门果然已经被人打开了,魏一冲出去,明亮的日光晃得她一时睁不开眼。眯了一下眼,就看见小七身着天蓝色衣裙,站在楼顶的边缘,展开双臂……  魏一吓得花容失色,见她脚尖离屋沿不过一尺,慌忙轻声呼唤:“小七!”  小七丝毫不为所动,背对着魏一,声音很平静:“姐姐,你是我最亲的人,我却将你害得最惨。我马上就走了,希望姐姐以后,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我都别恨我。”  “小七!你给我下来!我从来没恨过你!”魏一仓皇失措,快步往小七跑去,却是双腿发软,越想跑快些,越是移不动腿,急中生智,嘴里劝说,“妹妹,想想你的孩子!你不想活了,孩子也不要了吗?你那么喜欢他的,你猜,是男孩,还是女孩?”  “都不重要了。孩子的父亲不认她,什么都没了。姐姐,你好好保重,我走了的事,替我瞒着我弟弟,他还没有毕业,别让他知道了。”说毕,小七仰天大喊一声,“妈妈,我来了……”便义无反顾的跳了下去。  小七选择了与她母亲同样的路子,从几十层的高空,像一只蓝色的大鸟,直直坠落下去。在她人生最美丽生动的时候,仓 促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魏一大喊一声:“不要——”等她扑过去,哪里阻得了那一只铁了心要自由飞翔的蓝鸟。  身怀六甲的少妇坠楼自杀,恰逢又是前段时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在罗太宗自杀身亡的老妪之女。自然又成了各界媒体争相报道的特大新闻,想来人性本身就是矛盾的,都善于用别人逝去的生命来激发自己对生命的激情。  亲眼看见情同姐妹的小七自杀后,魏一几欲晕厥。强稳定了心绪,去收拾小七的遗物。在小七的枕头下找到一封遗书,竟是写给自己的。  魏一仔细读出——  亲爱的姐姐: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不在人世。小七懦弱,小七自私,小七直到死后,才敢将这些事,告诉姐姐,姐,请不要恨我。  邹大哥从来没有做对不起姐姐的事,全是我主动勾引的,我在他的茶水里加了药,故意让他以为自己和我发生了关系,以为我怀的孩子是他的。其实不是,我和他清清白白,他从未与我有过真正的肌肤之亲。  我真正爱慕着的,不是邹大哥,而是另外一个男人。姐姐,原谅我不能将他的名字说出,我不想让他因为我坏了名声,坏了前程。  他是个陆军少校,年轻,威武,前途一片光明。只是已经有了家室,家里的妻子得过病,再不能生育。所以他一直没有孩子。我从十八岁便跟了他,明着是在洗脚城做按摩师,其实秘密的做了他三年的情人。他说过会娶我,给我名分,但要我安心等待,因为他现在正处非常时期,绝不能有一丝差错。姐姐,其实我无心贪慕那些名分,真的,你信吗?我只要能在他背后,默默的做他眼底的一片儿影子,我就心满意足了。  后来,我怀孕了,我想为他生下来。他知道后也很高兴。  但是我们眼前面临着两个问题。第一,若是不小心在社会上曝光了,对他的影响十分不好,说不定他的前程就此断送。第二,我怀孕这事,肯定瞒不过我妈妈。我了解她的性格,要是被她知道我未婚先孕,她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她会四处找孩子的爹出来,找不到就会逼着我将孩子打掉。所以我们都不敢大肆宣扬,我和我男人秘密筹划了很久,一直没有一个相对妥帖的办法生下孩子。我男人一度想把我弄到外地去,没人认识的地方,先将孩子生下来。但我母亲年迈,又重病在生,我实在不忍心不辞而别丢下她。就在这时,邹大哥出现了,我实在太爱我男人了,再顾不得其他,我便勾引了邹大哥,让他以为和我有染。这样一来,当我妈妈发现我怀孕时,矛头自然会指向邹大哥,那个孩子也暂时与我男人无关了!没有人会再去猜测它的身份,人们都看见了,它就是邹将君的孩子。真的,我当时想得多简单啊,我只是想瞒过我妈妈,瞒过社会舆论,于是胡乱找个男人做孩子的父亲。我真没想其他的,没想要找邹大哥纠缠,没想要勒索邹大哥!我只想暂时稳住我妈妈,平安的生下孩子!我想过的,我妈知道我怀孕后,会去找邹将君评理,但是我怎么也没想到母亲会把事情闹这么大,我没想到我母亲会为了替我争取幸福而走上那条路。还害得你和邹大哥离婚!我很痛苦,我每天都做噩梦!这个代价太大了,大到我一度法承受!我愧对母亲,也愧对姐姐你,没人知道我活得有多艰难,我走的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赔上一条人命加一段婚姻,我的孩子毕竟是保住了!每当摸着肚子里的孩子,我又感到难受,却又那么的幸福,因为孩子真正的父亲,他是我一生唯一爱着的男人。能为他生孩子,那是我最美丽的梦想。  但梦想梦想,果真只是梦,仅仅只能想。  你和邹大哥走到今天,确实是我的过错,我死一万次也死不足惜。每当看到姐姐你生活得这么困难,我心里比你还痛。但大部分时间你看上去好像又不大在意,我就自我安慰,或许你根本不是我想的那么爱邹大哥,分了就分了吧。好几次我也想鼓起勇气告诉你实情,但是姐姐,我真的不能说啊,我说了的话,我男人的前途就全毁了……我不能说……每次见你对我那么好,我就难过,我就想,姐姐,别对我这么好,我不值得你这样。  姐姐,你说我自私也好,说我傻也好,说我贱也好,说我冷漠无情也好!但是我不后悔,真的,如果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还是会这么做。因为那个男人,就是我的命。姐姐,你永远想不到,他给了我多大的幸福,他爱过我,那是对我一生最大的殊荣和肯定。让我觉得,我这一辈子,真的很有价值,没有一丝遗憾。  但他能给我生命,自然也能收回。后来,他老婆也怀孕了,他渐渐就不再和我联系,他最后一次来看望我,我住在医院里,他竟让我将孩子打掉,说那根本不是他的孩子,他说分明是邹大哥的孩子,我对他拼命解释,他竟动手打了我,说我是他的定时炸弹,叫我自动消失……从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我的生命已经被他收回了。  姐姐,其实我爱得好苦哇,这份爱,我隐藏得好累!我走了,也觉得是种解脱。我反而很高兴,我终于从那种痛苦中解脱开来了,真好。  姐姐,你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母亲,对我最真心的人。我发自内心的感谢你。你很善良,很单纯,我在世界上最后的唯一的心愿就是你过得好。  邹大哥很爱你,那一夜,我在茶水里下的迷药分量那么重,他在迷迷糊糊之中仍惦记着要对姐姐忠诚,直到晕了过去,也不肯碰我。我就知道,邹大哥真的很爱你。若你们再相遇,我希望你和他和好如初。  姐姐,现在我已经走了,你别怪我好吗,我真怕你会恨我,那样就没人再对我好了。姐姐,如果你答应原谅我了,就将我的遗书焚烧在我墓碑前,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尽管我男人不要我了,但我还是希望他过得安好。  姐姐,我死后,请将我埋葬在我母亲的墓旁,我生前不是个好女儿,死了一定要对她尽到孝道,在另一个世界,服侍她老人家生生世世。  姐姐,我就要走了,走前多想再看你笑一次啊,你知道吗,你笑起来好漂亮好温柔。  爱你的妹妹小七敬上    通篇看完后,魏一低调的料理了小七的后事。依照小七遗书的指示,将小七埋在她母亲身边,又一把火将遗书在小七的坟头烧尽,不为旁人留下丝毫痕迹。  离开公墓的路上,魏一将与邹将君相识相知的日子翻将出来,摊在脑里逐个斟酌。试问,邹将君何时对自己坏过?从头至尾,都是自己将邹将君的一腔热情拒之门外,一直以为,自己本该和苏释是天造一对,是邹将君半路杀出,才搅了自己和苏释的因缘。  但由彼时到此时,在爱情的路上,苏释一次次的犹豫,邹将君却是一次次的争取,尽管手段强势,却是用他的方式、毫无保留的在爱自己。他从未想过要放开自己,直到他潦倒落魄时,他便将自己,送到幸福的门口,这才离去。什么叫心胸博大,什么叫虚怀若谷,魏一今天总算明白。  他不是莽夫,他有一颗真正的男人情怀。  而她魏一,任性,固执,脾气倔强。她不给他好脸色,她对他索取,斤斤计较,跋扈娇蛮,得理不饶人,无论邹将君对自己如何的好,她都理所当然的接受,从不问为什么,从不考虑自己是否该回报。  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仗着他爱她。因为他爱她,那份深切的,浓郁的爱,不能割舍的爱,她从一开始就明确的感受得到。  在爱情面前,她有肆无恐,恃宠而骄。  但她扪心自问,她,魏一,沧海一束平凡至斯。她何德何能,让邹将君一代风流人物如此屈尊降贵的付出与牺牲?  最后分别的当日,邹将君那抹憔悴的背影似就在眼前,他放下狂傲的心,低下高贵的身段,用嘶哑低沉的声音,近似乎乞求的说:“可是我舍不得,跟我回家,好不好”。  若那时,若那时她毫不犹豫的听从自己的内心,扑上去说老公我也舍不得,然后跟他一起回去,继续过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他最艰难的日子里,时刻陪在他身边,像个贤惠的妻子那样,不离不弃,鼓励他,安慰他,照顾他,那该有多好!  可就在那时,在他人生低谷,她声嘶力竭的赶他走,没给他留下丝毫余地。  陵园那边刮来呼呼的风声,像一群女人在凄厉的哭泣。  魏一仰天望了望,蔚蓝无垠的天际上,一条飞机拖出长长的白线。更远处有三五只风筝……  她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生怕悔恨的泪水汹涌而至,会将自己淹没。  她还不想哀悼这份爱情。      2011 5 1  作者有话要说:一会儿我会为小七写一篇长评,大家没事可以去看看呗!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啊,不同意见的都可以说。还有2章就大结局了……我现在才发现,我的章节都好长啊 -。-完全可以拆开做2章了。还是那句老话,此章评论过50,今天就二更(我可从来没骗你们啊,是你们都霸王我,不留言,导致我不能2更的,大家团结一致,努力HOHO~~~)555555,我的邹……69我已不是他 ...五年光阴,转瞬即逝。  葛承佑从西藏旅游了一圈回来后,口头禅就变成了“今天的天空很阿里”。  魏一笑不可支,说:“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去过西藏阿里似的。”  葛承佑对魏一的嘲笑丝毫不以为然,大叹:“西藏的风光真是好!一辈子不去看一次阿里的天空,不去感受一下那里的纯净,那就不叫人生!”  魏一翻个白眼戳他的额头:“敢情过去我二十六年都白活了?”  话虽如此,魏一对西藏还是很好奇的。  五年的导游生涯,让她跑遍了祖国的山山水水,有些地方反复去了不下百次。已练就一身飞机火车上一如平地一样的本领,安可睡好。因为身体原因,害怕那高原反应,始终没走西藏云贵那些高原路线。  心底对西藏的恐惧,终是被葛承佑夸张的赞叹之词所征服,于是踏上了西去的飞机。  飞机穿透厚实的金色云层,俯冲而下的时候,大家才发现阿里有些飘雨。  那天阿里的天空阴蒙蒙,好像跟内地没什么区别。魏一非常失望,觉得葛大的措辞总是无限夸大的。  初去西藏,一下子适应不了高原的稀薄空气,魏一的头狠狠痛了两天,还恶心反胃。葛承佑急坏了,慌忙带着魏一去医院。于是初去阿里那两天,是在医院渡过的,丝毫没感受到阿里与内地的不同。魏一病怏怏躺病床上抱怨连连,葛承佑削好苹果,细心的递到她跟前,魏一只需张张嘴即可。  心情失望了,好在身子倒是被葛大伺候得舒坦。  出医院那天,天空十分晴朗。  本来阿里就是个雨水稀少的地方,常年的大晴天,顶多飘上几朵很厚的云,也全是雪白雪白煞是可爱的。魏一运气不好,第一次去,偏偏遇上阴雨天。  人说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同理,不经历阴雨,哪能识得了西藏的万里晴空。  阿里的天,果然一如葛大形容的那般,蓝得可爱。  葛承佑将魏一带到邻近的一个小山坡上,两人挑了较光滑的石块坐着,看远处默默吃草的白羊,和头顶蜷曲飘游的大朵大朵的白云。风吹过,清草的滋味很香浓。极目远眺,视野宽阔得很,人的心也就随之无涯无恨了。  果然是一番舒心赏目的好景致。  葛承佑就是挑在这个时候,向魏一求婚的。  那时葛承佑低着头,手指在石块上毫无节奏的轻点,似随心所欲的丢出那句话,那神态,那语气,轻松得像是在说“不如咱俩晚上吃手抓羊肉吧。”  但是他说的是“不如咱俩把婚接了吧。”  魏一大惊,怀疑出现了幻听。她瞪圆眼睛喊:“什么?你说什么?”  然后葛承佑望着魏一,目光清澈,慎重其事然的说:“我们也不小了,不如就直接把婚接了吧。”  魏一望 了一番蓝天,一朵白云正若无其事的飘过,更远处,一只苍鹰在高空徘徊。她捻了一根草,拿在手里轻轻旋转,嘴上淡淡的说:“我是一把年纪了,你可正值芳华啊。”  “一一,我喜欢你,从大学到现在一直没变,你不会不知道吧?”葛承佑说得有些激动,就上前去握魏一的手。被魏一不留痕迹的拍开,她轻笑,“这样的玩笑你要开到几时啊?”  两人从未谈过恋爱,直接过度到结婚?而且对方还是个离异的女青年,虽算不上老,却总是过了芳华正茂的年纪,这样的求婚,不是孩童间的玩笑,是什么。  当年葛承佑毕业后,在一次旅行时意外的遇上了正做导游的魏一,询问之下得知她竟然是单身。葛承佑大喜过望,从此便对魏一紧追不舍。  魏一也曾明确告之过,他们之间差距太大,而且对相互的过去太过了解,实在不适合。  葛承佑对这样的理由深不以为然。  葛承佑只小魏一几个月,也是二十五六了。虽然不再像以前在学校时那般青春张扬,却依然做过好些稚气未退的事。比如说,在有男士请魏一吃饭时,举着一捧玫瑰扑过去,口口声声叫着老婆我认输了别赌气了;再比如说,魏一工作飞到哪,他便偷偷报了那次旅行团的名,给她来个突如其来的惊喜。魏一对葛承佑不讨厌,心里却明确知道,那也不是喜欢。于是选了个头脑轻便口齿清晰的日子,将葛承佑约了出来,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说明:我暂时还不想恋爱。  葛承佑这个男人,在魏一心里总像个弟弟,做男友次了些,做朋友倒是一等一的好。于是魏一和葛承佑渐渐熟络起来,倒真成了一对蓝颜知己,相伴去过的景点不少,葛承佑也没再提及男女风月一事。  这次西藏之行倒是变本加厉,你不是说你不想恋爱吗,那好,他直接将恋爱跳过,升华到婚姻之上。  阿里草原上的风太大了些,将魏一长长的,柔柔的发吹得到处都是,二人靠得很近,落了几丝头发在葛承佑脸上,酥酥麻麻,葛承佑听了魏一的拒绝,脸色暗了暗,很快便又恢复神采。  葛承佑见魏一眉宇带笑,颜面上对自己和颜悦色,但言谈之间,那股生疏和冷淡,却也不是听不出,于是葛承佑也笑了,挠着头说:“又被你直言道出!一点幽默感都没!”  两人又坐了一阵,嘻嘻哈哈相互攻击取笑几番,便往回走。那本该惊心动魄的求婚之举,便是如此轻描淡写的,被抛到了阿里草原上呼呼滑过的风里,带向四处,散去了罢。  阿里自通了飞机来,全世界的旅客来往多了几倍。狮泉河的街上,虽不似拉萨那般繁华,却也人来人往,一派门庭若市的景致。那天人特别多,来来往往很容易走丢。葛承佑便自然的拉住魏一的手,笑嘻嘻的说:“路痴,过来我拉着你吧,别走丢了,省得我一会儿还得上警察局领人!我又不会藏语,没准人藏族同志还以为我走丢了女儿!”  因为上午出门时魏一就走丢过一次,让葛承佑找了好半天。  魏一仰起脸皱着眉,嘟着嘴就开始嚷嚷:“谁路痴呢你才路痴呢你们全家都路痴!”手挣扎几下没挣开,只得让他这么牵着。  走了几步,魏一猛的被一个高大的路人撞了一下,那人也不看路,低着头,游魂似的只是往前走,他却还知道自己撞了人,淡淡说了声:“抱歉。”声音浑厚,极富穿透力。  魏一在听见那声“抱歉”时浑身一震,猛的回过头。与此同时,她嘴里条件反射的轻唤了一声:“邹将君!”  邹将君失踪五年,毫无音讯,魏一和他的亲戚朋友多方打听,皆是不得。为此罗英还亲自找到魏一,大闹了一场,让她赔自己儿子。  魏一哪里赔得了,只是哭。罗英只知儿子平白失踪,估摸着是被仇家歹人抓去了,兴许现在已不在人世。她伤心欲绝,没了主意,这才将怨气出了儿媳妇头上。但那时邹将君已和魏一离了婚,他是死是活终究也不关魏一什么事了,闹了几日后,罗英撂了一句:“君儿最大的不幸,就是遇上了你这个女人!”便不再前去骚扰。  寻了多年,与邹将君的音容笑貌有几分神似的人不是没有,但每次在路上遇到个相似之人,魏一狂喜着呼唤,对方却丝毫不以为动,显然那些人都不是他。每每经历过这种“极度希望又过度失望”之后,魏一的心情都要阴霾好几日。渐渐有些吃不消这样人生的起落,便闭上眼学做一只鸵鸟,不再刻意去寻找他。  所以今天这声呼唤,实是出于一种本能,她连这人的脸都没看清。但直觉告诉她,说出那淡然的抱歉二字的人,就应该叫这个名字,于是她脱口而出“邹将君”。  岂知,那人却停了下来,猛的转身。  两人四目相对。  似他,又不似。  往日邹将君神色霸气,雄姿英发,剑眉星目,瞧人的姿态也是居高临下全然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狂傲气质。哪似眼前这个男人。  眼前的这个男人,丢在人群堆里,那是瞬间就会被埋没,绝发不了光的。他神情恍惚,五官虽较一般人立体俊朗,却被掩盖在几寸长的凌乱胡渣之中,看不出丝毫出众姿色。只有那双漆黑的星目,随着魏一的呼喊,忽明忽闪,放出光彩。他转身看着魏一,浓眉轻拢,腰身渐渐直起。  但他年龄明显与邹将君不符,看上去衰老憔悴了一轮不止,大约三四十,又好似过了五十,猜不出实际年龄,双鬓竟泛着两片花白。他腰微弓,衣衫褴 褛,披着藏式皮袄,戴了顶花豹毛皮帽,身上还散发着藏族游牧民族才有的酥油茶味。这些哪是以前那个意气风发,注重仪表,又有些轻微洁癖的邹将君该有的?倒像一只直立行走的牦牛。  魏一有些犹豫,有些困惑,也有几分肯定,初时的兴奋渐渐被集拢,踌躇了又踌躇,将眼前的人上下打量,再次试探性的出了声:“邹将君?”  眼前的男人极力控制着情绪,却还是从他微颤的双唇中泄露出他此刻的激动。他似乎要说什么,又似乎有千言万语堵在了喉咙口,一时不知先说哪句。半晌,他目光落到魏一的右手上:魏一的那只手被握在葛承佑手里,葛承佑年轻俊朗,光鲜挺拔,不知比这男人出色多少几倍。  魏一一时激动难已,只觉得时光静止,却忘了自己还与葛承佑手拉着手。  见他形态可疑,却始终不出声,魏一挣脱了葛承佑的手,上前几步,大声说:“请问,你是邹将君吗?”  霎时,男人目光黯淡下去,毫无光彩,他只是颓然的吐出一句:“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他。”转了身就要走,竟带了丝仓皇,逃也一般。  而他喉咙里发出那句完整的句子“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他”却让魏一大声哭喊而出:“邹将君!你就是邹将君!”  就是他,她的丈夫,她怎么会认错!即便他此刻沦落到原始的藏民,但他的声音是不会变的,那低沉的,淡然的,对她说话时总是透露着温情的声音,她无论如何不会认错!魏一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上大脑,一张脸激动得通红。  但那男人越走越快,人来人往中,转瞬没了他的踪迹。  魏一奔走在人群里,翻遍了每个男人的背影,放声大喊邹将君的名,近似癫狂,喊到声音嘶哑,大脑供血不足,几欲晕厥。  他却再没出现。  魏一喊得声嘶力竭,跪坐在地上。葛承佑最终上前轻轻拍着她的背,又拿出纸巾温柔的替她拭脸,劝道:“好了,一一,不哭了。我们回去吧。”  “他就是邹将君的,他就是的!你说,他就是,对不对!你说啊!”魏一的情绪仍旧很激动,她完全听不进旁人的话,只是急于抓住葛承佑这个人证,满脸泪痕的问。  葛承佑见了她这副模样,才知道邹将君在她心中的位置。心里半是嫉妒,半是同情。过了会儿,才说:“他没撒谎。他的确已经不是他了。”  葛承佑一直以旁观者的目光看着这一切,自然比魏一看得分明,他缓缓的说,“他不会和你相认的。”  “但他分明就是邹将君本人啊!”魏一坚持说。  “你不了解男人,特别是像邹将君这样曾站在世界顶端的男人,他有他的骄傲,他不会允许自己如此落魄的出现在曾经的女人面前。”葛承佑 说,顺着邹将君奔去的方向望去,生出一丝敬佩,“若换了是我,大概却做不到他这样。”  魏一将葛承佑的话仔细斟酌,却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他不是他了,为什么他看见她不上前相认了……  魏一坐在冰凉的地上,哭得泣不成声。      2011 5 1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第二更。很感动大家的积极留言,虽然刷的痕迹很明显 -。-|| 还是很感动于是履行诺言,2更。谢谢大家的支持,记得撒花留言 番外有什么意见都告诉我啊,不要吝啬打几个字,哪怕就2个“好看”或者“感动”的字 都能让我充满动力!!PS,6月24号,也就是明天,是我和我老公相识6周年纪念日,看我记得多清楚啊嘿嘿,求祝福,求收藏,求撒花,求评~~(我真是天生机灵难自弃)70、世界很小,阿里很大 ...魏一自发现了邹将君的踪迹,如同发现了黑暗里一抹曙光。  她在电话里辞了工作,忍受着阿里强烈的紫外线,和巨大的温差,在阿里常住了下来。她知道邹将君就在这里,总有一天,还会再见到他的。葛承佑本来要留下来陪着魏一,被魏一严厉的拒绝。魏一明确的告诉他:今生今世,我都是邹将君的妻子。  葛承佑在内地还有自己的事业和家庭,无奈,只得千万番叮嘱一番,陪了她两天,便独自回去了。  阿里市区虽然不大,外来人口却又多又杂,要寻找一个隐姓埋名的人绝不是易事。  魏一租了一间以前的地委干部留下的平房,却也带着前庭后院,庭院里落了些泥巴,魏一栽种上向日葵苗。万没想到,在阿里这个自然环境恶劣的地方,她的向日葵开得竟很好。  除了孤独了些;除了夜里零下三十度严寒了些;除了氧气稀薄走路疲乏了些;除了生火的炉子老是熄灭,熏得一屋里全是烟尘呛人了些;除了间歇性供水供电麻烦了些;除了蔬果稀缺了些;除了风沙大了些紫外线强了些;除了洗澡不便捷一些……除此之外,魏一过得倒是比过去五年的任何时刻都宽慰。因为她知道,她与邹将君,就在同一片蓝天下,兴许他此刻就在这附近哪间茶馆里,神情悠哉的喝着酥油茶,品着青稞酒。  小院的大门是木门板,魏一每天都在门上写字,用纯白色的粉笔写上日期,和一串话。比如说“11月23日,我在这里等你的第四十六天,我知道你今天就会来。君,请敲魏小猪的门好吗?”  每日如此。  一年光阴一晃就过去了。  不知不觉,魏一习惯了阿里夜里十点才下落的太阳,学会了升火炉,学会了掐算着时间用电接水。跟邻居养了一只狼做宠物的藏族大叔学会了说扎西德勒。一双娇嫩的小手因长期提水,磨出淡淡的茧。人也又黑又瘦了,双腮长了两团高原红,再不似曾经那个出落得能滴出水来的娇滴滴的小姑娘。  冬天来了,阿里的冬天格外难熬。那些当官的和游客都不见了踪迹,全回内地过冬去了。街道两旁的商店的生意日渐清淡,街上出没的只留下些本地居民,油腻的头发被厚厚的皮毛帽包裹着,黑戚戚的脸庞上两团殷红的高原红,一笑牙齿雪白,很是淳朴。  魏一本就怕冷,在这零下好几十度的冬天,每个晚上都似要僵死在床上,买了电热毯,开到最热,方才好过些,却越加干燥,就开始脱皮。  魏一却丝毫没有回内地的打算,并渐渐开始真心喜欢上这个圣洁的高地。她养了只小藏狗,取名君君。君君这只小藏狗,是一只很不活泼的狗,举止淡然,神情冷漠,对主人魏一也是如此。倒有几分像邹将君的脾性。被魏一养得尖嘴猴腮十分丑陋。魏一倒不嫌它丑,每天将它搂在怀里,轻柔的抚摸着它的毛,君君君君的唤,将它视为儿子。  一人一狗相依为命,在阿里的第一个冬天倒被她熬了过去。  冬天的尾巴上,阳光渐渐犀利起来,温度渐渐回升,一场大雪却在这时披荆斩棘的下来。阿里的冬天冷则冷矣,气候却太过干燥,故没有雨雪。这场雪倒可以归类为奇迹。  君君自出生以来,第一次见着雪,大为兴奋,在院子里狂吠了一早上。  B市每年都会有雪,所以魏一看见一地深及膝盖的大雪倒是比君君淡定。出了门,正要拿了粉笔,一如既往的在门上记录日期,突然被门上那抹模糊的指痕引得一震,全身血液都涌上心脏,激得心跳咚咚狂跳不止。  刚开始魏一还道是哪家小孩淘气,用手将她门上的粉笔字迹揉花。  仔细一看,那一团模糊的指纹恰好在那个“魏小猪”三字上。可以想象来人矗立在此,在魏小猪三字上,多么温柔多么轻缓的抚摸,良久。魏一想象着,来人盯着门上的字,眼眸里还带了不可磨灭的宠溺。魏一忙顺着雪地里的脚印追出去,脚印却被人刻意掩盖,断了行踪。  但魏一心里很高兴,激动得难以言表,抱着小狗君君亲了又亲,嘴上呢喃道:“君君,你爸爸刚才来过了,你一直叫,是闻见爸爸的气味了吧!”随后又自言自语道,“你也还想着我的吧,如同我想着你一样。”  片刻后,顺手在脸上一抚,摸了一手的湿漉。  从那以后,每日清晨,在晨曦刚出的时候,在一日之中最美的时候,君君都会对着大门狂吠不止。魏一知道,有人在那扇门后面,默默关注着自己,却不显身。待她追出去,他又跑得不见人影。  后有一日,魏一很早便出门,躲在一处能瞧得见大门的地方,目光炯炯的瞪着门口,一眨不眨。不过多会儿,一个高大的男人果然出现在门口,如她想象那般,细细的,细细的将门上的粉笔字迹轻抚一番,又用脸贴上面,似能感受到她的温度,一脸幸福。  魏一的泪在瞬间流了下来,她起身渐渐走近。  到男人发现魏一时,她已经出现在他的背后。  两人四目相对,谁都没率先打破这份曙光下的默契。五年之别,好似仅此一日,好似昨日临别前刚说了声晚安,好似一觉醒来,他就站在她面前,根本不曾分开。  魏一浑身轻颤,张了嘴,却无从说起。一双明眸潋滟波光,与他初识她时毫无二致。最后,还是男人在魏一强烈的注视下,率先瞥过了眼。  他低沉的问道:“为什么不回去?”  魏一没有回答,吸了吸鼻子,用这辈子最大的力道,向他扑了过去,嘴里大喊:“老公!”  邹将君纹丝不动,由她抱着自己,由她脑袋埋自己肩窝里。  “老公!老公!”魏一喃喃喊着,哭了起来。  “问你话呢!为什么不回去?”  “老公……你不要我了吗?”  邹将君再也持不住,一把将魏一抱在怀里,将她的头往自己身上挤压,俯身吻住那片让他朝思慕想的唇,狠狠的,狠狠的。  嘴里那股味道,五年来不曾变过,和梦里那些一摸一样。  阿里的春,从未有一日,如此刻般美丽。  二人站在阿里的春天的清晨里,太阳早已布满生气,晨光柔和,晨风细微,撒在二人身上,皆是均匀细致,说不出的美好生动。  小狗君君在脚边,围着二人打转,不住的嗅邹将君的裤腿,生性冷漠的小狗,竟似通了人性,知道自己是客,而主人来了。它尽情的撒欢,摇头摆尾的讨好。  天地皆停止一切运转,世间静得似只有这对喜极而泣的恋人唇齿相依的声响,令人脸红心跳,令人欣慰兴叹。  “为什么不回去?”一吻终止,邹将君双眼清凉,抬了头,盯住魏一的眼睛说。  “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你要是喜欢这儿,我就在这里陪你一辈子。你不赶我走,我就不会走!”魏一又哭又笑,情绪一时难以平静。  邹将君万分动容,低头又是一吻,缠绵悱恻,依恋不舍。渐渐的,五年相思不得,在那个深刻的吻里,转化成厚郁的情yu,如浓云翻滚,逼迫而至。  魏一望了邹将君那越发深邃的双目,其中的欲念熟悉得让她又落了泪,双臂便主动攀上邹将君的脖子,哽咽着喃喃着:“老公,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吧!”  邹将君再没顾忌,将魏一拦腰抱起,大步往屋内走去。  君君屁颠屁颠跟在后头,也想进屋,被邹将君反身一脚关上门,将他关在了门外,抗议的狂吠。  魏一慌忙道:“别伤了他,那是你儿子!”  邹将君浓眉一掀:“谁有这么个丑不拉几的种!”说着,将魏一轻柔的放在床上,身子随即压了上来。  好一番云雨,浇尽两人干涸的身心。  激情过后,邹将君搂着魏一,总觉得是个美梦,不仅真实。  邹将君看着魏一,由衷的说:“小猪,你的身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  “你却有了变化。”魏一一般正经的道。  邹将君神色黯然下去,问:“我老了吧?”  “你胡子太深啦!扎得我好痒!上回刮胡子是北京开奥运的时候吧!老公,下次要吻我前,我可以申请先亲自为你刮胡子吗?”魏一勾上邹将君的脖子,调皮的说,说完咯咯的笑。  邹将君恼羞成怒,身子又压了上来。  又是一番鸳鸯交颈。  他们默契得如同这几年从未分开,只一个眼神就让彼此心领神会,只一个轻颤就让彼此高chao迭起。  那还是白天,阳光明亮。邹将君抱着魏一,像个初尝禁果的少年,一遍一遍的占有魏一的身体。她一会儿是水,左顾右盼,柔情婉转。一会儿是火,灼热赤诚,激情澎湃。那一刻他只想把她揉进身体里,只想与她密密重合,丝丝入扣,再不分开……  那种腾升而起的欲仙欲死的满足感,是和以前任何时候都从未有过的。  他们像两条白色的大鱼,相濡以沫,纠缠在阿里飘洒着炊烟和清早芬芳的白昼,而魏一那一声声勾魂夺魄的撕喊就起伏在邹将君的激喘之中。  激情过后,邹将君喘着粗气盯着她的眼睛:“小猪,说你爱我!”  “不要……”魏一只顾娇喘,那三个字却怎么都说不出口,“那你为什么不说?”  “我爱你。”邹将君看着她。  魏一没想到他这么直截了当的就脱口而出,有些发愣,竟傻乎乎的问:“为什么爱我?我又不出众!”  邹将君没料到她会问为什么,笑了,他说:“我就不爱芥末就偏好清粥小米。”  情人间,都是喜欢拿肉麻当有趣的,魏一也不例外。她不依不饶,缠着邹将君问:“说嘛说嘛!为什么爱我?我没有姐姐漂亮,身高也不高,人也不聪明,既不小资也没情调,没有女人味更不妩媚风情,还老是闯祸为你制造麻烦,有时连我自己觉得配不上你……你到底爱我哪一点呢?”  邹将君撑起身子,望向窗外大漠风沙,似在思索,良久才抓抓头说:“我就是爱你,哪有什么因为但是为什么!”说完,邹将君自觉肉麻,极不自在的轻咳一声,转过脸去。  他说,所以我就是爱你,哪有什么因为但是为什么。  那是魏一听过的最深刻的情话。那一刻,魏一才意识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突然很感动,心里暖烘烘的,鼻翼却发酸。嘴角止不住的笑,眼泪也止不住的流。  到二人精疲力竭起了床,已是下午三点。  邹将君刮去了几年未刮的胡子,理了发,又和魏一双双去澡堂洗了个澡。那个浑身散发着薄荷味道,神情清淡,举止倜傥的风流形象便回来几分。  魏一捧着他的脸,左瞧右看,最后道:“唔,还好还好!先前看见你,还以为你掉时空隧道里了,平白比我们多长了几十岁!”  邹将君吻了吻魏一刚沐浴后那红润光滑的额头,心情大好,伸手在双鬓上虚抚一把,掀了掀眉毛,潇洒的说:“我很老了吗?西藏的姑娘不知多爱我的粗犷形象!”  魏一摇头晃脑,说:“哪里哪里,您是老当益壮!”  两人嘻嘻哈哈一番追逐。  路过一个烤羊肉串摊子,魏一像只馋猫,对那些肉串流口水。邹将君本来嫌不卫生,但见魏 一那模样,忍俊不禁,就给她买了几串。  魏一手里拿着肉串,吃得津津有味,直夸比S大后门的好吃。想到S大后门的羊肉串,魏一愣了愣神。  这时她鞋带掉了,因两手不得空,邹将君便非常自然的蹲下去替她系上。  邹将君系好后站起身,依旧高大英俊,魏一看着他,感动得红了眼眶。  邹将君在此隐居五年,自是对藏文化深入得很。就带着魏一去下馆子,两人郎俊女俏,很得那藏族老板的欢喜。老板给二人的菜品酒肴上得最快。  魏一轻轻敲击杯壁,问:“这五年来,你就没勾搭过藏族女人吗?”  “西藏姑娘择夫的第一标准是要会给难产的母羊接生,我只能配合女人怀孕,所以不在她们的择偶范围之内。”邹将君轻嘴薄舌的一通胡说八道。  魏一先是给逗笑了,后来又气愤,嗔怪藏族女孩没眼光,曾经沧海难为水,她们怎么连沧海与水沟都搞不清?  之后两人吃酥油茶,尝手抓羊肉,喝青稞酒。在广袤的的高原里,世界之巅最纯净的气息里尽情吃喝一番,魏一吃得满嘴油腻,邹将君喝得酩酊大醉。二人皆是没顾忌形象,只图此刻逍遥自在。  吃完之后,晚霞殷红殷红的,眼瞧着天要黑了。邹将君又背着半醉的魏一,摇摇摆摆走在回家的路上。邹将君高兴很得,一路高歌,五音不全的歌声,将最后一丝残阳震下了山,天便呈墨青色了。  星星出来了,阿里空气清晰轻薄,每夜里,星星多得肉麻。邹将君转挑了最亮的那些星星,给魏一讲它们的名,它们的典故由来。邹将君指着斜上方最亮的那颗,说,那是金星,古人称之太白,又叫启明星。魏一迷迷糊糊的连连点头。她靠在邹将君的背上,听他讲完星星,又讲藏獒。他说给藏獒脖子上系红布是代表吉祥如意。讲完藏獒,又讲大刀阔斧的石块堆积的小土坡上的串串彩旗,他说那是风马旗又叫经幡,象征着天、地、人、禽的和谐吉祥,是沟通世俗与灵界的媒介。讲完风马旗,又讲阿里的神山,他说神山看上去并不高,但十分陡峭几乎没路,全世界只有五个人上去过,且爬上去的人都再没下得来……  邹将君的嗓子浑厚磁性,将那些圣神而神秘的藏族文化娓娓道来。那时,酒醉,人也醉,但魏一心里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正趴在世界上最宽阔的背脊之上,此刻是她人生中最平静安详幸福的时刻。  阿里不似B市的繁华喧嚣,一到夜里静得很,狼叫声在耳旁此起彼伏,狼群却在很远很远的山颠。四周无一盏路灯,借着星光,邹将君将魏一背回他住了五年的地方。魏一半醉半醒,云里雾里的四处打量,见此处家徒四壁,哪还有半丝高官子弟家境显赫的模样。魏一知道他吃了很多苦,他从小锦衣玉食,哪里经历过这些。那一刻,魏一又欣慰又心痛,鼻子发酸,扑到他怀里。半晌,她才抬起头,哽咽着问:“当初我们离婚的时候,你是不是把剩下的钱,全都给了我?”  邹将君毫不在意,嬉皮笑脸的说:“那是我有先见之明,我知道早晚还不都是我的。”  魏一很感动,搂住邹将君半晌说不出话来。  那一夜,二人商量着回内地,找一座山明水秀四季分明的城市,重新开始。在人生的重逢里与恋人一起憧憬未来,是一件顶美好的事。魏一说到激动处,一拍大腿,说我们就回四川吧,那是我妈妈的家乡。邹将君很宠溺的亲亲她,毫无异议,说都听你的。  又说了会儿话,魏一累了,不知不觉便睡了。睡着后的魏一,还是如多年前一样,睡相很不好。她就像只蜷缩着的小猫,不声不响,惹人怜爱,在邹将君身上蹭来蹭去。邹将君想抽烟,一只胳臂被魏一压着拿不到烟灰缸。他看了魏一一眼,又将烟放下了。  尽管屋内很静,邹将君抚摸着她柔软的发,从未有哪一刻让他这么清晰地感觉到,他有一颗奔腾的心。  接连几天,邹将君租了辆4500越野车带魏一到处跑。沿途风光迥异,无论是远眺常年皑皑积雪的群峰,还是牛羊安详吃草的苍茫草原,还是气势磅礴的戈壁大漠中间激情四溢的蜿蜒流长的青色长河,还是晚霞似锦下诗情画意的悠扬牧歌……一切都让魏一止不住的惊叹——这已经不是一个美字能概括得了的了,这些壮丽而宏大的场面,都是能让人热血沸腾的,是能让人不由自主的泪流满面的。更值得一提的是,广袤大地上,荒芜一人,只有一个他和一个她。邹将君驾着车,意气风发,引吭高歌,如当年拐了魏一去温泉一般模样。唯不同的是,她是他的妻。他只需轻轻一个转头,就能与柔情似水的她有一个丝丝入扣的对视。  他们去了古格王朝遗址,参观了冬夏宫和干尸洞,还有巧夺天工的精美壁画。  去了班公湖,远处有成群的白色的鸟儿盘旋在上空、游弋在湖面,更远处是雪山连片。雪峰倒映在湖面,随风轻轻晃动。  那时是下午,太阳在偏西处正辉煌,暖洋洋均匀的洒遍大地。天空万里无云,蔚蓝的天空与碧蓝的湖水交相呼应。四月去阿里旅游还嫌太早,所以当时宽广的湖边空无一人,邹将君带着魏一沿着湖面走了十来分钟,魏一说累了,二人坐在石块上,相互依偎,在广袤天地间大声说话,喧哗声惊得近处几只鸟直飞云霄。湖水晶莹得像块天然的蓝宝石,隐蔽在雪山环抱中,又像位含羞的少女,有些细长而美丽的脖子。不为世人所知,却天生丽质难自弃。这种美,不是世俗间媚俗的金碧辉煌,而是一种纯天然,能净化人的心灵的美。  邹将君轻声问:“漂亮吗?”  魏一陶醉的点头。  邹将君告诉了她藏民的一个说法。传说世间再是肮脏的人,肮脏的灵魂,只要在最圣洁的班公湖洗过,都能洗净一切罪恶与贪念。  魏一立即噔噔噔跑到水边去洗了洗手,湖水清澈见底,由于是雪山融化而积,冰寒刺骨。魏一突然转头,甩着手上的水,对邹将君笑眯眯的说:“那你这个流氓真该洗一洗了。”  邹便不语了,他闭上眼,想起小七母亲跃身从五十层搂跳下去的情景,还有她当时下的赌咒,想起家族因自己的张狂而衰败。  久久沉默。  过了会儿,邹将君睁开眼说,你喜欢阿里吗。  魏一说喜欢。  他又说,其实,我不想回内地,你愿意和我一直住在这里吗。  魏一愣了愣,随即抿嘴笑了,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邹将君挺感动,凑近她,深情的吻她。一只海鸟胆儿大些,盘旋在他俩上空,呱呱叫着。更远处有一只苍鹰,在空中骄傲的翱翔。  生命真是太美好了。  之后他们商量着,以后生活在这里,在湖边修一间小而别致的木房子,生俩孩子,一男一女,大的是姐姐,小的是弟弟。姐姐跟魏一姓,弟弟跟邹将君姓。院子里还得种植物和鲜花,养两只羊,一只山羊,一只绵羊,再养俩狗,一只牧羊犬,一只藏獒。魏一吵吵着说狗已经有了,就是你儿子君君。  邹将君浓眉一皱说,那只丑不拉几的土狗扔了吧!  魏一便笑着去打他。  然后邹又说,等到他驾鹤西去,骨灰就撒进班公湖的风里。  再后来他掏出口琴吹了起来,还是当年那曲《Secret Love》,悠扬而凄迷。  从前,他也是野心勃勃的,从小受的教育就是男人应站在世界顶端。干宏大的事业,受世人敬仰。只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上,自然会有人前仆后继臣服在他脚下。而压力、弱点与负面情绪,是绝不能让任何人看穿的,他得扛着,他是神。  直到,他遇到了魏一。这个女人,从不当他是神,也不在乎他拥有的一切傲人的资本。她轻视过他,同情过他,理解他包容他,最后接纳他。在她面前,他可以犯错可以衰落。无论他是高高在上的王者,还是一贫如洗的难民,在她眼里,他只是她的夫。  再没有世人的表面的恭敬,但他马上会有两只羊和两只狗,还有不离不弃的妻,难道这不是一种值得自豪的人生吗?  再没有一诺千金的潇洒,赠别墅送豪车的豪情。但他学会了做饭和换电灯泡,难道这还不足以让她踏实心安的嫁给他吗?  风大了些,邹将君脱下大衣替她盖上。 并轻柔的搂过她,悉心为她拨开贴在颜面上凌乱的发丝。他从脖子上取下一根项链,挂的竟是魏一当时扔给他的那颗婚戒。取下戒指,他慎重其事的缓缓为她戴上。  替魏一戴戒指这个举动,他一生做过两次,每一次都怀了无比虔诚的心。  魏一抬眸时,竟看见邹将君鬓间有一根白发。她没有动手将它捻去,她半跪在他身边,虔诚而深情的吻上去。  邹将君居然会做饭了。阿里海拔高气压低,魏一煮出的老是夹生饭,邹将君说我来吧。魏一惊喜连连,咋咋呼呼的吃着邹少做的饭,滋味还不错。饭后二人牵着君君去小土坡上溜溜弯,看晚霞,看大漠风光,看远处人家炊烟缭绕。馋了就去新疆大叔那烤几串羊肉串……生活真是恬静而豪情万丈。  那些日子,回忆如此美好,以至于在魏一今后的几年里再不敢触碰。      2011 5 1  --------------------------------------------------------------------------------作者有话要说:甜蜜一章谁说完了啊!!没完-。- 还有2章 一不小心就长了……魏一这个姑娘,一不用娃娃音装可爱,二不用腹语说“哇,耶,虾米,稀饭”三不自残四不自拍,五不同时跟N个男人乱搞。人魏一只不过对人不设防一些,魏一就是个平常的女孩,不是顶聪明那种。我觉得魏一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大家有不同意见可以提,不喜欢男主女主也可以提,我都会认真去思考。但是别对作者做攻击,不然我会生气的!还有,谢谢昨天那些祝福,我给老公看了,他说你们真好。我们会白头的!!还有个还有,你们看古文吗?看过《青楼粉黛》吗,那是个中篇,但是故事框架非常好,我准备将它润润色,写个长篇。大家都看过那文吗?(啊啊啊啊 我的酷儿们,说话啊说话啊!回答啊回答啊~~~)同昨天,此章 评论过50,今天双更。71、邹将君忒也小人 ...二人还得回B市一趟,因为他们没有婚姻关系以后生的小孩就成黑人了,要复婚就得有户口,而他们的户口都在B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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