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你在等着我讲完这个故事。对我来说,其实也是一样,整个事件最吸引我的地方,就在于这个美国“收银机”。一旦按下第一个启动按钮,它的各个部件就互动地一步推一步地在向前走,在一个出问题的部位绕上一道又一道的蛛网,然后逐渐解决。对于我来说,这样的机制也是很新鲜的一个玩意儿。 你已经看到了,司法和立法两大部分正在对“水门事件”进行最后的冲刺。这时,作为另一道外部保险机制的新闻界,正以他们习惯的操作方式,进行无孔不入的全方位调查。你几乎可以把他们称作是一支“野战军”。首先,他们没有任何特权,他们无法迫使任何人告诉他们任何与案情有关的内容,除非被采访者自己愿意这样做。 新闻界也无法把任何他们感兴趣的采访对象召来,因为在他们手里,既没有法庭也没有听证会这样的有效手段。确实有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这一类的好事,可是,这个主动权是掌握在他们的采访对象的手里的。是别人有话要说,把他们给招了去,而不是相反。但就连这样的机会对于他们都是重要的,他们会在这样的时刻,急急地抓紧每一分种提出问题,可是,人家不仅常常以“无可奉告”一口回绝,甚至可以一甩手拔腿就走了。你也不能如法庭国会那样给他定个什么“藐视罪”。因此,看上去新闻界是最没有“实权”的一支结构外的“野战部队”。 然而,在美国没有一个政府官员,包括总统在内,敢于把新闻界不放在眼里。因为这支“野战军”有不计其数的具有良好职业训练的记者队伍,而且他们习惯于独立作战,几乎没有一个是等闲之辈。因为凡是不具备一定新闻素质的,都早已被淘汰了。这些记者虽然没有什么特权相助,可是,他们在职业正义感和新闻业的竞争等等动因的驱使下,会把一个常人的能量发挥到极限。发掘出天晓得是从哪里挖出来的内幕新闻。再说,他们一个记者一个智慧,对于他们没有什么禁区和局限,他们能找出什么就找什么,别看有些东西看上去只不过是鸡零狗碎,但是,没准这些记者的共同努力凑在一起,就能拼出一张“先遣图”来。 这一次,就是在尼克松“水门案”的紧要关头,新闻界又一次全面出击,造成了意外的效果。首先是“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开展了对尼克松减税问题的调查报导。这是尼克松曾经把自己当副总统时的私人文件捐出,换取了五十万美元的减税。这家报纸还报导了尼克松曾经花了公众的一千七百万美元,用来装修和警卫他在加利弗尼亚和佛罗里达的私人住宅。这虽然与“水门案”无关,但是对于尼克松的信誉是一个惨重的打击。 同时,“华尔街日报”又雪上加霜,对尼克松的副总统阿格钮受贿以及偷漏收入税的情况进行了报导。这在美国民众中又引起一阵强烈反应。在司法部检察官对一系列证据的调查之下,副总统阿格钮很快看清,如果他顽抗下去,也将面临无法逃避的弹劾,他最好的出路,只能是以辞职认罪交换宽大处理。于是,他很快放弃了挣扎,仅仅在“华尔街日报”向公众披露的两个月后,他就向当时的国务卿基辛格交了一封辞职信。然后来到一个联邦地区法院,以认罪交换了“三年徒刑缓期执行以及一万美元罚款”的宽大处理。 尼克松的录音带问题还在僵持。但是,尼克松从大陪审团的宣告中,已经知道自己面临触犯众怒的危险。他无法忽视站在那23名普通陪审员身后的全体美国人民。因此,在8月15日他又一次在电视里发表声明的时候,提到录音带时再也没有过去那种持"行政特权"力争的强词夺理,而完全是透着和美国人民商讨,试图取得谅解的低姿态。 尼克松在这次电视声明中向公众表示道歉,他直视着摄像机说,“我很遗憾这一切的发生”。并且,尼克松第一次表示,国会参院对有关他的指控进行调查,“我没有意见”。在录音带的问题上,他竭力试图取得民众的同情,把话都说到了这样的份上,他把自己和助手之间的谈话录音,比作是丈夫和妻子之间的私房话,因此要求大家允许他将录音带持为己有。当然,尼克松抱着最后的希望,希望能够守住这条最致命的防线。 这时,几乎已经不用再多说什么了。在美国,所有的人都知道,遇到这样重大的“宪法性”问题。如果双方不让步的话,那么,就只有等待了。等待什么呢?等待持有宪法解释权的最高法院出来给出一个判决。但是,我前面已经说过了,这实在不是一个普通的宪法解释问题,这已经是一个宪法危机。 正因为如此,尼克松总统新任的宪法顾问才发表了一番他的法理性的思考。这位宪法顾问也是来自一个大学的法学教授。根据他对宪法的理解,同样是根据权力划分的原则,他觉得,如果司法分支强制这个国家的总统,将会毁了美国的总统地位,即毁了行政分支的宪法地位,从而动摇美国的国家制度。那么,如果检察官要坚持强制总统服从法律程序,如何解决这个僵局呢?他认为如果总统决定不服从法律,法庭能做的就是解散检方,也就是法庭不接受对总统的指控。 同样来自大学法学讲坛的独立检察官考克斯,听了这番法理推论之后,他发表了一个短短的声明。只有尼克松总统明白这个声明沉甸甸的份量。考克斯说,总统所永远不能解散,不能中止的是大陪审团。因为大陪审团代表人民,人民有权得到每个人的证据。 尽管大家知道,此事是必闹到最高法院不可的。但是,按照司法程序,还是必须由地方法院先判决,然后再一级级上诉。在这个过程中,为了防止一场宪法危机真正发生,不论是法官西里卡还是上诉法院,都尽可能地作了局部让步的努力,使得变通的方式有可能被尼克松所接受。 这些变通的方法,主要是如何尽量缩小录音带的审听范围,甚至如何由第三方审听录音带,再将其变为可由法庭审阅的书面记录,等等。但是,这些努力都没有被尼克松所接收。这时,尼克松的周围又有了一批象宪法顾问,“水门事件”顾问等等这样的新任顾问。尼克松在这些重大问题上,也基本上是参考他们的意见为自己的决策依据。看来,不论尼克松的口气是硬是软,从根本上来说,这些新顾问们给他制定的基本上还是“顶”的方针。 尼克松的新任宪法顾问的观点就十分典型。身为一个总统的宪法顾问,他的立足点似乎并不在于维护宪法,而是在强行维护合众国总统的权威。他在递交给法庭的声明中说,“将美国总统办公室拆成碎片,是一个太高的代价,即使是为水门案件,也付不起这个代价。” 他的意思很清楚,总统再错,也是总统。哪怕总统犯有刑事重罪,也不能“总统与庶民同罪”。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我的美国朋友们却常常说这是一件好事情。因为,这个宪法危机把美国人从面对一个抽象的理念,逼到一个实实在在的现实面前。至少大家都看到了,哪怕是民选的总统,也不能保证就不走向一个危险的方向。如果总统终于成功地站到了宪法之上,那么,专制对于美国人可能很快就不再是一个古老的神话,也不是一个遥远的别人家里的故事了。 尼克松在他的新顾问们的推动下,终于在最后的时刻,作出了一个利用职权与法律顽抗的大动作。这使得他被弹劾的命运再也不可逆转。尽管尼克松在避免被弹劾的问题上,可谓费尽了心机。 当尼克松的副总统被迫以辞职交换法律宽大的时候,尼克松处心积虑地挑选了众议员福特作为副总统的替任。在一般人眼里,福特不象是一个做总统的人材。尼克松之所以在当时挑选了福特,就是为了使国会在考虑弹劾的时候有所顾虑。因为一旦尼克松被弹劾成功,他的副总统就将顶上来做完这个总统任期。 如果福特比较软弱,看上去不能胜任总统职务,也就意味着美国将有一段时间出现“总统危机”。那时,美国对内将缺乏一个强有力的行政事务执行者,对外也将缺少一个决断的外交事务领导人。这对于美国当时的情况显然是非常不利的。因为从外部形势来看,还处在冷战的危险期。从内部来说,美国刚刚经历了六十年代的动荡和转变,急需一个安定的环境完成社会过渡。所以,尼克松作出这样的副总统安排,就是希望国会将不得不以国家利益为重,而不敢轻言弹劾。 那么,尼克松到底做了一个什么大的举动呢? 他想除去他的心腹之患。 当时,尼克松确实万分恼火。因为,再三使他感到难堪,在司法程序上一步不让的那名独立检察官考克斯,从理论上来讲,还是尼克松行政体系之下一名“下属”。如果不是独立检察官向法庭提出要求,法庭也不可能主动出一张传票,要尼克松交出录音带。考克斯在上任之后,没有一刻表现出他是尼克松的“下属的下属”,相反,他始终保持一个克尽职责的独立检察官的形象。 这时,上诉法院的判决也已经下来了。判决对尼克松很不利。尼克松按法定程序,还有一周时间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尼克松向独立检察官摊牌了。因为录音带是独立检察官提出来要的。如果检方坚持,法院一级级都按这样的趋势判下去,尼克松就非常被动了。因此,他必须先下手为强,强迫检察官放弃或改变他对法庭提的要求。 尼克松的法律顾问告诉独立检察官考克斯,要他接受白宫的条件,把交出录音带改为交出根据录音带笔录的谈话提要。否则,请独立检察官辞职,或者由司法部长解除他的职务。他们给了这个最后通谍一个非常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最符合国家利益的行动”。 考克斯的回答也很漂亮,他说,他也希望避免冲突和对峙。但是,他不能违背参议院在批准他的任命时他所作出的承诺。 看来,不论是让独立检察官屈服,还是让他自己提出辞职,都是不可能的了。 对于独立检察官的这个回答,现任司法部长理查德森早有预料。因为这么一来,一个球两边一踢,最后还是要落到了他的手里。我们前面已经说过,独立检察官的任命权从理论上来说,只能落在司法部长这里。既然如此,现在解职权也必定要落在他手里。如果他这样做了,应该说,也无可非议。因为,在政府的行政系统里,司法部长是总统的下级,他即使解除了独立检察官的职务,也不过就是执行了自己的上级,总统的命令。 但是,司法部长理查德森当然很清楚,他有一个作为司法部长的职业道德的问题。他今天之所以具有解除检察官职务的权力,是因为他正巧站在一个无法避免的逻辑悖论的交点上。他是美国的行政系统中所有法律工作者的最高官员。他除了必须面对总统的命令,还必须面对法律,面对历史,面对良心。所以,他的选择十分简单,他轻轻放下落在他手里的那个球,冷静地对总统宣布,他辞职了。在辞职信中,他提醒尼克松总统,不要忘记,在当初给独立检察官考克斯的任命书上,规定了司法部长“不能推翻,不能干涉特别检察官的决定”。 一开始,尼克松的顾问还以商量的口气,请司法部长理查德森是否考虑先解雇考克斯再辞职。他提出当时的中东危机,要求司法部长解雇独立检察官,给美国一个“喘息的机会”。司法部长断然拒绝。接下来,黑格则毫不客气地给司法部长来了一个电话命令,“解雇考克斯。”司法部长提出要求约见尼克松总统。 在会见尼克松之前,司法部长理查德森见到了黑格。黑格再一次向他提到中东危机。他说,美国正在就中东危机与苏联谈判,“水门事件”一直在让苏联看笑话,弄不好就会让苏联人在谈判桌上占上风。理查德森不为所动。当他走进白宫的椭圆型办公室的时候,尼克松总统手里也只有这一张相同的牌。“国家利益”是一个当权者最轻易可以为自己所用的遮羞布。 尼克松问他的司法部长,他现在辞职,勃列日涅夫会怎么看?基辛格与莫斯科谈判将增加多大困难?难道你应该把个人义务置于公共利益之上?理查德森当时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往头上冲,他抑制住愤怒答道,“我只能说,我相信我的辞职是符合公众利益的。” 当黑格再一次给理查德森打电话的时候,他反问黑格,既然中东危机如此紧要,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延迟几天解雇考克斯呢?当过军人的黑格将军,其回答颇具军队风格,后来在美国众所周知,他说,“你的总司令给你下了一个命令,你别无选择。”理查德森严丝合缝地接了一句,“除非我辞职。” 当晚,抢在司法部长宣布辞职之前,白宫宣布他被解雇了。这一做法显得十分卑劣,他们不让他以辞职的形式离任,一心想毁了他的政治前程。尼克松曾恨恨地对黑格说:“我们除了在他屁股上踢一脚以外,不欠他什么东西。理查德森必须解雇,我可不想看到他回到印第安那再去竞选参议员。” 至于整个风波的中心人物,独立检察官考克斯,他此刻的心情几乎只能以“悲愤”二字来形容了。因为,这绝不是一件“上司对下属的工作不满意”的简单解雇事件。这是一个被法律追踪调查的特殊罪犯,利用手中来自人民的权力,试图开除一个代表法律和人民对他进行调查的检察官。这就等于是一个正在抓一帮江洋大盗的警察,让这帮江洋大盗给解除了警察的职务! 这不是他一个独立检察官考克斯个人的职位问题,如果一个总统能够这样凌驾于法律,凌驾于人民,这个国家整个的根基就都会动摇了。因此,考克斯在这场风波一开始的时候,就郑重地对自己手下的一套班子说,如果他被开除了,不论总统怎么干,你们也一定要坚持做下去。 在考克斯从电话中得知司法部长将为他的缘故而辞职时,他冷静地作出了举行一个新闻发布会的决定。这是非常典型的美国做法。哪怕你尼克松是总统,考克斯只是一个小小的检察官,但是,当你以为,自己可以利用人民给你的权力为所欲为的时候,考克斯并不是一筹莫展的,他可以直直地走向公共讲坛,站在全美国的电视机前,让所有的老百姓知道真相,让大家来评评这个理。 新闻发布会上的考克斯,显得谦恭而文静,仿佛是在给周末待在家里的平头百姓上一堂课。他说,我可以保证,我不是故意在和美国总统作对。我甚至担心,我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是不是错把虚荣当作了原则。我希望我没有。最终我决定,我必须坚持做我认为是正确的事。 在司法部长理查德森提出辞职之前,司法部副部长已经表示,如果要逼他就范,他也做好了辞职的准备。因此,随即,司法部副部长也因同样原因辞职。 剩下的是司法部的第三把手鲍克。他曾经对理查德森表示,他只是在理论上同意总统有权解除手下一个检察官的职务,因此如果总统下命令,他会同意签字解雇考克斯。但是,他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个贪图高官的“贪生怕死之徒”,签完解职令,他也会要求辞职。理查德森在自己离任之前,劝阻了鲍克的辞职。他要为司法部留下一个看家的。 就这样,在尼克松总统的命令之下,鲍克签署了独立检察官考克斯的解职令。 这一解职并没有就此划上历史的句号。这一“强盗解雇警察”的“解职”是否合法的问题,也在此后作为一个案子上了法庭,并且经过了颇多上诉的周折。直至最高法院终于否决了鲍克签署的解职令的合法性。但是,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在当时看来,尼克松还是达到了自己一除心头隐患的目的。 权力看来还是十分管用的,就看你用不用了。权威并施之下,讨厌的独立检察官考克斯,还有堂堂司法部长理查德森,不是都乖乖地“走人”了吗?至少考克斯被解职的这天晚上,尼克松总统和他的新顾问们,感受到了权威的力量和成功的快感。 晚上八点二十五分,白宫的新闻发言人宣布,“水门案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已于今晚八点左右解散”,它将归还司法部。黑格命令联邦调查局,前去封闭前独立检察官和两名前司法部正副部长的办公室,一副大获全胜的派头。 黑格的担心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考克斯整个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抢在几天前已经开始保护所有的调查文件。他们先租了一个银行保险柜,专门保存他们与白宫的书信来往。然后,他们尽可能地复印了大量文件,分散到每个人家中“自行保管”。 考克斯被解职的这天晚上十点,也就是在白宫的“新闻发布”之后,考克斯的副手把记者们招到办公室的图书馆,他向记者们说,“难以想象,这是发生在一个民主国家里。” 被解职的前独立检察官考克斯本人,在这个时候仍然对美国,对美国人民持有信心。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这样写道,“我们将继续成为一个法制的政府,还是成为一个人治的政府,这必须由国会,也就是最终由美国人民来决定。” 在此之前,国会也已经通知白宫,参院调查委员会不接受白宫以“谈话提要”替代录音的要求。 相对而言,尼克松们显然是低估了美国民众的觉悟。独立检察官被解职,办公室被查封的消息一发布,全美国就跟触了电一样。由于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一是传统的老兵节,是美国的国定假日。因此,这是一个长周末,连放三天假。每个人在这样的时候,通常是轻松度假,国会也在星期二才会上班。 但是,历来以散漫著称的美国人,就在这个轻松的假日里,从全国各地打来抗议电话。这些电话以前所未有的数量涌入首都华盛顿。华盛顿地区的电话公司,通常一天给国会转接约三千通电话,可在这个星期天上午,他们转接了三万通打向国会的电话。在星期二以前,已经转接了高达三十万通打向国会的电话。电话公司不得不修改计算机参数以适应新的需要。人们估计,共有三百万个来自民众的抗议和要求,对国会倾盆而下。 在白宫门外,有一个孤零零的抗议者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鸣响喇叭,要求弹劾”。当时,白宫门前的宾夕法尼亚大道的车行交通还没有关闭,这是一条非常繁忙的交通要道。结果。过路的汽车纷纷响应,白宫门前一片汽车喇叭声。此后的两个星期。尼克松一直待在平时只有度假才去的戴维营。 一年前还是支持尼克松再任总统的美国劳工组织,一致通过一项决议,要求国会,如果尼克松不辞职就弹劾他。美国律师协会主席则宣称,白宫的行动是破坏了已经建立的司法程序,所以他公开呼吁国会采取适当行动。一时间,全国各地形成对美国政府的行政分支强烈的不信任,弹劾总统成为街谈巷议的中心话题。 这时,白宫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的一周期限已经到了。但是白宫却没有利用这个最后的机会。为什么呢?因为上诉的焦点是,白宫是否应该应检察官的要求,交出那九次谈话的录音带。现在,尼克松们已经自以为聪明地抢先一步,利用行政系统的权力,在法庭的竞技场上,一脚把检察官干脆踢出了局。 他们当然可以这样想,那个“交出录音带”的要求本来就是检察官提出的,现在,检察官应该带着他的“球”一起滚出局去了。白宫自然也不必再去上诉,然后胆战心惊地等候最高法院作什么判决了。他们现在可以在固执的考克斯缺席的情况下,和法庭或者考克斯的后任,谈谈新的条件了。 可是愤怒的法官西里卡并不因此屈服。他满怀震惊地眼看着他当裁判的那个球场,居然被告一方活生生地把检察官一方一脚踢出了球场。他也在电视里看到独立检察官考克斯的办公室被联邦调查局封闭的情况,从法官的法律常识来说,这简直就像一场经常在南美国家上演的政变。 就在这时,法官西里卡收到了来自白宫法律顾问的一份书面陈述,说是白宫打算提供由第三者整理的录音提要。这个架式活象是被告给法庭的一份通知,通知法官应该如何进行调查。盛怒的法官西里卡立即起草了一个命令,要总统出示理由,讲情楚为什么总统这样做就不算藐视法庭。同时他通知白宫律师,他认为总统是在违抗法庭命令,如若星期二还不交出录音带,他将找总统算帐。他打算如果录音带交不出来,他将判尼克松总统每天罚款两万五千至五万美元。 同时,法官西里卡把两个联邦大陪审团同时召到法庭。这两个大陪审团,一个是为“水门事件”闯入案而建立的,另一个是由前一个案子的案情发展后,导致新的立案而建立的。前者的案子虽然已经起诉,但是,由于最近一系列的发展,仍然需要这个大陪审团存在,并对新发展的案情是否需要调查和起诉作决定。 在法庭上,神情严峻的法官西里卡,向陪审员们重读了他们曾经作过的誓言。他要求他们明白,任何人都不能玩法律于掌股之间。他强调,大陪审团依然存在,依然工作。他对陪审员们说,你们没有被解散,你们也不会被解散,除非本庭在法律的授权之下解散你们。他庄重地宣布,“法律自会处理目前的形势”。 国会一开会,弹劾的动议就无可避免地开始了。 弹劾在美国是怎样的一种权力制约机制呢?这是一种属于政府的立法分支范围的特殊刑事诉讼程序。你也许要问,刑事诉讼这类的事情不是属于司法分支的吗?怎么会跑到立法分支的国会去了呢?是的,在刑事诉讼中,弹劾是唯一的例外。它的起诉对象只限于政府官员。也就是说,即使司法分支的机制失了灵,被某位政府权势官员控制或者破坏了,他也休想因此逃避法网,在国会还有一个“法庭”在那里等着他呢。 由于弹劾只针对政府官员,所以,它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庭,很明显,它只是一个制约权力的机制。这个制约机制在美国的绝大多数州法里也有。弹劾的做法源于英国,这曾是当年英国的议会除去国王宠臣的有效手段。当年的英国,弹劾案一旦成立,被弹劾者不仅可以被判处罚金,甚至还可以判入监狱,甚至判处死刑。这种英国式的弹劾,是英国国会长年累月与王室冲突的历史产物。随着这一冲突的缓解和消失,弹劾在英国的使用就日渐衰落。从1806年起,英国就不再使用弹劾诉讼。美国宪法中所规定的的弹劾,与英国有极大的不同。美国从成立开始,就是一个由民主程序产生政府各个分支的国家。因此,它没有一个英国那样的历史重负和社会转型的严重政治冲突。美国人借用弹劾这个程序,只是用它以防万一,只是相当于在制约政府权力的"收银机"上,再加上一重保险机制。因此,美国的弹劾也没有必要呈现杀气很重的面貌。在美国,如果一个弹劾诉讼成立,也就是判定被弹劾对象撤职,没有更重的处罚。因此,美国的弹劾更少"法庭"的味道,而更多一些权力制约的意思。尽管如此,美国还是很少发生弹劾案。也许,一方面,是美国政府官员产生方式的缘故,使得这个国家政府官员和民众很少发生无法解决的激烈冲突,另一方面,也是整个权力制约与平衡的"收银机"设计比较完善,也就很少发生非得动用这个"保险机制"不可的时候。因此,在美国的历史上,虽然宪法规定对政府官员有弹劾程序,但是事实上极少使用。在尼克松总统之前,历届美国总统中,被国会提出弹劾动议的,只有安德鲁.约翰逊总统一人,他在最后一刻还是以一票之差被宣告无罪。因此,对尼克松总统提出的弹劾动议,是美国历史上仅有的第二次对总统的弹劾程序的启动。 弹劾的动议一开始,就如大家预料的一样,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共和党人也并不站出来支持尼克松。在美国的国会里,一直有这样的传统,就是国会议员在某一个问题上表态,或是投票表决的时候,他们很忌讳“党性”二字。这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议员们不会仅仅根据自己的党派归属,就作出表什么态,投什么票的决定。因为美国的普通民众,是非常鄙视那种不问青红皂白的“党性”的。他们要求他们选出来的代表,不论他是哪一个党派的,他们在国会所表现出来的立场,应该是人民的立场,而不仅仅是“党派”的立场。否则,他们要这样的议员干什么呢? 当然,在一些本来就和党派观点密切相连的问题上,国会的投票结果会和各党派所占的席位有很大的关系。这一点民众也是理解的。他们在选这个国会议员的时候,也已经充分了解了他的观点。但是,在一些与党派观点无关的问题上,如果一个国会议员的立场时时表现出他的“党性”,这个议员将很快被他的选民所抛弃。 眼前的这个尼克松总统弹劾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没有一个共和党的国会议员,会仅仅因为尼克松是共和党的推出来的总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跳出来反对弹劾。因为这个弹劾案所涉及的观点是,你是否认为总统可以高于法律。这是一个涉及美国制度的根本问题。而不是象是否支持堕胎,如何进行福利改革等等这样涉及党派观点的问题。因此在这个时候,哪怕有一些共和党议员,实际上“党性”很强,他也会望尼克松而却步。 在众议院的弹劾程序开始以后,在很长时间里一直没有共和党人站出来支持尼克松,到最后,由后来被替补为副总统的福特,代表众议院中的共和党员表示,他们同意此事授权给国会的司法委员会,按程序处理。也就是说,只要尼克松不交出录音带,他们也不会支持尼克松。 就在这同一天,已经被解职的前司法部长理查德森,在司法部的大厅里,面对电视记者召开了一个告别会。当然,尼克松们一心指望理查德森乖乖地离开,不要再多嘴多舌。可是,对于那些被剥夺了权力的人和从来就无权无势的平民,新闻媒体,这是社会保留给他们的唯一的讲坛。这个讲坛是没有人可以阻挡的。 理查德森没有多说什么,一切似乎还算平静。只是在最后,他对着电视机前的民众说,如果他是考克斯,他也会这样做。他希望还会出现另一个尽职的特别检察官。当他被记者问到尼克松是不是应该被弹劾的问题,他回答说,这应该是由美国人民来考虑的问题。作为前司法部长,他强调说,“我没有理由认为总统就可以违抗法庭的命令。” 司法部指定的检察官和所调查的对象白宫高阶层官员发生矛盾的话,白宫是上级,检察官是下级,水门一案所暴露出来的这一漏洞,引出了1978年的政府道德法,此法案规定司法部长在发现行政部门高官有违法行为时,可以要求由联邦法庭来指定一个独立的特别检察官从事调查起诉。这个法案保护了特别检察官的独立性,因为他或她不是由行政分支的司法部任命,而是联邦法庭任命。司法部长只有在"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可以撤除这一任命,这一保留给司法部长的权限以显示起诉权限的原本归属是行政分支。这一法案使得行政分支高层的犯罪容易被起诉。不过这些已经是水门一案的后话了。 尼克松已经处在四面楚歌之中,他必须再一次考虑何去何从。 法官西里卡规定的期限到了。星期二下午,法庭里挤得水泄不通。法官西里卡照例坐在上面,面对着法庭的较量双方。在法官对面,一侧坐着白宫的律师们,另一侧,独立检察官已经不复存在。但是,他的十一名助手全部到场,坐在检方的位置上。 法官西里卡宣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这个判决肯定了地方法官西里卡要求总统交出录音带的命令。然后,他转向白宫的律师,问道:“总统的律师是否打算现在就代表总统答复法庭的命令?” 这位律师走到话筒前,回答说“法官陛下,我没有打算作出一个答复,不过,我被授权声明,美国总统将完全执行上诉法院8月29日的命令。"全场静得只能听到人们的喘息声。法官西里卡威严地阻止了那些想悄悄溜出去发表头条新闻的记者。然后,他几乎是不相信地问道,"你将服从我的决定?"律师又一次回答说,"不折不扣,全部执行。" 迫于美国人民的压力,尼克松总统终于承认了不可阻挡的大势。他作为美国政府权力三大分支之一的最高长官,按照美国宪法制约与平衡的原则,承认了司法分支的监督权。他不仅同意了让刑事司法系统取得有关他的证据,同时,面对来自共和党内部的压力,不得不又任命了一个新的特别检察官。 这名新任检察官叫加沃斯基,他曾是一名非常出色的律师,也曾经是纽伦堡法庭审判纳粹时的军事检察官。他是一名民主党人,却一向对尼克松十分友好。因此,看上去,尼克松似乎是在这个位置上除去考克斯之后,安排了一个对他更为有利的人选。但是,尼克松应该很快发现,他所遇到的麻烦,几乎与“人选”问题没有太大的相关性。 尼克松所遇到的麻烦似乎是随同独立检察官这个职位而来的。作为一个独立检察官,身负重托站在全美国民众目光的焦点下,处于这样一个位置的任何一个法律工作者,几乎都会本能地忠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