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麦娘》作者:池莉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 《看麦娘》 作者:池莉 正文 一 今天是6月21号。昨天入夜,我就开始辗转反侧。凌晨四点,我口渴难耐,起床喝水,借着晨曦的光亮,在挂历上的今天,用红笔做了一个记号。三个月了,我女儿容容失踪整整三个月了。明暗交织的黎明之色,比白天暗许多,又比夜晚亮许多,人的意识,比白天朦胧许多,又比夜晚清醒许多。我清楚地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容容的失踪,到昨天,还只是说是两个多月,而今天,就是整三个月了! 6月21号,每年都有这一天,不是吗?五年前有这一天,十年前有这一天,二十年前有这一天,百年前也有这一天。我不知道别的人是否记忆特殊的日期?是否会在某些特殊的日子里心神不宁?是否会坐立不安,非得要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总之我是。 今天是6月21号。昨天入夜,我就开始辗转反侧。凌晨四点,我口渴难耐,起床喝水,借着晨曦的光亮,在挂历上的今天,用红笔做了一个记号。三个月了,我女儿容容失踪整整三个月了。明暗交织的黎明之色,比白天暗许多,又比夜晚亮许多;人的意识,比白天朦胧许多,又比夜晚清醒许多。我清楚地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容容的失踪,到昨天,还只是说是两个多月,而今天,就是整三个月了!挂历下面是一个酒柜,酒柜的台面上,全部是照片。容容在照片里欢笑,她是现在流行的那种最上镜的姑娘,排骨胸,鹭鸶腿,巴掌脸,大嘴巴,一笑就露出百分之八十的牙齿,颗颗都光彩夺目,真是朝霞满天啊。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二十岁,在北京工作,已经整整三个月没有音讯了,想想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客厅的一切,在单纯又深远的黎明之色里活动起来:电视机自动打开,屏幕上显示出来的正是容容。她在狂奔和呼救,从老远的地方往我的所在之处奔跑,紧紧追捕着弃容的是浓烟,是那种铺天盖地的浓烟,铅灰色,翻滚着,一朵里面又膨胀出无数朵,简直就像一只旺盛裂变的多头动物。我知道,我必须去救我的容容。否则,这些年轻的照片就有可能变成她的遗像,满天朝霞将会永远凝固在我的天空;柜子里保存的小小的奶杯,铅笔盒,墙上挂的布娃娃和枕头旁边的绒毛玩具,将都会变成遗物,从此令人不忍目睹。生活就是这样,欢乐变成痛苦,经常就发生在转瞬之间。在我这个年纪,对于生活的不可知性,已经有所领教了。我实在是不敢大意了。 我下意识地伸手关掉电视,结果却是打开了电视。电视机突然发出嘈杂的声音,于世杰被吵醒了。他被吓得从床上坐了起来,伸长脖子搜寻我,说:“你在干什么?” 我翻腾如大海般的心绪,怎么面对一个从熟睡中惊醒的人?我从哪儿说起,于世杰才不至于觉得突兀?结果我说:“今天是6月21号,你知道,这个日子对于我,很不吉利的……” 于世杰说:“拜托了!请你睡觉,好不好?” 我说:“容容失踪整三个月了。” “容容没有失踪!容容是没有与我们联系!”于世杰强调说,他闭上眼睛,极其受不了地倒在枕头上,说:“拜托了!拜托了!现在睡觉,一切都天亮了再说!好不好?” 天还没有亮,就一定得睡觉。于世杰理直气壮。我只好上床,可是我再也无法入睡。于世杰一直断然否定“失踪”的说法,他认为我夸张。他认为现在的女孩子,在北京闯天下,一段时间不与家里联络,并不是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何况,”于世杰专门捅我的心窝子,说,“容容名叫郑容容,不叫于容容,上官瑞芳不急,郑建勋也不急,你急什么?” 我说:“于世杰,你能够说容容不是我的女儿?” 于世杰说:“是养女!” 我说:“养女不是女儿?” 于世杰说:“养女不是亲生女儿。” 我说:“不是亲生女儿就不是女儿?” 于世杰说:“是养女!” 我说不过于世杰。无论什么事情,由他一说,都理直气壮。多年前,在我们确定了婚姻关系之后,于世杰就开始打断我的话题。当我试图表达自己某些感觉的时候,于世杰就扭转话题方向,讲出许多道理来。比如像这种“一切都天亮了再说”,“养女不是亲生女儿”之类的,你无法反驳他,因为晚上就是应该睡觉的,因为养女当然就不是亲生女儿。我的感觉他不听,他不给我表达自己感觉的机会,因为感觉的表达听起来总是有一点云里雾里,需要缓缓展开,听者需要非常的敏感和一定的耐心。于世杰不听。于世杰经常谆谆教导我,要我做一个大大方方的女人。于世杰的话没错。可我觉得自己不正是一个大大方方的女人吗?我们的关系就这样慢慢定型了。在后来漫长的日常生活里,只要我听凭感觉说一些观点和做一些事情,于世杰准定要把问题接过去,然后立刻一二三四五地分析,某个问题就会像屠户手下的猪,被吊在梁上,肉是肉,脊骨是脊骨,下水是下水,一切都条分缕析,清清楚楚。而我的感觉和动机早被瓦解了。我结结巴巴什么都说不出来了。除了专属于我自己的药品制剂专业,其他方面的问题,我都说不出所以然来。开会的时候,我听大家发言,我觉得谁都比我说得好。当然我会有话要说,我会被触动,会忽然地眼前一亮,我很想用语言把它们表达出来,可是,往往就在我寻找恰当的语言,组织语言顺序的时候,说话的环境已经消失。话题转移了。散会了。争论起来了。领导讲话了。于世杰打电话去了或者看足球去了。我顿时陷入茫然。我要说的话有如受惊的鸟群,一哄而散。我只有木然地顺从环境的支配,没有个人意志地做一些看起来正常的,实际上是违心的举动。正如现在,我是想说什么来着? 其实我不是想说家庭婚姻什么的。我是想说明我内心的一种焦渴,一种孤独,这种话听起来似乎有一点酸不溜叽,平日里很是难以对人启齿,因此我也从来不对任何人倾诉。然而,事实上,我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焦渴和孤独之中。我的感觉经常被粗暴地忽略,好像我应该生活在别人的土壤里,而不应该生活在自己的家园。今天是6月21号,我的容容失踪整三个月了,我的恐慌在今天凌晨四点达到高峰。我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像平时一样受人摆布! 我的意思不是说要和于世杰闹矛盾,也不是在抱怨我的婚姻。实际上我巳经早就习惯了和我丈夫于世杰的关系。我甚至认为我们的婚姻不错。于世杰是一个非常顾家的男人,与我一起带大了我们的儿子,还抚养了容容。容容是我在婚前收养的,于世杰进门就当爸爸,引起世人广泛的议论和好奇的目光,他的母亲一直反感我的做法,认为我做事情太离谱。然而,于世杰却一直善待容容,视同己出,还全力支持她跳水的爱好,坚持带她去少年宫游泳和跳水,最后容容成功地被国家跳水队选中。这说明于世杰人不错,是吗?他是国家级刊物《中华医药风》杂志的主编,自己也写了许多散文,出版了三本散文集子,关注环保和时事政治,痛恨贪污腐败,爱好集邮,交游广泛,愿意在任何时候修理家里坏掉的马桶,包揽了家庭水电煤气电话通讯等等所有的交费事宜。于世杰人真的不错,是吗?关键的还有,我们的性生活一直都挺好。年轻的时候,我们曾经不是太懂,后来共同进步,慢慢认识到,好滋味在后头。现在我们逐渐达到了真正的放开,投入和默契。夫妻之间的性,是需要时间和信赖慢慢开掘的,需要一个又一个平静如水的月夜,一次又一次的春雨、冬雪还有秋天那沙沙的落叶。就是从这样一些时间的缝隙之中,两人的共同生活便生出了一枝又一枝白嫩鲜活的根须,这些根须会在你们日复一日同样的生活中,悄悄散发腥甜的湿润的气息,滋润和维持枯燥的日子,造就一种类似血缘的亲情。基于这种亲情,生活就再也由不得你了。所以说,我真的不是在抱怨婚姻。我只是不愿意自己的感觉被永远地践踏和漠视。婚姻是我人生的船,可我是一条鱼。船有它的航道、码头和目的地,鱼没有。鱼的全部意义就是从这片水域游到那片水域。鱼可以尾随着船,也可以游离开去。我就是这么感觉的,在必要的时候,我必须游离开去。容容先于于世杰进入我的生活,她的母亲上官瑞芳更先于所有人进入我的生活,她们是我的鱼伙伴,是我生命的历史和我存在的证明,是我人生楼梯的扶手,没有这种扶手,我就会失去自己的疆界。这种感觉,于世杰不懂。我也不会说,否则就要被他叱责为“精神病”了。可能有一些男人就是这样的,他觉得他是船长,叼着烟斗掌握方向就很伟大,他认为他的责任就是把你带到目的地,同时让你吃穿不愁,按时开饭和按时关灯,还能提供热水淋浴和背景音乐,这无疑就是一趟很不错的航行了。是的,不错!在无数急流暗礁的旅途里,健康平安就是最大的福气。船长有资格自豪和刚愎自用。于是,于世杰也就永远也不可能完全理解他的妻子,这女人有时候怎么会那么倔强,那么不可理喻。 6月21号,你想干什么? 一夜没有睡好,眼睛生涩得很。我拉开客厅的门,到阳台上去呼吸新鲜空气,热浪却扑面而来。也就才是6月21号吧,怎么就已经热得这么的不可思议呢?天空一块板地枯蓝枯蓝,枯蓝中透着冷灰,仿佛一只巨大的眼睛,纹丝不动,冷酷地盯着大地,盯着城市,盯着我。太阳在哪儿呢?太阳没有了,只有白亮刺眼的强光。树冠在微妙地晃动;行人在微妙地晃动;公共汽车也在微妙地晃动,司机恼火地卸掉了身边的车门,光着大腿开车,头上搭一块湿毛巾;热浪让这个世界完全变形了。这的确不是平常的一天! 我站在阳台上,两只手在耳边使劲在扇动。我呼吸困难了,鼻子抽得呼呼作响,肺里面有一点牵扯痛。看来不是我昨夜过于敏感,这绝对不是平常的一天!绝对不是!这一天才是夏至,夏至就是初夏,初夏就是夏天的开始,应该还有半个月才入伏呢,最炎热的中伏应该还有一个多月呢,现在应该是梅雨季节,应该到处湿漉漉的绿油油的,空气里应该流动着梅子熟了的果香气味。怎么可以一下子就是摄氏四十多度了?怎么可以是一个空梅呢?与多年来的这一天太不一样,这就是不正常了。黎明时刻,在电视机里看见的浓烟,一定是一种预兆。我不能够放过这种预兆。为什么人类总是容易被表面的现象牵着鼻子走,急急忙忙地赶热闹,而完全忽略对于生活日常状态中细微征兆的感觉呢?为什么连老鼠都能够预感地震,而人反倒不能呢?现在天亮了,我是得要好好想想我要做什么。 今天是6月21号,立夏,是全年之中最长的一个白昼。大清早,天气就奇热无比。到今天为止,容容失踪整三个月了。哪里有孩子整整三个月不与家里通消息的呢?容容野心大,贪玩,做事着迷,一门心思地要成大名获大利,跟一个电视剧剧组,或者跟一个服装表演队,或者跟着中央电视台心连心艺术团跑到边疆去演出,一个月两个月忘记给我们电话,这也是有过的事情,可是三个月就没有过了。今天还是我父亲的忌日。十年前的6月21号,我父亲在晚饭之后外出散步,去了我们农学院附近的夜市,在那里的地摊上买了几本便宜的盗版书。结果,在回家的大马路上,失足跌进了下水道,被淹死在肮脏的臭水里。那条大马路下水道上的窨井盖,在我父亲去的时候,还好好地盖着下水道;在我父亲回来的时候,窨井盖恰好被小偷偷走了。还有上官瑞芳,就是在二十年前的6月21号出事的。用通俗的话说:她疯了。这一天,上官瑞芳敞开了她宿舍的大门。她们母女俩赤身裸体,一丝不挂。上官瑞芳安安静静地,大方自然地,用一只不锈钢勺子,从身边的白色痰盂里,一勺一勺挖出大便,喂她怀里半岁的婴儿。人们到现在都还记得,上官瑞芳的手指,还精致地翘成兰花状。五年前的6月21号,我母亲也是外出散步,在绕过那只陷害了我父亲的窨井盖的时候,突然歪倒,她患了脑中风,偏瘫了。前年的6月21号,于世杰首次胃部大出血,晕倒在抗洪抢险的长江江堤上。去年的6月21号,我们儿子初中毕业考重点高中。我们成绩一贯不错的儿子却没有按时做完试卷,因为他的手表突然停了,他以为时间还充裕得很呢。结果,破费了我们六万多块钱,还求爷爷告奶奶地央求了不少人,才得以进入一所重点中学。奇怪的是,我们家所有的石英手表,包括最便宜的会议赠表,无论扔在哪个犄角旮旯,全部都走得非常准时。儿子赴考这一天,我还特意挑选了一块崭新的最好的意大利添时富进口石英表,可是它悄然地停摆了。交卷的铃声一响,可怜我儿子嚎啕大哭,本来他是可以轻而易举考上重点高中的。于世杰就在学校的大门口,把我骂得狗血淋头,无地自容。除了任打任骂,我还能够有什么话说?6月21号,对于我,真的是一个必须加倍当心的日子。 数字是一个魔幻奇妙的东西。要不然,由数字组成的扑克怎么能够变化出那么多的魔术?而扑克即便不变魔术,本身也具有永恒的魅力,是时间淘汰不了的玩具。 我一向敬畏数字。在我生活中发生的所有的特别事情,无不被有序地排列在数字的网络之中。 正文 二 1981年6月21号,上官瑞芳疯了。十年之后的1991年6月21号,我父亲死了。而且事情发生得都是那么意外,让人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我宁愿把一切看成时间上的巧合,而正是这种我们无法勘破的巧合,永远使我心生惶恐。当2001年的新年钟声被敲响的时候,我的心就无端地被提了起来。今年,我对与之相关的年份都有高度的敏感和超凡的记忆。比如:一百年前,也就是1901年,也是一个极其动乱的年份。义和团闹得很凶也很复杂;签订辛丑条约;清政府下诏改科举,废八股,考中国政治事论;武科也废了,建立武备学堂,操习新式枪炮,令当时的天下文武学子大吃一惊而无所适从;西太后跑掉了又起驾回京;正与俄国人谈判的李鸿章突然去世,不该死去的人死了。这一年国际上也不太平,有相当重要的人物死亡,一是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去世了。这个了不起的女人统治了英国半个多世纪,创建了一个辉煌的“日不落”大英帝国。二是美国,这年死了两个总统。一个是第二十三任总统哈里森,一个是第二十四任以及二十五任总统麦金莱,后者很不幸,是遇刺身亡。在纽约的一个博览会上,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用手枪击中了他。他在世上留下的最后一句话让人疑念重重,想入非非,他说:“上帝,我离你越来越近了。”真的有上帝吗?不管是否真有上帝,他信仰,他便去得很安详。 对于年份的迷信,可能也就是我这样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女人的糊涂信仰,以便依靠什么来寄托自己的哀思、怨尤以及内疚悔恨之类的杂乱思绪。一百年前的美国,死亡两个总统却并没有妨碍它立刻获得新的总统,而且是朝气蓬勃的年仅四十二岁的哈佛大学研究生罗斯福。所以这一年,无论美国总统的死亡率高达多少,美国还是丝毫不受影响地出现了钢铁巨头,这就是拥有十亿美元的摩根钢铁公司。这一年的英国,似乎也没有因为维多利亚女王的驾崩而出现衰弱迹象,英国皇家海军力量空前强大,与德国海军开始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海军军备竞赛。这两个国家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积累了战争风云。战争可不一定完全是坏事。从更长远的空间来看,战争是最快的文化交流方式,并且优胜劣汰,最有效地为增长过快的人类自然减员,还是文学名著的摇篮——如果没有大悲大痛,哪里有那么复杂动人的小说?而欧洲,比如法国,在任何年份都醉心于艺术,也就是百年之前,年轻的毕加索在巴黎一家著名的画廊首次展出了他的作品。他对于蒙特玛塔街头贫困小市民生活的迷恋和表现,赢得了艺术界的青睐,使他成为了一代天才的画家。说实在的,我觉得上帝有一点偏袒美国和欧洲,而我们,似乎命中注定只能被迷信一再地损害。 假如我更早地醒悟到这一点,我一定会竭力支持我父亲去美国的,过去一百年的历史至少证明,它无疑是一个更有福气的国家。1990年,联合国有一个小麦科研项目,需要父亲去美国工作一年半。如果他去了的话,将会在1992年上半年回国。因此至少我敢说,我父亲肯定就不会在1991年的初夏,为了购买便宜的盗版书,在路灯坏掉的马路上,死于小偷什么都偷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那时候,在我们家庭里,我母亲的意见分量很重。我母亲认为,美国毕竟是资本主义国家,腐朽和黑暗的东西很多,如果一去那么长时间,在学院众多要求入党的教职员工当中,父亲入党的希望就很微弱了,说不定在将来的政治运动中,他在美国的经历还会变成说不清的历史问题。像这种一害自己、二害子女、三还得夫妻分居一年半的事情,何苦呢?哪里没有土地,哪里的土地不生长小麦?父亲转而征求我的意见:“你说呢?你都三十岁了,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想法。你们年轻人怎么看待这些问题?” 使我悔恨终身的正是我自己的表现。父亲的人生处在了一个关键的时刻,他在委婉地寻求我的支持。我咬住嘴唇,半天没有吭声,其实有很多想法涌进了我的脑子,只是一时间我不知道把它们如何说出来。那时候,我已经有了五年的婚姻生活,于世杰已经使我不习惯正常表达自己的意见。母亲是快嘴,她说:“这么大的事情,要她说什么?她长再大,在父母家里,也是孩子!她吃过几斤盐,走过几座桥,中国复杂的人事关系和政治形势,她能够闹懂和把握?” 接着,母亲支开了我,让我洗碗去了。我洗碗的背影,烙满了父亲失望的目光。我一向畏惧我的母亲。我母亲中年发胖的身体里面有一种强悍的、一定要支配别人的气势。她一说话,两个鼻孔就有力地开张,好像是三个嘴巴在说话。我一直觉得她更像是于世杰的母亲,因为他们的性格更相像。再说了,我身上穿的这件全毛花呢西装,是母亲压在箱子底下的最昂贵的陪嫁,珍藏了三十一年,每天夏天,她都要把它拿出来晒太阳,晒过之后,等它凉透,再放上防虫的樟脑球,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收入箱子最底层。即便她每年只为这块心爱的全毛花呢花费了二十四个小时,三十一年来,她的青春与精力,也有七百四十四个小时付与了这块呢料。最后,这块昂贵的呢料却没有穿在她自己身上,她把它穿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就冲这一点,我也不忍违逆母亲的意思。 父亲发生了意外几个月之后,只要谈起来,我还会哭得昏天黑地。母亲都认为我过分了,她很纳闷,问我:“你怎么哪?就是因为你小时候,他经常带你到麦地里玩耍?”我点头,又忍不住要哭。母亲凡事都要找寻原因,只有原因与结果的分量等同,她认为才合情合理,否则,她会嗤之以鼻。哪个小孩子不被父亲带着玩耍呢?仅仅因为我小的时候,经常在父亲的麦地里去玩耍,三十岁上,父亲去世了几个月,还哭得一脸鼻涕一脸泪,母亲就有一点瞧不起我了。她说:“人总得是有一点精神的。亲人去了,我们哀悼他。可是,活着的人要好好活下去才是!” 母亲不知道,在我这里,原因是没有大小之分的;在别人眼里的许多小原因,在我这里非常重大;别人的许多重大原因,在我这里,则常常轻于鸿毛。母亲还不知道,我父亲把这一趟去美国的公差,看的是多么重大,重大得相当于他事业上的一次嫁接和杂交。父亲是一个善于忍让善于克己的人,他从来不提出自己的个人要求。只有在获得亲人大力支持的时候,你才会看见他踌躇满志的向往。嫁接和杂交,是一种革命,住往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个认识,是我在父亲的麦地里收获的。父亲守护着他的麦地,一再地警告嬉闹着的我,我的弟弟,还有我的同学上官瑞芳。他把我们当做大人,郑重其事地说:“请你们切记不要糟蹋我的麦地。它们不是一般的麦子。它们是杂交品种。为什么要杂交?因为近亲繁殖容易退化,杂交可以优化小麦的品质,新的品种会更加强健,产量更高,适应性更强。从而,对人类的贡献就更大。懂吗?” 如果我三十岁那年,真的懂了父亲的话,我就应该说:“你去美国吧!家里有我照顾,即便将来受到政治牵连,我也不怕。我们相信你,爸爸!”我没有这么说,我洗碗去了,我把沉默而含糊的背影给了爸爸。从某种角度来说,父亲的意外死亡,我是有一定责任的。可是这种话我无法说出来,说出来谁都会觉得荒唐,母亲也一定不高兴,所以,我只有哭。 我父亲戴眼镜,却也戴大斗笠,穿中山装,却又挽裤腿打赤脚,活像个伪装的农民伯伯。他黢黑的皮肤,巩膜浑浊,对待小孩和小动物特别和善和宽容,做事情认真,耐心得出奇。无论是短暂的寒假,还是漫长的暑假,我和弟弟,还有上官瑞芳,都在父亲的小麦试验田旁边度过,经历着小麦的播种,出苗,上肥,锄草和收获。父亲戴着他上过桐油的大斗笠,手持放大镜,酷似在麦地里寻宝。附近农村的妇女在远处踩水车,田野的风把她们水车的咿呀声一阵阵地传过来,她们寻常的说话声默默消失在田野里,而尖锐的笑声和突兀的骂声,深深刻在我们的记忆之中。打湖草的农民,赤身裸体,晒得像泥鳅,从他们自己农田的田埂上走过,瞥见了我和上官瑞芳,就赶紧背过身子,用双手捂住裆部,阳光在他们的肩头和屁股蛋上闪闪发光。我们三个孩子故意放声大笑。弟弟总是喜欢咏唱他酷爱的歌谣:“报告班长,屁股发痒;请假三天,越挠越痒。” 父亲严肃地批评我们说:“不要嘲笑贫下中农!” 父亲麦地的周围,环绕着茂盛的狗尾巴草。我们把狗尾巴草做成环状的圈套,将两个圈套套在一起,两个人同时用力一扯,谁的狗尾巴草断了,谁就输了。输家就得答应赢家的三个条件。最初一段时间,我和上官瑞芳总是输给弟弟。输得我们气急败坏。我们以为是女孩子的力气比男孩子的小。父亲发现了问题所在,他对我和上官瑞芳面授机宜:关键在于挑选什么样的草。 我怎么能够忘记那些满天晚霞的明丽黄昏呢?在田头,父亲带领我们仔细地辨别与认识着狗尾巴草。从此,我们骄傲地知道了,我们这一带,大多是早熟禾科看麦娘属与狗尾巴草属,而父亲麦地的四周,是父亲特意栽种的大看麦娘品种,是从欧洲过来的,它们与本地的小看麦娘杂交之后,产生了植株适中的最强壮的杂交看麦娘,这便是弟弟精心挑选的看麦娘,所以它总是能够获胜。只有普通老百姓才通称这些植物为狗尾巴草。其实环绕在父亲麦地四周的所谓狗尾巴草,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看麦娘。看麦娘所有的草穗子都回护着麦地,无论日出日落。 “看麦娘”一下子就打动了我和上官瑞芳的心。我们不约而同地在一篇作文当中写到了它,不过令人失望的是,我们的作文并没有引起老师的特别注意。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含混地说狗尾巴草什么的,而我们,只说“看麦娘”。我和上官瑞芳特别喜欢看麦娘,我们两个小情调十足的女孩子,在父亲麦地的看麦娘草丛里,搔首弄姿地拍了许多照片,还常常在午后时分,在农学院那寂寞枯燥的打麦场上,用粉笔写满大大小小的“看麦娘”三个字。我们端详着这三个字,舌头上会无端地涌出甜甜的滋味。我们不知道“Alopecurus”一词怎么就能够翻译成为“看麦娘”的。这种文字的奇迹,启发和滋生了我们对于汉字的热爱,还使我们的语文成绩节节升高,还使作为女性的我们,从此开始觉悟女性的优美气质。这是一生一世的塑造与缠绕,是一生一世的暗示与默化。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心的深处,怎么能够用日常的语言来表达?以便获得他人的体会和理解呢?尤其是我的母亲和丈夫,他们自认为已经太了解我了。 于世杰曾经陪我去父亲的麦地里散步,当我满含泪水,试图告诉他这些貌似相同植物的细微差别和不同名字的时候,于世杰频频地看手表,然后失去耐心地插话道:“还不就是狗尾巴草吗?” 弟弟自从进入青春期,就对植物失去了兴趣,后来他从事金融专业,个人爱好是炒股。 只有上官瑞芳,一直与我呆在一个共同的角落里。在枫园精神病院的二十年来,上官瑞芳单单只坐一张湖边的靠背木椅,那木椅的油漆脱落了许多次,腿也腐朽了,其舒适程度,远远比不上亲水平台的沙滩靠椅,可是,上官瑞芳永远只选择这张靠背木椅,风雨无阻,因为那木椅的四条腿周围,生着一丛丛茂密的看麦娘。上官瑞芳因为脑子坏了,便彻底单纯了,她可以公然而固执地喜欢看麦娘。 我不想对任何人解释一些无法解释的原因。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我不上班了。我要开始休假。我要用我休假的时间,去北京寻找容容。容容是上官瑞芳的女儿,也是我的女儿。什么“亲生女儿”和“养女”呢?那指的是法律定义,在我这里完全是无稽之谈。当我预感不好的时候,我一定要遵循自己的感觉去做。我不能一再地失去亲人。更不能一再地让自己陷落在无穷的内疚与忏悔之中。我想,我自己是否休假,是我自己的事情,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也无须对他人解释我内心那复杂难言的种种原因吧? 于世杰把头伸到阳台上,说:“嗨,该上班了!” 我吓得一个大哆嗦。我转过身来,捧着心,睁开了眯缝的眼晴,说:“你吓死我了。今天我不想去上班了。” 我的丈夫于世杰摊开巴掌,用一种询问加讥讽的姿态,说:“就因为我吓着你了?” 我说:“当然不是。” 于世杰持续着他的姿态,说:“就因为今天热?” 我说:“也不全是。” 于世杰说:“就因为今天是夏至可是它不像夏至?” 于世杰说话已经很不耐烦了。本来说好于世杰送我去上班的。早餐吃过了。出门的衣服都换好了。我居然说不去上班了。天气是很热。可是昨天就很热,前天也很热,再加上成千上万的空调都开了,高温积累,今天热得烈焰晃眼,这是肯定的。这有什么奇怪的呢?武汉这个著名的火炉城市不热谁热?你敢这么热北京和上海?于世杰说话是很刁蛮的。他是一个很吊(读三声)的男人。武汉现在说谁“吊”,就是说谁很霸气很神气很有一点二杆子劲。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易明莉的丈夫于世杰很有一点吊,而易明莉很有一点憨。我们的朋友说:这两口子也算是绝配了。男的能说会道可以把死的说活,女的三天可以不说一句话足以把活的闷死;男的灵活得赛过了万象轮,女的还是从前的有轨电车——一条道走到黑。其实这是朋友调侃我们的,与我们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相符。我是可以三天不说话,可是并不等于我心里没有话,更不等于我没有说话。我在自己心里说话,这就够了。谁要是指望靠倾诉获得别人的完全理解,那才是憨呢。 对于于世杰的吊,我习惯了,一点不生气,只是他不应该挖苦我对于节气的敏感,这伤害了我的记忆深处的某种东西。 我说:“于世杰你别这样说话嘛。你可以不注意节气,我习惯注意节气。我是在农学院长大的,我爸爸一辈子研究小麦,我们家一直习惯注意节气。这又不妨碍你,是不是?天气这么热,汗流得刷刷的,你还挖苦我做什么?” 于世杰说:“我没有挖苦你!只是你今天必须上班,你知道吗?今天的气候再反常,再不像你们家习惯的夏至,你也得去上班!” 我说:“这还不是挖苦吗?别把人家当傻子好不好?” 我从阳台上进了屋,把手包甩在了沙发上,踢掉皮鞋换上拖鞋,然后反过一条胳膊,使劲去解连衣裙背后的拉链。 于世杰急了,说:“你真的不去上班?” 我说:“真的。我休假了。” 于世杰赶紧说:“好吧,我道歉,我为刚才对你的挖苦道歉。可是你今天必须去上班,我送你去,休假的事情以后再说,别想到哪出是哪出好不好?” 我不明白于世杰急什么,他又不是我们单位领导;再说我们单位的领导也用不着着急,一般大家都是在夏天休假,国家法定的假期,他不给也得给,着急什么?我急的是连衣裙背后的拉链够不着。为了够着拉链,我踉跄着在原地打转,像个不稳定的陀螺。 于世杰盯着笨拙旋转的我,焦急地催促我上班,居然忽略了动手给我帮个忙。 我的连衣裙终于脱下来了。连衣裙垮在地上,我的双脚埋在丝绸里面,这是一副很性感的颓废模样。我变成了一个只着胸罩和三角裤的性感女郎。我把脚一只一只地从连衣裙里面抽出来,稍稍有一点故作姿态。我弯腰去捡连衣裙的时候,被胸罩兜住的双乳产生了深深的乳壕。一个女人,一夜没有睡好,被一个特殊的日期所惊悚,再加上她正在褪下了裙子——她需要什么呢?假如我是一个男人,我首先就会怜香惜玉。接下来,推心置腹的谈话就顺理成章了。其实女人的要求并不多,只是一种对于她自身的专注。当女人觉察到自己受到漠视,她与整个世界的默契就打破了。 于世杰没有反应,焦急的目光没有丝毫变化,好像他面对的是商场正在换服装的塑料女裸体。我很快就从椅子背上扯过家常衣服,套在了身上。 于世杰喝呼道:“别呀!别脱呀,还是穿连衣裙呀!或者换一套职业套裙?好好的,人家蔡唐伯这么重用你,你怎么可以突然不上班呢?” 我不说话,没有表情,开始收拾餐桌上吃残的早点。胸罩的带子在我的肩头滑了下来,我腾出一只手,把它们认真地拉了上去。蔡唐伯是我们单位的头头,和于世杰是好朋友。他们怎么成为好朋友的,我不知道。在我看来,大约是哪一次,于世杰到单位来接我回家,怎么就认识了蔡唐伯。于世杰这人见谁都能够很快认识,他的亲和力非常地强。接着,他们走动很勤,打电话约在一起吃饭喝酒和打麻将,聊天,交换时下流行的各种段子,其中当然主要是黄段子和政治笑话;他们还谈论环境保护,足球和时事政治,慷慨激昂,忧国忧民地抨击胡长清、成克杰等高级干部的腐败行为。男人们老是在一起这么聊天,就开始互相称之为好朋友了。只要于世杰到我们单位来了,蔡唐伯就会把他请到小会议室坐坐。我们单位的小会议室,以前没有,是近年来,根据改革开放的形势需要装修的,有真皮沙发,大电视和立体声音响,会议桌上有笔记本电脑,茶几上随时备有时令水果,香烟与茶叶也都是上好的。这间小会议室专门接待上面的领导、外商、客户和专家教授,还有社会名流、歌星影星,以及人大政协的考察,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和市爱国卫生办公室的检查和考核。等等吧。其实我也不知道小会议室接待的是哪些人,我是搞专业的,一般很少去办公楼。这些情况,我都是听科室的小鬼们说的。现在的年轻人,刚参加工作两三年,所里上下五千年的情况便都知道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拥有个人的特殊记忆,就像我一样,对于特殊的日期,对于特别的年份,对于看麦娘,等等,等等,在个人生命的小路上,我的记忆绵密漫长,盘根错节和节外生枝,且还经常成为自己许多行为的动机和决定因素。看看,我的思绪又飘荡开去了。我是想说:即便于世杰和蔡唐伯是好朋友,也用不着于世杰替蔡唐伯着急,要求我今天一定要去上班。 什么叫做蔡唐伯重用了我?在我的工作历史中,我已经经历了三任所长。无论哪一任所长,我都是这么努力和认真地工作,他们也都对我比较客气和礼貌。我是专业人员,他们是行政干部,是一个单位不同的而又必须的结构。于世杰为什么要说蔡唐伯重用了我?他知道不知道他的这种说法,就像一条冰冷的蛇,顺着我的脊背爬了上来,让我在大热天里发寒颤。男人们之间兄弟般的友谊,有时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作为丈夫的于世杰,居然可以为了他的朋友蔡唐伯,不知轻重地对付他的忧心忡忡焦虑重重的妻子。 让我想想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多年来,我一直都想弄清楚这么一个现象:在我们一心一意想做的事情前面,是什么东西在左右遮挡和前后阻碍呢?是什么东西,可以让我们一个简单的愿望化为乌有,同时在我们心灵里潜伏下漫长的感冒一样的伤感,这伤感不轻不重,却挥之不去,在日后的生活中会忽然发作,导致我们情绪骤变,对美食、美景乃至美人,都兴趣索然。 我只是决定今天不去上班了。我还没有说我要去寻找容容呢,于世杰已经非常地不高兴了。他为什么不高兴呢? 于世杰是上周周五的下午去单位接我的。那天,我下了班,来到小会议室。于世杰在这里等我。不知道是谁的一辆“宝马”车被于世杰弄到了。“宝马”的车钥匙上,还坠了一只鲜红的中国结,带着长长的流苏,随意地扔在茶几上,在于世杰和蔡唐伯两人跷起的腿之间,耀眼夺目。 顺便说一句,其实,于世杰也不是经常来接我的。他来接我,也没有什么规律性,比如周末,比如结婚纪念日,比如我例假来了。于世杰做事很即兴,近一两年,他来接我,那就八成是他弄到了车。于世杰酷爱小车,收藏名车牌照,购买靓车杂志,可是我们没有经济能力购买私车。况且于世杰还不要“夏利”或者“奥拓”之类的小车,嫌档次低,开不出去,说什么至少也得是神龙风神系列最新款或者新款奥迪。于世杰的观点是:男人爱车天经地义,好比男人爱骏马;小车等于就是城市里面的马群;真正爱马的男人会要劣种马?成吉思汗该是一代天骄吧?真正的男子汉吧?人家当年骑什么马?我理解于世杰的说法。男人嘛,骑马,打猎,厮杀,斗殴,求爱,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言必信行必果,一诺千金,割头换颈,不成功便成仁。男人就是这个样子的。所以,于世杰弄到了车才来接我,我没有意见。科室的小鬼们说:“易明莉老师,你傻吧?这于世杰是自己手痒,想开车,想炫耀,又不是真心实意想接你!换了我我就不上车。”小鬼们哪里知道,在我看来,结果都是一样的,总之我是被小车接回去了而不是自己坐公共汽车回去的。我计较于世杰做什么呢?他是我丈夫,我不上车,他的面子往哪里搁?夫妻之间哪里能够计较这些表面的利害得失?小鬼们不懂。 “宝马”钥匙旁边,是一摞新出版的《中华医药风》。这是于世杰给蔡唐伯送来的。一定又是蔡唐伯发表了新的论文。蔡唐伯今年有足够的资格申报正高职称了。在我们单位和在我们这个行当,自然还是专家有分量。蔡唐伯又想当领导还想当专家,用善意的话说,他是一个积极进取的男人。电视开着,不相干的人影在屏幕上晃动,不相干的说话,也就成了一片嗡嗡的嘈杂声。于世杰和蔡唐伯并没有看电视,他们正在起劲地聊天,烟雾缭绕在他们的头顶,使他们活像正要出山洞的妖兽。蔡唐伯尖脸,笑的时候,嘴角两边的皮肤就要扩展成一层层的括弧,两颗过于纤细苍白的虎牙从括弧里探出来,使人类的脸容在某一瞬间酷似啮齿动物。他们聊天的内容,我没有听到。 小会议室的门不是我推开的,是小傅打开的。小傅专门管理小会议室,工作服是旗袍。现在已经换了时令夏装,是一种蓝色的细格子短旗袍,扎一把独辫子,很朴实的旧社会良家少女模样。小傅对我笑笑,走过去,先是轻轻敲了三下门,听到蔡唐伯吭了一声之后,再轻轻推开门,之后侧身一边,把我让进去,而后再随手轻轻带上了门。我们所注入了外资,股份制,现在叫大正药物公司生物制品研究所。我们所与共和国同龄,五十二岁了,老所,从前一直很传统。直到五年前,职工一直只有两种工作服,工人是蓝色帆布工作服,技术人员是白大褂,现在有了旗袍。尤其那种红色锦缎旗袍,长摆,高开衩,在所里飘过的时候,我的感觉总是很怪。小傅这种良家少女的打扮,在小会议室里,就更容易让人误以为这里在逼良为娼了。 难道改革开放就一定需要我们所也穿旗袍?在回家的路上,我把关于小傅的感觉说给于世杰听了。于世杰快乐地大笑。说:“你这个女人说话刻薄啊!蔡唐伯知道了一定会晕倒!现在大家不都是在这么做吗?” 我忽然兴趣索然,看着窗外,不想说话了。现在大家不都是在这么做吗?现在大家都在这么做,那就成了你也要这么做的理由吗?还有,马路上拥挤的各种车辆和它们尾部排出的蓝色的尾气,胡乱抢道的自行车和行人,夹杂在完好马路之间的一块块坏掉的牛皮癣一样的马路,也许都是使我兴趣索然的原因。作为城市门面的代价昂贵的草坪正在黯然地黄去。一只小公狗在光秃秃的大街上找不到树根,只好掀起一条腿,朝肮脏的不锈钢垃圾筒撒尿。于世杰听蔡唐伯之间有一种意气相投的默契,他们以为别人都不知道。 也许没有任何针对我的具体情况发生,也许所有这一切都是针对我发生的具体情况。但凡发自我自己内心的真实愿望,总是会在现实生活当中受到狙击。如果大家都这么做,就很好办。如果你随波逐流,如果你同流合污,一切就都好办。 可是,我的容容失踪三个月了。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内心的恐慌达到极点。今天我必须动身去寻找容容。我必须解除自己的恐慌。这一次,谁都不能阻止我。 我换上了家居的旧衣服,松垮而自由。我怀着坚定的信念,不说话,燕子一样忙碌琐细家务。我用家务的忙碌来抵挡所有的质问。家庭是女人的航母,她从这里起飞,最后还是到这里降落。家庭是女人最大的避风港湾。 于世杰却不罢休,他沉下了脸,敲着桌子,他说:“哎哎,你这个人怎么回事?人家蔡唐伯真的是非常重用你,你怎么可以突然不去上班,总得有一个理由吧。” 我说:“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今天是6月21号!” 于世杰说:“6月21号又有什么特殊的?” 6月21号这一天,在我生活当中的特殊性,已经是老迈外婆夜半的故事,重复讲述多少年了。在许多个夜晚,在于世杰入睡之前。尽管故事的长短不一,深浅不一,那是根据他发出酣声的速度酌情决定的。我并不是事事都寡言少语。在深夜的枕头旁边,脑门窝在丈夫温暖的颌下,夜色模糊了眼睛,细细的慢慢的说话,徜徉在自己的记忆里,我是很愿意这么说话的。 于世杰毫无知觉地看着我,反复问:“什么特殊性?什么特殊性?” 于世杰的神态和语气,比干枯的馒头还要干枯,仿佛看得见白色的粉末在往下掉。 我只好看着于世杰。我干瞪眼。想想看,说话有什么用?我实在没有情绪也没有办法把一个古老的故事,在今天早上的这种气氛里,再对于世杰从头讲起。 于世杰对于日子没有特殊的记忆,对于数字也缺乏特别的敏感。在所有的日子中,他就记得他自己的生日和我们儿子的生日。除此之外,他父母姐妹的生日,我的生日,他都记不住,每年都依赖在挂历上做记号。对于数字,他就记得我们俩工资收入的数额,其他的生活中需要的数字,也都要依赖在挂历上做的记号。结果一年下来,挂历上布满了各种记号,所有重要的日子都又变得很日常了。我再不指望于世杰能够明白我的感觉。我简单平淡地告诉他:我今天不上班了。我要休假。我要利用休假的时间去北京寻找容容。 “什么?什么什么!”于世杰大惊失色。 我只得再说一遍:“我今天就要去北京。” 于世杰说:“那不行!今天不行!现在可不行!不合适,易明莉同志!” 于世杰在桌边坐下,跷起二郎腿,一板一眼地说话,同时用手指叩击着桌面。他说:“我告诉你,你心血来潮的做法非常地不合适!你今年四十岁了,不再是年轻姑娘,做事情是不能够这么简单幼稚的。我告诉你,今天你必须上班。现在就走!换上出门的衣服,我送你去单位。容容的事情,我们回头再商量。而且你还是应该事先与上官瑞芳打个招呼,虽说她脑子不好,心里还是明白的,容容毕竟是她的亲生女儿啊。而且,你还应该事先征得郑建勋的同意,容容毕竟姓郑,不管郑建勋是否承认,在法律上,他就是她的生身父亲。易明莉同志,我说得有道理吗?再说了,容容这一段时间都没有和我们联系,又不是突然失去联系什么的,也没有发生什么更严重的情况,你突然这么跑去找她,就不合适了,对吗?” 对。有道理。于世杰的话,总是符合大众情理和公共原则。可我只是要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往地上一蹲,去擦皮鞋。我不想和于世杰理论。我的理由他不懂。 于世杰拿起皮包和车钥匙,拍了拍我的肩,拉起我的手,对我迁就地微笑,做出了带领我前行的姿态。看于世杰那感觉,他以为他的姿态对于我来说,绝对是不可抗拒的。 我拨开了于世杰的手。我说:“我今天真的必须去北京,否则我就要急死了!” 于世杰说:“嘿!你到底是怎么啦?我道歉,好不好?我为你今天对我的一切不满意道歉,我承认错误,保证今后改正。好不好?可是你今天还是先去上班吧。去了单位再商量休假的事情。和大家把你休假期间的工作协商好,安排好。然后,我再事先给你安排好北京的各项事宜,让我的朋友们照顾你,让你在北京居住,吃饭,用车都方便,那时候,再去北京也不迟吧。而且,容容这孩子,十三岁就去了北京,早就在北京如鱼得水了,只是心太高,人又太野,忙起来,一两个月忘记给我们打电话,这也是有过的事情,上次去南非拍片子,不就是一去两个多月,回来以后才告诉我们的吗?现在的世道是这样的,闯天下挣大钱的年轻人没有时间家长里短,你就不要太挂心了。好不好?我们现在先上班去,时间有一点来不及了。好吗?” 于世杰多么会说话啊!于世杰的道理是多么充分啊!而且于世杰是多么关心妻子啊!在于世杰的面前,我的理由全都变成了在黑夜的树林里飘游的游丝,看不见,抓不住,毫无分量。然而,就是这游丝,它明晰地网住了我的脸。基于我从昨天夜晚到今天早上,感觉到的一切,我绝对不会改变主意了,正因为我已经四十岁,而不再是年轻姑娘。我是年轻姑娘的那一阵子,是多么信服于世杰,是多么盲从公共原则和大众情理啊。现在不了。 我说:“对不起,我已经决定了今天去北京。过去,容容是有两个多月不与我们联系的事情,但是从来没有三个月的。” 于世杰急了,赶着我的话说:“昨天还是两个多月呢。几个小时的时间差距,能够说明什么问题?” 我说:“怎么不能说明问题,任何事情,总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和临界点。整三个月就是整三个月,不是两个多月。况且,你应该有感觉,这一次与以前任何一次都不一样。我在关闭的电视机里清楚地看见了可怕的浓烟。” “好吧,我的姑奶奶,就算整三个月,就算有浓烟,我不和你纠缠这些虚无的感觉。”于世杰用力地拉过我,让我坐在他的腿上,终于严肃地亮出了他的谜底:“我不和你开玩笑的,你今天真的必须上班。你知道,今天你们所有一个开幕式的活动。西安送来了十个培训的学生,他们是专门来学习动物血清的提炼以及抗体测定技术的,而你是这方面顶尖的专家,在行业内知名度最高。说白了吧,人家就是冲着你来的。否则,人家愿意付这么高的培训费?再说白一点,这十个学生是我介绍给蔡唐伯的,蔡唐伯给我百分之十的劳务费。蔡唐伯与西安方面是有合同的,他承诺这十个学生保证由国家一级药剂师易明莉亲自教授。今天的开幕式,实际上就是对方要求亲眼见到易明莉药剂师收徒。好了。我的姑奶奶,现在明白了?” 其实我早就明白了。 我早就觉察到于世杰和蔡唐伯之间有一种默契。我明白现在这个社会有一种大家都这么做的公共默契。我不吃惊。对于数字,我总是不假思索就可以计算出来,蔡唐伯付给了于世杰一万五千块钱的回扣,而于世杰必须把我送到单位去上班。于世杰的老婆易明莉是一个出了名的憨女人,于世杰没有料到会出什么意外。以前他一定也在老婆不知不觉的情况之下,做成了许多大家都在做的事情,这一次呢,一定也不例外。 于世杰咳地叹了一口气,眉头皱了起来,“川”字形的竖纹里,暗藏着屈辱和悲愤,因为他被迫招供了不该招供的秘密。 于世杰说:“我拿的钱也不是什么回扣,别说得那么难听。这是正常的人才资源中介,也是为你们所发掘潜力,增加效益。我付出了劳动,蔡唐伯是应该付我劳务费的。不付就不规范了,就违反经济规律了,就不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了。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是非分明的人,该我拿的钱,我一分也不少拿;不该我拿的钱,我一分也不多要!比起那些动辄成百万上千万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干部来,我敢说我是非常正直和廉洁的,绝对是现在这个社会的精英和良知。正因为我廉洁,正因为我有良知,我就要坚持原则,即:劳动获得报酬。蔡唐伯这一万五千块钱并不是多么大的款子,作为朋友帮忙,我也完全可以不要。但是,我觉得改革开放的精髓和真正规范的社会经济秩序,就是需要我们这样的一些人坚持下去,形成风尚!你说呢?” 我能够说什么?于世杰的话说得多好,多有水平,多有力量,完全就像一篇《人民日报》社论。看来真理往往掌握在强词夺理的人手中。然而,不管于世杰掌握了多么强大的真理,我还是要去北京寻找我的女儿容容。 于世杰接下来解释说:蔡唐伯的钱,现在并没有拿到手,一旦拿到手了,他会马上告诉妻子的。他只是想到时候给妻子一个惊喜。像妻子这种知书达理,善良宽厚的女人,想必可以理解吧? 我理解。我真的理解。于世杰到时候不给我惊喜,我也完全理解。男人可以拥有自己的私房钱。否则,于世杰在麻将桌上,没有钱输掉,岂不很尴尬?在这方面,我太了解于世杰了。于世杰是一个玩物不丧志的男人,他不会玩疯,他在输掉自己的裤子之前,绝对能够收手。他疯不起来,他更爱惜自己,更爱惜老婆孩子和家庭——这是他终身的成就和价值所在。他的钱,二八开,八分用在家里,二分用在外面。前几年,曾经有一个女作者爱上了于世杰,苦苦地恋着他。两人也都火热了一阵子,频繁地在一起吃饭和泡酒吧。女作者还背着于世杰找我谈了话,倾诉她失去理智的爱情,向我展示她手腕上被丘比特爱神击中心脏的文身,请求我的原谅和理解并希望我能够让贤。我被女作者感动了,流着伤心的泪水答应了她。我答应她只要于世杰提出离婚,我马上就签字。然而,于世杰不仅没有提出离婚,反而很快就厌倦了这段感情,他觉得太累。人家女孩子提出想要一只翡翠镯子,作为爱情永远的纪念,于世杰舍不得花这个钱,他在信纸上画了一只翡翠玉镯,寄给了人家,并且让人家看完之后就烧掉,他宣称只有熔化在烈火中的感情才能够永葆其清纯。 翡翠手镯也有便宜的,一般三五千元,也能够买到。三五千元,让一个女人终身有个念想,有个寄托,不算昂贵。某一次,在商场的珠宝柜台前,于世杰却是这么评论翡翠手镯的,他对我说:“这种东西太昂贵了,我看还是精神的东西比较纯粹。我这个人一贯崇尚精神,鄙视物质,拒绝平庸。” 我差点为那个失去爱情的女孩子流泪,当然同时也不免暗自高兴;暗自高兴的同时却又不免深深失望。于世杰能疯到哪儿去呢?在现在这种穷人乍富的经济时代,于世杰凡事都会计算投入产出比。他偷偷挣的钱,多半还是会回到家里来。我太了解于世杰了。这就是典型的夫妻之间的了解。 然而,我今天还是必须开始休假,还是必须去北京。6月21号这一天,我无法等闲而过。最关键的是,我的心安定不下来,我要做我想做的事情,让我的心安定下来。相比之下,带学生的事情很简单。我们所还有好几个国家一级药剂师,他们人人都认为自己的名气最大,也都比我能说会道,带学生他们更合适。把学生们带到羊圈,教他们如何抽羊血,然后回到血清室,穿戴好无菌服,把试管放进离心机,旋转,然后用吸管,把离心好的血清抽出来,对学生们说:“小心,不要吸进红血球!”这些程序,都不是很难的事情。 于世杰翻脸了。 于世杰勃然大怒。 于世杰对我大吼大叫道:“你他妈有毛病啊?傻子啊?一根筋啊?不开窍啊?你知道不知道,摊上你这种老婆,我是多么倒霉!现在谁个夫妻不齐心合力挣钱啊!你去吧去吧,别指望我在北京找朋友帮你!易明莉,我把话先放在这里,这一次,你要是真的有能力把这件事情办妥当,回头我把自己的于字倒挂!妈的个老屄!” 于世杰怎么开口骂人呢? 于世杰打深色领带,着白色西裤,米色皮鞋和白袜子,腋下夹一真皮公文包,皮带上拴着手机,身上有淡淡的法国圣罗兰牌木香型男士香水,手腕上是劳力士。劳力士金表当然是悄悄在北京秀水街买的,不过使用两年了,走时还很准,镀金也不怎么掉。于世杰的穿着打扮是一副争当绅士的派头,其派头里流露出孩童般幼稚的虚荣和可爱。可惜一旦穷途末路,他的时尚外表就被他自己撕毁了。 我也真的是有一点生气了。因为于世杰与我彻底的南辕北辙而生气。什么叫做把事情办妥当?我也没有说我一定可以找到容容。我们一生该做了多少事情?可是多少事情会顺藤结果呢?难道事先无法预知结果的事情就不能做吗?于世杰却坚持摆出一副众怒不可犯的姿态,他显然觉得他代表着公众规则,我是应该听从他们的,而我坚持了自己的愚蠢。 那么,我索性就愚蠢一次吧! 对不起,我去北京了。 正文 三 第五次去见乔万红的时候,乔万红露面了。 原来她就是我第一次在电梯口碰到的女人,也是第二次在她公司大门口碰到的女人。两次我都彬彬有礼地询问过她:“请问万隆公司的乔万红经理在吗?” 见面的最初一刻,我为乔万红的谎言深感难为情,不敢正视她。乔万红自己反倒没有难为情,一点都没有,好像以前撒谎的是我而不是她自己,弄得我又为自己的难为情感到难为情了。 乔万红说:“请坐。” 乔万红说:“对不起,我只有一刻钟。” 乔万红说:“你找我干什么?” 乔万红说:“你找我没有用!” 乔万红说:“我早就不做模特儿生意了。” 乔万红说:“我最后一次见到郑容容也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乔万红说:“我坦率告诉你,别想从我这里得到一分钱!” 还是乔万红说:“我没有克扣那些女孩子的钱,她们任何人也没有私房钱在我这里,更不像传说的我这里有她们的什么股份!你不是第一个来要钱的人,我告诉你,从来没有一个人得逞!” 这个叫乔万红的女人说话节奏并不是很快。她一句话形成一个独立的单元,旨在表达自己的意思,并不给别人留下一点余地,也没有兴趣交流,更不愿意等待别人的回答。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用在别处。她表达一个意思,做一个醒目的动作:从办公桌上拿起一个文件看看;在文件上签一个字;端起茶杯喝口水;快步走到文件柜前;用手把额前的头发抹到耳朵后面去。等等。最后,她坐在巨大的办公桌后面,两手撑在办公桌的桌沿上,双肩神气地微耸起来,目光落到台历上面,台历旁边有一只金色相框,相框的背后对着我,我猜不出里面嵌着谁的照片,但我感觉应该还是人而不是动物吧。 于世杰威胁我威胁得对,没有朋友帮忙,在北京这种复杂的大城市找人,那就是大海里捞针。大海里捞针也只是辛苦,找人呢,除了辛苦还得受气。乔万红的脸色比鬼脸都难看。不过最终,乔万红还让我进了她的办公室。在乔万红之前,好几个人连办公室都没有让我进,有的站在走廊说了几句话,有的话还没有讲完,就把我的电话挂断了。好在我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也不是一个从来不出门的家庭妇女。一个女孩子失踪了,这无疑是一件极为敏感的事情,出了问题是要坐牢的,谁都怕沾上嫌疑,我事先就估计到了寻找容容的难度。这难度早在还没有出门之前就开始了,于世杰他们就是这难度当中的一分子。 乔万红的话说到这种程度,我还有什么话说呢?我只有离开,再去找下一个与容容有关系的人。我站起身来,准备告辞。我拿出一张名片,在上面留下了我在北京医药公司招待所的房间电话,这个招待所现在叫健康宾馆。乔万红的脸色再难看,我也必须留下一个电话。我每到一处,都要留下我的电话,电话就是一线希望,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如果出现了万一呢?就在我写电话号码的时候,乔万红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响了。乔万红迫不及待地扑过去抓起了话筒。 乔万红对着话筒说:“嗯,嗯,嗯,嗯。” 乔万红说:“嗯——”这是二声,是不相信的质疑语气。随着这种语气,乔万红背过了身体,面对落地三分之二的玻璃窗。办公室的窗外,是亮马河高架桥,往来的各种小车穿梭而过,使这个城市显得格外仓促匆忙。我举着自己的名片,回到了沙发上,等候乔万红放下电话。面对我的是乔万红的背部。她的衣服非常贴身,加上双臂一抱,背影上就现出了两道乳罩的勒沟,勒沟下来大约十公分的地方是腰身,又是一道被紧身裤勒出的勒沟。这两道勒沟暴露了乔万红的年龄,这个女人不年轻了。尽管从正面看,她的年龄跨度可能在二十八到三十八之间,但是她的后背告诉我,她的年龄可能在三十八到四十八之间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对这个女人有一点把握了。 乔万红继续说:“嗯,嗯——嗯?嗯?” 乔万红说:“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乔万红最后对着话筒的一句话是:“嗯——放屁!” 乔万红配合语言的动作是冲动地按倒了那只相框。乔万红用力扣上话筒。之后,好久好久地盯着电话机。再之后,长长地嘘出一口气。再之后,摸过茶杯喝茶,喝了两口,呸呸地吐了几下茶叶渣,缓过神来了。 “你说你是郑容容的什么人?”乔万红问我。 我递上了名片。我说:“我是郑容容的妈妈。” 乔万红说:“你不是郑容容的妈妈!郑容容的妈妈姓上官。在我带领十大名模在全国巡回表演的时候,郑容容的艺名叫上官容几,是女孩子自己起的艺名。这女孩子想出名都想疯了,可惜光靠别致的艺名没有用。脑袋大了,腿短了,又不刻苦练功。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你找这孩子干什么?” 我不喜欢乔万红用这种语言评论我的容容。我找孩子不干什么。她是我的孩子,我就要找到她!从法律意义上说,我是郑容容的养母,但是我们容容从来不使用养母这个词,她只叫我妈妈。是的,容容的生母是姓上官,长年住在精神病院,是我从小的同学和好朋友。容容半岁多就开始跟着我生活,一直到她十三岁,被国家跳水队选中,由我亲自把她送到北京。此后,容容只要回家,我们母女还是睡在一个被窝筒子里,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不是她妈妈是什么?容容的身世和一般人不同,她有两个妈妈。 乔万红的目光终于停留在了我身上,目光很复杂,她想装出冷静的滴水不漏的样子,可是瞳孔里放射的光线暴露了她内心的秘密。 乔万红说:“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我们到大楼的咖啡厅去,我请你喝咖啡。” 乔万红用很随意的动作,悄悄把相框扶了起来。我看见了相框里头的画面。是典型的三口之家全家福。乔万红和一个帅气的男人,两人亲切地搂着一个约摸六七岁的小女孩,三人都笑得十分甜美。 我为什么要收养容容?这是一个我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也是我身边的人从来没有向我提出过的问题。面对乔万红的问题,我发愣了好半天。这个问题对于我,有一点类似于下雨的时候你出门,为什么会顺手拿上一把伞? 为什么?因为需要,那种几乎是出于本能的需要。 最初我是对“上官瑞芳”这个名字感到新鲜和喜欢。报名上小学的时候,我排队排在了上官瑞芳的身后。我母亲牵着我的手。上官瑞芳的手拽着她家保姆的衣服角。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停留一分钟以上,我母亲一定会与她身边的人攀谈起来,不出三分钟,我母亲就会摸清她身边的形势。母亲与上官瑞芳的保姆说笑了一会儿之后,就知道了上官瑞芳的父亲是省粮食厅的厅长。母亲蹲下来,亲切地唤道:“上官瑞芳。” 这个四个字的名字,给了我强烈的印象。在我认识的人里面,还没有一个人是双姓的,我觉得双姓简直就是电影明星的名字,比如上官云珠。 上官瑞芳是一个瘦弱的女孩,细眉毛,小眼睛,头发稀疏软黄,由于皮肤又白又薄,她的鼻尖、额头和太阳穴,青青的血管隐约可见。我母亲握着她细长的胳膊,说:“上官瑞芳,这是我的女几,易明莉,如果你们是同班同学,就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好吗?” 上官瑞芳看了看我,没有说话,认真地点了点头。点头之后,她的脸蛋红了,红晕从耳朵根子升起,布满整个脸庞。在母亲的要求之下,我和上官瑞芳果然同班,并且还经常同座。我们从小学一直同班到初中毕业。之后,我上高中,上官瑞芳上了中等师范学校。土官瑞芳在初中二年级的那个夏天患了一场脑膜炎,学习成绩上不去了,就放弃了继续上高中和考大学的打算;中专毕业之后,她留校当了教师。显然,是我母亲主动接近上官瑞芳的,因此便认识了上官瑞芳的父母。有一段时间,我母亲非常热情,试图与上官瑞芳的母亲发展友谊,最后由于对方的淡漠而作罢。我母亲曾经不止一次地说:“哼,摆什么官架子!”不过,我母亲还是可以随时给上官家打电话,与她的父母在电话里直接说话。这对许多人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在省里,厅长就是比较大的官了。上官瑞芳的父母总是很忙,经常出差和开会,接听电话也总是官腔官调。他们家有五个孩子,上官瑞芳上头的三个都当兵了,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她母亲把她所剩无几的精力,全部用在了她弟弟的身上。她弟弟是一个天生的骄子,模样出众,成绩优异,乖巧伶俐,上官瑞芳的母亲只要看一眼儿子,心都醉了。上官瑞芳从小学一年级的那个暑假开始,就在我们家度过。平日也经常在我们家吃饭和睡觉。尤其是我母亲,出于义愤,把上官瑞芳当做不受宠爱的小可怜接纳过来,当做了我们的家庭成员。 每天上学,上官瑞芳必定要来约我,放学,当然也必定要等着我。上官瑞芳一直都很瘦弱,走路的时候,喜欢把她自己的胳膊挎在别人的胳膊弯里,然后,整个身体微微地贴着你的身体。她的贴紧分明是有距离的,可就是让人能够感觉到她是你身边的一道流水,随着你柔和地流向你带领的任何方向。上官瑞芳就这样挎着我母亲的胳膊弯,我那性格刚毅的母亲都总是忍不住要摸摸她稀疏的头发,然后悠悠地叹上一口气。上官瑞芳喜欢唱歌,不过她非常胆怯,任何正式场合她都无法开口。只有在我父亲的麦地里,她会主动吟唱。在看麦娘草丛里,不停地吟唱,活像为了吟唱而活着的一只初秋的纺织娘。后来,我父亲去世,上官瑞芳表现得非常清醒和正常,她从枫园请假出来参加了丧礼,她一直伴随在我的身边,为我父亲默默地哭泣。我们两人来到父亲的麦地,她伫立在田埂上,忽然引吭高歌,歌喉之自由奔放较之她从前作为正常人,有了本质的飞跃。上官瑞芳唱道:“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一片冬麦那个一片看麦娘。” 上官瑞芳啊,无论她处在什么状态,她细腻的心总是悄然缠绵着她的依恋所在。 我们农学院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有一个传统游戏。晚饭之后,在学院空旷的马路上,分成两拨人群对垒。对垒者们轮流对唱,索要对方的某一个人。唱毕,就集体冲将过去,进行掳掠。这大约就是对于古典战争的摹仿了。尽管我们大家乱成一团,打得不可开交,古典战争那优雅的痕迹依然存在,那就是宣战、适可而止、鸣金收兵和穷寇莫追。如果轮到上官瑞芳作为一方的领唱者,如果我在与她对垒另一方,她要抢夺的永远是我。 上官瑞芳领唱道:我们要求一个人,我们要求一个人。 我方的领唱者便领唱道:你们要求什么人?你们要求什么人? 上官瑞芳唱道:我们要求易明莉,我们要求易明莉。 我方唱道:什么人来换她去?什么人来换她去? 上官瑞芳唱道:上官瑞芳换她去,上官瑞芳换她去。 歌声落地,战争开始,他方冲上来掳掠我,我方冲上去掳掠上官瑞芳。我和上官瑞芳在假装的敌对中,巧妙地拉住彼此的手,一起奔逃。这是一个毫无道理,不知所云的游戏,可是我们狂热地战斗,乐此不疲。为什么?后来我为什么成了容容的妈妈?我怎么能够不成为容容的妈妈,上官瑞芳从来都是这么唱的:我们要求易明莉!我们要求易明莉!当上官瑞芳丧失了抚养女儿能力的时候,我难道还会有丁点犹豫——除了把孩子抱进自己的怀里。 游戏玩疯了时候,上官瑞芳的领唱,撕心裂肺,马路旁边的树叶,被震动得簌簌作响。在后来漫长的日子里,尤其是在人到中年之后,上官瑞芳那冲破了理智的领唱,一再地回到我的耳边,就像农学院早年的那口巨大铜钟,如果你贴近听过它的钟声,无论多少年,它都还会嗡嗡地回旋不绝,并且总是带着往昔的快乐与忧伤。我怎么能够不成为容容的妈妈? 于世杰简单地说他不记得是否玩过这种游戏。谈恋爱的青年男女,交换童年和少年的记忆,其实只是恋爱的把戏,找个说话的借口,两人尽盯着对方的嘴唇,肉肉的红红的嘴唇;而耳朵里面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只有再长一些年岁,童年和少年的记忆才会深入到你的生活中,你才会觉察到你生命的基础和疆界是由什么来铺垫和限定的。这样的傍晚,那早年的钟声才会在你耳边绵长地响起。这个叫乔万红的女人,你可明白? 容容出生的故事,虽然曲折,说起来也很简单。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三言两语说完的,只要你对什么没有兴趣,你就可以最简短和潦草地概括什么。上官瑞芳在中师的最后一个学期,学校来了一个校医郑建勋。郑建勋以一个成熟男人的经验竭力地体贴和讨好上官瑞芳,上官瑞芳立刻就陷入了热恋。一毕业,上官瑞芳就和郑建勋结婚了,她年轻得才刚刚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与国家提倡的晚婚年龄还有很大的差距。上官瑞芳坦白地承认,她没有办法不结婚,因为郑建勋一天到晚要和她睡觉。在那个年代,男女要想安全地在一起睡觉,就只能走结婚一条路。结婚了,疯狂睡过了,郑建勋开始经常不回家。上官瑞芳有个学生名叫金农,才十六岁,这男孩子看出了老师的寂寞,主动上门陪伴和安慰老师。天才知道,为什么这种有违校规、道德和法律的师生恋,却被上官瑞芳认为是她这一辈子真正的恋爱,上官瑞芳陷入前所未有的痴迷。当然,有一天就被郑建勋捉奸在床了。郑建勋当场痛殴了金农。不料,这两个男人却在他们贴身肉搏的时候发生了问题。结果是两个男人好上了。当上官瑞芳发现自己的丈夫和情人的关系的时候,她已经挺着快要生产的大肚子。上官瑞芳没有办法解决他们三人之间的问题,后来居然形成了三个人和平相处,同床共枕的局面。在这样的日子里,上官瑞芳开始精神恍惚,丢三落四,容易歇斯底里发作,无法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了。孩子出生的那一天,送她去医院和在医院陪伴她的是她的朋友易明莉,而郑建勋和金农,则双双在上海度暑假。上官瑞芳患上了产后癔症。接着,金农毕业远离武汉,郑建勋提出离婚未获法院准许。两个男人都不承认容容是他们的女儿。上官瑞芳自己,自然也无法判断自己的女儿到底属于哪个男人。于是有一天,人们发现上官瑞芳母女赤身裸体,坐在敞开的房间里,上官瑞芳微笑着,在喂她的女儿吃大便。 顺便说一句,我不怎么喜欢上官瑞芳的这一段故事。我喜欢规矩的平和的互相守信的男女关系。在于世杰之前,我也相处过一个男朋友。我发现了他严重的脚气,腋窝里面一个经久不愈的溃疡和假文凭,我就与他客气地道了再见。于世杰也有不少缺点,可我自己也有不少缺点。从我自己的缺点出发,我能够接受和容忍于世杰,于是我们就是夫妻了。我说过婚姻是船,而我们个人是鱼,虽然都在同一个水域,那还是不能够要求两者具有高度一致的。婚姻爱情这个东西,你越是认真越是失败。在这个问题上,上官瑞芳和我是不一样的人。 然而,我无法不成为容容的妈妈。 我从上官瑞芳怀里抱过容容的那一天,正要去参加全国生物制品学术交流研讨大会。我赶紧把容容送到上官瑞芳的父母家里。我依着容容的辈分,称呼上官瑞芳的父母为爷爷奶奶。我说:“我们容容脏死了,奶奶先替我们洗个澡吧。” 上官瑞芳的母亲似乎非常意外,她说:“怎么洗?我自己的五个孩子,我都没有带过,我不知道怎么洗孩子。” 她一定没有想想我还是没有结婚的大姑娘呢!我赶紧说:“好吧,我替容容洗澡。” 之后呢?之后当然是我得去开会。上官瑞芳的母亲说:“不,我带不了孩子,我有自己的工作。况且瑞芳的事情已经让我们家乱套了。” 我从冰箱拿了一个鸡蛋。我认为无论如何都得先让饥饿的孩子先吃一点东西。上官瑞芳的母亲拉住了我的手,轻轻地取走了我手里的鸡蛋,她歉意地说:“对不起,这是给你上官伯伯吃的,是我自己养的母鸡下的蛋。我们家里其他人都吃市场买的鸡蛋,不过抱歉的是,今天家里恰好没有其他鸡蛋了。” 在这个过程中,上官瑞芳的父亲只是出来看了看容容,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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