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男孩教我的事-4

第五十五号 男孩 黑道里的逃亡者人们围成一个圆圈坐着的时候,不唱歌、不说话、不吃东西,也并不会觉得无聊。  因为自然会有事情发生。  冤魂会显灵,营火会爆出征兆,或者,别桌的客人会送酒过来。  我们在酒吧里,围着一张圆桌坐着,听音乐、喝酒,没人唱歌或说话,但也没人觉得无聊。  过一下,就有别桌的客人送酒过来了。  会用送酒到别桌的方式来打招呼的,一定是比较老练世故的人。  我们转过头去看是谁送的酒,一个非常非常好看、穿马球衫的男人,举起酒杯来向我们致意。  「我觉得有点假耶,这个男人好像太好看。」  「也太稳了。」  「是不是有人恶作剧啊?」  「还是有电视整人节目在偷拍?」  我们这桌的人,七嘴八舌一阵。终于有一个女生站了起来,「我去探一探,不然也太上不了台面了。」  她拿着酒,就朝那个男人的桌子走去。  我们这桌的人必须故作镇定,以免更被小看,所以就照原样围桌坐定,不转头去看动静。  过了十几分钟,侦查员回来了。  「他是从美国回来度假的。」侦察员开始报告:「他说是在美国开餐厅。」  「讲话声音如何?」  「不错。」  「他为什么送酒给我们?」  侦察员停止不说话,眼光掠过这桌每个人,最后停在我脸上。  「他说希望能请你过去坐坐。」侦察员说。  全桌人都盯着我看了三秒,接着有人开口:「人家送的酒我们已经喝了,你有责任去谢一声。」  「是啊,不然以前都是我们去应酬别人,换酒来喂你们,这次轮到你,乖乖去吧。」说话的是平常最常被陌生人请喝酒的一个女生,她很有资格说这个话。不过看她的表情,她似乎还在惊讶中,惊讶那个男人竟然不是要请她过去坐吧。  我拿了我的酒,过去马球衫先生的旁边坐下,他那件马球衫上,绣着小小的「五十五」这个数字。  「第五十五号男生。」我心中浮现这行字。  五十五号男生,一直对他在从事什么行业讲得模模糊糊,在美国的哪里也讲得模模糊糊,直到几天后,我才知道他是什么人物。  去酒吧的几天后,我跟五十五号男生一起吃饭的时候,有几个凶神恶煞型的男人进了同一家餐厅,五十五号男生看到他们时,脸色忽然变了,立刻掏钱丢在桌上,拉我起来离开餐厅。  我还没问怎么回事,那几个凶神恶煞竟然追出来了。五十五号男生很机警,拉着我钻进巷子,三拐两拐,狂奔一阵,再回头看,已经甩掉追兵了。  这下不用讲也知道他是黑道了,显然还惹了点不大不小的麻烦,才躲到美国去。所谓的开餐厅,大概是窝在某处的唐人街的厨房里避避风头吧。  以一位黑道来讲,他的发型和穿的衣服实在可以用「清新」来形容。至于他刺满了整个上半身的青龙,也算是很有派头的了。  五十五号男生,携带着血债,逃亡着。 第六十号 男孩 跟植物说话的男孩第六十号男生,在英国念一个很奇特的学院。  那个学院没有电,天黑以后就点蜡烛。那个学院的学生都不准开车,只能走路,或者搭陌生人的便车。  那个学院除了上课以外,每天早上都要到田野当中吟唱中古时代的欧洲僧侣经文,同时做一些介于膜拜、呼吸和舞蹈之间的舒缓动作。  那个学院的学生,还要种一块自己的田。  六十号男生,既然是这个学院的男生,这些事当然他都遵守,而且乐在其中。只是,他在我们这个国家长大,都是在城市长大的,他没有种过田。  他到了英国,当然也不会忽然就会种田了。英国这家学院的老师,叫大家到田里去收成晚上要煮成晚餐的马铃薯时,大家都在天未亮的大清早去田里用手翻寻马铃薯,一人拎一麻袋回来交差。六十号男生拎回来的那一袋最重,因为他摸来装在袋子里的都不是马铃薯,是石头。  他的手分不出来马铃薯跟石头的差别。  但六十号男生还是很爱到田野里去唱歌跳舞、跑来跑去。那所学院的老师叫他们要常跟植物说话,安慰植物,鼓励植物,也从植物身上得到回报的温暖、善意。  这个习惯他保留下来了。六十号男生离开那所学院以后,也就回到文明世界,重新又用电、又开车,也不再每天早上去田野吟唱舞蹈、不再摸黑找马铃薯了。但他保留了跟植物说话的习惯。  我认识六十号男生的时候,他教我怎么跟植物说话。他带我到嘈杂马路边的公园里,去安慰那些一直忍受车声废气的可怜的树。他叫我抱抱那些树,拍拍他们,称赞他们,鼓励他们。  六十号男生,是我所认得的人当中,唯一常常跟植物说话的男生。炽天使书城--------------------------------------------------------------------------------【第十二章】 第六十二号 男孩 这个男生,加拿大人,常常帮我赶功课。  为了答谢他,我常常去中国城买吃的东西来弄给他吃。  我煮芝麻汤圆给他吃,他在旁边,一直很不放心,「这些圆圆白白的东西,里面到底包了什么?」他问。  我没回答,端给他煮好的汤圆,他迟疑的咬了一口,结果黑乎乎的汁从汤圆里涌出来,他吓得大叫一声,丢了汤圆就跑,再也不肯吃一口。  我又弄了葱油饼给他吃。当我把葱油饼从烤箱拿出来给他时,他很高兴。  然后他就在葱油饼上抹了很多草莓果酱,一直说:「很好吃,很好吃。」 第七十二号 男孩 沙漠男孩这个男生,带我去沙漠里露营。  撒哈拉沙漠。  他扎白头巾,开吉普车,眼睛淡蓝,满脸胡渣。  他从北非某个都市开进沙漠去,开了三个小时,才渐渐摆脱了还没风化成沙子的碎石漠,进入比较有撒哈拉风格的沙漠。  沿路上偶尔会看到一些半球状的巨岩,整整齐齐从正中间被剖成两半的样子,像对切的苹果躺在地上。他说是古文明留下来的东西,被风化到不行了,只好从中间裂成两半,散在荒地里也没人管。  「古文明?什么古文明?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问。  他撇撇嘴。  「管他的哩,古文明这么多,管到死也管不完。像这么烂的古文明,只留下大石头,不留点黄金,活该没人管。」他说。  男生很喜欢沙漠,他开始把吉普车超面前的沙丘大斜坡猛冲过去,冲一次冲不上去,就再冲一次、再冲,一直冲到吉普车都快站直了,才冲上沙丘。他大声笑着,显然很痛快。  「我不是在发狂。我们要站在高一点的位置上,才能找到理想的扎营地点。」  我跟他一起望下去,一望无际的黄沙地,他的白布头巾尾在大风里飘着打着。  「要找两个小沙丘之间的平地,到晚上才不会被风吹死。」他说。  我们重新上吉普车,继续在沙漠里面绕。  「你在找什么?」我问。  「找水。找大一点的湖,这样晚上月亮会照在湖水里,景色才有变化。不然四周都是沙地,很无聊。」  本来听男生说要去沙漠里搭帐篷露营时,想到的就是黄沙滚滚,根本不知道还可以找得到湖来衬托月色,跟我想得颇不一样。  车又在沙丘沙堆之间横冲直撞了半个钟头,然后,湖真的出现了。  七十二号男生选了个离湖五百公尺、两坡之间的平坦沙地,开始搭帐篷。  「要离水远一点,不要太靠近水,睡在水边容易遇见去喝水的东西,蛇啦什么的。」  等我们搭好帐篷,太阳已经快下山了。他在沙上铺了一块席子,叫我侧躺下来看落日。  我第一次了解落日跟地平线之间,原来有这么多层颜色,站着看不太明显,侧躺下来看就很明显了。  沙漠里,裹着大毯子的男生跟我,迁就着席子的大小,头顶对头顶,缩着腿像一对还没切开的连体婴,躺在草席上。  男生的豪气不见了,四周太辽阔了,三百六十度都没有一点遮蔽,只有大大的天空、低低的地平线,他像婴儿般吸起大拇指来了。  再过一下,月亮出来了,而太阳还没有完全下去,天上一边是月亮,,一边是太阳,一边是湖水,三边是沙漠。  「谢谢你带我到沙漠里来。」我还是躺着,在毯子里对他说,他在毯子里点点头。  再过一下,就整个天空都是星星了。 第七十六号 男孩撞上路灯的阿波罗连续四十八小时没睡觉,拚命在赶剪接的进度,剪到后来已经神经错乱,镜头顺序都弄反了,先喷血、才看见开枪;先爬起来、才倒地。  同学看我不行了,拉我去洗头洗脸、刮胡子、再喷点香水,然后用车把我栽到西好莱坞的大街上,大概是半夜一点,他叫我坐在路边巴士站的候车长椅上。  「等一下会有很多漂亮的人可以看,满街都是,人多到像嘉年华一样,你参观半小时,精神会变好,我再来接你。」  「难道不会有人把我带走吗?」我问。  同学耸耸肩:「如果是够漂亮的人,就跟着走呀。」  「万一带走以后,被杀掉呢?」  同学看着我:「用你的东方眼神、东方感应术呀,谁逃得过你的眼力呢?」  「谢了,你半小时后来接我吧,我没空搞艳遇了,我还得滚回监狱里、剪我那部他妈的旷世巨作呢。」  同学车开走了。果然,街上人愈来愈多,以这个巴士站所在的十字路口为中心,半径五十公尺内的每一间酒吧,都吞吐着一批又一批漂亮高大的人。  这一点都不像我以为的半夜街头景象,这根本就像潜水以后看见的珊瑚礁王国,每个深海的夜行者都自己发光,鲜艳,悠然飘行。  我坐到长椅的椅背上,才不致被人超淹没。  经过的人都很友善,发亮的微笑,对我点头,有的开口问好,有的还很老派的拿起头上时髦的帽子、举帽致意:「很高兴能遇见你」。  半夜一两点,陌生人彼此为什么这样融洽?祥和?  坐定不动的我,仿佛粘在珊瑚礁上的海葵,渐渐也伸出触须来顺流摇摆着。  忽然,我看见一个根本就是太阳神阿波罗的雕像活过来以后变成的人。这人裸着上身、金发在夜风中闪耀,我看着他,想着:「阿波罗。」  他正在过马路,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竟转过脸回看我。我很意外他会回看,只好跟他对看。  他一边看住我,一边过马路,步伐缓慢优美,绝不是雕像复活应有的走法。  我说不出他的蓝眼睛用的是哪一种目光在看我,侦察机式的?猎人式的?还是这样盯着人看只是向来他表演走路的一部分?  答案并不重要,因为接下来有事发生了。  因为一直看我,没在看路,阿波罗快过完马路的时候,一头撞上了路灯的灯柱。  我当时立刻把脸转开,我想阿波罗一定不希望我还盯着他看。刚好我同学开车来接我、我马上钻进车里去了。我只觉得我应该尽快离开他的视线。  他是我见过最像希腊神话的男生了,理应编号建档。第七十六号男生,阿波罗,神一般的行走,撞上了路灯。炽天使书城--------------------------------------------------------------------------------【第十三章】 第七十八号 男孩冬天,雪停了,男生跟我,在京都的山上闲晃。他是日本人。我们两个信步走向我们都喜欢的小庙,地藏院。通往地藏院的后门,有一道朱红栏杆的桥。 这几天下雪,早把红栏杆遮住了,变成一道雪白的桥。  我踏上桥,边走边一路随手把积雪掸去,等我把右手边栏杆上的积雪都掸掉了时,只听身后的他大叫一声,我还以为他出了事,回头看,他指着我的鼻子,气得发抖。  「……你这样,后面来的人怎么办?!」他叫。  「什么怎么办?」  「你……把雪景都破坏了!现在一边栏杆是红的,一边栏杆是白的,怎么办?」  我伸伸舌头,掸都掸掉了,还能怎么办?  七十八号男生伸手,把地上的积雪捧起来,像堆奶油那样堆到被我掸光了雪的右栏杆上。  他真的一小段一小段又把雪堆回去了。  第八十号 男孩 猫不重要 男孩他恨猫。第八十号男生恨猫。  他会用英文写「猫不重要」,然后把这些小卡片贴在所有有猫的地方。包括超级市场里放猫食的货架上。  「猫到底做了什么?」我问八十号男生。  他不说,只用英文回答我:「猫不重要。」  时间久了,我也真的自然而然就觉得猫不重要了。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竟然在养猫了。  「你在养猫?」我说。  「嗯。」  「猫不是不重要吗?」我还用英文重复他的经典名句:「猫,不,重,要。」  「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在暗恋一个同事吗?这只猫就是那个同事托我照顾的。」他说。  「喔,猫不重要,但猫的主人很重要。」我拍拍猫的头,问他:「如果暗恋到最后,又是一场空呢?」  「那……我就一定把这只猫毒死。」他抚摸着猫的背,猫舒服的呼噜着。「反正猫一点也不重要。」他说。 第八十五号 男孩漆 白脚踏车的人他跟我认识一个月以后,说要进医院开一个小刀,清除一些血管里的东西。  进医院前,他帮我重新油漆我的旧脚踏车。他说要漆个怪颜色,漆还没调好,他先给脚踏车全身刷白了。等手术以后再上色。  手术第二天,我去医院看他,他家人都在,他已经变成植物人了。  医生说血管里清除下来的渣渣,来不及筛干净,顺着血管跑到脑子里去、塞住了。  他变成植物人以后,连眼睛都不会转动。我每次去帮他运动手脚,在他耳朵旁边讲话,他的妈妈说,只有我叫他名字的时候,他的眼睛会动一动。这我也不能确定。我根本觉得变成植物人以后,他就不是他了。  「他已经不在了。」我对自己说。这是我后来不再去探望他的借口。  而且,我发现我不会骑脚踏车了,老是跌下来。我就把白色脚踏车也送掉了,送给还会骑的人。 第九十一号 男孩我们刚认识一个月,他就被公司调到神户去了。他的公司对他非常礼遇,给他租了大建筑师安藤忠雄盖的一栋得过奖的小楼。小楼一共十一层,他住其中一层。  小楼在山上,俯瞰神户市区,也看得见神户港,看得见港口和海。  我到神户已是下午,九十一号男生带我去神户港的码头逛逛。快下山的阳光,照在码头的木头地板上,有一种很和煦的感觉,好像是这些已经躺平的木头,又想起了他们还是站着的森林时,被阳光照到的温暖往事,而我也在这往事里面。  码头有个木头搭的小舞台,有人很散漫的在表演些什么,反正看的人也很散漫,大家都不在意的手揣在口袋里晃来晃去。  码头边有很多小店。我看见摊子上摆着一个咸蛋超人形状的铁皮盒子,打开,里面是老式的彩色糖果。我喜欢那个超人铁盒,想买,他说:「等要离开神户的时候再买吧,反正是新推出的商品,很容易买到的。」  逛神户码头,直到太阳下山。九十一号男生带我去吃铁板上煎熟的神户牛排,然后去听小酒吧的爵士演唱。  小酒吧的隔壁桌坐的大概是黑社会的老大,穿着三件式白西装、带着墨镜,他的肥手不断在他女伴的细颈上摩挲。  他的女伴头发盘起、露出细白的颈子,披着白狐狸尾的披肩。  爵士乐队只有三个人,唱歌的是长得并不出色的长发女歌手。九十一号男生从背包里拿出一张洽·贝克的照片明信片出来,是他在码头随手买的。他在明信片上写了几个字,轻服务生递给了女歌手。  女歌手收到,惊喜的露出牙龈而笑了,转过身向我们这桌点头致意,讲了一串日文,作为一位爵士歌手,她似乎太入世了一些。  不过她歌声还是没问题的。唱起歌来就像被黑人的鬼魂附身,一点没有日文腔了。  她唱的是比利哈乐黛的《我可笑的情人》,男生说是他最喜欢的一首,特别点给我听的。  嗯,情人可笑,是赞赏?是讪笑?还是自嘲?  又继续听了四、五首歌,隔壁桌的黑社会始终没把他的巨掌从白狐狸情妇的白颈子上移开,白狐狸的颈子也始终还没被捏断。  神户、深夜、黑社会、爵士女歌手。还差一样东西,这一样东西,要再过六个小时,才会发生。  回到男生的住处,他打开墙上的卫星接收音乐,听西班牙文歌曲的频道。  「如果睡不着的话,我就听日文的哲学讲座频道,就可以马上睡着了。」他说。  但我们还没有要睡觉。  我们先到阳台上站着,眺望夜晚的神户港。神户市的夜景很家常,并没有什么炫耀的态度。神户港的灯光也很温驯,像是很明白自己是因海才会存在的样子。  我从行李里拿出的三十个书的封面样本。我要出第一本书了,书名和封面都还没决定,我把供选择的这三十个样本摊开铺在地上,九十一号男生伪装成逛书店的客人,在三十个封面间逛来逛去,看哪个封面最吸引人。  我们到半夜三点才决定我第一本书的书名和封面,总算可以上床睡觉了,睡前,我拿出一袋我带来送他的唱片,他闭眼从袋子里抽出一张,是王菲唱的「天空」。我们就放这一张,听者王菲的「天空」在半夜的神户山顶蔓延开来,我们睡着。  距离事情的发生,还有两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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