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快日记-3

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较可预料,不太能令你惊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乱的夜市听见普契尼的咏叹词;不太可能在你家后面的巷子,发现一栋高弟设计的公寓。欣赏美的惊喜和感动,早就被“试着接进美”的劳累大量扼杀。谁在罗浮宫推挤的人潮里,还能接受“蒙娜丽莎”放的电?谁能只看见长城,不看见淹没长城的摊贩?为了领略美,如此的劳累,排队进罗浮宫、推挤着登上长城,结果也并不能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抚慰。只有美丽的人,永远出其不意的,现身你面前,给你惊喜,让你微笑。有什么道理,不好色?好色的能力,如同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品鉴能力一样,不可能停留原地,只可能不断升级。刚开始“好色”的人,眼光不准、胃口太大,常会对俗艳的、做作的美,也一律产生好感。这种初级品味,要逐渐迈向高级品味,只有靠不断的品尝、不断的感到不够、不断寻求更强的感动。喜欢美酒美衣服的人,都会经历同样的过程。至于“无好色能力”的人,对美丽的人,就很缺乏主见了。当他们想要享受人的美时,就只能往娱乐界偶像的身上找、往伸展台上模特儿的身上找。这当然很乏味,一下就厌倦了,因为这不是你自己的好色,只是人云亦云,是“美的量产者”摸索大众口味,制造出来的。而且,这种美色,你只能消费,无从享有。所以对偶像的美,很容易就幻灭了。因为那个美色,并不能让你活得更起劲、更相信。只是让你把该花的钱花光,然后发现对方跟你实在是没有关系的。好色,承诺了人生幸福的无穷可能。但你必须培养主见,自我锻炼。就如同所有的人生乐趣一样,只靠别人喂给你的,你迟早会厌倦,最后破坏了珍贵的好胃口。~恋爱嘿呦嘿~失恋是值得的 -[痛快日记(1998)]没有失恋过的人,对我来说,是另外一个星球的人。也就是说,我可以跟他们做很好的朋友,但有些关于人生很根本的事,恐怕我是永远没办法跟他们说清楚的。这就是我,和“从未失恋者”之间的关系。“从未失恋者”,有两种。一种是恋爱了、成功了、一直成功下去,成功到不知怎么收尾,成功到爱情“寿终正寝”为止。另一种“从未失恋者”,从未失恋的原因就更简单。没有失恋过,是因为,没有恋爱过。这两种没有失恋过的人,哪一种,是比较“异形”的一种呢?是爱了,然后一直爱下去的那种?还是连爱都从不曾爱过的那一种?说实话,是爱过,但没失恋过的那种人,会让我觉得更遥远,更“异形”。我的困惑很简单——没有失恋过的人,真的可以算爱过吗?没有见过夜晚的人能够理解黎明吗?我不知道你行不行,我是没办法的。如果一开始爱,就被我爱到了,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当然有很多人,是一开始爱,就爱到的。这诚然是幸福的事。但,然后呢?总不能就这样没完没了的一路爱下去吧?“谁说不能呢?”我有一些天生福缘甚厚的朋友,不解的看着我。“一路没完没了的爱下去,难道不好吗?”他们问我。“呃……也不是不好……只是,只是,只是,会不会很无聊呢?”我说。唉!其实绝对不是“无聊或有聊”的问题。是我对恋爱的认定,有个“最低要求”。我相信,失恋的那一瞬,才是领悟爱情的开始。在失恋之前,所尝到的爱之甜,是不足道的,都只是“爱情婴儿”在牙牙学语时所尝的甜味而已。婴儿并不挑剔,只要是甜的,糖水也好、糖果也罢,婴儿都觉得好,值得一尝。但这只是一阵子而已。婴儿渐渐会尝到各式各样的味道,味蕾越来越发达,见识越来越广,终有一天,这个婴儿会长大到不再喝糖水的阶段。那才是他“辨味”的起点。同样状况,失恋,是恋爱的起点。就像起跑前,信号枪“砰”然一响,就算是射击在耳膜上,震得我们魂飞魄散,甚至射击在心口上,伤得我们鲜血直流,那也都只是,爱情长跑的起跑信号而已!失恋,在人生各式各样的失落当中,是特别不可缺少的一种。青春其实没什么可贵,直到你已经失去青春。空气似乎也并不值钱,除非你失去空气。人类的无知,是与生俱来的诅咒,不失去,就感受不到拥有的珍贵。可是大部分的“失去”,是常常无可挽回的。青春失去了,无可挽回;空气失去了,你也撑不了多久。相形之下,恋爱的失去,就显露出特殊的光芒,似乎,对失恋者,承诺了更大的幸福……当然,有些人的失恋是致命的,是经历一次就形销骨毁的。但绝大多数遭遇到失恋的人,变成了更“合格”的爱人,对恋爱有了更深的领悟。爱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失恋的人,应该是有福的人吧?但他们一定错过了些“什么”吧?而那些“什么”,却是我如此珍惜的啊!~恋爱嘿呦嘿~如何照顾被甩的人 -[痛快日记(1998)]天下事合九必分,分久必合,有爱必有失恋。你想知道堂堂男子汉如何度过失恋被甩的痛苦吗?请看劫后保生的基本动作:最近又有无知男子一名,终于被多年女友断然遗弃了。唉,这男子好没出息,终日以泪洗面、失魂落魄;他也不去死,他也不想活;他的皮肤渐渐透明如窗纸,他的隐形眼镜,如同台风夜系在码头的小渔船,随时就会被大水冲刷一阵、消失无踪。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你让他一秒钟不叹气,他就不知道如何呼吸了。所幸,这厮道行虽浅,却毕竟有许多见过世面、拿伤疤当勋章的朋友。这些朋友久久未遇如此痴騃的窝囊同性,这下如获至宝,喜心翻倒,纷纷野人献曝,把记忆深处那不堪回首的招数,全都翻箱倒柜的挖了出来,要传授给这名多情奇男子。我陪侍一旁,权充“伴读”,也就彷佛是那目睹杨过在瀑布中发狂练剑的老雕一般,很长了些不可能有用的见识。虽说无用,但我想天下没出息的男人甚多,却未必每位都配备了这许多烂友。是以我发下愿心,要筛选些基本动作,广为传布。这样一来,如果你手边恰好有这样一位不活不死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起码你可以拿这些华而不实的招数,消耗他的心智、搪塞他的生命,把这石磨般一轮又一轮的昼夜、子弹般一个又一个的节日,都一关又一关的来度过吧。被甩男性,劫后保生之法,简介如下:橡皮擦法被甩之人,最容易触景生情,路过昔日欢聚之餐馆,也要呆立凭吊六至十分钟;瞥见前任爱买的花儿,也要泪水盈眶三至四滴;种种琐碎,不可胜数。此“橡皮擦法”,简而言之,就是要以橡皮擦的精神,把这许多徒增伤感的回忆废料,一一加以硬生生的抹去。采取此法,为确保没有爱情回忆的漏网之鱼,宜先以探照灯熬夜拷问方式,逼迫苦主画下昔日“恋爱活动路线图”一张,举凡餐馆、花店、公园、海滩、堤防上、路灯下、红砖道、唱片行,这一处又一处充满回忆的案发现场,都必须按路线之远近、案情之轻重,列入图中。接下来,就由配备交通工具的一干烂友,有车的出车,有腿的出腿,依照这张路线图,像警察押着凶手去现场表演那样,押着被甩的爱情苦主,一处一处去走到、去路过、去点以前最爱吃的菜、去被海风佛面海水浸脚、被路灯月亮和夕阳,车轮战般一轮又一轮的照。在众多友人像出殡送葬那样的陪在身旁,像抬棺扶灵那样的背抬扶撑之下,苦主虽不可能忘却心中的伤痛,但却绝对有一种“挥别过去、悼念完毕”的仪式性作用。可以使苦主以比较健全的心态,连面对分手的事实。即使日后在没有朋友陪伴的情况下,一个人在触到这些景,也不会像全无防备的人那样,伤得太重。以后你若看到有那一类失魂落魄,伫立十字路口良久,以为自己是邮筒的半透明状男子,你就知道这家伙是没练过“橡皮擦法”的苦人儿了。求辱得辱法被甩之人,对于自己全面崩溃的丑态,并不是不知道。可是你一定要谅解,做不做出这些丑态,和意志力是没关系的,和有没有出息,也是没关系的。被甩的人,就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甩的事实。即使是天生就是被饲养来做炸猪排的猪,也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宰的事实的啊!被甩的人,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丈夫被踢的秋菊一样-----她什么都不要,她只要一个“说法”。说法?要说个法来干什么?说法能吃吗?能卖钱吗?最重要的,能把爱情换回来吗?简单的说,“说法”就像市面上的某种饮料一样,用处不大,只能让苦主“均衡一下”罢了。问题是,甩人的人,通常都心存厚道,觉得自己已经占尽上风了,不必打落水狗,甩了对方还要开一张发票叫对方去对奖。万一把对方羞辱得去自杀,民事升级为刑事,对自己的新恋情也是扫兴的事吧。所以啦,被甩的家伙就老是收到许多口蜜腹剑的“离职证明”——对方的口涂蜜,你的腹挨剑。最没创意的说词,当然是这些名句:“我觉得我根本配不上你。”“你很好,但不适合我。”“我们真的很配,可以这样下去不行。”反正就是大公司或名校拒绝你申请时的古典文法——第一段把你说成不世出的英才,第二段告诉你他们不需要这么英的英才。这就是为什么被甩的人,都迫切地需要一个“说法”。他听对方把自己甩掉的理由,越听越迷糊,越觉得照此逻辑,被甩皆因自己太好!天下那有这种事!于是,他不但被遗弃,还觉得被欺骗、被愚弄、被当孩子哄。他一剎那从单重苦主升级为三重苦主,必须把户籍搬到三重去了!怎么办?没办法,他需要一个说法,给他一个说法吧。身边出现被甩者时,我们有时也会很用力的骂对方“没出息”,“窝囊废”,“自暴自弃”。这些骂句,虽然都很经典,但并不符合苦主要的说法,方向弄错了。苦主需要别人骂被甩前的他,需要被“说服”自己被甩是理所当然、是众望所归的。你老是骂被甩后的他,当然方向弄错,更不均衡了。“求辱得辱法”求的是特定的辱,不是任意的辱,此事不可不察。虽然辱骂自己的朋友,不管用什么理由,我们都很爽,但还是要为被骂的人着想,要照顾他的需要,找到令他服气的说法。根据每次实施“求辱得辱法”的结果显示,苦主的心情虽然只变好了一点点,但骂他的众烂友,心情都变好了很多很多。被甩的人,还能发挥这种娱乐大家的剩余价值,自己也可以再多高兴两个百分点了吧。“橡皮擦法”,还有“求辱得辱法”,欢迎多排练、使用。~鼓手咚咚咚~哪些英雄是笨蛋 -[痛快日记(1998)]1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中学课本里的那些英雄。岳飞啦、文天祥啦,所以这些坚持硬碰硬,最后碰到铁板的人。他们到底追求了什么梦想?他们到底带给了谁幸福?这些课本里的英雄,实在跟我们的人生格格不入。他们说的话、做的事情,没办法给我们任何人生的启发。他们示范的尊严像在跟人生赌气,他们在关键时刻的抉择,充满自我毁灭的气息。他们效忠一个大家都莫名其妙的政权,最后逼得自己莫名其妙的死掉。没有一个对人生有憧憬的中学生,会想亲近他们、跟他们做朋友。他们不是我的英雄。他们大概也不是你的英雄。你的英雄,可能是黄蓉、福尔摩斯,可能是田中麻里玲、披头四合唱团,也可能是比尔盖兹、德蕾沙修女。我小时候的英雄,当然也有一大堆是从小说、电影、新闻、漫画里找到的。可是另外还有一个英雄的博览会,似乎很少有其他同年龄的人跟我分享——我小时候开始,看了很多的平剧。2平剧的人物,并不都是快意恩仇的好汉恶女,另外也有许多从居家生活里走出来的角色,让我大开眼界,在蒙昧中初次见识到人生有这么多的委屈、无奈,有这么多隐藏的窃喜,说不出口的痛,有这么多压抑不住、扼不死的欲念梦想。我当然爱看二十四小时打架闹事、全年无休的孙悟空,爱看罗通将军盘肠大战。可是感动我的,是别的战。我看到水浒故事里,閰惜姣被爱情冲昏了头,跟自己的“金主”宋江翻脸,竟然偷藏宋江跟黑道来往的证据,拿来威胁宋江离婚,结果被宋江一刀宰了。更惊心的事在后面。被杀了的阎惜姣,没有办法忘记真心所爱的男人,终是鬼魂回到阳世,重和爱人来一场恐怖凄厉的温存,温存完毕,女鬼长发披散,用腰带勒住情人的脖子,反身一背,把情人扛在背上,女鬼一唤,情人就奄奄一息的一答,就这样一步一扛、一唤一答,女鬼活生生把情人背往地狱做伴去了。十几岁的我,尚未见识过爱情里这么诡艳的场面。我所受到的震慑,使我慢慢警觉到人生最不得已的部分,可能正是人生最强悍有力的部分。我一再在平剧里,看到这种人生的不得已,所爆发出来的、失控的力量。我看到了秦香莲一路追寻薄悻的陈世美,而最后得到的,是令她伤痛欲绝的正义:一个被包公铡成两段的陈世美。我也看到一条白蛇,为了一个实在没什么的平凡男人,使尽浑身解数,就为了做一个平凡的女人。然而天上的法律不能容忍这种僭越的妄想,逼迫白蛇大犯杀戒,用水去淹一整座寺庙。“他们真强悍!可是他们也很可怜。”我忍不住要这么想。“他们的力气,到底是哪里来的?”对一个念中学的人来讲,这与其说是一种困惑,还不如说是渐渐成了一种信仰——人有很多难以预料的不得已,人也有很多难以预料的力量。当这种力量爆发的时候,人生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奇妙意义。不一定快乐,但很奇妙。我开始暗暗的相信这件事。果然,在接下来的人生里,我经历了很多不快乐但奇妙的时刻,认识了很多不快乐但奇妙的人。让我觉得很亲切。我也很庆幸,没有因为害怕不快乐的关系,错过这些时刻,这些人。3我们课本里的人物,常常在比赛谁的欲望比较多。一下是吃很少喝很少的颜回,一下又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在写《出师表》的诸葛亮; 这个人无欲则刚,那个人为了民族正告别新婚的新娘。大家都在“牺牲小我”,可惜的是,他们成全的那个“大我”,我们实在不太认得。我其实很佩服孔子,他的行为,和他说的很多话,我都很喜欢,即使是“无欲则刚”这四个字,都是很简明有力的智慧。可惜很多自以为敬爱孔子的笨蛋,把孔子打扮成一个不可违逆、香火缭绕的大圣人。凡是他为了传递生命乐趣所说的话,都不多介绍,相反的,他训人的话,却一再引用,搞得大家都觉得他有够烦。更失策的,是逼着整天被训的我们,还要活生生的把这些训人的话,一字一句背下来。要我们不讨厌孔子,很难吧?还好我并没有因此讨厌孔子。因为我读到了他的欲望,他的梦想。为了想试试看他治理国家的构想,他召集几十名依然相信他的学生,陪他一起在各国之间流浪。光是替他们一群人想想洗澡的事情,就够头痛了,更不用提没事就遇上盗匪,有时还误闯国际战区,动弹不得,好几天没饭吃。孔子肯吃这些苦,当然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期许、有大规模的梦想、有影响别人的欲望。这样的孔子,当他说出“无欲则刚”这话时,应该是“感慨”多过“训人”的吧?应该是“如果我也能没有欲望,就肯定是无敌铁金刚”的语气吧?一旦把孔子从“至圣”的十字架解开,让他跟我们一起做人,他马上就可爱多了。承认孔子是有欲望的、承认我们是有欲望的。不要对欲望感觉内疚、感觉害怕,才可能活得有力气。4平剧里当然也有很多角色,是活不出力气的。通常,只要这角色是个神,就没什么力气——猪八戒是很有活力的,他根本就是“欲望的单人示范大乐队”。孙悟空也有活力,他的野性难以驯服。可是只要镜头一转像天界,舞台上就会出现各式各样木头木脑、面无表情的神仙,从官位最小的土地公,一直往上到玉皇大帝,只要一出场,气氛马上冷下来,原因很简单。这些神仙,既无欲望,也无梦想,上场来要不就是为了交代故事,要不就为了摆几个好看的姿势,戏演到他们身上,怎么可能不降温?当然,《西游记》的戏里,也颇有几位神仙,出场时声势浩大,出手时霹雳闪电的。像随身带只土狗的二郎神,老是捧着降魔杵的韦陀,都能跟妖怪打得火爆热闹。可是,他们还是看起来就很没劲,因为他们“不知为何而战”。他们像“古装的机器战警”,专门负责打架,打完就闪人,连话都没什么好说的。我小时候,看着他们漂亮的金脸、漂亮的武器,就已经会忍不住感叹:“多浪费啊,打扮得这么漂亮……却活得这么死板……”如果是人生,谁甘心老是演这种无聊的角色呢?没有欲望的人生,真是空洞得吓人哪!5我大概从看戏这件事里,得到了一些免疫力,不再把欲望,当成有损尊严的东西。我学会辨识生命中热力的来源,学会痛苦可能比快乐更珍贵,学会欣赏徒劳无功之人生的精彩。我也了解一些似乎是永恒的原则。这原则驱动了所有人活下去,古代人或者当代人,神话的人或者写实的人——做为人,如果我们低劣,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低劣。如果我们高贵,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高贵。文明,向我们展示品味,这品味的功能,是让我们得以分辨欲望是低劣的,或者是高贵的。却不是教我们变成没有欲望的人。没有欲望,恐怕只能变得乏味,而不是得到智慧。看戏,当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教育。只是我碰到的学校教育,相形之下,乡愿得太可笑,太闪避责任了。~鼓手咚咚咚~洗手是为了再弄脏 -[痛快日记(1998)]你觉得《红楼梦》闷死人吗?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红楼梦》很闷,更不用说小时候了。有人跟我说《红楼梦》里的王熙凤,对付人的手腕特别厉害,我都很困惑——王熙凤这样就很厉害吗?有比妈妈的那些朋友厉害吗?有比雪丽阿姨厉害吗?(雪丽阿姨把她的男人逼得穿内裤在街上过夜。)有比小陶妈妈厉害吗?(小陶妈妈试佣人的方法,是把钻戒满屋乱放。)大概因为家里常常有“很多王熙凤”进进出出的,我看《红楼梦》时,就觉得王熙凤“满正常”的嘛!也有人跟我说《红楼梦》里的刘姥姥很好笑,我小时候也很纳闷——因为我们家洗衣服的欧巴桑,第一次看见抽水马桶,就很高兴的把衣服都丢进去又冲又洗,这个,好像比刘姥姥还厉害吧?而整本《红楼梦》,除了王熙凤和刘姥姥之外,实在是没什么能吸引小孩子的人物了。我长大以后,当然比较能领略《红楼梦》的幽微致密,可惜还是常常捺不住性子,进不到里面去。有一次,我被小说家白先勇先生找去,帮着改编他《谪仙记》的电影剧本,改着改着,他开始讲另一个他想写的故事,是有关一对学昆曲的青梅竹马小伶人,他越讲越起劲,讲到这对璧人扮演昆曲《长生殿》的场面,索性站起来演给我看——白先生比划着唱了两句,发现我没什么反应,停下来,看着我:“咦?你不喜欢《长生殿》呀?”他问我。“不喜欢。”我老实回答:“唐明皇一个做皇帝的人,跟个杨贵妃一起咿咿呀呀的翘着小指头跳扇子舞,不喜欢。”“唉呀!”白先勇先生顿了一下脚,痛惜他的对牛弹琴。他不死心,想救我:“那你喜欢昆曲《游园惊梦》吧?!”白先生问。“也不喜欢。”我老实回答:“主角演睡觉,观众也睡觉。”“唉呀呀!”白先勇先生连顿两下脚,痛惜他的海参被我当成发胖的水蛭。他有唐三藏的心,他还是不放弃,还是要救我:“那你总喜欢《红楼梦》吧?!”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不喜欢。他们老是在吃饭。”我答。“唉呀!唉呀!唉呀!”他把脚重重顿了三记,唐三藏亲眼目睹了我这个猪八戒,活活乱吞他的人参果。白先勇放弃了。大概《红楼梦》已经到他的“底限”了。“怎么可以不喜欢《红楼梦》……”他扶着额头,喃喃自语。读中文的小孩子,喜欢《西游记》的,一定比喜欢《红楼梦》的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西游》都是动物要吃人肉,《红楼》都是人吃动物的肉。爱造反的小孩,当然都是喜欢《西游》。可是比起《西游记》,我更喜欢《三国演义》。我受不了唐三藏。如果是我护送这个和尚去取经,我一定抢在所有妖怪前面,先把他吃掉。孙悟空当然够劲,大闹天宫的时候,把一堆不知所云的神仙官老爷恶整一顿,正是英雄本色,可惜技不如人,竟然就归顺了天上政府。我幼小心灵失望的程度,就像眼睁睁看着杨过变成了什么“神雕大侠”一样,他们变“善良”,他们也泄气了。《西游记》里,有至高至尊的力量,不可违抗。这实在扫兴。小孩子没什么形而上的思考,小孩子是本能的相信:世界是用来探险的,规矩是用来违背的,手洗干净是用来再弄脏的。一旦让小孩发现——这一切的历险、违背、弄脏,都只是为了服务一个最高的易志、服从一个最高的命令,一定会觉得很窝囊!我看《西游》,看到结尾猪八戒竟然受封为什么狗屁元帅时,“嗤”一声把书丢到一边:这些家伙,真没出息!小孩没什么智慧,凭的只是意志,是一股气。对小时候的我来说,三国英雄争夺天下,是大大有气的。唐僧师徒呢?太像干“保镖”的了吧!~鼓手咚咚咚~他烂糊,你爽快! -[痛快日记(1998)]是不是我们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越熟、越烂,我们吃东西的口味,也就越熟、越烂?熟烂,是上海菜很重要的一个风格。小时候家里打麻将,下午点心常常是江浙路数的粽子,形状比一般台湾粽子长,蒸透以后是烂糟糟、黏答答,非常自暴自弃的样子。我们姐弟虽然完全不参与牌局,但点心倒是有份的,每次遇到这烂糟糟的粽子,姊姊跟我都不断做出恶心的表情,提不起胃口。我到现在看廉价恐怖片,看见那些行尸走肉脸上的肌肤,东掉西落时,还是会想到用筷子夹起烂肉粽的伤感景象。当然,我现在是一点也不怕烂肉粽了。煮得熟烂的东西,其实味道是比较容易多些层次,比起生吞活剥的料理,另有一种世故。这和谈恋爱的状况很像,你会喜欢生吞活剥的、蛮横的恋人,可是慢慢的,人生变得熟烂了,你就也会喜欢细火慢炖的恋人了。不熟悉上海菜的人,如果看到菜牌上,竟然有“烂糊肉丝”这种菜名,大概会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吧。小时候我家辈分最尊的,是我的外婆。外婆的筷子很奇特,是一对比牙签粗不了多少的细银筷子。外婆吃的东西更奇特,永远是一碗黄澄澄的“烂糊细面”。用来搭配烂糊面的菜肴也奇特,是“鸭脑”。外婆的座前,每晚就放妥一具对半劈开的鸭子头,好像等待完工的小提琴一样。细细的银筷子、黄黄的烂糊面、劈开的鸭子头,这是每晚吃饭的“片头”,是我对“老年”的联想画面。我开始相信,“烂糊”是“衰老”的指标。我更加不爱吃烂糊的菜色。做“烂糊”的菜色,很费时间,而且并不是像鱼翅、海参这些菜,花了大量功夫去做,端上桌就能博得大家的赞叹。像烂糊肉丝、烂糊面这样的东西,是得不到什么掌声,上不了抬面的。老人家吃这些烂糊糊的菜,简直像在咀嚼自己的生命……小时候的我,当然不能领会“浪费生命”的乐趣。可是,所有厚重的、颓废的、天塌下来也不甩的、讲究“派头”的文明,都是以“浪费生命”为基本态度的。你再什么挥霍,也不可能比“浪费生命”更阔绰。过度冗长的卷轴、过度冗长的昆曲、扭曲枝干的盆景、刺绣、搓背、鸦片烟、所以细火慢炖的食物。在中国古董的拍卖会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一大堆细致到歇斯底里的东西。面对这么冗长的文民,人生可真是短得可笑。不过我们倒是被激发出一股浪荡子的决心了——这个文明,肯定是面面俱到的了。所以我们的人生,就只适合孤注一掷,放手一搏,才可能有点乐子……~鼓手咚咚咚~有时家人真可怕 -[痛快日记(1998)]1有些人的家人很可爱,有些人的家人很可怕。有些人的家人既不可爱,又不可怕,只是各忙各的,有点冷淡。我的运气很好,家人都很可爱。可是我还是常常觉得:“这好恐怖呀!”好恐怖?什么事情好恐怖?“家人不能随便换!”这是很恐怖的事情。每次去餐厅点菜,我都喜欢点些没吃过的东西,等到食物上来了,如果真的难以下咽,像日本纳豆这么诡异的东西,我就乖乖尝点味道,把付的钱当做是“观摩费”,意思等于花钱进博物馆去看两千年前的干尸木乃伊、增长些见识。点菜点到不好吃的菜,起码是自己点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恋爱遇到不良的爱人,起码是自己选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唯独“家人”,既没经过“点菜”的步骤,又不像恋爱可以“交往一阵子看看”。家人,是像头发指甲一样,“配备给你的”。头发指甲,你还可以染染剪剪、自得其乐一番,虽不满意,但总能整修到尽量满意为止。家人可不容你“整修”。虽不满意,只好接受。再烂的菜,撤离桌面也就恶梦消失。家人则每天上桌、各有表情,最要命的,他们还会开口说话!还有什么比这更恐怖的?!我从小就觉得这件事不能接受——虽然我“配备”到的家人真是已经很象样了,可是凭什么不让我再挑一挑?万一还有“更理想”的呢?就算是到玩具店也要让我挑一挑吧?2有部比利时电影叫“托托小英雄”,主角托托从小就坚信自己和隔壁床的婴儿,是在育婴室火灾时,被两对慌张的爸妈抱错了。托托认为邻居那一家人,才是自己真正的家人。邻居帮小孩过生日的排场,是原本该自己享用的排场,邻居那家的华屋、轿车、美好假期……全部都应该归他的!可是这一切,却被一个火灾当中抱错的婴儿抢走。托托坚持自己“被抢了”。他幸福的一生,都被抢走,而强盗留给他的,是一群他不要的家人、一个他不要的人生。托托疯了吗?托托没疯。托托只是把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为什么不是我”的疑问和遗憾,放大了一百倍而已。平民家的小孩,想要生在权贵之家:“为什么不是我?”富豪家的小孩,想要生在平凡之家:“为什么不是我?”“为什么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托托乐活越生气,做了一个荒谬的决定——他开始按部就班,一步一步要把原本属于他的人生抢回来!问题是,我们大部分人跟托托不一样,我们没有“假想敌”。我们就算要下手去“抢回来”,也不知道要抢什么?不过,我们比托托幸运一点。我们也许跟托托一样,被“配备”了一个不怎么样的家庭。可是胜过托托的,我们可以制造一个自己的人生,不必像他那样,死盯着一个“别人的人生”不放。托托像电子游戏的主角一样,已经被设定了程式,不完成任务,不能结束游戏。想象一下被关在电动玩具里的凄惨,你就会觉得自己很幸运——人生被设定,就没有乐趣。人生最大的乐趣,在于“答案没有正式揭晓”前,什么都是可能的。3在长大的过程里,我慢慢搞清楚,为什么我在外国人写的小说里,得到比较多的力量;为什么我在看外国人的戏里,也得到比较多的力量?我发现:外国作品里出现的主角,常常是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而中国人作品的主角,要不就是被“家人”团团围住,要不就是被“国家民族”当头罩住,闷死人。比方说,《红楼梦》。“被一群最啰嗦的家人,做最持久的纠缠不清。”——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红楼梦,红楼超级大恶梦!如果有善心人士挺身而出,把《红楼梦》改成攻击过关游戏,立刻就能凸显男主角贾宝玉成长的艰辛了——贾宝玉,不断被家里的女人攻击着,奋勇向前、过关斩将,这关全部都是林黛玉幽幽出现,用眼泪攻向贾宝玉,下关换成满天的贾母老祖宗,不断把一顿又一顿的美食硬往贾宝玉嘴里塞……守关的大怪物是贾政爸爸,疯狂的用棍棒乱打贾宝玉……唉,这样的日子,过了一百二十回,贾宝玉怎么可能不出家?4贾宝玉的遭遇,是“特例”吗?我从他身上感受到的恐怖,没有代表性吗?我有点不相信——请不要忽略,在整个中国文化里,贾宝玉,是知名度最高的少年啊!或者这样说:贾宝玉,是知名度最高的“正派”少年。当少年罗密欧为了爱而叛离家族的时候,少年贾宝玉正被三姑六婆烦得快要窒息!我难免会想到在没有翻译作品可看的年代里,所有厌恶家人、内心狂热的少年少女,把眼睛望向戏台上捏造的世界时,竟然也老是看到如此气闷的贾宝玉,一定会很绝望吧。还好,我们总算也有几个不那么“正派”的少年,像“封神榜”的哪咤这样的野孩子,实在让我眼睛一亮,精神振作了许多。哪咤,任性又逞能,杀了他爸爸也得罪不起的龙王之子,为了让爸妈不再为难,少年哪咤自杀结束生命,把毁坏的肉身退还给父母。这当然很帅,但这“帅”的代价多么悲惨!中国少年与家庭的关系,要不就像贾宝玉的那么恐怖,要不就像哪咤的这么恐怖?5写故事的人是干什么的?写故事的人,大致上是觉得人生充满琐碎杂质,生活又很单调,周遭世界也不怎么迷人,只好动脑动嘴动手,捏造些有意思的人生出来。对我们这些看故事的人来讲,一个又一个被捏制而成的人生,是值得观摩的,是可能有启发的,是可供自我安慰的,是我们这黯淡世界的炫丽橱窗,神秘出口。看故事的少年,一样也期望能看到为他们而设的橱窗,为他们开辟的出口。可惜这样的例子并不多。大部分的中国故事,在讲大人的人生。大人的政治,大人的道德,大人的感情,婚姻,大人的家庭。老练、纷扰、迂回兜转、千疮百孔。对所有站在生命橱窗前张望、偶尔推开生命之门探探头的少年来说,哪能领会其中的奥妙?从《红楼梦》一路看到张爱玲的话,人生是很不堪的,欲望是很龌龊的。这当然有可能很真实,很能呈现某种人生的真相,但对许多被困禁在家庭多年,等着拍拍翅膀试飞的少年来说,这些“真相”是很扫兴的,如果你去看电影,才开演十分钟,电影院就误把结局先放映出来的话,怎么可能不扫兴?艺术价值是很高,但对少年来说,很扫兴。6中国故事里,有少年情调、活得起劲、让人很想展翅飞离家庭、自己开辟痛快人生的,是金庸的小说。金庸捏造出来的少年,绝对不是贾宝玉可以一起混的。谁呢?最有名的两个。韦小宝、杨过。《鹿鼎记》的韦小宝,无赖少年的极致。《神雕侠侣》的杨过,叛逆少年的冠军。他们不必像贾宝玉那样被锁在家里,因为韦小宝出生在妓院,杨过是孤儿。他们吃尽了世界的苦头,所以他们不来那一套“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骗人把戏。他们当然有坚持,不然他们就只是混蛋而已。韦小宝坚持了义气,其它一切“从宽处理”。杨过坚持了爱情,其它一切“去他的”。民族国家的大枷锁,他们两个“试穿”之后,立刻很识相的“退还”了。写故事的金庸,从来没有明讲过他是受够了中国少年永远被家庭、民族所牵绊的郁闷,可是我们左看看杨过,又看看韦小宝,实在很难想象金庸不是在替闷了好几世纪的少年出口气。7我在杨过和韦小宝的身上,看见一件重要的特质——这两个少年,从来没有以家庭或国家为理由,停止对人生幸福的追求。他们有弱点、有挫折,但他们也相信人生的价值,不轻易退缩、不找借口放弃。跟“托托小英雄”的托托比起来,杨过和韦小宝更倒霉十倍。可是他们不去“抢回来”别人的人生,他们自己搞定。韦小宝得到过瘾的人生,杨过寻得的是宁静和幸福。不管是什么,起码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出生的家庭尽管不能任你挑拣,人生却依然是你的,请务必善加挥霍。~鼓手咚咚咚~一封看似过时的信 -[痛快日记(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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