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饬臃浅P。诶锩骝槌闪艘煌牛纸哦急恢耋跛┰诹ど稀7坡杀龅哪承┰疾柯浒崆ㄊ保褪钦庋源亲畋蟮牟撇阂恢恢怼W畲罂烊诵牡氖牵思野阉淖煲菜┳×恕U庋筒荒芙渤龃竽娌坏赖挠镅浴2还鼙鹑嗽跹创谖已劬铮歉雠恕K故俏业南率裟亍N易呦蚯叭ィ蚩窳饪切┲耋酢!白厣摹蓖噶艘豢谄砩纤档溃豪洗蟾纾乙葱∷担∪缒闼颐窃谛醋鞴咀鍪拢刻於家葱∷怠K尤换挂葱∷怠U飧鲆笳媸翘殴帧锊辉谖摇? 我想要劝“棕色的”别动傻念头,但想不出话来。把烟抽完之后,我就开始撕纸。先把一本公用信纸撕碎,又把一扎活页纸毁掉了:一部份变成了雪花状,另一部份做成了纸飞机,飞得办公室里到处都是。顺便说一句,做纸飞机的诀窍在于掌握重心:重心靠前,飞不了多远就会一头扎下来;重心靠后则会朝上仰头,然后屁股朝下的往下掉——用航模的术语来说,它会失速,然后进入螺旋。最后,我终于叠出了最好的纸飞机,重心既不靠前,也不靠后,不差毫厘地就在中央,掷在空中慢慢地滑翔着,一如钉在天上一样,半个钟头都不落地。看到这种绝技,不容“棕色的”不佩服。她擦干了泪水,也要纸来叠飞机。这样我们把办公桌上的全部纸张都变成了这种东西——很不幸的是,这些纸里有一部小说稿子,所以第二天又要满地拣纸飞机,拆开后往一块对,贴贴补补送上去。但这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不知不觉地到了午夜,此时我想起了自己是头头,就站起身来,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家。这是必须的:“棕色的”乘地铁上下班,现在末班车早就开过了。奇怪的是:我的吉普车没被砸坏。门房里的人朝我伸出两个指头,这就是说,他替我垫了二十块钱,送给那个劫道的小玩闹。我朝他点了点头,意思是说,这笔钱我会还他的。保安可不是傻瓜蛋,他不会去逮停车场上的小玩闹——逮倒是能逮到个把,但他们又会抽冷子把车场的车通通砸掉,到那时就不好了。以前发生过这种事:几十辆车的窗玻璃都被砸掉。这就是因为保安打了一个劫匪,这个保安被炒了鱿鱼,然后他就沦为停车场上的劫匪,名声虽不好听,但收入更多。那几十辆车的碎玻璃散在地下,叫我想起了小时的事:那时候人们用暖水瓶打开水。暖水瓶胆用镀银的玻璃制成,碎在地下银光闪闪。来往的人怕玻璃扎脚,用鞋底把它们踩碎。结果是更加银光闪闪。最后有人想到要把碎玻璃扫掉时,已经扫不掉了——银光渗进了地里……在车上“棕色的”又一次开始哭哭啼啼,我感到有点烦躁,想要吼她几句——但我又想到自己是个头头,要对她负责任。所以,我叹了一口气,尽量温存地说道:如果能不写,还是别写罢。听到我这样说,她收了泪,点点头。这就使我存有一丝侥幸之心:也许,“棕色的”不是真想这样,那就太好了。 送过了“棕色的”我回家。天上下着雨,雨点落在地下,冒着蓝色的火花。有人说,这也是污染所致;上面对此则另有说法。我虽不是化学家,却有鼻子,可以从雨里嗅出一股臭鸡蛋味。但不管怎么说罢,这种雨确实美丽,落在路面上,就如一塘风信子花。我闭灯行驶——开了灯就会糟塌这种好景致。偶而有人从我身边超过,就打开车窗探出头来,对我大吼大叫,可想而知,是在问我是不是活腻了,想早点死。天上在打闪,闪电是紫色的,但听不到雷声。也许我该再编一个老师的故事来解闷,但又编不出来:我脑袋里面有个地方一直在隐隐作痛——这一天从早上八时开始,到凌晨三点才结束,实在是太长了。 白 银 时 代11 我们生活在白银时代,我在写作公司的小说室里做事。有一位穿棕色衣服的女同事对我说:她要写小说。这就是前因。猜一猜后果是什么?后果是:我失眠了。失眠就是睡不着觉,而且觉得永远也睡不着。身体躺在床上,意识却在黑暗的街道上漫游,在寂静中飞快地掠过一扇扇静止的窗户,就如一只在夜里飞舞的蝙蝠。这好像是在做梦,但睡着以后才能做梦,而且睡过以后就应该不困。醒来之后,我的感觉却是更困了。 我自己的小说写到了这里:“后来,老师躺在我怀里,把丝一样的短发对着我。这些头发里带着香波的气味。有一段时间,她一声都不吭,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我探出头去,从背后打量她的身体,从脑后到脚跟一片洁白,腿伸得笔直。她穿着一条浅绿色的棉织内裤。后来,我缩回头来,把鼻子埋在她的头发里。又过了一会儿,她对我说(轻轻地,但用下命令的口吻):晚上陪我吃饭。我在鼻子里哼了一声来答应,她就爬起身来,从上到下地端详我,然后抓住我内裤的两边,把它一把扯了下来,暴露出那个家伙。那东西虽然很激动,但没多大。见了它的模样,老师不胜诧异地说道:怎么会是这样!我感到羞愧无地,但也满足了我的恋母情结。其实,她比我大不了几岁,但老师这个称呼就有这样的魔力。” 起床以后,我先套上一件弹力护身,再穿上衣服,就迷迷糊糊来上班。路上是否撞死了人,撞死了几个,都一概不知。停车场上雾气稀薄……今天早上不穿护身简直就不敢出门:那东西直翘翘的,像个棍面包。但在我的小说里,我却长了个小鸡鸡。这似乎有点不真实——脱离了生活。但这是十几年前的事——在这十几年里,我会长大。一切都这么合情合理,这该算本真正的小说了罢? “我在老师的床上醒来时,房间里只剩了窗口还是灰白色。那窗子上挂了一面竹帘子。我身上盖了一条被单,但这块布遮不住我的脚,它伸到床外,在窗口的光线下陈列着。这间房子里满是女性的气味,和夹竹桃的气味相似。夜晚将临。老师躺在我身后,用柔软的身体摩娑着我”——以前这个情景经常在我梦里出现。它使我感到亲切、安静,但感觉不到性。因为我未曾长大成人。 现在我长了一脸的粉刺疙瘩,而且长出了腋毛和阴毛,喉结也开始长大。我的声音变得浑厚。更重要的是,那个往上翘的东西总是强项不伏……书上说,这种情况叫青春期。青春期的少年经常失眠。我有点怀疑:三十三岁开始青春期,是不是太晚一点了? 早上我到了办公室,马上埋头劈里啪啦地打字,偶而抬起头来看看这间屋子,发现所有的人都在劈里啪啦地打字,他们全都满脸倦容,睡眼惺忪,好像一夜没睡——也不知是真没睡还是假没睡。但我知道,我自己一定是这个样子。我是什么样子,他们就是什么样子,所以我不需要带镜子——有的人还在摇头晃脑,好像脑壳有二十斤重。有人用一只手托在下巴上,另一只手用一个指头打字:学我学得还满像呢。只有“棕色的”例外,她什么都不做,只管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眼皮红通通的,大概一夜没睡。此人的特异之处,就是能够对身边的游戏气氛一无所知。我叹了口气,又去写自己的小说了…… “晚上,老师叫我陪她去吃饭,坐在空无一人的餐馆里,我又开始心不在焉。记得有那么一秒钟,我对面前的胡桃木餐桌感兴趣,掂了它一把,发现它太重,是种合成材料,所以不是真胡桃木的。还记得在饭快吃完时,我把服务员叫来,让她到隔壁快餐店去买一打汉堡包,我在五分钟内把它们都吃了下去。这没什么稀罕的,像我这样冥思苦想,需要大量的能量。最后付帐时,老师发现没带钱包。我付了帐,第二天她把钱还我,我就收下了。当时觉得很自然,现在觉得有些不妥之处。”假如我知道老师在哪里,就会去找她,请她吃顿饭,或者把那顿饭钱还给她。但我不知道她在哪里。老师早就离开学校了。这就是说,我失去了老师的线索。这实在是桩罪过。 “我和老师吃完了晚饭,回到学校里去。像往常一样,我跟在她的身后。假如灯光从身后射来,就在地上留下一幅马戏团的剪影:驯兽女郎和她的大狗熊。马路这边的行人抬起头来看我一眼,急匆匆地走过;在马路对面却常有人站下来,死盯盯地看着我——在中国,身高两米一十的人不是经常能见到的。路上老师站住了几次,她一站住,我也就站住。后来我猛然领悟到,她希望我过去和她并肩走,我就走了过去——人情世故可不是我的长项。当时已近午夜,我和老师走在校园里。她一把抓住我肋下的肉,使劲捻着。我继续一声不吭地走着——既然老师要掐我,那就让她掐罢。后来她放开我,哈哈地笑起来了。我问她为什么要笑,她说:手抽筋了。我问她要紧不要紧,她笑得更加厉害,弯下腰去……忽然,她直起身来,朝我大喝一声:你搂着我呀!后来,我就抱着她的肩头,让她抱住我的腰际。感觉还算可以——但未必可以叫作我搂她,就这样走到校园深处,坐在一条长椅上。我把她抱了起来,让她搂着我的脖子。常能看到一些男人在长椅上抱起女伴,但抱着的未必都是他的老师。后来,她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放手吧。我早就想这样做,因为我感到两臂酸痛。此后,老师就落在了我的腿上。在此之前,我是把她平端着的——我觉得把她举得与肩平高显得尊重,但尊重久了,难免要抽筋。”写完了这一段之后,我把手从键盘上抬了起来,给了自己一个双锋贯耳,险些打聋了——我就这么写着,从来不看过去的旧稿,但新稿和旧稿顶多差个把标点符号。像这么写作真该打两个耳刮子——但我打这一下还不是为了自己因循守旧。我的头疼犯了,打一下里面疼得轻一点…… 白 银 时 代12 今天早上我醒来之前,又一次闯进了埃及沙漠,被钉在十字架上,就如一只被钉在墙上的蝙蝠。实际上,蝙蝠比我舒服。它经常悬挂在自己的翅膀上,我的胳臂可不是翅膀,而且我习惯于用腿来走路。这样横拉在空中,一时半会儿的还可以,时间长了就受不住。我就如一把倒置的提琴被放置在空中,琴身是肋骨支撑着的胸膛——胸壁被拉得薄到可以透过光来。至于琴颈,就是那个直挺挺的东西。别的部份都不见了。我就这样高悬在离地很远的地方,无法呼吸,就要慢慢地憋死了。此时有人在下面喊我:她是克利奥佩屈拉,裹在白色的长袍里,问我感觉如何。我猛烈地咽口吐沫,润润喉咙,叫她把我放下去,或者爬上来割断我的喉咙。我想这两样事里总会有一样她乐意做的。谁知她断然答道:我不。你经常调戏我。这回我看清楚了:她不是克利奥佩屈拉,而是“克”。我说:我怎么会……你是我的上司,我尊敬还尊敬不过来呢。她说道:不要狡辩了,你经常写些乱七八糟的故事给我看——你什么意思吧。事已至此,辩亦无益。我承认道:好吧,我调戏了你——放我下来。她说:没这么便宜。你不光是调戏,你还不爱我——你还有什么可说的?我无话可说。沉默了一会儿,我忽然咆哮了起来……就这样醒过来了。我失掉了在梦里和“克”辩白清楚的机会:别以为光你在受调戏,我管着七个人,他们天天调戏我……你倒说说看,他们是不是都爱我?!这个情景写在纸上,不像真正的小说。它是一段游戏文章。我整天闷在办公室里,做做游戏,也不算是罪过。这总比很直露地互相倾诉好得多。 昨天晚上,“棕色的”对我说,她要写真正的小说,这就是说,没有人要她写,是她自己要写的——正如亚里士多德说过的,假话有上千种理由,真话则无缘无故——她还扯上了亚里士多德,好像我听不懂人话似的。我还知道假话比较含蓄,真话比较直露。而这句话则是我听到过的最直露的一句话。如你所知,男女之间有时会讲些很直露的话,那是在卧室里、在床上说的。我实在不知道在什么人之间才会说:“我要写真正的小说”!我的小说就如我在写的这样。虽然它写了很多遍,但我不知道它哪一点够不上“真正的”。 但“棕色的”所说的那些话就如碘酒倒到我的脑子里,引起了棕色的剧痛。上班以后,我开始一本正经地写着,这肯定有助于小说变成“真正的”。我觉得这一段落肯定是真正的小说:“那天晚上,我一直抱着老师,直到天明,嗅着她身上的女性气味——我觉得她是一种成熟的力量。至于我,我觉得自己是个小孩子。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如你所知,现在我刚刚开始青春期,嘴角上正长粉刺疙瘩,当时就是更小的孩子。晚上校园里起了雾,这种白雾带有辛辣的气息。我们这样拥抱着,不知所措……忽然间,老师对我说道:乾脆,你娶了我吧——我听了害起怕来。结婚,这意味着两股成年的力量之间经常举行的交媾,远非我力所能及;但老师让我娶她,我还能不娶吗……但我没法乾脆。好在她马上说道:别怕,我吓你呢。既然是吓我,我就不害怕了。”有关成年力量间的交媾,我是这么想出来的:我现在是室里的头,上面的会也要参加,坐在会场的后排,手里拿着小本本,煞有介事地记着。公司的领导说得兴起时,难免信口雌黄:我们是做文化工作的,要会工作,也要会生活!今天晚上回家,成了家的都要过夫妻生活……活跃一下气氛,对写作也有好处。如你所知,我没成家。回到室里高高兴兴地向下传达。那些成了家的人面露尴尬之色。到了晚上九点半,那些成年的力量洗过了淋浴,脱下睡衣,露出臃肿的身体,开始过夫妻生活。我就在这时打电话过去:老张吗?今天公司交待的事别忘了啊。话筒里传来气急败坏的声音:知道!正做着——我操你妈……说着就挂掉了。我坐在家里,兴高彩烈地在考勤表上打个勾,以便第二天汇报,成年力量的交媾就是这样的。我和老师间的交媾不是成年力量间的那种。它到底该是怎样的,我还没想出来——我太困了。 我忽然想到:在以前的十稿里,都没有写过老师让我娶她——大概是以前写漏了。现在把它补进去大概是不成的:“克”或者别的上司会把它挑出来,用红笔一圈,批上一句“脱离生活”。什么是生活,什么不是生活,我说了不算:这就是说,我不知道什么叫作生活。我摇摇头,把老师要我娶她那句话抹去了。 有关夫妻生活,还有些细节需要补充:听到我传达的会议精神,我们室的人忧心忡忡地回家去。在晚上的餐桌上面露暧昧的微笑,鬼鬼祟祟地说:亲爱的,今天公司交待了要过生活……听了这句话,平日最温柔体贴的妻子马上也会变脸,抄起熨斗就往你头上砸。第二天早上,看到血染的绷带,我就知道这种生活已经过完了。当然也有没缠绷带来的,对这种人我就要问一问。比方说,问那朵最美丽的花。她皱着眉头,苦着脸坐在那里,对我的问题(是否过了生活)不理不睬,必须要追问几遍才肯回答:没过!我满脸堆笑地继续:能不能问一句,为什么没过?她恶狠狠地答道:他不行!我兴高彩烈地在考勤表上注明,她没过夫妻生活,原因是丈夫不行。每当上面有这种精神,我都很高兴。 罗马诗人维吉尔有诗云:下雨天呆在家里,看别人在街上奔走,是很惬意的。所以,老师要我娶了她,我当然不答应。万一学校里布置了要过夫妻生活,我就惬意不起来,而且我也肯定是“不行”。 我继续写道:“我对老师百依百顺,因为她总能让我称心如意。当然,有时她也要吓吓我。我在长椅上冥思苦想时,她对我耳朵喊道:会想死的,你!我抬头看看她的脸,小声说道:我不会。她说:为什么你不会?我说:因为你不会让我死。她愣了一下,在我腿上直起身来说:臭小子,你说得对。然后,她把绸衫后的乳房放在我脸上,我用鼻子在上面蹭起来。校园里的水银灯颜色惨白,使路上偶而走过的人看起来像些孤魂野鬼,但在绸衫后面,老师的乳房异常温柔——你要知道,在学校里我被视作尼斯湖怪兽,非常孤立。假如没有她肯让我亲近,我可真要死掉了。” 因为这部小说写了这么多次,这回我想用三言两语说说我和老师的性爱经历:“那时候老师趴在床上,仔细端详我的那个东西。颠过来倒过去看够了以后,她说道:年复一年,咱们怎么一点都不长呢。后来,她又在我身上嗅来嗅去,从胯下嗅到腋下,嗅出这样一个结论:咱们还是没有男人味儿。我一声不吭,但心里恨得要死。看完和嗅完之后,老师跨到我身上来。此时我把头侧过去,看自己的左边的腋窝——这个腋窝大的不得了,到处凹凸不平,而且不长毛,像一个用久了的铝水勺。然后又看右面的腋窝。直到老师来拍我的脸,问我:你怎么了?我才答道:没怎么;然后继续去看腋窝。铝制的东西在水里泡久了,就会变得昏暗,表面还会有些细小的黑斑。我的腋窝也是这样的。躺在这两个腋窝中间,好像太阳穴上扣上了两个铝制水勺——我就这样躺着不动了。” “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就会看到一张大脸,高鼻梁、高颧骨,眉棱骨也很高,一天到晚没有任何表情——我知道自己长得什么样子。老师送我到医院去看过病,因为我总是不笑,好像得了面部肌肉麻痹症。经过检查,大夫发现我没有这种毛病,只是说了一句:这孩子可真够丑的。这使老师兴高彩烈,经常冷不防朝我大喝上一声:真够丑的!做爱时我躺着不动,就像从空中看一条泛滥的河流,到处是河水的白光;她的身体就横跨在这条河上。我的那个东西当时虽小,但足够硬梆,而且是直撅撅的;最后还能像成年人一样射精。到了这种时候,她就舔舔舌头,俯下身来告诉我说:热辣辣的。因为我还能热这一下,所以她还是满意的……”这些段落和以前写的完全不同,大概都会被打回来重写,到那时再改回原样吧。我知道怎么写通得过,怎么写通不过。 但我不大知道什么叫作生活。对于性爱经历,有必要在此补充几句:如你所知,这种事以前是不让写的。假如我写了,上面就要枪毙有关段落,还要批上一句:脱离生活。现在不仅让写,而且每部有关爱情的小说都得有一些,只是不准太过份。这就是说,不过份的性爱描写已经成了生活本身。自从发生了这种变化,我小说里的这些段落就越来越简约。那些成了家的人说:夫妻生活也有变得越来越简约之势。最早他们把这件事叫作静脉注射,后来改为肌肉注射,现在已经改称皮下注射了。这就是说,越扎越浅了。最后肯定连注射都不是,瞎摸两把就算了。我的小说写到最后,肯定连热都不热。 白 银 时 代13 “毕业以后,我还常去看老师。”写到这个地方全书就接近结束了。“我开了一辆黑色的吉普车,天黑以后溜进校园去找她,此时她准在林荫道上游荡,身上穿着我的T恤衫——衫子的下摆长过了她的膝盖,所以她就不用穿别的东西了。但她不肯马上跟我走,让我陪她在校园里溜溜。遇到了熟人,她简单地介绍道:我的学生来接我了。别人抬头看看我,说道:好大的个子!她拍拍我的肚子说:可不是嘛,个子就是大。有些贫嘴的家伙说:学生搞老师,色胆包天嘛!她也拍拍我的肚子说:可不是嘛,胆子就是大……咱们把他扭送校卫队吧。但是她说的不是事实,我胆小如鼠,她一吓我,我就想尿尿。有时她也说句实话:这孩子不爱说话,却是个天才噢。假如有人觉得她穿的衣服古怪,她就解释说:他的T恤衫,穿着很凉快,袖子又可以当蒲扇。有人问,天才床上怎么样(实际情况是,着实不怎么样),她就皱起眉头来,喝道:讨厌!不准问这个问题!然后就拖着我走开,说道:咱们不理他们——老师总是在维护我。”我的稿子总是这么写的,写过很多次了。按说它该是百分之百的真实。其实这事并未发生过。所有我写的事情都未真正发生过。 也许我该从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写起——我忽然想到,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是个有趣的想法。老师留着乌黑的短发,长着滑腻的身体。我们学校的公共浴池是用校工厂废弃的车间改建的,原来的窗子用砖砌上了半截,挡住了外来的视线,红砖中间的墙缝里结着灰浆的疙瘩。顺着墙根有一溜排水沟,里面满是湿漉漉的头发。墙边还有一排粗状的水管连接着喷头,但多数喷头已经不见了,只剩下弯曲的水龙头,像旧时铁道上用来给机车上水的水鹤。在没有天花板的屋顶下挂了几个水银灯泡,长明不灭。水管里流着隔壁一家工厂的循环水,也是长流不息。 这家浴室无人看守,门前的牌子上写着:周一三五女,二四六男,周日检修。这个规定有个漏洞,就是在夜里零点左右会出现男女混杂的情形。一般来说,没有人会在凌晨一点去洗澡,但我就是个例外。我不喜欢让别人看见我的身体,所以专找没人时去洗澡。有一回我站在粗壮的水柱下时,才发现在角落里有个雪白的身体……这件事发生在我上大一时,老师还没教过我们课——从她的角度看来,我罩在一层透明的水膜里,一动不动,表情呆滞,就如被冻在冰柱里一样。她朝我笑了笑,说道:真讨厌哪,你。然后就离去了。这就是一切故事的起因。 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会看到有一根水柱冻结在我头顶上,我的头发像头盔一样扣在脑袋上。一层水壳结在我的身上,在我身体的凸出部位,则有一些水注分离出来,那是我的耳朵、眉棱骨的外侧、鼻子、下巴。从下巴往下;直到腰际再没有什么凸起的地方了。有一股水柱从小命根上流下来,好像我在尿尿。那东西和一条即将成蛹的蚕有些相似。现在我不怕承认:我虽然人高马大、智力超群,却是个小孩子。直到不久之前,我洗澡和游泳都要避人。虽然我现在能把停车场上的小姐吓跑,但不能抹煞以前的事。老师说过我讨厌之后,就扬长而去,挺着饱满的乳房,迈开坚实的小腿,穿着一条淡绿色的内裤,蹋拉着一双塑料凉鞋。她把绿色绸衫搭在手臂上没穿,大概是觉得在我面前无须遮挡。此时在浴室里,无数的水柱奔流着。我站在水柱里,很不开心。小孩子不会愤怒,只会不开心。这就是这个故事的起因。这件事情是真实的,但我没有写。 很多年来,我一直在老师的阴影下生活。这位老师的样子如前所述,她曾经拿根棍面包去吓唬露阴癖,还在浴室里碰见过我——但我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但我一直在写她:这是不是真正的小说,我有点搞不清楚了。也许,我还可以写点别的。比方说,写写我自己。我的故事是这样的:大学毕业以后,他们让我到国家专利局工作: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就是在专利局想出了相对论,但我在那儿什么都没想出来。后来他们把我送到了国家实验室、各个研究所,最后让我在大学里教书。所有天才物理学家呆过的地方我都呆过,在哪儿都没想出什么东西来——事实证明,我虽然什么题目都会做,却不是个天才的物理学家;教书我也不行,上了讲台净发愣。最后,他们就不管我了,让我自己去谋生。我干过各种事:在饭店门口拉汽车门,在高级宾馆当侍者——最古怪的工作是在一个叫作丰都城的游乐宫里干的:装成恶鬼去吓唬人。不管干什么,都没有混出自己的房子,要租农民房住,或者住集体宿舍。我睡觉打呼噜,住集体宿舍时,刚一睡着,他们就往我嘴里挤牙膏,虽然夜里两点时刷牙为时尚早。最后我只好到公司来工作。公司一听我在外面到处受人欺负——这是我心地纯洁的标志——马上录取了我。同事都很佩服我的阅历,惊叹道:你居然能在外面找到事情做!但这并不是因为我明白事理,达练人情——我要真有这些本事就不进公司。我能找到这些工作只是因为我个子大罢了。 当年我在丰都城里掌铡刀,别人把来玩的小姐按到铡刀下,我就一刀铡下去——铡刀片子当然是假的——还不止是假的,它根本就不存在,只是道低能激光。有的小姐就在这时被吓晕过去了,个别的甚至到了需要赶紧更换内裤的程度。另外一些则只是尖叫了一声,爬起来活动一下脖子,伸手到我身上摸一把。我赶紧跳开,说道:别摸——沾一手——全是青灰。不管是被吓晕的还是尖叫的,都很喜欢铡刀这个把戏。到下一个场景,又是我挥舞着钢叉,把她们赶进油锅:那是一锅冒泡的糖浆。看上去吓人,实际只有三十度——泡泡都是空气。这个糖浆浴是很舒服的:我就是这么动员她们往下跳,但没有人听。小姐们此时已经有了经验,不那么害怕,东躲西藏,上蹿下跳,既躲我手上的钢叉,又躲我腰间那根直挺挺的大阴茎。但也有些泼辣的小姐伸手就来拔这个东西,此时我只好跳进油锅去躲避——那是泡沫塑料做的,拔掉了假的,真的就露出来了。既然我跳了油锅,就不再是丰都城里的恶鬼,而是受罪的鬼魂。所以老板要扣我的工资,理由是:我请你,是让你把别人赶下油锅,不是让你下油锅的……作为雇员,我总是尽心尽责,只是时常忘了人家请我来做什么。作为男人,我是个童男子……这就是一切事实。结论是:我自己没什么可写的。 白 银 时 代14 现在到了交稿的时间,同事们依次走到我面前。我说:放下罢,我马上看。谢谢你。与此同时,我头也不抬,双脚收在椅子下面——我既不肯枪毙他,也不让他踩我的脚。这就是说,我心情很坏。他放下稿子,悄悄地走出门去,就像在死人头前放上鲜花一样。我是这样理解此事:权当我的葬礼提前举行了。最后一个人走到我面前时,我也是如此说。她久久地不肯放下稿子,我也久久地不肯抬头看她。后来,她还是把稿子放下了。但她不肯走出去,和别人一样到屋顶花园去散步,而是走到桌子后面,蹲了下来,双手把我的一只脚搬了出来,放在地面上,然后站起身来,在上面狠命地一踩。这个人就是“棕色的”。我慢慢地抬起头来看着她,发现她的眼睛好像犯了结膜炎一样。我这一夜在失眠,她这一夜在痛哭。虽然她现在正单足立在我的足趾上,但我不觉得脚上比头里更疼——虽然足趾疼使头疼减轻了很多。这种行径和撒娇的坏孩子相仿,但我没有责备她。她见我无动于衷,就俯下身来,对着我的耳朵说:看见你的那东西了——难看死了!她想要羞辱我。但我还是无动于衷,耸了耸肩膀说:难看就难看吧。你别看它不就得了…… 在我的小说里,我遇到了一个谜语:世界是银子的。我答出了谜底:你说的是热寂之后。现在我又遇到了一个谜语:“棕色的”女同事要写真正的小说。我应该答出谜底:你要写的是……我要是知道谜底就好了。也许你不像我,遇到任何谜语都要知道谜底。但你也不像我,从小就是天才儿童。希腊神话里说,白银时代的人蒙神的恩宠,终生不会衰老,也不会为生计所困。他们没有痛苦,没有忧虑,一直到死,相貌和心境都像儿童。死掉以后,他们的幽灵还会在尘世上游荡。我想他们一定用不着回答这样的问题:什么是真正的小说。如你所知,我一直像个白银时代的人。但自从在停车场上受到了惊吓,我长出一根大鸡巴来了。有了这种丑得要死的东西,我开始不像个白银时代的人了…… 中午时分,所有的人都到楼顶花园透风去了,“棕色的”没去。抓住这没人的机会,她正好对我“诉求”一番——我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词很逗。她我面前哀哀地哭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大颗大颗的泪珠在她脸上滚着,滚到下巴上,那里就如一颗正在溶化的冰柱,不停地往下滴水。我迷迷糊糊地瞪着她,在身上搜索了一阵,找到了一张纸餐巾(也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递给了她。她拿纸在脸上抹着,很快那张纸餐巾就变成了一些碎纸球。穿着长裤在草地上走,裤脚会沾上牛蒡,她的脸就和裤脚相仿。我叹了口气,打开抽屉,取出一条新毛巾来,对她说:不要哭了,就给她擦脸。擦过以后,毛巾上既有眼泪,又有鼻涕,恐怕是不能要了。棕色的不停地打着噎,满脸通红,额头上满是青筋。我略感不快地想到:以后我抽屉里要常备一条新毛巾,这笔开销又不能报销——转而想到:我要对别人负责,就不能这么小气。然后,我对棕色的说:好了,不哭——回去工作吧。她带着哭腔说:老大哥,我做不下去——再扯下去又要哭起来。我赶紧喝住她:做不下事就歇一会儿。她说坐着心烦。我说,心烦的时候,可以打打毛衣,做做习题。她愣了一会说:没有毛衣针。我说:等会儿我给你买——这又是一笔不能报销的开支。我打开写字台边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本旧习题集,递给她;叫她千万别在书上写字——这倒不是我小气,这种书现在很难买到了。 过去,我做习题时,总是肃然端坐,把案端的台灯点亮,把习题书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仔细削一打铅笔,把木屑、铅屑都撮在桌子的右上角,再用橡皮膏缠好每一支笔(不管什么牌子的铅笔,对我来说总是太细),发上一会儿呆,就开始解题了。起初,我写出的字有蚊子大小,后来是蚂蚁大小,然后是跳蚤大小,再以后,我自己都看不到了。所有的问题都沉入了微观世界。我把笔放下,用手支住下巴,沉入冥思苦想之中。“棕色的”情况和我不同,她把身体倚在办公桌上,脖子挺得笔直,眼睛朝下愤怒地斜视着习题纸,三面露白,脸色通红,右手用力按着纸张,左手死命地捏着一支铅笔(她是左撇子),在纸上狠命地戳着——从旁看去,这很像个女凶手在杀人——很快,她就粉碎了一些铅笔,划碎了一些纸张,把办公桌面完全写坏。与此同时,她还大声念着演算的过程,什么阿尔法、贝它,声震屋宇。胆小一点的人根本就不敢在屋里呆着。不管怎么说罢,我把她制住了。现在习题对我不起什么作用,我把这世界所有值得一做的习题都做完了。但我是物理系毕业的,数理底子好。“棕色的”则是学文科的——现有的习题够她做一辈子了。 大学时期,我在宿舍里,硬把身体挤入桌子和床之间狭窄的空间坐下,面对着一块小小桌面和厚厚的一堆习题集发着呆。我手里拿着一支铅笔,但很少往纸上写,只是把它一节节地捏碎。不知不觉中,老师就会到来。她好像刚从浴室回来,甩着湿淋淋的头发,递给我一张抄着题目的卡片,说道:试试这个——你准不会。我慢慢地把它接过来,但没有看。这世界上没有我不会解的数学题——这是命里注定的事情。还有一件事似乎也是命里注定:我会死于抑郁症。不知不觉之中,老师就爬到了对面的双层床顶上,把双脚垂在我的面前。她用脚尖不停地踢我的额头,催促道:愣什么?快点做题!我终于叹了一口气,把卡片翻了过来,用笔在背面写上答案,然后把它插到老师的趾缝里——她再把卡片拿了起来,研究我写的字,而我却研究起那双脚来:它像婴儿的脚一样朝内翻着。我的嗅觉顺着她两腿中间升了上去,一直升入了皮制的短裙,在那里嗅到了一股夹竹桃的气息。因为这种气味,我拥有了老师洁白娇小的身体,这个身体紧紧地裹在皮革里……她从床上跳了下来,蹲在我的面前,抱住我的脑袋说:傻大个儿,你是个天才——别发愣了!我忽然觉得,我和老师之间什么都发生过——我没有虚构什么。 我面对着窗子,看到玻璃外面长了几株绿萝。这种植物总是种在花盆里,绕着包棕的柱子生长,我还不知道它可以长在墙角的地下,把藤蔓爬在玻璃上。走近一点看得更清楚:绿萝的蔓条上长有吸盘,就如章鱼的触足一样,这些吸盘吸住玻璃,藤蔓在玻璃上生长,吸盘也像蜗牛一样移动着,留下一道粘液的痕迹,看起来有点恶心。然后它就张开自己的叶子。这些叶子有葵叶大小,又绿又肥,把办公室罩进绿荫里。科学技术在突飞猛进,有人把蜗牛的基因植到绿萝里,造出这种新品种——这不是我这种坐在办公室里臭编的人所能知道的事。 我知道的是,坐在这些绿萝下,就如坐在藤萝架下。这种藤萝架可以蔓延数千里,人也可以终生走不出藤萝架,这样就会一生都住在一道绿色的走廊里,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这不是不能实现的事:只要把人的基因植到蚂蚁里,他(或者她)觉得自己是人,其实只是蚂蚁;此后就可以在一个盆景里得到这种幸福,世界也会因此变得越来越新奇。……我回头看看“棕色的”,在绿荫的遮蔽下,显得更棕了。她吭吭哧哧地和一些三角恒等式纠缠不休。这是初中二年级的功课,她已经有三十五岁了。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我以为自己只有些文学才能,现在才发现,作践起人来,我也是一把好手。我真不知道自己有多聪明——而且我现在还是迷迷糊糊的。我就这么迷迷糊糊地回家去睡觉——再不睡实在也撑不住了。 白 银 时 代15 天终于晴了。在雾蒙蒙的天气里,我早就忘了晴天是什么样子,现在算是想起来了。晴天就是火辣辣的阳光——现在是下午五点钟,但还像正午一样。我从吉普车里远远地跳出去,小心翼翼地躲开金属车壳,以免被烫着,然后在沾脚的柏油地上走着。远远地闻见一股酒糟味,哪怕是黑更半夜什么都看不见,闻见这股味也知道到家了。这股馊臭的味道居然有提神的功效。闻了它,我又不困了。 我宿舍的停车场门口支着一顶太阳伞,伞下的躺椅下躺着一个姑娘,戴着墨镜,留着马尾辫,穿着鲜艳的比基尼,把晒黑了的小脚翘在茶几上。我把停车费和无限的羡慕之情递给她,换来了薄薄的一张薄纸片——这是收据,理论上可以到公司去报销。但是报销的手续实在让人厌烦。走过小桥时,下面水面上飘着密密麻麻的薄纸片,我把手上的这一张也扔了下去。这条河里的水是乳白色的,散发着酒糟和淘米水的味道。这股水流经一个造酒厂,或者酱油厂,总之是某个很臭的小工厂;然后穿过黑洞洞的城门洞——我们的宿舍在山上,是座城寨式的仿古院子——门洞里一股刺眼睛的骚味,说明有人在这里尿尿。修这种城门洞就是要让人在里面尿尿。门洞正对着一家韩国烧烤店,在阳光下白得耀眼。在烧烤店的背后,整个山坡上满是山毛榉、槭树,还有小小的水泥房子。所有的树叶都沾满了黑色的粉末,而且是粘糊糊的——叶子上好像有油。山毛榉就是香山的红叶树,但我从没见它红过;到了秋天,这山上一片茄子的颜色。这地方还经常停电。 为了这一切——这种宿舍、工资,每天要长衣长裤地去上班,到底合算不合算,还是个问题。我现在穿的远不是长衣长裤。刚才在停车场上付费时,我从那姑娘的太阳镜反光里,看清了我自己的模样。我穿着的东西计有:一条一拉得领带,一条很长的针织内裤,里面鼓鼓囊囊的,从内裤两端还露出了宽阔的腹股沟,和黑毵毵的毛——还有一双烤脚的皮鞋,长衣长裤用皮带捆成一捆背在了背上;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冰盒子。那个女人给我收据时,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可见别人下班时不都是这种穿着。她的嘴角松弛,脖子上的皮也松弛了,不很年轻了。但这不妨碍我对她的羡慕之情。看守停车场和我现在做的事相比,自然是优越无比。 我的房子在院子的最深处,要走过很长的盘山道才能走到。这是幢水泥平房,从前面走进门厅,就会看到另一座门,通向后院。这两道门一模一样,连门边的窗户也是一模一样。早上起来,我急匆匆地去上班,但时常发现走进了后院。后院里长满了核桃树,核桃年复一年落在地下,青色的果壳裂开,铺在地下,终于把地面染得漆黑。至于核桃坚果,我把它扫到角落里,堆成了一堆。这座院子的后墙镶在山体上,由大块的城砖砌成,这些砖头已经风化了,变成了坚硬的海绵。但若说这堵墙是古代遗留下来的,又不大像。我的结论是:这是一件令人厌恶的假古董——墙上满是黑色的苔藓。在树荫的遮蔽下,我的后院漆黑一团。不管怎么说罢,这总是我自己的家。每当我感到烦闷,想想总算有了自己的家,感觉就会好多了。不知你见没见过看停车场的房子——那种建筑方头方脑,磨砖对缝。有扇窗子对着停车场的入口,窗扇是横拉的,窗下放着一张双屉桌,桌子后面是最好的发愣场所;门窗都涂着棕色的油漆,假如门边不挂牌子,就很容易被误认为收费厕所。这房子孤零零的,和灯塔相似。 日暮时分,我走到门外,在落日的余晖下伸几个懒腰,把护窗板挂在窗户上,回到屋里来,在黑暗中把门插上,走进里间屋——这间房子却异常明亮。灿烂的阳光透过高处的通气窗,把整个顶棚照亮。如你所知,这屋里有张巨大的床。我的老师穿着短短的皮衣,躺在床上。她的手臂朝上举着,和头部构成一个W形,左手紧握成拳,右手拿着小皮包,脖子上系着一条纱巾——老师面戴微笑。她的双脚穿着靴子,伸到床外。实际上,她是熟睡中的白雪公主。 我在她身边坐下,床瘪了下去,老师也就朝我倾斜过来。我伸手给她脱去靴子,轻轻地躺了下来,拉过被子把自己盖住,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它正在一点点地暗下去。第二天早上,我又会给老师穿上靴子,到外面上班……老师会沉睡千年,这种过程也要持续千年。我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虽然那东西一直是直翘翘的。这件事没法写进小说里,因为它脱离了生活。按现在的标准,生活是皮下注射。但这不是真正的生活。什么是真正的生活呢?我又记不得了。这个故事我写了十一遍,我能记住其中的每一句话。但它是真是假,我却记不得了! 我在家里,脱掉内裤,解开腰上的重重包裹。旧时的小脚女人在密室里,一定也是怀着同样的欣快感,解开自己的裹脚布。那东西获得了解放,弹向空中。我现在有双重麻烦:一是睡不着觉,二是老直着。我还觉得自己在发烧,但到医务室一量体温,总是三十六度五——那东西立在空中,真是丑死了。在学校里,我是天才学生,在公司里我是天才人物。你知道什么是天才的诀窍吗?那就是永远只做一件事。假如要做的事很多,那就排出次序,依次来干。刚才在公司,这个次序是:1、写完我的小说;2、告诉棕色的什么是真正的小说。现在的次序是:1、自渎;2、写完小说;3、告诉棕色的什么是真正的小说。在此之前,我先去找一样东西。这次序又变成了:1、找到那样东西;2、自渎……这样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在家里翻箱倒柜,这样子真是古怪透了……但我还是去找了,并把它从床底下拖了出来。把那个破纸箱翻到底,就找到了最初的一稿。打印纸都变成了深黄色,而且是又糟又脆,后来的稿子就不是这样:这说明最早的一稿是木浆纸,后来的则是合成纸。这一稿上还附有鉴定材料:很多专家肯定了它的价值,所以它才能通过。 现在一个新故事也得经过这样的手续才能出版、搬上银幕——社会对一个故事就是这么慎重。每页打印纸上都有红墨水批的字:属实。以下是签字和年月日。在稿上签字的是我的老师。为了出版这本书,公司把稿子交她审阅,她都批了属实。其实是不属实。不管属实不属实,这些红色的笔迹就让我亢奋。假设小说的女主人公是克利奥佩屈拉,就没人来签字,小说也就出不来。更不好的是:手稿上没有了这些红色笔迹,就不能使我亢奋。 如你所知,我们所写的一切都必须有“生活”作为依据。我所依据的“生活”就是老师的签字——这些签字使她走进了我的故事。不要以为这是很容易的事:谁愿意被人没滋没味地一遍遍写着呢。老师为我做出了重大的牺牲。后来我到处去找老师,再也找不到——她大概是躲起来了。但是这些签字说明她确实是爱我的——就是这些签字里包含的好意支持着这个故事,使我可以一遍遍地写着,一连写了十一次。 白 银 时 代16 他们现在说,我这部小说有生活。他们还说,现在缺少写学生生活的小说。我说过,生活这个词有很古怪的用法:在公司内部,我们有组织生活、集体生活。在公司以外,我们有家庭生活、夫妻生活。除此之外,你还可以去体验生活。实际上,生活就是你不乐意它发生但却发生了的事……和真实不真实没有关系。我初写这部小说时,他们总说我的小说没有生活,这不说明别的,只说明当时这篇小说在生活之外,还说明我很想写这篇小说;现在却说有了生活,这不说明别的,只说明它完全纳入了生活的轨道,还说明我现在不想写这篇小说了。 老师的生活是住在筒子楼里,每天晚上到习题课上打瞌睡,在校园里碰上一个露阴癖;而和一个大个子学生恋爱却不在她的生活之中。她在我的初稿上签字,说我写到的事情都是她的生活,原因恰恰是:我写到的不是她的生活——这件事起初是这样的。结果事情发展下去走了味儿:我一遍遍地写着,她一遍遍地签字,这部小说也变成了她的生活。所以她离开了学校,一走了之。 早上我去上班之前,要花大量的时间梳妆,把脸刮乾净,在脸上敷上冷霜,描眉画目。这是很必要的,我的脸色白里透青,看上去带点鬼气,眉毛又太稀。然后在腋下喷上香水,来掩饰最近才有的体味。我的形体顾问建议我穿带垫子的内衣,因为我肌肉不够发达。他还建议我用带垫子的护身,但现在用不着了,那东西已经长得很大。然后我出门,在上班的路上还要去趟花店,给棕色的买一束红色的玫瑰花。在花店里,有个穿黑皮短裙的女孩子对我挤眉弄眼,我没理她。后来她又跟我走了一路,一直追到停车场,在我身后说些带挑逗意味的疯话……最后,她终于拦住我的车门,说道:大叔,别假正经了——你到底是不是只鸭?我闷声喝道:滚蛋!把她撵走了。这种女孩子从小就不学好,功课都是零分,中学毕业就开始工作;和我们不是一路人。然后我坐在方向盘后面咳声叹气,想着“棕色的”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要是她肯注意我,和我闲聊几句,起码能省下几道数学题。她解题的速度太快,现有的数学题不够用了。 有关棕色的女同事要写真正的小说,我现在有如下结论:撇开写得好坏不论,小说无所谓真伪。如你所知,小说里准许虚构,所以没有什么真正的小说。但它可以分成你真正要写的小说和你不想写的小说。还有另外一种区分更有意义:有时候你真正在写小说,但更多的时候你是在过着某种生活。 这也和做爱相仿:假如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双方都想做,那他们就是真正在做爱。假如他们都不想,别人却要求他们做,那就不是做爱,而是在过夫妻生活。我们坐在办公室里,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过写作生活。她在这种生活中过腻了,就出去体验生活——这应该说是个错误。体验到的生活和你在过的生活其实是毫无区别的。我知道,“棕色的”要做的事是:真正地写小说。要做这件事,就必须从所谓的生活里逃开。想要真正地写,就必须到生活之外。但我不敢告诉她这个结论。我胆子很小,不敢犯错误。 现在“棕色的”每天提前到班上来,坐在办公桌后面,一面打毛衣,一面做习题。她看起来像个狡猾无比的蜘蛛精,一面操作着几十根毛衣针,一面看着习题集——这本习题集拿在一位同事的手里。她嘴里咬着一支牙签,把它咬得粉碎,再吐出来,大喝一声:“翻片儿”!很快就把一本习题集翻完,她才开始口授答案。可怖的是,没有一道做错的。我把同事都动员起来,有的出去找习题,有的给她翻片儿。我到班上以后,把这束玫瑰花献给她,她只闻了一下,就丢进了字纸篓,然后哇哇地叫了起来:老大哥,这些题没有意思!我要写小说!她一小时能做完一本习题集,但想不出真正的小说怎么写,让我告诉她。按理说,我该揍她个嘴巴,但我只叹了一口气,安慰她道:不要急,不要急,我们来想办法;然后坐到自己的位子上了。 在“棕色的”写作生活中,她在写着一个比《师生恋》更无聊的故事。她和我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她不会瞎编一些故事来发泄愤怒。因此她就去体验生活,然后被人轮奸了。这说明她很笨,不会生活。既然生活是这样的索然无味,就要有办法把它熬过去。这件事可不那么容易……起码比解习题要难多了。“棕色的”告诉我说:那件事发生以后,她坐在泥地上,忽然就怕得要命。也不知为什么,她想到这些人可能会杀她灭口……她想得很对,强奸妇女是死罪,那些乡下小伙子肯定不想被她指认出来。虽然当时很黑,但她说,看到了那些人在背后打手势。这是件令人诧异的事:我知道,她原来像蝙蝠一样的瞎,在黑地里什么都看不见。但我平时像个太监,被刀尖点着的时候,也变得像一门大炮;所以这件事是可信的。有一个家伙问她:你认不出我们罢?她顺嘴答道:认不出来。你们八个我一个都认不出来。那些人听了以后,马上就走,把她放过去了。这个回答很聪明:明明是四个人,她说是八个。换了我,也想不出这么好的脱身之策。但她因此变得神经兮兮的,让我猜猜她为什么会这么怕死。如你所知,我最擅长猜谜,但这个谜我没猜出来。这谜底是:我这么怕死,说明我是活着的。这真是所罗门式的答案!现在恐怕不能再说她是傻瓜了。实际上,她去体验生活确实是有收获的。首先,她发现了自己不想死,这就是说,她是活着的。既然她是活着的,就有自己的意愿。既然有自己的意愿,就该知道什么是真正在写小说。但她宁愿做个吃掉大量习题的母蝗虫,也不肯往这个方向上想。我也不愿点破这一点:自己在家里闷头就写,不要告诉任何人。这样就是真正在写小说。我不敢犯错误,而且就是犯了错误,也不会让你知道。我注意到“棕色的”总在咬牙签,把齿缝咬得很宽。应该叫她不咬牙签,改吃苹果——照她这个疯狂的样子,一天准能吃掉两麻袋苹果,屙出来的屎全是苹果酱……我现在是在公司里,除了“生活”无事可做。所以,我只能重返大学二年级的热力学教室,打算在那里重新爱上老师。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