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5

很清淡的两菜一汤,我略吃了一点,就放下了筷子。  又想哭。  宋将我搂进怀里,他的怀抱异常温暖,我抽抽咽咽的告诉他事情的真相。  “那柳清风呢?”他问。  “我不知道,大概回北京了吧。”我是真的不知道。  “你真的爱他吗?”  “我宁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他,就没有这一切。”  “傻孩子,感情的事情不是这样算的。”他摸我的头。  其实我知道宋喜欢我,告诉他这些,无疑对他又是一种打击,但我太过于敬他,觉得他就是我的大哥,在他面前,我似乎什么都不用担心。  我在宋家住了下来。  心梅过来看我,我就不停的问她蓝雨的情况。现在要知道蓝雨的情况,我只能通过心梅这个中间人。  “我也很担心她。”她说。  “都是我不好。”我自责。  “这都是宿命,有些事情是注定的,躲都躲不开。”她说。  从心梅的叙述中,我知道,蓝雨并没有从这场失恋中走出来,她变本加厉的在网上约会,甚至请假在家,白天见网友,晚上去酒吧。  我心疼,亲爱的蓝雨,怎么变成了这样子,我的错误真的是太大了。她还结交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姐妹,成天就这样疯疯狂狂,吃喝玩乐。  “宋,我这次真的是犯太大的错误了。”  “不是这样的,小言,蓝雨自己要陷在里边不出来,不是你的错。”  “但如果不是男友欺骗她,好友背叛她,她不会变成这样子的。”  “她已经是成年人,没有任何理由让自己堕落的。”他严肃的说。  “每个人都应该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实善良的是你。”他说。  宋过于维护我,因为他喜欢我,所以接受我的一切。  陆陆续续的从心梅的口中得知蓝雨的近况。  她交了一个男朋友,酒吧的dj,心梅说看那个人不顺眼,头发居然染成紫色的,要多恐怖有多恐怖,她说她也劝过蓝雨,但他根本不听劝。  那个dj好象还有另外的女朋友,总之就是一算胡涂帐,还有酒吧里争风吃醋。  蓝雨还受了点伤,我担心及了。  “心梅,你要想办法劝劝她。”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她要能听我的就好了。”我实在忍不住,跑去了蓝雨常去的那个酒吧,不能带心梅,要不然蓝雨会连心梅都不想理。  一直不太喜欢那样的场合,感觉环境太乱,太吵。  我坐一角,叫了杯冰水,等着蓝雨的出现。  终于,蓝雨出现了,我几乎已经不认识她了,穿着一件大红的吊带裙,妆化得特别浓,红色的唇,紫色的眼影,嘴角是嘲讽的神情,这的确不是我熟悉的蓝雨,那个英姿飒飒的蓝雨,这个人,在大街上相遇大概我都认不出来。  酒吧开始吵闹。一群人在向蓝雨敬酒,有的人趁机揩油,搂她的腰,蓝雨夸张的笑着,这一刻,我真想逃走。  “蓝雨,跟我走。”我鼓起勇气上前。  “又来了一个靓妞。”有人起哄,就有人伸出猪爪,要碰我的脸蛋。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蓝雨看到我的出现,愣了一下,随即回过神来,便说不认识我。  “蓝雨,别这样,你恨我怨我都可以,别这样对你自己。”我哭了。  “我不认识你。”蓝雨坚持。  “小妞,我们来陪你喝。”有人拿着一杯酒就来灌我,我盯着蓝雨。  “不会喝吗?”她冷笑。  我喝了,被呛了一下。随即,又有人拿酒过来。  “蓝雨,我求你,跟我走吧。”  “先喝掉10杯再说。”我的酒量不算差,但这样混着喝,我没有把握我不会醉,但看着蓝雨的神情,我知道,我不喝的话,她根本就不会理我。喝了,也许有一线希望。  我一杯一杯的喝下去。  “这小妞酒量不错。”旁边有人说。  “继续,继续。”很多人看热闹。  而蓝雨,一幅看热闹的表情,我咬着牙,继续喝。  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多的酒,和林在一起的时候,喝红酒的时候多,但喝得都不很多,离开他之后,我就不再沾酒精类的东西。  十杯,我已经有些头昏眼花了。  有人趁机扶住我,一群人想带我走,我知道他们的意图,但我无能为力,我只能企求的望着蓝雨。  “雨,你就这么不肯原谅我么?”我看到她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我却醉了。  正在这时,有人大力的扶住了我。  “你来了。”我笑,是宋英杰。  “蓝雨,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小言今天来这儿,喝这么多酒,她是很有诚意要和你讲和的。”宋英杰严肃地说,“我不太明白你的心态,但今天,只此一次,下不为列,你想不想得通是你的事,你没有看到小言有多危险吗?幸好我及时赶到。我们走。”他半拉半抱地把我拉出酒吧。  “以后不能这样任性,幸好我打了心梅的电话,才知道你来了这儿。”他说。  我的脚步很虚浮,他的话我大概也没有听进去多少,“杰,好玩,有两个杰,有三个杰。”我还在那儿笑,甚至伸出手去摸他的脸,怎么同时出现几个他呢?  “喝醉了,什么都听不到。”我听到他的自言自语,我很想告诉他,我都听到了,但脑袋却越来越沉,终于堕入了黑暗乡。  醒来,已经第二天早上。  头痛欲裂,这才想起昨晚去了酒吧,喝了很多酒。  宋英杰在早餐桌上等我,见我出来,递一杯牛奶给我。  “你知道昨晚有多危险吗?”他脸色阴沉沉的,真有些可怕。  “我知道啦,我以后会少喝一点。”我小心的察言观色,好汉不吃眼前亏。  “以后不许你再去那个地方。”他说。  我点点头,我本就不爱去那些地方,不是逼不得已,谁爱去不成。  “还有,蓝雨的事,以后你也别管了。我知道你们原来感情亲厚,但现在这样子,岂是你去劝几句就收得了场的。”他叹气。  其实我也明白,蓝雨,任何人都劝不了,除非她自己想通,否则,有一万个莫言又有什么用呢,再加上我又是罪魁祸首。  心梅也跑来劝我。  “等她自己想通吧。”说是那样说,做起来可就难了。看着她自己这样糟蹋自己,真心痛。  “真没有想到,我们会变成现在这样子。”我说。  “有一天你们会和好的。”  “但愿如此。”但现在却是一点希望都没有。  我的情绪一直都没有好过,林为的死,柳清风的出现,蓝雨的转变,一切的一切,都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幸好有宋英杰,要不然,这些日子我真不知道我会怎么样过下去。『12』第十二章蓝雨支教  心梅跑来告诉我一个重大的消息。  “言,蓝雨要去支教了。”  “什么?”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蓝雨去支教?一直以为,蓝雨这一类的女子,是非常适合在都市中生存的,现在心梅却说她要去支教。  “她想清楚了么?”我问。  “也许她只是想改变一下生活。”心梅也不太相信。  “这些日子的生活已经让她对生活根本没有信心,换种生活方式也未必不好。”  “我们都这样想。至少比她成天这样乱七八糟的过日子强。”心梅说。  心梅告诉我,蓝雨去的地方是西部的偏远山区,我在地图上见过那些地方,很穷很落后,对教师有着无穷的敬仰,也很纯朴,有些担心蓝雨的生存能力。  “我非常赞成她去。”宋英杰说,他的想法和我一样,最少可以让蓝雨静下来思考一下今后的人生。  “你说得对,去也好,反正只有一年,很快就会过去的。”  蓝雨似乎并没有原谅我,所以我并没有去跟她送行,心梅去了,回来的时候告诉我说,觉得蓝雨好孤单的样子,有些心酸。是啊,就这样一个人去那些偏远山区漂泊,不过我们都相信她自己,既然她选择了,定然有选择它的理由,也许一年后,过去的那个蓝雨就回来了,这件事发生之后,我的心情开始变得好起来。  却在邮箱里收到了柳清风的邮件。  “言,我知道你恨我,恨我把你的生活弄得一团糟,恨我让你背叛了自己的友情,但是我想你,想念你的一切,我无法眼睁睁的放弃你。我已经申请,下个月就调往s市分公司工作。我真的很想见到你。风”  柳清风是电脑高材生,要知道我的邮箱,对他来说易如反掌。  我呆呆的坐在电脑前,看着这些方块字,无法想象,它们就这样活生生的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宋英杰推门进来,看我发呆,却看见了电脑上的文字。  “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他低声说。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蓝雨的阴影还在我的心头,尽管她已经去了西部,但是她一天没有释然,我就不能和柳清风在一起。  但从心里,我却是想念柳清风的。人为什么要选择呢?  幸好这段时间工作开始忙碌起来,所以时间过得特别快,我也没有更多的时间来想这些事情,一晃眼,一个月就过了。  这期间,林为留下来的公寓我已经租出去,那间房,现在也还不了他了,而我,更是决定以后都不会住在那儿。  心底有个小小的盼望,但柳清风并没有出现,我松一口气,不知道见了他会怎么样,但心里却又有些渴望见到他。  宋英杰也觉察到了我的不安,但他并没有说什么。他也很忙,经常不在家。  杂志社扩大,原来的办公室便不够用,上头决定另搬他址。  新的办公室异常好用,落地窗外,是蓝蓝的天空,蓝蓝的海水,海天一色,我的办公室扩大了一些,已经升为主任编辑,算小半个中层领导。  新的地方离宋的家太远,我打算找好房子搬出去。先前几天,便将就着搭地铁上班,只是还要转公交车,好不麻烦。早上要一个多小时的交通时间,一直觉得时间很浪费。  s市的地铁环境非常好,也非常之豪华,全是浅灰色的花岗岩,秩序井然,也不喧哗,吵闹,且非常准时,比公交车舒服多了。  站在地铁上,上班高峰期,人非常的多,我靠着柱子,暂时养养神,留点精神给后面的公交车,却在这时,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言,你在这儿?”怎么可能,是柳清风。  睁开眼,真是他,决不是一个声音相似的人,活生生的就是他,站在我面前的他的样子是我以前没有见过的,白衬衫深蓝西装,说不出的潇洒,说不出的风度。只是人清瘦了很多,这场感情之仗,注定,我,他,蓝雨,,三个人都是输家,没有人赢。  过了一站,拥上来更多的人,柳清风用他的手臂帮我挡着外面的人,这一瞬间,我真想靠上去,永远。没有想到我的行动居然比我的思维还快,还在这样想着的时候,我已经靠在了他的胸前,我实在想念他。这一刻,我也不想去想一切的是是非非了,听从自己的心就好,为什么不呢,人能够忠于自己的心就够伟大了。  “我做梦都想着这一刻。”他小声的在我耳边说。  “我不想骗自己了,我想念你。”我说。无视于周边的无数张面孔,有什么关系,我们的世界只有我和他,周边的人并不认识,放纵一下吧。我靠在他的胸前,听着他稳稳的心跳,心却一下子定下来了,这些日子来所有的变故,所有的委屈,这一瞬间,似乎又回来了,我忍不住想哭。  下了地铁,他要去上班。我则继续我上班的旅程。  到了办公室,简阳就说,莫大小姐,今天气色非常不错。是的,这一天,我的心情都想歌唱,飞扬的心。  下班,柳清风来接我,我们手牵手去吃饭。  “这样子真好,我和你。”他说。  我微笑,是的,能够恋爱,就已经够好。  我们都小心翼翼的不提蓝雨,怕破坏好不容易得来的幸福。  接下来的一天,我下午请了假,柳清风也自动请了假,说是和我一起去看房子。  “你别耽误了工作?”  “放心,我是谁,耽误不了的,你也知道我的行业,反正上班时间没有那么死。”我也听说过it行业,是那样的,也就随他了。  看到很多处,柳清风都不满意,不是嫌人家采光不好,就嫌不够通风,有一处不错,但房间在七楼,没有电梯。  “你不能住这儿,万一停电怎么办,上七层楼梯。”他一说,我也有些怕,停电的时候也许真的很可怕,尽管那个可能性比较小。  “住这儿也行,那就是我也要搬过来,保护你。”他说。  “你倒想得美。”  接下来终于找好一个小小公寓,小房间采光非常好,厨卫齐全,尽管小,房东的家具都是新的,这地方一看就喜欢,离上班的地方也近,走路过去,大概十来分钟的样子,站到阳台上,可以望见一望无际的蓝天碧海。  租金有点贵,但我不想再找,这地方已经够好,我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属于自己的窝即可。况且,这样好的海景,不是什么地方都有的。  柳清风除了觉得这房间小了点之外,倒也没有发表其它的意见。交了订金,兴冲冲的回家,第二天就可以搬进来了,我身无长物,就一箱衣服。  回家,宋英杰居然在家,正好,跟他说说要搬家的事情。  “我找到房子了。”我说。  “这么快就要搬啊,真舍不得你。”他说。  “我也舍不得你,住在你这儿真舒服。”是的,他把我照顾得很好,不过这样子,我欠他的情却是再也偿还不了。  “打算什么时候搬。”他问。  “明天就搬吧。天天花那么多时间在车上,太浪费了。”我说。  本来宋说了送我上班的,我可不能欠他这个更大的人情,而且他上班的医院和我上班的方向压根儿就相反,再说,他每天忙得象什么似的,我怎么忍心再剥夺他的私人休息时间呢。  “我见到柳清风。”  “他还好吗?”他一怔。  “很好,谢谢你。”  “真困,小言,我要睡觉去了,差不多连续上了24小时的班,再不睡就要倒下了,明天送你过去。”他说,医生真不是人做的,天天上班值班还不够,一有特殊情况,就得24小时轮候,全是体力活,身体不好的话还真的吃不消。  刚才一瞬间,我看到了他眼里的失望,他掩饰得很好,但我还是察觉了,注定我得负他。  我一个人躲回房间,收拾自己的衣物,柳清风发短信给我,我也不想回,去看了一下宋,他睡得很沉,我放了心。  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想起很多事情,瞪着天花板毫无睡意,想得多了,又靠着枕头,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睡来,已经天明,去看了一下隔壁,宋还没有起床。  我开始做早餐,煎了几个鸡蛋,热了一下牛奶。正在弄,宋就起床了,这些日子真对不起他,我搬过来之后,几乎没有做过早餐,有时间的话,基本上都是他做给我吃。  “很香,小言,柳清风真是幸福。”他笑。  “他不见得认为他幸福。”我也笑。  “那个小子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他眼神一暗,随即又好了,“吃完饭我送你过去。”  “好的。”  心梅带着蓝雨的信件上来。  “这年头,写信。”我诧异。  “不写信怎么办?你以为是s市啊,电邮发过来发过去的。”  “那儿,有那么落后吗?”  “连电话都没有,别说电邮了。”心梅笑。  “可怜的蓝雨,真不知道她怎么活的。”  “她活得似乎不错。”  她递给我蓝雨的信。我打开,熟悉的字迹。  “心梅:  好。  这些日子来,我已经习惯了这儿的生活。  开始的时候觉得惊讶,校舍就几间土房子,据说电线是最近两年才拉的,课桌都是最原始的木头采用原始的做法做的,学生们非常珍惜粉笔头。  到了这儿,才发现,原来的小小个人恩怨,真不值得提,真的觉得汗颜。  生活简朴,但村民们异常热情,经常在宿舍门口发现鸡蛋,白菜和一些野地水果,非常鲜美,禁不住感动,我只做了小小的事情,就换来他们无数的回服。  在学生的帮助下,我已经学会自己生火做饭。  景色非常美,不远处有一个天然大湖,真如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湖边树木林立,野花遍地,比张艺谋十面埋伏里的景色还美。  现在正值秋天,范仲淹笔下的‘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写的似乎就是这儿的,老天,我一辈子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色。湖里还有非常鲜美的鱼,连舌头都似要吃下去。  电话邻村有,大概相隔20里山路,电脑倒是带过来了,但没有办法上网,所以采用这种原始的方式跟你联络,我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便,象是返朴归真。  有空欢迎来玩。  雨10。24晚9时。”  这样的生活对蓝雨有利,对这封信,我读了又读,感谢上帝,在那样纯朴的山里,在那样美丽的自然景色中间,蓝雨会很快回来的,我期待着。  “你这回不会再不理我了吧。”柳清风取笑,“我的地位远远不如蓝雨,要是他是男同志,我看早就跟她打架了。”  后来的几封信,说的大概都是学生们怎么样艰苦,怎么样在那么差的教学环境中孜孜不倦的学习,怎么样又要兼顾家里,怎么样翻山越岭,沐风淋雨,坚持学习。  “大城市的孩子太不懂得珍惜生活,真应该让那些不爱学习的孩子们来看看这儿的孩子,尽管这样,辍学率还是非常高,这个地方太穷,交通不便,山里的东西根本运不出去。也很难发展,我唯一能做的,不过是教好每一个坐在这儿学习的学生。”  是的,城市的孩子生活条件太好,已经不知道该怎么珍惜。  “我教孩子们唱歌,跳舞,我带着相机去拍摄了很多很多的相片,孩子的心灵真的是世界上最纯净的东西,在这儿,我找到了快乐。”  “以前,总认为,追求物质是我一生的目的,当然是用自己的能力,这儿的孩子们教育了我,人人为社会多做一点事情,也许会改变他们的命运。”  看到蓝雨的信,我替她快乐,她已经完全走出了当初的阴影,在那个质朴的山里,她又重新活得自信,找回了她自己。  心梅回信的时候,我也写了一封,和她的信装在一起寄出去。  “雨:  你给心梅的信我也看到了,见你无恙,真为你高兴。  过去种种也不想再提,已经过去,提来又有什么用呢。你能在那儿找到人生的方向,朋友们都很高兴,尤其是我。  不管你怎么样,我始终是你最好的朋友。  言”  没有几句话,但我想蓝雨会明白我的,我和她的友谊,也会有重新拾起的那一天。  元旦到了,我和心梅有了一个小小的约定,我想去看看蓝雨。  “我跟你一起去。”柳清风说。  “不行,你不能去。”我拒绝。  和心梅背着行囊,踏上征程。  先是火车,换汽车,再搭那种顺风货车,到了邻村,就只能走路了。  景色的确不错,和我想象的西部的漫天黄沙不一样,这儿山青水秀,树木繁多,正值冬天,很多树就只有骨架,叶子早就已经落光,但松,柏,杉,依旧傲然挺立,青翠欲滴,偶尔,还有一两片红的黄的叶子挂在树梢,这儿和南方完全不一样,这儿是另一个世界。冬天就是冬天。  路上,遇到村民,得知我们去xx学校找蓝老师都异常热情,蓝雨真厉害,这么快便俘获了这些纯朴的乡民的心。行李被他们帮忙拿走了,我和心梅跟在他们后面,一面和他们聊天,他们说的话我并不能全懂,但听明白的都是在说蓝老师怎么怎么好的。  “我本来不上我儿子继续念书的,多亏了蓝老师,她来我家几次。”有一个大块头的男人说。  “为什么?”  “家里太穷。”  “那蓝老师怎么说。”  “她说,山外那是另一个世界,学了知识,走出去看看也好。难道你希望你的儿子过跟你一样的日子吗?”  “再说,她来了几次,一次比一次有诚意,现在连大兵的学费她都掏了。”那男人一脸的感动。  “后来,我们都说,这个村子里的娃,我们都尽可能让他们上学。”  蓝雨得到这么多人的肯定及爱戴,真替她高兴。  还没有到学校,早就有人通风报信去了。  我看到蓝雨。  她长黑了,长胖了一些,神情也恢复了爽朗,看到我,她愣了一下,但很快便走过来。  “累了吧,这么远的路,也真难为你们的。”  “还好。”我和心梅都笑。  “快去休息一下。”行李早由好心的村民送到了她的房间里。  元旦不开课。  蓝雨领着我们去参观那个大湖,湖面很大,白芒芒的,泛着深深浅浅的雾气,湖边全是青松,翠柏,映着湖水绿绿的,清清的,偶尔有鱼儿在水里游过。  我们互相拍了好多照片,准备带回去给宋看。他本来一直说要来的,结果临时去参加一个医学会议,很遗憾的不能来。  晚上,一大锅湖时的鱼汤,鲜美异常,真的是连舌头都要吃下去,饭后,三个人在一起闲聊。  我没有提起柳清风,蓝雨也没有提,心梅更不会提。  “在说起以前的时光,那个时候,还有可爱的小梅。”  “我带了好多小梅的照片给你呢。”心梅去取照片。  小梅又长高了好多,长得已经非常象心梅,蓝雨拿着照片,爱不释手。她已经几个月不见小梅了。  似乎又回到了从前。『13』第十三章有风相随的日子  “你跟柳清风怎么样了?”心梅不在的时候,蓝雨问我。  我不知怎么开口。  “其实我已经想通了,感情的事本就不能强求。”  “可是那时你那么激动。”  “太不懂爱了吧。”蓝雨自嘲的笑。  我知道,她已经原谅了我。  “青山绿水让我想通了很多。把精力放在感情上,还不如多帮孩子们做点事呢。”她说。  她已经痊愈。  “我和他也已经和好了,他来s市工作了。”  “就算是以前,他也没有说过要来s市工作。”她语气有些悠悠的。  我无言,不知该说什么。  “我实在不该迁怒于你。”她叹气,“更不该那样对自己。”  “你能想通就好,我们都替你高兴。”  “总得做点该做的事情,人的一生,路还很长。”  心梅出来,“你们在谈什么?”她问。  “生活,工作。”我和蓝雨相视一笑,一笑泯恩仇。离开的时候,有人来找蓝雨,那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很精神,理着平头。  “我叫陈平。”他自我介绍。  原来是邻村医院的医生,也是从大城市来的,来这儿做一年支援,我和心梅对望一眼,从心里笑起来。  看得出来他对她有着很大的好感,而在这青山绿水间,谈情说爱一定会有着最佳的效果。相信这儿的所有的人,都希望他们尊敬的两个人共结连理。  陈平与蓝雨一起送我们到镇上搭车。  趁着蓝雨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对陈平说,你得好好对蓝雨。  “她当我是普通朋友。”他委屈的说。  “你要努力加油啊。”我们鼓励他。  “是的,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去照顾她,不管是不是普通朋友。”  这人这么豁达,这个朋友,不管会不会变成男朋友,蓝雨都值得庆幸。  短短三天,回到s市,从原始大自然重新回到大都市,我和心梅,都有点不太适应的感觉,这儿尘土太多,这儿树叶上堆满灰尘,这儿空气不够清新,这儿阳光不够明媚,这儿太多汽车……  “再说下去,你只能搬去和蓝雨一起住。”心梅取笑我。  人类的坏毛病,自己改变了环境,恶化了环境,却还在那儿埋怨环境不好。  柳清风来车站接我们,看我们风尘仆仆,他大叫。  “不说的话,别人肯定以为你们去了非洲。”那是,颠簸了这么久,哪能还象平时一样精神才怪呢。  我们给他看带回来的照片,他感叹,这世上有什么美的地方,九寨也不过如此。是的,九寨未开发之前,大概也就同这儿差不多。  只要人类一去,环境便已经被破坏。  心梅告辞后,我兴奋的告诉柳清风,我已经和蓝雨和好,而且她似乎也认可了我和他之间的恋情,柳清风大乐。  “这下,你总不会有不切实际的想法了吧。”他指的是我想离开他的事。  “已经想过了,这一辈子都赖上你了。”我笑。  “我求之不得。”他高兴,把我抱起来转圈圈,公寓太小,他一下子脚又碰到了茶几,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这么久以来的阴晦终于烟消云散。  宋英杰请我吃饭。  “小言,我决定去法国一段时间。”  “什么事。”  “去学习两年。”  “好机会。”  “你不留我?”  “前途要紧,况且,我有什么资格留你。”  “是的,你有柳清风,才不稀罕我。”他悻悻的说。  “你知道的,我一直当你是哥哥。”  “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你今天怎么变得这么小气,以往你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后悔了,我应该趁柳清风出现之前,把你占为己有,这样,你就是我的了。”他笑。  “哦,你让我充满自信。”  “没有柳清风,你会不会选我?”他正色问。  “我不知道,感情的事情是说不清楚的,也许会也许不会。”我答。  “看样子,我的机会太渺茫。”  “听说法国是个特别浪漫的国度,还有特别多的美女。”  “有机会我一定把握。”他笑。  “小言,我真舍不得你。”他一下子又黯然。  “我也舍不得你。”他一直是我的好哥哥。  宋走了,他去了法国,我跟柳清风说,“我真想念宋。”  “他真的对你好。”他点头。  是的,明知道我不可能爱上她,依旧对我这么好,他应该开始他新的生活,也许在飞机上就会邂逅美女,从此,忘了我这个路人甲。  “你还有我。”柳清风拥抱我。  “我现在只有你了。你可不能对我不好。”蓝雨和宋都不在我身边了。  “当然会的,你是我的一切。”  手机响起,是小娟。  “你快来xx医院,芳姐自杀。”芳姐,她怎么可能自杀?  连忙把柳清风拉起,一路冲向医院。  小娟在那儿,我跑过去握住她的手,简阳也在。  芳姐一直是我们公认的,非常幸福的人,丈夫爱她,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自己有工作,有事业,同公公婆婆也相处得非常好。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自杀。  医生出来,我们赶忙冲上去,“她怎么样?”  “病人已经抢救过来,她现在还昏迷中,明天会醒。你们可以去看她。”  芳姐躺在病床上,脸色有些蜡黄,她的精神并不好,一个人已经想不开要自杀了,精神怎么可能好。  正在这儿,有人冲向医院。  “芳,你怎么这么傻?”他扑到病床前。  小娟告诉我,这个人是芳姐的前夫。  前夫,难道他们已经离婚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么恩爱的夫妻,也会走到这一步,真的是太难以让人置信的事情。  我和小娟去喝咖啡。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问她。  “芳姐的事情,我知道得也不太多,我只是听人说,她老公有外遇,还说是爱上了新人,提出要离婚。”  “这人真可恨。”  “芳姐没有了老公,儿子也归了老公,一个中年女人,她想不开,觉得自己走投无路,所以才一时糊涂,吃了药。”  感情的事,莫过于如此。  曾经,他们也是非常相爱的,但出现了一个她,他重新爱上了她,于是要离开她。她不同意,于是想一了百了,一死了之。  芳姐怎么这么傻?就如同那个男人所说的,干嘛要那么傻?  不管社会如何进步,女人,始终是最容易受伤害的。  第二天,带上鸡汤去看芳姐。  她躺在床上,身体还很虚弱。  “谢谢你,不上班吗?”  “老大同意我们轮流请假过来。”  “我一早就知道他有别人,却没有想到,他居然不要我们的婚姻。”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婚姻的事情,我还没有资格来评证。  “为着那么一个人,值得吗?”  “当然不值,可是,什么都没有了,万念俱灰,真想一走了之。”她说。  “你对得起你的父母,你的儿子吗?”  “当时没有想到那么多。”也真够吓人的,只差那么一点点时间,也许就真的再也见不着芳姐了。  “我也想通了,我有工作,还有父母,还有儿子,不就是没有老公吗?为什么活不下去?”芳姐还在那儿喃喃说着。  “是的,不但要活着,还要好好的活着。”  芳姐的自杀让我想了很多很多事情,人的一生,实在没有什么是有把握的,是不会出错的,我们能够把握的,也只是目前的所有而已。  十年,二十年之后,谁知道会怎么样变化?  唯一能够的,不外乎是坚强的活着,为社会造福。只要能够珍惜眼前的,便已经有福。  芳姐喝了鸡汤,又躺下了。  正当这儿,芳姐的儿子来了。  “妈妈,爸爸说你生病了,吓坏我。”他撒娇的把头埋在芳姐脸上。  “妈妈很快就回家了。叫莫阿姨。”  “莫阿姨好,谢谢你来看妈妈。”这小子,人小鬼大。  看到这么活泼的儿子,我想芳姐肯定已经想通,人生在世,实在犯不着为了一段感情去自杀的,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实她的感情,她知道早已经逝去,只是现在多了一个结果而已。  “你恨她吗?”我问。  “错误在于他,没有人逼他,离婚是他的事,并不是她的事,再说,这么样一个人,我有必要恨吗?对她,我只有同情,也许她并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芳姐说。  “芳姐,很高兴你想通了。”  “人得面向未来活着。”  这一课,我也学到了很多,千万别为了谁自杀,并没有人领情,相反,没有人希望有人为了他自杀,这样的话,他得背着这个沉重的十字包袱,不得喘息。既然感情没有了,就放过对方,活得好好的便是最好的抗议,其它的,不过是形式而已。  果然,他的情人并没有原谅他。  “也许有一天你有了更好的,也会这样对我。”她说。  她还年轻,她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要在他那棵树上吊死呢?他已经老了。  他后悔,又回来求芳姐。  “痛过一次,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再傻下去。”芳姐感叹,这个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以后,得睁大眼睛。  “我不会负你。”柳清风说。  “这一刻我相信你。”  “言,我不是开玩笑。”  “做不到的事情,千万别乱开空头支票。”我说。  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我们目前并没有结婚,谈不上其它的。  春节,带柳清风回家,爸妈千叮嘱万叮嘱,一定要把他带回家。  长沙,我家里。  把礼物分发后,爸妈笑得合不拢嘴,姨父姨母也笑得合不拢嘴,我的终身大事是他们心头的痛,表姐前两年就嫁人了,所以关心的对象就落在了我一个人身上,再加上我这个人又远在s城,他们鞭长莫及,不知道催了多久,才让我带回这么一个柳清风来。  丈母娘看女婿,通常都是越看越满意,从妈妈高兴得满脸泛红光,我就知道,他们对他,是满意得不得了。  先是身家调查,家里有几口人啦,都做些什么啦,家是哪儿的啦。还好,柳清风都端端正正的坐着,一一回答妈妈和姨妈。  那边姨父和爸爸也在谈论。  “不错,这小伙子一看就家教良好。”呵,书香门第出来的,能没有家教吗?  “还长得一表人才。”姨父也瞎搅和。  “你们打算在哪儿安家啊?”妈妈已经笑眯眯的问到这儿了。  “妈——,你看你问些什么啊。”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有什么大不了的。难道你们一直谈恋爱?”  “我没有意见,什么时候结婚都可以。”柳清风赶快说,这个坏蛋,他是故意的,想让我父母来逼婚啊,明知道我根本就没有准备好。  “是啊,你看晓红,儿子都一岁了,我什么时候能抱孙子啊。”晓红是我的表姐。这些日子,妈一打电话,提的全是谁谁谁结婚了啊,谁谁谁又生小子了啊,反正全是王大伯的儿子,李阿姨的外侄女啊,很多,我都没有印象了,她还在那儿津津有味的讲,我还得装做很有兴致的相信,要不然就骂我是不孝女,最后总结性的,不外乎是,你什么时候带一个回家给我们看啊,是不是没有人追你啊。  可怜天下父母心,太早了谈恋爱担心,年纪大了不谈恋爱更担心。  幸好,柳清风算是顺利过关。  接下来,照例安排跟姐妹淘聚会。  小汀最厉害,没有结婚,一开口就是独身主义,却生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几乎完全是她的翻版,她现在挺有钱的,追她的人一大堆,有一次连妈妈都诧异。  “未婚妈妈也这么多人要?”  “为什么不,要钱有钱,有人有人。”我反驳。  “小孩子也不叫拖油瓶了。”  “这都是哪辈子的事情了,妈妈,你太老调啦,你看宝宝多可爱,那男人一下子白捡个这么漂亮的女儿,高兴都来不及呢。”我取笑妈妈。  是的,社会风气已经不一样,男女越来越平等了。  李哲和菲菲经过这么些年,也终于在去年结了婚。  听灵儿说,李哲守得云开见月明最大的功劳是她,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吹嘘。  “我慌称李哲骑摩托车撞倒了汽车,菲菲就眼眶红红的跑来了,跑来,一把抱住李哲就哭,大概这时她才明白她其实爱的人就是李哲,大家都笑了。”这对小时候的欢喜冤家终于喜结连理,我们都替他们开心,这样的婚姻,简直没有不维持的理由。  灵儿工作也不错,还同以前一样经常发花痴,做白日梦。看起来也比以前更成熟了。  “这位帅哥,叫什么名字啊。”她问。  “人家已经名草有主了,而且主还是莫大小姐,你有戏吗?”小汀取笑她。  “为什么好男人都是别人的了。”灵儿恨恨的说。  看着我们几个,柳清风笑了。  “你的朋友都很有趣。”他和他哲挺聊得来,就任由我们四个乱聊一气。  “言,你得帮我介绍男朋友,长沙简直就没有好的。”灵儿还在发花痴。  “长沙的男人快要哭死了。”菲菲说。  “你以为人人都象李哲,一个世纪也不会变心。”灵儿翻白眼。  菲菲幸福的笑,婚姻生活很适合她。  也许,可以把宋介绍给灵儿,他细心,会照顾人,灵儿有些天真,真正互补。  “言,你什么时候结婚。”他们关心的是这个话题。  “还没有定呢,早着呢。”这是真的,我还没有想要结婚。结婚也需要勇气的。  “小汀,你呢。”我们又问她。  “我现在不是很好吗?很多人追,又有漂亮的女儿。”她笑,一举手一投足更具成熟魅力,万种风情。看她的样子,我们都相信,没有婚姻她也照样活得非常好。  我和柳清风一起去逛长沙古迹。  黄兴商业街,这大概是长沙最多人的地方,休闲的,购物的,观光的,都会来这儿走走坐坐,人气旺得不得了,两边的商业也是一样的,我们手拉手在这儿闲逛,感觉似又回到了北京,刚和他在一起的时候。  清水塘毛主席故居,是当年毛泽东和杨开慧住的地方,古色古香,引人暇思。  岳簏书院,岳簏山,也是长沙文化的发源地。  橘子洲头,湘江边上都留下了我们的身影。  “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看漫山红遍,层林尽染。”可惜现在是冬天,要是秋天,那个景色,真正状观唯美。  “不错,漫江碧透,百轲争流。”他接下去续这首毛主席的《沁园春长沙》。  “你不是学电脑的吗?”我吃惊的说。  “好歹也有点家学渊源啊,你别小看我。”他笑。  “从今天起我怎么敢小看你。”连这首辞都记得住,证明还是有点墨在肚子里啊。  “那我考你一个问题,你知道长沙的来历吗?”他问。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没有去研究过这方面的历史。  “真好,我告诉你吧。”他卖弄起来,“长沙星是天上二十八星宿之一,长沙的名字就是根据这个来的。”  “你没骗我?”我狐疑。  回去问老爸,居然柳清风说的是对的,我汗颜,亏我还是长沙人,还敢小看他吗?这个人,越来越让我发现更多的优点,有一天,真的会再也放不开他。他一下子收买了我的亲朋友好友的心,已经有很多人来向爸妈打听我们什么时候结婚请客了,这小子,看我回去怎么跟他算帐。『14』第十四章矛盾的产生  回到s市,柳清风似乎成了我们家的准女婿,爸妈每次打电话来只要他在,都会跟他聊聊。可怜我的地位一落千丈,真怀疑是不是他们亲生的。  他还自动自发的不知怎么回事,不再称你爸,你妈,而是改口叫爸妈,爸妈听了高兴得不得了,我只得对他翻白眼,哪有这样巴结人的。  生活一如既往的进行着。  周末,与柳清风相对坐在我家里看电视剧。剧情非常感人,真看得我眼泪鼻涕一块儿流,柳清风正在那儿笑我。  “明知道是假的,还看哭,真服了你。”他说。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打赏
夜间
日间
设置
7
正序
倒序
路漫漫
路漫漫-2
路漫漫-3
路漫漫-4
路漫漫-5
路漫漫-6
路漫漫-7
需支付:0 金币
开通VIP小说免费看
金币购买
您的金币 0

分享给朋友

路漫漫
路漫漫
获月票 0
  • x 1
  • x 2
  • x 3
  • x 4
  • x 5
  • x 6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