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教你?”“光教我。”“是你要求他教的吗?”“没有。”“他希望教你?”“是的。”他又停顿了一下。“他为什么希望教你?印度斯坦语对你会有什么用处?”“他要我同他一起去印度。”“呵!这下我触到要害了。他要你嫁给他吗?”“他求我嫁给他。”“那是虚构的——胡编乱造来气气我。”“请你原谅,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他不止一次地求过我,而且在这点上像你一样寸步不让。”“爱小姐,我再说一遍,你可以离开我了。这句话我说过多少次了?我已经通知你可以走了,为什么硬赖在我膝头上?”“因为在这儿很舒服。”“不,简,你在这儿不舒服,因为你的心不在我这里,而在你的这位表兄,圣·约翰那里了,呵,在这之前,我以为我的小简全属于我的,相信她就是离开我了也还是爱我的,这成了无尽的苦涩中的一丝甜味,尽管我们别了很久,尽管我因为别离而热泪涟涟,我从来没有料到,我为她悲悲泣泣的时候,她却爱着另外一个人!不过,心里难过也毫无用处,简,走吧,去嫁给里弗斯吧!”“那么,甩掉我吧,先生,一把我推开,因为我可不愿意自己离开你。”“简,我一直喜欢你说话的声调,它仍然唤起新的希望,它听起来又那么真诚。我一听到它,便又回到了一年之前。我忘了你结识了新的关系。不过我不是傻瓜——走吧——。”“我得上哪儿去呢,先生。”“随你自己便吧——上你看中的丈夫那儿去。”“谁呀?”“你知道——这个圣·约翰·里弗斯。”“他不是我丈夫,也永远不会是,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他爱(他可以爱,跟你的爱不同)一个名叫罗莎蒙德的年轻漂亮小姐。他要娶我只是由于以为我配当一个传教士的妻子,其实我是不行的。他不错,也很了不起,但十分冷峻,对我来说同冰山一般冷。他跟你不一样,先生。在他身边,接近他,或者同他在一起,我都不会愉快。他没有迷恋我——没有溺爱我。在我身上,他看不到吸引人的地方,连青春都看不到——他所看到的只不过心里上的几个有用之处罢了。那么,先生,我得离开你上他那儿去了?”我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本能地把我亲爱的瞎眼主人搂得更紧了。他微微一笑。“什么,简!这是真的吗?这真是你与里弗斯之间的情况吗?”“绝对如此,先生。呵,你不必嫉妒!我想逗你一下让你少伤心些。我认为愤怒比忧伤要好。不过要是你希望我爱你,你就只要瞧一瞧我确实多么爱你,你就会自豪和满足了。我的整个心儿是你的,先生,它属于你,即使命运让我身体的其余部份永远同你分离,我的心也会依然跟你在一起。”他吻我的时候,痛苦的想法使他的脸又变得阴沉了。“我烧毁了的视力!我伤残了的体力!”他遗憾地咕哝着。我抚摸着他给他以安慰。我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并想替他说出来,但我又不敢。他的脸转开的一刹那,我看到一滴眼泪从封闭着的眼睑滑下来,流到了富有男子气的脸颊上。我的心膨胀起来了。“我并不比桑菲尔德果园那棵遭雷击的老栗子树好多少,”没有过多久他说。“那些残枝,有什么权利吩咐一棵爆出新芽的忍冬花以自己的鲜艳来掩盖它的腐朽呢?”“你不是残枝,先生——不是遭雷击的树。你碧绿而茁壮。不管你求不求,花草会在你根子周围长出来,因为它们乐于躲在你慷慨的树荫下。长大了它们会偎依着你,缠绕着你,因为你的力量给了它们可靠的支撑。”他再次笑了起来,我又给了他安慰。“你说的是朋友吗,简?”他问。“是的,是朋友,”我迟迟疑疑地面答。我知道我的意思超出了朋友,但无法判断要用什么字。他帮了我忙。“呵?简。可是我需要一个妻子。”“是吗,先生?”“是的,对你来说是桩新闻吗?”“当然,先前你对此什么也没说。”“是一桩不受欢迎的新闻?”“那就要看情况了,先生——要看你的选择。”“你替我选择吧,简。我会遵从你的决定。”“先生,那就挑选最爱你的人。”“我至少会选择我最爱的人,简。你肯嫁给我吗?”“肯的,先生。”“一个可怜的瞎子,你得牵着手领他走的人。”“是的,先生。”“一个比你大二十岁的瘸子,你得侍候他的人。”“是的,先生。”“当真,简?”“完全当真,先生。”“呵,我的宝贝?愿上帝祝福你,报答你!”“罗切斯特先生,如果我平生做过一件好事——如果我有过一个好的想法——如果我做过一个真诚而没有过错的祷告——如果我曾有过一个正当的心愿——那么现在我得到了酬报。对我来说,做你的妻子是世上最愉快的事了。”“因为你乐意作出牺牲。”“牺牲!我牺牲了什么啦?牺牲饥饿而得到食品,牺牲期待而得到满足。享受特权搂抱我珍重的人——亲吻我热爱的人——寄希望于我信赖的人。那能叫牺牲吗?如果说这是牺牲,那当然乐于作出牺牲了。”“还要忍受我的体弱,简,无视我的缺陷。”“我毫不在乎,先生。现在我确实对你有所帮助了,所以比起当初你能自豪地独立自主,除了施主与保护人,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时,要更爱你了。”“我向来讨厌要人帮助——要人领着,但从今起我觉得我不再讨厌了。我不喜欢把手放在雇工的手里,但让简的小小的指头挽着,却很愉快。我不喜欢佣人不停地服侍我,而喜欢绝对孤独。但是简温柔体贴的照应却永远是一种享受。简适合我,而我适合她吗?”“你与我的天性丝丝入扣。”“既然如此,就根本没有什么好等的了,我们得马上结婚。”他的神态和说话都很急切,他焦躁的老脾气又发作了。“我们必须毫不迟疑地化为一体了,简。只剩下把证书拿到手——随后我们就结婚——”“罗切斯特先生,我刚发现,日色西斜,太阳早过了子午线。派洛特实际上已经回家去吃饭了,让我看看你的手表。”“把它别在你腰带上吧,珍妮特,今后你就留着,反正我用不上。”“差不多下午四点了,先生。你不感到饿吗?”“从今天算起第三天,该是我们举行婚礼的日子了,简。现在,别去管豪华衣装和金银首饰了,这些东西都一钱不值。”“太阳已经晒干了雨露,先生。微风止了,气候很热。”“你知道吗,简,此刻在领带下面青铜色的脖子上,我戴着你小小的珍珠项链。自从失去仅有的宝贝那天起,我就戴上它了,作为对她的怀念。”“我们穿过林子回家吧,这条路最荫凉。”他顺着自己的思路去想,没有理会我。“简!我想,你以为我是一条不敬神的狗吧,可是这会儿我对世间仁慈的上帝满怀感激之情。他看事物跟人不一样,要清楚得多;他判断事物跟人不一样,而要明智得多。我做错了,我会玷污清白的花朵——把罪孽带给无辜,要不是上帝把它从我这儿抢走的话。我倔强地对抗,险些儿咒骂这种处置方式,我不是俯首听命,而是全不放在眼里。神的审判照旧进行,大祸频频临头。我被迫走过死荫的幽谷,”他的惩罚十分严厉,其中一次惩罚是使我永远甘于谦卑。你知道我曾对自己的力量非常自傲,但如今它算得了什么呢?我不得不依靠他人的指引,就像孩子的孱弱一样。最近,简——只不过是最近——我在厄运中开始看到并承认上帝之手。我开始自责和忏悔,情愿听从造物主。有时我开始祈祷了,祷告很短,但很诚恳。“已经有几天了,不,我能说出数字来——四天。那是上星期一晚上——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心情:忧伤,也就是悲哀和阴沉代替了狂乱。我早就想,既然到处找不着你,那你一定已经死了。那天深夜——也许在十一、二点之间——我闷闷不乐地去就寝之前,祈求上帝,要是他觉得这么做妥当的话,可以立刻把我从现世收去,准许我踏进未来的世界,那儿仍有希望与简相聚。”“我在自己的房间,坐在敞开着的窗边,清香的夜风沁人心脾。尽管我看不见星星,只是凭着一团模糊发亮的雾气,才知道有月亮。我盼着你,珍妮特!呵,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我都盼着你。我既痛苦而又谦卑地问上帝,我那么凄凉、痛苦、备受折磨,是不是已经够久了,会不会很快就再能尝到幸福与平静。我承认我所忍受的一切是应该的——我恳求,我实在不堪忍受了。我内心的全部愿望不由自主地崩出了我的嘴巴,化作这样几个字——‘简!简!筒!’”“你大声说了这几个字吗?”“我说了,简。谁要是听见了,一定会以为我在发疯,我疯也似地使劲叫着那几个字。”“而那是星期一晚上,半夜时分!”“不错,时间倒并不重要,随后发生的事儿才怪呢。你会认为我相信迷信吧——从气质来看,我是有些迷信,而且一直如此。不过,这回倒是真的——我现在说的都是我听到的,至少这一点是真的。”“我大叫着‘筒!简!简!’的时候,不知道哪儿传来了一个声音,但听得出是谁的,这个声音回答道,‘我来了,请等一等我!’过了一会儿,清风送来了悄声细语——‘你在哪儿呀?’”“要是我能够,我会告诉你这些话在我的心灵中所展示的思想和画面,不过要表达自己的想法并不容易。你知道,芬丁庄园深藏在密林里,这儿的声音很沉闷,没有回荡便会消失。‘你在哪儿呀?’这声音似乎来自于大山中间,因为我听到了山林的回声重复着这几个字。这时空气凉爽清新,风似乎也朝我额头吹来。我会认为我与简在荒僻的野景中相会。我相信,在精神上我们一定已经相会了。毫无疑问,当时你睡得很熟,说不定你的灵魂脱离了它的躯壳来抚慰我的灵魂。因为那正是你的口音——千真万确——是你的!”读者呀,正是星期一晚上——将近午夜——我也接到了神秘的召唤,而那些也正是我回答的活。我倾听着罗切斯特先生的叙述,却并没有向他吐露什么,我觉得这种巧合太令人畏惧,令人费解了,因而既难以言传,也无法议论。要是我说出什么来,我的经历也必定会在聆听者的心灵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这饱受痛苦的心灵上容易忧伤了,不需要再笼罩更深沉的超自然阴影了。于是我把这些纵情留在心里,反复思量。“这会儿你不会奇怪了吧,”我主人继续说,“那天晚上你出乎意外地在我当前冒出来时。我难以相信你不只是一个声音和幻象,不只是某种会销声匿迹的东西,就像以前己经消失的夜半耳语和山间回声那样。现在我感谢上帝,我知道这回可不同了。是的,我感谢上帝!”他把我从膝头上放下来。虔敬地从额头摘下帽子,向大地低下了没有视力的眼睛,虔诚地默默站立着,只有最后几句表示崇拜的话隐约可闻。“我感谢造物主,在审判时还记着慈悲。我谦恭地恳求我的救世主赐予我力量,让我从今以后过一种比以往更纯洁的生活!”随后他伸出手让我领着,我握住了那只亲爱的手,在我的嘴唇上放了一会儿,随后让它挽住我肩膀,我个子比他矮得多,所以既做立支撑,又当了向导。我们进了树林,朝家里走去。第三十八章读者呵,我同他结了婚。婚礼不事声张,到场的只有他和我,牧师和教堂执事。我从教堂里回来,走进庄园的厨房时,玛丽在做饭,约斡在擦拭刀具,我说:“玛丽,今儿早上我和罗切斯特先生结了婚,”管家和她的丈夫都是不大动感情的规矩人,你什么时候都可以放心地告诉他们惊人的消息,而你的耳朵不会有被一声尖叫刺痛的危险,你也不会随之被一阵好奇的唠叨弄得目瞪口呆。玛丽确实抬起了头来,也确实盯着我看。她用来给两只烤着的鸡涂油的杓子,在空中停了大约三分钟,约翰忘了擦拭,手中的刀具停了同样长的时间。但是玛丽又弯下腰,忙她的烤鸡去了,只不过说:“是吗,小姐?嗯,那毫无疑问!”过了一会儿她接着说:“我看见你与主人出去,但我不知道你们是上教堂结婚的。”说完她又忙着给鸡涂油了,而约翰呢,我转向他的时候,他笑得合不拢嘴了。“我告诉过玛丽,事情会怎么样,”他说,“我知道爱德华先生”(约翰是个老佣人,他的主人还是幼子的时候他就认识他了。因此他常常用教名称呼他)——“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会怎么干。我肯定他不会等得很久,也许他做得很对。我祝你快乐,小姐!”他很有礼貌地拉了一下自己的前发。“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给你和玛丽。”我把一张五英磅的钞票塞进他手里。我没有再等他说什么便离开了厨房。不久之后我经过这间密室时,听见了这样的话:“也许她比哪一个阔小姐都更配他呢。”接着又说,“虽然她算不上最漂亮,但也不丑,而且脾气又好。我见她长得还是比较好看的,谁都看得出来。”我立即写信给沼泽居和剑桥,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们,并详细解释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干。黛安娜和玛丽毫无保留地对此表示赞同,黛安娜还说,让我过好蜜月,就来看我。“她还是别等到那个时候吧,简,”罗切斯特先生听我读了她的信后说,“要不然她会太晚了,因为我们的蜜月的清辉会照耀我们一生,它的光芒只有在你我进入坟墓时才会消褪。”圣·约翰对这个消息的反响如何,我一无所知。我透露消息的那封信,他从来没有回复。但六个月后,他写信给我,却没有提及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也没有说起我的婚事。他的信平静而友好,但很严肃。从那以后,他虽不经常来信,却按时写给我,祝我快乐,并相信我不会是那种活在世上,只顾俗事而忘了上帝的人。你没有完全忘记小阿黛勒吧,是不是呀,读者?我并没有忘记。我向罗切斯特先生提出,并得到了他的许可,上他安顿小阿黛勒的学校去看看她。她一见我便欣喜若狂的情景,着实令我感动。她看上去苍白消瘦,还说不愉快。我发现对她这样年龄的孩子来说,这个学校的规章太严格,课程太紧张了。我把她带回了家。我本想再当她的家庭教师,但不久却发现不切实际。现在我的时间与精力给了另一个人——我的丈夫全都需要它。因此我选了一个校规比较宽容的学校,而且又近家,让我常常可去探望她,有时还可以把她带回家来。我还留意让她过得舒舒服服,什么都不缺。她很快在新的居所安顿下来了,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学习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她长大以后,健全的英国教育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她的法国式缺陷。她离开学校时,我发觉她已是一个讨人喜欢、懂礼貌的伙伴,和气,听话,很讲原则。她出于感激,对我和我家人的照应,早已报答了我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她的微小帮助。我的故事已近尾声,再说一两句关于我婚后的生活情况,粗略地看一看他们的名字在我叙述中反复出现的人的命运,我也就把故事讲完了。如今我结婚已经十年了。我明白一心跟世上我最喜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得难以言传,因为我完全是丈夫的生命,他也完全是我的生命。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地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我与爱德华相处,永远不知疲倦,他同我相处也是如此,就像我们对搏动在各自的胸腔里的心跳不会厌倦一样。结果,我们始终呆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相聚时一样欢乐。我想我们整天交谈着,相互交谈不过是一种听得见、更活跃的思索罢了。他同我推心置腹,我同他无话不谈。我们的性格完全投合,结果彼此心心相印。我们结合后的头两年,罗切断特先生依然失明,也许正是这种状况使我们彼此更加密切——靠得很紧,因为当时我成了他的眼晴,就像现在我依然是他的右手一样。我确实是他的眼珠(他常常这样称呼我)。他通过我看大自然,看书。我毫无厌倦地替他观察,用语言来描述田野、树林、城镇、河流、云彩、阳光和面前的景色的效果,描述我们周围的天气——用声音使他的耳朵得到光线无法再使他的眼睛得到的印象。我从不厌倦地读书给他听,领他去想去的地方,干他想干的事。我乐此不疲,尽管有些伤心,却享受充分而独特的愉快,——因为他要求我帮忙时没有痛苦地感到羞愧,也没有沮丧地觉得屈辱。他真诚地爱着我,从不勉为其难地受我照料。他觉得我爱他如此之深,受我照料就是满足我最愉快的希望。第二年年末的一个早晨,我正由他口授,写一封信的时候,他走过来朝我低下头说——“简,你脖子上有一件闪光的饰品吗?”我挂着一根金表链,于是回答说:“是呀。”“你还穿了件淡蓝色衣服吗?”“我确实穿了。随后他告诉我,已经有一段时间,他设想遮蔽着一只眼的云翳已渐渐变薄,现在确信如此了。”他和我去了一趟伦敦,看了一位著名的眼科医生,最终恢复了那一只眼睛的视力。如今他虽不能看得清清楚楚,也不能久读多写,但可以不必让人牵着手就能走路,对他来说天空不再空空荡荡,大地不再是一片虚空。当他的第一个孩子放在他怀里时,他能看得清这男孩继承了他本来的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又黑,在那一时刻,他又一次甘愿承认,上帝仁慈地减轻了对他的惩罚。于是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幸福,尤使我们感到幸福的是,我们最爱的人也一样很幸福。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都结了婚。我们双方轮流,一年一度,不是他们来看我们,就是我们去看他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个海军上校,一位英武的军官,一个好人。玛丽的丈夫是位牧师,她哥哥大学里的朋友,无论从造诣还是品行来看,这门亲事都很般配。菲茨詹姆斯上校和沃顿先生同自己的妻子彼此相爱。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离开英国到了印度,踏上了自己所规划的道路,依然这么走下去,他奋斗于岩石和危险之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坚定不移、不知疲倦的先驱者了。他坚决、忠实、虔诚。他精力充沛、热情真诚地为自己的同类含辛茹苦,他为他们开辟艰辛的前进之路,像巨人一般砍掉拦在路上的信条和等级的偏见。他也许很严厉,也许很苛刻,也许还雄心勃勃,但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一类的严厉,大心保卫他所护送的香客,免受亚玻伦人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那种苛刻,他代表上帝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他的雄心是高尚的主的精神之雄心,目的是要名列尘世得救者的前茅——这些人毫无过错地站在上帝的宝座前面,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他们被召唤,被选中,都是些忠贞不二的人。圣·约翰没有结婚,现在再也不会了。他独自一人足以胜任辛劳,他的劳作已快结束。他那光辉的太阳急匆匆下沉。他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催下了我世俗的眼泪,也使我心中充满了神圣的欢乐。他提前得到了必定得到的酬报,那不朽的桂冠。我知道一只陌生的手随之会写信给我,说这位善良而忠实的仆人最后已被召安享受主的欢乐了。为什么要为此而哭泣呢?不会有死的恐惧使圣·约翰的临终时刻暗淡无光。他的头脑十分明晰;他的心灵无所畏惧;他的希望十分可靠;他的信念不可动摇。他自己的话就是一个很好的保证:“我的主,”他说,“已经预先警告过我。日复一日他都更加明确地宣告,‘是了,我必快来,’我每时每刻更加急切地回答,‘阿门,主耶稣呵,我愿你来!’”————————全书完————————更多txt好书 敬请登录www.cncn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