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

《简·爱》作品赏析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魏立婷)第一章那天,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其实,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溜达了一个小时,但从午饭时起(无客造访时,里德太太很早就用午饭)便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后阴云密布,大雨滂沱,室外的活动也就只能作罢了。我倒是求之不得。我向来不喜欢远距离散步,尤其在冷飕飕的下午。试想,阴冷的薄暮时分回得家来,手脚都冻僵了,还要受到保姆贝茵的数落,又自觉体格不如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心里既难过又惭愧,那情形委实可怕。此时此刻,刚才提到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都在客厅里,簇拥着他们的妈妈。她则斜倚在炉边的沙发上,身旁坐着自己的小宝贝们(眼下既未争吵也未哭叫),一副安享天伦之乐的神态。而我呢,她恩准我不必同他们坐在一起了,说是她很遗憾,不得不让我独个儿在一旁呆着。要是没有亲耳从贝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在尽力养成一种比较单纯随和的习性,活泼可爱的举止,也就是更开朗、更率直、更自然些,那她当真不让我享受那些只配给予快乐知足的孩子们的特权了。“贝茵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简,我不喜欢吹毛求疵或者刨根究底的人,更何况小孩子家这么跟大人顶嘴实在让人讨厌。找个地方去坐着,不会和气说话就别张嘴。”客厅的隔壁是一间小小的餐室,我溜了进去。里面有一个书架。不一会儿,我从上面拿下一本书来,特意挑插图多的,爬上窗台,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下,将红色的波纹窗帘几乎完全拉拢,把自己加倍隐蔽了起来。在我右侧,绯红色窗幔的皱褶档住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庇护着我,使我既免受十一月阴沉天气的侵害,又不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在翻书的间隙,我抬头细看冬日下午的景色。只见远方白茫茫一片云雾,近处湿漉漉一块草地和受风雨袭击的灌木。一阵持久而凄厉的狂风,驱赶着如注的暴雨,横空归过。我重又低头看书,那是本比尤伊克的《英国鸟类史》。文字部份我一般不感兴趣,但有几页导言,虽说我是孩子,却不愿当作空页随手翻过。内中写到了海鸟生息之地;写到了只有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自南端林纳斯尼斯,或纳斯,至北角都遍布小岛的挪威海岸:那里,北冰洋掀起的巨大漩涡,咆哮在极地光秃凄凉约小岛四周。而大西洋的汹涌波涛,泻入了狂暴的赫布里底群岛。还有些地方我也不能看都不看,一翻而过,那就是书中提到的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荒凉的海岸。“广袤无垠的北极地带和那些阴凄凄的不毛之地,宛若冰雪的储存库。千万个寒冬所积聚成的坚冰,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层高峰,光滑晶莹,包围着地极,把与日俱增的严寒汇集于一处。”我对这些死白色的地域,已有一定之见,但一时难以捉摸,仿佛孩子们某些似懂非懂的念头,朦朦胧胧浮现在脑际,却出奇地生动,导言中的这几页文字,与后面的插图相配,使兀立于大海波涛中的孤岩,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幽月光,更加含义隽永了。我说不清一种什么样的情调弥漫在孤寂的墓地:刻有铭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低低的地平线、破败的围墙。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时候正是黄昏。两艘轮船停泊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我以为它们是海上的鬼怪。魔鬼从身后按住窃贼的背包,那模样实在可怕,我赶紧翻了过去。一样可怕的是,那个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独踞于岩石之上,远眺着一大群人围着绞架。每幅画都是一个故事、由于我理解力不足,欣赏水平有限,它们往往显得神秘莫测,但无不趣味盎然,就像某些冬夜,贝茜碰巧心情不错时讲述的故事一样。遇到这种时候,贝茵会把烫衣桌搬到保育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围着它坐好。她一面熨里德太太的网眼饰边,把睡帽的边沿烫出褶裥来,一面让我们迫不及待地倾听她一段段爱情和冒险故事,这些片段取自于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更古老的歌谣,或者如我后来所发现,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当时,我膝头摊着比尤伊克的书,心里乐滋滋的,至少是自得其乐,就怕别人来打扰。但打扰来得很快,餐室的门开了。“嘘!苦恼小姐!”约翰·里德叫唤着,随后又打住了,显然发觉房间里空无一人。“见鬼,上哪儿去了呀?”他接着说。“丽茜!乔琪!”(喊着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呐,告诉妈妈她窜到雨地里去了,这个坏畜牲!”“幸亏我拉好了窗帘,”我想。我真希望他发现不了我的藏身之地。约翰·里德自己是发现不了的,他眼睛不尖,头脑不灵。可惜伊丽莎从门外一探进头来,就说:“她在窗台上,准没错,杰克。”我立即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要被这个杰克硬拖出去,身子便直打哆嗦。“什么事呀?”我问,既尴尬又不安。“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便是我得到的回答。“我要你到这里来,”他在扶手椅上坐下,打了个手势,示意我走过去站到他面前。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小学生,比我大四岁,因为我才十岁。论年龄,他长得又大又胖,但肤色灰暗,一付病态。脸盘阔,五官粗,四肢肥,手膨大。还喜欢暴饮暴食,落得个肝火很旺,目光迟钝,两颊松弛。这阵子,他本该呆在学校里,可是他妈把他领了回来,住上—、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但他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要是家里少送些糕点糖果去,他会什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心里却讨厌这么刻薄的话,而倾向于一种更随和的想法,认为约翰是过于用功,或许还因为想家,才弄得那么面色蜡黄的。约翰对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感情,而对我则很厌恶。他欺侮我,虐待我,不是一周三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经常如此。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怕他,他一走运,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收缩起来。有时我会被他吓得手足无措,因为面对他的恐吓和欺侮,我无处哭诉。佣人们不愿站在我一边去得罪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则装聋作哑,儿子打我骂我,她熟视无睹,尽管他动不动当着她的面这样做,而背着她的时候不用说就更多了。我对约翰已惯于逆来顺受,因此便走到他椅子跟前。他费了大约三分钟,拼命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没有绷断舌根。我明白他会马上下手,一面担心挨打,一面凝视着这个就要动手的人那付令人厌恶的丑态。我不知道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没有,反正他二话没说,猛然间狠命揍我。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这是对你的教训,谁叫你刚才那么无礼跟妈妈顶嘴,”他说,“谁叫你鬼鬼祟祟躲到窗帘后面,谁叫你两分钟之前眼光里露出那付鬼样子,你这耗子!”我已经习惯于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不愿去理睬,一心只想着加何去忍受辱骂以后必然接踪而来的殴打。“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他问。“在看书。”“把书拿来。”我走回窗前把书取来。“你没有资格动我们的书。妈妈说的,你靠别人养活你,你没有钱,你爸爸什么也没留给你,你应当去讨饭,而不该同像我们这样体面人家的孩子一起过日子,不该同我们吃一样的饭,穿妈妈掏钱给买的衣服。现在我要教训你,让你知道翻我们书架的好处。这些书都是我的,连整座房子都是,要不过几年就归我了。滚,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些。”我照他的话做了,起初并不知道他的用意。但是他把书举起,拿稳当了,立起身来摆出要扔过来的架势时,我一声惊叫,本能地往旁边一闪,可是晚了、那本书己经扔过来,正好打中了我,我应声倒下,脑袋撞在门上,碰出了血来,疼痛难忍。我的恐惧心理已经越过了极限,被其他情感所代替。“你是个恶毒残暴的孩子!”我说。“你像个杀人犯——你是个奴隶监工——你像罗马皇帝!”我读过哥尔斯密的《罗马史》,时尼禄、卡利古拉等人物已有自己的看法,并暗暗作过类比,但决没有想到会如此大声地说出口来。“什么!什么!”他大叫大嚷。“那是她说的吗?伊丽莎、乔治亚娜,你们可听见她说了?我会不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得先——”他向我直冲过来,我只觉得他抓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他跟一个拼老命的家伙扭打在一起了。我发现他真是个暴君,是个杀人犯。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这些感觉一时占了上风,我不再畏惧,而发疯似地同他对打起来。我不太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干了什么,只听得他骂我“耗子!耗子!”一面杀猪似地嚎叫着。他的帮手近在咫尺,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早已跑出去讨救兵,里德太太上了楼梯,来到现场,后面跟随着贝茜和女佣艾博特。她们我们拉开了,我只听见她们说:“哎呀!哎呀!这么大的气出在约翰少爷身上:”“谁见过那么火冒三丈的!”随后里德太太补充说:“带她到红房子里去,关起来。”于是马上就有两双手按住了我,把我推上楼去。第二章我一路反抗,在我,这还是破天荒第一次。于是大大加深了贝茜和艾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我确实有点儿难以自制,或者如法国人所说,失常了。我意识到,因为一时的反抗,会不得不遭受古怪离奇的惩罚。于是,像其他造反的奴隶一样,我横下一条心,决计不顾一切了。“抓住她的胳膊,艾博特小姐,她像一只发了疯的猫。”“真丢脸!真丢脸!”这位女主人的侍女叫道,“多可怕的举动,爱小姐,居然打起小少爷来了,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主人,他怎么会是我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不成?”“不,你连仆人都不如。你不干事,吃白食。喂,坐下来,好好想一想你有多坏。”这时候她们已把我拖进了里德太太所指的房间,推操到一条矮凳上,我不由自主地像弹簧一样跳起来,但立刻被两双手按住了。“要是你不安安稳稳坐着,我们可得绑住你了,”贝茜说,“艾博特小姐,把你的袜带借给我,我那付会被她一下子绷断的。”艾博特小姐转而从她粗壮的腿上,解下那条必不可少的带子。捆绑前的准备工作以及由此而额外蒙受的耻辱,略微消解了我的激动情绪。“别解啦,”我叫道,“我不动就是了。”作为保证,我让双手紧挨着凳子。“记住别动,”贝茜说,知道我确实已经平静下去,便松了手。随后她和艾博特小姐抱臂而立,沉着脸,满腹狐疑地瞪着我,不相信我的神经还是正常似的。“她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末了,贝茜转身对那位艾比盖尔说。“不过她生性如此,”对方回答,“我经常跟太太说起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这小东西真狡猾,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年纪的小姑娘,有那么多鬼心眼的。”贝茜没有搭腔,但不一会便对我说:“小姐,你该明白,你受了里德太太的恩惠,是她养着你的。要是她把你赶走,你就得进贫民院了。”对她们这番活,我无话可说,因为听起来并不新鲜。我生活的最早记忆中就包含着类似的暗示,这些责备我赖别人过活的话,己成了意义含糊的老调,叫人痛苦,让人难受,但又不太好懂。艾博特小姐答话了:“你不能因为太太好心把你同里德小姐和少爷一块抚养大,就以为自己与他们平等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而你却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学谦恭些,尽量顺着他们,这才是你的本份。”“我们同你说的全是为了你好,”贝茜补充道,口气倒并不严厉,“你做事要巴结些,学得乖一点,那样也许可以把这当个家住下去,要是你意气用事,粗暴无礼,我敢肯定,太太会把你撵走。”“另外,”艾博特小姐说,“上帝会惩罚她,也许会在她耍啤气时,把她处死,死后她能上哪儿呢,来,贝茜,咱们走吧,随她去。反正我是无论如何打动不了她啦。爱小姐,你独个儿呆着的时候,祈祷吧。要是你不忏悔,说不定有个坏家伙会从烟囱进来,把你带走。”她们走了,关了门,随手上了锁。红房子是间空余的卧房,难得有人在里面过夜。其实也许可以说,从来没有。除非盖茨黑德府上偶而拥进一大群客人时,才有必要动用全部房间。但府里的卧室,数它最宽敞、最堂皇了。—张红木床赫然立于房间正中,粗大的床柱上,罩着深红色锦缎帐幔,活像一个帐篷。两扇终日窗帘紧闭的大窗,半掩在清一色织物制成的流苏之中。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上铺着深红色的台布,墙呈柔和的黄褐色,略带粉红。大橱、梳妆台和椅子都是乌黑发亮的红木做的。床上高高地叠着褥垫和枕头,上面铺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周围深色调陈设的映衬下,白得眩目。几乎同样显眼的是床头边一把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一样的白色,前面还放着一只脚凳,在我看来,它像一个苍白的宝座。房子里难得生火,所以很冷;因为远离保育室和厨房,所以很静;又因为谁都知道很少有人进去,所以显得庄严肃穆。只有女佣每逢星期六上这里来,把一周内静悄悄落在镜子上和家具上的灰尘抹去。还有里德太太本人,隔好久才来一次,查看大橱里某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这里存放着各类羊皮文件,她的首饰盒,以及她已故丈夫的肖像。上面提到的最后几句话,给红房子带来了一种神秘感,一种魔力,因而它虽然富丽堂皇,却显得分外凄清。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气的,他的遗体在这里让人瞻仰,他的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之后,这里便始终弥漫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氛围,所以不常有人闯进来。贝茜和刻薄的艾博特小姐让我一动不动坐着的,是一条软垫矮凳,摆在靠近大理石壁炉的地方。我面前是高耸的床,我右面是黑漆漆的大橱,橱上柔和、斑驳的反光,使镶板的光泽摇曳变幻。我左面是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子,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大镜子,映照出床和房间的空旷和肃穆。我吃不准他们锁了门没有,等到敢于走动时,便起来看个究竟。哎呀,不错,比牢房锁得还紧呐。返回原地时,我必须经过大镜子跟前。我的目光被吸引住了,禁不住探究起镜中的世界来。在虚幻的映像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更冷落、更阴沉。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瞅着我,白白的脸上和胳膊上都蒙上了斑驳的阴影,在—切都凝滞时,唯有那双明亮恐惧的眼睛在闪动,看上去真像是一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半仙半人的小精灵,恰如贝茵在夜晚的故事中所描绘的那样,从沼泽地带山蕨丛生的荒谷中冒出来,现身于迟归的旅行者眼前。我回到丁我的矮凳上。这时候我相信起迷信来了,但并没有到了完全听凭摆布的程度,我依然热血沸腾,反叛的奴隶那种苦涩情绪依然激励着我。往事如潮、在我脑海中奔涌,如果我不加以遏制,我就不会对阴暗的现实屈服。约翰·里德的专横霸道、他姐妹的高傲冷漠、他母亲的厌恶、仆人们的偏心,像一口混沌的水井中黑色的沉淀物,一古脑儿泛起在我烦恼不安的心头。为什么我总是受苦,总是遭人白眼,总是让人告状,永远受到责备呢?为什么我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尽力博取欢心,却依然无济于事呢?伊丽莎自私任性,却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好使性子,心肠又毒,而且强词夺理目空一切,偏偏得到所有人的纵容。她的美貌,她红润的面颊,金色的卷发,使得她人见人爱,一俊便可遮百丑。至于约翰,没有人同他顶撞,更不用说教训他了,虽然他什么坏事都干:捻断鸽子的头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采摘温室中的葡萄,掐断暖房上等花木的嫩芽。有时还叫他母亲“老姑娘”,又因为她皮肤黝黑像他自己而破口大骂。他蛮横地与母亲作对,经常撕毁她的丝绸服装,而他却依然是“她的宝贝蛋”。而我不敢有丝毫闪失,干什么都全力以赴,人家还是骂我淘气鬼,讨厌坯,骂我阴丝丝,贼溜溜,从早上骂到下午,从下午骂到晚上。我因为挨了打、跌了交,头依然疼痛,依然流着血。约翰肆无忌惮地打我,却不受责备,而我不过为了免遭进一步无理殴打,反抗了一下,便成了众矢之的。“不公呵,不公!”我的理智呼喊着。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理智变得早熟,化作了一种短暂的力量。决心也同样鼓动起来,激发我去采取某种奇怪的手段,来摆脱难以忍受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不能奏效,那就不吃不喝,活活饿死。那个阴沉的下午,我心里多么惶恐不安!我的整个脑袋如一团乱麻,我的整颗心在反抗:然而那场内心斗争又显得多么茫然,多么无知啊!我无法回答心底那永无休止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如此受苦。此刻,在相隔——我不说多少年以后,我看清楚了。我在盖茨黑德府上格格不入。在那里我跟谁都不像。同里德太太、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不融洽。他们不爱我,说实在我也一样不爱他们。他们没有必要热情对待一个与自已合不来的家伙,一个无论是个性、地位,还是嗜好都同他们泾渭分明的异己;一个既不能为他们效劳,也不能给他们增添欢乐的废物;一个对自己的境界心存不满而又蔑视他们想法的讨厌家伙。我明白,如果我是一个聪明开朗、漂亮顽皮、不好侍候的孩子,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同样是无亲无故,里德太太也会对我的处境更加宽容忍让;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亲切热情些;佣人们也不会一再把我当作保育室的替罪羊了。红房子里白昼将尽。时候已是四点过后,暗沉沉的下午正转为凄凉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的窗户,狂风在门厅后面的树丛中怒号。我渐渐地冷得像块石头,勇气也烟消云散。往常那种屈辱感,那种缺乏自信、孤独沮丧的情绪,浇灭了我将消未消的怒火,谁都说我坏,也许我确实如此吧。我不是一心谋划着让自己饿死吗?这当然是一种罪过。而且我该不该死呢?或者,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是个令人向往的归宿吗?听说里德先生就长眠在这样的墓穴里。这一念头重又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而越往下细想,就越害怕起来。我已经不记得他了,只知道他是我舅父——我母亲的哥哥——他收养了我这个襁褓中的孤儿,而且在弥留之际,要里德太太答应,把我当作她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里德太太也许认为自己是信守诺言的。而我想就她本性而论,也确是实践了当初的许诺。可是她怎么能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的外姓、一个在丈夫死后同她已了却一切干系的人呢?她发现自己受这勉为其难的保证的约束,充当一个自己所无法喜爱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位不相投合的外人永远硬挤在自己的家人中间。对她来说,这想必是件最恼人的事情了。我忽然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我不怀疑—一也从来没有怀疑过——里德先生要是在世,一定会待我很好。此刻,我坐着,一面打量着白白的床和影影绰绰的墙,不时还用经不住诱惑的目光,瞟一眼泛着微光的镜子,不由得忆起了关于死人的种种传闻。据说由于人们违背了他们临终的嘱托,他们在坟墓里非常不安,于是便重访人间,严惩发假誓的人,并为受压者报仇。我思忖,里德先生的幽灵为外甥女的冤屈所动,会走出居所,不管那是教堂的墓穴,还是死者无人知晓的世界,来到这间房子,站在我面前。我抹去眼泪,忍住哭泣,担心嚎啕大哭会惊动什么不可知的声音来抚慰我,或者在昏暗中召来某些带光环的面孔,露出奇异怜悯的神色,俯身对着我。这念头听起来很令人欣慰,不过要是真的做起来,想必会非常可怕。我使劲不去想它,抬起头来,大着胆子环顾了一下暗洞洞的房间。就在这时,墙上闪过一道亮光。我问自己,会不会是一缕月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了进来?不,月光是静止的,而这透光却是流动的。停晴一看,这光线滑到了天花板上,在我头顶上抖动起来。现在我会很自然地联想到,那很可能是有人提着灯笼穿过草地时射进来的光。但那会儿,我脑子里尽往恐怖处去想,我的神经也由于激动而非常紧张,我认为那道飞快掠过的光,是某个幽灵从另一个世界到来的先兆。我的心怦怦乱跳,头脑又热又胀,耳朵里呼呼作响,以为那是翅膀拍击声,好像什么东西已经逼近我了。我感到压抑,感到窒息,我的忍耐力崩溃了,禁不住发疯似地大叫了一声,冲向大门,拼命摇着门锁。外面们廊上响起了飞跑而来的脚步声,钥匙转动了,贝茜和艾博特走进房间。“啊!我看到了一道光,想必是鬼来了。”这时,我拉住了贝茜的手,而她并没有抽回去。“她是故意乱叫乱嚷的,”艾博特厌烦地当着我的面说,“而且叫得那么凶!要是真痛得厉害,倒还可以原谅,可她只不过要把我们骗到这里来,我知道她的诡计。”“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咄咄逼人的声音问道。随后,里德太太从走廊里走过来,帽子飘忽着被风鼓得大大的,睡袍悉悉簌簌响个不停。“艾博特,贝茜,我想我吩咐过,让简·爱呆在红房子里,由我亲自来过问。”“简小姐叫得那么响,夫人,”贝茵恳求着。“放开她,”这是唯一的回答。“松开贝茵的手,孩子。你尽可放心,靠这些办法,是出不去的,我讨厌耍花招,尤其是小孩子,我有责任让你知道,鬼把戏不管用。现在你要在这里多呆一个小时,而且只有服服贴贴,一动不动,才放你出来。”“啊,舅妈,可怜可怜我吧:饶恕我吧!我实在受不了啦,用别的办法惩罚我吧!我会憋死的,要是——”“住嘴!这么闹闹嚷嚷讨厌透了。”她无疑就是这么感觉的。在她眼里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打心底里认为,我是个本性恶毒、灵魂卑劣、为人阴险的货色。贝茜和艾博特退了出去。里德太太对我疯也似的痛苦嚎叫很不耐烦,无意再往下谈了,蓦地把我往后一推,锁上了门。我听见她堂而皇之地走了。她走后不久,我猜想我便一阵痉挛,昏了过去,结束了这场吵闹。第三章我随后记得,醒过来时仿佛做了一场可怕的恶梦,看到眼前闪烁着骇人的红光,被一根根又粗又黑的条子所隔断。我还听到了沉闷的说话声,仿佛被一阵风声或水声盖住了似的。激动不安以及压倒一切的恐怖感,使我神智模糊了。不久,我明白有人在摆弄我,把我扶起来,让我靠着他坐着。我觉得以前从来没有被人这么轻乎轻脚地抱起过,我把头倚在一个枕头上或是一条胳膊上,感到很舒服。五分钟后,心头的疑云消散了。我完全明白我在自己的床上,那红光是保育室的炉火。时候是夜间,桌上燃着蜡烛。贝茵端着脸盆站在床脚边,一位老先生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俯身向着我。我知道房间里有一个生人,一个不属于盖茨黑德府、也不与里德太太拈亲带故的人。这时,我感到了一种难以言表的宽慰,一种确信受到庇护而觉得安全的欣慰之情。我的目光离开贝茜(尽管她在身边远没有艾博特那么讨厌),细细端详这位先生的面容。我认识他,他是芳埃德先生,是个药剂师,有时里德太太请他来给佣人们看病。但她自己和孩子们不舒服时,请的是位内科医生。“瞧,我是谁?”他问。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同时把手伸给他,他握住了我的手、微微一笑说:“慢慢会好起来的。”随后他扶我躺下,并吩咐贝茜千万小心,在夜里别让我受到打扰。他又叮嘱了一番,说了声第二天再来后,便走了。我非常难过。有他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我感到既温暖又亲近,而他一走,门一关上,整个房间便暗了下来,我的心再次沉重起来,一种无可名状的哀伤威压着我。“你觉得该睡了吗,小姐?”贝茜问,口气相当温存。我几乎不敢回答她,害怕接着的话粗鲁不中听。“我试试。”“你想喝什么,或者能吃点什么吗?”“不啦,谢谢,贝茜。”“那我去睡了,已经过了十二点啦,不过要是夜里需要什么,你尽管叫我。”多么彬彬有礼啊!于是我大着胆子问了个问题。“贝茜,我怎啦?病了吗?”“你是病了,猜想是在红房子里哭出病来的,肯定很快就会好的。”贝茵走进了附近佣人的卧房。我听见她说:“萨拉,过来同我一起睡在保育室吧,今儿晚上,就是要我命,我也不敢同那个可怜孩子单独过夜了。她说不定会死的。真奇怪她竟会昏过去。不知道她看见了什么没有。里德太太也太狠心了。”萨拉跟着她回来了,两人都上了床,嘁嘁喳喳讲了半个小时才睡着。我只听到了片言只语,但我可以清楚地推断出她们讨论的主题。“有个东西从她身边经过,一身素装,转眼就不见了”——“一条大黑狗跟在后面”——“在房门上砰砰砰”敲了三下——“墓地里一道白光正好掠过他坟墓”等等等等。最后,两人都睡着了,炉火和烛光也都熄灭。我就这么可怕地醒着挨过了漫漫长夜,害怕得耳朵、眼睛和头脑都紧张起来,这种恐俱是只有儿童才能感受到的,红房子事件并没有给我身体留下严重或慢性的后遗症,它不过使我的神经受了惊吓,对此我至今记忆犹新。是的,里德太太,你让我领受了可怕的精神创伤,但我应当原谅你、因为你并不明白自己干了些什么,明明是在割断我的心弦,却自以为无非是要根除我的恶习。第二天中午,我起来穿好衣服,裹了块浴巾,坐在保育室壁炉旁边。我身体虚弱,几乎要垮下来。但最大的痛楚却是内心难以言传的苦恼,弄得我不断地暗暗落泪。才从脸颊上抹去一滴带咸味的泪水,另一滴又滚落下来。不过,我想我应当高兴,因为里德一家人都不在,他们都坐了车随妈妈出去了。艾博特也在另一间屋里做针线活。而贝茵呢,来回忙碌着,一面把玩具收拾起来,将抽屉整理好,一面还不时地同我说两句少有的体贴话。对我来说,过惯了那种成天挨骂、辛辛苦苦吃力不讨好的日子后,这光景该好比是平静的乐园。然而,我的神经己被折磨得痛苦不堪,终于连平静也抚慰不了我,欢乐也难以使我兴奋了。贝茜下楼去了一趟厨房,端上来一个小烘饼,放在一个图案鲜艳的瓷盘里,图案上画的是一只极乐鸟,偎依在一圈旋花和玫瑰花苞上。这幅画曾激起我热切的羡慕之情。我常常恳求让我端一端这只盘子,好仔细看个究竟,但总是被认为不配享受这样的特权。此刻,这只珍贵的器皿就搁在我膝头上,我还受到热诚邀请,品尝器皿里一小圈精美的糕点。徒有虚名的垂爱啊!跟其他久拖不予而又始终期待着的宠爱一样,来得太晚了!我已无意光顾这烘饼,而且那鸟的羽毛和花卉的色泽也奇怪地黯然无光了。我把盘子和烘饼挪开。贝茜问我是否想要一本书。“书”字产生了瞬间的刺激,我求她去图书室取来一本《格列佛游记》。我曾兴致勃动地反复细读过这本书,认为书中叙述的都实有其事,因而觉得比童话中写的有趣。至于那些小精灵们,我在毛地黄叶子与花冠之间,在蘑菇底下和爬满老墙角落的长春藤下遍寻无着之后,终于承认这悲哀的事实:他们都己逃离英国到某个原始的乡间去了,那儿树林更荒凉茂密,人口更为稀少。而我虔信,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地球表面实实在在的一部份。我毫不怀疑有朝一日我会去远航,亲眼看一看一个王国里小小的田野、小小的房子、小小的树木;看一看那里的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们;目睹一下另一个王国里如森林一般高耸的玉米地、硕大的猛犬、巨大无比的猫以及高塔一般的男男女女。然而,此刻当我手里捧着这本珍爱的书,一页页翻过去,从精妙的插图中寻觅以前每试必爽的魅力时,我找到的只是怪异和凄凉。巨人成了憔悴的妖怪,矮子沦为恶毒可怖的小鬼,而格列佛则已是陷身于险境的孤独的流浪者了。我不敢往下看了,合上书,把它放在桌上一口未尝的小烘饼旁边。我以前常听这首歌,而且总觉得它欢快悦耳,因为贝茜的嗓子很甜,至少我认为如此。而此刻,虽然她甜蜜的嗓子依旧,但歌里透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哀。有时,她干活出了神,把迭句唱得很低沉,拖得很长。一句“很久很久以前”唱出来,如同挽歌中最哀伤的调子。她接着又唱起一首民谣来,这回可是真的哀怨凄恻了。我的双脚酸痛啊四肢乏力,前路漫漫啊大山荒芜。没有月光啊天色阴凄,暮霭沉沉啊笼罩着可怜孤儿的旅途。为什么要让我孤苦伶丁远走他乡,流落在荒野连绵峭岩重叠的异地。人心狠毒啊,唯有天使善良,关注着可怜孤儿的足迹。从远处吹来了柔和的夜风,晴空中繁星闪烁着温煦的光芒。仁慈的上帝啊,你赐福于万众,可怜的孤儿得到了保护、安慰和希望。哪怕我走过断桥失足坠落,或是在迷茫恍惚中误入泥淖。天父啊,你带着祝福与许诺,把可怜的孤儿搂入你怀抱。哪怕我无家可归无亲无故,一个给人力量的信念在我心头。天堂啊,永远是归宿和安息之所,上帝是可怜孤儿的朋友。“来吧,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了说。其实,她无异于对火说“你别燃烧!”不过,她怎么能揣度出我被极度的痛苦所折磨?早上劳埃德先生又来了。“怎么,己经起来了!”他一进保育室就说,“嗨,保姆、她怎么样了?”贝茜回答说我情况很好。“那她应该高兴才是。过来、简小姐,你的名字叫简,是不是?”“是,先生,叫简·爱。”“瞧,你一直在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哪儿疼吗?”“不疼,先生。”“啊,我想是因为不能跟小姐们一起坐马车出去才哭的,”贝茜插嘴说。“当然不是罗!她那么大了,不会为这点小事闹别扭的。”这恰恰也是我的想法。而她这么冤枉我伤了我的自尊,所以我当即回答,“我长得这么大从来没有为这种事哭过,而且我又讨厌乘马车出去。我是因为心里难受才哭的。”“嘿,去去,小姐!”贝茜说。好心的药剂师似乎有些莫明其妙。我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他灰色的小眼睛并不明亮,但现在想来也许应当说是非常锐利的。他的面相既严厉而又温厚,他从从容容地打量了我一番后说:“昨天你怎么得病的呢?”“她跌了一跤。”贝茜又插嘴了。“跌交:又耍娃娃脾气了!她这样年纪还不会走路?八九岁总有了吧。”“我是被人给打倒的,”我脱口而出。由于自尊心再次受到伤害,引起了一阵痛楚,我冒昧地作了这样的辩解。“但光那样也不会生病。”我趁劳埃德先生取了一撮鼻烟吸起来时说。他把烟盒放入背心口袋。这时,铃声大作,叫佣人们去吃饭。他明白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的,保姆,”他说,“你可以下去啦,我来开导开导简小姐,等着你回来,”贝茜本想留着,但又不得不走,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的一条成规。“你不是以为跌了跤才生病吧?那么因为什么呢?”贝茜一走,劳埃德先生便追问道。“他们把我关在一间闹鬼的房子里,直到天黑。”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微一笑,同时又皱起眉头来,“鬼?瞧,你毕竟还是个娃娃!你怕鬼吗?”“里德先生的鬼魂我是怕的,他就死在那同房子里,还在那里停过棂。无论贝茜,还是别人,能不进去,是不在夜里进那房间的。多狠心呀,把我一个人关在里面,连支蜡烛也不点。心肠那么狠,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瞎说!就因为这个使你心里难受,现在大白天你还怕吗?”“现在不怕,不过马上又要到夜里了。另外,我不愉快,很不愉快,为的是其他事情。”“其他什么事?能说些给我听听吗?”我多么希望能原原本本回答这个问题!要作出回答又何其困难:孩子们能够感觉,但无法分析自己的情感,即使部分分折能够意会,分析的过程也难以言传。但是我又担心失去这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吐苦水的机会。所以局促不安地停了一停之后,便琢磨出一个虽不详尽却相当真实的回答。“一方面是因为我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的缘故。”“可是你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舅母,还有表兄妹们。”我又顿了顿,随后便笨嘴笨舌地说:“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了,而舅妈又把我关在红房子里。”劳埃德先生再次掏出了鼻烟盒。“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是座漂亮的房子吗?”他问,“让你住那么好一个地方,你难道不感激?”“这又不是我的房子,先生。艾博特还说我比这儿的佣人还不如呢。”“去!你总不至于傻得想离开这个好地方吧。”“要是我有地方去,我是乐意走的。可是不等到长大成人我休想摆脱盖茨黑德。”“也许可以——谁知道?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别的亲戚吗?”“我想没有了,先生。”“你父亲那头也没有了吗?”“我不知道,有一回我问过舅妈,她说可能有些姓爱的亲戚,人又穷,地位又低,她对他们的情况一无所知。”“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去吗?”我陷入了沉思,在成年人看来贫困显得冷酷无情,孩子则尤其如此。至于勤劳刻苦、令人钦敬的贫困,孩子们不甚了了。在他们心目中,这个字眼始终与衣衫槛褴褛、食品匿乏、壁炉无火、行为粗鲁以及低贱的恶习联系在一起。对我来说,贫困就是堕落的别名。“不,我不愿与穷人为伍,”这就是我的回答。“即使他们待你很好也不愿意?”我摇了摇头,不明白穷人怎么会有条件对人仁慈,更不说我还得学他们的言谈举止,同他们一样没有文化,长大了像有时见到的那种贫苦女人一样,坐在盖茨黑德府茅屋门口,奶孩子或者搓洗衣服。不,我可没有那样英雄气概,宁愿抛却身份来换取自由。“但是你的亲戚就那么穷,都是靠干活过日子的么?”“我说不上来。里德舅妈说,要是我有亲戚,也准是一群要饭的,我可不愿去要饭。”“你想上学吗?”我再次沉思起来。我几乎不知道学校是什么样子。光听贝茜有时说起过,那个地方,年轻女子带足枷坐着,戴着脊骨矫正板,还非得要十分文雅和规矩才行。约翰·里德对学校恨之入骨,还大骂教师。不过他的感受不足为凭。如果贝茜关于校纪的说法(她来盖茨黑德之前,从她主人家一些年轻小姐那儿收集来的)有些骇人听闻,那么她细说的关于那些小姐所学得的才艺,我想也同样令人神往。她绘声绘色地谈起了她们制作的风景画和花卉画;谈起了她们能唱的歌,能弹的曲,能编织的钱包,能翻译的法文书,一直谈得我听着听着就为之心动,跃跃欲试。更何况上学也是彻底变换环境,意味着一次远行,意味着同盖茨黑德完全决裂,意味着踏上新的生活旅程。“我真的愿意去上学,”这是我三思之后轻声说出的结论。“唉,唉,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劳埃德先生立起身来说。“这孩子应当换换空气,换换地方,”他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神经不很好。”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听得见砂石路上响起了滚滚而来的马车声。“是你们太太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走之前我得跟她谈一谈。”贝茜请他进早餐室,并且领了路。从以后发生的情况推测,药剂师在随后与里德太太的会见中,大胆建议送我进学校。无疑,这个建议被欣然采纳了。一天夜里,艾博特和贝茜坐在保育室里,做着针钱活儿,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上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艾博特说:“我想太太一定巴不得摆脱这样一个既讨厌、品质又不好的孩子,她那样子就好像眼睛老盯着每个人,暗地里在搞什么阴谋似的。”我想艾博特准相信我是幼年的盖伊·福克斯式人物了。就是这一回,我从艾博特与贝茜的文谈中第一次获悉,我父亲生前是个牧师,我母亲违背了朋友们的意愿嫁给了他,他们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的外祖父里德,因为我母亲不听话而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同她断绝了关系,没留给她一个子儿。我父母亲结婚才一年,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因为他奔走于副牧师供职地区、一个大工业城镇的穷人中间,而当时该地流行着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儿染上了同一疾病,结果父母双双故去,前后相距下到一个月。贝茜听了这番话便长叹一声说:“可怜的简小姐也是值得同情呐,艾博特。”“是呀,”艾博特回答,“她若是漂亮可爱,人家倒也会可怜她那么孤苦伶仃的,可是像她那样的小东西,实在不讨人喜欢。”“确实不大讨人喜欢,”贝茜表示同意,“至少在同样处境下,乔治亚娜这样的美人儿会更惹人喜爱。”“是呀,我就是喜欢乔治亚娜小姐!”狂热的艾博特嚷道,“真是个小宝贝——长长的卷发,蓝蓝的眼睛,还有那么可爱的肤色,简直像画出来的一股!——贝茜,晚餐我真想吃威尔士兔子。”“我也一样——外加烤洋葱。来吧,我们下楼去。”她们走了。第四章我同劳埃德先生的一番交谈,以及上回所述贝茜和艾博特之间的议论,使我信心倍增,动力十足,盼着自己快些好起来。看来,某种变动已近在眼前,我默默地期待着。然而,它迟迟未来。一天天、一周周过去了、我已体健如旧,但我朝思暮想的那件事,却并没有重新提起。里德太太有时恶狠狠地打量我,但很少理睬我。自我生病以来,她已把我同她的孩子截然分开,指定我独自睡一个小房间,罚我单独用餐,整天呆在保育室里,而我的表兄妹们却经常在客厅玩耍。她没有丝毫暗示要送我上学,但我有一种很有把握的直觉,她不会长期容忍我与她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因为她把目光投向我时,眼神里越来越表露出一种无法摆脱、根深蒂固的厌恶。伊丽莎和乔治亚娜分明是按吩咐行事,尽量少同我搭讪。而约翰一见我就装鬼脸,有—回竟还想对我动武。像上次一样,我怒不可遏、忍无可忍,激起了一种犯罪的本性,顿时扑了上去。他一想还是住手的好,便逃离了我,一边破口大骂,诬赖我撕裂了他的鼻子。我的拳头确实瞄准了那个隆起的器官,出足力气狠狠一击。当我看到这一招或是我的目光使他吓破了胆时,我真想乘胜追击,达到目的,可是他已经逃到他妈妈那里了。我听他哭哭啼啼,开始讲述“那个讨厌的简·爱”如何像疯猫一样扑向他的故事。但他的哭诉立即被厉声喝住了。“别跟我提起她了,约翰。我同你说过不要与她接近,她不值得理睬。我不愿意你或者你妹妹同她来往,”这时,我扑出栏杆,突然不假思索地大叫了一声:“他们还不配同我交往呢。”尽管里德太太的体态有些臃肿,但—听见我这不可思议的大胆宣告,便利索地登登登跑上楼梯,一阵风似地把我拖进保育室,按倒在小床的床沿上,气势汹汹地说,谅我那天再也不敢从那里爬起来,或是再吭一声了。“要是里德先生还活着,他会同你说什么?”我几乎无意中问了这个问题。我说几乎无意,是因为我的舌头仿佛不由自主地吐出了这句话,完全是随意倾泻,不受控制。“什么,”里德太太咕哝着说。她平日冷漠平静的灰色眸子显得惶惶不安,露出了近乎恐惧的神色。她从我的胳膊中抽回手,死死盯着我,仿佛真的弄不明白我究竟是个孩童还是魔鬼。这时,我骑虎难下了。“里德舅舅在天堂里,你做的和想的,他都看得清清楚楚。我爸爸妈妈也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知道你把我关了一整天,还巴不得我死掉。”里德太太很快便定下神来,狠命推搡我,扇我耳光,随后二话没说扔下我就走。在留下的空隙里,贝茜喋喋不休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说教,证实我无疑是家里养大的最坏、最放任的孩子,弄得我也有些半信半疑。因为我确实觉得,在我胸膛里翻腾的只有恶感。十一月、十二月和一月的上半月转眼已逝去。在盖茨黑德,圣诞节和元旦照例喜气洋洋地庆祝一番,相互交换礼物,举行圣诞晚餐和晚会,当然,这些享受一概与我无缘,我的那份乐趣是每天眼睁睁瞧着伊丽莎和乔治亚娜的装束,看她们着薄纱上衣,系大红腰带,披着精心制作的卷发下楼到客厅去。随后倾听楼下弹奏钢琴和竖琴的声音,管家和仆人来来往往的脚步声,上点心时杯盘磕碰的叮咚声,随着客厅门启闭时断时续传来的谈话声,听腻了。我会离开楼梯口,走进孤寂的保育室。那里尽管也有些许悲哀,但心里并不难受,说实话,我绝对无意去凑热闹,因为就是去了,也很少有人理我,要是贝茜肯好好陪我,我觉得与她相守,安静地度过多夜晚倒也一种享受,强似在满屋少爷小姐、太太先生中间、里德太太令人生畏的目光下,挨过那些时刻,但是,贝茜往往把小姐们一打扮停当,便抽身上厨房、女管家室等热闹场所去了,还总把蜡烛也带走。随后,我把玩偶放在膝头枯坐着,直至炉火渐渐暗淡,还不时东张西望,弄清楚除了我没有更可怕的东西光顾这昏暗的房间,待到余烬褪为暗红色,我便急急忙忙、拿出吃奶的劲来,宽衣解带,钻进小床,躲避寒冷与黑暗,我常把玩偶随身带到床上,人总得爱点什么,在缺乏更值得爱的东西的时候,我便设想以珍爱一个褪了色的布偶来获得愉快,尽管这个玩偶已经破烂不堪,活像个小小的稻草人,此刻忆起这件往事,也令我迷惑不解,当时,我是带着何等荒谬的虔诚来溺爱这小玩具的呀!我还有点相信它有血有肉有感觉,只有把它裹进了睡袍我才能入睡,一旦它暖融融安然无恙地躺在那里,我便觉得愉快多了,而且这玩偶也有同感。我似乎要等很久很久客人们才散去,才候着贝茜上楼的脚步声,有时她会在中间上楼来,找顶针或剪刀,或者端上一个小面包、奶酪饼什么的当作我的晚餐。她会坐在床上看我吃。我一吃完,她会替我把被子塞好,亲了我两下,说:“晚安,简小姐。”贝茜和颜悦色的时候,我就觉得她是人世间最好、最漂亮、最善良的人,我热切希望她会总是那么讨人喜欢,那么和蔼可亲,不要老是支使我,骂我,无理责备我,我现在想来,贝茜·李一定是位很有天赋的姑娘,因为她干什么都在行,还有善讲故事的惊人诀窍,至少保育室故事留给我的印象,让我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如果我对她的脸蛋和身材没有记错,那她还长得很漂亮。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个身材苗条的少妇,有着墨色的头发,乌黑的眸子,端正的五官和光洁的皮肤,但她任性急躁,缺乏原则性和正义感。尽管加此,在盖茨黑德府的人中、我最喜欢她。那是一月十五日早上九点。贝茜已下楼去用早餐,我的表兄妹们还没有被叫唤到他们妈妈身边。伊丽莎正戴上宽边帽,穿上暖和的园艺服,出喂她的家禽。这活儿她百做不厌,并不逊于把鸡鱼类给女管家,把所得钱藏匿起来,她有做买卖的才干,有突出的聚财癖,不仅表现在兜售鸡蛋和鸡方面,而且也在跟园艺工就花茎、花籽和插枝而拼命讨价还价上显露出来,里德太太曾吩咐园艺工,凡是伊丽莎想卖掉的花圃产品,他都得统统买下。而要是能赚大钱,伊丽莎连出售自己的头发也心甘情愿。至于所得的钱,起初她用破布或陈旧的卷发纸包好,藏在偏僻的角落里。但后来其中一些秘藏物被女佣所发现,她深怕有一天丢失她值钱的宝藏,同意由她母亲托管,收取近乎高利贷的利息——百分之五十或六十,一个季度索讨一次。她还把帐记在一个小本子上,算得分毫不差。乔治亚娜坐在一条高脚凳上,对镜梳理着自己的头发。她把一朵朵人造花和一根根褪色的羽毛插到卷发上,这些东西是她在阁楼上的一个抽屉里找到的。我正在铺床,因为根据贝茜的严格指令,我得在她回来之前把一切都收拾停当(贝茜现在常常把我当作保育室女佣下手来使唤,吩咐我整理房间、擦掉椅子上的灰尘等等),我摊开被子,叠好睡衣后,便走向窗台,正把散乱的图画书和玩偶家具放好,却突然传来了乔治亚娜指手划脚的吆喝不许我动她的玩具(因为这些椅子、镜子、小盘子和小杯子都是她的财产),于是只好歇手。一时无所事事,便开始往凝结在窗上的霜花哈气,在玻璃上化开了一小块地方,透过它可以眺望外面的院落,那里的一切在严霜的威力之下,仿佛凝固了似的寂然不动。从这扇窗子后得清门房和马车道。我在蒙着—簇簇银白色霜花的窗玻璃上,正哈出—块可以往外窥视的地方时,只见大门开了,一辆马车驶了进来,我毫不在意地看着它爬上小道,因为尽管马车经常光临盖茨黑德府,却从未进来一位我所感兴趣的客人。这辆车在房子前面停下,门铃大作,来客被请进了门,既然这种事情与我无关,百无聊赖之中,我便被一种更有生气的景象所吸引了。那是一只小小的、饿坏了的知更鸟,从什么地方飞来,落在紧贴靠窗的墙上一棵光秃秃的樱桃树枝头,叽叽喳喳叫个不停。这时,桌上放着我早饭吃剩的牛奶和面包,我把一小块面包弄碎,并正推窗把它放到窗沿上时,贝茜奔上楼梯,走进了保育室。“简小姐、把围涎脱掉。你在那儿干什么呀?今天早上抹了脸,洗了手了吗?”我先没有回答,顾自又推了一下窗子,因为我要让这鸟儿万无一失地吃到面包。窗子终于松动了,我撒出了面包屑,有的落在石头窗沿上,有的落在樱桃树枝上。随后我关好窗,一面回答说:“没有呢,贝茜,我才掸好灰尘。”“你这个粗心大意的淘气鬼!这会儿在干什么呀?你的脸通红通红,好像干了什么坏事似的,你开窗干啥?”贝茜似乎很匆忙,已等不及听我解释,省却了我回答的麻烦。她将我一把拖到洗脸架前,不由分说往我脸上、手上擦了肥皂,抹上水,用一块粗糙的毛巾一揩,虽然重手重脚,倒也干脆爽快。她又用一把粗毛刷子,把我的头清理了一番,脱下我的围涎,急急忙忙把我带到楼梯口,嘱我径直下楼去,说是早餐室有人找我。我本想问她是谁在找我,打听一下里德太太是不是在那里。可是贝茜己经走了,还在我身后关上了保育室的门,我慢吞吞地走下楼梯。近三个月来,我从未被叫到里德太太跟前。由于在保育室里禁锢了那么久,早餐室、餐室和客厅都成了令我心寒的地方,一跨进去便惶惶不安。此刻,我站在空空荡荡的大厅里,面前就是餐室的门。我停住了脚步,吓得直打哆嗦,可怜的胆小鬼,那时候不公的惩罚竟使她怕成了这付样子!我既不敢退后返回保育室,又怕往前走向客厅。我焦虑不安、犹犹豫豫地站了十来分钟,直到早餐室一阵喧闹的铃声使我横下了心来:我非进去不可了。“谁会找我呢?”我心里有些纳闷,一面用两只手去转动僵硬的门把手,足有一两秒钟,那把手纹丝不动,“除了里德舅妈之外,我还会在客厅里见到谁呢?——男人还是女人?”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我进去行了一个低低的屈膝礼,抬起来头竟看见了一根黑色的柱子!至少猛一看来是这样。那笔直、狭小裹着貂皮的东西直挺挺立在地毯上,那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像是雕刻成的假面,置于柱子顶端当作柱顶似的。里德太太坐在壁炉旁往常所坐的位置上,她示意我走近她。我照着做了。她用这样的话把我介绍给那个毫无表情的陌生人:“这就是我跟你谈起过的小女孩。”他——因为是个男人——缓缓地把头转向我站立的地方,用他那双浓眉下闪着好奇的目光的灰色眼睛审视着我,随后响起了他严肃的男低音:“她个子很小,几岁了?”“十岁。”“这么大了,”他满腹狐疑地问道。随后又细细打量了我几分钟,马上跟我说起话来。“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简·爱,先生。”说完,我抬起头来,我觉得他是位身材高大的斗士,不过,那时我自己是个小不点。他的五官粗大、每个部位以及骨架上的每根线条,都是同样的粗糙和刻板。“瞧,简·爱,你是个好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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