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今天我请了。”“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不是假正经,我觉得不卫生。”“哈哈,那回上海,我请你去高级地方。”“不用了,不用了。”“我们有经费的,有经费的。”说着,老赵就进去了。我还不想回去晚会,就在门口站着抽烟。这个老赵,真是喝醉了,我们已经熟到这种地步了吗?想来老赵已经把我当朋友了。那我有没有把老赵当朋友呢?微醺的大脑并不适合做这种思考,等了一会儿不见老赵出来,我还是先走了。在之后的晚会上,我又多喝了几杯,之后还跑到舞台上唱歌,颇丢了一次人。不过在我彻底醉倒之前,我没有再看到老赵。回到上海后,老赵并没有请我去高级地方,也对那天晚上的嫖娼行为只字不提。说起来,只听过乙方陪甲方嫖,这甲方陪乙方嫖,简直是行业佳话了。老赵在杂志社待满一年之后,转投了一家卖户外大牌广告的公司,继续他的传媒事业。他走之前给我打了个啰里啰嗦的电话,没有提让我给他新业务,却像个领导那样说了几点别的意思:我是个很好的客户,看起来就很老实,不要学坏了。我很看得起他,他心里把我当朋友了,希望保持联系。我们公司政治斗争很残酷,让我要多加小心,尤其要提防某某和某某。最后,多谢这一年来的照顾,河南和河北永远是一家人。我在电话里也动了情,和他说了不少过去没说过的好听话,甚至约好了再次碰头吃饭的时间。不过,这顿饭却一直都没有吃成。由于我们厂一般不投户外大牌,所以忙碌的老赵没有再来当面拜访过,起初隔三岔五还给我电话,再后来想必他太忙,电话也少了,只有过年会给我拜年消息,再后来我换了一次手机,就此失去了他的音讯。但我并不生他的气,上海米贵,居大不易,没有业务联系的朋友总是难以维系,老赵做得算是不错了。老赵走后,他们杂志社招了个新销售。这继任者不来自河北,也不和我谈论爱情,更不会喝醉酒拉我去洗头房。也许这一切让我觉得缺了些什么,虽说他也会叫我王总,我却常常想起老赵。我和家驹文/大鹏 @大鹏董成鹏 主持人 演员 导演家驹离开我们整整二十年了。1993年那会儿,我11岁,等到12岁开始学吉他的时候,才知道Beyond和家驹。所以他在我的世界里,一开始,就离开。那时候他的离开,并没有让我多痛苦,反倒是去年年底在《百变大咖秀》第二季总决赛上准备模仿家驹的时候,我在练习过程中流掉了一整年的眼泪,因为似乎才真正听懂了他写的那些歌。那段时间,我真的很想他。和我差不多年纪组过乐队的人都知道,Beyond的《真的爱你》和《光辉岁月》,是每个乐队都会排练的“标配”,因为那时候也没有更多可以让乐队演出的歌曲,黑豹略难,唐朝略偏。乐队里的每一个成员,都会模仿家驹的唱腔,我的乐队就是这么选的主唱,后来因为鼓手唱得最像家驹,他就成了主唱,我心想哪里有鼓手当主唱的事情,我学吉他不就是为了能够站在最前面拉风地当主唱吗?没办法,我唱得没有鼓手像,但是这仇后来报了,一年以后唱得更像家驹的贝斯手加入进来,在我的提议下,我们乐队换了主唱。在边陲小镇吉林集安,我的“及格乐队”开过上千观众的露天演唱会,唱的都是Beyond的歌,为了弹得更像黄贯中,我还戴了一个他在Beyond演唱会上戴的那种茶色墨镜,是和亲戚借的,略有度数,也直接导致我最后变成了近视眼。那一年我17岁。自己做海报,自己发传单,演出的门票都是自己画的,留和家驹一样的齐肩长发,戴和他一样的十字架吊坠,那是甚至都不知道十字架代表什么的年纪。我第一次和Beyond有交集,是2003年,三子在北京开演唱会,我在长春读书。有一天下午三子到搜狐的聊天室里和网友互动,我逃课参与,在寝室里拼命打字。没办法,提问的人太多,我一直没有被主持人注意到,但还是异常兴奋,因为那一个小时,是我离Beyond最近的一个小时,也就是指尖到电脑屏幕的距离,虽然只是网络聊天室,但也算共处一室,在同一个房间吧。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很大,直接导致我决定来到北京,进入搜狐工作,我幻想着自己可以挤掉那个没念我问题的主持人,有朝一日,能真的和Beyond共处一室。我唯一的一次追星行动,也献给了Beyond,确切地说是献给了叶世荣。2004年3月,我在报纸上看到Beyond将会在天津某酒吧举办歌友会的消息,一个人坐火车到天津,买了票早早守在酒吧门口。后来歌迷越聚越多,我鸡贼地绕到后门,正好堵到叶世荣下车,原来那只是叶世荣的个人歌友会,我被广告给忽悠了,不过一点也不失望。那是第一次见到活着的偶像,看见他下车,我直接愣在原地,呼吸都停止了。由于挡在他车前面,我被酒吧保安粗暴地推倒了,好像电影的慢动作,我一边下坠,一边喊出一个口号:Beyond不死!世荣加油!那天晚上终生难忘,我分别打电话给远在家乡的曾经和我一起组乐队的鼓手、键盘手、贝斯手,让他们和我一起听叶世荣唱Beyond,泪流满面。后来我的愿望实现了,在我终于成为搜狐聊天室的主持人以后,Beyond三子分别带着自己的作品来到搜狐,也许是那时候明星见得也多了,也许是三子都是单独来的并没有合体,反正再次见到叶世荣,我既没有被推倒,也没有那么激动,就连陪着黄贯中一起上了趟厕所,我都没有紧张到尿不出来的地步,无比顺畅。也许偶像,就应该是有距离感的存在吧。2005年5月27日,Beyond北京告别演唱会,嘉宾是黑豹乐队,一票难求。走后门,黑豹乐队的老大哥赵明义把我接到场地里,然后他就去忙了。我一个人,站在黄家强弹贝斯的正下方,在观众席外,在表演区内,就那么近地,仰着头看了一整场演出。那种复杂的心情很难描述,我没有再给远方的伙伴们拨电话,也没有哭,好像我自己失去了观众,也不知道和谁共鸣,或倾诉。就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离Beyond五米近的地方,却比那一年指尖到屏幕的距离,还要更远。我就那样和没有家驹的Beyond做了最后的告别。并不感伤。散场时看见门口没有票也唱到哭的歌迷,觉得他们比我还幸福。所以我时常在想,如果家驹还在的话,也许我一样有机会见到他,采访他,没准儿还有机会成为朋友,忽悠他演《屌丝男士》什么的,可我最最关心的是:我还会视他如偶像般敬仰吗?我始终不太确定到底是年纪大了对偶像不再迷恋了,还是见到偶像以后他们的光环就不在了,在我甚至都成了很多人的偶像的现在,我太清楚自己在幕前和幕后的性格反差了,偶像的很多都是假象,所以如果家驹还在的话,我还会迷恋他吗?会的,因为他不一样。回到《百变大咖秀》第二季总决赛的前夜,我收到了台湾的许杰辉老师回给我的短信,我向他求救怎么去模仿家驹,尽管我有把握唱得很像,化妆老师也会帮助我,但毕竟国内还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模仿过家驹的样子去表演,我应该怎么办?许杰辉老师的回复是:从哪里入手都很难,只有模仿他的气质了。大家开玩笑说,许老师这是在偷懒吧?仔细一想也是对的,我们被家驹吸引,被Beyond感动,不正是因为他的那种气质、那种精神吗?纯真,坚定,向上,批判但不抱怨,果敢而不莽撞,摇滚又很清澈,有爱并充满希望。那晚的表演我什么都没有模仿,一边唱一边想起家乡破旧的乐队排练场,想起当年和我一起唱Beyond的乐队伙伴,有的在当老师,有的已经下岗,谁还记得他们也曾长发飞扬?“说过总会有一双翅膀,带你飞到很远的地方,那时候的执着显得多疯狂……”家驹离开我们整整二十年了。到今天我不再天真地去想,如果家驹还在,乐坛将会怎样怎样,他自己又会怎样怎样。你没有看到这个世界现在的样子,其实也挺好的。我们被这个世界改变了太多文/留几手 @留几手 80后写作者那天某网站的编辑给我送点东西过来,一个女孩大老远跑过来又正好赶上饭点,我就顺便请她吃顿晚饭。挺朴素一个女孩,说说笑笑半个小时就吃得差不多了。结账的时候,她挺认真地看着我问:“哥,剩下的菜我能打包么?”我一愣,问:“打包剩菜干啥啊?你喜欢吃啥,我再给你买点呗。”她:“不用,不用,这不我男朋友还没吃饭呢么。”在外面吃饭还能想到自己男朋友,这么质朴的女孩现在不多了,我:“你管他干啥啊,让他自己吃呗。”她:“今天这不好几个菜都没怎么吃么,挺好的,就当改善伙食了呗。”我:“……你真是够意思。”听着这话,真有点感动。她继续说道:“哎,那咋办呢,在外面打拼不容易,俩人就得相依为命嘛。”送走这个编辑后,我不禁思考起来,我认识多少女孩,毕了业之后从小城镇来到北京,在高档的办公楼里做着白领的工作,不能再是大学时穿运动服背书包的样子了,要尽快融入到新的环境。她们的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非常之强,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就完全看不出曾经的样子了。精致的妆容,拎着LV的手包,拿着iPhone,各种名牌堆砌在身上,也学会抽烟喝酒逛夜店了,谈笑间都是最潮的话题,夹杂着英文日文京片子,一股浓浓国际大都会精英范儿。光鲜的往往是表面上的东西,真实场景也许是这样的:在散场之后,她们打车回到合租的老公房里,蹑手蹑脚地钻回自己的房间,地上横七竖八的鞋,沙发上堆满换洗的衣服,桌子上还有吃剩盒饭的泡沫盒子,疲惫了一天的女孩随手把包往床上一扔,衣服不脱,妆不卸在床上刨个坑,呼呼就睡了。即使工资不高,生活很艰苦,但是也要把自己伪装得和周围的人一样,至少看起来不能比别人差。我有次在一个聚会上和一个叼着烟卷一口京片子的女孩聊了半天,我以为她是北京人呢,后来一问才知道是我老乡。我问她:“你来北京多久了?北京话说这么溜?”她:“一年多。”我:“……”她:“哎,哥,这都是没办法啊。我跟你讲,我原来不抽烟,工作做得比别人差点。后来才知道,那些资深的老员工聊创意的时候,都是在阳台上边吸烟边谈的,你说我能在旁边干杵着么?同样啊,说北京话,客户对你的信任度就高,你要整一口方言试一试,啧啧。”这真是一个再普遍不过的现象了,要想融入周围,有时候就必须要改变自己。这种改变不单单体现在语言、打扮、行为习惯,而是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更包括了一个人的思维方式。一个小城镇的人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工作,会有很多看不惯和不适应的地方:受本地人的排挤,融不到老员工的圈子,囊中羞涩无法和其他人一样去购物……甚至会有人白你一眼儿,骂你一句:土鳖。太多太多的困难会让你觉得周围的人太势利了、太冷漠了。这城市里仿佛充斥着浮华和虚荣,你甚至会厌恶身边的每一个人,但是,你无法逃避,这里虽然看不到希望,可回到家乡小城镇没有背景就意味着绝望。坚持,学着身边的人的生活方式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努力融入到各种圈子里,发了工资和同事去扫街……最好再学几句正宗的北京话“您呐”、“你丫的”、“你大爷”……慢慢地也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了。再过三五年,看着刚来的毕业生,你脸上会笑嘻嘻地和他打招呼,但是心里会嘀咕一句:怎么这人这么土鳖啊!恭喜你,你变成了你当初讨厌的那个人,说明你已经融入到这个城市了,至少看起来是这么回事。在城市里,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接受着改造,沉默寡言的人变得侃侃而谈;节衣缩食的人变得挥金如土;诚实守信的人变得背信弃义……残酷的竞争,稀少的资源,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每个人不得不被改造得物质又现实,这是城市生活的基本法则。同样,在接受改造的同时我们又在改造着别人,他们可能是我们的学弟学妹远房表亲,我们用自身的经历和经验教导着他们。说的时候还神采飞扬,像一个智者在向弟子传授着自己的智慧一样。一拨又一拨的年轻人涌入到城市里,贡献着体力、脑力的同时,消耗着自己的青春和身体。白天忙忙碌碌地工作创造GDP,夜里灯红酒绿,歌舞升平拉动着消费。在家乡来旅游的朋友面前像个导游,在一纸户口面前又像个虔诚的信徒。我们不得不承认,城市和人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究竟是城市改变了人,还是人改变了城市?这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也许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只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拼搏,拼一套房子一辆车一个户口。天仙配文/王二屎 八零后农民工我问工头,为何工地没看到食堂和宿舍?工头说没有食堂,看到那边那栋高层没?最高的那一栋,宿舍就在那边。我抬头往宿舍方向眺望,没敢想我能住那么高。宿舍在坡子街,从工地到宿舍,要横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五一大道与解放西路,中间要经过太平街或下河街。我拖着行头,跟在识途老乡身后,低头穿过人群拥挤的五一路,过太平街时,老乡吐掉槟榔渣,说以后上下班就走这儿啦!平平安安,不要走下河街。我说我们做室内,不怕失足。我怕在这碰见熟人,网友,前同事,前女友,前前女友以及她们的朋友们。我要穿着沾满水泥沙浆的迷彩工作服,每天早中晚在这片多事多非的地方穿行,一旦与拖家带狗的她狭路相逢,意味着穿帮和尴尬!宿舍在六楼,是一个小隔间,还住着另一个老乡,隔壁的大间则住着几十号人,有邵阳人、湖北人、广东人、益阳人和宁乡人。几天后,我惊悚地发现那边还住着个漂亮女人!我立即想要加入他们,遭到拒绝,理由是:我们不是一个班组,住一个宿舍容易搞乱。我对老乡说,人家歧视我们呢!但老乡说不可能,说在工地,不管他是哪里人,都要怕我们新化人,我说那不就是歧视嘛!老乡说我太自卑。你能在长沙任意一个工地上见到新化人,你也能在西站、南站、马王堆高桥撞到混的他们,和睡到站的她们。我们随地吐痰随地小便,我们用旧报纸擦屁股,用手掌揩鼻涕,偷看女人洗澡,把钢筋绑腿上带出工地换酒喝。我们的个人卫生让人着急,我们的心理卫生令人生忧,我们用四肢来做事和思考,我们不是二等公民,我们比二还要低几等,我们不仅仅是新化人,我们是攸县人、南县人、张家界人、邵东人、双峰人、安化人、涟源人、冷水江人,我们是农民工。本地人讨厌我们,我们自己则相互讨厌,我们都有着相同且够多的弱点和缺陷。但我能说我们的缺陷是社会的缺陷,我们的弱点是人性的弱点么!只是有人在这个点上开花,有人看到有花就把它摘了。邻居拒绝我们的加入,我们没有乱来,而他们那边一直不太平静,牌桌上吵,饭桌上吵,床上床下厕所澡堂都可以见到他们的争吵。比较刺激的一次是:某个痴汉半夜在月光下孤独地吃隔壁漂亮女人晾在过道的内裤,我无法代入女人的老公起床夜尿,出门看到如此景观是何心情。痴汉被揍得哭爹喊娘,末了还被逼下跪道歉赔钱,差点引起宿舍两股人火拼。这以前,我一直以为,内裤癖是一个高刺激低风险的事业,我发信息给一个之前的工友,劝告那位安化老几以后务必好好做人。在前一个工地,我们可以选择睡工棚或工地,我和他在工地的三楼分铺睡一个屋。这个老几定力不行,没一次能坚持看完一个毛片,通常看到一半就开溜,临走时留遗言一句:“受不了了,我去楼顶放一枪。”不出意外,第二天必有女人内裤失窃,也偶尔几次听到有男人骂娘,心痛内裤昨夜无风而逝,合算着今天又有几个平方的灰白抹了、多少面积的砖白贴了。当时已是零晨三点,工友竟然没睡,回信问我在哪?我说下河街,他骂我没嬲过别,说那种地方你也去,没意思,没情趣,你从街头走到街尾,所有货色都是一句搞不搞,连句老板都不会叫,上的时候更来气,上死人似的,你让她叫两句,她就哎哟哎哟,活像群娃娃鱼在叫。我说那明明是个叫床版的《忐忑》。工友操了我一句——还TM左小祖咒版的呢!早上八点,包头电话过来,问我们怎么还没到工地,我说我们今天需要休息,不做事,这个益阳老几冲我吼,说一个月内没给他完工就别想拿钱。我开的免提,我们中间年龄最大的老乡闻声跳起,接过电话开始嬲他娘,另一老乡也凑过来,说黑工地都没人敢赖他一块钱,说不干了,叫他马上过来给大伙结账,敢拖欠一毛钱就要揍得他流屎。我见两位老乡都很激动,抢回电话大声补充,告诉他不要以为挨饱了揍就可以赖掉工钱,没这个好事!这个喜欢拿工钱来压人的包工头,最终被一伙涟源人抽得脸蛋肿成馒头,原因无他。在工地,人们对未拿到手的工钱总是透着股危机感,容易躁动。当时老乡看不下去,要去劝架,我说还没出屎呢,看戏看戏,你看他那一身肉,好像好好打的样子。这个傻瓜,他以为抓住了民工的鼻子,但那也是底线和痛!我曾看到一个女人因为拿不到工钱从五楼跳下当场摔死,她的丈夫当时就在楼下,站在围观的人群中像块烂木头般不声不吭,木然望着楼顶绝望的女人。我也见过一个月上六十四天班的神仙大姐(当时的情况是白天做满十小时为一天工。晚上加班则是,上半夜加班一小时算一点五,下半夜一小时算两分)。前年冬天,我们宿舍有一对兄弟,这对兄弟家境不好,在工地做小工,清洗外墙的瓷砖。哥哥小时得过脑膜炎,有点呆傻,弟弟二十好几了听说还没谈过女朋友,他们俩人两天的工钱加一起还没我一天的多。一次烤火夜谈,聊到工地前些天摔死的一个电梯工的赔偿款,有人就说:某傻,你这么活着,总有一天你弟要被你拖死的,你还不如去死了干净。哪天你从脚手架上往下一跳,自己解脱了不说,你弟也能得一笔钱成个家。对这种半调侃的诛心玩笑,哥哥呵呵呵呵傻笑,而当时只是沉默的弟弟,在烤完火后回房睡觉,再抱着哥哥的臭脚取暖时,会不会做噩梦呢?工程顺利完工,在等待验收,结账然后拿钱走人的日子里,再没有什么事情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天,我们除了拉撒,吃喝都在床上。傍晚醒来,老乡在电话联系下个工地,我短信给一个女人,说我想她,没有回音。去楼下小卖部买包槟榔,问老板有没有我的信,老板说如果收到会通知我。我回宿舍把槟榔丢给老乡,准备喝壶酒继续睡觉。夜晚来临,我还没有睡去,老乡们出去吃饭,我决定去走一走下河街。夜幕下,我脚步虚浮,踩着湿漉漉的石板,在下河街走了两个来回,没见到工友所说,两旁数十失足夹道喊“搞”的场景!从下河街出来,江风冷冽,橘子洲头的烟火在头顶咆哮,我头痛欲裂,又走了一些时候,酒劲似乎还在往上涌,我有些分不清方向,不过没有关系,我今晚可以去我想去的任何地方,我现在就要找个干净的地方睡一觉。那里,厕所的水不会半夜往我床下流,浸湿我的鞋,没人在我酣睡时把电视机摔到地上,没有凌晨三四点钟压抑的啪啪啪、吱吱吱,地上没有浓痰没有剩饭没有老鼠屎,我可以把后背安全地交给墙壁而不用担心被鼻涕粘住!那里没有脚臭,没有鼾声磨牙声梦呓声没有二手烟。但是,一旦没了这一切会怎样呢?有一万种可能。只是对我来说,任何一种都不会比现在更好。尽管我憎恶工地的一切,但它如此简单直接,以至于我只需要一双手和一点蛮力就能在这儿生存,它如此适合我。只是,今夜我不会回来,酒醒了也不回来,明天我也不一定会回来,等钱花光我就回来。在别处症候群文/姬霄 @姬霄 青年写作者我有一位朋友,年纪长我几岁,工作能力很强,在我所处行业内算是小有名气。半年前他辞了职,再之后都在家中赋闲,每天喝茶写字,摆弄各种爱好,至少从社交软件上看,日子过得很充实。我有次跟他聊天,问他有没有工作的计划。他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绕开我的问题说着行业的问题所在,最后他说,没准换个城市心境会改变很多。我被绕了进去,追着问,即使换了环境,这些问题不是依然还存在吗?他答道,可是如果你的心态变了,看问题的方式也许就会有大不同。我说,心态的改变与环境有必然联系吗?他盯着我,直到看得我发毛才一脸肯定地说,那是当然的了。原本这只是一次闲聊,巧的是,跟他告别两周后,相同的对白又一次发生。我公司里有位实习生试用期结束,对我说想要换一间公司。我第一反应是留住他,因为他在几位同期的实习生当中,能力算是不错的。我问他是因为薪水的问题,还是在这里工作得不顺心?他坦白说都不是,只是觉得自己每天做最基础的工作,一成不变的日程令他觉得浪费时间。他说,没准换间公司会见识到更多的东西。我说,即使换一间公司,以你初入职场的能力,也一样是做同样的事情啊,何必操之过急呢?他摇摇头说,正是因为我刚刚毕业,所以才急需多经历新鲜的环境,这样才能看到不同角度的世界,才称得上完整的人生。听到这里,我哑口无言,只好在他的辞职函上签字。如果说我那位朋友还没有将话点透,实习生的道理则让我切切实实无从反驳。换作我是他的年龄,大概想破头也讲不出这样角度刁钻的观点。我不禁沉思,在大部分人眼中,视界狭窄就代表着见识浅、能力低,沦为弱势群体的想法根深蒂固,而经历不同环境所带来的阅历上的“充电”是正常,且理所应当的。然而,在这个逻辑关系里,人们似乎都刻意在着重“经历”的获取,而忽略了阅历并非只要经历过就会拥有这件事。前不久我收到一位朋友从台北寄来的明信片,正面是雄伟的101大厦,背面却只潦草写着,不多说了,在赶飞机。回来的时候我去机场接她,问到台北的感受如何,她带着一脸倦容说,人太多,行程又紧张,很多景点都只是走马观花,照片都没拍几张。实在难以描述在她语气中的失落,有不甘,有无奈,更多的是累。你看,明明是去度假,却让自己累成了一匹马。在此之前,她何尝不是抱着摆脱都市生活躲到远方旅行,换个角度看世界的想法,然而这种急匆匆的经历,除了满心的疲累,我实在想不出可以有什么收获。事实上,我认识的许多人都是这样,在城市里一天天觉得毫无乐趣枯燥乏味犹如困兽,却以为去遥远的地方旅行时就会神采焕发活灵活现;相同的工作做上一年半载就开始怀疑是在蹉跎人生,却以为换间公司换个环境就可以寻找到青春的激情、丰富的见闻和源源不断的新鲜感;在感情上,这种毫无逻辑的心理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遇见心仪的对象,睡前辗转反侧脑补无数种同她在一起的甜蜜场景,自以为天造地设,然而真正走到一起却发现她矫情做作,爱慕虚荣,睡觉打呼醒来还有口气,方才如大梦初醒,悔之晚矣。“生活在别处”,诗人兰波的这句话自从被米兰·昆德拉弄得世人皆知,就变成了困顿都市人们心中的精神鸦片。在一成不变的生活夹缝中求生存,难免会幻想“在别处”的美好,那儿有清新空气恬静生活,有高薪待遇闲暇时光,更有簇新的梦想、志同道合的人群和无数喜闻乐见的送炮女青年。记得念书的时候,我们的天敌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不久你谈恋爱了,天敌变成了恋人言语中别人家的男朋友,没想到不知不觉中,我们自己已经为自己设好了来自同一星球的天敌,别处的生活。看完无数版本的励志电影和书籍传记,我们自以为掌握改变命运的咒语,学会不停地规劝自己和别人,换个工作,换个女友,换个城市,换种人生,用改变带来的可能性来告解心中的压抑,却从未想过,此刻压抑着你的未必是当下的生活。我另一位朋友大学的专业是西班牙语,毕业后去厄瓜多尔援建铁路,在那儿工作了两年决定回国。我问他原因,他说那里的环境过于艰苦,经常睡到一半,发现被窝里有一只巴掌大的毛茸茸的蜘蛛,出门走一圈,两米长的鳄鱼满街跑,有时候吃人,有时候被当地人捉走吃。不仅如此,他还遭遇过不下两次持枪入室抢劫。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觉得再待下去可能总有一天会被鳄鱼吃掉或者被无辜枪杀,于是毅然决定回国。回来后,他找了一份翻译的工作,薪水在国内也还算不错,但他始终无法适应。在厄瓜多尔的时候,他的工作比较自由,一到假期就买张机票满世界跑,可现在就连附近的旅游城市他也只能望洋兴叹,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他就在广州租一辆自行车,漫无目的地满城跑。这种不适应感遍布他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国外每天幻想八大菜系梦里都是活色生香,但来到广州,依然每天只在一家茶餐厅用餐,不是他吃不起,而是完全没有了想要吃的欲望。就这样,他在国内工作不到三个月,就决定重新去国外工作。比起空虚,他宁愿选择艰苦。他的这种情况被我笑称为“在别处症候群”,在同一个环境待得越久,越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和对别处生活的向往。但这种向往,只是你对现实的失望和逃避,即使去到别处,也未必能获得理想中的生活,你只是像个赌徒般沉溺在那无数种可能性之中而已。我们习惯了时刻绷紧弦待命,哪怕是周末也像是在与时间赛跑,两点约了朋友喝茶所以一点就要出发,因为怕堵,五点必须吃完晚饭否则就赶不上六点半的电影开场。我们也厌倦这种枯燥的三点一线,以为在别处就可以摆脱所有的烦恼。但别忘了,在同样的城市里,有人下班路上观察蚂蚁搬家都要半小时,也有人甭管在纽约巴黎东京还是公司大厦都一样,拼命赶时间,仿佛浪费一丁点儿就是罪过。生活不一定在别处,当我们将全部希望和幻想寄托在一个虚无的新环境时,可能我们早已忘却“生活在这里”的能力。其实,不被生活改变,亦不放过丝毫享受生活的机会,也许这才是生活真正的模样。微博上有人讲现代人个个都选择困难症,在上海向往北京的烤鸭,在北京惦记广州的早茶,在广州垂涎重庆的火锅,在重庆梦到西安的肉夹馍,然而我们在一次次向往和踟蹰中,浪费掉的绝不只是光阴。月亮和爱情都像一碗蜂蜜文/宋冬野 @宋冬野 音乐人在去西安演出的路上,我一上火车就听着大提琴协奏曲昏睡了过去,醒来时火车已经拐过了河南,即将进入陕西界内。在中原和西北的交界处,车窗外的人们正在耕种一块又一块既不像中原也不像西北的田地。在列车前方的前方,一大片雨云正在倾泻,田间的人们却头也不抬,口中念念有词。犯了职业病的我坚定地认为,他们一定是在唱歌,那些歌声一定也不像中原和西北,我倒觉得它们应该宛如江南。大多数男人会在刚睡醒的时候想到女人,此定义牢不可破,以至于我在这片曹孟德的地盘上飞速醒来的时候也不禁想到了某一位姑娘。忘了是哪个混蛋曾写了一首歌说“去他妈的爱情,都是过眼云烟的东西”,此刻明明眼前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唯有美好的爱情一直抓着我的心尖儿不放。近来,很多昔日的同龄朋友陆续领了证,生了娃,甚至还有的已经离了婚。我生怕我妈也为我操起这些心来,于是就在去西安的前一天晚上,和这个二十三岁就生了我的伟大女人坐在马路边聊了聊天。我说,苏老师啊,我结婚这事估计怎么也得三十岁以后了,您不着急吧?我妈说,谁爱管你啊,有人要你我就已经阿弥陀佛了,你就赶紧让我见着点回头钱儿就成了。我问,那您为什么那么早就结婚了然后一年之内就把我生下来了?我妈少见地严肃起来说,年轻的时候不懂事,看见火坑也愣是往里跳,跳下去容易,爬上来难,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错儿啊!得,原来我就是一错误。从我记事开始,就有一位叔叔经常往我家打电话找我妈,还总带我出去玩,去玲珑塔、紫竹院、八一湖,给我买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一直持续到了我对男女之事稍有懵懂的十三岁。那年暑假,由于暑假作业写得太潦草,我妈一气之下撕掉了我的作业本——这并不奇怪,从我一年级开始,我妈一直是狂躁女子属性——于是我也一气之下穿着拖鞋跑到我爸单位,并把多年来那位叔叔的事全都告诉了他。那天是7月12号,事情的结果谁都能猜到,我妈离开家,和那位叔叔结了婚。第一个问题:这些算得上是爱情吗?从那时候起,我便从一个学习委员渐渐变成了“不务正业”的“不良少年”。中学时期做过的很多事直到现在我都不敢告诉父母。十年前的7月12号,那时我的家庭状况已经趋于平和,父母都已再婚,所有尖锐的问题也慢慢淡化,这天我妈端出一个蛋糕,一脸笑意地说,妈对不住你,我那位叔叔则坐在旁边低着头不说话。那时候,我妈已经不像从前那样暴躁,性格变得平顺了很多,再也不会抄起扫帚怒气冲冲,遇到难以解决的事,也不像从前那样独断专行,她会下意识地看向我的那位叔叔。一个男人,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从没谈过恋爱,爱上一个已经有了孩子的女人,这一等就是十年,从未间断,最终如愿以偿。在如愿以偿之后到现在的十几年,他坚决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和有孩子的女人每天老公老婆如同初恋,七夕、情人节、生日、结婚纪念日每天都过,做饭、洗衣、收拾屋子无一不会,瞒着孩子的母亲资助那个花钱如流水的孩子,帮那个孩子解决各种惹出来的事,一切的一切,二十年如一日。这就是我那位叔叔,一个“破坏”了我的家庭,却被我奉为人生楷模的男人。当我看明白了这些事的时候,才恍然大悟,每年7月12号的蛋糕,并不是歉意和赔偿,而是一个母亲对儿子深深的、永远也说不出的感谢,感谢这个无意间成就了她终生幸福,自己却浑然不知的孩子。我拿到西安演出的演出费,给那一堆钞票拍了张照,注释了“回头钱儿”几个字,发给我妈,我妈和叔叔齐声语音回复:牛逼呀!所以第二个问题:这样的爱情是不是正确的?对也好,错也好,至少我已经明白我并不是一个错误。常言道,孩子是爱情的桥梁,可谁能比我这座桥建得更出色呢?我曾认为,在这个钱权社会里,已经没有纯洁的爱情,也不愿意承认我最亲近的母亲正在拥有这样的美好。现在,我的生活仍然有些一团糟,但我又似乎找到了那种美好的、碰一下姑娘的手都能兴奋一天的感觉。我一直秉持“想未来没有用”的观念,直到现在也一样。我不知道我和这个淡淡的、不爱幻想的、不爱袒露感情的、不适应花前月下的、不怎么爱听我唱歌的好学生属性的姑娘能走多远。我只是在遇见美好的事物时,就想让她也看到也听到那些:想在千人合唱董小姐的时候看到她在下面举着相机拍照;想演出完让她坐在我的肩上一起看别人的演出,喝啤酒,戴太阳镜,然后我在草地上转圈,她在我肩上开心又害怕地笑;想在兄弟们拉着我多喝几杯的时候骄傲地、重色轻友地说:我媳妇儿等着我呢。在回程的火车上,她传来一段语音,似乎是刚刚睡醒,也似乎是筋疲力尽,我瞬间融化,也似乎是心存怜惜。我自顾自地把她说那一小段话的语气看作是温柔和甜美的表现。我们平平常常地互相发送着语音消息,后来我再一次在火车上睡着了,睁开眼时正在路过石家庄,低头看看手机,上面写着:“晚点了咩?我去接你哦。”我愿一切美好的人和我说话时,都带着蜷缩在北方冬天被窝里的甜美语气;愿所有从容不迫的谈话,都是值得平静下来去播撒的种子,最后树上会结出,一碗蜂蜜一样的月亮。可我差点忘了,“去他妈的爱情,都是过眼云烟的东西”这句歌词,好像是我写的,晒特!无人文/周云蓬 @周云蓬 音乐人今天咋了,播放着五朵金花的垃圾车没来,阳台外面静悄悄的。想起租这个房子的时候,看中它阳光好,等住进来,发现窗外马路经常有拖拉机突突地开过去,于是自我安慰,太安静了不适合我。但今天如愿了,遛狗的人都没出来。八点了,阳光晒在电脑桌上,我挪了挪万年青,制造点绿荫,然后开机上微博,啊,我开始觉得不对劲了,凌晨两点以后没人更新,新浪又出问题了,刷新几次,还是一片死寂。这时,厨房锅里的水滚沸了,赶紧下方便面,再加上点牛肝菌,橄榄菜,打两个鸡蛋,盛到碗里,呼噜噜地吃了一身汗。泡上茶,回到电脑前,刷新一下,还是那样。我给我淘宝店的客服发短信,问:你那网络正常吗?等了好久,没回音。打电话不太好意思,好像自己是个微博控。我又发了几个短信问别人,都没回信。这是出啥事情了,我开始电话了,对方关机,第二个,不接,第三个不接。我突然异想天开发条微博,看看啥结果。我写阳光啊,末日啊,还@了左小祖咒罗永浩可爱多,发布。刷新,我的大脑被电击了一大下,竟然看到了自己的微博孤零零地冒出来,时间是八点四十七分,闹鬼了,中病毒了,我等着评论转发,没有,来点狠的,我想自杀,有人吗,发布,要是平常,转发评论得铺天盖地的,现在两条微博好像亚当夏娃站在伊甸园。拨电话,电话簿几百个号码拨过去,越拨越瘆得慌,到后来,我反倒害怕有人接听了,那会吓我个半死的。出大事情了,不是世界就是我,我打开门,上阳台,阳光晒在脸上,炽烈了很多,马路还是静静的,大理学院的广播也停了。我傻站了一会,想抽烟,身边没有。想对着太阳大喊:这是咋了?可周围寂静得让我不敢出声。可为啥还有电呢,还能上网,证明人类世界还在正常地运行着,但也不好说,是否一些机器设备无人情况下也能惯性地运作一段时间?我不知道。拨110,120,最后咬牙拨119,没人。回到房间里,先打开冰箱检查一下,好在粮食充足,德国黑啤酒七八筒,鸡蛋十几个,水果一大堆,还有大米。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我得出门考察一下,看看山下城里的状况。我往背包里装进啤酒外加一张喜周面饼,即使短暂回不来,也不至于饿死。但是,我怎么准确地找回来呢,这个小区还不熟悉,如果再没人问路,那一定有去无回。突然想起来,把一个mp3开启,循环播放一首歌,放到阳台上,这样回来,只要方向判断不大错,凭着外面的安静,保证很远就能听到这个航标灯,掐准时间,几个小时内回来应该没问题。我带上语音指南针,抄起木棍,果断出门。沿着路边向左拐,有一个石桥,对着太阳一直向东,就是小区的大门。一路上,放轻脚步,做贼似的,竖着耳朵,听旁边楼房里有没有什么动静。小区的大门外,是一条国道,通向下关昆明,往常一个人根本过不去,现在好了,敞亮亮的,大踏步翻过隔离带,直接走到路中央,坐下来,拿出指南针校正方向,应该朝北走,苍山在我左边,找到人民路路口向右拐,进入古城。人民路是大理的精华,彻夜都有人喝酒唱歌,如果路上也没人,那整个大理基本上,就我老哥一个了。进入人民路上段,我放慢脚步,耳听鼻子嗅,棍子戳,全身心地雷达搜索,快到博爱路了,右手边有家裁缝店,前几天,为了演出,我到他家定做了一件大长袍,藏红色的,我走上台阶,用木棍戳门,锁着,里面没人应声。过了博爱路,进入人民路中下段,两旁都是餐馆酒吧小客栈,这回我走上便道,挨个敲门,一路乒乒乓乓地敲过去,到了九月酒吧了,平时总在这喝酒,还演过几场,结果一推门是虚掩着的,屋子里一股股残酒剩烟头味儿。我犹豫了一会,大声问,有人吗,等了一会,大着胆子往里摸,进门右手是吧台,再往里是一张张桌子,不小心棍子扫到桌上一个酒瓶子,一声炸雷,瓶子滚到地上,跳了几跳,惊心动魄地破碎了,我原地呆立了几秒钟,等声音彻底消失,才缓过神来,再向前走是个小舞台,上面还有一把吉他。我又重新回到吧台,绕进去,打开冰箱,搜罗点吃喝,这也不能算偷了,几瓶啤酒,一袋爆米花,还有蛋糕,最后找到半瓶红酒,揣到怀里,坐在酒吧门口,晒着太阳,我拔开木塞,喝它一小会,补充些体力。喝得晕晕的,走到路中间,对着苍山光天化日地撒泡尿,很刺激,想起小河当年还在舞台上拉屎呢,那需要什么样的心态呀,我还想,可以躺在路上,手淫一把,这更刺激了,想着想着,下面就有反应了,我伸个懒腰,就着大理上午绝美的阳光躺下来,拉裤链突然惊觉,不行,万一世界还存在,只是我精神出了问题,比方周围很多人,我感觉不到,他们正商量着我为啥突然发疯,想送我去医院啥的,我这样一淫乱,那大家不要疯了一样拍照,发微博,等他娘我有朝一日醒过来,还咋做人。中国最人文的民谣歌手,从此再没脸演出了。惊得我一身冷汗,要不说两句吧,有备无患:啊,朋友们谢谢你们来看我,我精神出了点问题,很快会好起来的,别把我送精神病院,如果你们信任我,请握一握我的手,于是我举起左手,悬空地等着,盼望从虚空中被握住,只有苍山上吹下来的风,嗖嗖的手指间掠过,不存在,绝对不存在,这本是我朋友坨坨养的一只狗的名字,总在人民路晃来晃去的,不存在呀绝对不存在了,成了我现在的名字了。爬起来,去洱海,看看那里有啥球变化。向东走出洱海门,向左要走到柴村码头,前不久,大家还在那搞过一个民国范儿的摆摊小集市,每个参加的人都穿上旗袍马褂,现在人毛都没有了。离得很远,听到洱海的浪声,真像大海,因为人没了,自然界才开始大声说话,走到海边风很大,呼呼地从远方吹过来,挟裹着水汽。一个浪啪地打在我脚前,水花溅了我一裤腿。找个台阶坐下来,给家里继续拨电话,还是没人接听。想起老妈,一辈子操心,她喜欢看花,早应该把她接到大理来,这里花很茂盛,四季不败,老爸瘫在床上,早就梦想春节能喝上一口茅台,现在我能买得起茅台了,他也不能喝酒了。想起二十多年前初恋的女友,她叫微微,分手的时候,哭得泪人似的,最后把浸透泪水的手绢留给我作纪念。还有后来的女朋友,为我盛饭夹菜,拉着我翻山过河,得过我什么好?我像个阴郁的爬行动物,抽冷子反噬一口,然后嗖地钻进草里,谁也不管谁也不理,这下子报应来了,可算彻底孤独了,能写小说,能写新歌了?你们都在太空里,只有我在地球上,自己的歌成为自己的谶语。对呀,是不是我已经死了,按照生前的作为,上帝给我安排的地狱就是孤独地狱,不用火烧油烹,永远直面一个人的虚无;或者是死后的中阴期,大概四十九天,在世界上最后的逗留,还有可能我闯入了另外维度的时空,那苍山洱海怎么解释,这样的,我们和微生物同处于一个时空,它们生命短暂只有千分之一秒,它们看我们就像一群山,动也不动,而我们也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所以我虽然还在大理,可由于时间维度变了,我也就感觉不到别人了。这要写成书,保证大卖呀,我顺手抽了自己一巴掌,都啥时候了,不存在绝对不存在呀,我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太阳转到南边了,要抓紧回去了,不然航标灯没电灭掉,我就彻底完蛋了。沿着来路摸索顺利找到小区大门,隔着几百米,听到mp3播放的音乐,电吉他架子鼓叽里哇啦,像一个被关在罐子里的蟋蟀,不屈地叫喊着。顺着声音的绳索摸到家门,出来竟然没锁门,开机上网,还是没有回复转发。再发:我要强奸某某某,没反应,再发一些敏感词,这以前都发不上去,现在发上去了,证明小秘书也不工作了。那就等吧,等世界重新启动,找我来,等外面第一辆汽车开来,等手机铃声响起。时间一下子没有了隔断,明天无遮无拦,白茫茫大地干干净,睡着了梦见一屋子的人,嘁嘁喳喳地说话,醒来房子静得怕人。有时候分不清梦和现实了,清醒的时候更像是荒诞无解的幻觉,我想,不能这样等下去,外面还有风以及大自然的声响,房子里,只有全人类的鬼魂,虚幻的人群,蚂蚁一样,啃食我的精神。我害怕最终发疯,剁自己的手指头吃。在某个清晨,但愿那是人类最后的清晨,我下定决心,背上旅行袋,装上所有的粮食酒,准备向下关,以及更远的昆明出发。敞着门,电脑也不关了,再见了大理。沿着国道向南坚持走几天几夜,我想能走到昆明,几百万人的大城市,有充足的食物、酒和水,有大大小小的房子可居住,也许我能顺利地在那里活完一辈子。这时,天空一道电光长长地划过,世界永久地停电了。我不知道这些,我只有希望,上天留下一个姑娘,在远方的某处也向这边走来,但是,她要是脾气很坏呢,头发生满虱子呢,最可怕的是她根本不爱我,那就继续向更远处走呗。狗王周骐圣文/囧叔 @一条囧叔摇着尾巴叫道 IT产品经理狗王周骐圣的诊所在东郊的一个村儿里,三间门脸儿平房,门窄得像狗舌头一样,地上连地砖都没铺。门厅摆着前台和一排食堂用的那种连体塑料椅;正对街门的墙上挂着面锦旗,上绣“狗王”两个斗大的金字,不知什么人送的。注册医师仅有三人,其他都是村里的年轻人——任何人披上白大褂都跟真的一样。此前,周骐圣据说服务于北京最大的动物医院之一,乃是该院王牌医师,后被开除。被开除的原因,我听不同的护士和病人说过不同的版本。比较合理的是他喜欢在诊室里抽烟,因为他现在依然这么干;此外还有长期迟到早退、违规用药、对病患家属进行人身攻击、治死名犬、以上皆是等选项。关于狗王这个称号,狗王本人表示早忘了是怎么来的了。但我当然知道,这是后话,暂且不表。现在先说说我是怎么认识周骐圣的。几年前他的诊所在村儿里开张的时候,我的狗正好得了病,一摸就吱吱叫,叫声奇特而凄惨。于是就近去诊所看了看。周骐圣摸了摸,见狗又吱吱叫了起来,便诊断道:腰椎间盘突出!我大惊,心说狗还有这病吗?再看这位大夫,粗枝大叶,跟山大王一样,一看就绝非善类,而且连白大褂都没穿,看起来十分不可信。我问他,如果是骨骼的病不应该照个片子吗?他头也不抬地答道:没机器,有也不用照。我一听,觉得这家诊所太不靠谱了,抱起狗就走,狗又吱吱叫了起来。他在我身后坐着,也不回头,平静地补充道:“如果不是腰椎间盘突出,就是脑部被细菌感染,让它错以为自己是老鼠。”我愤愤而去。结果辗转跑了三家县城的诊所,片子也照了三次,诊断都是这个病,且都说需要住院治疗。我一想要天天跑县城来看它,太不方便,我连看我亲爹都没这么勤快,就回了周骐圣的诊所。一进门,我拿出一张X光片给他看,他瞄了一眼就放在一边,提起笔来刷刷点点开了张方子,让我去交费住院。这么着,我跟他连续见了十几次面,每次来都几乎碰见狗主人在骂他,这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周骐圣的相貌体格实在不适合当医生。一般来说,医生应该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给人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他不但达到这一标准,而且超过太多。此人身材过高,肩膀过宽,且面目凶狠,相貌粗豪;两道浓眉斜插入鬓,一对环眼皂白分明突出眶外,连鬓落腮短钢髯,压耳毫毛好像抓笔一般——每当我给别人讲周骐圣的时候这样开脸儿,听的人总是很生气,因为他们觉得我在抄袭。然后我也很生气,凭什么说书的说姚期胡大海程咬金总是用这套词儿,我就说一个人却不行?何况周骐圣确实就长这样。有个奇怪的现象:饶是他如此体格魁伟面目凶恶,狗主人们还是每天都跟他发生摩擦,尽管其中大部分假设动起手来,胜率恒为零。狗住院的那些天,我就目睹了不下十起医患纠纷,大部分是嫌周大夫手太重,或诊疗手段太粗鲁,或怪他在诊室里抽烟。有一位妇女怒道:你们院长呢?我要投诉你!周骐圣说:好,请稍等。然后拉门出去,关上门,又打开门进来,对妇女说:你好,我是院长,什么事?妇女气得半死,大叫道:你不能在病人面前抽烟!周骐圣说:你又没病,是狗病了。当然我不是要歌颂他在医院里抽烟。他这人是个实打实的混蛋,一如我的许多其他朋友,这些方面并不值得歌颂。但其医术确实高明,诊断简单清晰,治疗精确有效,跳过了很多昂贵且麻烦的检测。经他手医治的狗大部分都能起死回生,十分神奇。他一生只看狗,猫啊鸟啊乌龟之类的动物一概不管,问其原因,他说这样可以少记很多症状、药方和寄生虫。而真实的原因肯定是村里的狗多。总之,他的恶名和他高明的手段同时传播开去,诊所很快就风生水起门庭若市了。但这不能改变他总是惹恼狗主人的事实,终于爆发出第一场动起手来的医患矛盾。这事说起来在我目睹和听说的“周骐圣事件”中也只能排第六或第七,在讲排第一的事件之前,权当开胃小菜:有一回,一个剃光头戴金链的胖子带着一条斗牛来看病,说是斗牛吃了只鸽子,三天不拉屎,总是呕出恶臭的膏样物体和血。周骐圣摸了摸,又让主人掰开斗牛的嘴,捏着鼻子看了看,然后对主人说:“不拉屎太正常了,因为它把屎吐出来了。”据我观察,到此为止主人并没有想揍他,但接下来他对狗实施了惨无人道的直肠指检,这下把主人给惹毛了(如果医学上有相对于“指检”的“拳检”概念就更合适了)。主人当时抱着狗脖子不敢撒手,因为此时撒手谁被咬还说不定,只好回头怒骂:它吐东西,你他妈抠它屁眼干什么?周骐圣也不抬头,一边继续把狗弄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一边悠悠问道:吐屎的是它,又不是你,不抠它难道抠你吗?说着抠出一大块带皮带肉的禽类骨头,鲜血淋漓,十分骇人;往盘里一扔,说声“一百,前台结账”,摘下手套扬长而去。狗主人大怒,撒开狗抄起一瓶酒精奔向周骐圣,抡胳膊撒手,啪嚓一声砸在后心上,听得人心惊肉跳。周骐圣缓缓转过身来,双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低头看了半晌,摇头说:一百零五,前台结账。这件事没什么下文,因为那个胖子气焰顿消,结了账带着狗走了。这大概是由于狗在他们打架时自己窜下台子拉了泡带血的稀屎,然后发出健康的哈吃哈吃的声音。这也是该事件只能排第六的原因之一。现在来说说排第三的事件,其实这样的事有好几件,常常发生,“狗王”称号的由来也跟此事有关。事发当天,我的狗正要出院,我以为我将是最后一次来了,没想到发生了这事,让我对这个诊所兴趣大增。当时来了个愁眉不展的老头,六十来岁,带着一条愁眉不展的金毛,怯生生地问:能做安乐死吗?周骐圣撇撇嘴,拉过狗来上下摸了一番,用听诊器听了听,抬头道:什么病啊,癌症?老头使劲点点头,说已经在别的医院确诊了。周骐圣问那为什么不直接在那医院做?老头说那医院太贵,觉得村里的应该便宜点。周大夫双手往兜里一插,歪头看了看狗,狗也歪头看他,眼里全是眼泪。他说:“我看不像癌症,像是结膜炎,不过结膜炎也很痛苦,你看它都哭了。可以实施犬安乐术,还顺便提供毁尸灭迹服务,宠物火化,处理骨灰,不单收钱,要吗?”老头又使劲点点头,周骐圣就开了单子,让老头签了字,拉着狗进后堂了。走着走着,他回头看了看,又继续往前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做完就装车拉走,不带出来啦。你交完钱就走吧。”我来了兴趣,一时不打算走了,就坐在门厅看着。这倒不是对狗有兴趣,虽然那狗看上去还挺健康的,除了一只耳朵上缺一大块,可能是被别的狗咬的。但癌症这东西谁看得见呢,我主要是对这个老头有兴趣,因为他一不哭二不闹,只是踮着脚尖往里看着,像一只拉长了脖子的鸭,尽管明知什么也看不见。安乐死手术很快,我拿出手机听了一回隋唐,周骐圣就出来了。老头如蒙大赦地迎上前去问:死了吗?周骐圣答:交钱了吗?给老头噎得够呛,呆了半晌,转身交钱走了。等他走远,我问周骐圣金毛是不是真死了,他看了我的狗一眼道:我这儿还剩12毫升氯化钾,不用也糟践了——后话我没听完就抱起狗跑了。第二天早上我爸遛狗回来,无意中提到村里贴了好多寻狗启事。出门一看,电线杆子上真有几张,上写:寻找走失的金毛犬,家里老人遛狗时未拴绳丢失,特征是左耳缺一块云云;下头是一张照片,一只金毛歪着脑袋看镜头,看起来蠢极了。我看了以后十分眩晕,一天都没缓过劲儿来。下了班我就直奔狗王的诊所,结果正撞见一男一女正在破口大骂,而周骐圣则锁着诊室的玻璃门在里面抽烟,一边抽还一边玩儿一个狗骨骼模型。那男的骂着骂着看见了我,大概是见我没带狗,以为我是诊所的人,劈手抓住我袖子就问:你说,是不是你们把我家豆豆安乐死了!我打掉他的手,问豆豆是什么狗,他说:是金毛,耳朵缺一块,很健康的!很健康的!那女的也转过头来对着我连喊“很健康的”。我问他们是怎么知道豆豆死在医院了。那女的说,有个男人打了寻狗启事上的电话告诉他们,说一位老人带着金毛来做安乐死。女的说完,男的又劈手揪住我领子,冲我喷唾沫星子:“你们这是草菅人命!我告你们!你们为什么不检查就动手术!”话音未落,玻璃门砰地开了,周骐圣巨大的身躯从里面挤了出来,抓住男子的手腕往旁边一甩,把我们俩都甩了个趔趄,总算分开了。“安乐死是我做的,”他说,“这人不是我们这儿的人。你可以告我,或者选择别的撒气解恨的方式。”因为个子太高,他说话时几乎是把胸口顶在那男的鼻尖上;尽管眼睛往下看,却不低头,声音又粗又沉,十分吓人。“但是不能退钱。”他补充道。后来夫妻俩闹了一番,哭哭啼啼地走了,也没什么结果。说是女的怀了孕,公公怕金毛太闹腾,撞了媳妇的肚子,遛狗时几次偷偷故意放生,结果狗就是不走,一气之下才出此下策。等有人打电话告诉他们,狗已经死了,这些都是接到电话以后对公公突击审讯得到的口供。后来,等了好久也没人告周骐圣,让我觉得有些不平,我甚至想找几个大学同学(他们中很多是律师),上门帮他们打这场官司。周骐圣在这起事件中第一次跟狗主人发生了肢体接触,不过这也是为了给我解围。我这人没原则没立场,时间长了,回想起来确实是老头说谎在先,严格来说,周骐圣在其中有多少过错,实在很难说清。渐渐我不再计较这事了,有时狗有个头疼脑热小三灾儿,我还是带着去诊所看看。一晃四五年,狗虽老了却越来越硬棒,很少生病。有一天去打疫苗,去的时候天光大好,甫一进门,突然间“黑云密布遮天日,有一阵大雨似过瓢泼”。打完针,我因为没带伞,就跟周骐圣聊起天来。诊所里除我之外只有两口子带着一只巨大的白熊在输液,非常安静。我们听着雨,喝着茶,聊着聊着难免聊到那只死去的金毛,我忍不住又数落了他几句。周骐圣想了想,慢慢地说:“那狗呼吸有问题,我一听就知道了,就算当时不死,早晚也得死。我是不会故意杀狗的。”我听了,隐约觉得哪里有问题,但一时又说上来,只得作罢。接着我们聊到杀狗的话题,我问他是不是医生做的安乐死多了,也跟打过狗的人一样,身上带杀气,结果他还没回答我,就出事了。起先是输液室里吵了起来,接着一阵哗啦作响,有人摔门出去了。等我俩追出来,两口子和大白狗已经都在外面了。大雨像摄影棚里拿管子喷的一样气势汹汹,两口子非常配合,情绪到位,表情逼真,吵个不休。大白熊虚弱地缩在屋檐底下喘着气。两人吵的内容似乎是治病太贵,男的不想治了,女的不干。大白熊这种狗巨大,而狗输液用药都是按体重计算剂量的,当然比吉娃娃贵多了。我正琢磨着,谁也没想到那男的突然大步走到屋檐下,左手抓脖子,右手揪尾巴,两膀一晃,“嗨”的一声把大白熊举起来,往东墙上“砰”地一摔。这一下事发突然,又快又狠,谁也没防备。狗弹在墙上,“吱”了一声,落在地上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姿势,不动了。这回女的也不哭了,两眼圆睁,双手虚捧着脸,像是要捂眼睛却定在半途一样,呆呆不语。我也吃惊非小,甚至没想起来过去看看狗。那男的啐了口痰,阴阳怪气地叫道:还治吗?还治不治了?我看你——一句话喊到一半,突然拐了弯,变成一个奇怪的气嗓。我转头一看,周骐圣不知道什么时候闯过去,双手掐着脖子把这小子提了起来。屋里几个护士和医生都出来了,拉腿的拉腿,抱腰的抱腰,好容易把周骐圣拉开了。周骐圣抖了抖手腕子,回头怒道:“看我干什么!看狗去!”于是两个医生把大白熊抬进屋里去了。此时雨势逾猛,周骐圣全身都湿透了,头发却根根直立,连胡子都挓挲起来了。挨揍那小子也不示弱,大口喘着气,在两口气之余巧妙地插入一句句台词:“姓、姓周的,我、我、我告诉你,我、我们家的事儿,你、你他妈管不着!你、你、你敢打我,你、你也不打听打听,你、你知道我谁吗?”周骐圣此时已经调匀呼吸,抱着肩膀看着他。那小子又说:“老、老、老子在咱们村儿,还没、没他妈的、没他妈的人敢动老子,你、你给我记着,我、我是豹、豹、豹子,你打听打听,谁、谁不知道豹、豹、豹子?”周骐圣也不示弱,淡淡地答道:“我叫235,你也打听打听。想找茬儿随时来,我周末不上班,你可以上家找我,就在铁道边那独院儿,你打听着来,带多少人都行。”那人骂了几句,揪着媳妇走了,狗也不要了。我把周骐圣拉进屋,劝他别惹事。这个豹子确实不好惹,倒不是说他多能打,主要是因为他有一群黑恶势力,大多是村南头工厂区的子弟,全都游手好闲,到处惹事,很成了些气候。周骐圣倒是满不在乎,问我大概有多少人。我想了想,可能有十来个,没准还有我没见过的。周骐圣一笑:“没事,你甭操心。我看他敢不敢来。”而后又轻声补充道:“跟病狗牛x,算他妈什么东西!”说完接过其他医生递来的X光片,大步进手术室去了。第二天是周六,我把这事跟几个兄弟说了,大家都劝我别管闲事。我说那咱们看看热闹去吧!大伙儿拍手称快。这都什么人哪。周骐圣家住在铁道北边一个当不当正不正的独院儿,据说这个院子多少辈以前还是我们家的,当时是为了占地儿。此处距离两头的村子都有一里地以上,四围荒草丛生,下过雨以后寸步难行。一过火车,有时候能把玻璃震碎了,每隔几分钟头顶上还过飞机。无巧不成书,我们拨草寻蛇一般艰难地赶往周宅的路上,远远看见豹子带着一伙人从另外一个方向来了。这群小子一个个营养不良,跟甘蔗成精一样,跟在豹子身后耀武扬威,十分可笑。我们紧跑几步来到院墙拐角隐住身形,等着万一出事好抄他们的后路。当然,根据剧情发展的规律,这是用不着的了。豹子来到院门口站住,举起一根棍子咣咣砸门。我半蹲着身子,屏住呼吸,准备随时往外窜。打架我不很擅长,但打闷棍拍黑砖还行,尤其后者。我算计着,后面这群甘蔗成精的都不是什么问题,其实他们没怎么真正打过群架,每次只是起哄架秧子,只要第一时间控制住豹子就好办了。豹子能举起那么大一条狗扔出去,大概不太好对付。最好的结果当然是这边一砸门,门分左右,周骐圣绝尘而出,势如奔雷地穿过人群,直取豹子首级,同时放倒六七个杂拌儿。不过这听起来不像周骐圣,像文泰来。我正想着,门开了,同时,我从没想过的一种熟悉的巨大噪音响了起来。那是几十条狗同时吼叫的声音。接着,一大群体型各异色彩缤纷的狗破门而出,刨得泥水四溅。这些狗每一只都戴着一条黑色三角领巾,中间一个白月光儿绣着“周”字,见人就扑,逢人就咬,其声势之浩大,令人联想到二战登陆题材的影片。它们训练有素,进退得法,每三四条一组,有大有小,竟然还能打出十分科学的配合,令人瞠目结舌。其战法宗旨大概是:雷声大雨点小,威慑大于打击。整个战场迸发出热情澎湃的吼叫,中间当然掺杂着凄惨的哭喊声。豹子早就丢盔卸甲,棍子不知道哪去了,被四条西施追得渐行渐远,其余党也被剩下的大狗小狗撵得四散奔逃。周骐圣抱着肩膀靠着门,脖子上也系着一条黑领巾,面带冷酷的微笑。定睛一看,我又吃了一惊——他左腿边蹲着一条耳朵缺了一块的金毛。看到我走过来,这位保镖憨厚地伸出舌头笑了。“好家伙,够邪乎的啊!”我拍了拍金毛,“哪来的这么多狗?”“医院里捡的,”周骐圣点了颗烟,“每年都有好多。病了——或者没病——就扔我这儿不要了。”“你拿什么喂这么多狗啊?”我的一位小伙伴问道。“狗粮,”周骐圣说,“住院的狗,主人给带的狗粮我都留一半儿。”我看着远处尘沙荡漾土雨翻飞的战场,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你还真不愧是狗王,”我由衷地叹道,“谁给你的锦旗?”“我自己。”周骐圣粗豪地笑起来。那是一种让你想跟他撮土为炉插草为香的笑。“这狗不是让你给安乐死了吗?”我摸着金毛,它使劲扭头舔我。“我不杀没病的狗。”狗王说。你只不过,爱上他人所爱文/小庄 @庄小哥 专栏作家瑞典乌普萨拉大学、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的一个联合团队,在1995年6月《动物行为学》(Animal Behaviour)期刊上发表了一则让人看上去遐想连篇的研究。他们把几只假的玩具母黑琴鸡放在一只并不是很有吸引力的公黑琴鸡的周围,如果这只公鸡表现出了好像在和假母鸡交配的行为,则其他母鸡也会对它兴趣盎然起来,于是这公鸡因此赢得了更多交配机会。但如果换作一只玩具鸭子,或公鸡并没有和玩具母鸡“交配”,都不会有同样的效果。这个非常欢乐的实验会让我想起米兰·昆德拉在他一篇小说里写到的桥段。说的是一位女演员的丈夫去往小镇疗养院养病,此人已届中年,身材走形,从外貌上来说,并不怎么打动其他女人,而他的妻子其实也早就厌倦了他。但在疗养期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彻底改变了这段婚姻的命运:女演员出于义务前来探望丈夫,当地的女人们一见——哇塞,此人居然有这么美貌的LP!纷纷觉得他很有魅力起来,争相献殷勤,而女演员看到外界如此架势,立刻也觉得好家伙我老公这么有女人缘,说明他还是个香饽饽,忍不住重新审视他,越看越爱,激情再度燃烧起来。女演员做梦也不会想到,她男人受欢迎其实与其本人毫无关系,而完全是由于作为妻子的自己美貌过人。唔,上帝的幽默,的确黑得很漂亮。母黑琴鸡、女演员还有小镇上的女人,此处都表现出了一种动物的“择偶模仿”行为。1992年,芝加哥大学的演化生物学家斯蒂芬·普鲁特-琼斯(Stephen Pruett-Jones)给“择偶模仿”下了个定义,大致的意思是:雌性们选择一个雄性的几率,随着其他雌性也选择这个雄性而上升,若其他雌性不选择这个雄性,该几率就会下降。除黑琴鸡外,孔雀鱼、珍珠玛丽鱼、挪威鼠、日本鹁鸪等动物身上也都出现过这种现象。有时是在实验室条件下被发现的,有时则是在自然状态下被观察到的。当然人类身上也很明显,大约2000年以后,相关的研究就比比皆是了。科学家认为雌雄两性身上都会出现“择偶模仿”,但相对而言,雌性身上出现得较为普遍。2003年,瑞典哥德堡大学的托拜厄斯·尤勒(Tobias Uller)和克里斯托弗·约翰森(L.Christoffer Johansson)在一篇论文中把人类身上的类似行为称作“婚戒效应”。这是因为他们在实验中让作为示范的男性志愿者分别以戴婚戒和不戴婚戒的面目示人,结果观察到对于被调查的女大学生来说,戴婚戒的男性比没戴婚戒的男性更吃香这么吊诡的情景。千真万确,饶你抓耳挠腮也要接受以上事实,而且就此无须再对女青年总是被已婚大叔吸引的事实感到三观尽毁,须知这一研究可是发表在《人类天性》(Human Nature)期刊上的。而《英国皇家学会会志B:生物科学》(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B:Biology Science)期刊则在2007年刊登了来自该国四所大学的联合研究报告,称如果一名男性被一名女性微笑以对的话,其他女性会觉得他更有魅力。此类实验得到的结果,对于现实中的把妹行动是很有指导性意义的,男人们若想吸引妹子,一大神招就是——想方设法和美女们在一起。2010年杜克大学的杰西卡·约津斯基(Jessica L.Yorzinski)和迈克尔·普拉特(Michael L.Platt)做的实验就很说明问题。他们先让志愿者对一些女性的照片打分,按照分数把她们分成弱吸引力、一般吸引力、强吸引力三等,然后把这些照片和一张男性照片合成到一张里,再找一些女性来对这些男性打分,结果发现,和吸引力越强的女性放在一起,那位男性越会对其他女性产生更强的吸引力。该实验也进行了反向操作,即让男性对和其他男性在一起的女性的吸引力打分,效果没有这么明显。研究者们认为,从演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择偶模仿”可以说是一种基于社会学习的、适应性的性选择策略,对女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对男性的意义则稍逊。因为男性在择偶中注重的是年轻(生殖力强)、外形富有吸引力(生下的娃儿基因好),这些信息都能够从外表便捷观察到。女性择偶注重的则是对方的亲代投资能力(有没有钱啊是不是能做婚姻的承诺啥的),这一点并不容易直观地获取,而需要借助其他力量才能获悉。从这个角度来说,别的女性已经鉴定过的可能会是更有价值的对象。所以我们常常听到什么闺蜜抢了男朋友之类的狗血故事——以刘嘉玲对曾华倩所为为代表——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当事人如今还不是已经修成了正果受到普天下的祝福了嘛。倒是陈冠希去搞谢霆锋的妞这种更加人神共愤一点,因为里面涉及一个违反社会和谐的机制。同样来自我们刚刚提到的《人类天性》期刊,2013年3月号上有篇论文提出了“朋友妻不可欺”的生物学解释。密苏里州大学的人类学家马克·弗林恩(Mark Flinn)、生物学家大卫·庞茨(Davide Ponzi)和印第安纳大学人类学家迈克尔·缪伦贝尔(Michael P.Muehlenbein)联手做的一个关于人类男性在残酷生存竞争中如何形成联盟的研究意外发现,男人天生有不去碰哥们的女人的禀性——当他们面对亲密朋友的配偶时睾酮水平会受到抑制。正因为这一机制的存在,使得千百年来他们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同仇敌忾,去抵御外族入侵。而一旦出现红颜祸水型的女人扰乱了兄弟们的情谊,则保不住大难临头、国之将倾。人间卧底文/马良 @马良 艺术家我本来应该成长为一个怨毒的人,每个怀才不遇的失败者都有资格这样做,但幸好我没有。如今已经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拯救了我,只能谢天谢地了,甚至谢谢所有那些无意间狠狠踩过我一脚的人。讲个故事,有关我失败的初体验。十七岁那年学校安排去太湖边写生,那是个叫杨湾的小村庄,杨湾在上海话里和“阳痿”同音,名字里带着几分不祥和尴尬。我们驻扎在一个废弃的学校改成的招待所,睡的是课桌,吃的是村民大婶临时组团凑合着烧出来的盒饭,手艺粗糙但原料都是上等湖鲜,新鲜的银鱼和湖虾只当咸菜一样胡乱下饭。一大早我们就出门去湖边画画,面对湖光山色或者旧街村落画写生,每天必须完成几张水粉画和速写。晚饭后会聚在一个曾经的运动室里,把作品放在两张残旧的乒乓桌上,由老师点评。这本来也是个挺质朴的学习程序,听上去甚至有些乡村生活的田园诗意,但事实上这段时日是我人生里最惨烈的一段记忆,一直忘不了。带队老师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年画家,籍籍无名却颇有霸气,他肌肉发达,黝黑健壮,总是紧锁眉头,眼神暴烈茫然,讲话时候眼光总是掠过我们的肩头,直直看着远方,哪怕我身后只有一堵破墙,不过这是好事儿,本来我也不敢和他对视,他的坏脾气是出名的。值得一提的还有他的一头浓密长发,油油地贴着头皮和他血管暴露的脖子,莽撞披着,沉重得像是戴着有锁子护甲的武士头盔,猛回首时发型竟然纹丝不动,单这一点产生的孔武之感,便让我惊惶不已。日光灯苍白昏暗,乒乓台上是我们在烈日下戴着草帽鼓捣了一天的收成,密密铺满了两张大桌子,待铺陈完毕,班长便通知老师过来验收。他缓缓走进来,房间里鸦雀无声,他划了根火柴点起一支烟,根本没有多看我们任何人一眼。他敞开着衬衫的纽扣,领口处随着吞云吐雾可见强健的胸肌一起一伏,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我死死盯着躺在那一堆画稿里的我的几个“孩子”,那几张小画儿分明在瑟瑟发抖。他缓缓伸出手,用粗壮的手指探向那一张张早先春光灿烂,如今却面如死灰的画儿,只轻轻一划,如同拂去桌上的灰尘一般的轻易,几张他看不入眼的画儿便飞出了乒乓桌的边缘,坠向深渊,一头栽在地上,死在尘土里。然后,他坚定的大脚竟一脚踩了上去,是的,他真的踩在了那些画上。我仓皇转头,只见那画的作者我的某同学正闭上眼睛,轻轻叹出一口气。待再扭回头的一瞬,我的那几张小画儿,我的孩子们也正坠向万劫不复,是“万劫不复”,这个词儿并没有用得太重,我不知道如今你们读文章的人会怎么感受,那一脚对于当时的我可真是万箭穿心啊。他的脚踩中我的画儿的瞬间,我只觉得那些阳光下曾见过的所有美好事物瞬间都黯淡了,我笔下曾经细细流淌的温情,那些慢慢在纸上堆积起来的热爱,顿时土崩瓦解一文不值。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但只能忍住,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脆弱和幼稚。低着头死死盯着那个踏在我心头上的脚印,眼角余光里那些画儿,那些纸片还在纷纷扬扬,我根本没有勇气再抬头。桌上最后只留下几张作品,满地断壁残垣。他走出门前吩咐了一声,桌上是谁的作品,谁自己钉在墙上。房间里一片安静,我走上前去捡起自己的画,其他人也在默默收拾,几个幸运儿也如同做错了事一般悄无声息地拿起那几张无瑕的作品,匆忙慌乱地钉在墙上。远处村里的土狗们突然狂吠不止。这昏黄的房间如同一座轰炸之后的城市,踯躅在废墟间的侥幸生还者,唯有以沉默面对被摧毁的一切。从那天起,我一次又一次满怀希望地奔赴羞辱,在记忆里的那个初春的日子,那个湖边小村的每个夜晚,我心爱的“孩子”都会在我充血的眼睛的注视下,眼睁睁被处决,无一幸免。我曾经拼命努力想证明自己,反复地撕了画画了撕,只差把心血一口喷到画上,可那只大脚没有饶恕我,从没有饶恕过我。烈日下,面对浩淼的大湖我终于一笔也画不下去了,我想到过退学,也想过要杀了那个每天折磨我的暴君,可我与日俱增的自卑越来越庞大,庞大到成为死死压住我的阴影,庞大到我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败。墙上的画越来越多,我的心伤痕累累,在一个一无所有的少年将全部骄傲都孤掷一处的日子里,屡战屡败的我最终只能学习去演一个冷眼旁观者,满脸不在乎的样子。事实上不可能不在乎,那么多年过去我还如此清晰地记得这一切。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认真画画,痛恨“才华”这个和我无关的词儿,对未来的职业也充满了幻灭,在这没有刻度标准的天平上,这场我看来谁也没有资格做裁判的博弈里,我再也不愿把自己和盘托出,不敢轻易把热爱押上去。再后来,下意识开始在其他领域找寻一些自信,喜欢看书写日记,着迷电影,幻想去学导演,这些不务正业的念头,如今看来不过是个自信跌到谷底的三流少年,在内心里组织策划的一场维护尊严的反击罢了。再次遇到这位老师,已经是我成为一个所谓“知名艺术家”之后,阔别二十多年的再见并无戏剧性,他从海外归来,我们寒暄热络和所有久别重逢的师生一般无二。说话时候,他的眼睛还是会掠过我的肩头,怔怔望着远方,我也想学他,但眼光始终掠不过他如今早已稀松斑白的长发。我知道他一定一点儿都不记得那些日子了。那些“杨湾”的日子,对一个少年来说太他妈残酷了,我曾经以为自己根本无法作为一个冷静的叙述者来说这个故事,甚至永远不愿再提起。如今终于坦然,也许是我老了吧,变得不太计较了,愿意和这个世界和自己都保持几分清醒的距离,也或许只是搞明白了生活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这世上多的是和我一般的盘缠不够却志在千里的难兄难弟,到处都是无趣却运转有效的规则,大部分的人都苦苦挣扎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你我不过是其中之一。想来想去还是要谢谢他,虽然逻辑反常,我也不是受虐狂,但还是要实话实说。真的要谢他,在我青春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的年纪,给我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课:怎样成为一个LOSER,在这个遍地悲伤LOSER的世界,我当仁不让地成了一个资深人士。不同的是,如今的我不再悲伤,无论成为钉在墙上供人观瞻的成功人士,或是被淘汰出局的旁观者,都泰然处之。我终于明白,一个真正成功的LOSER必须是不动声色的,活在世间,像个卧底。细致入微的谋杀文/牛大伦 自由画家甲“老鼠你醒,醒,醒……”我在一连声的催促中,睁开眼睛,从美女环绕的梦境里奋力挣脱出来。我睡的是沙发,丁昭南大师睡双人大床,当然,他是一个人。自从中风以后,丁太太说为了方便我照顾老师,就自作主张,和老公分房睡了。“您要上厕所么?”我拉扯好自己的睡衣,扣上扣子,才完全清醒过来,说起来今年六月初上海的早晨,还是让腿脚有些凉意。“谁说世界在变暖?莫名其妙的哥本哈根会议。”听了我的牢骚,大师左半边脸给出一个很熟悉的笑容,甚至可以看见松弛的酒窝,但是右脸,还是纹丝不动,紧绷绷的,连皱纹都平复了不少,显得红亮饱满,好莱坞那些过气的女明星,注射肉毒杆菌令脸部轻微瘫痪,大概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他从左边的睡衣口袋里掏出香烟盒和打火机,我替他取出一支烟,他自己点着了,左手送进送出,抽,长长出了一口气,歪斜着嘴说:“要的……这个,金南京……”右手软软地在袖管里耷拉着,仿佛一整束沸水中捞出的乌冬面。我铺排妥帖被褥,给他整理缩在睡衣袖子管中的右手臂时,他突然对着我很严肃地说:“昨天晚上,我,硬了。”我一呆:“什么?”随即醒悟过来,“那很好啊,那是好事情,说明您快康复了。”熟悉的笑容又在左脸浮现,同时夹带着一些罕见的天真和期许,大师悄悄地靠近我,说:“嘿,今天晚上,我做人……和她睡觉……团圆了。”我看看三楼的楼梯,为了不让他失望,点一点头,随口应道:“是啊是啊,团圆,真是很大的喜事呢。”吃完千篇一律的养生早饭,丁昭南大师一定要去小区西边的假山看看风景,那是他在生病以前就养成的习惯。很多时候,他对我画面上的缺点和建议,也都是在假山边上,那个盖着双层琉璃瓦的亭子里,一边抽烟,一边缓慢低沉地说出来。这里的保安很森严,而丁家的独栋别墅,正处在整个小区最昂贵也最森严的所谓“帝王区”,一共才没几户人家,却养了大堆的保安,所以即使是我们在抽烟聊天,不太远的地方,也安排一个保安不紧不慢地尾随着,大概这就是一丝不苟的新加坡物业的特点吧。尽管大师半年前的中风在药物和一周三次的康复理疗作用下,在渐渐好转,可是他现在还不能流利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只能结结巴巴地说出一些单词或者短句,口齿还不是很清楚,所以需要很费心思地猜测,有时候实在无法沟通,他就通红了脸,牙关里挤出两个字:“算了。”陷入沉默中,右手习惯性地下垂着,谁也不能想象,就是这只右手,曾经画出了最惊世骇俗的春宫。他对我早晨的功课不是很满意,假山的凹处,成了他的天然烟缸,他一边用左手按灭一根金南京,一边含混地说:“屠刀……屠刀……”天下大概只有我懂这两个字的意思,他是嫌我画得不够凶狠。在他没有生病的时候,他经常会意气风发地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平常凡庸的人物,只具有猥琐不肯向前的精神状态,怎么能画出打动人的好画?成佛的人,一定要拿得起屠刀,寻常人是拿不起的。所以画画就和成佛一样,要先凶狠再平淡。凶狠地拿起屠刀,就是成佛的第一步。”于是我点点头,对他行一个和尚的合掌礼,表示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他目光柔和下来,看着我身后的某一块地方,突然激动起来,几乎是在喊叫,“吴,老吴……老吴……”“帝王区”的第二道保安那边,我们能看得很清楚,老吴的路虎车被拦下来盘问,老吴司机的大脑袋伸出车窗,和保安打着招呼,然后顺利地翘起杆子,放行,开进被花坛和亭榭遮掩得严严实实的丁家车库去了。老吴不老,五十刚出头,比丁大师还小着好几岁,可是收藏圈都叫他一声老吴。他长着一副忠厚的渔民样子,短发黑脸,肩后永远背着那么个小皮包,我见过几次他从里面一叠一叠地拿钱出来,你会惊讶,这么小的包,怎么能拿出这么多钱来。想象能看到当今艺术圈的两个传奇人物握手言欢,让我再次有些异样的欣喜。我搀扶着大师慢慢走回底楼客厅,住家保姆小刘正在给老吴倒铁观音,房间里有新添的古怪香味,这个味道,丁大师和我不会不熟悉,那是大麻烟。铁观音茶水泛出橄榄色的光泽,大师和我都认真地拒绝了老吴递过来的大麻烟卷,户外那只黑色的拉布拉多犬看见几个人在客厅里坐下来,和它只隔着一扇玻璃门,不由得雀跃起来,爪子扒出一片声响。小刘叹了一口气,苦笑着放下茶壶,去拿遛狗的绳子和火腿肠,这是我传授给她的经验,拉布拉多非常好动,如果手里不拿一段掰碎的肉食,几乎不会乖乖地走在人的身侧。小刘出门以后,丁大师赞叹地摇摇头,感慨:“她她是……全自动,她她是……奔驰车……”老吴陪我点完头,随即又独自沉浸到大麻的香甜味中去了。大师嘴里吐出一圈很含混的词句,老吴没听懂,我翻译道:“大师问您,怎么有空来西区这里?他倒是很想念朋友,前一阵子,张铁林来过,还说到您。”老吴笑笑,回答:“惦记你了,所以过来看看啊,也不远,开车过来才一个多小时。恢复得怎么样,可以下围棋了么?”大师开心地笑起来,他永远是那样没有心事的样子,忘记带假牙的嘴微微瘪进去,配上极短的白头发,好像唐朝末年贯休和尚画的罗汉图。这位罗汉骄傲地指点收藏的各种围棋棋具,除了绘画,以前围棋是他唯一的正经消遣。老吴笑完,收起表情,悄悄地问我:“丁太太呢?起床了没有?”我说:“不知道,不过按照惯例,现在对她大概正是午夜。”老吴表示同意,身体一松,摊在沙发上卷烟卷,不忘记和丁大师寒暄家常,眼光却是看着大师身后的某处,我无法预测位置的某处地方。楼梯响,这真是一个奇迹,丁太太居然这么早,就能够梳妆打扮得好好的,下楼来了。她穿着家常睡衣,尽管这个女人勉强能算得上80后,小了大师整整一半年纪,我还是觉得她比实际年龄要老一些。大师生病后的这半年里,她经常会午夜才回家,新买的迷你库珀蹭得满是伤痕,而本人的黑眼圈,也是任化什么妆,也涂抹修改不去。至于此人的穿着,我即使是在推理小说里,也不太想多作评论,那是要造口业的。老吴的出现一点也没有令她惊讶,大家哄哄地彼此问好,丁太太发声喊:“小刘!小刘!替我倒杯咖啡来!”环坐稳妥,丁大师嘴向左一牵,指着自己的女人,说不太成调的含糊言语。丁太太甩甩手,看我,大家都笑起来,我只好回答:“丁老师的意思是,你起来得比平常早很多呢。”老吴灭掉烟卷,啜一口茶,慢慢地解释:“其实呢,昨天下午,丁太太电话我,说老丁大有好转。我呢,开心之余,早就想过来。一来看看大师,前几天还在和陈丹青说起,你是已经被写进美术史的人物啊,身体一点点进展,都要关心的是不是?二来呢,丁太太约我谈谈一些合作事宜,还是按照以前的程序走,好不好?”大家安静下来,各自喝各自的饮料,阳光斜铺在客厅的马赛克上,黑白相间的一线。突然丁太太从沙发上跳起来,厉声尖叫:“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刘!小刘!你快去开门看看,那狗,那狗的嘴里,叼着的是是是什么?”黑色拉布拉多犬是被小刘套着脖子才拽回来的,兴奋无比地把头甩来甩去,嘴里确实在嚼着什么东西。还没等我们几个反应过来,丁太太已经冲刺般地跑到门口,和小刘一起去挖狗嘴里叼的东西,过不多久,训斥怒骂的声音就高高低低地传过来。老吴看看我,我笑笑,大家才知道,原来女主人怪小刘不曾看紧,狗叼走了一只IT的鞋子,看起来什么地方被咬断了,不再好穿出门。听到丁太太一连声申斥小刘笨,大师脸一紧,随即面色发红,对我们说:“前……以前……她她……不敢。”老吴站起来给自己续水,顺便拍拍丁大师的肩膀,小刘正好回来,眼睛红红的,抢过来给我们都添上水,水壶空了,她反身想去厨房,被丁大师仰着脸,左手一把拉住,动弹不得。这次丁大师说的话就完全没人懂了,我也是琢磨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他对小刘说的是:“这种事情不必放在心上,老师请你不要难过,他说你是义仆。”茶罢,丁大师示意,要我帮小刘收拾,我端着满盛瓷杯的托盘,跟着她进了我寻常不会走进的厨房,看她低着头,麻利地洗刷。突然她背对着我发问:“老鼠,你说我要是开个饭店,生意会好么?我以前,在桑拿中心,就是做菜的,客人小姐,吃了都很喜欢呢。”我表示赞同,小刘一手川菜功夫,在卖画买画的圈子里,非常有口碑,甚至有某个收藏家兼养生学爱好者言之凿凿认为,丁大师的中风,就是因为和小刘的菜色烧得过分好吃有关。她继续憧憬,叫什么名字呢?我说:“你倘使开馆子,只怕不要很大的门面吧,上海寸土寸金,边角地方都是死贵的。”她点头,我说:“那就叫玲珑馆好了,小巧,也让人明白。我看上海这些馆子,往往名字取得小,生意做得大。什么洋葱啊,芝麻啊,那都是好买卖。”小刘把店名“玲珑馆”、“玲珑馆”地嘴里嚼几遍,笑起来,说:“嗯,好呀,我这种文盲,也觉得很好,而且,这么好听的名字,要是自己想,打死我一百年也想不出来。”说着,手中却不曾停,盘盏杯托加上公道杯咖啡杯,一溜儿搁在它们各自应该呆的地方,连水渍都不见一点。来不及找随身的笔记本,二楼大画室里丁太太的声音传来,“老鼠老鼠”地唤我。别墅里三个画室,二楼最大最亮堂,归丁大师;底楼是丁太太画油画的地方,叫二画室,拿车库改造出来,因为车可以停在院子里;地下室称作三画室,所有的资料书籍也都一概存放在那里,那就是我的地盘了。丁大师夫妇,老吴和老吴司机,都在大画室,一边数画的尺寸,一边评头论足,计划着哪些画好卖。丁太太感喟:“现在老丁右手废了,以前的那些裸女画,现在画不了了,他的画价要是还维持以前的水平,是不是不太公平?我都觉得没有安全感了。”丁大师怒,扯着我哇啦哇啦叫起来,甚至自己用左手想归置起满地的纸卷,要塞回到壁橱里去,很多已经托好的画,被他的大手一扒拉,不免添了许多的皱褶。我悄声告诉丁太太:“老师觉得他现在用左手,还是可以画得一样好,所以有些以前自己得意的作品,是准备留下来的,未必要着急卖掉。”老吴听到这句话,慢慢直起刚才还弯着的身子,看看我,浅笑着说:“要是大师不肯卖,那也不要紧,丁太、老鼠你们说是不是?”丁太太发急说:“老吴、老鼠,你们别闹,听丁老师的话,我们怎么维持啊?他中风了,脑子实在不清楚。我们这样的人家,现在每个月的开销,再怎么节省,总是要三万五万左右,谁知道我的压力啊,你们倒是说说看。”义形于色地说罢,几乎要掉下泪来。我只好圆场:“慢慢谈,慢慢谈,什么事都是可以沟通的。丁老师也没说不卖啊,就是有些自己觉得重要的,咱们再商量,或者是价格,或者么,留下一些自己实在舍不得的,好不好?”说完这些话,发现佛龛里的德化白瓷观音正打量着我,我低下头。一直忙到午饭时间,四十来张画终于被老吴的司机装进了陆虎车后备箱里,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我说得口干舌燥,去厨房讨一口凉水喝,顺便和小刘说几句闲话。她哪里有空应我,手脚乒乒乓乓,话说大家都知道老吴有病,只好吃的一口素,她熟悉这些来客的口味,顿时一盘时蔬稳妥地盛在白瓷盘子里,亮而不油,绿的是菜,白的是蒜,红的是椒。午饭毕,大家搬到花园里喝茶喝咖啡,丁太太差小刘火速点起蚊香来,一边往身上抹味道奇怪的种种东西,看起来像酸奶,闻着么,还不如酸奶。同时不出我们所料,丁太太穿了件奇怪的Gucci,有客人来,她会穿这固定的几身衣服,大概是价钱能给她充分的自信。记得生病前,口齿无比凌厉的丁大师这么评价自己女人的穿着:“每次她走进中信泰富,总是能买一件最难看的衣服回家;而每次见客人,或者外出,她都有本事在这堆最难看的衣服中,挑一件最最最难看的穿上。”老吴因为生意进行顺利,心满意足地卷着大麻烟,花园里有草香、蚊香、薄荷,种种气味,告诉着每一个在座的人,这是一个美好的夏日午后,尽管看起来,大家都有些心事。枯坐了没一会儿,丁太太站起来和老吴握手告别,说在高安路还约着一位收藏家,要见面,谈谈价钱,好卖给他几个丁大师十年前画的瓷瓶子,这时候,她脸上由衷地露出了苦相:“老吴,我们都是自己人了,不瞒你,这家人家实在是坐吃山空。老丁他现在这个样子,已经不好指望他赚钱,我又是很小就跟着他,连上班都不会。”老吴宽慰她:“不要紧不要紧,我们都不会上班的,”说着指指我,“你看老鼠他,哪里有上班的样子?我也是个成天好吃懒做的人,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时候到了,运气来了,钱就会来的。你今天给我的这批画,我回家,马上给你的卡里打钱,放心好了。”丁太太凑近老吴的耳朵,很轻很轻地说了几句。老吴严肃起来,似乎看了看我,回答:“这个不会,绝对不可能的,丁太你不要听外面人胡说,北京搞收藏的那个圈子,利益大是非多,都是些臭贫,谣言纷纷,随便怎么样都不好相信的。”看着丁太太的迷你库珀开出“帝王区”,老吴才仿佛松了一口气,对我说:“这个吃珍珠米长大的江北女人,还真他妈不能小看呢,册那。老鼠,你也要小心一点她。”丁大师听到有人称呼自己老婆是“吃珍珠米长大的江北女人”,开心地笑起来,左手下死劲掐灭烟,冲着老吴跷起了大拇指。云舒卷着,收走了日头,薄风扫净我们每一个人的微汗,丁大师攥着老吴的手,说一定要他看看自己最好的画,我们都high起来,跟着“噔噔噔噔”到二楼,丁大师步伐有些歪斜,但是因为使的劲头很大,所以即使窄仄的楼梯,他也走得比寻常稳当很多。二楼大画室中间靠墙立着一个新买的大保险箱,里面装满丁大师中风以前画的一些精品,虽然这里名义上还是丁大师的画室,但保险箱的钥匙却和迷你库珀的车钥匙别在一起,拴在丁太太的裤腰上。而丁大师现在要给我们看的,却是自己用左手画的一些类似儿童画一样的水墨山水,我陪他蹲在地上,一张一张地摊开,给老吴看细节和墨色变化,瞬间就铺满了地板。看到老吴做出兴致勃勃的样子,丁大师快活起来:“吴……老吴……我的这些,比原来的好……卖掉……”老吴站起来,抚了一把自己的腰,回答道:“画得好啊,不过,这个境界太高,就是复归于婴儿啦,又都是山水,卖起来比较困难,要慢慢培养消费者来。不过放心,消费者都是培养出来的,买谁不是买,买别的烂货还不如买你老丁,我会想想办法。”说着,冲我眨眨眼,继续道:“老丁你继续画,难道以前的八大山人或者齐白石玩玩左手,就不值钱啦,笑话么,我会加油,把这些像你的右手春宫一样推销出去,好不好?”丁大师灿烂地笑起来,确实令人有复归于婴儿的感受,掉光了牙齿的他,和墙上二十年前的照片相比,真的变成了一个放下了屠刀的现成佛像。吃完午饭,丁家的习惯,大家都要休息,寻地方去躺一会儿。丁大师午睡以后,我陪着老吴去了江宁路的伊豆馆去泡温泉澡,原本老吴的意思是谈好生意,就要差着司机早些离开的。谁想丁大师不比以前,难得见一个朋友,午饭的时候就好说歹说,喷了半桌子饭米粒,死活不放老吴走,结结巴巴一定要留着吃晚饭,然后索性要他过夜,老吴只好勉强答应下来,也是个缓兵之计的意思。不想我们正在桑拿间出汗,丁太太不晓得哪一个热闹场所电话来,居然也是要留住老吴。“老鼠……”我的电话装在塑料袋里,本就不太清晰,加上丁太太电话的背景音乐实在吵得不太寻常,我死命把电话按在自己耳朵上,才听个大概,“你留住老吴,我还有事情需要和他面谈,你们认识的时间久,交情也不错,替我想想办法,留住他好么?你知道就好,这么大声回答我干吗?吵啊,是啊,这里是很吵,好了不说了,你去搞定老吴,我不回来吃晚饭,不过我保证给你们带夜宵。”等我们回来,丁大师已经起来了,在拿左手歪歪扭扭地临帖写毛笔字。原本某位知名的康复专家要督促他做康复运动,今天只好束手,因为丁大师的理由是好朋友来了,不可以怠慢人家,于是自管自写起了毛笔字,专家只好在边上做欣赏者。老吴问专家:“医生,据你的经验,我们丁大师的右手,还可以和以前一样么?”专家皱起了眉毛:“你们也都看到了,刚才要他做锻炼,最基本的摆积木他都不肯,我看现在丁老师的右手,能举到齐胸的地方就谢天谢地了,再说国内的康复器械和理念,和发达国家,毕竟有差距啊……”丁大师鼻子里哼一声:“发达国家是个屁。”又继续埋头写他那些孩子笔迹一样的毛笔字。乙距我电话报警丁太失踪,已经五个月了,大师尽管没有任何好转,现在由小刘直接安排他的起居和康复,也还算得上安逸。我因为女朋友的催促,搬离丁宅,但是仍旧保持着每个周末去看望丁大师的习惯,顺便带一些自己的画和他喜欢的小零碎。一般我去看丁大师,都要捎上别人,在他的大画室里呆一整个下午,上海的秋天要下雨,小刘遵着丁大师吩咐,按钮一揿,天棚开启,我们陪着他看雨水轻圆,一颗颗地滚下来。这天老吴也在,小刘不再烧咖啡,换作煨各类的茶水。我对老吴说:“丁太失踪那一阵子,小刘不晓得为什么老是煮柠檬味的红茶,喝得客人泛恶。”老吴点头,说记得记得,“那阵子,满屋柠檬香味,倒蛮好闻。”彼此静一下,我问老吴司机呢,他回答有事没来,今天自己开的车,好不惊险。丁大师嘴里哼哼着,意思上海的交通,简直就是狗屎。我们都跟着笑,老吴说小刘,你下楼去厨房忙的时候啊,这里门带一带,不晓得哪里凉风,丁老师怕不要感冒了才好。小刘应声出去了,真的带好门,三个人静若太古,只听得雨声敲在玻璃天棚上,不间断地响。老吴终于开口:“老鼠,这里没有外人,丁太怎么不见的,你知道么?”我笑起来:“咱们是一家人,原本应该早些告诉你,只是怕惊扰你老人家,前一阵子,警察还又来问过呢。那个事情,正是我做的,打发她去的地方甚好,不算离得很远,成事不说,已经做出来,丁老师也就没什么办法。”老吴啜一口茶,放下龙泉窑的杯子,又问:“怎么做的?说说看。”丁大师拉了老吴一把,手不知何意地甩了几下,我们猜一回,他又不说,于是我清清喉咙,告诉老吴。老吴那天你也在啊,丁太请你过来,拿了四十几张画不是,还是司机帮忙一起搬到后备箱去的。后来一起吃午饭晚饭,记得么?你晚间离开,那天你应该记得,小刘没看好狗,把丁太的什么鞋子给咬坏了。丁太是在你之前离开的,说是去一个朋友新开张的艺术中心,其实,我们也不知道她去的哪里。朋友曾经电话我,外面传言纷纷,说她在市中心的鸭店逛,我听到了,也不敢告诉丁老师。那天她还在什么地方,反正很热闹的,电话给我,意思要我留住你。不过后来也就作罢了。其实你来的前一刻,丁老师还在对我说,他觉得自己身体恢复得很好,所以,他想晚上和丁太一起睡。可是那天一直到了午夜,还是没有回来,她不回来,丁老师就不睡觉,一直在房间的窗户那里站着,两眼红红地等车灯亮光,他是病人,难免更需要依赖家人。我呢,没办法,虽然已经很困了,还是陪着丁老师一直等下去,直到两点,丁老师支撑不住,睡下了。后来我迷迷糊糊混了一会儿,大概四点来钟的时候,听到了钥匙响,肯定是心里有气,所以我就下楼去问她。一言不合,火气蹿上来,我就替丁老师出了这口恶气。老吴点起烟,大麻香味飘向四处,似乎在寻找什么出路。他问:那么人在哪里?我答,埋了,车出去,远远地埋了,天黑我也不想记地方,什么好人物,随便一埋算数。老吴不说话,过了很久,摇摇头,说为老师出气,逻辑上成立,不过要是照我的观察,可能情况不是这样的。他继续:我知道你们有杀意,那天我来,就感觉到了,说句老实话,我身边有这样的女人,大概我也会动手,呵呵。但是老鼠,你说的话,我可不太相信,你不会开车,尸体又不是小猫小狗,你能背进山里去?想当初买几刀老宣纸,还不是我司机和丁大师扛着,你的小身体,根本干不了重体力活。雨声转到细细小小的那种。老吴继续:老鼠,这个小区,你住了这些时间,他们有多少保安,都是些什么样的保安,有多少探头,你不是不知道,你能把这个一百多斤的女人弄出去?说老实话,埋在花园里我都不相信,除非是切碎了。我笑起来:老吴,你好眼光,说得也没错,委实没埋,切碎了才好做事。人到那时刻,倒也不算很慌张。只是细细地分开了,一个容器一个容器装满,然后倒比平时还镇定,想应该怎么办。老吴问,怎么办?我在来丁大师这里以前,本行是画工笔的,耐心还算好。那就一点一点地弄出来,也算没什么痕迹。其实难弄的是血,太多太大量,我又是个惜物的人,所以就取了不少柠檬,棕色瓶装起来,带回家去没日没夜抄经,起先怕它凝住,后来倒有经验,给好宣纸上一层薄胶,效果不错,写的是仿日本和尚良宽抄《金刚经》,也不管多少,就是一本本写下去,没多少时间,血就用完了,为了续完最末一本,我还想办法弄到了别的血,才保证颜色一致。老吴指指墙上悬的一个小镜框,问:这上面的朱竹,也是拿血画的?我点头,是啊,这是临摹赵孟頫夫人管道升的朱竹图,我觉得一样是好画家,人家的老婆还真不错。老吴接着问:那皮啊肉啊什么的?我继续说:不妨事,整张皮,掀下来硝揉好,裁成方幅和长方幅,请浙江美院的几位老师每人替我画一幅小册页,选的稿子都是宋元名稿,后来西泠印社小林给写了不少字,裱好以后所有人都说不错,以前董其昌和王石谷,都做过类似的临摹,叫做小中见大。他们还四处打听这是什么材料,画得这么舒服?我回答,牛皮。老吴点头:纺织品是对皮的仿制,纸张又是对纺织品的仿制,他们觉得好是当然的,肯定是没用过这么好的材料。女人的皮,又细洁。那么皮的边角呢?丢了?当然没有,我笑:这个人虽然讨厌,被弄成一堆材料,倒还是要好好爱惜的。碎皮就大锅熬胶,蒸煮以后滤掉杂质,晾干成型,就是颜料桌上那一片一片的胶条,可以用来调整墨或者传统矿物颜料的胶性,还有些索性再入笼熏蒸,合上油烟粉,可以直接做墨。骨头的很多碎屑,也是这么做的,有时候两种在一起熬出的骨胶成分和皮胶成分相当,人身体的材料做出的东西,样样件件都比普通动物的好,这样的胶特别坚韧光亮,远远胜过牛皮或者兔子皮的质量,真令人惊讶。骨头的边角料这么用掉了,整块整片的大骨头,我就取下来,磨了些围棋子和方形印章。反正二画室里有雕塑和打磨工具,我以前裱画,也替别人做过骨签,很快就做好,丁老师至今不晓得,后来我悄悄把他的一套围棋子换掉,就是那套装在清朝的棋篓里的,他因为生病,现在也不能下棋,所以蒙在鼓里,印章当时我就带在身边,后来送朋友了。丁大师继续做着谁也看不懂的动作,哼唧着,似乎告诉我们他知道些什么。我暗暗用力握一下他的手,继续说:肉和脏器比我想象的少,都切成小的滚刀块,煮开晾干,和狗粮混在一处,重新装回到狗粮袋里密封。剩下的头发,正好一个朋友尝试发绣,我就送给她了,地下室有一幅很小的钟馗嫁妹,据我朋友说,就是拿我送给她的头发为基础,绣出来的,她回赠我做个纪念。雨势渐小,几乎都听不到什么声音了。老吴给丁大师、我都续上茶,我们三个人盘腿坐在地上,时间久了,难免有些腿胀。老吴慢慢地开口:“丁大师,听到现在,也有些累了,你有没有一样的感觉啊?我还是有些疑点不太清楚,你呢?”丁大师和我都坐直身体,听老吴继续说:“老鼠其实是个病人,病得一点也不比老丁轻,身体很虚,肠胃和胆囊都有问题,对了还有胰腺。他正验证了古话叫手无缚鸡之力。而且这个人,尽管偏执地喜欢画画和画画有关的一切事情,事后那些鸡零狗碎,可能真的是老鼠做的,但是他很虔诚地信奉着佛教,佛教最忌讳什么?杀生。这所房子里,有胆魄杀掉自己女人的,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平常就一直在教导学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先要有勇气举起屠刀,对么老丁?如果这么看,那么你的右手不方便,可能就不太成立了。我现在不知道,是你一开始就伪装成中风,为了让自己右手的画可以炒作到比较高的价位(这个事情,我们不是商量过么,在场的还有南京荣宝的经理),还是真的中风,后来慢慢康复好转。总之,我猜想,是你在那个晚上等自己太太夜归不归,盛怒之下,杀了她,老鼠,只是擦擦屁股的小角色而已。他是最喜欢你的学生啊,为了你肯做任何事情的。”老丁的脸突然不再歪斜,他突然灵巧地伸出右手,点燃一根烟,灿烂地笑起来,左手敲敲我的肩膀,回答老吴:“你真是个怪物,告诉你吧,真相是这样的。”阿小和阿小文/蔡崇达 @蔡崇达 媒体人1阿小和阿小是两个人。小学五年级前,我只认识一个阿小。他住在我家前的那座房子。那是座标准的闽南的房子:左主房,右主房,中间一个天公厅——这是专门用以供奉神灵和祭祀的厅,闽南家家户户都供着一个神仙团,节日繁琐到似乎天天都在过。接着下来是左厢房、右厢房,中间一个天井。本应该接着连下来的,是左偏房、右偏房,中间一个后厅,他们家当时没能力一口建完,草草地在天井附近就收尾,把空出来的地,圈住了个小庭院,里面种了芭蕉树,养了一条黑色的土狗。那是个海边典型的渔民家庭。他父亲从小捕鱼,大哥小学毕业后捕鱼,二哥小学后毕业后捕鱼。母亲则负责补网,还有到市场叫卖收获的海鲜。他当时还没小学毕业,不过他几次和我宣誓一样地说:我是绝对不会捕鱼的!我喜欢他的母亲乌惜,每次和母亲去见她,就意味着家里难得要会有顿海鲜大餐。乌惜似乎从来只会乐呵呵地笑,而不懂得其他表情,每次看到我,都要找点小零食给我吃,过年过节找个理由就往我家送点小鱼虾。偶尔他的父亲和哥哥也会来逗我玩,甚至他家养的那条狗,我还没进巷子口,它就已经在那边摇着尾巴欢迎我。但阿小,似乎总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不参与我们两家的交际。他很安静,这种安静却分明带着点高高在上的感觉,似乎永远在专注思考着什么。他唯一一次和我聊天,是听我母亲在和乌惜开心地说,我又考了年级第一。他招招手傲慢地把我叫过去,说,黑狗达,所以你要好好读书,离开这个小镇。我当时还觉得小镇很大,没有离开的迫切感,但对他心里莫名一种佩服:一个能看不上小镇的人内心该是如何的宽广。然而他读书却并不好,这让他这种高傲的安静,被理所当然理解成一种孤僻。孤僻的阿小,街坊开始这么叫他。2另一个阿小是搭着高级的小汽车抵达我的生活的。还记得那个下午,一辆只在电视里看得到的小汽车突然出现在巷口那条土路上。巷子太窄了,车子进不来,来回倒腾的车,扬起呛人的烟尘。把围观的人,弄得灰头土脸。我光着脚站在围观的人群里。那时候,白色的运动鞋,水手服样式的校服已经在小镇流行,但我习惯穿拖鞋的脚,却死活耐不住运动鞋里的憋闷和潮湿。老师说,不穿运动鞋就只能光脚来上课,学校禁止粗鲁的拖鞋。我干脆就把运动鞋往书包一装,无论下雨酷暑,永远一对赤脚。日子久了,脚底磨成厚厚一层皮,甚至踩到玻璃不会刺穿,开始骄傲地强迫同学叫我赤脚大仙。然后这个阿小走下车了,他脚下是电视里小少爷穿的皮鞋,身上穿的是电视里小少爷穿的吊带裤,头上梳着电视里小少爷才梳的那种发型,皮肤白得像他身上的白色衬衫。他长得一副小少爷该有的模样,白得发亮,瞬间让周围的一切都灰暗了。他是我东边邻居阿月家的侄子。父母到香港承包工程发了家,哥哥已经办好香港移民手续,接下来办他的,这中间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这时间里他就暂且借住在这里等。香港阿小,街坊觉得这名字特别适合。仿佛香港才是他的姓氏。香港阿小在这群野生的孩子的内心,造成了极大的触动。或许印第安人第一次看到欧洲人也是如此的心情。从那天开始,他的家里总围着一群偷窥的孩子,这些孩子好奇他的一切:他说话老喜欢扬扬眉毛,他头发总梳成四六分的郭富城头,他喜欢吹口哨,还每天洗很多次澡。没过几天,这群老赤脚到处乱窜的小屁孩,个个说话也扬眉毛,头发也梳四六分,也开始吹口哨。竟然还有孩子偷窥他洗澡。阿月姨家稍微殷实点,在那片地区是唯一的两层楼。香港阿小每次换洗的白色的T恤和内裤就挂在楼顶迎风飘扬。那白色的衣物,雪白得太耀眼,似乎是文明的旗帜,傲慢地挺立在那边。对这些青春期的孩子,那衣物夹着莫名的荷尔蒙感。香港阿小来的第三天,有个小孩爬上电线杆就为了看一眼阿小最贴身的秘密,一不小心摔落下来。还好以前的土地都还是土地,而不是冷酷的水泥地。孩子磕出了伤痕,但不至于伤残。这样的故事,小镇甚至羞于传播,大人们当作一切没发生。他们用假装没看见,或者不理解,继续守着风土的简单。我其实内心已经认定自己不会喜欢这个阿小的。在邻居小孩共同组成的拖鞋军团里,我最会读书,也是最得长辈和同龄人关注的,阿小虽然也引起我的兴趣,但他夺走了原本属于我的许多目光,让我多少有点失落感。我假装漠视这一切,直到这一天,阿月姨来邀请我去和这个阿小玩。“你读书好,多带带他,别被那些野孩子带坏了。”我竟然掩饰不住地激动。3第一次的见面,有点狼狈。我手心全是汗,说话有点结巴。还好是他淡定。他身上有花露水的香味,穿着雪白雪白的T恤。他笑出白白的牙齿,说:我叫阿小。听说你是这里最会读书的孩子?我点头。你比我大两岁?我点头。黑狗哥好!回到家没多久,拖鞋军团的人早在等我,他们像堆苍蝇样聚拢来,叽叽喳喳地问询。我当时还假装深沉地说这小子很客气,不是简单人物。心里早生出了无比的好感。担心他一个人孤单,也担心他被小孩子带坏,亲戚给他配了两个保镖——他两个表弟,一高一矮,一瘦一胖。阿小对他们说话都是命令式:你们给我做什么去……我不知道阿小是哪点喜欢我,第一次认识后,他就不断支使他的两个表弟轮流叫我。一会问:“一起玩弹珠?”要不“一起捉迷藏?”或者“一起玩飞行棋?”拖鞋军团的人开始意识到可能失去我,他们看着阿小的表弟拜访我家,也派一个小孩,卡着同样的时间通知我。抉择的时间到了。我犹犹豫豫,直到那表弟又来了:“我哥问,要不要一起看他从香港带来的漫画书,还有任天堂游戏。”于是我选择阿小那边了。当天,拖鞋帮宣布和我决裂。于我,阿小真是个让人愉快的玩伴,他总有最新奇的东西,漫画书、游戏机、拼图、积木……而且还有两个跟班帮你处理一些杂事:口渴了,他们去弄来冰冻饮料(香港带来的冲剂),热了,他们打开小风扇(香港带来的)。于他的表弟,他真是个霸道的王子。吃桑椹表弟多拿了一个,他一瞪,表弟马上转过头去一声都不吭。玩游戏,我赢他可以,表弟眼看着也要超过他了,他喊了句表弟的名字,形势马上就逆转了。拖鞋军团站在外面的空地上,拿着用纸卷起来的纸筒不断喊:叛徒、走狗……我隐忍着不吭声,阿小却一个人走出家门,对着他们大喊:你们吵什么吵,野孩子。我意识到战争开始了。拖鞋军团惯用的绝招是——牛粪加时钟炮。时钟炮于当时的我们来说,是高级的武器。它就像巨大的火柴棒一样,一擦,火着了,会按着固定的时间爆炸。炮有一分钟的,也有半分钟的,恶作剧的关键是,时间卡得刚好,把炮插在准备好的牛粪上,等我们刚好走到,还没注意,牛粪突然仙女散花般,飞溅我们一身,就算成功。然而,这些伎俩我太熟悉了,几次都成功地避开。直到拖鞋军团恼羞成怒,竟然直接把炮往我们身上扔。阿小怒了,回家拿出一把打鸟的猎枪冲出来,斜斜对着半空打了一枪。碰——声音像海浪一样,在耳朵一起一伏。拖鞋军团的人吓呆了,我也是。“野孩子,吓傻逼了吧。”他骂人的时候,口中的牙齿还是很白,但声调傲慢得让我有说不出的寒意。4或许是不愿意失去拖鞋军团的传统友谊,或许是对香港阿小傲慢的不舒服,我慢慢地在找平衡。刚认识几天,我们几乎绑在一起,到枪击事件后,我决意抽出一半时间和拖鞋军团的人玩。阿小察觉到了,竞争一般,拿出他所有的宝贝——香港来的拼图、香港来的唱片、香港来的遥控飞机。直到他意识到,我们俩之间确实有某种隔阂了,他也淡然了,冷冷地说,有空来玩,没空我自己玩。我知道。他是在自己亲身感觉到自己的失败前,先行切割。其实我偶尔会同情阿小的,特别熟悉后。我觉得他是个孤单的人。这种孤单我觉得是他父母的错,他活在“去香港前准备”的生活里。他经历的所有一切,都是过渡的,无论生活、友谊还是情感。那时候,香港是个更好的世界,他即将去到的目的地,让他不得不时时处于迫不及待离开的状态中,他会觉得,自己是可以蔑视这里的人。但他却是个孩子,他需要朋友。我想,他选择我或许只是因为,我是附近最会读书的孩子,他认为一种阶层上的接近。同时,或许他还有征服感。在我开始疏远他的时候,他时常拿出自己哥哥的照片看。其实他和哥哥并没有太多相处的机会。母亲疼幼子,小时候夫妇俩去香港打工,不舍得阿小跟着吃苦,就把他留在老家,每月寄来丰厚的钱求得亲戚对他的照顾。而长子他们带在身边,帮忙工地做点事情。所以哥哥从小就在香港长大,现在已经长出一副香港人该有的样子:留着长头发,打了耳洞,夏天会穿白色短裤配皮鞋,有时候还戴着条丝巾。阿小崇拜这样的哥哥,我觉得他其实是崇拜着香港,正如我们崇拜着黑白电视里的游走在高楼大厦里的那些人。但对我们来说,高楼大厦还是以后的事情,而对阿小,这是即将的事情。他尝试几次把头发留长,都被爷爷硬押着给剪了,他自己尝试用针给自己穿耳洞,最终扎出满身的血,让爷爷急匆匆送医院了。现在这些他都放弃了,但是常拿着哥哥的照片一个人发呆。和他保持距离后,我每次和拖鞋军团的人疯回家,就会来看看阿小,他会给我讲哥哥的故事:我哥哥很牛的,他像电视里那样,骑着摩托车,带着一个女的飙车。但是到了我爸的公司,又换了一身西装,可帅气了。有次他很神秘地和我说,我哥吸毒的。然后,拿给我一根烟,附在我耳朵说,这是毒品。一脸得意的样子。仿佛他掌握着通往天堂的钥匙。他给我看完,又把那香烟小心地包在手帕里,然后装到一个铁盒子里,放在床下——我知道那是他认为最宝贵的东西了。他看着这样的他,越发觉得遥远,我知道他身上流动着一种欲望,一种强烈而可怕的欲望。他要马上城市起来,马上香港起来。他要像他想象里的香港人那样地生活。我得承认,我看着电视上那些摩天大楼,心中也充满热望。但我老觉得不真实,它是那么遥远。而阿小,他简直活在奇怪的错位中:他穿戴着这个世界最发达地区的东西,肉身却不得不安放于落后似乎有几十年之久的乡下。果然,一个晚上,阿小把我叫进他的房间,掏出厚厚一把钱:你知道哪里买摩托车吗?电视上那种摩托车,带我去买,我要去飙车。但小镇当时没有卖摩托车的地方,要买,必须去到六十公里远的市区。他着急了,那毒品呢?大麻呢?那个晚上,是我陪着他去一家地下游戏厅玩了赌博老虎机作为结束的。看着他在老虎机上几百几百地兑换游戏币,然后大把大把地输,我内心里决定,远离这个阿小。我知道他活在一种想象的幻想中。我担心他的这种热望,也把我拖进去。因为我察觉到自己身上也有,类似的躁动。5实话说,我不知道,阿小和阿小是怎么熟上的。香港阿小很久没让表弟来叫我了,我也不怎么主动去。这天阿月姨叫我帮阿小补习——数学成绩下来了,他考了12分。我拿着他的考卷,笑了半天,连最简单的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他都不懂。准备好好糗他一把。走进去,看到那个身上还带着海土味道的阿小。他们俩头凑在一起,正在搭一架木构的恐龙。我有点错愕。这个阿小,对外人说话都不愿意超过三句。但我看到他在那夸张地开着玩笑:“哇,这恐龙好酷啊,简直要叫出声了。”很蹩脚的讨好。我心里说不出的反感,然后对这个老家的阿小有种莫名其妙的悲哀。我知道他为什么喜欢香港阿小的——他其实是喜欢这个阿小身上的香港的味道。那个晚上,我只是简单把题目的正确做法示范了一下,就匆匆要走。香港阿小着急了,追着出来。说要不要一起去打电动。他后面跟着那个老家的阿小。我看着老家的阿小,躲在香港阿小背后,跟着一脸的赔笑,我说不出的难受。说,算了,我不玩了。转头就走。从此,即使阿月姨叫我再去帮忙补习我都借口推了。我害怕看到老家阿小的这个样子,他会卑微到,让我想起自己身上的卑微。6老家的阿小突然新闻多起来了:他瞒着父母翘了整整三个星期的课,但每天假装准时上下学。他跑到小镇新开的工业区,不由分说地逼迫那些外地的打工仔,要求他们学狗叫,不叫就一阵拳打脚踢。最后他父母还发现他竟然偷偷溜进他们房间了,偷了几百块不知道去干嘛。乌惜心里憋闷得难受,又不敢在丈夫面前哭,每次出事就偷偷来我家和母亲说。母亲只能安慰:孩子总是调皮的。我在一旁不说话,我知道这个阿小生病了,他从香港阿小那传染了“香港病”。我几次在路上碰到他,他现在说话的腔调、梳着的发型都很香港阿小。连笑的时候嘴角微微的上撇,都模仿得那么入微。我忍不住插了一句:你让他别和香港阿小玩。乌惜愣了,她一向还挺骄傲香港阿小看得起自己家的孩子。母亲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能乱说话。但总之这话还是传出去了。后来路上碰到两个阿小,一个对我冷漠地转过身假装没看见,一个示意着要和我打架。想打我的,是老家的阿小。不过,拖鞋军团的人总在我身旁,大家也相安无事。事情就这么过去,我和两个阿小就彻底断了往来。然后断断续续听到的消息:老家的阿小又打人了,老家阿小被学校警告处分了,被留校察看了,后来,老家的阿小退学了。然后再后来,听说香港的阿小一个星期后要去香港了。7阿月姨来我家了,手上带着一只木头拼成的恐龙,和一个任天堂游戏——这是香港阿小最喜欢的两个玩具,现在,他想全部送给我。阿月姨说,我不知道你们两小孩子间发生什么事情,但是他还是最喜欢你这个朋友,有空去找他玩玩。香港阿小显然对我的到访早有准备,估计都是演练过无数次的动作,所以表现一直得体并保持着骄傲感。他一手勾住我的肩,像电影里那种兄弟一样把我拉进他房里,坐在床上,掏出一张纸片,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字,是地址。地址我只给你,有空给我写信。然后扬了扬眉毛。我倒是笨拙,傻傻地补了句:寄到香港要寄航空信,很贵吧。他笑开了,咱们好朋友你在乎这点钱,以后你到香港来,我一次性给你报销。然后我把我准备的礼物递过去给他,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物理参考书,厚厚一本,50元,对当时的我来说很贵,是我攒了半年才买到的。“阿月姨给我看过你的物理,太烂了,做做里面的习题吧。”“这么烂的礼物啊。”他又恢复到傲慢的恶毒了。他走的那个下午是星期六,我刚好去市里参加一个比赛。听说他来我家敲门,不断喊我名字,却没找到我。依然和来的时候一样,是一辆高级的小汽车来接他的,小镇的大人和小孩围着一圈,目送着这个仿佛属于另外一个时空的人离开,依然只有兴奋的指指点点。那晚回家,小镇里的孩子兴奋地说,我太有面子了。但我心里说不出的空落落,一个人悄悄走到阿月姨家,在他住的房间的窗口,往里看了看,一切黑乎乎的。我转过头,看到不远的地方,一个小孩在哭,我知道,那是剩下的这个阿小。听说,他没去送香港阿小。8香港阿小就像被接走的外星人,理性的我早判定,他和我是两个时空的人,此前发生的事情,就当一场梦了。不多久,我又当回我的赤脚大仙。而整个小镇也似乎迅速遗忘这么一个本来也不大起眼的小孩,依旧吵吵闹闹、热热闹闹。只有一个人,提醒着香港阿小的存在——我家前面那个阿小。没有香港阿小带他去理发店剪那样的发型,他坚持自己试图用剪刀剪出那样的形状;没有阿小陪他去开发区展现英雄气概,他依然坚持每天晚上去逼迫路过的外来打工仔扮狗叫,然后几次邀约各种人去观摩,都遭到拒绝。没去读书,这个阿小的命运只能有一条:当渔民。他是挣扎了几次,甚至和父亲大打出手,离家出走。失踪了一个多月,饿得瘦骨嶙峋的阿小回来了。他答应当渔民了。他的条件是:必须给他买一辆摩托车。为了儿子走回正途,他父母商量了半天,终于同意了。打渔要赶早潮,每天早上五六点,我就听到那摩托车帅气地呼呼地催引擎,发出的声音,炫耀地在小巷里扩散开。他每天就这样载着父亲,先到那下海布网。他大哥和二哥,则踩着那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跟在后头。下午三四点他们就打渔结束回来了。海土、海风和直直炙烤着他们的太阳,让他越来越黝黑。每次把满装海鲜的箩筐往家里一放,他的油门一催,就呼啸着玩耍去了。没有人知道他去哪,但是后来很多人常告诉我,看到阿小,沿着海岸线边的公路,以超过一百的时速疯一样地呼啸而过,嘴里喊着亢奋的声音。慢慢地,我注意到他留起了长头发,每次他开摩托车经过我家门口,我总在想,他是想成为香港阿小想成为的那个人吗?9我从没想过,会收到香港阿小的来信。那已经是他离开小镇的第三年,我已经进入高考的最后准备时期。他拙劣地在信封上写着,某某中学,然后我的名字收。还好学校负责任的收发阿姨,仔细地核了全校五千多个学生,才找到了我。当然,也可能是来自香港的邮戳起的作用。他的字还是那么差,扭扭捏捏,但已经换成繁体字了:親愛的黑狗達!好久不見。我在香港一切很好。香港很漂亮,高樓大廈很多,有空來找我玩。只是我不太會說粵語,朋友不太好交,多和我來信吧,我找不到一個人說話。我家換了地址,請把信寄到如下……我知道他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象,在那个都是白衬衫、白牙齿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着他,悄悄地在他背后说乡巴佬。我莫名其妙地难过。拿着信,我去敲了乌惜家的门。这个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当时流行的一部香港电视剧里,主人公总在弹吉他,许多潮流男女都在学。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给他看。他愣住了,没接过去。他给你写信?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没给他写信。这个阿小抢过信,往旁边的炉子一扔。他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这么被烧了。我才觉得,我太鲁莽太欠考虑了。我知道,从此这两个阿小都和我更远了:一个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责骂地扔掉他家的地址;一个从此会因为自己觉得受伤更加疏远我。高三的后半学期,整个学校像传销公司。老师整天说,别想着玩,想想未来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楼大厦间,那里才好玩。他们偶尔还会举例:某某同学,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口气笃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谁都没怀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终点。整个高三的年段,也像是准备离开小镇的预备营地,许多人开始寄宿在学校,全心投入一种冥想状态。仿佛学校就是一艘太空船,开往一个更开明的所在。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员。全身投入这种冲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结束,回到家,母亲才叫我,去探探阿小。阿小骑着摩托车在海边狂飙,一不小心车歪了,他整个人被抛出去,头先着的地。那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总算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去到他家,他还躺在床上,受伤的头部已经拆线,但因为剃了头发可以看到,前额凹进去一块。他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开玩笑地说,我牛吧,摔成这样,竟然没死,而且一点后遗症也没有,就是难看了点,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两个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学录取离开小镇。我去向他告别,他当时已经开始和父兄去捕鱼了,只不过,从此不骑摩托车,也蹬上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阿小终于成了,小镇上的渔民了。10兜兜转转,大学毕业后的我,来到了北京,来到了那个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当然,此时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结束,而是所有故事的开始。偌大的城市充满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那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觉得自己要被吞了,觉得人都怎么这么渺小,而在小镇,觉得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有生趣。觉得人才像人。这个时候我才偶尔会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听说他娶了个老婆,很快生了个儿子,然后自己买了块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个庭院,里面还养了只狗。我每天则不断忍受着颈椎病,苦恼着工作的压力,和工作结束后的空虚。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过职业的成就感稍微缓解自己:我是个写字的人,在一家全球闻名的顶级杂志工作,我的文章会被到处转载。总有老家的朋友,从那听得到狗吠的小镇上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混得不错。装模作样地相互吹捧下,挂完电话,迎接突然袭击而来的空虚感。这个晚上,我习惯查阅自己博客的评论,意外地看到一条评论:你是黑狗达吗?小镇上的黑狗达吗?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电话我吗,我的电话号码是……是阿小。香港那个阿小。说不上的犹豫感,我竟然拖了半个月没回电。我竟然有点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样,无论好,或者不好,对我都是种莫名其妙的震颤。半个月后,突然有个事情必须到香港出差。我把电话抄在纸上,还是没决定是否拨通这个号码。事情忙完了,一个人摊在宾馆空荡荡的房间里,突然下了决心拨打出那串电话。喂?邊個?是阿小吗?啊?他愣了下,显然有点错愕。黑狗达!你在香港?你终于要见我啦!他竟然记得我的声音。可见香港的生活他有多孤单。11和阿月姨拉着我去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一样,我竟然又紧张到全身是汗。坐在路边的茶餐厅里,我一直想象,他会是怎么样的?他应该长发飘逸,穿着入时,然后应该钉上耳环了吧?他应该终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为的样子了吧?阿小进来了。我一眼就认出他。他的身体拉长了,五官却没怎么变,他剪着规矩的短发,但耳朵确实有曾经戴过耳环的样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爽,但背着一个不太搭配的帆布包。他看到我,笑开了那嘴抽烟抽坏的牙齿,张开双臂,迎上来抱住我。你当时怎么没回我信?他问。我张了张口考虑是否要解释,终于还是放弃。爱面子是没变的,当晚他坚持邀请我到香港半山的一座高级酒吧。透过窗子,是维多利亚的璀璨夜景。适当的怀旧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你现在怎么样啊?我啊,好好工作啊,哪像你,混得这么好?做什么工作?他用手摇了摇酒,支支吾吾。仿佛下了很大决心,终于说:我在安装防盗门。然后马上补充:但我是高级技工,一个月能拿一万二港币。我不知道把话如何进行下去了。一种找不到话题的恐慌感,在彼此内心滋长。他很努力,自嘲地讲了到香港被同学看不起,交不到朋友,对城市生活的厌恶,以及父母生意的失败。你知道吗,我竟然觉得,那个我看不起的小镇才是我家。说完他就自嘲起来了:但显然,那是我一厢情愿。我哪有家?我知道这句话背后藏着太多故事:为什么没有家?他父母呢?但我也意识到,这显然是他不愿意提及的部分。晚上十点多,他说自己要赶公车回住的地方了。我送他到车站。车站早已经排了长长一队,有打着领带穿着廉价西装的、有穿着电器行标志服饰的、有别着美发屋样式围裙的……临上车了,他突然说,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继续聊天,我们太久没见了,通宵聊聊天不过分吧?我想了想,答应了。车的站牌上写着通往天水围,我知道天水围于香港的意义。一路不断闪过高楼大厦,他兴奋地和我一个个介绍,也顺便讲述了发生在其间的自己的故事。车继续往城外开,灯火慢慢稀疏。快到家了,他说。然后车开上一座长长的斜拉桥。“这桥叫青衣大桥是全亚洲最大的铁索桥。我每天坐车都要经过那。”“这样啊。”我礼貌性地点点头。他望着窗外的桥,像自言自语一样:“我来香港第三年,父亲查出来得了癌症,鼻咽癌,建筑公司不得不停了,父亲到处找医院医病,本来还有希望,结果哥哥怕被拖累,卷着家里的钱跑了。我和母亲只好卖掉房子,继续给父亲医病。有一天,他自己开着车来到这里,就从这里冲下去了。我现在要挣口饭吃,还要从这经过。”我愣住了,不知道怎么接话。他接着自言自语一样:“城市很恶心的,我爸一病,什么朋友都没有了。他去世的时候,葬礼只有我和母亲。”“呵呵。”停顿了一会后,他自己轻轻笑了一下。我张了张口,尝试说点什么。他显然感觉到了:“我没事的,其实可搞了,香港报纸还有报道这个事情,我家里保留着当天的报纸,是头版头条,你相信吗?”他转过头来,还是微笑着的脸,但脸上早已经全是泪水。车依然在开,那座桥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桥上一点一点的灯影,快速地滑过,一明一灭,掩映着车里晃动着的疲倦的人群。大部分人都困倦到睡着了——他们都是一早七点准时在家门口等这车到市区,他们出发前各自化妆、精心穿着,等着到这城市的各个角落,扮演起维修工、洗碗工、电器行销售、美发店小弟……时间一到,仓皇地一路小跑赶这趟车,搭一两个小时回所谓的家,准备第二天的演出。他们都是这城市的组成部分。而这城市,曾经是我们在小镇以为的,最美的天堂。他们是我们曾经认为的,活在天堂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