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流满面。我突然想到了拜伦的那首诗:“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以肉夹馍。我最好朋友的婚礼文 / 苏更生 作家 媒体人 @假苏更生飞机晚点三个小时,我在机场发烧,窝在恶贵咖啡馆里,十元一杯的白开水喝了五杯,希望把感冒压下去。我要飞去北方,出席她的婚礼,做伴娘。上了飞机,莫名其妙被升舱。空姐拉上帘子后,头等舱只有我。窗外是深蓝的夜空,机舱里灯光昏暗,安静得正好睡觉,我却怎么也睡不着。跟她认识已太多年。我还记得在那个周五的下午,我们搭车回家。烈日下的公路尘土飞扬,车却意外停住,等了许久也不开。全车人站起来看发生了什么。我在后排,她正好回头。我扬了扬下巴,问:“喂,现在几点?”她手上有表,答:“三点。”那年我们都十二岁。后来这些年我曾反复回忆过这场景,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车厢中灰尘跳动,她扎了两只小辫子,头顶细小的发丝竖起来,对着我咧嘴一笑,说:“三点。”我曾跟她说过这场景,她说不记得了。这就是我们最大的区别,我沉浸于回忆,略悲观,而她是现世享乐主义者。我们在同一间寄宿学校念书,不同班,每周五一起搭两个小时的巴士回家。中学六年,从未间断。在不回家的时候,我们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疯跑,对路边的行人大笑。那些引人发笑的内容早已忘了,可那时的青春就是如此明亮,可以笑出声来。每个周末我们都腻在一起,逛街、吃饭,向父母讨来零花钱一起用光。有次我骑车载她,前面有辆大巴,由于冲得过快来不及刹车,我叫嚷着:“你快跳,快跳!”她噌地跳下单车,我以人字形撞贴在大巴车上。这辆车并未开动,我也没受伤,两人又为撞上静止的大巴车狂笑不已。她是学校最漂亮的女孩,而我就是那个女伴。她在学校里换了若干男友,而我则替她向不同的对象传过纸条。我们曾躺在床上不停地谈论未来,会嫁给谁,会有怎么样的婚礼。我记得有天谈论起结婚戒指,她说:“钻戒要三克拉以上才有灵魂。”我惊愕地体会这句话的厉害之处。她是精明的现实主义者,对庸俗怀有期待又能及时戳破虚伪。在万米高空,想起这些年,我们身边的男人换了又换,只有我和她没有变过。而如今,几个小时后,她真的要结婚了。那些被反复谈论的场景终于成为现实。我们都长大了,她没有拿到三克拉以上的结婚戒指,只有一颗小小的钻石,白金爪托着,怎么看也不像有灵魂的样子。她嫁得并不如意,那颗小小的钻戒已是奢侈。此前她已订过婚,和一位我们都喜欢的男孩。这人高大帅气,弹一手好钢琴,家境也不错。订婚后,男孩出国留学,每年带回来大量礼物,连我都有份。只是异地恋总是艰难,她爱上了别人,一个远在北方的男孩。于是她哭着退掉原来的钻戒,孤身离开了家。由于这座城市离家太远,她只能从酒店出嫁。女方亲友只来了父母和我。她本来说太远,不让我来,可以等回老家办酒席时再参加。我想了想,说:“还是去吧,嫁那么远,我送送你。”于是飞了几千公里,只在此地停留二十四个小时,参加她的婚礼。飞机降落后,高烧已退。我在出租车里看她未来要生活的城市,干燥、灰暗和乏味。她嫁的男人我也不喜欢。对我而言,他只是个陌生人,为什么要把我最好的朋友骗到这里?我冲到酒店大堂时已是凌晨一点。为了不打扰她睡觉,我让前台小姐带我去603。前台小姐问:“603不是结婚的那间吗?”我说:“是呀。”她问:“你是新娘吗?”我笑了,说:“我是迟到的伴娘。”进房后,她已睡了,我轻手轻脚洗漱,然后躺在她身边。她被我惊醒,问:“是你吗?”我说:“是啊。”我们躺在床上,中间隔了很远,彼此都没有睡着。就在她出嫁的前一晚,我睡在她身边,两人竟无话可说。我们之间不仅隔着被子,还有过去的十多年。那些欢笑、争吵、回忆,还有对爱情、婚姻和人生的期待,那么那么多,却只有沉默。一夜无话。第二天的婚礼就像所有婚礼一样,喜庆,喧闹,嘈杂。行礼时,她在台上,我在台下。她父亲发言,丈夫站在身边。在尘世幸福最完美的一刻,她的目光投向我,骄傲而深情,我扭过头去,两人都泪光闪闪。婚礼结束,宾客散尽。我和她把婚纱收起来,那件直径三米的婚纱像一个宝座。每个女生迫不及待地穿上它,却不知道叠起它有多费劲。我们手脚并用,试图拢住裙摆,塞进袋里,甚至喊起口号:“一二三!”“好,马上就要进去了。”“就要成功了。”最后,袋子破了,婚纱又嚣张地撑开。我们都脱下了礼服,身上只剩Bra和内裤,浑身是汗,坐在地板上大笑。婚礼是如此累人,永远都不想来第二次。我无法接受这种麻烦的婚礼,不如旅行结婚,在海风猎猎的沙滩上,只有两个人,天空化作玫瑰色,哪里有这些琐碎事?可她说:“这样你就没办法收红包了。”她喜气洋洋的现实态度总能把我的浪漫主义击碎。我们一起数红包,骂某个小气鬼只给两百块,连名字都不敢写。我掏出厚厚的红包,说:“原本应该更厚一些,但是买机票了,你收着吧。”她说:“以后还不是要还给你?”我也只愕然。处理完所有琐事,我们去买水果。两人站大半天,礼服勒得绷紧,什么都没吃。我们走在街上,她和相识的店主寒暄,与小贩讨价还价,我知道她就要留在此地,迎接新的生活。而我几个小时后,就要飞离她的城市。再好的朋友,长大了也是聚少离多,每天都要面对各自的生活。入夜,她要送我去机场,我让她留下照顾父母,自己打车去机场。分别很普通,不过是说一句:到了发个短信。我坐进出租车,被北方的风轻拂,突然记起一首词:沙河塘上春寒浅,看了游人缓缓归。这些年,那些我们爱过的男孩,不知道终究去了哪里,而她留在此地,我独自缓缓而归,只能暗叹:花满市,月侵衣,这恋恋的风尘呵。给夏天的冰 / 陶立夏皮格马利翁文 / 陶立夏 翻译 作家 摄影师 @陶立夏如果用我千疮百孔的记忆回想一下的话,大概是八年前开始失眠的,距离我们陆续离开伦敦还有一年不到的时间。失眠会对大脑造成损伤,但这并非了不得的事情,因为从科学角度来说我们每天都在死掉一点点,所以这种损伤就像罹患绝症时的小感冒,或者宇宙毁灭时下的毛毛雨一样。总之无关痛痒。但失眠的夜晚有很多时间需要打发,这就很麻烦。上午在医院实习,下午到学校图书馆为毕业论文搜集资料,忙到眼睛都快盲掉,灵感因睡眠不足而愈发虚无缥缈,熬到半夜就可以去巷子口的Fish and Chips买炸薯条。我记得那个钟点正是PUB打烊的时间,醉醺醺的年轻人喧闹着从PUB里拥出来,青春的荷尔蒙被酒精浸泡过,开始发酵出腐味,但你更在意的是空气里飘过的薯条的油腻味道,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烁着魔法仙女棒那种让人颤抖的愉悦金色。捧着松脆的薯条回宿舍楼,到公用厨房的电饭煲里找一碗晚饭吃剩下的白米饭,靠在储物柜上大口大口地吃。有时会遇上别屋的室友L来厨房找番茄酱,就这样慢慢熟悉起来。宿舍还有一个房间空着,那位迟到的房客似乎被困在了非洲某处。L是标准的帝国大学高才生,在计算机系读硕士,研究人工智能。我不爱麻烦别人,尤其是为小事,但用了许多年的电脑时常故障终于系统崩溃,写了许久的论文草稿丢失,才迫不得已去敲他的房门,问能否帮忙恢复资料。他没等我细述来龙去脉就答:当然可以。他后来解释说,所有在电脑上出现过的资讯都会留下物理残迹,只要你足够耐心就可以一一恢复,过程有点像拆一只茧。“也就是说,其实你电脑上的资料永远都删不掉?”我问他。“是啊,除非你把硬盘砸成粉末。”他回答。“过往那些再也不想看见的照片啊,邮件啊,怎么办?”我突然好奇。他显然思考过这个问题,所以流利地回答:“删除前打印出来烧掉。就当是彻底成灰了。仪式感很重要。”夏天的时候,L把自己在房间里关了整整三天三夜,每次路过都听房内在播放同一首歌,隐约是张学友的《吻别》。第四天晚上形容枯槁的他到厨房找我:“兄弟,陪我去喝一杯。”“你的世界模型终于成功了?”我打趣。他黯然地指指心口:“不,是这里坏掉了。”我了然。都说时间治愈一切,可那要等好久,没有如许耐心和勇气,所以不如先投靠酒精,否则只有去跳学校最高的女王塔。从酒吧出来,深宵的街道人声喧哗,人群围着倒在马路中间的一个年轻人。他脑部遭受了重击,神志不清。我一边跪下来寻找他的脉搏,一边打电话报警。L脱下衬衫想垫在年轻人脑后,这时一只手伸过来拉住他。“小心。”那人说,是带口音的英语,但语气坚定。他借着手机屏幕的光线仔细检查年轻人的瞳孔后轻声说:“He is gone.”我知道他的意思,因为我没有找到脉搏。但L疑惑地看向这个陌生人,恳切地问:“But to where?”陌生人摇摇头,露出无奈的神色,最后撸起死者的袖管给他看,苍白的手臂上布满针眼和瘀青,还有地方出现了溃烂。“药物过量,脑后的伤是摔倒后造成的。”他解释。人群触电般散去,留下我们三个等救护车。我们等待了将近十五分钟,救护车才挤进小巷。这时我发现我们正坐在剧院门口,头顶是舞台剧版《玛丽·波平斯》的巨幅海报,玛丽阿姨举着阳伞正要随风飘去,不知道她又是去哪里。“当时他还有体温。”L说。那个陌生人,正是迟到的第三位房客,来自叙利亚的心外科专家M,将在帝国大学医学院担任三个月的访问学者。我曾在医学杂志上读过他的文章。他并没有和我们握手,医生都不太喜欢握手。我们互相点头致意。很多很多年以后,我会独自走过大阪城的夜色,那是开满樱花的夜晚,年轻人穿着浴衣结伴赏花,静得只听到木屐叩击地面的声音,以及花瓣落在发间肩头时心跳般的噗噗声。那时我会想起这个夜晚。想起我们三个人白色汗衫上的血迹,像樱花花瓣一样洋洋洒洒地蔓延。那是MSN Messenger关闭全球服务的前夜,M早已完成英国的学术交流,在参加另一项无国界医生行动之后失去了联系。而我与L也已多年没有通过音信。我到酒店商务中心给L留离线消息,对话框打开后踌躇很久不知说些什么。分别这些年想必彼此变化都太多,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说,最后只留给他我最新的电话号码,说下个月会路过加州。L的消息在深夜抵达,只两个字:回见。人工智能的终极梦想,是建立一个可预测的世界模型。但L还没来得及实现他的终极梦想,他的第二个梦想就率先解体,交往五年的女朋友毫无征兆地嫁了别人,给他寄来一张电子邀请函。“为什么要学计算机呢?或许我该学物理。在物理学中,你起码有个小滑块可以退一下,你有机会碰一碰这个世界,还有把你拉住的重力,多有人情味!啊,还有光,研究它的速度,研究它的质地。我究竟为什么要学计算机?”失恋的L喝着啤酒在厨房里絮絮叨叨地提问。我又为什么成为一个整形医生?在我切开病人肌肤的那刻,也常常情不自禁地怀疑科学是否是种可怕的存在。但除却自然天地,真实的东西鲜少美丽。人就是一件件残次品,他们具有的情绪与感情亦是如此。总要有人负责修理、维护、缝补。“你说,人心为什么这么复杂善变?”夜很深了,L自顾自地继续他的十万个为什么。我毫无睡意,但对答案一无所知,就像我不知道一条河为什么流向这里而不是那里,一片雪为什么落在这座山上而不是那座,一朵云为什么是这个形状而不是那个。其实我也有问题要问,比如说美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比如说为什么抽取多余脂肪比修补一个孩童破损的容颜更能赚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可以拥有天赋,而有些人只是心怀盲目的热诚。但后来我知道,天赋并不是上天赐予人类的最珍贵的礼物,遗忘的能力才是。“或许我们可以采取脱敏疗法,每次他提起前女友的名字,我就揍他一顿。”M提议,“我是跆拳道黑带。”“有多厉害?”M让我站在厨房中央伸出手,还未等我反应过来,他已踩着我的手从我头顶翻了过去。L放下啤酒罐大力鼓掌:“好身手!为什么当医生,当刺客不好吗?”“是啊,说说,你为什么当医生?”“我喜欢上邻居家小姑娘。”M没有抬头,喝着他加蜂蜜的薄荷茶说,“她心脏不好,我就想,长大了我当医生,给她治病,她就得嫁我。”“后来呢?”L追问。“后来她被美国来的专家治好了,我拿到执业资格那天,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丈夫是个非常好的人,在银行工作。”L黯然。“敬世界模型!”我赶紧举杯。“敬世界模型!”M微笑。“敬无常的人心!”L大喊。第二天L跑去系里找导师,放弃即将到手的保送名额和全额奖学金,准备前往美国西海岸重新开始。就像他说的:仪式感很重要。我记得他去递交签证申请的那天,伦敦地铁遭遇恐怖袭击。人群匆促走过古旧的黄砖楼,沉默地赶路,有乱世的感觉。仲春的洛杉矶,繁花似锦。我下榻的酒店在为晚上的婚宴做准备,场面热闹而混乱。策划公司已搭建好通往海滩的白玫瑰与素馨花拱廊,孩子们牵着气球横冲直撞,脚步声嗒嗒嗒。我到大堂的时候,L正坐在角落耐心地等,隔着暮色看是多年前一模一样的眉眼。一瞬间觉得时间深不可测,不知道事隔多年,他的情伤好了没有。或许已经是功成名就的工程师,顺利娶妻生子。就像《男人四十》里林耀国与妻子文靖,相敬如宾,闲来在客厅背诵苏轼的《前赤壁赋》。电视里播着长江的壮美风光,厨房里一锅汤却炖坏掉。就是这样的简单琐碎,像一个被执行了上百万次的程序,叫人安心。他站起来大力拥抱我:“走,带你去吃饭!”一号公路的悬崖下惊涛拍岸,夜色四合,一切茫然。“不知道是南美洲哪一只蝴蝶扑闪了翅膀。”我对着不见底的黑暗叹息。“理论上来说,如果蝴蝶效应能运用数学模式来表述的话,我们就能找到应对各种气候变化的方案,甚至是金融海啸。”他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是现实中这根本做不到。”“为什么?”“高级计算机也只能处理小数点以后九位数的计算,如果九位数以后的数无限放大,错误就无限放大。”“各种错误累积,原来没有负负得正这种事情啊。”“对,并没有。”“真是残酷人生。”到餐厅他为我点了瓶啤酒,Astra,标志是锚与心。“感情顺利?”我问。他笑:“真爱就和鬼一样,从来只听说别人遇到。”“生意可好?”他问我。“还行。”我答。此次在洛杉矶美容医学论坛上,我做了主题为“针灸对注射微整形之借鉴作用”的报告,反应热烈。如今我拥有自己的诊所,生意过得去,允许我拥有些许骨气,不必为高昂费用而盲从客人的要求。这行缺的不是技术,而是品味。当我修复病人的面部神经时,有时会想起L曾说过的:恢复残损的硬盘,像拆一只茧,而彼时的M又在哪里修复谁的心?当年寄居帝国大学学生宿舍的三个人,一个为世界寻找最终解答,一个医治心,我最没用,是个解析皮相的整形医生。“只塑造自己心目中完美女性的皮格马利翁”——曾有采访过我的时尚杂志这样形容我。我对此不置可否,因为我并没有爱上过自己的病人——那些我用刀剪塑造出来的作品。L吃着薯条说:“我的研究项目进展顺利,我们在研发具有情绪关怀能力的机器人。程序的工作原理是建立模糊数据库,根据你的情绪调整反馈,给予情绪抚慰和心理疏导。完成后将用于抑郁症和自闭症的辅助治疗。”我在名古屋丰田汽车博物馆看过机器人跳舞,说实话,那场面并不让我特别舒服。我真害怕那几个机器人真的对我露出人类的表情。“那世界模型怎么办?”“把这个世界交给别人去照顾吧,其实我们和这个世界的关系并没有我们自以为的那么密切。”L在薯条上蘸满番茄酱,“但这些情绪抚慰机器人是不同的,它们可以为你提供真实确切的陪伴。”我在酒吧昏暗的光线里打量他熨烫过的衬衫,薄薄的金表,不知道他这些年究竟花了多少力气努力与这个世界发生关联。“你有M的消息吗?”我问。他点开链接后将手机递给我,那是一篇某医学奖项的受奖辞,世界知名的叙利亚籍心外科医生穆沙罕回顾了自己的执业生涯,并谦逊地感谢了自己的同事。在谈及自己从事医学的缘起时,他提及自己少年时代瞒着家长陪伴邻家小姑娘前往戈兰高地寻找美国医学专家的往事。但是他们还未抵达高地就遭遇了突发的空袭,那个名叫妮米佳的小姑娘就在他身边停止了心跳。演讲最后是穆沙罕的生平简介,他在伦敦的短暂停留也被提及,而他名字后面的括号里写着(1971-2012)。我愕然地抬头看向L:“发生了什么?”“他以叙利亚医生的身份为一名以色列女童进行了心脏移植手术,手术的成功甚至在西方世界引起轰动,我在洛杉矶当地报纸都读到相关报道。手术后一个月,他在位于戈兰高地的国际人道主义医院遭遇极端组织袭击。当场失救。”我饮尽杯中啤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今天的降水概率是85%。”L的话音还未落下,雨滴已啪啪地砸在车窗上,他的唇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大概是因为这错综复杂的概率组成的世界里这个小小的确定。从酒店建在悬崖上的停车场可以看见婚礼的烟花开在细雨濛濛的半空。L摇下车窗,拿出手机来拍了一张。风太大了,雨飘进车内,他随即关了车窗,伏在方向盘上侧过头去看烟花,明灭的光洒在他脸上,此刻看,他的面容还是添了风霜的。听到他说:“这么好的日子不常有,所以,要好好记得。”烟花穿越风雨抵达半空,倔强地炸开。昏暗的海面瞬间被点亮又隐没。而年少时代的遗憾并未熄灭,只是转而投向更深更沉默的内在。就像那个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我们在心中描画着爱人的模样,以幻想建造沙城。我们爱的人们却总在一步远的前方,若即若离之间刻画我们的命运。所以我至今孑然一身,因为我还在寻找错误百出的皮相下那个完美的灵魂。所以L放弃世界模型研究情感机器人,只为实现永不背叛的、毫无条件的、二十四小时无间断的爱与关怀。所以M一遍遍修复破损的心,不问世事缘由。生命之初爱过的人在他身边停止心跳,从此以后他医治的每一个患者都是她,他触碰到的全是她的体温她的鲜血她的心跳。所以他微笑着告诉我们:她得到痊愈,嫁人生子,一生顺遂。这世界上大概再没有什么比爱更无用也更伟大。“嘿,开心点,都过去了。”L拍我肩膀。But to where? 我在心底轻轻问。你喜欢的一切,最后都会变成一座碑文 / 吴惠子 作家 广告创意 @吴惠籽1路过公主坟,我没看见过坟。但是长坂坡真的有道坡,二十多年前我就是在那里投的胎。有一年我回去,发现他们居然把长坂坡的塑像拆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小片极丑的街心花坛,非常丑,让我一直耿耿于怀。从小我妈就跟我说,塑像是骑马的赵子龙,他怀里的小孩是刘备的儿子阿斗,当年赵子龙跟着老大逃跑又掉头,单骑救主,突出重围,是个英雄。虽然我妈做饭好吃,却不懂三国,以前的女人都这样,热衷于给丈夫孩子织毛衣,所知甚少,不问战事,也不会跟我多说一句阿斗的妈妈甘梅。书上都说甘梅长得好看,肌肤如玉,我没见过,不过男人不论当不当老大,都喜欢皮薄馅儿厚的漂亮姑娘,这个我信。书上还说,刘备刚开始娶一个死一个,后来很迷信,结婚的时候决定纳甘梅为妾,不敢给她转正,怕她又死。甘梅有一回做梦,梦里吞了一颗北斗星,结果后来就怀孕了,于是给儿子起了个名字叫阿斗。做梦吞星星这件事,听起来好文艺。但你说甘梅倒不倒霉,曹操追来了,她老公急忙扔下她和儿子,带着兵跑了。无语。時光漫步 / 冲锋还有那个糜贞,也是刘备的老婆,为了让赵子龙救下阿斗,怕他的战马不够那么多人坐,为了腾地方,自己投井死了。糜贞在过去绝对是富二代,家里殷实巨有钱,但是我估计她没有甘梅长得好看。但是她也爱刘备,所以爱屋及乌,可以舍命救情敌的儿子,真伟大。最后赵子龙好不容易杀回去救了甘梅和阿斗,不料老大接过劫后余生的儿子,不仅没有喜极而泣,反倒一把摔在地上,对下属振振有词,大概是说小小犬子不足挂齿,差点害死他一员猛将。这个看起来也挺让人无语的,如果我是甘梅,就跟刘备拼命,敢摔我儿子,定睚眦必报摔他的汗血宝马。但我猜其实刘备为人父亲,肯定也是爱子心切,但是碍于江山社稷,君王面子薄,喜怒也不敢形于色。长大后我终于懂了,一将功成万骨枯,其中必有一枯,是心地纯良童叟无欺的自己。2我家住在长坂坡附近的熊家山顶,我奶奶活着的时候住在太子桥边。我们县城里的人,去远郊的玉阳镇,必经一座破败的张飞亭,亭下立碑,刻着“张翼德横矛处”。小商贩把擦汗的毛巾搭在碑上,借着阴凉卖甘蔗和茶鸡蛋,石碑周围都是踏烂的紫色甘蔗皮。每逢此景,必定心疼张飞。我觉得自己的多愁善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这座小县城曾经到处都是三国古迹,英雄战马的铁蹄踏出的珍珠泉至今还在清澈远播的梵音中冒着白白的雾气。只不过寺里山上的兔子和野鸡,都在大雪纷飞的时候让当地的地痞流氓烧杀掳掠,变成了特色火锅。寺里的和尚就知道念经,也不知道出来管管。我总是像这样瞎操心,所以刚上小学的时候成绩不好,不好好写作业,十个拼音八个不会,我妈教完我,还不会。她就生气,罚我在厕所跪搓衣板,跪着写作业,还一边气哼哼地说我是扶不起的阿斗。我问我妈是什么意思,她心情好的时候就解释说恨铁不成钢,心情不好就解释说烂泥巴扶不上墙。年纪小,听不懂。觉得汉语拼音就是恶魔的爪子,在它把我的膝盖刨烂之前,我的语文成绩迅速蹿到班里前列。八岁的时候我妈带我去了趟桂林,回来后我文思泉涌,写了一篇游记叫《桂林山水甲天下》,在课堂上被老师诵读,同学们都投来嫉妒的目光。我自此立誓,长大后要变成一代文豪。但是后来发现文豪的下场似乎都不怎么好。先说外面的。据说荷马是瞎的;但丁家族没落,从小他妈就没了,最后自己还客死他乡;莎士比亚家里有钱,但是没毕业他爸就破产了,还要去肉店打工。再说回来,曹雪芹的小儿子去世,他自己一病不起到最后都没钱治病;李白等一行诗人都是酗酒狂人古今皆知;屈原投江,一心求死,所以抱着大石头,生怕自己跳下去后又浮出汨罗江;司马迁的故事大家也都在书里看到过。啧啧啧。不忍卒读,想想就疼。长大后我懂了,做人还是不能想太多,没用。3南方冬天没暖气,冷起来要人命。我家有。因为是烟厂家属区,有自己的锅炉房,冬天大炉子烧得滚烫,家里的暖气片也滚烫。从小我妈就偷偷放暖气片里的热水让我烫脚,厂里的人都这么干,锅炉房的师傅一急,经常往水箱里倒煤渣,后来水变成黑色,混着一股刺鼻的二氧化硫味道,我妈就让我先泡,泡完用干净的热水再冲一遍,太机智。我现在怀疑小时候总生病可能是因为洗脚洗多了,中了锅炉房下的毒。那时候隔三岔五就发高烧,加上爸妈离婚,家里没男人,都是我妈自己背着我去医院。我家在熊家山顶,医院正好在长坂坡顶,从烟厂的后门走小路,穿过几个鱼塘就能到医院的后门。鱼塘主人养了几只羊,每次我都趴在我妈背上,让她捡地上一颗颗的豆豉,回家后爆炒辣椒,很下饭。我妈就说,打完针回来再捡,这会儿捡了没东西装。一来二去,医院的护士都认识我了,好几回烧成肺炎,医生都摇摇头,让我妈把我背回去,说孩子没救了之类的。我妈就边哭边把我往回背,到家就把我扔在沙发上,然后急匆匆跑去找隔壁单元的张师傅。长坂坡上神人多。张师傅是做拖把的,他个子不高,脑袋很圆,鼻头很红。平常总在我们那栋楼尽头的空地上做拖把,五颜六色的拖把穗几乎都是附近楼上的人淘汰的秋裤或者被单。我家的拖把,十几年都是从他手上买的,我不穿的秋裤也会拿给他,剪碎了给别人家用。他除了做拖把,还会替人算命。医生救不了我的时候,都是他救我。每次我妈喊他来家里,他都要作法发功,摇头晃脑,嘟嘟囔囔,完全听不懂,结束后还在两张黄纸上画符,烧一张让我喝,然后在我的床头贴一张。作完法,张师傅依然回去坐在小板凳上继续做拖把。就这样我家到处都贴着符,那时候是用糨糊贴,特别牢,粘上之后真的撕不下来。有时候半夜上厕所,看见黄符,能把我吓个半死。那家总说我救不活的769医院,后来被改了名字,叫长坂坡医院。但是他们这帮莫名其妙的人,为了盖楼,居然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奶奶家门口的太子桥给拆了,换成了一座碑。又是一座碑。我奶奶说,我喜欢的一切最后都会变成一座碑。她说得好抽象,我没太懂。但是我奶奶去世后,真的变成了一座碑。长大后我还懂了一则小百科,以前我让我妈捡的那玩意根本不是豆豉,是羊屎,是后来我看到家里兔子拉屎后觉得似曾相识,就跑去问我妈,她才告诉我的。好险。4自从发现自己无法从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中体悟人生变成文豪之后,我就一心想当官。尤其是我小学三年级当了一学期的路队长,便从此一发不可收。路队长就是放学后举着小黄旗带路的,我带的那条队伍都是住在子龙路上的孩子,人员结构很简单,因为子龙路是爬上熊家山唯一的路,山脚下是市政府,山顶是武装部,再往里就是卷烟厂。放学后大家在教室门口站成一队,清点人数后就出发。路队长负责带头过马路,等红绿灯,谁先到家,谁就先离队。我经常走到人多的地方就故意停下来整整队伍,立正稍息立正,大家都听我的,感觉很威风。一般队伍到山脚下,就只剩烟厂的孩子了。我们互相都很熟,便立刻一窝蜂钻进山脚下的大铁门,从山上抄小路。小时候觉得什么都很好玩,队伍里的男生经常会给我们女生表演吃蚂蚁,对,就是抓一只蚂蚁放进嘴里咽下去。真蠢。每次吃完蚂蚁一定会砸马蜂窝,砸完就背着书包拼命跑,我一般都是提前跑出很远看他们砸。终于有一天,他们扔出去的石头砸到了大树深处别人家的玻璃,再后来马蜂窝就不见了。我从小就看格林童话,所以坚定地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会有一大笔宝藏。有一次我和一个姑娘捡了两把钥匙,我和她高度一致地认为钥匙可以开启某处暗藏的金银珠宝,于是我俩就背着队伍里的其他人,偷偷把钥匙包起来,埋在了以前挂着马蜂窝的大树下。我们挖了个坑,约好找到地图后再回来拿钥匙,不然拿回家怕被别人发现。这是真的。可能是小孩子忘性比较大,厂里有了统一的班车后,我们第一小分队就解散了,我俩也没去找地图。大家都坐班车回家,很少再从小路爬熊家山。后来我稍微长大了一些,和我表姐有一次路过那棵大树,我说你信不信,这棵树下有两把钥匙,是我埋的。她不信,我说我挖给你看。那两把挖出来的钥匙一直被我小心翼翼地收在铅笔盒里,最后被我妈在卖废品的时候卖了。当路队长的时候,还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敢说,怕我妈知道了骂我,所以憋了很多年。那会儿我们队伍里有个男生姓毛,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毛毛虫,我特别喜欢让他单独表演吃蚂蚁给大家看。那半学期他老老实实吃了很多只。我还回家跟我妈说你知道那谁谁谁吗他居然吃蚂蚁。我妈说是吗,他脑子是不是有病啊。我说没有啊,他数学成绩很好的。小时候我以为自己只不过是很喜欢当官,颐指气使,爱欺负人,长大后我懂了,原来那种感觉叫喜欢。那时候长坂坡上有赵子龙和他的骏马,阿斗还在英雄的怀里酣睡,我们都还不到九岁。我就说吧,长坂坡上神人多,我和毛毛虫也是其中两个。5但是我真的非常不喜欢坐烟厂的班车上学,因为班车上混杂着高年级的学生,轮不到我当老大,加上那会儿我个子矮、脑袋大、家里没爸,有个男生就很喜欢欺负我,抢我的座位,揪我的辫子。他欺负人的时候,别人都不敢说话,大家都很怕他。当时我经常放学回家就跟我妈哭,说那谁谁今天又怎么怎么了。然后我妈一打听,发现他爸他妈和我妈志同道合,就立刻约了一桌麻将。他妈脸上有块很大的胎记,看一眼就忘不了。我妈边摸牌边说:回去跟你儿子说,以后不要在班车上欺负我的女儿,他爸妈说:行,没问题。扯吧就,他根本不听爸妈的话,变本加厉地欺负我。后来他爸妈和我妈变成了亲密的麻友,我妈还把他叫到家里炖鸡给他吃,想尽各种办法也改变不了他欺负幼小的恶劣本性。他终于上初中不再坐班车的那天,我简直如获新生。但是这依然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重创,他的名字我记了二十年了,觉得自己再记二十年没问题。印象里曾经听我妈说过他后来的样子,好像打架还是吸毒,又好像是打他妈,总之没有变成一个善良的人。长大后我懂了,恶人自有恶人磨,轮不到你和我。6烟厂的班车队有好几个师傅,其中一个年纪大的姓王,车开得好,人也很好,慈眉善目,笑起来眼睛像弯月亮。有时候放学我妈没下班,家里没人,我就会跟着王爷爷去车队大院里写作业,等我妈。不开车的时候,王爷爷一般都在院子里洗洗车,擦擦座位,然后就戴上手套开始编花篮和簸箕,编好的篮子拿去卖,还带好看的图案,很精致。那是篾匠干的活儿,我还跟他学过,但是那东西太锋利,很容易划伤手,我也就看看。我家买菜的篮子就是王爷爷送的。我妈说王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照顾过我,我没印象,记不住,但就觉得跟他很亲。那个大院离我妈的车间只有一墙之隔,有时候我妈上夜班,我会翻墙过去,在车间里乱窜,最开始是卷烟机,再后来是PS板,还有大型铡刀和印烟盒子的海德堡。领导来检查,我妈就把我藏在车间的废纸盒子里。纸盒子很大,我个子小,躺在里面,上面盖着铜版纸根本看不出来。经常领导走了,我妈跟别人聊天忘了喊我,我就躺在盒子里睡着了。我长得挺好看的一个小姑娘,从小就沾满了烟草味。不过那味道确实好闻,满车间都是金灿灿的烟丝,和点燃后的味道不一样。因为很早就在车间混,厂里很多叔叔阿姨都认识我,他们给我讲各种奇怪的故事,印错的铜版纸会帮我用铡刀切好,装订成册,让我拿回去当草稿纸。别的同学草稿纸是买来的,字都写得特别小,特别整齐;我的草稿纸则乱写乱画,不经意间翻到背面,可能还能看见他们爸爸抽的烟。当时我觉得特别有优越感,恨不得抄篇课文都打打草稿。卷烟车间都是三班倒,我妈以前是小工,后来代班当了班长,就会明目张胆地装一包散烟,让我翻墙出去拿给王爷爷。后来厂里效益不好,班车都取消了,我就很少看见王爷爷。再后来我上初中,我妈有一天跟我说:你还记不记得王爷爷?我说:哪个王爷爷?她说我忘恩负义,王爷爷就是哪个哪个。我说:哦,想起来了,记得记得。她说:王爷爷得肝癌死了。我挺疑惑,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会得肝癌?我妈也没说话。我在心里默默地算着,长坂坡上,又少了一位神人。篾匠王爷爷编的花篮比姑娘还美,他有一颗温柔的匠心,死后却没有人给他在长坂坡的尽头立座碑。因为他是外地人,他的碑立到他老家去了。长大后我懂了,吸烟真的有害健康。阴阳 / 阿四卡在你的生命里文 / 张晓晗 作家 编剧 @张晓晗OliverS没想到时隔两年后见到N是这个场景。急诊室的走廊总是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横几张病床,一些住不进病房的急诊病人,拎着吊瓶绝望地半躺在那里,偶尔呻吟两声。护士们拿着各种单据和药品忙碌地穿梭,脸上带着看惯大场面而滋生的惯性冷漠。各种嘈杂的声音中,所有人忙着自己的事,自己的痛苦,自己的歇斯底里和悲伤。没人喜欢医院,S却钟情这样的场面:谁都没空多看擦肩而过的人一眼,急躁,狼狈,不快乐,却很真实。随便拍两个镜头,就是一个震撼人心的报道。但她从来没想过,会在这个杂乱无章的场景里再次见到N。他坐在绿色的塑料椅子上,双手托着下巴,眼神放空看着地面,眼前的一切和自己无关,灵魂酷炫地躲在另外一个空间。不过,S却一眼看透了他的焦虑,他每次手足无措的时候都会盯着她的眼睛,只用五秒钟,脑子里已经过了整个故事的起承转合,思绪在无奈结尾时戛然而止,咬着嘴唇随意一笑,说这都不算事。他每次笑,都是扬起右边的嘴角,故作一副玩世不恭之态,把人生的无奈轻而易举涵盖在从鼻子里发出的那声“哼”里。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从来没变过。S调侃过他,你为什么永远要摆出藐视人生的姿态?干什么事,演得尽兴,心里永远跑过一行滚动的LED灯,赫然闪着:我是道明寺少爷。趁着他还没抬头,S躲进护士台。她敲敲桌子,指指N,问小护士怎么回事。小护士正在忙着填单子,探出头看了一眼,云淡风轻“哦”了一声:太太怀孕,大出血,正抢救着。S再看了一眼N,没再出声。小护士反应过来,再次抬头,扬起眉毛,熟人?需要关照?她摇头,不认识,觉得挺帅的。小护士“哼哧”一笑,低头继续填单子,说S嘴里没正经话,和她镜头前三八红旗手的作风一点也不像。她没听小护士再说点什么,抱着电脑,走进医生的休息室里,门虚掩着,正好可以看见N的鞋子。一双脏兮兮的球鞋,看得出他来得仓促。之前S跟N说过,我不喜欢你穿皮鞋的样子,穿球鞋的才是你,拒绝长大的少年。说这话的时候,她帮他系着领带,浅灰色,缎面。他忙着穿鞋,忍不住跟S炫耀,说是去米兰订制回来的,如果男人到了三十岁,还没学会穿皮鞋,要么说明混得太牛B,跟乔布斯一样,要么就是混得太傻×。S心里笑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永远都能把一些根本没逻辑的话,当成大道理对姑娘们讲出来。更可怕的是,姑娘们还深信不疑,并用这个标准去要求那些无辜的好男生。N在镜子前站定,又是一副无懈可击的冠冕堂皇,他离开房间去楼下开会。S看着床对面的落地玻璃,外面是交错的高架路。2010年,S 二十八岁,事业上关键的一年,那一年她学会穿着高跟鞋追车两里地不带大喘气的,也是她出差最频繁的一年。她每次从柔软的高档大床上爬起来甚至记不起来,窗外的是哪一座城市。她和N没放过任何一个出差私会的机会。凌晨五点,N一嘴轩尼诗味,吻着S做长长的爱,把她整个抱起来,把她的后背贴在玻璃窗户上,天亮起来,人却没到位,整个陌生的城市像是被完好地抛弃了。他对她说,你回头看。S气喘吁吁地回头看。你看,这个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这句话是有温度的,在窗上形成了一小块雾。她盯着高速路一会儿,果然,没有一辆车经过,再回头看N,两个人一瞬间不知怎么的,红了眼圈。S摸摸被揉搓在一起的被子,从被子上小心捏起一根N的头发,像收集一个不真实的纪念品。1那年S大学毕业,她学新闻专业,整个大学四年就是把理想抱负和斗志消磨干净。毕业那会儿晃晃悠悠,无处可去让她更显迷茫。不断地参加各种聚会,每一次喝酒都喝得泪流满面,就着廉价的扎啤背诵好几首壮志凌云的诗,搞得好像明天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再也不见似的,其实天一亮,在一堆烟头和酒瓶中站起来,一群宿醉的人谁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于是晚上又零零散散地约局去唱歌,打牌,吃夜宵。学校宿舍被收回,几人凑钱去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开始还买菜做饭,怀着要把生活过得生龙活虎的雄心,充满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的抱负,没出一个礼拜,这间房子几乎变成一间廉价的招待所。每天凌晨回来睡一觉,睁眼之后就跑出去,先去麦当劳里坐着蹭Wi-Fi,投递一堆无用的简历,一边投简历一边跟同学打电话,看看今天谁有什么好消息,之后怂恿那个幸运的倒霉鬼请大家吃饭。无论在外面干什么,哪怕是站在小卖部门前看大爷下棋,也没有人愿意在房间里多待一秒,丝毫的闲置,都让人觉得灰心丧气。青黄不接的那段时间,S在一次饭局中遇到N。她到的时候,看N正站在门口的路灯下,深情款款地盯着她一个大学同学,N的头发烫成那年最流行的粟米烫,风一吹,一把方便面在空中飞。他靠在一辆银灰色的车上,嘴里说个不停,女生看着他傻笑,也不说话。S故意凑近一听,听到他在背圆周率。S经过他们的时候忍着,走到电梯里憋不住大笑出来。以前中学的时候,有段时间男生流行用小刀把女孩的名字刻在胳膊上,晃着血淋淋的胳膊,两只腿撑着自行车跟在女生身后背情书,但是这样靠在车上堵着女生背数字的倒是第一次见。他们几乎已经狼吞虎咽地把桌上的菜吃掉了一半,N才牵着那个姑娘的手进来,把钱包阔气地扔在桌子上,说随便吃。S这才看清N的脸,旁边一个同学跟S耳语了几句。她点点头,又瞥了N一眼。原来就是他。N曾是学校里的传奇,状元身份入校,上学时无恶不作,最后在校长宣读对他的处分时,他站在三楼,直接打开窗户对着下面撒尿,校长直接对着话筒咆哮“开除”。被开除后他出去混着,用他纯情少年背圆周率的本事,搞定了几个款姐,圈了点钱,经营一家小广告公司。两年时间,大家毕业,他有了一点成绩,自然成了同龄人中最阔绰的一个,天天开着他那辆银灰色的敞篷小跑车到学校门口去泡师妹。饭局里,大家介绍到S的时候,她正忙着吃一块红烧肉,没站起来,举了举酒杯算意思过。没想到N一拍桌子,瞪着S说她没大没小,问她今晚谁买单。大家吓得筷子都掉桌上了,没想到S丝毫不恼怒,把嘴里那块红烧肉咽进去,拿着酒杯倒上白酒,毕恭毕敬地在N面前一仰头干了,说:你买单。然后红着脸,继续把剩下的肉吃完。后来N问起过S:你当时是不是故意在吸引我的注意?S说:是啊,想通过你的关系找份工作。N再问:不是因为一见钟情吗?S大笑起来:谁会喜欢一个泡妞背圆周率的人?况且你也不看看当年自己的造型,那头发,那竖起来的小领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有几个钱,车钥匙永远在食指上打转。N很严肃地对S说:首先,我不是背圆周率那么俗气的人,我背的是根号二;其次,难道你忘记了,当天你穿的是黑色丝袜配特步吗?2002年的时候,谁也没想到,所有潮爆的流行趋势,会成为未来的笑柄。就像他们也没想到,会在大雪皑皑的异国他乡进行这段对话,裹着一条毯子,分吃空旷大房子里最后一块小饼干,像两只害怕活不过冬天的小老鼠。2毕业之后的第一个春节结束,S误打误撞进了一家很有名的报社。她离职之后才知道,是N托人给她写了推荐信,之后十年里,他从来没提起过。她跑社会新闻,每天蓬头垢面地在外面奔波,时常安排暗访。所有暗访她最喜欢的是那次,穿得花枝招展揽着另外一个男同事的胳膊,她假装站街,乳沟里藏着一个小录音机。另外一个男同事假装嫖客。她挺庆幸自己去过这家报社,不管当中过程如何,所有人对他们的印象是全中国最有良心的期刊。她刚开始工作时也找到了一点学新闻的初心。她从小对真实有点迷恋过度,没办法相信任何一本童话书。她不相信,白雪公主真的能吐出那一口苹果,爱情能让人死而复生。她合上书本,只觉得爱情只能让人死得更惨。S和N在三年里,见过几面,互相调侃背圆周率的事,说完就再也没话了。每个饭局他都带不一样的姑娘来,一样的是,貌美,胸大,腿长,蠢。偶尔听他的消息,知道他生意起起伏伏,找了女大款还要开着跑车出去找漂亮的姑娘,难免混不下去,于是回老家跟着亲戚做建筑。那次她的选题就是去采访民工的生活现状,去之前都已经安排好了,领导跟她说这个工地已经出问题了,情况岌岌可危。她明白什么意思,很多时候,他们的采访是落井下石,挑软柿子捏。S记得很清楚,那天她口袋里放了一支录音笔,吃完中饭抹着嘴上的油,只身去采访。在她推开门的一瞬间,沙发上,N坐在那里,看着地板。抬头看到是S,N竟也不意外,倒了杯水放在她面前,右边嘴角轻轻扬起来,说了句“别来无恙”。3S待在医生休息室的沙发上,电脑屏幕闪着白光,一个字都没写下来,有人进来她就假装低头忙碌,麻木地敲击键盘,打出一排自己也看不懂的乱码,眼睛盯着N的那双球鞋。初夏的燥热开始了,窗外是停车区域,保安大爷心急火燎地喊着:倒,倒,倒。2005年她因为报道和N有了几天的相处时间。他倒是丝毫没畏惧S的到来,反而像是老同学一样,带她在这座他熟悉的城市里走街串巷,S的录音笔一直闪着灯,而N呢,并不怕她记录下什么。她在夜排档帮他们开啤酒,易拉罐划伤了她的手指。N从她的手指上蹭了点儿血在指头上,放到嘴里尝了尝,扭头跟她说,你是不是A型血?S低下头,回避他的眼睛,一阵脸红。那是一个以万年夏日著称的旅游城市,有长长的海岸线,到了旺季,街边都是海鲜排档和熙熙攘攘的游客,热闹异常。她坐在副驾驶座上,海风扑面,透过嘴唇钻进去的风都是咸的。之后车离喧嚣越来越远,路很宽,两边是笔直高耸的树,她才听清电台里放着的老歌。N跟着音乐哼,跟S说:别睡觉了,好不容易来一趟,带你去山上看日出吧,也算没白来。S不想拒绝,但还是例行说:师哥,你别泡我了,我没办法,这篇报道一定要上的。N点点头。那我给你个故事,让你回去交差。从小我爸就是做建筑的,每年工地上都会出意外,律师就带着二十万现金去找家属。家属在一边哭天抢地,律师坐在灵堂中间,任纸钱落在自己的头发上,什么都不说,看着时间,每过去五分钟,就抽掉一万块。直到现在,拿到最少钱的家属,是十四万。说完N扭头看她,再亲的人,也没人挨过半个小时,你觉得真的有正义和感情存在吗?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到这个故事的原因,在山顶上,太阳升起来的时候,S抱着N,她偷偷把录音按键清零,只录下N的小声啜泣。他说他其实很害怕,怕自己真的会一无所有,他爸已经折进去了,不留点家底下来,大家都会说是我把家败了。最终采访没有做成,S回去就辞职了,她发现谁都改变不了世界。4一年后,她去了一家时尚杂志工作,冬天也得光着大腿辗转于各个时装周,穿着借来的昂贵衣服,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体面,却并没有变得有钱。N呢,继续做着自己的生意,找着不一样的姑娘,有时用钱置换容颜,有时用甜言置换钱。他偶尔来找S,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自己的生活,他给她讲自己的江湖故事,手指轻轻划过手机,出现一张张女孩的脸。S说N是自己见过的最不入流的一个人,酒肉穿肠过,人渣心中坐。他们喝多了酒,一起翻墙进去大学的露天游泳池里,两个人喊着对方的名字跳进去,落水的时候她才想起自己根本不会游泳,只觉得快乐。再次睁眼他已经在用吹风机帮她吹头发,皱着眉头骂她白痴。S很喜欢这个瞬间,抱住他的腰。他什么也没说,两个人之间只有吹风机呼啸的声音。酒店的电视里放出一首歌,张国荣的《有心人》。但愿我可以没成长,完全凭直觉觅对象,模糊地迷恋你一场。52012年两人决定老死不相往来后,S突然承认了一件事。自己真的很贱,喜欢那种永远的少年。而永远的少年,都只做一件事。躲在墙角抽烟,通宵喝大酒,为你打架,深夜站在你家楼下红着眼圈说自己的脆弱。以上所有,其实都是一件事,他们只做一件事,想一切办法,让你爱他,然后扭头,再让别人爱上他。N跟S讲所有不能和女朋友讲的秘密,他有一张长长的Excel表,记录了自己每一段鱼水之欢,详细缜密,逻辑清晰。他轻描淡写说出朋友之间的暧昧以及同一个女生的故事,最后的总结是:但是,我可是他们的前辈。眉眼中带着得意。如果你看过几部台湾电影,就会明白,N是凤小岳演过的所有角色,S说,你一定会自负一辈子,在自负中死得不明不白。然后N吻她,问:这和你爱我有关系吗?62009年冬天,是N第一次决定结婚,为了未婚妻变卖家财去了美国,所有朋友都很震惊,特别是他的前女友们。S当时也有了男友,工作稳定,对她体贴,没有特别的好,没有特别的坏。当然,她做的一切都是一个二十七岁的人应该做的事情,学会了用眼霜和定期去美容院,学会了怎么和男人暧昧地说话,同时保持着距离。岁月并不是杀猪刀,岁月是碗孟婆汤,只会让你变得假惺惺,最后假得连自己最初什么样子也记不得。N打电话告诉S自己要结婚的事,S正陷在一片鬼哭狼嚎中。她小步退出包厢,站在KTV的门口,笑着说:好呀,恭喜。我朋友生日,有点吵,我们改日聊。挂了电话就冲回去,把手机扔在酒杯里,跳入狂欢中,喝到断片儿,第二天假装什么都不记得。虽说如此,她还是在他的婚期前,找到一个去纽约出差的机会。他开了很久的车,去机场接她。他留了一撮胡子,还是跟第一次见到他时一个样,吊儿郎当靠在车上,手里还拿着本书,低头看着,感觉看了十年。他再怎么伪装,还是那个顶着泡面头穿着粉色的美特斯邦威翻出一个陆涛领的少年。S站在他面前不远处看他,站了好久,他才抬头,什么也没说,两步走上来,直接把她横着抱起来。他说,你变得轻了。盯着她的脸,仔细打量,问她是不是垫过下巴。S说屁叻。N笑出来,说没想到你也能长成一个妖精。S把头埋在他胸前,心里百感交集,那双红色底的高跟鞋晃在半空。没想到,我也能长成一个妖精。7本来工作结束后,S应该回国的,N却要让S去家里看看,每一个设计都是自己的心血。当时未婚妻正回国探亲,S带N回家,推开门的一瞬间,看到家里的一切都是自己梦寐以求的,S就特别想转身拔腿就跑。S觉得,N把她想要的一切,都给了别人。特别是他自己。那顿饭是不欢而散的,如果没遇上暴风雪的话。晚饭时,S坐在桌边火急火燎地发着邮件,却怎么也发不出去;N在身后的水池边洗着盘子,说起未婚妻的点滴。他说:你知道吗?当时在大学被退学就是因为她,因为她揍了系主任的儿子。哈,不过再怎么说,我是他前辈,而且最后是我泡到了她。S站起来说:我想走了,送我去机场。一开门,发现路已经被暴雪完全封住了。剩下的整整四天,两个人被困在房间里,失去了和世界的联系。先开始还可以争吵和闲聊忆往昔,到最后,只想少说两句话保存体力。第四天的时候,S终于在两个人一起吃一块小饼干的时候崩溃,对N说,觉得爱上他,是自己做的最倒霉的一件事。这是她第一次承认爱他,因为她觉得,说不定两人就这么饿死了。N蒙了两秒,拿着车钥匙,把一床被子裹在S身上,要送她去机场。S不肯,说现在这么危险,路上出事怎么办。N反问她,你愿意和我死一块吗?S用了五秒思考,拉上被子和一包饼干就跟着N上了车。千辛万苦到了机场,两个人都来不及好好抱头痛哭,就匆匆告别。他帮她买好机票,连“再见”也没说,她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他送走了。S上了飞机才发现手里还握着那盒小饼干,颤了颤嘴唇,想跟空姐要杯水,却变成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失声痛哭,长这么大没这么无助的一刻。感觉自己悬在半空,盘旋了那么多年,始终无法找到一个降落的机会。她在机场对着他的背影大喊:你他妈不要结婚啊。N没有回头,还是用食指旋转着车钥匙,最终握在手心里,和她挥手拜拜。S永远不会知道,N没有回头,是因为当时他也在难过。2009年,也是N最落魄的一年。他并没有结婚成功,还失去了一切,佯装出一副要接近幸福的样子,渴望瞒天过海。对呀,别忘了他心里的那行跑马灯。82010年N回国,换成S去机场接他。N完全没了上次机场见面时公子哥样的洒脱,虽然嘴上还在说笑,但是眼神已经丧失了锐气。S把他带回家,帮他涂了满脸泡沫,小心翼翼地刮着他的胡子。N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S耸耸肩:你也帮我吹过头发。N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没有交往过一百个女朋友,怎么学会帮女生吹头发?S不小心把他的下巴刮出一些稀稀疏疏的小伤口,然后抱歉地拍拍他的肩膀:这可是我第一次帮男生刮胡子。S帮N租了房子,和男友断了联系,没说为什么,她觉得也不用解释自己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这件事。她坐在桌边打工作电话,却分心看他在厨房忙碌,把葱姜蒜剁成小碎块,然后一起放油锅里,她喜欢那种味道。想到小时候过春节,自己趴在沙发上看电视,大人们纷纷忙碌,又热闹,又孤独,恰到好处。S趁着工作间隙,写一点情话存在备忘录里,自己都觉得肉麻,不想给他看见。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就是黄昏的时候出去买点水果,要穿过一条小街,两人聊着天,锁着手从街灯下走过。这样,持续了三个月,一天S回家的时候,看到N西装革履地坐在沙发上,开了一张支票给她,说是这个房子两年的房租,谢谢这段时间的照顾。S点点头:不用客气,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暴雪的时候你也救过我。N没看她的眼睛,直接离开房间。S恍了几秒钟的神,转身追下去,跑到N面前,一耳光甩在他脸上,问他:你到底值多少钱?我买你。N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没有说话。2010年,金融危机过去了,经济渐渐开始好转。N找到了一个曾经和他好过的款姐,又圈到了一笔投资。N在S的留言簿里写下:我是要东山再起的。S在留言簿里写的呢,是如果你什么都没有了,和我在一起好不好?9再次在别的场合遇到N,他又恢复了奕奕神采,S呢,还是心动得不行,看他在人群中看自己的眼睛,举起香槟杯浅浅笑着,都忘记了他的臂膀正在被别人挽着。N说自己骨子里就是一个商人,没有办法,不想浪费聪明才智,哪怕在爱情里,也很明白,自己要用什么去置换什么。S问他,那么,你和我能置换什么?N说,就是因为发现你我什么都没得换,这笔生意就不做了。说这话的时候,他们牵着手在台北逛夜市。她把一颗牛丸塞进嘴里。如果不做生意,为什么拖我的手?因为喜欢,喜欢此时此刻的这种场景。N连这种不负责任的话,都能说得极其自然。S从时尚杂志跳槽,去了电视台,专门做社会调查,在业内也有了点名气。N用了两年时间,渐渐回血,又摆出了超出从前的派头。不知道他们两个是否算过得越来越好了。N身边的女友络绎不绝,和S的感情,却从未上过议程。两个人好像因为认识的年月多了,也没强求什么,过好自己的生活,偶尔见面,看到对方都开心,做该做的事。其实,是S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持久的喜欢,延绵至今。一次路过一家标称“×老板是个王八蛋捐钱和小姨子跑了,工厂清仓大甩卖”的店,正好在放戴佩妮《你要的爱》,放得整条街都听得到,竟然也放出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S从外地回来,背着双肩包,就在那个路口站着,发现了一件很操蛋的事:原来过去了十多年,清仓的价格都从一元变成十元,她却丝毫没有长进。来接她的男朋友看她站着不动,拎起她背上的背包问:怎么了?S说:你知不知道我喜欢道明寺?男朋友乐不可支,揉着她的头发,说:姑娘,你知不知道自己三十了啊。S挺难过的,又说了一遍:是啊,可是我还是喜欢道明寺啊。她以为这位男朋友,真的一点也不懂自己,马上要和他分手才行,之后没多久,两个人就结婚了。10能和这一任男友结婚,还要托N的福。本来2012是“世界末日”,S和N约好去看一场演唱会,他们觉得如果全人类都死了,一定要一起听场演唱会。一时兴起,决定开车去别的城市,就是为了一些洋洋洒洒散在岁月里的老歌。一路上开着所有窗户,冷风灌满了整辆车,在高速上飞驰而过。两个人一起唱着歌,唱着大学时候,每个人都会唱的每一首歌。刚入学的时候,还流行办舞会,两个交错旋转的大圆跳着圆圈舞,女生里圈,男生外圈,不断地交换舞伴。跟台湾的学校学的,杨海薇的《第一支舞》。后来S因为工作关系去KTV听过演唱者本人唱歌,她坐在一边激动得都说不出话。但是又很想告诉她,你当时要是多唱一个“耶咦耶,啊,哦耶”什么的,我就能在这首歌结尾的时候牵住N的手了。这样的话,故事会不会有些不一样?S和N在半途经历了世纪大堵车,两个人在车上等得心急火燎,最后N说,我们下来走走吧,还没走过高速呢。S说好呀。两个人就这么走着走着,N随口就说出来: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她吗?我大学时候跳舞,第一个牵手的女生就是她,之后做的所有坏事,只不过是为了引起她注意,再然后为她打架,为她退学,为她成为她想要的男朋友的样子。我就是喜欢,没有什么为什么,你懂吗?之后他唱起了其中一句:只要不嫌我舞步笨拙,你是我唯一的选择。S听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了。我怎么可能不懂?你这个大傻×。她心里想着。那次演唱会谁也没去成,知道女孩回头找他之后,S转身就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了。N没追她,在她身后大喊着,1.41421356237309504880……每个数字都被揉碎在风里,他喊得越大声,她越听不清。她捂着耳朵,想着,多么自负的一个男生,才会去背根号二。这是他对她说的最后一段话,一串逻辑的数字,不代表爱,也不代表不爱,只代表他会背根号二。她打电话给男朋友,之后蹲在路边等他。他开车赶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S抬头看着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咱们结婚吧。11后来不知道等到几点,S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小护士推门进来,拍拍她的肩膀。S一睁眼,就是一脸慌张。小护士说,你说帅的那个,母子平安。S木然地点点头,坐直身子,才发现出了一身冷汗。已经凌晨三点钟,S浑浑噩噩地从医院里走出来,开着车狂飙到龙腾大道。对着黄浦江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天亮。先生打来的电话没有间断过,手机几乎都要震到没电,手机亮着的最后一下,她发短信给他,说:还是离婚吧。对于N的承诺,只有过一条,她兑现了。当再也不要想起对方的时候,就写一个故事给这段心碎的半圆。她叫S,随时准备爱你,Stand by的S;他叫N,永远不会长大,Neverland的N。她坐在水泥地上,抱着膝盖,看着天一点点亮起来。S觉得,人生好像一个沙漏,生命不过是上面的沙子要一点点落到下面的部分。但为什么我们那么倒霉,遇到那颗卡在你生命里的石头?自从它霸道地落在中间,时间流过,带来了皱纹、赘肉和眼袋,关于变老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的。只是,我们再也不会长大了。窗外有猫吗文 / 陈谌 90后作者 吉他手 @陈谌CC来到这个城市第三个月,我依然在给自己找一个栖身之所。前些天在报纸上看租房信息,无意中瞄到一间地处繁华地段的高层单身公寓,租金一个月才一千。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一定看错了,毕竟现在这个年代,在这样一座大城市里,这个价格简直就跟白送无异。揉了揉眼睛凑近报纸读了好几遍,才确定上面白纸黑字写的确实是“2室1厅1卫,精装修,楼层19,1000/月”。我琢磨着这八成是报纸印错了,要么就是发租房信息的房东吃错药了,即使再不缺钱也不至于登这样一个价格吧?我深信这样一间公寓一个月两三千都妥妥有人抢的,不知道这究竟是在搞什么名堂。我半信半疑地打了个电话过去问,房东说房子还在,有不少人看过但依然没有人租,还说我随时都可以过去看房子。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下午就迫不及待地坐公交车到了那里想看一看究竟。这是一个很高档的小区,环境、绿化、基础设施都非常好,里面停满了私家车,房子的楼层也都非常高。我照着地址找到了那栋楼,坐电梯直达十九层,房东已在门口等我。房东是一位六十来岁的老人,神色语气都很平静,和我简单寒暄几句后,他就带我看了那间公寓,无论采光通风都非常好,因为是十九楼,视野也非常开阔,房子装修得也很不错,有空调有电视有热水器有洗衣机有网络,所有东西一应俱全。我转了一圈,确定一切正常后,转头问房东道:“这房子确定一个月租金一千吗?这么便宜?”他很和蔼地笑了一笑,然后缓缓地说:“是啊,已经有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了。”我很惊讶地追问:“那他们为什么都不租下来呢?”他说:“你别着急,我还没有跟你说这套房子的故事呢。”我心里一惊,心想这房子还有故事,难道是闹鬼的凶宅吗?他找了张凳子坐了下来,示意我坐在他的对面,然后跟我讲了一个很不可思议的故事。“这个房子原本是我一个老朋友的,他姓艾,年轻时奋斗了很多年,后来经营了一家公司,有了不少钱。可是他直到四十岁才有了一个女儿,名叫艾落落,家里人都叫她小艾。因为他老来得子,这个女儿对他而言就像掌上明珠一样宝贝。“女儿长大后,婚姻大事就成了首要问题。小艾长得很不错,但是由于她老爸对她的管束向来很严,她平时很少和男人接触,即使有看上她的人,她的家庭条件也让他们望而却步,不敢高攀,所以她一直都没有找到什么好人家。“大概三年前,小艾觉得自己被她老爸管得太多,为了有机会去认识自己想认识的人,就想搬出来自己生活。她老爸为她买了一套房子,就是这间单身公寓,应该也是这个地段最高档的公寓了。她老爸真的很疼她,为她花多少钱都愿意。“她搬进来以后,起初也过得挺自由,但是日子一长难免觉得寂寞。直到有一天晚上,她忽然听到卧室窗外传来了猫的叫声。这个小区里有钱人多,养宠物的也不少,尤其养猫的居多,但是从十九楼的窗外传来猫的叫声还是非常诡异的一件事情。“她打开窗户往外看去,原来在十九楼的窗户底下有一个很窄的平台,在楼道里游窜的猫可以轻而易举地跳上来,而猫这种动物,在发情的季节,半夜叫得厉害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你可以随我过来看一看这个平台。”我随着房东到卧室的窗口向下望去,果然有一个很小的平台,虽然很窄,但是以猫的敏捷身手,跳到上面真的不成问题。靠在窗边,房东清了清嗓子接着跟我说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是后来小艾自己叙述的,我至今也觉得难以置信。她是一个很喜欢猫的女孩子,就趴在窗口把猫抱进了卧室,没想到猫一碰到地板忽然就变成了一个男人,长得俊美无比。她站在原地愣愣地看了很久,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可是对方非常恭敬地给她鞠了一个躬,牵起她的手跟她跳起舞来。“由于她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地跟男人接触过,一舞过后,她很快就迷恋上了这个俊美的男子,并和他发生了关系。事毕后,那个男子起身走到窗边,做了个手势让小艾帮助他落到那个台子上。他一接触到台子瞬间又变回了猫,然后便迅速消失在了夜色里,其间他一句话都没有跟小艾说过。“从那以后,每天晚上都会发生这样的怪事。一到深夜,窗户底下就会有猫的叫声,小艾打开窗户都会看见一只不同毛色的猫,把它抱进房间后它就会变成一个男子,虽然每天都不是同一个人,却总是无一例外的俊美。两人共度良宵后,小艾就会帮助男子回到台子上,他又会变成猫跑掉,不留下一点痕迹。“她说她也曾想过和那些男子交流,和他们聊聊天,甚至谈谈感情,但是他们从来都不会说一句话,总是跟她做完就走,也不曾想过留下来。小艾隐隐觉得这应该是一种不允许被破坏的规则,大概由于他们的本质依然是猫,所以只具备交配的能力,没有与人交流的能力,更不用提谈感情了。自己反正每天都有人做伴,有乐子可以找,还不用担心会怀孕,既然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何乐而不为呢?“不过她最终还是到了要结婚的年龄,她也说服自己不能沉浸在这种无果的快乐之中,所以当她爸爸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给她认识时,她也坦然接受了这段婚姻。她告诉自己,婚姻和爱情是两回事,过日子肯定不会有那么多激情,自己也该收收心,当一个持家的本分女人了。“她爸爸给他们举办了一场非常盛大的婚礼,当天的来宾非常多,都是这个城市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小两口敬了一圈的酒也难免有点微醺。婚宴过后大家把他们送回新房后就散了,也没有闹洞房,只希望他们能好好休息一下,而他们的新房正是这间公寓。“那天晚上新郎大概喝得胃不太舒服,就靠在卧室的窗户上想透一透气,而小艾此时也醉得有点意识模糊了,看见新郎站在窗口,竟然习惯性地误以为是猫准备要跳上台子走了呢。后来的故事我不用说你也想得到了吧?小艾亲手把她可怜的新郎推下十九楼摔死了,毕竟人和猫不一样,那个台子接得住猫,却没法接住一个人。十九楼呢,啧啧,虽然当时我不在现场,但依然可以想象有多惨。”听房东说完,我的背后冒出了一阵冷汗,心想原来这个房间发生过杀人案啊,但这未免也太离奇了一点,就好像童话故事一样。我对房东说道:“难怪这个房子这么便宜都没有人租呢。可是它为什么会到了你手里呢?还有小艾她后来怎么样了?”房东笑说:“小艾后来去了哪里我不知道,也不能告诉你,我只能告诉你她爸爸最终把这房子给了我,而我因为自己有房子,所以就把房子拿来出租。但我是个讲原则的人,我觉得我有义务把属于这间公寓的故事告诉租房的房客,价格就是这么便宜,至于你敢不敢住,那就是你的事情了。”我听毕哈哈大笑,觉得这一定是房东跟房客开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我向来是个不信邪的人,于是便租下了这套房子,以一个月一千块的房租。搬过来之后,我却从来没有在夜里听到过窗外的猫叫声,甚至连猫的影子都不曾见到过。于是我释然了,故事终归是故事而已,信则有不信则无,那些房客真的是太天真了,白白把这么大的一个便宜给丢了。一个人的生活平平淡淡,不温不火,我渐渐在这座城市扎根下来,属于这间公寓的有关小艾的故事,也渐渐被我遗忘掉了。然而漫漫长夜那深入骨髓的寂寞,却如猫爪挠心一般日复一日地在无尽的黑暗里吞噬着我的心。没有尽头的路 / Cocu_刘辰漫长的道别文 / 八月长安 作家 @八月长安就是二熊2003年的深秋,我高中一年级,第一次听说××的名字。就叫他××吧,起名字很累的。暗恋故事的男主角本来就不应该有名字。无法大声讲出来的名字,叫××就够了。高一第一次期中考试前,我后桌的女孩忽然看上了一个体育特长生,忍不住拉着我们几个去体育场上看他跑圈。体育特长生发现居然有女生观摩,立刻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百米冲刺使出吃奶的劲。后桌却忽然冷了脸,大失所望的样子。回班之后她就宣布自己不喜欢这个体育特长生了。我问为什么,她说:你没看到吗?他冲刺的时候,迎风跑,脸抖得丑死了!他!脸!抖!对后桌来说,“喜欢”不过就是一种寄托,青春期的少女幻想长着翅膀在空中盘旋,时刻寻找着真实的躯体作为落脚之处。只可惜体育特长生这个宿主不够完美,对不起她的期望。放学后坐在靠窗的公交车座位上,从远在郊区的学校一路颠簸回市中心,我看着外面灰头土脸的街景,脑海中还在无限循环“他脸抖他脸抖他脸抖……”,一边笑着,一边也有些跃跃欲试。好想找个人来喜欢。但也只是想想。这个念头瞬间就被肩膀上的重量压了下去。书包里沉甸甸的满是练习册,新同学中那么多竞赛生,每个看起来都好厉害的样子,我自己初中时成绩也不赖,如果在新班级第一次考试就排名倒数,岂不是丢死人了……少女心思化成一声叹息,和街景一样灰头土脸。期中考试结束后,我在班主任办公室帮忙整理学年分数段统计表,这张表将在放学后的家长会发给所有人。我正准备拿着打印好的一张原始稿去复印,忽然被班主任叫住了,她指着题头的那片空白说,你在这儿写上,×班,××,数学150,物理98,化学……我一笔一画,因为是听写,所以把××的名字写错了。班主任本能地感到不对劲,拿着那张纸朝另一个老师挥舞,问××的名字到底怎么写。那位老师坚决不同意我们班主任用××来做典型范例。那位老师也教语文,而××的语文成绩……呵呵。门门成绩都漂亮,只有语文丢脸,我是他们的语文老师也不会乐意树这种典型。看完了热闹之后,我重新打印了一份表格,复印了许多份,而那张写着××名字的,本来想团了扔掉,不知怎么就折好留起来了。这次的第一名其实是另一个女生,但备受瞩目的却是隔壁班的××。在我们这所以理科见长的高中,更受关注的永远是数理化,而这位××,在这三门科目上几乎没扣分。我刚回到教室,就听见后桌女生在念叨着××的名字,听说××初中的时候就如何如何,他平时更是如何如何,他……那天起,××彻底取代了体育特长生,成为了一众少女幻想的宿主。我当时转过头问后桌,万一这个××长得像大猩猩可怎么办?后桌不屑地“哼”了一声,才不,我去他们班门口围观过了。我那时候可是个浑然天成的装逼少女,淡淡地一笑就转回头去做题了。女生们对这个××的好奇与崇拜,更加衬托出我遗世独立的卓然风姿、冷静自持……总之就是,我真是太TMD特别了。我有过好几个机会见到××的庐山真面目。比如后桌女生站起来说××他们班在外面打球,我们去看吧。比如我的学霸同桌捏着一本字迹极为丑陋的笔记说这是××的竞赛笔记,我请假回家,你能帮我把它送到隔壁班吗?我的答案都是,不去。说来也怪,其他风云人物我都会心态平和地去跟着围观,到了××这里,竟然别扭上了。可能是有点妒忌吧。我妒忌聪明的人,从小奥数就是我的噩梦,直到考上重点高中,我也不曾对自己的智商放心,总觉得只是因为勤奋刻苦才有机会和好头脑们平起平坐,稍一放松就会跌落谷底,上天为何如此不公平?内心的自卑感在××这里蔓延起来。好希望他长得像大猩猩。日子就这样过去。我在××班级旁边的教室坐了一整年,他们班的同学几乎都混了个脸熟,我依旧没有见过他。却因为他差点和后桌女生闹翻。初夏的下午,我和后桌一起去小卖部买冰激凌吃,穿过操场时,对面走过来一排男生,七八个人,不是三两成堆,而是真的排了整齐的一横排,气势惊人地迎面走过来。我从不盯着别人看,和后桌说笑着,与他们错身而过。后桌却心不在焉,等到这排男生走过很久了才说,那个穿白衣服的是××。我不想回头的,但也懂得装逼要适度的道理,就很自然地转身瞟了一眼。男生们已经走远了,变成一排养乐多。那里面至少有四个男生穿白色,其他穿的是白色的衍生色。请问你是在玩我吗?我好笑地看了一眼后桌。后桌忽然变得出奇沉默,我赶着在上课前吃掉冰激凌,没注意到她的异样。走进教室时,她忽然轻声问:“你觉得××怎么样?”我一愣。想想那一排男生的背影,看起来资质都好愁人的样子。“矮了点吧?”我笑着说。后桌却忽然发癫了:“你有病啊!他不比你高啊!故意挑毛病有意思吗?!”好多同学看着我们,我脾气也上来了,冷笑着说:“比我高也算优点?”我们各回各位,赌了一堂课的气。本来也不是朋友,只是表面亲热,所以一旦撕破脸,说软话都找不到落脚点。我那时的性格还不像现在这么自我,推崇以和为贵,于是拉下脸写了张纸条传给她。大意就是我开玩笑的,本来以为你天天念叨××也只是闹着玩,没想到你会这么在乎,对不起。后桌姑娘回复道:“我不该那么冲动的。可你不要这样说他了。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我忽然好奇了。“哪儿好?”一下课我就转身趴在她课桌上问道。后桌矜持了一下,才轻声开口讲道:“我跑去跟他上了同一个英语补习班,坐在他旁边。每次他橡皮掉在地上了,我帮他捡起来,他都会说谢谢。”我:……看到后桌眉毛又要竖起来了,我连忙狗腿子地补上:“成绩这么好,又这么有礼貌,真好。”夸××就等于夸她,看着后桌眉飞色舞的样子,我把那句贱贱的“他做数学题时会不会激动得脸抖”咽了回去。××话很少,××很讨厌语文课,××最喜欢睡觉,××其实是个很有冷幽默的人……总结一下,如果流川枫的爱好不是篮球而是数理化,那么他就变成了好看版的××。我始终记得那天下午,天气很好,我倚着窗台,歪着脑袋看着外面湛蓝的天,一朵云飘过去了,又一朵云飘过去了……她絮絮叨叨地讲着一个我从没见过的人,全是边角料,全是废话,全是臆测,全是一厢情愿。全是最好的年华。××依旧保持着骄人战绩。理科班卧虎藏龙,但他总能出现在前三甲,考第一的时候居多。高二时我去学文科了。终于体会了做老大的感觉。果然还是考第一比较爽。也因此减轻了对××的妒忌。我妈跟我讲过我三四岁时在公园里和他们玩游戏的故事。广场的地砖按照颜色从里到外排成一圈一圈,我们一家三口沿着最外圈玩追逐游戏,她和我爸在后面追我。眼看着要被追上了,我忽然一步跳到里圈,理直气壮地跟他俩说:“我过关升级了。”后来还有一次是大家打雪仗的时候,我却忽然搬起石头打人,并声称“我吃了一颗星星所以换机关炮了”。再后来我妈就禁止我玩红白机了。总之我耍无赖这个习惯是从小养成的,理科班生活艰辛,就往里圈一跳,学文科去,自立山头称霸王。可惜理科班的崇拜风在文科班依旧存在,所以我也依旧不断听到××的名字,只是这次××的狂热粉丝换成了我前桌。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为什么文科班第一是我,大家还是觉得××最牛×?谁能给我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