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阿宏有一个多月没去上课,理由是生病,导师也不知道病得有多严重,于是来家访,爷爷奶奶这才知道这小子旷课一个月了。老师在班上从一位同学那里得知阿宏的行踪,貌似躲在一个女学姐家。因为涉及进入民宅,于是委请警察陪同,警察破门而入时,阿宏与一女孩在屋内正忙着,一丝不挂……阿宏被裹上被单,游街回家。家人已威慑不了他,邻居大伯出马训诫。他裹着被单冷笑,就一句话: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十四岁,胆大包天,坏透了。他还偷钱。大姐年长阿宏四岁,在学校是班长也是总务股长,代管班费。姐姐书包里总有一个小钱包,放得特别明显,她刻意放的,为了方便阿宏偷,阿宏偷走的班费,她自己想办法弥补。姐姐用心良苦,希望阿宏只偷自己的,别偷到外面去。阿宏不成器,越偷瘾越大,直到有一天奶奶发现钱少了,是阿宏偷的。姐姐斥责阿宏,泪珠整串滚落,十几岁的女孩子,伤透了心。阿宏转过学,原因特别扯,考试成绩太差老师拿藤条打,他从老师的手上抢走藤条,满学校追着老师抽,抽得老师边跑边哭。事儿闹大了,没有学校愿意让他就读,邻居大伯动用人脉出手相助,勉强接收他的学校让他签合约,第一条内容就是不准打老师。他不想在学校混了,觉得没意思,扭身混到了街面上,抽烟、泡妞、混兄弟,随身带扁钻,磨得锃光雪亮,什么架都敢打,他手黑得很,扁钻专插人屁股。街上遇到邻居大伯,他叼着烟打招呼,大伯扭过脸去,不想和他说话。勉强上到高中,他跑去承包舞厅,为了挣钱和泡妞。舞厅一天收入四五千新台币,这是个不小的数目,却不够挥霍。他那时手下已经有了一帮小弟,开销大,人人都吸食大麻。地下舞厅的环境鱼龙混杂,阿宏接触的人五湖四海,磨出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子。他不甘心只挣小钱,开始贩枪。一把左轮手枪进价十万新台币,倒手就能再挣上十万,上家老大需要交人充数,他被警察钓鱼,锒铛入狱。出了这样一个逆子,家人绝望了。家人不明白,吃斋念佛怎么换来这么个结果?阿宏阿宏,我们到底是做错了什么,到底欠了你什么?你是来讨债的吗?家贫,砸锅卖铁也救不了他。任他去吧,只当是没生过这个孩子。贩枪是重罪,势必重判,阿宏的人生毁了,这几成定局。但没承想,几天后阿宏被捞出来了。邻居大伯当时是“国大代表”,有些能力,他念在从小看着阿宏长大,于心不忍,故而自掏腰包上下打点,花了近百万捞出阿宏来。阿宏被直接送进兵营里避风头,他岁数到了,该服兵役了。家里没人去探望他,这个混世魔王既然命数未绝,就让他自生自灭吧。大伯也不接他的电话,还有什么好说的?众人皆已仁至义尽了。那笔钱他没机会还,他当兵的第二年,邻居大伯死了。邻居大伯临终前专门召回阿宏:钱不要还了……我要死了,以后没人再帮你了……别再犯错了,乖一点吧。邻居大伯挥挥手:你走吧。他不想再看到这个让人失望的孩子了。一瞬间,阿宏懂事了,他跪到床前,痛哭流涕,悔恨翻天覆地席卷而来。磕头如捣蒜,他泣声嘶吼: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他泪流满面地问:晚了吗?晚不晚?我现在知道错了晚不晚……他从小坏到大,临近成年时才知错了。不停地磕头,不停地问,问自己、问旁人,无人应声,没人回答他。有人把门打开,示意他离开。7叛逆的青春好似一本必须完成的暑假作业,做完了方能升入下一学期。每一个叛逆的孩子都一样——不论需要浪费多么漫长的时间用来彷徨,终归可以遇到几个瞬间用来成长。浪子回头,阿宏决心不再走偏门。他想挣钱,想挣大笔大笔的钱养活家人弥补家人,他想赎罪。退伍时二十岁,阿宏独自一人走在忠孝东路四段,边走边思考,走着走着,发现了满地的钱。台湾的经济正在起飞,整条忠孝东路却全是破旧的老房子,台湾的房子产权私有,政府不可能拆,但将来一定会改造——光这一条街的外墙改造,工程量就大得惊人,同样也有利可图得惊人。于是,阿宏二十岁时入行建筑业,梦想着靠改造台北的老街挣大钱。这番雄心壮志持续了很多年,用他自己的话说:结果他妈的忠孝东路过了二十多年也没改造过,当年多破现在还多破。改变不了忠孝东路,却一点一滴地改变着自己。他逼着自己沉下心来过日子,二十一岁结婚,为了让家人安心;二十二岁生子,为了让老婆安心;二十三岁代理建筑材料,逼着自己创业;二十四岁领着整团的客户隔山跨海去欧洲考察,一个人跑前跑后累到吐血。他死命打拼,想弥补往昔造下的孽,却依旧在无数个午夜无法入眠。悔恨历久弥新,硌着他,针灸着他。当初怎么会那么无知那么混蛋,怎么会伤过那么多人的心?若青春能重新来过该多好,若能从一开始就当个好孩子那该多好。他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安眠药最初吃一片,后来是一板,一吃就是许多年。多努力一分,家人的衣食就多一分保障,这成了他的信念和动力。圣谚满五岁时,阿宏二十七岁,他把生意做到了海峡对岸。深圳、珠海、武汉、上海、北京、长春、大连、西安、苏州、昆山……为富士康盖过厂房,给华硕电子搞过土建。当年大陆对外只开放了两张一级土建资质的证照,他的公司是其中一家。建筑行业之外,他还给大陆数家五百强企业当过董事长顾问,负责风险管控。人家商务谈判时,他坐在一旁听,从不发言,只私下递纸条。他从小坏到大,坏得炉火纯青,对方若在谈判时玩猫腻,往往被他一眼识破。和其他乐不思蜀的台商不同,他回台北的次数简直太频繁,不是回去处理业务,只为了多点儿时间陪伴家人,圣谚慢慢长大了,他要回去陪圣谚。他生恐儿子会重蹈自己的覆辙,殚精竭虑地扼杀一切不良的可能性。他深知苛刻和斥责会适得其反,于是用自己的鬼马方式一点一滴地影响圣谚。阿宏尤其在意圣谚的金钱观,用尽鬼马的方式培养他抵御天上掉馅饼的诱惑,每个买给圣谚的礼物,他都只借不送,不希望儿子养成走捷径不劳而获的心态。他冻自己,洗冷水澡,他打自己的屁股,为的就是让圣谚能明白责任、义务的分量。他少年时用扁钻扎人,刀刀见血,圣谚却从小到大没打过一次架,不是不能打,是不屑打,因为从小被他灌输了一番结实的理论:没本事的人才靠拳头开路,没脑子的人才用拳头说话,自卑的人才会打架,真正强大的人,不动拳头。阿宏唯一的那一次打妹妹,是生恐子女重蹈覆辙,误入歧途。过后他自责了许久,他无法开口向尚年幼的子女讲述自己不堪的过去,以求理解。那是他罕见的一次失态。他从十几岁就开始抽烟,继而抽大麻,他不想圣谚沾染恶习,煞费苦心地制订战略。圣谚升初中时,他买来小鱼缸当烟灰缸用,里面放了水,烟灰、烟蒂淤在其中,屎一样的恶黄。圣谚恶心坏了,经常抱怨,越抱怨他就越变本加厉,客厅放一个,浴室也要放一个。圣谚从恶心变为讨厌,继而延伸为恐惧,只要看到烟灰、闻到烟味就会焦躁不安,任何场合只要有烟味,都会捏着鼻子起身离去。从初中到大学,不是没有人怂恿圣谚,但他从不肯学着去抽烟,别人也没有机缘诱他吸食大麻。圣谚十几岁时慢慢懂事,不知从哪里得知了一点阿宏的往昔,跑来问他当年是不是开过地下舞厅。那段岁月实在是不堪回首,绝口不提不是办法,阿宏打着哈哈包装自己,他把地下舞厅说成舞蹈培训班,吹牛自己曾是个舞蹈高手。他对圣谚说:你觉得自己打篮球,体能厉害是吧?其实根本没有我当年跳舞时的体能厉害。他吸腹,装模作样地摆姿势,圣谚真信了,崇拜得要命。阿宏假装遗憾地说,自己有一个遗憾是没能坚持跳舞,过早地放弃。圣谚动了心思也要学跳舞,对阿宏说:老爸,我来替你圆这个梦。圣谚不知道面前这个“舞蹈高手”曾因贩卖左轮手枪而锒铛入狱。阿宏十四岁时和学姐上床,过早地尝禁果遗毒无穷,他终身后悔不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凡人无法抗拒性的诱惑。圣谚越长越帅,阿宏怕死了,怕他学当年的自己。阿宏做梦梦到圣谚导致别人意外怀孕,然后回家要钱打胎,醒来后气个半死,边气,边冥思苦想预防的对策。他跑去问圣谚会不会下载A片,有没有看过A片,拿来一个500G的移动硬盘,告诉圣谚,如果想看A片的话,他免费提供。他对圣谚说:对性爱的摸索全是没有意义的,不如直接看A片学习,又安全又卫生,还能省下开房的钱。圣谚除了羞涩就是羞涩,他错愕怎么阿宏这个当爸爸的这么不正经。阿宏步步为营,以负责任的口吻来塑造圣谚对性的认知,说:性,不能自私,要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满足对方的需求,那才是有意义的。所以在没有做好万全准备之前,最好别丢人现眼。他建议圣谚注意身体的干净,甚至建议没事喷点儿古龙水,理由是随时保持一个好的状态,万一有机会碰到突如其来的激情,做好被“临幸”的准备。阿宏提着一颗心,以毒攻毒,圣谚还没成年,要是真被临幸,他跳楼的心都会有的。当爸爸的先把禁忌戳破,当孩子的也就对性不抱什么太大的神秘感了,他的计谋奏效,圣谚羞涩之余反而不太去琢磨那回事了。恋爱还是要谈的,圣谚十七岁第一次交女朋友就领回家给阿宏看,阿宏吓死了,以为自己挖坑自己跳了,张嘴就问这对小情侣有没有上床,结果圣谚拍着他的肩膀说:没事的,我懂的。阿宏老脸涨红,仿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不是儿子而是爸爸。阿宏提着一颗心,一直提到圣谚满二十岁的那一年。他干了一件事,公开在网络上贴了段话给圣谚,不仅圣谚能看到,圣谚的每一个同龄朋友都能看到。他是这么写的:儿子,这是在你二十岁到来前,老爸送给你的一段话:人生都会有必经的成长道路,一生中有很多第一次,很多人的第一次通常都因为没有获得鼓励,而影响了一生的幸福。我不希望你的人生不幸福,所以有些事总不厌其烦地对你阐述,但是儿子,有些事还是需靠自己摸索的。关于“处男”一事,希望儿子你能碰到一位会鼓励你、会对你负责任,且不会在你心中烙下阴影的女友,与你步向你人生的另一个开始。我想说的就是这个!也希望有机会对圣谚下手或计划下手的“某人”,别太狠,能怜香惜玉,那么圣谚接下来的人生将有蓝天与艳阳陪伴。希望你们的第一次能顺利成功,不要害怕挫折,不要因为第一次的挫折而步入彩虹的故乡!(注:“彩虹”一词在时下台湾又指同性恋。)最后,儿子,真心传授给你一个宝贵的经验:矜持是要的,但也别太矜持了!老爸就不为此事给你剪彩了……祝福你幸福快乐!你懂的。老爸字8阿宏和圣谚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对父子,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若你觉得这篇文章平淡琐碎,我表示抱歉。其实真实的人生本就琐碎,如何去桥接、过渡、贯穿,看你自己的喽。每个人都是编剧,每个人都是导演,每个人都是主演,一定的年纪后,每个人也都是自己的观众。想演什么样的戏看什么样的戏,你自己说了算。真实的故事自有万钧之力,潮来汐往,心心念念,当作如是观。阿宏和圣谚的小故事还有很多,不是短短一篇文章能容下的,打住吧,不写了,结尾结尾。阿宏是和《艋舺》同时代的人,他在《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那样的环境里长大,剧中的人是什么样子的,他就是以什么样子生长的。若杨德昌续拍“牯岭街”,钮承泽续拍《艋舺》,他们会如何去讲述那些少年的后来呢?2015年6月10号,阿宏将满四十五岁,照他的话来说,折腾了四十五年,明年终于要真正长大了。他一点儿都不害羞,说得天经地义的。你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说吗?9圣谚,关于你父亲的过去,我想你应该并不知情。就像你一直搞不懂他为何从小到大在你面前总是那么鬼马。你或许并不知道,你身上能找到的所有的优点,其实对照的都是你父亲当年的缺点。圣谚,你很懂事、很乖,你的父亲阿宏对你的当下非常满意。他说能陪着你长到今天,他已经很满足了,仿佛看着另外一个自己重新长大。他说他陪伴不了你一辈子,他说自己四十五岁后不会干涉你的任何决定,地基已经打好,愿望已经完成,他死而无憾了。你的父亲阿宏说这番话时,我和他站在台北101大厦最高层,脚下是车水马龙的信义商圈,满眼是灰色老楼和玻璃幕墙的新大厦,毗邻交错,接力生长。每一个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用心良苦的父亲。圣谚,你背后也有一个用心良苦的父亲。你身上还有一个重生的父亲。你的父亲用他自己的方式缝补着残酷青春留下的创口,你今年多少岁,他就已缝补了多少年。圣谚,爱回忆是人变老的标志之一。上次我去台北小住时,与你父亲有过那一次长谈,我与他相识十年,第一次听他回首往事,不禁心下戚戚然。他嘱我把这些往事写下来,希望对业已成年的你有所裨益。前路茫茫,他希望独行的你能继续走好。有些话他不好意思说出口。他让我代他谢谢你,谢谢你的存在,谢谢你对他的爱。圣谚,我记得我们之间是有个约定的。我在台湾辅仁大学开讲座时,邀你当现场摄影师,你端着那台打工挣来的单反相机站着拍、坐着拍、躺着拍,两个小时的讲座,拍满了两张存储卡。好小子,好认真啊,好样的。我记得演讲结束时,我说:下次我再来台湾时,打算组织一次摩托车环岛卖唱,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当时我用手指点了点你,你举起双手,冲着我比出两个“OK”的手势,满脸的灿烂。喂,小子,咱们几时出发?想想就让人开心。香蕉、稻米、福尔摩撒,重型机车挟着阿里山的风,尾旗啪啪作响……叔叔我没有国际驾照,无法自驾,只能坐后座,但不是500cc以上的机车我不坐……不是长发漂亮MM当骑手的机车我不坐。阿宏一定很眼馋。把他也带上吧,让他也坐在后座上。圣谚,你载着他。Isolated Landscape / 杨云鬯别怕有我文 / 马叛 作家 @天涯蝴蝶浪子二姐十六岁的时候开始整容,一开始只是微调,后来动作越来越大。有天我在回家路上看到一个美女,鲜艳动人,就忍不住吹了个口哨,结果对方来一句:“傻冒快过来!”我这才发现那是我二姐。她出国玩了几个月,回来整得连亲弟弟都认不出来。怕被爹妈骂,就在路边徘徊要不要回家,刚好就遇上我了。“你这次下手有点狠啊,整成这样爹妈还敢认你吗?”“滚蛋,吃翔了吗?嘴这么臭。”“你让我过来的!”“我让你死你去不?”二姐就是这样,跟我说话从来没有温柔可亲过。别人见面都是问“你吃饭了吗”,她总是说“你吃翔了吗”,搞得人没一点想要跟她聊下去的胃口。但我还是很喜欢跟她待在一块儿,不仅仅是别人打我的时候她总替我挡着,更主要是我欠她一条命。在我们那儿待过的人大都知道,那个地方的人天生爱攀比,隔壁家生三个孩子的话自己生两个就会觉得低人一头。隔壁家全是男孩自己都是姑娘的话也会不好意思去借酱油。我出生之前,爸妈一直活得很自卑。因为第一胎是女儿,第二胎又是。我妈生第二胎的时候正赶上计划生育的“严打”期,这边正使劲往下生呢,那边一群人已经在砸门。也幸好当时我爸正在剥兔子皮,计划生育的人砸门进来之后我爸就往血淋淋的兔子身上一指:“刚生下来就死了,你们要的话就拿走吧。”在死兔子的帮助下,二姐也算是来之不易。但爸妈丝毫没有要珍惜她的意思,他们一心想要男孩,生出来一看是女孩,两人就面面相觑,觉得很对不住对方,造人的时候光顾着痛快不知道配合,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为了挺胸抬头做人,父母决定再生一胎。因为已经对计划生育的人说二姐死了,所以一生下来二姐就被送到了新疆,让外婆暂时养着,伺机送人。新疆人口少,要送人的话还是很方便的,但外婆心软,养到三岁还没舍得送出去。小孩子没记性的时候好送,长大了就没人要了,因为孩子记得人和路就很难忘掉,别人也不想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了,孩子却嚷嚷着要回去找亲妈。等到我出生的时候,二姐已经四岁半了。没我的时候爸妈还想着万一怀不上了就把二姐接回来,等到怀上我生下来一看还是朝思暮想的男孩,爸妈送二姐出去的心就坚不可摧了。但外婆那关不好过,只能借着春节把二姐接回家玩,然后悄悄送人。可惜后来还是被外婆知道了,她连夜坐火车赶到收养二姐的那户人家里,把二姐要了回来。虽然这事儿我也是后来听妈妈说的,但每次一想到白发苍苍的外婆从新疆到长春,来回坐一百多个小时的火车接二姐的情景,我就感到很心酸,如果我死活不出生,二姐也许就可以逃过被送出去的命运,外婆就不会在长途跋涉之后生一场大病。后来外婆的病好了,身体却变差了,二姐七岁的时候外婆去世了。爸妈只好交了一笔罚款,把二姐接了回来。但是因为长期不在家,二姐跟家里人都没啥感情,对我更是恨之入骨,因为在她看来,如果不是我出生,也许外婆就能多活几年。在她眼里,外婆才是最亲近的人。二姐回来后,爸妈被罚得特别惨。为了多挣点钱养家糊口,他们经常不在家,大姐要上高中,于是我就由二姐带着。二姐为了我被迫晚了三年上学,一直到十岁才跟六岁的我一起去读小学一年级。因为心里带着恨,带我的时候二姐也不正经带,总是动不动就伸手把我胖揍一顿,我哭得太难看了,又会拿糖给我吃。久而久之,我面对她的时候就很迷茫,不知道她是要拿糖给我吃,还是要把我胖揍一顿。这一招对付熊孩子特别管用。后来大姐生了孩子让我带,我就用姐传秘方来带他,闲着没事一会儿打他一顿一会儿拿糖给他吃,他看到我的时候永远是迷茫的,不听谁的话也不会不听我的。这一招据说最早是蒋介石用来对付下属的,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恩威并施,让你永远想吃甜枣又怕巴掌,怕巴掌又想吃甜枣。久而久之,畏惧心和依赖感就都有了。不过那时候我懵懂无知,真正跟二姐的关系转变是在我十岁那年。姐姐跟男生出去玩,夜不归宿,爸爸知道后气惨了,拿拖把打她。我仗着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又是男孩,父母宠爱,就在关键时刻冲上去替她挡拖把。爸爸一拖把抽在我身上,心疼死他了,之后也就光顾着给我搽药,不再计较她的事情。从那以后二姐对我就明显不像过去那么随便了,但因为她自小就爱美,一脸鼻涕的我在外面还是很招她嫌弃的。每次上学都跟我保持一段距离,在学校也是对我不理不睬,除非有人打我了她才站出来跟人拼命。有时候我问她为啥要这样,她的回答永远是:因为你是我弟弟,只能我一个人打。二姐十六岁的时候开始非常叛逆,因为在寄宿学校读书,家长鞭长莫及,她经常逃课,去美容院打工,有了第一次整容的经历。一开始只是动动眼皮,后来把五官整了一个遍,垫鼻削下巴隆胸抽脂开眼角开嘴角样样都来。甚至连并不算畸形的牙齿都打乱了重新排序。因为五官都是整的,特别不牢靠,我特别害怕她哈哈大笑的时候下巴突然掉下来,或者打个喷嚏鼻头飞出老远。而且不光我自己害怕,她也担心,每次跟特别幽默的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她都捏着脸,因为她笑点非常低。对别人她都是说怕笑多了会长皱纹所以捏着脸,只有我知道她是担心笑着笑着五官变了样。你脑补下吃饭的时候别人哈哈大笑喷你一脸牙的情景,就能体会到我坐在她面前吃饭时心里的感受。二姐靠整容成为校园红人之后,就退学了。因为老师也认不出她,每次点她名字她回答“到”的时候,老师都冤枉她说她替别人应“到”。她一生气就退学了。退学后在社会上混得也不好,靠着整容整得好看,给人做做车模和平面模特什么的。在国内做模特,都不能穿太多,她那些暴露的照片被亲戚朋友看到了,总会招来一片责难。但她永远无所谓,她说反正过几天她就变样了,照片上的这些都是昨天的她。因为她是我姐,不管在外面别人怎么说她,我都只能站在她这一边。但实际上我也有点反感她整容,每次她整容前都会问我:“你看我的鼻子是不是不够翘,嘴巴是不是有点小?”说实话,就像一个汉字你盯着看久了会觉得不像一样,人的五官如果你带着挑毛病的心态去看,看久了也会觉得不协调。但我还是会昧着良心说:“姐你已经很好看了,比我好看多了。”不过不管我怎么说,二姐都只是暗示我一下,然后立刻就行动了,从来不真正采纳我的意见。她这样对自己乱来,经常会让我做同样的噩梦。梦中就在我老家的堂屋里,她坐在屋子中间,背对着我,看一台满是雪花的电视,我很怕她转过头,让我看到一张支离破碎的脸。每次做了噩梦我就劝她,人这一辈子,只能从镜子中看到自己,不管你多么漂亮,都是给别人看的。何必为了让别人看着舒心,把自己搞得这么累呢?而且整容不仅风险大还费钱,后期要定时做保养,跟玩车一样。二姐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全在医院里糟蹋了。但她不以为然,还经常自嘲说:“我这辈子,去过的高消费场所只有医院,拥有过的奢侈品只有弟弟。”这倒不是她乱说,我们长大后,人们的觉悟似乎是在一夜之间提高了,大家都不再以生子多少论英雄了,甚至生太多的还会被邻里鄙视责骂,说他们拖了发展的后腿。因为我改名之前就叫马发展,所以每次他们说到谁谁谁家超生了,拖了发展的后腿的时候,我就不自觉地会摸摸自己的腿,摸到裤子和腿都还在,才放下心来。后来我们俩都离开了家乡,到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生活,渐渐发现这里似乎全是独生子女家庭。跟我们同龄的人也很少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每次她跟她的姐妹去吃饭,吃到中途都会有人说,把你弟弟叫来看看吧。就像在谈论一件稀罕物。其实弟弟这种存在,只会花姐姐的钱,帮不上姐姐多大忙。但说矫情点,一日为姐,终身难负。只要她还没找到那个“免她惊、免她苦、免她四下流离无枝可依的男人”,我就得一直陪着她等下去。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随着科技和医学的进步,二姐整得越来越好看了。有时候她甚至会怂恿我也去整一整,她还经常会拿那些长得好看的作家举例,说你不是写小说的吗?整得好看了,书都能多卖两本。我虽然面对她的时候还是很茫然没有主见,但我毕竟长大了,不会真听她的让别人在我脸上动刀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的传统观念还是很重的。而且我觉得虽然变好看了,二姐却并没有因为这份好看而变得更加自信,她还是那个经常会哭泣,经常会站在街头不知道该往哪边走的傻姑娘。她还是担心会被别人嫌弃。她之所以不断地在脸上身上动刀子,究其根源,还是因为爸妈在她小的时候给她心里丢了太多刀子。所以长大后她就拼命地想把父母给她的身体还回去,我可以不吃你的不用你的,你还要怎样?要我的身体吗?好,我一刀一刀割下来。她表面整的是容,实际上整的是心。但容好整,心难变。不管她假装得多么坚强冷酷,心里还是柔软地渴望亲情。就像这一次,爸爸生日叫我们回来,如果不是我在路上遇到她,她可能走到家门口看两眼流下几滴泪就离开了。从她退学以后,爸妈就跟她争吵不断,爸爸几次扬言要跟她断绝父女关系,她也渐渐地从过年回家一次到过很多年都难得回家一次。而且不光是爸妈,大姐也视她为耻。尽管她后来实现了模特梦想,跟她整容离不开关系,但在爸妈和大姐那里始终还是不认可她这种行为。用妈妈的话说就是:“她一点也不像我们家的人,该不会是送去你外婆那里的几年被人掉了包吧!”可是不管家人怎么说,在我心里她还是我骄傲任性勇敢又脆弱的二姐。为了避免她再半路跑掉,我直接揽住了她的腰:“刚好爸妈让我带女朋友回来,你就假扮一下我女朋友吧!只要你说话小声点,他们绝对认不出来。”“滚蛋,万一被爸妈发现了怎么办?”“不用怕,出了事有我兜着。小时候在学校都是你保护我,现在该我保护你了。”说着我就硬揽着她细嫩的腰往家里走去,从倒影里看,我的背影要比她高大好多好多。她似乎也感觉到,过去那个总是流着鼻涕追在她后面要糖吃的弟弟,已经长大了。远大前程 / 陈觉玉米地里的车站 / 老飘飘属于别离的四个词语文 / 辉姑娘 作家 @辉姑娘的夏天认识小信是在大二的夏天。那时候广院门口有个叫“西街”的小市场,破破烂烂的,生意却特别火爆。一群小商贩每天蹲在街边卖各种吃的喝的及文具,赚学生们的零花钱。我还记得刚上大一的时候街口有个卖青菜肉丝炒饭的,连个店面都没有,老板全部家伙把式就是一口铁锅一把炒勺一个煤炉子,油腻腻的手从旁边盘子里抓把少得可怜的肉丝和青菜,加点米饭扒拉几下,两分钟就出炉一盒,打包带走。结果人家卖了四年炒饭,等我毕业的时候居然已经在广院旁边起了一家三层楼的烤鸭店,我和同寝室一个爱吃炒饭的女生则生生胖了十斤,成了烤鸭店颇有吨位的坚实奠基石之一。小信就是卖炒饭大叔旁边的一个西瓜摊主。我们初次见她都有些惊讶,对于一个瘦瘦小小的女生独自出来卖西瓜颇有微词,常常担心她连刀都拿不稳,给我们切西瓜的时候一刀下去砍在脚面上。事实证明小信的生意在那个夏天里是西街上最好的。这靠的不是她甜甜的声音和可爱的笑容,而是智慧。她搞了一辆破烂的小汽车运西瓜,汽车后厢居然被她装上了一台冰柜,西瓜全部存放在冰柜里。那年的北京夏天骄阳似火,我们住的宿舍楼没有空调,男生热得裸奔,女生热得看不了裸奔。结果可想而知,冰镇西瓜的出场让所有人眼睛都绿了,西街第一次出现了抢着花钱的盛况。我常去买瓜,因为要给同寝室的几个懒蛋也带瓜,买得多,渐渐便与小信熟络了。有时候瓜太大,小信还会细心地帮我切好,在上面撒一层她自制的薄薄的糖霜,很甜。我知道她是附近另一所大学的学生,为了勤工俭学才出来卖瓜。她说每天要五点起床跑到水果市场去进货,再赶着中午和晚上学生放学的时间出来卖瓜,我听着都觉得累。我说这么辛苦就少卖一点啊,你的学费应该早就攒够了吧。她笑了起来,摇摇头:不够。彼时我们坐在西街路口的台阶上,啃着她卖剩下的最后两块西瓜,“噗噗”地吐着西瓜子儿。她说她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付学费,另一半要寄去北方某个城市给她的男朋友。这个答案让我有点难以置信,说:难道他一个大男人,不能自己赚吗?她有些害羞地抿起嘴,说:他整天泡在实验室里,很忙的。再说他马上要考研究生了,不能分心。他家庭条件不太好,我想多寄点钱给他,让他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那也不能花女人的钱啊。我语气很冲。小信只是笑,不再说话。大概是感到我的怀疑,她扯开了话题,指着街对面一家小卖店有些期待地说:那天我看到一个女孩拿了一支雪糕出来,那个雪糕看起来太好吃了,全是巧克力和花生碎,可是价格真贵,我不舍得吃。我说:那雪糕我知道牌子,价格是贵了点,不过也还好吧。你等着,我去买来请你吃。她连忙拉住我,说:你可别这样,我不吃也不是买不起,就是想多存点钱,省着省着就省习惯了。被她这一说,我倒也不好硬去买了,只好默默地陪她啃完了西瓜,告别后各自回去休息。某个傍晚,我从图书馆上完晚自习出来,走到校门口,却忽然看见小信在校门外冲我急切又兴奋地挥手。我跑出去,只见她一脸喜滋滋地抓住我的胳膊,笑着对我说:“今天我请你吃雪糕!”我被她拉到那个小卖店的门口,然后非常惊讶地看到地上乱七八糟地堆着十几支雪糕。“哇!你发达啦?”我半调侃半好奇。小信摇头:“不是的,今天下午停电,小卖店老板没注意,晚上发现时,冰箱里的雪糕全化了,即使重新冻硬了也没法卖出去,他说可以便宜卖给我,但是必须把这些都包圆。我算了算,一共才原来两支雪糕的钱,就买了请你吃!”我看着她剥开一张雪糕纸,拿着那根歪七扭八的巧克力雪糕咬下一口,然后一脸喜悦地把另一根递到我的面前来:“你尝尝!真的好甜啊!”我望着面前麻花似的雪糕,愣了几秒钟,终于接了过来,像她一样大口吃起来,然后大声地赞美着:“真甜!”那个夜晚,我们顶着瑟瑟的秋风,冻得哆哆嗦嗦的,蹲在那间小卖部的门前,一支接一支地干掉了所有奇形怪状的雪糕。回去以后,我拉了三天肚子。小信每次都独自去上货,上百斤的西瓜,居然都一个人扛上车,比很多大老爷们还厉害。有一次,一个男人来买瓜,却污言秽语动手动脚的。结果小信二话没说,一手拨了110,一手抓起西瓜刀逼住了他。警察赶到的时候,正看见她把半个西瓜一鼓作气扣在那男人的头上,红色汁液滴了一地,远处看去,像一个戴绿帽子的男人被打得脑出血。我刚好赶到,看着她面无表情,握着西瓜刀的手却捏得死紧,手指都变了形。我把她的刀夺下来,抱住她,跟她说“没事了,没事了”。她居然还能“咯咯”地笑出声来,说:“你干吗啊?我当然没事啊,现在有事的是那个绿帽子。”她一边笑,一边从我的怀里慢慢地滑坐在地上。我能感到她在剧烈地发抖,怎么也停不下来。那一年的京城还没有雾霾,夜色清透如水。我们彼此紧紧倚靠着坐在那片狼藉的、冰冷坚硬的水泥地上,头顶是偌大的、流离的漫漫星空。小信说:谢谢你,我终于不发抖了。大四的冬天,是记忆里最冷的一个冬天。据说北方降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雪,冰雪封城,所有人进不去也出不来。小信急了,她男朋友就在那座城市里。她觉得这雪降得太猛也太早,男友家里的冬衣应该都没有寄到,各个商场又都关店了,一定会把他冻坏的。我花了很多时间安抚她,说他那么大个人了,问同学借几件衣服总还是会的吧?这都是社会主义国家了,难道还会出现冻死大学生的恶性事故吗?你要信任党信任人民……云云。她却死活不信。大约所有的女人都习惯性地把深爱的男人当成襁褓中的稚子,觉得对方心智单纯,行为可爱,从心理到生理都需要无微不至的呵护。小信也不能免俗。于是考虑再三,她决定前往那座城市。我极力反对,但是显然反对无效。她买了满满一大包的冬衣,还有她男友喜欢吃的许多东西,又买了一张最便宜的大巴票——事实上,当时飞机和火车都停运,她也只能选择大巴。那个满怀爱和期待的小信,终于出发了。在那以后的故事,都是后来她叙述给我听的。……那场大雪下得出人意料地漫长而结实,大巴车在行进了大半天以后,在深夜被困在了高速公路上。前后都是车。当时距离小信要去的城市只有十几公里,却死活堵住了,寸步难行。小信心中焦急,于是她做了一个特别大胆的决定,下车步行。很久以后她每每跟我描述起这个场景我都无法想象。一个单薄的女孩儿,背着一个沉重的装满了冬衣的大包袱,一步一步地在大雪中行进了足足十几公里,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那所大学在非常偏僻的郊区,夜里荒凉极了,如果偶有路人,周围的村落就会响起一声声凶狠的狗叫声,十分瘆人。然而最艰难的并不是这些,而是一条通往校门口的雪路。说是雪路,其实是东北下过一场夜雪之后,雪化水,水结冰,冰再盖雪,再结冰……这样一条长长的冰路。我知道小信为了省钱,给自己买的是最便宜的那种雪地靴,靴底根本不防滑。小信说她也不记得,自己背着包袱在那条冰路上摔了多少跤,只知道摔到最后整个人都麻木了,连周围的狗叫声也听不见了……她甚至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一个独身女孩行进在这样荒无人烟的地方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原来疼痛可以忘我。”她在回来后笑着对我说,一边解开半截裤腿给我看,上面青青紫紫的全是一层层的瘀伤。可是她终于还是走完了。像小白菜为了杨乃武滚一场钉板,哪怕鲜血淋漓,哪怕下一刻就会千疮百孔万劫不复,也总算到了尽头。她跌跌撞撞地到了传达室,请求老师通知那个男生,她来了。他终于出来了。他远远地向她走过来。校门口唯一的一盏昏黄路灯下,大片大片洁白的雪花纷纷扬扬飘落下来,落在他的黑色大衣上。她望着他,看着他在她的面前站定。她张了张嘴,却发现浑身都冻僵了,居然已经说不出话来。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来了?”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忽然想起身上的包裹,连忙摘下来,用冻得迟缓的手脚笨拙地打开,把衣服捧给他。他却只是皱着眉头看着那些衣服。她盯着他的眼睛看,然而脸上的表情从期待渐渐变成平静,最后又渐渐失去了所有的表情。他终于还是冲她点了点头。“这些衣服,我会穿的,可是——”下一句话刚要出口,却被她硬生生打断了。“谢谢你。”小信说。这是一句很荒谬的话,她为他顶风冒雪千里送衣,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却是“谢谢你”。可是她宁可先出口。只因为她更害怕听到他对她说出这句话。他说:“对不起。”她说:“没关系。”什么都不必说,也不必解释,有时候通过最简单的对白,已经足够可以明白对方的心是冷是热,是诚是伪。又或者,根本就没有心。她抬起头,最后看他一眼:“再见。”她转过身向着来时的那条冰路走去。“哎——”他喊她,大约是心里终于生出了一丝内疚,“天太冷了,要不然我帮你在学校借间寝室,你住一晚再走吧。”她回头,冲他笑了笑:“不必了。”……她急匆匆地走,再不敢回头。这一条冰路,她是摔回去的,不停倒地,再勉强爬起。她以为这条路将永无尽头,直到一辆车子停在她面前。司机摇下窗子,冲她喊:“闺女!这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啊?”她说出附近城市的名字,司机想了想说:“上来吧!”她走近车门,却发现这是一辆黑车。车里很暗,她看不清司机的脸。她站在车旁,犹豫地握着车把手,恐惧渐渐蔓延上心头。可是举目四顾,这荒野茫茫,白雪皑皑,哪里还有其他车的影子?走得了走不了,就看这一刻的选择了。她终于还是上了车,死死地抱住胸前的小包,那里只剩下了一张回程的车票与十元钱。且不说对方是否心有歹意,单是这十元钱,就铁定不够付回程的车费的,那么等到她抵达了以后又该怎么办呢?司机似乎毫无察觉,还在与她搭讪:“你是哪里人啊?怎么这么晚还在学校这边?一个人不害怕吗……”她不吭声,只是浑身缩成一团,怔怔地看着窗外的景色,却愈加心慌起来。这司机专往偏僻的小路上扎,有几次路两旁的树枝都抽上了车窗。她有些绝望地想,如果对方欲行不轨,她就跳车!司机见她不回答,也不再发问了,四周安静下去,只有车子飞速行驶的声音。直到车子停下,她整个人已经因为高度紧张而昏昏欲睡。是的,原来人的神经绷紧得太久,竟然如此疲惫不堪,仿佛下一秒闭上眼睛就可以世事皆忘。司机叫了她一声,她浑身一激灵,冷汗唰地就下来了。司机转过头看她。“到了,下车吧。”她茫然地推开车门——漫天的轻柔雪花在下一秒紧紧拥抱住了她,风声静和,四周的高楼灯火星星点点蔓延开去,专属于城市的温暖气息扑面而来,脚下是坚实的地面,她终于不会再摔倒了。小信的泪水在一瞬间夺眶而出。她一边抽噎一边不忘转过头看着那个一脸憨厚的司机:“谢谢……谢谢你,车费多少?”司机笑了笑:“十块钱。”小信紧紧捏住那手心里的十块钱,忽然猛地蹲了下去,在那司机的惊愕目光中,放声大哭。那个大雪纷飞的北国夜晚中,所有的绝望、泪水、恐惧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二十二岁的小信,她失去又得到一些东西,也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的需要。不是甜蜜的西瓜,不是歪扭的雪糕,不是肆无忌惮付出的青春,也不是路灯下那一场灰飞烟灭的惨淡爱情。活着,并且只为自己好好活着。比这世间的一切都重要。上个星期我与小信重逢的时候,她已经是一家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总监。依然瘦削的身材,带着亲切熟悉的甜甜微笑,饭局结束时她抢着结账,我则抢着把她钱包里那张一家三口的合影拿过去看了很久。我本是不欲聊起以前的事情的,怕揭人伤疤不妥。倒是她坦然回忆,云淡风轻。并评价:那就是一个渣男痴女的故事,情节很琼瑶,结局很凄美。还好,剧终人散,谁都没包夜。我笑起来,想着,但凡可以轻松自嘲并一针见血,大多是真正的遗忘吧。临走的时候,我把那照片还给她,递出去的一瞬间,却忽然扫到背面写了几个字。我没细看,但心里猛地一颤,然后手就下意识地松开了。在我们的心里,在每一棵盛放着灼灼花朵的树根下,究竟埋藏了多少永不能见天日的秘密?那些难以启齿的爱,那些刻骨铭心的故事,那早已辨不出色泽的一抷春泥。然而终究无法深挖细掘,一探究竟。因为所有的初绽,早在枝头就已经定好了答案。某次打电话给小信,终于鼓起了勇气犹疑地问她:你照片背面的字,先生看到过吗?她轻声地笑:谁没有一张写着字的照片呢?翻过去,是读不懂的词语;翻回来,是笑容明媚,一片朗朗春光里的幸福。聪明人节约用情,却都懂得应有的选择。谁不曾在青春里做过一个不懂忍耐,只懂付出的傻瓜?一场感情如大雪将至,轰轰烈烈,无可挽回。对方却是那个轻描淡写的扫雪人,天明时,人与雪都悄然远去,了无痕迹。还是要谢谢那个人,不曾暴雪压城,城欲摧。幸好我们,不再爱人逾生命。幸好我们,终等到雪霁天晴。这是最好的结局。不必畏惧,其实这世间所有曾经让你痛彻心扉的别离,无非都是四句话:谢谢你。没关系。再见。不必了。——谨把它们,献给生命里曾经出现过的那个你。北京食记文 / 戴正阳 青年作家 @抽风手戴老湿北京有什么好吃的吗?连汉字加标点,一共十个字符。然而想要回答这个问题,恐怕就得成千上万倍的字了。什么东西好吃,为什么好吃,怎么吃,去哪儿吃,如果再加上这些问题,估计得写一本社科类专著——《论北京好吃的》。梁实秋写北平的小贩挑着零嘴儿四处吆喝,这光景如今已经见不着了。汪曾祺说“五味神在北京”,酸甜苦辣咸人间味道约摸尽在此。可要回头再看,终究还是曾经的故事。如今我要斗胆说说北京有什么好吃的,却也只是瞎子摸象东拼西凑,甚至土洋结合南北掺杂。到最后恍惚跑题,写的不是北京本土的小吃,更不是入嘴的佳肴,反倒是食客的故事了。一个人穷有穷的吃法。原来人们吃鸭子必去全聚德,现在京城里其实大多数人选择去大董。大董的鸭子号称“八料八吃”。人们常用荷叶饼卷了葱丝和鸭肉吃,但是大董的鸭肉却是蘸蒜泥,嚼起来喷香,盐水鸭肝鲜嫩入味儿。当然,大董的鸭皮也很有特色,不是传统的“酥脆”,而是酥而不腻,拿不算太甜的四方白糖蘸了吃,嘿,拿舌头一卷,那鸭皮就能化了。当我向陈怡讲这些的时候,她很不理解,说:我的妈呀,吃个鸭子还能有这么多的讲究?还能品出这么多味道?我说那不废话吗?挣钱为了啥,不就是为了享受生活吗?陈怡点点头,又摇摇头说:享受肯定对,但是得先活着,才能享受。我明白陈怡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因为她家里并不富裕。我和她认识的时候,都还在上大学,陈怡的的确确是从贵州一个县级市下面的穷乡僻壤考出来的。她总是穿着一件洗得浆白的衬衣,好几年依然如此。虽然学校里已经可以办理贫困贷款,平时也有补助,但是陈怡确实十分节俭。很多人觉得都这年头了,哪儿还有穷人,其实真的有。陈怡家里姊妹三个,她排行老大,所以家里重担都指望着她来挑。陈怡有时候在上课之余,还会出去兼职打工。她说北京兼职打工挣的钱,比她回家干别的挣得多得多。当然,做兼职对她也有一定的影响,我经常能瞅见她打瞌睡打哈欠,有时候走半道儿上,都能撞上人。我问她,这么拼命干吗?她瞪大眼睛说,挣钱啊,而且我想给我爸妈寄烤鸭回去,让他们也尝尝。我说你自己都还没吃上呢。陈怡摇头:所以才寄回去给他们吃。你不是说烤鸭挺好吃的吗?我皱着眉,看着陈怡瘦削的脸,觉得我这张嘴真他妈不该瞎呼呼这些。陈怡打了两份工,一份是平时的超市收银,都是从晚上七点半到十点。另一份工作是做一个培训集团的前台助理,周六周日去。打这两份工,基本可以保障她一个月的支出,如果节省些花,还能有点儿盈余。她开始为了让她家里人吃上烤鸭而奋斗,终于在攒了两个月的钱后,去超市买了两只真空包装的全聚德烤鸭,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寄了回去。过了半个月,她突然蔫蔫地跑到我面前对我说:会不会被超市骗了,买的假货?她爹妈说鸭子还行,就是荷叶饼不好吃。我问:你爹妈怎么说的?陈怡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他们都不懂,两只鸭子,一只给添上甜面酱煮了,还有一只他们给红烧了。另外荷叶饼他们说咬不动。我说:我的姐姐哎,那东西能那么吃吗?这不是糟蹋吗!陈怡听我这么说,也急了。她说:我又没吃过,我爹妈也没有吃过,怎么可能知道啊!我一看她火了,也觉得自己说话实在是有点儿不好听。赶紧改口说:哎哟要不我教你吧。那鸭子不是真空包装吗?打开以后直接热一下,不要做别的加工。那荷叶饼得蒸着吃,要不然硬邦邦的,谁吃得下去?拿鸭肉蘸酱,和葱丝一起卷在饼里吃。而且你没必要买那么贵的鸭子,一百六十九块一只还不一定好吃呢。其实你买便宜坊的就成,味道也差不离。陈怡听了我的话,只好叹气说,那我就再继续打工,攒点儿钱买吧。我想说,要不我作为朋友送你家里两只吧,后来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样好像显得我不是同情她,而是在可怜她。一年后,陈怡的爸爸因为生病,去世了。第二次陈怡寄过去的烤鸭,他吃了,这辈子就吃过这么一次。再后来,一个同学做东,请周围的朋友一起去大董吃饭。那是陈怡第一次去大董,也是她第一次吃烤鸭。陈怡开始还不会包,甜面酱蘸了以后,老是要漏出来。我和周围的人就教她怎么吃,怎么包。陈怡学会之后,自己包了一个好的放嘴里。朋友问她,怎么样,好吃吗?陈怡点点头说,好吃,要是我爸还在,我就能带他来吃了。一个人富也有富的吃法。我因为小说出版的事认识了一个土豪,而且土豪愿意和我做朋友。土豪是山西人,家里开酒店的,能吃能喝能玩儿,我也借他的东风,蹭吃蹭喝不亦乐乎。其实有钱的确是个好事情,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食材的等级以及最终的质量。托他的福,我曾经吃过一道菜,叫做“翠盖鱼翅”。这道菜的主要原料选用的是上等的小排翅,事先把鱼翅发好,然后再用鸡汤文火清炖。这道菜的辅料也很不一般,把整个的紫鲍连同云腿和鸡皮一起,摘了新鲜的荷叶包起来,将佐料放入,然后烧。且那鸡皮还需是已经过油的油鸡鸡皮。就这么一起放火上烧,至少得烧两三个小时,中间还要不断换新鲜荷叶,最后一道步骤是摆上笼屉蒸二十分钟,才起锅。上桌的时候,把荷叶摆在桌子上,再把菜呈上去,颜色碧绿,鸡油滑润,所以才有个“翠盖鱼翅”的名字。经土豪介绍,我才知道,实际上所谓的鱼翅本身并不鲜美,想把鱼翅做好,就一定要在辅料上下足功夫,让鱼翅充分浸透美味,才能醇香细润。这道菜就是典型的“借味菜”,把鸡肉云腿紫鲍荷叶的香气都糅在鱼翅里了。我问土豪,是不是这吃的东西,越是豪华,越是大菜,才越好吃?土豪摇摇头说,我虽然土,但是好歹还有个“豪”字好吗?这美食要看功力,其实恰恰是从小菜上琢磨出门道来的。他给我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原来老北京的“桂花皮炸”(最后一字读音如“渣”)。这道菜不是大菜,属于盘中小食,说白了就是猪皮做的。选用猪脊梁上那么一小条儿,切下来,把毛去了,然后用花生油炸至起泡。之后就是捞出来透油晾干,放瓷坛子里密封起来,等到第二年就可以吃了。做菜的时候,先把它拿温水泡了洗净,再用高汤进味儿,切成细丝下锅炒了,伴着鸡蛋火腿下锅,出来之后鲜香扑鼻。第二道菜叫做“上天梯”。这道菜是取鸭掌作为原料,先把厚皮去了,再用绍兴产的黄酒泡着,等到鸭掌发胀的时候再拿出来,拆骨抽筋,只留下那层鸭掌的细肉和皮。这个时候加火腿两片、春笋数片,叠在一起,把鸭掌夹在中间,浸了蜂蜜,文火蒸透。吃起来糯软可口。这两道菜都不是大菜,却都精彩至极,唐鲁孙老先生都在书里写过。我听后拜服,这位土豪确实在吃上有研究,而且吃出学问来了。我问土豪,那有没有你觉得最好吃的东西?他笑而不答。之后数月,未与他联络,听闻是家中变故,急急返乡去也。等再次联系我,已是年末,土豪约我至大同会馆。等我到时,他已经坐在位子上了。汾酒一瓶,桌上菜数盘,皆是山西家乡菜。酒过三巡,土豪夹着莜面鱼鱼,突然泣不成声。这道菜其实很简单,就是莜麦面切成细条,加葱花姜片爆香,混入土豆香菇西红柿。餐馆里这道菜的价格不超过二十五元。我不解土豪为何如此失态。他抬头对我说,这味道不一样,我妈做得好吃啊。我走之前,我妈给我做的最后一道菜就是莜面鱼鱼。老母得了癌症,住院前在自己屋里开灶做的就是这道菜。再次食之,痛彻心扉!口味的改变有很多原因,地域、时间、年岁增长,有时候也因为其他人。杨淼和胡一凡都是我的朋友,两个人恋爱已经有六年了,从大一开始一直到毕业后两年。杨淼是北方姑娘,胡一凡是川渝小伙儿,在我看来两个人吃饭的口味实在有点儿不搭界。比如杨淼喜欢吃面食,胡一凡偏爱米饭。杨淼吃的偏咸且不吃辣,但胡一凡喜麻喜辣。这两人出去吃饭挺逗,一般都是一式两份,不同做法,就连出去吃麻辣香锅,都是点两个小份儿,一个微微辣,一个超级辣。不过好在两个人感情还算稳固,杨淼成了老师,胡一凡在企业里发展。虽说居京城大不易,可他俩也算一起奋斗一起拼搏,至少在我看来,难能可贵。前年冬天,我们几个朋友一起找地方吃饭,做特务状四处搜寻,终于确定了一家店。老虎庙内小店林立,但是这一家却有些卓尔不群。其他店铺都是用的透明玻璃门,唯独这家选用的是棉门帘子,颇有一些破旧小馆的味道。掀帘入内,店里除去炒菜外,主营铜锅涮肉,值此寒冬,确实也对胃口。胡一凡问这涮肉和火锅到底有什么区别。我说其实区别挺大的。第一个是锅不同,一个肚大,一个肚小;第二个是配料不同,重庆火锅喜用牛油提香,而涮肉却是靠味碟蘸酱后提香。这涮肉还是以清汤涮羊肉为主,吃菜为辅,而且菜品也不如火锅的丰富。用的炭火锅子膛大火旺,外面西北风呼啸,内里肉香菜香扑鼻,何其快哉!上桌点菜,为了照顾杨淼,我们点了鸳鸯锅底,等铜锅端上,胡一凡和杨淼又显出不同来了。杨淼是标准的北方吃法,拿麻酱、酱豆腐、韭菜花拌匀了做调料,而胡一凡则是要来一个空碗,内里不着他物,只是拿汤勺一点一点地舀着锅里的辣油,以此作为调料。等正式吃的时候,杨淼一小会儿就满头大汗,而胡一凡却面不改色,犹嫌辣味儿不足。杨淼看着胡一凡碗里的辣油,拿筷子尖儿蘸了一点儿放在嘴里,才几秒钟就面色通红,咕咚咚一瓶北冰洋下肚了。旁观者莞尔。酒足饭饱,迈步帝都街头,虽天寒地冻,却心中暖和。去年冬,再聚老虎庙的那家小馆,却独独缺了胡一凡。他和杨淼分手已经有两三个月了。我们问杨淼原因,她却摇头冷笑:由他去吧。照例点的铜炉火锅,我说点鸳鸯的吧,杨淼摇头说,就吃辣的。等锅子上来了,杨淼也不用调料,就拿着小碟,一点点从锅里舀辣椒油。羊肉涮好,她吃了一口,立刻满面通红,却憋着不去喝水。我们几个光看着她的样子,都能感觉到那分难受,想给她递水,杨淼却只是摆手说不要。她喃喃说,能他妈有多辣啊?能有多辣?再吃几口,眼泪鼻涕都出来了。我却不知道这到底是因为辣还是因为胡一凡。我低声对旁边的朋友说,我想起一句装逼的话,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杨淼耳朵很尖,听见了我的话,抬起头看着我,此刻已经哭得妆都花了。她哭着说:放屁,只有美食不可辜负。当然,也有人口味数十年如一日,再不改变。一个远房亲戚,我应该喊阿姨的,离婚的时候和前夫闹得不可开交,打离婚官司,两个人连一张地毯都要争得你死我活。想想当年海誓山盟,而如今这么丁点儿东西都要明确地划分个权限,确实让人心凉。最开始他俩结婚搬家,从丰台到海淀,我还去他们新家做客。那一顿吃的饭没让我留下什么太大的印象,倒是他们小区门口有一个老太太卖的肉夹馍让我魂不守舍。那天我在外面跑了一天,晚上去他们家里。到的时候他俩正好出门买菜,我也进不去门,只好在小区门口溜达。我确实饿了,闻着那老太太做的肉夹馍香味扑鼻,肚子里馋虫乱转。说起来,肉夹馍当然不是北京本土小吃,这是老陕的特色美食。我瞅着老太太把五花肉从煮得咕嘟嘟响的大锅里捞出来,实在按捺不住,就去买了一个。肉夹馍的做法我知道,五花肉要选那四分瘦六分肥的,焯水后取出,扔锅里煮。这煮的汤是特制的,高汤料酒酱油冰糖辣椒盐桂皮香叶姜片八角花椒,大火开后转小火慢炖。至于那饼,小火烙熟,外脆里软。把肉从锅里捞出来切碎,夹在饼中,浇上汤汁。我咬上一口,美!正吃着呢,他俩回来了,瞅见我都动嘴了,一个劲儿直乐。阿姨说,这老太太做得确实好吃。我们有时候晚上不想做饭,就买上四个,一人吃俩。可惜,他俩2000年离婚,至今已经有十四年了。她前夫就此出国,再未回来。去年年中,那阿姨给我打电话,说要去机场,问我能不能开车送她。我说“好”,就开着车去了她小区,没承想那小区门口的老太太还在,依然在卖她的肉夹馍。阿姨拎着箱子出来,对我说:公司要安排出差,想来想去只能麻烦你送了。我说:没事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阿姨把行李放好,刚准备上车,突然转身去老太太那儿买了俩肉夹馍。我说:您这还把干粮提前备好啊。阿姨笑笑,说:多少年了,还是喜欢吃。等到了候机厅里,我俩坐下。有人行色匆匆拖着行李,坐到了旁边。我看了一眼,愣住了。有时候不得不感慨世界太小,那是我阿姨的前夫,尽管十几年未见,但我还是认识他,面色苍老了许多,头发也白了。我略微有些尴尬,在犹豫是否和他打招呼,毕竟虽然他们婚姻散了,但我和她前夫当初的关系还不错。他好像也认出了我们,脸上一瞬间闪现出一丝惊讶。他朝我笑笑说:真巧,我刚从美国回来,准备转机,一会儿就走。阿姨没有说话,只是从手边装肉夹馍的塑料袋里拿出来一个,用纸巾包住,递给了他。他们俩低头吃着。过了一会儿,阿姨的前夫站起来,对我说:我走了,有机会再见。从始至终他和她没说一句话。我扭头看着阿姨,她小口吃着。面色平静。未言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