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店员还在意犹未尽地窃窃私语:“谁说中国人素质低爱贪小便宜,真是信口开河。”这一句入耳,已经起步走人的我脚下一顿,心头有什么东西动了一动。2开学几个月后,脑袋里学校甚至城市的地图渐渐清晰起来,我开始习惯每天排队乘公交车,习惯平日常把“谢谢”挂在嘴边。在每周四的晚上,也会裹上小片裙和同学们一块儿走进酒气缭绕、乐声震天的派对,还在校日报社做起了记者。有一天去市中心跟访本校教授的公共演讲,活动结束时天色已暗。眼看快到黑人流浪汉出没的时间了,我加快脚步,却还是被一个高大的黑人乞丐挡住了去路。我吓得脸色惨白。他伸出手:“我肚子很饿,你能给我点零钱买东西吃吗?”我摇头。我确实没带现金,只好不好意思地冲他笑一笑。“Well, thanks for your brilliant smile. (那么,谢谢你明亮的笑容。)”他说罢,侧身让路。“不用谢。”我说完,小跑几步加紧离开。忽然想起卡包里那张赛百味代金卡——我禁不住又停下来,转头看向那位巨型黑叔。他的黑衣服和黑脸在半黑的街头化作一团不太明显的黑影,一种寂寞与无助的存在。我从包里翻出代金卡,跑回去递给了他。他连声道谢,并在我转身离去时叫住我:“Young lady, it's not safe out here. Are you taking bus? I walk you to the stop, okay? (年轻的女士,这里不安全。你去搭公车吗?我和你一起走到车站如何?)”我们拐过路口,一小群黑人映入眼帘,围绕在公车站附近,大声说着语调夸张的英语,看着我从他们面前走过。那之后一段时间,我还经常想起那张代金卡,然后猜测它的余额。是的,我并不知道它值多少美金。它属于我时,我要么把它遗忘在卡包里,要么在拿出的一刻忽然舍不得使用。我祈祷不要太少,否则对不起黑叔陪我走路的好心;也不要太多,否则我就亏大发了。那么,我的回身递卡,和他的“I walk you to the bus stop,okay?”,又分别值多少钱呢?又过了一阵,因为参加公益活动的缘故,我每个星期四上午都会前往西雅图的苏丹流民区。他们是战乱时代逃难前来的流民,群居在偏远小镇上,与世隔绝一般生活着。政府鼓励高中生和大学生们趁课余时间来帮助这里的小孩子,我报了名,教他们简单的英语与算术。事实是,没有多少孩子买这份善举的账,纵使我们提供零食饮料,听课的人数还是在新鲜感淡去之后一天一天地减少。我以在聊篮球的间隙讲算术的方式,留住了两个男孩一个女孩,三兄妹。学期结束时,他们的母亲邀请我共进家庭晚餐。我在餐桌前拆开来自这位苏丹母亲的礼物,然后足足愣了五秒钟。一张一模一样的,赛百味代金卡。我试着想象这张卡在离开我后所经历的旅程:被巨型黑叔转送给苏丹孩子,孩子交给妈妈?或者,它们原本就不是同一张卡。3“少年,我所讲述的卡片,就是这张了。它躺在我的卡包里,随我来到地球另一边,和我一起在这座小村庄里遇见你。”大三的时候,我办理了一年休学并回国。在国内,我跟访一个东莞工厂的女工,随她一起来到了她的家乡。路过这片田地时,遇见了你。少年,那时候你正在四处漏光的树荫下读书,用树枝在土地上做算术。我跟着你,看你因为热爱读书被同伴嘲笑,被父母责罚,而这一切都没能阻止你对知识的渴望。你告诉我,你要考进镇上的初中,城里的高中,然后上大学去。我忍不住坐在你身边,和你一起摆弄树枝,给你讲外面的世界。你疑惑的眼神告诉我,你并没听懂这张代金卡究竟是什么,你或许认为它很值钱,又或许觉得它不过和你用废卡纸折成的玩具一样没什么用。但我依然把它送给你。生活一成不变也瞬息万变,我看到这双小小的眼睛里,那个充满希望的你,就仿佛看到一个青年的你,拐进美国街头的赛百味店铺,用娴熟的英语匆匆买下三明治,然后回到人流里继续前进。怎么会突然想起那个村庄和少年呢?已经过去两三年了。此刻我正开车行驶在去往芝加哥的路上,夜色深沉。不过,我好像开错路了。这次我是来芝加哥做暑期实习。机场到酒店路途遥远,我开着华人中文电台,以防精神不济。节目主题似乎是“你所收过的特别的礼物”。主持人与嘉宾们在一通接一通的电话里调笑不止。我听见有男声说赛百味代金卡,心头一动。“我曾参加‘美丽中国’去山区支教的一个活动,离开时有个学生送了我一张美国地区的赛百味代金卡。我不知道这张卡是通过什么神奇际遇辗转到了那里,但那个小学生显然很珍惜这张卡,他用布把它层层包裹了起来,轻拿轻放,后来说什么也要送给我,我很感动。”男生的声音很好听,只是大约不善言辞,故事被他讲得干巴巴的,调频冷场了两三秒,大概连主持人也不知用什么语气接话才好。而我已经刹了车,翻找起电台号码,我有相似的故事要讲。高速上夜色深沉,来往的车辆也很少。我坐在车里,许多往事自记忆深处倾涌而出。等我找到号码,调频里早已开始了另一则故事。芝加哥的夜冷而干燥,车内却暖洋洋的。我静坐在车里,心想,就让这张代金卡继续它自己的旅行吧,我原本就是一个传递者,而非拥有者。我放回手机,轻踩油门,转动方向盘,重新上了路。孤独患者文 / 陶立夏 作家 翻译家 摄影师 @陶立夏那间会议室简直就像是宇宙黑洞,投影仪的光线之外漆黑一片,让人在咽口水的间隙忍不住猜想窗帘的厚度。而我们整个团队准备了月余的营销策划提案,只换来甲方负责人一个高深莫测的表情。末页那句硕大的Thank you渐渐隐没,像是在自嘲我们的不知深浅。呕心沥血换灰飞烟灭。走出会议室,美丽的前台小姐以娴熟的手势按键打开感应门,头都懒得抬。也是,你不能要求流水线上的工人拥有充沛的感情。我盯着手里的名片——此行的唯一收获,目光灼灼恨不能烧出洞来。Rui Fu,企划总监。“还记得我吗?”身后有个人问。正是会议桌尽头那块攻不破的万年玄铁:Rui Fu。我扭头看他,眼睛的角度尽量不斜。记得?就算被宇宙射线辐射百万次我都认得。五分钟前正是他抬一抬手就否了我的提案。想到那些加班加点无论魏晋的日子,牙齿咯咯响。“付总。”我尽可能快地切换一个专业笑容,不着痕迹地把他的名片放进口袋。“没吃早饭吧?脸色不大好。”他说,“来,我请你喝咖啡。”电梯叮一声停了,他大踏步走进去,伸手挡着电梯门,分明不给我拒绝的机会。“你的提案,已经比前三个出色很多。”他说。前三个?我看下手表,早上9点05分。他们是什么作息时间啊?好吧,devils never rest(魔鬼从不休息)。“谢谢付总的意见,对我们颇有指导意义。”我虚应着,心里默默拼写:d-e-v-i-l。在大堂咖啡座,我握着第一次由甲方买单的咖啡,不死心想做最后一搏:“付总,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向你brief(简述)改进过的提案?”“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他叹息。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感性的甲方,疑惑、忐忑、好笑各种情绪交织,最后我只得用几乎震惊的神情看他。“班长。”他虚弱地说。“你,你是?!”他是付汝文,妇孺,有辱斯文。这大概是他的名片上只有英文名的真正原因吧。“那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这次投标底价多少?”我一下挺直了腰杆,恨不能摩拳擦掌。“晚饭时候告诉你。”结果是,我在吃过大概十五次烛光晚餐与二十次大排档之后,依旧没有知道底价。为表示自己也有尊严,这个周末我拒绝了付汝文的邀请,去妈妈家吃晚饭。晚饭后她搓着衣角,趁朱叔叔去泡茶的间隙踌躇半晌对我说:“今年的大年夜,你还是去看下你爸。”她踌躇得让我误以为他们离异多年还余情未了。我一边点头应承,一边从包里掏一叠簇新的现钞放到她手里:“我的年终奖,给你派红包用。”老实说,要能拿下付汝文的单子,这叠现钞会厚得多。她略做推辞,收下了。又问:“那红包你买了吗?不会忘了吧?”“你自己去便利店买吧。”我揉一揉太阳穴,“最近忙,忘记了。”她点点头,算是原谅我的这点疏忽。过年她都希望我能去爸爸那边,当然不是怕我爸孤单,主要是不希望我和朱叔叔家的孩子打照面。她改嫁朱叔叔时,他的一双儿女并不比我年长多少,但如今都已成家,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我呢?孤家寡人,连个正式男友都没有,真正的输人输阵。她愁容满面地送我出门,好像还有心事没有机会说。我没告诉她爸爸并不想见我,他甚至没接我电话。这是我爸的好处,直截了当,不在没可能的事情上多费唇舌。他们的婚姻或许已是他能做的最漫长的一场妥协。记得小学五年级那年,我照例在开学前上门去问我爸要学费。应门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只新书包,那种明亮的粉绿色,仿佛清晨还沾着露水的苹果叶子。只是,到我走都没摸着那书包。这些年他并没有再婚,立意游戏人生,所以事到如今我都不知道他那只书包究竟是为谁准备的。那次回家我破例跟妈妈要求买只新书包。她倒也不意外,只是心平气和地问:“你说,我哪里来的闲钱?”与我打商量的语气。所以我很早就懂得,不是每个人都有任性的权利。大年夜一个人过。我在空荡到要哭出来的超市里采购速冻食品,外面偶尔有烟花的声响,像远处的闷雷,但传到耳中余威犹在,震得人头皮发麻、心肝俱颤。值班的中年店员阿姨用近乎同情的慈爱目光看着我。手机响。付汝文。“你在哪里?”“啊,付总,新年好。”“新年好。你在哪里?”“度假呢,亚马逊丛林。”我将一袋打折的速冻三鲜饺子放进购物车。“你在丛林里煮饺子?我以为他们更爱生肉。”没等我解释,电话那头的他已收了线。他从生鲜蔬菜区走出来,黑色高领毛衣,洗得很旧的牛仔裤,手里拿着一袋盐和一把葱。还,蛮好看的。我在心底客观地评价道。“走,去我家吃晚饭。”简单的家常便饭,连只烤鸡都没看到,更别说蜗牛了。所以桌上那瓶红酒与一对水晶高脚杯略显浮夸。我大概露出了失望的神色,并且没有来得及掩饰。“你希望看到什么,酒池肉林?”付汝文没好气地问。“据说年过三十还单着的男人,都有隐衷。”攻击是最好的防守。“也有女同事向我示好,表示欣赏,我觉得她眼光有问题。你看,你的品位就好,总是很嫌弃我的样子。”我的防线溃不成军。整个春节他都变着法子做好菜,每逢佳节人寂寞,我一时不察,从吃晚饭演变为留宿,却一点甲方的秘闻都没探到。我的节操一定是被满天的烟花炸成了灰。春节过后,很快又从在他住处过周末恶化成长住,因为他愿意顺道送我上班。清晨站在冷风里为两块钱坐公交还是四块钱搭地铁这种事计较,并不能显得你有多聪明。时常需要出差,租的小公寓使用率还比不上酒店,所以干脆退掉,这样一来,每月的薪水居然有了盈余。付汝文说:“两个人住更符合经济学原理,绿色环保。”上海的冬天是可与南极媲美的。下班后我直接躲进被窝里看美剧,直到付汝文加完班回来。他一边开暖气和油汀一边问:“这么冷,怎么不开空调?你以为灯光可以取暖吗?”这大概是他说过的最浪漫的话。泪水突然就下来了。“为什么哭?”他大概习惯了我都市白骨精的风骨,被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吓到,愣一会才过来用指尖轻轻抚摸我的眼角。我在他怀里找个最舒适的角度蜷起身体。“小时候,我在火车站迷路了。”“然后呢?”“那年我十岁。”“然后呢?”“那年我爸爸和妈妈离了婚。”他紧紧抱一抱我,依旧问:“然后呢?”他真是个谈价钱的高手,声线这样温柔,却比最严厉的刑讯逼供都有用。我发现自己的意志都随眼泪流进了下水道,那些千辛万苦才得以在脂肪下藏妥的心事,差点就全部倒出来放到他手里。“日子很苦,我妈不是个坚强的人。”“然后呢?”“其实是她把我扔在火车站,但半路又后悔了,回来把我领了回去。”“傻瓜,是你走丢了。”他又紧紧抱一抱我。“不,是她不想要我了。”“你是猪吗?谁会舍得不要你?”但我记得很清楚。那年冬天,妈妈第一次去同事介绍的相亲对象家吃饭,带了我去。上海的冬天真冷,那个叔叔看我冻得跺脚,开了油汀。我从没见过那么暖那么亮的光,好像世界上所有的不快乐都能融化在里面。那个下午我守着油汀,舍不得离开半步。但是他们没有成。介绍人来传信的那天,妈妈在卧室哭了。“那天你怎么让他开了油汀?那东西多费电你知道吗?”吃过晚饭,她突然说:“我们出去走走。”大概是因为内疚,我什么都没有问,冒着冷风跟她一路走到火车站广场。“你在这儿等我,知道吗?”我在广场那个寒冷的角落里等了两个小时四十三分种。我确切记得那分分秒秒,因为每隔五分钟我就去看一眼广场那座高悬的大钟,“上海站”三个大字是血一般的艳红。当妈妈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人群中时,我把眼泪忍了回去,只怕她又因心烦改了主意。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后悔,这些年都没想明白。但或许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做什么都缺少决断。“你记不记得有一次你考了第二名,放学后在教室里哭?”付汝文问。没齿难忘。那时候妈妈嫁给了朱叔叔,中间几年的辛酸,不足为外人道。想起自己以后要从一个陌生男人手里讨生活费,哪有脸面拿第二名。“那次考第一名的人是我。”付汝文自顾自说下去,“看你哭那么伤心,我暗自发誓一定要补偿你。”“那你还否决了我的提案!”“这种小案子无关痛痒。最主要是,公司规定不可以与有业务往来的乙方有不正当关系。”“这么说,我们是不正当关系?”“嗯,不正当男女关系,确切来说。”我破涕为笑。“你喜欢我什么?”付汝文问。总不能深情款款地回答“我喜欢你傻”,所以我心虚地笑。“答不上来才是真爱。因为爱情是模糊混沌的,是不可以被分割的各种感觉的融合。”他说。我伸手揉他头发。为什么我的所有问题,他都有好答案?他是通话结束时等别人先挂电话的人。用微信之后,他也总是负责结束对话的那个人。我不适应凡事需与人报备,且对方在我看来不过是个偶遇的陌生人。他却自动抹去我们分别后那十几年距离,安适地过起日子来,心安理得地问:“亲爱的,卫生纸用完了吗?”以前只有我妈妈曾用这样商量的语气和我说话,她问:“我哪来的闲钱,你说?”他时常比我晚下班,如果遇上我做提案,会抽出休息时间来给些专业意见。“为什么你PPT最后一页的Thank you总是设置成渐隐?”“大幕终于落下的散场感啊。”我得意地回答。他回以一个拿我没办法的无奈表情。开春的时候,朱叔叔突发心肌梗塞,抢救了几天,在重症监护病房打了个回转又康复出院。出院的那天我下班去看望。妈妈来应门,她在防盗门后狐疑地问:“你是谁?”随即又突然醒悟过来似的说:“今天下班怎么这么晚?”朱叔叔恢复得不错,他神色里的担忧不是为他自己:“你妈最近总是丢三落四,昨天出门找不到回家的路,遛弯的邻居送她回来的。”临走,我忍不住和她商量:“妈,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我没病。”“我知道,但检查一下保险。你看朱叔叔……”“比他早走,也蛮好,是福气。”她这话却不是赌气,我知道她是当真这么想。只差那么一点点,就要失去多年依凭,这声警钟提醒了她来日注定的结局。或许是在医院里耗尽了仅有的坚强,或许是知道结局无法避免却又无力面对,她决定推倒记忆的围墙,让意志崩塌。而她自顾自沿着断壁残垣走向过去,那已经发生过再不会重复的安全的黑暗里去。确实,也蛮好。回到付汝文的公寓,他烧了一桌菜,目光灼灼地说:“跟你商量件事。”我突然一阵心慌,真怕他取出蓝色丝绒盒子来。“我拿到去纽约总部进修的机会,两年。跟我一起去,好不好?”“我可以考虑一下吗?”“当然。”电话在半夜响,我妈的号码。说话的却是朱叔叔。“刚才你妈说要去火车站,我劝不住。想说陪她去,正穿鞋呢,她自己先跑了……”我挂了电话,披件外套,抓起付汝文的车钥匙冲下楼去。车站一带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样子。她茫然地站在空荡荡的广场中央。“妈妈。”我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喊她。她听到我的声音转过身来,像溺水的人紧紧握住我的手,神情焦灼:“我女儿不见了,你帮我找找。你是好人,你帮我找找。我女儿不见了,我女儿不见了……”我说不出话来,满脸都是泪,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如此吧。你并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些什么,但活着本身就够你难过的了。“妈,我们上车去找。”或许是我镇定的语气安抚了她,她把手递给我,顺从地跟我走。原来她的手这么小,这么瘦。我带着她,在午夜空荡荡的高架上兜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她在副驾驶座上沉沉睡去。回去的时候付汝文洗漱完毕正准备去上班,他什么都没有问,给我沏了咖啡。我踌躇半晌才说:“家里有点事,下礼拜不过来了。”当时的神态,一定像极了我妈。他什么都没问,只是点头:“需要帮忙的话,尽管说。”为了这份宽容,我想我余生都感激他。我打电话去公司请假,到几家医院的神经科与脑科做了咨询,考虑到她的年龄,医生的建议是找一个专业的护理。又与朱叔叔商量过,我们决定骗她说孙护士是保姆,负责他俩的饮食起居。“为什么花这个钱?”她很不乐意。“你也为朱叔叔考虑,他的身体需要好好调养。”我耐心解释,“费用我来。”回去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去和老板谈离职,听清楚原委,他没有再挽留。我要离职的风声很快就传了出去,猎头在电话那头说:“KC公司的项目即将通过最后的预算审查,马上开始招人,你再等等,简直是为你量身定制的,我敢打包票。”“俗话说鸡头凤尾,我需要换个朝九晚五的工作,薪水可以低些,不用出差。你帮我留意。”“明白。”在挂电话前,她小声说,“怎么有种金盆洗手的感觉。”“哪里去置办这金盆啊?”对着这个大概是世界上最了解我年龄、血型、身高、学历以及过往的陌生人,我可以说一些软弱的话,“不劳而获的事情总听别人遇上,我就从没这运气,总要拿些什么去换。”再见到付汝文是半个月以后。“跟我走。”他的笃定里有我无法忽略的恳切。“不行。”“公寓都找好了,步行去MOMA只要十多分钟。想一想,毕加索的睡莲池。”“我拿到了KC的offer。”“就因为这个?”他诧异,抬手的时候打翻桌上的水晶杯子。他看着地板上的碎片,神情里有莫名的失望。到如今终于又看见他七情上脸,没有掩饰,不知是欣慰还是悲哀。“我不是你在高中时候暗恋过的女生了。就像这水晶玻璃杯碎了,你瞧,有些东西碎了是补不回来的。”“这比喻可真贵。”他又戴上那个嬉笑怒骂的面具,但眼神出卖了他。“真的只为KC那个职位?”“是,一介白领,还有什么更高的追求?我等了足足半年有余。” 我低头,避开他的目光,“还有,是莫奈,莫奈的睡莲池。”都说由奢入俭难,找个相对轻松的工作也花了月余的时间。就在银行存款要见底的时候,收到了新公司的入职通知。职位是项目助理,不用出差,不用24小时开着手机。我从客户资料收集做起,以往我希望收到怎样的材料,现在就做成怎样的。很快就有了口碑。在公司上班,好人缘是成功的一半。“有你在,蓬荜生辉。”新上司说。薪水不如以前的一半,但不再需要应酬,可以按时下班去妈妈家陪她吃晚饭。有时候她记得我,有时候她当我是孙护士的女儿。当我是孙护士女儿的时候,十分客气,请我吃点心,给我沏茶,还从口袋里掏出我小时候的照片给我看:“这是我女儿,她很忙,下回你来或许能见到的。下次,你还来的吧?”我搂着她的肩膀:“来的,放心吧。”照片里那个乖巧的女孩笑得花一样,确实,她才更配做我妈妈的女儿。每月我把差不多全部薪水存进银行,以备不时之需,又开始思考诸如花四块钱搭地铁还是花两块钱搭公交车去上班这种问题。出发前,付汝文发来一条简讯,只有我的姓名和航班讯息。我看了半天,按下删除键。不知道为什么想起第一次重逢时他在会议桌末尾做的那个手势。如果有人问,我会毫不犹豫地答:是,我想跟他走。但没有人问。转眼又是一年,年末飞机稿满天飞。浑水好摸鱼,我们这么一家小公司居然也拿到了去KC比稿的机会。同事出发前,老板开誓师大会:“成败在此一举,新上任的副总裁今天会亲自参会。前台小姐告诉我的,大家不可掉以轻心!”世风日下,不对,是人心不古。当年那些连头都不肯抬的前台如今都懂得私下透风了。一个小时后,座机响:“快送电脑电源线来,真是百密一疏!”老板在电话里气急败坏地说着成语。我啼笑皆非地抓过电源线奔下楼打车,想不到自己竟是这样进的KC大楼。会议室大门打开的瞬间,我仿佛穿过时间隧道,回到了那个冬天。会议室尽头依旧是那块千年玄铁:付汝文。我将电源线放下,转身轻轻走出会议室,不过几步远的距离,却感觉背上已插满刀子,生疼。傍晚老板在总结大会上忐忑地说:“到最后一页Thank you渐隐的时候,那个付总突然大笑,却笑得跟哭似的。我们的情感策略是不是太感性了?”这时我的手机震了一下,一个陌生号码传来一条简讯问:你,是猪吗?梦见 / 猫夫人微弱之光 / fleurz迷鹿 / fleurz和你们又不熟 / linali最亲密的人 / linali岁月水果店 / Molinta家人的晚餐 / Molinta看了北野武之后 / 何昳晨看了北野武之后 / 何昳晨看海 / 元熙小动作 / 元熙海洋 / 鸟先森秘境 / 鸟先森Sweet dreams / 王贺旋木 / 王贺人真正喜欢的是假的 / 大橘子还在读古龙的那些年文 / 荞麦 作家 @荞麦chen在网络出现之前,很难想象我们是如何打发青少年时期的。大把的时间,没有网络没有游戏没有玩具的年代,一切都显得异常悠长。我们无事可做,闲晃、打闹,能认字之后就开始租小说来看。读武侠小说的女生和读爱情小说的女生轻而易举地分成了两个类别,而我显然是武侠派的。三年级时我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有三卷,讲的故事是传统武侠小说的经典模板:主角被灭门之后掉下山崖吃了丹药,从此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而且认识了各种各样风格的美女,她们都和睦共处。最后他成了武林盟主,和若干美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复仇、丹药、美女、正邪两派……应有尽有。毫无疑问,看完之后我觉得自己长大后一定会是一个纵横江湖的女侠,而且说不定会成为武林盟主。等开始读古龙的时候,一切变得不一样了。那年我大概十三岁,被送到隔壁镇上读初中。那是一段即使过去了很久依然觉得艰苦的日子:每天早晚要骑四十分钟的自行车,风雨无阻。如果下雪,简直难以成行。正巧表姐中师毕业被分配到隔壁小学任教,妈妈就让我冬天的时候不要回家,跟她住在她的宿舍里。印象中她娇小俏丽,眼睛会说话。现在想来,中师毕业也就比我大几岁而已,在我眼中却已经是一个女人而不是女孩了。但她很不快乐,很少见她笑,又很凶。我在她那儿翻出了破破的《绝代双骄》,一看便一发不可收,连吃饭时也看。她抢过书,一把扔在地上。我不太明白她为什么不快乐,更不明白她为什么有时候又显得特别快乐。她从小丧母,亲戚们都说她脾气古怪。后来我偷听到她正在谈恋爱,但对象却有两个,难以抉择,是一对双胞胎兄弟。……这不是《绝代双骄》里的情节吗?铁心兰在花无缺和小鱼儿之间摇摆不定。我一点都不喜欢铁心兰。我喜欢苏樱,因为她很聪明。而且她几乎是古龙小说里面最不美丽的女主角。同时,我自己在喜欢小鱼儿还是花无缺之间摇摆不定。小鱼儿那么有魅力,但我们班的班长却有点像花无缺:温文尔雅,喜欢礼让,还总穿白色的衣服。一起打乒乓球的时候,他总是让我赢。或许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花无缺更让人喜欢吧。第二年,班长得了白血病。我倒空了零钱罐也只拿出了十元钱。那个时候,连我的爷爷奶奶都还年轻着呢。那是我第一次经历身边人的死亡,而且是第一次真正确定:原来世界上是没有灵丹妙药的,也没有给燕南天治病的万春流。从《绝代双骄》开始,我到处找古龙的小说看,还看了很多冒牌的,作者名字叫:古龙著。古龙大概是最会起名字的作家:楚留香、李寻欢、萧十一郎、西门吹雪、花满楼、孟星魂、叶孤城、司空摘星……又有意境又美。但他总是更擅长起男人的名字,就像他更擅长写男人。他的小说里面,女人总是处于两个极端又经常互相转换,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有时是熟女有时是萝莉,唯一相同的是全部大胸细腰长腿白皙的皮肤。他爱女人,但又不信任她们。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其实他早已经死掉了。我读的每本书,都像是他的遗书。他幻想中的世界,是一个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可以随时为知己去死的世界。这个世界里面,最可笑的就是想称霸武林的人,而他的主角们都不屑于做那些传统武侠小说里的人爱做的事情:他们不喜欢复仇,不喜欢比武,不喜欢出名也不喜欢赚钱。我立刻觉得:那果然是更有趣的人生。等我上高一的时候,表姐跟双胞胎中的弟弟分手,嫁给了哥哥,也调离了那个小镇。有时候亲戚家喜事上偶尔碰见了,她对我显得比以前热情一些,大概是因为我长大了。“你真好啊。”她说,“真后悔没有去读高中。”她看上去还是那么不快乐。或许铁心兰就是一个不会快乐起来的女人。临走的时候她忽然有点感慨地握着我的手,但没有多说。我在高中遇到了几个跟我一样喜欢古龙的女生,成了好朋友。我们为各自到底喜欢谁的问题,费尽了脑筋。楚留香当然很完美,但又未免太完美了,而且喜欢他的女人太多太多。西门吹雪特别酷,但我们都不想显得太自私。花满楼……很温柔但毕竟是个瞎子。陆小凤……那时候我们还不太能够接受长胡子的男人,况且还有四条……我们都讨厌那个自以为是又怏怏不乐的李寻欢。我们不想成为古龙书里面的任何一个女人。互相借东西的时候,我们学着楚留香给对方写字条:“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我们嘻嘻哈哈,经常一起泡在校门外的书店里。我们躲在校园最隐秘的角落里分享心事,却又吞吞吐吐。第一次看到古龙的照片,三公里外都能听见我们心碎的声音,照片就印在他的传记封面上:他的样子跟我们想象的所有侠客没有任何一点相像之处,反而很像一个屠夫。我们这才知道他因为纵酒而早逝,一生“热爱朋友,酷嗜醇酒,迷恋美女,渴望快乐”。他的人生仿佛是他笔下江湖的更真实版本:潇洒和纵情底下,是孤独、混乱、挥霍、酗酒、情殇、私生子……而且:“古龙的朋友,大多和他交得比较远,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要过的生活,不可能以相同于古龙的方式来进行。”我们觉得这本传记写得很差。为什么会交得比较远?为什么不可能像古龙那样?朋友不就是应该那样吗?我们一致觉得有位师兄很像古龙小说里面的人:他穿裤子,只卷一边的裤腿。浪荡不羁,经常拿一把扇子,给自己取外号“八绝书生”。问是哪八绝,答:“坑蒙拐骗,吃喝嫖赌。”少年意气,写古诗,追我们学校最美的女生。他跟校花站在走廊上讲话的时候,嫉妒的男生们从上面往下扔香蕉皮。他的朋友就在上一层楼的走廊上给他们打一把伞挡住。我们经常谈论他,他渐渐成为一个固定的话题直到我们其中有一个终于跟他谈起了恋爱。然后高中毕业,我们各奔东西,没有像古龙小说里那样,即使远隔天涯也心意相通。我们只是,各自进入了现实中的江湖。在大学那些最寂寞最失望最伤心的日子里,我闷在宿舍里一本一本重新读古龙。他最朴素的一本小说是《欢乐英雄》。“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就是快乐的!”主角们穷得吃不上饭,却皆有人性之美:每个人都慷慨、温暖、友爱、侠义、贫穷而快乐。那曾经是我最不喜欢的一本书:里面没有传奇,没有绝顶高手,没有美酒佳人,没有一掷千金……然而再读时却发现它几乎是古龙能够想象出来的,最快乐也最无法实现的人生。最终,一切青春年少都成了非常模糊的回忆。我也早已很多年不再读古龙了。在北京的时候我跟那位多年不见的师兄喝了一场酒。他头发已经白了一些,前一晚刚刚大醉过,看上去依然像古龙小说里面的人一样,以“浮一大白”为人生乐事。谈起高中的校花,她早已在人海中销声匿迹;他问起我那些朋友,也早已不再联系;而那个跟他谈过恋爱的女生,已经跟他最好的朋友结了婚。就像是李寻欢的故事,却不是悲剧。最黑暗的年份里,他一个人待在北京的出租屋里五天没有出门,翻来覆去几十遍看一部烂电视剧,不知人生的方向在哪里。他过了很多年浪子的生活,然后失去一切,又忽然大红大紫。喝酒的时候,我不知为何屡次想起那个已经快忘记了的表姐,听说她被网上认识的男人骗了一大笔钱。亲戚们谈论她的语气显得很遗憾:她已经那么大了,却还那么天真地要去相信一个从没有见过面的男人。我想到她被困在那个小城,那里大概很难满足读古龙的女人。古龙的世界总是广阔到了极端的程度:大漠、海洋、水底、天边……而现实中的远方却总是太像一个骗局。如果你走得足够远,大概也还是会发现,那里其实什么都没有。最终,曾经迷恋古龙小说的我们这些人,或多或少,都在盲目地追求着那些看似毫无意义的东西,甚至不自觉地,在追求着某种狂欢式的失败。喜欢读金庸的孩子大概会建造人生的意义,心中有家国,而我们只会消解。仔细想想,古龙小说里面的人物,没有人获得传统意义上的成功,几乎都是边缘的;他们的道德意识,没有一个是标准的;他们都很聪明,却都倾向于做最愚蠢的事情;他们的情感强烈得让人脸红。在他们眼里,生命终究只是一场虚空。就像古龙小说里所有那些酒鬼一样,我们越喝眼睛越亮。此时我们的年龄已经是认识时候的两倍,各自经历的故事不必一一倾诉。有些东西改变了,有些东西却像水渍一样遗留在碗底。我们都是读古龙长大的人,我们正迎着虚空而上。路人铜狮张文 / 姬霄 作家 @姬霄我可能是同龄人中参加婚礼最少的人。一是因为生性孤僻,朋友寥寥无几。二则抱着侥幸心理,新人在婚礼上忙于应酬,根本无暇关心你是否到场,只要送上红包,大多能蒙混过关。但这一次不同,新郎与我相识十年,交情非比寻常。不仅如此,他更以严谨出名,发出的每一封请柬都再三确认,从航班住宿到两地的天气情况,事无巨细,言辞诚恳,令人没有任何推辞的理由。婚礼是国庆长假的头一天,在他家乡的一个生态园举行,百米红毯、钢琴乐团,还有令人咋舌的八十八桌,无不彰显出主人的土豪气质。形单影只地坐在席间,面对犹如过江之鲫的宾客,我有些许的不适应。依稀记得,上一次参加这样热闹的场景还是大学毕业典礼。我穿着借来的学士服,静静看着大伙争相跟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合影,虽然在我的手里同样握着一部数码相机,但到最后,我都没有迈出那一步。后来听说,那个女孩已经结婚了,是跟班上一个同学,全班都去参加了她的婚礼,唯独我没有收到请柬。至于为什么,我也懒得猜,毕竟在大家的心目中,我就是一个没多少存在感的人吧。缺乏存在感的人很容易辨认,他们大多行为拘谨,目光涣散,看上去失魂落魄,在流动的人群中像一尊悲伤的铜像,其实思维早已飘浮在九霄云外。正如此刻,在千军万马之中我第一眼看到铜狮张的样子。他扎着发髻,留胡须,透着艺术家气息,很容易被记住。但不知为何,他独自一人坐在角落,与世无争,只是默默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是头一回经历大雪封山、从树洞向外窥探的松鼠。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上海人,之所以叫铜狮张,是因为他的涂鸦设计曾经在戛纳广告节上拿过铜狮奖。说到涂鸦,我还上过快乐大本营表演哦。铜狮张嘻嘻哈哈地补充,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我没应声,因为不知道如何接话。坦白讲,我明白这样的浮夸表现只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但那又怎样,再耀目的光环,对我而言也只是完全不相干的人而已。朋友忙成了狗,这边介绍完又赶去其他桌,留下我和铜狮张坐在一起。沉默了一会,铜狮张又忍不住跟我讲话,说的是他曾经把一辆停在街边的阿斯顿马丁涂成了Hello Kitty的壮举。这些在我耳中更像是卖弄,我更加懒得接话了,把椅子往远处挪了挪。但不知是反射弧太长,还是看不懂我的冷漠,他又凑了过来,问,对了,这新郎叫啥来着?我一愣,难道刚才介绍铜狮张给我的人不是新郎?他见我一脸狐疑,以为自己没说清楚,又解释道,我跟他刚认识,一不留神给忘了。我惊讶不已,你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就来参加人家的婚礼?要知道,这可不是同城婚礼简简单单地赶个场,他得专程从上海飞到成都,再转大巴到绵阳。玩这么大阵仗,就为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礼?当然不是这么简单。铜狮张下巴一扬,目光投向隔壁桌的女孩说,他是为她而来的。女孩叫猫姐,比铜狮张大三岁,是他的大学学姐。猫姐刚失恋,前任是个五星级大酒店的继承人。两个人在一起多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遭到男方家长反对,猫姐不胜烦恼,恰逢收到请柬,决定出门散心。这种机会百年不遇,铜狮张立刻买机票紧随其后。我说,没看出你不仅痴情,还是个痴汉。铜狮张莞尔一笑,痴情是精神力,痴汉是行动力,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的胜算大了好多。我忍不住也笑了,几千公里的距离都追过来了,却连坐到同一桌都不敢,这胆量怎么追女孩。铜狮张哀怨地叹了口气,其实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以前都是女孩倒追的我。我哈哈两声,说,你真是吹牛皮界的天纵奇才。那场婚礼在语笑喧闹中谢幕,新郎被灌得不省人事,其他人开始商量着后面的假期去哪玩。我是个孤僻的人,集体活动向来懒得参加,直接订了当天的机票飞回了北京。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一个电话,是铜狮张打来的。他问我要地址,说要寄明信片给我。原来他追着猫姐一路跑去了西藏。电话里,他的声音懒洋洋的,他解释说是因为缺氧。我问他,你有没有向猫姐表白?铜狮张没回答,说他刚到拉萨就开始高原反应,小命差点没了。我重复问,你有没有向猫姐表白?铜狮张说,猫姐在医院照顾了他两天一夜。拉萨的夜晚特别冷,猫姐就蜷在座椅上,脱掉鞋,把脚从侧面伸进他的被子里取暖,直到一点一点地睡熟。他躺在病床上,看着猫姐糟糕的睡相,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好像连冰冷的日光灯都变得温暖,发出像烧烤一样吱吱的幸福声……我打断他的畅想,继续问,所以,你最后到底有没有向猫姐表白?铜狮张沉默了一会儿才说,第三天,猫姐接到男友的电话,飞奔回了上海。我说,靠,什么烂剧情。铜狮张听到我骂娘,谄媚地一笑,问,你到底要不要明信片?我说,要。然后给了他地址。铜狮张又说,对了,你叫啥名字来着?我直接挂了电话。半年后,我到上海出差,铜狮张看到我发的微博,在我临走的最后一天半夜,约我去吴江路吃烧烤。见面他还是老样子,只是身后忽然闪出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瞪着眼睛嚷,鸡腿呢,鸡腿呢?我惊奇万分地问他,怎么个情况?这是谁家的小孩?铜狮张眼中藏着笑意,说,是猫姐的儿子,叫阳阳,半夜醒来哭闹着非要吃鸡腿,我就带他出来溜达一圈。我崩溃了,怎么突然就冒出这么大个孩子?铜狮张叫了半打啤酒,开始跟我讲这半年发生的事。半年前他回到上海,猫姐又跟男朋友冷战。这次他终于没哆嗦,冲上去对猫姐表白。但没想到的是,猫姐只是把他当弟弟看,一连拒绝了他三次。最后一次,他终于忍不住大声问,为什么?猫姐说,我比你大。他说,我不介意。猫姐又说,我离过婚。他说,我也不介意。猫姐说,还生过一个孩子,已经四岁半了。猫姐顿了顿,接着说,他家里反对我们在一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铜狮张错愕了几秒,但仍然梗着脖子说,他是他,我是我,我全都不介意。猫姐笑了,笑得手舞足蹈,笑到险些岔气。她像看傻瓜一样望着铜狮张说,你知道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代表什么吗?铜狮张不说话,安静地听她说。猫姐说,代表在剧本还没动笔时就知道会有一个烂结局,代表每一天从清晨醒来就开始变得像是回忆,代表看不到任何希望,任你再满腔热血轰轰烈烈,也不过是下一秒在倒计时上画掉的红×。她盯着铜狮张的眼睛说,如果我的失魂落魄让你以为是分手后遗症,你就大错特错了。真正令我感到悲伤的是,我知道自己已经再也没权利去选择好的爱情了。我开始明白,自己不是公主不是女王,只是一个带着孩子的离异女人。这样的人遇不见七彩祥云也配不上白马王子,就算走运撞上了,相爱了,难舍难分了,到头来,还不是要面对现实这个冰冷的剧本?说到这里,猫姐拎起桌上的酒杯,将剩余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再一抬头,泪水已经糊住了眼。铜狮张还是一言不发,正当猫姐以为他终于妥协了的时候,他猛然抬起头说,轮到我说了,你的这些我都知道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介意。我为我今天所说的全部负责。我不知道人生是不是像剧本那样,一早就被设定好的,我只知道我从大学就开始喜欢你,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那时候我只能站在你的教室外,远远地看着你。毕业后,你去哪家公司我就死命投那家的简历,你在哪个小区我就租那里的房子,我一点点在追赶你的脚步,希望能够离你近一点。如果说人生就是上帝写好的剧本,我的剧本里从来没有过别人,只有你,都是你。猫姐搓了搓被酒精麻木的脸颊,怔怔地望着他说,你当真不介意?铜狮张坚定地点了点头。猫姐不说话,过了许久,她抬头整理了一下头发说,好,我答应你——等到有一天,我真正忘记他的时候,我会第一个打电话通知你。铜狮张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显得很落寞。我说,这什么破承诺,说了跟没说一样,后来呢?铜狮张说,后来她又跟男朋友分分合合很多次,怎么都忘不掉他,前段时间两个人又和好了,一起去美国了。我就让她把阳阳搁在我这儿一段时间。我暗自吐血,连续三次表白失败,心上人和情敌潇潇洒洒度蜜月去了,自己留下来给人带孩子。备胎做到这种程度,也称得上叹为观止了。铜狮张不理我的奚落,笑笑说,可能剧本就是这么写的,一台戏不可能只有男女主角,总要有路人甲和男二号啊。他一边说,一边细心地帮阳阳剔着鸡腿肉,留下我不知该如何应答。作为一个孤僻的人,我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毫无理由地对一个人好,拼了命去成为对方生命中的角色,哪怕只是一个死跑龙套的。别说什么不为结果不图回报的才是真爱,说得刻薄点儿,两个人的心中彼此拥有时才存在“真爱”,孤军奋战只有“真惨”才对。这一场酒喝到凌晨三点半,店里只剩下我们一桌客人,四下安静得可以听见呼吸,阳阳早已经趴在铜狮张大腿上呼呼大睡。铜狮张掏出湿纸巾,轻轻擦拭着阳阳脸蛋上的油渍,仿佛真正的父与子,有一种温馨的感觉。这时候,铜狮张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空荡荡的饭店里,这股突如其来的电子音乐显得尤其刺耳。铜狮张赶忙摁下静音键,看了看怀里的阳阳,还好没被吵醒。但没多久,电话又重拨了过来,手机已经被调成静音,只能看见屏幕不停地闪啊闪,可以看到来电的人叫清华,看名字应该是个女孩。我说,不打算接吗?这么晚打来,说不定有重要的事。铜狮张说,不用。说完,他拿起手机直接关了机。什么样的人会在深夜孜孜不倦地打给一个人呢?铜狮张没继续说,我也不打算追问,即使这当中或许有另一个故事。喝完最后一杯酒,我告别了铜狮张,匆匆赶往机场乘早班机。上出租车时,铜狮张忽然把他的iPhone塞给我,又闪电般夺走我的手机说,我们来交换角色!我说,什么臭毛病?快还我!铜狮张说,一个游戏,游戏的玩法是要接听对方所有的电话并记录下来,持续一年,看谁比较厉害。反正你那么孤僻,也不会有人主动打给你,就算我让你吧。说完,他扛着仍在睡梦中的阳阳转身就跑。清晨的霞光下,只留下我一个人的怒吼:谁特么要跟你玩啊!!!候机的时候,铜狮张用我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过来:你的手机好难用。我回复:那就趁现在还回来,立刻!马上!铜狮张说,其实猫姐这次去美国,是去登记结婚的。我正愤怒地敲击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铜狮张说,这一次猫姐的男朋友总算当了回爷们,瞒着家里出国登记,对猫姐来说,是好事。铜狮张又说,但对他而言,也许永远都等不到猫姐的电话了。他把手机给我,这样在他的心中还能保留最后一丝期待,只有拥有期待,才可以一直坚持等下去。一直坚持等下去就会有结果吗?如果猫姐一直没有打来电话,我又该怎么告诉铜狮张这个残忍的现实呢?我没有回复他,只是在心里默默想着,铜狮张把问题丢给了我,想为自己的剧本找一个开放式结局,而我却是一个最拙劣的编剧。值得庆幸的是,回到北京后,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交换手机而打乱,这充分体现出孤僻的好处,吃喝照旧,无牵无挂。唯一出乎我意料的是,铜狮张的手机也几乎从没响起过,除了那个叫清华的女孩。出于礼貌,我按照铜狮张的习惯,每当清华打过来,我都会摁下静音键,默默等待,直到屏幕完全暗下去。渐渐地,我已经掌握了她打电话的规律,通常都是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重拨三次,只要在那个时间段提前调好静音即可。对于此人,我并非没有猎奇心理,只是担心万一接通电话,对方是前来索债的,我岂不是要陷铜狮张于不义之地。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第二个月的一个傍晚,手机响起来的时候我正在街边小店吃饭,顺手接起电话才发现,屏幕上显示的名字竟然是清华。我憋着气不敢说话,假装话筒这边没人。过了很久,那边传来一个轻轻的女声,是你吗?我还是不说话。她说,我知道你在听,我能听见你的呼吸。我心想狗屁,我憋着气呢。她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又说,别硬憋了。我彻底投降,开口说,对不起,你打错了,我不是这个号码的主人。她疑惑了一声,有些失望地说,哦。我连忙解释,说我和铜狮张交换了电话,说要做什么鬼游戏。女孩释然地笑了,说,没关系,我还要谢谢你,这是三年来我第一次拨通这个号码。我说,那,你有什么话要我替你转达给他吗?她说,不用了。顿了顿她又说,以后我还可以打这个号码吗?我说,当然,只是我不是他。她说,嗯,我知道了。再见。我说,再见。挂掉电话我有些怅然,坚持拨同一个号码三年,这德性简直跟铜狮张有得一拼。不知为何,我开始对这个叫清华的女孩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但接下来的两天,清华都没有打过来,我想,她大概知道我不是号码的主人,放弃了。一直到第三天凌晨,电话又响了,我慌不择路地摁下接听键。清华率先开口,不好意思,这么晚又打给你。我说,没关系,我也习惯晚睡。清华说,上次你说可以帮我传话给他,我想了想,你就告诉他,下个月的今天是我的生日吧。我说没问题,我会告诉他,不过……只是这一句吗?清华说,对,你说了他就明白了。又是打哑谜,我最讨厌打哑谜了。我忍不住问她,你和他——铜狮张究竟是什么关系?他欠了你很多钱吗?清华忍不住笑了,说,对啊,他欠我……也就两百万吧。我被这个数字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说,不是开玩笑吧你。她说,没错啊,三年前他把我的车搞坏了,到现在都没赔。我说,你开什么车啊竟然要两百万。她说,阿斯顿马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