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2

她有一种神奇的本领,不论多乱的房间,半个小时之内准能拾掇得像样板间,所有的物件都尘归尘土归土金表归当铺,连袜子都叠成一个个小方包,白的一队,黑的一队,整整齐齐地趴在抽屉里码成军团。十年前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在同一个电视台上班,她喊我哥,我算她半个师傅,她定期义务来帮我做家务,一边干活一边骂我。她有我家备用钥匙,很多个星期天的早晨我是被她给骂醒的,她一边用雨伞尖儿戳我后脊梁,一边骂:“把穿完的衣服挂起来会累死你吗?!回回都堆成一座山,西服都皱成粑粑了好不好!”过一会儿又跳回来吼:“小伙子!你缺心眼吗你少根筋吗你丢垃圾的时候是不是把垃圾桶一起丢了?!”“小伙子?小伙子是你叫的?”我把拖鞋冲她丢过去,她回赠我一鸡毛掸子。我把她当小孩儿,她嘴上喊我哥,心里估计一直当我是个老小孩儿。杂草敏是一个南方姑娘,个子小小的,干活时手脚麻利身手灵活,戴着大口罩踩着小拖鞋嗖嗖地跑来跑去,像宫崎骏动画片儿里的千寻一样。那时候《千与千寻》还没上市,市面上大热的是《流星花园》,大S扮演的杉菜感动了整整一代无知少女。杉菜在剧中有段独白:杉菜是一种杂草,是生命力顽强的杂草。她看了这句话后颇为感动,跑来和我商量:“哥,人家叫杉菜,我起个名字叫荠菜怎么样?荠菜也算是杂草的一种。”我说:“不好不好,这个名字听起来像馄饨馅儿一样,一点都不洋气,不如叫马齿苋,消炎利尿还能治糖尿病。”她认真考虑了一下,后来改了QQ签名,自称“杂草敏”,一叫就是十年。2我第一次见到杂草敏时,她还不到二十岁。那时候我主持一档节目叫“阳光快车道”,里面有个板块叫“阳光女孩”,她是其中某一期的节目嘉宾。她那时候中师毕业,在南方一个省委幼儿园当老师,本来应该按部就班地混上十几年混成个省委后勤机关部门小领导什么的,怪就怪我的一句话,断送了她的大好前程。我那时候年轻,嘴欠,台上访谈她时不按台本出牌。我说:职业是职业,事业是事业,没必要把职业升迁和事业成就混为一谈,也没必要把一份工作当唯一的轴心,别把工作和生活硬搞成对立面,兼顾温饱没有错,可一辈子被一份工作拴死,那也太无趣了吧啦吧啦吧啦……我随口胡咧咧,她却醍醐灌顶,风驰电掣地回去料理了“后事”,拎着一个超大号旅行箱跑回山东。她说她梦想的事业并非在幼儿园里从妙龄少女熬成绝经大妈,而是要当一名电视主播。她说:“万分感谢你一语点醒梦中人哈,你帮人帮到底吧。”我说:“我擦,你是不是以为当个主持人就像庄稼地里拔个萝卜那么简单?赶紧给我回幼儿园看孩子去。”她说:“回不去了,已经辞职了。”见过孩子气的,没见过这么孩子气的。我信因果报应,自己造的嘴孽当然要自己扛,于是喊来几个同行朋友手把手地教了一个星期,然后安排她参加台里的招聘。成事在人谋事在天,反正咱仁至义尽了就行,她考不考得上看她自己的造化。没想到居然考上了,名次还挺靠前。杂草敏一开始是在少儿组实习,窝在机房剪片子,后来当少儿节目的主持人,尖着嗓子哄孩子玩儿。她本身就是个孩子,又是幼师出身,嗲声嗲气的,哄起孩子来很有耐心。她毕竟是新人,有时候主持节目老NG(No Good,不好需重拍),连续七八条都过不了,导演不耐烦,告状到我这里来,于是我老骂她。一骂她,她就嬉皮笑脸地用方言说:“哥,不是有你罩着我吗?”“罩什么罩!哥什么哥!”她南方姑娘,“哥”被她喊成“锅”,听得人火大。我沉着脸压低声音说:“你别TM给我撒娇,连A罩杯都不到的人是没资格撒娇的,你再这么NG下去,哪儿来的给我滚回哪儿去。”她咬牙切齿地大声发誓:“哥,你别对我失望,我一定努力工作,努力发育。”一屋子的同事盯着我俩看,跟看猴儿似的……我左手卡着她脖梗子,右手捂住她的嘴,把她从我办公室推了出去。后来她上进了不少,经常拿着新录的节目带子跑来让我指点,还事儿事儿地捧着个小本子做记录。我那时候实在是太年轻,好为人师,很享受有人来虚心求教的感觉,难免挥斥方遒,唾沫星子乱飞,有时候聊得刹不住车,生活、感情、理想各个层面都长篇大论,着实过了一把人生导师的瘾。她也傻,说什么她都听着,还硬要把我当男闺密,什么鸡毛蒜皮猫事狗事都来问我拿意见。我大好男儿哪里听得了那么多婆婆妈妈,有时候听着听着听烦了,直接卡着脖梗子把她推到门外去。不过时间久了,关系毕竟是密切了许多,她再“锅”、“锅”地喊我的时候,好像也没有那么烦人了。电视台是人精扎堆的地方,她傻乎乎的太容易受欺负,有时候也难免为她出出头。有一回,她像个小孩儿一样躲在我背后露出半个脑袋,伸出一根指头指着别人说:“就是他,他欺负我。”我一边黑着脸骂人一边心里好笑,想起小时候表弟经常拖着鼻涕和我说同样的话:“就是他,他欺负我,哥哥你快帮我揍他。”那时候杂草敏工资少,她自己也不客气,一没钱了就跑我办公室来让我带她吃肉去,我看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背井离乡来跳火坑,难免生出点恻隐之心,于是撸串儿啃羊蝎子的时候都带上她。她也不客气,扎啤咕嘟咕嘟地往下灌,烤大腰子一吃就是三个起,吃得我直犯怵。有一回我实在忍不住了,语重心长地和她说:“妮子,大腰子这个东西吧,你吃再多也木有用啊,有劲你使不上哇……”她愣了一下,没听懂,然后傻头傻脑地龇着牙冲我乐。我那时候短暂追过一个蛮漂亮的森林系女生,有时候带着她们俩一起撸串儿。那个女生碰翻了辣酱瓶子,我掏出手绢来一根一根帮她擦手指头,那姑娘赏我一个大大的吻,她爱抹口红,印在我腮帮子上清清楚楚一抹红。这可把杂草敏羡慕坏了,嚷着也要找人谈恋爱印唇印,嚷了半年也没动静。我把我认识的条件不错的男生介绍给她,个个都喜欢她,她个个都不喜欢。有一回她来帮我收拾家务的时候,我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子的男生。她歪着头不说话,一边叠衣服一边不耐烦说:“不要你管。”我说:“哎呦,好心当成驴肝肺啊这是。”我伸手去拍她脑袋,往左边拍她头就顺势歪向左边,往右边拍就歪向右边。3那些年我在拉萨开酒吧,每回一录完节目就从济南往西藏跑。我有我的规矩,只要是回拉萨,那就只带单程的路费,从济南飞到成都或丽江,然后或徒步或搭车,一路卖唱或卖画往前走,苦是苦了点,但蛮有意思的,反正在这个世界挣来的银子,少爷懒得拿到那个世界去花。出行的时间短则半个月,长则三个月,有时候出行的线路太漫长,就把杂草敏喊过来,把家里的钥匙现金银行卡什么的托付给她。山东的孩子大都有个习惯,参加工作以后不论挣钱多少,每个月都会定期给父母打点钱表表孝心,她知道我所有的银行卡密码,除了汇钱,她还负责帮我交水电物业费,还帮我充话费。一并交接给她的,还有我的狗儿子大白菜。她自称白菜的姑姑,白菜超级爱跟她,跟着我只有狗粮,跟着姑姑有肉吃有珍珠奶茶喝,还能定期洗澡。白菜是苏格兰牧羊犬,小男生狗,双鱼座,性格至贱无敌,天天觍着脸跟她挤在一张床上搂着睡觉觉。第一次和杂草敏做交接的时候,惹出了好大的麻烦,那是我第一次把她惹哭。我约她在经七路玉泉森信门前的机场大巴站见面,一样一样地托付家产。那回是要去爬安多藏区的一座雪山,冰镐、冰爪、快挂、八字扣,叮呤当啷地挂了一背包。她一边心不在焉地盘点着,一边不停地瞅我的背包,忽然问:“哥,你不带钱不带卡,饿了怎么买东西吃?”我说:“卖唱能挣盘缠,别担心,饿不着。”她嘴一下子噘起来了,她那个时候对自助旅行完全没概念,把雪山攀登、徒步穿越什么的想象成红军爬雪山过草地,以为我要天天啃草根煮皮带。她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雪山上会不会冻死人?你穿秋裤了没?”呵!秋裤?我着急上车,心不在焉地说:“穿了也没用,一般都是雪崩直接把人给埋了,或者从冰壁上直接大头朝下栽下来干净利索地摔成饼饼……”说着说着我发现她的表情不对。她忽然拿手背捂着眼,嘴瘪了一下,猛地抽了一口气,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眼泪哗哗地从指头缝往外淌。我惊着了,说:“我擦!杂草敏你哭什么?”她齉着鼻子说:“哥,你别死。”我又好气又好笑,逗她说:“我要是死了,你替我给白菜养老送终。”她哭得直咳嗽,一边咳嗽一边吼:“我不!”我哄她,伸手去敲她头。越敲她哭得越厉害,还气得跺脚,搞得和生离死别似的。她那个时候是二十岁的大姑娘了,可哭起来完全是个孩子。后来生离死别的次数多了,她慢慢地习以为常,哭倒是不哭了,但添了另外一个熊毛病——经常冲大巴车摇手道别,笑着冲我喊:“哥,别死啊,要活着回来哈。”司机和乘客都抿着嘴笑,我缩着脖子,使劲把自己往大巴车座椅缝儿里塞。他奶奶的,搞得好像我是个横店抗日志士,要拎着菜刀去暗杀关东军司令似的。4唉,哪个男人年轻时没莽撞过?那时候几乎没什么惜命的意识,什么山都敢爬什么路都敢趟。夜路走多了难免撞鬼,后来到底出过几次事,断过两回肋骨残过几根手指,但好歹命贱,藏地的赞神和念神懒得收我。左手拇指是残在滇藏线上。当时遇到山上滚石头,疾跑找掩体时一脚踩空,咕噜噜滚下山崖,幸亏小鸡鸡卡在石头缝里才没滚进金沙江。浑身摔得瘀青,但人无大碍,就是左手被石头豁开几寸长的口子,手筋被豁断了。我打着绷带回济南,下了飞机直接跑去千佛山医院挂号。大夫是我的观众,格外照顾我,他仔细检查了半天后,问我:“大冰,你平时开车吗?”我说:“您几个意思?”他很悲悯地看着我说:“有车的话就卖了吧,你以后都开不成车了。”他唰唰唰地写病历,歪着头说:“快下班了,你给家里人打个电话来办一下住院手续,明天会诊,最迟后天开刀。”自己作出来的孽自己扛,怎么能让爹妈跟着操心。我犹豫了一会儿,拨了杂草敏的电话。这孩子抱着一床棉被,穿着睡衣拖鞋冲到医院,一见面就骂人,当着医生的面杵我脑袋。然后抱着棉被跑前跑后地办各种手续。我讪讪地问:“恩公,医院又不是没被子,你抱床棉被来干吗?”她懒得搭理我,一眼接一眼地白我。到了住院部的骨科病房后,她把我摁在床上,强硬无比地下命令:“你!给我好好睡觉休息!”医院的被子本来就不薄,她却非把那床大棉被硬加在上面,然后各种掖被角。掖完被角,双手抱肩一屁股坐在床边,各种运气。隔壁床的病人都吓得不敢讲话。我自知理亏,被裹成了个大蚕蛹,热出一身白毛汗来也不敢乱动。她就这么干坐了半晚上,半夜的时候歪在我脚边轻轻打起了呼噜。她在睡梦中小声嘟囔:“哥,别死……”我坐起来,偷偷叼一根烟,静静地看着她。清凉的来苏尔药水味里,这个小朋友打着呼噜,穿着毛茸茸的睡衣,白色的扣子,小草的图案,一株一株的小草。会诊的时候她又狠狠地哭了一鼻子。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有两套:A方案是在拇指和手腕上各切开一个口子,把已经缩到上臂的手筋和拇指上残留的筋抻到一起,在体内用进口物料缝合固定。B方案是把筋抻到一起后,用金属丝穿过手指,在体外固定,据说要上个螺丝。治疗效果相同,B方案遭罪一点儿,但比A方案能省差不多一半的钱。我想了想,说那就B方案好了。没办法,钱不够。那一年有个兄弟借钱应急,我平常没什么大的开销,江湖救急本是应当,就把流动的资金全借给了他,连工资卡在内,账户上只剩下两三万,刚好够B方案的开支。B方案就B方案,老爷们儿家家的皮糙肉厚遭点小罪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夫说:“确定B方案是吧?”我说:“嗯。”杂草敏忽然插话说:“A!”借钱的事她不是不清楚,银行卡什么的都在她那里保管,她不会不知道账户余额。我说:“B!”她大声说:“A!”我说:“一边儿去,你别闹。”她立马急了,眼泪汪汪地冲我喊:“你才别闹!治病的钱能省嘛!”她一哭就爱拿手背捂眼睛,当着一屋子医生护士的面,呜呜地哭了起来。我觉得太尴尬了,摔门要走。医生拦住我打圆场:“好了好了,你妹妹这是心痛你呢……”当着一屋子外人的面儿,我又脸红又尴尬,想去劝她别哭,又抹不下脸来,又气她又气自己,到底还是摔门走了。一整个下午杂草敏都没露面。到了晚上我饿得要命,跑到护士值班房蹭漂亮小护士的饼干吃,正吃得高兴呢,杂草敏端着保温盒回来了。她眼睛是肿的,脸貌似也哭胖了。她把盖子掀开,怯生生地擎到我面前说:“哥哥,你别生气了,我给你下了面条。”一碗西红柿鸡蛋面,腾着热气,西红柿切得碎碎的,蛋花也碎碎的。我蹲在走廊里,稀里呼噜地吃面条,真的好吃,又香又烫,烫得我眼泪噼里啪啦往碗里掉。从那一天到今天,只要吃面,我只吃西红柿鸡蛋面。再没吃到过那么好吃的西红柿鸡蛋面。我吃完了面,认真地舔碗。杂草敏蹲在我旁边,小小声地说:“哥,我以后不凶你了,你也别凶我了好不好?”我说:“嗯嗯嗯,谁再凶你谁是狗。”我腾出一只手来,敲敲她的头,然后使劲把她的短头发揉乱。她乖乖地伸着脑袋让我揉,眯着眼笑。她小小声地说:“我看那个小护士蛮漂亮的。”我小小声地说:“是呢是呢。”她小小声地说:“那我帮你去要她的电话号码好不好?”我说:“这个这个……”小护士从门里伸出脑袋来,也小小声地说:“他刚才就要走了,连我QQ号都要了……还他妈吃了我半斤桃酥。”最后到底还是执行了A方案。她知道我死要面子,不肯去讨债也不肯找朋友借,更不愿和家里开口。多出来的钱她帮我垫了,她工作没几年,没什么钱,那个季度她没买新衣服。手术后感染化脓又术后黏连,足足住了几个月的院。杂草敏那时候天天来陪床,工作再忙也跑过来送饭,考勤保证不了加上旷工,奖金基本给扣没了,但一天三顿饭从来没耽误过。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得当回大爷,人家住院都住瘦,我是噌噌地长肉,脸迅速圆了。整个病房的人都爱她。我骗他们说这是我亲妹妹,有个小腿骨折的小老太太硬要认儿媳妇,很认真地跟我数道他们家有多少处房子多少个铺面。她和那帮小护士玩儿成了姐妹淘,你送我个口红我回赠个粉饼儿,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聊电视剧。人家爱屋及乌,有两个小护士经常在饭点儿噔噔噔跑过来,摸摸我脑袋,然后往我嘴里硬塞一个油焖大鸡腿儿。她们跟着她一起喊我哥,但老摸我脑袋把我当小孩儿,搞得我怎么也不好意思开口要电话。生病也不能耽误工作,台里催我回去录节目,整条胳膊打着石膏上台主持终归是不妥,杂草敏给我搞来一条彩色布套子,套在石膏上时尚得一塌糊涂,像花臂文身一样漂亮。录节目的间隙,她神经兮兮地擎着透明胶跑过来往长筒袜上摁。我说:“你干吗?”她龇着牙笑,说:“上面沾的全是白菜的狗毛,镜头上一推,特写特明显,我给你粘粘哈……”我揪着她耳朵让她老实交代这条布到底是什么东西的干活。……我TM胳膊上套着杂草敏的彩色长筒袜主持了一个季度的节目你信不信。5整整半年才最终痊愈。拆石膏的时候是腊月,那一年的汉历年和藏历年正好重叠,我归心似箭,第一时间买票回拉萨。杂草敏帮我收拾行囊,她偷偷把一条新秋裤塞进包里。我没和她拗,假装没看见。依旧是她牵着白菜送我,依旧是家产托付给她,依旧是在机场大巴站分别。我隔着车窗冲她招手,很紧张地看着她,我怕她再喊什么“哥,别死啊,要活着回来哈”。她没喊。西风吹乱了她的刘海。她蹲下身来,抱着白菜的脑袋一起歪着头看着我。那一年开始流行举起两根手指比在脸庞上。她伸手在脸旁,笑着冲我比了一个YES,要多二有多二……那年的大年初一,杂草敏给我发来一条短信:哥,好好的。我坐在藏北高原的星光下,捏着手机,看了半天。而后的每一年大年初一,我都会收到一条同样的短信。在成堆的新年快乐恭喜发财中,有杂草敏短短的四个字:哥,好好的。四个字的短信,我存进手机卡里,每年一条,存了很多年。后来杂草敏离开济南,蒲公英一样漂去了北京又漂回了南方,再后来她漂到澳洲布里斯班,在当地的华语电台当过主持人,订婚,又解除婚约,开始自己创业,做文化交流也做话剧,天南海北兜兜转转辛苦打拼。听说一直是一个人,一直没有遇到一只能照顾她这株杂草的花盆。不论身处何方,每年一条的短信,她从未间断。很多个大年初一,我收到那条四个字后,都想回复一条长长的短信……可最终都只回复四个字了事:乖,摸摸头。敏敏,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你喊我哥,喊了十一年。可一直以来我都明白,那些年不是我在罩住你,而是你在心疼我。有些话,年轻的时候羞于启齿,等到想说的时候,已是人近中年,且远隔万重山水。我有过许多女朋友,每一个都比你胸大比你腿长,可没有一个能煮出你那样的面来,又烫又香的西红柿鸡蛋面,烫得人眼泪噼里啪啦往碗里掉。真想再吃一次哦。今宵除夕,再过几个小时就能收到你的新年短信了,此时我在云南丽江,有酒有琴有满屋子的江湖老友。你呢?杂草一样的你,现在摇曳在何方?好好的哦。乖,摸摸头。九月十三文 / 七堇年 作家 @七堇年今天是9月13号吗?……是啊,怎么了?八年了吧,得有。什么八年?我俩认识八年了——2005年9月13号到今天,刚好八年了。嗯。我们走错了路,在北京的三环上瞎绕着。夜色很深,老孙困了,一呵欠就是一汪眼泪花儿。当我说完这是相识第八年之后,我们更沉默了。车内狭小的空间里,空气凝固起来,我们像两只弱小的昆虫,突然被困成了一块琥珀。八年,抗战都结束了。我很希望打破这寂静,说点儿什么,就没头没脑扯了这么一句,却像根钝得不成样子的针,没能刺破这一层沉默。怎么办?我想上厕所了,老孙说。刚才怎么不上?现在这哪儿有啊,只能你把我送到酒店了再去大堂上吧。还有多远?估计快了吧,你到前面掉头,然后别上桥,就走辅道,再往前一段,拐弯就到了。气氛舒缓了下来,往事们却纷纷站起了身,一眼望过去,如同人头攒动的操场,凌乱,拥挤。2005年那会儿,我的日子还像清澈的溪水,叮叮咚咚地流着。到如今,已经成了浑浊的河,许多事已被囫囵席卷而去。我望着他的侧脸,问,你后来还回过天津么?好像回过一次,也就那一次。去了尖山吗?他一笑,说,早没了吧……那地方。尖山是过去天津一个卖便宜货的地方。那一带全是小商贩们租住的破烂旧楼,吃的用的什么都有,摊位像满口龅牙,参差不齐地挤着,人们摩肩接踵,三教九流。“屌丝”这个词在当时还没有,网购也还没成气候,所以我还特拿去尖山引以为豪。他比我高两届,天津已混熟了。也许是为了逃避对大学生活的失望,我疯狂逃课,经常和他在城市里东游西荡,吃喝玩乐,自诩上得了友谊商场,下得了尖山市场。当然,如青春年华中所有转瞬即逝的好日子一样,我们并没能走多久。后来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有个晚上和朋友一起去油麻地夜市。正坐在地摊上吃扇贝什么的,脚下爬来了一只小强,探头探脑,吓得我心跳骤停,扔下一桌菜就要逃。朋友特淡定,她提着筷子夹着菜依然往嘴里送,说了一句,做人就要能屈能伸,上得了海港城,下得了油麻地。那一刻我哭笑不得,却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天津,有关那座城市的一切应声跃入脑海,在那个夜晚,像绳子似的把我捆了个严实。经常能听到别人说,在一起五六年——分了;在一起八九年,十几二十年——离了。我就在想,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又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之后,还是分开了?我不知道答案,因为我从来没能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一点,最多只能算是个半年抛、年抛型吧。老孙家境比较好,可我知道他的钱也不是自己挣的,花父母的算什么英雄,所以我不想让他破费。老孙性格好,总是由着我,陪我逛逛尖山之类的破地方,每个周末就是吃一肚子垃圾食品,扛一袋子地摊货,吭哧吭哧挤两小时公交回宿舍。钱是没花几个,但若要说岁月如金,那我这辈子再没有比那时候更挥金如土的日子了。其实我还是想过,两人在一起要上进,要互补的,不然没有未来。我们说好了毕业后要一起去美国读研,说好了现在起就要好好学英语,他基础差,刚好先毕业,可以补补英语,等我毕业。想法都是好的,可实际上,在一起的时间全都浪费在看碟片、玩儿、吃东西上了——忘了说,“吃货”这个词儿,在当时也还没有。而这样的后果就是:老孙考英语四级,考了两次都没及格。因为买的答案不够贵,都是假的。到了大四毕业前最后一次机会,考试不过毕不了业,他铁了心下了血本,花四千买了枪手,外加一套设备,非过不可。考试那天,我一早混进他宿舍去,帮他穿设备。那是一套利用人体为导体,为无线耳机供电,连上手机,用电话听答案的系统。我按照说明书,帮他把浑身上下的各种导线粘好,捆得像自杀式炸弹袭击者似的,然后外面再穿上衣服,插好手机,连上耳机,测试了半天,确认无误之后,他就悲壮地赴考场了。出门时,他还把我反锁在了寝室里,外面打不开。说怕有宿管来查,看到一女生在里面鬼鬼祟祟,就说不清了。要知道他还分别给了每个室友封口费,不告发这事儿。那个上午我就被困在他的寝室里,这边厢接收枪手发来的答案,那边厢再用寝室座机打电话一道一道念给他听。他咳嗽就是没听清,不吭声就是继续往下念。那时候的黑白诺基亚声音挺大的,电话那头隐约传来整个考场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当然时不时也有他的,我就重新念一遍,确认他都听到了,再继续往下。大概是两个多小时之后,估计终于交卷了,我才挂了电话,叹了一口气,抬头看窗外的天。那是北方冬天的日头,混混沌沌的大白亮。我就盯着那一口天,想,这扶不起的刘阿斗啊,家里再好,顶个屁用。又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死一般冷清的寝室楼里渐渐有了人声,走廊里的脚步声逐渐密集,终于有人开门了。他考完试回来了,我问他怎么样,他说还行,这次肯定过。然后我们就又没心没肺地出去逛了,玩了玩游戏,看了看电影,又去尖山吃了狼牙土豆、麻辣烫之类,买了一堆没用的小东小西,昏昏沉沉混完一天,再疲沓地回来,腰酸腿软,就像以前的每个周末那样。回去的路上,我特别不开心。彻头彻尾的昏闷、无聊、失落、迷茫,像脏玻璃上的一层厚厚雾气,叫你看不见未来。这可是在青春年华啊。回学校的路程很远,我坐在出租车上,靠着他的肩膀,不知不觉睡过去了。我是个睡眠极差的人,连躺在床上都睡不好,更别说什么在课堂里、车上、飞机上……那种瞌睡我从来都无福享受。但那个下午是我记忆中唯一一次,靠在一个人的肩上,在车里,睡得像猪。该下车了,他轻轻地叫醒我,我还在梦里,迷迷糊糊下了车,过了好久才清醒过来。他就一声不吭拿着我们的大包小包,在前面老老实实一步步走着。我看着他背影,想起刚才的那一觉,就跟自己说,该是一个多么让人信任、多么暖心的人,才能让我在车上都能睡死过去啊。老孙的四级总算是过了,也毕业回了河北的家里。可是他家里管得太严,父母压根不让他出来,要在本地给他安排一个稳稳当当的工作,然后房子车子都是现成的,再相个亲,跟着就该结婚生子……总之就是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标配人生。他连我的生日,一个半小时的车程,都没法出家门,到天津来一趟。忘了是二十二岁还是二十三岁生日,我上完课,也懒得动,没精打采地一个人蹲在寝室里看电影。我就想啊,他家里这么严,他这么大个人了,连出门的自由都没有,我俩在一起也只是浪费时间,都这么不上进,英语连个四级都过不了,还谈什么一起出国,谈什么未来。你家有钱,你不努力都能活得这么好,我没这么好的命啊。我拼死了才能得到的东西,你轻轻松松与生俱来,什么风雨都有父母替你挡。我倒是也想指望你啊,可你这是能让人指望的样子么?算了,还不如各走各路,我没那么好的命,耽误不起,还得奋斗呢。话说回来,当时也没有“女汉纸”这个词儿,所以我还对分手的决定引以为豪。闺密说,见过嫌没钱分手的,没见过嫌有钱而分手的。做决定之前,我去了一趟他老家见他。他还蒙在鼓里,兴冲冲地告诉我,已经在北京的新东方报了名了,要学托福,学GRE……这样才有正当理由不在家里住,他家人也管不住他了,到时候他会经常来找我……我一时于心不忍,分手的话也没说出来。见完了面之后,回去想半天,还是发了一条短信给他,台词老套到俗:我们分手吧,我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了。若说辞职有裸辞一说,那我这分手也是裸分的。其实我想说的是:一个人在没有成为最好的自己之前,也不配拥有最好的对方。但当时也是一塌糊涂的我,有什么资格说这样的话。如我所料,分手说出来,他也没闹,也没挽留,就像一刀捅进棉花里,没有痕迹,没有声音,连刀子都陷进去不见了。他只是在最后一次约我见面的时候,带了一大箱子东西,在滨江道的星巴克里面,把所有有关我记忆的东西,全都还给了我。包括七个笔记本,里面抄满了从我们认识第一天起,所有的短信记录。一笔一笔,一个字一个字。他说,我也没你那么会写,我写不出来,只能都抄下来了。我看着那一箱子的时光,头一次真真切切感到了什么叫“头晕目眩”。而他的那种平静,让我后知后觉,其实我还是希望他挽留我的。但我明白,从我说分手起,我就再也挽不回他了。失去一个人并不难受,难受的是无可挽回。我后来才知道,分手之后,他痛苦得大病一场,抑郁且终日不食,瘦了十斤。他爸妈吓疯了,带他去欧洲旅行散心,转了一大圈回来之后,再也不干涉他自由,由着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他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从一个家门都出不了的家伙,变得能一个人独自开车从河北到安徽,去见一个相好的妹子。我知道了之后,真是气坏了。打个比方,就像你买的股票越跌越凶,苦苦捏了两年都没舍得割肉贱卖,最后终于判断没有看涨的可能,三思而弃。结果一出手,转天股价就反弹上天。让我气坏了的还在后头。他开始痛定思痛,发奋图强,从一个四级都过不了的水平开始学英语,花了快两年,总共考了六次托福、四次GRE,终于被纽约的学校录取,并拿到了签证,在我刚好快毕业的时候,去了美国。嚷嚷半天,结果去成美国的是人家。他走之前,我有天手贱,回到他的博客去看,有一则写的是:走得够远,已经忘记当初是为什么出发。沉甸甸的时间与辛劳,喜泪参半。那个博客里写满了他这两年的时间如何度过。我一边看,一边掉泪,想了许多的如果,最终都只有但是。真的憋不住了,你等等啊,我靠个边尿尿一下。老孙说。我把脸对着窗外,车里放的是杂七杂八的交通广播,可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回忆如山,重得我抬不起头。要不是他说要尿尿,我都不知道怎么让当时的心情收场。八年了,覆水为什么难收,说白了,因为干都干了。他把车子靠边,打开车门,两步跑到角落里,对着墙解决。等他回到车上来的时候,他开出了两步,眼睛瞟后视镜的时候,才看到我的脸,吓得他一脚刹车,问,你怎么啦?我心一横,想着,反正脸都丢尽了,也不怕再丢一层,豁出去了。于是我就着两管鼻涕加两窟窿眼泪水儿,跟他说,老孙,这一趟来北京出差,本来没想见你的,事情太多。但今晚的安排临时有变,就空出来了,我就突然想来见见你。我也没有想到你会回我的短信。我们认识有八年了,有时候真的是非常想你。现在我的生活挺整齐的,也安静。早睡早起,在家里赶稿子。有时候夜里气氛到了,会想起好多以前的事儿。说是突然想见你,其实也不是平白无故的。前几天,我又回到了你最老的那个博客去看了看,觉得时间真快……别的没什么了,我只是想和你说一件小事。你当然不记得了,但每次我想起你来,就想起那一件小事。就是我们分手之前,有一次我们打车从滨江道回学校。那出租车上,我居然靠着你肩膀睡着了,还睡得特别死,都做梦了,该下车了都不知道。这种事从前没有过,以后也没有过。一辈子能遇到过这么一个让你安心的、在车上靠着就能睡着的人,挺值得的。回想从前那会儿,我真是够一塌糊涂的啊。实在是不好意思啊,见笑了。经过这些年,现在我觉得一切都变好很多,大约是我最好的时候了……你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变得更好了。……你别送了,我下车了。前面就是酒店了,下次来北京再见。他沉默不作声,也没有看我。我觉得再多一秒都待不下去了,打开车门下了车。身后没有声音,过了一阵,响起了车子开动的声音。我没敢回头,脚步停了一下,努力分辨声音的来去。然后我终于确认,他的车子已经渐渐驶离了。那一瞬间我伤感极了,却又如释重负。没有什么偶像剧里的谁飞奔追上谁,大雨里拥吻。那是一个平静得连风都没有的夜晚,街上没有人。而那一条没有风、没有人的街,就像我们如今的心。它曾经人来人往过,热闹过,可是每当夜晚来临,它却只是独自卧在黑暗里,静静地想,什么时候,只要有一盏路灯亮,一盏,就好了。德州扑克文 / 颜茹玉 90后写作者 @silver是水果味儿的W市是一个骨子里带着赌性的城市,跟大多数沿海城市一样,每当夜晚降临,从电话里一嗓子“三差一喂你来不来”开始,哗啦啦,哗啦啦,在夜晚涨潮,又在清晨销声匿迹。我小时候的数学都是在牌桌上学会的,两个二万就是四,四筒加三条等于七。二的次方更是烂熟于心,两个四个八个,十六,三十二,六十四,一百二十八,两百五十六,金顶!给钱给钱!赌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它和占便宜、要面子、不认命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拧成一股叫做豁出去的精神。这是一个赌局上的故事,这里有人赢了钱,有人输了一生。故事起始在我大二的时候,那时候全寝室的人都在疯了一样找兼职。两个姑娘结伴去了超市卖红酒,还有一个在学校食堂当帮工。实习女大学生真是世界上最廉价的工种了,一个小时付给她们六七块钱,外加上很多很多“老娘终于能挣钱了”的自豪感。其实越大的公司,底层越便宜,但大学生们还是拼命地往五百强里挤,工作那个卖力啊,就好像肯德基里有自己的股份一样。那时候我在帮一些公司做广告设计,当然也是廉价而自豪的那一种。我的上级是设计公司的一个小经理,经理的签名总是不断变化着各种数字组合,像某个特务机关。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问了经理,这是什么啊。经理说这是打开梦想之门的密码,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买的双色球。我问他,那你赢过吗?他说这买的是一种信念,中个几百几千的根本不足挂齿。我的 QQ 延迟,点了重发,结果把上一句又发了一次,却收到了几个有点窘迫的字——还没有啦。还没有,这语气就像是在等着一班一定会来的公交车。我常觉得赌博和爱情很像,来过很多班,带走过很多人,可你还在那里。这一班车方向是对的,可人有些挤。这一班终于有了空位,却没有开空调。赌徒们从不会就此罢休,因为更好的人还没有来,更大的奖池还没有来。一次校园活动的宣传加急,晚上要海报,接到经理电话要我把打印好的招贴送到他在的地方。于是我照着经理说的地址,找到了这个大三居的地下赌局室。清清爽爽的大客厅,饮料和零食都是免费供应的。经理在桌上打牌,让我把东西放在沙发上就成。赌局老板走过来跟我说,你们老大今天手气不好,打红眼了,要不你帮他摸一把吧。赌局老板看着很年轻,不到三十的样子。大家起哄,经理也就顺势答应让我看了底牌,J 和 10 的同花,他说你扔多少就多少吧。我看了看面前筹码,大概一千多点吧,于是仗着点 QQ 游戏的经验,哗就给他全推了。同桌的玩家都弃了牌,于是经理收了一桌的底子,八十五块,那是我赢的第一笔钱。赌局老板看了我一眼笑了,说小姑娘胆子挺大的啊。我准备走的时候,刚刚坐在一边没说话的老板女朋友,过来说这场子刚开,问我有没有兴趣来做荷官,收入按小费计,管饭,包住宿。我有些蒙圈,便随口问一个小时多少钱。她顿了顿,说一个月五位数没问题。“啥时候来上班?”“明天。”就这样我愉快地当上了荷官。这是个很简单的工作,发牌,点筹码,清桌。我每天下午五点上班,凌晨两点左右收场。中途会和老板换班,给客人们煮点饺子、下点热汤面什么的当夜宵。一桌最多十个人玩,每晚小费维持在一千左右。我就住在三居室的沙发上。还养了一条金毛,叫小七,每天下班我就牵着它下楼遛弯到小区门口的银行,把当天的收入都存起来。我和我的狗每天都过得很舒服,白天看看书,回学校上两趟专业课,其余的时间我俩都在睡觉。这里的赌局不算大,输赢也就是几千,客人也基本固定在那二三十个人里。大家都说德州扑克玩的不是自己手上的那两张牌,而是对方的底牌和自己的表情,玩的是人和命运。今天要讲的故事男主角是个长相介于火枫和尹相杰之间的中年男人,我叫他大胡子老头,四五十岁的样子,简称老胡吧。老胡还有个长得很像他的儿子,也常来我们场子,就简称老胡儿子吧。老胡儿子是学法律的,跟我一般大,有时候来早了就捧着一本国际刑法的书在牌桌上看。我们老板是个没什么幽默感又喜欢逗乐的人,每次碰到老胡儿子在看书,总是忧心忡忡地问我,他输多了钱会不会告我们啊。有天我实在不耐烦了,说:老板,他要举报你还需要看这玩意儿吗?少儿识数前两页学会就够用了。场子里人听见都笑了。老板一看被抢了风头,心急如焚又想不到更机智的回答,于是酝酿了半天憋出一句,我看你今天小费只要第一页就够用了。老胡是个小图书出版公司的老板,属于盲目自信型的保守玩家,不管赢多赢少都会固定给个小盲的钱数当小费。老胡喜欢说教,每次赢一把牌,都要讲上五分钟他分析对手牌的心路历程。德州扑克的玩家是鲜会亮底牌的,因为怕对手看透玩法,除非是为了塑造形象。可是老胡的对手常常会受不了他的解说,气得从牌堆里翻出自己的手牌,摔到桌上证明他是瞎扯。这时候老胡就会面不改色地接着说:对啊,这就是我正准备讲的第二种情况了。所以后来大家就常常抬杠让老胡先讲第二种,老胡就说麦当劳第二杯还半价呢,你能只买第二杯吗。老胡总带着一个女人在一起,大家都叫她玛丽姐,看着比我大不了几岁,气场很强,也漂亮。从老胡在桌上的絮叨里,知道他们在澳门住了一年半刚回来。老胡每天在赌场玩牌,玛丽轮班发牌,下班之后两个人就去隔壁场子一起玩。玛丽很专业,有时候池底有边池的时候,三四家一起,我就常算不清钱数,她扫一眼筹码就能告诉我谁该分多少。他们一家三口时常会在牌桌上碰见,玛丽看起来很怕老胡,常常几十块的跟注也要看老胡的脸色,老胡儿子也直呼其名叫玛丽。一开始我们都心照不宣地认定玛丽是小三,所以聊天什么的都很避讳。后来有一次和老胡儿子聊天的时候问起来,他很自然地说:“玛丽和我爸结婚了啊。”我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听他接着说。“玛丽是室友介绍给我的女朋友,比我大一岁”,“黑龙江大学的”, “高考五百五十多分”,“没看上我,黄了”,“我介绍给我爸的”,“结婚两年了”,“儿子都三岁了啊”,“扔在玛丽的东北老家养”,“一开始都没想领证”,“还是我劝他俩去办的”,还说“毕竟对我弟弟也有个交代”。这一通下来,我心里像是一口倒了十包跳跳糖那么噼里啪啦的。正在喝水的老板听到结婚两年、儿子三岁了那会儿就呛着了,之后就一直在咳嗽,分不清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在场的都面面相觑了,眼神里的信息量已经超过了表情能容纳的限度。老胡儿子似乎很满意他讲出这番话带来的效果,又若无其事地看起了他的国际刑法。那天晚上的牌局玛丽姐也来了,我们大家似乎一整晚看她的表情都不太自然。中途她起身去阳台透气的时候看到了小七,然后很兴奋地把小七牵进屋,到我身边问我多少钱买的,我愣了一下说几百块吧。然后她惊喜地跑到老胡身边,用甜得发腻的声音说,老公我也想养一只金毛啦,才三百块呢,好不好嘛。老胡忙着打牌,眼皮也不抬地应付着说行行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对于男人来说就是一边玩去的意思了,她却亲了老胡一口说就知道你最好了,然后乐颠颠地把小七牵回阳台。当时我心里就犯嘀咕,果然这样的女人才能傍到有钱人啊。关于玛丽傍大款这个想法,是在有一天晚上崩塌的。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轧账,查抽水发现账目比往常少了两千多的样子。我们三个做了一晚上分析,最后发现筹码里有二十多个比较新的一百元,从而发现是有人从淘宝买了一样的筹码偷偷带进来,临走时兑换成了现金。是谁呢?那一晚鱼龙混杂来了很多不认识的人。于是我们只好把现有的一百元筹码最中间的那个圈拿记号笔涂成了黑色,其实挺明显的,但来赌博的人谁会在意这个。第二天继续打开门营业,人到得很齐。那晚老胡的运气很不好,两次诈牌都被对家跟了上来,输了有小一万,向来爱絮絮叨叨的老胡那晚最后竟然被打得偃旗息鼓。他媳妇倒是赢了不少,但也入不敷出。牌桌上有规矩,筹码不能相互给,于是后来玛丽干脆不玩了,把钱都给了老胡,搬了个高脚凳坐到了他身边。一局结束之后我发现池子里竟然有了两个没有涂黑的一百,赶紧给老板使了一个眼色。结果我的眼色似乎使得有点太大了,大家都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向池子里的筹码。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到梅勒的《失落的神谕》里面的故事:有个阿拉伯老法官抓小偷,把失窃小店的门板放到街上抽五十大板,说是门没有尽到职责放走了小偷。集市上围了一大群人,都想亲眼看看怎么执行这奇怪的判决。抽完之后法官靠近门板问它谁是小偷,然后站起来宣布:“这扇门说,头巾上沾着蜘蛛网的就是盗窃犯。”人群中有个男人立刻去摸自己的头巾,搜查这个人的家之后,店主立刻找到了失物。于是我点了点筹码,随手拿起一个一百的筹码,说钱好像不对,差一百。老胡连忙丢了一个一百的筹码进到池子说,噢,我旁边掉了一个没看见。我抬头看向老板,他也正在看着我。其实我并不知道池子里钱少没少,但那一刻显然我们都知道了另外一件事。那天牌局结束之后,老板特意最后才跟老胡兑换筹码。他输得只剩几百块了,老板挑出那个没有被涂黑的筹码扔在老胡面前,说你这个筹码和我们的不一样,不是我们的。老胡随口说那筹码交来换去的也不知道是谁放进来的啊。老板的女朋友是个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人,开口就直说:我都看见一开始是从你那里扔出来的这个筹码了,然后指着墙角一个亮着红点的半圆状物体说,一查监控记录就出来了。其实那就是个烟雾探测器,可老胡却有点慌了阵脚,扭头问玛丽说,是你带来的?玛丽先是一愣,谁都看得清两人牵强的表情。玛丽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估计是我之前在别的场子玩留下没换的,刚才翻包的时候以为是你们的就直接拿出来了。谁都知道这句话是假的,但就在大家都不知道怎么接茬的时候,老胡一巴掌甩到玛丽脸上。老胡跟老板说剩下的这千把块钱我们不要了,不好意思。然后拉着玛丽就走了。老板冲着背影小声地嘀咕,就剩三百多了,还千把块呢。而我脑子里却不停回放着玛丽被扇了一巴掌之后的表情,好像在很多香港警匪片里都见过。这件事之后老胡再也没有来过,我们也没人再提起过这件事。大概过去了半年吧,准备离开W市去北京上班的时候,我又想起了玛丽。想起她喜欢小七,打算把它托付给她。于是打给老胡儿子问玛丽的电话,他说他们已经离婚了。意料之中的,但我还是要了玛丽姐的电话。玛丽接起我的电话时有些诧异。我当然没有提离婚的事,只是问她还想不想要小七。她说她现在住的地方很小,不方便养狗。然后我们客套了两句就挂了。过了一个多小时吧,我收到了她的短信,说那天筹码不是她拿的。我回复了她,说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早就知道了。女人替男人出来担事的时候,眼神里那个骄傲劲儿,根本不是在认错,是一种飞蛾在火堆里烧得噼里啪啦的快感。还有反被爱人推脱和指责之后那份无奈,像被剧烈疼痛燃烧过后的灰烬,却被人轻巧地吹一口气,就散在风里。这就是女人,说来可笑呢,爱一个人时,吸进去那么多勇气,最后吐出来的却都是叹息。反正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对话。德州扑克的圈子很小,后来也断断续续地听了一些他们的消息。老胡没有要孩子,玛丽也没有。老胡只身又去了澳门,赢了一大笔钱。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和老板不约而同地嗤笑了一声。赌界就是这么个规矩,就算你有几个亿也好,没两个钱也罢,你买筹码进来就只能是二十五十地盲注。这里的世界很公平,桌上的钱你可以输完了再买,但你如果输掉别的,想买回来就没那么便宜了。W市本来也就是个不大的城市,过年放假回去的时候,在新世界碰见了玛丽在挑鞋子。我正准备跟她打个招呼,却看见旁边的男人好熟悉。我绕过去瞄了瞄,果然是老胡。妈蛋,他俩又和好了。那一刻我不知道怎么的,想起了场子里另一个中年男人。他左手只有三根手指,花臂文身,大粗金链子,我们就叫他文身男吧。文身男是他一起的一个朋友带来的,那朋友斯斯文文,就暂时叫他眼镜男。文身男每个月只来一次,估计是他钱到账的那天。但此人手气极背,又沉不住气,是谓赌场两大忌,所以每次来输个精光就骂骂咧咧地回家。可人生好玩就好玩在这里,都说一物降一物,文身男就特别怕他老婆,撞到两次他老婆打电话催他回家,那膀粗腰圆的大老爷们柔声细气的哟,像小心肝尖尖在颤的那种,“宝宝我再玩一会会啊,你乖乖先睡觉觉好不咯。”每次我都忍不住窃窃地笑,他就瞪我,凶狠得像眼珠子要迸出来。有一天开五人小局,大家都很熟了。文身男不在,眼镜男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一些关于他的故事,于是那天我知道了文身男以前是做金矿的。村里大家分地,他们家不务正业,给他们家分了个秃山,最后挖出个金矿,发了横财。又去城市做生意,爱上了赌博,结婚的钱都给输没了。老婆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求婚那天他就当着岳父岳母面把小拇指给断了,发誓再也不赌钱了。在场的人谁也没问第二根手指是怎么断的,毕竟当我们见到他的那一刻起,他之前断掉多少指头也都没有意义了。之前看《赌王之王》的时候,其中有个地痞运气暴好,几乎赢光了小赌场里所有的钱,然后得瑟地拿钱就要走。马特达蒙问老板说如果都这样的话,赌场不就垮了吗。老板叼着烟,说了一句所有赌徒必定会心一笑的话。他说,我们不会输的,只要他们还回来。赌性这东西,生长在骨子里,所以你减掉脂肪,剜掉肉,它依旧在那里。那些在感情里不安分的人,便是爱情里的赌徒,永远不满足,不断拿已经拥有的去换更多。他们的爱情也是这样,两副不好的手牌,或是两副太好的牌,都会让其中一个人输得一干二净。可偏偏就有这样的女孩啊,完全不看自己的手牌,一次次把筹码推到池子里输给对方,再讨好地让他打赏一点点,不到两局又一股脑推进池子里。我心里怪难受的,于是晚上约了赌场老板吃饭。啤酒,烤串,路边摊。老板场子已经关了,“你走之后,W市就开始严打了。现在回了老本行,做二房东。”“那你还真是坚持在法律边缘作斗争啊。”我笑着打趣他。我问他知不知道老胡和玛丽和好的事。他说老胡去了澳门日夜赌,输干净了还落了一身病,回W市找玛丽,玛丽这缺心眼的还答应了。两个补办了婚礼,好几个牌友都去了。“谁也别同情谁,还是咱古人说得好,贱人都是成对儿的。”他有些醉醺醺地说。聊天中知道他和女朋友分手了,他说她和那谁上了床,后来又回来和好过一阵,可是看着心里就疼,想拿拳头砸墙,想把头发一根一根拔下来。他说:“我多想好好打下去啊,可手里这把牌太烂了,真觉得还不如扔了手上这把牌,不玩了,没准还能再抓一把。”我问他那谁是谁。他说是场子里的,你认识。我问是和咱熟的吗?他说钱输出去就输出去了,输给谁都一样。你看,赌博就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连输牌的心态也和分手差不多。你以为我要从德州扑克里跟你总结出个什么爱情道理是吗?那是你还没有看明白。因为爱情这东西就跟赌博一样,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想起来说这个故事,是因为上个月我看到老胡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和玛丽抱着儿子的全家福,配图文字写着:“赌了这么多年,唯一赢到的一次就是他们。”我抱着手机,一瞬间五味杂陈。运气是上帝每天分给每个人的五块钱,有人拿去买能翻两三倍的刮刮乐,也有人垂涎奖池的五百万。街上总张灯结彩地宣告着谁又中了几十万,好不风光。可更多人的美梦是一辈子猜不对的福利彩票,懊恼却又不甘罢休。此时此刻,我只想每天能吃碗热干面,油条脆一点,有富余能再来碗冰的绿豆汤。不拿已有的去换未知,真的,就这样挺好。冲击钻、膨胀螺丝和爱情文 / 慢三 “致郁系”领军人物 @慢三方琼想在进门正对的墙上挂一幅画。我表示反对。我的意思是,墙上最好白花花的,什么也没有。但方琼坚持,那么,既然如此,走吧,我们去买画。我们先去了宜家家居。由于是周末,人特别多,大家走走停停看看想想,拿出卷尺来丈量尺寸,躺在样品床上呼呼大睡,有的甚至在方形餐桌上摆了麻将。我站在他们旁边看了一会儿,赌得不大。你应该先打二饼,我建议道。滚你妈的,你哪儿来的?方琼赶紧把我拉走。我们逛得很慢。是这样的,当你打算去买一样东西,肯定会在这个过程中被其他的一些东西吸引,并为之心甘情愿地掏钱。我们选了一套蓝白条纹的被单、几只灰色的瓷碗和一个用来磨刀的器具。随后我们去餐饮区吃了顿饭。你带会员卡了吗?没带。会员卡可以免费喝咖啡。哦,真可惜。排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大妈,又肥又矮,但打扮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她要了一份意面、一份牛腩饭、两块慕斯蛋糕,还有一碗奶油汤。我完全相信她能把这些东西消灭得一点不剩。吃完饭,我俩优哉游哉地喝了一会儿咖啡(因为可以续杯,我俩共饮一杯),并就中国人的公共素质问题展开了一场小型的讨论,她觉得最近三十年中国人素质一直没有提高,而我觉得大家还是在进步的。直到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我们才收了碗筷,继续前进。家居厅在二楼。由于东西多,我找了一辆推车。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又拿了一块圆形的羊毛地毯、四只高脚杯,还有一个用来煮意面的不锈钢锅。在一个狭小过道中,迎面来了一辆同样的推车。一个年轻的高个子父亲推着他大约三岁大的儿子,嘴里哼着一段听不清是戏曲还是歌曲的旋律。两辆推车头冲着头互不相让,较了一会儿劲,就在剑拔弩张之际,我再次被方琼拉到一边。这里有套装的膨胀螺丝,要不要买一盒?买了干吗?挂画啊。挂画有钉子不就行了?当然不行。方琼坚持要买。那么,买吧。紧接着她又说既然买了膨胀螺丝,就得买电钻。摆在面前的有三种:电起子、普通电钻、冲击钻。她犹豫不决。你们买来做什么用呢?一个穿黄颜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适时地插了进来。你甭管,你就告诉我这三种有什么区别吧。电起子是用来拧螺丝的,普通电钻只能用来在木板或石膏板上打洞,冲击钻则可以打一般的实心墙。工作人员解释得很耐心。功能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那就买冲击钻吧。等等,我说,我觉得普通电钻就足够用了,进门那堵墙是石膏板做的。可是万一你以后需要在客厅的承重墙上再挂点其他的东西呢,到时候你不又得跑一趟?那你的意思是,一步到位?对,一步到位。看到方琼又开始坚持了,我还能说什么呢?那么,好吧,就买冲击钻。我和方琼相识在一档相亲节目,当时她是台上二十四位光彩照人的女嘉宾中的一位,漂亮、端庄、知性,美国留洋经历。而我则是一个有过失败婚姻的男人以及五岁大女儿的父亲。我一眼就看中她,并在心里默默期望她能为我留灯到最后。我并没有任何信心,直到最后牵手成功,那该死的音乐一渲染,我几乎被搞得当场落泪。下了舞台,方琼表示先从朋友做起,我没有什么理由不答应。一年后,我们正式开始谈婚论嫁。啊,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顺利,不是吗?以我的年纪和现状,就她而言,我真的是太幸福了,因此只要能力允许,我会尽我所能满足她提出的要求。她需要房子,我就买了房子,她需要把女儿送到前妻那儿,我也照办了。那么,她想在进门处挂一幅画,没什么好说的,挂吧。我们走到了卖画的区域。我看中了一张印有卓别林肖像的油画,可她却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满意。这些都是流水线上的玩意儿。是的,那你的意思是?我想买些画家独立创作的画,哪怕画得不好,但真实。你是说这些不真实?嗯,艺术是创造,不是复制。接着她和我讲了一大堆她在美国逛博物馆的感受。哎呀,那种艺术的气息简直扑面而来,而这里,我只闻到一丝腐臭。我看了看那幅卓别林,知道自己即将失去它。要不我们换个地方看看?好吧,去哪儿呢?我们把之前买的零碎以及工具都结了账,然后就出了宜家。方琼让我开车上机场高速,顺义方向。远吗?要不我们改天再去?我说着,顺便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五十分。今天是星期六,晚上七点我得和女儿通话,这是我每个星期必须完成的事情。不,我今天就想把画挂起来。那么,就去吧。我加大油门,心想只要加快速度,应该能赶回来。方琼这时点起了一支香烟,并将车窗开了一条小缝,烟雾随即被抽离出去,飘散在天空中。我是在和她交往一个月之后才知道她是个老烟枪的。从六环路出口下去,走通顺路,再拐上宋梁路,逐渐接近了我们的目的地。这是我第二次来宋庄,上一次一个朋友跑这边来看独立电影,结果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啤酒瓶莫名其妙砸破了头。这个倒霉蛋一手捂着血流不止的头一手给我打电话求救,半小时后,我开车把他接走并送到了附近医院,当时血已经彻底模糊了他的面孔。这个时间点,宋庄街上行人稀少。我把车停在路边,然后跟着方琼走进了一家没有招牌的画室。画室的墙上和桌上密密麻麻堆满了画作,印象派、写实派,静物、景物,向日葵、裸女……诸如此类,也有书法作品,墙角还堆有木质画框,一只咖啡色的猫四仰八叉地躺在一叠画纸上,见我们进来,只是瞅了一眼,懒得动身。方琼似乎对这里很熟悉,也不说话,只是四处翻看。我则有点焦急。等了一会儿,还是没人过来,就喊了一嗓子。老板!有人在吗?!这一喊把那只懒猫吓了一跳,“嗖”地就冲了出去。方琼瞪了我一眼,有点责备的意思。我无奈地耸了耸肩,然后指了指手腕上的表。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人。中年,男性,长发,戴黑框眼镜,穿白色T恤,骨瘦如柴,一手拿着画笔,一手夹着半根点燃的烟。哟,方方。嘿,老柴。显然,他俩认识。我挺了挺胸,以为方琼接下来会介绍我,但却没有。好久不见啊,方方,更漂亮了,来干吗?这位老柴也不正眼看我,好像我并不存在似的。想你了呗,方琼哈哈一笑,哎,说正经的,问你买幅画。行啊,随便挑,不过你当主角的那幅已经没了。没了?被人买走了。你不是说你自己留着收藏吗?人家出价高啊。不说这个,你什么时候有空再来一趟,我重新画一幅。你以为我这模特是那么好请的么?哟,瞧您小样儿。老实说,我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没兴趣。我低声对方琼说了一句“快点”,就转身走出了门。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那只懒猫蹲在不远处的石阶上,好奇地看着我,然后把背拱得老高。时间正在快速流逝。屋里不时传来欢快的笑声,抑扬顿挫,我的心却像被针刺一般难受。我来回踱着步,不时把路边的石子狠狠踢向远处。不知怎的,我想起了钟灵,我的前妻,一个娇小而倔强的女人。我们曾经是那么的好,一起驾车去陌生的地方旅游,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傻话,也曾为了女儿的降生感动得抱头痛哭,但最终因为生活态度上的极端差异而分开。我向往一种舒适而稳定的生活,而钟灵却不甘平庸,渴望奋斗改变命运。我的保守和悲观改变不了现实,她最终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新加坡人,而跟方琼认识之后,我把女儿也送了过去。吴骏!方琼在里屋叫我,我马上跑了进去。帮我把这幅画拿着。我接过来一看,是一幅布面油画,一匹马的正脸,鬃毛的部位似乎油彩还没来得及涂上去。这是老柴刚画的,觉得怎么样?非常棒!我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态度真诚。算你有眼力,老柴是我最喜欢的画家,你看,这里还有些地方未完成,不过我要的就是这种残缺美。嗯,真好!我想是不是应该和老柴握一下手,但看他面无表情,似乎没这个兴趣,也就算了。你觉得这画值多少?方琼漫不经心地问我。不好说,我是外行。两万怎么样,老柴?方琼把我晾在一旁,脸冲着老柴。其实应该值更多,不过看在我俩的交情上,你就当送我的结婚礼物吧。是啊是啊,我在旁边附和着,脑子里却嗡地一下。老柴微微一笑,把手一挥,做出一副豪爽的样子。就在我担心自己身上带的现金不够时,他从角落的废纸堆里翻出了一个银联POS机。刷完卡,签上字,老柴这才冲我露出了一点难看的笑容,伸出满是颜料的手和我握了握,凤爪般的手指力道十足,捏得我生疼。吴骏是吧?下次来玩,下次来玩。从宋庄出来,天色暗沉,沿途的路灯毫无用处地点缀着夜晚,迫使我将汽车大灯打开。已经是六点四十分了,虽然赶不及越洋电话,但我还是尽量把车开得像飞起来。方琼显得比来时更加兴奋了,不断发表着自己对艺术的看法,对老柴的看法,并一直在强调我们捡了个大便宜。她又抽起了烟,源源不断的话语和烟雾从她嘴里喷射出来,让我的视线逐渐模糊起来。我有点看不清前方的路了,但某种向前的惯性驱使我继续加大油门,继续冲刺,直到迎面而来的一束远光彻底刺瞎了我的眼睛。汽车撞向了高速中间的隔离带,侧翻了几个跟斗之后,像只乌龟一样四脚朝天仰面躺着。黑暗中,我试着握了握方琼的手,潮湿、绵软。很快,一种平静而又虚无的感受如同一床厚实的棉被将我深深包围。我们回到了家。电话铃声响个不停,我拿起来,把话筒凑近耳边,能清晰听见女儿的呼唤,却使出浑身劲也答不出一句话。方琼表情淡漠地拿起了冲击钻,插上电,开始“哒哒哒哒”地在墙上钻孔。孔钻好之后,她把电钻放在一旁的地板上,然后把膨胀螺丝拧进了孔里。接着,我看见她终于把画挂到了墙上。那是一匹悲哀的黯淡的已经死去多年的马。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文 / 王路 诗人 作者 @王路在隐身1我一向以为奇葩的人不在少数。有些人看起来奇葩,实际上靠谱;有些人看起来靠谱,实际上奇葩。我不知道朱一发属于哪一种,也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朱一发是我刚到北京时的合租室友,是我见过的少数特立独行的人之一。孔子说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朱一发就有点“不改其乐”的意思。他具备一种能力——把无聊的事变得有趣,而我和他相反,擅长把有意思的事变得无聊。因缘凑泊,我们成了朋友。朱一发的签名是“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这句话让我在未曾谋面时就断定他是奇葩一枚。第一次见面是在合租的房子里,他十足的屌丝相,递了张名片给我,我顺口就念了出来:“来一发!”“不是来一发,是朱一发。”“你这名字跟埃及前旅游部长马格拉比有一拼,让有知识的人一不小心就念错。”当时朱一发正在学车,每次去驾校前他都拎一听啤酒上路。他说在驾校不会有交警查,要趁机体会体会酒驾的感觉。他喜欢跑到高档商场问衣服,和售货员漫天砍价,砍完就走,从来不买。我骂他有病。他说这不叫病,叫沟通力。2朱一发和我去超市,路上碰到个衣着干净打扮光鲜的小姑娘,说自己是外地来的,钱包被偷了,让我给她买点吃的。这种我见得多了,直接无视。走出十几米,朱一发说:“干吗不和她聊聊?”我说:“你看不出来她是骗子?”“能看出来还怕被骗?”“不想耽误时间。”“你日理万机吗?”“不。”“那何不聊聊呢?”朱一发长了张像被人刚刚扁过一顿的脸,每次开口又让人有再扁一顿的冲动。不过,他的话虽然听起来欠揍,但要过过脑子,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道理。我想起大学时候吃食堂,受《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毒害,明明可以一顿饭吃二十分钟,我偏要五分钟吃完,剩下十五分钟坐着干等同学,边等边眼馋他们碗里的鸡腿儿。也许朱一发是对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们转身返回。又见小姑娘,朱一发迎上去。小姑娘说:“好心人帮帮我吧。”朱一发问:“你是学生吗?”“是的,大四,准备考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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