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想得美作者:韩寒目录南极姑娘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去我的90年代乖,摸摸头九月十三德州扑克冲击钻、膨胀螺丝和爱情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杀手的礼物姐姐的战争站在三十岁的门槛上无法隐居的人光灿烂时,星已死灭北京,北京代金卡孤独患者还在读古龙的那些年路人铜狮张我和邵毛毛的日与夜饮食男女一生痴绝处当全世界叫你包的时候预谋邂逅怪力乱爱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论电影的七个元素阿时与丁丁 / 陈觉你是阴天一颗柠檬更酸 / 陈觉;) / 邓云又三年 / 陈觉听海 / 许英龙Puppy / 安一然水城旅舍 / 桃米水noerhsuDried Flower / Li Hui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是只兔子 / 韩寒这世界上唯一的你 / 悟空罗马与猫 / 陈觉Joyful Dots / 刘树伟呼吸 / 燕子南极姑娘文 / 陈谌 90后写作者 @陈谌CC1我翻了个身,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从窗口望出去,无尽黑夜中弥望的依旧只有漫天星光。十一月,极夜的结束仍遥遥无期。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习惯在这段漫长而寂寥的时间里沉睡,尽管北极熊并没有冬眠的习惯,但对我而言,睡眠是逃离孤独的最好方式,毕竟等待终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可能会消磨掉你的希望,然而当你闭上眼睛的时候,无论是梦境还是想象,那些画面总会泛着些许光亮。我起身数了数剩下的鱼,应该是吃不过两天了,于是我很不情愿地从温暖的冰屋里钻出来,一头扎进了寒冷的夜中,琢磨着是时候去储备点粮食了。今天没有风雪,总体说来是个适合出来觅食的天气。我缓缓地踱着,环顾着四周被星光映得晶莹透亮的雪地,脚步无端变得轻盈起来。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这般轻松的感觉了,自从她走了之后,我把自己藏在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一句话。我时常会自言自语,甚至故意从鼻子里弄出点声音来,以证明自己的存在。走到岸边,我敲击着冰面,选了一个冰薄的地方,小心翼翼地在那儿凿了一个洞,然后把爪子伸到水中搅动了几下,希望能引来鱼群。我一向都是这么捕猎的,其他北极熊或许会直接跳入水中去抓鱼,而我则习惯于守株待兔,撑着下巴望着洞口像是个哲学家一般,虽然可能有些花时间,但时间对我来说并不值钱,作为一只没有理想也没有追求的北极熊,我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可以用来挥霍。等了大概有四五个小时,我已然有些昏昏欲睡。可是正当我歪着脑袋流着口水就快要意识模糊时,水面忽然有了一些波澜。我听到声音,连忙打起了精神,直起身子眼巴巴地盯着洞口,准备来个突然袭击。说时迟那时快,水面下似乎有一团黑影闪过,我一伸爪子就把它从水里给抓了出来。“啊……”手里的不明物体猛地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着实把我吓得不轻,于是我手一滑又把它给丢了出去。那团圆鼓鼓的东西骨碌碌地滚出老远,在原地打了几个转才停了下来。我张大嘴巴愣了半晌,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借着微弱的光亮定睛一看,那坨东西竟然是一只企鹅。“企企企……企鹅?”我怔得说不出话来。“是,怎么了?”企鹅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雪,忿忿地瞪了我一眼,听声音似乎还是个姑娘。“没没……不好意思,有些吃惊而已。”“吃你妈个鬼,你没把我吓死就不错了。”“真对不起,我刚才在捕鱼来着……”“捕鱼?企鹅是鱼么?你知道‘鹅’字怎么写吗?左边一个‘我’右边一个‘鸟’,姐姐我是只鸟啊熊孩子!”“是是是……错伤无辜,请您见谅。”我连忙点头哈腰给她赔不是。“哦,没事。”她斜着眼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问我道,“北极熊?”“是。”“哎呦妈呀,第一次见到活的了,真有趣,不愧是北方汉子哈,个子这么高。”她看着我笑得很开心。我心里嘟哝着,你大爷的,我在北极见到企鹅都还没说啥,你丫在北极见到只北极熊有啥可笑的。2她叫米娜,来自南极,地球的最南方。我和她坐在雪地上聊了很久,她告诉我她从遥远的南方来到这里,只为了心中一个简单的梦想。“你知道吗,大熊,从小我就想知道,地球的最北方是个什么样子,然后我想在北方看一次日出。”“噢,那你可来错时候了,现在这里是极夜,下次出太阳怎么也得三个月以后了。”“好吧,那怎么办?”“要么等,要么回去呗。”“现在回不去。”“为啥啊,你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呗。”“我顺着洋流漂来的,这个季节只适合北漂。”我觉得这种说法冲击了我的价值观,便掏出爪子在地上画了画,试图找出这里面的科学依据。“好吧,那你只能住我那儿了。”我把地上乱七八糟的箭头擦掉,缓缓对她说道。“住你那儿?我跟你很熟吗?你不会把我吃掉吗?”“姑娘,你这么瘦,还不够塞牙缝呢……”话没说完,我的肚子便很合时宜地“咕咕”叫了两声。尴尬地沉默了几秒后,我干咳了两声对她说道:“不如这样吧,为了你的安全着想,顺便作为住在我那里的报酬,你帮我抓鱼吧。只要我有得吃,肯定就不会吃你对不对,你又有个可以安身的地方,多好啊。”她沉思了片刻,觉得有些为难,但似乎也没想出什么更好的解决方案来,因此最后还是同意了我的建议。于是她一头扎进了洞里,不一会儿就丢上来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儿,我在洞口接得不亦乐乎。就这样忙活了几个钟头,我找了块浮冰把收获的战利品堆在上面拖回了住处。路上米娜趴在我的背上睡着了,看她睡得那么香,回想起刚才她努力抓鱼的样子,我无端有些于心不忍,毕竟她经历了这么远的长途旅行,还要被我这只废柴熊雇作廉价劳动力,肯定是累坏了。然而对此我却又感到深深的不解,她这么千里迢迢地来到北方,仅仅是为了看一次日出吗?这听起来是病,得治啊。到家后,她醒来从我的背上翻身而下,钻进门看了看我的冰屋,忍不住摇了摇头:“你就住在这小破屋子里?”“条件有限,别计较那么多,而且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住,要那么大房子有什么用。”“你没有女朋友吗?”“有过,死了。”“噢。”她忽然就不说话了,然后过来想拍拍我的肩膀表示安慰,但是因为够不着,只好戳了一下我的屁股。“没事啦,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就不要再提了,你过来躺躺看舒不舒服。”我钻进屋子里示意她过来。然后她就四仰八叉地躺在了屋子的正中间。“亲,注意素质啊,你这样让我躺哪儿。”我尖着嗓子喊道。于是她一脸不情愿地一路滚到了墙角。我躺下后,往窗边挪了挪,对她做了个手势,示意她可以往我这边躺一点。然后她又往回滚了两圈。“感觉怎么样?”沉默了一会儿,我问她道。“还行,虽然有点拥挤,但是还好你庞大的身躯挡住了风,挺暖和的。”“嗯,那就好。”“只是我担心一件事情,睡觉时你会翻身吗?”“我尽量不。”“可别‘尽量’,你‘尽量不翻’,我也只能‘尽量不死’,麻烦你体会一下。”“好好好,绝对不翻。”说完这句话,我立刻就陷入了沉沉的睡眠中。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又是那个似曾相识的梦境,梦里我看到了她的脸,闻到了她的气息,听到了她的呼唤,交织着冰川碎裂的声响、大地颤抖的回音,我伸手想要抓住她,却怎么也抓不到,只能看她坠跌入黑暗的深渊之中。猛然醒来后米娜已经不在了,我从窗口看出去,她正一个人坐在雪地上望着天空若有所思。“你醒啦,睡得好吗?”她看我钻出门来,问我道。“刚才做噩梦了。”“梦到她了是吗?”“嗯,习惯了,这些年总是会做相同的梦。”“她是怎么……”米娜很小心地问我。“意外吧,在这地方很常见,出去觅食的时候,冰川有时候会碎裂,她就那样掉下去了,一瞬间的事情,我甚至没有来得及救她。”“所以你就自己跑到这样一个荒凉的地方来了?”“嗯,想把自己隔离起来,过一段安安静静的日子。”她叹了口气,然后又戳了一下我的屁股。“你不必总用这种方式来安慰我,真的。”我把她抱起来放在肩膀上笑道。她也会心一笑,然后拍了拍我的后脑勺。3和米娜一起的日子,过得简单却很开心。我们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在一起睡觉,因为在寒冷的极夜,睡觉可以很好地减少能量的消耗,这样我们就不必经常出去捉鱼。自从有了米娜,我睡觉老实多了,再也不敢随便翻身,但她却似乎很不老实,时常睡着睡着就趴到了我的肚子上,或者钻到我的胳肢窝下面,而看到她睡觉时候的样子,我偶尔也忍不住把她搂在怀里。她像所有南方的姑娘那样,有着娇小柔弱的身子,让人忍不住有想要保护的欲望。睡醒的时候,我们时常会躺着聊一会儿天,然后起来一起吃鱼。天气好的时候,我们会在开阔的雪地上散散步,看着漫天的星光,聊着不同世界里的那些故事。如果运气好,有时还能看见极光,每当这个时候,米娜总会表现得特别兴奋,在雪地上又跳又叫。“我说米娜,南极的极光和北极的有什么不同吗?”“没什么区别,除了发音上的,我们说‘极光’不卷舌头。”“那你在兴奋个什么劲儿?”“在不同的地方看见相同的事物,也会有不同的心情,这正是旅行的意义,也是我想要来北极的原因。”“唉,女文青的世界我不懂,我是觉得你如果这时候在南极一定很温暖,也总能看见阳光。说真的,我不太能理解你为什么放弃光明而选择来黑暗中等待。我总是很害怕极夜,这种无尽的黑暗让我感到孤独与绝望,等待光明是个痛苦的过程,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太阳究竟还会不会照常升起。”“但你没有一次是在白白等待不是吗,有期待的日子终归是好的。”“我不知道,或许自从她走了之后,我就更加害怕这种等待了。”“大熊,你真的不必用过去的事情惩罚自己,你应该学学我,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你抱着那些过去还能得到些什么呢?”“我就是心里很沉重。”“那就先试着让自己轻盈起来,过来,让我们一起在极光下翩翩起舞吧。”她跳到了前面的一片空地上,冲我招了招手。“神经病啊,一只北极熊和一只企鹅在雪地上跳舞,听起来就像个冷笑话。”“谁会看到啊,这周围连只骆驼都没有。”我拗不过她,只好和她一起在雪地上跳起了舞。作为一只熊,我跳舞从来都是很豪放的,这对我来说更像是一种释放自己压力的方式,而她跳舞的样子却很美,像是为了诉说一个故事。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舞步,她的小脚印在雪地上留下了一幅画,舒缓的线条勾勒出了属于另一个世界的风景。也就是在这样一个时刻,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喜欢眼前这个小个子的南极姑娘。她轻盈欢快,却又像风那样捉摸不定,她总是无忧无虑,身上带着一股北极所没有的芬芳。我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南国气息吧。时常听见有人唱起那里的歌,说起那里的故事,但对我而言那里却一直是个神秘而遥远的地方。此刻,虽然我从未到过那儿,却能够感受到属于那里的所有温柔。4米娜是个很健谈的姑娘,她不在吃和睡的时候,嘴巴总是一刻也闲不住。她时常会嘲笑我的口音,和我探讨南极和北极之间有什么差别,还总抱怨北极的鱼味道竟然是咸的,这是她这个南极甜鱼党所无法接受的。虽然我有时候觉得她一直唧唧歪歪也挺烦的,但无论如何,总比我之前那些只能和自己说话的日子要舒服多了。毕竟熊也是需要交流的动物,我不得不说米娜的新鲜气息确实缓解了我很久以来的抑郁和苦闷,让我感到其实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这天,外面刮起了暴风雪,我挖了点冰块把门堵得严严实实的,于是屋子里顿时陷入完全的黑暗。我摸索着找了个靠墙的地方坐下来,然后把米娜放在自己的腿上。“你以前遇到暴风雪的时候都是怎么过的?一个人待在小黑屋里大概会很害怕吧。”米娜问我道。“习惯了就还好,就是闷得慌。你们在南极遇到暴风雪怎么过的?”“我们会在屋子里抱成一团取暖呀,然后大家一人说一个故事,暴风雪差不多就结束了。”“噢。”我努力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陷入了沉思。“你们北极熊不这么做吗?”“其实北极熊生来就不是喜欢群居的动物,我们虽然内心渴望沟通,但彼此却只是在雪地上擦身而过,忙碌于各自的生活中。”“为什么呢?”“或许我们并未达到如此强烈的彼此需要的地步吧,我们每个个体都有能力狩猎,也有足够的脂肪让自己保持温暖,因此我们不像你们企鹅会成天凑在一起,更多时候都只是为了各自的生存奔波而已。”“所以听起来北极熊真是矫情的动物呢。”“少来啦,你根本不懂作为一只北极熊的脆弱……不过我的确挺羡慕你们的那种生活。”“其实作为企鹅,我们也有自己的苦恼呀。群居生活虽然听起来热闹又有趣,但是成天和一群跟你长得一模一样的东西待在一起,做着一样的事情,难免也会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呀。”“怎么说?”“你想啊,为了合群,大家在吃饭的时候你也得吃饭,大家在睡觉的时候你也得睡觉,即使是游泳这么自由的事情,我们都要排着队一个个往水里跳,我觉得这实在是太愚蠢了。”“所以这也是你独自出来旅行的理由?”“是的呢,可以逃离那种生活,去做真正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哈哈哈,我觉得我们俩都挺矛盾的嘛,不是吗?”“生活嘛,就是一个不断逃离、最后发现自己回到原点的过程。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旅行就是一群人去到另一群人活腻了的地方体验生活。”我们俩就这么在黑暗中讨论着彼此的生活,不知不觉外面的风雪声越来越小了。我把米娜放在身边,到门口挪开了一点冰块往外瞅了瞅,感觉暴风雪似乎就快要过去了。“米娜,过一会儿就能出门了,第一次感觉时间过得这么快。”“是呀,我觉得我们俩这种相处方式就挺好的,既不过分亲密,又不疏离。”“你说北极熊和企鹅能在一起吗?”我笑着调侃道。“可以,不过会是个很冷很冷的爱情故事。”米娜在黑暗中调皮地戳了一下我的屁股。5不知不觉三个月过去了,米娜开始每天趴在窗口张望,等待漫漫极夜后的日出。而我却感到一股深深的失落,因为我知道,当太阳出来以后,米娜就要离开了,回到她久违的故乡。这是这些年来我第一次如此不情愿看到日出,因为一个来自南极的姑娘,一个甚至还没有我脑袋大的姑娘。但我却没有告诉米娜我的心事,毕竟我不能挽留她,我也不可能跟她一起随着洋流漂到南极去,如果我再轻一点的话,或许理论上可以,但是我毕竟是一只北极熊,一旦到了南极就会变成一个无解的笑话。某一天,我忽然从睡梦中被叫醒,米娜兴奋地拉着我到外面,说太阳马上就要从地平线上升起来了。我陪着她在雪地里坐了不知几个小时,太阳才终于羞涩地从地平线上露出了一角,但是没过多久,它又缓缓地落下去了。这一幕虽然短暂,米娜却显得非常开心,她对我说道:“大熊,极夜结束啦,从今天开始,日出的时间会越来越长,你漫长的黑夜结束了。”“嗯。”我冲她别扭地笑了笑。“怎么啦大熊,你应该开心才对,你等待的东西不是终于来了吗?”“是啊,但是你要走了呢。”米娜忽然就不说话了,她低着头想了一下,然后抬头望了望我。“大熊,你再抱着我睡一次好不好?等下一次天亮我再走。”于是我和她回到了屋里,最后一次把她拥入怀里。她很快就睡着了,然而我却一直清醒着,就这么看着她,看着她,一直到天亮。第二天送她到岸边的时候,我一时想不到什么要说的,既不知道该怎么告别,也不知道怎么感谢她这些日子的陪伴。“大熊,我该走了。”米娜戳了一下我的屁股道。“嗯,米娜,赛由娜拉。”“别整鸟语,听不懂。”“这几个月,谢谢你了。”“你不必谢我,我觉得你应该离开这里。”“离开这里?去哪里?”“去南方。”“南极?”“你不必去那么远的地方,你只要再往南走走就好了,你既然害怕极夜,越往南的地方,极夜就越短不是吗?你是时候和这里说再见了,这里太沉重,太荒凉了,而且你又喜欢用意念来抓鱼,我觉得你早晚会饿死的。”“好吧,我会的,那我们……还会再见面吗?”“如果你愿意一直往南走,我会在世界的最南方等你的。”“但我如何知道哪里才是南方?”“既然你已经在世界的最北方,那么无论未来你朝哪个方向走,都注定是南方。”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文 / 张皓宸 作家 @张皓宸上个月,朋友跟一个大佬级别的经纪人吃饭,把我顺道捎上了。刚一落座,那个大佬就讲起前段时间去美国旅行的经历,劝我们好好打拼,争取今后能到那个自由的国度去看看。聊了一会儿见他的朋友还没到,就斟满茶水,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他说,我们每个人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宇宙。阿Ken是个香港人。因为一直怀抱着大陆梦,于是从港大毕业后,他拒掉了香港公司的offer,直接投奔成都。张艺谋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受他影响,阿Ken对这座城市情有独钟。故事的开始就发生在这里。来成都的前两年,阿Ken全然陶醉于自己的游客身份,靠着家里的钱吃喝玩乐。他异常钟情于火锅,几乎隔两天就会吃一次,还必须是牛油锅底,辣到嘴巴红肿满身大汗才能爽快。最好笑的是,他还喜欢上了打麻将。成都的麻将叫血战到底,一桌四人,胡到最后一人为止,他说这种畅快淋漓的“厮杀”非常带劲。这份比成都人都还爱成都的情怀,让阿Ken短时间内就交到一帮挚友。到了第三年,阿Ken败光了家里给他的钱,回头看身边的人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忙碌,才从桃花源里醒了过来,开始考虑生活的问题。对一个普通话还说不标准的香港人来说,找工作其实不易。多次碰了壁,最后因其是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经朋友介绍进了一家婚纱店设计婚纱。一晃又是两年。二十六岁的阿Ken从刚进店的学徒到自己动手设计婚纱,看似步履不停,却遇见了自己的瓶颈。店铺不大,生意一般,况且因为放不下面子的缘故,有些单子还得让给另一个女设计师。那个时候,他骗家人说他在一家外企上班,小日子风风光光的,但实则底薪加提成,一个月下来也就只能解决温饱,根本攒不下钱来,靠两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勉强过活。为了省钱还时常逃掉朋友组的酒局和出国旅行,渐渐地,朋友也少了,最喜欢做的事情变成下班后宅在家里枯燥地上网,写写博客。真称得上是穷困潦倒。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阿Ken接到了笔大单,说是那个要嫁人的富二代是阿Ken博客的忠实粉丝,点名要他设计的婚纱。第一次见面沟通被对方邀去仁和春天顶楼的咖啡馆,他丝毫不敢怠慢,打扮得油光铮亮地去了。还没来得及消化女生的劲爆身材,就地震了。当时大地就像哀号似的,天瞬间暗了下来,所有人都疯了,四处乱窜,尖叫声和杯子的破碎声此起彼伏。阿Ken想都没想,拉起女生就往应急通道跑。女生吓得一边哭一边叫,高跟鞋都跑掉了,于是他不管人家同不同意,直接拦腰把她扛了起来。小小的楼梯间止不住地晃悠,天花板一直在落灰。那种恐惧,看客们无法感同身受。两人安全到了街上,乌压压全挤满了人,女生下了地站不稳,整个人就瘫在阿Ken身上,他当时非常尴尬,因为她的胸,真的太大了。后来事情的发展非常顺天意,女生逃了婚,跟阿Ken好上了。但女方的家长一直对他耿耿于怀,见面聊了工作后更是戴上了有色眼镜,“不可能”三个字给了他们这段恋情最好的回应。地震后余震不断,整个城市都人心惶惶的,阿Ken一慌神不小心向妈妈说漏了嘴,给家里人知道他在婚纱店工作,于是家里人坚决反对,劝其改行。面对家庭和爱情的压力,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彷徨。好在那个大胸女生是个典型的“我喜欢谁关你屁事”的白羊座女孩,瞒着爸妈偷跑去阿Ken的店里,一有机会就给他加油打气。久而久之,他被女生感染,于是重新振作,跑去女生家立誓说,给他一年时间,如果还是没有改变,他就放弃女生。说实话,这份冲动不全是女生给的,而是他真心觉得自己在设计这块可以搞出名堂,他也从未想过离开这座城市。而爱情给他最好的助力,就是有了责任以后,自己的行为不会太荒唐。阿Ken说他有次无意中看了张艺谋的一个采访。张艺谋说当初拍《活着》的时候,他可以跟葛大爷谈剧本到凌晨三四点,葛大爷撑不住睡着了,他就看着身边的工作人员谁眼睛还睁着就跟谁说。跟张艺谋合作过的人都说他精力特别旺盛,一进摄影棚就亢奋。亢奋绝对是做一件事最初的原动力。就好比习惯早起的人,拉开窗帘后看见蓝天白云就莫名兴奋;厨师看见食客狼吞虎咽地吃自己做的菜心里就觉得异常满足;摄影师遇见一个好模特,一股脑拍完才发现自己满身都是泥泞。怀着这份心情,阿Ken花了半年时间,让自己彻底爱上画婚纱。然后没过几个月,他就被一个国内知名的独立设计师团队挖去当设计总监,北京成都两地飞,加上自己是香港人的优势,让内地的客户有种国际化的归属感,赚得盆满钵满。再问女生他们的恋情如何归置时,对方却说她要移民了。明白事已至此,阿Ken没有多挽留。在双流机场跟她告别时,女生抱住他的脖子,在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说放弃她吧。阿Ken没有回答,只是拍拍女生的背,像是安慰。成都刚进入夏天,一切都变得慵懒且随意,让闲适的节奏更添几许,只是地震后的天府之国,鲜有蓝天,每天都是雾蒙蒙的。女生走后,阿Ken经常去他们相遇的咖啡馆小憩,想起当初他扛着女生逃跑的画面,觉得又可笑又励志。这些年,他们靠手机联系,有时候实在忍不住了,阿Ken会飞去美国找她。于是不管女生之前是刻意不回短信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叫嚣着分手,见到他后必会以缠绵代替。来来回回几次,女生的父母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他们这段异国恋。直到2011年底,女生突然跟阿Ken说她订婚了,这次是她喜欢上对方,逃不了抢不了。不信邪的阿Ken飞过去想弄清事情的原委,结果出了机场,就看见那个所谓的未婚夫在宾利车里等着他,然后非常友好地带他去参观自己的制药厂,吃了当地最昂贵的西餐,并承诺会爱那女生一辈子。如同坐了一次跳楼机,心情直上直下,阿Ken面如死灰地默默飞回国。女生结婚之后,因为老公抽大麻闹得有些不愉快,找过阿Ken几次,但阿Ken的手机成了空号,一切聊天软件的头像都是黑白,问身边的朋友,也说他就跟消失了一样杳无音信。后来,她老公的制药厂被警方查出来做毒品加工,背后竟牵扯出由她老公牵头的国际贩毒链条,女生被证实清白后吓得跟他离了婚,跟家人搬到纽泽西的一个小镇上生活。故事到这里暂且画上句号。经纪人大佬抬手跟前来的朋友打招呼,等到那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一落座,我跟朋友惊着了——那张脸作为金牌影视制片人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经纪人简单介绍了他,除了投资影视,还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就连去年双十一淘宝销量最高的那家护肤品店也是他的。我跟朋友默默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谈话,风衣男一直在询问人才输送和绿卡的问题,看样子是准备移民。经纪人打趣说他坚持了这么久终于可以过去了。起初我俩不明白,后来走的时候,经纪人轻轻在我们身边说,他就是阿Ken。那晚我失眠了,想到阿Ken消失的那两年,一定做了最大的坚持,如同当初坚持设计婚纱一样,坚持让自己更有能力去追回那个女生。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迷茫和窘境,其实应归咎于过去不愿面对的改变或多年来不曾根治的恶习,如果因为做一件事而无法坚持,那么到了二十多岁需要对外界承担一份责任时,就欠自己一个交代。我相信,阿Ken去了美国后,一定会在纽泽西跟女生相遇,上天会给勇敢的人最好的福气,好弥补他们那几年动荡的离合,也证明他当初的坚持,没有让自己的后半生有丝毫悔意。别给自己找太多放弃的理由,因为比你好的人还在坚持。而这个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祝我们再遇见,都能比现在过得更好。去我的90年代文 / 张晓晗 作家 编剧 @张晓晗Oliver我们先从一首歌和一道菜讲起吧。前几天因为工作原因去了一个欧洲小国,长时间的外语氛围下我变得对中文尤为敏感,已经到了走在大街上听到一句“国骂”,就激动得不能自已,隔着一条马路,就想冲街对面同胞也来上一句的那种程度。那天我迷路了,经过一家中国餐馆。开始我也没发现那是中国餐馆,但我先听到了里面放的歌,成龙唱着《明明白白我的心》。我头顶的呆毛立刻竖了起来,接收到了来自祖国的信息。之后我情不自禁朝着这首歌的方向走,闻到一股扑面而来的红烧鱼味道。然后我就站在店门口,闻了一整首歌的时间。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每一种久别重逢的味道,都是一块关于记忆的琥珀。有时候你的潜意识是能欺骗你自己的,但是你的嗅觉不能,每一种味道,都无法用辞藻形容,却能让你的脑海出现一个无比具象的场景。就好比,每次闻到CK One的味道,我就想到地铁里玩手机的男白领,闻到硝烟的味道就会想到喝了大酒之后走过的满是鞭炮红色碎屑的街道。其实钱也是有味道的,是一种经过无数人转手却不会沾染任何人本身气味,冷漠而肮脏的味道,有这种味道的还有麻将牌。所以每次走进棋牌室,听着无数麻将牌噼里啪啦摔在桌上,我会不自觉地深吸一口气。朋友问我,你在干什么?我说,嘘,你闻,这是钱的味道。她不屑地笑着,说,这是输钱的味道。不过这些都和红烧鱼无关,红烧鱼的味道是属于大哥的。1没上学时,我曾经是大哥的马仔。我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但是院里的大小孩都叫他大哥。开始我不这么叫的,我奶奶和他妈在讨论白菜是不是又涨价了的时候把我推到他旁边,她说:“去,和大哥哥玩去。”我叫他大哥哥,他很不满意,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说,叫大哥。我问也没问为什么,点点头,叫了声“大哥”。他一转身,我小声补充了一个“哥”。内心犯贱的本性才得到满足。我并没看过他打架,但是因为他看过所有周润发的电影,了解的剧情比所有其他小朋友都超前,所以他变成了大哥。只有叫他大哥,他才愿意把“赌侠的故事”换成第一人称讲出来,每个故事的开头都是“我当年还是二年级的时候……”上小学前,我知道最高的学历是小学六年级,他已经到了四年级,对我来说,他的人生就只剩下两年,已经是道行颇高的人类了。那是港产片的光辉岁月,出租碟片的地方,周润发和周星驰的VCD摆在货架最显眼的地方,封面特别破旧。我是深受赌侠系列摧残的少女。我爸当初很迷恋发哥的风采,很多讲赌博的电影,总会有一个大佬的义女,留着长长的指甲和倾泻而下的乌黑长发,每次她摇骰子都拔一根头发下来直接钩着摇,然后大佬在旁边得意地说,我从小用牛奶给她泡手。然后我爸转身对着我说,以后你也用牛奶泡手,练好了我带你去澳门。我小时候也天真地以为,用牛奶泡手就能长成梁咏琪和钟楚红了。这些都不重要,我们要说的是红烧鱼。我当马仔的时候,大哥常带我去冒险,在后院烧火烤玉米,或者什么都不烤,只是体验火焰燃烧那种危险的感觉。他是第一个带我走出大院的人,那一刻我看到面前穿梭的车水马龙,又紧张又兴奋,连眼皮都在颤抖,我觉得朝鲜人到了美国也不过如此吧。我们去了一个居民楼的楼顶,黄昏来临的时候,对面霓虹灯一瞬间亮起。那个时候我没认识几个字,就觉得是几个横竖交错漂亮的灯。就是那一瞬间,楼下的那家人正在做红烧鱼。他问我,你闻到这个味道了吗?他说,这是红烧鱼,做红烧鱼先要把鱼洗干净了,抹上薄薄一层盐巴,还得耐得住性子,用各种调味料浸一小时,之后放油里去炸,炸成麦田的颜色。你见过麦田吗?我摇摇头。他说,你以后去闻面包,那就是麦田的味道。我之后见过许多写文章的男生,但是再也没有一个男生让我听他描述一道菜,就流口水。只有大哥可以。他一边说,对面的霓虹大房子里就传来“中国好声音”节目里导师一定不会转身的歌声,成龙和陈淑桦唱的《明明白白我的心》:你有一双温柔的眼晴/你有善解人意的心灵/如果你愿意/请让我靠近/我想你会明白我的心。他让我学着唱女生的部分,他唱男生的部分。我就跟着他唱。我一边唱一边在想,他一定是要和我过家家了吧?我问他,那个唱歌的地方是什么东西。他说,那叫夜总会。大哥要去的地方,我爸爸也去的。我又问,你现在练歌是为了以后去唱吗?他说,这倒不是,是我想在春节联欢晚会上和我的同学王海燕一起唱,春节后我和王海燕约好一起烧红烧鱼。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问,我能去吃吗?他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说三年级以下是不能吃的。然后他很不满意地跟我说,以后你也别来跟我练了,你五音不全,都要把我练跑调了。后来我就变成了真正的五音不全,音乐考试永远拿不到优秀。学心理的朋友说,这是童年阴影。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应该就是这次吧。而且从那以后,我讨厌所有名字里有海燕两个字的女同学。她们总能打败我。2别以为一个六岁的女孩不懂这种微妙的感情,其实她们什么都懂。女孩越是在无知的时候,越容易喜欢一个人。隔壁强子为你打一架,你就觉得拥有全世界了。那时候我喜欢《成长的烦恼》里的Mike和《我爱我家》里的梁天,直到现在,我看无数遍《我爱我家》的重播,都对梁天爱得不可自拔。操着一口北京贫,总是吹出一片前程似锦,又总是在生活中跌跌撞撞,一事无成。我喜欢过的男孩,都大抵如此,带着明显的人性弱点,一边逞强,一边懦弱,这让他们总在男人和男孩之间徘徊。我还看过梁天演的一个电视剧,叫《金马大酒店》。大哥带我眺望的霓虹灯,也叫金马大酒店,是我们那儿夜总会的鼻祖。在我家后面,之后好几年,听到的歌也就这么几首,《明明白白我的心》《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和《东方之珠》,在看到歌词之前,我老是把东方之珠想象成东方蜘蛛,每听一次都是一身冷汗。周杰伦出现的时候,我们搬家了,地头蛇被枪决了,金马夜总会也悄然落幕了。3刚上小学那几年,日韩电视剧席卷而来,《血疑》和《排球女将》反复重播。病态柔美女主角形象也席卷而来。班级里的女孩互相交朋友的方式,都是在体育课时拉着对方的小手,坐在树荫底下,眼神忧郁地问对方,你为什么不跑步?一个捂着胸口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有心脏病。另一个同病相怜,说,我得的是白血病。还有另外一种女孩,把自己幻想成了励志型的代表,赤名莉香、小鹿纯子或者是《天桥风云》里的宋庆琳。我本来是很懒的,根本不想拿着沙包去羽毛球网旁边练晴天霹雳,可是我一直给自己洗脑说我像莉香,于是我就变成了第二种。说自己家有一百亿,男友叫夏寒枫这种显摆模式都是《流星花园》之后出现的。就是那个时候我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海燕同学。海燕同学就是那个每一节体育课都不跑步,并且拥有充满机关的海绵铅笔盒的人。她永远是被众星捧着的月,班里所有人都喜欢她,没有缘由,就好像不喜欢上她和没看过《灌篮高手》一样抬不起头见人。后来我发现,漫长的学生岁月里,男生基本都是这样的。他们喜欢她穿着白色裙子坐在操场边看我们满头大汗的公主样。因为她成为那时候幸运的、有病的人。但我不相信。我还曾经问身为医生的妈妈,白血病的症状是什么样的。后来我拿着这些症状一一对比海燕同学,她压根没表现出来,我决定揭穿她。我坐窗边的位置,一次午休,她说自己冷,让我关上窗。我假装听不见,看自己的漫画书。她又说了一遍自己冷,我还是无动于衷。她被我激怒,耍起脾气,站起来,声音稍大一点,说了一句,我冷,你把窗户关上。周围几个同学也站起来,围观着我们的对峙,还有男同学要拉开我,去关窗户,我也不知道哪来那么一股倔劲儿,拉着窗框,死活不让。我在同学面前,看着她,涨红了脸,大声喊着,她在骗人,她根本没有病,电视里演了白血病会流鼻血的,你们看她流过鼻血吗?所有人瞬间鸦雀无声了,大家都看着她,她站在众人中间的时候,从来没感受过这种眼神。她变得恼羞成怒,竟然狠狠捶了鼻子一拳,果然,红色的血顺着她的鼻子流下来,她一言不发,看着哑口无言的我。然后在她的微笑中,男同学一把拉开我,“啪”一声关上窗户。我成为了众矢之的。那一声响,像是掰断了我心里的某个酸味儿棒棒冰。之后我明白,所有看上去甜得轻快、凉爽的棒棒冰里,藏着的都是嫉妒。4她的确没有白血病,但是她有另外一种病。我高中时候交的男朋友也是这样的,可以自己控制鼻血狂流,所以我们常常上演时日不多、苦命鸳鸯的戏码。我对当初决定揭穿她普度众生这件事十分后悔。还是因为我妈是医生,有一段时间发现我身上出现莫名瘀青,可是我又不记得是为什么。她十分敏感,让我去医院检查。我电视剧也看了不少,觉得完蛋了,报应来了,我要得白血病了。拿了化验单走到我妈办公室只有一层楼的距离,腿不自觉地打软,连滚带爬跑上楼梯,一路上摔了两跤,还没把化验单递到我妈手里。站在门口,看到来看病的人排着长队,我越着急,越挤不进去,于是站在门口就哇哇大哭起来。所以有关病痛的美丽,都是像我这样的混蛋创作者的幻想。其实所有疾病的根本都是痛苦,没有一种疾病是美丽的。5但是那件事却让我收获了真正的支持者。海燕事件之后,我被冷落。儿童的孤立,是没假装的,所有人成群结队从你身后跑过来,你也被混入了队伍中,当你以为这件事已经平息过去,然后一大群人有说有笑,又嗖地呼啸而过。你就被剩在原地,成了一个孤独的奔跑者。姑且叫他Z。他本来跟我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我们一个坐在教室的西北角一个坐在东南角,之间的距离曲折得像一条贪吃蛇。他却特意来找我,跟我说,你直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她有白血病吧。我心有不甘,却不敢回答。于是没吭声。他接着问,那你相信奥特曼吗?我摇摇头。你相信圣诞老人吗?我摇摇头。你相信灰姑娘吃了毒苹果这件事吗?我摇摇头。他很满意地把一只红富士放在我的桌上,我也不相信,我们做朋友吧。6理解这件事,在逆境的时候显得尤为重要。他说,你要坚持你的想法,因为我们是少数,所以我们更要坚持。直到现在,我都不太相信这句话是一个三年级的小男生说出来的。7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才会渐渐接受一些虚情假意,也会同流合污。我们是天生迷信真实的人,虽然越长大,我越为这种较真感到痛苦。我不喜欢别人说“我是对你好”这句话。这种时候,我就在心里想,无非是为自私找了一个好听的托词。他是上个世纪最后一个为我奋不顾身的男孩。当初排挤活动连绵不绝,期末考试时,调皮的男生故意扔小抄,落在我桌子上,被老师抓了个正着。我还没反应过来,Z扔下笔,噌地站起来,说这是他丢的,丢错人了,原是丢给海燕的。我看见坐在前排的海燕,身体稍稍抖了一下,震惊到不行。老师也很震惊于他的大义凛然,走过去一耳光抽在他脸上,留下的印痕像那一颗不存在的毒苹果,也像挂在墙上评比栏上最鲜艳的大红花。8Z仿佛什么都懂,他每天看新闻联播和晨间早报,当我还沉迷于樱木花道的时候他已经活到了成人世界。他家很早就有电脑,是我认识的人里最早会玩“大富翁”的一拨人。他说我很像孙小美。他帮我做所有的小明和小红向着对家走,却永远一个快一个慢,错失彼此的悲情应用题。也就是他,告诉我,我们马上要进入千禧年了。我问他,什么是千禧年?他说就是所有电脑一起中病毒死机。我又问他,什么是病毒?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可能是嘲笑我知识贫瘠,也可能是他也讲不出来。我说,千禧年来了,我们会有什么不一样吗?他说,哪里都会不一样的,但是我们还是会一样的。我问,哪里一样的?他说,就是我还是会帮你做应用题的。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正在帮我写“答:综上所述,他们不会相遇,所以选D”。临近千禧年,我家有了第一台电脑。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哭天抢地让我爸安装“大富翁”,想看看孙小美长成什么样子,而电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中病毒。屏幕一黑,我在游戏里辛苦买来的北京上海成都香港,全都没有了。后来我跟很多朋友说过,我长得像孙小美,朋友全都笑得前仰后合,说,你怎么不说你像哥斯拉呢?也是长大后我才知道,说我长得像孙小美、波多野结衣、新垣结衣的男孩,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说这个话的时候很爱我,爱得眼都瞎了。我也是一样的,深信不疑。9关于小字条事件,有一个讽刺的结尾。在我们那个时候,北方这种热血沸腾的城市,老师抽学生耳光,是一件平凡的小事。各自叫人打群架或者联手打群架,都是很正常的事。刚来到上海,我发现学生可以公然开老师玩笑,吓得虎躯一震。本来这件事就应该这样过去的,但在学期末的最后一天,Z突然拉着我跑到办公室,我们躲在楼梯的转角,看着年级组长在教训那个数学老师,和他打Z一样,一耳光抽到他脸上。我惊呆了,扭头看Z。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老师打老师。而Z脸上出现的那个笑容,和海燕当初赢了我时的一模一样。震惊的我听到年级组长说,你知不知道明天他爸要给我们学校买二十台微机,你还打他?奶奶个熊,你活腻了吧?后来我才知道,Z也讨厌海燕的原因是,他们两家当年都开始捣鼓电子产业的生意,微机、大哥大还有游戏机、网吧,想做我们那里的垄断,两家打得不可开交。海燕家有一些政府关系,估计Z的爸爸也没少在家里说海燕一家的坏话。这件事突然让我觉得,其实Z没有什么不同。我也没有什么不同。我们都会长成一样无趣龌龊自作聪明的大人。当时我是想不出这种词,只是觉得,这样好像不对,可我又是这种不对的受益人。这让我觉得,Z其实也没有很爱我,但我的确因为这些小恩小惠喜欢他。很快,我们各奔东西,他初中去追全校最漂亮的女孩,大眼睛,长头发,会跳新疆舞。的确,丝毫没有假装,她的自信只来自自己的优秀。10就在最初的迷惘中和全世界盲目的狂欢中我们进入了千禧年。那一年朴树在春晚上唱了《白桦林》;大批的小卖部关门变成乏味的超级市场;聊天室渐渐普及,导致了无数家庭妇女从陌生男人的言语中,找到了自己的第二春;大哥大变小了,BP机的寻呼小姐纷纷失业。我的大龄男青年叔叔终于要结婚了,他相亲时带回来过不少女朋友,只有现在的婶婶送了人生中第一个塑胶笔袋给我,我就觉得她一定会成为我的婶婶。后来我送了不少男生家人礼物,却没成为他们任何一个的家人。前几年,我春节回济南和朋友出去玩,发现大哥成了酒吧的陪酒经理,声音沙哑,穿得紧绷,油腔滑调。他一定不记得我了。关于海燕,我也偶尔得知消息,好像也是一直平顺地当着公主。Z呢,他最后追到了那个女孩,去了外地,剩下的我不知道。这不是一个故事,本来就是记忆的碎片,就别去强求结局。11我认识一个导演,他说千禧年的前十年,是摧毁现代年轻人梦想的十年。但是我们这一代,就是成长在这十年里。关于我的90年代,大多数记忆的味道都是飘着雪花膏的香味,那是一种让人感到安全的工业香精味。我的所有善良,基本都挥发在了那十年里,而对世界最初的恶意,也是从那里开始的。如果下次我们再碰到,就给你讲讲我的千禧十年吧。晚安。乖,摸摸头文 / 大冰 作家 民谣歌手 主持人 @大冰有些姑娘像花儿,是你心心念念的红玫瑰或白玫瑰。有些姑娘是株草,开着小花儿,不惹眼地摇曳在你身旁。新的一年到了,浪荡天涯的孩子,忽晴忽雨的江湖路,祝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我有个小建议——驻马小憩的间隙,给你身旁小草一样的姑娘发条短信如何?比如:乖,摸摸头。1我有一种神奇的本领,再整洁的房间不出三天一定乱成麻辣香锅。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就是乱,所有的东西都不在原来的位置,手表冷藏在冰箱里,遥控器能跑到马桶旁边去,衣服堆成几条战壕,沙发上积满了外套,扒上半天才能坐人。我自己不能收拾,越收拾越乱,往往收拾到一半就烦了,恨不得拿把铲子一股脑儿铲到窗外去。最烦的就是出门之前找东西,东翻西翻越忙越乱,一不小心撞翻了箱子,成摞的稿纸雪崩一地,碳素墨水“吧唧”一声扣在木地板上,跋山涉水地朝墙角那堆白衬衫蜿蜒而去……我提着裤子站在一片狼藉中,捡起一根烟来,却怎么也找不到打火机。委屈死我了……这种老单身汉的小委屈几乎可以和小姑娘们的大姨妈痛相媲美。每当这种时候,我就特别地想念杂草敏,想得鼻子发酸。杂草敏是我妹妹,异父异母的亲妹妹,短发资深平胸少女,眉清目秀得很帅气,外表上看起来性取向严重不明朗的那种帅。众,却看不到她内心的空虚和思绪。而经历过系统训练的CIA的特工还是能够一眼看穿这类人。虽然习惯穿什么样的鞋子看似是一种简单不起眼的装束,但由此却能够洞悉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的变化以及性格特点。这即是CIA特工的细心之处,同时也是CIA办事效率为何如此之高的原因之一。8 通过领带可洞察对方的心理个性一个男人在正常的场合之下都是需要穿西装的——作为正装,西装几乎在任何正式场合下都适合穿着。而一件西服穿在一个人的身上具有怎样的效果,除了穿着者本身的气质特点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领带的搭配。从领带的选择和系扎方法上能够看出穿着者的性格以及心理,这样一个小小的细节体现了一个人做事以及对待生活的特点。有的男士在系扎领带的时候会把领带结打得非常大,而且很松垮。这种男人温文儒雅,风度翩翩,这种风度并不是故意显示出来的,而是他们性格的真实写照。其实,这样的男人本身就不喜欢被约束,喜欢自己创造自己多姿多彩的生活,而且这种人的人际关系非常不错,很讨人喜欢。与此相反的是有些人在打领结的时候会把领带打的又紧又小,看上去非常结实。通常,这样的男人会比较瘦小,希望通过紧而结实的领带结来向人们掩饰自己的软弱。如果不是瘦小的男人,那么系扎这样领带结的人心胸就比较狭窄,做事情谨慎小心,而且有时候还疑心重重,生怕周围的人对他不利,因此人际关系并不好。如此一来,这种人也就形成了孤僻的性格特点,非常吝啬,还比较自私。再有就是很多男人都会把领带结系扎得不大不小,不松不紧。通常,这种男人做任何事情往往心中都非常有数,而且他们很在意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不仅如此,这种男人比较自信,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充满了激情,在与人交往的时候非常注重自己的仪态和言语,而且在女人心中也非常绅士,对待生活和工作以及家人和朋友也都非常认真细心,是能够成就大事的人。这种人非常实际,不会虚夸事实,也不会过于谦卑,而且总是会给人一种踏实稳重的感觉。领带的颜色选择也是非常有讲究的。一个男人在选择好一件西服以及衬衫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要挑选一条合适的领带了。领带的颜色各式各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偏好,所以通过领带的颜色反映出来的个人心理特点也就各不相同。可以说,白色的衬衫是每个男人必备的——白色的衬衫干净清新,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白色衬衫搭配不同颜色的领带就会有不同的效果,体现了着装者不同的心理特点。(1)喜欢用白色衬衫搭配黑色领带的男人黑色和白色都是比较分明的颜色,喜欢白衬衫配黑领带的男人非常干练。黑白搭配是最经典的组合,永远都不会过时,所以这种人有一定的精神追求,善于感悟和总结,为人处世比较稳定果断,阅历比较丰富。但是也有很多人之所以选择这种搭配方式,是因为他们想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思想。善于黑白配的人内心都比较沉稳,比较坚强,能够承担一些重要的事情,让人有安全感。(2)喜欢选择红色领带搭配白色衬衫的男人红色在所有的颜色中最为扎眼,这无疑代表了这种男人想要在众人面前引起注意,即他们具有强烈的表现欲望。通常,这种男人在做事情的时候会非常主动和积极,对待他人也十分的热情,希望与更多的人结交,而这也正是他们拓展自己事业的一个重要方式。这种男人内心常有一种不满足感,充满了野心,总是不满自己当下取得的成绩,因此在工作中会变得更加的努力和拼命。2009年1月20日奥巴马总统在就职典礼上就是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系了一条十分显眼的红色领带,而媒体们则称这条领带在当时是恰到好处。当时美国正面临着新一轮的经济大萧条,人们希望新任总统能够给美国带来希望,希望在不景气的经济下有一位出众的总统来领导他们走向美好,这一条红色领带正是符合了大众的这一期望,呼应了民声。最终,奥巴马不负众望,上任以后为美国的经济恢复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而且自从上任以来,他佩戴的领带就只有红色和蓝色,充分体现了其奔放的热情和满溢的野心。(3)喜欢深蓝色领带搭配白色衬衫的男人这样的搭配非常适中,适合各种人群以及年龄段。喜欢这种搭配的男人在工作中非常的认真,而且事业心十分强,常常会因为事业而耽误了自己的其他事情。(4)喜欢颜色鲜明的领带和衬衫搭配的男人比如绿色的领带搭配金黄色的衬衫,这是种种非常奇妙的颜色组合,一种代表了希望和大自然,一种代表了收获和金钱,这两种颜色凑在一起则说明了这个着装者非常的有活力,比较有主见,非常干脆利落,对自己所投入的事业充满了信心,但是有时候会比较冲动和躁动,而且自控能力也比较差。相反,有的男人喜欢把这两种颜色反过来搭配,即用金黄色的领带搭配绿色的衬衫,这样的方式与上述的搭配所反映出来的人物性格完全不相同。喜欢这种搭配方式的男人非常具有艺术气息,追求与世无争的生活和理想,性格比较柔软,待人很热情,经常会表现出一种优柔寡断的感觉。但这种人又很执著于自己的理想,不在乎别人的看法。(5)不系扎领带的男人这种男人的依赖心理比较强,富有同情心,人际关系非常好,和家人朋友之间的感情维系得很顺利,很受人欢迎,这种男人往往身怀绝技,他人很难发现他们的另一面。其实,CIA的特工大都属于这样的人。虽然平常经常穿西装,但绝大多数的特工却不喜欢系领带。当然,并不是因为他们不会系,而是因为他们不想让别人看穿自己的心理和个性。第八章 化妆读心术——CIA告诉你,不同的妆容可折射出不同的心理引言化妆对一个人来说,尤其是对一个女人来说,已经成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一部分。通过细心的化妆能够让女性展现出最美丽的一面,同时让别人也感受到了美感带来的舒适。但是化妆毕竟只是表面上的文章,一个人再怎么浓妆艳抹也掩饰不住其真实的面目和性格。一个人化妆的特点、习惯甚至喜欢的化妆用品等细节,都能够清楚地表现出其性格特点和当时的心理变化。随着现代化妆技术的发展,不光是女人善于用化妆来表现美感,男人也一样可以用高超的化妆手法来掩盖自己更多的真相。而CIA的特工不仅能够通过化妆看穿一个人的本性和心理,并且在内部也聘用了很多高级化妆师以及技术先进的易容大师等对特工进行特殊的“改造”,运用化妆和易容的高超技法来协助他们完成任务。1 CIA如是说,化妆无法掩饰所有的真相CIA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经常会因为对方进行了技术高超的化妆而致使其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成功溜走,因此CIA特地请来专业的心理学家和化妆大家向特工们讲授重要的化妆心理学,以使CIA特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能够看穿化了妆的那张脸背后的真相。要知道,化妆是掩饰不住所有真相的。对于化妆而言,不同的妆容会映射出人们不同的心理特征,尤其是对女性而言。有的女性喜欢浓妆,有的喜欢淡妆素雅,有的喜欢怪异的妆容,还有的喜欢一些异国妆束。这些妆容虽然在外表上让人们感觉难以捉摸,变化多端,但是在CIA的眼中却怎么也掩饰不了全部的真相。通常,化浓妆的女性有很强烈的表现欲望,希望在人们面前尽情地展现自己,尤其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高度注意。她们比较前卫,走在时尚的前端,思想开放,做事大胆,甚至有时候男子都不能与之相比。这种人一旦成为CIA的对手,那么她一定肩负的是重要的任务——她们的承受能力非常强。但是有时候这种人的行为非常偏激,在必要的时刻会做出极端的决定和行动。化浓妆的女性一般都会令人联想到歌厅里面的舞女或者是交际花等,但如果一个浓妆艳粉的女子是CIA的对手,那么交际花或者舞女只是她们扮演的一个角色而已,因为她们背负着使命,想用妆容来掩饰自己的身份,逃脱CIA的追捕和视线。历史上有很多的女子特工都是用这种方式来完成任务的。她们多才多艺,浓妆艳抹,穿着入时地游走在上流社会中,暗地里却颠覆了某个群体,到头来依然无人知晓。其实,这正是由她们精湛的化妆技术所致——艳妆背后的脸庞就像是手提包里面精致的手枪,不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轻易地暴露在人们的眼中。她们用那张充满诱惑的面容向政治的最高层慢慢走去,然后征服了一个又一个的高层军官,最后在华灯落幕的时候悄然褪去脸上的浓艳。CIA有很多的女特工经常会利用化妆来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打入对手内部破坏对方的行动进展,或者窃取其有价值的情报。当下,随着化妆技术越来越发达,CIA的女特工们越来越懂得化妆中的要领,她们的妆容越来越趋向于神秘感,诱惑中还带有些神秘的色彩。朱莉是CIA的一名现代特工,她擅长以浓妆示人,但是扑满艳粉的她并不显得庸俗,在对手面前总是让人眼前一亮。她金褐色的瞳孔配上超长的浓密睫毛,闪烁着粉色的暧昧光亮,风情万种,姿色撩人,让人神魂颠倒;她的这种妆容与以往的那种英姿飒爽的女特工有截然不同的感觉,平添了丝丝妩媚和诱惑,再加上女特工的那种独有的神秘气质,可以说接近完美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