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谓的稳定,不过是在浪费生命-5

被吞掉的时间失败者失败的原因迥异,但成功者却都有个共同特点:他们珍惜时间。最重要的是,他们在有限的生命里,不停地切换角色,善用鸡肋时间。可怕的是,他们竟然很少通宵熬夜,给人一副看起来一点也不努力的感觉。前段时间,我见了一个从央视离职的记者。她告诉我自己为什么选择了记者这个职业。她说,一辈子太短,她想多切换一些角色,努力地活,让一辈子没什么遗憾。记者,能让她见到各行各业最优秀的人,和他们打交道,能看到并且感受他们不同的生活轨迹。她叹了口气说,现在出来创业了,我要让自己的生活更多样,圈子更广,看到更多的东西,生命也能随之更宽阔起来。其实我们身边有很多生活的强者,他们的时间都是按秒计算的,不用闹铃早上就能自然起床,不用人催也不会泡在网游里浪费时间。他们自律,他们奋进,因为,时间对他们来说,是一切。一天,我到一所学校做演讲。那是个三本学校,我长得像学生,穿着随意。因为来早了,于是早早地就坐在了学生位置等待着过来听讲座的学生。不久,一群学生玩世不恭地走了进来,他们叽叽喳喳,忽然一个人大呼,我擦,教室都成这样了……我听傻了,一个学生,有多久没有进教室才能有这样的感悟?接下来更可怕,旁边的一个女生说,准备睡一觉然后回宿舍。我问她,那回宿舍干吗?她以为我在跟她搭讪,鄙视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嫌弃地说,当然是继续睡觉。我无语。讲座结束后,那个女生脸都绿了,她自己走过来,非要请我吃饭。我推不掉,于是赴约。后来,我才知道这次讲座之所以人这么多,是学校为了他们英语过四六级要求必须来听的。他们无所事事,所以,就必须被人安排时间去做一些事。来的,能加学分,不来的,期中考试成绩零分。我忽然不知道该不该感谢这所学校的老师了。她说,他们大多数学生不是宅在宿舍里,就是去外面打游戏。大家都不愿意上课,因为感觉学校老师水平一般。我问她,老师讲得不好,为什么不用时间自学呢?她说,没办法,老师点名啊。我说,那就算去了,也可以在课上自学啊。她说,我们上课一般都是睡觉,要是学校都是您这样的老师就好了。最后,她还感叹了一句,大学四年过得真快啊,现在回想起来,这四年补了好多觉。你可能不信,这就是很多大学生的现状。很多年轻人,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竟然无所事事地浪费着青春,他们等着、挨着,希望这段时间赶紧过去,然后再去等待另一段时间。他们不规划自己的人生,不去利用他们现在最宝贵的时间。他们竟然不知道,一个人在最无忧无虑的年龄里,可以充实地做很多事,他们更不知道人的生命是最脆弱、最稍纵即逝的。此时此刻,不用养老,不用抚小,他们却无法利用孤独的时间,让现在的孤独在今后发光。曾经在巡讲的时候,被一个学生问到学习效率怎么提高。我问他一般在哪里学习。他说在宿舍。我说,是不是一手拿着手机,然后学会儿在床上躺会儿?下面学生不停地在笑。于是我说,丢掉手机,走出寝室,是提高效率的第一步。忽然下面响起了掌声,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会获得掌声。可我惊奇地发现了一个事实:大家太不会利用时间了。我们之所以会发现一天无所事事地又过去了,是因为我们缺乏了使用“鸡肋”时间的能力,更少了计划生活的本领。这两种能力,是年轻时最应该掌握的能力。年轻时,寂寞是常态,你还没有那么强的社会资源,独处的时间会占大多数。不过,正是这些独处的时间,可以锻造出一个更好的人。身边很多朋友,都在给自己列时间表,每个时间段做什么。今天哪些必须做,哪些想要做,哪些可做可不做。一天的黄金时间,先做必须做的;再做想做的;最后,做那些可做可不做的。他们给生活依旧留下一些不规划的时间,为生命留下足够的彩蛋。或许,当你认识到生命的可贵,才知道生活是多么宝贵不允许浪费。不去努力过得精彩,规划好时间,留下的,不过是大量空闲时间被吞噬。我们都有过睡了一下午发现头更疼的经历,也都有玩儿了一天游戏心更虚的状态。读军校时,我的时间几乎都被支配,有时候走起队列来,每一个步伐都被控制。那时,没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学英语,唯一能做的就是利用好那些鸡肋时间。直到今天,我很感激自己当时对自由时间的把握。我经常把单词写在纸条上,用自由活动的间隙看;把MP3里装满英语音频,在叠被子做内务的时候听。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最好的休息,不是会睡觉》,当学累了后,别着急睡觉,去跑步,跑步后,学习效率提升很多。毕竟,跑起来的人,会觉得世界一直在动,那些躺下的人,永远不知道世界可以充满风和音乐。后来,我开始当老师。白天的生活不停地重复着课程,夜深人静时,在所有人都睡觉或者出去嗨时,我选择坐在家里写字。几年后,我竟然阴差阳错地成了编剧、作者。每次去医院看到那些即将离世的人,都会感叹生活的来之不易。既然这么来之不易,要不,就多活几个版本的生活吧。那些被偷走的时光,是否,你都用过了。时间既然这么短,更应该把一天当两天用,一辈子多切换几个角色。毕竟,动起来的世界总是比懒洋洋的生活要好,那一路,看到的风景也会不同。青春短暂,时光亦然,总要抓紧一分一秒,才能不虚此生。离职后,剩下的,关我屁事!朋友在单位的人缘一直很好,早上跟同事打招呼,晚上跟同事说再见,团建的时候,他也是大家的开心果。这样的朋友,在你我身边,比比皆是。办公室政治虽然复杂,但是他一天到晚开开心心,没什么心眼儿,大家对他也总是笑呵呵的。他也时常逢人就寒暄两句,人缘看起来很不错。不久,一家公司愿意给他提供更好的资源,那时他结了婚,有了孩子,老婆工资不高,孩子需要照顾。于是,他为了更好的未来,为了更好地照顾家人,离职了。离职当天,他去收拾行李,一向对他笑呵呵的公司同事,竟然没有一个跟他告别,大家当作没看到他,无论他怎么跟人打招呼,大家也只是笑一笑,然后赶紧埋头干自己的事情。一个同事把和他合影的照片藏到了抽屉里,另一个同事早早地坐到了他的位置,当他不存在。没人搭理他,就像他是个陌生人一样。只有前台,惊讶地看着他,然后跟他说了一句,你怎么还没走?朋友苦笑着跟我抱怨,这一走,才知道人情冷暖。我笑了笑,没说话。我读军校的时候,部队里流传着一句话,脱了军装才是战友。后来我工作后,才知道,辞职后才是朋友。当两个人之间有着利益冲突的时候,所有的笑,本身就是藏着刀的。真正的朋友,应该是没有利益交集,只有感情堆积的两个人。他问我,同事就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吗?我说,你去工作,不过是为了赚钱养家而已,那里其他的人也是为了这个,大家不过是工作伙伴,共同做一些事情而已,为啥要谈真感情呢?其实,办公室的感情很复杂,有时候你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话,就被人传到了领导耳朵里;有时候你发一条抱怨的微信,就被人截图抄送到领导手机中。不是说办公室没有真感情,只是那感情,比我们从小到大的感情,要复杂得多,不单纯得多。所以,最好的职场生存法则应该是先保护好自己,然后再去相信别人。既然每个人来工作都是为了自己的目标(无论是赚钱还是升职),那么同事就当成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就好,何必要走得那么近,当成亲兄弟一样掏心掏肺呢。掏心掏肺后,受伤的往往是自己。其实,很多笑容,在你离职之后,都会变成锋利的匕首,原形毕露,在背后扎痛你。说来残忍,你可能不愿意接受,但这就是事实。我曾和你一样,单纯得像一张白纸,每个环境,都努力融入其中,人缘都不差。离职过两次,每一次在离职后,那些曾经的“好朋友”都在背后冷言冷语。后来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是群体的一员,所谓合群,都是暂时的。其中有一次,一个同事在开会的时候,大骂我们几个离职的老师。结果被我知道了,我本想发作回骂,后来,跟我一起离职的老师说,你知道吗,他马上要升官了。我说,不知道,那又怎么样呢?他继续说,他只有通过骂我们,才能凸显出自己即将当领导的合理性。利益而已。我点点头,明白了许多。也是,利益而已,哪有什么感情,走的如果是别人,结果是一样的。既然都离开了,剩下的,就让你们说去吧。有时候我经常会看到离职的员工大骂原来的公司,或者看到原来公司的员工忽然挑衅走了的人。我总会想,走了就走了,何必要撕破脸呢。各位看官应该跟我一样,不管道理谁对,首先都会觉得开骂的一方没有什么风度,尤其是那个辞职了的员工。其实,你离开了那家公司,就已经证明了从你的角度出发,那家公司是有问题的。你不用再诋毁它,相反,你更应该抬高它。只有抬高它,才是更加机智地抬高了自己:它很好,但是我希望更好。奔跑的路上,绝对不要往回看,更不要一边跑,一边对着后面的人骂,累不累?成功的路上,要允许那些人在背后说你,毕竟,路是你自己的,不会因为几只苍蝇嗡嗡叫一通你就会倒在血泊里。跑得快的人,只能听到风声,只会看到美景,眼里哪会有苍蝇。剩下的路,你只需要越来越好,别忘了离开的初衷,是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其他的,就去你的吧。TWO 只要没被世界改变,就改变了世界只要没被世界改变,就改变了世界那是我刚迈入军校的第一天。那个时候的部队,可能不像现在这样有秩序。第一天,我们被迫剃掉了头发,被要求穿着同样的装束,被命令遵循所有的规定。我们刚刚结束高三的假期,所有人刚从自由自在中缓过劲儿来,马上就套上了一件军装。那年,《士兵突击》风靡一时。那年,我们天真地以为我们都能成为许三多。第三天晚上,本已训练疲倦、思乡情浓厚的我们,被班长拉了紧急集合。晚上十一点,我们背着被子集合在夜色下跑步。那时的北京,还能看到好多一闪一闪的星星和明亮的月光。班长一声令下,让我们做一百个俯卧撑,然后就可以回去。我只记得,做到六十个左右,已经无法继续。但心想做到一百个就能回去,就翘着屁股继续往下一点点做,嘶吼着做,眼泪打着转做。没想到,做完后,班长依旧不让我们站起来。我们屁股翘着,有时候换着手,这样腰部的肌肉就不用那么费劲。班长走过来,拿武装带一下下抽我们的屁股,让我们屁股下去,可我们屁股被抽下去后没几分钟又抬了起来,然后继续被抽。汗水浸透了衣服。忽然间,夜色中传来了一阵哭声,声音很刺耳,“我想妈妈了。”那个哭的哥们儿,是一个大个子,身高一米九几,他的名字叫痘痘。当他流泪的刹那,所有人强忍的泪水都在往下掉,就像压倒大象的最后一根稻草。滴在地上的,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汗。其中一个人没有流泪,他很坚强,不是我,是我的好朋友,达飞。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我不愿意继续写了,因为多年以后,即使我能平静地在咖啡厅写字时,依旧会想到那段噩梦。那是我们第一次挨打,虽然当时,我们根本不知道为什么。其实那段时间,老兵打新兵很正常,不管你听不听话,班长都要用这种方法先树立威信。据说很多新兵挨打后,性格就收敛了很多。当他们变成老兵的时候,也用同样的办法对待下一批新兵。于是这种方法就流传了下来。其实,暴力是人无能的表现,《模仿游戏》中艾伦·图灵曾经说过,人类觉得暴力令人满足。但除去这些满足感,暴力行为就变得很空洞。那天等我们回到宿舍,已经筋疲力尽。刚准备开口交流两句,班长一脚踢开门,让我们站在床边不让我们睡觉。就这样,我们又站了半个小时,他看着我们一个个哭丧着脸,或许是心疼了,于是他讲话忽然多了些柔软,语重心长地说,你们别怪我今天打了你们,告诉你们,这都是为你们好,等你们以后当了班长、排长了,照样会动手打新兵,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今天晚上我做的一切的用意了!随着门被关上,宿舍里先是死一般的寂静。许久,一个声音像黑暗中的一道光一样,是达飞。他说,等我以后当了排长,一定不打新兵,我要用语言教育,用行动感化!对,我也不会打。我也一定不会打,凭什么管教士兵是要用打的方式……就是应该这样!那天夜晚,所有人都为自己不确定的未来确定了一条美好许诺,等自己当领导了,一定不会动手打新兵。叫得最凶的,是痘痘。几年后的今天,我已经从军校退学从事电影和写作工作,想起这段故事还是很有感触。当时的战友,都已经分配到部队的各个基层当排长,真实地过上了带兵的日子。岁月像上了发条,许多朋友即使距离很近,也久久无法相见。达飞分配到了基层,据说带的兵很多都是95后。他们以自我为中心,懂得自我保护和自我价值,他们懂得分辨和独立思考,是很多带兵人头疼的刺儿头。前些日子,我见到了分别很久的达飞,寒暄了几句就聊到了过去,他感叹现在的自己已经是排长了。我问到了他最近带兵的感受。他叹了口气,说,难啊。我说,为什么?他说,简单粗暴的方式是最方便的,可是,你知道吗,我不愿意。接着他讲了一个故事。一天,新兵报到,和我们当年一样,很难适应新生活,更难适应被管的日子。于是,几个班长约起来把士兵拉了紧急集合,同样的方式,同样是夜晚,同样是哭声。在此之前,达飞再三跟班长说,无论怎么整,别动手就行。但,那班长听不得哭声,还是动手了。就在那一巴掌快打到新兵脸上的时候,达飞拦住了他,说,别动手!班长觉得自己的威信受到了挑战,大喊,排长,你不懂,有时候就要动手打,我们这里都这样。达飞咬着牙,像捍卫过去那个纯净的许诺,说:我说过不能,就是不能。班长愣在了那里,然后不欢而散。从那天开始,几个班长开始背后挤对达飞,几个新兵怕被班长收拾,也开始对达飞若即若离。几个班长开始轮番地说达飞的坏话,说达飞不会管理,不会当排长。声音逐渐传到了领导那里,不久达飞被调离了原部队。故事结尾处,达飞跟我说,其实,我只是偶尔会想起,当初我们被欺负时许下的诺言。我没有评论,只是眼泪在眼眶不停地打转。有时候你会觉得,当一个自己曾经眼中的坏人很容易,因为当所处环境就有问题时,同流合污比洁身自好要容易得多。所以,我们多少人,最后变成了自己不喜欢的模样,变成了自己曾经瞧不起的样子。我把达飞的故事讲给了一个朋友听,他说,达飞是不是傻,班长打了就打了啊!拦什么啊!有病,现在很多兵就要动手打啊!何况又不是他自己动手打,再何况也没打他啊!说这话的人,是几年前那个哭得稀里哗啦说想妈妈的痘痘……痘痘在自己的圈子里升职很快,他的人际关系处理得很好,上面很喜欢他,下面的士兵说,他下手是出了名的黑。他变成了之前他讨厌的人,他的士兵在变成士官后会学习他,甚至变成他。何时才是尽头?我曾经戗他,说你变了。他笑了笑,说,我才明白,谁能改变世界呢,让自己不吃亏就好了。我笑了笑,说,你还是改变了世界的,世界因为有你,变得恶心了一点。他以为我在开玩笑,但他不知道的是,我再也没有联系过他。在写剧本的时候经常会发现,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都许下了改变世界的诺言,但随着自己长大,逐渐被世界改变了。我曾经说过一句话:别觉得改变世界是一件很大很不现实的事情,每个人活着都是为了改变世界的。你是一个好人,就能让这个世界变得好一些,你要是个坏人,世界就因你而变得坏了一点。可悲的是,随着我们长大,很多人忘记了当初的梦想,丢掉了当初的美好,他们一点点地变成了自己曾经不喜欢的模样,当问到为什么,他们都笑笑,说,只是为了谋生嘛。如果我现在还在部队,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会不会动手毁掉当初自己的承诺。当好人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当好人。秀丽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媳妇,1962年出生。她嫁给李家的时候,十八岁。秀丽爸收了李家几百块钱的彩礼,秀丽就改姓了李。秀丽出生在三年自然灾害的尴尬年代,吃不饱的日子是经常的。父亲挨饿,为了让女儿不受苦,在她还小的时候就定了亲,嫁入当时的大户李家。男人没有继承大户人家少爷常有的缺点,他很爱秀丽,保护着秀丽,不让她干太多的农活,说女娃娃,吃饱生个胖小子就好,不用下地费劲。不幸的是,从嫁入李家的第一天起,婆婆就不停地跟她作对。村里有个传统,媳妇嫁入婆家,需要给婆婆递一碗茶水,只有婆婆喝完,才算入门,秀丽恭恭敬敬地递给婆婆,可婆婆却看似无意地故意摔到了地上。茶杯破碎的声音,就像秀丽之后的日子。秀丽在男人外出工作后,承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儿,她时常被婆婆冷嘲热讽,怀孕那年,还被要求去河边洗衣服。她忍不住,终于哭着跟自己的男人说了。男人搂着他,跟她讲了自己妈妈当年当媳妇被婆婆欺负的样子,他讲了所有那段荒谬的封建时期母亲作为新媳妇的苦差事。母亲暗自发誓,总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婆婆,苦尽甘来。秀丽没说话,她暗自发誓,告诉自己,等自己成了婆婆,一定不会这样刁难自己的儿媳妇。在年轻的时候,我们多多少少地会许一些愿望,来告诫自己以后不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可是,多多少少,我们都与之前的愿望失之交臂。几年后,秀丽生了个大胖小子。她和男人笑得嘴巴咧到耳朵根,婆婆高兴地冲过去,也不管虚弱的秀丽,只是开心地说,这小子以后一定会是一个好农民。秀丽有些不高兴,她看着住了十多年的村庄,和周围的满目疮痍,她暗自告诉自己,儿子一定要去大城市,要飞黄腾达,要不顾一切地努力,她更希望儿子飞黄腾达后能回来看看自己。于是她笑着跟妈妈说,妈,孩子的名字,叫达飞吧。是的,秀丽,就是达飞的妈妈。达飞被调去了新单位,可他坚持自己的方法,不违背年轻时自己许下的愿望。他们去了一个县里招兵,按照以往的传统,招兵一切通过后,都要给过来招兵的排长或者班长一个红包。县里的老百姓愿意给,因为只有给了,他们才放心把儿子交给部队。那次,达飞负责招兵,他吩咐弟兄们的第一条,就是绝对不能收这个钱。一开始班长很不能理解,说这些都是传统,为什么不能收?达飞说,传统不一定是对的。他继续说,如果你们收了,我问你,孩子有肝炎怎么办,孩子视力不合格怎么办,你是退还是不退?不退对部队有影响,退,你拿了别人的钱是不是把自己搭进去了?班长一听觉得有道理,就这样,这个传统随着达飞的坚持,变了。带兵也是一样,达飞一开始很难劝服他们,但是他坚持不以肢体语言来传达命令树立威信,后来大家都习惯了语言交流而不是动手,习惯了讲道理而不是暴力。他带的兵有三个立了功,获嘉奖的一大堆,他们排屡次获得荣誉称号,退伍前,几乎所有人都有了一技之长。达飞也升职了。其中一个士官,退伍后介绍自己的妹妹给达飞,达飞羞涩地第一次约了淳朴的芳芳,芳芳是一家网络公司的业务员,人踏实能干,很快他们在单位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生活。他们过得很清贫,但是很踏实。那年,达飞向芳芳求婚,芳芳哭得稀里哗啦,但是没有同意。几天后,芳芳告诉达飞,她清楚地知道达飞是好人,但怕他爸妈不喜欢自己。芳芳说,上一次恋爱,就是因为婆婆人不好,最后她忍痛分了手。达飞笑了笑,然后说,我妈只会是个好婆婆……秀丽来看他们的时候,带了一只鸡,她握着芳芳的手,说,以后你就是我的孩子,有什么苦告诉我,我们一起扛;达飞欺负你,告诉我,我打死这孩子。芳芳哭得像个泪人,达飞在一旁欢欣地笑。她嫁给达飞时,达飞一无所有,没有钱没有房子,只有一颗真挚可爱的心。婚礼那天,很低调,就请了我们十几个人。我当伴郎,在敬酒的时候,我哽咽地说,老天爱那些执着的好人。或许很多罪恶,都是因为那些根深蒂固的旧的文化和传统:我当新兵的时候挨打,等我变成老兵也要打新兵,因为我挨过打了;我当媳妇的时候受欺负,等我变成婆婆时也要欺负媳妇,因为我过去被欺负了。可你是否知道,不因为世界而改变,坚持那些美好的事情,虽然前期很难,但上帝会一直让那些追求本真的人幸福,这种温暖持续的时间更长。上一周,我遇到了大学期间的好朋友A。记得几年前,他天天一副愤青的模样,每次喝酒都跟我痛斥这个世界的不公,痛斥这个体制的黑暗。他喜欢读书,甚至喜欢“翻墙”看外面的信息,把每次看到的不爽都跟我吐槽,跟朋友们说。他在人民大学读书,品学兼优,说实话,我喜欢他时刻保持着愤怒的状态。曾经一次喝多了跟他说,要保持这种愤怒,等这种愤怒没有了,你就不是你自己了。上周我们喝了一次咖啡,他穿着西装,早已没有了当年的愤怒,静静地喝了一口,平淡地说,龙哥,我们都长大了。我没有说话。他说,龙哥,我准备留校当老师或者考公务员。我沉默地看着桌子上的咖啡,很久没有说话。临走前,我问他,你终于还是决定妥协于这个世界了?他笑着说,×这世界。那时,我忽然笑了。他一直没变。我们可以被磨平棱角,但是不能变成自己曾经不喜欢的模样,更不能忘记曾经想让自己变好一点的梦想。或许,我们不能像达飞那样勇敢地去坚持,像秀丽那样去改变,甚至,我们无法改变被世界改变的现实,但至少,在我们老去的路上,不要让自己变坏。至少当我们老了后,可以自豪地说,我这辈子,让这个世界变好了一点点。即使很少,也心满意足。这事不会发生在我头上在北京打拼的前几年,我住在中关村。住在那里的原因很简单,附近都是学校,学生都是纯洁可爱的,没事干可以去学校听听讲座,闲下来能在校园里走走。一天劳累后,还能看看校园里漫步的情侣,也是幸福的。其实,之所以选在大学城,在心里还有个阴暗的小角落:每次路过人大西门或五道口时,总有人推着车卖满满的盗版书,周围围着各种各样的年轻人。我酷爱读书,每次路过盗版书摊,都会看好半天,研究一下最近出了哪本新书。那时,一本书卖十块钱,我总会买个十本,这样能打折到七十块。姐刚从美国回来,知道版权的重要性,她跑来问我,大哥,你这样总是买盗版书,长远来看,对中国版权是危害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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