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美德-4

海顿说:“当我坐在那架破旧古钢琴旁边的时候,我对最幸福的国王也不羡慕。”  那就是美术,那是尺幅千里的宇宙,寄托梦想的殿堂。  古人云:“绘画者,皆胸中丘壑,意里江山。”  那么,就让我们长上一双伊卡洛斯的翅膀,向天宇的纵深处奋飞,再奋飞……  一听智者倾谈  一个失明者对书的感情  博尔赫斯  在人类浩繁的工具中,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无疑是书,其余的皆为人体的延伸,诸如显微镜、望远镜是视力的延伸;电话则是语言的延续;犁耙和刀剑则是手臂的延长。而书则完全不同,它是记忆和想象的延伸。在《恺撒大帝和克雷奥帕特拉》一剧中,萧伯纳曾说亚历山大图书馆是人类记忆的中心。书便是记忆,此外,还是想象力。什么是对往事的追忆?还不是一系列梦幻的总和么?追忆梦幻和回忆往事之间究竟有些什么差异呢?这便是书的职能。  关于书的问题,许多作家都有光辉的论述,我只想谈谈其中的几位作家。首先我要说的是蒙田,他在一篇谈书的论文中有这么一句至理名言:“我若无兴便不命笔。”蒙田认为强制性的阅读是虚假的观念,他说过,倘若他看书时看到一段费解的章节,便把书放下,因为他把看书当做一种享受。我还记得许多年以前有人曾做过一次关于什么是绘画的民意测验。  当人们问到我的姐姐诺拉的时候,她说:“绘画是以形式和色彩给人以愉悦的艺术。”我可以说,文学也是一种给人以愉悦的形式。如果我们看的书很费解,那么,书的作者就是失败的了。因此,我认为像乔伊斯这样的作家从根本上说是失败的,因为读他的书异常费力。  看一本书不应花费很大的气力,费力便令人感到不舒服。我想蒙田说的颇有道理。他还列举了几位他喜欢的作者,他谈到维吉尔,说对于《农事诗》和《伊尼特》,他更喜欢前者,而我却喜欢后者。但这是无关紧要的。蒙田谈起书来总是充满了激情,他说尽管看书是一种享受,却带有忧郁之情。  爱默生的看法与蒙田大相径庭。他对书也作了重要的论述。在一次讲座中,他称图书馆是一座神奇的陈列大厅,在大厅里人类的精灵都像着了魔一样沉睡着,等待我们用咒语把它从沉睡中解脱出来。我们必须打开书,那时它们便会醒来。他还说,看了书我们便能与人类的优秀分子在一起,但我们不能光听他们的话,最好是同时看看书评。  我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哲学系当了二十余年的英国文学教授。我总是告诫我的学生们要少看参考书,不要光看评论,要多看原著。看原著可能他们并不全懂,但他们听到了某个作家的声音,并感到欣慰。我以为,一个作者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音调,一本书最重要的东西是作者的声音,这个声音通过书本到达我们的耳中。  我一生中有一部分时间是在阅读中度过的。我以为读书是一种享受,另一种较小的享受乃是写诗,我们或将它称为创作,这是对我们读过的东西的一种回忆和遗忘相结合的过程。  爱默生和蒙田都主张我们应该只看能使我们欢愉的东西,他们都认为看书是一种幸福。我们对书都寄予厚望。我一贯主张要反复阅读,我认为反复阅读比只看一遍更重要,当然,反复阅读必须以初读为前提。我对书就是这样迷恋,这样说未免有点动情,当然我们不想太激动,我只是对你们说说自己的心里话,我不是对所有的人说话,因为“所有的人”是个抽象的概念,而每一个人才是具体的。  我仍然没有把自己当成盲人。我继续买书,继续让书堆满我的家。前些日子有人送我一套布罗克出版社1966年出版的百科全书,我感觉到这本书在我家里是一种幸福。这一套字体潇洒、共有二十余卷的百科全书在我家里,只是我不能阅读,里面有许多我看不见的地图和插图。尽管如此,这套书总在我家里,我感觉到书对我具有亲切的吸引力,我想,书是我们人类能够得到幸福的手段之一。  当我们看一本古书的时候,仿佛看到了从成书之日起经过的全部岁月,也看到了我们自己。因而,有必要对书表示崇敬,尽管有的书有许多错误,我们也可能对作者的观点不能表示苟同,但是它总含有某种神圣的令人尊敬的东西。对书我们虽不能迷信,但我们确实愿意从中找到幸福,获得智慧。  书是阳春三月的阳光,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勃勃生机。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一株小树失去水的滋养,终将干枯而死。上帝赐予我们的聪明得不到书的滋润,也终会枯萎消弭。  书能够带给我们智慧、思想和幸福,也带给我们精神的安慰。  书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生,使我们从中得到启示。  从无知者到明智者的过程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  妈妈和房客  凯·福布斯  妈妈在窗外贴出“租房启事”,海德先生应租而来。这是我们家第一次出租房屋,所以妈妈忽略了弄清海德先生的背景和人品,也忘了让他预付房费。  “房子我很满意,”海德先生说,“今晚我就送行李来,还有我的书。”  他顺顺当当地住进我家。平时,他好像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常和善地与我家的孩子逗趣。当他走过我妈妈坐着的大厅时,总是礼貌地弯弯腰。  我爸爸也喜欢他。爸爸喜好回忆迁居美国前住过的挪威。海德去过挪威,他能与爸爸起劲地聊在那儿钓鱼的野趣。  只有开客栈的杰妮大婶不欣赏我们的房客。她问:“什么时候他给你们交房租呢?”  “向人要钱总难开口,他会很快付清的。”妈妈答道。  但杰妮大婶只是哼了两声:“这种人我以前见过,”她一本正经地指教道,“别指望借给人一件新外套,还回来还是好的。”  妈妈笑笑:“兴许你说得对。”她递上一杯咖啡,止住了杰妮大婶的嘟囔。  雷雨天,妈妈担心海德的屋子夜里冷,就让爸爸邀请他到暖和的厨房和我们一起坐。我的两个姐姐、哥哥尼尔斯、还有我在灯下做作业,爸爸和海德靠着炉子叼着烟斗,妈妈在洗盘子或是在小桌上静静地工作。  海德能辅导尼尔斯的高中课程,有时还帮他学拉丁文。尼尔斯渐渐对学习产生了兴趣,分数高起来,他再不求爸爸让他停学做工了。当我们作业做完了,妈妈坐在摇椅上拿起针线时,海德就给我们讲他的旅游奇遇。噢,他知道的可真多。那些美妙的历史和地理,便随他走入我们的屋子和生活。  有天晚上,他给我们读狄更斯的书,很快,读书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写完作业,海德就夹一本书来高声朗读,一个神奇的新世界向我们洞开。  妈妈也像我们孩子一样爱听古挪威侠士传奇:“太好听了!”  以后我们的房客还朗读莎士比亚的戏剧。海德悦耳的男低音,听起来像是大演员。即使在天气暖和的晚上,我家的孩子们也不再出去玩耍。妈妈对此很欣慰。她是不喜欢我们天黑上街的。而最值得高兴的,还是尼尔斯几乎不再扎到街旮旯的孩子堆里。有天晚上,孩子们在街上闯了祸,而尼尔斯正和我们一起听《孤星血泪》的最后一章。  就在我们急于听完一个骑士的传奇时,一封信送到了海德手里,他将信很快读过,放入口袋,我们再不能听完那个故事了。翌晨,他告诉妈妈要离开。  “我得走了,”他说,“我把这些书留给尼尔斯和其他孩子。这里是一张我所欠房租的支票。夫人,对您的好心款待,我深表谢意。”  我们伤感地看着海德先生去了,同时,又为能在厨房继续读书感到兴奋。那么多的书啊!妈妈精心地清理了书堆:“我们可以从这里学到很多东西。尼尔斯能代替海德先生读书,他也有一副好嗓子。”我看得出来,这使尼尔斯很自豪。  妈妈向杰妮大婶亮出海德的支票:“你看,收回的还是一件好外套。”  几天后,开面包铺的克瑞波先生来我家,糟糕的是他向我们怒气冲天地诉说时,杰妮大婶也在场。克瑞波喊道:“那个海德是个骗子,瞧他给我的支票,全是假货。银行的人告诉我,他早把款兑光了。”  杰妮大婶得意地点着头,那神态分明是说:“看,我不是提醒过你们了吗,你们不听嘛。”  “我敢打赌,他也欠了你们家许多钱,是不是?”克瑞波不无希望地探问道。  妈妈转过身向着我们,她的眼睛长久地停留在尼尔斯身上,然后走到炉子边,把支票投入炉火。“不!”她向克瑞波先生回答道,“不,他什么也不欠。”  海德先生最后开的空头支票固然印证了杰尼大婶的对他的不良判断,而在妈妈看来,孩子们所受的益处,远远超过了那点金钱的价值。  书可以让一个顽劣的人变得有涵养,让一个无所寄托的人变得有希望,让一个狭隘的人变得宽宏大量。  妈妈正是因为海德先生和他的书带给孩子们的改变,原谅了他也许有“难言的苦衷”的失信。  美国总统的阅读生涯  胡佛  我十五岁时离开学校到俄勒冈州沙陵地方一家商行当练习生。一天,办公室来了一位格蕾小姐,她是一位身材颀长的女士,约三十来岁,态度亲切,面目和善,笑得十分动人。接待室只有我一个人。她自称是一位学校教员,问我求学的事。我告诉她我必须工作谋生,但希望能进本城行将开办的一所夜校读书。后来我发现格蕾小姐教书以外的职业是劝导在沙陵地方工作的年轻人,或者也可以说她很关心这些年轻人。  她问我对读书有无兴趣,读过什么书,从我的回答中她必定认为我需要读一些范围较广的书。老实说,生长于严肃的教友派家庭的我,读过的书只限于《圣经》《百科全书》和一些关于恶魔不得善终、英雄终必来临之类的小说,现在当了练习生,只阅读我上司看过的报纸。  我还告诉她,公余之暇我还担任沙地垒球和垂钓的职务。尽管如此,格蕾小姐仍然问我是否愿意和她一同去本城一家小型的图书馆借书。到了图书馆,她说要借一本《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她把书交给我,说我会觉得它有趣。在办公室办完杂务之余和夜晚,我阅读那本书。它给我开拓了一个新天地,这个新天地里充满了征战杀伐的惊险,校场比武的壮观,蕊贝卡单相思的黯然销魂,黑武士和洛克斯雷的英雄气概,艾凡赫的颠沛流离(按:蕊贝卡、洛克斯雷、艾凡赫都是司各特《撒克逊劫后英雄略》中的人物)。突然我开始把书看成活的事物,而希望阅读更多的书。  几天后格蕾小姐再度来办公室,这次她建议我读《大卫·科波菲尔》。现在我仍清楚地记得书中人物摩德斯通的严厉,密考伯的达观,尤利亚·希普的奸诈,在以后的年代中我曾多次活生生地遇见过他们。  于是我的眼界由于读书而扩大了,有时由于格蕾小姐的帮助,有时出于我的自动,我沉迷于萨克雷·欧文的作品,华盛顿、林肯、格兰特的传记。  在夜校里,校长介绍给我一些有关数学、基本科学和拉丁语文的教科书,这些当然都重要,但回想起来,我认为格蕾小姐鼓励我读的书也有其重要性。教科书对于学习是必要的,而激发想象力和对人生进一步了解的,则是格蕾小姐介绍的另外一些书。它们容四海于一家,增广我的见闻,使我自觉为人类巨大潮流的一部分。  十七岁时我进入斯坦福大学学习工程。指定必读的参考书,课外管理垒球足球队的职务和自食其力的工作占去了我的时间。但格蕾小姐仍不时写信给我,建议某些要读的书。在我开始担任工程师时,格蕾小姐的影响力有增无减,在此后十八年中一直毫无间断。在担任工程师的工作中我有许多长时间的旅行,足迹遍及全世界:从美国到中国、到缅甸、到墨西哥、到澳洲、到加拿大、到俄国,而且旅途中船上、车上等这等那,一等几小时。这些时间正可用来读书,多谢格蕾小姐的熏陶,某次旅途中我带着笛福、左拉、巴尔扎克的大部头作品。另一次旅行我携带一些不那么生动的书,如斯宾塞、米尔、巴吉霍诸家的著作。又一次我随身带着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和一些希腊、埃及的通俗史书。此外我也阅读关于穆罕默德、释迦牟尼、孔子的书,以及更多的美国历史。  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来和战后许多年中职务繁忙侵占了我的时间和精力,读书停顿了,然而格蕾小姐的影响力并未终止,甚至深入白宫。1929年我进白宫时,发觉那儿除了历任总统公布的文件外,书籍十分贫乏,就是历任总统的文件也不齐全。一天我和我的老友,书商约翰·豪·威尔谈及白宫缺少代表美国著作的情形,在他的领导下并与美国出版协会合作,一共选择了五百来本代表作。这些书大部分我个人早已读过,但深为许多其他在白宫居住的人所喜欢。  这批书使我永远记着格蕾小姐,也永不忘记约翰·弥尔顿的名言:“好书是俊杰之士的心血,秘宝熏香,以传后世,永垂不忘者也。”我衷心地“谢谢你,格蕾小姐”!谢谢你指导我进入书中可以找到的那种充满奇观、美感、智慧、想象的世界。  好书是俊杰之士的心血,秘宝熏香,以传后世,永垂不忘者也。  有人将书籍喻为打开人们心灵世界和智慧大门的金钥匙,也将书籍喻为引领人们走向圣洁天堂的天使。  如果胡佛总统一直只读《圣经》《大百科全书》,还有上司看过的报纸的话,恐怕美国历史上就少了这样一位总统,正是他后来广泛阅读的习惯,才成就了他一生的事业。  我的书房  蒙田  我在家的时候经常躲进自己的书房里。我就在书房主管家中的一切事务。我坐在门口处,下面的花园、饲养场、院子,以及本寓所的大部分地方尽收眼底。我在书房里有时翻翻这本书,有时看看那本书,不作严格的安排,也无一定的计划,多方涉猎,随兴致所至。时而沉思默想,时而一边踱步,一边将自己所想的记录下来加以组织,便形成如下的文字。  我的书房设在塔楼的三层。底层是我的小礼拜堂。第二层设置一个房间,其旁为附属的居室。为了安静,我经常在那里歇息。卧室之上有一个藏衣室,现已改做书房。从前那是屋里最无用的地方。现在我一生的大部分日子,我一天的大部分时光都在那里消度。晚上我是从来不上那里去的。附于书房之侧的是一个工作室,相当舒适,冬天可以生火,窗户开得挺别致。要不是我担心破费(这种担心使我什么事都做不了),便不难建一条长一百步、宽十二步的与书房相平的长廊,将各处连接起来,因为全部围墙已现成存在,原先是为其他用途而筑的,高度正符合我的要求。隐居之处都得有散步场所。如果我坐下来,我的思路就不畅通。我的双腿走动,脑子才活跃。凡是不凭书本研究问题的人都是这样的。  书房呈圆形,只有我的桌子和座位处才成扁平面。全部书籍,分五格存放,居高临下地展现在我的面前,在四周围了一圈。书房开有三扇窗户,窗外一望无际,景色绚丽多彩,书房内有一定的空间,直径为十六步。冬天我上书房不如平时勤,因为我的房子建于山丘之上,就像我的名字所指的那样,没有别的房子比它更招风的了。我倒喜欢它位置偏僻,不好靠近,无论就做事效果或摆脱他人的骚扰来说都有好处。  书房就是我的王国。我试图实行绝对的统治,使这个小天地不受夫妻、父子、亲友之间来往的影响。在别处,我的权威只停留在口头上,实际并不可靠。有一种人,就在自己家里,也身不由己,没有可安排自己之处,甚至无处躲藏。我认为这种人是很可怜的。好大喜功的人,像广场上的雕像一样,无时不爱抛头露面。“位高则身不由己”。他们连个僻静的去处也没有。某些修道院规定永远群居,而且做什么事情众人都得在场。我认为,修士们所过的严格生活,最难熬的要算这一点了。我觉得经常离群索居总比无法孤独自处要好受一点。  如果有谁对我说,单纯为了游乐、消遣而去利用诗神,那是对诗神的大大不敬,那么,说这话的人准不像我那样了解娱乐、游戏和消遣的价值。我禁不住要说,别的一切目的都是可笑的。我过着闲适的日子,也可以说,我不过为自己而活着,我的目的只限于此。少年时候,我学习是为了自我炫耀;后来年岁渐长,便为了追求知识;现在则是为了自娱,而从来不曾抱过谋利的目的。  绝对自由是人类永恒的梦想——因为人们无时无刻不向往它,但却永远难以得到它。  那么,我们不妨试图寻找一种超然的生活,如果这个要求还有点高的话,那就试着给自己营造一个超然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们可以放肆情性,我们可以畅然遨游,我们可以成为自己的主宰,我们甚至可以成为骄傲的国王——这种地方恐怕就是书房吧?  图书馆  泰戈尔  宁静的海洋是图书馆最恰当的比喻,奔涌千年的滚滚波涛被紧紧锁闭,变得像酣睡的婴儿一般悄声无息。在图书馆里,语言静寂无声,水流凝滞止息,人类灵魂的不朽光线,为文字黑黝黝的链条所捆缚,幽禁于书页的囚室。没有人能够预料它将何时暴动,冲破寂静,焚毁文字的藩篱,冲向广阔的世界。这好比喜马拉雅山山头的皑皑白雪锁闭着汹涌洪水,图书馆也围堵着随时会一泻千里的思想的江河。  人们知道导线限制着电流,可有谁在乎过“静默”限制着“声音”,有谁在乎过人们将美妙的歌声、燃烧的希望、灵魂的欢呼、神奇的世界锁闭在纸里!有谁在乎过“往昔岁月”被幽闭到了“今日”!有谁在乎过漫漫岁月之上有一座用书架起的辉煌桥梁!  一踏进图书馆,我们便站立在无数道路纵横交错的交叉点上。有的道路通向宽广的大海,有的道路通向起伏的群山,有的道路则直通向人类的心灵深处。在这里,所有的道路都是一往无前。这狭小的书香之地,居然拘禁着人类精神的河流,拘禁着人类自我解放的辉煌灯塔。  如同在海螺里能听得见海啸,人们在图书馆里能听见哪颗心脏在怦怦跳动?在这寂静之地,生者与死者同在,辩护与驳斥相伴,如同孪生兄弟;在这里,疑虑与坚定,探索与发现,彼此形影不离;在这里,长寿者与夭折人心平气静地友好相处,没有嘲弄,也没有歧视。  人类的声音穿越河川、山峰、海洋,抵达图书馆这个目的地。这声音传自亿万年前的边缘。来啊,这里闪烁着光线,高奏着伟大的生命之歌。  最早沐浴天堂之光的哲人对人们谆谆而语:“你们全是天堂之子,你们身居仙境胜地。”哲人洪亮的声音化作许许多多文字,飞越千年尘雾,在图书馆里飘荡回响。  在孟加拉的原野上,我们难道就无言向上苍倾诉?我们难道就不能向人类社会吟唱出欢快的歌声?在世界热烈的合唱声中,难道唯有孟加拉寂然无声?  难道在我们脚下奔涌的海洋就无言向我们倾吐?我们古老的恒河难道就不曾从喜马拉雅山携来女神的仙曲?难道我们的头上就没有湛蓝无垠的天空?繁星一般书写在苍穹上的漫漫岁月的灿烂文字难道已被抹杀殆尽?  经过了若干年的沉默,孟加拉大地上的生命已经成熟丰盈。  让这片大地用自己的语言倾吐理想与志向吧!世界之歌将因为汇入了孟加拉人的心声,而变得更加明丽动听!  图书馆是最寂静也是最喧闹的地方。寂静是时空无声的流淌,喧闹是灵魂与文字的对话。图书馆是“阿里巴巴”神奇的山洞,那里珍藏着瑰丽的奇珍异宝;图书馆是永不枯竭的泉源,滋润着一切干渴的灵魂。  我们从那里可以听到千年前的呼喊,从那里可以看到万年前的奇观。置身其中,我们便会感到时空在一瞬间神奇地回转。  二精神世界的轻  书堆里的童年时光  萨特  我是从书堆里开始我的生活的,就像我将在书堆里结束我的生活一样。在我外祖父的办公室里到处都是书,他禁止别人碰这些书,只一年一次,在十月份开学之前才能给这些书掸去灰尘。还在我不识字的时候就已经对这些竖着的“石头”倍加崇敬:它们或是直立,或是斜立,像砖块似的在书架格子里挤压着,或是间隔摆着,犹如古代石柱形成的通道,高雅而壮观。我感到我们全家的兴衰全系于这些“石头”。它们都很相像,我在这所小小圣殿里嬉戏,周围是低矮、古老的文物,它们曾看到我出生,也将看到我死亡,它们的永恒保证了我的未来将与过去一样的宁静。晚上常常偷偷地触摸它们,使我的手有幸沾上它们的灰尘,但那时我还不知道怎样做才好。每天我都看到一些场面,却不知其含义是什么。比如,我的外祖父平时特别笨拙,还得我母亲给他戴手套,可他摆弄这些文物书籍时他的手却像主祭那样敏捷娴熟。我曾千百次地看到他漫不经心地起来,绕他的桌子转一圈儿,一两步就穿过了屋子,准确地抽出一本书,用不着选择,一边翻着书,一边回到他的坐椅上去,刚一坐下,就用拇指与食指联合动作一下子翻到需要的页码,并让纸张发出一种皮鞋般的响声。有时,我走近这些盒子,它们像牡蛎一样打开着,我发现里面裸露的肌体,灰白发霉的叶片,有些肿胀,覆盖着黑色的脉络,吸着墨汁,散发着菌味。  在我外祖母的房间里,书都是倒着放的。她常从一所阅览室里借书,我从未见她一次借两本以上。她借的这些玩意儿使我想起新年时吃的糖果,因为这些书的纸张又薄又闪闪发光,好像用砑光纸做的似的。这些纸页闪光、洁白,几乎都是崭新的,它们似乎都包含着神奇的奥秘。每星期五,我外祖母都穿着打扮,准备出去,并且向别人说:“我要还书去。”可她回到家来,先摘下黑色帽子和短面纱,然后就从手笼里把书抽出来。我莫名其妙,自忖道:“这是不是还是原来的那几本书呢?”她把这些书小心翼翼地“盖”起来。然后从中选出一本,她拿着书坐到靠窗子的地方。她坐在那把带有野苣图案的安乐椅里,戴上她的老花镜,不断发出幸福而又疲倦的叹气声。她低下眼睑看起书来,嘴上露出使人愉悦的微笑。后来我在蒙娜丽莎的嘴上又发现了这种微笑。我母亲此时则一言不发,也要我保持沉默。这情景使我想到了弥撒、死亡和困倦,因为此时我心中充满了一种神圣的静寂。路易丝不时地小声笑了起来,她喊女儿过去,用手指指着一行字,这两个女人便交换一个会心的眼色,但是,我并不喜欢这些装潢过于讲究的小册子。这是些难登大雅之堂的书,我外祖父就毫不掩饰他的鄙视态度,他瞧不起这些专给女人写的玩意儿。星期天,他常常无事可做,便进妻子房间,像柱子一样站到她面前,一言不发。大家都注视着他。他把玻璃窗敲得咚咚直响,后来,他想不出别的新花样,便转身对着路易丝,从她手里把小说夺走。她愤怒地喊道:“查理!你把我的页码捣乱了!”这时,我外祖父已眉飞色舞地读了起来。突然,他用食指敲打着小册子,说:“不懂!”“你怎么会懂呢?你不从头看!”我外祖母反驳道。  他无可奈何地把书往桌上一扔,耸耸肩走了。他肯定是有道理的,因为他是写书的人嘛。我很了解这一点:他曾指给我看在这书架格子上摆的书,那是一些厚厚的硬皮大部头,棕色的帆布封面。“小东西,这些书都是外公写的。”  多么令人自豪啊!我是创造这些圣物的专业巨匠的外孙,他像管风琴制造者、教士的裁缝师一样受到别人的尊敬。  因为这个原因,我对他更加尊敬了,把他看做圣人。由此,我很早便把教书看做是一种神圣职业,把文学看做是使我入迷的嗜好。  童年,《卖火柴的小女孩》引起我们多少的悲悯,《七色花》带给我们多少幸福的憧憬?文学作品在我们童年时期带给我们一生的影响,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代替的。  再没有什么东西比书更能够让孩子们痴迷,那里的世界充满奇幻和快乐,在那个世界放纵自己的想象,任谁都不会来打扰。  有幸在书堆中成长的孩子,一定是最幸福的孩子。  梦里梦外尽是书  尤今  我的童年、我的少年、我的中年,都是由书砌成的。  八岁那年,父亲在寻找工作上处处碰壁后,决定带着一家大小到新加坡另谋发展。初到新加坡时,我们住在一个叫做“火城”的地方。我们在一幢高达四层的旧楼房里租下一个房间。楼下,是一长排店铺,其中有一家是卖文具杂书的小店。成人的书不多,儿童故事书倒有不少。新到的,放在平台上;稍为旧一点的,便放在门口的大纸箱里。那时,我读小学二年级,常常在放学后溜到那儿去看免费书,站着看、蹲着看,那老板不催又不赶,任我去。事隔那么多年,他的长相,我早已忘了;不能、不会忘的,是他那双含笑的眉、含笑的眼。在那袋里没有多余的零钱的岁月里,倘若不是碰上这么一个慈和随便的老板,恐怕我便得苦苦地压抑我喜欢看书的那一份欲望了。  父亲当上了建筑承包商后,家里经济逐渐好转。书本,再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品了。父亲爱买书、爱看书,他给自己买,也给家里的孩子买。不是一本一本地买,而是一套一套地买。他买给我的第一套书是《成语故事》十册。  我废寝忘食地看,愈看便愈惊叹于中国语言的优美、精深、凝练、广博。我和方块字,至此正式结缘。此后,便终生与它纠缠不清。  在文字的掌握上有了基础后,父亲便开始为我买中国的古典文学作品。我小学还没有毕业,便读完了《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聊斋志异》等大部头著作。  上了中学后,我有了固定的零用钱,开始懂得上书局去挑选自己爱读的书。这时期,我读了大量的翻译小说。比如:《傲慢与偏见》《静静的顿河》《巴黎圣母院》《父与子》《娜拉》《约翰·克利斯朵夫》《飘》等等,都是一本一本地接着读的。当时喜欢读外国的翻译小说,主要是受作者创作的背景和书里的时代气息所吸引。  除此之外,古典诗词,也爱不释手,那时记忆好,《唐诗三百首》几乎全都能背诵得出来。  进了大学,受到校园风气的影响,我开始大量地阅读有关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书。这个时期的我,好似骤然闯入了一个百花齐放的园圃里,看到这里也是花、那里也是花,朵朵娇艳、朵朵鲜丽;五彩缤纷、香气扑鼻,目眩神迷之余,日夜不分的沉醉在内了!  由于长期以来养成了持续不断地阅读习惯,所以,这些年来,我几乎不能一日无书。有人说,不读书的人,言谈无味,面目可憎;然而,对于我来说,言谈和面目是不是无味、是不是可憎,都还是其次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倘若不读书,我的日子便过得无欢、无趣、无味、无乐。  过去,当我还是在籍学生时,看书比较有系统。总是把同一位作者的书看完了,才开始看另一个人的书。现在,我除了工作外,还要照顾家庭,还要从事笔耕,时间不但有限,而且被分割得非常零碎。所以,难以拟订系统化的读书计划。  我看书,分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囫囵吞枣、一目十行地看。这时候,眼睛好像长了翅膀,在书页上任意飞翔。虽然看得很快,然而,由于是在全神贯注的情况下看的,所以,我并不曾辜负我手中的书。倘若读毕以后,觉得这是一部好书,我便会从头到尾再细细重读一遍。细读时,我会作眉批。有时是段批,有时是章批。在细读一本书期间,我会利用闲暇速读另一本新书。一缓一速,循序并进。换言之,在以反刍的方式消化旧有知识的同时,我并没有放松自己对新知识的吸收。  我家里除了订阅四份日报外,还订了好些周刊、月刊、季刊。这些报纸和杂志,有许多都是在烟飞油溅的厨房里读完的——我在煎鱼煮饭的同时,利用中间的空当来读它们。此外,我多年以来坚持的一个习惯是:不论时间多迟,我在临睡以前一定要看上一个小时的书。倘若不看,便睡不安宁。日积月累的,被我眼睛消化了的书本,数目便十分可观了。由于日日夜夜都沐浴在书海里,有时晚上做梦,连梦都沾着书香呢!  我实在是太爱书了,套一句目前最流行的话:“书,是我最始与最终的唯一。”我和书彼此相恋,永不相负。  当书籍成为我们最好的伙伴,当阅读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时,生活会变得多么的幸福、美好和充实啊!  书是一片广阔的海洋,书是一个精彩的世界,我们在书中就能纵横天上人间,驰骋于古今中外。  书是我们的良师,为我们答疑解惑,亦是我们的益友,抚慰我们心灵的伤痛。书还是我们的眼睛和耳朵,看到更多的人世风景,听到更多的天籁之音。  总统夫人的阅读生活  罗斯福夫人  我是一个孤独的孩子,如果没有那些书籍的话,我恐怕自己对于世事会一无所知。书上谈到各种各样的人,我所读的都成为真实的、生动的故事。我很幸运,因为祖父有一间藏书室,我猜想那一时代有许多人家都有。他的藏书室里藏书很多,包括所有古典的著作。没有人告诉我,哪些书是不该看的。我也不曾告诉我的孩子或孙子们哪些书是不该看的。结果,我相信我并未曾受害。如果关于一本书,我提出了一些令人尴尬的问题,这本书有时会找不到了,这只是因为我使我的年轻的姑姑们太窘了。  除此之外,只有一个限制,啊,我多么恨这个限制!祖母认为你在星期日所做的事情总不能跟平日一样,因此,我在星期日所看的书,也要特别些,与平日不同。每当一天时间快要结束,我刚刚对一本星期天可看的书发生兴趣时,这本书就被收起来了,要等到下一个星期天才能继续看它。这真叫人难过,安息日原来是要这样过的!  我但愿自己能够这么说,今日我读的书,跟我十五岁以前所读的一样多。但是我似乎没有像孩子时代那样的空闲,光为了好玩而看书,高高地爬在树上,读一整个上午,只有在吃饭铃的响声权威地宣布“你一定要来吃中午饭”时才回到屋里去。  我多么想望那种日子能够再回来,我希望我能坐在那里四个钟头,看一本书。我真的很想看书,不是看人家叫我看、我不得不看的书,而是某一本我自己选中的书。我从不曾忘掉看书的习惯。我认为,如果你在年轻时养成这习惯,你就会体验到文字是多么重要的东西。今日,分散孩子们注意力的事物太多了:电视、电影、收音机。在许多方面,孩子们比我们当年知道的事情要多得多,但是,我认为这一切东西强调了文字的重要。例如,在上次的竞选中,在看过两位候选人的电视辩论之后,我发现第二天早晨,我还要看一看报纸上的记载,以保证我已明白了双方的每一论点。有一件事情我感到很有意思,有一天,我的一个男孩对我说:“我希望我看书的速度能够快一点。”我同意道:“真的,我也这么盼望。”他答道:“啊,你看书要比我快一倍。”也许最近他看的书不够多,否则,我相信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念得快起来的。  但是,这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许多孩子们读的书不多?他们不能读得很快。我想,我们应该给他们各种机会,让他们知道如何阅读,如何更快地把他们所读的吸收进去。我们必须让我们的青年人养成一种能够领会好书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一种宝物,值得双手捧着,看着它,别把它丢掉。我们之中太少人真正地把我们所领会到的美好的故事,告诉过我们的孩子们,无怪乎年轻人也不能欣赏环绕着他过去的那些美好事物。他们把那些事视为当然,不足为奇。他们需要多念一点历史。  我觉得,只要我们不怕麻烦,教导我们的年轻人欣赏书中的美与内容,领略书的价值,一定会增加许多如饥似渴的读者。  有一天,我有一个机会到纽约的摩根图书馆去,那里陈列着许多古代手抄本和古代印刷的书本。我想,一个孩子若有机会摹写这些早期手抄本的话,那是一件多好的事情!他们可以看这些手抄本是如何更正的,可以看看那些图书,看看那些手抄本的翻印本。  我们若能为年轻人设一个他们自己的图书馆的话,他们的兴趣恐怕会增加很多,这是学习读书价值的最好途径。老的一代知道读书的价值,但是我认为有时候,我们这些老人并未给予青年人一个机会,让他们从长者那里,知道读书可能是一个极大的享受。  是的,如果我们能把我们的爱,我们的热诚和我们对读书的享受,分一部分给孩子们,他们的生活将因此而增加不少的意义,历史上从未有过像现在这样的一个时期,我们如此需要开拓我们的思想。我们不能再让我们青年人的思想狭隘,世界与我们的距离太近了,我们进入太空的可能性越大,世界也变得越狭窄了。  沉浸在一本好书中被人打断的滋味可真不好受,就像被人从一个美梦中唤出!  阅读是多么快乐的享受啊,当我们沉溺其中分不清时空的时候,甚至觉得吃饭睡觉都会是多余的事情。脱离开课本的阅读尤其让人感到说不出的愉快,那个奇妙的世界任我们的心在其间自由地纵横。  就让我们放任年少的好奇和热情,纵情地在书中驰骋我们的想象吧!  普通读者  吴尔夫  在那些设备寒碜、不配称为图书馆,而收藏书籍倒也不少,可供平民百姓阅览求知的地方,很值得把约翰逊博士《格雷传》里的一句话特别抄写出来,引起注意:“能与普通读者的意见不谋而合,在我是高兴的事;因为,在决定诗歌荣誉的权利时,尽管高雅的敏感和学术的教条也在起着作用,但一般来说应该根据那未受文学偏见污损的普通读者的常识。”这句话把普通读者的素质加以阐明,赋予他们的读书宗旨以一种神圣意味,并且使得这么一种既要消耗大量时光,又往往看不出实效的活动,由于这位大人物的赞许而得到认可。  约翰逊博士心目中的普通读者,不同于批评家和学者。  他没有那么高的教养,造物主也没有赏给他那么大的才能。他读书,是为了自己高兴,而不是为了向别人传授知识,也不是为了纠正别人的看法。  首先,他受一种本能所指使,要根据自己能捞到手的一星半点书本知识,塑造出某种整体——某位人物肖像,某个时代略图,某种写作艺术原理。  他不停地为自己匆匆搭起某种建筑物,它东倒西歪、摇摇欲坠,然而看来又像是真实的事物,能引人喜爱、欢笑、争论,因此也就能给他带来片刻的满足。  他一会儿抓住一首诗,一会儿抓住一本旧书片段,也不管它从哪儿弄来的,也不管它属于何等品类,只求投合自己的心意,能将自己心造的意象结构圆满就成,又总是这么匆匆忙忙,表达又不准确,而且肤肤浅浅——所以,昨晚批评家看来,他的缺陷是太明显了,无须指出了。  但是,约翰逊博士认为,在诗歌荣誉的最终分配方面,普通读者有一定的发言权。那么,将自己这些想法、意见记录下来,也还值得一做,因为它们本身尽管微不足道,却对于那么一件大事还能起到一定的影响。  一本书的价值,在于能带给普通读者多少精神的慰藉和心灵的陶冶,而不是孤芳自赏、高高在上地束之于高阁之上。  “能与普通读者的意见不谋而合,在我是高兴的事”,这是对作者劳动的最高回报,而作为我们——一群普通读者,用心去感受每一本书所蕴藏的,于我们有益的养分,悉心体会作者与我们默契的感受,也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永远只读好书  叔本华  文学的情形和人生毫无不同,不论任何角落,都可看到无数卑贱的人,像苍蝇似的充斥各处,为害社会。在文学中,也有无数的坏书,像蓬勃滋生的野草,伤害五谷,使它们枯死。他们原是为贪图金钱,营求官职而写作,却使读者浪费时间、金钱和精神,使人们不能读好书,做高尚的事情。因此,它们不但无益,而且为害甚大。大抵说来,目前十分之九的书籍是专以骗钱为目的的。为了这种目的,作者、评论家和出版商,不惜同流合污,朋比为奸。  许多文人,非常可恶又狡猾,他们不愿他人企求高尚的趣味和真正的修养,而集中笔触很巧妙地引诱人来读时髦的新书,以期在交际场中有谈话的资料。如斯宾德连、布维(Bulwer)及尤金·舒等人都很能投机,而名噪一时。这种为赚取稿费的作品,无时无地都存在着,并且数量很多。这些书的读者真是可怜极了,他们以为读那些平庸作家的新作品是他们的义务,因此而不读古今中外的少数杰出作家的名著,仅仅知道他们的名姓而已——尤其那些每日出版的通俗刊物更是狡猾,能使人浪费宝贵的时光,以致无暇读真正有益于修养的作品。  因此,我们读书之前应牢记“决不滥读”的原则,不滥读是有方法可循的,就是不论何时凡为大多数读者所欢迎的书,切勿贸然拿来读。例如正享盛名,或者在一年中发行了数版的书籍都是,不管它属于政治或宗教性还是小说或诗歌。你要知道,凡为愚者所写作的人是常会受大众欢迎的。不如把宝贵的时间用于专读伟人的已有定评的名著,只有这些书才是开卷有益的。  不读坏书,没有人会责难你,好书读得多,也不会引起非议。坏书有如毒药,足以伤害心神——因为一般人通常只读新出版的书,而无暇阅读前贤的睿智作品,所以连作者也仅停滞在流行思想的小范围中,我们的时代就这样在自己所设的泥泞中越陷越深了。  有许多书,专门介绍或评论古代的大思想家,一般人喜欢读这些书,却不读那些思想家的原著。这是因为他们只顾赶时髦,其余的一概不理会;又因为“物以类聚”的道理,他们觉得现今庸人的浅薄无聊的话,比大人物的思想更容易理解,所以古代名作难以入目。  我很幸运,在童年时就读到了施勒格尔的美妙警句,以后也常奉为圭臬。  “你要常读古书,读古人的原著;今人论述他们的话,没有多大意义。”  平凡的人,好像都是一个模型铸成的,太类似了!他们在同时期所发生的思想几乎完全一样,他们的意见也是那么庸俗。他们宁愿让大思想家的名著摆在书架上,但那些平庸文人所写的毫无价值的书,只要是新出版的,便争先恐后地阅读。太愚蠢了!  平凡的作者所写的东西,像苍蝇似的每天产生出来,一般人只因为它们是油墨未干的新书,而爱读之,真是愚不可及的事情。这些东西在数年之后必遭淘汰,其实,在产生的当天就应当被遗弃才对,它只可作为后世的人谈笑的资料。  无论什么时代,都有两种不同的文艺,似乎各不相悖的并行着。一种是真实的,另一种只不过是貌似的东西。前者成为不朽的文艺,作者纯粹为文学而写作。他们的行进是严肃而静默的,然而非常缓慢。在欧洲一世纪中所产生的作品不过半打。另一类作者,文章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但它们却能狂奔疾驰,受旁观者的欢呼鼓噪,每年送出无数的作品到市场上,但在数年之后,不免令人产生疑问:它们在哪里呢?它们以前那喧嚣的声誉在哪里呢?因此,我们可称后者为流动性的文艺,前者为持久性的文艺。  书之优劣,犹如人之善恶。一本好书可以拯救一个迷失的灵魂,使之获得无限的光明,而一本坏书就很可能使一个灵魂陷入黑暗的泥沼,丧失做人的尊严。  肚子饿了,我们可以选择任何可以果腹的东西来充饥,甚或吃了馊饭大不了坏了肠胃。但精神的饥饿切不可“饥不择食”,如果没有好书,宁可不读,也决不能让自己陷于不可救赎的深渊。  户外读书杂感  兰姆  我敢在某个大教堂的林荫道上,一个人读《老实人》,被人当场抓住我也不怕。可是,有一回,我正自心旷神怡地躺在樱草地上读书,一位熟识的小姐走过来(那儿本是她芳踪常往之地),一瞧,我读的却是《帕美拉》。——我记得,这是最出其不意的一次荒唐遭遇了。要说呢,一个男子被人发现读这么一本书,也并没有什么叫人不好意思的地方;然而,当她坐下来,似乎下决心要跟我并肩共读时,我却巴不得能够换上一本别的什么书才好。我们一块儿客客气气读了一两页,她觉得这位作家不怎么对她的口味,站起身来走开了。爱刨根问底的朋友,请你去猜一猜:在这种微妙的处境中,脸上出现红晕的究竟是那位仙女,还是这位牧童呢?——反正两人当中有一个人脸红,而从我这里你休想打听到这个秘密。我不能算是一个户外读书的热心支持者,因为我在户外精神无法集中。我认识一位唯一神教派的牧师——他常在上午十点到十一点之间,在斯诺山上(那时候还没有斯金纳大街)一边走路,一边攻读拉德纳的一卷大著。我对他那种远避尘俗、孑然独行的风度常常赞叹,但我不得不承认,这种超然物外、凝神贯注的脾气与我无缘。因为,只要在无意之中瞥一眼从身旁走过的一个脚夫身上的绳结或者什么人的一只面包篮子,我就会把好不容易记住的神学知识忘到九霄云外,就连五大论点也都不知去向了。  还要说一说那些站在街头看书的人,我一想起他们就油然而生同情之心。这些穷哥儿们无钱买书,也无钱租书,只得到书摊上偷一点儿知识——书摊老板眼神冷冰冰的,不住拿嫉恨的眼光瞪着他们,看他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肯把书放下。这些人战战兢兢,看一页算一页,时刻都在担心老板发出禁令,然而他们还是不肯放弃他们那求知的欲望,而要“在担惊受怕之中寻找一点乐趣”。马丁·伯就曾经采取这种办法,天天去书摊一点一点地看,看完了两大本《克拉丽萨》(这是他小时候的事)。突然,书摊老板走过来,打断了他这番值得赞美的雄心壮志,问到底打算不打算买这部书。马丁后来承认,在他一生中,读任何书也没有享受到像他在书摊上惶惶不安看书时所得到的乐趣的一半。当代一位古怪的女诗人,根据这个题材写了两段诗,非常感人而又质朴。诗曰:  我看见一个男孩站在书摊旁,  眼含渴望,打开一本书在看,  他读着、读着,像要把书一口吞下,  这情景却被书摊的老板瞧见——  他立刻向那男孩喝道:  “先生,你从来没买过一本书,  那么这本书你也不要想看!”  那孩子慢慢腾腾地走开,  发出长叹:  他真后悔不如压根儿不会念书,  那么,那个老混蛋的书也就跟自己毫不相干。  穷人家有许许多多的辛酸——对这些,有钱人根本不必操心。我很快又看见另外一个男孩,他脸色憔悴,似乎一整天饮食未进。他站在一个酒馆门前,望着食橱里的肉块出神。这孩子,我想,日子真不好过,饥肠辘辘,渴望饱餐,却身无分文;无怪他恨不得不懂什么叫做吃饭,那样他就无须对着美味的大菜望洋兴叹。  当一个人渴求知识的时候,对书的渴望就像一个饥饿的人对美味的向往。  我们的肉体需要食物的供给,我们的精神也需要书籍的慰藉。  有古诗云:“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一本好书,便可送走一个苍白的早晨或风雪黄昏。因而许多人一读起书来便悠然自得不知今夕是何年,也难怪古人有“书味在胸中,甘于饮陈酒”的感慨了。  重读之书  叶灵风  小泉八云曾劝不要买那只读一遍不能使人重读的书。这是一句意味很深长的读书箴言,也是买书箴言。  中国古语所谓书籍“汗牛充栋,浩如烟海”。在机械生产的今日,一个人即使财力和精力能胜任,恐怕也不能读尽所有的书,买尽所有的书。因此,我们在不十分闲暇的人生忙迫之中,能忙里偷闲,将自己所喜爱的,读过的书取出重读一遍,实是人生中一件愉快的事。  读书本是精神上的探险,尽管有他人的介绍与推荐,对于一本书的真实印象如何,总还要待自己读完之后才可决定。有些为一般人所指责的书,自己因了个人的特性或一时的环境关系,竟有特殊的爱好。这正与名胜的景色一样,卧游固是乐事,然而亲临其地观赏,究竟与在游览指南之类所得者不同。将读过的书重读一遍,正如与旧地重临一样,同是那景色同是自己,却因了心情和环境的不同,会有一种稔熟而又新鲜的感觉。这在人生中,正如与一位多年不见的旧友相逢,你知道他的过去,但是同时又在揣测他目前的遭遇如何。  有人说,与其读一百部好书,不如将五十部重读一遍,因为仔细地将已经获得的重新加以咀嚼,有时比生吞活剥更有好处。但可惜的是,人生太短,好书太多,我们终于在顾此失彼之中生活,正如可爱的季辛所慨叹:“唉,那些不能有机会再读一遍的书哟。”  季辛所惋惜的,不仅是可以重读的书,还是那少数的可以百读不厌的书,因为他接着又说:“温雅的安静的书,高贵的启迪的书;那些值得埋头细嚼,不仅一次而可以重读多次的书。可是我也许永无机会再将它们握在手里一次了;流光如驶,而时日又是这样的短少。也许有一天,当我躺在床上静待我的最后,这些被遗忘的书中的一部会走入我彷徨的思索之中,而我便像记起一位曾经于我有所助益的朋友一样的记起它们——偶然邂逅的友人。这最后的诀别之中将含着怎样的惋惜?”  在这岁暮寒天,正是我们思念旧友,也正是我们重新翻开一册已经读过一次,甚或多次的好书最适宜的时候。  书,是人类的精神伴侣,它就像我们最忠实的朋友,默默地陪伴着我们的一生。如果一个人是有教养的,他一定是爱读书的人,因为不读书的人绝对没有真正的教养。  如果我们是棵小树,有书的土壤,我们才能长得挺拔;如果我们是条小溪,有书的泉流,我们才能永不干涸。书是我们获得美好精神生活的阶梯,应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部分。  三心灵的盛宴  巴赫,浩荡的大河  苓妞  巴赫,这个亲切的名字,明亮清澈,你不需要大声的呼唤他,只需在心里或者在唇边,轻轻的呼唤,他就会来了。巴赫,他的祖国文字的本意是指小溪水,多么贴切诗意的名字啊,他的音乐如涓涓细流,一直流淌了两个多世纪,流入多少干涸的心田,滋润多少将要枯萎的灵魂,为多少痛苦中的人们带来温情和安慰。  今晚,月亮不在树梢,从苍穹的一边遮掩着,只露出弯曲的半个脸,一抹胭脂红,远远地,安静地燃着。巴赫的音乐就在这样的背景里,从二百五十多年前的德国乡村,顺着莱茵河蜿蜒而来,向着我的心灵,一扇窗慢慢敞开。我看到了热爱音乐的天才少年,为了聆听音乐,步行六十公里到汉堡,这条路,在写作《巴赫传》的房龙笔下,是泥泞曲折的,常常饥饿难耐,两株小树,顺着风的方向,不得不低下骄傲的头,这是一幅钢笔速写,房龙在梦里丈量过巴赫走过的路。在传记书上有过充满诗意的温暖的记载,巴赫满怀渴望来到汉堡,听完一场音乐会,他是多么希望第二天再听一场,可是,他已身无分文,只好痛苦的踏上了归途,那样的归途可以想象,夜色深沉,万籁俱寂,小小少年饥困交加,蜷缩在一家旅店屋檐下的草窝里,在梦中还在回想音乐的美妙,这多少给这样的夜晚带来一丝光亮。沉睡之中,一股清香萦绕,是音乐的芬芳?还是饥饿带来的对食物香甜的幻想?巴赫睁开眼睛,就在那一刹那,头顶上的窗子“砰”的一声打开了,从窗口落下一包东西,正好落在巴赫身旁,他打开一看,眼睛一下子亮了,那是一个散发着诱人香味的鲱鱼头,更奇妙的是,鲱鱼头里面还藏着钱!上帝啊,这是谁送来的?这是谁能够洞察巴赫心中对音乐的渴望?谁有如此的远见,能够慧眼识英雄?巴赫眼含热泪,抬头仰望,窗子已经关上,只有满天的星辰在夜空竞相闪烁,巴赫向上帝祈祷,感谢上帝赐予他食物和钱。明天,他将再次品尝精神的盛宴,音乐会再次流淌,和他的心聚会,融汇成明丽柔美的歌唱。  或许,音乐史书没有这样的情节记载,是哪位写作者,在哪里听到这美丽的传说?此刻,巴赫的平均律钢琴曲流泻出一道温情美丽的彩虹,我只能这样形容,我不能说,我懂巴赫,因为,我实在不是懂音乐的行家。可是,我天生就喜欢巴赫,从十几年前,年轻的母亲要陪孩子练钢琴,第一次看老师教给孩子弹奏巴赫的练习曲我就喜欢上了,就如一见钟情,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巴赫从来都是不急不躁的,娓娓道来,要我沉思,要我静心聆听。他不大喜过望,也不绝望悲伤,独特的含蓄柔美,深邃内省,宗教般的庄严感,简单之中寓意着哲学意味,即便像我这样不懂音乐的人,也能感受到,那流淌进心田的醇厚的琼浆,所带给我的精神享受。无论我是怎样的心境,巴赫总能给我安慰,有人说,巴赫的音乐不是烈酒,而是你的一滴眼泪,微风细雨般滋润着你的心房。在巴赫的音乐里,我们会一次次发现我们自己,因为,他的音乐总是面对心灵,那一串串音符珍珠玛瑙般四散开来。他就像一位长者,温和的语气,慈爱的目光,和我们的心对话,从不骄傲,亲切平易,你不由得向他敞开心扉,与他的音乐融化在一起。  也许不懂,也许不完全懂,没关系,巴赫的灵魂指引我,未来的时光巴赫与我在一起,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巴赫的音乐里总有温暖的力量。爱因斯坦说:“对于巴赫只有聆听、演奏、热爱、尊敬,并且不说一句话。”可是,我说了,聆听、热爱、尊敬他,但是,还有永远不说的,那最珍贵的,永远在聆听之中。  巴赫,这位“西方音乐之父”,他的音乐中满是宁静、和谐、含蓄、优美、廓大、崇高……尽管他曾有那么多的生活苦难。  生命的苦难并没有约束他的心灵,相反,在跟命运搏击的过程中,更加坚定了他对理想的一切——真、善、美的热爱和向往。同时,也借着那愁绪隐隐的旋律,来抚慰命运赏赐给我们的伤痕和创痛。  关于两位大师的传说  钟灵  徐悲鸿先生早已是琉璃厂的常客,各古旧书店、文物店、书画店的老板以至店员,大都认识这位不寻常的顾客,而且熟悉他的爱好。例如:悲鸿先生谈起石涛、八大山人、扬州八怪,就眉飞色舞;而对四王,则不感兴趣。  民国哪一年,已经记不清楚了,反正是张大千先生来北京举办个人画展的某一年。徐先生又去琉璃厂遛弯儿,无论什么斋、什么阁,都去浏览一下,他觉得这是“胜似闲庭信步”的。到了某斋,老板客气地让座献茶之后,很高兴地对徐先生说:  “最近有人寄卖一件好东西,我还没有拿给别人看过,您一定是喜欢的,其实是专门为您留着呢。”  徐先生忙问是什么东西,老板从后面郑重其事地取出一轴画,虽已陈旧,装裱却很考究,打开来一看,是石涛的山水。画面不大,不过二尺左右。徐先生欣赏了半天,认为无论从笔墨、落款、图章以至用的纸各方面鉴定,无疑是真品,而且在自己见过的石涛作品中,也是最为精彩的,越看越爱,不忍释手。就问起这幅画的来龙去脉,老板犹豫了一下,轻声说:  “人家是大家,书香门第,现在没落了,因等钱用,才拿出祖传的珍物来卖,觉得有愧,怕传出去丢人,我答应替人家保密的。徐先生不是外人,知道也不要紧,可我……”  徐先生连忙打断他:  “那就不必说了。人家要什么价呢?”  “这个,不瞒您说,只要您喜欢,我不过搭个桥玉成其事,这里头我什么好处也不要,怎么能让您多破费呢?其实,这么好的东西,人家要价也不算高,不过三百大洋,只是少一个子儿也不行,没有还价的余地!”  当时三百大洋,实在不是小数,一袋精白面,不过两块来钱。徐先生一时还下不了决心,于是又欣赏了一番,说了一句:  “东西是好,容我再考虑一下,短期内最好不要再让别人看啦!”  老板忙说遵命,珍重地把画收起,于是这笔生意暂时没有做成。  徐先生回到家里,茶饭无心,晚上也难以入睡了,成天脑子里转的就是石涛这幅画。过了三五天,实在忍不住,揣上钱去琉璃厂某斋,终于把画买了回来。朝夕把玩,越看越喜欢,觉得三百大洋没有白花,完全是值得的。  又过了几天,张大千来徐府拜访,寒暄一番之后,自然免不了要谈艺术。徐先生忍不住说:  “大千兄啊,最近我可得了一件宝贝,你猜想不到的,顺便也请你鉴定一下。”  说着,就从内室里把石涛这幅画取来,二人小心地把画展开。张先生端详了一下,反而问徐先生:  “悲鸿兄觉得画得如何呢?”  “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杰出的作品,绝对是石涛画中的精品。”  不料大千先生只是微微一笑:  “这样的画,就是不才也画得出,算不了什么!”  悲鸿先生愕然,以为张大千是说句玩笑话,否则未免太狂妄了。张大千见徐先生不以为然,就干脆说:  “悲鸿兄,你把画翻过来,在右下角撕开一点缝儿……”说着,就自己动手,在背面右下角,用指甲挑开,让悲鸿先生看:“大风堂制”四个小字赫然在目。同时,把皮包打开,取出三百大洋,整整齐齐放在桌上。  “这是您的钱,小弟万不敢收。这幅画悲鸿兄既然喜欢,小弟不胜荣幸,理当奉送,作个纪念吧!”  说罢,二人不禁抚掌大笑。悲鸿先生一面称谢一面说:  “佩服,佩服。想不到你骗过了我的眼睛。以后你干脆造假画骗人吧,一定发大财!”  原来,这是张大千先生和某斋老板商量好的圈套。要和悲鸿大师这位老实人开一下玩笑,倒成了画坛的一段佳话。  艺术的创造需要两个要素,一是艺术理想,它寄托着艺术家对生命和生活的态度;二是艺术技巧,用它,可以把理想变成活生生的“现实”。  技巧超迈的艺术家几乎无所不能,他已经获得了帝王般的权力,挥斥指点,潇洒裕如,难怪张大千先生会赢得“画坛皇帝”的美誉。  艺术品是自由心灵的抒写,在线条的飘逸中,我们的心灵也开始了飞扬……  拉斐尔的《美丽的女园丁》  傅雷  这幅画很娇艳,也许有人觉得以富有高贵的情操的圣母题材加上这种娇艳的名称,未免冒渎圣母的神明的品格,但是,自从若干神学著作和乔托壁画的宣传之后,人们已经惯于在耶稣的行述中看到他仁慈的、人的气息。画家、诗人,往往把这些伟大的神秘剧,缩成一幅亲切的、日常的图像。  可是拉斐尔,用一种风格和形式的美,把这首充溢着妩媚与华贵的基督教诗,在简朴的古牧歌式的气氛中表现了出来。  第一个印象,统辖一切而最持久的印象,是一种天国仙界中的平和与安静。所有的细微之处都有这种印象存在,氛围中,风景中,平静的脸容与姿态中,线条中都有。在这幽静的田野,狂风暴雨是没有的,正如这些人物的灵魂中从没有掀起过狂乱的热情一样。这是缭绕着荷马诗中的奥林匹亚,与但丁《神曲》中天堂的恬静。  这恬静有特殊的作用。它把我们的想象立刻摄引到另外一个境界中去,远离现实的天地,到一个为人类的热情所骚扰不及的世界。我们隔离了尘世。这里,它的卓越与超迈非一切小品画所能比拟的了。  因为这一点,一个英国批评家,一个很大的批评家,拉斯金,不能宽恕拉斐尔。他屡次说乔托把耶稣表现得不再是“幼年的神——基督”、圣约瑟与圣母,而简直是爸爸、妈妈、宝宝!这岂非比拉斐尔的表现要自然得多吗?  许多脸上的表情,和古代人士所赋予他们的神道的一般无二,因为这恬静正适合神明的广大性。小耶稣向圣母微笑,圣母向小耶稣微笑,但毫无强烈的表现,没有凡俗的感觉:这微笑不过是略略标明而已。孩子的脚放在母亲的脚上,表示亲切与信心;但这慈爱仅仅在一个幽微的动作线条中可以辨识。  背后的风景更加增了全部的和谐。几条水平线,几座深绿色的山冈,轻描淡写的;一条平静的河,肥沃的,怡人的田畴,疏朗的树,轻灵苗条的倩影;近景,更撒满着鲜花。没有一片树叶在摇动。天上几朵轻盈的白云,映着温和微光,使一切事物都浴着爱娇的气韵。  全幅画上找不到一条太直的僵硬的线,也没有过于尖锐的角度,都是幽美的曲线,软软的,形成一组交错的形象。画面的变化只有树木,圣约翰的杖,天际的钟楼是垂直的,但也只是些隐晦的小节。  我们知道从浪漫派起,风景才成为人类心境的表白;在拉斐尔,风景乃是配合画面的和谐的背景罢了。  构图是很天真的。圣约翰望着耶稣,耶稣望着圣母;这样,我们的注意自然会集中在圣母的脸上,圣母原来是这幅画的真正的题材。  人物全部组成一个三角形,而且是一个等腰三角形。这些枝节初看似乎是很无意识的;但我们应该注意拉斐尔作品中三幅最美的圣母像,《美丽的女园丁》《金莺与圣母》和《田野中的圣母》,都有同样的形式,即使达·芬奇的《岩间圣母》也是一样,一切最大的画家全模仿这形式。  用这个方法支配的人物,不特给予整个画以统一的感觉,也使它更加稳固。再没有比一幅画中的人物好像要倒下去的形象更难堪的了。在《美丽的女园丁》中,拉斐尔很细心地画出圣母右背的衣裾,耶稣身体上的线条与圣约翰的成为对称:这样一个二等边三角形便使全部人物站在一个非常稳固的基础上。  照相术是一种奇妙的魔术,它实现了人类对瞬间进行凝固的梦想。但是,在照相机诞生以前,人类的天才早已在用鬼斧神工般的生花妙笔弥补着视觉的遗憾。  拉斐尔的双手可以取代照相机的快门,但是,反过来则不行。  因为照相机在记录世界,而拉斐尔在创造世界,他能够点铁成金,化腐朽为神奇。  妈妈唱的第一首歌  唐达成  人在襁褓中,大约一切都是混沌未开、懵懵懂懂的浑噩状态。听妈妈说,我是早产儿,刚生下来时,头上的血管,甚至血液的流动,都能看得清,她很恐惧,因此放在摇篮中不敢抱我,即使喂奶,也是她弯下腰,敞开胸脯来喂,十分艰辛。这样差不多有八九个月,看我渐渐健壮起来,她才敢偶然抱在臂中转转走走。这些都是妈妈后来告诉我的,我全然没有丝毫印象了。但是很奇怪,唯有妈妈常在摇篮边唱的一首歌,我却记得很清楚,她常常哼唱,几乎从婴儿到懂事,我都在这首歌中成长。我也非常喜欢这首温馨、柔曼、抒情而又优美的摇篮曲,它澄净如水,轻柔如云,妈妈一哼唱这首曲子时,我稚弱的心,仿佛就被缓缓的歌声所包拥,所消融,只觉得安然与宁静,歌声仿佛带走了喧嚣、嘈杂、不安和忐忑,歌声又仿佛用温情的轻纱薄绡笼罩了一切,于是我在妈妈抑扬飘柔的歌声中安然睡去。  有时,妈妈会轻声唱着摇篮曲的歌词,那些词句竟至今仍留在记忆中:    摇摇摇,小宝宝  闭上眼睛快睡觉,  眼睛蒙呼吸小,  安安稳稳睡好觉。  愿上帝,保佑你,  乐园门儿开了,  天使们,把手招,  都在对你微笑……    其实,妈妈并不是教徒,到中年后,因为一次难产,她许愿信了佛,却也并不那么虔诚,我很少见她进庙朝拜烧香,她的信佛似乎只不过是尽人事而已。但这首摇篮曲,是谁教她,她又从哪里学会的,我却说不清楚。后来我上学念书,音乐老师教我们唱的歌中竟然有这一首,这才知道是苏格兰民歌中有名的摇篮曲;到后来上大学,欣赏古典名曲时,又发现德国大音乐家勃拉姆斯曾改编过这首民歌为器乐曲,从此传遍整个世界,给无数母亲与婴儿带去了温馨与安宁。  妈妈为什么会唱这首摇篮曲,对我始终是个谜。妈妈幼年生活极其清贫,并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文化程度也不高,但天资聪慧,有一双对音乐的微妙变化极其敏感的耳朵,嗓音天生地清纯嘹亮。她会唱许多歌,都是听来的,一听就会,很快就有把握地、准确无误地唱出来。记得抗日战争时期,我和哥哥们在学校里学到的歌,回到家里常唱,妈妈有时竟会不走腔不跑调地参加进来合唱,令我和哥哥们大为惊讶,觉得妈妈掌握音乐的本领,真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妈妈还能唱京剧中的许多段子,如《苏三起解》《四郎探母》等等,也是无师自通,只要看京戏和听广播,就慢慢学会了。为此我不免常常想,在过去那个风雨动荡、充满艰辛的旧社会里,有多少像妈妈这样很有禀赋和才能的人,只因为没有机会,没有条件学习和深造,就无谓地摧折消磨了自己的身体与才能。妈妈只不过是受命运捉弄的千万人中的一个罢了。妈妈晚年时常为此喟叹,觉得自己的一生只是围绕着儿女和锅台转掉了,对于社会却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她是深以为憾的。  妈妈始终十分喜爱这首摇篮曲,每逢录音机中放出这首温馨恬美的乐曲时,她总是微微闭上双目,全身心地陶醉其中。我自己入世较深后,在颠簸岁月里,在忧国伤时、愤世嫉俗之际,听到这首乐曲也往往使烦躁不安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彼时彼刻,似乎摆脱了寒风夜雨般的困扰。我告诉她,这是她教我的第一首令我终生享用不尽的歌曲,她就璨然一笑,那笑容里交织着辛酸与欣慰。  前年,妈妈以高龄与世长辞,我由于远在外地,没有能侍奉在她老人家身边,否则,我一定要让这首随伴了我们一生的歌曲,伴随着她的离去:“愿上帝,保佑你,乐园门儿开了,天使们,把手招,都在对你微笑……”  这是我至今仍深深引以为憾的。  艺术应该是全人类共享的财富,不论是欣赏还是创作,艺术会为生命着上天堂的色彩,没有艺术的世界寂然无声,苍白寡色;没有艺术的生命是一种残缺和遗憾。  可是,长久以来,艺术成了奢侈品,成了一部分人的特权和专享,地球上何时才能出现人类合唱《欢乐颂》的恢弘气势与壮观场面?  苗歌  李国文  苗乡在景色宜人的山水之间。伴着汩汩的水声,便总会听到这山或那山的歌声。我不敢说听过许许多多的歌,但从未听过如此自然的歌,本色的歌,发自肺腑真情而绝无矫揉造作的歌。  后来,在舞台上,在脚灯前,即或是同样的苗歌,同样的民族歌手,我再也找不到在苗乡听到过的韵味。  也许苗族是一个歌唱的民族,从出生唱庆生的喜歌开始,一直到恋爱求偶,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养老送终,乃至于春种秋收,逢年过节,无不是在苗歌的伴唱下进行的。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时时有歌声,处处有歌声,从清晨太阳爬上山巅,到月亮挂在树梢,甚至吹灭最后一盏油灯,还有母亲哄婴儿入睡的催眠曲,陪你进入梦乡。  天籁自成,是无法记下来的。我也尝试过,一变成纸上的音符,那种神韵便荡然无存了。  苗歌的旋律通常是悠扬的,平缓的,音阶的跳跃不是很强烈的。但尾声永远是高亢清越,拖得很长很长,在山谷间回荡。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境界,我只是在苗乡才充分体味到的。  他们好像人人都具有一份歌唱的天赋。尤其女性,那歌喉,使人想到那潺潺流淌的发出金石之声的小溪流。  我记得,有一种叫“摇马郎”的很隆重的“仪式”,这是自远古流传下来的男女“游方”的聚会,年轻人的相当庄重的择偶大事。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摇马郎”倒是比汉字的媒妁之言,更接近真正的自由恋爱。在这个充满爱情和欢乐的聚会中,表达感情的唯一手段,就是唱歌。从头到尾,直唱到情侣无须再唱为止,因此这种“摇马郎”会,也等于一场歌会。  通常都是在家忙过后闲暇的日子,才有这种仪式。傍晚时分,便有三五个,或十来个外村的男青年,来到寨子对面的山上,等待女孩子来和他们“摇马郎”。事先也无任何约定,谁和谁也未必相识,但这绿树掩映,碧草如茵的山坡,确实是苗乡男女播下爱情种子的地方。  每个寨子都有这片固定的,叫做“马郎”坡的林草茂密、风光旖旎的场合,一般选择在寨子对面的山坡上。苗寨的房屋和梯田一样,木屋顺着山的走势盖上去,所以对面山上小伙子们公开的、毫不扭捏的歌声,寨子里人家,没有听不到的。于是那些事实上在等待着的本寨子的女孩子,便也三三两两地从寨子里出来迎接。当然,从还看不清对方长相的时候起,就用歌声来交流了。  “摇马郎”的季节,只要有外村的小伙子站在对面山上,或拍手,或呼唤,上了年岁的妇女,总是要催家中的女孩子去应对的。  于是,他们先在两山之间的河旁桥边,通过歌声渐次地靠拢,而你一句我一句地对唱,这是最初的接触。不甚如意的话,也可以换一对象来唱,这绝对是自由选择,不存在丝毫的勉强。若是觉得尚情投意合,便有一番愈益热烈的歌声交锋。这时,男女双方的距离也由原来的百十米,缩短到二三十米,小伙子们已经且唱且退,到“马郎”坡这块恋爱圣地上了。  这时候,天色昏暮,月明星稀,来到“马郎”坡上,那捉对儿的情侣,已经近到或倚树而立,或田塍就座,当然还是在唱,不过曲调中少一点亢奋,多一点缠绵;两情依依,难舍难分。我是属于孤陋寡闻的那类人,所见甚少,但我却相信,再也比不上在“马郎”坡上的恋人,那样大方、自然和坦荡的了。  “他们唱些什么呢?”我问小雷。  小雷笑了。  这时,一直坐在门口竹椅上的小雷的奶奶,至少也有八十岁了吧?竟颤巍巍地唱了起来,这正是鸟回巢、牛归栏、荷锄人背着夕阳踏进家门的时刻,老奶奶的歌声竟然使那么多的乡亲伫立倾听,她那喑哑的嗓音,已经连不成整句的歌词,使显然并不年轻的小雷妈妈,也焕发出回返青春的光泽,以致激动得泪花莹莹。  “快译成汉语!”我求朋友小雷。  他也听得如痴如迷,试着翻了两句,前言不搭后语:“不行不行,太深了,我一下想不出汉语是怎么讲的。”  这也许是我听过的最美的一首歌,可惜我没能知道歌词。从那以后,我相信美文是不可译的道理。  音乐是艺术的至尊,爱情是艺术的母题,因为它记录着青春,昂扬着活力。  民歌实现了两者的结合,它成了艺术的珍宝。  民歌几乎都是情歌,它带着鱼腥味,充满泥土气,它悠扬在草原,回荡在山谷,那婉转和缠绵永远诉说着对生命创造的执著和渴望。  四做自己的帝王  我爱我的自由  邓肯  我生在海边,一生中的所有重大事件也都发生在海边。我的第一个舞蹈动作就是从海浪翻腾的韵律中产生的。我是在阿芙洛狄忒之星的照耀下降生的,她也生在海上。  大海对我有无穷的吸引力。我的生命和艺术属于大海。  我小时候,妈妈很穷,雇不起用人,也请不起家庭教师。正因如此,我才会有可能过一种无拘无束的生活,有机会把一个孩子的天性表现出来。母亲教音乐糊口,晚上很晚才能回来。只要逃离了学校的牢笼,我就完全自由了。这时候,我可以独自在海边漫步,任思绪自由飞翔。那些富家子弟虽然衣着光鲜,却老是由保姆和家庭女教师保护和看管,我真是可怜他们。他们哪有机会去接触真实的生活呢?谢天谢地,我的运气真好。我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的舞蹈本来就是对自由的表达,而正是童年时代的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给了我创作的灵感。从来没人对我说“不许干这”、“不许干那”,在我看来,这些没完没了的“不许”,恰恰是孩子生活中的灾难。  我认为,一个人长大后能做什么,在童年时期就已表现出来了。我在童年时期就已经是一个舞蹈家和革命者了。  母亲是受天主教的洗礼并在爱尔兰信仰天主教的家庭里长大的,她认为所有的矫情做作都是极其荒谬的行为。当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她就给我们讲圣诞老人是怎么回事了。后来在学校过圣诞节,老师给大家分发糖果蛋糕时说:“孩子们,看圣诞老人给我们带来了什么?”结果我站起来很庄重地对老师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从来就没有什么圣诞老人。”老师非常生气,说:“糖果只发给相信圣诞老人的孩子。”我说:“那我不要你的糖果。”老师听了更加气恼,命我走到前面坐在地板上,以示惩罚。我走到前面,站在那里,转身面对全班同学发表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著名的演讲。我高声说道:“我不相信谎话。妈妈告诉我她太穷了,当不了圣诞老人;只有有钱妈妈才能打扮成圣诞老人送礼物。”  听到我的话,老师一把抓住了我,使劲把我往下按,想强迫我坐在地板上。但我绷直了双腿,就是不肯屈服,于是他就罚我站在墙角。我虽然站在了墙角,但仍然扭过头大声说:“就是没有圣诞老人!就是没有圣诞老人!”最后,老师对我毫无办法,只好把我打发回家了事。在路上,我还一直叫喊:“就是没有圣诞老人!”对这次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我一直耿耿于怀:难道就因为我讲了真话,便不发给我糖果,还要惩罚我吗?我向妈妈讲述了事情的经过,问她:“我说错了吗?没有圣诞老人,对不对?”她回答说:“没有圣诞老人,也没有上帝,只有你自己的灵魂和精神才能帮助你。”  我认为孩子们在学校接受的那种普通教育毫无用处,学习成绩的好坏全凭死记硬背,就看我是不是乐意去背诵我们学的东西。不管是名列前茅还是倒数第一,上课对我来讲都极为乏味。到了晚上,我真正的教育才会开始。这时,母亲会给我们演奏贝多芬、舒曼、舒伯特、莫扎特、肖邦的曲子,或者给我们朗读莎士比亚、雪莱、济慈或彭斯的作品。这时,我们都像着了魔一般。母亲朗诵的诗篇大部分都是她背诵出来的。  六岁时,有一次,老师让每个学生写一写自己的简历。我写的内容大概是这样:  我五岁时,我们家住在二十三号大街的一所小房子里。由于付不起房租,我们就不能再在那里住了,于是就搬到了十七号大街。不久,由于没钱,那里的房东也不让住了,我们又搬到了二十二号大街。在那里我们也过不安生,于是就又搬到了十号大街。  当我站起来读时,老师一听就生气了,他认为我是在捣乱,把我带到校长那儿,校长就派人把我母亲找来。可怜的妈妈读了我的作文后,泪水夺眶而出。她发誓说,这篇文章句句都是实话。这就是我们的流浪生活。  家里的日子虽然穷困,但我并没感到难过,因为我们过惯了穷日子。只有在学校里,我才感到是受罪。在我的记忆中,公立学校的教育对于像我这样既敏感又骄傲的孩子来说,简直就像监狱一样让人感到耻辱。我一直是学校教育的叛逆者。  人类有渴望自由的天性,自由是弥足珍贵的财富,人类的文明历程就是争取自由,解放自我的历史。然而,自由却常常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尤物,是它牵引着人类不断前进。但是,有一个世界却可以获得痛快淋漓的自由,那就是艺术世界,因为“美是自由的象征”。  无言的回旋  赵丽宏  我未曾想到,音乐竟会使我对一个人的看法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那还是在年纪很小的时候,一次来了一个父亲的朋友。胖胖的,广东人,外贸公司的一个职员,父亲叫他老陈。看他脑满肠肥、油光满面的样子,我从心底里厌恶他。老陈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默默地在我家坐着,脸上也没有笑容。他带来了一个女儿,也是个胖姑娘,木木的,只会用一对不漂亮的、分得开开的大眼睛暗暗地看人。这一对父女走后,父亲告诉我说:“这是个音乐家。”我大笑起来:“什么,音乐家会像他这个样吗?”我觉得父亲一定是在和我开玩笑,也许他想用这种玩笑来改变我对这个胖子的看法,使我对他产生一点好感。父亲并不懂音乐,他心目中的音乐家,至多会哼几句流行的曲调而已——我想。  听说那老陈的妻子已经去世,他们父女两个相依为命。  有一次,父亲说:“我带你去看看那个音乐家,怎么样?”  “好啊!”我带着一种恶作剧的心情回答父亲,我想看看,父亲心目中的音乐家究竟是什么模样。那一对胖乎乎的父女,怎么也无法和音乐家这个神圣的名字连在一起。我猜想可以看到的是一出滑稽戏。  我几乎已经忘了他们住的是什么样的房子。那天黄昏走近他家时,我突然呆住了,我根本来不及观察那房子,因为,我的耳边出现了极其美妙的音乐。那是一支单簧管和一架钢琴,在一片寂静之中和谐地协奏出优美的旋律。音乐从楼上的窗户里飘出来,穿过浓密的梧桐树叶,荡漾在空气之中。父亲急着叩门,我连忙拦住他,我要听完那首曲子。“就是他们在吹笛子弹钢琴。”父亲笑嘻嘻地说,他从我惊愕的神态中产生了一种快意,他知道我一直怀疑他的话。  我和父亲默默地站在街上,听着从楼上传来的音乐。这便是我第一次听到莫扎特的《施塔德勒五重奏》,单簧管吹得无懈可击,而那架钢琴,很自然地替代了四种弦乐器。当时我的感觉,耳畔仿佛回荡着天堂的声音,仿佛有两个天使在朦胧的暮色中轻轻对话,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那一定是一些美丽动人的内容。那不慌不忙的、优雅而又深情的旋律,带着些许忧伤,一声又一声拨动我的心弦。音乐结束后,我们走进了他们的家。吹单簧管的,果然是老陈,而弹钢琴的,竟是他的女儿,那个木木的胖姑娘。那天我很想听他们谈谈音乐,但他们却好像谈不出多少东西。当我问及他们合奏的那首曲子时,胖姑娘说:“我妈妈以前最喜欢听这首曲子,所以我们常常弹奏。”能用音乐表达对逝去亲人的怀念,在我的周围有几个人呢?  以后,我又跟父亲到老陈家去了几次,每次都能听到他的单簧管,还有他女儿的钢琴。听他们弹奏的时候,我觉得他们俩是那么好看,老陈和他的女儿经常会会心地相互一视,目光中流露出来的表情是一种最自然的亲近和欣慰。淡淡的红晕从女儿的双颊,飞到父亲的脸上;情不自禁的微笑,也从父亲的嘴角,降落在女儿的唇边……那娓娓凄迷的旋律,融化了周围的一切。有几次,老陈的眼睛里噙着泪水,他吹着单簧管两只手忙着按动音键,无法将泪水擦去。他们父女俩沉醉在音乐中时,那么自信,那么自如,也那么忘情,谁也无法将他们从自己的幻想境界中拽出来。我这个默默的旁听者,就像是被他们忘记了一样……  “文革”时期,他们的遭遇很惨,钢琴被搬走了,单簧管在地上被踩成了碎片。因为老陈曾是国民党军乐队的演奏员。他被隔离了一段时间,饱受凌辱。等他出来时,女儿已经离开上海去了遥远的北疆,后来接到女儿来信,说她会回来,于是,期待女儿成了老陈所有的希望。  然而,女儿后来在冰天雪地中死于疾病,老陈赶到北方,见到的只是一个小小的骨灰盒……老陈再也没有回到上海,谁也不知道他捧着女儿的骨灰盒去了什么地方。  老陈失踪后,我好几次路过他们家,总是忍不住站在楼下,默默地期待着,幻想着从那关着的窗户里又会飘出凄迷美妙的单簧管和钢琴的声音……  德国音乐家舒伯特这样表达对音乐的感恩:  可爱的音乐,在多少忧郁的时候,你安慰了我生命的痛苦,使我的心中充满了幸福和温暖,把我带进美好的世界中。  当我痛苦时把那琴弦拨动,发出了一阵甜蜜轻柔的和声,使我幸福好像在天空之中,可爱的音乐,我衷心感谢你。  肖邦的个性  李斯特  肖邦,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躲避开社会生活的漩涡,而把自己的心事和依恋移入到家庭,青年时代的相识,同胞的圈子里。他经常和他们交往,很关怀他们。  他与亲人们的关系是充满了动人的诗意的。肖邦不满足于经常的书信来往,他利用自己在巴黎居住的机会,给他们取得更多的礼品——特别小巧,特别美丽而新颖动人的玩物。他到处寻找在他看来能使华沙的亲人高兴的一切,并且经常往那里寄去新颖的玩物、装饰品。他十分希望,这些不管多么微不足道的小东西能一直摆在他寄给的那些人的面前。他自己也十分珍视亲人们任何一个爱的表现。对他来说,收到他们的一封信,一件纪念品,就是过节;他从不与任何人分享这些东西,但任何人都能从他对这些亲人寄来的东西的关切感觉到这一点。其中最微小的东西对他也很宝贵,而且他不仅不允许别人用,甚至别人触动一下他也会显得不愉快。  每一个从波兰来的人都是他的贵客。来人不管有没有介绍信,一律都受到像亲人一样的款待。他给予这些从祖国来的甚至是不认识的人以我们之中任何人都享受不到的权利——破坏他的习惯的权利。为了他们,他约束自己,与他们一起出去,一连二十次地向他们介绍巴黎的一些名胜古迹,一点也没流露出对这种向导和流浪汉的职业的厌恶心情。他为自己的亲爱的同胞举行宴会,即使在前一天他根本不知有其人,他为他们还债,借钱给他们。而且可以看得出,做这一切他感到幸福,当他用祖国的语言说话,置身于自己人的中间,由于他们而进入到祖国的空气,这一切使他感到真正的快乐。显然,他喜欢听他们讲悲哀的事情,消散他们的忧愁,驱除血腥的回忆,用对希望的动人歌颂来慰藉他们的怨诉。  肖邦十分喜爱乡村和庄园生活,他甚至为此而同意与他完全不相适合的人们交往。因此,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对他来说,从理智上摆脱他周围的人们,摆脱他们喧嚣的谈话,比从感情上摆脱开城市的沉闷、暗淡、庸俗更容易些,因为在城市里,每一步都能刺激和引起情欲,而很难得有什么东西能够抚慰我们的感情。在城市里能看到、听到、感觉到的一切——不是安慰我们的感情,而是打击它,不是使人们更深的反省,而是使他们失去控制。肖邦在那里感到痛苦,但他没有意识到,是什么使他生气,因为在友好的沙龙中他是受欢迎的客人,因为他十分关心各种文艺思想的斗争。艺术可以使他忘记大自然。对于他人的创作中的美可以在一定时间里代替大自然的创造中的美,因此他喜欢巴黎。但每次当他能离开巴黎时,他都感到幸福。  肖邦一来到乡村,一看到自己置身于花园、菜园、树木花草之中,他仿佛就完全变了样。他的食欲恢复起来,充满了一种狂放的欢乐情绪,处处显示出机智。他随时准备与所有的人干任何取乐的事,在清新的空气中,在乡村的优游生活中,他能发明出无穷无尽的娱乐和淘气行径——这是他十分喜爱的。游荡不会使他感到烦倦;他能走很多路,他喜欢乘马车游玩,他不大欣赏自然的风景,也不大用话语来描述它,但可以看出,自然的风景使他产生了最生动的印象。从他偶尔流露出的话语中可以猜到,当他在田野和草地上,置身于到处都有一样的气息的篱笆,干草堆,野花,丛林中时,他就觉得自己更接近祖国了。他喜欢看到自己置身于在许多国家都有某种相似之处的耕田的,割草的,收获的农民之中,更甚于在巴黎的街道和房屋,路沟和街道儿童之中,因为这些是什么都不像,而且也不能使任何人联想起什么的;“世界城市”的庞大的,不整齐的面貌使感情敏感的病态的个性受到压抑。  同时,肖邦喜欢在乡村中工作;清新的,健康的,促进生机的空气,使他的在街道上的烟雾尘土弥漫的气氛中衰弱的身体坚强起来。他的许多优秀作品都是在“自然的怀抱中”写成的,而且很可能,这些作品就蕴藏着对于他当时生活中最美好的日子的回忆。  天籁是音乐的极致,是臻于化境的“希声之音”。  天籁就是自然,它宁静、浑厚、和谐、优美,能领略天籁的人肯定挚爱自然,真正的艺术家崇拜自然,将自然视为灵感的源泉,因为在自然中,人是自由的。  肖邦有“钢琴诗人”的美称,他音乐的细腻、均衡、静谧和灵性,所有这些,无不拜自然所赐。  冤屈的魅力  王蒙  那天我在民族文化宫看《狸猫换太子》这出戏,全场全神贯注,掌声与喝彩迭起,剧场效果之好,为近年来所少见。  这出戏的核心是一个冤案。李娘娘明明生了一个大儿子——应该是太子啊,却被人陷害,婴儿与一只剥了皮的狸猫掉了包,从而李妃以生产妖孽的罪名被打入冷宫。刘妃害了李妃,自己当上了皇后。黑白颠倒,是非混淆,以至于斯!简直是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但是人们一代又一代地看这个戏,认同这个戏。戏演到李妃在冷宫里一住五年,孤苦伶仃,备尝辛酸,见了自己的六岁儿子也不认得的时候,全场一片欷,为之动容,戏的确是非常抓人。  据说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并无史实根据,只是民间故事性的传奇。老百姓喜欢这个故事,首先是这个大冤大屈奇冤奇屈千古奇冤的情节。呜呼,世间奇冤多矣!全部及时平反则是未必。有冤无处诉的经验,极易与百姓相通,乃是冤情戏,在舞台上抢天呼地地呼冤,乃至怨天怨地地痛斥赃官,如《窦娥冤》《苏三起解》《林冲夜奔》,还有岳飞戏等。  这么大一个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一切是唯君唯上,不讲民主法制,大概免不了冤假错案。冤假错案一多,老百姓之中便郁结了不平之气,这种不平之气叫苦之气,再发展一步就会变成仇懑之气,怨气怒气,直到暴戾之气,爆炸之气;于己于国于君,都是很危险的。因此,历代君相都很重视平反冤案,哪怕是隔朝冤案都要平反,补封号,改殡葬,优待后人等等,以彰上德,以利视听。另一方面,舞台上演冤情戏,也是既安全又解气的办法之一。动不动就上来一个角色,血泪交迸地叫一声“苦啊”,马上就是满堂彩,无他,说出了人人心里有话罢了。  老百姓喜欢这个——善而冤,没有比这样的命运更让人同情让人落泪让人顿足的了。这里反映了中国传统戏剧的特别突出的道德感。没有道德激情,或者道德观念无法被老百姓认同,这样的戏就难在群众中扎下根。如果世界上真有如此多冤而善的人的话(也许实际情况会比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复杂得多,麻烦得多),他们在舞台上表演的效果,与他们在生活中的悲剧命运相比较,也算是“堤外损失堤内补”了。  冤情故事的魅力还在于它的戏剧性,首先是悲剧性乃至煽情性。一个好人蒙受奇冤而又任人宰割,世上诸事还有比这个更令人憋气而又泪下的吗?看起戏来怎能不为之痛哭为之流涕呢?其次是紧张与离奇,这种奇冤情节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令人瞠目结舌呀!再一个是它的丰富性与关键性。事态的严峻考验着每一个人,真伪分明,忠奸立见。例如《狸猫换太子》中的寇珠,就是一个非常动人的角色。家贫出孝子,国乱显忠臣——不冤就看不出谁忠谁奸来,一场冤案发生,除了含冤者与害人者之外,还会涌现出一大批忠良义士和同样不小的一批落井下石、上下其手的小人甚至奸佞之徒来;可说是冤案——考验,一切都是洞若观火!这样的戏扣人心弦,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悬念抓人,观众的期待——对于正义终将胜利的期待十分强烈,堪称荡气回肠,感天动地!  我们没有能力代替他人去思考,去感受,也无法彻底进入他人的内心,去体味他的喜怒哀乐与酸甜苦辣,但是,却有一种方式可以让我们打破这种障碍。这种方式就是戏剧,戏剧是一种借尸还魂的艺术。  上乘的戏剧无不是人类心灵的代言者,它让演员成为了剧中角色,也使观众进入了剧中世界,随别人的痛苦而哀伤,为他人的幸福而畅然。  你是我永远的表达  池莉  没有语言可以表达的东西太多太多,比如:使微笑微笑的那种东西,使哭泣哭泣的那种东西。毫无目的的向往,毫无道理的道理,毫无味道的味道。处于几种边缘的心情和颜色。稻草霉烂时候的气息和温暖。小孩子在有水洼的马路上“啪嗒啪嗒”跑的时候,那小巧的脚后跟,那脚后跟溅起的细碎水花,那全无节奏的自由放任的脚步声,美得使跟在后面的大人只能意会不可言传,这是怎样一种深刻的缠绵和爱的纠葛啊!  就在某一天的某一刻,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惠特尼·休斯顿的歌从远方飘来击中了我。当时市声喧闹,街道一边是小摊小贩,一边是野锅野灶的大排档,没有执照的人力三轮车为了躲避警察,在行人缝里乱窜。就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圆润高亢的歌喉凌空响起,她唱的是英文,她唱道:Iwillalwaysloveyou.我懂这句话的意思,是:我将永远爱你。我也懂得这远不是一句简单的情话,不仅仅是给某个具体人的。惠特尼·休斯顿的反复咏唱是一种包容万种情怀的表达。  我原以为音乐的表达也是有限的,胡琴一味地悲凉,丝竹过于小家碧玉,锣鼓太吵闹,钢琴又太机械和笨重了一点。交响乐那么繁复那么专业化,听歌剧需要具有贵族的文化、贵族的风度和贵族的耐心,到底累人了些。民歌又明摆着千篇一律且有失庄重,京剧虽然华丽动人,但又太程式化,精致到甩一个水袖,做演员的要练一辈子;做观众的至少要看半辈子的戏才得入门,人生苦短,更何况是现代社会,一般人谁耗得起?流行音乐来得快去得快,留不住好东西,从词曲到嗓子都如水中浮萍,没有一个深的根基。当心情本来就混乱和绝望的时候,听旁克摇滚无异于火上浇油,受不了。迈克尔·杰克逊震撼了全世界无数人的心,可是我无法全身心地与他的歌相通,他的同性恋倾向,他的对自身的白人的整容强化,多少影响了我对他的音乐的欣赏。  但是,惠特尼·休斯顿击中了我。她的歌,尤其是她这一曲《我将永远爱你》,在我人生许多的不同时刻和不同状态下,它一次又一次地屡试不爽地成为了我的内心的表达。我开始相信,音乐的表现力更加广阔和贴切,更加善解人意,它无须你说什么。  经过了几代混血之后的黑人姑娘的歌喉真是绝妙之极。山谷里那柔韧的风在穿过草原,那毛茸茸的草梢儿伴随着风沙沙地响——这就是惠特尼·休斯顿的歌喉。她的歌熔灵歌与摇滚于一炉,把梦幻和未来一起送给了我们,而现实就在梦幻与未来的衔接之中虚弱地若隐若现。我将永远爱你。是的,这就是我们与生命与生活与人类。Loveyou的you被惠特尼·休斯顿唱得行云流水,九曲回肠,如丝如缕,如泣如诉,如哀如怨,如火如荼。它经过春夏秋冬,经过万水千山,经过出生和死亡,繁华与苍凉,成为了我不需要语言的一种永远的表达。  我们有太多的感触,它是那么强烈,我们试图表达,但常常只能在欲言又止的尝试中化作一两声叹息。  天地间走来了一批人,他们制伏了声音,让原本似乎骚乱的一切整饬有序富有法度,并且让他们替人类的心灵代言,异想天开地化感性为理性,用冷静的方式表达火一样的激情……这批人就是音乐家,他们是声音王国的帝王将相。  琴音  薄文军  奶奶屋里挂在墙上的那把紫红色的坠琴是从来不许别人动的,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奶奶很少出去串门,经常见她自己待在屋里,一待就是一上午。趴在窗台上偷偷窥视,能看到奶奶一个人在屋里抚摸着那把坠琴,嘴里自言自语,不知道在唠叨些什么,我想那一定是奶奶又在想念爷爷了。  我的家乡黄河口是远近闻名的吕剧之乡,我爷爷活着的时候是黄河口的吕剧名角。自打十二岁那年,我爷爷就背着坠琴加入了黄河口上的讨饭队伍,靠唱吕剧小曲沿街乞讨要饭吃。奶奶说,这唱吕剧是我爷爷那辈人讨饭的基本功,为了练好这门基本功,我爷爷来到哪儿,唱到哪儿,学到哪儿,不几年的工夫,把个吕剧戏文背得滚瓜烂熟,吹拉弹唱更是无所不通。直到有一天,他跟几个亲戚组成了吕剧戏班,扔掉讨饭兜子,开始靠扎台唱戏养家糊口挣饭吃。  走村串镇的小小戏班子也有很多戏迷,尤其是那些大姑娘、小媳妇,见了我爷爷他们的戏班子,亲得就像见了娘家人,不用说,我奶奶更是我爷爷的追星族。我奶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本来是不常出门听戏的,可从第一次听我爷爷唱戏,她就看好了这个能拉能唱的俊俏后生。我奶奶最迷我爷爷唱的《王汉喜借年》,经常是我爷爷在台上唱得有声有色,我奶奶在台下哭得泪流满面。在我奶奶心里,爷爷就是王汉喜,自己就是王汉喜的未婚妻。那一年,我爷爷他们的戏班要去省城的戏园子里唱大戏,一早出发的时候,我奶奶在村外偷偷坐上了我爷爷的马车。从那天起,我奶奶成了我奶奶,也是在那一天,我奶奶用自己头上的一根金钗,为我爷爷换回了这把紫红色的坠琴。  那年头不兴女人唱戏,我奶奶在戏班子里洗衣、做饭,忙里忙外,还断不了一天几趟跑到幕后听我爷爷唱戏。我爷爷在台上唱,卸了妆回到家里也唱,手提着坠琴与我奶奶唱对口戏。那时节不兴女人登台,听老人们讲,要是我奶奶真能上台演出,那扮相,那唱腔,绝对不会输给我爷爷。再后来戏班解散了,我爷爷不再登台演出了,可戏还是照唱不误。我爷爷坐在堂屋的老圈椅上,依旧是手拿着那把坠琴,自拉自唱,我奶奶坐在矮凳上一边做针线活儿,一边欣赏我爷爷的唱腔。看着奶奶那副神态安详的样子,好像爷爷的唱腔并没有进到她的耳朵里,可一到了需要对台词的地方,我奶奶马上就进入了角色,马上就成了台上的当红坤角儿。只有多年的心有灵犀的搭档,才能有那样一份珠联璧合的默契。爷爷在世的时候,我家的小院里经常飘出这苍凉的坠琴声和两位老人如痴如醉的唱和声。  忽然有一天,小院里的琴声停了,唱和之声消失了。我爷爷走了,永远地带走了他的唱腔和琴声。自那以后,我奶奶再没有唱过一句戏,更没有出门听过别人唱戏,我奶奶说,唱小生还得数我爷爷。奶奶不出门,在自己屋里摆弄着那把紫红色的坠琴,奶奶说那坠琴上有我爷爷的影子,别人一摸就看不到我爷爷了。在奶奶心里,仿佛有一种永不消失的琴音。奶奶去世的时候,交代家里人不要别的任何陪葬品,她只带走了我爷爷用过的那把坠琴。  戏剧是对生活的模拟,是对现实世界缺憾的心理补偿。  人无不受制于自然和宇宙的法则而颠簸沉浮,沉重的桎梏激发的是对理想的向往,于是,人们开始模拟生活:里面有快乐、辛酸、愁苦、郁闷,但同时也少不了对完美的希求和渴望。这样,人们给自己营造了另一个生活的空间,可以在这个世界里驰骛心志,驱遣梦想。这就是戏剧。  第五辑优雅的人生  牛津大学动物学博士麦特·里德雷在《美德的起源》中提出了一个饶有趣味的问题:动物的交配通常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吃饭却是“个人”隐私,要悄悄行事,是什么使得我们的社会没有像动物群体那样本末倒置?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向往优雅的生活——不同于动物那样仅仅只是活着。  毋庸置疑,这是人类所独具的美德决定的。  人类作为万物的灵长,天地间唯一可以思想的生物,除了拥有无尽的智慧,还拥有无上的美德。正是这些美德,成就了人的优雅、文明,也成就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最高贵的品性。  在任何时代,人们都如同朝圣般地向往着优雅的生活,越是在美德缺乏的时代越是这样。  如何优雅地生活,对于人的一生,仿若洪荒中的方舟,苦海中的慈航,载人们驶向美好的彼岸。  在人类的美德中,除了博爱、同情、感恩、孝顺、诚实、劳动、奉献、牺牲等等之外,最能显示人类美德这一特性的,是人的自尊、自信的品格,和自省、自我完善的能力以及追求宁静、淡泊、优雅的健康向上的灵魂的愿望。  如果人类的心灵中缺少了美德的光芒,道德无疑会渐渐变成寂寞的往事,当追求优雅的生活逐渐被人类忽略的时候,人类还有延续的希望吗?  正是人们不懈地追求优雅的人生,才为人类的延续和发展照亮了一条道路,也充当着我们——人类存在着的支柱。  自信,是人类最重要的美德之一,也是人生能够得以优雅地存在的重要因素。自信就是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无论我们自己到底能贡献多少光和热,我们都坚信自己的价值,对自己充满信心。  美国诗人道格拉斯·玛拉赫用诗这样表达着:    如果你不能成为山顶上的高松,  那就当棵山谷里的小树吧,  但要当棵溪边最好的小树。  如果你不能成为一棵大树,  那就当一丛小灌木;  如果你不能成为一丛小灌木,  那就当一片小草地;  如果你不能是一只麝香鹿,  那就当尾小鲈鱼,  但要当湖里活泼的小鲈鱼。  我们不能全是船长,  必须也有人当水手。  这里有许多事让我们去做,  有大事,有小事,  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身旁的事。  如果你不能成为大道,  那就当一条小路;  如果你不能成为太阳,  那就当一颗星星。  决定成败的不是你尺寸的大小,  而在于做一个最好的你。    当我们有了自信,就有了自尊和相信的能力;若有了自尊,自然就会追求诚实、善良等等一切美好的德行;若要维护尊严,我们就必定会常常自省、反思,以求自我完善;进而,一种真正的优雅宁静淡泊的、健康向上的精神便会成为我们终极的追求……  优雅的人生不是一种装腔作势的姿态,而是一种饱含美德内质的、内敛的品格。只有拥有了美德所包含的一切内涵,人生才能够尽显优雅的仪态。  莎士比亚说:“生命短促,只有美德能将它留传到辽远的后世。”  彼特拉克说:“只有美德是永恒的名声。”  失去美德的人生无法优雅,优雅的人生则充满美德的光辉。  一自尊、自信和诚实  带狗的老人  康·帕乌斯托夫斯基  在迈奥尔的车站食堂的一角里,坐着一个清瘦的老人,生着满脸硬胡子。里加湾的上空,冬天的暴风一阵阵呼啸而过。海岸上覆着很厚的坚冰。透过风雪可以听见波涛冲击岸边坚冰的声音。  显然这位老人是到食堂里来取暖的。他什么也没有点,无精打采地坐在长椅上,把两只手拢在补得很坏的渔夫短大衣袖子里,和老人一起来的还有一条毛茸茸的小白狗。它蹲在老人的脚边哆嗦着。  在老人的邻座上,有一群年轻人,后脑勺绷得很紧,而且通红的,大吵大嚷地喝着啤酒。帽子上的雪融化了,雪水滴到啤酒杯里,漏到熏肠面包上。不过,那些年轻人正在争论一场足球赛,所以没注意到这个。  当一个年轻人拿起面包一口咬下一半的时候,这条狗忍不住了。它走到小桌边,举起前脚,阿谀地望着年轻人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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