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女人,都有一个像他自己身上那样的阳具. 这一被成人视作正常性器官的阳具,在儿童眼里却成为了性活动的高贵区域,一种供“自身性欲”的重要“性”对象. 儿童对这一器官作出这样高的评价,以至于他们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与他的“自我”相似的人,竟然会没有这一重要的器官.有时,一个小男孩偶尔看到他的小妹妹的生殖器时会大发议论,这种议论表明他的上述偏见已经大到足以影响他的视觉的程度.在这种时候,他并不在说自己的妹妹少了什么,而是反复地唠叨(似乎是一种自我安慰,又好像是在自圆其说):她的“小鸡”还小,但是当她长大一些时,“小鸡”就会很快变大的. 这种认为女性也有阳具的概念,在儿童长大成人后也会在梦中出现. 例如:在夜梦中,性兴奋常常使他梦见与一个女人交媾:他把一个女人掀倒在床上,正准备性交时,却发现女人生殖器部位有一个阳具. 这一景象往往会使得梦突然停止,性兴奋也随之消失. 远古人类制造的种种雌雄同体的形象与儿童的这种性观念其实是十分相似的.我们注意到,对多数正常人来说,这种雌雄同体的形象并不会引起反感,但是,如果让他们看到某个真人身上的这种雌雄同体性器官,一定会引起他的极大恐慌.如果这种认为女人也有阳具的观念,在儿童头脑中“固置”,那么它就会无视后来生活中的一切影响,使这个男人永远也无法排除其性对象身上一定有一个阳具的幻觉. 这样一来,这个男子倘若有了正常的性生活,便很快会成为一个同性恋患者,把另一个男人作为他的性对象,因为这个男人的身体和心理特征总是促使他把他看作是一个女人. 即使他以-- 122性爱与文明91后结识了某个真正的女人,也不会把这个女人当作性对象来对待,因为女人缺少他需要的性的吸引力. 实际上,如果让这种人接触另一种类型的童年生活,这种生活定会使他感到十分憎恶. 一个主要以阴茎的性兴奋支配的儿童,往往通过用手玩弄自己的阳具而取得快乐. 如果这种行为被父母或看管他的人所看见,就会受到斥责,甚至威胁说他把他的阳具割掉. 这种“阉割威胁”所产生的效果,会伴随着儿童对这一部分的看重逐渐而增加,换言之,会变得根深蒂固和持久延续. 传奇和神话证实了儿童感情中的这种变化,也证明了与这种“阉割性质”有关的恐惧. 在以后的年代里,意识只有在非常偶然的场合才记得起这种情结. 当这种同性恋的男子在以后亲眼看到女人的性器官时,往往把这看作是一种被阉割后的残疾,因为很快他便记起小时候的“阉割威胁”。因而女人的性器官给同性恋患者造成的常常是恐惧,而不是快乐. 这样一种特别反应,并不因为他以后学习了科学知识而改变. 更何况有些科学发现认为儿童的上述假设并不特别完全错误. 这也就是说,女人同样具有阳具. 解剖学已经认识到,女性的阴蒂是一个与男人的阳具同源的性器官. 生理学对女性发展过程的描述对此还作了如下补充:女人具有的这个不再长大的阴蒂,在她的儿童期起着同男孩的阴茎相同的作用(二者有着相同的行为)。例如:它也同样是一个易兴奋的区域,很容易被接触到,而它的兴奋为小女孩的性活动产生男性色彩.在女孩的发育期里,必须对这种兴奋加以压抑.只有将这种男性的性欲抛弃,才能使其身体的女性特征发展起来. 反之,许多女人性机能的丧失,都是由于她们顽固地-- 123021性爱与文明依恋于阴蒂兴奋的原因(这种机能的丧失,包括交媾时毫无快感,或是因压抑的持久延续,导致性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代之以歇斯底里症的发作)。所有这些事实都可以证明,在这种认为女人也有阳具的儿童性理论中,确实包含着某些真理的种子.我们还可以非常容易地看到,在这一方面,女童的看法与她的兄弟们是相一致的. 她们一开始就对男孩身体的这一部分(阴茎)非常感兴趣,发展到最后,这种兴趣就变成嫉妒. 她们感到自己是受害者(被阉割者),希望自己也可以像一个男孩一样,用阳具撒尿. 当她们表达这种愿望时,总是爱说:“我要是个男孩该有多好.”我们知道,这句话的隐含意思,便是希望对自己缺少的东西有所补偿.如果儿童能从阳具的勃起中获得一些暗示,将会对他们开始时提出的问题的解决起推动作用. 这也就是说,他们将会感到,那种认为小孩子是从妈妈的身体中生出来的说法,并不是一种正确的说法. 那么孩子究竟是怎样来的呢?到底是谁使得小孩子在妈妈肚子里长成?这件事肯定与爸爸有关,爸爸不也是经常说,这个孩子也是他的吗?儿童由此又会想到,这件神秘的事情肯定与阳具有关. 更何况他自己一想到这种事情时,阳具就开始兴奋和勃起,这一事实更加证明了以上的思想. 伴随着这种兴奋,还会唤起一种模糊的冲动. 对这种冲动,儿童也不知如何对付——有时会作出一种强制性的动作,挤压、摔打,甚至捅破一件什么东西. 然而,正当他有可能想到母亲身上有一个阴道的事实,此时就仍然不为儿童所知. 我们很容易就猜测出,由于这一思路不能成功,很-- 124性爱与文明121可能使儿童抛弃甚至忘记这一问题. 当然了,这样一些想法和疑问以后不会完全消失,而是变成成人考虑问题时的种种“原型”,但无论怎样,这样一种初次的失败都会对其后来的发展产生极坏的效果.由于对母亲身上有一个阴道的无知,就使得儿童产生出了另一种思想,这种想法构成了儿童的第二个性理论.即:假如婴儿先是在妈妈肚子里长成,后来又从肚子里出来,这种事情如果真的发生了,那只有通过母亲的肛门才行. 这就是说,在他们的想象中,婴儿只能像粪便那样用力从肛门中排泄出来.如果在此以后的童年时代里,这个问题再次被提出,就会成为儿童独有的思考或两个儿童争论的一个问题,那么作出的解释就很有可能是这样的:婴儿是从张开的肚脐眼中生出来的,或者,先要把肚皮划开一道口子. 然后才可以把婴儿取出来,这种说法恰恰与一则寓言故事中描写的一只老狼生小狼的方式相同. 这样一种理论往往被孩子们公开地说出来,而且留存在他们的记忆里,成为意识思考的一个内容.所以对儿童来说,这种理论中丝毫就不包含令他们感到吃惊的东西. 这些儿童完全忘却了他们小时候曾相信的另一种性理论,也根本不知道这种性理论后来又受到肛门性理论的排挤. 与此同时,关于要想排泄大小便的事却可以在托儿所内当众宣布而不感到为难. 这也就是说,这些儿童尚未远离上述习俗性的成见,对他们来说,说一个人像一团粪便一样生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一种贬黜,因此不会受到唾弃.他们相信,对许多动物适用的泄殖理论,理所当然地也适用于人,而且他们自己准保也是用这种方式生出来的.-- 12521性爱与文明按照这一理论,儿童们当然也就不同意只有女人才能够生孩子. 假如婴儿是从肛门出来的,男人也就可以像女人一样生出孩子. 一个男孩子会想象自己将来也会有个孩子. 对此,我们不必谴责他,说这是一种女性化的变态. 因为在这个阶段上,起到作用的只可能有一种,即那种活跃的肛门性欲.如果这种泄殖理论在童年期的后半阶段依旧保留在头脑中(这种情况偶尔会有),他们对于“儿童来自何处”这一问题就有可能作出另一种回答. 这种回答也当然不再是前期的那种回答,它听上去有点像是一个神话. 例如:一个人吃进去一种什么特殊的东西,于是便生出个小孩. 从一个精神病患者身上,也可以看得到这种儿童性理论的痕迹,例如,一个心理症患者会把给他治疗的医生领到他在墙角排泄的一堆粪便跟前,笑着说:“看哪,这就是我今天生下的孩子.”第三种典型的儿童性理论出现在那些偶尔看到父母性交场面的孩子身上. 通过这种事件,他们得出了一种关于性的极其不完善的概念. 不管他们看到这一场合中的多少细节(如两人的位置、发出的声音、或其它性爱动作),都会得到同样的结论,说这是一种“虐待性的性交”(或者说性交是一种施暴行为)。因为他们亲眼看到了强壮的人如何用强力“欺负”弱者,就象是他们在儿童游戏中看到的那种搏斗场面一样(因为在这种场面中,也有某种性的兴奋混于其中)。我现在还不敢肯定,儿童在这种条件下会不会突然觉悟,把父母之间发生的事件看作是孩子出生的一个必须步骤. 但总的来看,儿童并未领悟到这一点,因为他们总是把这种性爱活动-- 126性爱与文明321解释成一种暴力活动. 但这种施虐概念本身又会造成这样一种后果;使他们回想到自己初次追问孩子从何而来,从而导致阳具勃起时的那种想要做出某种残暴行为的模糊冲动. 但是下述可能性同样不可以排除,即:这种有可能产生对性交秘密发现的过早成熟的施虐冲动,其本身就是在模糊记起父母性交场合的情况下激发起来的. 虽然儿童对这种场合还知道的不多,更没有充分利用它来解释自己的疑虑,但由于父母同床而卧,这种印象必定会对他发生影响.这种“性交乃施虐”的性理论(它本来应当作为儿童的性启蒙,却不幸把儿童引入歧途),同样是性本能中某些天然要素的表现形式. 每一个人都能在随便哪一个孩子身上找到它的痕迹.所以,这种施虐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说是真实的,它部分地表示出性爱活动的本质,而且展示出在性交之前男女双方之间的那种“角斗”。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的这样一种概念完全是通过对性交场合的偶然观察而发现的. 对这种场面,他只理解其中一小部分,另一部分他就似懂非懂了. 在许多婚姻中,妻子常常拒绝丈夫的拥抱和抚摸,因为这种动作不仅不能带给她们快乐,弄不好还会再次怀孕. 这种情况下,躺在同一张床上假装睡熟的孩子就会得出这样一个印象:母亲此时正在尽力逃避这种暴力行动.在另外的一些时候,结婚给孩子造成的印象就是一种不断的争吵:不是高声吵架,就是挥拳动腿. 对这样的儿童来说,这样一种争吵在夜间进行是不奇怪的. 再者,当他同自己的兄弟姐妹和伙伴们接触和交火时,不也是使用同样的一些手段吗?这样一种亲身的经历,更使他们对上述“施虐”概念感深信不疑.-- 127421性爱与文明假如这个儿童第二天早上发现母亲睡的床上有斑斑血迹,他的这种概念就变得更加深一步,因为这恰好是证据,昨天夜里在父母之间又发生了一场虐待和反虐待的斗争(然而对成年人来说,新鲜的血迹标明性交活动的暂时中止)。人类对“血的恐怖”大都可以从这儿得到解释. 儿童的错误,有一次使他不能获悉事实真相,因为显而易见的是,血迹是初次性交的标志.儿童提出的另一个问题与“孩子如何出生”这一问题仅有着间接关系.这一问题就是:“婚配”的本性和内容是什么?对该问题有着各种不同的答案,这主要取决于儿童对其父母婚姻生活的偶然观察同他们自己那带有愉快感受的冲动是不是合拍或者一致. 所有这种回答的共同点是:婚姻会带来愉悦的报答和满足,但首先要不顾廉耻. 我们常常听到的一种说法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身体中撒尿.”另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似乎表示说话者对这个问题已认识得比较明白,即:“男人把尿撒到女人的尿壶里.”还有些儿童则是把结婚看成是“两个人毫无羞耻地向对方露出屁股.”有些父母通过对孩子的教育,成功地推迟了孩子对性问题的探索. 其中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孩,虽然已经有了月经,仍然不懂得性的问题.她从书本中得出这样一种看法:结婚就意味着把两个人的血混在一起. 由于她自己的妹妹还没有来月经,她就强制一个刚来过月经的女孩与她“交媾”,以便把两个人的血“混合”到一起.虽然儿童对婚姻的上述观念以后很少被记起,但是它们日后对许多心理症患者的症兆却有很大的影响. 这种影响首-- 128性爱与文明521先可以从儿童们作的游戏中观察到. 在这种游戏之中,在一个儿童同另一个儿童之间会作出各种堪称为“婚配”的小动作. 此后,这种想结婚的愿望仍然常常以儿童的上述表达方式出现. 比如,有时以一种恐惧的表情或其他类似的表情呈现出来. 这种“表现”猛一看当然是无法理喻的.以上所说的乃是儿童在其幼年时代受其自身性本能的影响而自然产生出来的几种最重要的性理论.我自己也知道,这些材料还很不完整全面,而且尚未在这些材料和儿童童年生活的其他部分之间紧密地联系起来. 为清楚起见,我还想在这此进一步补充几点任何一个经验丰富的人都有可能漏掉的看法. 例如,我们还常常听到这样一个有意思的性理论:“那人是通过接吻而怀孕的”,这种说法已明显地表示了对于唇部性感区的强调,就我所知道,这样一种观念,多半是由女孩子设想出来的,对于那些其性的好奇心在童年时代遭受到强烈压抑的女孩来说,这种理论经常成为她们发病的根源. 我有一个女病人就是因为偶然观察到一种“父亲作娘”时发病的. 这种“以父作娘”的做法在许多民族中非常流行,其目的也许是为了驳斥对“父权”的怀疑(因为这种疑虑从未消失)。当一个孩子生下来之后,她的一个相当奇怪的“叔叔”便一连五天呆在这个家里,并且穿着睡衣接待客人. 大概是为了证明生育是由父母双方一起完成的,因此在孩子出生后,男人也应当躺在床上睡觉.在儿童长到10岁或11岁时,他们便开始知道了一些有关性的知识. 一个儿童如果在一种自由的和不受抑制的社会环境中长大,或者说,他有很多机会可以观看到性生活的真-- 129621性爱与文明实情况,就会很快地把他知道的东西告诉其他的孩子. 他觉得,通过传递这种知识,自己似乎已长大成人,而且高出了别的孩子一头. 孩子们通过外部方式学到的东西多数是正确的. 这也就是说,他们已经知道了阴道及其作用,但由于在伙伴们中间传来传去,往往使事实大大变样,有的还混杂着一些虚假的看法,甚至还夹杂着年长儿童所拥有的性见解.这就使得这样一些理论难于完善,因此不可能解答儿童一开始提出的问题(孩子是从哪里来的?),正如同他们开始时因不知道存在一个阴道而无法真正回答上面的问题一样,现在又为不知道精液的存在而妨碍了他们对整个生育过程的理解.儿童们无法猜测,从男性生殖器中,除了排出尿液之外,还可以排出精液. 在少数的情况下,一个纯洁的少女会在新婚之夜大为光火,因为新郎“把尿撒到了她肚子里”。如果这些知识在青春期之前获得,就会使儿童的对性问题的好奇心再次燃起,但是他们这时对性的看法,已经不再是典型的,也不再带有幼年期的痕迹了. 在我看来,儿童后期对“性之谜”的种种理性,并不值得在这儿一一列举,因为它们没有任何病理学方面的意义. 它们的多样性自然是取决于一开始接受到的信息,而它们的含义则在于重新唤醒了无意识中孩童早期对性的兴趣.因而,日后发生的手淫一类的性活动,甚至想与父母脱离的冲动,都无不与此有关. 难怪学校教师经常谴责说,儿童在这样一个年龄上接受这样一些信息,只能使他们堕落.仅举几个例子就足以证明,这种儿童在自己对性问题的后期考虑中,究竟又会加进了些什么东西. 一个女孩从她同-- 130性爱与文明721学那里听说,男人给女人身体中下了一个“蛋”,让女人在自己身体中“孵”孩子. 一个男孩同样也听说过关于这种“蛋”的事情,但是在他们心中,他们说的“蛋”就是睾丸(因为民间大多数人都把睾丸称为“蛋”)。但是使她最为不解的是,“蛋”是被阴囊裹住的,它怎么能时时更换?这样的一些传闻,很少能解除儿童对性活动之真实过程的种种重大疑虑. 女孩子们往往以为,性交仅仅发生一次,并且会延续很长时间(如24个小时),而且仅仅一次性交,就可以使女人生下所有的孩子. 有人则认为,儿童之所以这样说,一定是因为他们具备了某些昆虫生殖过程的知识的缘故. 但这种猜想并未得到证实,看来,这样一种理论很可能是由儿童自己创造出来的.另一些女孩子则根本就不知道有怀孕这类事,也不知道在子宫里有个小生命.她们以为只要男女睡上一夜,第二天就生出了孩子. 玛赛尔. 普列福斯特曾经把女孩的这一错误的想法改造成一个有趣的故事(见他的《女人的信》)。儿童青春期对性问题提出的这种种疑问,一般说来还是很有意思的,但可惜它们与我要达到的目的相去太远,所以我也不打算在这儿深谈.我想特别提醒人们注意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儿童当时杜撰出这样一些奇谈怪论,大抵是为了驳斥那些被压抑和进入无意识中的极古老的观念.谈谈儿童在接受到上述信息后的行为方式同样是很有意思的. 对很多儿童来说,他们在性方面受到的压抑是如此之深,以致于他们听不到也不愿听到任何有关性方面的事情.这样一种无知的状态,还可以延续到更晚些时候,例如,一直到他们幼年时得到的性知识经过医生心理分析再次被公开出-- 131821性爱与文明来时. 我还认得两个10到13岁之间的男孩,他们当然听别人说过有关性方面的事情.但是他们的回答却出乎意料:“你的父亲和别的女人当然会干那种事,然而我敢保证,我父亲是决不会干出这种事来的.”尽管儿童在年龄稍大时对性问题的好奇心会发生改变,但是我们完全可以从他们早期的行为中找出普遍的东西,这便是:他们都急于要发现他们父母到底是怎样生出孩子的.-- 132诗人与白日梦-- 133031性爱与文明使我们这些外行人一向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在这方面,我们有点像那个给阿瑞欧斯多提问题的红衣主教)那些怪诞的人——即诗人,到底他的作品是怎样创造出他的?他用什么东西吸引我们,并在我们心中唤起我们从未有过的那种感情?如果我们向诗人提出上述问题,他们大都会说,这些问题是无法解释的. 即使有个别诗人勉强向我们作出解释,也多半令人不满意. 据我们所知,迄今为止连那些洞察力很强的人,也没搞清楚决定了诗人对其想象性材料选择的因素是什么,也不知他们用什么方式制造出这样一些想象力丰富的材料. 但是,即使情况如此不景气,也丝毫不会减轻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兴趣.假如我们能够在我们自己身上(或与我们相似的人身上)发觉同诗人的想象性创造活动相似的活动,那该有多好!果真如此,只要对我们这种活动详细审查,就有希望洞察诗人的创造性想象能力的实质. 事实上,这方面的工作已获得了极大的进展——作家们一直在努力缩短他们同一般人的距离,他们时常鼓励人们说,每一个人心灵深处都是一个诗人的世界,即使世界只剩下最后一个人,这个人必定还是个诗人.我们当然应该在儿童身上寻找这种想象活动的最初迹象.我们知道,游戏是对儿童最有吸引力和他们最喜欢的活动.我们不妨这样说,每一个正在做游戏的儿童的行为,看上去都像是一个正在展开想象的诗人. 你看,他们不正是在重新安排自己周围的世界,使它呈现一种自己更喜爱的新的面貌吗?谁也不可否认,他们对这个新世界的态度是真诚的,他们对自己的游戏十分认真,舍得在这方面花费大量精力和注入自-- 134性爱与文明131己最真挚的感情. 因此,“认真地做事”并不是真正与游戏相对立或相反的东西,而是“现实”。当然,虽然儿童在感情上对这个游戏世界十分专注,但仍然能把它与现实世界很好地相区别. 只不过他想象中的各种物体和景致都是从这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世界中借用而来的. 儿童游戏与现实的这一联系,也恰是它同“白日梦”的重要区别.诗人所做的事情与儿童在游戏中所做的事情几乎是一样的. 虽然他创造的是一个虚幻的世界,但又把它当作真实世界对待.这就是说,他向这个世界倾注了大量的真实感情,但又能严格地把它同现实世界相区别.从人类使用的语言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儿童游戏同诗人创造的世界是相类似的.例如,人类语言总是把能使某些包容着种种真实的或可触的事物并得以再现的想象性创造称作“游戏”(英文中这个词还是戏剧、表演和假扮等意思),用“表演者”或“演员”称呼展示这个想象世界的人. 但是,这一诗的想象世界的非现实性,却产生出重大的文学效果——众多事物,如果它们在现实中发生,根本就不会使人感到欢悦,可一旦出现在作品当中,就令人产生快感;许多情感,在生活中是痛苦的,但对那些观看和倾听文学作品的人来说,这一切均变成了愉快的源泉.有关现实与游戏之间的区别,我们还有另一种看法. 儿童长大成人,并且很长时间不再做游戏之后,在他几十年来只同现实打交道仅从事于理解现实生活的活动之后,总有一天,他会突然进入这样一种境界,即,游戏和现实之间的区别又一次消失了. 成年人会记得,他起初做儿童游戏时,是多么的认真和虔诚. 他就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出一种极想抛弃-- 135231性爱与文明生活之重担,去追求一种愉快的幽默感的想往.人一旦长大,就不再做游戏,但这是否表明他会放弃从游戏中获得的那种快乐呢?任何一个稍微懂得一点人的内心世界的人都知道,人一旦尝试到某种欢乐,就很难让他放弃对这种快乐的追求. 事实上,我们从未放弃过什么,我们所做的唯一事情就是用一种东西代换另一种东西. 表面上,我们似乎放弃了一件东西,实际上,我们是在努力获取这件东西的“代用物”。所以,当人长大成人不再做游戏时,他们只不过是放弃了游戏同真实事物本来的那种关联. 换言之,他只不过是创造出一种虚幻的世界来代替原先的游戏. 他所创造的是一种空中楼阁或我们称为“白日梦”的东西. 我坚信,人类中大部分都在制造自己的白日梦,只要他不死,这种活动就要持续下去,这样的事实,已被人们忽视很长时间了,对它的重要性当然也就不可能作出正确的估测.比起儿童的游戏来,人的这种幻觉更不易觉察到.的确,儿童游戏是一个人做的,即便同别的孩子一起做,在所有参加游戏的孩子的头脑中也一定有一个专为游戏目的而设的共同秘密的王国,但儿童无论如何也不会向成年人隐瞒这些秘密,尽管成年人对其根本就不感兴趣. 但做白日梦的成年人就不一样了,他总是对这些梦感到羞耻,总是把它隐瞒起来不想让别人明白. 他珍爱它们,把它们当作自己最隐秘的宝藏. 一般说来,他宁愿把自己做的错事告诉别人,也不愿意向别人宣示自己的白日梦. 正因如此,他或许认为,只有他一个人有这种幻象,而不知道世界上所有人都有这种不可告人的秘密. 因此,白日梦是游戏的继续. 正因为这两种活动-- 136性爱与文明331后面的动机不同,儿童游戏中的具体行动也就同成人的白日梦不同.儿童的游戏是由儿童所具有的特殊愿望所具备的——儿童实际上只有一个愿望,这就是快快长大,使自己变成成人.在游戏中,他们总爱以成人姿态出现,把他理解的成人的生活模仿得维妙维肖. 在这种情况下,他当然没有必要去掩盖自己的愿望. 成年人就不同了,一方面,他知道自己不应再迷恋于游戏或沉溺于白日梦,而应该努力在现实生活中争取成功;同时,对于导致他做白日梦的诸多愿望,他又必须尽量藏匿起来. 他对自己的许多幻想总是感到是一种耻辱,视之为孩子气的东西,因此总是加以抑制.人们也许会问,如果白日梦被如此秘密地掩饰起来,我们又怎样会了解人类有这样一种创造幻想的动机呢?我们知道,当今世界上出现了这样一类人,那代表着“必然性”的严峻女神(而不是上帝)向他们提出了这样的任务:把自己遭受的痛苦和欢乐原原本本地诉说出来. 这些人便是精神病患者. 为了能使医生用心理疗法医治自己的病,他们除了向医生讲述别的事情外,还要透露自己的种种幻想. 这也许是我们获知上述秘密的最好渊源.长期的治疗经验告诉我们,这些病人向医生透露的事情,是决对不可能从一个健康人那儿探听到的.那么白日梦究竟有哪些特征?首先可以肯定,幸福的人从来不去幻想,幻想是从那些愿望未得到满足的人心中流露出来的. 或者说,未满足的愿望是造成幻想的推动力,每一个独立的幻想,都意味着某个愿望的实现. 或是意味着对某-- 137431性爱与文明种令人不满意的现实的改进. 这些作为推动力的愿望各不相同,随着幻想者的性别、性格和环境的不同而不同. 但它们很明显地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督促梦幻者做升官梦的野心欲,另一种是性欲. 年轻女子的幻想大都是由性欲造成的. 她们的野心欲一般都包括在性的追求中了. 年轻男子则不然,造成他们幻想的不只是性欲,还有野心欲和利己欲. 但是,对于上述两种倾向来说,我们主要不是想强调它们之间的区别,而是强调它们之间的同性. 正如我们总会在许多教堂圣坛画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一个雷神形象一样(见日耳曼神话),在大多数白日梦中,也总有一个女人隐秘在梦中的某个角落. 梦幻者的一切英勇事迹几乎都是为她而作,在他胜利时,又总会跪在她的脚下,把赢来的一切胜利果实全部向她奉献. 从这儿我们真正地看到人们隐秘自己幻觉的巨大动机. 一个有良好教养的女子,其性欲越小,也就越受赞赏;而对一个年轻男子来说,他必须学会克制自己在备受溺爱的儿童时代养成的过度自爱(自重)心,方可以在这个由无数同他自己有着同样追求的人组成的社会上立身.我们决不可认为,由这种幻觉冲动生成的各种幻象、空中楼阁、白日梦,都是一成不变的或不能改变的. 相反,它们同实际生活印象总是一致的. 换言之,它们会随着生活本身的改变而变化. 每一种深刻的新感受都为他们打上了一个标志着具体时间的邮戳.总得来说,幻象同时间(或时代)的关系是极其重要的. 一般说来,在某个时刻,同一个幻象总是在三个时期徘徊——这三个时期代表着我们的三个幻想.首先,我们心中的幻想活动可能同某些现时的印象结合着,由-- 138性爱与文明531目前发生的某些有力量唤起某种强烈欲望的事件引发;紧跟着,这种幻想又会溜回到记忆中的某种早期经验(一般是幼儿时代发生的、使这种愿望得以实现的经验);最后,它又会为自己制造出某种有可能在将来发生的事件,这种事件仍然代表着该愿望的实现. 这就是所谓的白日梦或幻想,它既包含着目前直接引发它的事件,又包含着某些过去的记忆,这样一来,过去、现在和将来,就以“愿望”为主线,被连接在一起了.仅举一个普通例子,便可以对我的问题作出生动表现出来.设想有一个贫穷的孤儿,拿着一封推荐信去见一位雇主.他走在路上时,很可能会陷入一个与他眼前的情景相对应的白日梦,这个白日梦的具体内容有可能是如此:他一到那里就受到了录用,雇主对他也极为赞赏. 不久之后,他便成为这个雇主的得力助手,并且很快被雇主那美妙无双的女儿相中,于是就与她结了婚,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 他以后又继续辅助岳父干事业,由开头时的助手变成了岳父事业的继承人. 通过这种方式,这个梦幻者便重新获得了他幸福的童年时代曾经拥有过的东西:他的安然而温暖的家,他的慈爱的双亲,以及初次使之心颤的对象等. 通过这样一个例子,我们清楚地得出,一个人的愿望是如何利用眼前发生的某种事件,通过过去的经验模式,为自己制造出一个光辉的未来的.关于这种幻想或白日梦,我们还有更多的东西要解释,但目前只能作以简单说明,以点到为是. 这就是:如果这种幻想过于丰富和过于强大,便就必然会产生神经分裂或精神病.这就是说,幻想仍是我们目前治疗的病人病情初发的前兆.而-- 139631性爱与文明这种现象就属于病理学研究的广泛领域了.另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是幻想同梦的联系. 通过对梦的解释以后,我们就知道,夜梦同上述幻想其实是一回事. 我们平时使用的语言,以它那无可比拟的智慧,很久之前就把幻想中创造的虚幻物称之为“白日梦”,从而道出了梦的本源.尽管如此,梦的真正含义仍然不为普通人所知,这究竟是为何?原因就在于夜间活跃于我们心中的是那些我们平时羞于披露的愿望. 这些愿望,我们起初时是尽量设法隐藏,久而久之便被压抑到无意识之中(所以不再被我们意识到)。当然,这样一些被压抑的愿望以及各种变化并没有消失,然而只有在完全伪装的情况下,才能从意识中表现出来,当科学研究成功地把这些愿望从他们在梦中的变形体中审辨出来时,就不难发现,夜梦同样是欲望的实现.对于白日梦,我们暂且说到这里. 现在我们再谈一谈诗人. 我们能否把一个想象力很强的作家看作一个在大白天作梦的人,把诗人创造的作品与白日梦等价呢?我认为,它们之间是有很多明显区别的,诗人以及以往的史诗作者和悲剧作者,他们所取的材料都是“现成物”,这同那些几乎以本能创造自己材料的创造者有很大区别的. 让我们先谈后者. 在正式讨论之前,我想提请大家注意,我在这种对比中选择的作家,都不是那些得到批评家高度赞扬的人. 他们绝大多数是那些不那么自负和清高的传奇作家、小说家和传记家,但他们均拥有广泛的男女读者. 这类作者所创造的作品有一个极为明显的特征,每一个读者也都可以从中感觉到,这些作品中大都有一个引人注目的英雄. 作者总是使用一切可能的-- 140性爱与文明731手段,来赢得读者对这个英雄的同情和崇敬,而且总是使他受到特殊的保护. 如果在第一章结束时,这个英雄因受重伤而血流不止,以至失去知觉,我们准会在第二章开始时发现,他受到了悉心周到的照料,健康也逐渐得到恢复. 如果第一卷结尾时,书中英雄在海上遇到风暴,他所乘的船触礁破裂,第二卷开始时,他必定是在紧急关头时得到拯救. 如果不是如此,整个故事就无法继续下去. 我们总是怀着一种安全感紧随主人公渡过千难万险,这同一个真实的英雄跳入水中救出一个即将溺死的人,或是一个冒着枪林弹雨去炸毁敌人碉堡的英雄所怀有的安全感是一致的. 对于英雄所怀有的这种安全感,一个优秀的读者会用这样一句话加以解释,即:“我永远不会出事”,可在我看来,英雄怀有这样一种“刀枪不入”的感觉,说到底还是“自我陛下”的暴露. 一切白日梦和一切小说和故事中的英雄,都是这个“自我陛下”的孕育.在这样一些以“自我”为中心的故事中,还有其他一些特征,同样可以表明这种关系. 例如,在这些故事中,总有一个美貌的女子与该的英雄相爱. 这种情节当然不是在描写现实. 谁都知道,这种情节都是每一个白日梦的基本组成部分. 我们还可以看到,故事中涉及到的每个人,虽然他们在现实世界中有各种不同的特征和喜好,在故事中都全部被划入“好人”和“坏人”两大阵营. 凡是与故事中“英雄”(英雄也是自我)站在一起的,都是好人;凡是反对这个“英雄”的,都是敌人或者竞争者.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否认,许多想象力很强的作品,远远超越了最初的那种天真的白日梦的范围和水平,但我依然-- 141831性爱与文明坚持这样一种猜断,即:即使那些走的最远的白日梦变种,也可以通过一系列接连不断的转换,还原为白日梦. 在这方面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就连许多所谓的心理小说,也仅包含着一个人物(同样也可能是一个英雄),只不过是一个通过对其内心的描写而宣示的人物.作者“钻进”这个人物的内心,且以他的眼光从外部观看别的人. 一般说来,这种心理小说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表现了现代作家的一种倾向,即通过对自我的理解,将自我分裂成无数个细微的“组成成分”,并通过这种方式,将英雄自身心理生活中各种对立和冲突的倾向“人格化”(即每一个人物只代表他的一种心理倾向)。另外,还有一种可以被称为“超越中心”(或中心之外)的小说,这种小说看起来与“白日梦”有着明显的区别. 在这种小说中,那作为主人公的人物,看上去极不情愿. 他就像一个过路人那样,对别人的行为和痛苦总是“静视旁观”。左拉写的许多小说大都属于这一种. 我需要在此指出,对非作家和对那些在许多方面都不正常的人所作的心理分析表明,他们的白日梦都有相同的变态表现. 这就是说,在这些白日梦中,“自我”都能满足于一个旁观者的角色.如果说我们所作的上述比较(即富有想象力的作家同白日梦者的比较、诗作品同白日梦的比较)有哪些价值的话,这种价值就在于它与各种实际情况相一致. 让我们首先以刚才提出的观点,去对照幻想(白日梦)同贯串于整个幻想的“愿望”之间的关系,用幻想所涉及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三段时间,来检验作家们的作品,然后再用这种检验所得的证据来研究一下作家本身的生活同他的作品之间的关系.到如今,-- 142性爱与文明931人们还不知道用什么基本观念来对待这种关系,很多人把这种关系看得极为简单. 种种对幻觉(白日梦)的研究使我们想到,事情有可能是这样的:某些给作家印象深刻的真实经验激起了自己早期体验的回忆(一般是童年时代的经历),然而便唤起了他的某种愿望,这种愿望又只能通过创造一种作品才得以表现. 所以,从他的作品中我们既能分辨出某些最近发生的事情,又能看出回忆起来的童年的经验.请不要对这种创造过程的复杂性感到震惊.我个人认为,上述概括与真实发生的事情相比,还要粗略很多. 因此,它还只能作为人们追索真实创作过程的一次初次尝试. 我自己所作的许多尝试使我相信,这样一种研究创造性想象的方式一定能结出丰硕之果. 你们知道,我一直都在强调作家对其童年生活的回忆. 这看起来似乎有点奇怪. 但请你们不要忘记我的这种说法所预设的假设,那就是:想象力创造的东西,也同白日梦一样,是儿童游戏的延续和代替.我们切不可忘记另一类创造性作品,即那种不是以本能创造出来,而是对现成的材料作加工之后形成的作品. 在这种作品中,作家同样保持着某种程度的独立性,这种独立表现在对材料的选择和对所选择材料的极度改变上. 这些现成的材料大都取自于一个民族的神话、传奇和童话的宝藏中.它们实则是整个民族心理的创造物,目前对它们的研究还远远不够. 但从很多痕迹中可以看出,诸如神话,很可能是由整个民族的愿望(一个年轻民族的那古老的梦)所生成的幻象或其变种(或它的经过变形之后的痕迹)。有人可能要说,尽管本文的题目中首先提到作家和诗人,-- 143041性爱与文明但它谈论作家或诗人要比谈论幻觉(白日梦)少得多. 我几乎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我觉得这样做是会得到原谅的,因为目前我们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实在太少了. 我所能做的(目前)只是通过对幻觉(白日梦)的研究找出几点暗示性线索和提出几个特殊一点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都超出心理学领域而触及到文学材料的选择.至于与作家有关的其他一些问题,我们根本就没有提:作家以他们的作品在读者中唤起种种感情是通过何种手段达到的. 但我至少可以向人们表明,从有关“白日梦”的讨论到讨论作家的想象性作品会造成什么样的效应,这二者之间还是彼此相通的.我以上曾经说过,“白日梦”的作者总是把他的幻觉隐秘起来,不让别人明白,因为他觉得这些幻觉都是一些下流的东西. 现在我可以断定,即使他把自己的幻觉告诉我们,我们也不会从这种“披露”中获得任何愉快的感觉. 因为这样一些幻觉常常使人反感、厌恶,至少提不起我们的兴趣. 可对于一个具有文学天赋的作家就不同了,当他向我们宣示自己的“游戏”或向我们“披露”他的“白日梦”时,我们会体验到各种不同的快感.至于作家究竟如何制造出这种效果,至今还是一个最为隐蔽的秘密. 诗或艺术的本质,就在于它用某种技巧征服了人们的感情. 而这种感情又与每个个体同其他人之间的“障碍”有关. 对于克服这种障碍的技巧,以我猜测至少有两种. 一种是作家通过变换和伪装等手段将“白日梦”中所具有的“以自我为核心”的特征变弱,使人更容易接受. 另一种是他向我们宣示自己的幻想的同时,也提-- 144性爱与文明141供我们形式的或审美的愉悦,使我们得到快乐和满足. 这种快乐的增加,又会进一步将我们内心深处的更大的快乐表现出来. 所以我们一般称为“刺激性的诱饵”,作为一个术语,它又被称为“前期快乐”。我个人以为,我们从所有艺术家的作品中所得到的审美快乐,都是这类“前期快乐”。文学欣赏的实质就在于使我们内心的紧张得到放松和释放. 造成这种效应的绝大部分原因,也许是因为作家将我们置身于这样一个场景,我们能够欣赏自己的白日梦,同时又不感到责难和羞耻. 至此,我们的讨论眼看就要进入一种更加奇特、有趣和复杂的研究领域了,但是我们又不得不在这里停下(至少在目前是这样),作为我们眼前研讨的一个结尾.-- 145无意识-- 146性爱与文明341心理分析告诉我们,“压抑”的本质不是取消或放弃本能的“观念性呈现”,而是迫使它不能进入意识,换言之,不使它成为“意识的”(或自觉的)。这样,这种概念就只能停滞在无意识中,不能被“意识”所理解. 但我们已有充分可信的证据证明,即便它是无意识的,但仍然在起作用,最终会影响到“意识”,任何一种被“压抑”的东西都是无意识的,但我们现在还不能肯定,无意识的全部内含是由被压抑的东西构成的. 无意识的范围或许要宽广得多,被压抑的东西仅仅是无意识的一个组成点.那么我们究竟怎样才能达到对“无意识”的更清晰的认识?就目前来说,我们所知道的无意识,仅仅是那些能够经过变形和转化而变成“意识”的那一部分. 事实上,这样一种转化在精神分析实践中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东西. 为了使这种转化得到实现,被分析者必须克服某些阻碍,正如他们早些时候为了把问题压抑到无意识中,而采取的那种把它们从意识中排除掉的方式一样.一、对“无意识”概念的辩护不少人对我们的辩护持批评态度,认为我们提出的人心中存在着一个“无意识”系统的假设,纯属子虚乌有,更不能把这种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前提. 对这些批判,我们必须作出针锋相对的回答,这就是,我们的这种假设存在着“无意识”领域来说是必要的和合理的,因为我们拥有各方面的证据以证明它的存在. 说它是必要的,是因为目前关于“意-- 14741性爱与文明识“的资料还极不完善,不论是健康人或是心理病患者,他们有些心理活动是无法用”意识“活动解释的,既然从意识领域中找不到有关它们的任何证据,我们便只能把它们统统归于”无意识“领域. 这些活动不仅仅包括健康人的”动作转移“活动和梦,还包括心理病人的种种反常的病态表现.某些为我们熟悉的日常经验有时会导致我们突然产生某种使我们自己也感到吃惊的”观念“,对它的根源,我们竟丝毫不知;还有些心理活动会产生一种奇异的效果,使我们感到大惑不解. 因此假如我们紧紧抱住原来的想法,认为我们心中任何一个独立的心理活动都可以被意识觉察到,上述现象就无法解释了. 如果把它们统归于意识的活动,意识活动便成为一种互不联系(如因果关系)的和丝毫看不出智慧的活动.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将我们推断出的无意识活动稍加修改,它们便很可能进入一种可以加以证明的联系中,人们希望推导出它们的含义和联系,这是一种完全合理的契机,因为它可以使我们突破直接经验的局限. 但除此以外,我们还假定有一个无意识领域存在着. 这种假设看来有助于我们建立起一种可导致极大成功的实际方案,这种方案将使我们有能力对意识活动的过程行使有益的影响. 同时,它便可以反过来成为我们证明无意识存在的不可争论的证据. 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那种认为凡是内心发生的一切均可以被意识到的看法,是不完全正确的,也是一种想当然的和自以为是的看法.为了证实这种无意识心理状态的存在,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断言,在某个特定时刻,意识活动所包含的内容是很少的,-- 148性爱与文明541在大多数情况下,大部分自发性认识都长时间“潜伏”着,换言之,都是无意识的,不为我们的意识所把握和明白. 只要想一想我们拥有多少潜在的记忆,对无意识存在的假设就更加深信不疑了. 或许有人反对说,这样一些潜在的记忆,不应该再被看作心理活动,因为它们只是一些可以继续从中榨取出某种心理产品的肉体残余. 对此我们可以作出下面的反对意见,潜在的记忆原本就不是肉体的残余,而是与之正好相反的心理活动的痕迹. 然而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这就是“我们自己一定要弄明白,人们之所以提出以上反对意见,完全是由于他们错误地把意识活动同心理活动等同起来(当然,人们并没有清楚地说出来,而是把它看作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与上述等同,要么被当作逻辑推导的”预期理由“(一种逻辑错误,把未经证明的推断作为证明论题的证据)用来论证“心理活动就是意识活动”;要么就是一种习惯性说法,被作为一个专门术语使用. 倘若是后者,那就没有必要再去反驳,因为它像众多习惯性说法一样,其错误是明摆着的.剩下来的唯一问题是,这样一种说法已经被证明有用,因而我们理应接受过来. 对此,我们可以作出明确的回答,这种把意识和心理等同的习惯性做法毫无实际用途(或好处)。它破坏了所有心理的连续性,使我们陷入了不可摆脱的“心理物理平行主义”的困境. 它还很容易遭到人们的反对,说它在没有任何可靠依据的情况下,过高地估测了意识所起的作用;最后,它只能迫使我们从心理研究领域中退出来,连一个可以作为这种损失之弥补的地方都找不到.看起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即这种其存在不容置疑的-- 149641性爱与文明潜在的心理活动,究竟是一种无意识的心理状态,或是一种无意识的机体状态),我们只能打一场笔墨官司了.为了以理服人,我们最好先摆出关于这种状态的一些最容易肯定的性质. 首先,我们对它的物理分析学出现之前,某些零碎的催眠试验(尤其是催眠之后的种种迹象和暗示)就足以让人信服地证明了无意识心理的存在和它的活动方式.进一步说,这种“存在着无意识活动”的假设,还是一种完全合理的假设. 这是因为,在我们提出这种假设时,一点也没有脱离人们所习惯的那种普遍思维方法. 意识活动仅能使我们每个人知道自己的心理状态,而我们对别人意识状态的了解,就只有靠类比去推断出来;或者说只有靠分析别人身上相类似的说话和行动方式而达到对别人行为和意识的理解(在心理学中,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这样的:勿须经过反省,就认定别人与自己的构造相同,因而也与我们自己一样,具有意识. 这种认同作用乃是我们理解活动的绝对必要的条件)。这种推导或认同作用,在人类早期就已经被“自我”扩及到别的人、动物、植物、无生命的物体,甚至整个外部世界. 总而言之,凡是个体“自我”觉得与自己极为相似的身外的其它物体都在这种认同作用下与自我达到“等同”。可是,随着自我同它之外的其他人和其它物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大,这种认同作用便被逐渐抛弃了. 现在,我们所具有的批评判断力已经让我们怀疑那种认为动物也具有意识的说法.我们断然否定植物也有意识,以为那种认定非生物也有意识的假设乃是一种神秘主义的说法. 但是,即便是在那些被原始的认同倾向阻碍了批判力发挥的场合(或者说,在那些把-- 150性爱与文明741所有身外之物都视为自己的同类的地方),这种认为一切身外之物都是有意识的假设,也是通过“推导”作用而取得的,它根本不可能像“自我意识”一样,能即刻作出断定.精神分析所提倡的东西,不外是要求我们也应该把这种推导过程用于我们自己——这样一种方式确实不同于我们的天然倾向. 假如这样做了,我们肯定会这样说:如果我在自己身上所看到许多“行为”和“表现”无法同自身所能意识到的自我心理动态联系起来(或者无法与它们吻合),它们自然会被我看作是属于他人的东西——这就是说,这些行为和动态只能通过他人的心理活动去解释.进一步,经验还表明,我们最懂得如何去解释别人身上发生的那些与自己相同的活动(或者说是最懂得如何把它们归之于论证事件的因果链条中)——同时,又矢口否认这种活动在自己心理中发生. 显然,这对我们提倡的这种研究应从自身的“自我”做起的主张是一个很大的阻碍,因为它使我们无法获得对它的真正的理解.但是,在我们运用这种推导过程于自身时,假如看不到我们自身内部的二元对立,同样不能把这种“无意识活动”揭示出来.它仅能按照逻辑推导,得出一种不同的假设,即:在自我中存在着另一种意识或第二意识,它与我们所知道的那种意识合并为一体. 这样一种假设,自然应当受到批判,因为,第一,一种属于自己但又不被自己知道的意识,根本不同于那种既属于自己,同时又属于他人的意识. 这种找不到其最重要性的意识,究竟值不值得我们去研究,是大可怀疑的. 看来,即使那些一直反对有一种“无意识心理”的人,也-- 151841性爱与文明不准备用一种“意识不到的意识”去替换它. 第二,精神分析业已证明,我们推理出的各种不同的潜在心理活动,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它们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关系,或者说,它们谁也不“知道”谁. 如果事情果真如此,我们是否应该假定,自我之中不仅有第二意识,还有第三意识、第四意识,以至无穷多的意识呢?第三(这是最重要的批驳),我们还应当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精神分析所做的研究表明,某些潜在的意识活动本身也具有一些独立的特征,我们对这些特征极为陌生,甚至认为它们难以置信或不可理喻,因为它们同我们所熟知的那种意识的性质完全相反或对立.鉴于上述理由,我们必须对自己的上述思考作出改正. 这就是说,我们所要推导或想要证明的东西,并不是我们的第二意识,而是一种不能为意识所知的特殊心理活动. 我们不允许人们将它称为“下意识”或“潜意识”,这种称呼是错误的,并且容易引起误解. 我们的医疗实践表明,即便是那些有名的“意识分裂”病例,与我们的观点也不相悖. 我们对该病例所做的一般描述是:这种病人的心理活动分裂成两种,它总是不停地在这一种和那一种意识中交错. 在精神分析中,除了作出下列推断外,我们别无选择,就是:心理活动本身是无意识的,意识只能像感官“知觉”外部世界一样去感觉它. 当然,我们还可以从这种对比中获得更多的知识. 在我们看来,精神分析关于存在着一种无意识心理活动的假说,一方面是原始泛灵主义的扩展(它使我们在周围事物中看到自身),同时又是康德对于各种关于外部知觉的种种错误看法之批判的延续. 正如康德告诫我们的,万不可忽视,我们的知觉是受主-- 152性爱与文明941观条件约束的,决不可把它等同于被我们知觉到的不可知之物. 精神分析同样警告我们,不要把意识的知觉等同于作为这种知觉之对象的无意识心理活动. 同物理事实一样,心理事实也不是我们看到的那个景象. 令我们欣慰的是,对内在知觉的纠正并不像对外在知觉的纠正那么困难,相对于外部世界,内部对象的不可知程度要小得多.二、“无意识”的各种含义——一种地形学的观点在作出进一步解释之前,首先让我们指出这样一个重要的(虽然不是太方便)事实:“易于进入无意识状态”,仅仅是精神活动的一个特定,而且不是它的一个最典型的特征.除此以外,还有其它一些心理活动,尽管它们表现出一种极为不同的价值,同样具有“无意识”性质. 所以,所谓无意识,它一方面包含着种种因潜伏而暂时不为意识所知,其他一切都与意识活动一样的活动,另一方面又包含着种种被“压抑”的活动,假如这些活动变成意识活动,它们肯定与意识中其他种种活动形成鲜明的对照. 从现在起,如果我们在描述各种心理活动时,不再追问它们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在对它们分类和关联时,仅仅按照它们与“本能”和“目的”的关系,它们自身的构成,它们在自己所属的心理系统内的等级等等,便会消除对它的所有曲解和误会. 可是这样做毕竟是不实际的,其中有诸多理由,例如,当我们提到“意识”和“无意识”这两个字眼时,有时是在“描述意义”-- 153051性爱与文明上引用它们,有时又是从“系统意义”上引用它们. 从系统意义上看,它们各自代表的是一个特殊的心理机能,而且具有自己独特的特性,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意义的模糊. 为了避免这种混乱,我们可以把某些经我们区别出来的心理系统,以一些随意选择出来的名字称呼,这些名字最好不要使人们想到它们属于“意识”。但在这样做时,首先应当表明,我们区别这些心理系统时的根据是什么,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提及意识的种种属性,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些属性就是我们进行一切调查研究的出发点. 在下面的阐述中,当我们在“系统”意义上使用“意识”和“无意识”时,通常用简写符号Cs代表“意识”,用Ucs代表“无意识”。下面我们对精神分析所获得的某些肯定性发现作出解释. 一般地说,一种心理活动要经历两个阶段(或两种状态),在这两个阶段之间,还穿插着某种可称为“检验”或“审查”的步骤(这种审查也称为无意识压抑力量)。第一阶段的心理活动一般是无意识的,属于Ucs系统. 如果在“检验”时,它通不过审查的关口,便会被拒之门外,不能进入第二阶段,我们就说它受到“压抑”,或者说被压抑到了无意识之中. 如果能通过检验,它就进入了第二阶段,以后便属于第二系统,即我们所说的Cs系统. 但是,即便它已属于这一系统,也不等于清楚地肯定它就是“意识”的了. 换言之,它这时还不是“意识的”,而是具有变为“意识”的可能——只有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它才可能不受阻碍地直接变成意识的对象. 从具有变成“意识”的能力这一角度来考虑,我们还可以称这一系统为“前意识”。如果还有另一种审查或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