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回唱 -14

“詹姆斯·帕金森,乔治·亨廷顿,罗伯特·格雷弗斯,约翰·唐,还有我这位卢·格里克。[17]病的名字怎么也有人来垄断?”我瞪大了眼睛,我母亲也回瞪给我,然后她放声大笑,我也哈哈地笑起来了。此时我心已粉碎。第二天一早,我们躺在外面的躺椅上。妈妈系了条厚围巾,穿着大衣,腿上盖着保暖的羊毛毯,对付刺骨的寒意。我们喝着咖啡,咬着肉桂味儿的烤榅桲片,这是萨丽娅特地为今天买的。我们戴着日食眼镜,举目望天。太阳朝北那一边已经被咬了一小口,看上去有点像萨丽娅那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上的商标,她隔一会儿就把电脑打开,在一个网络论坛上写几句评论。街头巷尾,到处有人待在便道和屋顶上,观看这一奇景。有些人已经带上全家老小,去了岛的另一头,希腊天文学会在那儿架起了望远镜。“什么时间食甚?”我问。“将近十点半。”萨丽娅说。她推起眼镜,看了看手表。“大概再过一个小时。”她兴奋地搓搓手,在键盘上敲了句什么。我看着她俩,妈妈戴着黑眼镜,青筋暴凸的双手交叠着放在胸前,萨丽娅急风暴雨般地敲打着键盘,白发从无檐便帽下散乱而出。你做的是好事。前一天夜里,我躺在沙发上,琢磨着妈妈说过的话,思绪飘飘荡荡,想起了玛达丽娜。我记得我在少年时代,常为妈妈不做、而别的母亲都会做的那些事耿耿于怀:牵着我的手走路,让我坐在她腿上,文人小说下载睡前给我读童话书,亲我脸蛋道晚安。这一切历历在目。但是这么多年来,还有一个更大的真相,我却一直视而不见,任由它处在不被承认和未受赏识的状态,在我的满腹委屈之下深埋。那就是:我的母亲绝不会离开我。这是她给我的礼物,这是个铁打的事实,她绝不会对我做出玛达丽娜对萨丽娅做的事。她是我的妈妈,她不会离我而去。对这一点,过去我只是简单地接受,觉得理所当然。我不曾为此感谢过她,就像我不曾感谢过洒在我身上的阳光。“看!”萨丽娅大叫了一声。突然,我们周围的一切——地上,墙上,我们的衣服上——无数小小的,闪亮的光镰出现了,新月形的太阳发出的光,从我们家橄榄树的树叶之间穿过。我发现一片月牙儿在我的杯子里,在咖啡上闪烁着,还有一片在我的鞋带上起舞。“把你的手给我,奥蒂。”萨丽娅说,“快点!”妈妈张开双手,掌心向上。萨丽娅从衣袋里拿出一片方形的雕花玻璃。她拿着它,放到妈妈手掌的上方。忽然,好多月牙儿形的小彩虹出现了,在我母亲手上,在满是皱纹的皮肤上颤抖着。她也喘息起来。“快看,马科斯!”妈妈说。她龇着牙乐啊,高高兴兴地,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活像个小女生。我以前从没见过她笑得这么纯洁,这么没有心计。我们坐着,我们仨,看着颤抖在我母亲手上的小彩虹,我既觉得悲伤,又苦于旧创,每种感觉都像一只爪子,扼住了我的咽喉。你做的是好事。你挺让我骄傲的,马科斯。我已经五十五岁了。这些话我已经等了多半辈子。现在太迟了吗?我们,妈妈和我,已经虚掷得太多,蹉跎得又太久吗?我心里有一部分在想,最好让一切照旧,仿佛我们谁也不知道,一直以来我们有多么难以相合。那样就会少些痛苦。也许好过这份迟来的礼物。这脆弱的、战栗的小小微光,映射出我们之间原本可以怎样相处。它招致的只会是悔恨,我问自己,悔恨有什么好处?它什么也不能挽回。我们失去的东西再也无法弥补。可是我的母亲开了口。“多美啊,对吗,马科斯?”我对她说:“是的,妈妈。很美。”我心里好像决了口。我伸手过去,把我母亲的手拿在了掌中。[1]美尔忒弥(Meltemi)是地中海季风在希腊和土耳其的名字。[2]帕纳伊亚(Panagia)是东正教对圣母马利亚的敬称之一。[3]埃利尼科斯咖啡(ellinikós kafés),就是“希腊咖啡”。[4]帕斯特利(pastelli),蜂蜜芝麻糕。[5]所谓“中国人的诅咒”来自一句没有出处的中国谚语:“愿你生活在有趣的时代。”[6]西班牙广场(Piazza di Spagna),经西班牙阶梯,通往山上的圣三一教堂。[7]意大利语:是吗?[8]意大利语:这就是你女朋友![9]瓦索(huaso),相当于智利牛仔。[10]利特雷(Litre),全称Lithraea caustica,智利矮树,有刺,致人过敏。[11]皮斯科拉(piscola),智利流行的鸡尾酒,以皮斯科白兰地混入可乐或姜汁汽水调成。[12]古尔的意思是花。[13]二人翻绳游戏,原文是cat's cradle,猫的摇篮。[14]塔弗利(tavli),希腊的双陆棋。[15]即主位。[16]迪米特里奥斯·姆波格里斯(Dimitrios Mpogris,1890—1964),又名迪米特里奥斯·博尔格里斯(Dimitrios Bogris),希腊剧作家,1936年首演的《婚约》(Engagements)是现代希腊戏剧史上的悲剧名作。[17]分别对应着帕金森氏症、亨廷顿氏舞蹈症、格雷弗斯病(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唐氏综合征,以及瓦尔瓦里斯太太罹患的格里克氏症,即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俗称渐冻人症。第九章2010年冬我还是小女孩时,父亲和我每晚有个仪式。我说二十一遍比斯敏俩[1],他把我塞进被窝,然后坐到我旁边,用拇指和食指从我脑袋里摘去噩梦。他的手指从我脑门跳到太阳穴,耐心地在我耳朵和脑袋后面搜寻,每从我脑袋瓜里抓走一个噩梦,他就发出“砰”的一声,好像拔掉瓶塞的动静。他把这些梦一个一个,收进他腿上无形的袋子,再把袋口扎牢。接着,他会在空气里搜寻,找出一堆好梦,来替换那些被他没收的梦。我看着他微微翘起脑袋,皱着眉,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又像竖起耳朵,听远方的音乐。我屏住呼吸,等着那个时刻到来,等着我父亲脸上绽开笑容,口中念念有词:哟,这儿有一个,等他捧出双手,让梦落在掌心,仿佛那是一片轻旋慢舞的花瓣,从树上飘落。然后,轻柔地,非常非常轻柔——我父亲说过,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脆弱的,都是容易失去的——他把双手贴近我的脸,用掌心摩挲我的额头,把幸福揉进我的脑海。我今夜会梦到什么,巴巴?我问。哦,今夜。嗯,今夜这个可不一般。他总是先这么说,说完再告诉我。他会现编个故事。他把梦给我。在其中的一个梦里,我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画家。另一次,我是魔幻岛上的女王,有会飞的王座。他甚至给过我一个吉露果子冻的梦,那是我最喜欢的零食。我有了魔力,只要我想,挥一挥魔杖,就能把任何东西变成果冻——校车,帝国大厦,整个太平洋。不止一次,我对着猛扑而来的陨石挥舞魔杖,从毁灭的边缘拯救了地球。关于他自己的父亲,我父亲从不多谈,但是他说,他讲故事的本领得自家传。他说他小时候,他父亲有时会让他坐下——得赶上他心情好,不过这种时候不太多——给他讲故事,故事里都是精灵和仙女,还有魔王。有些夜晚,我和巴巴掉个个儿。他闭上眼睛,我用双手抚过他的脸,从他脑门开始,经过腮帮子上扎扎的胡子茬儿,然后是嘴唇上方粗粗的胡子毛。那么,我今夜是什么梦?他抓着我的手,小声问道。他眉开眼笑,因为他已经知道我要给他什么梦了。总是同样的梦。梦见他和他妹妹躺在开花的苹果树下,迷迷糊糊地开始午后的小睡。太阳暖暖地照着他们的脸,阳光辉映着青草、绿叶、头顶上锦簇的花团。我是个独生的孩子,常常也是个孤独的孩子。我的父母相识于巴基斯坦,当时他们都已经四十岁上下,有了我以后,他们决定不再第二次冒险。我记得我看着邻居家、校园里那些有弟弟妹妹的小孩,满心的羡慕。可我也对有些孩子的相处方式感到迷惑不解,他们对自己的好运气视而不见。他们的举止就像野狗,互相抓挠,打斗,推撞,彼此背叛,无所不用其极,而且嬉皮笑脸。他们互不理睬。我真不明白。而我呢,我小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渴望着,家里不要只有我一个孩子。我最希望的是能有个孪生姐妹,在小床上挨着我哭,挨着我睡,和我一起吃妈妈的奶。她会无条件地、全身心地爱我,而且我总是可以从她脸上看到自己。所以,巴巴的妹妹帕丽就成了我的秘密伙伴,除了我之外,谁也看不见她。她是我的妹妹,是我一直希望父母能给我的妹妹。早晨我俩肩并肩地在一起刷牙,我能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见她,我们一起穿衣。她跟我去上学,上课时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直愣愣地看着前方的黑板,我总是能用眼角的余光,看到她黑色的头发和白色的侧影。课间休息时,我带她去操场,不管是滑滑梯,还是从攀爬架一个杠子摆荡到下一个杠子,我都能感觉到,她就在我身后。放了学,我坐在厨房的桌子边画画,她也在一旁耐心地涂涂抹抹,要不就站在那儿,看着窗外,等我画完,我们便跑出去跳绳,我们的影子成双结对,在水泥地上蹦上蹦下。谁也不知道我和帕丽的游戏。连我父亲也不知道。她是我的秘密。有时旁边没人,我们就吃葡萄,聊天,聊起来就没个完。我们谈玩具,谈哪种麦片最好吃,谈我们喜欢的卡通,我们不喜欢的同学,谈哪些老师比较凶。我们喜欢同一种颜色——黄色,我们最爱吃的冰激凌是黑樱桃味儿的,最爱看的电视节目是《家有阿福》,而且我们长大了都想当画家。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俩长得一模一样,毕竟我们是双胞胎嘛。有时我几乎能看见她,我的意思是真真切切地、用我眼角的余光看见她。我想把她画下来,每一次,我都给她画上和我一样的眼睛,淡绿色的,稍微有点不均匀,同样的黑色卷发,同样的大长眉毛,双眉几乎连在了一起。如果有人问,我就说,我画的是我自己。对我来说,我父亲怎样失去妹妹的故事,就像我母亲给我讲的先知生平一样耳熟能详——后来,父母送我到海沃德的清真寺,上星期日学校之前,我又把先知的故事温习了一遍。可是熟悉归熟悉,每天晚上,我还是要再听一遍帕丽的故事,仿佛被它巨大的引力俘获了一样。也许这很简单,因为我们有同样的名字。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感觉到我们之间有一种联系,隐隐约约,包裹在神秘里,可又是那么真实。然而,它却不只如此。我能感觉到她的触碰,好像发生在她身上的事,也在我身上留下了印记。我感觉我们是连体的,通过某种看不见的规则,以我无法完全理解的方式,超越了我们的名字,超越了家庭的纽带,连接在一起,就像我们共同完成了一个谜题。我感觉,如果我对她的故事听得足够仔细,就一定能对自己有所发现。你觉得你父亲难过吗?他把女儿卖掉了。有些人非常善于隐藏自己的悲伤,帕丽。他就是那样。光看他的外表,你是看不出来的。他是个硬汉。可是我认为,是的,我认为在心里,他是难过的。你现在还难过吗?我父亲笑了,然后说:怎么会呢?我有了你。可是,就算年纪那么小,我也能看得出来,悲伤烙在他脸上,就像一块胎记。我们像这样说着话,一种奇想便在我脑海中浮现。我幻想,我会存起所有的钱,一块钱都不花,不买糖果,不买贴画,等我的存钱罐满了——虽然那根本不是头猪,而是坐在石头上的美人鱼——我就把它砸开,装上所有的钱,启程去找我父亲的妹妹,不管她在哪儿,等我找到了,我就把她买回来,带她回家见巴巴。我要让我父亲快乐。在这个世界上,我最想成为那个为他抹去悲伤的人。那我今夜是什么梦?巴巴问我。你已经知道了。又一个微笑。对,我知道。巴巴?嗯?她是个好妹妹吗?她是最好的妹妹。他亲我脸蛋儿,把毛毯在我脖子周围掖好,走到门口,关上灯,然后他会停一下。她是最好的。他说,像你一样。我一直等着,等他关上门,我就溜出被窝,再拿一个枕头,把它放在我自己的枕头边上。每天夜里入睡的时候,我都感觉到有两颗心在我胸中跳动。从老奥克兰路的入口拐上高速公路的时候,我看了看手表,已经中午十二点半了。至少还要四十分钟,我才能开到旧金山国际机场,而且还得指望101号高速路上不能有任何事故,也不能碰上道路施工。往好里想,这是国际航班,所以她还得过海关,这大概能让我赢得一点时间。我把车掰上了最内侧车道,将雷克萨斯的时速提到了一百三十公里。我想起一个来月之前,我和巴巴谈话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奇迹。我们吵嘴了,这是久违的正常交流,如同一个小小的气泡,蛰伏在深深的、黑暗的、寒冷的洋底,却飞沫般转瞬即逝。那天我给他弄好午饭时已经迟了,他从躺椅上扭过头,用那种柔中带刺的腔调,说我生下来就带着不守时的基因。像你妈。愿真主让她灵魂安息。不过呢,他接着说,脸上挂着笑容,好像要安抚我,人总得有点小毛病才好。所以我这毛病就是天赐的了,嗯?我说着,把一盘米饭和豆子放到他腿上。习惯性的不守时?要我说,真主也不愿意这么做。巴巴拉住我的两只手。差一点儿,就差一丁丁点儿,真主就让你完美了。成,如果你愿意,我很高兴再让你多知道一些。你一直把我蒙在鼓里,对吗?噢,太对了。就等着全端出来呢。因为你又老又不中用了。我又老又不中用。现在你想让我可怜你了。我瞎换着收音机的台,从谈话节目跳到乡村音乐,又从爵士跳到更话痨的节目。我把它关了。我心烦意乱,紧张不安。我够到副座上的手机,拨通了家里,把它开着放到腿上。“喂?”“赛俩目,巴巴,是我。”“帕丽?”“是的,巴巴。你跟埃克托尔在家没事吧。”“没事儿。这小伙子真不赖。他给我做了蛋。我们就着吐司吃了蛋。你在哪儿?”“我在开车。”我说。“去饭馆吗?今天不该你轮休啊,对不对?”“是不该。巴巴,我在去机场的路上,我要接个人。”“那好,我让你妈给我们弄午饭吧。”他说,“她可以从饭馆带点儿什么回来。”“好的,巴巴。”我松了口气,他没再提她。可有些日子,他一提起来就没个完。为什么你不告诉我她在哪儿啊,帕丽?她在动手术吗?别跟我撒谎!为什么所有人都跟我撒谎?她走了吗?她在阿富汗吗?那我也要去!我要去喀布尔,你拦不住我。我们像这样来回折腾,巴巴踱着步,焦虑不安。我用谎话哄着他,然后拿他收集的家庭装潢手册或电视节目,来分散他的注意力。有时候管用,可还有些时候,他对我的把戏无动于衷。他忧心忡忡,最后歇斯底里,以泪洗面。他狠狠拍着自己的脑袋,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抽泣着,两腿哆嗦个不停,再后来,我不得不喂他一片劳拉西泮[2]。我等着他眼皮打架,他一合上眼,我便跌坐到沙发上,筋疲力尽,上气不接下气,恨不得自己也大哭一场。我满心渴望地看着大门,门外一片广阔的天地,我真想走出去,不停地走下去。可是巴巴在睡梦中一哼哼,我便一下子回过神来,因为内疚而脸上发烧。“我跟埃克托尔说两句,巴巴。”我听到听筒换了手。背景里传来竞猜节目的声音,能听见好多人交头接耳,随即一阵欢呼。“嘿,姑娘。”埃克托尔·华雷斯住在马路对面,我们是老街坊了,最近几年成了朋友。他每个礼拜过来两三次,和我一起吃垃圾食品,看垃圾电视,大部分是真人秀,一直待到深夜。我们嚼着凉比萨,带着病态的迷恋,连连摇头,看着屏幕上的嬉笑怒骂。埃克托尔当过海军陆战队员,驻扎在阿富汗南部,两年前被土炸弹炸成了重伤。他复员回家时,整个街区的人都出来了。他父母在家门口挂起了“欢迎回家,埃克托尔”的牌子,还有气球和好多鲜花。等他父母开车到家,大伙都鼓起了掌。有几个邻居还烤了派。大家感谢他的服役。他们说:嘿,坚强起来。上帝保佑。几天之后,埃克托尔的父亲塞萨尔来了我们家,和我一起装了条轮椅坡道,跟塞萨尔在自己家装的那条一模一样,坡道铺在他家门口,门前挂着美国国旗。我记得我们俩装坡道的时候,我真想给塞萨尔道个歉,因为埃克托尔出事的地方正是我父亲的祖国。“嗨。”我在电话里说,“我想我该签个到。”“家里都挺好的。”埃克托尔说,“我们吃过了。我们玩《价钱猜猜看》来着,这会儿正忙乎《轮子》呢。接着还有《赛乐赛》。[3]”“哎呀,真对不起。”“有什么对不起的,我的姑娘[4]。我们开心着呢。对不对呀,亚伯?”“谢谢你给他做了蛋。”我说。埃克托尔把嗓音压低了一度。“其实是煎饼。你猜怎么着?他可喜欢了。把四张一摞的饼给吃完了。”“实在感激不尽。”“嘿,姑娘,我真的很喜欢你的新画,小孩戴帽子那张,帽子好滑稽。亚伯给我看的,他也很骄傲。我……怎么说呢,该死!伙计,你真该觉得骄傲。”我笑着换了车道,让后面的车超过去。“圣诞节送你什么,我大概现在就有底了。”“你一说我又想起来了,为什么咱俩不能结婚?”埃克托尔说。我听到巴巴在一旁抗议,埃克托尔哈哈笑着,嘴离开了听筒。“我开玩笑呢,亚伯,别当真。我是个残废。”他接着对我说:“我觉得你爸刚才用普什图语,在心里臭骂了我一通。”我提醒他让巴巴服上午的药,便挂了电话。这就像看见了广播名人的照片,他们跟你在车里听收音机的时候,脑子里想像出来的样子完全不同。首先,她很老,或者说显得太老气了。这一点我当然知道。我算过,估计她已经过了六十岁,可眼前这个花白头发的小老太太,还是很难和我一直以来想像中的那个小姑娘对上号,她本来只有三岁,黑头发卷卷的,两条眉毛长长的,几乎连在了一起,就像我一样。可她比我想像的要高。我能看出来,哪怕她坐着,坐在三明治小店边的长椅上,怯生生地看着四周,好像迷了路。她肩膀很窄,面容清秀可人,头发拢在脑后,用一条钩编的发带固定。她戴着翡翠耳环,穿褪色的牛仔裤,长长的鲑鱼色束腰毛衣,脖子上系着一条黄色围巾,颇有几分漫不经心的欧洲式优雅。她在临行前的电子邮件里告诉过我,她会戴上这样一条围巾,好让我很快认出她来。她还没看见我,于是我又磨蹭了一会儿。航站楼里,旅客们推着行李车从我身边经过,接送车的司机们举着标牌,上面写有客人的姓名。我的心在胸腔里大声呼喊,我告诉自己:这就是她。这就是她。真的是她。然后我们的目光碰到了一块,她脸上漾起了认出我的表情。她挥手致意。我们在长椅边见了面。她咧开嘴笑着,而我两腿发软。她笑起来和巴巴一模一样,只是上面两颗门牙中间,有道米粒般大小的齿缝。他们都是朝左边歪着嘴,笑得五官挤作一团,眼睛眯成一条缝,微微翘着脑袋。她站起身,我注意到了她的手,疙疙瘩瘩的指关节,从第一个指节开始,四个指头便朝着和拇指相反的方向,向外弯曲,手腕上还有鹰嘴豆大小的肿块,看上去是那么痛苦,让我觉得揪心。我们拥抱在一起,她亲了我的脸,一边一下。她的皮肤柔滑,像细细的毛毡。我们分开时,她还是抓着我,胳膊向前伸着,两手把住我的肩膀,打量着我的脸,好像在给油画做鉴定。她眼睛里有一层湿漉漉的水膜,目光中满是喜悦。“很抱歉我迟到了。”“没什么。”她说,“总算和你在一起了!我实在太高兴了!”——没什么。总算和你在一起了!面对面的时候,她的法国口音比电话里听起来还要重。“我也很高兴。”我说,“飞机上还好吗?”“我吃了片药,不然我知道我睡不着。我肯定一路都醒着。因为我太高兴,太兴奋了。”她盯着我看,对着我笑,好像害怕看一眼别处,这魔咒就会失效,一直到头顶上的广播提醒旅客,遇到无人看管的行李要及时报告,她的表情才稍稍放松。“阿卜杜拉知道我来吗?”“我告诉过他,我要带一位客人回家。”我说。后来上车的时候,我偷偷地瞅了她两眼。真是奇怪。帕丽·瓦赫达提坐在我车里,离我不过几寸,却给了我一种怪异的错觉。一瞬间,我看她看个清清楚楚:脖子上的黄围巾,发际线上短而薄的头发,左耳下方咖啡色的痣,可是再一眨眼,她的容貌便罩上了一层雾霭,我好像在透过一层毛玻璃看她。我忽然感觉有点晕眩。“你没事吧?”她一边扣好安全带,一边看着我问道。“我老在想你会消失。”“什么?”“只是……只是有点难以置信。”我说着说着,就神经质地哈哈笑了起来。“因为你真的存在。因为你居然就在眼前。”她微笑着点点头。“哦,我也一样。我也觉得这很奇怪。你看,我这一辈子都没遇见过和我同名的人。”“我也没有啊。”我打着了火。“跟我讲讲你的孩子们吧。”我开出了停车场,她开始跟我讲孩子们的事,说起他们的名字来,仿佛我从小和他们相熟至今,仿佛她的孩子们和我一起长大,一起参加过家庭野餐,露营,去海滨度假地避暑,做过贝壳项链,玩过用沙子埋人的游戏。我真希望我们有过这样的经历。她告诉我,她儿子阿兰——“你表哥,”她补了一句——和他妻子安娜已经生了第五个宝宝,一个小千金,他们搬到了巴伦西亚,在那儿买了房子。“终于,他们离开了马德里那套破公寓!”她的大女儿伊莎贝尔给电视节目写配乐,如今已经受聘,开始写自己的第一部主流电影音乐了。伊莎贝尔的丈夫阿尔贝现在成了主厨,在巴黎一家颇受好评的餐馆掌勺。“你也开了个餐馆,对吗?”她问,“我记得你在电子邮件里告诉过我。”“嗯,我父母开过。我父亲一直梦想着能开一家自己的饭馆。我给他俩帮忙。可是几年前没办法,我把它卖掉了。因为我母亲去世了,巴巴又……又没有能力了。”“呀,对不起。”“没关系的。我也不是开饭馆的料。”“我想你也不是。你是艺术家。”我告诉过她,顺便提起过。那是我们第一次通话的时候,她问我在做什么,我说我梦想有一天能上美术学院。“其实,你可以说我是个誊写员。”她竖起耳朵听我解释,我在一家事务所上班,他们为《财富》五百强里的大公司处理数据。“我给他们填表格,录入说明书,开收据,整理客户名单,电子邮件列表,诸如此类。你需要知道的最重要的事,就是怎么打字。薪水还不错。”“我懂了。”她说。她想了想,又开口道:“你觉得有趣吗,做这个工作?”我们正在向南驶过雷伍德城,我把手伸到她身前,指向副座的窗外。“看见那幢楼了吗?有蓝色标志的那幢高楼。”“看见了。”“我生在那儿。”“噢,真的吗?”她扭过头,我开车经过的时候,她也一直看着那幢楼。“你很幸运。”“怎么讲?”“你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我好像从来没想过这些。”“啊,当然没有。可是知道这一点很重要,知道你的根,知道你人生开始的地方。如果不知道,你的人生好像就不真实了,就像一个谜题。你明白吗?就像你错过了故事的开头,一下子就到了中间,拼命想弄个明白。”我猜巴巴这段日子也有同样的感受。他的人生遍布着缺口。每一天都是一个神秘的缺口,一个需要费劲思量的谜题。我们在沉默中行驶了几公里。“我觉得我的工作有趣吗?”我说,“有一天我回到家,发现水在洗碗池里哗哗地流,地板上是碎玻璃,煤气灶上还烧着火。就是那个时候,我知道我再也不能让他一个人待着了。可我请不起住家的护工,所以我找了在家里也能干的工作。谈不上什么‘有趣’。”“美术学院先放一放。”“只能这样了。”我猜她接下来一定会说,巴巴有我这样一个女儿该多么幸运,可是让我觉得宽慰,也心存感谢的是,她只是点了点头,看着高速路上的交通标志从眼前不断滑过。但是其他人,特别是阿富汗人,总是说巴巴多么有福气,说我简直出自天赐。他们谈起我来赞不绝口。他们把我说成是圣女,一个英雄般的女儿,放弃了金光灿烂的生活,不要舒适,也不肯享福,宁愿留在家里照顾自己的父亲。可是一开始还有她妈呀。他们说。这些话不绝于耳,现在想起来,他们的声音里还透着几分同情。伺候她那么多年。多不容易啊。现在又是她父亲。她当然不是个大美人,可也有人向她求婚嘛。一个美国人啊,那男的,那搞太阳能的伙计。她本来可以嫁给他的,可她没有。因为这老两口。她做出了多少牺牲啊。噢,天下的父母都有这样的女儿就好了。他们夸我脾气好。他们对我的勇气和毅力惊叹不已,一如那些战胜了身体上的残疾、克服了严重口吃的人,让世人啧啧称奇。可我不承认这一个故事中的我自己。比如,有些早晨,我发现巴巴坐在床边,用阴冷的目光看着我,不耐烦地等着我把袜子套到他干燥、多斑的脚上。他吼我的名字,做出一副婴儿相。他抽鼻子,活像一只周身湿透、胆战心惊的老鼠。我厌恶他这种表情,我厌恶他这副做派,我厌恶他让我生活的世界如此狭窄,让我最好的年华白白地逝去。有些日子,我只想逃开他,逃开他的暴躁和贪求。我和圣女毫无相似之处。我驶出第十三街的出口,再走几公里,便到了海狸溪街。我把车开到我家车库门前,熄了火。帕丽透过车窗,看着我家的单层住宅,油漆剥落的车库门,橄榄绿颜色的窗棂,还有一对俗气的石头狮子,守卫在大门两侧,我不忍心把它们扔掉,因为巴巴喜欢它们,可我觉得就算扔了,他也注意不到。从1989年我七岁的时候起,我们就一直住着这房子,一开始是租的,到了1993年,巴巴从房东手里把它买了下来。妈妈就死在这房子里,死在圣诞节前一天,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死在客房里我给她架起的医用床上,她在客房度过了临终前的三个月。她要我把她挪进客房,因为那儿能看风景,用她的话说,可以让她提神。她躺在床上,双腿浮肿,肤色灰暗,日复一日地看着窗外的死巷和前院,院里有一圈鸡爪枫,那是她几年前种下的,还有星形的花池子,一条卵石铺就的窄径穿过草坪,山麓在远方,正午时分,阳光全力倾泻而下,山也变成了厚重而浓艳的金黄。“我非常紧张。”帕丽悄声说道。“可以理解。”我说,“五十八年了。”她低头看着夹在两膝之间的手。“我几乎一点儿也记不得他了。我记住的不是他的脸,也不是他的声音,只记得我这辈子始终缺少了一种东西。一种好的东西。一种……哎,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有这些。”我点点头。我重新考虑了一下,还是不要和她说我多么理解她的感受吧。我差一点脱口而出,问她是否曾经觉得有我的存在。她揪弄着磨破的围巾边儿。“你觉得他有没有可能认出我来?”“你想听实话吗?”她打量了一番我的表情。“当然,我想。”“他最好别认出来。”我想起了巴希里大夫说过的话。他是我父母长期以来的医生。他说巴巴需要有规律、有条理的生活。别让他受惊。让他有稳定感。我推开车门。“你在车里待一小会儿行吗?我得把朋友送回家,然后你就能见巴巴了。”她抬起一只手,捂住了双眼,我可不想等着看她哭鼻子。我十一岁的时候,小学六年级的所有班级都要去蒙特雷湾水族馆,进行校外活动,还要在外面过夜。那个周五到来之前的整个星期,不管是在图书馆,还是课间休息、玩方块球的时候,我的同学们谈的全是这件事,那该有多好玩啊,水族馆当天一闭馆,他们就可以穿着睡衣,在各个展厅里到处跑,身边是双髻鲨、鲾鲼、海龙和乌贼。我们的老师吉莱斯皮夫人说,水族馆各个地方都设有食品站,学生们可以选花生黄油果酱三明治,或是芝士通心粉。她说:你们可以吃布朗尼巧克力当甜点,也可以选香草冰激凌。到了晚上,小朋友们钻进睡袋,还会有老师给他们读睡前故事,海马、沙丁鱼、豹鲨,在巨藻长长的叶子中间游弋,陪伴着他们进入梦乡。到了星期四,教室里期待的情绪说像通了电,连平时那几个捣蛋鬼也使劲做出一副乖模样,生怕因为言行不端,毁了自己的水族馆之行。对我来说,这就好像在看一部激动人心的电影,可是声音被关掉了。我感觉自己在远观别人的快乐,与这欢庆的气氛格格不入,每年十二月我也有同样的感受,那时同学们各自回家,他们有花旗松[5]、挂在壁炉上方的长袜,还有成堆的礼物。我告诉吉莱斯皮夫人,我不和大家一起去了。她问我为什么,我说校外活动刚好赶上穆斯林的节日。我不清楚她是否相信了我的话。那天晚上,我和父母待在家里,我们一起看《她书写谋杀》。我努力专注于剧情,不去想校外活动,可我的心偏偏要飞掉。我想像这个时候,同学们穿着睡衣,拿着手电筒,脑门紧抵着鳗鱼大水箱的玻璃。我觉得胸口一阵发紧,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巴巴窝在另一张沙发上,往嘴里丢了一颗烤花生,安吉拉·兰斯伯里[6]说了句什么,逗得他咯咯直乐。在他旁边,我发现妈妈若有所思地在看我,脸上笼罩着阴云,可我们的目光刚碰到一起,她就马上云开雾散,朝我露出了笑容——一种偷偷摸摸、心照不宣的笑——我也拼命提气,强颜回笑。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到了海滩,站在齐腰深的大海里,在绿与蓝之间,海水变幻着无尽的颜色,翡翠绿,宝石蓝,祖母绿,松石绿,温柔地摇荡在我屁股周围。我脚边滑过鱼儿的千军万马,整个海洋仿佛就是我一个人的水族馆。鱼儿碰触着我的脚趾,在我小腿上蹭来蹭去,一千次的冲撞,在白沙的映衬下,发出炫目的彩光。那个星期日,巴巴给了我一个惊喜。他让饭馆歇业一天——他几乎从不这么干——带上我们俩,开车去了蒙特雷的水族馆。巴巴兴奋地说了一路,说我们将要多么开心;他又多么期待着见到那些鲨鱼;午饭我们准备吃什么?他讲话时,我想起我小时候,他带我去过凯利公园的宠物乐园,还去隔壁的日本园林看过锦鲤,我们给每条鱼取名字,那时我紧紧抓住他的手,心里想,我这辈子再也不会有别的要求了。到了水族馆,我打起精神,在展厅里转悠,竭尽所能回答巴巴的问题,把我认识的不同种类的鱼讲给他听。可这地方太亮堂,也太吵闹了,好的展厅又太拥挤,一点儿也不像我想像中的校外活动之夜。这是挣扎。它让我筋疲力尽,还要拼命做出开心的样子。我开始觉得肚子疼,磨磨蹭蹭地转了一个来小时,我们就离开了。开车回家的路上,巴巴时不时就朝我瞥一眼,带着受伤的神情,好像有话要说。我感觉他的目光压迫着我。我假装睡着了。第二年上初中,同龄的女孩都画眼影,涂唇膏。她们去听Boyz II Men的演唱会,出席校园舞会,结伴去大美洲主题公园,坐上魔鬼号飞车,急速下冲,又打着转儿上蹿,一路发出尖叫。同学们竞相报名,参加篮球队和拉拉队。在西班牙语课上,有个女孩坐在我后面,她脸色苍白,面带雀斑,正在努力进游泳队,有一天,下课铃响过以后,我们正在收拾桌子,她不经意地建议我也去试试。她不懂。如果我在公共场所穿上了游泳衣,我父母会无地自容。再说我也不想去。我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极不自在。我腰以上挺苗条的,腰以下却肥大得不成比例,十分扎眼,就好像地心引力把体重全拉到了我的下半身。我看上去就像是玩拼图游戏的小孩拼出来的,本来不是一套的身体部位混合搭配在了一起,更妙的是,这孩子专找不般配的来拼,好让所有人哈哈大笑。妈说我长得“壮实”。她说她妈也有一副同样的身板。最后她不说话了,我猜她心里正在合计,没有哪个女孩子乐意被人用魁梧来称呼吧。我倒确实游说过巴巴,让我去排球队试试,可他把我拉进怀里,双手捧起我的脑袋。谁送我去练球?他开始摆道理。谁开车送我去比赛?噢,我希望我们能有多余的时间,帕丽,像你朋友们的父母,可我们,你妈和我,得赚钱养家。我不想再让咱们领救济了。你懂,我亲爱的。我知道你懂。巴巴置赚钱养家的需要于不顾,竟然抽出时间,开车送我去坎贝尔城,上波斯语课。每个星期二下午,学校放学以后,我都要坐进波斯语教室,如同一条奋力游向上游的鱼,逆向运笔,跟我自己的手较劲,从右向左写字。我求巴巴停掉我的波斯语课,他拒绝了。他说我日后一定感激他给我的这份礼物。他说,如果文化是一座房子,那么语言就是钥匙,不仅开得了大门,里面所有的房间也都能开。没这个,他说,你就到处飘吧,找不着体面的家,连个正经身份都没有。后来便是每个星期天,我都要戴上白色的棉头巾,他送我到海沃德的清真寺,让我下车去上古兰经课。我和十多个阿富汗女孩一起。我们上课的房间非常小,而且没有空调,有一股没洗过的床单味儿。窗户又小又高,如同电影里监狱的窗口。给我们上课的那位女士,是弗里蒙特一家杂货店的老板娘。我更喜欢她给我们讲先知的生平,我觉得那些故事很有趣——他童年时代住在沙漠里;天使吉卜利勒在山洞向他显灵,命令他宣读启示;每个遇见他的人都被他亲切和睿智的面容打动。可是她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念一份长长的清单,告诫我们,必须像贞洁的穆斯林女孩那样,不惜任何代价远离这一切,以免我们受到西方文化的腐蚀:男孩们理所当然排在首位,还有饶舌音乐,麦当娜,《飞越情海》[7],短裤,舞会,当众游泳,拉拉队,酒精,熏肉,意大利腊肠,非清真的汉堡包,还有一大堆别的东西。我坐在地板上,热得汗流浃背,腿酸脚麻,真想从脑袋上摘下头巾,可是毫无疑问,你不可以在清真寺里做这样的事。我抬头望着窗户,却只能看到窄窄的天。我渴望着离开清真寺的那一刻,让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每当那个时候,我总是感到心情放松,如释重负,如同解开了一个不舒服的绳结。然而那个时候,松开思绪的缰绳是我惟一的逃避。我时常意识到自己在想数学课上的杰里米·沃里克。他有一双清澈的蓝眼睛,留着黑人男孩的爆炸头。他寡言少语,面带忧郁。他参加了一个车库乐队,弹吉他。在学校一年一度的才艺表演会上,他们乒乒乓乓地唱过《日升之屋》[8]。上课的时候,我坐在杰里米的左后方,前面隔了四个座位。我有时想像我俩在接吻,他一只手搂着我后脖梗子,脸离我好近,遮去了整个世界。兴奋的感觉贯穿我,就像一片温暖的羽毛轻颤,滑过我的小腹和四肢。当然,这绝不可能发生。我们俩,我和杰里米,绝不可能。就算他对我的存在有过一丝一毫的感知,我也浑然未觉。这也无妨,真的。我可以佯称,我们不能在一起的惟一原因,就是他不喜欢我。每逢暑假,我都在父母的饭馆上工。小时候,我很喜欢擦桌子,摆盘子,放餐具,叠纸巾,往每张餐桌中央的小圆花瓶里,放一枝红色的非洲菊。我自命对家族生意不可或缺,没有我来检查小盐罐和胡椒瓶是否统统装满,饭馆就必将破产。等我上了高中,在亚伯烤肉馆的日子就变得燥热而难熬。饭馆里那些在我童年时代的眼中熠熠发光的东西,已经大部分归于黯淡。角落里老旧的汽水柜,塑料台布,变了颜色的塑料杯,过了塑的菜单上那些俗气的菜名——大篷车烤肉串,开伯尔山口抓饭,丝绸之路鸡——相框里装着歪歪扭扭的招贴画,是《国家地理》封面上的阿富汗女孩,眼睛特别大的那个——好像颁布了一条法令,所有的阿富汗餐馆都必须把她的眼睛搁到墙上,负责瞪人。在招贴旁边,巴巴挂了一张我在七年级时画的油画,画的是赫拉特的大宣礼塔。我记得他刚把画挂上去的时候,我看到顾客们在我的作品下吃着羊肉串,真感到心里充满了骄傲和激动。到了午餐时间,母亲和我就像乒乓球一样,在厨房辛辣的油烟和餐桌之间来来回回,招待写字楼的职员、市政员工和警察,巴巴则负责打理柜台,他穿着油糊糊的白衬衫,露出粗壮而多毛的小臂,领口敞开着,一大片花白的胸毛泼洒在外。每有顾客登门,巴巴便堆起笑脸,喜滋滋地招手致意。你好,先生!你好,女士!欢迎光临亚伯烤肉馆。在下就是亚伯。请问可以点菜了吗?我听了直起鸡皮疙瘩,因为他意识不到,他活像低劣的情景喜剧里一个愚蠢的中东配角。接着,我每上一道菜,都会穿插着巴巴摇响老铜铃的表演。一开始,巴巴把铃铛挂到柜台后面的墙上时,我还以为这只是图个好玩,可现在每张桌子上菜时,都会听到铜铃叮当一声,发出衷心的祝福。常客已经习惯了,几乎听而不闻,新客人听了,多半会给这个地方的古怪魅力再添一笔,不过偶尔也有人口出怨言。你再也不想摇铃铛了。巴巴有天夜里说。那是我高中最后一年的春季,饭馆打烊之后,我们坐在店外的车上,等着妈妈,她把抗酸药落在店里了,刚刚跑回去取。巴巴挂着一副沉重的表情。他一整天都心情郁闷。微雨飘落在临街的商铺之上。很晚了,四下里空空荡荡,只有两辆汽车,等在肯德基的得来速车道上,还有一辆小卡车停在干洗店外,车里有两个家伙,烟雾飘出车窗,缭绕而上。我够不着的时候更好玩。我说。我猜每件东西都是如此。他重重地叹了口气。我还记得当年我是多么兴奋,我小时候,巴巴抱着我,把我举起来,让我摇铃铛。他把我放下来的时候,我脸上洋溢着快乐和自豪。巴巴打开车里的暖风,抱起了胳膊。巴尔的摩很远。我兴冲冲地说:你随时可以飞过来看我。随时飞过去。他重复了一句,语气中带着少许的嘲笑。我要烤肉糊口,帕丽。那我回来看你。巴巴瞅了我一眼,目光憔悴。他的忧郁一如外面挤压着车窗的黑暗。此前有一个月,我天天查看家里的信箱,每当邮车停到路边,我的心里都涨满了希望。我把邮件拿进屋里,闭上双眼,心想:可能就是它。我睁开眼睛,翻检着一封封账单、赠券和奖券。后来,上个星期二,我撕开一个信封,看到了我一直在等的那句话:我们很高兴通知您……我蹦高。我尖叫,实际上是扯破嗓子的嘶吼,吼得我流出了眼泪。一瞬间,一幅画面闪现在我眼前:画廊,展览开幕之夜,我打扮简单,黑衣,优雅,被赞助人和皱眉头的评论家们围在中间,微笑并回答他们的提问,与此同时,成群的崇拜者在我的画作前流连,服务生们戴着白手套,在画廊各处飘移,有的斟酒,有的端来鲑鱼小吃,切成了小方块,撒了莳萝,还有起酥皮卷的芦笋条。我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狂喜,置身其中,仿佛连陌生人也要揽入怀抱,和他们共舞,舞得虎虎生风。我最担心你妈。巴巴说。我每天晚上打电话,我保证。你知道我一定会打的。巴巴点点头。忽然一阵风,停车场入口附近的枫树摆荡起了枝叶。咱们商量过的事,他说,你有没有再想想?你是说,读专科?只要一年,也许两年。只是给她点儿时间,来适应这个计划。你以后还可以重新申请。我一下子觉得有点儿生气,把肩膀一耸,说道:巴巴,这些人评估过我考试的分数和学校的成绩单,人家仔细地看了我的履历,人家也充分考虑了我的作品,所以不仅录取了我,还给了我奖学金。这是全国顶尖的美术学院,不是能让你说不去的学校。这样的机会你得不到第二次的。的确如此。他说着,在座位上坐直了身体。他把手团起来,往里面哈了口热气。我当然能理解。我当然为你高兴。我看得出他脸上的为难。还有忧惧。忧的是我离家五千公里,万一出点儿什么事;惧的是失去我。我大权在握,通过远走高飞,就能让他不快乐,重创他那颗脆弱而容易受伤的心——如果我真这样做的话——就像杜宾犬捉弄小猫咪。我忽然想到了他妹妹。那个时候,我和帕丽之间的联系已经淡去很久。她的存在曾经像我体内一声声隐秘而剧烈的心跳。但现在我很少想到她了。随着一年又一年狂风般掠过,我已经长得比她大出了许多,就像我已穿不下自己最喜欢的睡衣,丢开了曾经手不忍释的毛绒动物玩具。然而,此时我又一次想起了她,想起了我们之间的纽带。如果她过去经历的事情像一个浪头,在海岸深处撞得粉碎,那么此时,退浪没过了我的脚面,又从我脚下退去了。每件事都会让我想起你。他就是用这样温存的、带着少许惊惶的语气,讲出了这句话,让我知道了父亲是个受伤的人,知道了他对我的爱像天空一样真实,浩瀚,永恒,而且总在向我迫近。这样的爱或迟或早,都会逼得你走投无路,而必须做出选择:要么挣脱,要么留下,承受爱的重压,哪怕它把你塞进了比你更小的容器。我从黑暗的后座上伸出手,抚摸他的脸。他歪一歪头,把脸颊枕到我手中。怎么这么久?他小声问。她在锁门。我说。我觉得筋疲力尽。我看到妈妈快步走回汽车。细雨已经变大,势如瓢泼。一个月之后,就在我应该飞往东部、参观校园之前两个星期,妈妈去见了巴希里大夫,告诉他抗酸药对自己的胃痛没有什么作用。他安排她做了超声波检查。在她左侧的卵巢里,他们发现了一个核桃般大小的肿瘤。“巴巴?”他坐在躺椅上,一动不动,往前弓着腰。他穿上了运动裤,小腿上盖着一条方格子的羊毛披巾。他穿着我去年给他买的棕色开襟羊毛衫,里面是法兰绒衬衫,扣子全部系了起来。这就是他现在穿衬衫的方式,非把领子也扣上不可,让他看上去既像小男生,又像个小女生,只是到了这一大把年纪。今天他脸上有点肿,头也没梳,几缕白发耷拉在脑门上。他正在看《谁想成为百万富翁?》,表情忧郁而茫然。我叫他时,他好像没听见,目光又在电视屏幕上磨蹭了一会儿,这才挪开眼神,不高兴地抬起头。他左眼的下眼睑上长了个小小的针眼。他得刮脸了。“巴巴,我能把电视的声音关一下吗?”“我在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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