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席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彷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培提尔伯爵坐在窗边,穿着李子色长绒毛外衣和黄缎披风,戴着手套,一只手搁在膝盖上,模样优雅而慵懒。“国王正拿十字弓和兔子作战,”他说,“过来瞧瞧吧,目前兔子占上风。”

  提利昂得垫起脚尖才能看清楚。外面广场上躺了只死兔子,另有一只身上插了根弩箭,长耳朵不断抽搐,差不多就要断气。无数的箭枝七零八落地斜插在硬泥地上,活像被暴风吹乱的稻草。“放!”乔佛里大喊,猎师便放开原本握住的兔子,兔子拔腿就跑。乔佛里用力扣下十字弓扳机,结果足足瞄差了两尺。兔子后脚站立,朝国王掀掀鼻子,小乔一边咒骂,一边扭紧弓弦,但他还不及重新上箭,兔子已跑得不见踪影。“再来一只!”猎师把手伸进兔笼,抓出一只棕色的,这次乔佛里急于放箭,差点射中普列斯顿爵士胯下。

  小指头转过来,“小子,喜不喜欢罐腌兔肉?”他问波德瑞克·派恩。

  波德盯着访客的靴子,那是一双染色的漂亮红皮靴,上面有黑色涡形装饰,“大人,是吃的吗?”

  “嗯,劝你把钱投资在陶罐上,”小指头建议,“城堡很快会被兔子淹没,到时候我们一日三餐都得吃兔肉。”

  “总比吃老鼠肉好。”提利昂道,“波德,你退下吧。对了,培提尔大人要不要先喝点什么?”

  “谢谢,还是不用了。”小指头露出招牌式的挖苦笑容,“人家说:醉来饮侏儒,醒时守长城。我本就气色不佳,穿上黑衣那就太明显了。”

  你不用害怕,大人,提利昂心想,我为你准备的可不是长城。他在一张堆满靠垫的高椅子坐下,“大人,您今天看起来可真雅致。”

  “听您这么说,我好难过,我可是努力让自己‘每天’都看起来雅致哪。”

  “这是套新衣服?”

  “是啊,您眼光真不错。”

  “李子色和黄色,是您家徽的颜色?”

  “不是,但每天都穿得颜色雷同,总会烦的,得不时换换,您说对吧?”

  “你那把刀子也漂亮极了。”

  “是吗?”小指头眼里闪过一抹促狭,他抽出匕首,若无其事地看了一眼,彷佛是这辈子头一遭见到,“瓦雷利亚钢的,龙骨刀柄,可惜就是样式普通。您感兴趣的话,就送给您吧。”

  “送给我?”提利昂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阵,“不,我觉得不妥,还是别给我的好。”他知道,这傲慢的混蛋,他不但知道,也清楚我知道,还认为我动不了他。

  在这个世界上,假如说真有谁用黄金来武装自己,非培提尔·贝里席莫属,而不是詹姆·兰尼斯特。詹姆那套闻名天下的铠甲不过是镀金的钢板,可小指头,啊……提利昂对亲爱的培提尔所知越多,就越觉得不安。

  十年前,培提尔伯爵被琼恩·艾林安插去海关某个小职位吃闲饭,结果他反以三倍于其他税吏的收入脱颖而出。由于劳勃国王花钱很厉害,所以像培提尔·贝里席这种可以把两枚金龙币磨一磨生出第三个的人,自然成为不可多得的人才。于是小指头一路扶摇直上,入宫不过三年,便已成为财政大臣,列席御前会议。比起那焦头烂额的前任大臣时代,如今王室岁入是过去的整整十倍……虽然王室负债也相应地大幅增加。不管怎么说,培提尔·贝里席都是变戏法的高手

  噢,他的确聪明。他不是简单地收取税金,然后将之深锁国库,他的办法多着呢。他用种种国王的承诺来抵支债款,再将国库里的资金拿去运用。他购置货车、店铺、船只和房舍,在作物丰收时低价买入谷物,在粮食短缺时高价卖出面包。他从北方买进羊毛,自南方购入麻布,从里斯进口蕾丝,或储存起来,或四处流通,染色之后,继而卖出。金龙币彷佛自行繁衍般不断膨胀增加。小指头放款出去,连本带利收回来。

  与此同时,他也逐渐培养自己的心腹。四库总管全是他的人,王家会计和王家度量员,就连三间铸币厂的负责人,也都是他提名的人选。除此之外,港务长、包税人、海关人员、羊毛代理商、道路收费员、船务长、葡萄酒代理商等等,十个里面也有九个是小指头的人。他们大都家世普通,包括商人之子、小贵族、甚至有外国人,但以成就而论,这些人的能力远超前任的贵族事务官。

  从没有人质疑过这些任命,何必呢?小指头对任何人都不构成威胁。他聪明伶俐,笑口常开,和蔼可亲,是每个人的朋友。不论国王或首相需要什么款子,他总有求必应,况且他出身不高,只比雇佣骑士稍高一等,因此也没什么起眼。他没有藩属诸侯,没有众多仆从,没有雄城古堡,没有值得夸耀的祖业,没有高攀婚姻的本钱。

  就算他是叛徒,我敢动他吗?提利昂心想。他不敢全然确定,尤其是在战火正酣的当下。时间一久,他自能用自己的人取代小指头的人担任要职,但现在……

  下面的广场传来喊叫,“哈,陛下杀死了一只兔子。”贝里席伯爵解说道。

  你打算给我什么好处

  “想也知道是只迟钝的兔子,”提利昂说,“大人,您小时候在奔流城做养子,听说您和徒利家关系亲近。”

  “可以这么说,尤其是和女孩子。”

  “有多亲近?”

  “我破了她俩的处子之身,够亲近了吧?”

  这个谎--提利昂很确定这是撒谎--撒得全然若无其事,几可乱真。难道撒谎的人是凯特琳·史塔克?关于童贞被夺和匕首的事难道也是假的?提利昂活得越久,便越觉得凡事都不简单,而世间少有真相可言。“霍斯特大人的两个女儿对我都无好感,”他坦承,“即便我有什么提议,她俩大概也不愿听。可是呢,假如从您的口中说出来,那么同样的话,想必就是甜在心头啰。”

  “那得看说什么话。如果您想用珊莎换您哥哥,请您去浪费别人的时间。乔佛里绝不肯放掉他的玩具,而凯特琳夫人也不至于蠢到拿弑君者仅跟你换一个女儿。”

  “我准备把艾莉亚也还给她,我已经派人去找了。”

  “找和找到是两码事。”

  “大人,我会谨记您这句忠告。不过我真正的意思,是希望您前去打动莱莎夫人,对她,我开出的条件优厚得多。”

  “莱莎比凯特琳听话,这没错……不过她的胆子也小,而且我知道她恨你。”

  “她自认理由充分,我作客鹰巢城时,她坚称我是谋害她丈夫的凶手,对我的辩驳充耳不闻。”他微向前靠,“你看,假如我答应把杀害琼恩·艾林的真凶交给她,或许她会因此对我转变看法?”

  这话让小指头坐直了身子,“您找到了真凶?我得承认,您挑起我的好奇了。您打算怎么做?”

  现在轮到了提利昂微笑,“莱莎·艾林得先知道,我这人送朋友礼物,向来是心甘情愿。”

  “您要她的友谊,还是她的军队?”

  “两者都要。”

  小指头捻捻修剪整齐的尖胡子,“莱莎也有自己的难处,明月山脉里的高山氏族越来越肆无忌惮,数目逐渐增加……装备也日益精良。”

  “真叫人头痛,”提供装备的提利昂·兰尼斯特说,“不过这个忙我能帮,只需我一句话……”

  “这句话的代价是什么?”

  “我要莱莎夫人母子奉乔佛里为王,宣誓效忠,然后--”

  “--出兵攻打史塔克和徒利?”小指头摇摇头,“兰尼斯特,你计划的漏洞在于:莱莎绝不会与奔流城作对。”

  “我当然不会这么要求她。我们又不缺敌人,可以动用她的军队去对付蓝礼大人,或史坦尼斯大人--倘若他从龙石岛出兵的话。作为回报,我会还她一个公道,为琼恩·艾林主持正义,并恢复谷地的和平,我甚至会任命她那可怕的孩子为东境守护,继承先父的职位。”我要看他飞!男孩的声音在记忆里隐约回荡,“为确保我履行承诺,我还会把外甥女交给她。”

  看到培提尔·贝里席那双灰绿眼眸里露出真正的惊讶,他颇感得意,“弥赛拉?”

  “等她成年以后,便可嫁给小劳勃公爵。在此之前,她留在鹰巢城当莱莎夫人的养女。”

  “请问太后对此有何看法?”小指头一见提利昂耸肩,当即大笑,“想也知道,兰尼斯特,你真是个危险的小家伙。不错,我可以在莱莎耳边对她这么唱,”他又露出那狡猾的微笑,目光浮现一抹促狭,“如果我愿意的话。”

  提利昂点点头,不动声色,他知道小指头绝对沉不住气。

  “好吧,”过了半晌,培提尔毫无愧色地接腔,“你打算给我什么好处?”

  “赫伦堡。”

  观察他脸上的表情变化实在有趣。培提尔伯爵的父亲是王国贵族中地位最卑微的一类,他的祖父更只是个毫无田产的雇佣骑士;他所继承的家业,只是五指半岛海滨一片强风肆虐的岩岸。赫伦堡却是七大王国中最为丰饶肥硕的领地之一,占地广大,土壤丰美,壮丽的主城固若金汤,与国内任何城塞相比,都绝不逊色……与它相比,连奔流城都显得小巫见大巫--培提尔·贝里席便是在那里做过徒利家养子,可当他不知分寸地觊觎霍斯特公爵千金时,立刻被粗暴地轰出去了。

  小指头花了点时间整理披风,但提利昂可以看见那双狡獬猫眼里闪过的饥渴。对方上钩了,他心里清楚。“赫伦堡是个不祥之地。”片刻之后,培提尔伯爵说,装出无趣的样子。

  “那就把它夷为平地,依您的意思重新修建。不用担心经费,我打算让您总领三河流域,这些河间贵族已经证明了他们有多么反复无常,就让他们对您宣誓效忠吧。”

  “连徒利家也一样?”

  “假如我们胜利后,徒利家还存在的话。”

  小指头的表情像极了刚偷咬一大口蜂窝的男孩,他很想提防蜜蜂,但蜂蜜却太过甜美。“赫伦堡及其所有领地、税赋,”他寻思,“如此一来,你就让我跻身于王国最显赫的贵族之林。大人,非是我不懂知恩图报,可--您为什么要这样做?”

  “先前在国王继位的危机中,您辅佐太后匡护王上,立下汗马功劳。”

  “杰诺斯·史林特不也一样?况且他也新近得到了这个赫伦堡--可一旦他没了利用价值,便又把城收了回去。”

  提利昂笑道:“您可真尖刻,大人。您要我怎么说呢?我需要您去说服莱莎夫人,但我可不需要杰诺斯·史林特来掌管我的军队。”他耸耸肩,“我宁可让您接手赫伦堡,也不愿见到蓝礼坐上铁王座,这不是再明显也不过了吗?”

  “此话有理。您知道,为了让莱莎·艾林同意这桩婚事,我很可能得再跟她上床。”

  他相信对方迟早会出现

  “我相信您一定胜任愉快。”

  “我曾对奈德·史塔克说:如果你发现跟自己上床的原来是个丑女,最好的作法就是闭上眼睛,赶紧办事。”小指头十指交叠,看着提利昂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给我两周时间,结完手边事务,然后安排船只送我去海鸥镇。”

  “没问题。”

  客人站起身,“兰尼斯特,看来今天早上不仅令人愉快,而且获益良多……相信对你我而言都是如此。”他一鞠躬,大跨步走出去,黄披风在身后飘动。

  提利昂心想:这是第二个。

  他上楼回卧室,等待瓦里斯的到来。他相信对方迟早会出现,八成是傍晚,或许更晚,到月亮出来以后。他打算今夜去会雪伊,因而不希望等得太久。因此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后,当石鸦部的盖特通知他脸上扑粉的家伙来访时,他颇觉惊喜。“您害大学士局促成那样,真是没心肝哟。”太监故作斥责,“提醒您哦,此人无法保守秘密。”

  “怎么,乌鸦还嫌八哥黑?难道你就不想听听我给道朗·马泰尔的信里面写了些什么?”

  瓦里斯咯咯笑道:“说不定我的小小鸟儿已经告诉我了哟。”

  “哦?是吗?”他想听的就是这个,“你倒说说看。”

  “迄今为止,多恩人尚未卷入战事,道朗·马泰尔虽已召集诸侯,但也仅止于此。可是,他对兰尼斯特家族的仇恨人尽皆知,世人多半认为他会投靠蓝礼大人。您打算劝他打消这念头。”

  “这很明显,”提利昂道。

  “唯一费人思量的,是您究竟拿什么去换取他的盟约。亲王是个重感情的人,至今都在为妹妹伊莉亚和她的小宝贝哀悼啊。”

  “家父曾告诉我,为政之人,绝不能让私人感情影响政治之道……眼下杰诺斯大人穿了黑衣,这会儿朝中就有这么个重臣席位空着呢。”

  “重臣席位的确不容小觑,”瓦里斯承认,“可要让一个心高气傲之人忘记妹妹惨死的悲剧,光这样足够吗?”

  “何必忘记呢?”提利昂微微一笑,“我已许下承诺,交出杀害他妹妹的凶手,要死要活,随他高兴。当然啰,得等战争结束以后再说。”

  瓦里斯精明地看了他一眼,“我的小小鸟儿告诉我,当有人找到垂死的伊莉亚公主时……她口中哭喊着……某个人的名字。”

  “大家都知道的秘密,那还叫秘密吗?”但在凯岩城中,众人皆知杀死伊莉亚公主母子的是格雷果·克里冈,人们盛传他先杀了襁褓中的王子,手上沾满孩子的鲜血和脑浆,然后奸污了公主。

  “您口中这个‘秘密’可是令尊的部下。”

  “家父会头一个告诉你:拿一只疯狗去换五万多恩士兵相当划算。”

  瓦里斯摸摸扑粉的脸颊,“可是,万一道朗亲王不只要求凶手伏法,连背后主使者也要偿命怎么办?”

  “叛军领袖是劳勃·拜拉席恩,归根结底,所有命令都是从他而起。”

  “但劳勃当时并不在君临。”

  “道朗·马泰尔不也一样?”

  “所以了,用血债血还安抚他的自尊,拿重臣职位满足他的野心,不用说,还要加上金银和封地。这提议的确诱人……然而再怎么诱人的甜点,都是可以下毒的。如果我是亲王,在伸手拿这块蜂窝之前,还会有个要求,那,就是用来表示诚意的信物,确保不遭背叛的信物。”瓦里斯露出狡黠无比的微笑,“我很好奇,您到底把哪位送给了他?”

  提利昂叹口气,“你早知道了,对吧?”

  “哎,既然您都这么说了--呃,是托曼吧?毕竟您不可能把弥赛拉同时送给道朗·马泰尔和莱莎·艾林两人嘛。”

  “以后记得提醒我,别跟你玩这种猜谜游戏,你根本会作弊。”

  “托曼王子是个好孩子。”

  “如果我趁他年少时,将他自瑟曦和乔佛里的魔掌中带开,或许他长大以后还会是个好人。”

  “也是个好国王?”

  “乔佛里才是国王。”

  “倘若陛下有什么不测,托曼便将继承王位。托曼这孩子天生可爱,又是出了名的……听话啊。”

  “瓦里斯,你的想象力也未免太丰富了。”

  “大人,我就把您这话当恭维吧。总而言之,既然您对他如此礼遇,道朗亲王断无拒绝之理。我不得不说,您办得实在高明……除了一个小小的漏洞。”

  侏儒大笑,“这个漏洞叫瑟曦?”

  “国家大事哪比得上母子亲情呢?或许,看在家族荣耀和王国和平的份上,太后会勉强同意把托曼与弥赛拉其中之一送走,但两个都要?绝无可能。”

  “只要别让瑟曦知道,她就无从妨碍啰。”

  “万一计划在成熟之前,就被陛下她发现呢?”

  “这个嘛,”他说,“我自然把告密者当死对头啰。”看着瓦里斯咯咯傻笑,他心里清楚:第三个也成了。

第18章 珊莎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不论看了多少次,这两句话依旧与初看时无异。珊莎在枕头下发现了这张卷好的羊皮纸,却不知信是怎么来的,亦不知由谁送来。信上没有署名,没有封蜡,笔迹也很陌生。她把信纸帖在前胸,轻声自言自语:“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这究竟代表了什么?她该不该把信交给太后,藉此证明自己乖巧听话?她不安地揉揉肚子,马林爵士用铁拳揍她所留下的深紫瘀伤,如今只剩一片丑陋晕黄,但疼痛依旧。说来都是自作自受,她得学会更小心地隐藏自己的情绪,以免激怒乔佛里。先前当她听说史林特伯爵被小恶魔发配长城,脱口便道:“希望他被异鬼抓去!”国王听了大为不满。

  定是城里又起了骚动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一直以来,珊莎是多么努力地祈祷啊,这会不会是上天给她的回应?难道诸神终于派出真正的骑士来拯救她了吗?说不定是雷德温家的双胞胎之一,或是英勇的巴隆·史文爵士……甚至是她好朋友珍妮·普尔以前疯狂迷恋的贝里·唐德利恩,那个红金头发,黑披风上缀满星星的年轻伯爵。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但这……又会不会是乔佛里恶毒的玩笑,就像上次带她上城去看父亲的首级?莫非这是精心布置、证明她不忠王室的陷阱?倘若她真去了神木林,会不会发现伊林·派恩爵士静坐在心树下,手握巨剑寒冰,睁大那双惨白眼珠,等她自投罗网?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门开了,她连忙把信塞进床单,自己坐在上面。幸亏进来的只是那一头松垮棕发,生性羞怯的女侍。“你要做什么?”珊莎质问。

  “小姐今晚可要洗澡?”

  “嗯,就生个火吧……我有点冷。”天气虽热,她却全身发抖。

  “照您的意。”

  珊莎满腹猜疑地看着这位女孩。她发现信件了吗?难道是她把信放到枕头底下的?不太可能,这女孩看起来有些蠢笨,秘密送信的事不会交给这种人办。其实珊莎对她了解不多,太后每隔两周便调换她的侍女,以免她们交上朋友。

  壁炉里的火生好之后,珊莎草率地向女仆道过谢,便命她退出去。这女孩和过去其他女仆一样很听话,只是珊莎觉得她的眼神不怀好意,想必这会儿便急着去向太后或瓦里斯打小报告吧。她坚信,所有的女侍都是派来监视她的。

  独处之后,她立刻把信纸丢进火焰,看着羊皮纸卷曲焦黑。“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她挪到窗边,只见窗下有个矮小的骑士,盔甲被月光染得苍白,肩披厚重的白色披风,正在吊桥上来回踱步。从身高看来,定是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太后虽然同意她在城堡内自由出入,但若想在深夜离开梅葛楼,一定会遭他盘问。到时候她该怎么说呢?她突然很庆幸自己烧了那封信。

  她脱去裙服,钻进被窝,却睡不着。“他”还在神木林吗?她不禁暗忖,“他”又会等多久?只给她一张纸条,却什么也不说,这样好残忍啊。百般思绪在她脑中不断回绕。

  如果有人能告诉她该怎么做就好了。她好想念茉丹修女,还有她最要好的朋友珍妮·普尔。修女由于为史塔克家服务,因此和其他人一样掉了脑袋。珍妮则在她与太后见面后便从房里消失了,从此再无人提起,珊莎不知她究竟出了什么事。她常常试着忘掉她们,但回忆总会突然涌现,泪水便跟着决堤。有时珊莎甚至会想起妹妹。如今艾莉亚一定已经安然返回了临冬城,成天跳舞缝纫,和布兰小瑞肯他们玩耍了吧!假如她心情不错,说不定还可以骑马到避冬市镇里去呢。珊莎也可以骑马,但只能在内城,多绕几圈就没意思了。

  呐喊声传来时,她一点睡意也无。声音起初遥远,继而逐渐变大,那是无数人同时大喊的合声。她听不出在喊些什么。除此之外,还有马嘶、沉重的脚步声和发号施令的呼喝。她爬到窗边,看见城墙上人影晃动,长枪和火炬忽隐忽现。回去睡觉,珊莎对自己说,这不干你的事,定是城里又起了骚动。仆人们都说近来城中时有动乱,躲避战火的难民不断涌进都城,很多人只能靠抢劫和残杀为生。回去睡吧。

  她探头一看,白骑士不见了,干涸护城河上的吊桥放了下来,无人守卫。

  珊莎不假思索地转身跑向衣柜。哎哟,我这是在做什么?她边穿衣服边扪心自问。这真是疯了。她看到外墙上火炬通明,难道史坦尼斯和蓝礼终于前来杀掉乔佛里,夺回哥哥的王位了吗?如果是这样,守卫一定会升起吊桥,切断梅葛楼与外城间的联系。珊莎披上一件浅灰斗篷,又拿了她平常切肉用的餐刀。如果这是个陷阱,那我宁愿死去,也不愿再受侮辱,她对自己说,接着把刀藏进斗篷。

  她刚潜入黑夜,便有一队红袍剑士跑过无人防守的吊桥。她直等他们走远后才跟着快步冲过。院子里,士兵正忙着系剑带、装马鞍。她瞥见普列斯顿爵士站在马厩旁,正和另外三名身着月白披风的御林铁卫一同协助乔佛里穿戴盔甲。看见国王,她喉咙立时一紧,所幸他没发现她,而是一直高叫着要人拿剑和十字弓。

  她越往城堡深处去,嘈杂声便越小。但她始终不敢回头,惟恐乔佛里正盯着自己……甚至尾随在后。盘旋的楼梯就在前方,其上窄窗溢出的光线在地面印落一条条明灭不定的光纹。走到楼梯顶端,珊莎已经气喘吁吁了。她跑过一条阴影幢幢的柱廊,贴在一面墙上稍事休息。有东西从脚边擦过,把她吓得魂飞魄散。幸好那只是少了个耳朵,全身凌乱肮脏的黑公猫,它朝她吐口口水,跳了开去。

  抵达神木林时,耳边的音响褪变为微弱的金属碰撞和遥远的喊叫。珊莎拉紧斗篷,空气中充溢着泥土和树叶的味道。淑女一定会喜欢上这里,她心想。神木林有种原始的感觉,即便在这里,在都市中心的坚堡深处,你依旧可以感到古老诸神正用几千只看不见的眼睛凝视着你。

  相比父亲信仰的古老诸神,珊莎更喜欢母亲的七神。她喜欢雕像和彩绘玻璃上的图案,燃香的气息,身穿长袍手捧水晶的修士,镶着珠母、玛瑙和天青石的祭坛,以及照洒其上、绚丽灿烂的七彩虹光。但她不能否认神木林的确有种特别的力量,尤其是在夜晚。帮帮我吧,她暗暗祈祷,为我送来友伴,一个愿为我挺身而战的真正骑士……

  心中不敢抱任何希望

  她走在树间,用手感觉粗糙的树皮,树叶拂过她的面颊。是不是来得太迟了?他不会这么快便离开吧?还是说他根本就没有来?她该不该冒险喊出声呢?这里好安宁,好平静啊……

  “孩子,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珊莎旋身,一名男子从影子里走出,他体态笨重,脖子很粗,步履蹒跚,穿着深灰长袍,兜帽拉前遮住脸颊。但一道银色月光略过,她一见他红肿的皮肤和下面琐碎的血管,便认出他来。“唐托斯爵士,”她颤声道,心都碎了。“是你吗?”

  “是啊,小姐。”他靠过来,她可以闻到对方呼吸中的酸败酒臭。“是我,”说罢他伸出手。

  珊莎连忙后退,“别碰我!”她把手伸进斗篷,握住暗藏的餐刀。“你……你想怎么样?”

  “我只想帮您,”唐托斯说,“正如您救我那样。”

  “你喝醉了,对不对?”

  “只喝了一杯,壮胆用的。我若是被他们逮着,准连皮都给扒了。”

  那我又会有什么下场呢?珊莎不禁又思念起淑女。她可以嗅出其中真伪,一定可以,但它已经死了,被父亲亲手杀死,一切都是艾莉亚的缘故。她抽出短刀,双手握住,举到身前。

  “您要拿它刺我?”唐托斯问。

  “没错,”她说,“说!谁派你来的?”

  “亲爱的小姐,没人派我来啊。我以骑士的名誉发誓。”

  “骑士?”乔佛里已经宣布:他不再是骑士,而是弄臣,地位低于月童。“我向诸神祈求,希望派一位骑士来拯救我。”她说,“我日夜祈祷,为什么他们却送来一个烂醉的老傻子?”

  “没错,这都是我自作自受。可……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怪,但是……我在身为骑士的这些年里,其实是个傻子,现在我真成了傻子,却觉得……却觉得我又重新找回了骑士的荣誉。这一切都是因为您啊,亲爱的小姐……因为您的恩泽和您的勇气。是您救了我,从乔佛里手中,您不仅拯救了我的生命,更让我重新找回了自我。”他声音一低,“歌手们都说,从前有个傻子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骑士……”

  “佛罗理安。”珊莎轻声道,不禁浑身颤抖。

  “好小姐,我愿当您的佛罗理安。”唐托斯谦卑地说,跪倒在她面前。

  珊莎缓缓放低小刀。她头脑极其晕眩,彷佛整个人飘了起来。要我把自己托付给这个酒鬼,实在太疯狂了,可如果我就此一走了之,机会还会有吗?“你……你准备怎么做?你要怎么救我出去?”

  唐托斯爵士抬起头,看着她,“最难办的是如何带您出城堡。一旦出了城,就能找船载您回家。我得先凑够钱,然后打点相关事宜,如此而已。”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她问,心中不敢抱任何希望。

  “今天晚上?不,好小姐,恐怕还不行。我必须先找出一个带您出城的稳妥法子,并等待时机的成熟。这事不容易,也急不得。他们连我也监视着呢。”他紧张地舔舔嘴唇,“可不可以请您把刀子收起来?”

  珊莎把刀子收进斗篷,“请起,爵士先生。”

  “谢谢您,我的好小姐。”唐托斯爵士踉跄笨拙地起身,拂去膝上的泥土和落叶。“令尊是这个国家上下最为正直的人,但我却坐视他被斩首示众,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可是,当乔佛里要杀我时,您,却为我挺身而出。小姐,我从来不是什么英雄,绝对无法与莱安·雷德温或‘无畏的’巴利斯坦相提并论。我没有赢得任何一场比武会,也没有立过战功……但我确曾身为骑士,而您,让我终于明白了骑士的价值。我的命虽然微贱,但它是您的了。”唐托斯爵士伸手按住心树多瘤的树干,她看得出他正在发抖。“我发誓,以令尊信奉的诸神为见证,我一定送您回家。”

  他发誓了!并且是在诸神面前立下的神圣誓言。“那么……爵士先生,我就把自己托付给您。可是,我要怎么知道何时出发呢?您还会送信给我吗?”

  唐托斯爵士焦虑地四下张望,“太冒险了。只好请您常来这儿,常来神木林,能找到机会就过来。这是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唯一安全的地方,别的地方都不行。不管你我的房间、楼梯间、场子里,即使我们独处也一样。红堡里的石墙都是长耳朵的,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放心说话。”

  “只有这里,”珊莎说,“我记住了。”

  “还有,假如旁人在场时,我表现得冷酷无情,或是对您冷嘲热讽,甚至根本无动于衷,孩子,请您千万见谅。我有我扮演的角色,您也是一样。只需一个闪失,我们两人的头就会如令尊一样挂上城墙。”

  她点点头,“我了解。”

  “请您务必勇敢坚强……还要耐心等待,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会的,”她保证,“可……请您……请您尽快……好吗?我好害怕……”

  “我也一样。”唐托斯爵士有气无力地微笑道,“现在,您该回去了,以免引人注意。”

  “你不跟我一道走?”

  “最好别让任何人看到我们在一起。”

  珊莎点点头,往前迈了一步……然后又紧张地转身,闭起眼睛,轻轻在他脸颊印上一吻。“我的佛罗理安。”她低声说,“诸神果真听见了我的祈祷。”

  接着她便轻盈地经过临河走道,穿越小厨房和猪圈,愈加急促的脚步声被猪群的尖叫所掩盖。回家,她想,回家,他要带我回家。我的佛罗理安,他会保护我。歌颂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曲谣向来是她的最爱。相传佛罗理安长得也并不俊俏,只是没这么老。

  她快步冲下螺旋梯,突然有个人从隐匿的门槛里蹒跚走出,珊莎一头撞进他怀中,失去重心,差点摔倒,好在一只戴铁套的手及时扣住她手腕,一个暗哑的声音同时响起:“小小鸟,这楼梯可是又陡又高,难不成你想把我俩都害死?”他的笑声好似在锯石头。“说不定你真想呢。”

  每一个都比你高明

  是猎狗!“不,大人,请您原谅,我没有这个意思。”珊莎赶忙移开视线,但太晚了,他已经看到了她的脸。“请您不要这样,您把我弄痛了。”她挣扎着想脱身。

  “大半夜的,小乔的小小鸟干嘛从楼梯上飞下来啊?”见她不答,他便用力摇她。“你上哪儿去了?”

  “神-神-神木林,大人,”她不敢撒谎,“我去为我父亲祈……祈祷,还……还为国王陛下祈祷,祈祷他平安无恙。”

  “你以为我喝醉了,就会相信这种话?”他放开她的手,站在原地轻微摇晃,烧伤的恐怖面容印上了明暗相间的条纹。“我看你也差不多是个女人了……脸、奶子,人也长高了,简直……唉,可你还是小笨鸟一只,对不?成天就只会唱他们教你的那些曲子……怎么不唱首给我听啊?唱啊,唱给我听,就唱那些骑士和淑女的歌。你最喜欢骑士,对不?”

  她被他吓坏了,“大人,我只喜欢真-真正的骑士。”

  “真正的骑士!”他语带讥讽,“我不是骑士,也不是什么大人,我打了你,你才记得我的吧?”克里冈晃了晃,险些跌倒。“老天,”他咒道,“喝太多酒了。小小鸟,你喜不喜欢喝酒啊?真正来劲的酒哟?男人只要一瓶酸酸的红酒,如血一般暗红的酒,就足够啦,哦,或许再来个女人。”他摇头大笑,“瞧我醉得像条狗似的,真该死。来吧,小小鸟,该回笼子了。让我带你回去,代陛下确保你的安全。”猎狗推了她一把,动作却意外地温柔,然后跟在她身后下了楼梯。走到楼梯底部,他已复归静默,彷佛全然忘记了她的存在。

  快到梅葛楼时,她警觉地意识到把守吊桥的铁卫换成了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他戴着纯白高盔,听见他们的脚步,便僵硬地转过来。珊莎连忙避开他的视线。柏洛斯爵士是御林铁卫里最可怕的一位,人长得丑,脾气又火爆,天生双下巴,永远皱着眉。

  “小妹妹,这家伙没什么好怕。”猎狗伸手重重按住她肩头,“癞虾蟆上画斑纹,照旧不是真老虎。”

  柏洛斯爵士揭起面罩,“爵士,您上哪--”

  “操你个爵士,柏洛斯。当骑士的是你不是我,我只是国王的狗,记得吧?”

  “陛下刚才就在找他的狗。”

  “他的狗喝酒去了。今晚轮到你保护他,‘爵士先生’。你和我的其他‘弟兄’。”

  柏洛斯爵士转向珊莎,“小姐,这么晚了,您为何不在房里?”

  “我到神木林去为陛下祈祷平安。”这次的谎言说得比较圆润,差不多就像真话。

  “外面吵成这样,你还指望她睡得着?”克里冈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城门口来了群笨蛋,”柏洛斯爵士确认,“有人管不住舌头,把为提瑞克准备婚宴的事传了出去,于是那帮人渣便觉得自己也该出席宴会。陛下率兵出击,把他们赶跑了。”

  “勇敢的小子,”克里冈努努嘴。

  等他碰上我哥哥,再来看看他有多勇敢吧,珊莎心想。猎狗护送她走过吊桥,登上螺旋梯,途中她道:“你为什么听任别人叫你是狗,却偏不肯让人称呼你为骑士?”

  “因为与骑士相比,我宁可作狗。我爷爷是凯岩城的驯兽长,有一个秋天,泰陀斯大人碰上一头正追逐猎物的母狮。那母狮也不管他妈的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标志,一口咬死了他的坐骑,差点把大人自己也吞了。幸亏我爷爷带着猎狗赶到,死了三条狗才把它赶跑,我爷爷还因此少了一条腿。兰尼斯特赏给他一块领地、一座塔堡,并收他儿子为侍从。我家的三黑狗旗正是代表被狮子咬死的那三条狗,背景则是秋天的黄草颜色。猎狗会为人而死,却绝不会骗人,而且,它一定自始至终正眼看人。”他托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指头把她夹得生痛。“这些事,小小鸟可做不到,对不?你看,我终究还是没有听到你的歌。”

  “我……我会唱一首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歌。”

  “佛罗理安和琼琪?一个是蠢才,一个是婊子,饶了我吧。不过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你唱歌给我听,管你愿不愿意。”

  “我会很乐意为您献唱。”

  桑铎·克里冈嗤之以鼻,“瞧瞧你,长得虽漂亮,却根本不会说谎。你知道,狗是可以嗅出谎话的。你好好瞧瞧这地方,再闻个仔细,他们全都是骗子……而且每一个都比你高明。”

第19章 艾莉亚

  艾莉亚费尽力气,爬上最高的枝干,看见林间突出的烟囱,些许茅草屋聚集在湖岸,一条小溪注入湖中。岸边有座木造码头伸入水里,旁边是一间低矮的石顶长屋。

  她继续向外攀爬,直到后来树枝有些承受不住她的重量。码头边没有船,但她可以看到从烟囱里升起的缕缕轻烟,以及马厩后半掩的马车。

  有人。艾莉亚咬紧下唇,到目前为止,他们经过的所有地方都空荡无人、废墟一片,不管农田、村镇、城堡、圣堂、谷仓都是同样下场。兰尼斯特军能烧则烧,能杀就杀,甚至到处放火焚毁树林。好在树叶仍青,而且最近下过雨,因此火势没有扩散。“若是湖水可以烧火,想必他们也不会放过吧。”詹德利这么说,艾莉亚知道他说得没错。他们逃出来的那天晚上,镇上的熊熊烈火璀璨地映在水面,彷佛湖真的烧起来了。

  出事后第二天夜里,他们才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偷偷溜回庄园的废墟。现场只剩焦黑的断垣残壁和遍地死尸,有些灰烬还在冒着苍白的烟缕。热派曾死命哀求他们不要回去,罗米则称他们为笨蛋,并发誓亚摩利爵士定会把他们抓起来杀掉。但当他们回去时,洛奇和他的人马早已离开。他们发现庄园大门砍倒,墙壁半塌,内里遍地死尸。詹德利只看一眼就受不了。“他们死了,全死了。”他说,“还被狗啃过,你看。”

  究竟死了多少人

  “也可能是狼。”

  “是狗是狼,还不都一样?反正这里是完了。”

  但在找到尤伦之前,艾莉亚却不愿离开。他们杀不了他吧?她不断对自己说,他那么厉害、那么强硬,又是守夜人的弟兄。他们一面搜索尸堆,她一面对詹德利说。

  那记致命的利斧把他头颅整个劈成了两半,但那把纠缠不清的大胡子,以及身上那件满是补丁、从不清洗、早已褪成灰色的黑衣又是那么地醒目。亚摩利·洛奇爵士既没有埋葬对手,也没有埋葬自己人。四名兰尼斯特士兵倒在尤伦身边,艾莉亚想知道究竟死了多少人才把他击倒。

  他本来要带我回家呢,他们一边为老人挖墓,她心里一边想。庄里死人太多,无法全部埋葬,但艾莉亚坚持无论如何都该为尤伦挖个坟。他本来向我保证,要把我安全带回临冬城呢。她很想哭,却又很想用力踢他。

  随后詹德利想到了之前被尤伦派去塔楼的那三个人,他们虽然也遭到攻击,但那圆形的塔楼仅有一个入口,尚且位于二楼,必须搭梯子上去,一旦楼梯被收进塔里,亚摩利爵士的手下就奈何不了他们。兰尼斯特家的人马虽然在塔底堆上干柴放火,但石头烧不起来,而洛奇又没耐心把里面的人逼出来。此刻詹德利一叫唤,凯杰克就开门出来。艾莉亚一听库兹建议他们继续北上,不能回头,心中便重复燃起返回临冬城的希望。

  啊,眼前的村落虽然不是临冬城,但那些茅草屋顶代表着温暖和保护,说不定还有吃的。当然,这一切的先决条件是他们胆子够大,愿意冒险靠近。只要里面不是洛奇就好,可他骑马呀,早该走得远远地了。

  她站在树上观望良久,盼望能看到些什么:一个人、一匹马、一面旗,任何能提供讯息的东西都好。有几次,她隐约见到一点动静,然而房屋的距离实在太远,无法确定。但有一回,非常清晰地,她听见了马的嘶叫。

  天上满是飞鸟,大半为乌鸦。它们在茅草屋上空振翅盘旋,远处观之,大小和苍蝇无异。东边的神眼湖活像一片被太阳敲出的蓝,占据了半个世界。近来几天,他们沿着泥泞的湖岸缓缓前进(詹德利死也不肯接近任何道路,就连热派和罗米也觉得有理),艾莉亚时时觉得湖水似乎在呼唤她。她好想一头跃进平静的蓝湖,把自己洗个干净,游个泳、泼泼水,然后躺在艳阳下晒干。可她不敢在其他人面前脱衣服,连洗衣服都不敢。所以每天日落,她只能常坐在湖边岩石上,两脚垂在沁凉的湖水中。后来她把那双破烂不堪的鞋子丢了。赤脚走路起初很痛苦,但水泡会破,割伤会愈合,最后她的脚底硬得跟皮革一样。脚趾间满是湿泥的感觉很舒服,她喜欢肌肤与大地相连的悸动。

  从这里看去,她可以见到东北方一座林木茂密的小岛。离岸三十码处,三只黑天鹅游弋水面,好一幅安详景致……没人告诉它们战争已经来临,焚毁的城镇和惨死的人们也与它们无关。她羡慕地望着它们,心里的一部分想变成天鹅,另一部分却又想杀一只来吃。她的早餐是橡子糊和一把甲虫。其实只要习惯,甲虫并不难咽,蠕虫就困难多了。但再怎么难吃,总比天天饿肚子好。甲虫很容易找,随便踢翻石头就有。艾莉亚小时候,曾有一次为了看珊莎尖叫,故意吃下一只甲虫,所以如今再吃没什么障碍。“黄鼠狼”也平静接受,可热派刚试着要吞,便把虫呕了出来。至于罗米和詹德利,则连试都不敢试。昨天詹德利抓到一只青蛙,和罗米分着吃了。几天前热派还找着一堆黑莓,他们立刻把整丛摘了个一干二净。但多数时候,他们得靠清水和橡子为生。库兹教他们如何用石头磨一种橡子糊,那味道糟透了。

  她真希望盗猎者库兹没死,关于森林的知识,他比其他人加起来懂的还多,可那晚他在守卫塔收梯子时被人一箭射穿了肩膀。塔柏用湖边的泥巴和青苔为他敷伤,前两天库兹直说这伤不碍事,虽然他喉咙的血肉逐渐转黑,恐怖的红肿条痕从下巴一路长到胸前。后来有天早上,他没力气起身,第二天就死了。

  他们堆石头做成他的坟墓,凯杰克拿了他的剑和猎号,塔柏则取走弓箭、靴子和短刀。两人离开时,把这些都带走了。起初他们以为这两人只是去打猎,不多久便会带着猎物回来喂饱他们。可他们等啊等,直到最后詹德利驱使他们上路。或许塔柏和凯杰克认为抛下这群孤儿不管,自己存活的机会比较大。说不定事实果真如此,但这并未减少她对他们的恨意。

  树下,热派学着狗叫。从前,库兹教他们用动物的声音彼此联络,他说这是盗猎者的招牌技巧,可他还没教会便死了。热派学鸟叫实在苯透了,学狗叫稍好些,可也好不了多少。

  艾莉亚跳向下面的树枝,同时伸出双手保持平衡。水舞者绝不会摔落。她着地很轻,脚趾弯曲,紧扣树枝。随后她走了几步,再往下跳到一根较大的枝干,接着双手悬吊在树枝上,一手接一手地向里爬,穿越密集的树叶,直到手脚触到主干。树皮摸起来很粗糙,她很快下了树,最后六尺一跃而下,着地滚翻。

  詹德利伸手拉她起来,“你上去了好久。看到什么了吗?”

  “一个渔村,不大,就在北边的湖岸。一共二十六间茅屋和一间石板屋,我数过了。我还看到半露的马车。那地方有人。”

  听见她的声音,黄鼠狼便从灌木丛里爬了出来。这绰号是罗米取的,他说她长得很像黄鼠狼,其实根本没那回事,但他们总不能老叫她“爱哭鬼”吧,因为她后来总算是不哭了。她的嘴巴脏兮兮的,艾莉亚希望她别又去吃了泥巴才好。

  只要乖乖投降就行

  “看到人了?”詹德利问。

  “只看得到屋顶,”艾莉亚说,“不过有些烟囱在冒烟,我还听见了马叫。”黄鼠狼伸出双手,紧紧搂住她的腿,最近她经常这样。

  “有人就有吃的!”热派道。他太吵了,詹德利一天到晚叫他放低音量,却不起作用。“说不定会分咱们一点!”

  “说不定把咱们都宰了。”詹德利说。

  “只要乖乖投降就行。”热派满怀希望地说。

  “你这口气还真像罗米。”

  绿手罗米坐在一棵橡树下,背靠两块粗厚的树根。庄里激战时,他的左小腿被一根长矛刺穿,到得第二天晚上,他只能扶着詹德利,单脚走路。如今他连走都半办法了,他们只好砍树枝做担架。抬着他赶路不但辛苦,速度也慢,一有颠簸他就呻吟个没完。

  “咱们非投降不可,”他说,“尤伦就该这么做,他应该听话开门。”

  艾莉亚真是受够了罗米这番“尤伦应该投降”的评论。大家抬他走,可他整天说着这些,不然便是抱怨脚痛和喊饿。

  热派附和:“他们命令尤伦开门,还是以国王之名说的。只要以国王之名说的事,你就一定得照办。都是那臭老头的错,如果他乖乖投降,咱们就不会有事。”

  詹德利眉头一皱,“只有骑士和贵族会互相俘虏,讨取赎金,他们才不管你这种人投不投降呢。”他转向艾莉亚,“你还看到什么?”

  “如果是渔村,我敢打赌,他们一定会卖鱼。”热派说。湖里有的是鲜鱼,可惜他们没工具抓。艾莉亚试过用手,学习之前寇斯的把式,只是鱼的动作比鸽子快,水光反射又老害她看不清。

  “有没鱼卖我不清楚。”艾莉亚拉拉黄鼠狼纠结一团的头发,心想还是割掉比较好。“湖边有乌鸦,那里肯定有东西死了。”

  “一定是死鱼,给冲上了岸。”热派说,“乌鸦能吃,我敢打赌咱们也行!”

  “咱们应该抓几只乌鸦,吃乌鸦才对!”罗米说,“咱们可以生个火,像烤鸡一样把它们烤来吃。”

  詹德利皱眉的时候看起来很凶,他的胡子愈长愈浓密,黑如石南。“我说了,不许生火。”

  “罗米肚子饿,”热派开始哀嚎,“我也饿。”

  “谁肚子不饿啊?”艾莉亚道。

  “你啊!”罗米啐了一口,“你这吃虫鬼。”

  艾莉亚真想扬腿踢他的伤口,“我不是说过吗?你如果要吃我也可以给你挖。”

  罗米露出作呕的表情,“我若不是脚成这样,早打几只野猪来吃了。”

  “打野猪。”她嘲笑道,“你知道不?你得先有一根猎猪用的长矛,要有马儿和猎犬,还要有人帮你把野猪从窝里赶出来。”父亲以前就跟罗柏和琼恩一起在狼林里猎野猪,有一次他还带布兰去过,但从不准艾莉亚跟去,即使她年纪比布兰大。茉丹修女说打猎之事不适合淑女,母亲则答应她长大以后可以养只自己的猎鹰。如今她已经长大了,但要是有只猎鹰,铁定先把它吃掉。

  “你懂什么打野猪?”热派说。

  “起码懂得比你多。”

  詹德利没心情听他们吵架,“你两个都给我安静!让我想想该怎么做。”他一思考便会露出痛苦不堪的神情,彷佛难受得紧。

  “只有投降。”罗米说。

  “我叫你别再说投降了!我们根本不知道那里的人是谁。弄不好可以偷点吃的。”

  “若不是罗米脚受伤,可以叫他去偷。”热派说,“他以前在城里就是小偷。”

  “而且很差劲,”艾莉亚道,“不然就不会被抓了。”

  詹德利抬头看看太阳,“要溜进去最好趁傍晚,等天一黑我就去瞧瞧。”

  “不,我去,”艾莉亚说,“你太吵了。”

  詹德利又开始皱眉,“那我们一起去。”

  “应该叫阿利去,”罗米说,“他动作比你轻。”

  “我说了,我跟他一起去。”

  “那你们回不来怎么办?热派一个人又抬不动我,你也知道他抬不动……”

  “还有狼咧,”热派说,“昨晚我守夜时听见的,好象就在附近。”

  艾莉亚也听见了。昨晚她睡在一棵榆树的枝头,结果被狼嚎惊醒。后来她坐着听了整整一个钟头,只觉背脊发凉。

  “你还不准我们生火吓它们,”热派说,“把我们扔下来给狼吃,这样不对!”

  “谁把你扔下来?”詹德利嫌恶地说,“就算狼真的来了,罗米有长矛,你也在旁边。我们只是去看看,如此而已,我们会回来的。”

  “不管碰到谁,总之投降就好。”罗米呻吟着说,“脚好痛,我想抹药水。”

  “如果找到抹脚的药水,我们会带回来给你。”詹德利道,“阿利,我们走。我想在日落之前接近一点。热派,黄鼠狼就交给你了,别让她跟着我们。”

  “她上回踢我!”

  “你不把她看好,小心我踢你!”不等对方回答,詹德利便戴上钢盔出发了。

  艾莉亚得小跑才能跟上,詹德利大她五岁,足足比她高上一尺,又生了双长腿。有好一阵子,他什么也没说,只满脸怒容地在树林里费力穿梭,发出很大的噪音。最后他终于停下脚步:“我觉得罗米快死了。”

  她并不惊讶,库兹也是这么死的,而他比罗米强壮许多呢。每当轮到艾莉亚抬他,她都能感觉他皮肤的温热,闻到他腿伤的臭味。“或许,我们可以找个学士……”

  “学士只有城堡里才有,况且就算我们找到,人家也不会为罗米这种人脏了手。”詹德利低头避过一根低垂的树枝。

  “不是这样的。”她很确定,不管谁找上鲁温师傅,他都会帮忙。

  “他迟早会死,死得越快对其他人越好。我们应该丢下他,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如果今天受伤的是我或是你,你知道他一定早丢下我们不管了。”他们爬下一条陡峭的山沟,然后抓住树根爬上另一边。“我受够了抬他,受够了他满嘴投降的话。若他还能好好地站起来,我一定打得他满地找牙。罗米对我们一点用都没有,那爱哭的小妹也一样。”

  就是被杀的那个叛徒

  “你别打黄鼠狼的主意!她只是肚子饿又害怕而已。”艾莉亚回头看了一眼,幸亏小女孩这次没跟来。热派一定照詹德利吩咐,乖乖把她捉住了。

  “没用就是没用。”詹德利倔强地重复,“她和热派和罗米,都只会拖慢我们的速度,最后害我们送命。这帮人里面,你是唯一有用的,虽然你是女生。”

  艾莉亚整个人僵在原地。“我不是女生!”

  “你本来就是,你以为我跟他们一样笨吗?”

  “不,你比他们更苯。守夜人不收女生,这事谁都知道。”

  “你说的不错。我不知道尤伦为什么收你,可他一定有他的理由。总而言之,你是女生。”

  “我才不是!”

  “那你把鸡鸡掏出来撒尿啊,快点!”

  “我又不用撒尿,我想尿才尿。”

  “你骗人,掏不出鸡鸡,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以前人多时我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你每次都到林子里撒尿。热派可没这样吧?我也不会,如果你不是女生,那你一定是太监。”

  “你才是太监!”

  “你明知我不是。”詹德利微笑,“要我把鸡鸡掏出来证明吗?我可没什么好隐瞒的。”

  “才怪!”艾莉亚急着避开这个鸡鸡的话题,脱口便说,“当初我们在旅馆,那些金袍子来抓你,你却没说为什么!”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我觉得尤伦知道,但他不告诉我。你呢?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抓的是你?”

  艾莉亚咬紧嘴唇,想起尤伦割掉她头发那天所说的话:这群人有一半连想都不想就会把你交给太后,以换来特赦和几个铜板。另外一半也会这么做,可他们会先操你几次再说。只有詹德利不一样,因为太后也在抓他。“如果你肯告诉我,我也就跟你说。”她小心翼翼地开口。

  “我若是知道为什么,一定跟你说!阿利……你真的叫阿利吗?你有女生的名字吗?”

  艾莉亚瞪着脚边蜷曲的树根,知道自己无法再隐瞒。詹德利猜出了真相,而她裤裆里也的确没东西。她要么当场拔出缝衣针杀了他,要么信任他。就算真的动手,她还不确定是否杀得了她,因为他不但有剑,更比她强壮许多。所以唯一的选择是说出实情。“不许告诉罗米和热派,”她道。

  “不会,”他发誓,“他们不会从我这里知道。”

  “艾莉亚,”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我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史……”他顿了一会儿,“国王的首相就姓史塔克,就是被杀的那个叛徒。”

  “他才不是叛徒。他是我父亲。”

  詹德利眼睛睁得老大,“所以你以为……”

  她点点头,“尤伦本来要带我回临冬城。”

  “我……那你就是好人家的……淑女了……”

  艾莉亚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破烂衣裳,光溜溜的脚丫,破皮满茧。她看到趾甲缝里的泥巴,看到手肘上的伤疤。这副模样,我敢说茉丹修女一定认不出来。珊莎说不定行,但她会假装不认识。“我母亲是淑女,我姐姐也是,但我从来都不是。”

  “怎么不是?你是大贵族的女儿,住在城堡里,对不对?而且你……老天,我不……”詹德利突然犹豫起来,似乎有些害怕。“刚才说那些鸡鸡什么的,不是我的本意。我还在你面前撒尿和……我……请您原谅我,小姐。”

  “够了!”艾莉亚生气地大喊。他这是寻她开心?

  “小姐,我也是懂礼仪的人。”詹德利道,倔强一如往常,“每次好人家的女孩跟着父亲上我们店来,师父就吩咐我单膝跪下,直等她们跟我说话才能开口,并且一定要称呼她们为‘我的小姐’。”

  “你若是改口叫我小姐,连热派都能发现!还有,你最好还是跟以前一样撒尿。”

  “就照小姐吩咐。”

  艾莉亚两手锤打他的胸膛,他被一颗石头绊了一跤,噗通一声坐倒在地。“你这算哪门子的老爷千金啊?”他笑着说。

  “就是这种!”她踢他侧身,他却笑得更厉害。“你爱笑就笑个够,我去看看村里有什么人。”太阳已经没入树丛,黄昏很快便会降临。这回轮到詹德利快步跟上了。“你闻到了吗?”她问。

  他嗅了嗅,“死鱼?”

  “你明知不是。”

  “我们最好小心点。我从西边绕过去,找找有没有路。既然你看到马车,一定有路可走。你从岸边走,如果需要帮忙,就学狗叫。”

  “那太苯啦,如果需要帮忙,我会喊的。”她箭步跑开,赤脚在草地上寂静无声。当她回头张望,发觉他正盯着自己,脸上是那个思考时标志性的痛苦表情。他心里大概认为不该让淑女出去偷东西吃吧。艾莉亚直觉地认定他会开始做蠢事了。

  离村庄愈近,味道便愈浓烈。她觉得闻起来不像死鱼,与之相较更为恶臭难闻,她忍不住皱起鼻子。

  林木开始稀疏,她改钻灌木丛,在矮丛间滑动,静如影。每走几码,她便停下来侧耳倾听。到第三次时,她听见了马的嘶叫,还有人的话音,味道也更加难耐。这是死人的臭气,一定是。先前看到尤伦和其他死者时,她已经闻过了。

  村子南边生了一丛浓密的荆藤,她抵达那儿时,夕阳的长影已经逐渐消失,萤火虫纷纷出来了。越过篱笆,她看到茅草屋顶。她爬啊爬,找到一个开口,蠕动着、小心翼翼地钻了过去,没有让任何人发现。这时,她看到了恶臭的来源。

  神眼湖的水轻柔地拍打浅滩,岸边立起了一长排刑架,都是用新伐的树木搭成的。早已不成人形的尸体倒挂在刑架上,双脚被铁链扣住,任由群鸦恣意啄食。乌鸦从这具尸体飞到那具尸体,每一只都伴随着成百的苍蝇。湖面若有微风吹来,离她最近的尸体便会轻轻摇动,彷佛要挣脱铁链。他的脸已被乌鸦和某种体型更大的不明动物咬去大半,喉咙和胸膛被活活撕裂,绿色发亮的内脏和扯烂的皮肉条在腹部的开口悬晃。一只手臂自肩膀被生生撕下,艾莉亚看见骨头散落在几尺开外,破裂断开,满是咬痕,上面的肉早被啃了干净。

  这时,传来一声大喊

  她强迫自己看了一具尸体,又看一具,再一具,同时不断告诉自己要刚硬如石。这些尸体全都惨遭蹂躏,腐烂已久,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他们早在吊死前衣服便被扒光了。可他们看起来却不像没穿衣服的人,他们看起来根本不像人。乌鸦吃掉了他们的眼睛,许多脸庞也不能幸免。这排长长刑架的第六个,铁链上更是只剩了一只脚,随着微风轻轻晃动。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死人伤不了她,但杀死他们的人却可以。绞刑架后方远处,两个身穿盔甲的人拄着长枪,站在水边的低矮长屋前,那间屋有石板屋顶。门前的泥地上插了两根长竿,上面挂着旗帜,一面红,一面颜色比较淡,可能是白或者黄,但两者都低垂着,加上天光渐暗,所以她不能确定那是不是兰尼斯特家的深红。我用不着见到狮子图案,这些死人就说明了一切,除了兰尼斯特,还会有谁?

  这时,传来一声大喊。

  两名长枪兵立刻转头,只见第三人推着一名俘虏出现在视线里。天色很暗,看不清长相,可犯人戴着一顶闪亮的钢盔,艾莉亚一见头盔上的双角,便知是詹德利无疑。你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她心想。如果他还在身边,她一定再踢他一通。

  三个守卫高声交谈,但她距离实在太远,听不出讲些什么,附近又有大批乌鸦怪叫着拍翅干扰。一名枪兵抢下詹德利的头盔,问了一个问题,并显然对答案不满意,便照着他的脸一挥枪柄,把他打倒在地。抓到他的人随后踢了他一脚,另一个枪兵则在一旁试戴牛角盔。最后,他们拉他起来,押着他朝那间长屋走去。当他们打开厚重的木门,立时有一个小男孩窜出,却被守卫一把攫住手臂,扔回屋里。艾莉亚听见里面传出啜泣,接着是一声凄厉痛苦的惨叫,她不由得咬紧嘴唇。

  守卫把詹德利也推了进去,然后拴上门。就在这时,一阵清风从湖面吹来,两面旗帜抖了一下,飘了起来。正如她所担心的,高的那根竿子的旗上绣着金狮子。另一面则是奶油黄,绣有三个油亮的黑色形体。是狗,她想。艾莉亚以前见过这些狗,但是在哪儿呢?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詹德利被他们抓走了。不管他有多苯多倔强,她总得想办法救他出来。她不知这些人知不知道太后要抓他。

  一名守卫摘下自己的头盔,改戴詹德利那顶,她见了火冒三丈,但她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他。她隐约听见各种尖叫从那栋无窗的仓库中传出,隔着石墙,显得很模糊,她不敢确定。

  她又待了一阵子,看到守卫换班,人来人往,他们牵着马儿去溪边喝水,还有一队打猎的人从森林里回来,用木棍抬着一头鹿。她看着他们把死鹿清理干净、掏出内脏,在小溪对岸生起了火。肉香和尸臭奇妙地混杂在一起,她只觉空虚的肚子不住翻腾,泫然欲呕。一见有吃的,其他人纷纷从各间房子里出来,大多穿着锁子甲或硬皮衣。鹿肉烤好之后,最美味的部位被人送进某一间屋。

  她原以为可以趁夜色摸进去救詹德利,没想到守卫点起了火把。有个侍从把面包和烤肉带给两名仓库守卫,之后又有两个人带酒过来,大家轮流传着酒袋喝。喝完以后,来人离开,可守卫仍旧拄着长枪留在原地。

  眼看无机可趁,艾莉亚终于从荆棘堆里钻出,回到黑暗的树林,这时她的四肢全僵硬了。天已全黑,一弯银月在流云间忽隐忽现。静如影,她一边在林间行走,一边提醒自己。黑暗中她不敢奔跑,生怕被树根绊倒或迷路。神眼湖在左边,湖水缓缓拍打浅滩;右边徐风过林,树叶扑簌扑簌。远方传来狼的嚎叫。

  当她从罗米和热派身后的树林走出来时,他俩吓得差点没尿裤子。“嘘!”她对他们说,同时伸手抱住跑过来的小女孩黄鼠狼。

  热派睁大双眼瞪着她,“我们以为你们抛下我们不管了。”他手握短剑,正是尤伦从金袍卫士的军官手中取得的那把。“我们还以为狼来了。”

  “大牛呢?”罗米问。

  “被他们抓了。”艾莉亚小声说,“我们得救他出来。热派,你得帮我,我们摸过去杀掉守卫,然后我去开门。”

  热派和罗米交换个眼神,“有多少人?”

  “我看不清,”艾莉亚承认,“至少二十个,可门边只有两人。”

  热派似乎要哭了,“我们打不过二十个啦。”

  “你只对付一个就好,另一个交给我,我们把詹德利放出来就跑。”

  “我们应该投降,”罗米说,“过去投降就没事。”

  艾莉亚倔强地摇头。

  “阿利,那就别管他。”罗米哀求,“他们不知道还有我们,我们只要躲起来,他们就会走的,你知道他们一定会走。詹德利被抓又不是我们的错。”

  “罗米,你真苯,”艾莉亚怒道,“要是我们不救詹德利出来,你会死的。想想看,谁来抬你啊?”

  “你和热派啊。”

  “一直我们俩,没人帮忙?绝对行不通。我们这群人里最强壮的就是詹德利。算了,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要回去救他。”她看着热派,“你去不去?”

  热派瞄了罗米一眼,再看着艾莉亚,又看向罗米。“好吧,”他不情愿地说。

  “罗米,你看好黄鼠狼。”

  他伸手抓住小女孩,拉到身边。“如果狼来了怎么办?”

  “投降啊,”艾莉亚建议。

  找路回村花了很长时间,热派在黑暗中一直跌跌撞撞,又不时迷路,艾莉亚只好不断停步等他,然后再重新前进。最后她干脆拉起他的手,牵着他穿过树林,“安静地跟我走就好。”等他们首度看见夜幕中从村里传来的模糊灯火,她说:“记住,篱笆另一边有堆吊死的人,不过他们没什么好怕,你要知道: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我们要很安静、很小心地行动。”热派点点头。

  我投降!我投降!

  她当先钻进荆棘丛,压低身子走到另一边等他。热派爬出来时脸色苍白,气喘吁吁,双手和脸颊都被割得皮破流血。他刚要开口,艾莉亚连忙伸出手指挡他嘴巴。接着两人匍匐前进,穿过整排刑架,在摇晃的尸体下方运动。热派从头到尾不敢抬眼,也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冷不防,一只乌鸦停上他的背,他禁不住倒吸一口气,“谁?”黑暗中突然传出一个声音。

  热派一跃而起,“我投降!”他把剑丢开老远,惊起几十只乌鸦,纷纷厉声抱怨,振翅在尸体旁飞舞。艾莉亚抓住他的腿,想拖他躺下,但他使劲挣脱,挥舞双手,反而向前跑去,“我投降!我投降!”

  她跳起来,拔出缝衣针,然而这时她已被团团包围。艾莉亚朝最近的人挥剑砍去,却被钢护手挡住,接着有人扑上来,把她拉倒在地,另一个人则把剑从她手中夺走。她张口便咬,咬到的却是又冷又脏的锁甲。“呵呵,凶狠的小家伙噢!”那人笑道,接着便是迎面一拳,他戴了铁套,差点没把她的头打飞。

  她浑身疼痛地躺在地上,他们就在旁边交谈,但艾莉亚耳鸣不已,无法分辨话语内容。她试着爬开,却觉得大地在脚下摇晃。他们抢走了缝衣针,这耻辱比皮肉之伤更令她痛苦,而皮肉之伤已经痛得要命。那把剑是琼恩送她的,教她使用的则是西利欧。

  最后有人一把抓住她背心前襟,逼她跪下,热派也跪着。在他们面前是艾莉亚这辈子所见最为高大的人,简直就像从老奶妈故事里跑出来的怪物。她不知这巨人打哪儿冒出来的,只见他褪色的黄外衣上有三只奔跑的黑狗,他的脸则活如用坚石雕刻而成。刹那间,艾莉亚想起自己在何地见过这三犬标志了,那是君临比武大会当晚,所有参赛骑士都把盾牌挂在自己的营帐外。“那是猎狗的哥哥。”经过黄底黑狗的标志时,珊莎偷偷告诉她。“他比阿多还高大喔,到时候你一看就知道。大家都叫他‘会走路的魔山’。”

  艾莉亚低下头,对周遭事情朦朦胧胧,只听热派还在嚷着投降。魔山道:“带我们去找其他人,”便转身离开。之后,她脚步踉跄地经过刑架上的死人,热派则对他们不断保证,只要不伤害他,他就烤热腾腾的派和水果饼给他们吃。有四个人跟着他们,一人持火把,一人拿长剑,另外两个拄着长枪。

  罗米还在那棵橡树下,“我投降!”他一见他们便丢开长矛,高举双手,大声呼叫。他手上都是做学徒时染上的绿斑。“我投降!饶命啊!”

  拿火炬的人在树下巡了一圈,“只有你一个?面包小弟说还有个小女孩。”

  “她听到你们过来就跑了,”罗米道,“你们走路声音很大。”艾莉亚听了便想:跑啊,黄鼠狼,跑得越远越好,跑去藏好,永远不要回来。

  “说!狗娘养的唐德利恩在哪里?我们招待你一顿热菜热饭。”

  “谁?”罗米一脸茫然。

  “我告诉你了么,这些他妈的小子跟村里的婊子一样啥都不清楚。妈的,浪费时间!”

  一个枪兵走到罗米身边,“小鬼,你脚怎样啦?”

  “伤了。”

  “能走路吗?”他的声音有几分关切。

  “不能,”罗米说,“你得背我。”

  “背你?”那人随手操起长矛,刺穿男孩柔软的咽喉。罗米连再说投降的机会都没有,他抖了一下,便不再动静。那人拔出枪尖,鲜血有如暗红的喷泉般涌出。“他叫我背他咧!”他咯咯笑道。

第20章 提利昂

  他们告诫他要穿暖一点,于是提利昂·兰尼斯特地穿上厚重的软垫长裤、羊毛外衣,罩上从明月山脉得来的影子山猫皮披风。那件披风原本是为他两倍身高的人穿用的,所以他穿起来长得夸张。下马后,唯一的穿法便是把披风在身上缠个好几圈,他看起来活像个斑纹毛球。

  虽然如此,他还是很高兴自己接受了建议。漫长的地窖阴湿黑暗,寒气彻骨。提魅没走几步,稍稍感受寒意,便决定退回上层去。他们位于雷妮丝丘陵地底深处,就在练金术士的公会大厅下方。潮湿的石墙上遍布硝石,唯一的光源来自火术士哈林小心翼翼地提着的那盏密封的铁条玻璃油灯。

  小心翼翼……一定是为了这些罐子吧。提利昂拿起一个仔细端详,火红的圆罐,有如一个陶制的胖柚子。对他的手掌来说稍大,但他知道常人握起来刚好。陶土很薄很脆,所以术士告诫他不要用力,以免捏破。此外,陶土摸起来也很粗糙,掺了石子。哈林告诉他这是有意为之:“表面若是光滑,容易从手中滑落。”

  提利昂稍微倾斜罐子,“野火”溶剂缓缓地向瓶口流动。他知道液体应呈浑浊的绿色,但光线太暗,此刻无法确定。“很稠,”他评论道。

  “大人,这是因为地底的冷气,”哈林说。他是个脸色苍白的人,一双手又软又湿,态度极为谄媚。他穿着镶貂皮边的黑红条纹长袍,可毛皮看来有点稀疏,似乎还被蛾啃过。“温度升高之后,这种物质便会顺畅流动,就像灯油。”

  “这种物质”,是火术士对野火的称呼。他们彼此间以“智者”相称,他们也习惯不断暗示自己学识广博,希望别人认为他们是饱学之士,这令提利昂十分不耐。的确,他们的公会曾盛极一时,但在最近几个世纪,学城的学士已经渐渐取代了各地的练金术士。如今这个古老组织的成员寥寥无几,也不再伪称有方子炼化金属……

  ……但他们确能制造野火。“听说,这东西水浇不熄?”

  我们只在夜间行动

  “正是。一旦着火,这种物质便会剧烈燃烧,直至燃尽。而且,它会渗进布料、木材、皮革、甚至钢铁,并使它们也着火。”

  提利昂想起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和他那把火焰剑:涂上薄薄一层的野火,长剑便可燃烧一小时。索罗斯每次比武都要换把新剑。劳勃很喜欢那家伙,甚至乐于提供新剑给他。“它们为什么不渗进陶土?”

  “噢,怎么不会?”哈林道,“这下面还有个地窖,是我们专门存放旧罐子的地方。那些都是伊里斯国王在位时留下的东西--把罐子做成水果形状就是他的主意。这些水果真是非常危险呀,首相大人,而且,嘿嘿嘿,比过去更‘成熟’啰,如果您懂我的意思。我们已把这些罐子蜡封,并在下层地窖灌满了水,即使这样……嘿,它们实在应该销毁,但君临城陷时我们有好多智者遇害,只剩少数助手,无法胜任这个工作。说实话,由于当时的混乱,我们为伊里斯王制作的东西有不少下落不明。去年我们刚在贝勒大圣堂下一间储藏室发现了两百罐,谁也记不得这些东西怎么会放在那里,但不用我说,您也可以想见总主教大人有多惊慌失措。后来是我亲自监督,方才把东西安全转运出来。我把推车装满沙子,派出最得力的助手。我们只在夜间行动,我们--”

  “--干得漂亮,我明白,”提利昂把罐子放回去。桌上全是这种罐子,整整齐齐,四个一排,朝幽暗的地底深处延伸。由近至远,有很多张这种桌子。“这些,呃,伊里斯先王的‘水果’,还能使用吗?”

  “噢,当然,当然能用……但要小心啊,大人,千万小心。存放时间一久,这种物质就会变得……嘿嘿嘿,不妨说‘变幻莫测’吧。只需一丁点火,哪怕一点火星,都会立刻燃烧。即便只是温度升高,罐子也可能自行起火,所以绝不要让它们受日光照射,时间很短也不行。内部一旦起火,高热会使这种物质剧烈膨胀,陶罐顷刻间炸成碎片。如果旁边恰巧还有其他罐子,便会引起连锁反应,然后--”

  “目前你有多少罐?”

  “今早蒙西特智者刚把统计结果告诉我:眼下我们共拥有七千八百四十罐,这其中包括伊里斯王时代存留的四千罐。”

  “那些烂熟的水果?”

  哈林点头,“梅利亚德智者坚信我们一定能实现对太后的承诺--提供整整一万罐。我也深信不疑。”火术士得意洋洋,表情近乎猥亵。

  那得敌人给你们时间。火术士严守野火的配方秘密,但想也知道,那是一道繁复危险且耗时的程序。他原本估计一万罐的承诺是吹牛,就如诸侯向领主发誓带一万兵力驰援,最后上战场的却只有一两百人一样。话说回来,倘若他们真能提供一万罐……

  他不知该兴奋还是恐惧,或许两者皆有吧。“智者,希望你公会的弟兄们不要无谓地加班赶工,毕竟我们不需要一万罐有瑕疵的野火,一罐都不要……我们非常在意,不允许任何意外发生。”

  “首相大人,请您尽管放心,绝对没有意外。这种物质都由训练有素的助手制作,操作地点乃是一串空旷的石室,每完成一瓶,即刻交学徒下送到此处。每间工作室上方都有一个装满沙的房间,天花板上则施展了,嘿嘿嘿,最强力的保护法术。石室一旦起火,天花板便会落下,沙将立刻熄灭火势。”

  “粗心助手的下场就不用说了。”提利昂认为哈林口中的“法术”指的是“机关”,他很想亲自调查这种屋顶开闭的工作室,看看究竟如何运作,但现在时机不对,还是等战争胜利后再说吧。

  “我的弟兄们绝不会粗心大意,”哈林坚持,“不过呢,如果能允许我,嘿嘿嘿,实话实说……”

  “啊,请便。”

  “这种物质流贯我的血液,存在于每个火术士的心中。我们敬畏它的力量,但普通士兵……嘿嘿嘿,打起仗来往往头脑发热,只想大干一场,例如太后手下喷火弩的操作员便有可能……但是,任何一点小差错都会酿成灾难,在此,我务必再三强调。先父曾多次提醒伊里斯国王,我的祖父也是这么向老王杰赫里斯说的。”

  “想必他们幸然接受,”提利昂道,“如果连都城都被他们烧了,总有人告诉我这个故事。好了,你建议我们多加小心?”

  “务必非常小心,”哈林说,“非常非常小心。”

  “这些陶罐……制作罐子的材料可充裕?”

  “很充裕,大人,感谢您的关心。”

  “既然如此,你不介意我带走几个吧。事实上,我想要几千个。”

  “几‘千’个?”

  “在不影响制作进程的前提下,能给多少就给多少。听清楚,我只要空罐。请把东西分头交给各城门的守卫队长。”

  “是,大人,可为什么……?”

  提利昂朝他微微一笑,“你要我穿暖一点,我就穿暖一点。你要我务必小心,所以啰……”他耸耸肩,“我也瞧够了,麻烦你送我回轿?”

  “首相大人,我,嘿嘿嘿,乐意之至。”哈林举起油灯,领路走向阶梯,“您能亲自来访真是太好了,这是我们,嘿嘿嘿,莫大的荣幸。这里已经很久不曾有首相造访,往上要数罗萨特大人,他本人就是我们组织的人呢。那是伊里斯王在位时的事,伊里斯国王对我们的工作向来很感兴趣。”

  伊里斯国王利用你们来烧烤对头。詹姆老哥跟他提过几个疯王和他那群火术士走狗的故事。“相信乔佛里国王陛下一定也会深表关注。”所以我才想尽办法不让你们接近他。

  “我们衷心期盼陛下也能莅临敝会视察。我向您尊贵的姐姐提过,我们将举办一场盛大的宴席……”

  恩准你们享用死尸

  他们越往上爬,便越觉温暖。“在取得胜利之前,陛下禁止举办任何宴席。”这当然是我的坚持。“陛下认为,倘若百姓未得温饱,任何人都无权独享美食。”

  “大人,此议实乃,嘿嘿嘿,仁爱之举。那不妨……由我们几位智者代表众弟兄进红堡参见陛下,我们可以玩点小花活,让日理万机的陛下也能稍事休息一晚。本会历史悠久,野火只是我们诸多恐怖秘术之一。我们将呈给朝中诸君看的奇观可是庞杂繁复,数不胜数呢。”

  “这事我会和我姐姐商量。”如果只是变变魔术,那他不反对,然而乔佛里每次当朝理事都爱叫人斗个“至死方休”,他不可想让这小鬼动起火烧活人的主意。

  走完楼梯后,提利昂甩开山猫皮披风,缠在手臂。炼金术士的公会大厅是一座黑石砌成的大迷宫,哈林领他左弯右拐,最后来到“铁炬长廊”。这是一个漫长而回音缭绕的大房间,青绿的火焰在高达二十尺的黑铁梁柱周边雀跃舞动。亮泽的黑色大理石墙和天花板上鬼火闪烁,整个大厅浸沐在一片翡翠色的光芒中。这些巨型“铁炬”是为了欢迎他的到来,今天早上才点燃的,等他离开后,便会立刻熄灭--倘若他不知此事,印象定会更加深刻。野火非常昂贵,不容任意挥霍。

  他们从面朝静默修女街的弯曲大阶梯上走出来,已近维桑尼亚丘陵底部。他向哈林道别后,便摇摇摆摆地走下台阶,与等候多时的提魅之子提魅和随行的其余灼人部众会合。为达今天的意图,挑他们作护卫再合适不过。此外,他们身上的伤疤可以吓退城里聚集的贫民,在这非常时期尤为关键。因为三天前,刚有一群暴民聚集到红堡门前,叫嚷着分配食物。乔佛里的回应是万箭齐放,一下杀死了四个,之后他从城上叫道:“恩准你们享用死尸。”我们真是越来越受爱戴了。

  提利昂看到波隆也在轿子旁,有些吃惊。“你来做什么?”

  “给你送口信。”波隆道,“铁手报告诸神门那儿有急事,但他不肯细说。还有,梅葛楼也在召你。”

  “召我?”提利昂知道只有一个人敢用这个字眼。“瑟曦找我何事?”

  波隆耸肩,“太后命你即刻返回城堡,到她的居室面见她。是你那乳臭未干的堂弟传的口信。呵,嘴上长了几根毛,就自以为成熟了。”

  “几根毛,一个爵位。别忘了,他现下可是蓝赛尔‘爵士’。”提利昂知道除非事关重大,杰斯林爵士不会轻易催他过去。“我最好先瞧瞧拜瓦特那边。通知我老姐,我回来立刻去见她。”

  “她可不会喜欢。”波隆警告他。

  “很好。瑟曦等得越久,就会越恼怒,越恼怒就会越犯蠢。与其在她好整以暇、狡计盘算的时候见她,不如等她恼怒犯蠢以后。”提利昂把摺好的披风扔进轿子,随后提魅扶他上轿。

  提利昂穿过诸神门里的市集广场,平日里,这里总是挤满叫卖蔬果的农民,如今却一片空荡。杰斯林爵士在城门口等他,举起铁手粗率地行了个礼。“大人,您的表弟克里奥·佛雷爵士刚从奔流城赶到,打着和平的旗帜,带来罗柏·史塔克的信件。”

  “和平条件?”

  “他是这么说的。”

  “真是我的好表弟,快带我去见他。”

  金袍卫士把克里奥爵士拘留在城门楼中一间无窗的警卫室里,一见他们进来,他立刻起身:“提利昂,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表弟,这话对我可真是稀罕哟。”

  “瑟曦也来了吗?”

  “我姐姐刚巧有别的事要忙。这是史塔克的信?”他从桌上拿起来。“杰斯林爵士,请你退下。”

  拜瓦特点头离开。“我的使命是将议和条件呈给摄政太后,”关门之后,克里奥爵士道。

  “我会亲自呈上,”提利昂瞄了一眼罗柏·史塔克随信附上的地图,“我们不要着急,一件一件慢慢来。表弟你先坐,休息片刻,你看起来面色不佳,有些憔悴哪。”事实上,他的状况的确糟糕。

  “可不是嘛。”克里奥爵士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提利昂,河间地区一片混乱,尤其是神眼湖和国王大道周围。河间地的领主烧掉自己的作物,企图困死、饿死我们,令尊的征粮队则每到一座村落就纵火焚烧,并追杀其中的百姓。”

  这就是战争之道:贵族被俘等人来赎,百姓却只能引颈待屠。感谢诸神,让我生为兰尼斯特。

  克里奥爵士伸手拨拨稀疏的棕发,“即便打着和平的旗帜,我们还是两次遭到攻击。都是些披盔甲的豺狼,饥肠辘辘,只等着蹂躏弱小。他们原本是哪一边的人,恐怕只有上天知道,总之眼下这帮家伙是独立行动了。我的队伍死了三人,还有六个人受伤。”

  “敌方动向如何?”提利昂把目光转回史塔克的条件。这孩子要的可不少嘛,半壁河山,释放俘虏,索要人质,父亲的剑……喔,当然,还有两个妹妹。

  “那小鬼在奔流城无所事事,”克里奥爵士道,“想必他不敢与你父亲照面。他的兵力日渐减少,河间领主都回去保卫各自的属地了。”

  这就是父亲的意图?提利昂卷起史塔克的地图。“这些条件不成的。”

  “可否请你至少同意用史塔克家的女儿交换提恩和威廉?”克里奥爵士痛苦地问。

  提利昂想起来,提恩·佛雷是对方的弟弟。“不行,”他温和地说,“但请你放心,我们会提出相应的战俘交换。就让我和重臣们及瑟曦商量一番,然后让你带着我们的条件返回奔流城。”

  显然,他的情绪并未好转,“大人,我认为罗柏·史塔克不会轻易屈服。想要和平的是凯特琳夫人,不是那小鬼。”

  谁准你进我的塔?

  “而凯特琳夫人心中所想惟有她的女儿。”提利昂从板凳上起身,手拿信件和地图。“我让杰斯林爵士帮你张罗食物和衣物。表弟,你看起来委实需要恶补一觉。等我们商议有了结果,我再来通知你。”

  提利昂在城墙上找到杰斯林爵士,他正观看着下方广场上操演中的数百新兵。由于大量难民涌入君临,许多人自愿加入都城守备队,藉以换取温饱和军营里的一张稻草床。等战争开始,这群乌合之众能有多少战力,提利昂可不抱任何幻想。

  “你找我来,做得很对。”提利昂道,“我把克里奥爵士交给你了,请满足他一切需要。”

  “他的随从呢?”都城守备队司令问。

  “给他们提供食物和干净衣服,找个学士替他们疗伤。但不准他们踏进城里一步,清楚吗?”君临城的现况绝不能传到罗柏·史塔克耳中。

  “非常清楚,大人。”

  “喔,还有一事。炼金术士公会将把大批陶罐送到各个城门,你就用这些罐子来训练喷火弩和弩炮的操作员。将罐子装满绿色颜料,操练装填和发射。谁把颜料洒出来,就把谁撤掉。等他们熟悉了颜料罐,就改装灯油,叫他们先点燃油罐,之后再发射。待他们运用自如,不伤自身,打仗时就可使用野火。”

  杰斯林爵士用铁手挠挠脸颊,“高明。不过我对炼金术士的屎尿没有好感。”

  “彼此彼此,但我有什么用什么。”

  回轿之后,提利昂·兰尼斯特拉上廉幕,又拿个靠垫枕着。瑟曦若知他拦截了史塔克的信件,一定大为不满,但父亲派他进城是来管事的,不是来哄瑟曦开心的。

  在他看来,罗柏·史塔克实在给了他们一个黄金机会。就让那孩子坐等在奔流城,梦想着和平可以轻易换取罢。提利昂会提出自己的和平条件,刚好足以让北境之王保持希望。就让克里奥爵士磨破他瘦小的佛雷屁股,充任信使来回奔波。与此同时,他们的堂叔史戴佛爵士正在凯岩城整备兵器,训练新军,等他准备完毕,便可与泰温大人前后夹击徒利和史塔克。

  若劳勃的两个弟弟也这么听话就好了。虽然蓝礼·拜拉席恩军队的行进速度慢如冰川,但他那支南境大军仍旧日渐朝东北逼近。除此之外,提利昂每夜都睡不安稳,惟恐接到史坦尼斯公爵的舰队驶进黑水湾的消息。哈,如今野火还算充裕,然而……

  街上的喧哗打断了他的思虑。提利昂谨慎地从廉幕间向外看去,他们正行经鞋匠广场,大批民众聚集在皮制天蓬下,倾听一位“先知”大放厥词。从那身未经染色的羊毛衣和当腰带系着的麻绳看来,他不过是乞丐帮的弟兄。

  “堕落啊!”那人厉声尖叫,“这就是警告!这就是天父之鞭!”他指着空中那道模糊的红色伤痕。从这个角度看去,远处伊耿高丘上的城堡正好在他身后,彗星则如预兆般高悬于塔楼上。真会营造舞台,提利昂心想。“我们变得臃肿、肮脏、腐化。姐弟在国王的寝床上苟合,乱伦的后代在王宫里随着畸形小魔猴的笛声翩翩起舞。高贵的淑女与小丑通奸,生下恐怖恶物!就连总主教也忘记了诸神!他用香水泡澡,享用鳗鱼和云雀,越吃越胖,却坐视他的子民挨饿!傲慢先于祈祷,蛆虫统治城堡,黄金就是一切……这些都必须终止!腐烂的夏天即将结束,嫖客国王受到天罚!他被野猪开膛破肚,可怕的臭气直冲云霄,一千条蛇从肚子里钻出,嘶嘶叫着咬人!”他再度伸出干瘦的手指指着彗星和城堡。“看哪,那就是上天的预示!诸神在呐喊,要我们自我净化,否则便把我们自世间完全抹除!沐浴正义之酒,否则便会烈火焚身!烈火焚身!”

  “烈火焚身!”虽然有人附和,却被嘲笑的声浪掩盖。提利昂听了稍觉安心,下令继续前进。灼人部众趋前清出走道,轿子则像暴风雨中的船只般剧烈摇晃。好个“畸形小魔猴”。不过那混蛋对总主教的评价倒没错,上次月童怎么说他来着?“主教大人敬拜七神,信仰虔诚,难怪一旦腹饥,便要为七神各吃一餐。”想起弄臣的笑话,提利昂不禁微笑。

  让他欣慰的是此后直到红堡,都没碰上其他事故。提利昂爬楼梯回塔顶房间,觉得比晨间多了几分希望。时间啊,我需要的就是时间,把事情拼凑起来的时间,只等铁链完工……他打开书房门。

  瑟曦从窗边旋身,裙裾在纤细的臀旁摆荡,“我召你,你竟敢不来!”

  “谁准你进我的塔?”

  “你的塔?这是我儿的城堡!”

  “算是吧,”提利昂很不高兴。待会儿定要教训克劳恩,今天负责把守的是他的月人部战士。“事实上,我正准备去找你。”

  “是吗?”

  他关上门,“怎么,不相信我啊?”

  “当然不相信,而且我有充足的理由。”

  “我好伤心。”提利昂一瘸一拐地走去餐具柜倒酒。他不知还有什么事比和瑟曦谈话更容易让人口干舌燥。“如果我冒犯了你,我想知道原因。”

  “行了,你这恶心的烂蛆!弥赛拉是我唯一的女儿,你以为我真的会任你把她当作一包燕麦般的卖掉吗?”

  弥赛拉,他想,好啊,既然蛋已经孵化,咱们就来瞧瞧鸡是什么颜色。“怎么叫当作一包燕麦呢?弥赛拉是堂堂公主,从某种意义上讲,她生来就要做这种事。你该不会打算把她嫁给托曼吧?”

  她一挥手,打翻他手中的酒杯,酒洒了一地。“光凭这句话,我就该拔了你舌头,管你是不是我弟弟。乔佛里的摄政王是我,不是你,而我绝不同意把弥赛拉装船送给这个多恩人,就像当年我被送给劳勃·拜拉席恩一样!”

  这是你最后一次动手

  提浪昂甩甩手指上的酒滴,叹道:“有何不可?去多恩总比留在这里安全。”

  “你是笨到无可救药,还是真的丧心病狂?你我都很清楚,马泰尔家族不喜欢我们。”

  “是的,马泰尔家族极端憎恨我们。即便如此,我依然认为他们会同意。道朗亲王对兰尼斯特家族的恨意只能追溯到上一代,可多恩人与风息堡、高庭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上千年。对我们尤其有利的是,蓝礼把多恩领的支持视作理所当然。弥赛拉现年九岁,崔斯丹·马泰尔则是十一岁,我已经提议,等她年满十四,两人即刻成婚。在此之前,她以贵宾的身份留在阳戟城,受到道朗亲王妥善的保护。”

  “这是人质,”瑟曦抿紧嘴巴。

  “是贵宾,”提利昂坚持,“说穿了,我想马泰尔对弥赛拉绝对比乔佛里对珊莎·史塔克要好。我有意安排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作她的护卫,有御林铁卫随侍在旁,相信谁也不敢轻视她的身份。”

  “若哪天道朗·马泰尔决意要我女儿的性命来为妹妹复仇,亚历斯爵士又有何用?”

  “马泰尔是个重荣誉的人,绝不会加害九岁女孩,尤其是如此天真甜美的弥赛拉。只要她在他手上,他定会信赖我们履行承诺,何况我们的条件很优厚,谅他无法拒绝。弥赛拉只是其中之一,我还向他提议交出杀害他妹妹的凶手,允诺他重臣之位,边疆地上数座城堡……”

  “太多了。”瑟曦自他身边踱开,裙裾婆娑,焦躁有如母狮。“你不但给得太多,而且未经我同意,决无效力可言。”

  “我们急需拉拢多恩亲王,若是给得少了,只怕他会不屑一顾啊。”

  “太多了!”瑟曦坚持,旋身回来。

  “换你怎么给?你两腿中间那个洞?”提利昂也火了。

  这一回他瞧清楚了掴来的耳光,啪地一声,他的头打歪到一边。“亲爱的好姐姐,”他说,“我向你保证,这是你最后一次动手。”

  姐姐笑道:“小家伙,少来威胁我。你以为有父亲那封信就万事无恙?不过一张薄纸,艾德·史塔克也有过一张,你瞧他什么下场。”

  艾德·史塔克可没有都城守备队撑腰,提利昂心想,也没有高山氏族,更没有波隆召募的佣兵,我却三者皆有。至少他心里这么希望,因为这意味着信任瓦里斯、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和波隆三人。史塔克大人当初可能也抱着同样的感觉。

  但他什么也没有说。聪明人不往火盆上浇野火,于是他又倒一杯酒。“你倒是想想,倘若君临不幸城破,弥赛拉岂会安全?届时,只怕蓝礼和史坦尼斯会把她的头跟你的头挂在一起。”

  瑟曦哭了。

  就算征服者伊耿当下骑着巨龙冲进房间,手中还抛着柠檬派耍把戏,提利昂·兰尼斯特也不会更惊讶了。打他们在凯岩城的孩提时代过后,他便再没见姐姐哭过。他有些笨拙地向她靠近一步。姐姐哭时,作弟弟的就该安慰她……但这……这是瑟曦啊!他试探性地伸手拍她肩膀。

  “不准碰我!”她边说边扭身躲开。他不该觉得难受,可是,这却比任何一记耳光更教他疼痛。瑟曦满脸通红,难过又恼怒,她喘着气,“不准看我,不准……这样看我……不准你这样!”

  提利昂恭敬地转头,“我不是想吓你。真的,我跟你保证,弥赛拉决不会出事。”

  “骗子,”她在他背后说,“我不是三岁小孩,少拿空洞的承诺来敷衍我。你不是号称能救出詹姆吗?哼,他人在哪里?”

  “在奔流城吧,我想。他有专人看守,安全无虞,正等着我想法子救他出来呢。”

  瑟曦吸吸鼻子,“我是男人就好了,那样我根本就不需要你们,也不会发生这些事。詹姆是怎么回事,竟然落入那小鬼手中?还有父亲,算我蠢苯,居然信任他,眼下需要他的时候,他究竟在哪里?究竟在做什么?”

  “他在打仗。”

  “躲在赫伦堡的高墙后打?”她轻蔑地说,“真是奇怪的战法。说穿了,这是逃避!”

  “你应该多动脑子。”

  “那你说是怎么回事?为何父亲和罗柏·史塔克两人各据一座城池,却什么也不做!”

  “他们不就在等嘛?”提利昂道,“双方都在等对手行动。等待有两种,狮子是摇着尾巴好整以暇,小鹿却是吓得不敢动弹,怕得魂飞魄散。不管朝哪边跑,最后都会被狮子吃掉,而且它自己心知肚明。”

  “你敢确定,父亲就是那只狮子?”

  提利昂嘻嘻一笑,“喏,不就画在咱家旗帜上吗?”

  她没笑,“若今天被俘的是父亲,我敢跟你保证,詹姆绝不会坐视不管。”

  詹姆会不顾一切浪掷兵力,派他们去奔流城的坚壁下白白送死,异鬼都知道那不可能成功。他从没耐性,跟你一样,我亲爱的姐姐。“咱们凡夫俗子,总不能个个都像詹姆那么英勇,好在赢得战争还有别的办法。你瞧,赫伦堡固若金汤,且位置极佳。”

  “而你我都清楚,君临并非如此。当父亲和那史塔克小鬼玩狮子捉鹿的游戏时,蓝礼正率军从玫瑰大道杀来,随时可能兵临城下!”

  “都城这么宏伟,总不会甫一交战就告陷落。从赫伦堡到此,是笔直迅捷的国王大道。蓝礼还来不及架好攻城器械,父亲便会从后夹击。打个比方,父亲的军队好似铁锤,我们则是铁砧,光想想都觉得美妙。”

  瑟曦用一双碧眼盯着他,虽然仍有戒心,却渴望相信他的保证。“若罗柏·史塔克出兵呢?”

  “赫伦堡离三叉戟河的渡口很近,正好阻止卢斯·波顿率北军步兵渡河与少狼主的骑兵会师。不拿下赫伦堡,史塔克军便到不了君临,而即使加上波顿的步兵,要攻下这座噩梦般的城堡,他的兵力也不够。”提利昂露出最迷人的微笑,“而与此同时呢,父亲将在肥沃的河间地休养生息,我们的史戴佛叔叔则在凯岩城集结新军。”

  嘿,要来个翁中捉鳖

  瑟曦怀疑地看着他,“这些事,你又怎么知道?父亲把他的打算全给你说了?”

  “不,我只是看了看地图。”

  她的眼神立刻转为嫌恶,“你这小恶魔,刚才这些花言巧语全是你这颗畸形脑袋掰出来的,对吧?”

  提利昂啧了一声,“亲爱的姐姐,我倒是问你,若不是我军节节胜利,史塔克怎会请求停战呢?”他拿出克里奥·佛雷爵士送来的信。“你看,少狼主开出了条件。当然,这些条件不能接受,但好歹是个开始。你要不要过目?”

  “当然。”转眼她又变回了太后。“信怎么落会到你手上?应该给我才对。”

  “哎,首相这双手是做什么用的?不就是为陛下您排忧解难吗?”提利昂递出信,刚被瑟曦打过的脸颊还隐隐作痛。随她去打吧,只要她肯同意与多恩的婚事,这又算得了什么?他有预感,此事会成。

  除此之外,告密者也水落石出了……嘿,要来个翁中捉鳖。

第21章 布兰

  小舞披着一身雪白的羊毛衣,衣上绣着史塔克家族的灰色冰原狼纹章;布兰穿着灰马裤,白上装,袖子和领口镶了松鼠皮。他的胸前别着白银和铮亮黑玉制成的狼头胸针。其实他本想带上活生生的夏天,而非戴只银狼,可惜罗德利克爵士不准。

  起初,低矮的石阶让小舞踌躇不前,然而布兰一加催促,它立刻轻松地越了过去。在橡木和钢铁制成的大门内,八列长桌占满了临冬城的大厅,一边四列,中间空出走道。人们接踵磨肩地挤在长凳上。“史塔克万岁!”布兰疾跑而过,人们纷纷起立,高声呼喊,“临冬城万岁!临冬城万岁!”

  他已经够大,知道他们欢呼的对象并非自己--他们是在庆祝丰收,庆祝罗柏和他的节节胜利,他们祝福的是他的父亲大人和他的祖父,祝福的是八千年来所有故去的史塔克。虽然如此,他仍旧感到十分骄傲。穿越大厅这段时间,足以使他忘记自己是个残废。最后他跑到高台,在众目睽睽之下,欧莎和阿多替他解开皮带和环扣,将他抱下小舞,放到父亲的高位上。

  罗德利克爵士坐在布兰左边,他女儿贝丝陪在他身旁。瑞肯坐在布兰右手,一头杂乱的褐发已经太长,披散在白貂斗篷上。自打母亲离开,他便拒绝任何人为他修理。前次为他剪头的女侍反被他咬了一口。“我也要骑马,”阿多带走小舞时,他说,“我骑得比你好。”

  “你不行的,别说话了,”他告诉弟弟。这时,只听罗德利克大喝一声,全场肃静。接着布兰提起嗓子,以他长兄--北境之王罗柏的名义欢迎他们,请求他们为光辉的胜利和慷慨的丰收感谢新旧诸神。“愿此福运连绵不绝,”他结束讲话,举起父亲的银杯。

  “连绵不绝!”白蜡酒杯,陶杯和镶铁角杯相互交碰。布兰的酒里掺了蜂蜜,还加了肉桂和丁香,喝起来甘甜可口,却比他以前喝的饮料浓烈许多。他咽下酒汁,只觉无数热辣而弯曲的手指在胸腔蜿蜒,放下杯子,脑袋一片眩晕。

  “做得好,布兰,”罗德利克爵士对他说,“艾德大人一定会为你骄傲。”下首桌边,鲁温师傅也点头赞许,这时,仆人们把饭菜端上来了。

  布兰从未见过如此丰盛的宴席,菜肴一道又一道,目不暇接,起初他还打算每道菜都加以品尝,但很快便打消了这念头。人们端上韭菜烤野牛腿,塞满胡萝卜、培根和蘑菇的鹿肉派,涂了蜂蜜和丁香的羊排,五香鸭子,胡椒野猪肉,烤鹅,烤鸡串和鸽子串,大麦墩牛肉,冰冻水果汤。威曼大人从白港带来二十箱封在盐和藻类里的海鲜:白鲑和螺蛳,螃蟹和蚌贝,以及蛤,鲱鱼,鳕鱼,鲑鱼,龙虾和七鳃鳗。四处都是黑面包、蜂蜜蛋糕和燕麦饼干,芜箐、豌豆和甜菜,大豆、南瓜和红色大洋葱,还有烤苹果,浆果饼和烈酒煮梨。每张桌子的盐碟旁都搁着轮轮雪白的干酪,一壶壶加了香料的热葡萄酒和冰镇秋麦酒则在席间传来传去

  威曼大人手下的乐师们热情而优雅地演奏着,然而竖琴,提琴和喇叭的乐音很快被一片欢声笑语,觥雠交错和撕打争抢剩食的狗们的吠叫所淹没。歌手们唱得悦耳动听,他们依次表演了“铁枪”,“焚船”和“狗熊与美少女”,然而全场似乎只有阿多在听。他凑到笛手旁,单脚蹦跳不休。

  喧哗逐渐增大,组合成持续不断的轰隆吼叫,好似一场大型合唱,教人头晕脑胀。罗德利克爵士隔着贝丝的卷发和鲁温师傅交谈,瑞肯则欢快地朝瓦德兄弟尖叫。布兰不愿佛雷兄弟坐上高台,但师傅提醒他:他们不久后就是他的亲戚了。罗柏很快要跟他们的姑妈成亲,而艾利亚会嫁给他们的叔叔。“她不会的,”布兰说,“艾利亚才不会。”但鲁温师傅不理会他的抗议,最后这两人还是坐在了瑞肯身边。

  每上一道菜,仆人们都先端给布兰品尝,作为最高领主,他有权选择任何菜肴中喜欢的部分。所以等端上鸭子时,他已经彻底吃不下了。之后每道菜他都只好点头示意,挥手放走。假如某个餐盘闻起来实在诱人,他便指名送给高台上某位贵族,鲁温师傅之前特地指导过他:这是友谊和荣宠的姿势。他送了些鲑鱼给可怜又忧伤的霍伍德伯爵夫人,把野猪肉赐给喧闹的安柏家人,一盘浆果填鹅给了克雷·赛文,一只巨龙虾特意端给了马房总管乔赛斯--他不是贵族领主也非特邀宾客,但小舞全赖他细心调教,布兰方才得以乘骑。他还差人把糖果给阿多和老奶妈带去,不为别的,只因他爱他们。罗德利克爵士提醒他也该送点什么给他的养兄弟,于是他给小瓦德挑了煮甜菜,给了大瓦德黄油芜箐。

  一切都是虚无的一部分

  下方的长凳上,临冬城堡的人们,避冬市镇的平民,附近村镇的来客以及来访贵族的跟班随从们混坐在一起。其中既有许多布兰从未见过的脸孔,也有许多他认识的人,然而在他眼中,他们都显得同样地陌生。他远远望着他们,好似坐在卧房的窗边探看下方的庭院,一切的一切都是虚无的一部分。

  欧莎游走席间,替人斟酒。兰巴德·陶哈的某位手下把手滑进她裙子,却立刻遭她当头一壶,酒壶粉碎,众人哄堂大笑。密肯倒真把手伸进了某个女人的胸衣,但对方并不介意。布兰看着法兰拿骨头逗他的红母狗,老奶妈用满是皱纹的手指撕热派皮的动作瞧得他呵呵直笑。高台桌旁,威曼大人向一盘热气腾腾的鳗鱼发动猛攻,仿佛那是仇敌的军队。他好胖啊,罗德利克爵士不得不特地下令制做一把极宽的椅子供他入席,不过他总是笑口常开,乐呵呵的,布兰不由得暗自喜欢上了这人。可怜的霍伍德伯爵夫人坐在他身边,面色惨白,犹如一樽石雕,无精打采地拨弄着眼前的食物。桌子另一边,霍瑟和莫尔斯正在斗酒,角杯交碰,一如骑士格斗。

  这里太热,太吵,四处都是快醉的人。布兰感觉到灰白毛衣下的身子好痒,他好渴望到别的地方,只要不留在这里就行。神木林里多么凉爽。热泉中蒸汽升腾,鱼梁木的红叶沙沙作响。那里的味道比这儿鲜活,月亮快要升起,我的兄弟将为它歌唱。

  “布兰?”罗德利克爵士道,“你怎么不吃?”

  白日梦活灵活现,好长时间布兰都弄不清自己置身何方。“我待会儿再吃,”他说,“肚子撑了。”

  老骑士的白须上沾满红酒。“你做得很好,布兰。不止是今天,你接见他们时的表现也很称职。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位出类拔萃的领主老爷。”

  我想当的是骑士。布兰拿起父亲的酒杯,又吮了一口香料蜜酒。手里有东西抓握的感觉真好。栩栩如生的咆哮冰原狼头雕在杯子侧面,镀银的口鼻压着他的手掌,布兰忆起父亲大人最后一次拿它饮酒的情景。

  那一夜,为了给来到临冬城的劳勃国王和他的宫廷接风洗尘,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会。当时仍是夏天,父母同劳勃、王后和王后的兄弟们一块坐在高台。班扬叔叔也在那儿,全身黑衣。布兰和兄弟姐妹们则与国王的孩子们同坐,有乔佛里,托曼还有弥赛拉公主。整个宴会期间,小公主都用崇拜的眼光打量着罗柏。只要没人注意,桌子对面的艾利亚便开始做鬼脸;珊莎则全神贯注地听王家竖琴师弹唱骑士的歌谣;而瑞肯则不停询问为何琼恩不和他们在一起。“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最后布兰只好悄声告诉他。

  一切都恍若隔世。一切都不知被哪个残酷的神灵从云端中伸出巨掌,擎上霄汉,一扫而空。女孩们被关起来,琼恩去了长城,罗柏和妈妈在打仗,劳勃国王和爸爸进了坟墓,或许班扬叔叔也……

  就算坐在下方长凳的,也早非故人。乔里死了,过世的还包括胖汤姆,波瑟,埃林,戴斯蒙,从前的马房总管胡伦,他儿子哈尔温……他们和爸爸一起去了南方,茉丹修女和维扬·普尔也去了。剩下的人又和罗柏一起上了战场,布兰知道,他们之中很快也会有人死去。他并非不喜欢稻草头、麻脸提姆、俏皮话等等新人,但他更怀念老朋友。

  他来来回回地巡视长凳上那些或快乐或忧伤的脸庞,心里却不知在明年,在未来还能不能见到他们。他应该要哭的,然而却忍住了。他是临冬城的史塔克,是父亲的儿子,是哥哥的继承人,几乎就要长大成人了。

  大厅尽头,门突然打开,一阵寒风刹时吹进,火炬陡然发亮。酒肚子领着两位新客人走进来。“这位是黎德家族的梅拉小姐,”体态浑圆的卫士用洪亮的声音盖过席间喧哗,“这位是她的弟弟,玖健,他们从灰水望而来。”

  人们纷纷自酒杯和餐盘上抬头打量来人。布兰听到小瓦德朝身边的大瓦德咕哝:“吃青蛙的。”罗德利克爵士起身,“欢迎之至,朋友们,请与我们共享丰收的盛宴。”仆人们急急忙忙赶来,搭长高台上的餐桌,端来凳子和椅子。

  “他们是谁?”瑞肯问。

  “泥人,”小瓦德轻蔑地答道,“都是些强盗和胆小鬼,他们吃青蛙,牙齿都是绿的。”

  鲁温师傅蹲到布兰身边,在他耳畔叮嘱:“请你务必热情接待他们。唉,我以为他们不会来……你知道他们的来头吗?”

  布兰点头。“泽地人。从颈泽来。”

  “霍兰·黎德是你父亲的密友,”罗德利克爵士插话,“这两位想必是他的子嗣。”

  来客穿越大厅走道的过程中,布兰确定比较高的那位真是女士,虽然从着装上一点也看不出。她穿着磨旧的羊皮马裤,无袖上衣外罩青铜甲胄。虽然年纪与罗柏相仿,却苗条得像个小孩,长长的褐发扎在脑后,几乎没有胸部。她一边细臀上挂着一张编织精巧的网,另一边则挂了把长长的青铜短刀;腋下夹有一顶锈迹斑斑的老旧大铁盔,一只捕蛙矛和一面圆皮盾绑在后背。

  她的弟弟比她小了好几岁,没带武器。他一袭绿衣,从头到脚,连靴子的皮革都是绿色。待他走近,布兰发现他的眼睛也有青苔的色彩,只牙齿似旁人一般洁白。两位黎德都是短小身材,瘦得像把剑,连布兰都不比他们矮多少。他们单膝跪在高台下。

  “尊贵的史塔克大人,”女孩道,“千百年来,我族皆对北境之王誓言忠贞。如今尊王再现,父亲大人特命吾等前来,代表全体人民,向您再次宣誓效忠。”

  我们将永远追随于您

  她看着我呢!布兰意识到,必须说点什么。“我哥哥去南方作战了,”他说,“如果方便的话,您的誓言就对我说吧。”

  “我们将灰水望的忠诚献给临冬城的主人,”他们同声说道,“我们将炉火、心灵和收获都奉献与您,大人。我们的宝剑、长矛和弓箭听从您的召唤。请您怜悯我们的困苦,帮助我们的窘迫,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个人,而我们将永远追随于您。”

  “我以大地和江河的名义起誓。”绿衣男孩道。

  “我以青铜和钢铁的名义起誓。”他姐姐说。

  “我们以冰与火的名义起誓。”他们齐声完成。

  布兰想说点什么。我是不是也该对他们起誓?可他们这套誓词从没人教给他听过呀。“愿汝之凛冬短暂,盛夏长驻,”最后他道,用了一句常用的祝词。“请起,我是布兰登·史塔克。”

  女孩梅拉首先起立,并扶起弟弟。男孩则一直盯着布兰。“我们给您带来了礼物,有鱼,青蛙和野禽,”他说。

  “谢谢。”布兰不知遵照礼节自己是否得吃青蛙。“请您们尽情享用临冬城的酒肉。”他试图回忆泽地人的习俗,他们教过他的。相传他们世代居于颈泽深处,甚少离开沼泽。这些人都很穷,以捕鱼和捉蛙为生,住在茅草和芦苇编织的小屋中,躲藏于沼泽深处隐蔽的浮岛上。据说他们是懦弱的民族,不仅惯用淬毒的武器,而且常常躲着对手打游击,不敢面对面地战斗。然而在布兰出生之前,霍兰·黎德却成为了父亲最坚定的伙伴之一,协助他为劳勃的王冠浴血奋战。

  那男孩,玖健,入席时好奇地环顾大厅。“冰原狼在哪儿?”

  “在神木林里,”瑞肯答道,“毛毛不乖。”

  “我弟弟很想见它们。”女孩说。

  小瓦德高声叫道:“最好别让它们见你,否则咬你一块肉。”

  “只要我在,他们不会咬人。”他们想见小狼,布兰觉得很开心。“夏天从来就不会,他还会把毛毛狗赶开。”对两位“泥人”他很好奇,以前他从未见过这个民族。虽说父亲年年岁岁都给灰水望的领主写信,却从未召见一个泽地人。他想跟他们多说话,可惜大厅实在太喧哗,除了坐在身边的人,远处什么也听不清。

  坐在身边的是罗德利克爵士。“他们真的吃青蛙?”他问老骑士。

  “是啊。”罗德利克爵士说,“吃青蛙,鱼,蜥狮,以及各种各样的野禽。”

  他们那里或许没有牛羊吧,布兰心想。于是他指令仆人为他们送去羊排,烤野牛肉片和整盘的大麦炖牛肉。看来他们相当满意。女孩发现他注视着她,便报以微笑。布兰红了脸,别开头去。

  又过了许久,当所有甜食上完,人们就着大杯夏日红咽下去之后,仆人们便清空残羹剩食,把桌子推到墙边,留出跳舞的空间。音乐愈加狂放,鼓手们参加进来。霍瑟·安柏亲提一只巨型的镶银弯战角,待歌手们唱起“终结长夜”--说的是守夜人与异鬼的黎明之战--这歌谣时,他用力吹奏应和,全厅的狗跟着狂吠。

  两个葛洛佛的人--。但莫尔斯·安柏是第一个站起来行动的人。他伸手抓住一位路过的女仆,将她手中的酒壶打飞在地,摔得粉碎。在扔满灯心草、骨头和面包屑的石地板上,他引领着她,旋转着她,把她在空中抛来抛去。女孩欢快地尖叫,又因旋开提起的裙子而羞得满脸通红。

  其他人很快加入。阿多开始自顾自地跳舞,威曼大人则邀请小贝丝·凯索作伴。别看他那么胖,动作却优雅依然。他跳累之后,克雷·赛文便接替他和孩子舞蹈。罗德利克爵士走向霍伍德伯爵夫人,但她说声抱歉,离开了。为了礼节,布兰观看很久后,方才召唤阿多。他又热又累,刚喝的酒让他满脸晕红,而跳舞却让他感伤。毕竟,这又是一件他再也办不到的事啊。“我想离开了。”

  “阿多,”阿多吼道,同时跪在地上。鲁温师傅和稻草头合力把他抱进篮子。临冬城的居民对这样的景象早已司空见惯,可对外人而言,无疑还很新鲜。想必有些客人的好奇心会超过礼仪的约束,布兰感觉得到他们的目光。

  好在他没有穿越走道,而是从后门出去,经过这道领主门时布兰连忙低头。厅外昏暗的走廊里,马房总管乔赛斯也在进行一场特殊的骑乘活动。他把一位布兰不认识的女人推到墙边,裙子卷上腰际。女人一直咯咯笑闹,可眼见阿多停下来关注,便开始尖叫。“别管他们,阿多,”布兰告诉他,“带我回房。”

  阿多负着他,攀登蜿蜒的阶梯上了塔楼,在密肯钉的铁把手边跪下。布兰抓着把手移回床铺,然后阿多替他脱掉裤子鞋袜。“你可以回去参加宴会,但千万别打扰乔赛斯和那个女人,”布兰道。

  “阿多,”阿多回答,不住点头。

  当他吹灭床头的蜡烛,黑暗便像一张柔软而熟悉的毯子盖住了他。微弱的乐声,从百叶窗外飘进。

  此时此刻,童年时代父亲给他讲的故事突然浮现于脑海。有一次,他问艾德公爵御林铁卫是不是七国上下最优秀的骑士。“再也不是了,”他答道,“但曾经,他们是奇迹,是全世界最光耀的战士。”

  “他们之中谁最强?”

  “在我所见过的骑士中,最为出色的是亚瑟·戴恩爵士,他的佩剑名为黎明,乃是用坠落陨石的核心锻造而成。人们尊他为拂晓神剑,若不是霍兰·黎德,爸爸本来也要死在他的手上。”父亲露出悲伤的神色,也不再言语。布兰真希望当时能问个明白。

  你能感觉到吗,姐姐

  他入眠时满脑子骑士梦,他们穿着闪亮的铠甲,握着宛如星火的宝剑相互砍杀,但当梦境真的到来,他却又回到了神木林。来自厨房和大厅的气味是如此浓重,好似根本不曾离开宴会。他在树下巡游,弟弟紧跟着他。夜色如此鲜活,充满了人类玩耍的嚎叫。这声音让他烦躁不安。他渴望奔跑,渴望捕猎,渴望--

  突然,钢铁的碰撞让他耳朵竖立。弟弟也听见了。于是他们穿过矮树丛,朝发声之地飞奔而去。在苍白的老家伙脚边,他们跃过寂静的水面,追逐陌生人的气息,那是人类的味道,混合着皮革、泥土和钢铁的嗅觉。

  找到入侵者时,他们已进了树林;来者是一名女性及一名年轻的男性。对方身上没有一丝一毫恐惧的气息,即使朝他们展示洁白的利牙也不管用。弟弟发出低吼,来者仍不却步。

  “他们来了,”女性说。是梅拉,体内的某个部分低语道,那是迷失在狼梦中的男孩的朦胧呼唤。“你知道他们有这么大?”

  “他们成长后会更大,”年轻的男性道,他睁大那双绿茵茵的眼睛,无惧地望着他们。“黑的那只充满恐惧和愤怒,可灰的那只更强……比他自知的更强……你能感觉到吗,姐姐?”

  “不能,”她说,一只手滑上那柄长长的棕色短刀。“小心,玖健。”

  “他不会伤害我,只因今日并非我的死期。”男性径直朝他们走来,毫无惧色。他朝他鼻子伸出手,触碰的感觉如盛夏清风一样温柔。然而随着手指的抚摩,四周的树林却逐渐融化,大地喷出烟雾,整个世界狂笑着开始旋转。他晕头转向,不断坠落,坠落,坠落……

第22章 凯特琳

  躺在一望无垠、绵延起伏的大草原上,凯特琳梦见布兰在她面前活蹦乱跳,艾莉亚和珊莎握着她的手,婴儿瑞肯咬着她的乳房。她的罗柏,没有了王冠,拿起了木剑。而当一切都归于沉寂,奈德躺在她的床上,暗夜之中轻浅地微笑。

  多么甜蜜,甜蜜的事总是不会久长。黎明无情地到来,阳光如同匕首穿刺而下。她浑身酸痛地醒来,孤独而疲惫:因骑马而疲惫,因心伤而疲惫,因责任而疲惫。只想痛哭一场,她不自禁地想,只想有人给我安慰,我真的厌倦了竭力坚强。如果能再一次,再一次变回那个天真又胆怯的小女孩,就一次,真的……一天……一个小时……

  帐外,人来人往。她听见马的嘶鸣,夏德在抱怨睡硬了背,文德尔爵士则索要弓箭。凯特琳惟愿他们统统走开。他们都是好人,忠心耿耿,可她实在厌倦了所有人,她只想要她的孩子。总有一天,在梦中她曾向自己保证,总有一天她会放任自己不再坚强。

  但不是今天。今天真的不行。

  她摸索起衣服,发现手指比平日更加笨拙僵硬。还能使用这双手她本当感到庆幸。割她的匕首乃是瓦雷利亚钢所制,瓦雷利亚兵器锋利嗜血,只需瞟一眼伤口便能明了。

  出了门,只见夏德正用壶煮燕麦粥,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则在调试弓箭。“夫人,”凯特琳出来时他道,“原野上空有鸟儿呢。要不我给您的早餐加点烤肉?”

  “谢谢,我想燕麦和面包应该足够……应付我们所有人。今天还要赶很长的路,曼德勒爵士。”

  “如您所愿,夫人。”圆脸骑士有些丧气,海象般的大把胡须失望地颤动。“燕麦和面包,还有什么比这更好?”他是凯特琳所识最为肥胖的人之一,他不仅爱食物,对荣誉的渴求更是甚而过之。

  “我找到点荨麻,沏了壶茶,”夏德宣布。“夫人您来一杯?”

  “好的,非常感谢。”

  她用自己残破的手掌抱住茶杯,呵着气,等茶冷却。夏德是临冬城的兵士之一。为了让她平安地前去拜会蓝礼,罗柏不仅派出手下二十名最可靠的卫士,还让五位贵族与她同行,期望他们的名号和血统能为她的使命增添敬意与分量。他们一路南下,远离市镇和城堡,不时邂逅成群的武装人员,瞥见东方地平线上滚滚浓烟。无人前来骚扰。作为威胁他们人太少,当成猎物他们人太多。就这样,他们终于安然渡过黑水河,将混乱的江山抛在马后。自此四天以来,没有一丝一毫战争的迹象。

  此行并非凯特琳的意思。在奔流城,她和罗柏争辩了许多。“我上次见到蓝礼时,他还没你弟弟布兰大。我根本就不了解他。派别人去。我有责任留在这里陪伴父亲,直到他的时辰最后到来。”

  儿子不悦地望着她。“没别人可派。我不可能亲自去。你父亲病得太厉害。黑鱼则是我的耳目,我不能缺了他。至于你弟弟,我需要他坐镇奔流城,当我们进军--”

  “进军?”没人跟她提过进军。

  “我不能枯坐奔流城,等待和平,这会授人以柄,教世人说我害怕再上战场。父亲教导过我,无仗可打时,士兵就会思念壁炉和丰收……近来,我的北军也开始焦躁不宁。”

  我的北军,她品味着,他连说话的方式都开始变得像个国王。“焦躁不宁不会导致伤亡,轻率卤莽却大不一样。我们播下了种子,应该耐心等待它们成长。”

  罗柏倔强地摇摇头,“事实是,我们把种子抛进了狂风。若你妹妹莱莎肯派援军前来,早该有口信啦。想想我们给鹰巢城派了多少鸟,起码四只?我也希望和平,可如果我只傻坐在原地,听任我的军队像盛夏的雪花一般极速融化,兰尼斯特什么也不会给我。”

  他甚至根本不认得她

  “所以为了那自负的勇气,你就非得让泰温大人牵着鼻子走?”她吼回去。“进军赫伦堡正中其下怀,听听你布林登叔叔的意见吧,如果--”

  “谁说我要去赫伦堡?”罗柏道,“眼下唯一的问题是,你是为了我出使蓝礼呢,还是逼我派大琼恩去?”

  忆起往事,她的脸颊泛起苍白的微笑。多直白的要挟,说真的,一个十五岁的男孩能做到这点,倒应该感到骄傲。罗柏深知与蓝礼·拜拉席恩这样的人打交道没有比大琼恩·安柏更不合适的人选了,他更明白她也知道。他让她无法拒绝,只能祈祷在返回之前父亲别有什么不测。她想:倘若霍斯特公爵身体安康,一定会自告奋勇担任使节。纵使百般宽慰,离别依旧让人伤感。当她到床前辞行时,他甚至根本不认得她。“米妮莎,”他唤她,“孩子们在哪儿?我的小凯特,我可爱的莱莎……”凯特琳吻了他的额头,告诉他他的宝贝们一切都好。“等我回来,大人,”当他阖上倦眼,她轻声说。“我等过你,噢,等了好多好多次。这次轮到了你,一定要等我回来。”

  命运一次又一次把我拖向南方,凯特琳就着苦涩的茶水边吮边想,此时此刻,我本当返回北国,重整家园。在奔流城的最后一夜,她就着烛光给布兰和瑞肯写信。我没有抛下你们,我的小甜心,你们一定要相信。只是你们的哥哥更需要我。

  “预计今天就能抵达曼德河上游,夫人。”夏普搅拌麦片粥时,文德尔爵士宣布。“如果道上打听的消息属实,蓝礼大人就在附近。”

  见了他我又能说什么?告诉他我儿子不承认他是真正的国王?她对这场会晤不抱希望。我们需要的是朋友,不是更多敌手,而罗柏坚决不同意向一个他觉得毫无权利登上王位的人屈膝臣服。

  她食不知味,勉强咽下麦片粥,把碗放到一旁。“我们该出发了。”越早见到蓝礼,她就能越早打道回府。她头一个翻上马背,带领纵队快速前进。哈里斯·莫兰骑行身旁,高举史塔克家族的旗帜。雪白布底上的冰原狼迎风招展。

  他们被发现时,离蓝礼大营尚有半日之遥。罗宾·菲林特是他们的斥候,他飞驰回报远方的风车上有人监视。但等凯特琳的队伍赶到磨坊,陌生人已然离去。他们继续前进,不出一里却被蓝礼的马队团团围住。一位花白胡子的老骑士领着二十个全副武装的骑兵,老人的外套上有蓝鸟徽记。

  当他看见她的旗号,便独自策马上前。“夫人,”他喊,“在下是格林普家族的科棱爵士,愿意为您效劳。您此刻正身临险境。”

  “我们的任务非常紧急。”她答道。“我以我儿罗柏·史塔克--北境之王的信使的身份,前来会晤南境之王,蓝礼·拜拉席恩。”

  “蓝礼国王是经正式加冕涂抹圣油的七国之君,夫人。”科棱爵士应道,礼貌依然。“陛下此刻和他的军队一道驻扎于苦桥,那是玫瑰大道横跨曼德河的要害,护送您前往是我莫大的荣幸。”骑士举起一只铁拳,手下士兵闪向两边,站在凯特琳和她的护卫侧旁。这是护送还是捉拿?她心想。如今也只好信任科棱爵士的荣誉,当然,还得信任蓝礼大人。

  离大河尚有一小时骑程,他们便看见营火的烟柱。接着,各种声音飘过农场、田地和原野汹涌而来,朦朦胧胧,有如远海的呼唤。渐行渐近,涛声便愈加强烈。待他们终于瞧见阳光下闪耀的浑浊的曼德河水,声音也变得清晰,分辨出人语,金铁交击和马嘶。对他们而言,尽管有先前的烟柱和声响预作提醒,仍旧不由自主地为眼前的大军张口结舌。

  成千的营火使空中弥漫着苍白的薄雾。排列整齐的马匹绵延数个里格。为制造承载旌旗的长杆,一整座树林砍伐而光。巨大的攻城器排列在玫瑰大道两旁的葱绿草坪上,有投石机、弩炮和攻城锤,那冲锤光车轮就比一个骑兵还高。艳阳下,无数的矛尖闪着红光,仿佛正在泣血。诸侯和骑士们的营帐好似丝质蘑菇,遍布四野。她看见拿矛的兵、持剑的兵、戴盔穿甲的兵,看见招摇过市的营妓,看见搭装羽毛的弓箭手,看见驱赶货车的杂役,看见喂养牲畜的猪倌,看见传送信息的听差,看见磨砺长剑的侍从,看见驱策战马的骑士,看见呵斥劣驹的马夫。“不可思议……有这么多军队,”文德尔·曼德勒爵士评论。他们越过一道古老的石拱桥--此桥正名为“苦桥”。

  “没错,”凯特琳赞同。

  看来,几乎所有的南境贵族都响应了蓝礼的号召。四处可见高庭的金玫瑰:绣在兵士和仆人们的右胸前,招展在装饰长枪和木矛的绿丝幡上,刻画在提利尔家族五花八门的旁支--儿子、兄弟、表亲、叔舅--帐门的盾牌上。凯特琳还看见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两支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塔利伯爵的健步猎人旗,奥克赫特家族的橡树叶旗,克连恩家族的鹅旗,以及穆伦道尔家族那描绘成群黑橙蝴蝶的旗帜。

  曼德河对岸,风暴之地的领主们也升起了自己的旗帜--他们是蓝礼直属的附庸,宣誓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和风息堡。凯特琳认出布莱斯·卡伦的夜莺旗,庞洛斯的鹅毛旗,以及伊斯蒙伯爵的海龟旗--绿色的汪洋上漂浮的绿海龟。但除开她认识的盾牌徽记,另有十几个异常陌生,想来他们该是效忠于地方诸侯的下级领主,或是雇佣骑士和自由骑手,这些人麇集到蓝礼·拜拉席恩周围,为的是要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站在胜利者的一边。

  真正的敌人近在咫尺

  蓝礼自己的旗帜高高飘扬于众旗之上。在他最高大的攻城塔上,在那生牛皮覆盖的巨大橡木轮车顶,飘动着凯特琳毕生所见最为壮观的--那块布料能做城堡大厅的地毯--一面旗帜,金黄面底,绣着拜拉席恩家族黑色的宝冠雄鹿,高大、腾越而骄傲。

  “夫人,您听见那边的喧哗了吗?”哈里斯·莫兰骑行靠拢,轻声问,“那是什么?”

  她仔细分辨,吼声,马儿的尖叫,兵器铿锵,还有……“喝彩声,”她道。他们骑上一道缓坡,朝着远方一列颜色鲜亮的大帐篷行去。当他们穿过这列帐篷,人愈来愈多,声音也愈加鼎沸。然后,她找到了答案。

  下面,在一座小城堡的木石城垛下,一场团队比武正在进行。

  人们清出场地,立好栅栏,修筑跑道,搭起看台。数百的人前来观看,噢,也许成千。从场地的情况看来,杂乱、泥泞、到处都是残甲断矛,他们至少打了一整天。而今,比武到了最后关头,仍在马背的骑士不满二十,在观众和落马战士的喝彩声中,相互砍劈和冲锋。她看见两匹全副重甲的战马撞在一起,钢铁和血肉难分难解,纠结在地。“比武大会!”哈里斯·莫兰宣布。他总爱布告人尽皆知的事。

  “噢,漂亮!”眼见一位彩虹条纹披风的骑士给了穷追他的敌手反戈一击,长柄战斧击碎对手的盾牌,打得对手晕头转向,文德尔·曼德勒爵士不禁叫好。

  人潮汹涌,难以接近。“史塔克夫人,”科棱爵士道,“若您的部下愿意留在这里,我这就带您面见王上。”

  “好吧,”她下了命令,由于比武的喧嚣,她不得不提高声调。科棱爵士缓缓地穿越人群,凯特琳紧随其后。人群中忽然一阵叫嚷,一位没戴头盔、盾牌有狮鹫纹章的红须男子被一个蓝色铠甲的高大骑士打落下马。这骑士的铁甲深邃幽蓝,他异常镇静地挥舞着手中的钝化流星锤,坐骑的铠甲上,有塔斯家族分成四份的日月纹章。

  “红罗兰败了,诸神该死!”一位男子咒道。

  “洛拉斯会教训这蓝--”同伴的回答被另一阵突来的惊叫所淹没。

  又一个战士落马。伤残的马儿压住了骑士,人马都在痛苦地嚎叫,侍从们急忙上前帮忙。

  这真是疯了,凯特琳想。真正的敌人近在咫尺,半壁国土烽火连天,蓝礼居然还呆在这儿玩他的打仗游戏,活象个初次拿到木剑的男孩!

  领主和贵妇们坐在看台上观看比武,和下面的观众一样津津有味。从中,凯特琳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父亲常和南境的领主打交道,很多人都曾来奔流城做客。她认出马图斯·罗宛伯爵,此人较前更加结实健壮,白色上衣上延展着金树家徽。在他身下坐了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纤细娇小。而在她左边则是角陵的领主蓝道·塔利,他的巨剑“碎心”依靠在椅背。其他人她只能辨认出家徽,甚至很多纹章她也说不上来。

  在他们之中,在一位年轻的王后身边,一个头戴金冠的幽灵正有说有笑。

  难怪领主大人们对他趋之若骛,她想,他简直就是劳勃重生。蓝礼和劳勃年轻时一样俊美:四肢纤细,肩膀宽阔,柔顺平直的炭黑头发,湛蓝的眼珠,甚至那浅笑也一模一样。他额上那条纤细的冠冕与他十分般配,乃是软金制成,一轮玫瑰精巧地镶嵌其上,正面有个暗色翡翠做的鹿头,装饰着金眼金角。

  国王在雄鹿宝冠下穿了一身绿色的天鹅绒外套,胸前用金黄的丝线--高庭的色彩--绘着拜拉席恩的纹章。与他同坐高位的女孩也穿着高庭的服饰,那定然是他年轻的王后玛格丽,梅斯·提利尔公爵的女儿。凯特琳明白,正是由于他们的联姻,全南境的贵族才联合在一起。蓝礼现年二十一岁,那女孩则比罗柏还小,非常漂亮,麋鹿般温柔的眼睛,长长的棕色卷发慵懒地披散在肩膀。她的笑容既羞涩又甜蜜。

  武场上,又一人被彩虹披风的骑士击落下马,国王也和大家一起赞叹。“洛拉斯!”她听见他喊道,“洛拉斯!为高庭而战!”王后则兴奋得不住拍手。

  凯特琳回身过去,打量比武会的残局。如今,场地中央只剩下四个人,而毫无疑问谁受国王和观众的宠爱。她从没见过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但即便在遥远的北国,仍旧流传着少年百花骑士的故事。洛拉斯爵士骑在一匹银甲的高大白马上,手握一把长柄战斧,头盔中央有金玫瑰冠饰。

  幸存者中有两人很快达成共识。他们脚踢马刺,一起朝深蓝铠甲的骑士扑去。待他们一左一右接近靠拢,蓝骑士猛地一拉缰绳,用破碎的盾牌狠狠地砸中一位袭击者的面孔,同时他黑色的战马则抬起刚硬的蹄铁扫中另一位对手。一瞬之间,一位骑手已然倒地,另一位也蹒跚退下。蓝骑士把破盾扔下场地,空出左手,静静地面对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奔上前来,钢铁的重量丝毫不减其优雅和敏捷,彩虹的披风在身后迎风飞舞。

  白马和黑马搅作一团,有如丰收舞会上的恋人,只是骑手挥舞兵器而非倾身亲吻。长斧掠过、链锤旋动,两者皆已预先钝化,却仍旧产生可怕的声响。由于少了盾牌,蓝骑士似乎逐渐处于下风。洛拉斯爵士一次又一次照着他的头颅和肩膀挥击,应和着满场“高庭万岁!”的狂热呼喝。蓝骑士则用流星锤竭力还击,可每当锤球击出,都被洛拉斯爵士那面打扁了的、装饰着三朵金玫瑰的绿盾格挡开来。当长柄斧最终击中蓝骑士的手背,把流星锤打飞出去时,群众的情绪达到了高潮,如发情的野兽一样尖声呐喊。一片喧闹中,百花骑士举起长斧,准备最后一击。

  保护您免遭一切危难

  蓝骑士冲锋了。两匹战马猛然相撞,钝过的斧刃向伤痕累累的深蓝胸甲砸去……但那蓝骑士却不知从哪儿生出一股劲道,用套着钢甲的手指在空中生生夹住了斧柄。他把斧头从洛拉斯爵士手中扳下,两人扭作一团,突然便双双坠马。两匹战马互相蹬踏,两名战士轰然撞地。洛拉斯·提利尔被压在下面,承受了大部分撞击的力道。蓝骑士顺势拔出一把长匕首,挑开提利尔的面甲。人群的吼声变得如此之大,凯特琳无从听出洛拉斯爵士到底说了什么,不过从那破裂、染血的唇边,她分辨出两个字:投降。

  蓝骑士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子,高举匕首,指向蓝礼·拜拉席恩。这是冠军在向国王致敬。侍从们匆忙奔进场,照料战败的骑士。当他们卸下他的头盔,凯特琳惊讶于他的年轻,只怕比罗柏大不了两岁。这男孩和他妹妹一般秀美,虽然破碎的嘴唇,散乱的目光以及纠结的头发上不住流下的鲜血使他大为失色。

  “请上前,”蓝礼国王召唤他的冠军。

  他跛着脚,朝看台移去。由近观之,那身灿烂的蓝甲并不耀眼,在它上面布满创伤,有战锤和钉头打下的凹痕,长剑刻出的凿槽,胸甲和头盔上的瓷釉片片脱落,披风被撕成碎条。从移动的姿势来看,此人本身亦受了不轻的伤。稀稀拉拉有几个人呼喊着:“塔斯万岁!”,或是奇怪地喊着:“美人!美人!”但多数人保持沉默。蓝骑士走到国王面前跪下。“陛下,”他说,隔着砸扁的头盔听来翁声翁气,

  “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并没有夸大其辞,”蓝礼的声音响彻全场,“我这辈子,只见洛拉斯爵士被打落过一两次……而且决没有这样子难堪。”

  “那不是正当的击落下马,”凯特琳身边一位喝醉的弓箭手抱怨,这人上衣缝着提利尔的玫瑰。“只是下流的诡计,把我们的少爷撞下马来。”

  人潮逐渐疏散。“科棱爵士,”凯特琳对护送她的人说,“这奇男子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人们这么讨厌他?”

  科棱爵士皱紧眉头。“她根本不是男子,夫人。那是塔斯家族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

  “女儿?”凯特琳惊骇莫名。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她……不过谁都不敢当她面说,否则就得作好决斗的准备啰。”

  这时,蓝礼国王宣布:塔斯家族的小姐布蕾妮是苦桥团体比武大会的优胜,一百一十六位骑士中的佼佼者。“作为冠军,你可以向我要求任何你想得到的东西。只要我能力所及,就将其赐予与你。”

  “陛下,”布蕾妮应道,“我向您请求彩虹护卫的荣誉职位。我请求成为您的七卫之一,为您献出我的生命,跟随您到天涯海角,时时刻刻不离左右,保护您免遭一切危难。”

  “我同意,”他说,“请起,摘下头盔。”

  她照办了。当那顶巨盔拿掉后,凯特琳终于明白了科棱爵士的暗示。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他……多么可笑。头盔下的发髻,如松鼠用肮脏稻草铺的窝,那张脸……布蕾妮的眼睛又大又蓝,那是少女的眸目,纯真而直率,但除此之外……她的面孔又圆又糙,一排牙齿暴突不齐,嘴宽得可怕,唇肥胖得象毛虫。无数的雀斑密密麻麻地散布在额头和面颊上,她的鼻子看来被打断过好多次。凯特琳心中充满怜惜: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生物比一个丑陋的女人更为不幸的呢?

  然而此刻,当蓝礼扯掉她破烂的披风,亲手为她系上崭新的彩虹披风时,塔斯家的布蕾妮却并非是不幸的。她的脸庞洋溢着欢笑,她的声调高亢又骄傲:“我的生命是您的了,陛下。我向新旧诸神起誓,从今天起,我就是您的盾牌。”她望向国王的眼神--准确地说是俯视,尽管蓝礼几乎和他死去的兄长一般身材,她仍比他高了近一个手掌--教人看了心碎。

  “陛下!”格林普尔家族的科棱爵士策马向看台奔去。“恕我打扰您,陛下,”他单腿跪地。“我很荣幸地为您带来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她是她儿子临冬城主罗柏·史塔克的信使。”

  “临冬城主和北境之王,爵士。”凯特琳纠正,同时翻身下马,走到科棱爵士身旁。

  蓝礼国王似乎很惊讶。“凯特琳夫人?欢迎,欢迎之至!”他回头望向他年轻的王后。“我亲爱的玛格丽,这位便是临冬城的凯特琳·史塔克夫人。”

  “非常欢迎您,史塔克夫人,”女孩温和有礼地说,“对您亲人的遭遇我感到非常遗憾。”

  “谢谢您,”凯特琳说。

  “夫人,我向您起誓,兰尼斯特将为谋害您的丈夫付出代价,”国王声明,“一旦我拿下君临,即刻把瑟曦的人头交给您。”

  这能让奈德回到我身边吗?她想。“听到您愿意声张正义,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大人。”

  “陛下,”新任的蓝卫布蕾妮尖锐地更正,“而且你应当在国王面前跪下。”

  “大人和陛下之间的差距比你想象的要小得多,小姐。”凯特琳说。“蓝礼大人戴着王冠,我的儿子也一样。依我看,我们与其站在尘土和泥泞中争论礼仪与头衔,不如马上来谈谈许多更迫切的话题。”

  听罢此言,蓝礼部下不少贵族蠢蠢欲动,国王本人倒只笑笑,“说得好,夫人。战争结束之后,我们有的是时间讨论‘陛下’的问题。告诉我,您儿子打算何时进军赫伦堡?”

  除非明了这位国王真实的打算,否则她决不把罗柏的部署向他透漏一星半点。“我并未列席我儿的作战会议,大人。”

  莫非你已被悲伤所淹没

  “没关系,我应该感谢他,毕竟他吸引了兰尼斯特大部分的军队。对了,他拿弑君者怎样?”

  “詹姆·兰尼斯特目前被关在奔流城的牢里。”

  “还活着?”马图斯·罗宛伯爵惊讶地接口。

  蓝礼也十分困惑,他说:“看来冰原狼果然比狮子温和。”

  “比兰尼斯特温和,”奥克赫特伯爵夫人苦笑着呢喃道,“好比比大海干涸。”

  “我看是懦弱。”蓝道·塔利伯爵留着一把短硬灰胡,说话出了名的耿直。“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史塔克夫人,但罗柏大人应该亲自前来向国王陛下表示臣服,别要躲在母亲的裙子里。”

  “罗柏国王正与强敌对抗,大人,”凯特琳冰冷而有礼地回答,“他可不是在比武玩闹。”

  蓝礼露齿而笑,“放松放松,蓝道大人,别太卤莽了哟。”他招来一名身着风息堡服饰的侍从。“去为夫人的随从安排住所,一定确保他们安全舒适。我将邀请凯特琳夫人住进我自己的营帐。自从好心的卡斯威大人把自己的城堡供给我使用后,营帐已经空了好几天。夫人,您休息好之后,我很荣幸邀请您与我们共进晚餐,参加男爵大人安排的宴会。这是一次送别宴,大人他一定早早盼着我饥肠辘辘的大兵们快些离开哪!”

  “并非如此,陛下,”一位纤细的年轻人抗议,此人大概便是卡斯威。“我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您。”

  “每当别人这么对我老哥劳勃说,他总是信以为真,”蓝礼道,“你有女儿吗?”

  “有的,陛下。有两个。”

  “那你应该感谢天上诸神,我不是劳勃。全世界的女人,我唯一想要的只是我可爱的王后。”蓝礼伸手抱住玛格丽,扶她起身。“等您养足精神后我们再谈,凯特琳夫人。”

  蓝礼带着他的新娘朝着城堡走去,他的侍从则把凯特琳带到国王那绿丝绸做的大营帐前。“需要什么,请尽管开口吩咐,夫人。”

  对这地方凯特琳真是无话可说,我还需要什么?帐里的空间比寻常旅馆的厅堂还大,各种奢侈品比比皆是:羽毛床垫和毛皮睡衣,一个木板镶铜、足够两人共用的大浴缸,用来驱散寒夜冷气的无数炭盆,悬吊起的皮革折椅,摆放着墨水瓶和鹅毛笔的书桌,桌上还林落地摆放有一盘盘桃子、李子和梨子,一圈精致的银杯围绕着一壶葡萄酒,一堆雪松木箱子装满蓝礼的换洗衣物、书籍、作战图、以及一架高竖琴,一把长弓和一袋箭。四周还有一对红尾巴的猎鹰和一堆精心打制的兵器。他真舍不得亏待自己呀,这个蓝礼,她边看边想。难怪他的军队走得这么慢。

  营帐入口两旁,国王的铠甲哨兵似的矗立:一套森林绿的全身铠,雕镂着金饰,头盔上有两根庞大的金鹿角。甲胄打磨得那么闪亮,以至于她能从胸甲上看清自己的脸庞,那张脸活像深埋在一条又深又绿的河中,瞪望着她。一张被淹死的女人的脸,凯特琳想。莫非你已被悲伤所淹没?她断然转头,痛恨自己的脆弱。哪有余暇来顾影自怜?她必须赶紧洗掉发暨间的灰尘,换好适合国王盛宴的服装啊。

  与她同往城堡的包括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卢卡斯·布莱伍德,派温·佛雷爵士等几位贵族。卡斯威城堡的“大厅”其实算不得大,蓝礼的骑士挤满了房间,只能在长凳上为凯特琳的随从安插座位。凯特琳坐上高台,左右分别是红面孔的马图斯·罗宛伯爵和绿苹果佛索威家的琼恩爵士。琼恩爵士待人亲切,爱开玩笑;罗宛爵爷则礼貌地问候她的父亲,弟妹和儿女。

  塔斯的布蕾妮坐在长桌末端。她并没换上贵妇的礼服,而是穿着骑士的服饰:天鹅绒上衣上缝着玫瑰与苍天的四分纹章,此外还有马裤、靴子和做工优良的剑带,崭新的彩虹披风披在后背。可是,没有衣物能遮掩她平庸的相貌:满是斑点的巨手,又圆又平的脸,暴突的牙齿。没有了铠甲,她的体形看起来也极丑陋,宽阔的臀部,粗壮的大腿,隆起的、肥厚的肩膀,却一点胸部也无。从她的一举一动中,可以看出她自己也深感困扰,并默默地承受苦痛。她只在必要时简短作答,几乎从不把视线自食物上抬开。

  这里的食物供应的确充足,战火并未触及丰饶繁华的高庭。在歌手和杂耍艺人的表演中,人们首先享用了烈葡萄酒煮的梨子,接着是滚盐炸脆的美味小鱼和填满洋葱、蘑菇的公鸡。随后是大块烤得棕黄的面包,堆积如山的芜箐、甜玉米和豌豆,上等火腿和烤鹅,一盘盘啤酒和大麦墩的野鹿肉装得满溢。至于甜点,卡斯威男爵的仆人们端出一碟蝶由城堡厨房精制的糕饼,有奶油天鹅,糖丝独角兽,玫瑰状的柠檬蛋糕,加香料的蜂蜜饼干,黑莓馅饼,苹果酥,黄油乳酪等等

  丰盛的晚宴并未提振凯特琳的食欲,但眼下,她的使命成功与否全赖于她的坚强,丝毫不能展现脆弱。于是一点一点,她吃了下去,一边留心观察这个称王的人。蓝礼左边坐着他年轻的新娘,右手是新娘的哥哥。虽然洛拉斯爵士的额上还绑着白色的亚麻绷带,但他整个人已完全从日间的不幸中恢复过来。他正如凯特琳料想的那么英俊。他的眼神不再呆滞,而变得聪明伶俐、灵动有神;他那一头自然卷曲的漂亮棕发,不知会让多少少女羡慕不已。比武时那件破烂的披风已被一件新的取而代之--这是蓝礼彩虹护卫华丽的条纹丝披风,钩扣是高庭的金玫瑰

  蓝礼国王不时拿匕首尖挑食物给玛格丽,或俯身轻柔地在她脸上印下一吻,但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和洛拉斯爵士玩笑戏语,或说悄悄话上。显然,国王很享受食物和美酒,但他并没有酗酒或滥吃。他不时开怀大笑,不论与出身高贵的领主,还是地位卑贱的女仆,他都能亲切交谈。

  她已成为真正的女人

  有些宾客就没那么收敛了。他们喝得太多,声音太吵,使她不得安宁。威廉伯爵的儿子乔苏拉和埃利斯为谁将第一个翻过君临的城墙而争论不休;瓦尔纳伯爵将一名女侍抱到膝盖上,用鼻子拱她的颈项,一边将手伸进对方胸衣;绿衣卫古德自诩为歌手,正在拨弄竖琴,演奏一曲狮子尾巴打结的歌;马克·穆伦道尔爵士逗着一只黑白相间的猴子,拿自己餐盘里的东西喂它;最夸张的要数红苹果佛索威家的坦通爵士,他跳到桌上,发誓要在一对一决斗中干掉桑铎·克里冈。若不是这位爵士的一只脚刚巧插进了调味瓶,人们还不会笑得那么厉害。

  当一位肥胖的弄臣从镀金的锡桶中跳出,头戴布制狮子帽,绕着桌子追逐一名侏儒,拿起气球打击对方的头颅时,这场闹剧达到了高潮。蓝礼国王笑完后询问弄臣为何追打自己的“兄弟”。“哎呀,陛下,我是弑亲者呢,”弄臣回答。

  “是弑君者!你这傻瓜中的傻瓜。”蓝礼道,全场哄堂大笑。

  坐在她身边的罗宛伯爵没有加入嬉闹。“他们好年轻,”他道。

  是啊。当劳勃在三叉戟河上斩杀雷加王子时,百花骑士还不满两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都是这个年纪。君临城陷时,他们尚为婴孩,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起兵时,他们还在安享无忧无虑的童年。他们从未见识血光沙场,凯特琳一边看着布莱斯伯爵怂恿罗拔爵士表演匕首特技,心里一边想。对他们而言,这不过是场游戏,一场盛大的比武会,而他们将在其中猎获光辉、荣誉和宠幸。他们是沉溺于歌谣和故事的小孩,小孩子总以为自己力大无穷。

  “他们会在战争中长大成熟,”凯特琳道,“就和我们一样。”当劳勃,奈德和艾林举起叛旗,对抗伊里斯·坦格利安时,她自己也是个小女孩。但等战争结束,她已成为真正的女人。“我怜悯他们。”

  “为什么?”罗宛伯爵问她,“瞧瞧他们,年轻力壮,充满生机和欢笑。哈,活力充沛,充沛到他们不知如何是好。我敢说,今夜又会有无数私生子出世。为何要怜悯他们?”

  “因为这不会久长,”凯特琳悲伤地回答,“因为他们是夏天的骑士,而凛冬将至。”

  “你错了,凯特琳夫人,”布蕾妮用和铠甲一般深蓝的眼睛打量着她,“我们是夏天的骑士,对我们而言,凛冬永不会到来。即便在战斗中牺牲,也会有歌谣传唱我们的事迹。在歌谣里,永远都是夏天。在歌谣里,所有的骑士都是英雄,所有的少女都是美人,阳光则永远普照大地。”

  孩子,不论你情愿与否,凛冬终将降临到每个人身边,凯特琳心想。对我而言,它降临在奈德横死的那一刻;对你而言,它也将降临,只怕会快得超乎你的想象。她没有心情去探讨这个话题

  国王替她接了围。“凯特琳夫人,”蓝礼唤道。“我想呼吸新鲜空气,陪我出去走走好吗?”

  凯特琳立刻起身。“荣幸之至。”

  布蕾妮也跟着起立。“陛下,您不能没有保护。请稍等片刻,容我穿戴铠甲。”

  蓝礼国王微笑:“如果我在卡斯威爵爷的城堡深处,在我全部军队的包围下都不安全,那么多一把剑又有什么用呢……即便那是你的剑,布蕾妮。请坐下来好好用餐。需要你的时候,我自会召唤。”

  他的言语给她的打击比她今天下午在武场上承受的任何一记都要深重。“遵命,陛下。”她垂头丧气地坐下来,不再抬眼。蓝礼挽起凯特琳的手臂,带她离开大厅,路遇一名无精打采的卫兵。对方一见他连忙立正,差点没把长矛松脱。蓝礼拍拍兵士的肩膀,跟他说了句俏皮话。

  “请这边走,夫人。”国王带她穿过一道矮门,来到一座塔楼的阶梯前。接着他们向上爬去,途中他说:“呃,只怕巴利斯坦·塞尔弥爵士和您儿子一块待在奔流城吧?”

  “没有,”她困惑地答道,“难道他不在乔佛里身边?他可是御林铁卫的队长啊。”

  蓝礼摇头。“兰尼斯特嫌他老迈,将他的披风给了猎狗。听说他离开君临时,发誓为真正的国王继续服务。今日下午布蕾妮要求的那件披风,原本是我留给塞尔弥的,希望他能投奔于我。他一直没在高庭出现,我猜想他或许去了奔流城。”

  “我们没见到他。”

  “唉,他老则老矣,可确实是个好人。但愿他别受什么伤害。兰尼斯特都是些大混蛋。”他们又上几级阶梯。“劳勃逝世当晚,我打算用手下百名卫士援助您丈夫,我劝他把乔佛里控制起来。如果他听了我的话,眼下他就是摄政王,我也不必出兵去争夺王位了。”

  “奈德拒绝了你。”这还用说吗?

  “他发誓保护劳勃的孩子,”蓝礼说。“而我没有独自起事的实力。所以一当艾德大人赶走了我,我只能抓紧时间,一走了之。如果不走,王后会让我和我哥死在一起。”

  如果你留在君临,全力支持奈德,他一定还活着,凯特琳苦涩地想。

  “我很欣赏您丈夫,夫人。他一直都是劳勃最忠实的朋友,我明白……但恕我直言,他脑筋太死,不懂能屈能伸的道理。现在,让我给您展示一番。”阶梯到了尽头,蓝礼推开一扇木门,带她踱到屋顶。

  卡斯威男爵的堡垒其实没有高到可以称为塔楼的程度,只因四周都是平坦空旷的原野,凯特琳才能极目眺望遥远的地平线。不论望向何方,惟有焰火可见。火焰如同坠落的繁星,覆盖四野,组合成无穷无尽的星辰大海。“夫人,请您好好算算。”蓝礼平静地说,“即便数到旭日东升也数不完。奔流城夜间有多少营火,能告诉我吗?”

  凯特琳听着隐隐约约的音乐声从大厅里渗透而出,发散于夜空之中。她不敢去点数那繁星。

  “听说您儿子越过颈泽时身边跟了两万人马,”蓝礼续道,“现在三河诸侯也追随他,或许他有了四万人。”

  没有,她想,相去甚远,我们打仗折了不少兵马,还有的回家忙收获去了。

  “而在这里,我有两倍于此的军队,”蓝礼道,“这还仅是我手下大军的一部分。梅斯·提利尔带着一万兵士留守高庭,另一支强大的队伍替我看守风息堡,不久多恩人也定将带着他们的军力加入我方。还有,别忘了我哥哥史坦尼斯,他拥有龙石岛,统御狭海诸侯。”

  “忘了史坦尼斯的恐怕正是您吧,”凯特琳道,话一出口,方才觉得过于尖锐。

  “您指的是……他的继承权?”蓝礼大笑。“就让我们直说吧,夫人。史坦尼斯要当上国王那才叫可怕。不,他不适合当国王。人们尊敬他,甚至畏惧他,但没有人喜欢他。”

  “可他仍旧是你的兄长。如果你们兄弟俩真有这个权利要求铁王座,那也应当是史坦尼斯大人。”

  蓝礼耸耸肩。“告诉我,我老哥劳勃有什么权利要求铁王座?”他没有等她回答。“噢,的确人们传说拜拉席恩家族和坦格利安家之间有血亲关系,数百年前的联姻,私生次子和老王的大女儿……除了学士谁在乎这个?不,劳勃得到王座靠的是他的战锤。”他伸出手臂,扫过无边无际的篝火。“是的,这就是我的权利,和劳勃当初一样。如果您儿子象他父亲支持劳勃一般支持我,他将发现我是个慷慨的人。我会乐于承认他的一切领地、头衔和荣誉。只要他高兴,他可以永远统治临冬城。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保留北境之王的称号。只需他向我屈膝臣服,承认我是他的主人。国王的称呼不过就是一句话,而顺从,忠诚,服务……这些才是我的目的。”

  “如果他不愿把这些给您呢,大人?”

  “我想当个国王,夫人,并且决不要一个肢解的王国。我说得还不够明白吗?三百年前,一位史塔克的王向龙王伊耿屈膝,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机会成功。这是明智之举。您儿子为何就不能当个明理的人呢?只要他投入我帐下,便能底定大局。我们--”蓝礼突然停下,烦乱地望着前方。“怎么回事?”

  铁链的卡嗒声宣告闸门正被升起。在下方的院落,一位带着有翼头盔的骑手猛力催促着他那匹气喘吁吁的坐骑。“有急事禀报王上!”他高喊。

  蓝礼从城垛口探出头。“我在这里,爵士。”

  “陛下。”骑手踢马靠前。“我尽了最大努力赶来。从风息堡。我们被包围了,陛下,科塔奈爵士正与他们交战,但是……”

  “这……这不可能。泰温大人离开赫伦堡,我怎会一无所知?”

  “不是兰尼斯特,主公。是史坦尼斯公爵兵临城下。现在,他自称为:史坦尼斯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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