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往事 闫红-3

闻君有两意 故来相决绝  年幼时曾去过温州,许多情形都记得不够真切,恍惚中有宽阔平敞的马路,满街的车,展眼看过去的琳琅满目的广告牌,街上行走的摩登女子,有很多庙观,吃食多是海鲜。  在我不知晓爱玲和胡兰成情事前,温州对我而言只是温州,那城市再好,我并无余思可想。  现在转回头,由《今生今世》中的《鹊桥相会》一段想起,温州的那条瓯江,仿佛回到一九四六年的某一天早晨。雨透温州,我看见她与胡兰成作别,他送她至码头上船,而后飘然离去。而她伫立船舷,对着滔滔江水,伤心饮涕。滴落下来,仿佛听得见眼泪融在水里的声音。  在我心底,那阳光灿烂的城市亦因她而悲切起来。雨一直下,她是那般落寞,一如娥皇女英泪堕湘江。自古多情伤别离,而他竟是一点不伤,对她毫无留恋,甚至是有些紧扯白脸的希望她快些回上海。  到底生性风流薄凉的他,还是将至情的她从里到外伤个劲透。她要的是今生今世与之燕好,他要的是红旗飘飘,彩旗不倒。  她最后还是伤心了,对他说:“离开了你,我亦不致于寻短见,我将只是萎谢了……”她为他将花从尘埃里开出来,也是为他开始凋零。不再盛放,寂寞得如绝壁海棠。  都说爱玲高傲,世俗难近,可是我读爱玲的时候,更多的发现,她只是个女子,一个委曲求全容易受伤的的女子。只是她从不卑微,她是高洁。她不糊涂,了断亦果然。不作瓦全之想,才是明慧女子的选择。  佛家讲放下的艺术,放下是大智慧。放手之后,没了一叶障目,倒可能柳暗花明。抱着渺茫的希望,在过往的恩怨里牵缠,永远没有出头的日子。时光如梭,何必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苦挨苦熬。青春也熬没了,热情也耗尽了,终一日人似黄花,心如槁木,不如趁早决绝。  以爱玲的聪慧焉有不觉的?汉时司马相如移情娶妾,卓文君做《白头吟》:皑如天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又附书:朱弦断,明镜缺,朝露,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她纵有卓文君的题诗之才,而他已无司马相如的回寰之心了。所以一九四七年,当她得知胡已经安全之后,即给他去信,写道:“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我是经过一年半长时间考虑的,惟彼时小吉(劫的隐字)故,不愿增加你的困难。我把新近写了两部电影的稿费汇票共三十万一并寄给你。你不要来寻我,即或是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胡兰成接信在手,好比当头一棒,一瞬间身心俱灭。外边日光灿灿,耳边滋扰的蝉声依旧响亮,可也无碍了,心是沉到水里的静。  胡兰成说爱玲是“愁艳幽邃,最是亮烈难犯,而又柔肠欲绝。”叹息啊!这个男人真的是懂她的,轻轻一点便胜却旁人无数。只是不得长久。  胡兰成是很会爱的人,且看他的《今生今世》写得风流灵动,婉转轻扬,字字句句写的自己是天真洒然,至情无辜。他是聪慧而狡黠的,知道抬高了爱玲也抬高了自己。“民国女子”中的“张爱玲记”只到三十三页,另外的几位“民国女子”就出来了。即便加上后头夹七夹八写到的爱玲,篇幅还是很小。但就是这点东西,写出来被日后所有的张爱玲传记借用袭用。那些不那么聪明的人,用完人家的东西,还不忘品评他两句。就像我现在这样,很不厚道。  她是爱惨了他的,因为爱惨了才必须和他断绝。情是蚀骨之毒,而决绝解毒之方——死过,方有重生。高颚续的红楼梦,千不好,万不好,黛玉焚稿一节,却是绝笔。仿如闻一地玉碎的声音,清冷脆亮。决绝的美,是心碎无痕。  通常女子都比较牵牵缠缠,优柔寡断。自怨自怜、拖泥带水的多,手起刀落、挥剑斩情丝的少。诗经里有“士之耽也,犹可说也。女之耽也,未可说也”的句子,说的是男人迷醉容易解脱,女子就难,经常沉溺不能自拔。  从卓文君到张爱玲,女子应有这般烈性!女子的决绝,有一种烈性的美,至柔至刚,惊心动魄。女性的美有很多种,决绝这一种,为世所稀。  许多幽怨情仇不过是后人演绎,此情此境,当事者也许是漠然。即便有痛有恨,也如隔夜眼泪,未抹就干了,少有此恨绵绵无绝期的深怨。爱玲的血液里,找不到大喜或大悲。她是个聪慧的女子,却不够狡黠,因为学不会妥协,所以孤单。只能在命运的角落里,兀自盛放。别,爱胡兰成  男人的用情浮泛,往往是出于本能。坐怀不乱的守持则为后天教化。  以文视人,甚至以文断人,往往会失偏颇。譬如胡兰成之于爱玲,从两情相悦到始乱终弃,大家的看法意料之中的一致。我们视张为天人,对胡的所作所为自然不齿。但是,爱恨情仇,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爱玲不言,别人说再多也是枉然的。  对于胡兰成,与大多数人一样,我也因爱玲而起。最初知道他是“风流才子”、“汉奸”、“张爱玲的老公”而已。偏我对爱玲是隔岸观花,只觉得一树盛开,满目照耀,心底倒是没有多少惊动。这三个形态各异的符号,始终没有落下任何固定印记。  及后读《今生今世》,从“韶华胜极”看起,文字干净甜蜜,如我家乡酒酿一般,软软香香,咬下去却极有钢骨。又仿佛似曾相识,惊觉安妮的《二三事》——我认为她最好的作品,读而不厌的词句——用法竟是化自胡兰成。相比,安妮毕竟底子薄,流于冷峻,胡兰成轻轻洒洒写得浅易隽永,当中更有意思无限。  我惯来与人异,旁人认为不好的,我虽不至于认定不好,也自存了几分疑。对于胡兰成,看下去,不厌他,反而有几分喜欢他了。  他自己也承认对于女人是“无论好歹,只怕没份。”风流也好,浪荡也好,起码君子坦荡荡。情虽不专,却也不伪。风流的本色,胜过很多掩耳盗铃的人。  他说起自己喜欢上新的女人,怡然自得,倒像个贪心孩童炫耀自己的糖果玩具,招不招人厌不在他思虑之内,也不想想别人听着是否咯心。  尤其这个人是张爱玲,那个已经爱到觉得你是我的血肉骨头,从头发丝到脚趾甲都是我的人,他却说什么克己宽人,只是一厢情愿。  他以为她不怒,语笑嫣嫣便是不恼了。天真希翼“与君天涯亦共室,清如双燕在画梁。”有时胡兰成的孩子气叫人哭笑不得。  焉知那是爱得深了,恼得狠了,脸上堆出笑来,心里苦似黄连。  看到胡兰成写爱玲又惊又羡,单单是“爱玲是民国第一临花照水人”一句已是胜却人间无数,教我对爱玲羡得垂涎三尺。遇得这样的解人,当真可以一夜夫妻尽白头。聪明的女人易爱上比自己更聪明的男人,那尘埃里开出花来,也是法随自然,缘来生成。  所以,缘虽然短,情未必不真。  再者胡有一个厚道处,从未曾说过自己遇着的女子有不好的。玉凤,爱玲,训德,秀美,一枝,爱珍,言头笔下都是爱,在他眼中都各有仙姿,都是珍重的。小小微言,也是疼惜花落,再加上一点永结无情契的自得。  如此孤傲清绝的爱玲自然不服。而胡兰成也是那样执拗的性子,你生生都是好的,我爱你,但任你是绛珠仙草、瑶池仙品,要我为了你放弃花团锦簇的红尘也是不可能的。一个不妥协,一个不悔改。否则,你不是张爱玲,我也不是胡兰成了。  像他这样的出生贫寒,依靠才华和努力出人头地之人,自然乖巧务实。这种聪明自私,人世间俯首皆是,而如他般才情横溢,如他般真之人却稀少。这样聪明世故之人,一旦有才,定然多情。  张爱玲,这个被人称为旷世才女的人,人生亦寂寞得如同繁花,一场热烘烘,终免不了花落人散两阑珊的结局。人的生死是悲壮华丽,无可撼动的,而她于这悲壮华丽中,生生带出一笔苍凉来。这笔不过是一个男人轻轻画上……她的文或者可以和他割裂开来,自成一派,而她的人又实实在在地和胡兰成不可分,竟是这样苦涩地对影成双人。  我总把《今生今世》无端读做《前生今世》,亦觉得和刘禹锡的“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有曲径通幽之好。一切已做前生记,后知后觉,这份渺然倒也是好。倾城之恋  无意间,听到一首歌,好比暗夜昙花惊放,美得令人侧耳侧目。词又是这样静动相宜,颇得爱玲华丽苍凉的意味,勾起我对爱玲的想念。  “阳台搭着紫藤花架,半壁斜阳爬,谁又拉起胡琴咿咿呀呀,红胭脂映着白月牙,岁月起风沙,油纸伞外雨还在下……”  听得这样的开头就叫人想起三十年代的上海,黄黄白白的月亮下,爱玲笔下《倾城之恋》中的白公馆的幽然岁月,仿佛老僧入定般与尘世隔了一道,实际上一点小的动静,就足以惊动尘心。毕竟是入世的,且心又不纯。  白四爷胡琴咿咿呀呀声中,一干人粉墨登场,热哄哄闹腾腾的一场大戏开锣,起初的白流苏颇有些林黛玉的味道,“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说不尽凄凉羸弱。别的且不说,四爷四奶奶那一番明刀明枪的大动干戈,就叫人胆寒,老太太又木,三爷三奶奶虽看上去好些,明里一盆火,暗里一把刀的算计焉知就没有?否则白流苏的钱又怎么被盘剥得尽?只是中国向来如此,一个白脸自然就有一个红脸,人世茫茫,岂能不给人一点微弱希望吗?纵然杀伐了你,也必要你觉得名正言顺,死得其所。  就像戏里唱的,电视里演的,皇帝下令处死臣下之前必得接一道圣旨(实在匆忙口谕也行),道明了罪过,谢主隆恩万寿无疆,才准人去死。这样的逼迫,使槁木死灰的白流苏也起了激愤之意,林黛玉竟变作贾探春。所以人怕无心无意,一旦起了心意,便如仙佛起了尘缘似的,老天亦要给人机会将人历练一番。徐太太这个热络人便出现了,白流苏的将死未死之境,陡然有了一线生机,她竟遇着了范柳原。  依然是那首歌:“世纪末的高楼大厦,远眺着烟花,冬夜里的人群嘻嘻哈哈,石头森林孤独水塔,霓虹开不出花,地铁呼啸说不出话”。  唱的是香港,一九三九年,爱玲赴香港大学就读。香港是新的天地,那些碧蓝深海,红土山坡,火红的野花拨剌剌地直烧到天边去……香港在她的心里是了极浓艳的一幅画,没有香港,就没有后来的《传奇》。  陌生感让爱玲变得沉静,一方面为了实现到英国留学深造的计划,努力地学习,放弃了写小说的嗜好,连最爱的章回小说也不看,后来还是在战火里才重新想起看《官场现形记》,另一方面她结识了炎樱,一个欢快明亮如阳光的女子。  一九四一年底香港沦陷了,港大被迫停课。爱玲三年半的努力,就在这一场战争中被烧得灰飞烟灭。站在一个城市的废墟上,爱玲拈花一笑,一段《倾城之恋》产生了……她用自己的痛苦,创造了一段传奇,满足了我们对天长地久的渴慕。  柳原和流苏原是相对的,老天让她离了婚,他风流成性眼高于顶,也是契机,否则哪有相逢的理由呢?她与他原是最好的对手,小心翼翼计算爱的代价,计较爱的真假。你退我进,你追我赶,上演爱情戏。香港的胭脂红粉,琉璃水塔,一切都褪色成为一个女人,一个男人,一场爱情戏,华丽的舞台布景。  她写道:“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她突然爬到柳原身边,隔着他的棉被,拥抱着他。他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握住她的手。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  “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二十三岁的她,已是一双眼看透,一只笔写透俗世男女情。似这般。如何能不寂寞。寂寞得只愿躲在家里,为别人编织爱情的梦。  这时,歌已经唱到“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只是一个平凡的男人,别再计较爱的真假,都不过一刹那,都已经沦落在天涯,只是一群平凡的女人(突然听到警报在拉,炸断故事尾巴),只是一群平凡的男人(哭着哭着睡了,风也喑哑),(整个城市瞬间倾塌,这为了成全她),都不过一刹那。”  爱玲原是在香港住过的,香港沦陷时她亦在,虽有炎樱陪着,到底是一个人承受尘世惊惧,别人不能替的。香港那般的慌乱潦草,她却是潦草的镇定,字字句句里竟而不乱。那个白流苏,到底有几分爱玲的影子在。只是白流苏有范柳原,爱玲有谁呢?素性刚烈的她,却在炎樱离开她去上海的时候哭了,那一哭,是哭世事还是人心无常呢?人在脆弱的时候最是无助,需要保护。爱玲,那时候,你的“范柳原”在哪?后来的后来,你的“兰成”又在哪呢?  香港,在你的手里,忍心让它陷落,只为了成全白流苏,可是,终究无人为你陷落。倾城倾国的爱情,毕竟只是传说。  现在香港不会陷落了,塌陷的只是人心。我想,我们没有爱吗?我们不愿意爱吗?不是。只是我们背负的太多。放弃又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爱太炙热时,等不到天荒地老的那一天。只有让它毁掉,是天毁而不是人亡。面对缠绵悱恻,却又各怀心绪的爱恋纠葛,这是惟一的出路,也是解脱。  许多事情不愿意直接面对,也不愿意点点滴滴消融,只等一场大灾难来临。痛苦如同钝刀割肉,一块一块,痛在心头。却不如来一场大灾乱更痛快,更彻底。所谓地老天荒,太遥远,所谓天久天长,太漫长,只有天毁人亡,拼个你死我活,一了百了,彻底做个了断。  柳原看着她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爱到深处竟是绝境。只希望将这个世界统统毁掉。那些牵扯不清的人,那些挥抹不掉的事,都消亡了。那样就能彻底地爱你了。但是,我们心头总是有那么多恻隐。  歌的结尾还在悠悠地唱:“阳台搭着紫藤花架,半壁斜阳爬,谁又拉起胡琴咿咿呀呀,红胭脂映着白月牙,岁月起风沙,油纸伞外雨还在下……”  一个城市的陷落,才成就了一段倾城之恋,人生原可华丽颓唐至此。而我们的倾城之恋又有谁来成全呢?也许……也许,只要能像白流苏一样舍得等待,像爱铃一样坚强。爱情还有希望罢!  君不见油纸伞外雨还在下,岁月仍起风沙么?去国 明日隔山岳 世事双茫茫  海上花落  爱玲的发现,除了夏志清《中国文学史》洋洋洒洒的几十页纸以外,也与上海的重新发现有关。其中贯穿着一种浓厚的情绪,但是这个上海又与安妮宝贝的上海,王安忆的上海是不同的。  上海注定是独特的,地理的独特,历史的独特,文化的独特。它既是边缘,又是中心。从一个小商埠到国际大都市,匆忙间有些潦草,仿佛搬来一些旧砖瓦,杂乱堆积在那里。那些砖瓦形状颜色各异,无法弥合,于是便滋生出一种落寞无根的空洞来。  这就是爱玲的“底子”,她的基本色调。红的,黄的,黑的,新旧杂陈,调出来不是彩虹,却是灰色的,冷冷的灰色。  这样的灰色是历史的暗和现实的明调出来的。也只是在这样的半明半暗,才能发生《小艾》、《金锁记》那样的故事来。如同《红楼梦》的场景只能在远离北京的旧都南京一样,距离常常能让一些事情顺理成章地发生。它是如此沉重地存在着,像一个巨大的影子。一百年来,上海轰轰烈烈存在着,却似乎并没有发生过惊天动地的大事。所有的大事都被消融得无影无踪。  于是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只能逃离了。  范柳原对白流苏说:“在上海第一次遇见你,我想着,离开了你家里那些人,你也许会自然一点。好容易盼着你到了香港,……,现在,我又想把你带到马来亚,到原始人的森林里去。”  爱玲也离开了。惘然而仓皇。先去了香港,后去了美国,离开得越来越远了。  一九五二年,上海。乘船去香港的人在码头等待检查。一个穿着素花布旗袍的女人夹杂在人群中。轮到她了,那个小小的民兵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照片问:“姓张?行李里有金银首饰吗?”  爱玲点点头,有点紧张地说:“只有一副包金小藤镯。”说着把行李递出去。她申请到香港大学复学批准,如果不能去,一切的努力就白费了。  检查过关的人果然看不出她是红极一时的张爱玲,除了狠狠地检查了一下她的首饰,把一对有浅色纹路的棕色粗藤上镶着蟠龙蝙蝠的包金小藤镯刮花了以外,没有过多的刁难就放行了。这小小的意外令她窃喜,这窃喜是一个女子对自身形象百变却能瞒人的肯定和满足,如小时候躲起来大叫“你看不见我”时掩耳盗铃般的喜悦。  想象着爱玲穿着花布旗袍,站在那个折腾她手镯的小同志面前的可怜相,又心疼又心急,敢怒不敢言。她在后来的文章里,用的是一种轻松调侃的语调:“他瞥见我脸上有点心痛的神气,便道:‘这位同志的脸相很诚实,她说是包金就是包金。’”  民兵检查完行李,放她上船。张爱玲站在船上,松了口气。回过头来,深深地凝视着她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地方。  离开上海的经历平顺简单,甚至有一种喜剧的轻松。但是,对于爱玲,也许无论如何没有想到这竟是诀别。  《对照记》里有一张照片一直是我最爱,她穿着缎子作的高领短袖大襟衫,看上去柔软闪亮,人也半昂着头,眼睛朝着侧上方,短发。给人一种清贵桀骜的姿态。衣服和人都是那样寂寞,搭配得却又是那么恰到好处。  我端详着这张照片,难以确定它的时间,上午还是下午,爱玲照这张相时的天气如何,那是她生命的一个瞬间。惟一可以确定的是地址是香港兰馨照相馆。  一九五四年,她从上海到了香港。那时候她早已和胡兰成离婚多年,彼时看上去,仍是一株兰花,开得淡妆浓抹两相宜,只是少了赏花人,略略显得意兴阑珊。  对照记上写着这样的文字:“1984年我在洛杉矶搬家理行李,看到这张照片上的署名与日期,刚巧整三十年,不禁自题‘怅望卅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这样的感慨流露出晚年凄凉的感受,然而在当时,也未必不会有“一洒泪”的冲动。看看照片就知道,爱玲的神情,是有些落寞在里面的。  她走了,避开那一场喧天彻地的浩劫,否则,以她的身世纠葛,是否能安度余生,不可得知。不过,她避居美国的几十年里一直都为生计所迫,再没有惊世的佳作问世。究竟是幸与不幸,人生不是试验场,已无法分说。身在异乡,颠沛流离,清贫寡淡,这些都并非是关键,只是离开了“底子”,就少了涂抹的背景,即使那底子是灰暗阴冷的也毕竟衬托出她的光彩。她的创作生命,从离开中国那一刻起就戛然而止了。  “倘使我不得不离开你,不会去寻短见,也不会爱别人,我将只是自我萎谢了。”胡兰成无疑是她的宝,她的珠,她生命的光辉所在。离了他,她的确像一条灵蛇失去了口中衔着的夜明珠,不再美得兵气逼人。她情感也许真的是枯萎了,但性命一时总是无碍的,她若是一朵花,他至多是滋润她的水,让她凋谢却是土,是中国,是上海。  没有人爱,她还可以依靠文字赋予的灵力活下去,爱玲擅写的世俗情爱,没落贵族,市井小民,她高看红尘三千里,活得自在而洒脱。一旦离开了中国,尤其是上海,她才是真正的枯萎了。她连写上海人的坏,也写得玲珑剔透,好象雨夜点燃一盏琉璃灯似的,明丽得叫人叹服。她自幼读《红楼梦》、《西游记》、《七侠五义》,三岁能背唐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吟得前清遗老泪沾襟,这些都是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一点一点孕育雕琢出来的。她的根,不是美国的一点基金可以移植的。  如她所说:“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我们依然在这个时代,只是拐了一个大弯又回来了。人性底色始终未变,时代的底色只是抹上了一点污色。她辗转反复,至死没有再回来了。离开上海,她自是凋谢了。但是,她只是早早凋谢,却没有改变自己的轨迹。  王安忆说:“上海过去是一个比较粗糙的城市,它没有贵族,有的是资本家、平民、流氓,其前身也就是农民。现在年轻人热衷于去酒吧、咖啡馆、茶坊,寻访旧上海的痕迹,其实他们寻找的是旧上海的时尚,而旧上海的灵魂,在于千家万户那种仔细的生活中,任何时尚都是表面的,而且不断循环,旧翻新是时尚的老戏。”  今天的上海,似乎有了另外一种不同的繁华蜃景。掀开一看,不过依然是以前的底子。只是少了一双眼睛,冷眼而热望的注视。中国的天空  “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笔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姑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这段文字摘自《诗与胡说》一文,写于一九四四年八月,距离她别家去国十年。与前文的论诗评人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却清楚表达了她一贯的想法:舍不得中国,舍不得上海。结果却是不得不离开。  仿佛又回到一九五五年的秋天。克利夫兰总统号上。爱玲对着滔滔白浪,黯然地笑。爱玲再回头,看一眼香港,它毕竟是属于中国,带着母体的芳香。再伸手抚摸一下阳光,它毕竟是中国的太阳,那阳光照在手臂上也有一张小嘴一吮一唆的快感和痛感,那样有人情味。她知道,明天的阳光就是在遥远的太平洋上了。上海那懒洋洋煦团团的午后散阳,再不会静静地照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即使照了,也没有人再拉开窗帘去感受了。  那个遥远的异乡,一个陌生的国度。她为什么会去呢?也许她想在那里寻找在上海失去的梦想。去国总是悲壮的。这是怎样的伤感啊?  《红楼梦》里写宝玉在薄命司里看见《金陵十二钗正册》。看见探春的一页上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探春的判词是:“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宝玉那时总在似懂非懂之间,不能解悟。  若是,他的眼光再长久一点,能看到后来爱玲的样子,他会不会了解其中的深意呢?  别故国,别故土,别故人,从此家国两不全。海天辽阔,却无一处是家,人是苦海孤舟,风中落叶,何依何靠?也许顷刻间就风吹浪打,尸骨不全,何怜何惜?  命运有时候惊人地相似,躲不开,逃不掉,还是纠缠。写着写着,连我亦失落在命运的无常中,黯然神伤。谁逃的开命运的摆布?  喧嚣的纽约,热闹的洛杉矶,无法释怀一个寂寞女人的心。只有上海,一个绝顶繁盛,却又绝顶寂寞的城市才是她真正的家园。爱玲的苍凉不是荒野的苍凉,而是开到荼縻花事了的苍凉。真正的寂寞不是在乡村僻野,而是在喧嚣的市井中。如同寒冷给人温暖一样,喧嚣常常能令人寂寞。  据说,她晚年在美国隐居,邻居都不知道这个瘦瘦的东方老太太是中国一流的作家。真是无可奈何。希望不懂汉语的人懂得爱玲的文字,真是太难了。  爱玲的英文好,从小就好,英文书没有读不懂的。但毕竟中国的文字才能淋漓地展现她作品的精髓。没有了汉语深重厚密,掘而无尽的语境,她的文字就像蝴蝶折翅,美则美矣,灵魂却在一点点地流失殆尽。  在生命深处,看着《对照记》里那些古老的旧照片,爱玲像是欣赏着古老岁月的流逝,感到温柔与惆怅。在温柔与惆怅的回忆里、在异国他乡浅吟低徊着那句“补了又补,连了又连,补丁的云彩的人民”,“我真快乐,我是在中国的太阳底下,……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中国的天空,“暮色渐渐浓了,新月微微的升在天空。”  盛大的帷幕拉开了,却发现一个空落的舞台,没有一个观众。才是真正的寂寞。纽约、台北、香港都没有这样的背景,她的才华和思绪找不到落点。  那个时代过去了,那个地方已经没有了。执子之手  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三日,爱玲申请到麦克道威尔文艺营写作。与赖雅相遇。此时赖雅六十五岁,爱玲三十六岁。  三月底,俩人互访对方工作室。四月一日,他们并肩坐在大厅中共享复活节正餐。五月初,彼此觉得很投趣。  五月十四日,赖雅告别营地,爱玲向他倾吐了自己的感情。六月三十日,爱玲申请的期限满,搬进了纽约一位营友家。  七月五日,赖雅收到张爱玲的一封信,说她已怀上了他的孩子。赖雅回信向爱玲求婚。  八月十四日,爱玲和赖雅举行了婚礼。开始了一生中的最后一段感情生活。  时间、事件,单调而枯燥。全然没有第一次婚姻那样的浪漫和激情。  以爱玲的清高矜持,如何如此之快堕入情网呢?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  “他是粗线条的人,爱交朋友,不像我,但是我们很接近,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已经觉得多余。”这是爱玲对赖雅的评价,十分少有。  虽然“懂得”,却难生“慈悲”,言语中多少有些无奈。于是,就有这样的猜度:赖雅是爱玲面临生活窘迫的一次选择。他的关怀和热情感染了爱玲,他的聪明和善良让爱玲心动。  选择胡兰成也许有俗命的意味,赖雅的出现却是如此偶然。此时此刻,她需要一个丈夫,却不是一个中国人。理由或许与她最要好的朋友是炎樱,而不是苏青一样。  这样的选择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如同她的第一婚姻一样,难以评说。  赖雅对爱玲真是好,琐事不用她经心,照顾得周全。他给了她所需要的安全感,是在胡兰成那里失落了的。胡兰成是人世荡子,随风飘荡,自己亦不晓得根在哪里,如何肯给人安全呢?他能给她欢欣喜悦,让她欲仙欲死,就是不能给她“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与第一次曼妙时光,短促亮丽的结合相比,爱玲与赖雅之间,更像是婚姻,平实坚定,一步一步在红尘中捱。她与他之间不能说完全没有感情,只是激情退居次位。毕竟与胡兰成曾经有过的那段鲜艳明亮的青葱岁月已过了十一年,任再好的柳色皓雪,也败成了碧云天黄叶地了。  这样的婚姻,虽然平实,却是沉重的。我第一次看到赖雅留下如此之多的日记,震惊且又感慨。那些记录着他和爱玲生活的细节,至今留存在美国马里兰州图书馆里,数量巨大,如同他们的生活一样凝重。  赖雅是好人,亦算得才子。曾为好莱坞请去过编剧。编剧是舞文弄墨中最痛苦的工作,搜肠刮肚地想故事,格式却单调,永远逃不脱对白场景。天长日久灵感枯竭,才情又为名利所滞,竟是渐渐落于下乘。他能够给予爱玲的安全感总是有限的。  他们结婚前,爱玲已经怀孕。赖雅虽然向她求婚,却又坚持让她打掉孩子。爱玲必定是矛盾痛苦的,但又能如何呢?两个居无定所,收入微薄的人,生了孩子,依靠什么生活呢?不仅对赖雅是个难题,对于初来美国,希望依靠写作重新开始的爱玲,更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我充满了悲哀,想到中国一句俗语:“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哀痛真是直见性命,毫不留情。  以后的生活亦是这样的艰难坎坷。她的书在美国的销路远不如在故国,所以经常折回台湾和香港赚取生活费。她为了写剧本累得眼底出血,这般凄凉的事,爱玲亦做得响当当,因为心无卑贱,自然人无卑贱。  她在年老时,赖雅数次中风,都得爱玲的悉心照料才康复,很难想像这个在上海连自己都不会照顾的女子,是怎样学着慢慢去照顾别人。女子亦是会长成女人的,她当自己是他的妻了。  如果没有爱玲,那个善良热情的老头可能永远无法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偌大一个美国,整个西方世界里,有如此之多热情的老人,却与遥远的东方无关,与中国无涉。他改变了爱玲,影响了中国。他却至死也不知。红玫瑰与白玫瑰  一日看书,有人将爱玲与胡兰成比做“旧时的才子佳人”。乍看,很有些不破不立的味道。又说这俩人的种种情爱,大抵不过一个是春心萌动的少女,一个是风流成性的情场荡子。相爱,不过是一对自恋的人,“龙华会上巧得见,金风玉露一相逢”的结果。  看下去,心底终是怏怏不乐。觉得这样的评论,比我们这些游走在故纸堆里拨拉垃圾、拾人牙慧的还要无聊。不论写爱玲的人有几许,她的事被说烂了几遭,我想爱玲是能原谅我们的。她本就不是爱计较的女子。我们这些人也可自我原谅,因为从心底或是爱她,或是惜她,或是敬她,或是懂她。至少不会为了表显自己的与众不同而排遣爱玲。论人,先必意诚,而后才能两两相望,彼此心照。  我想,那人也许不知爱玲是多么情意深重的人。对胡兰成如是,对赖雅更是如是。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她在《红玫瑰和白玫瑰》里如是说。后来我却发现,缔造这段名言的主——爱玲亦是这样的姻缘。与振保不同,她一生中的两个男人都是她用自己心血浇灌的,俯仰无愧的壮丽。  清酒一盏,月色昏沉。你我素手纤纤,且把那只红玫瑰来赏。你看他,娇艳欲滴,如花解语。“对人如对花,虽日日相见,亦竟是新相知。”这是他的话,一如既往让人惊艳,如他本身艳如红玫瑰,情场上纵横,寂寞得不见对手。  这个人,从相逢的那一刻起,注定成了她心口的朱砂痣。谁叫她恋他儒雅端然,谁叫她恋他博学敏思,谁叫她恋他趣而多闻,恋他“君子如响”。  她爱上他是一种激情的喷发,无可逃避。暗沉晦涩,少女时代的情感累积如洪,他的到来令闸门打开,情感之流一泻千里。  他是上海艳阳,温暖爱玲的心底暗伤,照得她如生如死。她在上海的街道,弄堂里,翩然起舞,变成了一个天真快乐的女子。真是爱了,无论长久,至少给她带了快乐。爱情的丰盛,有些人一辈子也无法体验,他们只是暮暮地爱,暮暮地凋谢。而她毕竟因他盛放过。  所以爱玲不怨不恨。她知道他是自己独一无二的红玫瑰。  因着《今生今世》的缘故,我对胡兰成的印象要比对赖雅深得多,且不论胡的人品如何,至少他在才情博学上,是与爱玲相当的。对于赖雅,我却知之甚少。想必也有他们的情分。  而现在,我只是在想:赖雅能够懂爱玲么?即使懂,又懂多少?两个人可会在灯下紧挨着,细语喁喁?可会谈“红楼”论“诗经”,可有如同弃了尸身的惊动?可会在一起看印度壁画及日本浮世绘?  这样的娇音谑语,她给了她的红玫瑰,还能再给别人吗?那个人再好,亦只是俗世相携相扶,蹒跚到老,再不能神交意会,照胆照心了。  赖雅更像她的白玫瑰,色彩淡得只能用生命的余光去描摹,不能轻不能重,笔笔是慎重。  红玫瑰的花期已过,就要渐渐接受平淡,接受床前那一抹明月光。十年生死两茫茫。后来胡兰成虽写信去撩她,有重修旧好的心思,爱玲却有季布一诺的果决和伯牙摔琴的洁烈。两个人断无重续前缘的可能另外。  我恍惚听见爱玲说:我的生命里有两个男人,一个是我的红玫瑰,一个是我的白玫瑰。这两个人我都不负。“生死契阔,与子成说”,这样苍凉的誓言,壮烈的诗句,我是尽力去完成了——用我的人生。  我相信,她是真的倾尽全力了。俗世的幸福  亦舒写《胡兰成的下作》一文,看来是动了真气。先是将胡兰成狠狠贬损一番,甚至骂出了“老而不死是为贼,使人欲呕”这样的话来。  然后,又发出这样的感慨:“不管爱玲本人的心思怎样,勿理她是不是当时年少无知,反正如果她选的是一个原子物理学家,决不会有今天这种事。”又说:“说的真是实话,此刻只觉得爱玲文章写得再好,心地再宽清磊落,她的幸福也决不是中国或全世界女人传统的幸福。”  我一直用一种热烈的情感面对爱玲,爱她的人,爱与她相关的人。这种情感浓烈到不自知程度,也觉得似乎有些不妥,想推翻一些东西,却又不忍心。  沿着亦舒的问题下去,我就在想,爱玲是否真的有过传统的幸福,或者俗世的幸福呢?卑微、麻木、算计、背叛,几乎是俗世的全部主题。爱玲将世界的底牌揭开了,看到底色是荒凉的,甚至没有着上一点光明的色彩。“散场是时间的悲剧,少年时代一过,就被逐出伊甸园。家中发生变故,已经是发生在庸俗黯淡的成人世界里。”她对于尘世琐碎津津乐道,用的是冷眼旁光。  如此心境如何能容得下俗世的幸福呢!而真正的幸福也是俗世所不能获得的。真正的幸福,在我看来,应该是海洋般平静而澄明的。  而且,高大而清瘦的爱玲,很难让人将她与柔情蜜意、卿卿我我联系在一起,更难将她与生儿育女联系在一起。  我也曾想,如果不是胡兰成,第一个拥有爱玲的,该是谁呢?一个原子物理学家?我对那个时代以为般配的人梳理了一番,实在想不出来。想来想去,只有他了。  至于赖雅,那个爱玲三十六岁遇到的美国人,一个热情、体弱多病的老人。究竟给爱玲带来了什么样的命运?她如何评价自己这段感情的呢?不得而知。从她一贯的做派来看,也许不是为了钱。她在美国、台湾、香港之间奔波,居然是为了给他治病。这样的事情,她似乎很少深思熟虑,就草率决定了。当一切都已成定局,只能接受了。  她虽然关注种种细节,在她的小说人物中,有许多精明的角色,而自己的生活却难有一次精明的安排,都是草草而成。散漫,缺乏节奏,甚至有些不符合逻辑,难以用一个完整故事情节来描述。这给我清晰的表达增添了许多难度。或者正是这样,人们才有更多的、超出其作品以外的好奇心。  这样俗世姻缘带给她什么呢?如果说是传奇的话,也是因为爱玲的传奇。像她那样的才情,永远是一个传奇,而无论胡兰成,还是赖雅,都无法改变的。再世俗的婚姻也都会成为传奇。  因此,大可不必要牵强附会,将她的情感生活有过多的渲染,无论与胡兰成,还是与赖雅,都不是多么辉煌灿烂的个性之举;都不构成一生的荣耀或污点。因为也许她从来就没有真正关注过。  夏志清先生曾觉得奇怪,为什么一些与爱玲关系不深的人,会保留在她的《对照记》相本里;而她两任丈夫胡兰成和赖雅,却都付与阙如,原因大概如此。  这是我的猜度。大隐大恕  看完戴文采写的《我的邻居张爱玲》之后,可气又可笑。  这是一个十多年前的追星故事,发生在一九八八年十月,性质上也能算一个具有狗仔队性质的追踪事件。戴小姐并不算得职业的记者,却有现时狗仔队人的执着风采。她想办法住到爱玲的隔壁,寻芳未至,后来,又用一条长竿子勾住爱玲的垃圾袋,在房间里细细研究。  我真是服了她,想起去翻爱玲的垃圾,还亏她写得密密条条,把垃圾报道拿出来找人发表。原先委托她的报纸自有考量,压下她的稿件,认为现在不是发表的时机,等张爱玲百年之后拿出来更引起轰动。戴小姐不甘寂寞,于是又投至别的报纸。她甚至认定该报一定会用她的稿,已经开始算计报酬了。不料该报编辑季季很有职业操守,起码她知道尊重别人的隐私,同样拒绝了她。  这篇稿子后来如何见诸报端,我不清楚,真亏她写得细,不然我们真不知道爱玲爱吃什么,用什么,该多遗憾!虽然窥测别人隐私是人的一种天性。可也要郎有情妹有意才行,这样引爱玲不悦,打破她生活的寂静真是不该。又何苦去打破爱玲隐居的神话呢?  于是爱玲立刻搬走了!且是悄悄的。  爱玲的反映让我想起一个典故。《左传》上载:昔日晋文公曾与楚王有约,如若一日两国交战,我一定命令军队先退避三舍(一舍等于三十里)。爱玲的反映正是退避三舍,但晋文公是为迷惑楚军,一举破敌。爱玲却是真的敬谢不敏,干干净净地退避三舍,她接到庄正信的电话,即刻在林式同的帮助下离开,静得连“猎人”戴小姐也没有发现她转移的痕迹。  戴文采的行为,按照美国的法律是可以被起诉的。爱玲或许深有不悦,因她一向抗拒陌生人的入侵,自己的存在分外分明,但她却什么也没做。与其说爱玲宽容,不如称赞她高傲。她是不屑与戴小姐这样的一类人缠夹不清。  东方朔有“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朝,大隐隐于市”之语,爱玲晚年居于市井,又四处奔波,堂堂千金小姐落魄如斯,在别人看来是苦,在她则是毫不介怀,“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老了的爱玲,心真是静如山岳,悠然有古代贤者乘风归去的隐逸之风了。  但爱玲绝非“生人勿进”的冷血动物。对于一些她信任的人,她又像婴孩一样毫不设防,完全信任的。  譬如她和炎樱的感情是十几年如一日,一九五五年秋天到了美国还曾在炎樱家小住,又在她的陪伴下去拜访胡适,三人在胡适家交谈甚欢。胡适是温和谦逊的前辈,素来为爱玲钦敬,早在一九五四年《秧歌》单行本出版的时候,她就从香港寄了一本给胡适,并附了一封短信。素来与人疏离的爱玲,竟然谦逊地请求胡适指点,胡适的鼓励也给她带来很大的欣喜。  与胡适的交往次数虽然不多,却很能劈刺交心,她也善于从细节观察胡适的内心,知道这个迟暮老人深藏的落寞和艰难。  如果说她对胡适是出于仰慕的话,那对与自己只有一二面之缘的林式同,她则是全心的信赖。可见爱玲也不是一味孤高的。她信赖自己信赖的人。  当然,能辨别什么人是能够信任、值得信赖的人,也是老天特别赋予的一种能力,算是天赋。爱玲即是有这样能力的人。对照记  我喜欢照相,却不喜欢照片,因觉得它即便再鲜艳,也只是过去。内心脆弱的人无法承受它,内心坚强的人则不需要它,只有内心宽和安定的人才可以顺着它回溯,不受纷扰。  而我善变且敏感,这些东西长久搁在那里,不愿意去翻开它。只有母亲似乎有足够的闲心和兴致摆弄着它们,细细地分类,整齐地收藏着。  我坐在床上,翻开爱玲的《对照记》。午后两三点钟,阳光透过院子的葡萄藤,散散地照进来,既温和又倦怠。  这样的下午,适合回忆静静地衍生。那些照片如同一帧帧活动着的影像,在我脑海里晃动着。有比她的文字更真实的感觉,一点一滴在心里,渐渐潮湿。  《对照记》是她晚年最后一部作品。一半是文字,一半是照片。她在书中写道:“‘三搬当一烧’,我搬家的次数太多,平时也就‘丢三落四’的,一累了精神涣散,越是怕丢的东西越是要丢。幸存的老照片就都收入全集内,藉此保存。”  于是,我又想像起来,那是怎样的一个情形。在大洋彼岸的一间狭小的房子里,爱玲用那双枯瘦的双手,孤独地着手整理自己的一生,对照着,回忆着。  阳光散淡地洒落在她的床边的木箱子上,箱子上有一些照片。阳光看上去黄黄的,摸上去薄薄的,然而又不是黄金纱那样华丽端然的古旧的,而是不堪回首的黄,褶褶皱皱的旧。映在照片上,那些人,那些事,恍如前生。  她从床上坐起身,走下来,给自己冲了杯咖啡,然后又坐回床边开始翻照片。写一些字,眼角眉梢,斜斜看去,仍有旧日风韵。  年轻时候的爱玲也算不上漂亮,五官也不够精致,却别有一种落拓的美。大约写作的女人都不漂亮,漂亮的女人的人生定然是丰富,自然无法安心下来写字,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也怪不得她们。  三毛、王安忆、安妮宝贝……都算不上漂亮,却依然是美的。长久沉溺于内心的人,脸上便有沧桑,眼睛里却时有一种孩子气的天真闪现,别有风韵。  爱玲的身材瘦长,胡第一次见她便觉得她是那样高大,整个客厅也塞不下她,又说:“你的身材这样高,这怎么可以?”这一声就把两人说得这样近,张爱玲很诧异,几乎要起反感。  这样高大与彼时民国流行的丰满圆润的小女子的美不同,而后来胡兰成爱上别人或许也是审美的疲劳——他觉得她不够漂亮,时日一久难免生嫌弃。这样的身段样貌,要是搁在现在倒好,天生一骨感美女,气质又独特,羡慕死炎樱这个胖丫头,让她不敢在爱玲照相时和摄影师嘀咕“她怎么这样瘦”的话了。  我素来喜欢爱玲仰视的照片,甚至是一见倾心,仿佛我印象中的这个女子就是如此。我不过是直觉,远不及李碧华点得透:“我的印象至深,是大部分张的倩影,总是仰镜,镜头自低角度往上拍摄,而她又不自觉(或自觉?)地微仰首,高瞻远瞩,睥睨人间。因为这不断出现的神情,令人有‘鹤立鸡群’之强烈感觉。一个人的小动作往往介绍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即使什么也不说,却说了很多。”  李碧华简直是个文妖,看人亦是这般精道!爱玲可不是不经意间流露自己的心绪么?  她是宦门千金,却素来少与人说起自己的显赫家世,晚年写《对照记》是个例外,大概是人之将老,想追根溯源吧。  《对照记》的照片和文字很大篇幅都是祖辈们的,甚至“占掉不合比例的篇幅”。她说:“祖父母的姻缘色彩鲜明,给了我很大的满足。”晚年对家世和友人的回忆给了她最大的满足。  我也喜欢《对照记》中她错错落落的注解。她用这种方式来缅怀那个时代,一个她曾为主角的世界。在异国他乡,用老照片里的往事来取暖,确实是一件可靠的事情。  这样的回忆不全是流畅的,也是晦涩和阻隔。在《对照记》里,我们看不到两个男人的身影,胡兰成和赖雅,两个与她一身缠夹不清的男人。人生毕竟还是有一页滞在那里,不能翻过。任是张爱玲,心底究竟依然是弱的。  这样的回忆也不全是温馨的,也是孤苦和寂寥的。独居在美国的爱玲,一九九三年时,已经七十三岁了。如何能坦然面对大洋彼岸曾经有过的显赫与颓败,一生的爱恨纠缠,情缘跌拓,生命的甜蜜与悲凉。  我手写我心,一点一滴将人生尽归明镜尘埃。只可惜,少了李白的一壶清酒、几点月光,显得清冷寥落,不甚唏嘘。然而,这并非她的错。  她究竟是勇者,夜阑对照的寂寞的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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