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4

附记:这篇文章是去了东莞长安写的。文章发出来之后,被一些长安本地人攻击,说某些一代外来打工者已经和当地人融合得很好,其乐融融,共创繁荣。我承认自己对长安走马观花地观览,结论当然是片面的。不过我认为文中所描述的这种危机依然存在。乡村人迁往城市,为了更好的生活。更好的生活不只指金钱;更重要的,是改变身份的欲望。农村人到城市里来谋生,和挺着大肚子瞒过签证官、一定要把孩子生在美国的中国人一样,是为了孩子有和自己不一样的人生,享受比自己更多的权利,更好的机会,更大的公平,更可靠的安全感。外来打工者为了这些希望,承受着不公平与漠视,然而,希望也往往不能顺遂。他们是大多数,他们生活在我们的视线边缘,在旅游地图以外,在电视镜头不会拍摄到的地方。想象的祖国1947年,一个叫做郑定邦的建筑师奉命为台北市的街道命名,他把一张中国地图贴在台北街道图上,中轴线对准中山南北路,然后把中国地图的地名,一条一条画在台北街道上。所以熟悉中国地图的人很难在台北迷路,因为一抬头就是“温州街”“西藏路”“武昌街”。六十多年后,“反攻大陆”的说法仍时常被提起,却往往是被大陆人半开玩笑地提起。台湾,成了浮游在中国大陆上的一张地图,成了想象中的祖国。到台北桃园机场是下午,湿热得很。在大巴上,中年导游介绍台湾现在有两千三百万人,其中大约两百万人如今在大陆做生意。我忽然想到,1949年,徙台湾的大陆人,似乎恰好也是两百万。当年投奔台湾的人,满心前途未卜,可恐怕怎么也想不到如今会以这样的方式回来。导游又说:“大家往窗外看哦,这就是台北。那很多人会说嘞,本来以为台北会很繁荣,一看嘞,诶?!怎么会这么破……”车窗外的台北,的确是旧旧破破的样子。建筑不高,灰灰矮矮,街上一批批骑摩托车的人穿行,感觉有点像80年代的中国大陆,或者是内陆的一个被遗忘的二三线小城市。导游随即自问自答,说台北之所以这么破,是因为台湾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政府不能因为城市建设的原因拆除或者征用;不像大陆,看起来很新,房子都是国家的,而不是自己的。大概是因为带惯了大陆来的游客,所以导游在介绍台湾的时候,总是会和大陆做对比,比如言论自由,比如民众对待领导人态度的不同。我在大巴车的后排,看着导游手舞足蹈讲一些对我们来说或许已经有点老旧的政治段子,惟妙惟肖地模仿着毛泽东、邓小平等领导人,忽然觉得他的言行在两岸关系中有种象征意义:台湾对大陆,有自傲,有怨恨,有同情,也有取悦。十分微妙。台北是很容易让人喜欢上的城市,刚到其他大城市的时候,迎面而来的往往是设计和规划过的“城市印象”,而在台北,面对的则是一种复杂和旺盛的生命活力。规划是生活的延伸,该有树的时候便出现了树,在要有路时就有了路,所有的路都沿着房屋弯弯曲曲。人类生活是血液,城市建设则是血管,它是保护和包裹,而不是一拍脑门的设计和切割。台北应该是简·雅各布斯最爱的那种城市,它是自然生长的结果,这种生长是连贯、有感情且不可预测的,有自己的逻辑,规划在它面前显得如此苍白。路上咖啡馆很多,大概因为台北不是一个容易行走的城市。因为天气的关系,湿热多雨,间或夹杂着暴晒,走起路来又晒又闷又出汗,一会儿就累了,找急忙慌地要找个清凉干净的地方坐下。写作环境大概决定了台湾的文化吧——小清新的音乐与文学,不大像欧美文学能明显看出在城市中的穿行感,而更像是一边喝饮料,一边看着玻璃窗外写下的。舒服熨帖之极,可视野总有局限,望不出天之涯地之角。在这里,经常会有“原来是这样!”和“这样才对嘛!”的醍醐灌顶感。尤其是食物。“原来这才是铜锣烧!”“原来这才是章鱼小丸子!”自己原来吃过的同名食物,只是长得很逼真而已。在夜市吃了一路,时常会露出美食外景主持人那样的、一口咬下去仿佛撞鬼的惊讶夸张的表情。我发现夜市人极多极热闹,每个人手上都拿着食物,但是路上非常干净,连丢弃的竹签都很少。不只是夜市,整个台北市都很少见到垃圾箱,可是街道上却很干净,除了落叶,没什么垃圾。要扔垃圾的话,得到捷运站,或者到7-11便利店,拜托店员扔。忍不住想到内地街道,垃圾桶很多,可街道仍然很脏,尤其是垃圾桶附近,常常见到一片狼藉,印证了“破窗理论”。这种反差,若抒情地叙述下来,再加个“见微知著”的题目,例如《文明的细节》之类,仿佛能构成一篇很好的《读者》卷首语的豆腐块文章,旨在痛心疾首批评民众素质太低。指责国民劣根性以及素质低下是鲁迅以来知识分子的职业许可证。它既说出了很大一部分人的心声,又巧妙规避了政治上的风险,同时也有个优美的愤怒姿态。而把台湾人的素质和大陆人素质对比,则是一个更讨巧的方式。称赞台湾人素质高可做多重延伸,“右派”可以声称是民主制度使台湾人素质高,温和的民国爱好者们则说是由于中华文化。最近几年,大陆对台湾的溢美热情得令人尴尬,连台湾人自己都忍不住问:“我们真有这么好么?”晚上,在露天饭馆的二层,我和两个绿营的台湾人聊到这个话题。作为看惯了岛内恶斗的他们来说,都很不喜欢现在大陆对台湾的过度意淫——尤其是最近两篇文章,一篇是韩寒的《太平洋的风》,另一篇是一个来台湾工读的年轻人所写的《台湾,就是我们中国本来该有的样子!》。他们说台湾人虽然看起来很和善亲切,但是政治倾向的分化很大,一聊到党派的问题,可能一瞬间怒目相向,暗涌激烈程度如西班牙内战前夕。今天是太平洋的暖风,明天可能就是血流成河。我忍不住想,大陆人对台湾的爱之深,有多少是源于对自己的恨之切?台湾,没有经历过“文化大革命”,它是一个“什么也没有发生”的平行宇宙,是一个本该有的中国,一个最好的中国,一个顺理成章的中国。对台湾的向往,也是痛恨加诸自己政治遭遇的反弹。台湾人抱怨,我们便觉得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可对台湾人来说,前有原住民的族群认同,后有日本殖民统治,才构成如今的特殊文化与“台湾模式”,并不能简单理解为“中华民国”的延续。最近在大陆热映的《赛德克·巴莱》,媒体宣传为爱国抗日影片。其实,原住民的抗日,源于自身是土地的主人,保护自己的部落,并不是遗民保卫大清帝国的土地,更不是中华民族抗日史的一部分。赛德克以及其他原住民部落,抗清也抗中,对抗一切针对本民族的殖民强权。看到影片在大陆宣传为“向英勇抗日的台湾人民致敬”,觉得有些滑稽。他们的民族,却成了我们的主义。话说远了,还说台湾。在吃完晚饭到咖啡馆的十几分钟步行里,我的钱包丢了,不知道是掉在了路上还是被扒。打电话报警,两位年轻的警察很快就过来。吃饭的餐厅已经打烊,警察打电话协调看监控录像,说:“那麻烦开下门啦,他们是‘外国’来的……”我一下子意识到,自己的“外国人”身份对他们构成了压力,一种要“弘扬国体”的压力。在餐厅,我第一次在警察陪同下看监控录像。一瞬间的兴奋竟然盖过了丢东西的沮丧。最后警察留下我的电话,说找到了钱包会通知我。当然,我知道找到钱包的机会很渺茫。在回酒店的路上,司机知道我钱包丢了,说:“你千万不要对台湾留下不好的印象。”我说:“当然。应该是我自己掉在路上。退一万步,哪个城市没有小偷呢?”台湾人的确很好,温良恭俭让,亲切友善温和有礼。其中有多少是源于大陆人对台湾所投射的期望呢?而他们,正如钱永祥教授所说:“台湾人正在努力做到大陆人所投射的期望。”“换言之,大陆人乃是台湾人的‘有意义的他者’。”1945年,日本战败,国民政府光复台湾。当时,岛内人民莫不欢欣鼓舞,觉得终于迎来了“祖国”。因为,在抵抗日本人的压迫时,日本人一句通用的恐吓是:“你们若不愿意做日本国民,返回支那好了。”因此,日本人的压迫越大,台人就越是向往祖国。然而,如“欢迎国民政府筹备会”总干事叶荣钟所说:“祖国只是观念的产物而没有经验的实感。”当国民政府真正统治,岛民却发现问题多多,在某些层面上还不如日本殖民统治。当时兴奋迎接国民政府的热血青年,在几个月后,就成了反抗国民政府统治的革命领袖。国民政府,只是“观念上的祖国”。同样的,对大陆人来说,台湾大概也是一个“想象中的祖国”。就我看到的台湾,有原住民文化,有日本文化,而绝不仅仅是未死的民国,更不是未死的中华民族。如现在还有相当部分的台湾人怀念日本统治一样,大陆人对台湾的“某种乡愁”,也是一意孤行、一厢情愿。下午,我去了“二·二八”国家纪念公园。如今,这里已经成了著名的同性恋聚集地。我了解“二·二八事件”,还是在《悲情城市》中。1947年,由台北一件私烟查缉血案而引爆冲突,市民请愿、示威、罢工,后来遭遇戒严、镇压、屠杀,大量意见领袖和市民或伤亡,或失踪,或流亡。各方统计的死亡人数不一,从八百多人到三万多人不等。“二·二八事件”,一直是台湾政治“敏感词”。直到70年代民主化运动之后,才解禁和平反。我在公园外的石碑上读到解禁后立下的石碑碑文,结尾是:“勒石镌文,旨在告慰亡者之天灵,平抚受难者及其家属悲愤之情,并警示国人,引为殷鉴。自今而后,无分你我,凝为一体,互助以爱,相待以诚,化仇恨于无形,肇和平于永远。天佑宝岛,万古长青。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谨立。”立下石碑的时候,距离“二·二八事件”已经将近五十年。真相和正义迟来了一些,可仍然是正义。在这个6月初的下午,我在台湾,第一次感觉和中国大陆距离如此之近。2012年6月附记:这篇文章是我第一次去台湾所写的。一年之后,我又去了一次台湾,闷热如旧,观感却有了不同。地方如人,一人有“若只如初见”,一地也得再三接触才一点点露出真实的样子。第一次到台湾,落地的瞬间就能感到自己的欣喜和期待,我跟着一个庞大的采访队伍,目光所到的地方,像是一场演出,关于人间的和睦喜乐,所有人都尽力露出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卯足力气笑着。第二次到台湾,像是演出结束去了后台,看到演员卸了妆,竟然也会叼烟打牌骂脏话。台湾人亦是抱怨民不聊生的,抱怨青年人否认失业率和高房价。我到台湾时,最热的社会新闻是一个年轻人在服兵役过程中被操练致死,看新闻揭露出来的真相,军界的黑暗并不比大陆更“温良恭俭让”。马英九参加这名年轻士兵的告别式,被群众怒骂,要求爬进灵堂,其中也依稀看出了“民粹”的一丝阴影。台湾并不是我们的对比,而只是一种更好的可能性。记录本身,即已是反抗作家真正的恐惧,是被“国家”所魇住“对一位作家来说,真正的危险,与其说是来自实在的迫害,不如说他可能被硕大畸形的,或似乎趋于好转——却总是短暂的——国家面貌所催眠。”1987年,布罗茨基获诺贝尔文学奖时这样说。他出生于列宁格勒,早在青少年时期,他就给自己制定这样一个规则:不要降低自己的身份与国家体制发生冲突。这是几乎所有年少时就开始写作者的自觉:艺术,永远凌驾于意识形态之上,而写作,是一件再个人化不过的事情。哪怕背过身转过头低下眉,不愿和政治对视,苏联政府也不允许这样的姿态存在。布罗茨基二十四岁那年,以“社会寄生虫”罪被判去俄罗斯北部最寒冷的地方进行劳动改造,天寒地冻,史前那些关于结冰和灭绝的记忆仿佛会出现在他身上,几年之后,布罗茨基被塞进一架飞机,被迫流放,最后辗转到了纽约。他说:我们到这里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过完余生。在所有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里,布罗茨基绝不是受迫害最深的——帕斯捷尔纳克即使给赫鲁晓夫接连写了几封软弱而谄媚的信,最终仍然只能被迫拒绝领奖。然而,在布罗茨基看来,真正被迫害的痛苦并不可怕。可以通过顺从,把苦役和惩罚变得荒谬,这绝不是简单的精神胜利法。如《圣经》所说:“要是有人往你右脸猛击一拳,就请把另一边也凑上去;要是有人想根据法律控告你,拿走你的外衣,你就把大氅也给他;要是有人想强迫你走一里路,就跟他走两里。”最难忘《肖申克的救赎》里的镜头,是工作完的犯人们在屋顶喝啤酒,和煦的阳光打在他们的笑容上。此时的自由,并不是对他们经历过苦难的奖赏,而是他们为自己赢得的自在,为自己创造的解脱。同样的,对一个作家、一个画家、一个剧作家来说,艺术提供了天然的武器——战胜囚禁、流放、羞辱等等。作家真正该恐惧的,是被国家的巨大力量所魇住,被它的荣誉和拥抱收买,被它逐渐走向开明包容的幻想所欺骗。因为那将让他失去自我。十几年后站上演讲台的莫言,不知道他所恐惧的是什么。莫言是这个时代最有才华的演讲者之一,他的词句有让人信服和感动的奇异力量。去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内容是:“孤独和饥饿是我创作的源泉。”哪怕他当时已白胖如弥勒,他讲的故事仍让人如痴如醉。今年,他的诺贝尔奖演讲词称自己是个讲故事的人,哪怕所有人都知道,他承担的国家形象、得到的毁誉、在政治时代中的承上和启下,都远远超越一个说书人。有两个莫言:小说里的莫言,讲台上的莫言。前者在嘲笑后者。在我眼里,莫言最优秀的作品是他写于1989年的《酒国》。虽然这是他语言上最粗糙的小说,各种文体杂糅的实验也并不成功,但是他野心勃勃、胆大包天,对腐化滥情时代的预言精准得如同神谕。小说写检察院调查员丁钩儿去酒国市调查吃婴儿的案子,酒国市是乌托邦,是索多玛城,是忽必烈汗修起的富丽的逍遥宫,官员的食量和欲望一样大,所有到这里来的人都无法拒绝权力和财富的诱惑。小说中,作家“莫言”也被诱惑,造访酒国。他写道:“体态臃肿、头发稀疏、双眼细小、嘴巴倾斜的中年作家莫言躺在火车卧铺上。我知道我与这个莫言有着很多同一性,也有着很多矛盾。我像一只寄居蟹,而莫言是我寄居的外壳。莫言是我顶着遮挡风雨的一具斗笠,是我披着抵御寒风的一张狗皮,是我戴着欺骗良家妇女的一副假面。有时我的确感到这莫言是我的一个大累赘,但我却很难抛弃它,就像寄居蟹难以抛弃甲壳一样……这个莫言实在让我感到厌恶。”作者莫言冷冷地打量着作家莫言,没有人比他更厌恶自己。不应该怀疑的是莫言的自省,他的虚伪、懦弱、经不起任何诱惑,没有人比他看得更清楚。他在小说中不仅预测了国家的败坏,他甚至预测了自己的败坏。作家有两个自我:实际生活着的,小说里的。两者的关系颇像鲁滨逊和星期五——一个是另一个的仆人;也像少年派和他的老虎——一个是另一个人的敌人和朋友。小说中的作家透过纸背审视创作他的人,直到他冷汗涔涔,只能坦诚相对。“写作,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孤独的人生。”(海明威)组织化的协会、日益增加的公众声望、接踵而来的赞美与崇拜,都会使作家褪掉孤独,成为平庸的人。海明威选择自杀,这并不是出于绝望,而是杀死已死的自己。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荣誉和诱惑,则是写作者的坟墓。对于莫言的指责,大部分都集中在他对政治的冷漠,选择性忽视的冷漠。莫言的辩护者则呐喊:让文学的归文学,政治的归政治!不可否认的是,两者都有道理。对作家来说,拿起笔,对着白纸,写下第一个字的那一刻起,他面对的只是创作的净土。那时候,没有读者要求他负起社会责任,没有意识形态要求他背书,没有历史要求他做见证人。而当他的创作开始成功,一夜之间,社会忽然要求他对道德、主义、宗教、政治负责。那么,作家和政治到底该保持怎样的距离?有两类作家,一类是加缪式的。加缪曾说:“当我只是一个作家 ,我将不再写作。”在他眼里,写作的过程就是政治抗争的过程。另一类作家,是博尔赫斯式的。他一生避免与任何现世的斗争和意识形态挂钩,对于贝隆政府,他只是低下眼帘,盖住日益失明的眼睛说:“贝隆主义不能说是对还是错,关键是他已无法改变。”加缪为了承受历史的人民写作,这并没有减少他文本的纯净;博尔赫斯恪守一个写作者的本分,不额外承担任何社会义务,而丝毫没有降低他在文学史上的价值。作家有权力保持自己的遗世独立,同时,他也必须和所生活的时代有某种同频的互动。这种互动,不是来自于意识形态的召唤,不是对苦难者的代言,不是推翻现有政权的野心,而是倾听自己良知觉醒的声音,诚实地把它记录下来。在北欧,这种声音也许诉说的是叶落花开霜起雪落的美;在苏联,这种声音诉说的也许是共产主义的冷酷;在非洲,这声音诉说的也许是种族战争带来的血腥。记录本身,即已是反抗。作家,可以为一片树叶哀恸,为一抔黄土作传,可以为一个无名的囚徒请命,可以为一场世界大战殉身。这其中,并无优劣高下之分。作家没有改造社会的义务——他们绝大多数时候也没有那种能力。但是作家有以诚实反抗社会的义务,有以正直对时代保持悲观的距离的责任。对于作家而言,比起改朝换代的革命,他更应该关心的是那些革命改变不了的,永恒的人类苦难。2012年12月附记:这篇文章是一篇日记,写于莫言得了诺奖之后,有感于网上很多关于“文学是否应该独立于政治”的争论。在莫言得了诺奖之后,又在一些场合见过他,围观群众很多,照相的手机几乎要贴到他的脸上。他往往被各级领导簇拥着,面色疲惫地被要求“给大家讲两句话”。“诺奖得主”仿佛成为了一个稀奇的物件,谁都要凑热闹见一下,摸一下。先勿论“文学是否应该独立于政治”,作家首先就无法独立于他的环境。我去北戴河采访王蒙,王蒙说,如果北岛他们的标语是“我不相信”的话,那么王蒙们就是“相信的一代”。相信组织、相信国家、相信时代、相信一切都是好的,且正在变得更好。他相信,因为不得不,因为身为作家的荣誉与命运,同国家的荣誉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文学中的乡土中国1934年,三十二岁的沈从文因为母亲病危从北平返回湘西。阔别十八年的家乡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美好纯粹的样子,湘西是陶渊明笔下《桃花源记》的灵感发源地,是遗世独立、平静祥和的家园,是中国古代对于乌托邦最早的想象。重回故土的沈从文,却在给妻子张兆和的信中写道:“这里一切使我感慨之至。一切皆变了,一切皆不同了,真是使我这出门过久的人很难过的事!”故乡是用来怀念的,故乡是用来美化的,故乡是用来失望的。马尔克斯在成名多年之后,陪伴母亲回到他出身的小镇阿拉卡塔卡(也就是《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小镇),他惊讶地写道:“我的故乡仍是个尘土飞扬的村庄,到处弥漫着死人的寂寞。昔日不可一世的上校们只好窝在自己的后院悄无声息地死去,唯有最后一棵香蕉树为之作证。还有一群六七十岁的老处女,用下午两点的酷热浸湿她们汗迹斑斑的遮羞布……”沈从文的失望亦如是,故乡的堕落是土地的堕落,是温情脉脉的儒家理想社会秩序的堕落。长达二十年的对外抗敌和内战,让农民的命运如浮萍般无助,性格灵魂也随之被压迫,战争动乱让他们失掉了平和正直的性格本质,而城市的浮华奢侈又让他们有了崇尚成功的价值观。沈从文失望地写道:“敬鬼神畏天命的迷信固然已经被常识所摧毁,然而做人时的义利取舍是非辨别也随同泯没了。”沈从文敏锐地察觉到,表面的巨大进步中蕴含的是堕落的趋势。家乡人的品德性格被一种“大力”所扭曲。这种“大力”,就是现代性的大潮大浪,它不可抗逆地席卷了黄土地与黑土地,改变了数以千年的乡村形态。从家乡回到北平之后,沈从文开始动笔写《边城》,写一条溪、一个女孩、一条狗、一个漫长的梦。《边城》的写作是一种对于似水年华的追忆,对于美好时代的挽歌,对于乡愁的自怨自艾。沈从文知道乡村的失落不可避免也不可溯回,因此他在文学中,创造了一个想象中的过去。不存在的故乡1920年,鲁迅最早提出“乡土文学”的概念,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指出:“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之方面来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侨寓的只是作者自己,却不是这作者所写的文章,因此也只见隐现着乡愁……(作者)在还未开手来写乡土文学之前,他却已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到异地去了,他只好回忆‘父亲的花园’,而且是不存在的花园,因为回忆故乡的已不存在的事物,是比明明存在,而只有自己不能接近的事物较为舒适,也更能自慰的……”乡土文学发源于乡愁,而鲁迅也是其最早的践行者。《故乡》表现的也是一个归人的乡愁,重返故乡后,乡愁反而更愁。记忆中的质朴,是如今的贫困;记忆中的天真,是如今的无知;记忆中的生机,是如今的野蛮;记忆中的平和,是如今的麻木。在离开故乡的时候,归人并没有什么留恋,只觉得失落和悲哀。鲁迅的《故乡》写于1921年,那时还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阴霾渐渐开始笼罩乡土,鸡犬相闻的小国寡民幻想已经破灭,然而取而代之的是什么,尚看不清未来与前路。待到1930年代,沈从文重拾乡土文学的命脉时,乡村的厄运已经异常清晰:旧的江山与皇帝被推倒,新的统治更加可怖。沈从文写道:“前清时当地著名的刽子手,一口气用拐子刀团团转砍六个人头不连皮带肉所造成的奇迹不会再有了。时代一变化,‘朝廷’改称‘政府’,当地统治人民方式更加残酷,这个小地方毙人时常是十个八个,全用枪毙代替斩首。”面对让人万分痛苦的新旧交替,鲁迅和沈从文采取了同样的应对方式:他们在记忆里重塑故乡,追忆那些美好淳朴的人或事,把今朝和往昔穿插混淆,营造出一种“不知今夕是何夕”的氛围,让真实与虚构、记忆和现实变得无法界定。而作家自己,则变得像一个故乡的导游,他们对于一草一木都是如此熟悉,对于一人一物都深知来龙去脉,但同时他们又是隔离的——他们不是乡村的一部分,而是向外来者和观光客介绍乡村的人。故乡在他们笔下显得熟悉又陌生,亲切而疏离。国家民族的“寻根”1940年初,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中国。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这就是我们在文化领域中的目的。”新的政权建立,需要找到新的文化为其背书,更需要找到一种新的民族形式,从而形成对外国的共同体,对内的归属感和认同。而“乡土”则刚好符合民族国家的象征,成为要寻找的“根”。而在随后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毛泽东进一步明确文艺发展的方向:“我们的文艺,第一是为工人的,这是领导革命的阶级。第二是为农民的,他们是革命中最广大最坚决的同盟军。第三是为武装起来了的工人农民即八路军、新四军和其他人民武装队伍的,这是革命战争的主力……”作为“一种乡愁”的乡土文学一下子成为了被批判的对象,因为它是为小资产阶级服务的,其中的怅惘和哀愁是不被允许,也不被认可的。故乡从一块浓雾弥漫的怅惘之地,一下子变成了周立波笔下的“暴风骤雨”,变成了赵树理笔下的热火朝天。这种热火朝天背离中国自古以来的乡村社会甚远。《暴风骤雨》中斗地主,斗恶霸,分土地,挖浮财,起枪支,打土匪,最后掀起参军热潮。农民折腾个风生水起,折腾个天翻地覆。然而,这并不是中国自古以来农民的样貌。费孝通总结中国农民的传统精神是“知足常乐”。他写道:“种田的人明白土地能供给人的出产是有限度的。一块土地上,尽管你加多少肥料,用多少人工,到了一个程度,出产是不会继续增加的。”如果农民还打算贪得无厌,那就只有夺取别人的土地了,但是建筑不起安定的社会秩序。如人们还得和平地活下去,就只有克制自己的欲望。知足常乐不但成了个道德标准,也是个处世要诀。费孝通写道:“因为在人口拥挤的土地上谋生活,若不知足,立刻会侵犯别人的生存,引起反抗,受到打击,不但烦恼多事,甚而会连生命都保不住。”但在作家的笔下,并不能写出这种矛盾,也不能写出农民的挣扎与变动,解放区的天永远——且只能是晴朗的天。在一片昂扬晴朗之下,那个时期唯一特殊的乡土写作莫过于萧红的《呼兰河传》。“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尺长的,一丈长的,还有好几丈的,他们毫无方向的,便随时随地,只要严冬一到,大地就裂开口了。”萧红的小说也如同一道裂缝,在一片激昂一片红的土地中撕裂开一个缝隙,从中可瞥见真实的人性与悲欢离合。离开土地的乡土文学1980年,六十岁的汪曾祺重新开始写作,他重回四十年前的苏北乡下,写小和尚明海和农家少女的故事,汪曾祺说:“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于是,就有了一篇清新无邪、充满人性欢乐的小说《受戒》。《受戒》是重温了四十年前的一个旧梦,梦中的快乐是80年代不会有的,40年代不会有的,那是孔子的时代才有的“思无邪”。小说《受戒》开始了一个新的纪元。在此之前,小说是政治统帅下的小兵,枪指到哪儿就打到哪儿,如浩然的《艳阳天》《金光大道》,抑或是感伤粗糙的“伤痕文学”,文学之美以及田园牧歌式的题材已经失去了很久。汪曾祺重新续上了一条中国现代文学断掉的血脉,那血脉是从鲁迅的《社戏》《朝花夕拾》,到沈从文的《边城》《长河》,再到萧红的《呼兰河传》。这条血脉,属于人性的美好,再度重拾精细刻画民生百态的写法。《受戒》之后,乡土文学重回中国现代文学的主轴。阿城写出了《孩子王》《棋王》,路遥写出了《人生》,莫言写出了《丰乳肥臀》,陕西有了贾平凹,湖南有了何立伟,山西有了李锐,山东出现了张炜。作家又开始“寻根”,但这次寻根不一样的是,它并不是国家主导的寻找民族象征,而是文学要寻找它的发源和母题。乡土则成了最好的素材。韩少功在《文学的根》里写道:“乡土中所凝结的传统文化,更多地属于不规范之列。俚语,野史,传说,笑料,民歌,神怪故事,习惯风俗,性爱方式等等,其中大部分鲜见于经典,不入正宗,更多地显示出生命的自然面貌。”阳春白雪的经典文化翻滚过城市,吸收了世俗文化的养分之后又流向乡野,潜伏演化,重焕巨大的生机。每个土地的断层都凝结着历史传承,每个庄稼的根茎中都隐藏着数年前的精灵,每个农民的生老病死的背后都有丰富智慧的痕迹和落尘。作家疯狂汲取了土地所提供的养料。到了90年代以后,农民开始远离土地,“离土”让传统价值观日益衰落断裂。钱理群教授曾经写过这样一个令人无比唏嘘的故事:某农村,在“文革”时仍然保存着儒家的传统秩序,知识分子逃入乡下开设私塾,教授小孩读书,在动乱的年代,这里仍然保留着有条不紊的耕读文化。然而到了90年代,村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做生意,倒买卖,终于,村里的年轻人为了买卖木材而砍掉了村里的一棵千年老树。老树的轰然倒下仿佛是个象征,象征着某种价值观的彻底轰塌。连大的政治动乱都无法摧毁的道德传统,最终还是被经济利益所摧毁。在乡土文学的写作中,满目疮痍的农村现状让作家难以再持续现实主义的写法。王安忆的《小鲍庄》,神话与现实交叉,谱写关于仁义的挽歌。阎连科的《受活》《日光流年》则以荒诞史诗的写法,谱写田园的狂想曲。莫言的《生死疲劳》更是乡土文学的一个巨大隐喻。农民西门闹在土地上经历了六道轮回,最终安息的墓碑上写着:“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到土地。”2012年11月附记:这篇文章是为《新周刊》的专题《逆城市化——还乡或重建乡村的可能》而作。说实话,我对于还乡躬耕陇田的可行性并不乐观,甚至认为这样一厢情愿地呼召是不道德的。乡村只存在于想象中。我写文章,也会怀念和向往“温情脉脉的田园歌”,农村是冷漠城市的对照。但是过年回到老家,一切幻想都被打破了,“田园歌”变成了肮脏灰暗的房舍和泥泞的道路,人也随之变得狼狈和灰头土脸。每当这时,我就想到了几十年前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们。充满理想的年轻人很快被现实打得七零八落,在生存线上进行着挣扎。他们当然不满意这种现状,要摆脱“落后”的群众,打破旧道德,建立新世界。当然,这个理想很快也倒塌了。几年之后,知青们回到了城市,在农村待过的经历成了一种苦难的勋章,挂在胸前。创作,是一种寄托。土地,是一面顾影自怜的镜子。“文学中的乡土中国”是片面的,也是自私的。中国作家梦魇去海口见马原。缘起是一个纪录片项目。二十年前,马原做过一个《中国作家梦》的记录,采访了一百一十个作家,内容有关他们那时候的生活和写作状态。如果你把它看做中国版的《巴黎访谈》,那就错了。在《中国作家梦》里,作家们聊得最多的,不是“你觉得卡夫卡和海明威谁对小说语言的贡献最大”,而更类似于“你觉得王朔和苏童谁更有钱”。在当时的采访里,有几个问题是被问得最多的:“你家住多大的房子?”“你的稿费是多少?”“你海外版税能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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