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第08届《缀花的尸体》佐贺潜-7

“这里有委托运用款项收据字条,是你写的吗?”  城户叫法警将收据字条拿给被告看。法警默默接过,置于陈述台上。  “这是我写的。事实上,柿本董事长那天打电话来,说是要委托运用两千三百万圆,所以我就先写下收据字条,带至董事长在真间的宅邸。但是,我去时,董事长忽然表示手头不方便,要我再等两、三天。我暍了几杯苏格兰威士忌后回家,因为醉了,把收据字条忘在客厅桌上;但,直到这次命案发生为止,我已忘掉收据字条之事。”  人见毫无踌躇的回答。他的声音虽低沈,却有点沙哑,但是听得一清二楚。  城户寻思片冈绫子的证言。她从柿本那儿拿到一千万圆应该是事实。但加上富美夫拿到的三百万圆,也还差一千万圆。或许,人见已拿到两千三百万圆,因为柿本有可能自别的地方转手一千三百万圆,一起交给人见。不过,城户没有自信!  “你未催促柿本拿出这笔钱?”  “我相信柿本董事长一定会拿出来,所以未催促。”  “你和美雪夫人很熟?”  “是的,因为从两年多以前开始,她经常拿出几百万圆委托我帮忙贷放,而且,她也找我商量买卖股票之事。毕竟,经营金融业不懂股票不行,而且,贷款者很多会以股票作为担保。”  “你常去柳桥的林家宾馆?”  “那是深町董事长的小老婆经营的,而美雪夫人和老板娘交情很好。”  “在宾馆见面的话要花钱,你们只是为了谈生意就利用林家宾馆?”  “一方面我较为方便,而美雪夫人也喜欢那里的气氛,再加上不收席费,只支付餐饮费用,并不算贵。”  “你和美雪夫人之间没有某种爱情关系吗?”  “审判长,我认为检察官的问题很无礼。自从被带进警局后,我就不知被问起这件事多少次了,因为他们自始就认定我和美雪夫人有暧昧关系,我再怎么坚持没有,他们也毫下相信。”  人见双手抓住陈述台栅栏,剧烈摇撼着,脸孔扭曲,蓬头散发,语声尖利。  城户冷冶瞪视对方。他认为对方这是在表演,是为了影响法官心证而采取的防御手段!  “你在九月十八日去过柿本宅邸吧!”  “十八日没去,是检察官捏造的谎言,检察官塑造出两位目击者,硬是想将我白白抹黑。我十八日一直在东京!既然没去,为何要把杀人之罪嫁祸我身上?柿本富美夫和中野亘说见到我,那根本是瞎扯!”  城户全身掠过阵阵怒火,并非对人见否认的怒火,而是对“检察官塑造出两位目击者”之言的气愤!  “你有何必要抓起柿本宅邸客厅里的青铜花瓶呢?”  “我没有。不过,仔细想想,在前一天,亦即我为了委托运用款项之事去见柿本董事长时,好像碰过花瓶。”  “为何必须碰触花瓶?”  “为了花瓶里插着石蒜花。我是傍晚五时左右进入客厅,当时柿本董事长独自在看晚报。我从敞开的边门进入,来到玄关前,从客厅窗外见到柿本董事长,就走近窗前向他打招呼。董事长叫我进入,我就由玄关入内。  “当时,壁炉旁圆几上的青铜花瓶里挣着花,下面是白菊花,上头是鲜红的石蒜花。对于石蒜花,我有着难忘的回忆。  “我念高校二年级那年的九月,在市公司任职的家父因车祸去世。那天,我和家父一起搭计程车前往仙台郊外的鸣子温泉,在抵达磊磊峡之前的弯道,计程车无法躲开卡车,翻落崖下,家父和我自车窗被抛出,家父因头部撞到大岩石当场死亡。  “我趴在父亲尸体上痛哭,当时,父亲身旁有红色石蒜花在风中摆动。在人们赶抵之前,我一直凝视着石蒜花。  “因此,后来在野外见到这种花时,我都会想起满是鲜血的脸庞。在柿本宅邸的客厅见到石蒜花时,我惊讶的走过去,红花和父亲的脸孔重叠了,我情下自禁叫着父亲,好像也伸手摸向花瓶。那是十七日傍晚之事,不是十八日,我十八日根本没去真间。”  人见又是挥手,又是晃动身体,表情严肃的说着。  “你知道银座七丁目的‘芦波’酒馆吗?”  “我常去喝酒。”  “认识女侍应生中里常于吗?”  “在酒馆里花名叫春日,从一年前开始就很亲密。”  “九月十九日夜间,你去‘芦波’拜托常子证言你的不在现场证明吧!”  “我不知道是否能称为拜托她证言我的下在现场证明,不过,我确实请常子证言我十八日夜间九时至十时半之间在店里暍了五、六杯鸡尾酒和几杯轩尼诗XO。”  “为何要这样做?”  “看了报纸刊登柿本董事长遇害的报导,我想起两千三百万圆的收据字条之事——我十七日写妥、遗忘在宅邸的收据字条。  “报上虽说凶手不明,却指称似和金钱纠纷有关,所以我很担心,若收据字条落入警方手中,董事长挪用公款之事曝光,或许会被认为我是为了不打算还那笔钱而杀人。”  “并不见得有收据字条就会被怀疑,你只要坚持并末拿到钱的事实,应该能洗刷嫌疑,根本没必要刻意安排不在现场证明。”  “金融业虽是政府许可的行业,但是,当局还是很可怕的,也因此才让我更慌乱。”  “当局为何可怕?”  “因为我们以各种名目取得超出法定以上的利息,而且委托运用款项之出资者大都是不愿公开姓名的董事长级人物。”  “若有这样的必要性,根本没必要用明年春天结婚的理由欺骗常子。”  “我并未存心欺骗!常子虽在庭上指称被我所骗,但那是她自己胡思乱想,我本来就打算获释后立即和常子结婚的。”  “常子证言时,你为何不问她?”  “我是觉得常子既然如此认定,我又无法自由行动,不可能让她理解。”  “你为何不说出真相?你现在陈述的内容是因为不在现场证明被推翻之后才想出来的吧 !证据是,你在接受我侦讯时,从未提及这些。”  “对于认定我是杀人凶手的检察官,我为何必须述说什么呢?我有什么义务这样做?城户检察官你不就是以涉嫌杀人为由将我拘留、起诉?我已被抹上污名,而检察官是藉权力之名堂堂做出这种事。只因为我和美雪夫人为了生意而频繁见面,就咬定我们有奸情,所以为了自己忘了带回收据字条,我只好拜托常子证言不在现场证明了。”  人见的语气里满含对城户的侩恶。城户心想再讯问下去也无用,坐下。  山室用力挪开椅子,站立。  “你说十七日至柿本宅邸时曾碰过花瓶,还记得碰到花瓶的什么地方吗?对于用哪只手碰触是否有记忆?”  “我是想摸石蒜花,却突然感到害怕而缩手,当时好像碰到哪里,只感到花瓶的冰冶沿手指传来而打了个哆嗦,也许是右手也未可知。”人见伸出右手,盯视着。  “你十八日是什么时刻离开‘芦波’?”  “我想是九时过后。出了‘芦波’,我从小松商店后面的巷道走向四丁目,进入‘田园咖啡店’,暍了一杯咖啡打发时间,因为我和美雪夫人约好十时半在林家宾馆见面。目的是三百万圆要稍迟才能回收,我必须解释让她了解。”  “抵达林家宾馆的时间是?”  “出了‘田园’,我在林荫大道拦了计程车前往柳桥,约莫十时二十分左右抵达。由于在那之前已两天未洗澡,因此抵达后立刻冲向浴室,而未注意到脱衣笼内有女性衣物,等见到老板娘在里面时,大吃一惊。老板娘很快就走出浴室,所以我在浴槽里浸泡很久,之后换过衣服,回房间暍清酒时,美雪夫人来了。”  “你喜欢美雪夫人吧?”  这是山室擅用的反证手法!他的语气平静,唇际甚至浮现微笑。  “当然是有好感,不过从未想到邪念。她是曾照顾过我的柿本董事长的夫人,年龄也比我大,何况我已有中里常于,根本没有那种必要。”  “你听说过柿本董事长要和美雪夫人离婚之事吗?”  “完全没有。在法庭上听说此事时,我很惊讶!”  “对于柿本董事长之死,你有什么样的心情?”  “我受到的打击之大用言语无法形容。柿本董事长具有企业经营能力,我期待自己将来自立门户时,他能成为我有力的支持者,却没料到他会被杀,实在遗憾莫名:还奸,值得安慰的是,他委托运用的款项已经全部还清。”  山室就此结束讯问。  2  讯问被告结束后,城户开始撰写论告要旨——他一星期前已开始着手,至昨夜才确定内容。  论告等于是公开审判的总决算。在调查阶段搜集的证据,很少能直接维持至公开审判结束;在辩护律师进行反讯问之间,就多少必须配合修正关系人等的供述调查报告了。  在这件案于中,动机之一的委托运用款项之金钱关系已下存在。另外,片冈绫子在调查报告上说带白菊花至柿本宅邸的时间是十八日晚上七时半左右,出庭证言时却订正为十七日下午二时左右。所以在论告之际若直接认同此两项修正,论告主旨就无法成立。因此,城户决定在论告之前先提出片冈绫子和柿本美雪的供述调查报告。  若公开审判的证言和供述调查报告有差异时,依照诉讼法的规定,检察官得以请求调查报告的证据调查。  下午的公开审判比既定时刻晚十五分钟开庭。  “论告之前,检方提出片冈绫子和柿本美雪的供述调查报告。”城户以略带颤抖的声音说完,由法警带两项调查报告提出予审判长。  “辩方对于调查报告的提出并无异议,却争执调查报告的内容:因为辩方相信两人在宣誓之后于公开审判法庭陈述的内容为正确。”山室起立,说。  审判长冶冷宣告。“对两项调查报告进行证据调查。”  城户心中的勇气复苏了,因为由审判长决定采用调查报告能窥知判决的方向。  城户以简洁有力的声音开始论告:  “检察官确信被告有罪,理由如下——  首先,分析本案的动机有二,一是被告接受两千三百万圆委托运用款项,为了不想偿还而杀人;第二是柿本美雪和被告有奸情。  “在刚才提出的片冈之调查报告中,片冈并未陈述自己接获柿本高信赠送的一千万圆,片冈是在公开审判庭上才突然陈述新事实。检方并不争一千万圆现款以片冈名义存入的事实,但是这笔钱是否真由柿本高信拿出,却无法确定,因为若真是柿本高信赠予之款项,在检察官调查时,片冈主动说出此事才是自然。  “关于片冈名义存入的一千万圆是什么样的来历,很遗憾,检方不知真相,或许并非柿本拿自第一商事的票款,而是别的来路,因有某种理由,暂时以绫于名义存放,因为以赠予爱人的钱来说,金额太多了些。所以检方认为即使在已证明片冈绫子名义的一千万圆存款的现在,起诉事实中的金钱动机仍未改变。  “第二项动机是奸情。在刑事审判上,证明奸情乃不可能期于完璧,有时下得不依状况证据判定。被告和柿本美雪之间存有暧昧关系是事实,检方相信在柳桥林家宾馆幽会已足以证明。若如被告及柿本美雪所声称的是生意上的见面,没必要频繁利用宾馆,何况以有身分地位的董事长夫人来说,这样的行动无法令人认同。  “在推定二人的资料方面,柿本富美夫的证言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藉此已能窥知柿本夫妻的关系已告破灭。  “也就是,柿本夫妻并非只是表面维持夫妻关系,更可断定彼此已相互敌视。柿本已发觉妻子在外头有男人,也曾派人跟踪,查明两人幽会之事实,才会写下离婚协议书,只要再由妻子签名和盖章,就能够离婚:何况,他还对富美夫说过会被美雪所杀。  “由美雪的立场来看这件事,就能找出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了。美雪若在这种状况下被迫离婚,只能拿到一笔赡养费就得离开柿本家,如此一来,她必然心急如焚:因为柿本的财产超过两亿圆,柿本若死,身为其妻能继承三分之一的财产。  “检方相信将本案以被告和美雪合谋杀人起诉最为自然,但是无法证明其合谋:下过,要推知两人之间对于杀害柿本高信有某种意思沟通并不难,而人见十郎行凶的动机即在此。  “有两个人目击被告九月十八日晚上人在市川真间。对于目击情况,富美夫和中野亘的证言并无任何夸大之处,如此一来,人见在命案当夜前往柿本宅邸之事殆无疑义。  “检方已证实花瓶上的指纹和被告右手指纹的同一性,更证明尸体上的白菊花所沾附的毛发和被告毛发同种。  “但是,被告辩称是十七日傍晚前往柿本宅邸,因为被石蒜花吸引了注意力,情不自禁伸手碰触到花瓶,这根本是诡辩!被告的辩解和片冈绫子的改变陈述正好脗合。片冈在检方的调查报告中陈述是十八日夜间带白菊花至柿本宅邸,在公开审判庭上之所以改变,可以认为是担心自己名义下的一千万圆存款被取回!片冈绫子由于一心想要这笔钱,不得不跟美雪勾结。  “在判断人见十郎为真凶的资料上,他拜托中里常子证言不在现场证明具有极重要的意义。被告辩称因为忘了带回收据字条,害怕受到怀疑,才拜托常子证言下在现场证明,但是这种陈述违反常理!  “由被告这样做也可推测两千三百万圆已落入被告手中,因为如果被告未收到钱,在命案发生的翌日,没必要替自己安排不在现场证明。被告和美雪有丑陋关系,却又对常子提出结婚之事,亦可推知其狗急跳墙的心境了。  “基于上述观点,检方认定被告之凶行已充分证明,经适用相关法条,请庭上判处被告死刑。”  城户结束论告。他觉得喉咙沙哑,在最后的部分相当难受,不过结束时却有着全身虚脱般的安详。  3  山室左手拿着印刷好的辩护要旨,侧着半身,冷静的开始辩护。  “刚刚拜听了检察官的论告,忍下住有些许奇妙的感觉。通常论告乃是论证起诉事实,告知对被告应接受的刑罚,但刚才的论告并未进行此种论证,一切只是检察官的推测。审判并非创作推理小说,应根据证据使犯罪事实明确。以下是陈述检方论告何等空洞的理由。  “本案为杀人罪,一个人要杀人非属易事,除非凶手已然疯狂,或有不得已的动机,才会遂行杀人。检方认为本案的动机是金钱和奸情,但是两千三百万圆的委托运用款项完全不存在已是无庸置疑。  “亦即,片冈绫子以自己名义将柿本高信赠与的钱存入银行。检方怀疑这笔钱并非第一商事支付的票款,但是有何根据?一千万圆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又是在MB银行付款之日就以片冈名义存入,在没有反证之下,不得不判断这笔款项是第一商事支付的款项之一部分:而且柿本高信在九月四日给富美夫三百万圆,合计为一千三百万圆,已是两千三百万圆的过半,如此一来,为免偿还委托运用款项而杀人的动机根本已不存在。  “第二项动机是奸情。被告和美雪夫人在林家宾馆见面是不争的事实,但不能由此即断定两人之间有奸情。依峰岛辰的证言,两人从未过夜,而且两人来宾馆时,老板娘可说大都会同席,有这样的幽会吗?  “幽会通常是在秘密中进行。依中里常子的证言,会予人两人似有特别关系的印象,但常子只是错觉遭人见背叛,在愤怒之下去见葛西美津子,主观的相信谣传,才如此证言。本案从头至尾,哪里又能发现有检察官声称的奸情关系存在?  “接下来是被告九月十八日是否前往市川真间的柿本宅邸的问题。由峰岛的证言及美雪夫人的陈述,很明显的,被告当天人在东京。美雪夫人在接受检察官侦查时之所以未说出事实,只是由于被怀疑和人见有奸情,才无法说出真相。依辩方调查所得,该月份歌舞伎座有七十周年纪念公演,市川海老藏在‘将军远离江户’的戏码中饰德川庆喜,因此林家宾馆的老板娘和美雪夫人之间才会提及海老藏的话题。  “依此判断,美雪夫人当晚十时半左右至宾馆乃是无可怀疑的事实。而且,峰岛在浴室发生之事的证言极为具体,在全裸的情况下,印象当然特别深刻。  “在此要考虑的是被告拜托女侍应生中里常子证言不在现场证明之点。在此,首先必须注意很单纯之部分!被告拜托对方证言八时半过后至十时半之间暍了五、六杯鸡尾酒和几杯轩尼诗XO之事是事实。  “但是,人见若为凶手,为怕被当局逮捕,而要伪装不在现场证明,应该不只对常子,更得对酒保、老板娘和其他女侍应生同时着手,因为警方若调查营业收据及其他女侍应生,很容易能拆穿伪装。由此可知被告乃是无辜,只因为忘了带回收据字条,不希望自己被怀疑,才会很自然的拜托中里常子证言其不在现场证明。  “剩下的问题是指纹和毛发。石蒜花是十七日早上插在青铜花瓶,这点已是不争的事实,所以,白菊花何时扫在花瓶,就成为判定本案是否有罪的关键。片冈绫子在检察官调查报告陈述是十八日夜间,在公开审判处上证言是十七日下午二时。绫子十七日和十八日两天皆至柿本宅邸也是不争的事实,要相信片冈绫子的两种陈述何者为真,有必要考虑她和柿本高信的关系。  “绫子既是柿本的秘书,同时也是情妇,而且在身心两方面都受到柿本的照顾。制作检察官调查报告的日期是命案发生的仅仅数日后,绫子一定还情绪混乱,对于十七和十八两日都至柿本宅邸的绫子而言,她会记错携带白菊花至宅邸的日期,也不能责怪其说谎。  “绫于出庭证言之日已是柿本死后两个月,对于今后的生活方针应该已有定案,人也恢复冷静,但她在被告知会被以伪证罪制裁,又经过宣誓,仍证言是十七日下午二时左右携带白菊花至柿本宅邸,当然应该相信其证言。  “被告附着在青铜花瓶耳形把手上的指纹是右手拇指:如果被告抓起花瓶殴杀柿本,应该会留下更多指纹,只有一个拇指指纹正足以判断被告真是被石蒜花勾起昔日回忆,不自觉的碰触到花瓶。  “柿本尸体上之白菊花沾附有和被告同种的毛发并不稀奇,毛发本来就是容易脱落之物,家庭中的女佣在做饭之际有毛发掉进食物内,这种经验我们常常会碰到。被告在意料不到的地点发现红色石蒜花,脑海中浮现不幸死亡的父亲脸孔,在红花和父亲脸孔重叠下,忍不住靠近花,当时掉落一、两根头发在底下的白菊花上,也非不可能之事。说是凶手在行凶时偶然掉落毛发在白菊花上,而该菊花又掉在尸体上,这种推测未免过于小说化了。  “至于柿本和美雪夫人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的内情本来就非他人所能窥知,富美夫的证言很遗憾的过分主观,就算柿本准备妥离婚协议书,要由此断定夫妻关系已濒临决定性破灭也太早了,毕竟年过中年的男人,经常会抱持和黄脸婆离婚另娶年轻妻子的幻想。  “由以上论述可知,要断定人见十郎有罪的动机并不存在,而且其在九月十八日夜间的不在现场证明又告成立,恳请庭上判决被告无罪。”  山室时而拍桌,时而昂首顿足,以演讲般的语气总结辩护。  听着听着,城户深深意识到自己论告的不足。不过,山室一流的论旨是属于律师惯用的手法,处处可见独断的论点。  审判长宣告:“十二月二日上午十时宣判。”  判决  1  “被告无罪。”审判长宣告主文。  沙哑低沈的声音从江崎审判长闪亮的金牙缝间流出时,城户全身宛如钢铁般僵硬,一瞬,血液凝固,紧接着化为奔流,在体内翻搅,两颊火烫,耳朶深处响起坏掉的扩音器般聒噪刺耳声,直到一、两分钟过后,他才意识到审判长正在宣读判决理由。  判决理由大量引用起诉事实后,开始批判检察官的举证。  “本案的行凶动机被认定有两项事实。从为避免偿还委托运用的两干三百万圆的动机来分析,被害者柿本赠与情妇片冈绫子的一千万圆存款之存在具有重要意义,亦即,这样巨额的现金并不容易入手,判断是第一商事股份公司支付的票款被现金化,其中一千万圆交给片冈绫子较为自然。另外,柿本九月四日又交给富美夫三百万圆。虽然剩余的一千万圆去向下明,但是至少两千三百万圆之中已去掉一千三百万圆,则判断起诉事实中的两千三百万圆委托运用款项并下存在乃是至当。要判断两千三百万圆已交付被告,只有证明不足之款项由何处筹措。  “关于被告和柿本美雪的奸情,并无足以证明之证据。诚然,奸情不出推定之范围是为常例,但即使检讨检察官提出的所有证据,也无法推定奸情的存在。被告和柿本美雪在柳桥的林家宾馆交谈是事实,不过峰岛辰的证言陈述两人未曾过夜,虽一时难断定其证言的真伪,但在无两人过夜的证据下,要认定奸情存在有所困难。  “中里常子的证言之中,有关柿本美雪的事项只是传闻,不能视为事实认定的证据。  “从柿本富美夫的证言和离婚协议书的存在,能认定柿本夫妻的关系并不圆满,但是夫妻关系不圆满和本案犯案的关联并未获得证实,所以无法如检察官指陈的认定柿本高信、柿本美雪和被告之间有感情冲突。  “由千叶大学的监定和搜证调查报告已知本案凶行发生于九月十八日晚上十时半到十一时之间。分析被告在命案发生当时是否前往犯罪现场,首先有中野亘和柿本富美夫的目击证言,不过两人的证言并未断定进入视界的人物是人见十郎,只能当做有可能是人见十郎的推定证据,然而此种推定也适足当有可能并非人见十郎的证据,因此仍无法断定被告九月十八日晚上十时半至十一时之间,人在市川市的真间川附近抑或京成线国府台车站。  “另外关于指纹和毛发的分析。要知道被告在命案发生时刻是否在柿本宅邸,有必要判断白菊花和石蒜花被挣在花瓶之日期是十七日或十八日。依检察官调查报告的片冈绫子之供述,日期为十八日晚上七时半,但依证言,则为十七日下午二时,诚如调查报告的陈述并无不自然,证言也同样自然,至于相信何者,当然是宣誓后的证言了。  “假定被告如起诉事实所载抓起青铜花瓶殴击柿本,被告的指纹应会大量留下,但是耳形把手只有一个拇指指纹,足以肯定被告在恍惚中碰触花瓶的陈述。以此事实和片冈的证言相比对,则认定被告是十七日下午二时过后在柿本宅邸较为自然,因此,白菊上的毛发之存在只是偶然的脱落。  “关于不在现场证明的分析,从被告拜托中里常子证言不在现场证明之点,无法窥知被告有罪。依被告未在营业收据上动手脚的事实来判断,可认定此一伪装纯属临时起意,被告乃是因收据字条之存在而怕被怀疑为杀人凶手,才拜托常子证言不在现场证明。  “至于峰岛辰的证言,如前所述,虽无法尽信,至少九月十八日人见去过林家宾馆仍为事实,只是时间为晚上十时半或稍后很难断定。问题是,被告当夜在林家宾馆和柿本美雪碰面的事实具有深意,亦即,如果被告如起诉事实所载的杀害了柿本高信,很难想象在行凶过后的时间会和自己所杀之人的妻子一起喝酒,因为凶手必定逃避至不会被人见到之处才是正常。  “如上所述,经过对所有证据的推察,足以认定被告有罪的证据并不存在!”  这真是令人惊骇的判决,完全推翻检察官的指陈,只是以辩护律师的论旨为中心。城户真想大叫:岂有这样可笑的判决!  走出法庭,他冲向次席检察官办公室。  “败诉了。”  “宣判无罪吗?”  “是的。”  “理由是?”  “动机被推翻。”  “不是有奸情动机存在吗?”  “说是无法推定有奸情存在,只是在宾馆见面,不能认为幽会……”  “哪有这种事!”  “被害者的情妇证言携带白菊花至柿本宅邸为命案的前一天,被告辩称被石蒜花勾起回忆而碰触花瓶,在判决中都被肯定。”  “这么说,指纹和毛发也是前一天留下?”  “是的。”  “那就太过分了!有两位目击者,又有伪装的不在现场证明。”  “庭上判定目击未能明确特定为被告,至于伪装的不在现场证明,若人见是真凶,不可能如此拙劣伪装。”  “好,决定声请上诉。现在马上前往高检处,我陪你去。”  次席检察官进入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商议之间,城户整理本案的所有记录,并准备外出。  两人搭地检处的公务车前往东京。鸣海次席检察官二日下发地凝视窗外,他那凝重的神隋让城户的心情益发沉重了,车内笼罩着考试不及格的孩子被父亲带去向老师哀求般的阴郁气氛。  城户稍微打开玻璃窗。冷风吹拂着脸颊,他逐渐恢复冷静。  次席检察官燃着香烟。城户想起命案发生之夜,接获次席检察官电话,踏出调查的第一步之情景。  对于嫌犯否认行凶的事件而言,已算是搜集了相当证据,也取得关系人等的供述调查报告。次席检察官也确信人见十郎是凶手,命令予以起诉。感觉上侦查已近于完璧,但为何人见会被判决无罪?似乎无法证明动机为前提,而白菊花和石蒜花更为无罪的决定性关键。  片冈绫于应是伪证吧!她是十七日或十八日带白菊花至柿本宅邸?在她证言之后,因涉嫌伪证而调查之际,发现似非伪证。人见说十七日碰触花瓶,但,有关石蒜花的记忆引起幻觉的说词,奸像是编造出来的,大概是山室设计演出的吧?另外,坚持毛发为偶然脱落掉到菊花上,也极端不自然。  城户想着这些事,拚命想断定人见是凶手,但,考虑及动机时,他又不敢肯定了。委托运用款项的两千三百万圆事实上并不存在吗?城户很希望能掌握去向不明的一千万圆之实态,但,和这有关的线索根本不存在!至于奸情,只凭在宾馆碰面,也很难认为能成为判决的依据,或许两人的关系仅只是谈生意也未可知。如此一来,动机就不存在了。  但是,目击应被相信,那并非无法断定是人见的暧昧证言。而且,有两位目击者!两人皆无憎恨人见的特别理由,目击印象应可直接接受。这样的话,和十八日晚上人见在林家宾馆的不在现场证明之矛盾该如何解释?  这或许是律师安排的诡计也不一定!对中里常子要求证明其不在现场证明,人见的举动未免太轻率了些,可是,会这样岂非表示人见当晚很慌乱?这种破绽百出的伪证,适足以证明人见是真凶!  峰岛辰的证言具有戏剧性的成分,譬如在浴室碰面即是。  正想着这些事时,次席检察官气愤似的说:“我害怕高检处的判定!”  这句话的背后似隐藏着“你的侦查失败了”的意义。城户穷于回答。他觉得不管自己怎么回答,都无法解开次席检察官的心结。  一小时过后,二人抵达高等检察处,和负责指挥千叶地检处的大村检察官见面,由次席检察官做概略报告,之后,城户很紧张的说明侦查和公开审判的经过,并呈上调查报告和影印的监定报告及公开审判过程的笔记。  大村检察官提出几点问题,是和目击相反的两项下在现场证明、菊花和石蒜花、指纹和毛发。城户一一举证说明。  “问题有三点,第一是金钱,两干三百万圆的支票付款中,只知道一千三百万圆的去向,这是盲点!让剩下的一千万圆的去向明朗,才能确定支票付款的消化实态,否则断定金钱动机崩溃犹言之过早。第二是奸情,两人的丑事若明确,则离婚协议书就具有充分力量,亦即美雪为了继承遗产,会找人见来杀害柿本高信,所以有必要掌握奸情的真相。第三是目击,判决未根据目击证言断定为人见,也是另一种看法,所以需要找出第三位目击者,即使非确实目击,也必须是在偶然机会中能证明人见在市川真间之人物。譬如在某一事件中,事件现场发生火警,报社摄影师拍照,照片中发现被告在场。  “上诉期间为十四日,你在这段期间内尽量侦查,我也趁此检讨记录,考虑之后再做决定。”大村检察官说。  两人道谢后告辞。  2  城户每天都过着不安的日子,也和津田商量过不知多少次。  “我希望推翻人见的不在现场证明,也希望掌握两人奸情的实据。”城户呻吟似的说。  津田眼眶湿润了,因为他觉得像被指陈出调查上的疏漏。他说:“检察官先生,判决当天人见获释时,我就派濑川刑事跟踪,一旦有所发现会立刻回来报告。”  城户的下安与日俱增了。他既担心高检处的大村检察官或许会通知不准上诉,又担心调职东京之事会因而泡汤,每天都是焦躁和怀疑。  判决过了一星期的那晚,津田来找城户。  “检察官先生,濑川报告一件很奇怪之事,柿本富美夫好像常和人见碰面。”  “什么?富美夫作的是不利于人见的证言……这就奇怪了。”  “人见曾至青山的文艺座找过富美夫一次,又至富美夫在麻布的住处找过两次。我本来就认为富美夫那人很可疑,我想其中必有隐情。”  城户望着津田,思索着。富美夫和人见搭上关系,是在人见获释后呢?或是事件发生前 ?但,无法断定。  “濑川刑事是什么时候报告的?人见第一次去文艺座是什么时候?”  “人见是十二月二日获释,翌日中午过后就去文艺座。由于并无演出,所以他并非去观剧。”  “津田,我现在想去麻布见富美夫,你最好陪我去一赵。”  “好。但,想查证什么呢?”  “他和人见的关系,两人一定自事件发生前就有某种关联。”  “若是这样,富美夫为何要主动说出目击人见之事?他一说就对人见有所不利。”  “问题是他说的方式。富美夫说他清楚见到人见在真间川对岸,可是又说对方从公车道右转,所以或许并非人见,刻意削弱目击的证明力。若是一般人,见到认定是杀父凶手的人,一定会更夸张表现。由此一想,富美夫自最初就有很多疑点!”  “所谓的最初是?”  “津田,命案发生的当夜,你到达现场时,客厅茶几上有桌历,对吧?你还记得日期吗 ?”  “记得!明明是十八日,但是桌历却在十七日那页。”  “不错。为求慎重起见,我翻过历页,却不见十八日那页,当时我一直无法释然,却又不知该如何解释。现在回想起来,最初发现尸体之人是富美夫,在警方人员赶抵前,他一直盯视尸体,所以应知道桌历少了十八日那页。如果他不知道,则人见一定知道,若人见也不知道,就只有被害者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这么说,也许日历页上记有委托运用款项之事了?”  “那还不知道。走吧!”  城户匆忙换奸衣服,和津田出门,从国府台车站搭上开往东京的电车。进入剪票口至上了空荡的电车之间,城户边望着现场,边思索中野亘目击的状况。  在上野车站下车后,换搭计程车前往麻布。富美夫住处的地址是麻布龙土町二十号龟下庄平家。  “司机先生,请驶往麻布。”城户拿出记事本,边看富美夫的住址,边对司机说。  “这样的话,也有必要再确认中野的目击了。”  “不错。刚才在国府台车站搭上电车时,我忽然想到,从剪票口至电车前段的距离约十公尺,就算人见慌忙在开车前跳上电车,应该能记得更清楚才对,除非中野自己当时也很慌乱……”  津田没回答,似乎在寻思些什么。  计程车过了六本木,在龙土町的电车站前停下。城户下车时看表,是九时五十分过后。  从龙土町的大街左转,买了香烟,顺便问二十号的龟下庄平家。从电车街往前走约一百五十公尺,在面馆角落右转,一栋水泥墙的宅邸就是龟下庄平家。  津田按了门铃。  玄关的灯亮了。一名似女佣的女人走出。津田说“如果柿本先生在,我们想见他”,女人默默让两人人内。这是一栋古旧的日式宅邸,栽植下少高大树木。  在玄关等待片刻,走廊响起脚步声,富美夫身穿棉袍出现了。  “嘿,两人一起来吗?有何急事?请进。”  富美夫带两人进入的是后院的八席杨榻米房间。两人在杨杨米上盘腿坐下。  “抱歉,我这里没有座垫。”富美夫在对面坐下。  “富美夫,你以前就和人见十郎有交往?”  “嗯。”对于城户的问题,富美夫暧昧回答。  “为何瞒着我?”  “对不起。”  “没什么好道歉的。你说,把事实说出,为什么在人见获释不久,你就与他见面奸几次 ?”  “因为我欠他钱。”  “向人见借的?”  “是的。”  “多少钱?什么时候借的?”  “一千万圆,九月十三日。”  “借那笔钱做什么用?”  “是文艺座借的,以剧场为担保,期间是六个月,利息是每一百圆每天十五毛钱。”  “还清了吗?”  “没有。”  “那笔钱是人见的钱呢?或是深町商事的钱?”  “大概是人见的钱,不,是家父交给人见的钱。”  “瞒着我的理由是?”  “由于是向公司挪用的钱,怕被公司追讨。剧团目前无法偿还!”  “你告诉我在真间川目击人见,当时是说谎吧!再说一遍当时的情形。”  “目击的内容是事实。”  “至于因为人见从公车道路转向松户方向,又觉得可能不是人见之点呢?”  “那也是真的,我并末说谎。”  “不会错吗?”  “是的。”  “你在十八日晚上最先发现柿本先生的尸体,从发现后至警方人员赶到之间,经过多少分钟?”  “约莫十二、三分钟。”  “这中间你在做些什么?”  “盯视着家父的脸。”  “桌上有桌历,你知道十八日那一页吗?”  “我把它撕下了。”  “为什么?”  “因为警方人员赶到之前,我在上面写着自己脑海中、浮现之事,所以撕下来放进口袋一袅。”  “现在呢?”  “还在。”富美夫站起,从书架抽下日本文学全集的《森鸥外集》,翻开中央部分,置于城户面前。  城户拿起一看,在十八日的桌历页余白上写着如下的凌乱文字:  父亲僵硬的脸孔,  华丽的尸体,  丝毫涌现不出悲伤的感情  和恩爱之情。  被谁所杀呢?  我并不想知道。  我默默凝视着,  饰着菊花与石蒜花的  华丽的尸体。  “这页桌历暂时由我保管。对了,你方才说剧团向人见借的一千万圆是令尊委托给他处理的钱,为何你能这样肯定?”  “剧团借钱时我问过人见,他说自己没钱,不过能向金主借到钱。”  “金主就是令尊?”  “那只是我的想象。”  城户口述给津田,作成富美夫的调查报告。  3  翌日,城户带着调查报告去见高检处的大村检察官。  “文艺座向人见借的一千万圆很可能就是柿本高信委托人见运用的款项,因为柿本在十七日要求人见写下收到两千三百万圆委托运用款项的收据字条。  “柿本一定是约好分几次交给人见合计两千三百万圆,能推定第一次就是十三日的一千万圆,也可认为约好在十七日交付剩下的一干三百万圆,所以人见才会带着两干三百万圆的收据字条。  “但是柿本改变心意,暂时延期了。而人见会忘了带回收据字条,也是因为已先拿到一千万圆。但,这些都只下过是推断。假定现在调查人见,他一定会否认十三日收到的一千万圆,毕竟深町商事每年融资总额达二十亿圆,有成篇的款项记载可供说明九月十三日的那笔钱之出处。  “亦即,只凭这些金钱动机,即使上诉也无用。”  这是大村检察官的回答。  城户焦急了。  他无数次前往国府台车站,站在剪票口观察。由于对中野的证言怀疑,又至市川警局传讯中野。但,中野的回答仍和证言时相同!  津田来报告跟踪的结果。  “人见似乎很有戒心,没和美雪见面。当然,美雪曾两次前往深町商事,在公司内应该和人见碰面了。我向文艺座的会计查询,确实曾向人见借了一千万圆,但是帐册上,债主为深町商事。”  “金钱动机方面可以不必追查了。判决已过,嫌犯获释,要串通伪证很容易。事实上,高检处认为,即使那是柿本拿出的钱,但是深町商事有足够的资料能伪证是其拿出。再说,上诉期限也只剩两天了。”  “检察官先生,我们去暍杯酒解解闷吧!”津田说。  城户确实也想喝酒。他和津田一起离开住处,两人不自觉的走向国府台。在樱树堤防途中,津田左转。  “要去哪里?”  “去‘高砂’看看。”  “高砂”是中野亘九月十八日从柿本宅邸回家途中进去喝酒的小酒馆。  两人推开面向昏暗路面的二局砂“的玻璃门。由于时间已晚,里面已无客人。肥胖的老板娘笑容满面的打招呼。一名瘦黑的女侍应生微笑走近。  众人吃着”黑轮“,佐以酒。时而,老板娘会说两句笑话,但是态度很明显仍对津田和检察官抱存戒心。  “老板娘,上次有一个叫光枝的白皮肤女孩,她怎么了?”津田以带有几分醉意的语气问。  “辞职了。对啦,组长先生,上次那桩杀人事件,嫌犯奸像被判决无罪。”  “没错。我曾请老板娘证明那天晚上来这里喝酒的中野在这里停留的时间,但,那只是白费工夫。啊,中野以后没再来过?”  “完全没有。当然,光枝离开了,他的目标也消失。”  “光枝是中野的女人?”  “可以这样说。”  “她是什么时候辞职的?”  “就是那天晚上。”  “那天晚上?是九月十八日晚上?”  “是的。坦白说,光枝从很久以前就和中野有了密切关系,也是中野介绍她到我的店里帮忙。那晚,两人似要在此谈及分手之事,我因为看多了男女的各种事,也下想自找麻烦,就故做不知。  “中野拿出三万圆,表示是分手费用时,光枝很生气,把钱推回去,跑出店门。中野慌忙付账后,紧追于后,就这样,两人都未再回来过。过了两、三日,光枝寄来一张明信片,说要辞职,但,并未亲自前来。”  两人互望一眼。  “老板娘,我忽然想到一件事,你能把光枝寄来的明信片借我看看吗?”  老板娘从里面房间拿出来明信片。寄件人是葛饰区青户町二丁目四百八十八号的矶贝光枝。  “光枝从五年前就在你的店里,今年多大年纪?”  “二十九岁。”  “来这里之前,在哪里工作呢?”  “好像是在中野任职公司所在的大楼里的一家餐厅当女服务生,两人也是那时就搭上了。”  城户以视线催促津田。  两人外出后,跑向国府台车站。  搭上开往东京的电车后,津田笑了。“我们真是舍近求远,绕了一大圈。不过,还奸终于注意到。”  “还有两天,只要找到有力的目击着,高检处应该会同意提请上诉。”  两人在京成线的御花茶屋车站下车,跑进车站前的派出所,拿出明信片,询问矶贝光枝住处的方位。  从车站前的大马路有一条斜向的十二米道路交叉,沿这条路前进约五十公尺,一家小铁工厂后面有两户简陋房屋,其中一户就是光枝的家。  津田敲玻璃门。  有男人应声。不久,一名弯腰驼背的老人开门。  “这里是矶贝光枝小姐家吧?”  “她在十五天前搬家了。我是后来搬入的。”  “矶贝小姐搬至哪里?”  “不知道。”老人不耐烦的关上门。  两人再度回车站前的派出所,请警员调查光枝搬家后的地址,但,警员也查下到。  派出所的时钟已是十一时。不得已,两人回市川。  “检察官先生,我明天一定查出光枝的住址,然后带她至地检处见您。”  “不,我在市川警局等着。”  两人在真间川岸边分手。  翌日——  城户一早就前往市川警局,在须藤股长的办公室等待津田的联络。  须藤谈及事件之时,城户只是漫应着。正午十二点钟响时,地检处来了电话,说是次席检察官要他立刻去一赵。城户请须藤帮忙,说是津田若有联络,务必通知一声,就离开市川警局。  回到地检处,城户冲向次席检察官的办公室。  “城户,高检处决定不提请上诉了。还有,你调职之事也已定案。”  “不能上诉?那,人见已确定无罪?对了,我调至什么地方?”  “名古屋。首席检察官为了让你调往东京,也花了不少心血,却未能成功。等两年后,他会再把你调回这里,你要振作起来。”  “是的。”城户回答,但是声音有气无力,眼眶炽热,心跳急促。  他低着头离开次席检察官办公室。  回到办公室,草间检察官满面笑容迎向他。  “城户,我已确定调职东京了。等在东京磨练两、三年,我就要辞职干律师。你好像调往名古屋,这次可要好好干,我在东京等你。”  “恭喜你。”  仅仅这么几个字,城户都费了一番气力才说出。  距下班时间还有四小时,但他待不住,只好外出了。回到住处,他颓然躺下。  一切都已结束了——他内心无比感慨。  开始侦查至今已三个月。但,所有的行动都是白忙一场。他想起草间说过的一番话:“我在新泻也有过经手的事件被判无罪的经验,但,只要转念一想,一个人能免于被送入监狱,心情就开朗多了。”  人见十郎免于被判处死刑!但是,城户并未因此感到高兴,反而觉得无比悲痛。  调职东京的希望终于消失了,一旦去了名古屋,几乎已可确定无法再进东京了。  这时,津田来了电话。  “我打电话回警局,知道您回地检处,但打至地检处,又说您在家,所以打到家中。矶贝光枝搬回故乡栃木县小山市了,我现在正要赶往小山。”  “你在什么地方打电话?”  “葛饰。去小山见到光枝时,我该怎么做?”  “取得答询报告就行了。”  “那么,我大概明天会回来。明天十六日是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请您准备好一切手续。”  津田挂断电话后,城户感到全身涌升强烈虚脱感,他几乎脱口而出:“调查已告结束了。”  翌日,城户发烧至三十八度,整天都躺在床上。由于好像感冒了,他请女房东帮忙买感冒药来服用,然后睡睡醒醒,等到半夜,才算完全清醒过来。  津田终于没有回来。  看看枕畔的闹钟,已经凌晨一时。十二月十六日的上诉最后期限终于过去了。  城户暍了一杯热咖啡。  第二天,城户也未上班。  他时睡时起的又过了一个白天。傍晚六时过后,津田来访了。  “检察官先生,我已拿回矶贝光枝的答询报告了。我去到小山市时,她正好有事前往新泻的新发田,我问她母亲说到底去新发田的哪里,她母亲并不知道,我只好在小山等她回来。但,光枝是今日中午过后才回来,虽然上诉期限已过,我想到还有非常上诉的可能,就作了答询报告,在这里。”津田说着,递上报告。  城户接过,开始读着,其内容如下:  ——从七年前,我就受中野亘的照顾。因为我是在富士山食品股份公司所在的大楼地下室之餐厅工作,所以认识中野。当时母亲生病,弟弟读高校三年级,生活压力很重,在中野相诱之下就和他发生亲密关系,每个月从他手上拿了约三万圆左右的费用,终于能使弟弟大学毕业。  但是,中野给的钱逐渐减少,有时候每个月只有一万圆,所以在他的劝告下,五年前开始至市川真间的“高砂”当女侍应生。  此后,中野每次至柿本董事长宅邸时,归途一定会到“高砂”来,然后和我一起回住处过夜。这种状态持续几年之后,中野慢慢的少到“高砂”来了,而且每次来时,态度也极冶淡。  九月十八日晚上十时左右,中野到店里来了。一面喝酒一面提出分手的要求,并递给我三万圆。我很生气,把钱丢还他,冲出店门,因为,我对他并未完全死心。  中野紧跟在背后追来。我有定期月票,直接跑进剪票口,中野因为要去买车票,所以没赶上同一班电车。  我搭上开往东京的电车,正要坐下时,人见十郎在车门关闭前冲上来。我一见到人见,觉得很难得,向他打招呼,但人见却很生气似的瞪着我,默默不语,在下一站的江户川车站下车了。  人见下车时,我见到他侧脸颊下方沾有血迹,我正想惊叫出声时,他已经下电车了。  人见任职富士山食品公司时,经常至我工作的餐厅吃饭,所以我和他很熟。他也常开我的玩笑,偶尔我也会开他一点玩笑,绝对不会认错人。  读着读着,城户感觉逐渐喘不过气来。这份答询报告若向法庭提出,人见绝对会被判处有罪!  “检察官先生,不能提出非常上诉吗?”  “非常上诉必须是在判决确定后,发现法官对该事件的审理有违反法令情事,才可能提出。江崎审判长的判决虽是误认事实,却未违反法令。”  “没有其他办法?”  “没有。判决已在昨天确定,依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能重行起诉。而要提出非常上诉也很难,必须获得最高检察长的许可。”  “岂有这样的事?所谓的审判究竟在做些什么?我不再相信审判了。一想到人见很快会和夺得遗产的美雪悠闲的共同生活,我就难以忍受!”津田叫着,声音不住颤抖。  解说 中岛河太郎  佐贺潜去世已有八年岁月。由于不管在其本行的律师方面,或是身为作家,或电视演员,他都非常活跃,因此突然接到其讣闻时,心情特别沉重。  他是在昭和三十七年二九六二年)获颁江户川乱步奖之后,才以作家的身分大放光芒,当时他自称是四十八岁。虽然在他去世后已明白该年龄并非真实,不过,从外表上看,他确实比实际年龄年轻五岁!  正因为踏入文坛的年纪已大,他抱着能写多少就写多少的观念,专注于创作,以全副精神完成小说及法律入门书籍,当然,这样反而缩短其寿命,不过却是壮烈的完成其使命!  佐贺潜是和户川昌子共同得到江户川奖。由于一位是律师作家,另一位是民歌手作家,报章杂志大肆报导,认为异色推理作家已经诞生。  曾当过检察官的律师作家,在战前只有滨尾四郎。滨尾既是子爵,又是贵族院议员,是战前最严密的本格长篇《杀人鬼》和《铁链杀人事件》的作者。  滨尾当然也创作具有法律色彩的作品,不过皆是短篇,比不上佐贺这种以检察官和律师的体验和苦恼为基础、正面挑战事件的气魄。在这方面,佐贺可说是已毫无遗憾的发挥自己的特质和专长。  在江户川奖公布时,户川小姐还是新面孔,但是佐贺已开始作家活动,所以下算意外。  在那之前的约莫两年多以前,他就一方面在《主妇与生活》等杂志发表作品,同时也出皈《某项疑惑》、《第三次杀人》、《紫色的女人》等著作。据说有朋友劝他“你最好全力写作应征乱步奖的作品”,他受到启示,产生前所未有的闘志。  江户川奖已持续颁发二十多年,依年度不同,难免会有起伏,有时更会出现难分轩轾的局面,有时更只有得奖作那么一篇优秀作品,像第八届这样都是优秀作品的可说难得一见。  候补作品中有两篇被剔除,但是剩下的四篇,几乎是每位评审委员各自推崇一篇,根本无法以投票选出孰优孰劣。这四篇作品是佐贺的“缀花的尸体”、户川的“大幻影”、天藤真的“开朗的嫌犯”和塔晶夫的“献给虚无的牲礼”。  综合各评审委员对各作品的评分,计算出平均分数,顺序高低为户川、佐贺、塔和天藤。前两篇和后两篇的平均分数有相当差距,但是前两篇几乎近于同分,而且风格完全不同,各有其特征,很难以决定取舍,因此最后决定两篇作品同时获奖。  本书出版之际,佐贺曾写“作者的话”:  “我写不出童话故事般的推理小说!我认为面对现实、了解现代扭曲的断层,遂行自己方式的批判,就是这篇小说的主旨。  “战前和战后,刑事审判有很大改变,世人只具有报纸所报导的程度之知识,不明白检察官如何辛苦、如何苦恼地面对事件之实际情况。本篇主角城户检察官所走过的路就是笔者在检察官任职时代的投影,他的论告也是笔者的祈求。”  佐贺毕业于中央大学法学系,历任长崎、福冈、千叶、宇都宫、东京等地检察官,昭和二十一年十一月离职,亦即,在旧刑事诉讼法时代他任职检察官,到了新刑事诉讼法时代,则担任律师。新刑事诉讼法大量采入美国的民主制度,所以实务上造成许多问题。佐贺就是为了批判这些问题,才着手撰写本篇。  由于佐贺自称不擅述说故事,所以采用透过检察官的眼睛,具体刻划犯罪的调查和审判过程之手法。其实,只要看目录即知是从事件发生、侦查、找出嫌犯、栘送审判一贯到底的写实笔法。  杀人事件本身并不离奇,但是一早就找出的嫌犯却百攻不破,由于他四周的关系人皆各怀心结,很难以深入核心,揭明真相。  主角城户明检察官任职第四年,内心有着私立大学毕业的错综情结,又期盼能调职东京,所以在第一次面对能论求死刑的重大事件时,全身洋溢闘志,不管嫌犯如何否认,检察官掌握物证,也备妥各项供述调查报告,抱着百分之九十的确信出席公开审判。  面对检察官的律师是老练又富于权术谋略的人物,虽知自己不占优势,却仍旧非常有自信。  事件之所以有意外的结局,一方面是由于诉讼制度改革产生的缺点,另一方面也是因一事不再理的审判原则所造成的缺陷,不过也因此突显了忽视事实真相的审判行为本身所存在的下合理性和矛盾,是未曾面对法律实务者无法亲自感受到的主题,也刻划出夹在其间的检察官和调查刑事的苦恼。  江户川乱步在评审意见中指出本篇具有写实风格的特征,同时还说:“作者曾任检察官,目前以律师为职业,能充分运用其体验,表现出强烈的现实感。本篇是以检察官立场细述一桩杀人事件的始末为经纬,穿插描写检察官的各种苦心,随着侦查过程产生的喜忧心情、检察官和警察的微妙关系,检察官和律师的折冲、在公开审判庭上的讯问,以及律师的反讯问等等。  “以西洋作品为例,本篇可谓酷似费尔波兹的《引经据典》法律批判的问题小说,其最大特色为着眼于对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批判。”  同为评审委员的木木高太郎曾评说:“本篇从头到尾一贯是在指摘来下及起诉将造成永久的遗憾,不得下任凶手逍遥法外,所以读完之后,还是会觉得这是‘意外的解决’,是否定的否定之意外。”  推荐本篇为第一名的长沼弘毅则说:“在应征作品中,本作品完成度最高。虽采取检察官和律师在法庭对抗的形式,但不必说仍以检察官和警方的调查为中心。各个诡计虽非特别新颖,却也安排得毫无疏漏,另外构成角色的比例分配也可算是成功。而将犯罪动机凝缩于金钱和情感纠纷两方面,虽是平凡,在过程中仍能叙述得让读者认同。只是,在关键时刻,某项动机未能明确地决定性浮现,会令人觉得意犹未尽,但因其结局未如一般作品般的成为大团圆场面,看来或许这样安排才是最好的也未可知!”  佐贺得获奖之鼓舞,开始旺盛的创作活动。以武州铁道事件为背景的“特别调查圈外一探讨日本财团的捐献政治基金实态:“恐吓”则揭发为了金钱下辞从事间谍活动、背叛、犯罪等的小股东世界,详尽描绘出各种虚虚实实的抗争:“黑幕”是没有杀人事件的长篇作品,却拆穿道修町中彼此怀有强烈竞争意识的制药公司相互间的谋略。  但,本书读者最在意的或许还是被调往名古屋的城户明之动向。佐贺于昭和三十八年出版《检察官城户明》一书,再度刻划出年轻检察官充满苦恼的身影。这是以所谓日本第一桩复杂的增资诈欺事件和所引发的两椿杀人事件为背景,详尽叙述检察官下藉警力、独自进行侦查的实况!  检察官侦查罪案、搜集证据,决定起诉与否。对于已起诉的事件,为了维护公诉罪,必须和律师对抗,分辨被告辩驳内容的真伪。但,检察官也是人,自然会有人的各种苦恼,不但在私生活方面,还得承受侦查所带来的苦恼。检察官的这种人性,会如何投影于事件呢?佐贺就是透过城户明,企图让读者了解检察官对事件的苦恼、对爱情的苦恼,以及这些苦恼会对事件侦查造成何种影响。  佐贺将检察官和律师的体验完全活用于作品世界。而因他在年过五十岁才开始在文坛出发,总觉得怎么写也无法满足自己,结果反而因过度疲累而缩短生命。不管如何,失去这样一位异色作家,实在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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缀花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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