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第08届《缀花的尸体》佐贺潜-5

“他玩弄过相当多年轻女性,表面上看来是毫无节操,但他却能由衷爱着每一个女人,不,或许应该说是沈迷较为适切。沈迷之后他会耽溺于女人的肉体,然后逐渐转为失望,结果和对方分手。  “依我的观点,家父似是不停在追求女性所具有的无私的爱情,在此种意义下,他等于非常愚蠢,换另一种说法,也许可称之为单纯!  “家父让美雪进入家庭里,不到半年,马上就失望了,因为,美雪内心有着冷酷的盘算。而,这样的女人,即使只是一天,我也无法忍受和她在同一屋檐下生活。”  富美夫抓住证人台的围栅,仿佛朗诵剧本般,以抑扬顿挫、情感丰富的声音继续说着。  江崎审判长脸上浮现微笑。他那已年过五十、头发花白的头颅往前倾,眯眼静听。  “证言有些过于抽象,希望能具体陈述讨厌柿本美雪的理由。”审判长提醒富美夫。  城户很满意审判长的态度,因为,这表示审判长想要充分听取证言。  “若要举例多得是,第一,美雪对金钱不干不净。从家计开支上揽私房钱已不足为怪,每次我向家父要生活费时,她最少会向家父要两倍以上,至于三餐饮食更别说了,从未让家父或我吃好一点的东西。家父和我的衣着如何她漠不关心,却拚命替自己买昂贵衣物。  “我讨厌她,几乎每天和她起争执,最后甚至几天互相不讲话。美雪也为了我的事责怪家父,不停和家父吵闹。家父无数次决心想和她离婚,却因为怕她而不敢付诸行动。”  城户望向旁听席。柿本美雪坐在第二排,紧咬下唇,如箭般锐利的视线集中在富美夫背部。  “你知道令尊为何对和美雪离婚之事不敢付诸实行吗?”  “因为美雪威胁家父说会‘杀了他’ 。那是在我离家之后不久,家父曾告诉我说‘富美夫,也许你会笑父亲,但,我又挑错女人了。我想和美雪分手,告诉她时,她都嚷着说要杀我,有两、三次更拔出短刀威胁我,我根本无法甩掉她。’我认为家父在遇害之前,一定不断考虑着要和美雪离婚。”  “令尊在遇害之前和美雪的关系是何种状态?”  “在家父遇害前约莫一个月,我和家父见面相当频繁,那是由于我参加的文艺座剧团财源困难,陷入即将解散的窘境,所以有必要得到家父在财力上的支持。虽然剧团也有不少负债,但只要有个三百万圆左右,就能重新站起来,而家父拿出那笔钱了,是九月三日晚上。  “当晚,家父很严肃的告诉我‘我已无法忍受下去了,从几年前,我和美雪就已形同陌路,她只是想要我的财产!我委托私家侦探持续调查她的行踪,发现她似乎和人见十郎搭上了,两人常在银座的咖啡店或柳桥的林家宾馆幽会。我决定向民事法庭请求离婚调解。’”  城户为富美夫的每一句话瞠目了。在这之前,富美夫从未说过这些事,只是表现出对父亲高信和美雪的憎恶情感,而此刻所作的意料之外的证言深处,却有着儿子对父亲的深情流露,以及对美雪近乎敌视的憎恶!  此种变化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在第一次公开审判后,城户曾和富美夫碰见,当时富美夫并无要作此种证言的征兆。城户困惑了。  “这儿有咸信是柿本高信所写的离婚协议书,本来预定日后当做证据提出,但……证人知道这份离婚协议书吗?”城户面向审判长说完,转脸面对富美夫,提示离婚协议书。  法警接过,带至证人席。  “知道。”  “证人知道此离婚协议书的理由何在?”  “上个月十六日,我在家父客厅书橱中找到的,夹在文学全集的《森鸥外集》之内页间。我见到日期是九月十三日,才想起家父月初告诉我要和美雪离婚之事,大概是家父为将离婚付诸实行而写下。”  “证人于九月十八日夜间曾去见令尊?”  “深夜快十一时的时候。”  “目的何在?”  “我在银座和朋友喝酒,花光身上的钱,所以打电话给家父,家父要我立刻回家。从家父这句话,我马上知道美雪不在家。”  “在真间川附近有见到什么人吗?”  “我在京成线的国府台下车,走在樱树堤防上时,见到对岸有男人的身影快步走向大马路。”  “你认为该男人是谁?”  “我想是人见十郎。”  “为何认为是人见?”  “我认得他的侧脸。可是,那男人到了大马路后却右转往松户方向,所以我又觉得不是人见。”  “那人的服装呢?”  “光线很暗,看不太清楚,不过,西装上露出白衬衫衣领。”  “讯问结束。”城户对审判长说。  审判长催促山室做反讯问。  “你说认为在真间川对岸见到的男人是人见,能确定吗?或者只是臆测?”  “并不确定。原因是,对方右转时,我又认为可能不是人见。”  “证人在发现检察官提示的离婚协议书后,怎么做?”  富美夫以愤怒的表情凝视山室。“我将它夹在‘森鸥外集’里带走,出来后,走到新根本桥时,遇到城户检察官,我提及此事,检察官说要暂时保管,我就交给他。”  “证人是打算交给检察官才带出?”  “不是。”  “那么是为了保存离婚协议书才带走?”  “人类的行动不可能如你所说的完全有理由根据,有时也会有无目的的行动。家父的心情表现于此离婚协议书上,我只不过带着家父的心情和我一起而已。”  “离婚协议书的文字是证人的父亲亲自写的吗?还是别人的笔迹?”  “是家父的笔迹。”  “你说有私家侦探报告美雪和人见在银座的咖啡店或柳桥碰面,你见到报告了吗?”  “没有!如果我说要看,家父应该会给我看,但是我对那种事毫无兴趣,所以并未要求。”  “证人说九月三日向令尊拿到援助文艺座的资金三百万圆,是现金呢?或是支票?”  “现金。”  “你说美雪用短刀威胁令尊,但,这种话有问题!令尊为何不在安全顾虑下抢走美雪的短刀,或是将她逐出家门?”  “我没有问过这些。”  “你知道令尊和片冈绫子的关系吗?”  “你是想问绫子之事吧?那和家父想与美雪离婚是两码子事,因为家父在雇绫子为秘书之前,就已决心要和美雪离婚。”  “我没问这件事,只问你知不知道令尊有情妇之事。”  “或许有,也可能没有,家父未告诉我。”  “反讯问结束。”  3  上午的公开审判在十一时四十五分结束。法官退庭后,旁听群众也喧哗的离开法庭,有人窃窃私语。  “这是相当明确的证言!”  “辩护律师会采取何种手段呢?”  “看来是检察官赢了。”  城户心想:这算是给对方当头一击,接下来只要依样提出证据即可,在下午开庭后,立即将手边的证据全部提出,只要有物证,就能影响法官们倾向有罪的心证,也能够加强对于尔后的证言之印象。  检察官在公开审判庭上提出物证,通常是在讯问过检方请求的所有证人之后为多,因为可藉物证使证言所描绘的犯罪行为之轮廓更明确。但,人见十郎的公开审判是被告持续否认行凶的案件,像这样继续讯问证人,并由辩护律师进行反讯问之间,很可能会削弱法官的心证!  幸好富美夫的证言相当有力,若在此提出物证来强化法官们之心证印象,应是很有利的手段!  城户的心情就像终点已在眼前的径赛选手一样紧张,他抱着记录从法院后门大步走在通往地检处的后院。必须在下午一时之前吃过午饭、整理妥证据才行。  经过栅栏后方时,城户见到挽着女人左臂穿越三岔路口的山室律师。穿黑色紧身裙、白色宽松外套的女人正是片冈绫子。绫子下午要出庭,至少应该敌视支持人见和美雪的山室律师才对,因为最初对城户说人见是凶手的人就是她。但,此刻她却和人见的辩护律师同行!  城户停住脚,望着两人的背影,直至在街角消失。  这时,背后有人叫:“城户先生。”  富美夫微笑走近。  城户环视四周一圈,说:“到我办公室来。”  他顾忌着不愿被人知道检察官和证人在公开审判的阶段碰面。  回到第五办公室,草间检察官和书记官似已出去吃午饭,室内无人。  “今天的证言让你吓一跳吧?”  “那都是事实吗?”  “应该是事实。”  “应该?”  “我觉得家父好像对我说过那些话,但是不太确定。毕竟人的记忆最不可信,即使是一天前的记忆,也无法完全照自己所经验的陈述出来。经验是透过人类的思考方式、再化为言语来表现,可是表现并不见得全为事实。”  城户胸中快透不过气来了。他心头涌升疑问:富美夫会是作伪证吗?  “你有否扭曲事实?有否说并非事实之言?”  “没有。家父好几次对我提过美雪之事,但是我无法如录音带一样予以重现,必须透过多年来我心中对美雪的印象予以撷取表现。”  “私家侦探跟踪之事是真的?”  “当然。家父不知是说侦探或什么,但,反正确实有请人跟踪,而且,也查出两人幽会,只是我已记不清是在田园咖啡店或林家宾馆。不管如何,我都只是依家父告诉我之事叙述而已。反正,两人之间既有那种事存在,其他皆只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而已,如果家父能活过来,说的话一定比我证言的更难听。”  “证人只要陈述自己经验之事。”  “所谓的经验是以眼睛看、以耳朵听、用嘴巴讲,对吧?但我认为,映现心中之事,岂非也该算经验?”  城户知道再和富美夫辩驳也无用。但,内心仍不觉为富美夫的证言感到快哉,或许,那是因为检察官的心理总是倾向被告有罪吧!在分辨出证言的真伪之前,会预期自己的主张朝有利的方向进行!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检察官?  “城户先生,我希望能挫挫山室龙平的锐气,也希望剥掉美雪那坏女人的假面具。”富美夫说完,转身离去。  城户匆匆吃过午饭,开始整理证物。  草间检察官回来了。“我去三笠吃饭,见到山室龙平带着年轻女性一块吃饭。那女人是谁?和山室奸像很亲热的交谈。”  “女人年约二十五、六岁,穿白色宽松外套?”  “是的。是今天的证人?”  “是片冈绫子?”  “可能是山室最擅长的收买证人手法吧!你可要小心点,证人如果说谎,不妨马上坚持其作伪证,并控告山室敦唆伪证。”  “我是多少有点在意,不过,片冈是柿本董事长最后的爱人。”  “你别想得太天真了,不管是最后或最爱,对方已经死了,现在的女人总是非常现实,既然失去了摇钱树,只要能拿到钱的事,女人都会趋之若骛。”  “会是这样吗?”城户不太同意草间的观念。  城户要雨宫书记官带着证物一起出庭。  聚集在法庭前的旁听人之视线一齐集中在城户身上。推开写着“检察官、辩护律师入口”的门时,城户立刻感受到美雪强烈的视线,那是窥伺敌人破绽般的眼神。  城户坐下时,美雪的视线紧追着,同时走进旁听席。山室已入座。中野亘和片冈绫子也在证人专用的椅子坐下。  城户望向绫子。绫子低垂着头,膝盖上的手不停移动,显得非常不安,难道山室真的敦唆她说什么吗?  城户想起草间之言——如果她扭曲证言,马上以伪证罪名予以逮捕!  中野仰脸盯视天花板。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法官出庭了。  两位证人被叫至证人席,问明身分后,宣誓。  “先讯问证人中野,证人片冈先到走廊等待。”  绫子行礼之后,转身离去。就在此时,城户见到绫子的视线和山室的视线交会了,两人之间奸像有某种意念相通。由此判断,绫子的证言对检察官下利的可能性极大!  在这之前,城户多少还有些踌躇,但,这一瞬间他决心提出监定报告和物证了。  “审判长,在进行讯问证人之前,由于必要,检方希望提出监定报告和物证。”  “请提出。”  城户递上印妥的证据请求表。法警各拿一份置于审判长和辩护律师面前。其内容如下:  1搜证调查报告——杀人现场的状况。  2监定报告一——死因及受伤部位。  3监定报告二——凶器上的指纹。  4监定报告三——毛发的种类。  5监定报告四——被告的指纹和毛发。  6监定报告五——委托运用款项收据字条的记载与被告笔迹之异同。  7青铜花瓶——本案的凶器。  8委托运用款项收据字条——被告收到柿本高信交予的两千三百万圆之收据。  9委托运作款项笔记本——被告接受柿本高信委托高利贷放的事实记载。  10印监——被告在收据字条盖章之物。  11委托运用款项笔记——柿本高信记载交予被告运用的款项内容。  12MB银行答询报告——九月三日和四日交付两千三百万圆给柿本高信之事实。  13离婚协议书——柿本高信为与妻子美雪离婚,九月十三日写成之物。  14三桥高子的答询报告——中野亘于九月十八日晚上十一时过后离开国府台车站附近的小酒馆“高砂”之事实。  15柿本正己的答询报告——柿本高信委托其在他和美雪的离婚协议书上担任见证人之事实。  “上段是证据的标题、下段为证实之内容。”说着,城户凝视山室的表情。  山室一定也未预料到证据会搜集如此齐全吧!由一至十五的证据,将成为本案的决定性关键,看辩护律师是否承认这些证据,抑或反对,即可预知今后公开审判的方向。城户屏息等待山室发言。  “辩方的意见如何?”审判长催促山室。  山室并未回答,只是仔细的研读请求书,看他双唇紧抿、眉间紧蹙,大概正在整理思绪吧!  山室读完,拾起脸,注视城户,唇际浮现微笑,站起身。“辩方在证据调查的前提下原则上同意检察官请求的证据,但对于第六项的委托运用款项收据字条的笔迹和第八项的被告收到柿本高信交予的两千三百万圆收据的关系有异议,亦即被告承认开立收据字条,却否认曾收到两千三百万圆。基于此种意义,辩方不争议被告亲笔写的收据字条之存在,却对证实内容提出异议。”  “辩护律师承认被告写收据字条,却并未如收据字条上所写的收到款项?”审判长问。  “不错。还有,辩方承认第十三项的离婚协议书之存在,却反对柿本高信是为决心离婚并付诸实行而写下协议书的证实内容,亦即,柿本高信或许只是为了安抚情妇而假装要和美雪离婚。在此意义下,辩方对第十五项的答询报告也同样提出异议,就算柿本高信曾委托弟弟正己担任离婚协议书的证人,却因美雪的拒绝,柿本高信有可能终止离婚的意思。”山室表情柔和、语气平静的陈述。  城户因辩护律师的意见而儍眼,因为和自己所预料的相差太多了。本来以为至少对毛发的监定会提出强烈异议,但山室却坦率承认,原因何在?  既承认尸体上的菊花所附着之毛发,即表示命案当晚人见十郎确实到过柿本宅邸:而不争辩青铜花瓶上的指纹,也表示承认人见曾抓起花瓶。如此一来,人见在被拘留期间为何要持续否认呢?岂非毫无意义?  城户胸中涌现一股已接近胜利的快感。但是,承认收据字条的记载,却否认收到两千三百万圆的委托款项,原因何在?辩护律师将以何种方法合理的说明未收受金钱,却开立收据的不合理状况?一旦开立收据,即能推定是收受金钱,要推翻此一推定,必须有相当有力的反证,山室胸中有这种胜算吗?  “审判长希望检察官具体陈述证据的证实内容和起诉事实之关系。”江崎审判长面向城户,以低沈有力的声音说。  在审判长心中,应该有某种程度的心证了吧!在进入问题核心之前想知道证据和起诉事实的关联之态度,对检察官而言,可判断是有利心证的形成。  城户觉得气力百倍、精神亢奋!  “第一项的搜证调查报告是检察官在命案发生后,前往杀人现场搜证所得的调查报告,八张照片也是当时所拍摄,用以证明柿本高信遇害的事实。  “第二项的监定报告一,是千叶大学法医学教室就被害者的死因及受伤部位所作的报告,由此即知凶器为花瓶,伤口为遭花瓶殴击所致,死因为颅内出血导致死亡。  “第三项的监定报告二也是千叶大学的监定,说明附着着本案凶行所使用的青铜花瓶表面之三种指纹的位置、数量和种类。  “第四项的监定报告三同样是千叶大学的监定,证实在被害者尸体上的菊花上所沾附的毛发之类别。  “第五项的监定报告四是调查被告的指纹和毛发类别的调查,由此可知用为凶器的花瓶之耳形把手背侧留有被告指纹之事实,亦即证明被告曾抓起这个花瓶殴击被害者头部。  “除被告之外的指纹皆在花瓶体部,而从花瓶形状来分析,要想举高只有抓住耳形把手的方法能够做到。而且,尸体四周散落着石蒜花和菊花,这点从搜证调查报告附上的照片可知,而掉落在尸体上的一株菊花上沾有毛发,该毛发并已证实为被告的毛发,亦即能推定,被告抓起花瓶殴击柿本高信时,瓶内的花散落,偶然有一株菊花上沾附着被告的毛发。”  城户说明至此时,山室起立,怒叫似的说:“辩方对检察官的证据说明有异议。”  “请陈述异议的理由。”审判长说。  “辩方刚刚对于提出的证据之第六项、第八项、第十三项虽承认其存在,却反对其证实内容,其他项则全部同意为证据调查。但是听检察官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证据说明,言下之意已认定被告杀害柿本高信。  “辩方承认同意的只是柿本高信被青铜花瓶殴击致死,而花瓶上留有被告指纹,以及尸体上的菊花沾附有和被告同种的毛发,并未承认被告抓起花瓶殴杀柿本高信,绝对不能因花瓶上有被告之指纹即认定被告抓起过花瓶,因为从经验上很容易明白,指纹乃是轻易能够留下,只要稍微碰触即可留下。  “至于菊花上的毛发,很难断定一定为被告之毛发,就算退一步说那是被告的毛发,也无法断定是被告抓起花瓶时因花朵散落而沾到毛发,因为人类的毛发很容易脱落,也可能是在其他的偶然机会中沾附。  “基于以上之意义,辩方认为检察官的证实内容有着超越经验法则的飞跃和独断。”  山室的语气再度恢复冶静,时而隔着镜片瞪视城户,时而面对审判长微笑。  “辩护律师的异议成立。检察官的证据说明确实带有论告意见的倾向。在此阶段,审判长认为从搜证调查报告到监定报告四为止,只是陈述死亡原因为被花瓶殴击,花瓶的耳形把手背面留有被告指纹,以及尸体上的菊花沾有被告毛发。”  城户站起,说:“依审判长之意订定。”  坐下后,城户深刻感受到维持公开审判进行之困难。辩护律师的意见确实有理,自己的证据说明或许真有点过火也末可知。但,依据以往的经验,大多数的公开审判都以这种方式进行,亦即在到达公开审判最后阶段的论告之前,检察官会利用各种机会陈述和论告相近的意见,以加强审判官的心证。  许多事件都是一开始即明知有罪,辩护律师只是努力于铺陈被告的苦衷以求酌量减轻刑罚,所以即使检察官的说明稍微有些飞跃,由于辩护律师和审判官都急于结案,在证据说明阶段几乎不会鸡蛋里挑骨头。  城户此时深深体会到山室的可怕了。  问题在于审判长。审判的真谛在于公平,法官必须冷静听取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主张,判断证据,基于自由的立场来形成心证,这样才是公正。但,法官也是人,有时候也会流露感情,更会对被告的人性抱持憎恨的感情。另外,承办检察官的人格也会影响及法官,而倾向于支持检察官的立场。当然,相对的,对于名气大又老练的律师,也多少会有所逢迎。  在律师公会的休息室里,常会听到“地方法院的XX法官判刑较重”或“若能移送高等法院的XX法官手上,一定有转圜余地”之类的话,也非毫无根据。  城户困惑了。  江崎审判长在法庭的主导能力之强素有定评。而在商议公开审判的程序时,那柔和的语气和镇定的表情,也让城户抱持相当好感,可是,今天在法庭上的指挥,感觉上似乎多少对检察官有些掣肘,这点让城户无法释怀。  江崎审判长较重视山室的发言,原因何在?是因为自己身为检察官过于贪功、遗词用句才过火了些?  城户站起,接着说:“检察官继续证据说明。第七项的青铜花瓶是本案凶器。第八项的委托运用款项收据字条是被告亲笔所写,据此能窥知被告收受柿本高信的两于三百万圆。第九项的委托运用款项记录笔记本可证明被告在数年之间受托运用柿本高信提供之款项于高利贷放的事实。  “第十项的印监是自被告住处查扣之物,委托运用款项收据字条上所盖的章即是使用此一印监。第十一项的委托运用款项笔记本是柿本高信对于交予被告运用的款项之记录。第十二项的MB银行之答询报告是证明本年九月三日和四日柿本高信领取现金两千三百万圆之事实,委托运用款项收据字条上所写的金额,能推定是这笔钱。  “第十三项的离婚协议书是柿本高信亲笔所写,证明他想和美雪分手的决心。  “第十四项的答询报告是命案当夜的第二目击者中野亘的目击时间之推定资料。  “第十五项的答询报告是证明被害者之弟柿本正己受被害者之托,在其与美雪协议离婚之际担任见证人的事实。”  城户完成证据说明后,审判长轮流看左右两旁的陪审推事,彼此低声交谈,大概是在交换对于证据调查的决定意见。  “由抄辩护律师有异议,证实内容只限定于此一范围内,所请求之每一项证据皆予以调查。”审判长宣布。  城户将一至十五的证据全摆在桌上。法警带至审判长面前。旁听席上传来喧扰声,每个人都伸长脖子望向青铜花瓶。  人见抬起头望了花瓶一眼,转脸望向山室。山室眨眨眼,回报以微笑,似在说“别担心”。  辩护律师虽提出部分异议,但是证据却全部提出调查,由此,公开审判算是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起诉事实的大半皆已获得证实,接下来只要充实证据内容,并由人证证明各证据的关联即可,辩护律师要将这些证据推翻恐怕不容易。  城户心里这样想着,同时开始再次检讨要对证人中野亘的讯问事项。  4  证人中野亘的讯问过程如下:  “证人曾受董事长柿本高信之托,让董事长挪用公司名下的款项吗?”  “有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事?”  “约莫三年多以前。”  “金额和次数是?”  “一年约三、四次,通常为两千万圆至四千万圆左右的金额。”  “知道董事长将钱交由谁高利贷放吗?”  “深町商事股份公司。”  “和深町商事的什么人接洽?”  “人见十郎。”  “听说人见以前曾在富士山食品公司任职?”  “在三年前离开公司之前,是担任董事长秘书。”  “离职的原因是?”  “侵吞公款。”  “人见为何会和柿本董事长有生意往来?”  “我想是利润较高吧!而且,人见侵吞的公款金额并不大,董事长好像就以该笔款项当成其退休金,因此,才会让人见又在公司进出。”  “柿本董事长最后挪用的一笔款项是怎么回事?”  “是第一商事支付的票据帐款两千三百万圆,付款日期为九月二日。在到期那天,董事长对我说要像以前那样挪用,就以他个人开立的两个月期支票交换。”  “第一商事的支付款项呢?”  “当天从MB银行的日本桥分行提领出。”  “这里有银行的付款证明,你看看。”城户叫法警拿着放在审判长桌前的第十二项证据的MB银行答询报告,让中野看。  “董事长死后,基于会计上的责任,我向银行查询,确定两千三百万圆已在九月三日和四日分两次付予董事长,内容和这份报告相同。”  “那笔钱柿本董事长后来还公司了吗?”  “没有。”  城户心想,证人的回答很顺利,对于事件的自信又增加了。  山室律师边将证人之言记下,边时时望着中野的侧脸。他还有何种手段呢?既然已承认委托运用款项的收据条之存在,人见曾收受这笔款项已是无可置疑了。  城户勇气倍增,继续讯问。“本年九月十八日,证人曾至市川的柿本董事长宅邸吗?”  “去了。”  “什么时刻?为了什么事?”  “日新产业所开立的五百六十万圆之支票有跳票迹象,所以我去找董事长商量。时间是晚上九时过后,在客厅见面。”  “你离开柿本宅邸的时间是?”  “我想是十时左右。”  “你直接回家?”  “在途中暍了一杯酒,十一时过后不久,才从京成线国府台车站搭电车回东京。”  “在什么地方喝酒?”  “车站后街的‘高砂’小酒馆。”  “证人在国府台车站见到了谁吗?”  “见到人见十郎的身影。”  “怎么样见到的?”  “我走到剪票口时,开往东京的电车正好开车,我见到人见慌张地跳下车之背影。”  “为何知道那人是人见?”  “我是从斜后方看的,下过,我记得人见的侧脸。”  “人见的服装呢?”  “淡褐色西装,领口上可见到白衬衫衣领。”  “证人也搭该班电车?”  “我未能赶上。”  城户说:“主讯问结束。”  审判长催促进行反讯问。  山室站起身,瞥了城户一眼后,开始讯问。  “证人在柿本宅邸的客厅见董事长时,是否注意到室内挥有什么花?”  “台架上的花瓶内有菊花和石蒜花。”  “在九月十八日以前,证人是什么时候去过柿本宅邸?一  “三天前的九月十五日傍晚。”  “花瓶中有插花吗?”  “没有。”  “对于十八日所见到的花,证人有何特殊印象?”  “由于石蒜花是难得见到的花,所以我问董事长‘怎会插这样的花’,董事长轻笑回答‘插上不祥的花,可能是打算杀我吧’,因此我特别留下记忆。石蒜花的下方插有很多白菊花。”  山室眉头紧皱,视线紧盯中野,是因对方的回答出乎预期,正考虑下一个问题。  “柿本董事长说‘可能是打算杀我吧’,关于这件事,证人以前和董事长谈话时,曾经提到过吗?”  “约莫半年多以前,董事长就决心和夫人分手。因为董事长曾告诉过我说‘我打算和内人分手,我已经无法忍耐了。虽然对她提过多次,但她总是不答应,甚至还说如果我要赶她走,她会杀掉我之后再自杀。也许你会认为内人是爱我,那就错了,我们之间已经很长期间形同陌路,我更听说内人已适度的在外寻欢作乐。’”  “柿本董事长说柿本夫人在外适度寻欢作乐,其对象是?”  “我没有问。”  “提及石蒜花时,柿本董事长说‘可能打算杀我’会不会是在开玩笑呢?毕竟被杀是很严重的一件事,不可能会随便脱口而出。”  “董事长是开玩笑和认真两码事不分之人,有时候以为他是开玩笑而下在意,后来才知道他是认真,结果被他臭骂一顿,所以我都把他说的话当真。”  山室的讯问在此中断。  中野的证言让城户很惊讶。他将主讯问控制在必要的最低限度,乃是因中野的证言已令自己满意。但,辩护律师的反讯问却更确定了起诉事实,这很明显是山室的失败,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已证明美雪和柿本高信的关系相当紧张,有可能发展成为杀人行动!  城户忍不住露出微笑。  “第一商事的支票付款由柿本董事长以个人支票抵换,至目前为止仍未收回两千三百万圆,对于这笔款项,公司方面将采取何种手段?譬如,自遗产中抵拙?或是对过去所挪用的款项皆予以扣算利息?”  “唯一的方法只有从柿本董事长的遗产中抵拙,所以,目前公司的顾问律师正在研究中。”  “假设在柿本董事长的遇害事件中,美雪夫人有关联,依法律规定,她就失去继承权了 ?”  “法律方面我不懂。”  “你身为会计主任,应从顾问律师那里听说过吧?”  “是听到某种程度的说法。”  “证人在出席公开审判前,见过律师商量了吗?”  “见过了,因为律师几乎每天都到公司。”  “你说董事长说过‘可能是打算杀我吧’,对象是指谁?”  中野注视山室,但并未回答,低头。也不知他是说谎,抑或难以说出事实?不久,他抬起睑,望着审判长。  审判长晓喻:“无法回答吗?还是在搜寻记忆?或许没听说?反正,只要据实回答即可。”  “董事长当时是说‘内人正计划要杀我,为了送我上西天,才把石蒜花带进这里。’”  山室圆睁双眼,睑部痉挛。  “证人说十八日晚上在国府台车站看到人见的身影,确定是人见吗?”  “我想应该是他,但只是一瞬间之事,无法确定。”  在此,中野的证言似有几分踌躇。  山室说声“讯问结束”,坐下。坐下之后,望着旁听席,视线和坐在第一排的美雪交会了。  中野的证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假定被害者死前预知“会被内人所杀”,则能推定美雪和人见合谋杀人。由富美夫的证言已可某种程度窥知美雪和人见之间有奸情,山室之所以问“在柿本董事长的遇害事件中,美雪夫人若有关联,依法律规定,她就会失去继承权”,主要是混淆中野的证言之可信性。  审判长对这点如何解释。所做的判断也不同,亦即,山室想表示的是,中野内心之中存在着藉证言美雪在杀人事件中也有参与,让美雪无法提出继承权要求的企图,以期庭上判定中野的证言不实。  但,山室的企图看来似乎未能达到目的,那么,接下来的片冈绫子之证言,将能使美雪和人见的关系更明朗化。城户愉快地望着审判长。  5  片冈绫子的讯问过程如下:  “请证人说明进入富士山食品公司至现在的经历。”  “我是五年前的春天进公司,最初在会计部门,三年前开始担任董事长秘书。这中间,也曾短期间帮忙总机接线工作。”  绫子看起来比城户上次制作调查报告时又瘦了几分,眼窝凹陷、脸上也失去光泽。城户心想:柿本董事长之死对她的打击一定很大!  “证人和董事长的感情是何种状态?”  “约莫一年半前,柿本董事长半强暴地夺走我的贞操,此后,我就听他的话做一切事,董事长好像认定我是情妇,但我对他毫无爱情。”  城户忍不住咬牙切齿。在检察官面前那样怀念柿本董事长、指称杀害柿本之凶手是人见的绫子,现在的证言竟然似憎恨柿本,这种突然转变该如何解释?城户窥看山室,山室以锐利的视线回瞪城户。  “证人说对柿本董事长没有爱情,但在上次接受讯问时,为何说词不同?”城户的语气有点焦躁了。  “我从来就没说有所谓爱情存在,只是因为董事长送给我各种东西,我才不得已言听计从。以前检察官先生讯问时,我的心情正值混乱时期,已不记得说过什么话。”  “也拿了金钱?”  “很多,最近也有。”  “你所谓的最近是?”  “九月四日,董事长给我一千万圆现金。”  城户的身体发抖了,双拳紧握,瞪视绫子侧脸。“为何给你这么巨额现金?”  “我不知道。”  “你将那笔钱如何处置?”  “以我的名义存入ST银行银座分行,如果检察官怀疑,我现在就带有存款簿,可以提出来证明。”  城户困惑了,不知该如何继续讯问。  三位法官上身前倾,聆听绫子的陈述。山室虽紧抿着嘴,但是两颊却掠过笑意。  “检察官是否可让证人提出存款簿?”审判长催问。  “请拿出存款簿。”城户的声音颤抖。  绫子从蜥蜴皮手提包拿出存款簿,置于证言台上。城户离开检察官席,走近绫子,拿起存款簿,翻开,没错,九月四日确实存入一千万圆。城户看看存款簿封面,又无数次仔细看存款栏。  这不可能!第一商事支付的两千三百万圆之中,假定三百万圆给了富美夫,则给绫子的一千万圆就是剩下金额的一半,如此一来,委托运用款项收据条上的金额就不存在了。凝视着存款簿上的数字之间,城户的视力模糊,口干舌燥,想开口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  绫子的视线盯在城户身上。  存款簿上的记载数字不能下相信。九月四日尚未发生杀人事件,因此不可能预料到会有命案发生,让第三者拿钱出来作成虚伪的存款证明。  城户认定人见的委托运用款项收据字条是有力证据,因为若未收到款项,不可能会将收据字条交给对方。但,此刻证据已有一角崩塌了。  “证人说不明白柿本董事长为何给你一千万圆的巨款,但,这根本讲不通。如果是五万圆或十万圆,或许会无条件给自己所爱的女性,但是一千万圆是很大的数目,我认为必须有特别的理由。”  “我的贞操被柿本董事长所夺,青春也消磨殆尽,董事长或许就是以这笔钱当成代价吧 !”  “何时?在什么地方给你?当时说些什么?请证人详细说明。”  “九月四日,我陪董事长前往MB银行提领一千万圆,董事长将钱放进黑色公文包,又转往银座的ST银行,叫我拿出印监,以我的名义存入这笔钱。”  “这是普通存款?”  “是的。”  “普通存款随时都能够提领,柿本董事长也许不是要给你这笔钱,只是暂时用你的名义存入,是吧?”  “没有这回事。存款后,董事长带我至银座五丁目的‘鸡尾酒’餐厅一起吃午餐,当时他对我说这笔钱是给我的,不要随便花掉,以便日后想做什么生意时当作资本。”  “没错吗?”  “是的。”  “证人在市川警局接受我两次讯问时,为何毫不提及这笔存款之事?”  “因为检察官没问。”  这样的回答看来应该是山室律师敦她的,因为以城户的经验,很少有人能够如此流畅的回答!  城户注视着绫子的表情,和在市川警局见面时的感受完全下同。当时,绫子几乎是令城户惊异的积极坚持人见是凶手,并陈述人见和美雪的丑事,对杀害柿本的凶手憎恨下已,对那样的绫子,城户有着相当好感。但,眼前的绫子却不同,眨也不眨地望向城户的眼中充满敌意!  这种差异或许是因她已堕入山室的彀中吧!  “证人于九月十八日晚上曾去过柿本董事长宅邸?”  “去过。”  “有什么事?”  “为了当天下午的客户电话及信件。”  “时间是?”  “晚上七时半左右到达,九时左右离开。”  “有携带什么东西呢?譬如花或……”  “没有。”  “没有带菊花吗?”  “没有。只有前一天前往时,在上野买了十株白菊花前往。”  绫子在说谎!制作调查报告时,她肯定说是当晚带白菊花前往。但,她有何必要说谎呢?  “证人在市川警局接受讯问时,说确实是在十八日晚上带白菊花前去,究竟何者是事实 ?”  “接受讯问时我的情绪很乱,又很紧张,因为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叫至警察局,也或许我对董事长虽无爱情,但总是有肉体关系,他突然死了,令我精神受到打击吧!在接受讯问时,我脑海中只想到带着白菊花和见到红色的石蒜花,却想不出是什么时候带去的,后来仔细回想才记起是前一天,亦即十七日下午。”  “时间是?”  “二时至三时之间。”  “有什么事?”  “和十八日一样。”  “但是十七日是星期天,星期天也会有客户寄信或打电话至公司吗?”  “那是十六日星期六的信件和电话。那天因为是台风,董事长只在上午到公司露面一下就走了。”  “那时花瓶内有石蒜花吗?”  “有。我以红花为中心,将白菊花择上。董事长见到白菊花很高兴。”  城户终止讯问。  辩方开始反讯问。  “证人两度接受检察官讯问,还记得被问过什么?回答什么吗?”  “完全记不得了。”  “十七日下午你带菊花去见董事长时,谈些什么?”  “并没有特别留下记忆的话题,只是说石蒜花很下祥,让他心里很下高兴,白花很好,白色是最高贵的颜色。我问他若讨厌石蒜花,何不丢弃?他回答说就这样放着吧,反正是野草,很快会枯萎的。”  “还记得九月四日正午在银座的‘鸡尾酒’吃了些什么吗?”  “浓汤、通心面、熏比目鱼。”  “价钱呢?”  “董事长付的帐。拿收据时,我请对方开立公司名称,收据由我保管,第二天我向会计课请款。”  “这里有那张收据,是证人向会计领款时交换之物吗?”山室说着,走向证人席,提示收据。  “是这张没错。”  “请说明这张收据在我手中的经过。”  “我拿了董事长的那笔巨款,当时宛如作梦般,并无实际感受,直到董事长十八日死亡后,我才明白这笔钱的重要,因为这是董事长预感自己会死亡,在考虑到我日后的生活后,才给了我这笔钱,但,在这同时,我也产生疑惑,不知自己是否该拥有这么巨额的钱。  “不过,刚刚我也说过,如果当作是一种代价,我收下也是理所当然,因此就左思右想的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能证明确实是董事长于九月四日给我的,才想起那天曾和董事长一起至‘鸡尾酒’。我是认为,只要能证明那天我和董事长单独用餐,再加上存款簿的存在,应可证明是董事长送给我的钱。  我到会计部门,请人帮忙找出收据带在身上。我是想出庭当证人时,不知道会被问些什么,很担心会被问到一千万圆并非我的钱,所以才带在身上。正午休息时,在法院门口碰见山室律师,我忍不住找他商量,当时将收据交给律师。”  绫子的话简洁又有条理,城户更深深感受对方是经过指导了。年轻女性在法庭这种特殊气氛中,没办法如此条理井然回答的。但,存款簿存在是无法撼动之事,何况,两人九月四日一起用餐应该也是事实。  不过,柿本高信不应该会送绫子一千万圆!柿本和很多女人打过交道,对付女人的手法绝对有一套,很可能会给钱,但是给个几十万圆已经太多了,更别说一千万圆。很可能柿本只是为了某种目的有必要暂时藏起那笔钱,才借用绫子的名义吧!也因为这样,在检察官调查时,绫子不敢说出。  而随着时日经过,绫子的心情产生变化,有了想将这笔钱占为已有的欲望,才会偷偷接近山室。山室当然认为这是最佳机会了,甜言蜜语地拉拢绫子,要她坚持钱是柿本所赠,企图证明人见并未收受柿本委托运用的款项。  山室继续讯问。  “九月十八日的前一天,你确实去过柿本宅邸?”  “是的。”  “你能确定是十七日带着菊花前去?”  “那天,我在上野的松坂屋购买一些杂物后,走到京成线车站,在车站前买了菊花。十八日我至公司上班,不可能前往松坂屋。”  山室的表情很满意地松弛了,说:“讯问结束。”  审判长指定下次公开审判的证人,宣告退庭。  城户并未听见,只是一边瞪视绫子,一边在脑海中整理混乱如麻的思潮。  旁听人皆起身,陆续走出法庭。绫子斜眼看了城户一眼,走出走廊。城户快步紧追在后,大声说:“片冈小姐,请至地检处一趟,我有话问你。”  绫子回头,脸色一片惨白。  城户迈开步伐,绫子跟在身后。正要走出法院后门时,山室律师跑过来了。  “检察官先生,你要问片冈小姐什么事?”  “当然是有疑问。”  “是关于刚才的证言吗?”  “有点关联,不过另外还……”  “既然如此,何不再请求片冈绫子为证人出庭应讯?现在已是公开审判期间,在法官之前讯问才是公正。”  “我是要调查她涉嫌伪证。”城户冷冷说完,催促绫于回地检处自己的办公室。  “请坐。”城户厉声说。  绫子并不想坐。  “你对检察官所说之言全是谎言?”  “对不起。”  “没必要道歉!十八日是柿本董事长死亡之日,你不是当晚带菊花至柿本宅邸?”  “是前一天。”  城户忍不住用力拍桌子,铅笔弹跳起来。  “别瞎扯!你十七日至柿本宅邸时,见到什么人?”  “没有。”  “女佣或老婆婆呢?”  “她们都没有到客厅来,因为她们已经习惯于在我去的时候不露面。”  “你是否十七日带菊花至柿本宅邸,调查后就会知道,届时你后悔也来不及了。如果你是受谁之托在法庭上说出无心谎言,现在坦白还不迟,快实话实说。”  “没有受到任何人所托。”  “一千万圆是柿本董事长暂时借用你的名义存入银行,对吧?”  “是要送我的。”  “这么巨额的款项,你下觉得奇怪?”  “我也觉得奇怪。”  ——这女人在说谎!  但,城户此刻手上并无任何证据可证明她在伪证。在反复讯问之间,城户明白自己目前所处的立场了,唯一的办法是,随着公开审判的进行,使用各种手段,继续进行侦查!  城户说:“我会再传讯。”  绫子转身离去了。  “你被山室摆了一道。这是他最擅长的手法,可能毫无顾忌的教唆伪证,而且不会被抓住狐狸尾巴,只要稍不小心,马上就会吃闷亏。”草间说。  城户没回答,只是抽着淡而无味的烟。  第三次公开审判  1  城户心中的不安逐渐扩大了。  如果片冈绫子的证言继续坚持,则人见行凶的有力动机就告消失了。两千三百万圆交给人见,而人见为了不偿还这笔钱,不得不杀害柿本,这乃是城户的想法。  为了推翻绫子的证言,城户苦思良久,首先想到找津田去ST银行银座分行调查。  回家后,吃过晚饭,正在茫然思考时,津田来了。  “检察官先生,九月四日的一千万圆是片冈名下的存款没错。银行和柿本董事长及片冈绫子都从未有过交易,突然存入这么一笔款项,也感到很惊讶。因为目前银根很紧,银行都急于拉客户存款,因此非常感激。”在八席杨杨米房间面对面坐下后,津田立刻忧郁的说。他的秃头愈来愈明显了。  “让我想想看。”城户认为津田的报告很重要。  是调查方向错误吗?根据指纹和毛发,凶手是人见绝对错不了。有两位目击者,还有女  侍应生中里常子的伪证不在现场证明,除了人见十郎,别人不可能是真凶。如果不是想吞没挪用于高利贷的那笔钱,就是男女关系了。虽能推定人见和美雪的奸情,却苦无确证。  在杀人事件中,无法证实动机时,起诉的事实依据就会崩溃,法官也会对所有证据产生怀疑。  城户体会到眼前一片黑暗的失望。  “检察官先生,这件案子一定是由于两人之间有奸情,杀人则为两人共谋,很可能三人之间的关系很紧张,不得不除掉阻挠者。因为若再迟疑不决,美雪可能被赶出,而美雪若离婚,她连一毛钱也拿不到。但,假定先下手为强杀害柿本,三分之一的遗产会进入美雪的荷包里,所以美雪就怂恿人见……”  “你的观点很有道理,只不过,在已经公开审判的现在,又如何能证实这样的观点呢?我只要一想及此就头疼不已。”  城户走出房间,要女房东送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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