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2 页----------------------- 页面 284-----------------------行为心理学.txt的指引。充当活动的“原动力”的那个系统和执行活动之间的能量关系是一种十分间接的关系。原始能量是通过释放和指引这种能量来达到这一结果的,甚至在勒温理论中也是如此。这种知识使我们回到自发的再现上去。一个较大整体过程的一个部分被重新唤起,并且与一个痕迹系统相交流。因此,按照我们的假设,整个痕迹系统被置于新的压力之下,因为只有其中一个部分与一个过程进行交流,使应力通过各个过程的恢复而得以解除。如果我们认为这种压力的能量释放了脑场里面储存的其他能量,以便使过程不断进行,那么,这种假设合理吗?在我看来,这并没有超越勒温理论中内涵的一种假设,即认为写信的愿望成功地释放了肌肉中储存的能量。也许,有可能作出一个更简单的假设:由于张力而被置于痕迹系统中的能量可以直接进入新过程中去。两种假设都回避了痕迹假设(即认为痕迹是一种永不枯竭的能量储存)中固有的困难。在这两种假设中,能量通过它与过程的交流而补充了痕迹系统,而过程依次又由痕迹系统之外的力量所引起,例如,知觉的情形便是如此。因此,在我们的理论框架中,自发再现是完全可能的。当然,这并不等于说,不受外部力量制约的自发再现是正常的,或者甚至是十分经常发生的事例。即使它在现实中从未发生过,上述情况仍然是可能的。然而,由于它确实偶尔会发生,因此,对我来说,当我想起边码p.567脚注中的那些例子时,这似乎是很可能的。我们的理论和实验研究如果我们不去考虑勒温的实验研究,我们便无法对此问题作出结论。那么,它究竟与我们的理论是否一致呢?阿赫试图对随意活动的强度进行测量为了对这一实验研究进行十分简要的介绍,我们不得不回到阿赫在1910年公开发表的实验结果上去。这是因为,不论人们是否赞同阿赫的理论结果,但阿赫毕竟是用实验方式处理联想动力学问题的第一人。他的学说可以归入符茨堡学派,而且是该学派的第一批成员之一。由此,他接受了传统的联想概念,这种概念具有联结和力量的无法区分的双重性,并引入“决定性倾向”作为一种新力量,这种新力量通过代数加法和联想力量决定实际的心理事件。在他的实验中,他试图证明这些力量的累积原则。假定项目a与项目b相联系,则它将更迅速地再现这个项目,假定在这种联系中存在一种决定性倾向,则这种倾向便能唤起b的发生,但是,假定一种决定性倾向的运作导致项目c,则它就不大容易再现项目b。反之,如果从a导向b的一种决定性倾向得到a-b联想的支持,比起这一决定性倾向与a-c联想发生冲突,前者的再现将有效。在冲突情形里,或者发生再现的迟缓,或者,如果联想力量比“决定”力量更强的话,那么被试就可能作出错误反应;换言之,他的习惯可能战胜他的意志。由此可见,产生自意志活动的决定性倾向的强度可以通过十分有力并足以战胜意志的联想来加以测量。阿赫的方法简单并具有独创性。被试学习三组无意义音节,每组由8个无意义音节组成;第一组是正常的,第二组中一个对子的第二个成员恰好是第一个成员的“颠倒形式”,如rol-lor,第三组中每个对子的第二个成员与第一个成员押韵,如zup-tup。用7天学习这3个系列中的每一个系列,每一个系列都重复8次,4个奇数音节与4个未知音节相混合,这8个音节的系列按照配对联想的方法呈现给被试,以便再现。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被试复又阅读这3个系列10次,然后用不同的方法加以测试。第十天的指令与第七天一样,也就是说,在展示装置上出示了一个音节以后,被试要再现出另一个音节。然而,在第八和第十二天,告诉被试用颠倒音节中字母组成的方式对刺激的音节作出反应,而在第九天和第十一天,则用押韵的方式对刺激的音节作出反应。现在,我们可以把测试的音节分为4个组:o组里的音节来自普通的系列;i组里的音节来自这样的系列,其中一个对子的两个成员处于相互颠倒的关系之中;r组里的音节来自第三系列,其中一个对子的两个成员是彼此押韵的;n组则都是新的音节”。在不同的日子里,这些音节都处于不同的任务影响之下:再现、颠倒、押韵,等等。这样做必定导致联想倾向和决定倾向的代数累积。例如,当颠倒成为任务时,颠倒组(即i组)的音节服从于具有相同方向的两种力量;这是因为,如果对子rol-lor已经习得的话,那么,根据联想,lor应当由rol来再现,同样它也应当通过颠倒这一决定性倾向而从rol那里产生出来。相反,普通组(o组)和押韵组(r组)的音节在同样的指令下展现了冲突力量。因为zup这个音节,既然由于押韵关系与tup这个音节联系起来了,那么,根据联想,将会再现出后者,也就是tup,而任务却要求回答puz;与此相似的是,音节第 283 页----------------------- 页面 285-----------------------行为心理学.txtdur应当在联想基础上再现出曾与之一起学习过的tik音节,而不是决定倾向所要求的音节rud。对押韵来说指令也是一样的;只有押韵音节和颠倒音节变更了它们的位置,前者现在更受青睐,而后者与普通组的音节在一起处于不利的条件下。阿赫如何解释指示再现的动力学,这一点较难说清。看来,他把它视作一种情形(尽管这种看法有点前后不一),在这情形中,联想倾向既找不到支持也未遇到抗拒。根据这种解释,对三种不同指令下的三种音节中的每一种来说,动力情境可以用表29来表示,十是指决定性倾向的方向,一表示联想倾向具有不同的方向,O表示其中一个倾向并不存在(第一个符号指决定力量,第二个符号指联想力量)。表29音节任务复制颠倒押韵普通组O++-+-颠倒组O++++-押韵组O+++++从上表可见,指令所要求的音节在两个“++”情形里得到最迅速的补充,在三个“O+”的情形里得到中等速度的补充,在四个“+-”的情形里则得到最少的补充;就后者而言,错误应当很容易发生。新音节组(n组)在这次讨论中被省略了,因为它们在任何一个方面均无结论性贡献。以阿赫的图表为依据,实际反应时(reactiontimes)包括在表30中,数字代表千分之一秒里一切反应的中数。第 284 页----------------------- 页面 286-----------------------行为心理学.txt表30音节任务复制颠倒押韵普通组8818411132颠倒组767664895押韵组871804777表30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我们的期望:最高数字随着一个“+-”群集而发生,最低数字则随着“++”群集而发生。但是,还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当我们注视不同群集的排列顺序时,这种不一致便出现了。(1)664++(6)871O+(2)767O+(7)881O+(3)777++(8)895+-(4)804+-(9)1132+-(5)841+最引人注目的事实是2号、4号和5号的相对较短的反应时,所有这三个号码都与颠倒有某种关系。2号是涉及颠倒音节的再现的三个号码中第二个最短的反应时,而4号和5号则涉及押韵音节和普通音节的颠倒。还有新音节组(迄今为止排除在我们讨论之外),对“颠倒”来说要比对“再现”和押韵具有更低的反应时。观察我们数字的最后方法是取得++、O+和+-三种情况的平均值。第 285 页----------------------- 页面 287-----------------------行为心理学.txt表31群集++O++-平均反应时74510901059上述统计表明,++群集具有最短的反应时,但是其他两个群集(它们的差异也许是无意义的)是与阿赫的假设相矛盾的。对反应时进行量的分析(这种方法既适用于阿赫的其他被试,也适用于为我们的统计表提供结果的那些人),尽管提供了期望结果的某种指标,但是仍然未能证实这种理论,这表明肯定有某些因素在起作用,而这些因素是阿赫的理论所没有涉及的。我们只需提一下这样一个事实就足够了,即颠倒系列的对子要比其他两种系列的对子更有力地被联结,而且,正如被试所报告的那样,颠倒系列的对子学习起来更容易。在阿赫的时代,他研究了这个特征,尽管他特别强调了这一点,但是他没有看到它与严格的联想主义原理不相一致的地方。按照这些严格的联想主义原理,这些联结起来的名词的物质特性与它们之间的联想强度没有什么关系。然而,它们竟然具有一些关系,这一事实使得这些原理变得无效。它再次证明,组织已经发生,而且,在组织范围内,对无意义音节来说,一个音节的对称和它的“镜像”(mirrorimage)可能特别稳定。在这些量化的结果中,最有意义的是,如果“同质的”任务取代了单一的再现,那么反应时便会缩短,而当异质的任务取代了同质的任务时,反应时便延长,这种情况甚至在只适用于颠倒任务而不适用于押韵任务的典型事例中也得到了实现。在其他一些实验中,这种规律性消失了,因此我们不能把这些数字作为对阿赫理论的一种证明。可是,另一方面,质的结果增加了某种有利于阿赫假设的证据。随着颠倒和押韵这两种异质活动,发生了大量的错误,在押韵活动中,20个中错了12个,而在颠倒活动中,20个中错了7个。在这些例子中,不是由指令所要求的音节被叫出了名称,而是与刺激的音节具有密切联系的音节被叫出了名称。如果阿赫的解释正确的话,习惯要比意志更加有力。然而,我们必须补充的是,没有哪位被试像这个被试那样表现出如此多的错误反应,在有些情形里,甚至根本没有反应。我之所以运用这一统计学论点仅仅是为了指出,阿赫的条件显然不是强制性的,比起他辨别和谋求控制的那些因素来,其他一些因素也可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勒温的研究现在让我们转向勒温的研究工作,因为他在阿赫失败的地方获得了成功:他创造了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将产生错误反应或至少反应时的强烈延迟,以及既不产生错误反应又不延迟反应时。在他从事这项研究之前,他以大大简化的方式重复了阿赫的实验。他的实验是这样进行的:让被试在16天时间里学习各种长度的若干普通系列的无意义音节,总共有270次重复。有70个新的音节安排在6个系列里面,其中5个系列各含12个音节,一个系列含10个音节,并以下列方式重复6次,即每个音节在每一次重复时改变其位置,以便使该音节不会与任何一个特定的育节联合起来。最后,用一些不同的音节来实施颠倒活动。接着,在关键性第 286 页----------------------- 页面 288-----------------------行为心理学.txt实验中,被试必须将普通音节和新音节颠倒过来。在这种指令下,普通音节将归入+-图式之下,新音书则归入+O图式之下;也就是后者应当产生较短的反应时,可是前者,由于大量的重复,产生了一些错误反应。然而,这两种效应均未出现,在错误范围内反应时是相等的,而且没有出现错误反应,只有在结束时出现了一个例外。这一结果显然是与期望相矛盾的,但也不是什么新东西。如果人们仔细检查阿赫的统计表,并把普通系列的音节和新系列的音节的反应时与颠倒的(押韵的)音节的反应时作比较,便会发现,在有些例子中,它们是相等的(5),在有些例子中,新音节具有较短的反应时(3),甚至在有些例子中,普通系列的音节受到青睐。可是,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在阿赫的实验中错误反应也发生了。实际上,在阿赫关于普通音节和颠倒任务的实验中,只出现一个这样的错误反应,而在普通音节和押韵任务的实验中,总共发生了五个这样的错误反应,尽管这些错误反应在阿赫的实验中并不常见。迄今为止,这些结果看来尚不清楚,尽管它们肯定不会证实这个基本的假设。联想和决定之间的冲突不会有规律地出现。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相反的结果(这两个因素的相互支持)在阿赫的实验中并不有规律地出现,在勒温的实验中也未能出现,而勒温的实验是通过对阿赫的实验技术作出令人感兴趣的修改来实施的。在这些实验中,联想并不是通过呈现一系列供被试读和记的音节来形成的,而是通过呈现一些音节,被试必须用命名一个新音节的办法来作出反应,这个新音节是通过规定的方式用改变第一个辅音的办法从被呈现的音节中产生的。如果音节以字母d开始,被试必须发一个以字母g为开端的音节的音,音节的其他部分保持不变,例如,呈现音节dab,被试作的反应是gak。由于传统的联想定律仅仅确立了这样一些条件,即两个项目必须在接近中发生(并具有充分的发生频率),因此,这种方法与其他方法一样理想。运用这种方法,人们能够在测试中获得++和+-的结果,在反应时方面不会出现任何差异,而且,也不会发生任何错误反应。由此可见,从严格意义上说,勒温的结果是与阿赫的结果相矛盾的,也是与指导这位作者的假设相违背的。为了解释这种矛盾,勒温引进了一种全新的理论。我们已经知道,他不承认一种联想能够成为任何活动的“原动力”。原动力必须是其他某种东西,一种心理活动,一种意图,或者一种“心向”,等等。于是,他得出结论说,只有在一种错误心向发生作用的地方,错误反应才会发生;也只有在两种心向冲突的地方,延误才会发生。为了证明这种假设,他致力于高度独创性的实验,这些实验简化到可在教室里实施。它的基本思想是,同样的结果可以由两种不同的活动来实现,一种活动比另一种活动更容易实现这种结果,被试将迟早选择较容易的活动,即使该活动不是指令所要求的活动。只要满足原来的条件,就不会导致任何错误,也就是说,错误的操作导致正确的结果。然而,如果这种错误活动在不会产生正确结果的材料上实施,那么,其结果将是错误的,或者在两种活动之间产生一种冲突,结果造成延误。这些结论已被广泛证实。程序如下:通过上述方法把8个音节与其他音节“联合起来”。那就是说,其中4个音节必须由另外的音节来反应,在后者,一个起始的硬的辅音被一个软的辅音所取代,反之亦然,一个起始的软的辅音被一个硬的辅音所取代(押韵音节),例如tak-dab,而其余4个音节则必须颠倒(颠倒音节)。每个音节出示32次,如果与先前系列中大量的重复次数相比,这种出示次数只不过是个小数目而已。一个重要方面是出示的方式。开始时所有4个押韵音节都出示,在下一个音节被被试叫出之前,每个音节再重复一次,例如:刺激反应daktakdaktakgedkedgedked整个程序被重复,接着同样的音节用简单的选择重复2次,而不进行连续重复。颠倒音节也服从于同样的程序。然后,进行第一种材料和第二种材料的更多重复,直到两种材料都第 287 页----------------------- 页面 289-----------------------行为心理学.txt达到了出示32次的要求为止。在学习完成以后,测验便开始了。再次向被试出示音节,被试的任务是用改变元音的方法作出反应。首先叫出20个新音节,然后是一个押韵音节,接着又是5个新音节,然后是一个颠倒音节,再下面是6个新音节,一个押韵音节,一个新音节。也就是说,先前练习过的3个关键音节散布在大量的中性音节之间,结果是没有错误反应发生,那些关键音节的平均反应时恰好与新音节的平均反应时相同。于是,第一次测验仅仅证实了先前的结果。但是,现在加上了一个新的测验:指令是硬音-软音的押韵,头4个音节是4个押韵音节,该活动先前曾被练习过。后面跟着两个音节,取自这些同样的押韵直节,然后出现第一次测验的颠倒音节,接着是其他两个押韵音节。结果是颠倒音节的反应时比押韵音节的反应时长144%(880毫秒)。同样的颠倒音节,在第一次测验中尚未导致任何迟缓,在这次测验中却产生了很大的迟缓。该试验以一次最后的测验而告结束,在这次最后的测验中,任务是把音节颠倒过来,其程序与先前的相同,只有一个例外,即在第一次测验中用过的两个押韵音节被散布在颠倒音节中间。它们中的一个音节导致错误反应,而另一个音节则导致74%的迟缓(480毫秒)。由于同样的音节在一个测验中表现出迟缓和错误反应,而不是在另一个测验中表现出迟缓和错误反应,因此,造成这些结果的原因不可能是联想,这种联想本该在两个测验中的任何一个测验中出现的,两者都与+-类型一致。其中的真正原因是容易发现的。在最后两次测验中,供特定活动(押韵和颠倒)的第一批6个音节已经分别与押韵音节和颠倒音节一起学习过了。由此可见,有两种方式可以完成给一个押韵音节进行押韵的任务:一种方式是实际地给它押韵,另一种方式是用先前做过的音节来做它,也就是再现随之发生的音节。与此相似的是,当我们被问到8+4=?时,我们回答12,毋须通过再现这一新的加法过程。同理,被试在给一二个押韵音节押韵以后,他们除了再现以外实际上不会再给它们押韵了。为了学习的目的,原先的呈现方式(每个音节的双重呈现)已被选择,因为它倾向于促进这种程序方式。可见,存在着一种再现的心向,它与押韵的心向差不多,如果把这种心向应用于一个不适当的音节(例如,把颠倒音节用来押韵,把押韵音节用来颠倒),则必将导致错误反应,或者,如果心向受到阻抑,则必将导致相当大的迟缓。另一方面,正如在第一次测验中那样,当一些中性音节被提供来执行一项任务时,只有一种方式可供选择,再现也就无法发生。结果,再现的心向得不到发展,而押韵音节和颠倒音节就像新音节一样容易地和迅速地以正确方式变化。这一解释使阿赫的假设失效,我们在前表(见边码p.576)上曾列举了阿赫关于O+的假设,该假设认为,再现仅仅是没有任何特定心向的联想结果。勒温的研究与我们理论的关系然而,我们的主要问题仍然未被回答:勒温的研究结果与我们的理论一致吗?勒温的研究结果是否证明,一种联想,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组织的痕迹系统,对新的过程没有施加力量吗?就我可以看到的而言,我认为勒温的研究结果没能证明这一点。因为,我们为他的实验所提供的解释(见边码P.561)同样可以在这里应用。在有些事例中,只要没有发生迟缓或错误反应,那么旧的痕迹便与新的过程处于交流之中,这一点没有得到证明。但是,如果这些旧痕迹未与新过程交流,那么,它们当然不能对新过程施加什么影响了。如果这是对勒温研究结果的真正解释的话,那么,勒温的研究结果便与我们的理论完全一致了。由此可见,勒温的研究结果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消失。不是一个痕迹对一个过程施加了影响,而是一个痕迹对相反关系施加了影响,也就是由一个过程产生的影响作用于痕迹系统。它们证明,按照联想理论,一个a的重新唤起并不必然具有使b重新唤起的倾向,尽管这个b在以前曾经与a联系在一起,因为a的重新唤起并不一定与ab痕迹进行交流。换言之,即使就联想理论本身而言,联想定律也是不完整的。只有当a与旧的ah痕迹系统建立起一种交流关系时,a的重新发生才能引起一种使b出现的倾向。勒温的实验还不止证明上述这些东西,它还揭示了决定这种交流的一个十分有力的因素。然而,在我们继续讨论下去之前,让我们简要地讨论一下这个事实本身。看来,该事实是不言而喻的,可是它在联想主义心理学中并没有得到承认,尽管早在1889年霍夫丁(Hoffding)已经清楚地指出并有力地强调过这个问题。霍夫丁的论争如下:我看到一只苹果,它使我想起了天堂。现在,我正在看到的苹果决不会与一幅天堂的图景联系在一起,而是与一幅苹果的图景联系在一起,该图景与眼前看到的苹果不同,可能已被包含在一幅天堂的图景之中,或者一个苹果的观念可能已经与一个天堂的观念结合在一起了。不论这可能是第 288 页----------------------- 页面 290-----------------------行为心理学.txt什么,霍夫丁认为,眼前的苹果必须与旧的苹果的记忆痕迹联结在一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导致天堂的观念。“替代定律”(或“同化定律”)这种解释并没有为当时完全处在联想主义统治之下的心理学家所接受,因为它暗示着由新过程唤起的痕迹相似性效应。心理学家更喜欢把他们的理论建立在接近性定律的基础上。于是,他们引入了另一条定律,也就是替代定律(lawofsubstitu-tion),籍此解释同样的事实。这个定律认为:如果在a和b之间形成一种联想,那么,不仅a能够再现b,而且与a相似的任何一个a’也将能够再现出b,由a’引起的再现倾向的强度随着a’和a之间的相似性程度而变化(缪勒和皮尔札克)。在美国,该定律被称为同化定律(lawofassimilation)——这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命名,因为这个术语早就被冯特(Wundt)用于一种十分不同的现象上去了(参见第三章,见边码P.103)——它在罗宾逊最新提出的联想主义观点中作为一个真正的定律而出现。然而,在我看来,该定律仅仅对它认为是事实的东西进行了命名,而没有对它进行任何解释。它确实应该是一种解释,如果人们像霍夫丁那样认为,痕迹a可以由一个过程a’来重新唤起,尽管过程a’与a不同,但是与a相似,因此,a’可以再现出b来。如果没有这种假设(替代定律意欲使之无此必要),那么,该定律便无法与联想主义的主体相联结,倘若人们把联想主义视作一种解释性理论,而不仅仅是纯经验主义定律的汇集的话。但是,即使作为这样一个经验主义定律,替代定律也是错误的,因为它直接导源于勒温的实验,而勒温证明了比霍夫丁所声称的更多的东西。为了把勒温的结果用于霍夫丁的例子,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我们曾经在一个花瓶旁边看到过一只苹果,以后又看到了这只苹果,那么,无需引起再现花瓶的倾向。只有当这个例子的特定条件保证新知觉与旧痕迹相互交流时,这种再现才会发生。对下述的情形来说,即我们现在看到的苹果不同于我们当时看到的位于花瓶旁边的苹果,这无疑也是正确的,因此,替代定律本身包含着尚未解决的问题:一个过程何时与一个痕迹进行交流?再现中态度或心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