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我们统计表中的最后一栏)。这为研究工作开创了新的有趣的思路。然而,对上述最后一点还必须提一下。我们利用雅各布斯和劳恩斯泰因的实验结果以证明我们的下列主张,即空间梯度和时间(空间化的)梯度基本上是相似的。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却忽视了这两位作者之间的区别。雅各布斯发现,不确定判断和等同判断随着空间距离而增加;而劳恩斯泰因却发现,只有不确定判断随着时间距离而增加。劳恩斯泰因强调说,雅各布斯的判断是“不确定的”和“不相等的”,这种情况并不完全消除两种判断结果之间的差异,因为,在劳恩斯泰因的判断中,等同判断随着不断增加的时间间隔而下降,致使等同判断和不确定判断之和也随着时间间隔的增加而显示出明显的下降。因此,如果我们采纳这个和,而不采纳我们等同判断的数目,那么,雅各布斯的结果和劳恩斯泰因的结果便将彼此发生冲突,从而也与我们的理论发生抵触。我本不该用我使用过的方式来呈现劳恩斯泰因的结果——因为随着这种方式的发展,它便与他自己的相一致——我并不认为这种矛盾仅仅是一种外表的矛盾。因为,存在着这样一种解释,它说明了劳恩斯泰国的等同判断随着时间间隔的增加而下降。明茨尚未出版的著作(我曾在前面讨论我的比较理论时提到过他的著作)具有一种肯定的结果,这种结果对雅各布斯尚未调查过的非常之小的空间距离作了补充。但是,这种差别阈限的最小值并不存在于最小的空间距离之中;相反,当人们不断地减少空间距离,则可得到差别阈限的最小值,不过,如果这种距离进一步缩小,阈限又会开始上升。假如两个被比较的物体彼此十分靠近,并且十分相似,那么,它们便将相互同化,接近性又一次作为一个统一因素而出现在它的功能之中。现在,事件的痕迹在具有一个短暂的时间间隔情况下彼此跟随,它们肯定会十分靠近,以至于一个新的因素肯定会在有利于等同判断的条件下运作起来。如果这种推论正确的话,那么,劳恩斯泰因结果中的等同判断行为不会使我们的结论失效,反而把一种新的复杂性引入了相继比较的过程之中。冯?雷斯托夫的实验:回忆和再认的痕迹聚集效应让我们回到痕迹系统中动力联结的研究上来。迄今为止,先进的实验证据停留在相继比较的结果上面。但是,如果痕迹形成了真正的系统,而且在动力上是相互联结的,那么,它们的这种特征也应当像回忆和再认一样,在其他一些记忆效应中变得明显起来。苛勒和冯?雷斯托夫(VonRestorff)曾从事过一个调查,该调查以独创性和简洁性的出色结合而颇具特色,其效应已成为三个众所周知的效应的原因:(1)学习无意义音节系列的巨大困难;(2)倒摄抑制(retroactiveinhibition);(3)前摄抑制(forwar-dactinginhibition)。苛勒-劳恩斯泰因的实验把相继比较的结果作为痕迹命运的标准。在讨论苛勒-劳恩斯泰因的实验时,我们讨论了比较理论,上述推论便是以这种比较理论为基础的。与此相似的是,在我们展示这些新的实验之前,讨论一下再认和回忆的理论似乎也是合适的。然而,我们不会这样做。我们不会因为考虑这些痕迹系统成为可能的过程而使我们关于痕迹系统的讨论停顿下来,我们将把这种讨论推迟到下一章里进行。这样一种程序是可能的,因为我们得出的结论并不受制于这样一种理论,而且假设,这些功能以某种方式依靠痕迹,这是我们在前面曾经捍卫过的一种假设。我们必须把再认过程和回忆过程的若干事实引入到我们关于痕迹的讨论中去,看来这是一种对程序的倒退,但是,这种把我们对一个课题的陈述与另一个课题的陈述混合起来的倒退做法,在我们遵循无论何种程序时是不可避免的。痕迹只有通过过程才能加以研究;后者(过程)只有通过前者(痕迹)才能被理解。学习“单调”系列的困难于是,我们转入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学习无意义音节系列会如此困难和高度不悦。以前回答这个问题的一切尝试都集中在下述事实上,即这些盲节都是无意义的,也就是说,从其中一个音节到另一个音节,没有自然的桥梁可资通过,而有意义的材料正是通过这些桥梁来加以区别的。毫无疑问,该因素起了某种作用。然而,正像雷斯托夫表明的那样,它并不是唯一的因素,在经典的记忆实验中甚至不是决定性因素。在第四章(见边码p.167)中,我们遇到了一个事实,它以某种方式预期了这种结论:在讨论空间组织时,我们发现了一种特别强大的影响,那就是空间接近性对组织的影响(例如,参见图44)。因此,假如同样的组织定律也适用于支配知觉的记忆的话,那么,当介于接近状态中不同条件的自然桥梁丧失时,单凭接近性也能成为一种强大的组织因素。因此,对学习实验心理学中标准的无意义系第 237 页----------------------- 页面 239-----------------------行为心理学.txt列会产生困难和不悦这个问题,不能认为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解释。这些标准系列不仅是无意义的,而且还是同质的,也就是说,它们由一些完全属于同一种类的成分组成。雷斯托夫已经证明,这些标准系列的第二方面,也就是它们的同质性,并不是如先前想像的那样是它们的无意义特征,而是它们难以理解的主要原因。这种同质性效应是从痕迹过程中产生的,从而形成了较大的痕迹系统,在这些痕迹系统里,个别痕迹被同化,丧失了它们的独立性和个性。这样一来,过程问题或成绩问题便转化成为痕迹活动的问题;痕迹系统的形成随着对业已建立的事实进行实验分析而得到了证明。没有什么东西能比雷斯托夫的证明更加完整的了。雷斯托夫证实,材料的同质性本身是一种干扰记忆功能的因素。在第一组实验中,被试必须记住下列一些项目系列,将它们读2遍或者3遍:这些项目是这样组成的,每一个系列有8对项目,其中4对是由同样的材料组成的,另外4对则由不同材料所组成。这些联合起来的成对项目是:无意义音节、几何图形、二位数、字母、以及不同颜色的椭圆形等。于是,在一个系列中,4对无意义音节与其他材料中每一个材料的一个对子结合起来;在另一个系列中,图形出现在4个对子里,其余的出现在一个对子里,等等。共有5组不同的实验,每组包含5个系列,与5种不同的材料相对应,每一组实验有4名或5名被试参加,因此,到实验结束时共有22名被试得到了测试。对所有5组实验来说,结果是相同的;在某些技术方面,彼此之间有所不同。这里,足以概要地列出所有的结果,这些结果是用配对联想的方法,在经过各种时间间隔以后,通过对被试进行测试而得到的。表25包含了所有被试在各组实验中对每种材料的“命中”数,按照这种材料是“孤立的”(I)还是“重复出现的”(R)而定。表中提供了绝对数字和相对数字,后者(相对数字)是在一切可能的命中数中实际命中的百分率。表25音节图形数字字母颜色合计材料RIRIRIRIRIRI绝对3161第 238 页----------------------- 页面 240-----------------------行为心理学.txt2965235552654982189328百分率416933742663597456934375摘自雷斯托夫,p202。数字表示在总共22名被试中命中的绝对数和相对数。41%的正确答案是从那些音节中获得的,它们发生在这样一些系列中,其中音节是由4个对于呈现的,但是那些音节中有69%发生在只包含一个这样的对子的系列中,等等。这些结果是绝对地一致的:不论什么时候,当一种材料在孤立状态中发生时,作为一种配对联想,要比重复状态下发生时得到更好的回忆。实际上,这些实验证明,孤立的材料要比重复的材料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在同样的系列中,孤立的材料也比重复出现的材料更能被记住;也就是说,如果音节是重复出现的材料,那么,4组音节要比测验的图形、数字、字母和颜色加在一起所提供的命中数还要少。这一情况表明,重复出现的因素或孤立的因素比一种学习材料与另一种学习材料之间的任何差异都要有力,因此,这一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如果孤立和重复之间的差别增加,其效果也增加。在一组新的实验中,只有三种材料,即音节、图形和数字,其中有一种材料在6个对子中经常出现,其他两种材料则在一个对子中出现。我在表26中抄录了这组实验的命中百分率,它是由12名被试进行测试得到的。表26音节图形数字合计材料RIRIRI第 239 页----------------------- 页面 241-----------------------行为心理学.txtRI命中百分率2785189031852587摘自雷斯托夫,p.305。命中的相对数。如果我们将一个系列中重复的项目与同一系列中孤立的项目(但由不同材料组成)进行比较的话,同样的优势再度出现。此类结果在其他实验中也得到了证实,在这些实验中,测验不是用配对联合或命中的方法来实施的,而是用“保持成员”(retainedmembers)的方法来实施的;运用这种方法,被试记住了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不配对项目,并且在晚些时间尽可能回忆出更多的项目,既用不到提示,也毋须坚持原来的序列。所有这些实验的结果是这样的:学习无意义音节系列的困难主要在于以下事实,即同质项目的序列通过剥夺其个性中的个别痕迹而干扰了学习效果。但是,这只有在下列情况中才有可能:项目的痕迹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形成了相互联结的系统,其中每一部分受到其他部分的影响。由此可见,无意义音节的学习不是正常的学习情况:这种无意义材料不仅缺乏从一个项目通向另一个项目的“桥梁”,而且,它的同质性构成了有力的抗力,从而影响了它的保持。根据痕迹的特性,对雷斯托夫的结果所作的解释可由实验来证实,在这些实验中,保持不是用回忆来测试,而是用再认来测试。在再认实验中(我省略了其中的一些细节),I材料(即孤立的材料)证明比R材料(即重复的材料)更优越,尽管这里的差别比用回忆来测试时要小得多。然而,I-R差别本身也在再认实验中有所表现,这一事实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如果只用回忆实验来证明的话,那么,可以由下列因素来解释,这些因素对除了痕迹以外的功能负责。但是,再认是一种不同的功能,然而同样的效应(尽管在较小程度上)却在那里也出现了。由于这些因素肯定在两种功能中都起作用,从而促使我们在痕迹中寻求这些解释。痕迹的群集我们必须假设,痕迹中的哪种事件,以及哪些力量对这些事件负责,这个问题似乎来自以第一批结果为基础的思考和实验。关键在于对“孤立”的界定。一个成分何时被孤立?对此问题似乎有两个可能的答案:(1)当一个成分与所有其他成分相当不同时,而不管其他成分彼此之间如何不同;(2)当一个成分与其他成分中的每一个成分更加不同时,即比其他成分相互之间的不同更加不同时。如果ABCD……代表不同的材料,A1A2……B1B2……代表每一种材料内部不同的材料,例如,不同的音节或图形,那么,两种形式的“孤立’习用下列方式来表示:(1)ABCDEFGH(2)A1A1CA3A4A5A6A7如果我们把它翻译成知觉术语,那么,这种差异意味着什么便是十分清楚的了。例如,图100中的A和B(摘引自冯?雷斯托夫的论文)表明了两种知觉的安排,这些安排与我们关于记忆材料的安排很相似。在第一行中,没有一个图形比其他图形更加显得与众不同,但是在第二行中,第三个图形一眼望去便突出来了,而其他图形则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聚集,其中第 240 页----------------------- 页面 242-----------------------行为心理学.txt没有一个特定的图形会突出地显示自己。由此可见,这行图形中的第三个图形与其他图形在显著性程度上是有差别的,但是,这种差别显然不是由于它与其他图形的相似或不相似,因为,第三个图形在第一行中与其他图形的差别并不比第二行中第三个图形与其他图形的差别更小,而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第二行中其他图形(除第三个图形外)形成了一种群集,这种群集在第一行的各个图形之间不曾发生过。至于为什么这些图形在一种情形里形成这样一种群集而在另一种情形里则不形成这样的群集,显然是由于我们空间组织中的相似定律。这种来自知觉的类比对记忆是否适用,须在特定的实验中进行检验。在这些实验中,类型(1)的系列必须与类型(2)的系列进行比较。如果在这些实验中,类型(2)证明比类型(1)更加优越,正如它在知觉场中那样,那么,我们便有充分理由把这关键图形比其他图形更占优势的原因归之于这样的事实,即其他图形已经形成了群集,在该群集中它们失去了某些个性,并突出地衬托出关键成员,而在类型(1)中,却不可能发生这种聚集,从而在关键成员和其他成员之间没有任何差异。这样一些实验已由冯?雷斯托夫加以实施,并获得了肯定的结果。我们在这里仅举一例:在三天时间里,向15名被试每次出示由10个成分组成的三个系列中的一个系列。在出示了这些系列以后,被试必须花10分钟时间学习有意义课文,然后要求他们凭记忆尽可能多地写下这些系列中的项目(用保持成员的方法),给他们30秒钟时间进行这种操作。第一天,他们学习系列(1),这是由10个不同成分组成的,也就是一个数字、一个音节、一种颜色、一个字母、一个单词、一张照片、一个符号、一枚钮扣、一个标点符号、以及一种化合物名称。在其余两天里,将系列(2)和系列(3)中的其中一个出示给被试,系列(2)由一个数字和九个音节组成,系列(3)则由一个音节和九个数字组成。共有15名被试参与了这项实验。我现在将冯?雷斯托夫的图表重新列出,作为对这些结果的小结。表中的数字代表记住的成分数。由于在系列(2)和系列(3)里面,重复的成分数为孤立的成分数的9倍,因此,我们必须将重复的成分数除以9,以便使之可以与孤立的成分数相比较。表27系列(1)(2)和(3)R(重复的成分)I(孤立的成分)音节634÷9=3.8[系列(2)]12[系列(3)]数字624÷9=2.7[系列(3)]9[系列(2)]第 241 页----------------------- 页面 243-----------------------行为心理学.txt小计1258÷9=6.521%402270摘自雷斯托夫,p320。数字表明记住的成分数。上表包含一些结果,它们可以通过比较不同栏目中的数字而迅速读出。把第二栏和第三栏进行比较证实了用新方法(这种新方法是我们在上面提到过的)得到的第一种结果:孤立的成分与重复的成分进行比较所具有的优势。如果我们将第一栏与第三栏进行比较,我们便可以发现,在一组相似的成分中,一个单一成分的孤立,与另外一组成分之间彼此不同的一个“孤立”成分相比(像它们与关键成分不同一样),前者所起的作用大约是后者的2倍。实际上,谈论这种群集中的一个孤立成分是不恰当的。由于每个成分像每个其他成分一样与其他一些成分不同,因此,在关系到它们的回忆值方面,它们应当全都相等;这是可以由这些实验来证明的:系列(1)的关键成分的40%(也就是说,音节和数字)得到了回忆,而在同样的系列中,所有其他成分的回忆平均值是43%,这种差别是无意义的。最后,让我们把第一栏和第二栏进行比较,我们发现系列(1)的成分比系列(2)和系列(3)中的重复成分记得更好。对此差异所作的解释是明确的:我们已经解释过R(重复的)成分与1(孤立的)成分进行比较而居于劣势,我们的假设是这样的,前者进行了聚集。系列(1)中的所有成分处于劣势提示了同样的解释:该系列中的所有不同成员在没有任何突出成员情况下形成了一种群集。这个系列中的一些项目比系列(2)和系列(3)中的重复项目更优越,我们可以用进一步的假设来对上述情况进行解释,也就是说,系列(1)中的不同成分的群集比系列(2)和系列(3)中的相似成分的群集具有较低程度的内聚力(cohesion)。这种假设并不作为一种特殊的假设用来解释这种特殊的效应,而是作为直接来自相似定律的假设来解释这种特殊的效应:如果群集是由相似性引起的,那么,内聚力程度必须是相似性的直接功能。知觉中的记忆效应和过程之间的这种关系提出了一个涉及其本质的非常重要的问题。记忆效果是否由于一种知觉组织,而痕迹仅仅保持了一种结构,它具有产生痕迹的那种兴奋的特征,或者说,决定知觉中过程分布的同样因素是否在痕迹群集的形成中也起作用?后一种解释要比前一种解释更加意味着痕迹的一种动力性质,因为按照这种解释,在痕迹系统中将发生一些事件,这些事件为它们提供了一种原先的兴奋所不具有的组织。在冯?雷斯托夫实验中,这一程序实际上排除了第一种解释,从而迫使我们接受第二种解释。不同的成分被相继呈示,所有彼此不同的成分的系列呈现在先,而一个成分(或者在另外的系列中两个不同的成分)突出于其余相似成分的那种系列则呈现在后,而且这种突出成分往往出现在一个系列中的第二位或第三位。因此被试不可能知道它是那个孤立起来的成分,他甚至不可能知道,该系列将会包含这样一个成分。绝对没有理由认为,为什么认知觉上说关键的成分应当被孤立起来。它的孤立证明了回忆中起作用的一个因素,这一事实似乎要求这样一种解释,即它是在痕迹系统中被孤立起来的;它也依次意味着,痕迹系统内发生的组织过程与知觉兴奋的组织一样,遵循着同样的定律。这证明了我们的组织定律可以应用到痕迹中去,我们在前面曾经这样说过(见边码p.464)。确实,我们的证明只涉及相似定律;至于接近性,在记忆中也像在知觉中一样具有一种效应,它取决于我们第一次讨论中出第 242 页----------------------- 页面 244-----------------------行为心理学.txt现(第四章,见边码P.165)的两种因素的密切关系;下面的讨论将补充实验证据。在痕迹转化中,其他定律的效应同样也会在新的实验材料被提供时得到证明。冯?雷斯托夫强调了发生在痕迹系统中的两方面变化:(1)单一的痕迹在并入较大的痕迹系统中所经历的转化可能比相对独立的部分的知觉转化要更进一步,看来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假设;(2)这些转化的本质是一个问题。在雷斯托夫的实验中,群集的形成对回忆产生不利的影响,但是,他也指出,这种发生在非常特殊条件下的情况,不必认作是所有情况的典型事例;群集的形成是可能的,因为它增加了群集成员的回忆价值。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讨论。在长的时间间隔以后痕迹系统的效应现在,让我们回到冯?雷斯托夫的实验上来。迄今为止,我们所考虑的一些痕迹是属于同一系列的。我们发现,在这样一种系列中,相似的痕迹即便没有彼此接近也能形成群集,也就是说,当产生痕迹的一些兴奋为时间间隔所分隔,中间填充着其他兴奋时,也能形成群集。这样一来,在我们报道过的前五组实验中,每个系列的4个重复的对子并没有彼此紧随,而是被一个或两个其他的对子所分隔。于是,便产生了下面的问题:群集的效应是限于这些相对来说短暂的时间间隔呢,还是在较长的一段时期以后也会发生?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种回答方式是,一个IR系列(也就是孤立一重复系列)被习得了,不过马上出现了一个系列,其中第一个系列的孤立成分成为重复的成分。如果第一系列和第二系列的相应痕迹之间的群集发生的话,那么,第一系列的孤立成分应当失去其某种优势。第二种方式使用了相反的呈现方法。第一系列中的重复成分在第二系列中作为孤立成分而出现。两个系列的相应痕迹之间的群集肯定会发生,如果第二系列的孤立成分与发生时间上没有落在另一个系列成分(其中的这些成分成了重复成分)后面的一个系列中的孤立成分相比居于劣势的话,那么,两个系列的相应痕迹之间的群集便一定会发生。实际上,这两种效应都会发生。倒摄抑制我将简要地描述第一种倒摄抑制:要求28名被试必须记住一个系列,该系列出示4次,由两对音节、两对图形和五对数字组成。嗣后,这些东西又与其他四个系列一起呈示。把被试分成两组,对这两组被试来说,其他四个系列是不同的:对于其中的13人来说,系列由6个音节和3个数字组成,而且不是成对地排列;可是,对于其余的15名被试来说,该系列是由6个图形和3个数字组成的。过后,即在第一个系列最后一次呈现后8分钟,用配对联想的方法对被试进行测试。如果群集果真发生的话,那么,第一组被试应当对图形表现出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