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不十分

第一卷 1-5天朝D版精品堂 转自 桜羽@轻之国度1自从靠小说维持生计以来,已经过了十年了,但我还是不记得自己有写过小说。如果我这么说,也许有人就会觉得“哎呀呀,大师又在假谦虚拐着弯说话了”,不过其实这也没错,我是在拐着弯说话。不管对象是什么,我都爱把简单的话用复杂的方式说出来,这是我的工作。蓦然回首,这十年我从不间断地做的事情,其实就是坚持不懈地拐着弯子说话,贯彻没话找话说的原则。我很有自信自己是个怪人,这是我很引以为傲的一点。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可能就活不到现在了。说不定早就挂了。老实说,如果有人说“其实从你想要扮演怪人的一刻起,就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怪人了”的话,也是没错的,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而且最重要的是,我是那种喜欢被别人用半是好奇半是轻蔑的目光看待的人。就是因为喜欢这样,我的性格才会如此扭曲,才会吃这么多亏。有些时候我的所作所为甚至会让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但对于这种问题,我一般都会归咎于自己本来就是这种人的这个结论。所以,其实,我也觉得以这种扭曲的性格在这十年来还能够一直作为一个小说家存在,实在连自己都不禁感到佩服。还能够继续从事小说家这种也算是被社会所认可的职业,实在是不得不佩服的事情。这十年也算是正正经经地活过来了,就光凭这点,也值得别人赞扬一翻了吧。我总是以否定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甚至到了觉得任何时候走上邪路也不奇怪的地步,所以平时努力工作、消费、对周围人们的人生产生影响,算是起到了不少作用,也念了不少书的自己,好歹也算是个社会人了。但是,同时也感到一丝罪恶感。自己虽然作为小说家混饭吃,但是却从没有确信过自己写的是小说。不对,说一次也没写过小说,这种说法也未免太夸张了。如果说我的脑海中从没有闪过“所谓的小说,就是这样了!”、“这次写的可是名著级别的啊!”这种想法,那是骗人的,我觉得自己的人生中,会让我找到“活着”的感觉的,也就只有写完小说的那一瞬间了。想到这里我不禁认为,自己所写的,跟社会上公认为小说的东西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了。如果否定这点,那么对跟我一起共事的出版社、兴致勃勃地看我的书的读者,都将是非常失礼的一件事。到底,自己的工作是什么,自己在做的是什么,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决定这些的,不是那个人本身,而是周围的人。是好是坏,也是别人说了算。就算我本身非常坚决地否认,但如果周围的人都说我写的是小说的话,那么那应该就是小说了。反过来说,不管我如何低姿态地郑重其事地向别人解释这才是小说,如果无人认同,所有人都认为那东西比酒醉后挥笔写就的情信更恶劣的话,虽然觉得可悲,但那到底还是不能说是小说。这个道理我明白。我还没有幼稚到要否定这个的地步。毕竟我也是三十岁的大人了。三十岁。不只是大人,还是个大叔。这个现实某种程度上让我的心里倍感阴暗。客观上来看,我的人生只能说写着写着小说,就到了这个年纪了。当一个人因为他的年月增长而感到羞愧的时候,通常都代表这个人的人生中没有什么成功可言,但这却是我发自肺腑的感想。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在变成这样之前难道都没有方法可以预防吗等等,我已经反省过无数次了。应该有方法可以让自己不迈人三十大军的吧。我不禁这样想。不过,我能想到的唯一方法,也只是跑去自杀之类而已。幸好,我从没有过想要自杀的想法。虽然会经常想死后的世界会如何如何,但那跟想自杀是两回事。纵观现在的社会,这样的心态应该算是上天赐予我的礼物。当然,如果有人说,二十好几的时候一天到晚只有工作,除了工作之外基本上什么也没干过的这种活法,也跟自杀差不多的话,我也一时无法反驳。别说反驳了,本来我就是那种喜欢被人这样说的人。你根本没有好好活过。在人生经验方面你只是个连小学生都不如的精神上的幼儿园小鬼等等,我就是那种被人这样说反而会高兴的人。但是高兴的同时也会受伤,这才是最难搞的。不管有多高兴,那伤疤还是会残留一辈子,这点是我自己也一直想不明白的地方。太愚蠢了。愚蠢的自己。对于就算什么也不干,也足以被人唾骂的自己,我是有羞耻的自觉的,但是对于被唾骂的时候随之而产生的“自己跟周围的人不一样,是特别的存在”、“不被理解,是因为我过于特别”等的想法,就是形成我那二十到三十岁的人生的主要材料,这也是一个可悲的事实。我坦白来说吧。我曾经试过整个人被书架压在下面。强烈的所谓作家的自尊,让我对于把书扔掉或者卖掉这种事有着强烈的抗拒,所以自然而然,房间里是堆满了书。由于本来我就是那种凡事不上心的人,所以也没有考虑所谓的均匀受力,只是简单地把书按顺序从一端开始依次放到书架上。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用夹板做的书架毫无征兆地倒了,压在正埋头工作的我的身上。当瓢泼大雨一般的书砸下来,书架的残骸不断打在身上的时候,我脑子里忽然觉得会经历这种事的自己真的是非常特别,虽然身上痛得要死,但脸上却挂着浅浅的微笑。这样的自己让我打从心底里觉得是个怪人。或者说,很让人恶心。这样的一个在精神上仍相当于幼儿园小鬼的人,却随着年龄增长,作为人类生存了三十年,作为小说家存在了十年,这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了。虽然这奇迹不会被任何人承认,但是奇迹的这个事实却不会有丝毫改变。同时,如果现在的我有三十岁的人应有的状态的话,那么我想,可能是我小时候对于三十岁的大人期待的事情也太多了点,过度了点。为什么明明是大人却做不好?为什么都到了三十岁了还是这种性格?小孩子的时候、不对、就算是到了二十几岁的时候,我也经常看着身边的人这么想。看来是我错了。一想到那时候看到的大人的形象,正是现在的我的状态,就觉得没有自信活下去,但是实际上,也没为这个觉得有多羞耻。对于虽然过了三十岁但是仍然没有成熟的自己,我仍然能够找到价值所在,这种扭曲的认识,正是我的真正面目。大家也请为此骄傲吧。为自己是孤立的异端而骄傲。就算因此而遭受冷遇也是值得的。虽然能够为人所理解,能在周围的赞许声中过日子是像梦一样美好的事情,但另一方面,不被任何人理解,跟赞许无缘的人生也有着另外一种梦一样的味道。虽然那也许只是我自己一厢情愿,但我的确这么认为。只要不给别人添麻烦,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是我的自由。当然,对于社会而言,无法跟周围打成一片的异端,其存在本身就已经是麻烦,这种想法我还是很能理解的,但希望大家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真要扮作跟周围打成一片,扮作跟所有人都和谐相处的样子的话,对这个世界反而会是更大的麻烦。关于这点,作为异端的所有人心里都再清楚不过了。我是心甘情愿地做自己,这点毋庸置疑,也是所有一切的前提。我之所以成为这样的我,不,这里就请容许我用“我们”来称呼吧。我们之所以成为这样的我们,没错,其实也是为了你们好。如果我是个人格健全的人的话,当然能够毫无悬念地跟你们和谐共处互诉衷肠。因为这样做我自己也高兴,你们也一定会高兴。但是,人格并不健全的我要是这样做了,将会招来多大的灾难与悲剧,这我也是很清楚的。现在的自己,都已经三十岁了却仍然超乎想像的性格扭曲,思想老旧得滴酒不沾,也不抽烟,只会埋头工作,这样的一个自我形象,是我花费了人生中最为珍贵的十多岁的少年时代和二十多岁的青年时代才构筑起来的,是我的重要财产。综合上来看,我不是太喜欢自己这个人,但是对于努力过,并且基本上达到目标的这个事实,我是给予正面评价的。真是难为我了,竟然坚持到现在。不管怎么样,已经三十多岁了。从现在还看不到阻碍寿命的平均增长方式来看,要说人生已过半还为时尚早,但是一想到今后恐怕身高都不会再增长,我就觉得已经过半了。已经无法再恢复为正常的人生了。我没有成为所谓的“正经的人”、“正经的大人”,估计将来也不具备这种可能性了。这是绝对、绝对不可能的。今后我应该不会组建家庭,也不可能找到能够推心置腹的对象,更不可能归属于某个组织。虽然我会像现在这样羡慕、嫉妒那些“正经的人”,但是却完全没有要抛弃自我的打算。没有改变这种想法的我,自然不会有掀起自我革命的机会。虽然不知道自己能够靠小说家这个行头混多久,不过我这个人恐怕未来五十年都是这副德行了。就算我本来就对人类多少有点怀疑和厌恶,疑心十分重,但对这一点还是十分确信的。这种状态让我觉得既可悲又欢喜,但多少还是有点心酸。这里面,也包括了我那厚颜无耻想再活五十年的打算。2在不经意地暴露了我还打算再活五十年的自己的肤浅想法之后,再说这种傲慢的话显得有点不合时宜,但我很坚定地相信,没有说出“还打算作为小说家混个五十年”这种话,正是我的内涵所在。我并不是想说这世界有多简单。所谓简单的世界,是不存在于这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的。创意工作者或者专业人士、运动员、或者艺人什么的也一样,像那种从事特殊职业的人总喜欢把自己所在的领域描述得非凡超群,自我意识比任何人都强的我虽然也没资格说,但是也正因为是这样的我才能够断言,这种特别感只不过是幻想而已。不管是哪一行的哪一个工作,都有着相同的苦处。只不过是责任的轻重和对社会的贡献度、以及工资的金额不一样而已,其他都是一样的。所谓的职业无分贵贱这句格言,不只是一句好听的话,其实是不可推翻的真理。只要工作过就会知道,因为不管是哪个行业的哪个职位的哪一个人,说白了都只不过是“被某个人使唤的人”而已。当然,一些有违人道精神的重度劳动算是例外,这点是必须补充说明的。还有,我花费了(奉献这个矫情的词儿是把我的嘴巴撕烂也说不出来的)二十多年青春岁月的小说家的世界,也是跟其他的行业一样的严峻、苛刻、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世界。在这个如此极其普通的世界再继续混个五十年,可算是一个相当难办的现实问题,而且就算是有人求我这么做,说不定我也会拒绝掉。会死的。虽然也许会被人责难说是胆小鬼、没毅力等,但我到底没打算要为创作活动拼上性命。我希望自己能再活五十年。这种情况下被人说是胆小鬼也好没毅力也好,都算是赞美。如果不怕被人误解,单刀直人地说的话,从事创作工作的前提,是必须要有才能。业余和专业的区别,正在于之前备受称赞的,其实是任何人都能够理所当然地做到这一点上。上小学的年纪曾经碰过无数次的壁,在成长为大人后仍然要再次去碰,这样受的伤可不是小儿科,心也会伤痕累累。实际上,我也看过好几个比我更有才能的新人,因为最终不成气候而放弃了当小说家这条路……不对,这不是真的。这只不过是我把小说家这个行业美化了、把自己所在的行业看得特别而已,是应该感到羞耻的行为。所谓的专业和业余并没有什么区别。我并不是想把坊间流传的说法拿出来显摆一遍。至少,在我回首审视这十年的经验,并没看到任何人能够光靠才能来从事小说家的工作。经验和努力、然后是毅力、剩下的就靠运气了。仅此而已。而所谓的才能,看起来有没有都一样。我吗?没错。我是那种一厢情愿地想要相信自己拥有才能的人。是那种随处可见的、没什么惊喜可言的作家。当然,要不是那样的话,说不定就不能作为作家继续下去了。认为只有自己是特别的这种误解,正是作家之所以为作家的根源所在……不对,把其他的作家也一竿子打死可不好。订正一下,那正是我之所以是我的理由。这样的我之所以能够作为小说家混了将近十年,想来可以说是偶然,也可以说是必然。因为我毕竟也有努力过,要说现在的一切都是靠运气和时机才得到的话,就算是当作谦虚,也还是说不出口。但是如果坚持说是努力的成果的话,就算是虚荣心作祟,也有点过头了。关于这点,保持不多不少的中庸应该就可以了吧。所以今后要做的,也不过是把这十年中做的事情再重复一遍而已。只是在这条不知道会持续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通往何方的路上,继续不停步地走下去而已。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还没走到尽头已经不支倒下,而且已经作为小说家生存了十个年头的人,之后要再找其他工作,究竟还有没有出路,这个也不清楚。3不过,就算作为小说家永远存在下去比较困难,小说一直写下去却不是什么难事。有些话也许会引起部分人的反感,不过要是让我直说的话,我觉得自己是很擅长写小说的。甚至可以说,这是我唯一的优点。也许刚刚才说自己没有写过小说的我,现在说自己擅长写小说什么的简直是自相矛盾,但是我的确是擅长。如果不是擅长写小说的话,现在的我会变成什么样?此时此刻会在干什么?无法写小说的我,究竟会怎么样渡过自己的三十岁?当我在临睡前卷缩在被窝里自顾自地想着这些问题的时候,仿佛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踩上了某个来历不明的东西似的,总是会觉得不安。我不是很喜欢自己。或者说得清楚点,很是讨厌自己,但对于自己所写的小说,却是喜欢的。我对自己的认可,仅限于“自己所写的小说”这一点。所以我才会允许自己去看书、打游戏、一个人去卡拉OK。如果我写不了小说的话,我能够容许自己去做的,就只剩赖以生存的最基本行为了。(但是我不会自杀。不管怎样,都会喘息到最后一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会再去数自己写的小说的数目了,但短篇长篇加起来,少说也有百来篇吧。就算只算那些出了书的,也应该超过五十本了。就算说得谦虚点,也算是颇为努力的了。确切点说,有点努力过头了。现在已经不是书可以卖疯的八十年代,任何人(恐怕包括读者在内)都没有期待过我会努力到这个程度。过劳也有个限度。自己也很清楚。虽然有些话越说就越会让自己更像怪人,但有时候我去书店,看到放在新书推荐书架上的书,腰封上写着“打破××年沉默的最新作”这种字句,就会觉得异常羡慕。可以的话,我也很想某天打破沉默看看啊。只是,工作量这种东西,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不管怎样,在合适的时候金盆洗手,是需要相当的技巧的。无论是企业也好,策划方案也好,文化也好,一般这些东西都会因为错失放手的良好时机而出现失败。也就是说,现在的我正在奔向失败的道路上。我觉得所谓的道理明明都知道,但就是无法停手这种说法,说不定就是用来形容这种情况的。要是干脆陷入瓶颈,再也写不出东西的话,跟我扯上关系的人们会变得更轻松,读者也可以不用再为我费心了,但是偏偏天不从人愿,我就是能写,这也实在是没办法的事。如果我直接这样直白地说出来,应该有人会立刻说“哎呀哎呀大师,说了这么多,原来你是来炫耀的呀”,但是这其实并不是我的功劳。我之所以擅长写小说,其实不是由于我自己的缘故。那不是才能,说得清楚点,连运气也算不上。硬要说的话,那就是不幸。我没有装悲剧主人翁的打算,这实际上真的是不幸。没错,再没有比这个更倒霉的了。要是硬要把人分成两种,我从没想过自己可以被列入幸运的人那一半,但是老实说,我也从没觉得自己会倒霉到会遇到那种事的地步。现在想起来,也还是会吓得发抖。我作为小说家,或者说,作为一个爬格子的人,能够写小说,而且还能一直写到现在,其实是由于一个很容易理解的插曲造成的。作家在自己的职业生涯里,最频繁被问到的问题莫过于“你为什么能够写出那种故事呢?”这一条。面对这种问题,大家都显得相当不耐烦。要是能够说清楚的话,就不用那么花脑筋了——这恐怕是作家们最真实的声音。幸亏,我是个极度没有人缘且难以理解的人,所以根本不会有被人问这种问题的机会,但是偶尔会在杂志的采访中被问到类似的问题。而这种时候我通常都会一如既往地用怪人特有的字句来回答。以自己独特的价值观之类的东西来解释成为作家的必备条件。而通常采访者都会很好心地把这些字句剪掉,所以这种意见极少会有机会暴露于人前。但是那种情况下我所说的抽象而主观的话,却大都是谎言。老实说,喜欢在采访的时候说谎,是我作为作家最大的坏习惯。不过正因为会撒谎,我才得以成为作家,而杂志方也会把我说的话切合杂志的策划方案巧妙地进行编辑,所以面子工程的处理方面,我们可以说是彼此彼此。那么,既然那些话都是假的,那什么才是真的呢?“怎么样才能想出那些故事?”面对这个问题,我的真正答案是什么?我打算现在慢慢道来。把我的过去的阴影,摊到公众面前。4所谓的阴影,其实是一个很让人讨厌的词。这个字眼听起来很简单,恐怕是因为这个词本身所包含的涵义和悲剧色彩太广,让它一直以来被滥用,所以其意义也就因此而变得有所偏差。现在,只要这个词一旦出现在电视剧或者电影里,我就会有“哎呀呀,又来了。不,应该说现在用这个词有点过时了”的想法。我想很多观众,也都是这么想的吧。但是其实“阴影”这个词本身,是不应该有过时不过时之分的。其实我也想过,有了原因就会有结果,这是理所当然的。只要原因明确,所谓的阴影也许并没有那么糟糕。虽然有点强词夺理,但原因不明的烦恼,莫名其妙的不舒服的感觉,跟理由明确的不爽,到底哪个更好这个问题,也许比较难以回答。能够知道谁是应该攻击的对象,谁是敌对的那方,也是一种救赎。就算最后的答案是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或者是过去的自己也一样。所以,这里我就直接使用这个已经变得非常廉价的医学用语——阴影这个词吧。虽然这种行为带有自虐的性质,但其实说起这个话题本身就已经够自虐的了,就为了不让这种行为产生附加价值这一点,我也应该使用这个词。我能够一直从事作家这个职业的最大的原因,可以说是唯一的一个阴影。我的人生是比较无风无浪的那种,或者说,我是那种会为风平浪静鼓掌欢呼的人,所以我的人生自然也是平稳而且平凡的那种……成为作家这件事本身,跟一般的找工作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不是我要哗众取宠,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真正算特别的事,也就那么一件。那是我创作故事的基础。……话虽如此,一开始我还是得交代几个前提。并不是我要故意吊起来卖,既然决定了要说,可以的话我当然是希望可以一吐为快的。虽然我也不是没有想过总有一天要写出超过一千张原稿的大作(这比起打破沉默的那个,我觉得更有现实感一点),但这本书不会太长的。基本上来说,我是个不擅长长篇大论的人。我说不出那么多话。尤其是关于自己的事情。也就是说,前提是因为有必要,我才交代的。只不过是手续上的问题,就跟穿鞋子之前要先穿袜子一样。不管我是个什么样的怪人,也不至于厉害到能在穿了鞋子之后再套个袜子出门。又不是首饰什么的。就如刚才所说的,我现在开始要说的过去曾经发生的事,因为太过一般,恐怕难以吸引大家的兴趣。但这一次的经历所带来的阴影却是我在过去的十年里能够一直从事写作的原因。而本书,绝对不是什么“作家指南”。只有这一点,我绝对不想大家误会。或者说,绝对不希望大家误会。我绝对不希望大家产生“原来如此,只要有了那种经历,就任何人都能成为作家了么”的这种想法。虽然,我的经历之中还有另一个人出现,而那个人所做的事,也不是想学就能学得来的。但谁知道呢,这个世界很大,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不能说绝对没有可能。所以最初我得说在前头的,就是“好孩子请不要模仿”的例牌警告了。而且,能通过这样的经历成为作家的,我想也就只有我了。然后作为下一个必须交代的前提,我现在开始要说的并不是像我之前所出版的故事那样,是捏造出来的故事。不是比现实更有价值的架空世界,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这次的故事跟我之前所出版的,有着很大差别。我会刻意不去修饰或者添油加醋,所以也许会缺乏娱乐性,也不会有创作故事时作为基础的起承转接。有时候尝试回忆起来,也觉得结构支离破碎,总是摸不着边,就跟现实一样。当然,作者的写作技巧并不成熟这一点,我也不打算否认,但是既然现实就是那样子,那么从故事情节出发来看,就算被人说是荒唐无稽,我也只能回答,你骂错人了。因为我只不过是把现实中发生的事,直接记述下来而已。当然,虽说是直接记述,但因为这件事真实发生过,所以作为生活在现代日本的社会一分子,有一点最低限度的规矩,我还是会遵守的。那就是要充分尊重人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所涉及人物的隐私。接下来的文中我会尽量注意不出现个人姓名和地名,就算万一出现了,那也是假的。我会用无法特定某个人的形式来讲这个故事,所以有时候描述也许会像嘴里含着东西说话一样模糊不清。这点希望大家了解。希望大家知道,这也是大人的苦衷。不管精神上有多接近幼儿园学生,好歹过了三十岁,还是得有点这方面的顾虑的。就算是像我这种自诩怪人的人,也还是不可能天真无邪到那个地步。那么接下来是最后一个前提,为什么我会突然想把自己心中的阴影说出来,这一点也得解释一下。否则读者就要一边猜测我究竟是基于什么心情来说这件事,一边看下去了。这样子一边揣度作者的心态一边去看的小说,肯定不可能带来什么兴奋的阅读感觉。本来我说完全没有提起这件事的打算的。甚至打算终生对这个秘密闭口不谈。有谁会傻到想把自己曾经的阴影公诸于众呢?虽然接下来都要说给大家听了,这个时候不应该还说这种话,但是其实我本来根本不想让人知道这件事。或者说,根本不愿意想起来。这种可怕的记忆,如果可以忘记的话,希望能够永远忘记。我本来以为自己会把这个秘密带进坟墓的。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最终是不是会进坟墓,但总而言之我想把这一切都隐藏起来,带到另一个世界去。要说为什么突然又产生了想要说出来的想法,其实是基于很简单的理由,因为至今为止一直照顾我的责任编辑马上就要退休了。而对于这位照顾了很久,或者干脆说给我擦了很多次屁股的责任编辑,我却从没有做过什么算得上是报恩的事,也就是说,基本上没给过她什么原稿,所以至少最后这一次让我交给她一份印象深刻的原稿,当是报恩吧。这是我少有的富有人情味的一面。让她作为编辑的最后的工作因我而锦上添花,这就是我的最大的愿望,为了这个目的,哪怕要把自己的一点丢人之处公诸于众,也算不上什么了。所以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而且,虽然刚才我说过希望把这个秘密带人坟墓,但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是我自己的计划,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做到的。这件事总有一天要拿出来说。只不过是这次刚好有了一个这么好的机会罢了。借报恩之名,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既尽了心意又尽了义务,可说是一石二鸟——要是有人这么说的话,我也只好认了。连我自己也觉得没好气。什么有人情味嘛。总而言之,就是这么一回事。各位读者大可不必理会,主要听我说,读完它就可以了。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再重复一遍吧。这不是故事。这里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5你有看过少女的身体四分五裂,散落一地的情景吗?我有。不用说,那是很能让人震惊的场面。看到那种震撼的情景之后,我有段时间根本就无法正眼看人。禁不住,也从不间断地想,绞尽脑汁去想,人类究竟算什么?那是十年前发生的事。当时的我,当然还不是作家,但是却是比现在更有作家架子的二十岁青年。也许该说,那是我还没什么出息的时候。如果不进行任何矫饰,直截了当地说的话,那就是到处都有的希望成为作家的投稿者。写了小说(之类的东西)后就到处去投给那些这样那样的写作大赛。我就是那种年轻人。而至于内在方面,跟现在没有什么区别,只能说是一个精神上仍处于幼儿园小鬼的家伙。当时跟现在,我不觉得我的人格方面有什么大的改变。但是,这只不过是本人单方面的想法,为了配合自己的主观看法难免会美化过去,贬低现在,又或者反过来,都有可能,而实际的情况,恐怕是相当复杂。客观来看的话,当时也许比现在更加活泼,现在可能比当时更加多疑。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自然改变了的地方,被迫改变的地方,不小心改变了的地方,说不定还是有的。不对,应该说是一定有。没有才怪。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十年前的自己,简直就是另外一个人。所以如果要叙述整个故事的话,用另一个人的口吻来简述,应该才是正确的做法吧。至少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不觉得自己会希望十年后来自未来的自己,把现在的我身上发生的事说得像是自己的事似的。你谁啊?算老几啊?明明什么也不知道,不懂装什么懂!?————要是我的话一定会想这么说。总而言之,只是一个希望成为作家的年轻人的故事。像他这样的人,应该随处可见吧。写文章写得比较快,就这一点特征。当时还是大学生的他,写报告或者论文测验等比什么都擅长,要是再往前追溯的话,从以前开始在语文课上写作文的时候,他总是班上最早写完,第一个交上去的人。只是擅长写东西的年轻人。反过来说就是他未必就会写小说,所以虽然四处投稿参赛,却如石沉大海,未见有什么回音。偶尔有时候时来运转,有几家出版社表示有兴趣,这时候的他也见过好几个编辑,但是很遗憾,这并没有什么收获。如果跟人打交道的技术能够更好一点的话,说不定就不会错过这种大好机会了,但是我却似乎跟这种良机无缘。认为我“难成大器”的那些编辑的判断是对的。当然虽然我也会愤愤不平地想他们为什么就是不明白我的作品中的精髓,但是现在想来,当时写的东西的确有很多欠缺的地方,就算那些不可能包容这些缺陷的编辑们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些所谓的小说(之类的东西)里,也没什么可以大放异彩的地方。那不是小说家的小说,而只是希望成为作家的人的小说。现在的我也有协助一些小说新人大赛评审的经历,或许我的意见可以作为参考,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其实只有那么一点点。从语法上来说,也就是技术层面上的话,作家跟希望成为作家的人之间,我认为并没有太大区别。不对,关于这点的话搞不好希望成为作家的人会更加小心注意。比起那些实际上天天上路驾车的司机,正在驾校学习驾驶知识以取得车牌的学生会更加小心操作方向盘,跟那个是一样的道理。当然也不是说,越是粗枝大叶越好。那么,要是有人问,作家和希望成为作家的人的区别究竟在哪里,我希望听的人能够了解,以下所说的仅仅是我的个人见解。我认为是在于有没有在作品里“创造故事“这一点。作家是创造故事的人。但是希望成为作家的人,只是在说谎而已。分界线究竟在哪里,到哪里算是谎言,从哪里开始谎言变成故事,仅仅只是主观上的判断,没有确定的标准。作出判断,是编辑的其中一项工作,而从当时的他们眼中看来,我是不合格的。当时的我只不过是个说谎的人,只不过是爱吹牛罢了。这样听来似乎会让人觉得我对以前的自己未免太过苛刻,但其实那不是我说的,而是经验老到的编辑们对我说的客观评价。创作故事跟说谎是两回事,另外,会写文章跟会写小说也是两回事。现在我虽然能够理所当然地带着一丝说教的味道来旧事重提,但当时的我,却硬是无法承认这一点,无法听取任何人的意见,只是一味地写啊写,不断地写。如果最后用焦耳、牛顿等数值来计算单纯的工作量的话,那时候的我工作起来也许比现在的我勤奋多了。不对,由于没有收过工资,所以不算是在工作,但是那时候仗着自己年轻,一天写的稿纸可以多达两三百张。很难说当时写的是小说。最多只能说是像小说一样的东西。如果说正是这样的经验造就了现在的我,正是当初毫无把握的努力创造了尽头的成就的话,听起来会比较伟大,但我却认为事实并非如此。我反而我觉得自己当初是在白费气力。应该还会有其他更高效率的路,可以通往我现在所在的位置的。也许有人会训斥,追逐梦想还哪有分高效率不高效率的,但不管是谁,不管什么时候,应该都是不想走冤枉路的吧。如果说有且仅有一点是现在站在这个位置的我可以肯定的话,那就是当时的我——他,在追逐作家这个梦想的过程中,虽然走了不少冤枉路,但却从没有迷失过方向。从没想过要停止努力成为作家而转向其他职业,这是连我自己也觉得了不起的地方。虽然个中理由也许只是除了写文章之外找不到其他能够做的事情而已。自己的无力,造就了一条道走到底的乐观。所以如果没有那件事的话,我恐怕真的什么也做不成吧。也许会转而从事能够发挥作为特长的写作能力的其他职业也说不定……不,我也不觉得自己能够做得到这一点,所以或者做着其他完全不相关的工作的可能性比较大。没有把自己的特长应用到工作上的人还是很多的。有人说把自己的兴趣作为工作并不是好事,而实际上多数情况下把自己的兴趣拿来当工作是很痛苦的一件事,但是如果能够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特长,应该算是一种幸福,是上天的一种恩赐吧。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所以,我必须感谢那孩子。感谢那孩子,那少女。想是这么想,但我是绝对不会道谢的。具体的日期我就不说清楚了。季节也是。那天,我从当时寄宿的学生单间公寓骑自行车往学校。写到这里,这么说来,最近已经完全没有骑过自行车了,突然觉得有一种很让人怀念的感觉。一想到在讲完整件事之前,我都得跟这种怀旧情绪作战,就觉得莫名的心烦。心里乱作一团。但我们还是继续吧。现在跟当时,究竟那一个我自我意识比较强这一点,实在难以判断,但是面对当时会在上学的时候骑公路赛车的他,现在的我也不得不表示钦佩。那时的我,是个会用明明一看就知道不适合在大街上骑的自行车在人行道而不是车道上飞驰的注重安全的大学生。一如既往的上学路上,我为了赶上第一节课而拼命飞奔。虽然我是希望成为作家的人,但是我认为自己上课还是比较认真的。大学这个地方对于不会喝酒的人来说有点排他的成分,所以除了上课之外其实也没什么好做的。不过就算没有被人排斥,我也觉得基本上不懂跟人打交道的我不可能去参加什么酒会或者聚会。总而言之,那是在我赶去上课的路上发生的事。虽然我已经不记得大学和我所住的学生单间公寓之间具体有多远的距离,但现在想起来大概是骑自行车一个小时左右吧。其实距离并不远,就是交通灯多。我曾经数过一次,现在对于交通灯的数目还记得很清楚。其实是三十二个。要是算上没有交通灯的斑马线的话,就几乎达到四十个了。有这么多十字路口,不发生交通事故是很不可思议的。所以才会发生那种事吧。在红灯前下了自行车等待的我面前,一个小学女生被一台比她大上无数倍的巨大的10吨卡车撞了。虽然我不是很确定那是不是真的是十吨载货量的卡车,但是给人的感觉真有那么大,这样大的车子全速撞上了那个女孩。与其说是撞飞,不如使用直接撞碎这种说法会更为准确吧。就像之前我所说的,那女孩子幼小的身体四分五裂,散落了一地。她身上原本背着的双肩书包,却是完好无损地掉落在路上。没有自己意志的双肩背包竟然能够直接越过背着的人的身体飞出去,这种状态用来描述她现在身体的状态应该是最合适了吧。这一切真的就发生在我面前。这已经没有必要说什么救人要紧了,这是一场造成当事人立刻死亡的事故。由于当时是红灯,所以也就是说,是那个女孩没有遵守交通灯,但是可以说,她所受到的惩罚却未免太过悲惨了。虽然卡车已经立刻踩了刹车,但惯性太大,刹了车也不已经来不及了,在冲过了斑马线后车身才停了下来。这一天,一个幼小的生命消失了。如果只是要描述这个现象的话,就是这种感觉。如果只是要描述发生了的现象的话。只是,希望大家不要误会。在超近距离目击了悲剧性的交通事故发生的这一件事,并没有对之后我的人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阴影,也没有让我从此走上作家之路。在我至今为止所发表的小说里,不只是少女,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角色遇上了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但这一切绝不是起源于那一天目击的事故。那种交通事故的频率只是单纯地反应了我的实际感受而已。我经常会目击各种交通事故发生。不只是十字路口比较多的这个镇上如此.在很多地方,甚至在我旅行经过的一些地方,我都看过很多交通事故发生了。这三十年,看得太多了。我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就连我自己,也被车撞过三次。一次是摩托车,一次是自行车,还有一次是汽车。三次都弄得最后住院收场。被摩托车撞是成为作家之后的事,就算在医院里我也尽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但是速度还是赶不上平时,如果是看得出来的人,应该就能猜出在什么时期发生的了。只是,在我看来,自己的人院,以及因此而影响工作,都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这貌似是我弄错了,一般情况是不会有人这么频繁地跟交通事故打交道的。最近在跟朋友聊天的时候,我才知道了这个情况。虽然我也很惊讶,但是一想到真正惊讶的应该是朋友才对这一点,我就觉得有点难为情。我并没有刻意去交通事故频繁的地方旅行,所以只能说一切都是偶然。勉强要解释的话,也许我是诞生于那样的一个星座之下吧。诞生于一个跟交通事故比较有缘的星座之下。虽然如果要问我那到底是什么星座,我可能侧着脑袋想个半天也回答不上来。在我看过的交通事故里面,死亡事故并不算少,幼小的生命被夺去这种事当然很凄惨,但是就这点而言,我却无法认为这次事故有多特别。因为就算把我至今为止目击过的事例放在一边,在这个世界上,这一刻也有无数交通事故在上演。只是,这一次真的真的就在我眼前发生,所以那一刻全身僵硬的感觉,我记得很清楚。当交通灯变成绿色的时候,我也无法迈步走过斑马线。不对,这不是我当时最直接的心情。只不过是把脚本润饰了一下,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个正常人而已。就连我身体僵直的感觉,也跟这次事故没有关系。十岁以后基本上跟别人没有什么交集的我,欠缺了能够感受他人痛苦的能力。就算头脑能够理解小学女生被车撞了的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值得悲伤的事这一点,就算实际上也多少感到一丝悲伤,但另一方面,在脑袋的一角却已经开始确认那些飞散的鲜血会不会弄脏自己心爱的自行车了。我很清楚像我这种人,社会上是怎么认为、怎么称呼的。虽然对于怪人这种说法,我是可以毫无抵抗地接受,但对于那方面的责怪,却难以感到高兴。只是,也只能勉强接受了。因为虽然我只有十多岁,但是作为人类的重要感觉,却在成长的过程中遗忘得一干二净了。不过,只有这一天发生的事,我是可以找到借口的。对于那个女孩的死,我没有感到悲伤,也没有跑过去确认的冲动,关于这样的冷漠,幸好我还是有可能解释得通的。在卡车飞驰而过的另一边。那里还站着另外一个少女。第一卷 6-106虽然不管怎么样,失去的生命已经不可能起死回生,但还是让我们把时针再往前拨一点吧。那个被卡车撞到的少女,其实并不是孤零零一个人去上学的,似乎是跟朋友两个人一起走。在骑着自行车赶去大学上课的我的面前走着的她们,貌似感情十分不错。因为是小学生的步调,所以自行车很快便追上了她们。虽然说是公路赛车,但是毕竟是在大路上,我也不可能骑得太快就是了。但当我追上她们之后,却发现这两个小学生的感情,并没有我想像中的好。我不是福尔摩斯,读者也许觉得为什么我能猜得这么准确,但是这种情况,就算我不是福尔摩斯,其实不管是谁,就算不是我,也应该看得出来的。因为她们两个都是一边打着游戏一边走路。虽然我无法判断她们用什么机种,打的是什么游戏,但是应该是不同种的游戏吧。不过就算是同一个游戏,当时的游戏机水平也没有高到可以联机操作的地步吧。走在同一条路上向着同一个学校走去,却各自玩着不同游戏的少女,我不觉得她们的感情有多么好。不过,这样的推理,当时的我实际上并没有刻意地去推理。不过,现在想起来,尤其是把之后发生的事联合起来去想的话,这两个人其实的确如此。我骑着速度比较快的自行车,而且自己也是赶着去上学的人,要是想超过她们的话,是随时可以做到的,但是这个时候的我,却没有这样做。因为那条路本身并不宽,如果我真的要超越她们的话,必须跟其中一个女孩贴着擦身而过。对于目击了数目众多的交通事故的我来说,这是希望尽量避免的事。就算是意识上已经把频繁发生的事故当做正常生活的一部分,但是自己是当事人,而且还是加害者这种事情,却是我无法接受的。不对,也许正因为已经把事故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接受了,正因为对这种悲剧知道得太清楚,所以才不想成为加害者吧。事实上,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考驾照。因为我很清楚交通事故发生后“无法负起责任”这一点知道得太清楚了。所以要证明身份的时候,我提交的都只有护照。不需要每十年重审一次的这种身份证明,对于我来说尤其重要。但是,当我想到后来的事情发展,也许就算勉强为之,我还是应该越过那两个女孩的。因为如果我这么做,能够让她们知道“有些人骑自行车也能这么乱来,一边走路一边打游戏很危险”的话,也许之后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就算对于越过她们这件事有抵抗,至少,我应该响一下车铃的。只是,只是,虽然没有汽车的喇叭那么响,但自行车的铃铛突然在身后响起的话,她们应该会大吃一惊吧(本来就是为了吓到她们才按铃的,会吓到也是理所当然),一想到这个我就不禁犹豫。让那么小的孩子受惊不是我想做的事……而且,虽然那时候还不是连小学生也拿着报警蜂鸣器的时代,但是要是她们大叫起来的话,我可就吃不了兜着走——当时心里也不能说没有这种明哲保身的想法。要是从这种角度出发去想的话,要是那个时候我做了什么,也有可能招致更加严重的后果,所以其实这个话题说起来是没完没了……我们就此打住吧。那之后两个小女孩打着游戏,在没有发现红灯亮起的情况下踏出了斑马线,然后其中一个被卡车残酷地撞到了。其中一个。没错,被撞到的只是其中一个,另一个则完全没事。这件事本身还是值得高兴的吧。与其两个都被撞得身首异处,还是留一个没事的比较好。按理如此。虽然我是个感觉跟别人很不一样的人,但是这种情况,大家都应该会这么想。但是,独自一人走过了斑马线活了下来的少女所采取的行动却引起了我的注意。不对,不只是引起了注意那么简单。正是少女的行为让我的身体瞬间硬化了。比起一个小女孩被撞得四分五裂的事故,以及心爱的自行车上有没有黏上飞散的血迹等等这些,那个少女的行为更让我瞠目结舌。只见那女孩首先注意到另一个女孩不在自己身边,然后她回过头去,终于搞清了状况,认识到刚才为止还在自己身边走着的朋友,此刻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让我惊讶的是她从那一刻开始的行动。她又开始打她手上的游戏了。双腿还停在那里。我不禁愕然。还要继续打游戏么?朋友就死在自己身后啊!?不对,也许这是逃避现实的一种表现。刚才还在一起的人现在却惨死当场,然后还有如果时间上稍微错开一点,自己也许会是同样的下场,这种难以接受的事实让她的心不堪负重,为了保护自己,也许她只能够逃避到游戏中去不是吗?我是想这么认为,但现实却不是这样。因为之后少女马上便停止了玩游戏。关掉了游戏机,然后把它放到了双肩书包中去。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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