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还觉得下海卖身或许会比较好过。如今我真的这么想呢。其实当妓女也没什么不好,对吧?当时日子过得很苦,真的是三餐不继。但即使如此,我还是继续待在江户。毕竟要去乡下种田,我们也干不来。加上我娘原本就是江户人,想到外地讨生活也没什么门路。我们也没胆搬到京都去;连在江户都混不下去了,搬到京都也好不到哪儿去吧。一家子只有女人,哪能有什么作为?反正,我们还是留在江户,只是一会儿东一会儿西,在一些非常肮脏的地方搬来搬去四处躲债。真是辛苦极了。过了不久。我娘就病了。得了肺痨。我们当然没办法让她好好养病。让她吃点像样的饭都不简单了,别说是买药,我们就连看大夫的钱都没有。顶多只能让她吃点饭,是啊。结果,拖不到半年,她就死了。死得还真是凄凉呀。当时我抱着我娘的遗体和我爹的牌位,茫然得不知该何去何从,还真是欲哭无泪呢。我穷到没办法帮母亲办后事,就连要把她下葬也没办法。无计可施之下,只好趁夜把遗体搬到寺院门前。但我连委托寺院供养她的钱都没有,因此就只能把我娘的遗体留在那里了。我娘就这么成了孤魂野鬼吧。当时觉得自己真是窝囊、也太难过了。那时还真是以泪洗面了好一阵子呢。然后,在我爹过世约三年后,我已经差不多二十岁,可以出去工作了。可是,像我这样来历不明、看来活像个乞丐的姑娘,有谁敢雇啊?真的没人想雇我。我家曾是药材的大盘商——这种事无论我再怎么说,也没人愿意相信。毕竟如果查明我所言不假,那也是往事了,对现在哪会有什么帮助。我手边又没钱,雇用我一点好处也没有。是啊,假如有钱,日子就不会过得那么辛苦了。但即使如此,我还是没动过去卖身的念头。我娘也说这万万不可。她讲到嘴都酸了。这等于是她的遗言吧。也正因为如此,我娘才毁了自己的身子。她认为只要自己死了,就可减轻我的负担。直到过世之前,她都不希望我去卖身。所以。嗯。我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此时心念一转,如果自己下海当流莺,或许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所以我就——。噢,没关系啦。不好意思,好久不见了,我却一直讲这些教人难过的往事。以前和你一起学歌舞那段日子,真的是我这辈子最好的回忆呢。所以……是啊。一想起这些往事,我就忍不住想落泪呢。噢。结果呢,我就到餐馆打杂去啦。一开始待的是一家又小又脏的餐馆。我非常认真工作,只可惜没待很久。因为老板对我上下其手,于是——我就辞了。不是的,不是因为这样。我毕竟已经不是个小姑娘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年纪都那么大了,还在做这种工作,要说我从没让男人碰过,也没人会相信吧。再加上我都已经到了该嫁人的年纪,却从来没有出嫁的打算。过了二十岁,也无法保持原本的美貌了。是啊。当时我已经不是什么大盘商的干金,只是个饭馆女工罢了。但即使如此,老板想和我发生关系,当然还是不行。后来,我就被老板娘给撵了出来。老板要留我下来,但老板娘不允许。因为老板娘认为我是个荡妇。其实她是在嫉妒我吧。后来我不论到哪儿工作,不出多久都会被男人毛手毛脚。其中最快的,上工初日老板就对我上下其手。也有人是因为看上我的身体,才雇用我的。当然,我是能挡就挡,可是却老是被指责别太骄傲,甚至有的还骂我除了有点姿色之外,哪有什么能让人看上眼的。所以老是被人撵走。即使我不拒绝,不久又会被他们以其他藉口撵走,像是诬赖我偷了什么东西之类的。反正总是会逼我离开就是了。也有些色眯眯的老头子表示要包养我。这我可不要——即使我的身体已非完壁,也没沦落到卖身,让人包养那还了得?对。于是我就开始流浪,最后就在此处落脚了。饭盛女(注5)?是的,我终究还是下海了。饭盛女就等于是在客栈接客的娼妓嘛,靠出卖灵肉赚钱。很可笑吧?够悲哀吧?但这比起在江户干流莺要好得多啦。毕竟不必像流莺那样在暗路拉客,也不至于餐风露宿、睡觉时裹草席。住在客栈里,远比在私娼寮里舒服多了。毕竟我不是被卖给娼寮的,也没签过卖身契。最重要的是——。什么?呵呵呵。而且……噢——。我现在还过得挺幸福的。是这样子的,有个人听到我的遭遇,非常同情。该怎么说呢?说来还真是不好意思呀。他倒也没帮我赎身,因为我原本就没签过卖身契。而且还存了点银两。噢,就是这样。对,其实他不是我的恩客。是这样子的。其实——他是我的老板,就是我受雇那家客栈的老板。是啁。什么?我想嫁个有钱的男人?哎呀阿银,被你这么一说,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呢。别这么说嘛。是啊,因此,我也不必再接客了呢。即便我原本是个富商千金,如今毕竟是个饭盛女。所以这件事其实也很折腾人,反对的人可多着呢。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嘛。毕竟我都二十五岁了。可是——哎。后来婚事还是谈成了。三日后就商定了嫁娶事宜。因为——当时我已经怀了他的骨肉了。[三]“阿银,世界可真小啊——”说了这句话,穿着麻布夏衣的男子以手上的棉布代替手帕,擦了擦刚剃完的和尚头。这块棉布到方才为止,还裹在他的光头上。这男子就是——诈术师又市。“照这么说,那位偶然遇到的女子,是你从小认识的朋友,在辗转流浪各地之后,成了对面这家客栈的饭盛女。而且这个女人即将成为那位吉兵卫的第五任妻子,是这样吗?”“没错。”回完话后,巡回艺妓阿银打开纸门,将手肘挂在窗棂上,眺望着窗外景色。她身穿华丽的江户紫和服,肩披草色披肩。她的肌肤白哲,生得一对妖艳的美丽凤眼——她是个巡回艺妓,一个从事街头表演的傀儡师。阿银眯起双眼眺望。从她所处的位置,应该可以望见对面的客栈屋顶,以及那株比屋顶还高的柳树。她和又市两人就待在柳屋正对面的小客栈——三次屋的二楼。“倒是——”“那株柳树可真大哪”阿银说道,“话说到哪儿去了”又市说道:“阿银,你到底有什么打算?”“打算?你指什么?”才抵达这儿不久的又市一面解开绑腿,一面对阿银说:“这次的事都是你告诉我的。如果你想抽身——我也不会在意,钱可以还你。”“阿又,我才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呢——”阿银说完关上了纸门。“——总不能让事情这样继续下去吧?”阿银的嗓音让人连想到三味线。“可是。”“可是什么?”“照这么听来——那位姑娘名叫八重是吧?八重她——还真过了好一段苦日子,好不容易才换来现在的幸福,是这样吧?”“是呀——”阿银垂下视线,伸长了白哲的颈子说道:“——八重原本是茅场町的药材大盘商的千金。阿又你应该听过这家商行吧?他们老板——七年前上吊自杀了。”“茅场町的药材大盘商?七年前——”又市以食指蹭着下巴沉思,不一会儿似乎想到了什么,使劲拍手说道:“——你是说?就是那个——被旗本武士刁难而破产的须磨屋?”“是啊,就是须磨屋。”“这我倒有听过,听说那是场灾难。因为混蛋武士找碴,说他们卖的药没效,导致他们肚子痛,便向须磨屋勒索——是这样子吧?所以,八重就是须磨屋老板的千金?——”又市皱着眉头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他突然闷声笑起来,肩膀不住地颤动着。“笑什么?什么事这么好笑?”“我就说嘛,阿银,你曾告诉过我,当你还是个正经姑娘的时候,曾和某大老板的千金小姐一同习艺,指的就是这件事啊?”“是啊”阿银转过头来看向又市。她细长的眼睛边缘抹着一抹淡淡的红妆。“——那有什么好笑的?”又市大声笑起来,说道:“你曾是个姑娘这件事还不够教人发噱吗?没想到如今人见人怕的巡回艺妓大姊头阿银,竟然也曾有过如此纯真的过去呀。”“少嘲弄我——”阿银噘起嘴抗议道:“对不起,老娘我昔日也曾纯真无瑕,当过一个含苞待放的小姑娘,你就给我留点口德行吗?我曾是纯真无瑕有什么好笑?想要嘴皮子也该有个限度吧。你这个死御行!”“哼——”御行嗤之以鼻地回道:“别开玩笑了,爱耍嘴皮子的是你自己吧。若是你讲起话来没这种架子,我多少还会改变对你的看法。但问题是,像你这么泼辣又伶牙俐嘴,恐怕没个五年、十年是没办法练成的,是吧?所以想必你从小大概就是这副德行吧?”“什么嘛!我看你才是只会要嘴皮子,看女人却完全没眼光。我告诉你,我儿时可是个众人公认的可爱小姑娘。而八重刚好少我一岁,她很乖巧,跳起舞来也颇有天份。只可惜——”阿银话说不下去,把脸转到一旁。“唉——”又市摊开白色棉布,望向和阿银同样的方向说道:“——唉,灾难本来就像场倾盆大雨,说来就来,想躲也躲不掉。你我不也都经历过类似的遭遇?不过,常言道留住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是吗?”“是啊,能活着比什么都好。只要能活着,或许还有机会嫁个有钱大爷,飞上枝头当凤凰呢。”“所以阿银呀,对八重来说,吉兵卫真的是个乘龙快婿吧?”又市探出身子说道:“唉——,堂堂老客栈的老板迎娶一个饭盛女,通常大家都会认为是女方高攀吧。”“这我了解——”阿银说道:“各种说法都有啦,不过,最关键的还是八重有了小孩。柳屋这个客栈老板一直都生不出小孩,想必无子嗣继承家业让他忧心不已吧。因此管她是饭盛女还是女佣,只要怀了他的骨肉,原本的身分就不重要了。”又市已经完全脱掉旅行装束,盘腿坐在地上问道“她的身分应该不是个问题吧?”“唉——八重如今虽然是身分卑贱,但昔日毕竟也曾是个富商千金,原本就不是个妓女或村姑嘛。”“或许吧。不过,我想到的是,八重大概才下海不久吧?吉兵卫再怎么古怪,毕竟也是个客栈老板,要对自己客栈雇请的饭盛女下手,也不会找个在风尘中打滚多年的女人吧。”“说的也是。”“话说回来。阿银,须磨屋在七年前就倒闭了。然后过了三年,八重她娘才过世,所以她是四年前才开始一个人过活的,是吧?但即使如此,当时她还是遵守她娘的遗志,没有下海当流莺。另外,她也没离开过江户,所以,应该是到了品川才下海成为饭盛女的吧——”“所以她是刚下海?”“应该是吧。毕竟这里是东海道的第一个宿场呀。”“那么——八重是在柳屋下海的?”“有可能。姑且不论她当时是否仍为完壁之身,但想必是来到这儿才开始接客的。吉兵卫大概是在决定雇用八重时——就注意到她了吧。”“照这么说——表面上是让她到客栈来当饭盛女,事实上则包养了八重。是吗?”“那还用说——”又市继续说道:“吉兵卫既然因看上八重而雇用她,当然不希望其他男人碰她。所以,八重的恩客应该只有吉兵卫一个。如果是这样倒还好,但阿银呀,我就是因为这样才担心她呀。八重现在很幸福没错,但若你从那个名叫阿文的女人那儿听到的消息当真——”“事情可就严重了”又市一脸严肃地望着阿银说道。“若阿文所言属实——”“那个人——”阿文绝对没说谎——阿银有点生气地说:“——阿文说的都是真的。她——可曾下过地狱呢,经历超乎咱们想像的事,只是,她知道的也只限于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的事,至于这到底是否属实——恐怕是难以判断。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嘛。”“那你认为呢——”又市弯腰问道。“吉兵卫这个人——”“应该就像阿文说的吧,这种事——他应该做不出来吧。”“可是——1咱门没证据呀。”“咱们不就是专程来找证据的吗?”所以啊——又市腰弯得更低,继续说道:“找证据需要点时间。不过,距离婚礼只剩下三天,我要讲的就是这件事,时日已无多。如果吉兵卫那家伙的为人果真如阿文所言,想必不会轻易露出狐狸尾巴。但麻烦在——我们也不能还未确定真伪就把事情告诉即将过门的新娘,对吧?”“阿又,这件事——即便是真的,恐怕也不会有人相信你。因为大家是不会相信世上真有这种人的。所以如果没人相信,你再怎么解释都是白费力气,只会惹人厌而已,不是吗?”“你这说法也对——如果是这样,我们该怎么办?难道我们就什么都不说,眼睁睁看着她过门?当然,姑且不论这件事到底是真是假,但如果谨慎一点,最好的方法还是——就是由我来挑拨双方,让这场婚事告吹——”又市这个人,虽然外表是作僧侣打扮、撒符纸的御行,但其实是个靠与生俱来的三寸不烂之舌吃饭的恶徒,靠一张嘴招摇撞骗,是个名副其实的诈术师。特别是挑拨离间、让夫妻离异更是他的拿手好戏。要他出马对女人说几句甜言蜜语,藉此让她悔婚,可说是易如反掌。“——等她嫁过去就太迟了,所以,我们必须在完婚之前把这件事情办妥。这其实挺简单的,甚至不必设什么计谋圈套——”“这招可行不通——”阿银说道。“为什么行不通?”“她肚子里的孩子要怎么办?”“什么怎么办?”“孩子是无辜的呀。好不容易怀了胎,逼她把孩子流掉未免也太不人道了吧?咱们也不能让她一个女人家孤零零地流落街头,背着孩子接客吧。这点道理阿又你应该也很清楚才对呀。”阿银说完,歪起细长的颈子盯着又市瞧。又市则露出惊讶的表情,说道:“阿银呀,照你这么说,这问题根本不可能解决,我看咱们干脆就别插手了。所以我一开始不就讲过吗,这件事咱们就随它去吧。”“什么?阿市,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畏首畏尾了?这件事没什么好犹豫的吧——”阿银斩钉截铁地说:“咱们当然要保障八重的幸福,否则岂不辜负阿文之托?这不是你这骗徒发挥神通本领的大好机会吗?——”说到这里,巡回艺妓以更严厉的语气继续说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咱们双方誓不两立——这不是连最差劲的剧本或酒馆店小二都懂的道理吗?而能化不可能为可能的,就只能靠你这骗徒的能耐了。也因此,我才砸下大笔银两找你来帮忙。拿多少钱就干多少事吧。”你还真是哕唆呀,也不知道爱耍嘴皮子的是谁——又市一面抱怨,一面熟练地把棉布缠到头上。然后,他拿起身旁的偈箱往脖子上一挂,大刺刺地站了起来。“上哪儿去?”“反正没办法啦,我先去附近做点儿生意再回来。幸好那谜题先生人还没到。无论如何——咱们若要设圈套,当然得先做点准备。我先去和檀那寺的人打声招呼,在那附近绕一圈,撒撒这种灵验的符纸祈祈福——”话毕,又市从偈箱中取出一张印有妖怪图画的符纸,撒向空中。[四]那是妖怪作祟。绝对是妖怪作祟。如果那不是妖怪作祟,还会是什么东西作祟?没错,那一定是那株柳树的妖怪作祟。不是、不是,不该说它是在作祟,应该是在生气吧。受到如此凄惨的虐待,连那株柳树都生气了。树木确实会成精。当然会成精呀。你不相信?我老家在信州,那儿穷乡僻壤的,就有很多成精的树。有呀,这种事到处都有。像我出生的地方,地名叫做大熊,那儿有一株名叫饭盛松的松树。那株松树长得很雄伟,枝干的形状活像一碗盛满的饭。那株松树生得还真是漂亮呀,据说当年源赖朝公(注6)打那株松树前经过时,发现月亮悬挂在这株饭盛松上非常漂亮而称赞不已,可见这株松树的历史有多悠久。据说若在煮饭时放进这松树的叶子,煮出来的饭保证美味,我们家里也是这么煮的。真是令人怀念哪。曾有个家伙想砍掉这株饭盛松。这是我孩提时代的事了。据说斧头一砍进树干里,树干便喷出血来,把那樵夫吓了一大跳。然后,有只蛇从树干的伤口跑出来,攻击那樵夫。什么?我是没亲眼看到啦,我又不是樵夫。不过我倒是认识那个樵夫,后来他还真的死了,而那棵饭盛松的树干上确实有道伤痕,并且类似血液凝固的黑色东西还一直留在上头。这种事绝非空穴来风。毕竟树也是有生命的。年岁一久也会衰老嘛。倒是,柳屋那株柳树——你看过了吧?嗯,大家都看过吧。只要走进宿场,不想看到都不行,长得还真是雄伟呀。我活到这么大把年纪,还不曾见过如此雄伟的柳树呢。比饭盛松还高大,树龄也更老吧。就连饭盛松那样的树都有灵性了。我想这株树能长到这么大,就代表它所怀的力量有多可怕呀。什么?不一定都会干坏事啦。人不也一样吗?受到别人照顾时都懂得感恩,也会报恩。反之,被人欺负时就会怀恨在心,也会报复。不过人可能会恩将仇报,畜牲和树木就不会这么不讲情义了。所以如果能好好爱护它们,应该就会有福报吧。如果任意欺负它们,就可能遭报复了……大树确实会成精。毕竟你看它生得那么雄伟、那么巨大。柳树原本就会成精嘛。而且那株柳树树龄数百年,噢,甚至上千年,是全国最高龄的柳树,虽然不是饭盛松,但据说砍伤它也会流血,砍倒它则会惹来灾祸。据说也曾有人尝试过,并因此赔了老命。你看这样都会惹祸上身,可见那株柳树有多可怕了。对,对呀,那儿原本就不宜住人。对啊,问题就是那株柳树所在的位置。柳屋盖在那里,等于是和那株柳树借地。当然,要向它借地,当然就得好好伺候它。至少要懂得感恩,善待它、珍惜它,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你说对不对?什么?吉兵卫这个人就是爱追根究低,才会不懂得这个道理。他完全不相信树木有灵性,认为树木就是树木,如果每个人都不敢砍树,就不可能盖房子,连木杓子都做不出来。唉,这么说也不是没道理。毕竟我们必须伐木才能盖房子,才有柴木煮饭来填饱肚子。但这其实也是心态问题吧。对啊,是心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