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的吧。」「莫非是借用镜饼【注:日本过新年时,用以祭祀神明的一种米饭做的糕饼(或说是一种麻糬)。一般而言,是大小两个圆盘状的饼相迭而成。】的作法?」大伙完全化身为解说员。在吃哈密瓜、喝煎茶时,也紧盯着那巨大无比的饭团。「我实在不晓得今天到底是幸还是不幸。」阿褔有感而发。喝着煎茶的他,面前还留着绿棒子与卤甜薯。以理科下酒 《银座百点》二○○○年十一月号喝酒时的话题相当难选。谈工作会让场面太沉重,聊兴趣嘛,又不可能在场所有人都对同一件事着迷。职棒话题更是禁忌,因为不晓得对方支持哪一个球团,就算知道了,万一不巧是自己讨厌的球团,难免冷场。扯上天气尽管无伤大雅,但多半是「好热噢」、「是啊」几句结束,无法期待话题延续,于是转而说起食物或时尚服饰,但若没有特殊的梗,要炒热气氛也不易,顶多只能当谈话的引言。最近我常端出来聊的,是理科相关话题。理科出身的我原本就对此较拿手,但不曾想到在喝酒时提起。我总以为,世上怕数理的人比喜欢的人多,搬出这种话题只会惹人厌。其实不尽然,这是我最近的心得。好比前几天,我和某出版社的人吃饭时,对方的董事提起夏天忘记把啤酒放进冰箱,想喝却没得喝之类的事情。他的对策是将啤酒倒进盛装冰块的玻璃杯里,趁冰块还没溶化赶紧喝掉。「遇到这种情形,有个好办法。」我说。「把罐装啤酒直接埋进冷冻库的冰块,转动几十秒,很快就会冰透。我试过好几次,十分有效。假如想快些,可以在冰里加盐。」大伙都露出一副「满有道理」的表情。看样子,是单纯认为接触冰冷的东西,自然会变凉。于是,董事又开口:「对了,大家小时候都做过棒冰吧,那也是在冰里加盐。之前我都不知道盐具有吸热的特性。」听到此处,我有点吃惊。「盐没有这种特性。任何能很快溶于水的物质都可以,不一定要盐,砂糖也没关系。」这回换董事惊讶了。「咦,砂糖也行吗?」「没错,只要能让凝固点降低的都可以。」「凝固点降低?」「若有东西溶解于液体,则需要更低的温度才能让液体变成固体。具体来说,水原本是在零度时结冰,但盐水或糖水结冰的温度会比零度还低。」「哦,原来如此。可是,这样要怎么解释加盐会让冰的温度下降?」董事歪着头感到不解。「水是在零度结冰,不过并非一到零度马上结冰,而是要再冷一点,才会结成零度的冰。这您晓得吗?」「嗯。」「所以,最重要的是在此一临界状态下的水。假设用冰来冰罐装啤酒,接触罐子的冰温度会上升,不久便由零度的冰变成水。此时加盐进去,水就变成盐水。这些盐水的温度又会因旁边尚未溶化的冰而降低。只不过,盐水的凝固点较纯水低,即使降到零度以下也不会结冰,持续以液体的状态存在。」我试着慢慢讲解,出乎意料地,在场众人异口同声表示:「我今天才知道。」「嗯,学校的老师都没教。」是的,重要的事学校老师都不会教。我认为,原因在于「老师本身并未真正理解」。最近,我经常像这样,在喝酒时谈起传真的原理、钟表的石英是甚么物质之类的话题,且颇受欢迎。起初还以为大伙只是附和我这个喜欢理科的人,但似乎并不尽然,因为甚至有听众点播:「上次你提到石英,能不能再讲一次?」无论是传真或石英,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每个人都用得理所当然,但明白其中原理的极少。许多人经过提醒,才想起「对喔,我都不知道」,而一旦发觉,便不禁心生好奇。不仅是物理、化学,我还会准备生物的话题,诸如「鲨鱼和魟鱼为甚么没有鱼鳞」、「为甚么海里没有青蛙」等,更是我的拿手好戏。我认识的女性中,也有人表示:「我一直以为自己偏好文科,但既然会对科学的话题如此感兴趣,说不定是理科的料呢。」她当然是开玩笑的,不过我相信她乐谈理科的话题是事实。如今孩子们对理科不感兴趣成为问题,我不禁思忖,让孩子们讨厌理科的,不就是学校吗?喝酒时选择话题的重点,是找出一般人认为「我知道有这样的事情或东西,却从未认真思索过」的主题,愈贴近生活愈好。只不过,有一点得注意,就是说话的时间绝对不能太长。我总是先下一句前言:「那么,我来解释传真的原理。只要三分钟,三分钟之后,你就能完全弄懂。」重要的不是让对方真的懂,而是让他相信自己懂了。在书上盖书店章──出自防止犯罪的观点 《文艺春秋》二○○一年六月号Bookoff 所代表的大型旧书店出现已久。店中经营的商品,应称之为「新旧书」而非旧书。因为新刊图书推出不到一个月,就出现在架上,价格又相对便宜,难怪消费者会大步靠拢。关于著作二度贩卖一事,身为作者,我难以苟同。关于这方面,日后我也希望能找机会深入讨论,但现下我想谈的并非此事。实际上,由于大型旧书店的出现,某种犯罪逐渐增加。正确地讲,是据传正在增加。这种犯罪便是「偷窃」,想必读者很快就能了解其中的架构。犯人从新刊书店窃取书籍,再带到 Bookoff 等店换钱。新刊书店与 Bookoff 比邻而居时,偷窃犯只要带着大包包移动几公尺,现金便轻松入袋。为预防偷窃而寻求 Bookoff 等店的协助是没有意义的。收购的一方不需考虑书籍是透过何种管道取得,他们重视的是书籍状况良好与否。偷窃犯带来的书籍想必轻易就符合此一条件。以结果而言,偷窃犯与 Bookoff 是利害关系一致的共同体,但在这件事上,Bookoff 无可非议。因 Bookoff 产生的犯罪,除偷窃外还有不当退书。所谓的退书,自然是退还书店卖不出去的书。退书后,书店可取回书款。新书中都会夹着售货单、补充订货单,当客人在柜台结账时,店员会将这些单据抽下。换句话说,卖不出去的书里,一定夹有这些单据。假设有一个缺德的书店老板,带着几张已售出的书本单据,到 Bookoff 买齐与单据一致的书,再将单据夹入各相应的书里,厚颜无耻地将书退还。最后,书款与他在 Bookoff 购书的费用之间的差额,便是他的赚头。是否真有其事,我们无从确认。但是,对于可能发生的状况,我们真能置之不理吗?于是,我构思了一个解决办法,想在此提出。一般书籍上会明确标示作者名与出版社名,目的是标明「是谁写的」与「是谁制作的」,这样才是一本完整的书,亦是所有人长久以来的认知。我认为,应该加上「是谁卖的」,换句话说,就是附上书店名。不过,不能采用印刷的方式。如同先前所提,卖不出去的书必须是可退的,因此在书卖出前,不能加上书店名。那么,在书上加入书店名的合适时间点只有一个──柜台结账之际,在书的显眼处盖上书店章如何?印章愈大愈好,有特殊风格的更佳。盖书店章有甚么效果?列举如下:?优点① 防范偷窃透过正当管道购买的书必定盖有书店章,这样的情况对想偷书卖给 Bookoff 的人非常不便。他们的书自然没有盖书店章,若带到 Bookoff,等于向世人宣告「我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得到这本书的」。即使买方故意视而不见,但势必会造成卖方的压力。另外还有一个效用,便是当场逮到偷窃犯时,「在别家店买的」类似借口便不成立了。?优点② 防范不当退书透过正当管道购买的书上必定盖有书店章,这就意味着迟早有一天,Bookoff 架上的所有书籍都会盖有书店章。那么,上述缺德书店老板的恶行显然就无法得逞。?优点③ 区别旧书店与新书店对消费者而言,Bookoff 之类的旧书店与新书店的差别在哪里?顶多就是新书出现的时间略有不同罢了。这么一来,新书店的存在价值几乎等于零。我认为,应该要让新书店的特征更加明确。这个特征是甚么?不用说,当然就是贩卖「新书」。然而,现下大家认为 Bookoff 也卖新书,问题便出在此。Bookoff 卖的始终都是旧书,为凸显这一点,就必须要有书店章。如前所述,只要将盖书店章制度化,Bookoff 架上的所有书都会盖有书店章。换句话说,没有盖书店章的、干干净净的书,唯有在新书店才找得到。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差别。?优点④ 促使新书店自尊自重在书籍中盖上自家店的印章,当然必须自重,并负起相对的责任。我相信,这必定会连带促进书店提升对消费者的服务,同时亦有宣传效果。在这一方面,Bookoff 也担任重要的角色。以上说明了几个主要的优点,但也有问题需要克服,紧接着就提出讨论:?可预见的问题① 因脚步不一而造成的混乱书店章的实施必须全国上下同时进行,且必须义务化。制度若不统一,便谈不上任何好处。难免会有客人不愿意书本被弄脏、排斥盖章,但不能允许例外。凡透过正规管道买的书,一律要盖章,这是此一办法的命脉所在。基于同样的理由,也不能有店家不愿意盖章。?可预见的问题② 作者与设计师的反弹听说要加条形码时,最主要的反对意见来自设计师。若要盖书店章,也许他们会有所反弹。但是,必须让他们明了,这是拯救整个业界的办法。?可预见的问题③ 书店的负担增加这恐怕是最大的问题。若是大型书店,一天要卖好几千本书,而这些书每一本都要盖印章,势必得花不少工夫。但我想,人事成本应不至于大幅增加,视情况只须取消为书装封套的习惯即可。和装封套比起来,盖个章简单许多。盖书店章这个办法,对防范犯罪是否具划时代的效果?我看好能有一定程度的效果,但并不是绝对的。窃贼迟早会想出在赃书上盖假印的对策,不过,伪造印章的犯罪性质远比偷窃重大,不像过去那么容易实行。不当退书也是,想必很难完全消失,毕竟眼下就有书店若无其事地将盖了漫画出租店店章的书拿来退。可是,这必然会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遏阻力量。四月时,我有机会与书店人员碰面,便当场提出上述想法。对方首先表示成本会增加,但这是习惯问题。我曾在生产线工作,负责在只停留数秒的零件上加工,而追加作业内容根本是家常便饭。即使起初认为不可行,也会渐渐习惯。当时,有人提出能否利用条形码的意见,亦有人谈及或许能在书里装设防盗产品。我的看法是「防范犯罪严禁使用高科技」。利用高科技是为追求效率,相反地,被破解时也是很有效率的。要防范犯罪,低科技是最好的办法。老老实实一个个盖上的店章,是无法有效去除的。尽管是以防范犯罪的观点想出书店章这个办法,但我认为上述的优点④亦不可小觑。一旦加盖书店章成为常规,岂不极可能成为读者的另一项新乐趣?例如,在店名外加上日期,便能纪录购买的时间。这样的书排列在 Bookoff 会如何?拿起书的人,大概会浮现对前任所有者的想象吧。既然书将由一个人手中转至另一个人之手,能多留下一点纪录自然更好。以上是我研拟的办法,无论是从防范犯罪的观点,或是为了今后出版界、书店业者着想,希望各方人士务必对书店章办法的实施加以检讨。这是一场愉快的游戏,谢谢大家! 《ALL读物》二○○六年三月号我从小就喜欢模仿,特别是瞧见有趣的事物时,总会试想自己是否也办得到。受《铁人28号》和《原子小金刚》的影响而画漫画,应该是我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吧。画画虽有趣,但我不擅长在对话框里写字。小五时,因着亲戚大哥的感化,弹起吉他,也作词作曲。只不过事后一听,发现每首歌曲都是现成歌曲的翻版,让我失望极了。国中时代则迷上插画,尤其喜欢描绘女性。期中考和期末考若很快举双手投降,我就把考卷翻至背面涂鸦打发时间。有一次被老师发现,还佩服地说「画得真好」。我曾认真考虑要当插画家,而去找美术老师商量。开始读小说是上高中后的事。在那之前,我最怕看到一堆字,国文成绩也很悲惨。我两个姊姊都是爱书人,但我一点都不想碰书。所以,当时我怎么会想看乱步奖得奖作品《阿基米得借刀杀人》,至今仍是个谜。但是,那确实称得上一次幸福的邂逅。由于这本书,我栽进推理小说的世界,特别是松元清张先生的作品,几乎本本读遍。喜欢模仿的我,不久后就思索着:我写不写得出推理小说?高一那年冬天起,我花了半年,写出一部长约三百张稿纸的小说。不可思议的是,记忆中我并没有写得很辛苦。学校的社团活动(我参加田径社)结束后,回到家就一点一点地认真写,不知不觉便完成。当时的感想是:原来只要有心,自己也能写小说啊。然而,我不曾涌现当作家的念头,那时最感兴趣的是拍电影。在学校文化祭上放映和朋友拍的蠢电影,令我感到心满意足。多半是当时史帝芬?史匹柏的《大白鲨》备受瞩目,整个电影界充斥着年轻艺术创作者抬头的气氛吧。即使上了大学,我也没完全放弃从事电影相关工作的梦想。尽管念的是工学院电机系,走的是与电影完全无关的路,但我仍持续阅读一些书,为将来当剧作家铺路。但最后我选择到制造业上班。这是一条以一般世俗眼光看来顺顺当当的路,没有任何人会反对。必须先说明,这并不是妥协的结果。我从小就喜欢玩机械,成为工程师也是我的梦想之一。就职的头一、两年,我十分投入。当然,身为工程师,我还不成气候,急着早日独当一面。然而,一面过着这种日子,脑海里却有一个疑问挥之不去。那就是:这里真的是我的归宿吗?成为工程师的确是我的梦想之一,但若是这样,从小我无数次「模仿」算甚么?我真的不挑战其中任何一项,就此终老一生吗?不会后悔吗?我一直告诉自己,我只是为了逃避不适应的公司生活才这么想,但「要是去追逐其他梦想,现下会如何?」的念头,却一天天攫住我的心,不肯离开。二十四岁那年秋天,终于下定决心。我摊开杂志《小说现代》,里头刊登着江户川乱步奖的评选结果,得奖的是冈嶋二人先生的《宝马血痕》与中津文彦先生的《黄金流砂》,但得奖的新人是谁我一点也不在意,我想知道的是报名办法。之所以在好几个梦想中选择成为小说家,很大一个原因是:这个挑战能与公司生活并行。我从未想过把写小说当兴趣,一旦要写,就得以职业小说家为目标。连外行如我,都知道乱步奖堪称成为职业作家最短的一条快捷方式。这年夏天,我开始写作,而且是很莽撞地直接写在 KOKUYO 稿纸上。坦白讲,我并没有「绝对要拿到乱步奖」的拚劲,重要的是先挑战再说。我唯一想避免的,就是甚么都没做便放弃梦想。我设定五年的期限,要是试了五年还不行,就当自己没才能,完全死心放下,认真朝成为优秀的工程师努力。一查之下,得知每年的投稿作品有三百篇左右。三百分之一──若是买彩券,得奖机率算是相当高。当然,我明白这不是机率问题。翌年一月底,我把完成的手稿寄到讲谈社。成果我并不满意,但对当时的我而言,完成一部作品才是最紧要的。我自知还没有得奖的水平,所以投稿的第二个月,便着手写另一篇小说。只不过,历经上一次的教训,我决定先打草稿。于是,我把公司不要的计算机报表纸带回家,在背后密密麻麻地写满小字。这样删改十分容易,也可剪下贴在别的地方,感觉倒是和使用文字处理机、计算机相同。即使有时加班到很晚,我也规定自己一定要有进度。当时我住单身宿舍,同事间开始流传「最近在宿舍都没看到东野」。为实现梦想,许多事不得不忍耐。在我,与朋友的往来就是其中之一。纵然想休息,我也没有本钱玩。不久,这一年的新乱步奖得主诞生。我立刻买来《小说现代》,得奖的是高桥克彦先生的《写乐杀人事件》,据说是部优秀的作品,但我更在意评选过程。我的名字和作品名称就印在高桥先生旁边,还以粗体显示我通过第二次评选,只差一步便能入围。也许有希望──我第一次产生这种感觉。那一瞬间,写小说成为我真正的挑战,之前不过是写心安的。我从头润饰、修改执笔中的第二部作品,又是在截稿前才投稿。我一直努力到最后一刻,希望不会后悔。我对作品有自信,但一个月后便继续进行下一部作品。因为等得知落选再提笔,就赶不上下次投稿了。但我心中盘算更多的是,即使得奖,也是备妥一部作品比较好。对我而言,乱步奖不是终点。若运气好得了奖,也不过是站在起跑点而已。当然,得奖非常重要,可是我也知道得奖后太久没推出新作,立刻会被读者遗忘。读者是冷漠而健忘的,这一点身为乱步奖迷的我最清楚。我的想法是:倘使边上班的情况下一年产不出一部作品,将来当了职业作家也终究无法以此维生。那年五月,我收到通知,告诉我投稿的第二部作品《魔球》入围。不用说,我自然高兴得不得了,将必要文件寄回讲谈社时,还对信封合什祷告。然而,事实上,在祈求得奖的心情背后,却有着「不,这次还是先别考虑太多」的想法。当中有两个意义,其一就是警告自己「反正不可能得奖,与其把心思花在那种事上,不如思索该怎么改进现下正在写的作品」。关于这一点,就不必多加解释了吧。问题是另一个意义,各位也许不会相信,但我暗暗觉得「这次可能还是不要得奖的好」。这实在很怪异,虽然以得奖为目标,却害怕得奖。因为当时的我,还没有当作家的自信。只不过碰巧有一部作品得到肯定,并不代表往后都能够维持同样或者更高的水平。我认为待准备妥当再得奖,才是最理想的。真是想得太美了。根本还没得奖,就对乱步奖这块招牌的沉重感到压力。一个月后果真落选时,还是颇为失望,真是可笑。我照例仔细阅读《小说现代》上刊登的评选过程。光看到大师们针对自己写的小说发表意见,便恍若置身梦中。由于落选,自然被批评一顿,即使如此,还是按捺不住想向人炫耀的心情。尤其是土屋隆夫先生一句「期待这位作者的下一部作品」,更是给了我莫大的勇气。于是,翌年一月底,我投稿第三部作品《放学后》。这次比《魔球》有自信,深觉一定能入围,但直到实际接获通知前,内心依旧忐忑不安。此番入围,较前一年更加高兴。而七月二日晚间七点半,命运的电话响起。「恭喜得奖。」听到这句话时,我整个人都晕了,通往新世界的门打开的声音清晰地回荡在耳际。真的,接下来有一段短暂的时期,我的人生是玫瑰色的。单行本《放学后》销售超过十万册,在《周刊文春》的十大排行榜中也被选为第一名(当时乱步奖作品得第一是常识,但我并不知道)。然而,我也明白好景不长。我认为,当下正是胜负的关键,于是辞掉工作,决心前往东京。来到东京与编辑见面,编辑却显得十分为难。「那么好的公司,亏你下得了决心辞掉。若事先商量一下,我多少能给你一些建议。」得到新人奖就开心得忘我,辞掉工作搬到东京──这样的新人作家想必很多。或许打消此种天真的念头也是他们的工作。「请放心,我是仔细盘算过才决定的。」「话虽如此,要靠摇笔杆过日子,可不容易。」我对依然一脸不安的编辑做了以下解释:《放学后》卖出十万本,但那是沾乱步奖的光,以后的作品大概不可能卖得这么好,我认为十分之一是个合理的数字,也就是一万本。另一方面,辞掉工作便能专心创作,我准备一年写三部作品。一本一千圆的书,版税一百圆,换句话说,我一年的版税收入是三百万圆,和上班的年收入差不多。编辑听完总算露出笑容,表示既然考虑得如此周全,应该没问题。看样子,他似乎是高估了我上班的薪水。虽然自己讲这话有点怪,但以一个刚出道的新人作家来说,我当时的推算实在神准。刚到东京的前几年,收入不过比我预估的金额高一些。对此,我毫无不满。我早知在这个业界生存不易,而现实更加严苛。乱步奖这块招牌的有效期限短得吓人,因为在第二年的乱步奖庆祝会上,除了责编外,几乎无人记得我的名字。连乱步奖都如此,得的若是其他新人奖就益发辛苦了。眼看着每年无数新人作家出道又不知不觉消失,不禁为能以作家身分生活感激万分。而新一代作家的抬头,带给我很大的冲击。比我晚出道的作家一一得到文学奖,闯出名号。另一方面,高举着新本格大旗的作家,则轻轻松松便虏获大批读者。等我着急的时候已经太迟。我的名字对读者和书评家不再新鲜,即使自认写出得意之作,却打一开始就不受注目,当然不会成为话题。我耗时三年创作《天空之蜂》后,甚至认真考虑过以笔名推出。现下回想,那或许是成为作家后最辛苦的时期。虽没动过退出文坛的念头,十分彷徨失措却是事实。这时候支持我的,是几位编辑。每当受到他们的鼓励,我就能得到勇气,明白不是没人注意我。当然,他们并不只会说好话。他们向我要求高水平的作品,且毫不妥协。另一方面,他们也让我尽情发挥,告诉我:「请写你自己觉得有趣的题材。」一位女性编辑爽快地答应了我写奇幻小说的要求──母亲的灵魂因车祸栖息在女儿的肉体上。这样荒诞无稽的故事内容,曾遭数家出版社拒绝。而另一位男性编辑,则同意让我写一部光听大纲难以想象的小说──描写一对男女的犯罪行为,却完全不叙及心理层面,且两人毫无交集。我抱持着愚公移山的信念继续创作,于是《秘密》在一九九九年的夏天得到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我出道已过十四个年头,赶来祝贺的编辑人数多得令我惊叹。原以为没人注意我,但我错了。他们深深让我感觉到,不仅有人紧盯着我、教我不致走错路,且还为数众多。写小说是一份孤独的工作。然而,要将小说变成一本书送到读者手上,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却多得惊人。我再次感到,能与他们共享一本书带来的喜悦与懊恼,这份工作就更有价值。即使是直木奖一再落选的期间,我也是开心远大于失望。二十年前踏进东京时,我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和这个奖沾上边。当然,入围就会有所期待,没得奖难免失望。但是,有朋友一同分担我的失望。我知道他们的表情毫无虚假,因此连闷酒喝起来也很可口。得奖是大事一件,不过落选也不会有任何损失。没有风险却刺激万分的游戏──直木奖对我而言便是如此。能够参加已是万幸,怎能不好好享受?这次是第六次入围,只要获选,无论多少次我都会接受。我早有准备,即使入围十次、二十次,最后仍没得奖也无妨。这样的可能性不低,再怎么说,直木奖可是第一大奖啊!难以相信这个奖会落到我头上。但是我从未萌生退意。所谓的游戏,要享受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每日新闻》报导我曾表示此次若无法得奖,下届起便打算辞退入围,恐怕是与芥川奖得主丝山秋子女士搞混了。但是,我绝不会为得奖而写,这是对支持我的读者和编辑应有的礼貌。只不过,我身边的人似乎把此事看得很严重。得奖后,我打电话给姊姊,已从新闻得知消息的她哭了,还切切细诉至今她心里有多不服气。老友也陆续与我联络,我才知道,过去每当我的作品入围,他们是多么着急,得知落选时又是多么失望。装作漠不关心,是不想给我压力。这没甚么。我能够悠哉地说这是一场游戏,也是因为有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守护。前几天,即将八十八岁的父亲寄来一封信,里面有照片数张,拍的是位于横滨的直木三十五【注:直木三十五(一八九一─一九三四),日本小说家、编剧、导演。一九三五年,创办文艺春秋社的菊池宽设立直木奖,以兹纪念。该奖为日本大众文学的最高荣誉。】的墓。迷上数字相机的父亲,想必是得知直木的墓就在附近,便出门去拍照。信中没有只字词组,果然不改父亲的职人作风。后记在此之前,我已推出《当时我们是傻蛋》、《挑战?》、《科学?》、《追梦杜林》等四本散文集,本书将是第五本。而正如书名所示,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本散文集。最近,除非有特殊情由,否则我一概婉拒散文邀稿,因此就算想出也出不了吧。决定不写散文后,总觉得轻松许多,连身体都感到轻盈。其实,最近我一直认为自己写散文实在格格不入。得到江户川乱步奖,冠上小说家的头衔后,就偶有散文邀稿。最初我有种「喔,我也成了职业作家哩」的真实感受,写得很高兴。之后,也没产生甚么疑问,以为写小说的人也该写散文,有时写点类似自传的东西,或谈谈自己的兴趣,其中不乏一些愉快的工作。但有一次,我看着自己的散文集,忽然想:这看起来真的有趣吗?我的读者等的是这些吗?老实讲,写散文对我并不容易。江户川乱步奖是颁给创作小说的奖,我得奖与写散文的能力无关。每当受邀写散文,我往往绞尽脑汁,写得满头大汗。我很不擅长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化为言语。绝大多数的场合,千般思绪在我脑中都没有明确的形体,只是模糊不清的概念,而我选择「小说」作为表达的方式。请读者藉由阅读小说感觉这种「模糊不清」。我的原则是,想传达甚么,就透过小说倾诉。毕竟这是我最拿手的。连上网络,部落格比比皆是。不管有名无名,形形色色的人谈论林林总总的大小事。其中不乏有趣的文章,偶尔也有发人深省的,而且,浏览基本上全都免费。无论我再怎么想,都想不出写散文的必要。不仅没有必要,要是继续写我不擅长的散文,书迷一定会说:「既然那么闲,就去写小说啊!」对于这样的斥责,我无可反驳。因为这句话一点也没错。为避免误会,必须先解释,我并非主张小说家不该写散文。像我,是由于写散文在时间和精神上都会妨碍本职才推辞的。其实,说来丢脸,光写读者现下在看的这篇文章,就花了我写周刊连载一回的时间。也许连这本书都不应该出的。把本人明知差劲的散文集结成册,还标上价钱,实在令我十分踌躇。但毕竟「已是最后」,也就是倚恃着这一点,才决定出书。虽然这是最后的散文集,但小说方面,我会比过去更加努力,请各位多多支持、多多鼓励。东野圭吾二○○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