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亲王开口了,不同寻常的礼貌,“我只想和您说几句话。” “……和他们的战车,”老人继续低声地诵读着,“但我们相信万军之主①的名字……”最后的话几乎听不见了。然后他虔诚地合上了书。他已经几乎什么也看不清了,他紧握着讲坛的边缘,摸索着想下来。他的两个仆人很快过来扶着他。两个仆人同样穿着黑袍,只是没有他那样银霜般的头发,也没有他那种饱经风霜的面容。他们是农夫克罗特和马格亚,均有着宽大的脸庞,直率的表情和发亮的眼睛。亲王第一次感到不顺心,但他的勇气和外交天性使他坚定不移。 注:①万军之主:见《圣经·诗篇》第二十篇第七段:“有人相信战车,有人相信骑兵,但是我们永远记住万军之主耶和华,我们的神的名字。” “他说:‘自从您的哥哥死于那场可怕的炮战后,我们恐怕再没见过面了。’” “‘我所有的兄弟都死了。’老人说,两眼似乎仍然望着山谷的对面。倏然一下,他把脸转向了奥托,使奥托看清了他那张原本俊美的脸现在已经在慢慢地枯萎了。老人又加了一句,‘您知道,我也死了。’” “亲王差点就要妥协了,但他控制了一下情绪,说道:‘我希望您能明白,我并没有像抱怨鬼那样盯住您,和您纠缠不清。我们不要讨论当年那件事情谁对谁错,但最起码在一点上我们从来没有错过,因为您总是对的。无论人们对您的智谋有任何评论,没有人会想到您仅仅是因为金子才搬到这儿来的;对于这个嫌疑,您已经证明您自己是——’” “黑袍老人迷们的蓝眼睛一直凝视着他,脸上的表情是呆滞的。但当他听到‘黄金’一词的时候,他伸出了手,仿佛要去抓住什么,他的脸又转向了群山,喊道:‘他竟然提到了金子,他竟然提到了不合法的东西,让他闭嘴吧。’” “奥托有着普鲁士人的性格类型和传统的邪恶。他不把成功当做一件事情,而是当做一种品质。他始终认为自己是征服者,对方是被征服者。结果却令他惊愕万分,他们接下来的行动更是让他恐惧,让他全身僵直。当他正要开口说话的时候,他的嘴突然被堵住了,一条结实、柔软的带子像止血带一样紧紧地缠住了他的脑袋,他的喉咙似乎也纠结在一块儿,难于发出任何声音。这一切都只发生在几秒钟之内,他根本没来得及反应,那两个匈牙利佣人就干完了,而且是利用了他自己的军用披肩!” “老人步履蹒跚地回到了《圣经》旁,耐心地翻过几页,这耐心让人不寒而栗。直到翻到了《新约·使徒行传》中关于圣·詹姆斯的那一页①,老人才开始诵读:‘舌头是整个肢体的小部分,但——’” 注:①《圣经》中这句话的完整内容为:“即使舌头是肢体的小部分,它也是值得颂扬的伟大部分。” “他声音里的某种东酉让亲王意识到了会发生什么事情,亲王突然转过身子,沿着刚才那条山道狂奔下去。跑到半道上,他才想起要解开下巴上的披肩。他试了又试,但那是不可能的。打那结的人显然知道得很清楚:一个人要在自己脑袋后面打开结,与在他的胸前打开结相比,有着多么大的难度。亲王的脚是自由的,可以像羚羊那样蹦跳;手是自由的,可以打任何手势或是挥手,但他就是不能说话。哑巴魔鬼潜伏在他体内。” “在他意识到他无法说话的状况将意味着什么,将会发生什么事情时,他已经接近宫殿外面那片树林了。又一次,他俯首看着他脚下的点点灯光、看着那犹如宽阔迷宫一样的城市。不过这次,他再也笑不出来了。他觉得他是在重复先前的心情,觉得这真是命运在捉弄。目光所及之处,还是一个个端着来福枪的巡逻兵,而这些士兵当中,任何人都有可能开枪打死他,如果他无法回答盘问的话。巡逻兵是那么靠近他,那片树林和山脊还有定时的巡逻,因此,想在树林里藏到天明是不可能的。河那边的巡逻兵排列得多而又远,没有一个敌人能够绕路溜进城里,因此,想要走些远路绕进城里也是不可能的。只要喊一声,他的岗哨就会跑上山来。只可惜他一声都喊不出。 “月亮升起来了,发着耀眼的银光,天空呈现出条纹状的亮色。城堡边上,松树的黑影夹杂着夜空的黑色。一种宽大的花或是羽毛状的花——因为他以前从没有注意过这种东西——在月光下或明或暗,当它闪光时显得那么奇异,仿佛在树根上爬动。也许他的理性在非自然的束缚下失去了判断能力,在那片树林里他感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东西——童话故事。他半清醒半迷糊地知道,自己正在靠近一个魔鬼的城堡。他记起曾经问过母亲熊是否住在家里的后花园。他低下头去,想摘一朵花,似乎那朵花是抵抗魔法的咒语。出乎意料的是,那花的茎比他想象的要结实得多,随着轻轻的‘啪’的一声,花茎断开了。亲王小心翼翼地试图把它插到披肩上去,这时,他听到了一声叫喝令,‘谁在那儿?’然后,他记起了披肩没有弄到它应有的位置上。” “他想呼叫,但是悄无声息。第二声盘问又来了。一颗子弹呼啸而来,随后是打中目标后的寂静。格罗森马克亲王就这样静悄悄地躺在了童话般的树林里,再也不能对金子产生任何威胁了,也不能以钢铁利器会威胁人民了。只有月亮的银光在上上下下地探索着、辨认着他制服上复杂的装饰和他眉头上的皱纹。但愿上帝宽恕他的灵魂吧!” “那个开枪的岗哨根据驻军部队的严格要求,自然会跑去寻找他目的物的去向。他是部队里最低级的下等兵,名叫施瓦茨。他发现的是一个穿着制服的秃顶的人,但是他的脸被一种用他自己的披肩做成的面具蒙住了,只有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露在外面,在月光下不屈不挠地闪着光。子弹穿过绑住他脑袋的带子,钻进了他的下巴。这就是为什么披肩上还有一个子弹孔,而只有一颗子弹。年轻的施瓦茨自然而然地、但也许不是正确地揭下了他那神秘的丝质面纱,并把它扔在了草地上。然后,他看清楚了他打死的到底是谁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很确定。但我相信,尽管那片树林里发生了可怕的事情,但那儿毕竟还是留下了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年轻的姑娘,赫狄威格,在那夜晚以前是否认识那个她救下来,以后又以身相许,并终成眷属的士兵。或者,她是不是偶然地到了那个偶发事件的地方,他们俩的亲密关系是不是从那晚开始的,我们都无从知道。但是我们知道,我也相信,赫狄威格是个女英雄,她值得那个英雄去娶她。她做了件聪明的、大胆的事情。她让那个士兵回到自己的哨岗上去,在那儿他就不会与这件倒霉事情有任何联系了;后来,在随时传唤的现场上,他是五十名哨兵当中最尽职、最守纪律的一员。她则留在了尸体旁边,并发出了呼救声;她更不会与这件事有任何联系了,因为她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火器。” “好了,”布朗神父高兴地站起来,“我祝愿他们幸福。” “你又要去哪儿呢?”他的朋友问道。 “我准备再去看一眼那个内臣的肖像,阿诺德,背叛自己兄弟的人,”神父回答道,“我想知道他是什么角色——我想知道一个人第二次做叛徒的时候是不是不会那么坏了?” 他在那张肖像前沉思了好一会儿,那上面是一个白头发的人,黑黑的眉毛,那兴奋的色彩、浓烈的微笑似乎在反驳着黑色警示的眼睛。第二十五章 凯撒头像……自杀,只需一个人;谋杀,则需要两个人而勒索,就起码要三个人了…… 在布隆顿或是肯新顿的某个地方,有一条漫长的大道,大道两旁矗立着高高的房屋,然而这些富家邸宅却大部分荒凉着,看起来像是漫无边际的堆满荒冢的高台。那些通向黑洞洞前门的台阶如此之陡,使人不禁想起金字塔的斜坡来,而人们在敲响那些房门之前,大都会犹豫一阵子,生怕出来开门的都是木乃伊。但是更让人感到荒凉的是那些灰色的临街建筑,绵延不断却又千篇一律。朝圣者们行走在这种房屋下的大道上,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即无法找得到某个路口或街角;除了一个例外——一个很小的例外,一个足以让朝圣者们惊喜得欢呼起来的例外。那就是两座高大房屋之间的一个类似小巷的通道。和宽阔的街道比起来,那东西好像是一扇门乃至于门上的一条裂缝。但是小巷也还有相当的宽度,容得下一个俾格米人的啤酒店或是饭馆什么的,同时还可容下某个富人的马夫,让他站在角落里。黑暗里有着什么欢快的东西,尽管这地方看起来不起眼,但却有着某种无拘束的恶作剧的东西。在那灰色石头砌成的高大建筑物下,小巷里面看来不过像是某个亮着灯火的侏儒人的房子而已。 在某个美妙之极的秋夜的傍晚,任何路经该地的人或许都已注意到一只手轻轻拉开一块红色的窗帘——那窗帘(和上面的一些白色大字一起)将屋子内部半掩藏起来,使走在街上的人不易看见。同时,或许都已看到了一张脸,那是一张天真无邪的奇怪的脸,隐约出现在窗帘的后面。事实上,那张脸就是某个善良的叫做布朗的脸。布朗曾是文塞克斯郡一个叫卡布霍的地方的神父,现在伦敦供职。他的朋友弗兰博,是一个私人侦探,此刻正坐在神父的对面,正在为街区的某个业已澄清的案件做着最后的记录。他们坐在靠窗的一张小桌旁,这时神父拉开了窗帘,注视着街上的一个陌生人,一直到他走过窗户再也看不见为止。然后神父那双圆圆的眼珠子就不由自主地转动起来,转到头上那扇窗户的白色大字上,接着又转到比邻的一张桌子上——那儿坐着一个喝着啤酒吃着饼干的挖土工人,和一个喝着杯牛奶的红头发姑娘。于是(看到他的那位朋友把那笔记本放进了兜里),他语气轻柔地说道: “假如你有十分钟的空余时间的话,我希望你能跟着那位长着假鼻子的人。” 弗兰博吃惊地抬起头,那位红头发的姑娘也抬起了头,脸上露出比惊讶更为强烈的神情。她很简单而随便地穿着一套棕色的薄粗平麻布的薄衫。但是仔细一看,她却是一位女士,带着有点造作的傲慢神情。“长着假鼻子的人?”弗兰博喃喃道,“他是谁呢?” “我不知道,”布朗神父回答道,“我想让你去查一下,拜托了。他是朝那儿走的。”说着翘起大拇指,举过肩膀,模糊地指了指,“他最多走过三根路灯杆,我想他就是朝那个方向去的。” 弗兰博以一种介乎困惑与愉悦的神情注视着他的朋友。然后他站了起来,侧着身子,从那低矮的酒菜馆的小门挤了出去,渐渐消失在微明的暮色里了。 布朗神父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小书,静静地读了起来。那位红头发姑娘离开她的桌子,坐到了他的对面。神父感觉到了,但是他装做什么也没觉察到似地继续读着他的书。最后她把身子往前微微倾了倾,以一种微弱然而有力的声音问道,“你为什么那样说呢?你怎么知道那鼻子是假的?” 神父慢慢抬起头来,眼睛难为情地眨巴着。然后他那半信半疑的眼神再次转到酒馆前面玻璃上的那些白字上面。姑娘也顺着他的眼光看去,也停在了那上面,但仍是浑然不解的样子。 “不是,”布朗神父说道,像是解答着她的疑惑似的,“那不是写的sela,就像赞美诗里所唱的那样,我刚才心不在焉时就是那么认的。而实际上那写的是ales①。” 注:①ales:啤酒。——译者 “那又怎么样?”姑娘睁大眼睛询问道,“那上面写着什么又有何干?” 神父那沉思着的眼睛闲游到姑娘那粗帆布薄袖上,袖的周围绣着一圈优雅的细线,这细线正可将之和一般女人的劳动装区别开来,也使得那衣服更像是一位学艺术的贵族学生的劳动装一样。他似乎在这衣袖上找到了很多可想的东西。然而他的回答显得迟钝而犹豫不决。“你看,小姐,”神父说道,“这地方从外面看起来……是啊,很体面的地方……但是像你这样的小姐不会……一般不会这么认为。他们绝不会选择到这种地方来,除非……” “除非什么?”她问道。 “除非是某个不幸的人,但是她到这儿来不是为了喝牛奶,而是有别的什么原因。” “你真是一个怪人啊,”姑娘说道,“你到底想谈些什么呢?” “并非想要麻烦你,”神父说道,“只是我想了解足够的东西以便帮助你,如果你愿意向我寻求帮助的话。” “但是我凭什么需要帮助呢?” 神父继续着他那滔滔不绝的充满想象力的独白:“你不可能是来看你的什么下人,或者地位卑微的朋友之类,因为,要真是那样的话,你早已到客厅里去了……你不可能是由于生病了才进来的,要真生了病,你早该找女店主了,因为她显然看来是个受人尊敬的人……况且,你那样子不像是生病了,只不过是不高兴……这条街是仅有的一条漫长通道,没有拐弯或者街角什么的;而街道两边的房门都是紧闭着的……我只能猜测你刚才见到某个你不想见到的人走了过来,而在这石头的荒野中又只有这餐馆是唯一的避身之所……我想我刚才没有获得允许就偷看了那个匆匆过去的陌生男人的举动……因为我觉得那人看起来像是坏人……而你看来则是个好人……我就作好了准备,一旦他侵犯你我就会站出来帮助你,就是这样。至于我那位朋友,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当然沿着这样一条光溜溜的街道走下去他什么也查不到的……我不认为他查得到什么。” “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把他支了出去呢?”她叫道,由于好奇心,她的身子微微向前倾了倾。她的脸上带着几分傲慢与急躁,与那微红的面色正好匹配。她有一个罗马人那样的鼻子,就像玛丽·安托万内特的那样。 神父第一次这么静静地看着她,说道:“因为我曾指望着你能同我说话的。” 她脸色涨得通红,透着愤怒的阴影,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尽管她很焦虑的样子,她的眼里和嘴角蹦出了幽默,她几乎是冷峻地回答道:“是啊,既然你如此喜欢和我谈话,那或许你会回答我的问题的。”她停了一会儿,补充道,“请问你为什么认为那男人的鼻子是假的呢?” “在这种天气里,他那鼻子看起来总有点像蜡做的那样。”布朗神父极为简单地回答道。 “但那毕竟是鼻子啊,虽然非常的畸形。”红头发姑娘争辩道。 现在是轮到布朗神父笑了起来:“我没有说那是处于纨绔子弟的习气而戴上的那种假鼻子,”神父说道,“这个人,我想,他所以要戴上假鼻子,却似乎是因为他那真正的鼻子是如此的好看。” “但是他为什么要那样做呢?”姑娘急切地问道。 “那首童谣是怎么唱的来着?”布朗神父心不在焉地说道,“有一个畸形人,也走过了一英里畸形的路……那个人,我想,走过了一段畸形的道路,——带着他那畸形的鼻子。” “啊,他做了什么呢?”她问道,似问非问的。 “我一点也不想强迫你对我吐露实情,”布朗神父静静地说道,“但是我想,你能告诉我的肯定比我能告诉你的多。” 姑娘突然跳了起来,然后静静地站在那儿,紧握着拳头,就像是那种一怒之下准备扭头就走一样;然而她那攥紧的拳头慢慢地松开了,她又坐了下来。“你比其他任何人都神秘莫测,”她浑然不顾地说道,“但是我觉得你这种神秘之中一定带有什么目的吧?” “我们大家最害怕的,”神父低声说道,“乃是没有中心的迷宫。这就是为什么无神论只是一个噩梦的原因。” “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红头发姑娘主意已定,“除了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而外,因为这个我确实不知道。” 她用手指尖抚弄着桌布,继续说道:“你看起来好像很知道什么叫势利什么不叫势利的;当我给你谈到我的家庭如何富有以及历史悠久时,你会知道那不过只是整个故事不可不提及的背景。我的危险主要来自我弟弟那种僵化而质朴的观念,即贵人行为理应高尚才对。我的名字叫克里斯塔贝尔·卡斯塔尔斯。我父亲就是卡斯塔尔斯上校。你或许听说过的,他就是那位著名的罗马硬币收藏家卡斯塔尔斯。我永远无法给你描述我的父亲。我能说的最确切不过的话就是:他本身就很像是一枚罗马硬币。他英俊潇洒,为人真诚,阅历丰富,不过性情倔强,而且属于那种思想有点过时了的那种人。他对他那些收藏品的自豪胜过对他的盾型军章的自豪——对此没有任何人持有异议。他的特异的性格在他的遗嘱里体现得最为充分。他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和其中一个儿子吵了架,那个人就是我哥哥贾尔斯,于是贾尔斯就被送到澳大利亚去了,他所得到的不过是一小部分补助而已。然后,他立了一个遗嘱,把所有的卡斯塔尔斯收藏品以及更小一部分的补助留给了我弟弟亚瑟尔。他的本意是想把那些收藏品作为他能留给后人的最为贵重的礼物赠给亚瑟尔的,以表彰他的忠诚。正直以及他在剑桥大学里在数学和经济学领域取得的杰出成绩。所以,实际上父亲把绝大部分的财产都留给了我,我敢肯定,那是他最不屑一顾的东西,于是就把它给了我。 “亚瑟尔,或许你可以说,他对此是颇有怨言的;但是亚瑟尔又成了我父亲第二。尽管他曾经和父亲有一些分歧,但是当他接管了那些收藏品之后,他就变得像是献身于某个教堂的非基督神父了。他就像是此前的父亲一样,以同样傲慢而盲目崇拜的方式把那些半便士的罗马硬币和卡斯塔尔斯家族的荣誉混杂起来。他的举止就好像表明那些罗马硬币必须要以古罗马般的美德来看管它们。他没有什么物质爱好,他一点也不在乎个人的物质享受,他为那些收藏品而活着。他经常都懒得为了简单的早午晚餐而穿上礼服;而总是穿着旧的棕色晨衣,在那些用绳子捆着的棕色纸包间度过自己的光阴(那些包裹除了他而外,没人会获准去碰它们的)。绳子、丝带和他那苍白而文静的瘦脸,使得他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旧时的苦行僧。然而时不时他也会穿得像个非常时髦的绅士出现,不过那只是当他北上伦敦的商店里去为他那些卡斯塔尔斯收藏品购置新品种的时候。 “是的,如果你了解年轻人的话,那如果我说我因为自己所有这些安逸和舒适而养成了粗俗的心境的话,你就不会感到震惊了。以这种心境来看的话,你就会说古罗马人生活的方式却是非常好的。我不像我的弟弟亚瑟尔,我忍不住要去追求那些物质享乐。我有许多风流韵事以及一大堆无聊的思想,我染了红头发就是因为这些无聊思想的缘故,这和我的家庭是格格不入的。可怜的贾尔斯也是这样,我想,父亲几乎只是把那些古罗马硬币给了亚瑟尔,这或许暂时平衡了贾尔斯的心理吧。尽管他真的做过错事而且差点就进了监狱,但是他的举止并不比我的坏,这一点下面你将会听到。 “我现在来谈谈故事的无聊的部分吧。我想,像你这么聪明的人应该能猜到哪些事情能解除我这样一个放荡不羁的十七岁少女的烦闷的。但是许多更为可怕的东西扰乱了我的兴致,以至于我几乎无法搞清楚我自己是怎么样个感觉;我也不知道现在是否是因为自己的风骚而鄙视自己的感觉,抑或是因为自己那个破碎的心而忍受它。我们那时住在南威尔士的一个小型海滨胜地,离我们家几墙之隔的地方住着一位船长,他有个儿子,比我大五岁,在他到英属美洲殖民地之前曾是贾尔斯的朋友。他的名字叫什么不会影响故事本身,但既然我准备把一切都告诉你,那我就没必要不说。他的名字叫菲利浦·霍克。我们那时常常去海边捕虾,我们在口里说的、心里想的都是我们已彼此相爱了;至少他肯定曾说过他爱上我了,而我当然也想过我爱上他了。如果我告诉你他长着青铜色的鬈发和鹰隼似的同样被海水弄成青铜色的脸,那不是为了他的缘故,我向你保证那是为了故事的需要,因为正是因为他后来才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情。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我已答应了菲利浦和他一起到海边去捕虾,我当时正在前厅里不耐烦地等待合适的时机溜出去,一边也看着亚瑟尔摆弄着他那些刚买来的硬币,然后见他一块一块地把那些硬币分放在他那位于房屋后面的暗黑的书房里。一听到他终于关上了那道厚厚的门,就赶紧跑去拿捕虾的网以及那顶宽顶圆帽,正准备往外溜,这时我发现亚瑟尔落下的一枚硬币,正躺在窗边的长凳上闪闪地发着光。那是一枚青铜硬币,从那清晰可辨的罗马鼻子,长而细的突出的颈子,以及那币面的颜色看出,那正是凯撒的头像,看起来非常像菲利浦·霍克。这时我突然记起贾尔斯曾跟菲利浦谈及一枚很像他的头像的硬币,记得当时菲利浦曾说他很希望有这样一枚硬币的。也许你能想象得到当时我脑子里那些狂乱而愚蠢的念头,我当时感觉到就像得到了仙女的赐物一样。在我看来,只要我把这枚硬币拿走,把它当做某种类似结婚戒指的东西送给菲利浦,那它就会成为我们之间永远的纽带。我于是一连串地想到许多类似的事情。然而想到我正要做的事情,我就觉得像是地上裂开了一道陷阱一样,而且一想到亚瑟尔会怎么看待这件事,我就觉得难以忍受,就像是触摸到滚烫的熨斗一样难受。卡斯塔尔斯人——窃贼,而且是自己家的珍宝的窃贼。我想亚瑟尔会看见我因为这件事而如何备受煎熬的。但是接下来,一想到这种难耐的残忍,我对他那种对于古董的过分低俗的热情感到憎恶,同时对那个从海边向着我召唤的年轻人和自由更加向往了。屋外,阳光强劲地照射着,和风拂面;花园里某种鹰爪豆或者荆豆的黄色的头状花序在微风中轻轻敲打着窗玻璃。我想到那似乎有生命的生长着的金块从那石捕丛里向我召唤着——然后想到亚瑟尔的那些死气的、乏味的金块、青铜块和黄铜块,日渐尘封,就好像匆匆而过的生命,积满岁月的尘埃一样。大自然和卡斯塔尔斯的收藏品终于浑然一体了。 “当然,大自然比起卡斯塔尔斯的收藏品来要古老得多。当我紧握硬币,沿着大街往海边跑去的时候,我感到整个罗马帝国还有卡斯塔尔斯家族沉重的压在我的肩上,不但印着狮面的银币在我耳边咆哮,而且凯撒头币上的所有鹰隼看来都好像是在扑腾着翅膀,尖叫着追赶我。然而我的心像小孩子手里的风筝一样轻快地越飞越高,直到我越过松散而干燥的沙滩,来到一处平坦而潮湿的沙堆旁。在那离远海约几百码的地方站着菲利浦,泛着金光的浅曳的海水已浸到他的脚脖子了。落日的红色的余晖壮丽地照耀着大地,而那绵延达半英里长的至多漫到踝关节的浅水像是一湖红宝石的火焰。我兴冲冲地脱掉鞋袜,涉水走到他站立的远离沙滩的地方。这时我转过头来,看到我们正处于海水和湿沙的包围之中,我把那枚凯撒头像的硬币给了他。 “正在这时,我突然隐隐地惊栗起来:在远处的沙山上,一个人正注视着我。我当时准是有一会儿觉得那不过是错觉,因为那人看起来不过像是遥远天边的一个黑点而已。但我即刻判断出那的确是个人影,稳稳地站在那儿,朝我们凝视着,他的脑袋微微向一边耷拉着。然而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说明他正看着我,因为他有可能是在看某条船,或者是日落,或者是海鸥,抑或是那沙滩上到处散落着的人群中的某一位。但是不管我是基于什么作出的判断都好像是有预感似的,因为当我们向他张望时,他便开始笔直地越过宽阔潮湿的沙滩朝我们轻快地走来了。他越走越近,我看见他长着黝黑的皮肤,留着胡子,戴着一副黑眼镜。他穿着黑色的衣服,从他那顶破旧的黑帽到他脚上那双结实的黑筒靴可以看出,虽然他穿着很一般,然而看来倒还体面的样子。尽管如此,他毫不犹豫地涉入海水里,就如同一颗飞行的子弹一般直直地冲着我们来了。 “我还没有告诉你当他一声不响地涉过水陆之间的那些障碍物,跳进水里时我那恐惧和惊讶的感觉,他那样子就好像是刚直直地走下悬崖,而此刻正在半空中稳稳当当地行进着一样。那响声就像是某座房子突然被轰上了天,或者是某人的头突然哐啷掉下来一样。不过他只是弄湿了他的长筒靴,但是他看来就像浑然不顾自然法则的魔鬼一般。但假如他站在那水边时有过哪怕是一丝儿的犹豫,那么所有上述一切都不存在了。实际上,他看起来好像是完全把整个注意力都集中到我的身上,以至于海水都已荡然无存了。菲利浦此刻正在几百码的地方,背对着我,弯着腰拨弄着他那捕虾网。陌生人走到离我约两码的地方停了下来,海水冲到他的膝盖来了。然后他以一种明显是造作的腔调和发音说道:‘为什么不在别的什么地方转交一枚有特殊印记的硬币呢?那会让你感觉不方便?’” “那人没有什么地方不正常,除了一个地方而外。他那淡色眼镜并非真的不透光,而是一种很平常的蓝色眼镜;那眼镜后面的眼睛也并非躲躲闪闪,而是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他的黑色胡须算不上很长很杂乱,但是他整个看起来像是很多毛的样子,也许是因为他的络腮胡子长得特别高,一直长到颧骨下面的缘故吧。他的肤色既非青灰色,也非灰黄色,而是相反的。相当白皙而充满青春活力的脸,然而这看起来像是粉红而白的蜡色的脸,使得(我不知道为什么)它看起来更为恐怖了。而唯一引人注意的离奇之处便是他那只形状难看的鼻子,鼻尖处微微向一侧弯曲着,当那鼻子放松时,就好像是被一把玩具锤从一侧把它敲歪了似的。那很难说是天生的畸形,然而我又说不出来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当他站在那金光闪闪的海水里时,就好像是一头海怪咆哮着钻出血样的水面来。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奇怪的鼻子会让我作出如此怪异的想象。我想象着他那鼻子就像是手指头一样可以灵活运动,而且想象着就在那时刻他动了动他的鼻子。 “‘给我任何一点好处,’他以那种同样古怪而自命不凡的口吻说道,‘我就可以不和你的家人谈这件事。’” “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因为‘盗窃’了那枚青铜硬币而被勒索了。而我先前那些狂乱猜想而引起的恐惧和疑虑现在都变成了一个不容争辩的现实的疑问,即他是怎么知道的呢?我拿走硬币纯粹是出于一时冲动,而且我动作敏捷,再说当时只有我一人在场,因为我每次溜出去找菲利浦时都是这样要确信了没有人注意才离开的。而且在大街上也显然没有被人跟踪;就算是有人跟踪了吧,他总不可能像用X光透视出我手里的硬币吧。如果说那个站在沙滩上的人看见了我给了什么东西给菲利浦的话,那他也至多看见了我的动作,就如神话里那些闭着一只眼想打高飞球的人那样只能看见一个大概一样。” “‘菲利浦,’我无助地叫起来,‘问问他想要什么。’” “菲利浦放下他正在修补的虾网,终于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脸色异常的通红,就像是愠怒或者害臊似的;但是那也可能是因为刚才他一直躬着身子的缘故,或者是因为那红色的晚霞的缘故,也或者是那似乎时刻萦绕在我周围的可怕的幻觉也说不定。他只是粗鲁地说道:‘你滚一边去。’说着菲利浦示意我跟着他,瞧也不瞧那人一眼就蹚着海水,往海滩去了。他走到那些沙山底部用石头砌成的防波堤上,就这样往回家的路上走去。他或许在想要取道这些凹凸不平的长满海草的乱石路,因为这种路对那个人来说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比不得我们年轻,而且对于这样的路我们已习以为常了。但是我的这位勒索者却仍然是动作优雅地走着,他仍然跟在我的后面,就像仔细选择他的措辞一样选择着好走的地方。我听见他那柔弱的讨厌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直到最后,当他爬上沙山的顶部的时候,菲利浦终于没了耐心(在大多数场合他都是很有耐心的),他突然转过身来,吼道:‘滚开,我现在没工夫跟你谈。’随后,当那人踌躇着欲张口说什么时,菲利浦一拳挥将过去,那人即刻被打得从沙山顶上跌落下去。我看见他在沙山脚下抽动着,浑身都是沙子。” “这一拳总算让我心安了些,尽管那也很可能导致更大的危险;但是菲利浦没有表现出那惯有的胜利的喜悦。尽管他看起来还和以前一样爱意绵绵,但是仍然显得垂头丧气的。我还没有来得及进一步问他一些事情,我们已经走到他家门前,他向我道了别,说了两句让我感觉奇怪的话。他说,无论怎么说,我应该把那枚硬币放回去,但是他又说,他想‘暂时’把它放在他那里。然后他突然说了一句无关的话:‘你知道贾尔斯从澳大利亚回来了吗?’” 这时酒店的门打开了,弗兰博侦探的高大的身影钻了进来,走到神父和姑娘的桌前。布朗神父以他那种冷静的有说服力的言语把他介绍给了这位姑娘,其中还提到,弗兰博对此类案件见多识广,很拿手的,但是她似乎对此不甚留意。弗兰博向姑娘鞠了一躬,坐下来,递给神父一张纸条。布朗神父略带惊讶地接过纸条,只见上面写着:马车,到浦特尼镇马非京大街瓦嘎379号。姑娘已在继续讲着她的故事了。 “我沿街走上去,来到我自己的房前,我的脑子一片混乱;还未待清醒过来,我已来到门前的台阶上。在那里,我发现送奶工人送来的牛奶罐——以及那个长着畸形鼻子的人。那个牛奶罐让我知道仆人们都已出去了。因为,穿着棕色晨衣的亚瑟尔在他那棕色书房里当然不会听见送奶工人的铃声,当然也不会去开门。因此,屋子里除了我的弟弟而外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我,但真要是他站出来帮我,事情也就暴露无疑,我不就完了吗?慌乱中,我把两先令放到那陌生人的可怕的手掌心里,并叫他过几天再来,我想到那时我或许已想出对付的办法来了。他愤懣地离开了,比我想象的要温柔得多——或许先前那一跤把他镇住了吧。我看见当初他跌下去时溅到背上的沙粒一路欢快而恐怖地散落下来。大约在沿街下去的第六座房子处,他转过弯就不见了。 “于是我进了屋,自己动手沏了茶,试着想把这一切想个清楚。我坐在客厅里临窗的地方,看着窗外的花园,暮色还未完全褪尽,花园里闪着落日的余光。然而我太心烦意乱,神情恍惚了,以至于虽然看着那些草坪、花盆或者花坛时也无法集中注意力。由此可以看出,我受到的打击比预想的要大,因为我对整个事情的认识是如此之慢。 “那个人,或者说那个怪物,就是我刚才打发走的那位,此刻就静静地站在花园的中央。啊,我们都曾经读到过有关黑暗中的那些苍白脸色的鬼怪,然而这个怪物比任何上述的鬼怪都要吓人。因为,尽管他在暮色里投下了长长的阴影,他却仍然站在柔和的阳光中的。而且他的脸并不苍白,而是那种蜡色夹着红润,而这只有商店的橱窗里陈列的理发师的假人才有的脸色。他静静地站在那儿,他的脸对着我,我无法告诉你他站在那些郁金香以及其它一切高大而绚丽的、看起来想象是温室的花丛中时有多恐怖。他看起来就好像是我们在花园的中央竖了一尊蜡像而不是石头雕像似的。 “但是几乎在他看见我在窗前移动时,他转过身,从后门跑了出去;后门敞开着,毫无疑问他就是从那儿进来的。这个人再次表现出来的胆怯比起当初他走进海里时的粗鲁是那么的不同,我模模糊糊地感到些慰藉。我想,或许他比我想象的还要怕遇见亚瑟尔吧。无论怎样,我最后还是镇静下来,独自静静地吃了我的晚餐(说‘独自’,那时因为亚瑟尔当时正在他的博物馆里调整他那些收藏品,这时是不能去打搅他的。)我的思想也渐渐放松下来,心思跑到菲利浦那儿去了,于是陷入对他的思念之中了。我想,不管怎样我此时正恍惚地看着另一扇卷起帘子的窗户,然而此时夜色已完全暗下来,所以那窗户只是漆黑一块,就像一块漆黑的岩石一般。我隐隐觉得窗户的外面贴着一个像蜗牛的什么东西。但是当我定眼看时,就又像是摁在窗格玻璃上的人的拇指了,就像是拇指那样弯曲着。于是,出于夹杂着恐惧的勇气,我跑到窗户边,突然被扼住喉咙般的尖叫吓退了回来。除了亚瑟尔,我想那叫声谁都应该听见了。 “因为那里,既不是什么拇指,更不是什么蜗牛。那是一个弯曲地挤在玻璃上的鼻子的尖端,由于受到压迫而显得惨白,而那玻璃后的脸孔以及那睁大的眼睛起初看不见,随后就如鬼一般灰白了。我猛地拉下窗帘,冲进我的卧室,把自己锁了起来。但是当我在慌乱中跑动时,我几乎可以发誓,我又看见另一扇黑色的窗户上的某种像是蜗牛的东西了。” “最后,我想最好还是到亚瑟尔那里去吧。如果那个怪物像只猎那样整幢房子里到处爬的话,可能他就有不只是勒索这样的动机了。我弟弟也许会把我扔了出去,一辈子诅咒我的。但他毕竟是个绅士,他会马上来保护我的。十分钟的奇思怪想之后,我走下楼来,敲了敲他的房门,然后走了进去,看到了最糟糕的场面。 “亚瑟尔的椅子上空空的,显然他已经出去了。但是那个弯鼻子的人却正坐在屋子里,等着他回来,他的那顶傲慢的帽子还戴在头上,正在我弟弟的台灯下,读着我弟弟的某本书。他的脸冷静而焦虑重重,然而他那鼻尖仍然像是他脸上最活动的部分,就好像他刚刚还把它从左边摇到右边似的。我曾想他追踪我监视我时已是够让我胆寒的了,然而他那似乎是故意不曾注意到我的存在的样子更是让我毛骨悚然。 “我想我当时一定惊叫着,声音又大又长,不过那到没什么。我接下来所做的才真的有‘什么’了:我把我所有的钱都给了他,包括大量的纸币,尽管它们是我的,但我敢说我却没权去碰它们了。说了一大堆充满怨恨的圆滑的忏悔的话之后,那人终于离开了。我坐下来,感到自己彻底崩溃了。然而那晚一个纯粹意外的事情挽救了我。后来我才知道,亚瑟尔此前突然去了伦敦买货,正如他经常做的那样,那晚上回来了,尽管很迟,但是却容光焕发的样子,他几乎又设法搞到了一件珍宝,又为家族的收藏品增添了一点光辉。他是如此喜气洋洋,以至于我差点就大着胆子向他承认我拿了他一件小小的珍宝。但是他只关心他那些比什么都重要的购买古币的计划,对其它所有的谈话都毫无兴趣,所以我没能来得及说出口。由于古币交易随时都可能捉摸不定,他坚持要我马上打点行李,随他一道到弗尔兰暂住的地方去,以便更接近那个上面所谈到的伦敦的古玩店。我无暇顾及那么多,就这样我几乎是在深夜就远离了我那可怕的敌人,但也从此远离了我的菲利浦。我弟弟常到南肯星顿的博物馆里去,于是为了给自己找点事情干,我就自费到艺术学校里去学习。今天晚上,我正从学校回来,却突然在路上看见那个怪人居然又在这条漫长而径直的街道上了。其余的情况就正如这位先生所说的那样了。 “我只想说一件事情。我不值得受人帮助,对于我所遭受的惩罚我无可辩驳或抱怨的。是啊,就应该是这样子的。但是,就算涨破脑袋,我也仍然弄不明白:这事怎么就发生了呢?难道真是有什么奇人要惩罚我?或者说,除了菲利浦和我而外,又有谁会知道在那海水中我给了他一枚小小的硬币呢?” “这可是个不寻常的事情。”弗兰博认可道。 “但没有答案那么不寻常。”布朗神父郁闷地说道,“卡斯塔尔斯小姐,一个半小时以后如果我们到你们在弗尔兰的住所去,到时你会在家吗?” 姑娘看着他,然后站起来,戴上了手套。“当然,”她说道,“我会在那儿的。”说着边离开了。 那天晚上,侦探和神父仍然在前去的路上谈论着这件事,不知不觉便来到了弗尔兰的那个住所。但是他们觉得,即使作为临时住所吧,那房屋对于卡斯塔尔斯家族来说也实在太简陋了。 “当然,稍一考虑,肤浅的人会首先想到她那澳大利亚的哥哥,因为先前他一直是很穷的。很可能他突然回来了,也可能他就是那个有几个寒酸的同谋的人。不过我怎么也想不出他怎么就卷了进去,除非——” “除非什么呢?”神父耐心地问道。 弗兰博压低了嗓门说道:“除非那个姑娘的情人也牵涉了进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他就该是更为歹毒的家伙了。那个澳大利亚家伙确实知道霍克想要那枚硬币,但是我就怎么也弄不明白他怎么知道霍克已经得到了那枚硬币呢?除非霍克给他或是海滩上他的同伙作了暗号。” “是啊。”神父说道,语气中对弗兰博充满了敬意。 “但是你注意到另外一件事了吗?”弗兰博继续说道,“这位叫霍克的听到他的女友受了侮辱,但也只是等到他到了松软的沙山上时才给了那人一拳,因为在那个地方,他能轻易成为胜利者。而如果他在岩石间或者海水中动手的话,他的同伴也早就受伤了。” “这也有道理。”布朗神父点点头说道。 “现在,我们再回头来看看,这件事实际只涉及到少数几个人,但至少是三个人。因为:自杀,只需一个人;谋杀,则需两个人;而勒索,就起码要三个人了。” “为什么呢?”神父轻声问道。 “显然,”弗兰博说道,“必须要有一个勒索者,一个被勒索者,以及至少一个因暴露被勒索者的不恰当行为而将影响到的第三者。” 神父沉思了好一阵,说道:“你漏掉了一个逻辑步骤。需要三个人,那只是理论上的。实际上只需要两个人也就可以了。” “那怎么讲呢?”弗兰博问道。 “为什么一个勒索者,”布朗神父轻声问道,“不可以同时作为那第三者恫吓被勒索者呢?比如,某个妻子为了让她那嗜酒的丈夫力图掩盖其经常光顾酒馆的事实,而成了一个严厉的戒酒主义者,然后,另一方面,她便给他写勒索信,威胁说如果不怎么怎么样就告诉他的妻子!这为什么不可以呢?再比如,某个父亲想禁止儿子去赌博,于是就伪装起来,尾随其后,然后就威胁他说如果不答应什么条件就告诉他那严厉的父亲!又比如——但是我们到地方了,朋友。” “哦,天哪!”弗兰博叫了起来,“难道你是说——” 这时,一个活泼的人影跑下屋子前面的台阶,金色的灯光照着他那活像罗马古币上的头像的脑袋。“卡斯塔尔斯小姐她——”霍克毫不客气地淡淡地说道,“她要等到你们来了之后才肯进去。” “是吗?”布朗神父语气诚恳地问道:“难道你不觉得她呆在外面,有你照顾她,那最好不过了吗?你知道,我猜想你们早已想到了吧。” “是的。”年轻人低声回答道,“我在沙山上时就猜到了是他,现在我可以确信是他了。那就是为什么我当时没有狠狠地揍他而是让他轻轻地跌在沙地上的缘故。” 弗兰博从姑娘手里接过前门钥匙,又从霍克手里接过那枚硬币,就跟着布朗神父走进那间空房子的客厅里。客厅里除了一个人外再没有任何人。那就是布朗神父从酒馆的窗帘后面看见的那个人,此刻正背靠着墙站着,像是走投无路的样子。他没有多大改变,除了他已脱掉黑色的上衣而穿上了一件棕色的晨衣而外。 “我们这次来,”布朗神父札貌地说道,“是想把这枚硬币归还给它的主人。”说着他把它递给了那长着畸形鼻子的人。 弗兰博的眼睛转了转,“这位先生是古币收藏家吗?”他问道。 “这位就是亚瑟尔·卡斯塔尔斯先生,”神父语气坚决地说道,“他是古币收藏家,不过是有点怪异的那种。” 那人的脸色突然变得异常恐怖起来,以至于他那弯曲的鼻子显得异常突兀,像是某个独立的滑稽的东西贴在脸上一样。但是,他说起话来,却仍然带着最后的尊贵的口气。“那么,你们会看到,”他说道,“我并没有丢掉这个家族的所有美德。”说着他突然转过身,阔步走进一间里屋,嘭地关上了房门。 “抓住他!”布朗神父叫着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弗兰博扭了一两下门锁,就把门给打开了。但是,已经太迟了。弗兰博一声不吭地走出来,拨响了医院和警察局的电话。 在那间屋子的地板上,扔着一个空药瓶。在那张桌子上的棕色的破烂的袋子间,则躺着那个穿棕色晨衣的人。一个个硬币从那裂开的纸袋里滚落出来,不过它们已不是什么罗马古币,而是变成了非常现代的普通的英国硬币了。 神父拿起那枚印着凯撒头像的青铜古币。“这,”他说道,“就是唯一留下的卡斯塔尔斯收藏品了。” 神父停了一会儿,以一种超乎寻常的礼貌的口吻说道,“他父亲的遗嘱真是太残忍了。你知道他——亚瑟尔——当初的确是颇有怨言的。他憎恨他所拥有的罗马古币,而对那些他父亲没有给他的真正的钱财更感兴趣了。他不但一点一点卖掉了那些收藏品,而且渐渐陷入了不择手段去搞钱的泥潭——甚至伪装成坏人勒索自己的家人。他勒索了远在澳大利亚的哥哥,把柄就是他那几乎已被人们遗忘的小罪(那就是为什么他乘车到浦特尼的瓦嘎去的真正原因),他勒索了他的姐姐,而那借口正是唯有他才知道的她的‘偷窃’行为。而那——顺便提一下,正是当初她站在远处的沙滩上产生那种无法解释的离奇猜想的原因。因为,只消看看他的身影和步态,无论那有多远,都比近处的绝妙化装过的脸更可能让人模糊地想起某个人来。” 又是一阵沉默。“这样说来,”弗兰博咆哮着说道,“这位伟大的钱币学家和古币收藏者什么也不是,除了一个低俗的守财奴外。” “他们之间真有这么大的分别吗?”布朗神父一样奇怪而入迷地问道,“守财奴和收藏家不也同样经常出问题吗?关键在于,除非……你们不会给自己树什么偶像的,你们不会因为他们看来高贵就躬身于他们或者服侍他们,因为我觉得……但是我们必须去看看那些贫穷的年轻人过得又如何。” “我想,”弗兰博说道,“无论如何,他们很可能生活得很好的。”第二十六章 博士的决斗……愤怒的上校再次冲进了拱门。人们听到了屋子里面如雷的叫喊声。人越聚越多,如海的人潮向卖国者的房子涌去。挤上了栏杆和台阶……很快就会出现攻占巴士底监狱的那一幕了。 莫里斯·布鲁和阿猛·阿马内正穿过阳光照耀下的爱丽舍大街。他俩个子都不高,看起来机智勇敢。两人都蓄着黑色的胡子,因追赶有些古怪的法国时髦,即使真头发看起来也像假发,胡子也好像是假的。布鲁的楔形胡须是从嘴唇下面长出来的,而阿马内却不同,他有两撮八字胡。他们两人都还年轻,都是无神论者,对人生的看法一成不变,令人沮丧,但非常能言善辩。他们都是伟大的科学家、时事评论家和道德家赫希博士的学生。 布鲁因为一项提议而出名。他建议从所有法国经典中取消常用语“Adieu”(再见!永别了!)这个词。如果在个人生活中使用这个词,将处以轻微的罚款。他说:“那样的话,你所臆想的上帝之名将最后一次回响在人类的耳边。”阿马内则专注于反对军国主义。他希望马赛曲中的“武装起来吧,公民们”改为“参加罢工吧,公民们”。但是他的反军国主义有些古怪,是一种法国式的反对方法。曾经有一位著名的英国贵格会教徒①来见他,探讨全球性裁军问题,但最后对阿马内的建议深感失望,因为他建议裁军首先应该是士兵将他们的长官打死。 注:①贵格会教徒:属基督教,反战是该教会的宗旨之一。 的确,正是在这些方面上,布鲁和阿马内与他们哲学上的领路人赫希博士截然不同。赫希博士虽然出生于法国,并一直接受最成功的法国教育,但在性格上他属于另一种类型的人。他性情温和,爱幻想,富有人情味。尽管是一个不可知论者,但也是一个先验主义者。总之,与其说他是法国人,不如说他更像德国人。虽然他周围的法国人很崇拜他,但在潜意识里,他们对他争取和平的那种温情脉脉的方式感到异常恼怒。但在整个欧洲,对这个圈子里的人来说,赫希是个科学圣人。他用他那大胆的宇宙学说,向世人显示了他的单纯和严谨的生活,尽管有些呆板,有些说教式。他既享有达尔文的地位,又有托尔斯泰的名声,但他既不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也不是反爱国主义者。他对裁军的看法显得较温和,主张循序渐进。因此,共和党政府非常信任他,让他改进几种化学物质。最近,他发明了一种无声炸药,政府将此视为机密,严加保护。 他的住所坐落在爱丽舍宫附近一条漂亮的街上。仲夏时节,街道绿树成阴,就像一座公园似的。一排栗树挡住了阳光,只有临街的一个大咖啡馆沐浴在阳光下。咖啡馆对面就是赫希博士白绿相间的百叶窗,和二楼绿色的铁栏杆阳台。阳台下是庭院的入口。庭院里铺着瓷砖,到处是灌木,显得生机勃勃。布鲁和阿马内一边兴致勃勃地交谈着,一边从入口走进庭院。 博士的老仆人西蒙为他们开了门。西蒙穿着笔挺的黑色西服,戴着眼镜,灰白的头发,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你会以为他也是个博士。事实上,他比他的主人赫希博士看起来更像科学家,而赫希博士长得像个分叉的萝卜,头的大小只能使其躯干看起来不显得特别大。西蒙严肃地将一封信递给阿马内。阿马内极不耐烦地撕开,很快向下看去: “我不能下来见你们,因为屋子里有一个我不愿见的人。他是一个沙文主义①者,叫杜珀斯,他正坐于楼梯上。他已经把所有房间里的家具都踢过了一遍了。我把自己锁在书房里。书房正对着咖啡馆。如果你们爱我,请到对面咖啡馆去,在靠外边的一张桌旁等着,我会把他赶到对面去。我希望你们去回答他的问题,应付他。我本人不能见他,我不能,我也不会见他。” “又将出现一个狄雷福案②。 ——皮·赫希” 注:①沙文主义者:指那些狂热的爱国主义者。沙文是第一共和国时期的一个法国士兵。他非常忠诚于拿破仑,狂热地拥护拿破仑用暴力向外扩张法国的势力。 注:②狄雷福案:阿尔法·狄雷福(1895—1935),法国部队的一名犹太军官。1894年因向德国人提供军事情报,被判有罪。此事件使法国社会分裂。军方和教会认定狄雷福有罪,而激进派和社会主义者宣称他是清白无辜的。 阿马内看着布鲁。布鲁接过信,读了,然后看了一眼阿马内。他们俩快步走到对面栗树下,在一张小桌子旁坐下,要了两大杯绿色的苦艾酒。这种酒在任何季节,任何时候都可以喝。咖啡馆差不多是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士兵坐在一张桌旁喝咖啡,另外一张桌旁,一个大个子在喝一小杯果汁,一位神父坐在那里,什么也没喝。 布鲁清了清嗓子,说:“当然,我们必须尽力帮助老师,但是——” 他突然停了下来,阿马内说:“老师必有充足的理由不见那个人,但是——”他们俩还未说完,入侵者就从对面屋子里给赶了出来。拱门下的灌木摇晃着,被挤开了,不受欢迎的客人像一发炮弹似的弹了出来。 他长得结实强壮,戴一顶小小的蒂罗尔②毡帽,体格确实有些像蒂罗尔人,肩膀又宽又大,但穿着短裤和织袜的腿显得匀称、敏捷。棕色的脸像干果一样,褐色的眼睛明亮而略显不安,黑色的头发从前面直向后梳去,剪成平头式样,勾勒出强壮的正方形脑袋。他的浓密的黑色八字胡像野牛角。通常支撑这样一颗大脑袋的脖子应该很粗壮,但脖子围着一条很大的彩色围巾,看不见。围巾一直困到耳朵处,然后从前面垂下来,抄在似着马甲一样的夹克衫里。围巾的颜色很难看,深红色,带一点金色和紫色,可能是东方的针织物。总的来讲,这个人看起来有些粗俗。说他像个法国军官,倒不如说他更像个匈牙利乡绅。但他的法语表明他是一个地道的法国人。他的法兰西爱国主义如此地激昂,显得有些荒唐。他从拱门一钻出来就尖声地向街上大叫,“这儿有法国人吗?”就好像是在圣城麦加号召基督徒们快来。 注:②蒂罗尔:奥地利西部和意大利北部交界的一个地区。 阿马内和布鲁马上站了起来,可太晚了。人们已从各个角落向这里涌来,很快就紧紧地围了一小群人。带着法国人特有的街头政治敏感,那个长着八字胡的人已经跑到对面的咖啡馆,跳上一张桌子,抓住栗树枝将自己稳住,然后像当年卡米尔·德斯莫林③一边向百姓撒橡树叶一边大声叫喊一样,他连珠炮地叫道: 注:③卡米尔·德斯莫林:生于1760年,1794年被送上断头台。法国大革命时期为法国记者。作者此处指他在1789年煽动巴黎民众造反时所起的作用。 “法兰西同胞们,我不能说,但天主助我,我必须说。那些在丑恶的议会里的人不仅学会了大吹大擂,也学会了保持沉默,就像那个低缩在对面房子里的间谍一样。不管我怎样捶打他的卧室门,他都保持沉默,虽然他在里面听到了我的声音,坐在那里发抖,他现在依然沉默着。哦,他们可以很优雅地保持沉默——这些政治家们。但是已到了我们这些无权说话的人不得不站出来说话的时候了。同胞们,你们被出卖给了普鲁士人,就是现在,被那个人出卖的,我叫焦耳·杜珀斯,是驻贝尔福的炮兵上校,昨天我们在伏斯格抓住一名德国间谍,从他身上搜出了一张纸条,现在就在我手上。啊,他们想把这事遮掩起来,但我把这张纸条直接拿给写这纸条的人,就是对面房子里的那个人,是他亲手写的,有他的签名,纸上写着如何找到有关无声炸药的秘密文件。赫希发明了无声炸药,又写了这张纸条。纸条是用德语写的,在一个德国人口袋里找到的。上面写道:‘告诉那个人,炸药的公式放在国防部秘书办公桌左边的第一个抽屉里,用红墨水写的。叫他千万小心。——皮·赫希’。” 他像打机关枪似地说着。很明显,要不是有些疯狂,就是有些偏激。聚集在一起的人群都是些民族主义者,他们已经开始发出威胁的吼叫了。由阿马内和布鲁领导的那些同样愤怒的少数知识分子,也只是在那里火上加油,使得大多数人沸沸扬扬,更为好斗。 布鲁大声问道:“如果这是军事机密,那你为什么还在大街上高声地说出来呢?” “我会告诉你为什么!”杜拍斯的声音盖过了吵闹的人群,“我曾以和平的方式直接去找这个人谈。如果他有任何理由这样做,他可以告诉我,我会保密的,但他拒绝作出任何解释。他让我去咖啡馆找两个陌生人,他的两个走卒,然后把我赶了出来。但现在我要再进去找他,因为我有巴黎人民作我的后盾了。” 一声叫喊似乎把房子都震动了,两块石头飞向房子,其中一块砸碎了阳台上的窗玻璃。愤怒的上校再次冲进了拱门。人们听到了里面如雷的叫喊声。人越聚越多,如海的人潮向卖国者的房子涌去。挤上了栏杆和台阶,很快就会出现攻占巴士底监狱的那一幕了。但就在这时,被打碎的窗子开了,赫希博士走到了阳台上,立刻,愤怒的人群中有一半人大笑起来,因为赫希博士在这样的情景中看起来非常滑稽可笑。他的长长的光脖子和斜肩膀像一个香槟瓶子,但那是谁一好看一些的地方。他的衣服穿在身上就像穿在一个木桩上,红头发又长又乱,面颊两边和下巴上满是乱蓬蓬的胡须。他脸色苍白,戴一副蓝色眼镜。 赫希博士气得脸色发青,以一种果断而正式的口吻讲话,所以当他说第三句话时,骚动的人群安静了下来。 “……现在只对你们说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对我的敌人说的,第二件事是对我的朋友们说的。对敌人我想说:是的,我不会见杜珀斯,虽然他在卧室外大吼大叫。是我找了两个人替我去见他。告诉你们为什么吧!因为我不会也不能见他,因为见他有失体面,有损荣誉。在法庭证明我清白无辜之前,这位先生作为一个正人君子还欠我一次公道,我要和他决斗,我让他去找我的朋友们,我严格地……” 阿马内和布鲁使劲挥舞着他们的帽子,甚至博士的敌人们也为这意想不到的挑战欢呼起来。接下来的几句话又听不清了,但他们听见他说:“朋友们,我个人总是喜欢使用纯智力武器,一个高尚的人一定会控制住自己。我写的书很成功,我的理论无可辩驳,但是在政治上我受到法国人极大的歧视。我不可能像克莱门索①和德罗雷②那样讲话,因为他们讲话像枪声一样充满火药味。法国人喜欢决斗士就像英国人喜欢运动员一样。好吧,我发誓,我愿为这野蛮的勾当付出一切,然后再用我的余生去反思。” 注:①克莱门索:乔治·克莱门索(1841—1929)法国政治家,记者。他开始时是个激进派,在第三共和国时成为爱国战争领袖,后任第三共和国总理。 ②德罗雷:鲍尔·德罗雷(1846—1914),法国民族主义政治家,诗人。 人群里立即有两个人挺身而出,愿意做杜珀斯上校的助手,杜珀斯很快走了出来,非常满意。这两个人中的一个是那个独坐一桌喝咖啡的普通士兵,他说:“先生,我愿做你的助手。我叫杜克·德·伏龙加。”另外一个是那个大个子,他的牧师朋友开始试图劝阻他,后来独自走开了。 黄昏时,在咖啡馆后面,有些人正在进餐。虽然没有玻璃或镀金的天花板挡着,但客人们几乎都坐在树阴下,因为周围和桌子之间都放有很多装饰性的树,使得这后院带有小果园的幽暗。在中间的一张桌子旁,独自坐着一位矮小结实的神父,正煞有介事地享受着面前的一盘小鲱鱼。他平常的生活非常简朴,所以他特别喜欢这突如其来的独自享受的奢华。他是一个节俭的喜爱美食的人。他一直盯着盘子,盘子上堆着红辣椒、柠檬、黑面包、黄油等等。这时一个高个子人走到桌旁,坐在他对面。他就是弗兰博。弗兰博看起来闷闷不乐的。 “恐怕我必须放弃了。”他沉重地说,“我是完全站在像杜珀斯这样的法国士兵一边的,我根本就反对像赫希这样的法国无神论者。但在这件案子里我们犯了个错误,杜克和我认为最好先调查一下杜珀斯的指控。我必须承认,我很高兴我们这样做了。” 神父问:“那么,那张纸条是假的?” 弗兰博答道:“这件事很奇怪。那张纸条确实像赫希的笔迹,无人能看出破绽,但却不是赫希写的。如果他是一个爱国的法国人,可以说他没有写这张纸条,因为这是给德国人提供情报。即使他是德国间谍,他也没有写这张纸条,因为纸条并没有给德国人提供任何有价值的情报。” 布朗神父问:“你是说情报是错的?” “错的,而且错的地方恰是赫希博士应该写正确的地方,即在他自己办公室里保藏那个秘密公式的地点。杜克和我得到赫希和当局的支持,被允许去查看了国防部里赫希藏秘密公式的那个秘密抽屉。除了发明人自己和国防部部长之外,只有我们俩知道这个秘密。但是,国防部长是为了使赫希免于决斗才允许我们知道的,这样,如果杜珀斯的揭露是假的,我们就不能支持杜珀斯了。” “是假的吗?”布朗神父问。 他的朋友沮丧地说:“是的,那纸条是一个毫不知情的人的拙劣伪造。纸条上说,文件放在秘书办公桌左边的柜子里。事实上,那个有秘密抽屉的柜子安放在离办公桌右边一些的地方。纸上说,一份很长的文件装在灰色信封里,用红墨水写的。而实际上呢,不是用红墨水写的,是普通的黑墨水。这份文件除了赫希外,没有任何人知道。很明显,赫希犯这样的错误是非常荒谬的,也是不可思议的。赫希会这样去帮助一个外国窃贼,让他在另一个抽屉里乱摸吗?我想我们必须停止这件事,向赫希道歉。”布朗神父似乎在沉思,他叉起一小块鲱鱼,问:“你能肯定灰色信封是在右边柜子里吗?” “肯定是的,灰色信封——实际上是个白色信封——是……” 布朗神父放下小鲱鱼和叉子,盯着坐在对面的同伴,声音有些变了:“什么?” “嗯,什么?”弗兰博重复了一句,开心地吃着。 “不是灰色的。”神父说,“弗兰博,你吓了我一跳。” “怎么吓着你了?” 弗兰博的朋友严肃地答道:“我被你说的白色信封吓着了。要是真是灰色的就好了。真该死,也许它是灰色的。但是如果它是白色的,那整个事情就严重了。博士一直在玩弄地狱之火。” 弗兰博说:“但我说了他不可能写这样一张纸条。这纸上讲的全是错的。不论是无辜的还是有罪,赫希博士对这些事实是十分清楚的。” 神父严肃地说:“写条子的人对所有的事实都十分清楚。如果他不知道这些事实,他不可能错得如此的精确。你必须对每件事都很了解才能出这样的错误——像魔鬼一样。” “你是说……” “我是说一个人如果偶尔撒谎,他说的话有些会是真的,如果某人要你去找一幢房子,告诉你这房子的门是绿色的,蓝色的百叶窗前面有一个花园,但没有后花园,有只狗但没有猫,人们喝咖啡,不喝茶。如果你没有找到这样的房子,你会说,他所说的都是捏造的。但我说不。我说如果你找到一幢房子,门是蓝色的,百叶窗是绿色的,有后花园,但没有前花园,到处都有猫,却看不到狗,人们喝茶却不准喝咖啡,那么你知道你找到了那幢房子。那个人肯定非常了解那幢房子才可能描述得正好相反。” 弗兰博问:“那意味着什么呢?” “我想不出来。我对赫希这件事一点都没搞懂。如果只是左抽屉而不是右抽屉,只是红墨水而不是黑墨水,我会以为只是伪造者偶尔犯的大错。但是三件事都错了,这是个神秘的数字,它说明了一切。抽屉的位置,墨水的颜色,信封的颜色没有一个碰巧正确的,这就不可能是巧合了,不是巧合。” “那么是什么呢?叛国?”弗兰博一边继续吃饭,一边问道。 布朗神父一脸迷惑地说:“我也不知道。唯一能想到的是……嗯,我从来没搞懂狄雷福案件。我对道德方面的东西比对其它方面理解起来容易些。我根据一个人的眼神、声音,他的家庭是否幸福,他喜欢什么东西,不喜欢什么来作出判断。但我对狄雷福案件感到迷惑不解,并不是那些可怕的起因,我知道(尽管不时兴这样说),那些身在高位的人的本性,依然可能像钦契①或博尔吉亚②那样的十恶不赦,令人发指。不,使我迷惑不解的是双方的诚实。我不是指那些政治团体,民众一般来讲是诚实的,经常容易被愚弄。我是指那些参与案件的人、那些阴谋家(如果他们是阴谋家的话)、那个卖国贼(如果他是个卖国贼的话)、那个肯定知道真相的人。现在狄雷福仍然存在着,深知自己是被冤屈的,而法国的政治家和士兵们则仍然自以为是地以为他们知道狄雷福不是被冤枉的,而且还是一个坏人。我的意思不是说他们的行为很糟,我的意思是他们好像很确信自己是对的。我讲不清楚,但我知道。” 注:①钦契:弗朗西斯哥·钦契(1549—1598),一神父之私生子,浪荡的罗马富翁,被他的孩子和妻子谋杀。 ②博尔吉亚:此处指博尔吉亚家族。舍撒尔·博尔吉亚和卢克里热亚·博尔吉亚都是亚历山大六世的私生子女。这些人都是杀人者,买卖圣职者,上帝的背叛者。 弗兰博说:“但愿我也知道。那么这件事和赫希有什么关系呢?” 神父接着说:“想想看,假如一个受信任的人开始给敌人提供情报,而这情报是虚假的;假如他甚至认为提供这些假情报是在拯救他的国家;假如这样做可以使他打入间谍网,而他又不必负担什么,没有责任;假如他可以保持这种双重身份而从不将真情报出卖给敌人,只是让他们越来越多地去猜测;他的善良本性,如果还有的话,会说:‘我没有帮助敌人,我说的是左边抽屉。’而丑恶的一面则会说‘但他们也许能感觉到其实我说的是右边。’我想这从心理上讲是可能的。” “从心理上讲也许是可能的,”弗兰博答道,“这一点可以肯定地解释为什么狄雷福认定自己是被冤枉的,而法官认定他是有罪的。但历史是不可改变的,因为狄雷福的情报(如果是他的情报的话)从字面上来看是正确的。” 布朗神父说:“我不是在想狄雷福。” 人们已经离去,周围安静了下来。有些晚了,但依然到处是灿烂阳光,好像碰巧被树枝留住了似的。沉静中,弗兰博突然转动椅子,椅子发出很大的响声,他把胳膊肘搭在椅背上,急促地说:“如果赫希真是一个胆小的卖国者……” “你对人们不要太苛求了。”布朗神父轻轻地说,“这不完全是他们的过错,他们不具备一种本能。我是说那种使一个女人拒绝和一个男人跳舞,或一个男人拒绝进行一笔投资那样的本能。人们一直受到这样的教育:至关重要的一切只是恰如其分。” 弗兰博不耐烦地叫起来:“不管怎样,他的事与我无关,我不想再谈他了。杜珀斯也许有点疯狂,但他的确是一个爱国主义者。” 布朗神父继续吃他的小鲱鱼。 那种吃鲱鱼的一本正经的样子,使弗兰博重新打量起神父来。弗兰博问:“你怎么啦?杜珀斯是个爱国者,你怀疑他吗?” 神父失望地放下刀子和叉子,说:“朋友,我怀疑一切,怀疑今天所发生的一切。虽然我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情,但我怀疑我所看到的一切。这件事与一般的刑事案件很不相同。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一个人撒谎,而另一个人或多或少地会说些真话。而这件事,这两个人……。好吧,我已经把我能想到的,能使每个人都满意的解释告诉给你了,但这个解释并不能使我满意。” “我也不满意。”弗兰博皱着眉头答道。而神父则带着一副完全放弃的样子,继续吃他的鱼,“如果你所能提出的解释仅仅是正话反说,我把它称作非同寻常的聪明,但……,嗯,你把它叫做什么呢?”弗兰博问道。 神父马上答道:“我应该说它是一点都不能使人信服的,简直不能。但正是这一点使人感到整个事情很奇特,这个谎像小学生撒的谎。只有三个解释:杜珀斯的解释、赫希的解释和我的想象;或者这纸条是一个法国官员为了毁掉另一个法国官员而写的;或者是一个法国官员为了帮助德国人而写的;或者是一个法国官员为了误导德国人而写的。好吧,你会以为这张秘密纸条在这样一些人当中传递。你会想:也许是用密码写的,或是一些缩略词,或是一些科学术语。但这件事好像是经过了精心策划,从而显得非常简单,就像一枚分币那样可怕:在紫色的洞穴里,你将找到金子宝藏。这事看起来……好像原本就是要让你一眼看透似的。” 他们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想,一个穿法国制服的矮个子像一阵风似地走到他们桌前,一屁股坐了下来。 杜克·德·伏龙加说:“我有一个惊人的消息。我刚从上校那里来,他正在打点行装准备离开这个国家,他要我们原谅他不能到场。” “什么?”弗兰博叫了起来,一副不相信的样子,“请求原谅?” 杜克生气地说:“是的,当着每个人的面,当剑拔出来的时候,你和我必须到场,而他正离开这个国家。” “这是什么意思?他不可能怕那个小个子的赫希吧!该死的!没有人会害怕赫希!”弗兰博有些生气地叫道。 伏龙加急促地说:“我想这一切肯定是个阴谋,是犹太人和共济会的阴谋。他们想提高赫希的声望……” 布朗神父表情平静,且有些奇特地显得满足。他的表情有时显得很无知,有时又充满智慧。当愚蠢的面具落下时,总有闪光的一瞬,接着智慧的面具又罩回到了他的脸上。弗兰博非常了解他的朋友,知道布朗神父已突然明白了所有的一切。布朗神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吃完了盘里的鱼。 弗兰博有些恼怒地问:“你最后是在哪里见到我们尊贵的上校的?” “他在爱丽舍大街圣特·路易斯饭店附近,我们和他一起开车去的。我告诉你了,他正在打点行装。” 弗兰博皱着眉头,看着桌子说:“他会还在那里吗?” 杜克答:“我想他还没有离开,他正为一次长途旅行作准备呢……” 布朗神父简短地说:“不,是一次短途旅行。”他突然站起来,“实际上,是最短的旅行之一,但如果开车去,也许我们还能及时赶上他。” 出租车径直开到路易斯旅馆,一路上布朗神父再也不肯多说一个字。他们下了车,神父领着他们走上旁边的小径。天色越来越暗,当杜克不耐烦地问赫希博士是不是卖国贼时,布朗神父又一次心不在焉地答道:“不,只是有些野心——像凯撒一样。”然后,有些不相干地说道:“他很孤独,一切都必须自己去做。” 弗兰博冷酷地说:“如果他有野心,他现在应该满意了,所有的巴黎人都会向他欢呼,该死的上校夹着尾巴逃走了。” “别那么大声。”布朗神父低声说,“你诅咒的上校就在前面。” 另外两个人吃了一惊,缩回墙的阴影中。确实那个矮小结实的临阵脱逃者正在前面走,一只手提一个包。他看起来跟他们第一次见面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他那登山短裤换成了一般的长裤。很明显他已从旅馆逃出来了。 他们跟着他走的这条路好像是背街的一条小巷,看上去像是舞台布景搭错了的那一边。单调,绵延的一堵墙延伸下去,偶尔能看见灰暗、脏兮兮的门,门都紧闭着,墙上有些淘气鬼们的粉笔涂鸦。有些常青树,树尖高出了墙头,后面可以看见长排法国高楼的背面,路的另一侧是幽暗的公园的高高的镀金栏杆。 弗兰博惊诧地看着周围,说:“你知道吗?这个地方有些……” “嗨!”杜克失声叫道,“那个人不见了,消失了,像个该死的精灵一样。” 布朗神父解释道:“他有钥匙,他只是进了其中一个花园。”他正说着,就听见前面一扇木门重新“咔嗒”一声关上了。 弗兰博大步赶上去,因此门几乎打在了他的脸上。他站了一会,既好奇又恼怒地咬着他的黑色八字胡。然后伸出长臂,像只猴子一样荡了上去。站在墙头,他的巨大的黑色身影在紫色天空的衬托下,宛若黑糊糊的树尖 杜克看着神父,说:“杜珀斯的逃跑计划比我们预想的要复杂得多,但我想他正准备逃离法国。” “他将从世界上消失。”布朗神父答道。 伏龙加的眼睛亮了一下,但他的声音沉了下去:“你是说他会自杀?” 神父答:“你将找不到尸体。” 弗兰博的叫声从墙上传来,他用法语说道:“天啊,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这是赫希住的那幢房子的背街。我想我能认出这幢房子的背面和那个人的背影了。” “那么杜珀斯在里面了!”杜克拍着屁股叫道,“啊,他们终于要见面了!”突然他以法国人的敏捷单脚跳上了墙,坐在弗兰博身边,激动地踢着腿。神父独自留在下面,靠着墙,背对着将要上演故事的剧场,沉思地望着对面公园里面,望着暮色映衬下摇曳不定的树枝。 杜克则是激动不已,以他贵族的本性,希望能公开地看着那房子,而不是偷偷地看,但弗兰博以他窃贼的本能(也可以说是侦探的本能)已从墙头荡进了交织的树杈中,这样他可以匍匐接近唯一有灯光的窗子。一扇红色的百叶窗已拉下来并逮住光线,但拉弯了,一边露出一个缺口。弗兰博沿着一根树枝伸长脖子,看起来就像快断了的小细枝。他刚好可以看见杜珀斯上校在一间明亮豪华的卧室里走来走去。虽然弗兰博离房子很近,但他仍然可以听见他的朋友们在说什么。 “他们终于要见面了。” “他们永远也不会见面了。”布朗神父说,“赫希说得对,像这样的事情,决斗者不能见面,你读过亨利·詹姆斯的一篇奇特的心理小说吗?有两个人由于偶然的原因长期以来多次错过相见的机会,使两人都开始害怕对方,认为这是命中注定的。我们这个故事有些像这两个人,但比他们更奇特。” 杜克·伏龙加不怀好意地说:“在巴黎有人能治好他们这种病态的狂想。如果我们抓住他们,逼着他们决斗,他们就不得不见面了。” 神父说:“哪怕到了世界末日,他们也不会见面。就算万能的主拿着权杖,就算圣特·迈克尔吹响号角让他们打起来,即使是这样,一个人站好了,另一个人还是不会来的。” 杜克不耐烦地叫起来:“这些神秘莫测的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像其他人一样相见呢?” 布朗神父带着奇怪的笑容答道:“他们各自的对立,他们相互间的矛盾,也可以说,他们的相互抵消。” 他继续盯着对面越来越黑的树林,而弗兰博一声压抑的惊叫使得伏龙加一下子扭过头去。弗兰博正往有灯光的房间里瞧去,只见上校走了一两步,开始脱衣服。弗兰博的第一个想法是:这真的像一场战斗,但他很快就忘掉了刚才的想法。杜珀斯坚实、宽阔的胸膛和肩膀原来全是一些衬垫,它们随着衣服脱了下来。只穿着衬衣和长裤的他原来是个瘦长的人。他走过卧室,向浴室走去,一点都没有好斗的样子。他弯腰洗脸,在一块毛巾上擦干手和脸,转过身来,强烈的光线照在他脸上。他那棕色的肤色已不见了,他那浓密的八字黑胡也不见了。他的脸刮得很干净,显得有些苍白。除了他那明亮,像鹰一般的褐色眼睛外,没有哪一点像上校了。墙下,布朗神父仍然陷在沉思中,好像是自言自语: “正如我对弗兰博所说的那样。这些恰好相反的东西一点意义都没有,它们不能说明什么。如果是白色的,而不是黑色的,如果是固体的,而不是液体的,等等,那肯定有什么东西错了。一个人的头发是金色的,另一个人是黑色的;一个人体格健壮,另一个人瘦弱;一个人结实,另一个人瘦小,一个人有八字胡,所以你看不到他的嘴,而另一个人有胡须,不是八字胡,所以你看不到他的下巴。一个人把头发剪成平头,但用围巾遮住脖子,而另一个人穿着矮领衬衣,却留着长发以遮住脑袋。一切都太巧妙,太正确了。这肯定有点不对,一切显得无可挑剔,无论什么地方,一个突出,另一个就必然缩进去,就像一张脸配一个面具,一把锁配一把钥匙……” 弗兰博脸色苍白地朝屋里看着,房间的主人背对着他站在一面镜子前,他已经在脸的四周贴上了茂密的红发,这些红发蓬乱地从头上垂下来贴着下巴,而讥笑的嘴却露出来。在镜中可以看到一张像犹大似的脸正可怕地笑着,周围跳跃着地狱之火。弗兰博看见那双凶狠的红褐色眼睛闪烁着,然后眼睛被一副蓝色的眼镜遮住了。他穿上一件宽松的黑色上衣,身影消失在通住房子前部的通道上。过了一会,街上传来一阵欢呼声,宣告赫希博士再一次出现在阳台上。第二十七章 飞星 ……那上面有一个正在爬行着的怪诞身影。他看上去一点也不罗曼蒂克。倒是从头到脚地都在闪闪发光,似乎身挂肴无数个月亮.而真正的月亮又在分分秒钞在追随着他,为他增加一份荧荧之光. 弗兰博到了他德高望重的晚年时,也许会这样说道:“我一生中干傅最漂亮的,是我的最后一次做菜。那一次犯案纯粹是出于巧合。案子发生在圣诞节。案发之前,我像一个艺术家在塑一座群体雕像时那样,一直在寻觅着合适的机会,耍找到一个特别的时节或特别的地段,给自己选择出一个合适的露台,或一幢对得上胃口的花园,去下手,去求得惊天动地的轰动效应。于是,那些地主财东们就应该被骗进镶嵌着橡木板的长排房间里,而另一方面,对于腰缠万贯的犹太人,那就简直得让他们出乎预料地、身不由己地置身在理克咖啡馆的灯影幻画之中,并猝然发现自己身无分文。于是,如果我想耍偷劫富贾中某位长者的钱(这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容易),如果我清楚自己置身在英格兰的某个小镇,镇上的教堂绿草环抱,灰塔兀立,那么,我倒是愿意设计去框住他,在他身上下手。同样,如果是在法国,当我从一个又有钱又黑心的农夫那里搞到了钱(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就会非常满足地把他那可鄙的脑袋卸下来,挂在一排修整过的白杨树丛跟前,悬在那神圣的,孕育过伟大的米勒精神的高卢平原之上。 “喔,我所作的这最后一次案子被叫作‘圣诞节案件’,是一次针对喜气洋洋、亲密无间的英国中产阶级的案件,一次查尔斯·狄更斯式的案件。在帕特尼附近有一幢老式的属于中产阶级的精美房子,那是一幢一边配有新月形车道,另一边带有一个马厩的房子。两扇大门上登有名字。房前还长着一棵猴子树。够了,植物种类想来你能够识别。总之,我的确认为我将狄更斯的风格模仿得惟妙惟肖且又富有浓浓的文学气质,尽管当晚我还懊悔地认为搞成那样是个遗憾。” 弗兰博由里到外地继续他的故事。即使从外到里,这故事听来也显得古里古怪。如果从外到里地看待,这故事会完全令人不可思议,而且要弄得局外人去绞尽脑汁地研究它。 据此,有人会说这出戏可能应该这样开始.当一所带有马厩的屋子的前门在节礼日的下午呀地一声打开,面对着花园中的那棵猴子树时,一个年轻姑娘走出来,手里拿着面包去喂鸟儿。她那张漂亮的脸蛋上,长着对大胆的褐色眼珠。无法猜想她的身材,因为浑身上下都给裹在了棕色的皮毛里。很难分清哪是头发,哪是皮毛,要不是这张迷人的脸,她也许会被当作一只摇摆的乖巧的小熊。冬日的傍晚,天空中一片殷红,渐渐地融人到朦朦夜色之中。一粒红宝石色般的光球滚落下来,坠入到院子里没有花朵开放的花圃中,似乎在给凋萎的玫瑰藤蔓填人精气灵光。房子的一边是个马厩,另一侧是一条小径,或月桂葱笼的回廊,通往屋后面更大的后花园之中。年轻姑娘将面包渣撒向鸟儿(这已经是当天的第四次或第五次了,因为有条狗老把面包抢先吃了)。 姑娘顺顺当当地沿月桂巷穿过去,走进后院,在微光闪烁的常青植物丛前,她充满好奇地发出了一声惊叫,或出于真情或出于札俗的惊叫。她仰头朝高高耸立的院墙看去,发现一个有点奇特的身影横跨在墙上。 “喂,别跳,克鲁克先生”,她警告地叫了一声,“墙太高了。” 这人跨骑在院墙上,仿佛跨在一匹想象中的骏马上。他,高大,瘦削,黑发像刷子一样直立着,一副睿智而高贵的模样,但却面带菜色,不甚和善,是个年轻人。他的胸前系着的红色领结很富有挑逗意味,更加滑楚地表明,在他那身衣服中,惟一使他煞费苦心的地方不过就是这领结。或许,这领结还是个象征着什么。他没理会姑娘的警告般的要求,而是像只蝗虫一样地跳下来,落在她身边。这一跳极有可能摔折他的腿。 他坦减地说:“我原以为我会被当成盗贼。毫无疑问,若不是我恰巧在隔壁那栋别致的房子里降身于世的话,我原本就该成为一个小毛贼的。而且不管怎样,我还看不出这样有什么害处。” “你怎能这么说呢?”她争辩道。 “好啊,”年轻人说,“如果你误生在墙的那一边,我认为你爬墙过来就不算错。” “我一点也不明白你要说什么或耍做什么。”她说。 “我也经常搞不懂自己,”克鲁克先生回答道,“但我现在是在墙的这边了。” “那哪一边是正确的一边呢?”年轻姑娘微笑着说道。 “你到底是在哪边呢?”叫克鲁克的年轻人又说道。 他俩一同穿过月桂树丛走向前花园时,听到汽车喇叭响了三声,而且越来越近。一辆速度很快,品质精良,淡绿色的小车风一般飞驰到门口。车像鸟儿一样立定了,还有节奏地颤动着。 “喂,你好,”扎红领结的年轻人说,“总有人生来就事事如意,亚当斯小姐,我真没想到你们家的圣诞老人会这样气派。” “喔,那是我的教父利奥波德·费希尔爵士。他总是在节礼日来。” 接下来是一阵停顿,没有原因但却不言而喻,大家感到彼此间缺乏点热情。鲁比·亚当斯补充说: “他很慈祥。” 约翰·克鲁克作为新闻记者,早就听说过这个城市里的显赫人物。要是这位达官贵人末曾听说过他,那倒不是他的错儿。因为利奥波德爵士曾经严肃处理了登载在《号角》或《新时代》上的某些文章。但他什么也不说,只是冷漠地看着从车上卸下东西。这是个漫长的过程。身材高大,容颜修整,身穿绿制服的司机从汽车前座出来;而身量短小,干净齐整,穿着灰衫的男仆从后排座下来,两人搀着利奥波德爵士到台阶上,并开始为他脱去外套,看上去真像一个细心保存的包裹。杂七杂八的玩意儿多得足以开上一家杂货商店。毛皮似乎取自森林中所有的动物。彩虹般五彩缤纷的鳞片一件件被掀开,直到显现出一个人形来,一个友善的、老朽的、有着外乡人面孔的绅士,灰白的山羊须,挂一脸灿烂的笑容,大皮手套在他手里被揉在了一块。 早在这项展示完戚之前,门廊的双扇大门已经打开,亚当斯上校(我们这位穿皮着裘的女士的父亲)已亲自出来迎候贵宾了。上校个子魁梧,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行为举止十分沉静,头上戴着一顶土耳其式的红色吸烟帽,看上去颇像一位驻埃及的英国塞尔达司或帕夏。随同他一道的是最近才从加拿大过来的内弟,一个个子庞大,又年轻又自负的乡绅,蓄着一绪黄色的小胡子,名叫詹姆斯.布朗特。此外,他们旁边还有一位更具风味的人物,一位从附近罗马教堂来的神父。因为上校现在的妻子是位天主教徒,孩子们便自然而然地跟着母亲信从了天主教。这类事情在这一带地方是司空见惯的。神父身上无处不在散发出空灵与飘逸,甚至包括其名字——布朗。然而上校却在他身上发现了可结交之处,并因此而经常邀他来参加自己的家庭聚会。 房子的宽敞门厅有足够空间给利奥波德爵士移送行李。与房子相比,走廊和前厅也的确大得没有边际,并辟出了一端是前门,另外一端是楼梯底部的大室。厅内壁炉前悬着上校的一把剑。待迎邀的过程结束,随同人员包括阴郁的克鲁克,都来到利奥波德爵士前。然而,这位年高德助的金融家却还在与他那身裁剪合体的服装闹别扭,正费力地从燕尾服的内层口袋中掏出一个椭形的黑匣子。他热情洋溢地解释说,这是给他教女的圣诞礼物。说着向在座的各位扬起皮匣,他那毫不掩饰,流露得体的虚荣心驱使他在什么地方轻轻一触,只见小匣子打开了,尽管后半部分还掩着,但却能看见匣内一座恍若水晶喷泉股的东西在人们眼前喷涌光华——三颗白色,耀眼的钻石像三枚卵形石枕在一席橘色的天鹅绒布上。这使得周围的空气像着火一般地升腾起来。费希尔站在那里,宽容地笑着,细细地嚼昧着女孩子的诧异和惊喜,领略着上校那强作镇定的赞美和直率粗略的谢意,赏析着全场的唏嘘赞叹的表情。 “亲爱的,我现在得先把它收起来,”费希尔说着,把小盒子收回燕尾服上衣的衣兜里,“来时,我不得不小心谨慎。这三粒非洲钻石取名为‘飞星’,缘由是已被盗过数次。几乎所有的汪洋大盗都觊觎它们,街头闲逛的浪子和混迹旅馆的粗人们,也就不可能不妄想着要碰它一碰。也许来这儿的路上我就会弄丢它们。这是十有八九的可能。” “按我说,这是天经地义。”扎红领结的男子粗声粗气地说道,“如果钻石被偷了,我才不会责备偷盗的贼人呢。当他们需要帮助,而你连一点好心好意都不表示,那他们只好亲自动手喽。” “不许你说这样的话,”姑娘很奇怪地涨红了脸,高声说道,“也不知是什么人,这样说话真叫人厌恶。你明白我指什么,你把一个想怀揣烟囱扫帚的人叫什么?” “圣徒。”布朗神父接道。 利奥波德爵士却说:“我觉得鲁比指的是理想主义者。”他说话时带着自大的笑容,“激进分子并不说明他靠萝卜维生,”克鲁克有点儿不耐烦地辩道,“而保守派也不代表他们给果酱保鲜。同时,我能肯定地说,理想主义分子并不是一些要带着烟囱扫帚去赴社交晚会的人。一个理想主义者希望扫净所有的烟囱且有人为之付钱。” “但有谁可能允许自己积存烟矣烟灰呢?”神父低吟了一句。 克鲁克绕有兴趣甚至有些敬佩地看了看神父,他问道: “有人要自攒烟灰吗?” “有,”布朗答道,眼中闪着思辩的神色,“我就听说过园艺工要用烟煤灰。一次圣诞节,变戏法的人没来,我就同六个小孩逗乐。也使用了烟灰—将它涂抹在人的脸上。” “太妙了,”鲁比大声说道,“喔,我真希望您在这位同伴身上也试一次。” 傲慢的加拿大人布朗特先生一边赞扬一边提高了嗓门。惊讶的金融家也增大了说话的音量(其中带着显而易见的贬斥)。这时,二二道前门被敲响了。神父走过去打开了门。人们又再次看到了前花园的常青树、猴子树等等。夜色渐浓,紫色天幕下的日落蔚为壮观。此番景象在此刻是如此的光怪陆离,绚丽多姿,好像是剧中的舞台布景,以至大家有那么一刻忘记了站在门边的一个毫无意义的人物。脏兮兮的面孔,磨损的衣衫,很明显,他是个邮差。“哪位是布朗特先生?”他问道,迟疑地将一封信举在面前。布朗特先生刚开始叫喊又马上打住了,走过去证实了自己的身份。满怀惊奇地撕开信封,读了起来。面色一会儿阴沉,一会儿又明朗。他转身对着他姐夫和主人说: “上校,很抱歉我惹大家不愉快了,”他的口吻中带着一种纵横殖民地时的一贯愉快气氛,“如果一位老朋友今晚为生意上的事来拜访我,这是否会让您不高兴?实际上,他是费洛里安,著名的法国杂技和喜剧演员。他是法裔加拿大人,数年前我在大西部就认识他了。虽说我猜不透他的目的,但他确实有事情与我商量。”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上校满不在乎地回答道,“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当然准许他来这里喽。” “您是这个意思的话,他就会在脸上抹上黑色油彩进来,”布朗特大声说道,“我坚信他也能蒙骗过其他人的眼睛。那我管不着,我也不在意。我喜欢嘻嘻哈哈,老式陈旧的哑剧表演,一个人居然能坐在帽子顶上。” “恕谅,我不会那样,”利奥波德.费希尔爵士说道,板着一脸严肃的神情。 “得了,得了,”克鲁克观察了一阵,轻快自在地说道,“不要拌嘴嘛!比这更低级的笑话还有的是。” 诚然,费希尔爵士一点也不喜欢这个扎红领结的小子,既不喜欢他那咄咄逼人的主张,也讨厌他与自己的漂亮教女之间的那种彰然无饰的亲密关系。于是,他极尽其挖苦,极尽其专横之能事地说道:“毋庸置疑,你是发现了一些比坐在高帽上更低级的事情唆。那是些什么,请讲讲?” “比如说让一顶帽子坐在您的头上。”理想主义者答道。 “现在嘛,现在嘛,”加拿大农场主以一种粗鄙的仁慈口吻嚷道,“可别破坏了如此良宵。我想说的是,让我们为今晚的客人准备点什么吧。要是您不喜欢,就免了涂脸或者坐帽子,但却还得做一些类似的事情。为什么不适时地来上一出英国旧式的哑剧呢?小丑、蓝花褛斗(意大利、英国等喜剧或哑剧中男丑角的女配角,亦作褛斗菜)、诸如此类的。我在二十岁离开英国时瞧见过一回,至今还像团篝火在我心中燃烧着。去年我只回来一次,发现这种戏已濒临绝迹。现在的戏台上除了一大堆哭哭泣泣的童话剧以外,就什么也没有了。我要根烧红的火钳和制成香肠的警察。由他们推出披着月光的圣洁公主,‘青鸟’或别的什么东西。但若叫作‘青髯公’,倒更符合我的口味些吧,不错,把人变成傻老头时我最喜欢。” “完全同意,把警察弄成意大利红肠,”约翰.克鲁克说道,“这就比近来给理想主义赋予的定义还更好一些。但筹备工作绝对是桩耗资巨大的事情。” “一点也不,”布朗特颇有点如痴如醉地叫道,“小丑是我们这个时代所能创造出来的最聪明的形象。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表演者插科打诨,不受限制;二是所有器具均取自居家用品—桌子,毛巾架,洗菜筐等等。” “一点不错,”克鲁克赞同地说道,并热切地点着头,走来走去,“但恐怕我不能给自己弄到一套警察制服。最近没有哪个警察被杀掉吧?” 布朗特拧眉,沉思片刻,一拍大腿,叫道:“对,我们可以找到。我这里有弗洛里安的地址。他知道伦敦的每一家戏服店。我打电话让他带件警服过来。”于是他蹦跳着去打电话。 “教父,这真绝了。”鲁比欢快地说道,几乎手舞足蹈起来:“我要扮演蓝花褛斗,您就充当傻老头吧。” 富翁有点不太开化。他保持着庄重的神情,形容僵硬地说道.“亲爱的,我想你还是须得找别的人来演傻老头。” “如果你愿意,我来演。”亚当斯上校说,从嘴上取下雪茄。这是他说的第一句也是最后一句话。 “应该立一座雕像,”加拿大人离开电话往回走时,兴高采烈地嚷道,“那么,我们都固定好角色了。克鲁克先生当小丑,他是新闻记者,又知道所有的老笑话。我做滑稽人。这个角色只需要腿长,需要不停地跳来跳去跑龙套。我的朋友弗洛里安在电话里说他会带一套警察服来,而且在来的路上他就会换好。咱们就在这个大厅里表演吧。观众可以坐在木板楼梯的对面,前面一排后面再添一排。前门作布景,打开关上都行。关上呢,看见的是英国风格的室内布置,打开呢,是一个月下花园。真美啊,一切都像在变魔法!”说着说着,他居然还从口袋里找出了一截尚未清除的彩色粉笔,跑向大厅门,在前门和楼梯间的半路中停下来,划出一道线,分出了舞台部分。 这样荒唐可笑的一个盛会在当时是怎样给准备好的,迄今还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但人就是这样,只要屋子里有青春,人们身上就会永远地混合著不顾后果的鲁莽与勇往直前的勤奋,当时他们就是以这种混合交织的情怀,令人不可思议地把一切给准备好了的。而在那天晚上,虽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冷静地把表现出来的形象,焕发起来的激情同自己身上的实际东西分辨出来,但整个屋子里确实已经是青春意气,生机盎然了。现代社会正是通过自身创造出来的、使一切都驯顺归依的公约惯例,才使得像哑剧这样的发明流行得愈来愈广泛。其实他们的所有发明,无不经历这样的过程,这是屡见不鲜的事情。穿着鲜丽裙子的蓝花褛斗形同起居室里的大型吊灯,光彩照人,新奇无比。小丑和傻老头用从厨房里取来的面粉把自己抹白,还从其它的化妆品中弄来胭脂给自己上点红彩,他们同所有真正的基督教恩典人一样,将自己的真实姓名给隐匿起来。滑稽人也从香烟盒中剥下银色的锡箔纸,将自己裹好,煞费力气地使自己免于撞碎古老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金碧辉煌的枝形吊灯。也许,他在自己身上严严实实地覆盖上了晶莹透亮的水晶。即使鲁比没有找到曾经供她在化妆舞会上冒充女王宝石的那块假宝石,而在今天的哑剧中,哪怕她将不得不极且使用一块维多利亚时代的旧款式人造宝石,但她还是一定会把这出剧演下去。的确,她的舅舅詹姆斯.布朗特已经像个孩子一样,兴奋得忘乎所以了。他出其不意地将一个纸驴扣在布朗神父的头上。 神父十分温顺地忍受了这种做法,甚至还偷偷地动了动耳朵。这位舅舅还企图把驴尾巴弄到爵士的燕尾服上。爵士皱眉制止了他的行为。“舅舅也太没谱了,他为什么这么粗鲁无礼?”鲁比对克鲁克说道,同时煞有介事地将一捆香肠搭绕到自己的肩上。 “他是给你这蓝花楼斗配戏的滑稽人,”克鲁克说道, “我不过是个会讲点破烂笑话的小丑而己。” “我真希望是由你来做滑稽人呢。”她说着,让那串香肠晃荡起来。 尽管布朗神父知道幕后的每个细节,甚至还因为用枕头来假装哑剧中的一个婴儿,使他引起了大家的喝彩,但他本人并不上场。只见他绕到屋子的前面,坐在观众席间满怀庄重地期待着,如同一个孩子在等待着看第一出日场音乐戏。 观众人数很少:亲戚,一两个当地的朋友,外加佣人。利奥波德爵士坐在前席,他那里着毛领外套的臃肿的身躯阻碍了后面身量较小的神父的视线。布朗神父是否错失了许多,艺术权威们还末曾做出定论。哑剧虽然演得混乱无序,但却并不让人觉得庸俗可鄙。通汤戏都是克鲁克在串演小丑,演得那么狂热,那么即兴。一般说来,克鲁克是个聪明的小伙子。今晚,在他身上有一种强烈的、无所不知的能力在鼓舞他,这是他在瞬息之间,因见到一张特别的面孔,狭得了一种特别的印象,并从这种印象之中涌出源源不断的灵感,使得他这位年轻人显得比全世界的人都更滑稽更聪明。人们只以为他是小丑,可他却几乎充任了演出戏剧所需要的一切-编剧(只要还有作家的话)、台词提示者、背景画家、舞美、布景设计师、以及最首要的乐队。令人开颜的表演中,有一阵阵突然而来的间断,这时他连戏服也不脱地猛冲到钢琴前“叮叮”,“咚咚”地敲出一些流行乐曲,听着虽怪却还入耳。 这场哑剧的高潮部分也同其它戏剧一样,被当作布景的两扇前门给呼地一声吹开,一片月白如洗、可爱动人的花园出现在了观众的眼前。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一位有名噪一时的职业演员—伟大的弗洛里安—这里的客人,身着警服粉墨登场了。同时钢琴边的小丑弹起了《潘训斯的海盗》中的一首警察合唱曲。但震耳欲聋的掌声将曲子淹没了,因为伟大的喜剧演员,一举手一投足所体现的警察尽管拘谨,却叫人崇拜。滑稽人跳起来,击打一下警察的大檐帽,钢琴师这时正奏到“你从哪儿得来那顶帽子?”他装出既羡慕又惊讶的样子,环顾四周。跳着走路的滑稽人又打了一下他(琴师正唱着关于“我们还有另一顶”的几节曲儿)。接着直冲人警察的怀抱,并跳落在他身上,传来一阵喧闹热烈的欢呼。陌生的演员来了一段他最为人称道的模仿死人的戏,至今帕特尼还佳话常传。一个活生生的人能变得毫无生气,太叫人难以相信了。身手敏挺的滑稽人,像一个布袋,大摇大摆地荡来荡去,要么像在印第安俱乐部里扭动摆晃着身体,一刻不停地随着钢琴键传出的最疯狂最荒诞的曲子。滑稽人从地板上猛地举起喜剧中的瞥察,小丑弹道:“我从你的梦想中站立起来。,,这时滑稽人又把警察拖曳到背上:“肩上扛着我的囊袋。”最后,滑稽人极尽力道地膨然一声放落警察。 狂乱的弹奏演变成了轻快的叮咚调子,人们还能听到一些词句—“去给我的情人寄一封信,路上我却把它弄丢了。”在这没头没脑的状态达到极限时,神父的视线完全给挡住了。市府大人全身起立,狂野地把手插进口袋。接着他又急躁不安地坐下,但身子仍然还在打着颤。再次站立时,他简直可能会大步地跨上舞台。只见他瞪了一眼弹琴的小丑,默默地、气咻咻地冲出了房间。 对业佘滑稽人的这种荒谬可笑却不失优雅风致的舞蹈,神父仅仅多看了几分钟。舞蹈动作针对着毫无知觉的敌人。 滑稽人一边竭尽全力地做出粗鄙却又真实的表演,一边慢慢地退步出了门,舞进了花园。这儿月光盈满,一片寂静。缀满了银纸片与玻璃石的服装,先前在舞台灯光的照射下就显得过于扎眼,现在在皎洁的月光下舞动时,更是银光闪闪,极具魔力。观众们走拢过来,给予潮水般的掌声。布朗神父感到手臂被碰了一下,有人耳语通知他,说是有人请他去一趟上校的书房。 他跟着传信人走去,心中疑寞渐增。书房里一片肃穆,透着怪异,这就更加难于驱散他的疑惑了。亚当斯上校坐在那里,一点没变,仍穿着傻老头的戏装,眉毛上方那道突起的鲸骨不停地上下点动着,老花眼里的悲哀神情足以使衣神节的狂欢喧闹平息下来。利奥波德.费希尔爵士倚在壁炉台边,极度恐慌地唉声叹气。 “发生了一件叫人心痛的事,布朗神父,”亚当斯说道, “下午我们见到的三枚钻石从我朋友的燕尾服口袋里消失了,而且正当你—” “当我,”神父咧开大嘴,似笑非笑地补充说道,“好端端地坐在他身后时——” “我们没有这类暗示,”亚当斯上校坚定地看了一眼费希尔,这就充分说明他们确有这种糟糕透顶的猜测。他说道,“我只想请你帮助查出可能是哪位先生干的。” “谁翻过他的燕尾服口袋?”布朗神父说着,不住地从那衣服口袋里往外掏东西:五六枚便士,一张回程车票,一小枚银质十字架,一份每日祈祷的小册子,一板巧克力。 上校看着他,许久过后才说:“你要知道,我更想要了解你心里想的,而不是这袋里装的什么。不过,当然,我女儿也是你们大家当中的一个,而且她不久才—” “她不久才为有凶手嫌疑的理想主义者打开父亲的房门。那人明白无误地说他会去偷任何有钱人的东西。这就是结果。这使得那家伙更加富有,再没人比他更富有了。” “你完全能够知道我的想法,”布朗神父相当疲倦地说,“你后来说它值多少。当我在那没用过的口袋中发现的是这个,意在偷钻石的人是不会谈论理想主义的,他们指责它更有可能性。”他神情祥和,口气稳定地补充道。 另外两人一会儿就变了,神父接着说: “你看,我们多少也知道这些人。那个理想主义者不过是偷了颗钻石而非金字塔。我们该马上注意的是我们不知道的人。扮演警察的家伙弗浴里安,我想知道,此时此刻他在哪里?” 傻老头腾地弹跳起来,迈着大步出了房间。富翁瞪眼瞧着神父而神父看着他的祷告书的那会,一小段插曲发生了。 而傻老头回来,郑重其事,断断续续地说:“警察仍然躺在舞台上,幕布已放下拉起六次,他一直在那。” 布朗神父扔下书本,站立起来,脑海中一片空白,直愣愣地盯着前方。渐渐地,他那双灰色眼睛中回复了一丝闪亮。只听他含含糊糊地回答道: “上校,恕我冒昧,您能告诉我您妻子是什么时候去世的吗?” “我妻子?”老兵一时间瞠目而视,回答道,“今年去世的,迄今已有两个月了。她弟弟詹姆斯是一周后来看她的。” 神父像兔子一样嗖地一跃起。“快来,”他异常兴奋地叫道,“快,我们早该去看看那个警察了。” 他们飞快地奔向现已落幕的舞台,粗暴地冲开蓝花褛斗和小丑(他们似乎还在洋洋自得地窃窃私语着什么),布朗神父弯下腰,瞧着喜剧中的警察。 “用氯仿麻醉,”神父边说边站起来,“我刚刚推想到这一点。” 突然一片安静,上校缓慢地说道:“请严正地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神父蓦地爆发出哈哈大笑声来,随即又停止了。他没讲话的时候,内心充满着矛盾和斗争。他长喘一口气说:“没有多少时间讲废话了,我得追踪罪犯,但扮演警察的那个伟大的法国人—和滑稽人跳着华尔兹,恣意搅弄整个场面,乱摇乱晃的灵巧人影……”他的声音渐渐隐没了,他已经转身跑了起来。 “他是?”费希尔好奇地问道。 “一个真正的警察。”神父喊着跑开,冲进漆黑的地方。 枝繁叶茂的花园尽头是些坑坑洼洼的阴凉地。月桂和常生不败的灌木丛映衬着深蓝的天空和银色的月亮。就是在隆冬季节,这里也披着南国的春暖色调。月桂树绿影婆婆,情趣盎然。夜色下的槐蓝充溢着紫光。月儿如同一块硕大无比的水晶石。整个花园组成了一幅浪漫无际的画面。园中树林的顶部枝条上有一个正在爬行着的怪诞身影。他看上去一点也不罗曼蒂克。倒是从头到脚地都在闪闪发光,似乎身上挂着无数个月亮。而真正的月亮又在分分秒秒在追随着他,为他增加一份荧荧之光。只见他一荡一闪,成功地从矮树木纵身跃上隔壁园子的又高又峭的树上。但因为另有一个阴影在较小的树下滑动,毫无误差地赶上了他,所以他才被迫稍作停留。 “得了,弗兰博,”一个声音响起来,“你的确有点像一颗‘飞星’,但最终只会是颗‘陨星’。” “你可是从来就没做过一件稍稍规矩一点的事,弗兰博,亚当斯夫人死后刚一周就从加拿大赶来,这算得上明智的。我想,用的是去巴黎的车票吧。就这样弄走‘飞星’,又是选在费希尔到的那天,这就更算得精了。但除了天赋,以后的事就谈不上机智了。我想,偷宝石不关你的事。除了把纸做的驴尾巴塞人费希尔的衣兜这一伪装动作之外,接下来你可就不怎么高明了。你可以另有一百种办法,去轻而易举地把它摘到手。” 绿叶丛中的银色身形这时似乎是给催了眠一样,徘徊不定,举步维艰,虽说要硬行逃跑还是易如反掌的。他只是呆呆地瞧着下面的人。 “对,没错,”下面的人说道,“我早就知道这回事。你大力促成哑剧表演,还让它派上了双重用场。你悄无声息地盗走宝石,风声正是你所怀疑的同谋走漏的。全能的警察就在今晚要拿获你。惯偷本该感激这样的忠告。飘然而逸。但你,伊然是一个有诗意的人。你已经用妙法将珠宝藏在耀眼夺目的珠宝赝品中。现在,你看,若衣服是滑稽人的那件,警察就该紧接着出现了。有可贵精神的警长从帕特尼警察署出发,来追捕你,引诱走进这个世上设置最奇妙的陷阱。当前门一打开,他就直登圣诞哑剧的舞台,在那里他被舞蹈着的滑稽人又踢又蹦,又推又搡,帕特尼最受人尊敬的人们都在发出阵阵笑声。你再也没有比这干得更出色的了。现在,顺便说一声,.你该归还那些钻石了。” 闪闪发亮的身影纵身跳到一根绿色树枝上,枝头像受到惊吓一样地抽动了一下。但下面那个声音继续说道: “弗兰博,我想要你送回这些宝石。我要你放弃现在这种生活。你还年轻,你有自尊心,你富于幽默感。别梦想在那个行当中善良还会长久得了。人可以保待住一定程度的善,但没有人能够保待住长久地估恶不俊。在那条路上只会越陷越深。只耍走上那条路,善良的人会因酗酒而变得凶残,率真的人会肆杀无辜并谎言其事。我认识的许多人,他们一开始也同你一样,是诚实、正直的不法之徒。一个一昧寻求欢乐开心,自以为只在针对富人打家劫户的盗贼,最终还是陷人泥潭,不能自拔。莫里斯.布卢姆开始是个原则性很强的无政府主义者,一个贫困家庭的父亲,最后成了一个奸狡巨猾的间谍,一个搬弄是非的家伙。双方都利用他,却也都蔑视他。哈里.伯克分外严肃而正经地开始他的‘闲钱行动’,但他现在得靠一个半饱半饿的姐姐,没完没了地用苏打水和白兰地供他活下去。卢德.安布尔骑士般地昂首跨入世俗社会。现在他给伦敦最下流的掠夺者书写匿名信。巴里隆上尉在你之前,是个很不错的绅士哥儿,却死在了疯人院。当初,他尖声厉叫,对拿克斯派来的探子和诱他入套的捕头害怕得要死。我知道你后面的树很稀松,你可以像个猴子一样,一闪身就没入其中。但总有一天你会变戚一身灰白的老猴子,坐在林中,心态变凉,慢慢地走向死亡。树顶毕竟是光秃荒凉的。” 一切都是静静地进行着,就好像下面那位小个子人给树上的人拴了一根无形的长长绳索。他接着说: “你下来的步子已经开始迈出了。你惯于夸许不做小人,但今晚,你却干了件可鄙的事。你将嫌疑嫁祸到一个诚实的小伙子头上,并已开始防着他。你拆散了他与爱他的女孩。你还不悬崖勒马的话,你到死前就还会做出一些比那更可耻的事来。” 三粒熠熠生辉的钻石从树丛中落到草地上。小个子弯腰拾起来,当他再次抬头时,只见树枝圈成的绿色鸟笼中,已经是空空如也,银色鸟儿已经飞走了。宝石失而复得(所有人当中,只有神父偶然拾得)。晚会也在喧嚣中胜利地结束。大名鼎鼎的利奥波德爵士甚至对神父说,尽管他本人见多识广,但他仍然尊敬那些恪守与世无争,生活超脱物外的人。第二十八章 紫色假发芬恩俯伏在桌子上,心里押制不住地兴奋。听着他们之间非同凡响的对话,一个模糊的念头涌上他的心头:“大人,”他叫起来,“我要你立即对证。摘下你那假发来,要不我就打掉它。” 《每日革新报》的勤苦编辑爱德华·鲁特先生此刻坐在办公桌前,正在处理着一些来信和稿件。他的旁边,一位精力充沛的姑娘正在忙着打字,打字机发出的声音美妙而欢快。鲁特先生穿着衬衫,没有着外套,看起来皮肤白皙,略微有点胖。他的举止似乎很坚决很果断,他的嘴也似乎很坚决很果断,说起话来一副钉是钉,板是板的语气。然而,在他那圆圆的,很像小孩子的蓝色眼睛中,所显出的却是困惑甚至愁闷的神情,这和他的坚决果断真是格格不力、,也和他那整个脸上看来的模糊表情格格不人。正如许多新闻行业的官员们所感觉的那样——或许完全可以这么说,——他最熟悉的、最感受恐怕的,就是没完没了的害怕了:害怕别人诽谤,害怕登广告的越来越少,害怕出现印刷错误,当然也害怕被解职。 他的一生就是一连串糊里糊涂的让步——在报纸老板和他之间作出让步。老板是个年老的煮皂工,骨子里深藏着三个根深蒂固的错误想法,而且他已集结了一些很能干的人为他搭理报纸,其中有些人经验丰富,(但是,不幸的是)不少人则热衷于保持报纸的政治方向。 鲁特先生拿过来其中一封信件。他的动作迅速而果断,如同他惯常做的那样。然而他似乎犹豫了好一阵,暂时没有拆开它。而是顺手拿过一份校样稿来,用他那蓝眼睛读了下去,手里握着一支蓝色的铅笔。他把稿子里“通奸”一词改成了“不恰当行为”,然后把“犹太人”改变了“外地人”,随后拉响铃声,把修改过的稿子传送到楼上去了。然后,他睁着显得更为若有所思的跟睛,撕开那封来自他的一位尊贵撰稿人的信。信封上的邮戳显示寄出的地方是德丈郡。信中写道: “亲爱的鲁特:——我想你一定也忙得昏天黑地的吧?我准备为贵报写一篇文章,是关于艾克斯摩尔家族的那些奇特传说,或者说是关于——正如我们这儿那些老妇人所说——艾克斯摩尔公爵的丑陋耳朵,你意如何?你知道的,那个家族的最初主人就是艾克斯摩尔公爵。他是少数现有的真正古板的保守党贵族,一个顽固不化的老恶霸。不过正好可以借贵报一角把事情闹大。我想我有这事的线索,能把事情搅和搅和。 “当然,我是不相信有关詹姆士一世的传说的。至于你,你当然什么也不信,甚至包括新闻学。因为,或许你还记得的,那个传说讲的是英国历史上最邪恶的事——诸如女巫的那只叫弗兰西斯·霍伍德的猫毒死了奥佛伯里,或者神秘的恐怖迫使国王赦免了凶手。那些传说里据说掺杂着巫术,说是一个男仆从锁眼处偷听了国王和卡尔之间的谈话,于是,他那只偷听的耳朵就像魔术般地长大起来,变得丑陋而恐怖,如同他所偷听到的谈话一样恐怖。但是他后来被赐予良田、黄金以及世袭的公爵之职后,那只丑而怪的耳朵却世代相传了下来。当然,你是不相信邪术的。就算你真信那个,你也不可能将之用于稿件。如果你的办公室出现了某种奇迹,你会把它掩盖起来当作没发生过似的。但现在很多主教都是不可知论者,不过问题不在这个地方。问题在于艾克斯摩尔和他的家族确实有某种怪异的东西,某种天然的、然而我敢说很不正常的东西。我想,这也包括那个耳朵,那或者是某种标志,或者错觉,或者疾病或者其它什么东西。另有传统看法认为,詹姆士一世之后的保皇党人开始蓄长发,以便盖住第一个艾尔斯摩尔公爵的那种耳朵。当然,这种说法也是没有根据的。 “我之所以要告诉你这些,乃是因为:在我看来,我们攻击贵族们只说他们奢华淫逸,我看那是错了。实际上,现在很多人羡慕上流人物,因为觉得他们不知忧愁。但是我认为如果我们说贵族们有多么多么幸福,那难免太迁就。我想建议你读读某些文章,在这些文章中,那些贵族豪宅里的气息和氛围被描写得如此沉闷、无人性以及十足的凶暴。诸如此类的事情可能找到很多例证,而最好不过的例证便是人们传说的艾尔斯摩尔家族的假发下的耳朵。我想这个周末我能给你搞来整个事实的真相。——你的永远的,弗朗西斯·芬恩。” 鲁特先生看完来信,想了一会儿,瞪着左脚上的靴子发呆。然后他大声喊了起来,声音洪亮,雄劲然而完全没有生气,每个昔节听起来都是一样音调。他喊道:“芭塔小姐,请打一封信给芬恩先生。” “芬恩你好,——我想你的想法可以。请于周六将副本迅速寄来。——你的,爱德华·鲁特。” 鲁特先生这封经过仔细揣摩的信一气呵成,就像是只有一个字似的。而且芭玛小姐噼噼啪啪把信打出来时也是一气呵成,也仿佛只有一个字似的。然后鲁特先生拿起另外一份校样稿和他那只蓝色铅笔,把稿子里的“超自然的”改成了“神奇的”,把“击毙”改成了“压制”。 就是在这样的愉快的,有益健康的活动中,鲁特先生获得了愉悦。随之而来的星期六,鲁特先生又坐在了同一张办公桌前,向同一个打字员口授信稿,拿着同一支蓝色铅笔读着芬恩先生寄来的第一份稿件。信的开端充满了对王子们的罪恶的隐私的猛烈抨击,以及那种上流社会充斥着的绝望。尽管措辞激昂、火爆,但他的英语却用得相当漂亮。但是和往常一样,在做过无数的修改之后,鲁特先生叫人把它分成了几部分,每部分冠以小标题,因而显得更为尖刻和辛辣了。这些小标题有“贵妇和毒药”、“假发下的怪耳”、“假发里的假发”之类。芬恩的这篇文章,以有关怪耳的传说为蓝本,在他写给鲁特编辑的第一封信的基础上加以扩充,并加人了他后来有关那些秘闻的发现。文章写道: “我知道记者们惯常把故事的结局放在文荤的开头,名之日:标题。我也知道新闻类文章很大程度上意昧着说谎,如果它说。琼斯勋爵逝世”人们或许会信以为真,而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琼斯勋爵还活着。你现在的通讯员,即鄙人,认为这和其它许多新闻传统一样是蹩脚的。所以《每日革新报》必须在这些方面进行改革,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我建议按故事发展的顺序一步一步来写,我会用有关当事人的真名实姓,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可以随时提供佐证。至于故事的高潮以及那揭示结局的标题——它们将在最后才出来。 “我正走在一条小道上,小道弯弯曲曲穿过一家德文郡的私人果园,看来是向一家苹果园延伸出去的。不知不觉间,我来到了一家路边的客栈。这是一家宽而矮的客栈,确切地说是由一间小屋和两间没有装饰的大房子组成,全部都用棕灰色的茅草覆盖着,像是已经历了不少莽莽岁月似的。客栈的门外竖着一块招牌,名曰:蓝龙客栈。招牌下面摆着一张做工粗糙的长形桌子,就像过去英格兰的那些免费客栈门前常摆着的那样。不过后来,这种悠闲自得的场面被那些绝对禁酒主义者和酿酒商之间的斗争所破坏了。现在,这张桌子旁边坐着三位绅士,看起来就像是一百年以前的人一样。 “既然我比你们更了解他们,所以要让我讲讲他们给我的印象并不困难。但是那时他们看起来像是三个身强力壮的魔鬼似的。那位居高临下的人(说他‘居高临下’,那是因为他个子最大而且当时正坐在长桌的正中),身材高而胖,一身黑色装束,脸色红润甚至有点像发怒的样子,他的眉毛稀少,眉头紧锁着。我又仔细望了他一眼。然而严格说来,除了他那古式的白色教士领结和他那额头上纵横的皱纹而外,我说不清是什么东西给了我一种旷古的感觉。 “桌子右边那人,要说出个确切的印象来就更不容易了。虽然他和别处所见的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圆圆的脑袋上长着棕色的头发,圆而扁的鼻子,也是穿着一件更为紧身的黑色教士服。只有当我看到那放在他身边的桌子上的宽而皱的帽子时,我才意识到为什么我把他同什么古老的东西联系了起来。他是一个罗马天主教神父。 “或许更容易让我联想到远古时代的便是坐在桌子的另一边的那个人,尽管就他的个子看来并不怎么显眼,而且衣服也是穿得随随便便的。他身材瘦长,穿着——或许我可以说是裹着——绷紧的袖套和马裤。他的鹰隼似的脸修长而灰黄,看上去不知怎么让人觉得更加阴郁了,或许因为他那灯笼般圆圆的上下胯掩在衣领和领结里,更像是系着古式的枷锁一般。他那头发(本该是浓棕色的)却显得奇怪的暗淡、赤褐,和他那黄色的脸映衬着,就显得相当紫而非红了。这并非醒目然而很不一般的颜色于是就显得更为引人注目了,因为他的头发看来极不自然地健康、鬈曲,而那头发又蓄得这么长。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觉得当初让我产生一种远古感觉的毋宁说是几只高的旧式酒杯,一两棵柠檬树以及两支陶制的长烟斗。或许,还有我的这次旧世界之行吧。 “作为一名饱经风霜的记者,而且这显然又是一个公共客栈,我不需要什么客气便在那张长桌边坐了下来,要了一些苹果酒。穿着黑衣服的大个子看来知识很渊博的样子,尤其是对当地的古文化,他很是了解勺而那个着黑装的小个子尽管淡得很少,然而更让我吃惊于他那更为深广的文化修养,所以我和他很谈得来。另外那个穿着紧身裤子的老绅士显得相当冷淡而傲慢,直到我谈到艾克斯摩尔公爵及其祖先时他才显示出些兴趣来。 “我想,那个有关艾克斯摩尔的话题让另外两个有点难堪,但是非常成功地打破了这第三者保持的沉默。于是,他谨慎地、带着很有修养的绅士口吻说了起宋,不时抽一口那支陶制的长烟斗。他接下来给我讲了一些我一生中听过的最为恐怖的故事:早些时候的一位怪耳朵的人怎样绞死了自己的父亲,另一位,把妻子捆在马车后面满村子游着打,再一位放火烧了一座聚满小孩儿的教堂,等等。 “其中一些故事确实不适宜公开出来,诸如有关卖淫的修女的故事,令人作呕的葡萄干布丁的故事,或者在石坑里做的那事。等等。而所有这些滔滔不绝的不敬的话,很难让人相信是从神情严肃的彬彬有礼的薄嘴唇里吐出来的。他一边喝着杯子里的酒一边说着。 “我看得出来那坐在我对面的大个子曾试着想阻止他,但是他显然相当敬重这位老年绅士,所以最后还是不敢贸然行事。坐在桌子另一边的小个子神父静静地看着桌面不发一言,尽管一点也不显得不自然的样子,但却似乎极为痛苦地聆听着老绅士的叙述-或许他真的很痛苦也说不定。 “‘你看起来好像不很喜欢艾克斯摩尔家族。’我对那位老绅士说道。 “他看了我一会儿,嘴唇仍是那么一本正经似的,但是渐渐变得反而紧了,然后他故意放下手里的长烟斗和酒杯,站了起来,我看见他那完美的绅士风采,不过脸上充满了敌意的温怒。 “‘这两位绅士’,他说道,‘会告诉你我是否有理由要喜欢那个家族。那个家族曾带给了这个国家深重的灾难,很多人都遭了它的殃。他们会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像我这样受到它的祸害。’说着他用脚后跟碾碎了地上的一块玻璃,转过身阔步而去,渐渐消失在闪着微弱青翠光芒的苹果树林里了。 “‘他真是个不一般的老绅士,’我对另外两个说道。‘你们是否知道艾克斯摩尔家族对他都做了些什么呢?他究竟是谁?’ “穿着黑衣服的大个子两眼瞪着我,脸上带着困惑的神情,似乎没有听懂我的话。最后他终于说道,‘你难道不知道他是谁?’ “我又重复了一遍‘我不知道’,接下来就是沉默,然后,神父说话了,两只眼睛仍然盯着桌面,‘他就是艾克斯摩尔公爵。’ “然而我还没有来得及理清自己零乱的思绪,神父又说话了,像是想要把整个事情弄的有条理似的,‘我这位朋友是缪尔·博士,他是公爵的图书管理员,我叫布朗。’ “‘但是,’我结结巴巴地说道,‘如果他就是公爵,那他为什么要那样诅咒自己的家族呢?’ “‘他似乎真认为,’布朗神父说道,‘他们给他留下了祸害。’然后他补充道,但却是有点不相干的,‘那就是为什么他戴假发的原因。’ “过了一会儿我才渐渐明白他的话的意思。‘你不是指的那个有关神奇的耳朵的故事吧?’我问道,‘我早已听说过那个故事,这是当然的,不过那肯定是被人们以讹传讹,给吹神了。事实肯定要简单得多。我有时候想那或许是某些伤残肢体的故事的胡乱翻版吧。十六世纪时经常都有一些囚犯被砍掉耳朵的。’ “‘我想不是那么回事,’神父沉思着说道,‘一个家族频繁出现身体畸形的情况——比如一只耳朵比另一只耳朵大,那肯定是某种普遍的科学或者自然规律作用的结果。’ “大个子图书管理员一直把他那个大而秃的眉头埋在那双红色的大手里,就好像一个人想要想出自己该干点什么似的。‘不,’他嘟哝道,‘你们误解他了。要知道,我是没有理由要为他辩护的,或者说对他保待忠心的。正如对其他人一样,他一直对我很暴虐。不要因为你看见他居然坐在这种地方就想当然地认为他不是世界上最该诅咒的公爵了。如果说还有那种为要取回一码远的一个火柴盒而不惜召回三英里外的人的话,那么,他至少就是那种为要敲一下离他不到一码的钟,而不惜叫人把一英里外的敲钟人召回来,而不愿自己费点举手之劳的人了。他走路时一定要男仆专门给他拿拐杖,看戏时,他也要贴身仆人给他拿着望远镜的——’ “‘但是他不要仆人给他刷衣服,’神父冷冷地插话道,‘因为仆人会想要也给他刷刷假发的。’ “图书管理员转过脸去对着神父,似乎已忘记了我的存在。他非常激动,我想酒精也让他兴奋起来了吧。‘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一点的,布朗神父,’他说道,‘但是你确实说对了。他什么事都让人们给他做,就是不让你给他穿衣服。而即使是他自己穿衣服,他也坚持要孤独地进行,就像一个人在沙漠里那样孤独一样。而每每这时候,他总要把仆人都赶出去,不准任何人呆在他的更衣室附近。’ “‘他看起来倒是个自得其乐的老人。’我说道。 “‘不,’谬尔博士非常干脆地说道,‘我刚才说你们对他不公平也就是指的这个。先生们,公爵确实感受到了他刚才所说的祸害所带给他的痛苦。他,因为羞愧和恐惧,确实在那假发下面藏着他认为人们一旦看见就会震惊的东西。我知道一定是这样的。而且我知道那不是什么正常的伤残,就像囚犯被伤残掉肢体一样,而且也不是什么遗传的失调。我知道事实比那更槽,因为一位当事人曾确切地告诉我,有个比我更强壮的人曾想要揭露他的隐私,但是后来还是给吓跑了。’ “我张开嘴正要说话,缪尔博士又继续说了,好像己忘记了我的存在,‘我毫不介意告诉你这些,神父。因为这与其说是出卖他,还不如说是为他辩护呢。你难道没有听说,曾有一段时期,他差点丢掉所有的财产?’ “神父摇摇头,于是图书管理员便接着讲那个故事,他从他的前任图书管理员-也就是他的那位保护人兼导师的——那里了解了这一切,他显然以为那是可信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不过是一个富豪家族的财富衰落的平常故事——以及一个家族的律师的故事。但是这位律师非常善于诚恳地欺骗,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他没有挪用公爵出于停任而让他管理的那部分资金,而是利用公爵的粗心不知不觉地使那个家族陷入一场财政困境,因为这样公爵就可能让他来负责掌管那些所有的财产。 “那个律师的名字叫艾萨克·格林。但是公爵总叫他艾里沙,或许是考虑到他的头已经很秃的缘故吧,尽管他显然还不到三十岁。格林此前曾一路爬升,但却有着肮脏的开始。他起初是密探或告密者,后来成了放债的,但正如我所说,作了艾克斯摩尔家族的律师之后,他变得狡猾起来,处处表现得老实巴交的样子,直到他作好了准备给它致命的一击。那是在一次晚宴上,老图书管理员说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些灯罩和细颈水瓶的模样。律师神色泰然地笑着,他向公爵提出了和他平分那些财产的要求。此事的结局当然不容忽视,因为公爵闷声不响地突然抓起一个水瓶往那个律师的秃头上砸了过去,那速度之快,就像那天我在果园里见他砸烂那个酒杯一样。这一砸便在律师的头顶上留下了一个血红的三角形伤疤,他眨了眨眼睛,然而他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 “他摇摇晃晃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回击了公爵。‘我很高兴,’他说道,‘因为现在我就能拿走全部的财产了。法律会把它判给我的。’ “艾克斯摩尔公爵看起来面如死灰般惨白,但是他的眼睛仍然放射着怒火。‘法律会把它判给你?’他说,‘但是你拿不到的……为什么拿不到呢?为什么呢?因为那将意味着我的完蛋!要是凭你那点本事都拿得到我的财产,我会把我的假发取下来……哈哈,你这拔光了毛的鸡!随便什么人都能看见你的秃头,但是没有人会活着看到我的秃头。’ “是啊,也许人们会说:我又没有亲眼看见,那还不是由你说了谁能把你怎么样。但是谬尔发誓说,事实确实是正如他所说的,那位律师摇晃了几下,攥紧了拳头,然后就径直跑出去了,此后再也没有人在当地看见他的身影了。从那以后,艾克斯库尔公爵依然令人畏惧,不过与其说那是因为他是领主和地方长官,倒不如说是因为他如今又是一个杰出的搏击家了。 “现在,谬尔博士以他那激昂的戏剧性的动作继续着他的故事。但我觉得他的激情多少带着点偏袒性。我想,这所有的一切也很有可能只是一个年老的好吹牛皮的人肆无忌惮的编造罢了。但是在我结束我的发现的上部分时,我想还是多亏了谬尔博士提供的证据,我先前所了解到的两件事情才得到了证实。我从村子里一位年老的药剂师那里了解到,曾经有位穿着晚礼服,自称叫格林的秃头小伙子,有天晚上找到他,给他前额上的一块三角形的伤疤敷了药。另外一件事情是我从法律记载和旧报纸上了解到的,说是曾有个叫格林的扬言要起诉艾克斯摩尔公爵。” 鲁特先生,就是《每日革新报》的那位编辑,在上述稿件的上端写了一些很不协凋的话,而在稿件的侧面也作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符号,然后他以那种同样洪亮然而单调的语气冲着芭塔小姐喊道,“请给芬恩先生打一封信。” “芬恩你好,——你的副本很好,但是我不得不给它加点小标题。同时我们的读者是永远不会容忍故事里有个罗马天主教神父的。你必须留意周围人的感受。我已将他改成了唯灵论者布朗先生。 你的 爱德华·鲁特” 一两天之后,那位灵敏、活跃而审慎的编辑又坐在办公桌前,眼睛似乎睁得越来越大,看着芬恩先生有关上流社会秘闻的第二部分。这部分是这么写的: “我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我完全可以坦白告诉你们这个秘密和我当初想发现的非常的不同,因而会让公众大吃一惊的。我敢毫不虚伪地说,我接下来将要叙述的东西将很快传遍整个欧洲,当然还有美洲和美国东部的十三州。但是我马上要讲的内容,全部都是我离开那片小苹果树林里那张小木桌之前听到的。 “我得把这一切归功于小个子的布朗神父,他是一个不同凡响的人。大个子图书管理员已经离开,或许是因为他那冗长的叙述,也或许是因为忧虑他那神秘的主人加此迅速地消失,总之,他是急冲冲地沿着苹果树林里公爵所去的路上去了。布朗神父拉起地上的一棵柠檬,带着一种奇怪的愉悦看着它。 “‘柠檬的颜色多可爱啊!’他说道,‘对于公爵的假发而言,我只有一点不喜欢的地方,那就是它的颜色。’ “‘我想我不明白你要说什么,’我答道。 “‘我敢说他有很好的理由要杷他的耳朵盖住,就像希腊神话里的迈达斯国王一样。’神父说道,带着一种欢快的直言不讳的口吻,但是在这种场合不知怎么的总让人觉得有点轻率。‘我能理解为什么他用假发而不用黄铜或者皮革的饰品遮住耳朵,因为那更为美观。但是如果他想那样用头发来遮盖,那又为什么不把它做的更像头发呢?这世界上绝没有那种颜色的头发。那看起来真像是穿过树林子的晚霞。为什么他不把他那家庭的祸害掩盖得深一些,加呆他真是为它感到那么羞愧的话?我告诉你吧,那是因为他并不感到羞愧。他是为它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