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神父探案集》作者:G.K.切斯特顿-6

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四下一片寂静,可以听到远处卖花女的笑声和有人在街上招呼出租车的尖利的口哨声。然后,也许是情绪激动,也许是一种即兴表演,上尉突然向前一步,卡住了西蒙爵士的喉咙。  西蒙既不挣扎,也不害怕地看着他,冷静地说:“不用你动手,我会自己了结的。”  上尉的手犹豫了一下,然后放开了。西蒙同样冷静,坦率地说:“如果我没有勇气用匕首去了结自己的生命,我也会服药自杀的。”  卡特勒答道:“服药对我不合适,但我死之前,我会让杀人凶手流血的。不是你的血,但我想知道是谁的。”  其他的人还未来得及弄明白他的话,他已一把抓起匕首,向通道另一头的那扇门跑去,闯开门闩,冲了出去,碰上布鲁诺正好在化妆品室里。当上尉面对布鲁诺时,老帕金森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地跑出门,看见了躺在通道里的尸体。他晃晃悠悠地走过去,脸颊抽动,软弱无力地看着她,然后,颤悠悠地走回化妆间去,跌坐到铺着厚厚垫子的椅子上。布朗神父立刻朝他跑过去,没有去注意卡特勒和大个子演员,他们俩正在厮打着并开始争夺那把匕首。西蒙还保持着一点冷静,他正在通道的尽头吹口哨让警察过来。  警察赶来以后,拉开了像猩猩一样扭打在一起的两个人。在进行一些正式的询问之后,警察以愤怒的卡特勒提出的谋杀指控逮捕了埃西多·布鲁诺。伟大的民族英雄亲手抓住了犯人,这无疑使警察很重视这个案件,他们也有记者的那种敏锐。他们对卡特勒毕恭毕敬,并告诉他他的手受了点伤,甚至当卡特勒转身跨过东倒西歪的桌椅时,布鲁诺还一把抢过他手中的匕首,朝他的手腕刺去。伤口很浅,但直到这个野蛮的囚犯被带出房间,他一直带着满意的笑容,看着血从卡特勒的手腕流出。  警察私下对卡特勒说:“真像一个食人兽。”  卡特勒没有回答,但过了一会,说道:“我们必须照料一下死者……”他的说话声已经不太清晰了。  “两个死人,”神父的声音从房间那边传来,“我跑到他跟前时,可怜的人已死了。”他站在那里,俯身看着老帕金森。帕金森蜷成一团坐在一把巨大的椅子上。他以这种独特的爱情方式,向已死的女人献上了自己的哀悼。  卡特勒首先打破了沉默,他似乎被这粗俗的温柔所打动。他声音嘶哑地说道:“真希望我是他。我记得不管她走到哪里,他都比别人更多地关注她。她就是他的空气。他没有了空气,死了。”  “我们都死了。”西蒙望着路的另一头,以一种奇怪的声音说。  他们在路的拐弯处向布朗神父告别,说了一些如有不礼貌之处请多多原谅的话。他们两人都面带悲哀,也有些神秘。  许多想法在神父脑子里一闪而过,他自己也很难抓住它们。他的脑子里突然产生了一念头:肯定这些人都非常悲伤,但对他们都是清白无辜的,却不能那么肯定了。  西蒙沉重地说:“我们最好走吧。我们已尽力了。”  布朗神父静静地,不动声色地说道:“如果我说你们已尽其所能地作出了伤害,你们懂得我的意思吗?”  他们两人都吃了一惊,好像自知有罪似的。卡特勒厉声喝道:“伤害了谁?”  神父答道:“伤害了你们自己。假如我不是出于公平之心来警告你们,我就不会给你们添麻烦了。如果那位演员应该被无罪释放的话,你们就已经为自己上绞架做好了一些准备。他们肯定会传唤我。我会说,在听到惊叫以后,你们两人都疯了似地冲进房间,并为匕首而争吵,只要我的证词成立,你们两人都有可能杀了人。你们要为此付出代价,卡特勒上校一定是用匕首自伤的。”  “自伤!”卡特勒上校轻蔑地说,“就那么一点擦伤?”  神父点点头,答道:“可它出血了,现在黄铜匕首上有血迹,因此,我们就不可能知道在这之前匕首上有没有血迹。”  一阵沉默后,西蒙用与平常大不相同的腔调强调说:“但我看见通道里有一个男人。”  布朗神父面无表情地答:“我知道你看见了一个人,卡特勒上校也看见了一个男人。这看起来似乎不太可能。”  两人还未来得及细想,更还来不及回答,布朗神父就拿起他那把粗短的旧伞,礼貌地告辞,噔噔地沿着通道走了。  就现代报纸而言,最诚实,最重要的消息要数警方的消息了。如果说为什么二十世纪对有关谋杀的报道比政治新闻还多,最好的理由是“谋杀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即使这一点也很难解释伦敦新闻界对“布鲁诺案件”或“通道里的神秘谋杀案”所作的如此广泛,如此详细的报道。这些报道引起的影响巨大,所以几周以来报纸所报道的确属实。对调查,交叉取证的报道,也是沸沸扬扬,无休无止的,甚至是无法容忍的,但也同样是非常可靠的。当然,真正的原因是涉及此案的人物。既是受害者,又是当场抓住谋杀者的,乃是最著名的爱国军官。在这种情况下,新闻界一直保持着诚实和准确。有关这件奇特案件的其它方面,可以从布鲁诺审判的报道中摘录如下:  整个审判由蒙克休斯法官主持。他被人嘲笑为一个幽默的法官,但一般来讲,他还是比那些严肃的法官更严肃,因为他的不严肃出自对职业神圣的不耐烦,而严肃的法官都是真正的不严肃,因为他们很虚荣。这个案子的所有涉案人员都是一些重要人物,所以都配备得有较好的律师。公诉人是沃尔特·考德里爵士。囚犯的辩护律师是帕特里克·巴特勒先生。他被那些不了解爱尔兰人性格的人认为只是一个游手好闲者。有关医学方面的证词没有矛盾。被西蒙爵士召到现场来的医生与后来解剖尸体的著名外科医生意见一致,奥诺拉被一种利器所伤,如一把刀子或一把匕首,反正是一种短刃的凶器。伤口就在心脏上面,她立即死亡。当医生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大概死了不到二十分钟。因此,布朗神父发现她时,她大约死了三分钟。  随后是一项官方调查结果,主要是有关现场是否搏斗的证据。唯一的证据是肩膀处衣服被撕破了,但这一点似乎与最后一击的方向不太吻合。当呈上所有这些细节后(虽然没有作出解释),第一位重要的证人被传唤出庭。沃尔森·西蒙爵士像做其它任何事一样,无可挑剔地出庭作证。虽然他比法官的知名度更高,但在国王的法官面前他表现出了应有的谦逊。虽然每个人都把他当作首相或坎帕雷大主教来对待,但他们一点也看不出他的自傲,他显得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个说话时带有自己乡土口音的普通人。他的头脑特别清醒,就像出席各种委员会的会议一样,他说正在剧院拜访奥诺拉小姐,在那里碰见了卡特勒上尉,被告也和他们呆了很短一段时间,然后回到了他自己身边的化妆间。然后,一位罗马天主教神父来了,要求见奥诺拉小姐,神父的名字叫布朗。然后,奥诺拉小姐走出剧院通向通道的门,去给卡特勒上尉指点花店的方向。卡特勒上尉正准备去那里给她买些花。而证人留在屋里,与神父交谈了几句。然后,他清楚地听见死者送走上尉以后,转身笑着向通道的另一头跑去,被告的化妆间就在那头。出于对朋友的快跑感到盲目的好奇,他信步走出,来到通道的这头,朝被告那扇门望去。他看见通道里有什么东西吗?是的,他在通道里看见了什么。沃尔特·考德里爵士等待了很长时间,在这期间,证人低下头,脸有些红,然后,公诉人似乎很同情,低声说:“你看清楚了吗?”  西蒙爵士虽然很感动,但他很快便理清了思绪,说:“就影子而言,很清楚,但就细节部分而言,我不清楚,一点都不清楚。通道很长,无论任何人背光站在中间,对另一头的人来讲都是阴暗的。”证人再一次垂下眼睛继续说,“当卡特勒上尉第一次走进通道时,我也注意到这个情况。”又一次沉默,法官倾身向前,记下了他的话。  沃尔特爵士耐心地说:“那影子看起来像什么?比如,像不像受害人的身影?”  “一点都不像。”西蒙轻轻地说。  “那么你看它像什么?”  “依我看,像个高个子男人。”  法庭里的每个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笔,或伞把,或靴子,或任何可以盯着看的东西。他们似乎受到一种无形力量的逼迫,使他们不敢去看被告,但他们能感到被告的身影越来越大,越来越高。  考德里严肃地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一边抚平他那黑色的丝袍和他那银丝般的胡须。在经过询问一些可以有许多证人作证的细节后,西蒙爵士正要离开证人席,这时辩护律师跳起来,拦住了他。  巴特勒先生说:“我只能耽误一会儿。请你告诉法官大人,你怎么知道那是一个男人呢?”他看起来土里土气的,红眉毛,一副半睡半醒的样子。  似乎有一丝淡淡的微笑掠过西蒙的脸,他说:“我想恐怕是因为裤子的缘故吧。当我着到两条长腿之间的光线时,我肯定那是个男人,不管怎么说。”  巴特勒睡意惺松的眼睛突然一下子睁大了,他慢慢地重复道:“不管怎么说!那你一开始就以为那是个女人啰?”  西蒙有些迷惑不解:“这不能算是事实,但如果法官大人要我说出我的印象,当然我会的。是有些东西既不像女人,也不完全像是男人。身材的曲线不同,还有看起来像是长发。”  “谢谢,”巴特勒说道,他突然坐下,好像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卡特勒上尉远没有西蒙爵士那样能说会道,井井有条,但对开始时情况的描述与西蒙完全一致。他讲了布鲁诺回到了他自己的化妆间,他被打发去买一束铃兰花,他回到通道里,看见了什么,他对西蒙的怀疑,和他与布鲁诺的厮打。但对他和西蒙都看见的那个黑影子几乎不能提供更多的细节。当被问及那个影子时,他说他没有什么艺术细胞——虽然在讥笑西蒙。当被问到是一个男人还是女人时,他说看起来更像头野兽——显然在对被告咆哮。看来上尉因悲伤和愤怒而心烦意乱,考德里很快就没再问了,没有必要让他证实那些已经比较清楚的事实。  辩护律师也只是简单地询问了一下,虽然只是简单地询问,似乎花了很长的时间。他昏昏欲睡地看着巴特勒,说:“你用了一个很漂亮的词。为什么你说那个影子更像头野兽,而不是男人或女人?”  卡特勒似乎非常暴躁不安,他说:“也许我不应该这样说,但当那畜生像猿人一样高耸起肩膀,从头上伸出的又粗又硬的毛发,像猪——”  巴特勒打断了他的话,“别管他的头发像不像猪毛,我先问你,像不像一个女人的?”  上尉叫道:“一个女人的?不,决不可能。”  辩护律师迅速追问道:“可前面一位证人说是长发。那身影看起来是否有女人的曲线?没有?没有女人那种曲线?如果我的理解正确的话,那个身影很大,看起来很大一堆?”  “他也许正弯腰向前。”卡特勒嘶哑地小声说道。  “或者说,也没有。”巴特勒说,再一次突然坐下。  考德里爵士传唤出庭的第三个人是天主教神父。与其他证人相比,他的个子确实很小,他的头似乎还没有高过证人席,因此就像在向一个小孩调查取证一样。但不幸的是考德里爵士,由于受家庭宗教的影响,已先入为主地认为布朗神父会站在被告一边,因为被告是邪恶的,又是一个外国人,甚至有一部分黑人血统。因此每当那位神父想解释时,他都打断他,告诉他回答“是”或“不是”,只需讲出事实,不须任何解释。当布朗神父以最简洁的话说他认为通道里的那个男人是谁时,公诉人告诉他,他并不想听他的理论。  “大家都看见了通道里的那个黑影子,你说你也看见了,那么,那影子像什么呢?”  布朗神父好像受了责备似地眨眨眼,但他早已熟悉了服从的真谛。说道:“影子很矮,很大,但实际上是两个影子,从头的两边弯曲向上的黑色投影,很像角一样,而且——”  考德里像是胜券在握一样,十分夸张而滑稽地坐下,但他突然叫道:“啊,肯定是长角的魔鬼,魔鬼来吃清教徒啦。”  神父不动声色地说:“不,我知道是谁。”  法庭上的人们的想象力被激发起来了,他们显得有些丧失理智,但从真正意义上说,是表现得有些荒谬。他们已忘记了被告席上的那个人,只想着通道里的那个身影。而那个被三个人见过,被三个能干、受人尊敬的人描述过的身影,正像噩梦一般变幻着,一个人称那是一个女人,另一个人称那是头野兽,另一个说那是魔鬼——  法官的尖锐目光逼视着布朗神父,他说:“你是一个最不寻常的证人,但我看得出你想说出真相。好吧,你在通道里看见的是谁?”  布朗神父说:“是我自己。”  巴特勒在一片寂静中跳了起来,很平静地说:“法官大人,请允许我提几个问题?”然后,面朝着布朗神父,提出了一个显然不相干的问题:“你听到了有关匕首的讨论。你知道专家们说了凶器是一件短刃的东西吗?”  “是的,一件短刃凶器,”布朗神父神情严肃地同意道,“但它的柄很长。”  神父真的看见自己用一个长柄短刃的东西杀了人(这似乎让人觉得可怕),听众还未从神父的描述中回过神来,就听他继续解释道:  “我是说匕首并不是唯一有短刃的东西,长矛的矛头也很短,握住长矛矛头的底端,就像握着一把匕首了,特别是剧院用的那种长矛,就像可怜的老帕金森杀死他妻子的那支长矛。她已派人去叫我来解决他们的家庭纠纷——但我来晚了一步,天主,原谅我吧!但他也因悔恨而死了,他无法忍受自己所做的事。”  人们的普遍印象是那位滔滔不绝的小个子神父在证人席上发疯了。但法官很有兴趣地望着他,而辩护律师则毫不受干扰地继续他的问题。  巴特勒说:“如果帕金森是用那支长矛杀死了他的妻子,那么,他肯定是从四码外刺去的。你怎样解释那些搏斗的痕迹呢,比如衣服从肩膀处撕开了?”他已开始把那位证人当做专家来对待了,但现在没有人注意这一点。  证人说:“可怜的女士的衣服是被恰好滑到她后面的玻璃片撕破的。她想挣脱开,当她正在挣脱时,帕金森从被告的化妆间出来,用长矛向她刺去。”  公诉人好奇地重复道:“一块玻璃?”  布朗神父解释道:“是另外一边的镜子,当我在化妆间时,我注意到有一些镜子可以滑到通道里去。”  又是一阵长长的,不自然的沉默。这一次是法官打破了沉默:“因此,你真的是说,当你朝通道里看去时,你看到的那个人是镜子中的自己?”  “是的,法官大人,正是这样。但他们向我问的是影子,我们的帽子有角,就像动物的角一样,所以我——”  法官倾身向前,他的眼睛闪闪发光,他以一种特别清楚的声音问道:“你真的是说,当威尔森·西蒙爵士看见那个据他所说有身材曲线,女人头发,男人裤子的人时,他所看见的是他自己?”  “正是,法官大人。”  “你是说当卡特勒上尉看见那个高耸双肩,有又粗又短的头发,像个猿人的人时,他看见的是他自己?”  “是的,法官大人。”  法官舒适地向后靠去,很难分清他是怀疑还是崇拜,他问:“你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你知道那个影子是镜子中你自己的影子,而另外两个如此显赫的人却不知道呢?”  布朗神父比先前更痛苦地眨着眼睛,然后结结巴巴地说:“法官大人,真的我不知道,可能是因为我不经常照镜子的缘故吧。”第十六章 蓝宝石十字架头顶上的苍穹慢慢地由孔雀绿变成孔雀蓝,悬在天顶的星越来越像真正的宝石。三名侦探悄没声息地潜到枝叶茂密的大树后,在死一般的寂静中站在树后,第一次清楚地听到了两个奇怪神父的谈话……  船在晨曦的一抹银色光芒和粼粼海水的绿色光波之间,泊靠在了埃塞克斯海岸的哈维奇港,放出乱糟糟的一大群人,像苍蝇一样四散乱飞。这些人当中,我们必须跟踪的那个人,无论如何也说不上引人注目,也不因他的着意装扮而使人一见眼明。他那身花哨的假日服装,和他那满脸公事公办的神气有点不相称。但除此之外,在他身上没有一点引人注目的地方。他的服装包括一件瘦小的浅灰色茄克衫,一件白背心,一顶系有灰蓝色绊带的银白色草帽。在衣着及草帽的映衬之下,他的瘦削的脸显得黑黝黝的。脸的下端有一撮西班牙式的黑色短须,使人联想起伊丽莎白时代的皱须。他以游手好闲人士的认真神气抽着一支香烟,浑身上下一点也显示不出在他的茄克衫的掩盖下,藏着一把装满子弹的左轮手枪,他的白背心掩盖着他的警察证章。而在他的草帽下面,也看不出他就是欧洲最有能力最有才智的非凡的人物之一。他就是瓦伦丁,巴黎警察局局长本人,世间最有名的侦探。他从布鲁塞尔到伦敦来执行本世纪最了不起的一次逮捕行动。  大盗弗兰博到了英国。三个国家的警察费尽周折追踪这个犯罪老手,终于从比利时的根特追到了布鲁塞尔,又从布鲁塞尔追到了荷兰的胡克港。推测他可能会利用当时正在伦敦召开的“圣体会议”,在与会人彼此不熟悉的混乱情况下,乔装打扮成低级神职人员,或是同会议有关的秘书什么的,从而来到伦敦。不过,瓦伦丁并没有把握。没有人能对弗兰博有把握。  自从这位犯罪大王突然停止在这个世间捣乱以来,到现在已有许多年了。他停止活动之后,正如有人说的罗兰①死了之后一样,地球上异常平静。但是弗兰博在他的鼎盛时期(当然,我的意思是说他的猖狂时期),却是一个与凯撒大帝一样,形象生动,全球皆知的人物。几乎每天早上,日报上都刊登着他刚刚逃脱一件非凡罪行的应有惩罚,又在进行另一件非凡罪行的消息。    注:①罗兰:法国中古时代著名骑士,骁勇善战。——译者  弗兰博是个身材高大的加斯科涅(法国西南部)人,胆子和他的躯体一样大。有些最激动人心的故事讲到:他如何在自己兴致上来之际,把一名官方刑事侦探倒提起来,让他头顶着地倒立着,去清醒头脑;他又怎样一只胳膊挟着一名警察,在利沃里的路上大步飞跑。  说到他的令人难以置信的体力,则一般都用在一些尽管有失公家体面,但却没酿成流血惨案的场面——这样的评说乃是公允的、不过分的。他的真正罪行主要是一些富有创造性的大规模抢劫。他的每一次盗窃都堪称一件新奇的罪行,每一次作案都足以构成一个新鲜故事。例如他在伦敦经营过一家赫赫有名的泰洛林牛奶公司,他这公司没有奶牛场,没有奶牛,也没有送奶车,更没有牛奶,但他差不多有一千个订户。他只是靠把别人门前的小奶罐换上标签,放在自己的主顾门前,以这种简单操作来为他的订户送奶。  也正是他弗兰博,在截取偷看了一位年轻女士的全部信贷函件后,把他自己写的信用照相机拍成胶片,印在显微镜的载物片上,印得非常非常之小,以和她保持通信关系,使她既莫名其妙又甩不掉。以此对她搞了一个非同寻常的恶作剧。  不过,弗兰博的每一次新作品都普遍地以简单明了为特色。据说,他有一次越深夜把一条街的门牌号码全都重新漆过,仅仅是为了把一个旅客引入他设置的圈套。十分肯定的是,他发明了一种轻便邮筒,放在僻静的郊区角落,等待着有人往里边投入汇款单。  最后一点,据人所知,他还是一个令人惊奇的杂技演员。尽管他块头那么大,跳跃起来却轻便得像只蚱蜢。又能像猴子一样隐入树顶。因此大侦探瓦伦丁出发来找弗兰博的时候,心里完全清楚,即使找到了对手,自己的冒险也远没有完事大吉。  但是怎样去找他呢?大侦探瓦伦丁仍然在揣摩,心中无底。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任随他伪装得多么巧妙,也无法掩饰他那独特的身高。要是瓦伦丁的敏锐眼光一下子看到一个高个子的卖苹果的女摊贩,一个高个子近卫兵,甚或于一位雍容富贵的高个子公爵夫人,他都可以当场逮捕他们。但是,他在火车上一路风尘,还就没有看到一个可能是弗兰博伪装的人,正如一只猫伪装不了一头长颈鹿一样。对火车上的人他已经弄清楚了。在哈维奇上火车或是在中途上车的人当中,身高肯定都不到六英尺。有一个矮小的铁路官员旅行到终点,三个矮小的蔬菜农场主乘了两站路下车,一个矮小的寡妇从埃塞克斯的一个小城上车,一个矮个的罗马天主教神父从埃塞克斯的一个小村子上火车……说到最后这个人,瓦伦丁放弃了观察,几乎笑了。这个小个子神父具有那么多东方平原人的气质,他的脸又圆又呆板,像诺福克汤圆。他的眼神像北海一样深邃。他带着几个棕色纸包,几乎没有办法把它们收拢来。毫无疑问,“圣体会议”从各地的淡泊无为的人士当中吸引了不少这类人物,他们令人不可思议,无依无靠,仿佛是从地里挖出来的鼹鼠。瓦伦丁是法国的极端型怀疑论者,他不喜欢神父,但是他会同情他们。而这一位神父可以引起任何人同情。他有一把破旧大伞,经常落到地上。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的往返车票上,标注的正确的终点站究竟在什么地方。他以呆子般的单纯向车厢里的每一个人解释他的小心,因为他的一只棕色纸包里有一些用纯银和蓝石头做的东西。他那埃塞克斯人的坦率和他的圣人般的单纯,不断地把瓦伦丁这个法国人逗乐,直到神父总算在斯特拉福德带着他所有的纸包下车,又回来取他的伞。他取伞的时候,瓦伦丁发善心地警告他,别因为要小心而此地无银三百两,把自己身上的银器告诉给大家。但是他一边和神父讲话,一边睁大眼睛望着另一个人。这个人沉着地注视着任何人,不管是穷人阔人,还是男人女人。这人足有六英尺,至于弗兰博呢,他还要高出四英寸。  瓦伦丁在利物浦站①下了火车,踌躇满志地感到迄今尚未漏放过弗兰博。他到苏格兰场②办理了身份合法手续,约定必要时请求帮助。然后他点燃另一根香烟,在伦敦街上信步漫游。在维多利亚车站背后的街道和广场散步时,他突然停步驻足。面前是一个古老、别致、宁静的广场,非常典型的伦敦模式,整个广场出人意外的寂静。周围是高大单调的房屋,既显得豪华而又无人居住,广场中央是长满灌木的场地,看起来像太平洋上的绿色小岛那么荒凉。四边建筑中有一边比其余三边高出许多,像座高台。这一边的自然线条,被伦敦的可赞赏的意外因素破坏无遗——这是一座饭店。他感到自己仿佛是从索霍区③走错了方向而来到此间的。这里有长得过分引人注意的东西——栽在钵里的矮小植物,有长长条纹的、柠檬黄和白色的百叶窗。这种窗户临街而设,在伦敦通常七拼八凑的布局中,显得分外高大。一段阶梯从街上直上前门,仿佛太平门的楼梯直通到了二楼窗前。瓦伦丁在黄白色百叶窗前站着抽烟,琢磨良久。    注:①利物浦站:伦敦中东部铁路始发及终点站。——译者  注:②苏格兰场:即伦敦警察厅。——译者  注:③索霍区:伦敦中部一地区,以多外国饭店及作家艺术家居住而闻名。——译者  奇迹的最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方,就是它的发生。天上几片云聚拢成为人类眼中的星形。远处旷野中陡然耸立起一棵大树,十分像个巨大的疑问符号。这都是在几天前亲眼看到过的。纳尔逊海军元帅死在胜利的那一刻。一个叫威廉斯的人十分偶然地谋杀了一个叫威廉森的人,这听起来好像谋杀了自己的孩子。简而言之,在生活中有巧合的成分,人们如果认为它乏味,就会永远失去它。正如美国侦探小说家兼诗人爱伦坡那看似矛盾实则正确的说法所表白的:“智慧必须指望不可预见的事。”  阿里斯蒂德·瓦伦丁是个莫测高深的法国人,法国人的才智是特殊的和独一无二的。他不是“思想机器”④,因为那是现代宿命论和唯物论的没脑筋的用语。机器只是机器,因为它不能思维。但他瓦伦丁是个有思维的人,同时又是个平平常常的人。所有他的奇妙成功,看起来就像是有魔法,实际上都是来自坚持不懈的推理,和清晰而寻常的法国人式的思维。法国人不是靠任何看似矛盾实则正确的说法来震动世界,而是用实际上不言而喻的道理来震动世界。他们至今都在实践某种不言而喻的道理——就像他们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那样。但是确切地说,瓦伦丁明白理性,明白理性的极限。只有对开汽车一无所知的人,才会大谈特谈开汽车不用汽油的神话。只有对理性一无所知的人,才会在没有坚实基础的情况下,大谈特谈无可争辩的第一原则的推理。而瓦伦丁现在就没有坚实的基础,只能死死地抱住第一原则不放。弗兰博在哈维奇不见了。如果他竟然在伦敦出现,他可能是温布尔登公共网球场上一个高个子流浪汉,也可能是大都会饭店里一个高个子的宴会主持人。在这样明显的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瓦伦丁有他自己的看法和办法。    注:④《思想机器》:1907年出版,和《探案中的思想机器》(1908)同为美国作家雅克·富特雷尔的畅销神秘小说,主角奥古斯塔斯教授为推理侦探。作者雅克于1912年死在泰坦尼克号客轮上。  在这种情况下,他期待着不可预见的事。如果他不能追随有理性的思路,他就冷静而小心地追随没有理性的思路。他不用去可预料的地点——银行、派出所、可能约会之处,而是要系统地到不可预料的地点去:敲敲每所空房子的门,弯进每一条死胡同,走进被垃圾封死的每一条小巷,绕着每条弯路走,徒步走出大路,等等。他富有逻辑地为他的这种几近疯狂的做法辩护。他说如果一个人有线索可寻,那是最糟糕的路子。如果根本没有什么线索,那才是最好的路子。因为一些引起追捕者注意的稀奇古怪的地方,也许正是引起被追捕者注意的地方。一个人开始的某个地方,可能刚好是另一个人停下来的地方。关于上到店铺的那段阶梯,关于那个寂静、古老、别致的饭店,都有些什么在引发他这个侦探的罕有的浪漫幻想,使他决定随意去试试。于是他走上阶梯,在靠窗子边的一张桌子前坐下,要了一杯不加奶的咖啡。  上午已经过去一半,他还没吃早饭。桌上摆着另一个人吃剩的早餐,这才使他想到自己还饿着肚子。于是他又叫了一只水煮荷包蛋。他默默地往咖啡里加了白糖,一直想着弗兰博。他回想弗兰博每次是如何逃脱的,一次是用指甲刀,一次趁一所房子失火,一次是必须去交一封欠邮资的信,一次是让人们通过望远镜看一颗要毁灭地球的彗星。瓦伦丁认为自己的侦察脑筋一点不比罪犯的差,但他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利之处。“罪犯是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家,侦探只是评论家。”他带着辛酸的微笑对自己说,慢慢地把咖啡杯举到唇边,很快又放下——他加的白糖是盐。  他望了望装着白色细粒的家什,当然是糖罐,正如香槟酒瓶子装的是香槟酒一样不会弄错,这罐里装的是白糖。他奇怪他们为什么会在里面放盐。他四下看看是否另有正统的家什。对,有两个盐瓶,装得满满的。也许盐瓶里的辛辣调味品有些什么特色。他尝了尝,是白糖。他疑惑地向饭店里四下张望,看看把糖放进盐瓶把盐放进糖罐这种独特的艺术风格是否还有其它表征?除了白纸裱糊的墙上给溅了点黑色液体之外,整个地方显得整洁、轻快、平平常常。他按铃叫侍者。  侍者匆忙赶来,在清晨时刻头发还是乱蓬蓬的,睡眼惺松。瓦伦丁侦探并非丝毫没有幽默感,他让侍者尝尝白糖,看是否符合这家饭店的崇高声誉。结果侍者突然打了个呵欠,陡然清醒过来。  “你们每天早上都和顾客开这么巧妙的玩笑吗?”瓦伦丁问,“拿盐换糖当笑料,从来不会使你们感到乏味吧?”  侍者弄懂这种讥讽后,结结巴巴地保证说饭店绝对没有这个意思,这一定是个最奇怪的错误。他拿起糖罐来看看,又拿起盐瓶看看,显得越来越莫名其妙。他突然说声“请原谅”,就匆匆走开。几秒钟后,饭店老板和他一起赶来。老板也检查了糖罐,然后检查了盐瓶。他同样一脸莫名其妙的神色。  突然侍者似乎发音清晰起来,几句话冲口而出:  “我想……”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想,就是那两个教士。”  “什么两个教士?”  “那两个把汤泼在墙上的教士。”  “把汤泼在墙上?”瓦伦丁重复道,他确信这一定是个意大利隐喻。  “是的,是的。”侍者激动地说,一边指着白色壁纸上那块黑色污点,“泼在墙上那里。”  瓦伦丁带着疑问望着老板,老板用比较详尽的报告来解围。  “是的,先生,”他说,“这是真的,不过我认为这和糖盐没有关系。今天一大早,门板刚取下,两位教士就来这里喝汤。他们俩都很安静,受尊重。一个付了账出去,另一个完全称得上慢动作教练,过了好一阵才把汤喝完。最后他也出去了。只不过在走开的那一瞬间,他很巧妙地拿起他只喝了一半的杯子,把汤泼在墙上。我当时在后面的房间里,侍者也在后面房间里,我出去时,看到墙上泼有扬,而店里空无一人。这没造成什么特殊的损害,但这是让人讨厌的无礼行为。我想在街上抓到那个人,不过他们已经走远,我只注意到他们转过街角走进卡斯泰尔斯街。”  侦探站了起来,把帽子戴到头上,手杖拿在手里。他已经打定主意,在他脑海里一片漆黑之际,他只有顺着一个隐蔽的手指所指的方向走去,而那个手指隐蔽得很深。他付了账,冲出玻璃门,很快就转到另一条街了。  还好,在这么高度兴奋的时刻里,他的眼光仍然保持冷静和敏捷。走过一家店面时,什么闪光从他身旁掠过。他走回去看,那是一家蔬菜水果店,一大堆鲜货整整齐齐地摆在露天地里,均标明了品名和价格。两个最显眼的货格里,各放着一堆橘子,一堆坚果。干干的坚果上,有一块纸板,上面用蓝粉笔非常醒目地写着:“上等柑橘,一便士两只。”在橘子堆上同样清楚而准确地写明:“最佳坚果,每磅四便士。”瓦伦丁先生望着这两块标价牌,想到他以前遇到过的这种高度狡诈的玩笑,而且就是最近。他转而注意那红脸膛的水果商,见他正为了这颠三倒四的商品广告而气哼哼地往街两头张望。水果商什么也没说,只是很快把每块纸牌放回原处。侦探悠闲地倚着手杖,继续仔细观察这家店铺。最后他说道:“我想问你一个与实验心理学和思想结合有关的问题。”  红脸店主用威胁的眼光望着他,但他还是高高兴兴地摇动着自己的手杖道:“为什么在一家蔬菜水果店里,会有两块标价牌放错了地方,好像因为有个戴铲形宽边帽的人刚来伦敦度假?或者如果我没说明白的话,那么是这样:把坚果标成橘子是一回事,一高一矮的两个传教士的出现又是一件事,这两件事有什么神秘的关联吗?”  商人的眼睛瞪得滚圆,差不多要突出来了,他有那么一刻似乎就要扑到这个陌生人身上去。最后,他怒气冲天、结结巴巴地说:“我不知道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不过要是你是他们的一个朋友的话,你可以告诉他们就说我说的,如果他们再来和我的苹果捣蛋,那么不管他们是不是神父,我都要敲掉他们的脑袋。”  “真的?”侦探非常同情地问,“他们弄乱了你的苹果吗?”  “他们之中有一个这么干了,”愤怒的店主人说,“把苹果滚得满街都是。我要不是得捡苹果的话,本来是可以抓住那混蛋的。”  “这两个神父朝哪个方向走的?”瓦伦丁问。  对方迅速回答:“左手第二条马路,然后穿过了广场。”  “谢谢。”瓦伦丁说着像个魔法仙人一样不见了。在第二个广场的对面,他发现有个警察,就问:“急事,警官,你看见了两个戴铲形宽边帽的教士吗?”  警察哈哈大笑起来:“哇,我看见的,先生。如果你问我的话,他们有一个喝醉了,他站在马路当中,昏头昏脑……”  “他们向哪条路走的?”瓦伦丁急忙打断他的话。  “他们在那里上了一辆黄色公共汽车,”警察回答,“是到汉普斯泰去的。”  瓦伦丁向他出示了自己的公务证,匆匆地说:“叫两个你们的人跟我去追。”说完精神抖擞地穿过马路,他的精神感染了那个笨拙的警察,使他也立即还命行动起来。一分半钟之后,这个法国侦探就与一位警察和一名便衣在对面的人行道上会合了。  “嗯,先生,”警察笑容满面但傲气十足地说,“什么事——”  瓦伦丁突然用手杖一指,“上了这辆公共汽车后我会告诉你们的。”他边说边在车流中东躲西门地飞奔上前。三人终于气喘吁吁地挤上了黄色公共汽车的上层座位,警察说:“坐出租车要快十倍。”  “太对了,”他们的领队平静地说,“如果我们能知道我们往哪里去的话。”  “那么,你要往哪里去?”另一个人瞪着眼问。  瓦伦丁皱着眉抽了几口烟,然后拿开香烟说:“如果你知道一个人在于什么,就会赶在他前面。但是如果你只是猜想他在干什么,你就会落在他后面。他闲逛你也得闲逛,他停下你也得停下,走得和他一样慢。这样你就可以看到他在看什么和做什么。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就是注意观察异常的事。”  “你的意思是哪种异常的事?”警察问。  “任何。”瓦伦丁回答,重又陷入完全的沉默。黄色公共汽车好像连续几小时都只在北边的马路上爬行。大侦探也不再解释什么,也许他的助手对他的差事觉得越来越怀疑,但又不好开口问,如同他们越来越想吃午饭而又不好开口要求一样。时间慢慢消逝,早已过了午饭时间。伦敦北部郊区的马路好像该死的望远镜一般越抽越长。这就像某种旅行,一个人总觉得自己终于快到了地球的尽头,然后又发现只不过到了伦敦北部的别墅区——塔夫特奈尔公园。伦敦在一长串小酒店和增俄的灌木林中隐没。接着他又出现在灯火辉煌的繁华街道和炫目的旅馆中。这就像穿过十三座各不相连而又紧挨一道的平凡城市一样。但是尽管冬季的暮色已经威胁着他们前面的马路,巴黎来的大侦探却仍然沉默、警惕地坐在那里,注视着街道两边从车前面向车后滑动。等他们从摄政王公园东南的卡姆丹城后边离开的时候,警察差不多已经睡着了。至少,在瓦伦丁跳起身来拍拍两人的肩膀,喊驾驶员停车的时候,他们做了个近乎于跳起来的动作。  跟着瓦伦丁摇摇晃晃地下车走上马路时,他俩还没明白为什么下车。当他们朝四周张望,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发现瓦伦丁正得意洋洋地指向马路左边的一扇窗户。那是一扇大窗户,构成一家金碧辉煌的酒店的当街门面。窗口是为盛宴订座的地方,标明“饭店”二字。这扇窗子和旅馆前面的一排窗户一样,装有磨砂刻花玻璃。玻璃中央刻着一颗巨大的星,像嵌在冰上的星。  “终于找到线索了,”瓦伦丁摇着手杖喊道,“有破玻璃窗的地方。”  “什么窗?什么线索?”主要助手问,“嗳,有什么凭据说这和他们有关系?”  瓦伦丁勃然大怒,几乎折断了他的竹手杖。  “凭据?”他叫道,“妈的,对付这个人要凭据!唔呀,当然,这里同他们没关系与有关系的机会比是二十比一。但是我们还能做别的什么呢?你们难道看不出,我们要么必须追随一个荒诞的可能性,要么回家去睡大觉?”他重手重脚地走进饭店,后面跟着他的伙伴。三人很快就被安顿在一张小餐桌前,吃他们这顿晚午餐。这时从里面往外看那打破了的玻璃上的星形,可他们还是怎么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我看到你们的窗子被打破了。”瓦伦丁付账的时候对侍者说。  “是的,先生?”侍者回答,弯腰忙着数钱,瓦伦丁给了他一笔丰厚的小费。  侍者直起腰来,一脸温和而不容误解的激动神色。  “啊,是的,先生,”他说,“很奇怪的事,您说呢,先生。”  “真是的。给我们讲一讲。”侦探带着漫不经心的好奇心说。  “呃,两位穿黑衣服的绅士进来,”侍者说,“是两个外国的堂区神父,像是来旅游的。他们安安静静地吃了一餐廉价午饭。其中一个付了账出去了,另一个正要走出去时,我发现他们多付了三倍的钱。于是我对那个将要走出门的神父说:‘喂,你们付得太多了。’可他只是说:‘哦,是吗?’说得很冷静。我说:‘是的。’拿起账单给他看。哎呀,这可是个怪人。”  “你这是什么意思?”侦探问。  “嗳,我可以凭七本圣经发誓,我本来只该收四便士,但现在我看到我收了十四便士,看得一清二楚。”  “嗯,”瓦伦丁叫道,脚下慢慢移动,可是眼光却在冒火,“以后呢?”  “门口那个堂区神父走回来,非常安静地说:‘对不起,弄乱了你的账。不过这多余的是用来付那窗户的。’我说,‘什么窗户?’他说,‘就是我要打破的这扇窗户。’他用他的伞把这倒霉的窗玻璃给打破了。”  三个客人一齐叫了起来,警察气都喘不出来地说:“是我们在追的逃跑了的疯子吗?”侍者饶有兴趣地接着讲他的故事。  “有那么一瞬间,我简直给弄昏了头,什么也做不了。那个人走出去会合他的朋友转过街角。然后他们两人飞快地走上布洛克街,尽管我绕过那些挡路的东西去追他们,但也没能追上。”  “布洛克街!”侦探一说服他的两个外国同事,就开步往那条大街飞奔而去。  随后的旅程把他们带过一条像隧道一样的光秃秃的砖路,街道上灯光稀疏,窗户罕见,仿佛是一条修在所有建筑物背后的街道。暮霭渐深,就连那个伦敦警察也难于分辨出他们是在往哪个方向走。不过侦探却相当有把握,他们终归会到达汉普斯泰德的荒原某地。突然,一扇里边点着煤气灯的凸出的窗子,在暮色中像牛眼灯一样地突现出来。瓦伦丁在一家装修得花里胡哨的小糖果店前面停了一会儿,稍稍犹豫后便走了进去。在五彩缤纷的糖果中,他十分庄严地站住,小心仔细地买了十三支巧克力雪茄——显然他是在准备一个开场白,但已经不必了。  店里有一个态度生硬,年龄稍大的女人,满脸疑问地望着他的优雅外表,当看到他身后的门口堵着个穿蓝制服的警察时,女人的眼睛顿时警觉起来。  “唷,”她说,“你们要是为了那个包裹而来的,那么我已经把它寄走了。”  “包裹!”瓦伦丁重复道,这回轮到他用疑问神色望着对方了。  “我是说那个绅士留下的包裹,那个教士绅士。”  “看在老天爷的份上,”瓦伦丁第一次真正地露出热切坦率的神色,俯身向前道,“看在老天爷的份上,告诉我们到底出了什么事。”  “嗯,”那女人有点怀疑地说,“两个教士大约半小时前进来买了些薄荷糖,谈了一会儿话,然后出去向荒地走去。但是过了一小会儿,其中一个跑回店里说,‘我掉了一个包裹没有?’嗳,我到处看,看不到。所以他就说,‘不要紧,不过如果找到,请把它寄到这个地址。’他留下地址,给了我一先令作误工钱。奇怪的是,后来竟然在刚才找过的地方找到他掉的一个棕色纸包,我按他说的地址寄走了。现在我想不起详细地址了,好像是在威士敏斯德什么地方。那个东西那么重要,我想警察也许是为这个来的。”  “他们是为这个来的,”瓦伦丁简短地说,“汉普斯泰德荒地离这儿近吗?”  “一直走十五分钟,”那女人说,“你就会看到荒地。”  瓦伦丁跳出商店就跑,其他两位侦探勉强小跑跟上。  他们走过的街道狭窄,布满阴影。当他们出其不意地走出街道,便是一大片一无所有的空旷地和广阔的天空,他们惊奇地发现黄昏仍然那么明亮。孔雀绿的苍穹没入暗紫色的远方和正在变暗的树木之中,变成一片金黄。犹有余辉的绿色还深得足可以看出一两颗亮晶晶的星儿。所有这些都是日光的金色余辉在汉普斯泰德边沿和那有名的被称为“健康谷地”的洼地上反射出的。在这一地区漫游的度假人并不是完全分散的。少数一两对奇形怪状地坐在长凳子上,远处零星分散着一两个姑娘,在失声唱出强劲的曲调。上天的光荣在人类惊人的庸俗中沉沦暗淡下去。  瓦伦丁站在斜坡上,望着谷地对面,一眼看到了他要找的东西。  在远方分散的黑黝黝的人群中,有两个特别黑的穿教士服的人影。尽管由于远,他们看起来很小,瓦伦丁仍然可以看出其中的一个比另一个矮得多。虽然另一个像学生似地躬着身子,举动尽量不惹人注目,但仍然可以看出其个子足有六英尺多高。瓦伦丁咬紧牙关向前走去,不耐烦地挥舞着手杖。到他大大地把距离缩短,把两个黑色人影像在高倍数显微镜中放大的时候那样,他又看到了一些别的事情。这是使他震惊,不过多少也在他意料之中的事情。不管那位高个子神父是谁,矮的那位却是身份确凿的,他就是在哈维奇火车上认得的朋友,那个矮胖的埃塞克斯小本堂神父,他曾对他的棕色纸包提出过警告。  此刻,事情既已到了这个地步,一切便终于合理地吻合起来。瓦伦丁今天早上打听到,有一位从埃塞克斯来的布朗神父,带着一个镶蓝宝石的银十字架,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古文物,目的是让参加“圣体会议”的诸位外国神父观赏。无疑,这就是那块“带蓝石头的银器”,布朗神父断然就是火车上那个容易受骗的小个子。此刻瓦伦丁发现的事情,弗兰博也发现了。毫不奇怪,当弗兰博听说有个蓝宝石十字架时,便起心要偷。这种事在人类史上实在是屡见不鲜的。弗兰博当然会以他自己的手法来对付这个带雨伞和纸包的小个子——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他是那种一旦牵着了别人的鼻子,就能够一直把别人牵到北极去的人。像弗兰博这样的演员,把自己装扮成神父,再把真正的神父骗到汉普斯泰德荒原那样的地方,实在也只是小菜一碟。现在,案情在怎样发展已是昭然若揭的了。对小个子神父的无依无靠,瓦伦丁心中油然而生同情之感,想到弗兰博竟会对这么天真的牺牲品打主意,不由得义愤填膺。但是,瓦伦丁想到了自己和弗兰博之间发生的一切,想到了使弗兰博走向胜利的一切,于是他的脑筋里翻腾起其中最细微的道理来。从埃塞克斯的一位神父手里盗窃蓝宝石银十字架,同往墙纸上泼汤有什么联系呢?又同把橘子叫做坚果、同先付窗户钱然后打破窗户等有什么关系呢?他总算可以追踪到结果了,但是不知怎么的,他却错过了一段中间环节。他失败的时候(这是极其少见的),通常是掌握线索而没有抓住罪犯。这次却是抓住了罪犯,但还没有掌握到线索。  他们尾随的两个人正像黑头苍蝇一样,爬上一座顶部葱宠的庞大山体,他们显然在交谈,也许并没注意到他们在往哪里走。但可以肯定,他们是在往荒原的更荒凉更寂寞的高地走。当追逐者接近的时候,他们就不得不像偷猎那样,不体面地在树丛后面矮下半截身子,甚至在深草中匍匐前进。由于这些不利落的行动,猎人就更加接近他们的猎物,近到足可以听到他们谈论时的小声话语了。但是分辨不清字句,只有“理智”这个字眼几乎是大着嗓门不断说出的。由于地面的突然低洼和灌木丛的障碍,侦探实际上已经见不到他们尾随的目标了。十分钟的焦急不安之后,才又看到了这两个人。他们在一座圆顶的山脊之巅,俯视着绚丽多彩而又难免苍凉的落日景色。在这个居高临下却又被人忽视的地方,有一张快散架的陈旧坐凳,两位神父坐在凳上,仍然在一起进行严肃的谈话。渐渐暗下来的地平线上仍然呈现出一片奇怪的绿色和金黄色的光,上方的苍穹正慢慢地由孔雀绿变成孔雀蓝,悬在天顶的星越来越像真正的珠宝。瓦伦丁示意伙伴,同时悄没声息地溜到那棵枝叶茂密的大树后,在死一般的寂静中站在树后,第一次清楚地听到了两个奇怪神父的谈话。  听了一分半钟之后,一种糟糕透顶的怀疑慑住了他。也许他在静静的夜色之下,把两个英国警察拖到这种荒地来干这种差事,真是糊涂之至,比在杨柳树上找无花果的人脑筋清醒不到哪里去。因为两个神父的谈话完全像神父,学识渊博,从容不迫,极其虔诚地谈论着神学上玄妙难解的问题。小个子的埃塞克斯神父,圆脸转向越来越强的星光,另一个讲话时低着头,仿佛他不配看星光。但是你在任何白色的意大利修道院,或是任何黑色的西班牙主教大堂,也不会听到比他们的谈话更纯真的言语了。  他听到的第一句话是布朗神父讲话的尾巴:“……他们在中古时代说的是天堂不受腐蚀。”  高个子神父点点低垂的头,说:  “啊,对的。这些现代的不信宗教的人求助于他们的理智。但是,谁能做到身居于大千世界而又感觉不到其上空肯定有一个奇妙的宇宙呢?在那里,理智是绝对超越情理的。”  “不,”另一神父说,“理智永远是合乎情理的,即使在最后的地狱的边境,在茫茫人世即将灰飞烟灭之际,也是如此。我知道人们指责教会贬低理智,但是恰恰相反,教会在这个世界上,独独尊重理智,独独确认天主是理智所承认的。”  高个子神父抬起他严峻的脸,对着星光闪烁的天空说:  “但是谁知道,在这个无限的宇宙中——”  “只是物质上的无限,”小个子神父在他的座凳上一个急转身说,“不是在逃避真理法则的意义上的无限。”  瓦伦丁在树后由于默默地憋着一肚子狂怒,把手指甲都弄裂了。他似乎听到个英国警察的窃笑。自己仅仅是凭空猜想,就把他们从那么远的地方带来,来听两位温和的老神父暗喻式的闲聊。烦恼中,他没听到高个子教士的同样巧妙的回答,他再听时则又是布朗神父在讲话:“理智和正义控制着最遥远最孤寂的星球,看这些星啊,它们看起来难道不像钻石和蓝宝石吗?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想象,异想天开地射猎植物学和地质学,想到长满多棱形宝石叶子的磐石森林,月亮是个蓝色的月亮,是颗巨大的蓝宝石。但是不要幻想所有这些乱七八糟胡思乱想的天文学会在人的行为上使理智和正义产生哪怕最细微的差别。在蛋白石的平原上,在挖出过珍珠的悬崖下,你仍然会找到一块告示牌,写道:严禁偷盗。”  瓦伦丁觉得这是他一辈子干下的最蠢的事情,简直就像栽了个大跟头。他正要从蹲得发僵的姿势中直起身来,然后尽可悄无声息地溜掉,但高个子神父的绝对沉默使他停了下来。终于,高个子神父又讲话了。说的很简单,头还是低着,手放在膝盖上。  “呃,我仍然认为其它世界在理智方面比我们高。上天的奥秘深不可测。就从我个人而言,我只能低下我的头。”  然后,他的头仍然低着,姿势声音丝毫没变地说:  “就把你的蓝宝石十字架拿过来,好吗?我们在这里都是单身一个人,我可以把你像撕稻草娃娃一样撕得粉碎。”  丝毫没有改变的姿势和声音,对这个改变了话题的令人发聋震聩的内容,无异于增加了奇特的强暴色彩。但是,古文物的守卫者似乎只把头转了个罗盘上最轻微的度数。他不知怎么的仍然带着一副傻相,面朝着星光。也许他没听懂,或者,也许他听懂了,但由于恐怖而僵在了那里。  “对,”高个子神父以同样不变的低声、同样不变的静止姿势说,“对,我就是弗兰博,大盗弗兰博。”  停了一会儿之后,他又说:  “喂,你给不给那个十字架?”  “不给!”另一个说,这两个字的声音非常特别。  弗兰博突然抛掉他的所有的教士伪装,露出强盗身份,在座位上向后一靠,低声长笑了一下。  “不给,”他叫道,“你不愿把它给我,你这个骄傲的教士。你不愿把它给我,你这个没老婆的寡佬。要我来告诉你为什么你不愿给我吗?因为它已经到了我的手里,就在我胸前的口袋里。”  埃塞克斯来的小个子在夜色中转过他那似乎茫然的脸,带着“私人秘书”①的怯生生的迫切的说:  “你——你肯定吗?”    注:①私人秘书:1884年上演的三幕喜剧,英国名喜剧演员查尔斯·亨斯·霍特里爵士写作。剧中创造了一个喜剧式的天真教士,即私人秘书,此处借喻。——译者  弗兰博愉快地叫了一声。  “说实在的,你像那出喜剧一样让人发笑。”他叫道,“对,我十分肯定你是傻瓜,于是做了一个和你那原纸包一样的复制品。现在,我的朋友,你怀揣的是复制品,我身上的才是真珠宝。一套老把戏,布朗神父——一套很老的把戏。”  “是的。”布朗神父以原有的奇特,迷迷糊糊的神气搔着头发,说道,“是的,我以前听说过。”  犯罪巨人以一种突然发生的兴趣俯视着这个乡下佬小神父。  “你听说过?”他问,“你在什么地方听谁说过?”  “嗳,我可不能告诉你他的名字,因为他找我是来向天主悔罪的。”小个子简简单单地说,“他过了二十年富裕日子,完全靠复制棕色纸包。所以,你明白了吧,我开始怀疑你的时候,立刻就想到了那可怜的家伙。”  “开始怀疑我?”歹徒越来越紧张地重复道,“你真的就因为我把你带到这个荒凉的不毛之地,就精明地怀疑上我了吗?”  “不是的,不是的,”布朗神父带着道歉的神气说,“你瞧,是我们初会面时,我就怀疑你了。你袖子里藏着的有穗状花絮,带刺的手镯,向我透露了你是谁。”  “见你的鬼,”弗兰博喊道,“你怎么会听说过我有穗状花絮带刺的手镯的?”  “哦,你知道,每个教士都有自己所辖的一小群信徒,”布朗神父有点无表情地扬起眉毛,说道,“我在哈特尔普尔当本堂神父的时候,就有三个戴这种手镯的人。所以当我最初怀疑你的时候,你难道没有看出来?当时我打定主意,要确保十字架的安全。我想我对你的注意是密切的,是吧?所以在最后看到你掉包的时候,我又把它掉回来了,然后我把真的留在后面,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吗?”  “留在后面?”弗兰博重复道,声调第一次在得意之外,搀入了别的音符。  “嗯,好像是这样的。”小个子神父依然不动声色地说,“我回到糖果店,问他们我是否掉了一个小包,还给了他们一个特定地址,叫他们如果找到包就寄到那里。还给了他们足够的钱。嗯,我知道我没有掉小包,不过在我走的时候故意把它留下了。所以,与其说这小包还跟着我在走,还不如说已经让他们寄给了我在威士敏斯德的一个朋友。”然后他有点悲伤地说:“我是从哈特尔普尔那里的一个穷人那里学来的,他经常用他在火车站偷来的手提袋这么干。不过他现在进了隐修院了。哦,你知道了,这种事应该明白。”他以同样至诚道歉的神气,搔着头发说,“当了神父,就没有办法了,人们总要来对我们讲这类事。”  弗兰博从里边的衣袋里掏出一个棕色纸包,撕开,把它扯得粉碎。里面除了纸和铅条之外什么也没有。他一跃而起,以一个巨人的姿态喝道:  “我不相信你,我不相信像你这样的矮脚鸡会做出所有这些名堂来。我相信那玩艺儿还在你身上。如果你不把它交出来,哼,我们都是光棍一条,我可要动武啦。”  “不,”布朗神父也站起来,简单地说,“你动武也得不到,因为首先它不在我身上,其次还因为我们不是孤零零的。”  弗兰博止步不前。  “在那棵树后边,”布朗神父指着说:“有两个身强体壮的警察和一位世上最有名的侦探。你问他们怎么会到这儿来的吗?哎呀,当然是我把他们引来的。我怎么引来的?嗳,你喜欢听我就告诉你。天主降福你,当我们在罪犯阶级当中工作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弄懂二十件这类的事。嗯,我不能肯定你是强盗,拿我们自己的一位教士当恶棍是永远不行的。所以我只是测验你一下,看你是否会现原形。一个人发现咖啡里是盐的时候,一般都会大惊小怪的。如果他不大惊小怪,他必定有某种原因保持沉默。我把盐和糖调换了,而你保持沉默。一个人如果发现他的账单大了三倍,他势必提出反对。如果他付了账,他就有某种不愿惹人注意的动机。我改了你的账单,而你付了账。”  全世界似乎都在等着弗兰博跳起来,但他好像被咒语定在了当地,被这极端的怪事弄得目瞪口呆。  “嗳,”布朗神父动作迟缓而头脑清醒地说,“你不会给警察留下任何痕迹,当然别人就不得不留下。在我们到的每一个地方,我都仔细地做了点什么,使我们在这一天的其余时间里可以谈论。我没有造成很大损害——泼脏的墙,打翻的苹果堆,打破的窗子……但是我保住了十字架,十字架总得保住。到现在它已经在威士敏斯德了。我有点奇怪,你为什么没有吹驴子口哨①来拦住我。”    注:①吹驴子口哨:盗贼黑话,意为“当场”。——译者  “用什么?”弗兰博问。  “我很高兴你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神父做个怪相说,“这是肮脏事。我敢肯定,你为人太好,当不了吹驴子口哨的人。我本来不该离开现场的,我的腿不够棒。”  “你究竟在讲些什么呀?”  “我以为你懂得什么是现场的,”布朗神父惬意地表示惊奇,说:“哦,你本来不会出那么大错的。”  “你到底怎么懂得这些讨厌东西的?”弗兰博喊道。  教士单纯的圆脸上浮现出笑容。  “哦,我想是由于当了没老婆的寡佬的缘故,”他说,“你从来没有忽然想到过吗?一个除了听人们道出真正的罪恶之外几乎无所事事的人,不可能不知道人类的全部邪恶。但是,实际上我这行业的另一方面也使我知道你不是神父。”  “什么?”强盗大张着嘴问。  “你攻击理智,”布朗神父说,“那是违反神学原理的。”  神父转身去收集东西的时候,三个警察从树影中走出来。弗兰博是个艺术家兼运动员,他退后一步,潇洒地向瓦伦丁鞠了个躬。  “别对我鞠躬,”瓦伦丁声音清楚,态度安详地说道,“让我们两个都向我们的师傅鞠躬吧。”  两人脱帽鞠躬,伫立了一会儿,而那个小个子的埃塞克斯神父则眨巴着眼,四处转动着找他的雨伞去了。第十七章 神秘的脚步声注:①这篇小说首先刊登在《星期六晚邮报》(1910年10月1日)和《故事苑》(1910年11月)上。WWR认为这篇小说“是一篇辛辣的社会讽刺小说……是那些“上层社会以外的人”,首先是死神,然后是小偷弗兰博,最后是卑微的布朗神父加强了对“十二纯渔夫”的讽刺效果。切斯特顿和吉普林一样,生动地描述了英国上层社会的形式主义,但是切斯特顿进行了更尖刻的讽刺。“十二纯渔夫”这家选择会员严格的俱乐部里的成员,隐喻了十二位鼓吹改革的政治家。他们是“渔夫”,同时也像只要“轻轻拉一下钓线”就能把改过自新的小偷唤回来的布朗神父一样,是人类的“渔夫”。虽然这个引人发笑的故事读起来很轻松,但它不但是对一个社会阶层的曝光,而且是对利用这个阶层的传统教义来消灭平等的富豪统治集团的曝光。然而所有的渔夫都是让人喜欢的。故事以喜剧性的笔调结尾。  ……有人为了跳而跑,有人为了滑行而跑,但这个人究竟是由于什么原因而跑呢?为了散步吗?或者说,为什么要为散步而跑呢?  “十二纯渔夫”是一家会员选择十分严格的俱乐部,当你碰见其中的一个会员,他正要走进弗农饭店,去参加每年一次的俱乐部宴会,在他脱下大衣时,你会注意到,他的晚礼服是绿色的而不是黑色的。如果你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假若你有向名流挑战的勇气,敢去和这样的一个人说话),他可能会回答说:是为了避免被别人误当成了侍者。这时你就会感到卑微地退下去。不过,你同时又完全可能错过一个迄今为止尚无答案的,神秘而又精彩的故事。  假如(这是一种不大可能的假设方式)你将遇见一个被称为布朗神父的身材矮小、性格温和、做事勤奋的神父,并问他在他的一生中,什么事情最值得骄傲,他也许会回答说:总的说来,他最成功的事情是他在弗农饭店时,在那儿他阻止了一次犯罪,并且可能是挽救了一个灵魂,而那仅仅是通过倾听走廊里的一次脚步声。他也可能会和你谈起那件事,但是对于你来说,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再者,你也不可能会屈尊迂贵,混迹到贫民窟和那些罪犯当中,去发现布朗神父。由此可见,你除了从我这里之外,在其它地方是绝对不会听得到这个神秘的故事的。  每年为“十二纯渔夫”举行一次宴会的弗农饭店,是一个只存在于寡头政治社会的机构。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每一个人对“彬彬有礼”都几乎着了迷。它是一个如此颠三倒四的产物——一个排外的商业性机构。那就是说,它是一个需要花费的机构,不是为了吸引人,而是实际上要把人们打发走。在一个富豪统治集团的内部,商人们已经变得足够狡猾而比他们的顾客更加挑剔。他们积极地制造困难,使得那些富有而疲倦的顾客为了克服这些困难而不得不花费金钱和施展外交手腕。假如伦敦有一家豪华大饭店不允许低于六英尺的人进入,那么这个社会便会顺从地组成一些由六英尺高的人构成的团体,特意到里面去就餐。假如某一家档次很高的饭店的老板仅仅是突发奇想地只在星期四下午营业,星期四下午饭店便会顾客盈门。弗农大饭店坐落在贝尔格莱维亚①那个伦敦富人区一个广场的小角落,这好像是很偶然的。它是一个小饭店,且有很多不方便之处,但是这些不方便之处却被看成是保护一个特殊阶层的围墙。尤其是其中的一个不方便之处,被认为具有重要意义,即实际上每年只有二十四个人能在这儿聚餐。仅有的一张大餐桌是那种有名的露台餐桌,一种位于露天阳台,能够俯瞰伦敦城里最美丽的花园的餐桌。因此即使是仅有二十四个座位,并且只能在暖和的天气里享受,这饭店还是十分地具有魅力。现在这里的主人是一个犹太人,名叫利弗,他通过制造困难使一般人难于进入饭店,从中反倒赚了近百万。当然,他把服务对象的有限和饭店最高雅而周到的服务很好地结合了起来:酒和厨师不逊于欧洲的其它任何一个地方;侍者们的一举一动,都准确地反映了英国上流社会的既成模式;他自己对每一位侍者也都了如指掌。侍者总共只有十五位,要想有幸当上这里的侍者比要当上议员还困难。他们都是受过严格的训练,能保持绝对沉默,并且举止十分得体,好像是某一位绅士的个人仆从。事实也是如此,每一位来这里就餐的绅士至少有一个侍者为他服务。    注:①贝尔格莱维亚:伦敦海德公园旁边的一个居民区,大部分是一些上流社会的人。  除了这个地方,“十二纯渔夫”俱乐部是不会同意到其它任何地方去就餐的,因为他们坚持要求一个既豪华又不受干扰的地方;只要想一下其他的俱乐部也可能在同一家饭店就餐,他们就会感到十分不安。在每年一次的宴会中,这些“渔夫”们已经习惯于毫无顾忌地展示他们的珍宝,就好像是在一间隐秘的房子里一样。尤其是那一套有名的吃鱼用的刀叉,可以说是这个阶层的标志,每一把都是银质的,精美地做成了鱼的形状,柄上都镶了一颗硕大的珍珠。这套刀叉要上鱼那道主菜时,才会送上来派用场,而鱼总是那美妙的宴会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道菜。俱乐部用餐时会有很多仪式,但从来都是随意的,也没有什么记录,而这恰恰是非常贵族式的地方。你没有必要为了成为“十二个渔夫”中的一个而努力,假如你已经成为了某种人,你将根本不会听说他们。这个俱乐部已经成立十二年了,主席是奥德利先生,副主席是切斯特公爵。  如果我已经或多或少地说了一些关于这家令人惊奇的饭店的情况,那么读者们可能会很自然地感到奇怪,我是怎样知道这些的呢?甚至会猜测,像我的朋友布朗神父那样一个普通人,又怎么会出现在那样一个豪华聚会上呢?就此而言,我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很通俗。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年老的反叛者和煽动家。一天,他突然闯入这个豪华而隐秘的聚会处,给大家带来一个发聋震聩的消息,说已经是普天之下皆兄弟了。无论这个平等主义者骑着他的苍白马①走到哪儿,布朗神父都会本分地追随前去。刚好那天下午有一名意大利侍者因中风而倒下。他的犹太人老板正对这件神秘的事情感到有点惊讶,便同意派人去请最近处的天主教传教士。我们没有必要关心那名侍者对布朗神父所忏悔的内容,神父有充分的理由不让别人知道。但是很显然神父需要写一篇文章什么的,或者写一份申明来表达一些训示或一些改正错误的做法,因此神父以一种在白金汉宫也会同样表现出来的温顺且有点冒昧的态度,请求给他提供一间房子来写那些东西。利弗先生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他和蔼可亲,热衷于拙劣地模仿友好,且不喜欢任何麻烦事和当众发脾气。所以当那天晚上一个有点奇怪的陌生人出现在饭店时,他的感觉就像刚刚擦干净的东西上又给涂上了污物一样,非常不舒服。弗农饭店里从来都是界限分明的,也没有什么休息室,因为没有人在饭店里等待过,也没有人会不事先预约就闯进来,这里只有十五个侍者和十二位客人。因此在那天晚上,看见这样一位新来的客人,的确令人吃惊,就好像看见一位新入伙的兄弟跑回自己家去用早餐或喝午茶那样令人惊奇。此外,神父其貌不扬,衣着也土里土气,只要远远地瞥上一眼,便会使俱乐部里人产生危机感。利弗先生最后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来掩饰这件不体面的尴尬事,因为他不能将其化为无形。当你走进(事实上你从来不会走进)弗农饭店时,你会穿过一条短短的、装饰着一些色泽灰暗但却著名的绘画的通道,然后来到在你右边开着门的前厅或者说接待室,这里又有一些通道通向公共房间。然后在你的左边你立即可以看到一间玻璃做的办公室,它紧挨着接待室房子里的另外一间房子,可以这样说。它像以前的老式饭店里的酒吧间,也许原来正是酒吧间吧。    注:①苍白马:语出“然后我看见了一匹苍白的马,坐在上面的那个人名叫死神”(见《圣经·旧约》诗篇第六章第八段)。  在这个办公室里,坐着老板的代理人(但是没有人会单独呆在这里,假如他能够避免的话),在办公室的外面,在通往侍者们住处的通道旁,是绅士们的衣帽间,这是绅士们活动范围的最后界线。在办公室和衣帽间之间,有一个没有其它出口的隐秘的小房间,有时老板在这里处理一些棘手但很重要的事情,比如说借一千英镑给一位公爵,或者拒绝借给他哪怕一分钱。利弗先生此刻就打算把神父安排在这儿。对于他来说,允许这样一个神圣的地方被一位神父亵渎半个小时,并在里面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已经是一种极大的容忍了。布朗神父写下的东西可能比我将要讲述的精彩得多,但它从未公诸于众。我只能说我所讲述的和神父所写的几乎一样长,最后两三段也同样乏味。  布朗神父到达这个房间时,他的神思才开始远游,他那天生的通常很敏锐的感觉也才开始苏醒。夜幕降临,宴会也即将开始。神父的被人遗忘的小房间越来越暗。也许是那偶尔也会有的愁闷,使得他对声音的感觉变得更加敏锐。布朗神父在写最后的也是最不重要的部分时,他发现自己竟然是随着外面一种重复出现的有节拍的声音在写,就好像人们有时会随着火车有规律的“咔嚓”声思考一样。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他听出了那是什么声音:只不过是很普通的经过大门的啪哒啪哒的脚步声而已。这在一家饭店里,这不是什么稀奇事。然而,他还是盯着天花板,随便地听了几分钟。突然,他站了起来,竖起耳朵,开始全神贯注地倾听。然后重新坐下来,把头埋进手中。现在不仅仅是听。而是边听边思索了。  外面的脚步声就像任何时候在任何饭店里听到的一样。然而,从整个脚步声听看,中间还有另外一些非常奇怪的东西。外面没有其它的声音,通常这座房子是非常安静的,因为少数几个客人一来到这儿,马上就到他们自己的房间里去了。那些训练有素的侍者也只能在有人需要他们的时候,才允许出现。在所有的方面,人们都有充分的理由,去捕捉任何不符合常规的东西。但是此刻这些脚步声是如此奇特,让人们不知道应该认为它属于规则的还是不规则的。布朗神父听着脚步声,手指随之有节奏地敲打着桌子的边缘,就像一个人试图在钢琴上学一首曲子那样。  首先是一阵急促的、快速的脚步声,就像一个身手敏捷的人在短跑比赛将要到终点时的步伐。有时脚步声也停下来,变为一种慢速的、蹒跚的步伐,按拍子数起来不是任何一种四分之一的节拍,而是发生在同一时间的共振。当最后一次脚步声消失时,又有轻快、匆忙的脚步声随之而来,接着又是更重的脚踏在地板上的声音。当然那是同一双靴子发出来的,一是因为(这已经说过)周围没有其他的人,另外还因为这脚步声里夹杂着一种很小的,但却不会让人弄错的吱嘎声。布朗神父属于那种好奇心很强的人,对于这种显然无关紧要的问题,他的脑袋被搅得简直要裂开了。他见过有人为了跳而跑,也见过有人为了滑行而跑,但这个人究竟是由于什么原因而跑呢?为了散步吗?或者说,为什么要为散步而跑呢?然而,又找不到任何别的情况,来说明这双看不见的脚的奇特步伐。这个人或者是很快地跑过走廊的一半,以便能够从容不迫地走完另一半,或者是从走廊的一端慢慢地开始走,然后狂喜地冲到另一端。但这两种猜想看来都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他的脑海里越来越模糊,就像他现在所处的这个房间一样。  可是,当神父平静下来慢慢地思索时,黑乎乎的天花板却使他的思维变得更加活跃起来。他仿佛在一种幻想中,开始看到一双奇怪的脚正以一种不自然或象征性的姿势在走廊上蹦蹦跳跳。那是一种邪教的舞蹈吗?抑或是一种全新的科学练习?神父开始要求自己对这种步伐的含义做出更准确的回答。首先来分析慢速的步伐,那肯定不是饭店老板的脚步声,他那种人走起路来总是摇摇摆摆匆匆忙忙的,或者干脆就坐着不动。也不可能是任何在等待吩咐的侍者和传递消息的人,听起来不像。那些可怜的听差(在一个寡头政治社会里)微醉时,总是缓步蹒跚而行,但在一般情况下,尤其在这样盛大的场合,他们会以一种强装出来的姿势站着或坐着。不,那种一会儿沉重一会儿又轻快的步伐,看似心不在焉,其实却是在刻意强调。脚步声不大,那个人也不关心他制造出来的是何种声音。那脚步声只属于这个地球上的一种人:西欧绅士,可能还是那种从来没有为自己的生活而忙碌过的绅士。  当神父非常肯定这一点时,脚步声变得更快了,像一只老鼠一样迅速地跑过了大门。他注意到,虽然这次脚步声更快,却也更加小声,那个人几乎是在用脚尖走路。但是他由此想起的不是偷偷摸摸,而是某种其它的东西。但什么东西他却记不起来了。他简直快要被那种把一个人变成笨蛋的模糊不清的记忆弄疯了,他肯定在哪个地方听到过这种奇怪而迅速的脚步声。突然,他脑海中灵光一现,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蓦地从座位上弹起来,冲到门边。他的房间没有直接通往外边走廊的出口,但是能从房子的一侧走到办公室,从另一侧走到外面的衣帽间。于是,他摸索着走进办公室,发现被锁上了。他接着看了看被残阳染红了的窗户,然后立即嗅到了罪恶,就像猎狗嗅到了猎物一般。  他大脑中理性的一面(不知是更敏捷还是更迟钝)这时重新占据了上风。他记得老板曾对他说过会把门锁上,过一些时间再来把他放出去。他自言自语地说道,他还没有想到的其它二十种情况也许能解释那神秘的脚步声。但是他又马上提醒自己余下的阳光只够完成自己的工作了。于是他马上把纸放到窗户边,借着最后一点朦胧的光线,坚定地继续自己快要完成的工作。他写了约二十分钟后,屋子里越来越暗,他的身体也越来越靠近纸。突然他猛地直起身,神秘的脚步声又响起来了。  这次的脚步声有了一个新的奇怪的特点。起初那个人是在悄悄地走路,虽然是一种轻而疾的步伐,却还是在走,而现在那个人是在跑了。他可以听出外面走廊上那轻捷而富有弹性的脚步,就像一只跳跃着逃跑的黑豹一样。听得出来,那是一个健壮、敏捷的男子的脚步,行走着没有出声但却欣喜若狂。然而,当脚步声像一阵旋风一样掠过办公室时,又突然变成了以前那种缓慢的、摇摆的、沉重的步伐。  布朗神父把纸扔在一旁,他知道办公室是锁着的,便立即从另一侧冲进衣帽间。也许因为为数不多的客人正在用餐,侍者此刻正好不在,办公室干脆就成了一个摆设而已。神父小心地穿过一大堆灰色的大衣之后,看到在走廊中有灯光的那一端敞开着的衣帽间是一个柜台的形状,就和大多数的柜台一样,人们走过去,把雨伞递给侍者,然后接过递来的票。半圆形的拱门上方配置着一盏灯,灯光把神父自己照得模模糊糊,在落日照得模模糊糊的窗户的衬托下,神父更是成了一个黑色的轮廓。但是那灯却像舞台上的灯一样,把站在衣帽间外面走廊上的那个人照得真真切切。  那人气质高雅,穿着一件很普通的晚礼服,身材很高,但却给人一种并不会占据很多空间的感觉。别人会觉得他能像影子一样无声无息地行动,而一些个子小得多的人要是那样的话,就会被人认为有生理障碍。他的脸突然回到了灯光下,那是一张陌生人的脸。他体态匀称,举止大方而自信。一个挑剔的人只能说说他那黑色的外套,披在他身上好像是他的身体和行动的影子,还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胀得鼓鼓的。当他看到布朗神父在暮色映衬下的黑色轮廓时,他把一块标有数字的纸片扔在地下,以一种亲切而威严的声音说道:“请把我的大衣和帽子拿过来给我,我有事,不得不马上离开这里。”  神父一言不发地拾起那张纸,顺从地去找大衣,这不是他第一次做这种低下的事了。他把大衣拿出来,放在柜台上。同时,那人的手一直在马甲口袋里摸索着什么,最后掏出手来,笑着说道:“我没有零钱,给你这个吧。”他接着扔过来一个半镑的金币,拿起大衣就想走。  神父的黑色身影仍然一动不动,但是那个时刻他开始冲动起来。当他冲动时,他的头脑反而更加清醒。在这种时候,他会根据事实推断出令人惊奇的结论。通常基督教不会同意这种时刻的结论(他们坚持常识),而他自己也不会赞成。但是,这确实是一种灵感,在少见的危急场合中显得非常重要的灵感,这种灵感可以使人摆脱困境①。    注:①……灵感可以使人摆脱困境:源于“无论谁拯救了他的生命都会失去它,无论谁为了我而丧失了生命都会找到它”(见《圣经·旧约》诗篇第六章第八段)。  “先生,我想你口袋里有银币。”神父彬彬有礼地说。  高个子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睁大了眼睛。“该死的,”他大声喊道,“我给你金币,你还不满意吗?”  “因为有时银币比金币更值钱,”神父平静地说,“假如有很多的话。”  这个陌生人好奇地看着神父,然后更加好奇地抬起头,看了看通向主要出口的通道,接着再一次回过头来盯着布朗,凝视着他上方仍然映有落日余辉的窗户,最后好像决定了什么,把一只手放在柜台上,如同一个杂技演员一般轻而易举地从自己站的那边跳到神父身边。他看上去比神父高出一个头,居高临下地把他那只巨大的手掌搭在了神父的肩上。  “不要动,”他低声吼道,“我不想威胁你,但是……”  “但是我想威胁你,”布朗昂然说道,“我想以一个不死的小人物来威胁你,以一团不灭的火焰来威胁你。”  “你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他说。  “我是一位神父,弗兰博先生,”布朗说,“我准备听你的忏悔。”  高个子绅士张大了嘴巴,几分钟后,摇摇摆摆地缓缓坐到了一张椅子上。  “十二纯渔夫”的聚餐进行得很顺利,第一道菜和第二道菜都已经上来了。我没有那张菜单,即使有,人们也不会从中发现什么。它是用一种厨师专用的龙飞凤舞的法语写的,连真正的法国人也看不懂。俱乐部里有一个传统,就是饭前的菜应该尽可能地多样化,直到把人弄糊涂。客人们严肃地用着这些菜,因为这和整个宴会包括俱乐部在内都是公开的无用而多余的东西。俱乐部里还有一个传统是汤应该清淡而简单,用汤应该是一种为了即将到来的丰盛的鱼而作准备的朴素的斋戒。谈话是那种从来没有听到过的无关紧要的谈话。整个大英帝国都不知不觉地被这种谈话支配着,然而它却很难给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以启迪,即使他是无意中听到的。餐桌两旁就座的内阁大臣们都显得虚怀若谷,表现出一种令人腻烦的仁慈,通过教名互相谈论对方。激进的财政部长因敲诈勒索而受到整个托利党的指责,对方却不断地称赞他那些不怎么重要的诗作和狩猎场里的马具。被所有的自由党人当做专制暴君而深恶痛绝的托利党领袖,成了席间人们谈论的核心,并在总体上受到赞扬,被捧为自由斗士。在这些人的眼里,政客们似乎是重要人物,然而,政客们的政见却显得最无关紧要。主席奥德利先生是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者,仍然结着格莱德斯通式①的政客装领带。他是那个颇似幽灵却又停滞不动的社会的象征。他从来没有做过什么要紧的事情,即使是坏事也没做过。他是一个行动迟缓的人,也不怎么特别富有,他只不过是那有限的几个客人当中的一个而已。但是任何一方都不能忽视他。假如他想进入内阁,他肯定能成。副主席切斯特先生是一位年轻有为、正青云直上的后起之秀。也就是说,他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年轻人,有一头梳理得一丝不苟的金黄色头发,和一张点缀着几颗雀斑的脸。他智力平平但腰缠万贯,在公共场合他的举止总是很得体。他的原则其实也很简单。当想到一个笑话时,他就把它讲出来,这被称为机智;当想不起时,他会说他没有时间来开玩笑了,这被称为精明。私下里,在俱乐部里他自己的圈子里,他坦率得可爱,简直显得有点像小学生一样低能。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政治事务的主席奥德利先生,却不像别人对待他那样宽容,而是有点严于律人。有时,他会说出一些傻冒的话,暗示说保守党人和自由党人之间有区别,弄得整个俱乐部都给搞得很难堪,而他自己即使是在私下里也是一个保守党人。奥德利先生有一头一直垂到衣领的褐色鬈发,从后面看,他像大英帝国正需要的那种人;从前面看,他像一个温柔而放荡不羁的单身汉,确实,他也正是那样的,因为他正好有房子在阿尔巴尼②那个单身汉的聚居区。    注:①格莱德斯通式领带:英国自由党的政治家威廉·爱华德·格莱德斯通(1809—1898)因其衣服的领子非常坚硬而出名。  注:②阿尔巴尼:位于伦敦伯灵顿公园与皮卡迪利大街之间的一排住房,里面住的全部是单身汉。如赫赫有名的麦考利爵士、阿·杰·拉弗尔斯、爱德华·希恩爵士等等。  我已经说过,这个露台餐桌有二十四个座位,但俱乐部只有十二位会员,因此他们可以自由地选择餐桌内侧的具有最豪华风格的座位。他们的对面不会有人,于是他们可以不间断地欣赏花园的景色。虽然在那种季节,暮色多少有点苍寂感,但花的颜色仍然很生动。主席坐在这排人的正中间,副主席坐在右端。当这十二位客人开始坐下时,所有的十五位侍者都将靠墙站成一排,就像军队等待国王阅兵一样,这是一种习惯(由于某种不为人所知的原因)。而那位肥胖的老板则要惊喜地向客人们鞠躬,好像他们是初次莅临,颇使得小店蓬筚增辉。但是在“国王”们动用刀叉之前的那个时刻,这些“军队”就差不多全部消失了,只有一两个需要跑来跑去,收拾和分发盘子,但这一切都是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的。利弗先生当然很久以前就在礼貌的笑声中消失了,说他还会再主动出现有点言过其实,并且确实有点不礼貌。但是当主菜鱼端上来时,现场上有一个——我该怎么说呢——走来走去的身影,看起来是老板,这说明他就在附近徘徊。这道美妙的菜包括(在普通老百姓看来)一种奇怪的布丁,尺寸和形状与婚礼蛋糕差不多,里面有很多样子非常有趣的鱼,它们已经失去了上帝所赋予的形状。“十二纯渔夫”拿起他们精美的刀叉,脸色庄重地伸向布丁,就好像制成每一块布丁所花的钱都与一套银质刀叉的价格相当。据我所知,那是事实。客人们都在沉默中急切而贪婪地吃着这道菜,仅仅在面前的盘子快要空了时,那位年轻的公爵才像举行仪式一样地宣布:“除了这儿,在其它的地方都吃不到这种东西。”  “没有其它地方。”奥德利先生转向公爵,低声说道,并不断地点着他那颗令人尊敬的头,“没有其它地方,我敢肯定。我记得在安格莱斯咖啡馆——”  说到这儿,他被收拾他面前盘子的侍者打断了,甚至是被激怒了,但是他重新理清了他的重要的思路。“我记得在安格莱斯咖啡馆也可以做同样的菜,但是一点也不像这里的。”他冷漠地摇着头说。  “一个过于夸张的地方,”其中一位名叫庞德的上校说道,这是他几个月来第一次讲话(从他的模样来看)。  “哦,我不知道,”切斯特公爵说道,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那里有一些东西特别好,你不能攻击——”  这时一位侍者快步走了进来,然后又突然停住,停住与走来的脚步声一样无声无息。但是那些茫然享受着美味的和蔼可亲的绅士们,都早已习惯了周围那台维持着他们生活的机器的无差错运转,所以只要任何一个侍者做了什么出乎意料的事情,他们都会感到惊奇和不协调。他们会像你和我一样觉得是否是这个无生命的世界出了什么差错——是否有一把椅子从我们身边飞走了。  侍者站在那儿,瞪着眼睛看了几分钟,餐桌旁每张脸上的羞辱感越来越强烈,而这完全应该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产物。这是一种现代人道主义和富人穷人灵魂深处的可怕结合。一个真正有贵族血统的人会首先朝侍者扔东西,以空瓶子开始,但很可能是以钱结束;而一位正宗的民主主义者则会用一种清晰的亲密语气,问他到底在干什么。但是这里这些现代富豪们,却不能忍受一个下等人站在他们身边,不管是仆人还是朋友。仆人们出了什么差错仅仅是一种烦闷的令人想发火的难堪,但他们不想变得粗暴,更害怕需要装出一副仁慈的样子。他们希望这件事情,不管它是什么,快一点结束。他们如愿以偿了,终于结束了。那个侍者像患了倔强症一般一动不动地站了几分钟后,转身疯狂地跑出了这间房子。  他重新出现在房子里时,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出现在门口时,身旁多了一位侍者,他一边低声和他交谈着,一边打着手势。然后第一个侍者退了下去,留下了第二位,接着又有第三位侍者出现在屋里,当第四位侍者通过同样的方式加入这个匆忙的聚会时,奥德利先生觉得有必要打破沉默,以表现出自己的老练来。他没有用主席专用的小木槌,而是大声咳嗽道:“年轻的浪子正在做一件奇妙的事情,现在,世界上再没有其它的国家能够——”  这时第五个侍者如出弦之箭一般冲到他身旁,附在他耳边说道:“非常抱歉,但这件事十分重要,老板可以和你说几句话吗?”  主席慌乱地转过身来,不知所措地看见了老板利弗先生的笨重的身子,正快步朝他走来。友好的老板行走时还是迈着他那通常的步伐,但是他的脸色却绝对不像往常。通常那是一张亲切的古铜色的脸,但是现在却是一种病态的蜡黄色。  “请一定原谅我,奥德利先生。”他气喘吁吁地说,“我感到非常担心,你的盘子里的刀叉和盘子一块被拿去了。”  “噢,我希望是这样的。”主席和蔼地说。  “你看见过他?”激动的旅馆老板喘着气问他。“你见到了那个拿走你的盘子的侍者?你知道他?”  “知道那个侍者?”奥德利先生愤怒地回答,“当然不知道。”  利弗先生摊开手,做出一种非常痛苦的手势,“我从来没有派他来,”他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来到这里,我吩咐我的侍者来收盘子,却发现盘子已被人拿走了。”  奥德利先生仍然感到非常迷惑不解,这使他很不像大英帝国真正需要的那种人。其他的人也目瞪口呆,除了那位森林之子——庞德上校——之外,他看起来好像因为这奇怪的事而兴奋起来。他机械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离开了其他那些坐着的人,把镜片放进眼睛,用一种沙哑而低沉的声音说道,就好像他已经记不起了怎样说话,“你是说,”他问道,“有人偷走了我们的刀叉?”  老板重复着他那痛苦的手势,显得更加无可奈何。所有的人也当即站了起来。  “侍者全都在这儿吗?”上校再次用特有的嘶哑声音低声问道。  “是的,他们全都在这儿,我已经注意到了,”这时年轻的公爵说道,他那张娃娃脸挤到了最里面,“我进来时总是要数一下的,他们都靠墙站着,看起来是如此奇怪。”  “但是肯定有人不可能记得非常清楚。”奥德利先生缓缓地说,显得有点犹豫不决。  “我记得很清楚,我告诉你。”公爵兴奋地喊道,“这个地方的侍者从来没有超过十五个,今天晚上这儿也只有十五个,我发誓,不多也不少。”  老板惊奇地转过身来,浑身颤抖,“你是说——说——”他结结巴巴地问道,“说你看见了我所有的十五名侍者吗?”  “对,和往常一样。”公爵回答说,“那和这件事有关吗?”  “噢,没什么。”利弗先生低声说,“连你也没记清楚,一名侍者被发现死在了楼下。”  房子里出现了令人震惊的沉默,可能(死这个字是如此不可思议)这些有闲阶层中的每一个人都正在审视自己的灵魂,并看到它就像一颗干巴巴的豌豆一样毫无生气,其中的一位——我想是公爵——甚至用一种愚蠢的慷慨问道:“我们能够做点什么吗?”  “他有一个神父。”犹太老板有所触动地说。  紧随着厄运的来到,这些“渔夫”们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在这个恐怖的时刻,他们确实觉得,第十五位侍者恍若死在楼下的侍者的幽灵。这种想法迫使他们沉默不语,因为鬼魂对于他们来说就像乞丐一样令人尴尬,但是对于那些银质刀叉的回忆,突然地破解了这奇迹般的符咒,并且有了粗暴的反应。上校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大步走到门边:“朋友们,假如有第十五个侍者在这儿的话,”他说道,“他肯定是一个贼,请马上下楼去,守住前门和后门以及其它所有的物件,然后我们再谈。那二十四颗珍珠还值得找回。”  奥德利先生开始还很犹豫:这样匆匆忙忙是否有失绅士风度?但看到公爵以年轻人特有的活力冲下去时,他以一种更为成熟老练的动作紧随着去了。  几乎在同一时刻,第六位侍者冲进屋子,宣布说他在餐具柜里发现了那堆盘子,但没有刀叉的影子。  那些手忙脚乱、跌跌撞撞地跑下楼去的客人们和侍者们分成了两组。大部分“渔夫”们随着老板去了前面的房间,看是否还有什么出口。庞德上校和主席、副主席一起,还有一两个其他的人,飞奔下楼,沿着通向仆人们住房的走廊走去——那更有可能是逃跑的地方。他们穿过衣帽间的模糊阴影处,看见了一个身材矮小的穿着黑色外衣的人,可能是一个仆人,站在阴影内侧。  “喂,”公爵喊道,“你看见有人从这里走过吗?”  那身材矮小的人没有直接回答,仅仅说:“也许我这儿有你们正在寻找的东西,先生。”  他们暂时停了下来,迟疑地徘徊着,不敢过去。这时候那人静静地走进衣帽间的后面,出来时,两手都拿着闪闪发光的银器。他像推销员一样默默地把它们放在柜台上,那是十二把形状奇特的刀叉。  “您——您——”上校开始说话,最后再也不能保持镇静了。他紧紧地凝视着朦胧的小房间,看到了两样东西:首先是从穿着判断,那人像是一位神父;其次,他身后的窗户被打碎了,好像是有人从那里强行跳了出去。  “这些贵重的东西值得寄存在这儿,对吗?”神父沉着而快乐地说道。  “是——是——您偷了这些东西吗?”奥德利先生睁大眼睛,结结巴巴地说。  “假如是我偷了的话,”神父愉快地说,“至少我还是把它们拿回来了。”  “但是您没有,”庞德上校说,他仍然盯着那破碎的窗户。  “坦白地说,我没有。”神父幽默地说,然后严肃地坐到一张椅子上。  “可是您知道是谁偷的。”上校说。  “我不知道他的真名,”神父平静地说,“但是我知道一些关于他善于格斗的体格的情况,并且非常了解他的心灵里的痛苦。当他想掐死我的时候我做出了对他体型的判断,当他忏悔的时候我做出了对他心灵状况的判断。”  “噢,天哪——忏悔!”年轻的公爵呼叫道。  布朗神父站起身来,把手背在身后,“很奇怪,是吗?”他说,“当这么多无忧无虑的富豪们保持着冷酷无情和不屑一顾,并且也没有为上帝和人类做过什么时,一个贼和一个流浪汉竟然会忏悔。但是,假如你们能够原谅我的话,我会说你们有点干涉了我的工作。如果你们怀疑忏悔这一事实,这是你们的刀叉。你们是‘十二纯渔夫’,拥有你们的银色鱼儿,但是,是天主使我成为了一个人类的‘渔夫’①。”    注:①人类的“渔夫”:据《圣经》传说,当耶稣看到西蒙和安得鲁往加里列海撒网时,说道:“随我来吧,我会让你们成为人类的渔夫。”  “您抓到了那个人吗?”上校皱着眉头问。  布朗神父仔细地端详着上校那张紧绷的脸,“是的,”他答道,“我抓住了他,用一只看不见的钓钩和一根看不见的钓线,钓线的长度足以让他走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但是只需拉一下我的线,就能把他唤回来。”  接着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除了上校之外,其他的人都陆续走开了,重新发现的刀叉又送回到伙伴的手中,他们或去询问老板有关这件奇怪的事情的细节。脸色严峻的上校仍然坐在柜台的边上,咬着黑色的胡子,晃动着他那细长的腿。最后他轻轻地对神父说:“他一定是个很聪明的家伙,但我想我了解一个更聪明的人。”  “他确实很聪明,”神父回答,“但我不敢肯定您的另一个是指谁。”  “我是指您,”上校发出一阵短促的笑声,“我不想让那人坐牢,你不用担心这一点,但是我会给您很多的钱,甚至这些刀叉,让您告诉我您是怎样卷入这件事情,并怎样从他那儿拿到这些银器的,我猜想您是到现在为止这群人中最难对付的人。”  布朗神父看起来好像更喜欢这种士兵式的坦诚,“噢,”他笑道,“我绝对不会告诉您有关那人身份的任何情况或他的经历,但是我却找不出什么特别的理由,拒绝告诉你我为了我自己而发现的一些仅仅只是表面的事实。”  他突然以一种出乎意料的动作跃过柜台,坐到庞德上校身旁,两腿像一个淘气的小孩一样朝一扇大门乱踢,然后他开始轻松地讲述故事,好像他是坐在圣诞篝火旁边对一位老朋友讲述一样。  “你看,上校,”他说,“我被关在那间小屋子里写一些东西,突然听到一双脚在外面的走廊里跳一种像死神之舞①一样的奇怪舞蹈。首先是快速而有趣的碎步,就像一个人蹑手蹑脚地去赌博一样,然后是缓慢而漫不经心的啪哒啪哒的步伐,像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手拿一支雪茄在走路一般。但是他们是由同一双脚发出来的,我敢发誓,并且是交替出现的。开始是跑,然后是走,接着又是跑,起初我还感到无所谓,但随之我简直发狂了,我想知道为什么一个人会同时走两种截然不同的步伐。有一种步伐我知道,就像你的一样,上校,那是一种出身良好的绅士在等人时所走的步伐,那种人踱来踱去不是因为他缺乏耐心,而是因为他太活跃。我还知道另一种步伐,但是我已经记不起来了。我在我以前的旅途中到底遇到过怎么样的疯狂家伙,踮着脚以一种奇特的方式狂奔呢?然后我又听到了什么地方有盘子的碰撞声,于是答案变得明朗了。那是一个侍者的脚步,身体前倾,眼睛朝下,脚在地上踢什么,礼服的燕尾和餐巾在飘动。我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我坚信那是一种犯罪的动作,就好像自己要犯罪一样确信。”    注:①死神之舞:一种表示死的无穷力量的隐喻性图画系列。  庞德上校用一种渴望的眼神看着他,但是叙述者褐色的温和的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天花板,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犯罪,”他慢慢地说,“像其它工作一样,也是一种艺术,不要感到惊奇,犯罪绝对不是从地狱般的作坊里造出来的仅有的作品。每一件艺术品,神圣的还是罪恶的,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特征,我是说它所环绕的中心是简单的,无论它的实现过程有多么复杂。因此,在《哈姆雷特》中,我们说,掘墓者的怪异模样,疯女孩的华丽服饰,奥斯丽克令人着迷的优雅外表,鬼魂的苍白脸色,还有骷髅的狞笑,都是那个穿着黑色衣服的悲剧人物头上纷繁复杂的花圈的奇怪特征。”他笑着说道,慢慢地从座位上走下来,“这也是一个简单的穿着黑衣的人的悲剧,是的,”他继续说道,看到上校抬起头来,一副疑惑的样子,“整个故事都是以一件黑色的外衣为中心,在这个故事里,就像在《哈姆雷特》剧中一样,有一些过度装饰的多余物——你们自己的。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个故事里有死去的侍者,在他不可能去的地方,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拿走了你们桌子上的银质刀叉,然后无影无踪。但是每一次高明的犯罪都完全是以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为基础的——一个本身并不神秘的事实,神秘是来自于把人们的思维引向其它地方的掩盖犯罪的事实。这次数额巨大、令人难以觉察(从正常发展趋势来看)的犯罪,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之上:绅士们的晚礼服是和侍者的衣服一模一样的。其它的活动都是伪装,极其巧妙的伪装。”  “可是,”上校说道,一边站起身来,眉头紧皱,看着自己的靴子,“我不敢肯定我已经懂了。”  “上校,”布朗神父说,“我要告诉你,就是这个冒失的天使,他偷了你们昂贵的刀叉,在走廊里所有灯光的照耀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了二十个来回。他没有躲藏在会引起怀疑的阴暗的角落里。他不断地在明亮的走廊里走动,他所在的每一个地方看起来都好像是他应该在的地方。不要问我他长得什么模样,你自己今天晚上也看见了他很多次。你那时正和其他那些高贵的客人在走廊一端的接待室里等人,而露台正好在上边。无论他什么时候来到你们那些绅士中,都是以一种侍者所特有的闪电般的方式。他低着头,挥舞着餐巾快速地走动。他冲到上面的露台,收拾了一些餐桌上的东西,然而又跑回来,奔向办公室和侍者们的住处。当办公室的仆人和侍者们看见他时,他又彻头彻尾地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连每一个无意的手势都是如此。他以一种漫不经心的傲慢在那些侍者中悠闲地走来走去。这能够在他们的客人中经常看到,对宴会中的头面人物像伦敦动物园的动物一样走过整座房子,客人们早已司空见惯。他们知道头面人物们习惯于在自己喜欢的地方散步,这是那些人最显著的特征。当盗贼感到沿着那条特殊的走廊走下去会特别疲倦时,他会猛地转过身,慢慢地走过办公室。刚走到拱门的阴影处时,他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匆匆地跑到“十二纯渔夫”中间,在那里,他又成为了一个恭顺的侍者,绅士们为什么要向一个碰巧进来的侍者看一眼呢?而那些侍者又为什么要怀疑一个迈着优雅步伐的绅士呢?他们都不会的。他还极其冷静地耍了一两次诡计。在老板们的私人住处,他亲切地喊道他要一瓶苏打水,说他很渴,并且友好地说他会自己动手,他确实那样做了。他拿着苏打水适时地跑到你们那里,俨然就是在做一件什么差事的侍者,当然这“差事”不能掩盖很久,但他只需要坚持到你们把鱼吃完就行了。  “他的最危险时刻是当侍者们站成一排时,但是他还是设法掩饰了过去。他也靠着墙站在房子里的拐角处,在那个重要的时刻侍者们认为他是一位客人,你们则认为他是一个侍者。剩下的事情很快就过去了。假如有侍者看到他离开餐桌,看见的是一个需要休息的疲倦的高贵客人。他仅仅需要在盘子收拾走之前的两分钟,成为一个行动迅速的侍者,自己把盘子拿走。他把那些盘子拿到楼下,放在一个餐具柜里,然后把银质刀叉塞进胸前的口袋,一副胀鼓鼓的样子,跑起来就像一只野兔(我听到他来了),一直跑到衣帽间。在那儿他只需要再次成为一个绅士,一个突然被生意叫走的绅士。他只需把他的票递给衣帽间的仆人,然后又不慌不忙地走出去,就像进来时一样,只是——只是碰巧当时我是衣帽间的仆人。”  “你对他做了什么?”上校异常紧张地喊道,“他又对你说了什么?”  “很抱歉,”神父冷冷地说,“故事到此结束。”  “精彩的故事才开始,”上校抱怨道,“我认为我知道了他职业性的诡计,但是我好像没有弄懂你的诡计。”  “我得走了。”布朗神父说。  他们一道沿着走廊来到了出口处的大厅,在那儿他们看见了切斯特那张有几颗雀斑的娃娃脸,他迈着轻快的步伐兴奋地向他们走来。  “快过来,庞德。”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我在到处找你。宴会将以一种更好的方式重新开始,尊敬的奥德利先生将发表讲话以庆祝失而复得的刀叉,你知道吗,我们将以一个全新的仪式来纪念这个时刻。喂,你已经找回了你的东西,有什么建议吗?”  “为什么?”上校说道,用某种嘲讽的神色赞成地看着公爵,“我应该建议从今以后,我们要穿绿色外衣,而不是黑色的,人们从来不知道一个绅士和仆人彼此酷似时会闹出什么样的乱子。”  “喂,不要说了。”那个年轻人说道,“绅士永远不会和仆人相像的。”  “仆人也不会像绅士,我想,”庞德上校像以前一样低声笑道,“尊敬的先生,你的这位朋友装起绅士来一定很费劲。”  布朗神父把他非常普通的大衣扣得严严实实,因为这将是一个暴风雨之夜,然后从他站立的地方拿起那把非常普通的雨伞。  “你说得很对,”他说,“做绅士一定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是你也许不知道,我有时候认为做一个仆人也同样困难。”  随着一声“晚安”,神父推开那座“充满欢乐的宫殿”的沉重的金色大门。门在他身后砰的一声被关上。他迈着轻松的步伐,穿过潮湿黑暗的街道,寻找票价为一便士的公共汽车去了。第十八章 圈套世界级珠宝大盗泰隆虎意欲窃取盛有圣女遗骨的宝箱,但他必须首先摆脱他的对手私人侦探弗兰博和足智多谋的布朗神父……  前不久布朗神父的朋友弗兰博金盆洗手,退出了黑道,成了一位职业私人侦探,现在他精神抖擞,事业非常的成功。曾为江洋大盗的弗兰博,现在成了钻石珠宝盗窃方面的破案专家,特别是在钻石珠宝的鉴别和窃贼的认定方面他特有所长。正由于此,最近他被委派了一件特殊的差事。于是,他给布朗神父打去了电话。在他的电话打到之前,布朗神父却遇到了他所有奇特遭遇中最为奇特的一件。  布朗神父当然高兴听到老朋友的声音,即使是从电话上听见的也好。一般情况下,他并不喜欢听电话,特别是今天清晨。神父这个人在交谈时喜欢看着讲话人的脸,喜欢琢磨体会当时的气氛,因为他深知如果没有了这些,仅仅耳朵听到的东西是很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特别是陌生人的声音。在这个特殊的早上,他的电话好像中了啰嗦鬼的邪,响个不停。一群完全不认识的人就在他耳边喋喋不休,讲了一大串不关痛痒的话。打电话者中最有特色的一个是问神父在按期交纳了教堂的香蜡钱之后是否将受到保护,使不受偷盗和谋害之苦;当被告之不是如此之时,对方一阵干笑后便挂断了电话,大概他不信神父的话。接着,一个充满烦恼、语无伦次的女人挂通了神父的电话,要他到四十五英里外的某个旅馆去,这个地方神父只是听说过,是在通往邻近教区一个镇的路上。紧接着同样一个女人又打来了电话,只是这次她的声音更充满烦恼,话语更加语无伦次,内容是说不需要神父去了。他刚放下话筒,新闻社又拨通他的号码,问他如何看待电影女明星对男人小胡子的评论。最后,那个充满烦恼、语无伦次的女人第三次打来了电话,说又需要布朗神父去了。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说话人的迟疑与惊慌还不同于一般在别人的教唆下不断改变主意的人。当弗兰博挂通他的电话,亲热地威胁要立即到他的家里来吃早餐时,布朗神父才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他十分喜欢点燃自己的烟斗,舒舒服服地坐下来交谈,但很快就嗅出这位斗志昂扬的来访者马上就要踏上征途,眼下正准备全力将神父拖入到他自己的一件差事中去。的确,目前发生的事足以引起神父的注意。弗兰博最近已成功地破获了几宗重大钻石珠宝盗窃案;他像箭似地冲进达伟吉公爵夫人的花园,并亲手从盗贼手中夺下了凤霞冠;为了保护那副著名的蓝宝石项链,他巧安排下了复制品,让盗贼只是空欢喜了一场。  由于上述的功绩,他最近受到了召见,并委以保护一件特殊的财宝的重任。据传这是个盛有圣女遗骨的箱子,世界闻名,箱子不仅制作的材料非常昂贵,它还具有另一层价值。最近这件宝物会被送到邻近教区的天主教僧侣院,据说一个世界级的珍宝大盗正对它感兴趣,当然盗贼考虑更多的是箱体上的金子和红宝石,而不是圣女遗骨本身的价值。大概出于这种宗教上的联系,弗兰博觉得把布朗神父拉进来是最合适不过的帮手了。不管咋样,弗兰博现在来到了神父的家里,踌躇满志,大谈特谈他的防贼计划。  弗兰博捻弄着小胡子,在神父的地毯上雄赳赳地大步走来走去,颇有当年火枪手的风度。  “你可不能让这件亵渎性质的盗窃案发生在你的鼻子底下。”弗兰博大声地说道,他指的是可能将发生在六十英里以外喀什特巴利教区镇的事。  遗骨在傍晚前不会到达,所以他们的保卫者也不必急着早到,坐汽车大半天就够了。布朗神父顺便提了提他们将路过一个旅馆,他想到那里去吃午餐,再说他已经许诺过尽快地去看一看。  他们驱车穿过人口稀疏、树木稠密的地段,越开建筑物越少,人迹越罕见。尽管时间接近中午,天色却呈现出暴风雨来临前的黄昏景色,紫黑色的云团堆积在黑灰色的森林上面。正如夕照下出现的那种火红色的宁静一样,这里的一切都染上了一种神秘兮兮的色彩,跟正常日光下见到的完全是两码事,零乱的红色树叶和金黄色的蘑菇像被自身冒出的黑色火焰所燃烧。突然,他们面前豁然开朗,车来到森林的一处开阔地,像是一道灰墙被撕开了一道口子。开阔地之上有一座细而高,看上去古里怪气的一个客栈。客栈深绿色的门和深绿色的百叶窗还十分般配,门上面挂着“绿龙旅馆”这么一个牌子。  布朗神父和弗兰博这两个老搭档经常一起到过旅馆和其它类型的公共场所,可谓是见惯不惊,可他们已经发现这个地方有些不简单,而且这种不简单在一开始就显露了出来。当他们的车离客栈的门还有好几百码的时候,门被猛力拉开,一个长着一头乱拖帕似的红发女人跑着迎了上来,一副要搭便车的架势。弗兰博刹住了车,可车还没有停稳,那张苍白、悲伤的脸已经伸进了车窗,问道:  “是不是布朗神父?”几乎用同一口气,她又问道,“他是谁?”  “这位绅士是弗兰博先生,”神父的语气十分平稳,“不知道我们能为您做点什么?”  “到里面再说,”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女人的语气也十分的唐突,“里面发生了一件谋杀案。”  他们默默地下了车,跟随着女人进了深绿色的大门。门向里开,接着是一个木桩和板子搭成的小巷,上面爬满了常春藤,棋盘似的叶子黄黄绿绿,色泽斑驳,显得沉闷。然后又进了一道内门,里面算是一个大客厅,悬挂着一些生了锈的骑士战利品。屋里的家具看上去有点古香古色,当然也摆得乱七八糟,真像一间杂物房。突然,一件大杂物站起向他们移来,他俩大吃一惊,因为这竟然是一个人。他看上去满是灰尘,肮脏破烂,移动起来十分的笨拙,像是一件放在那里从来就没有搬动过的东西。  奇怪得很,尽管他给你的印象是一个引人发笑的梯凳的活动关节,或者像一个讨人喜欢的毛巾架,但一旦移动起来,这人还显得怪有礼貌。布朗神父和弗兰博感到他们还没有碰到过这种人,他不能被称为一位绅士,但是他有那么一点点学究的迂腐;他有一点不堪入眼,但不像那些不修边幅的艺术家,而更带书呆子的气质。他身材瘦长,面色苍白,有一个尖尖的鼻子和黑黑的山羊胡子;他没有眉毛,长长的头发则稀稀疏疏的披在脑后。由于戴了一副蓝色的眼镜,谁也看不见他的眼神。布朗神父觉得过去很久之前在什么地方看见过这一类的人物,但是他也说不出个究竟。这人先是坐在一大堆杂物中间,特别是那一捆十七世纪的印刷品。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夫人说这屋里发生过一场谋杀。”弗兰博面色严肃地问道。  红头发的女人颇不耐烦地点了点头,现在,除了那火红、精灵般的乱发之外,她的野性少了许多。她的黑罩衣显得干净端正;她的五官端庄,颇具男子气。她身上还具有某种气质,那种使她成为女强人的健康身体和健全的心理,特别是和戴蓝色眼镜的那个男人相比较的时候。然而,唯一出来回答弗兰博问话的竟然还是那个男人,他以一种变异了的骑士风度出来保护这屋里的女眷。  “请原谅我的嫂嫂,”他出来解释道,“她现在还没有从惊吓中恢复过来。但愿是我发现的这场谋杀,是我把这事情告诉了大家。不幸的是弗拉迪太太发现了她久病在床的祖父死在了花园里,情况相当惨,很明显是被残害致死的。可以这么说,太离奇了。”话说完之后,他轻轻地咳嗽几声,像是为他说的话表示歉意似的。  弗兰博向那位女人躬了躬身子,表达了他最诚挚的同情。然后他转身对那男人说道:“先生,我想您刚刚说过您是弗拉迪夫人的内弟。”  “我是奥斯卡·弗拉迪医生,我的哥哥是这位夫人的丈夫。他不在家,有事去了法兰西。眼下这旅馆由我的嫂嫂来经管。她的祖父年事已高,而且患有偏瘫。人人都知道他从来不离开他的卧室,所以这件事才非常的奇特……”  “你们去报告过警方和法医没有?”弗兰博问道。  “是的,事情发生之后我们已经打过电话,但恐怕几小时之内他们赶不到这里。这间路边的客栈十分边远,平时只有去喀什特巴利和更远地方的人偶尔来住住。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请求你们的帮助,直到——”  “如果我们能提供任何帮助的话,”布朗神父插嘴道,他心不在焉的神态几乎近似于不礼貌,“我还得说咱们最好立即去看看现场。”  神父几乎机械地向门边跨去,不巧一个人刚好冲了进来,差点撞个满怀。来者是个牛高马大的年轻人,头发不梳,衣冠不整,除了一只带伤的眼睛给人一种邪恶的感觉之外,还算得上人模人样。  “你在这里干些什么?”他的话脱口而出,“把自家的事东家说,西家诉,至少应该等到警察到了以后再说嘛。”  “我们完全可以对警方负责,”弗兰博满有把握地说道,瞬间他有了大哥大的神气,领头向门边走去。年轻人的个子虽高,但弗兰博的块头更大,他分开的八字胡像西班牙斗牛头上的可怕尖角,把年轻人压倒了,逼到了一边。一群人迅速地进入了花园,沿着石块铺出的小路向桑树园走去。路上只有弗兰博听见神父轻轻地问弗拉迪医生:“他看来不喜欢我们的到来,是不?他是谁?”  “他叫邓恩,”弗拉迪医生略加解释道,“我嫂嫂给他一份工作,让他管理花园,因为他在战争中失去了一只眼睛。”  他们穿过桑树丛林,此时头顶上的天色变得比地面还要暗,整个花园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由紫到黑,一丝两缕阳光从脑后投射到前面的树梢上,活像淡绿色的火苗煅烧着越来越黑沉的天。同样的光束照到草坪和花圃上,给花园添上几分神秘的阴霾。花圃上的郁金香开得斑斑点点,像洒在地上的深棕色人血;这些花朵的确也很罕见,有些本身就是黑色的;小路刚伸到鹅掌楸树下就没了,布朗神父糊涂得一下把它认成了紫荆树,据传犹大就吊死在这种树上。神父之所以产生了这样的联想是因为鹅掌楸的一个树枝上正吊着一个老者,瘦得像已经风干的葡萄串,长长的山羊胡子在风中飘动。  黑沉沉的恐怖还算不了什么,那一丝两缕的阳光把树和尸体涂上明快的颜色,像戏台上的道具;鹅掌楸此时正繁花开放,死者身上套着一件孔雀蓝的罩衫,头上戴了一顶深红色的吸烟帽。红色的卧房拖鞋一只还蹬在脚上,另一只已经脱在了草地上,像一团血迹。  然而,无论是弗兰博还是布朗神父都没有时间去注意这些,他们的眼光此时正聚焦在一件奇怪的东西上面,一件突出于死者干瘪身体中部的东西。逐渐地他们认出了这是一把黑色的十七世纪的铁剑,生满了锈,剑身已经穿过了整个身体。他俩一动不动地观察着,旁边的弗拉迪医生似乎有些耐不住性子,开口讲道:  “最让我迷惑不解的是,”医生神经质地弹响着自己的手指,“是遗体现在的状态。然而,我想我已经有了一些看法。”  弗兰博走到树前,透过眼镜片仔细地研究着铁剑的把子,而出于某种原因,布朗神父竟然不像平时;他像一只陀螺似地倒转过身来,向于尸体相反的方向窥视着。他刚巧看见站在花园远角的弗拉迪夫人转向一个黑黝黝的年轻人,由于光线太暗,辨不清是谁。后者正跨上一辆已发动的机动脚踏车。紧接着,他消失了,留下阵阵越去越远的引擎震动声。红头发的女人转过身子,穿过花园向他们走来,布朗神父也正转过身,开始仔细地观察铁剑的把子和还悬挂着的尸体。  “我想你们是在大约半小时之前发现他的,”布朗神父问道,“有没有人在这之前到过这里,我的意思是到过他的卧房,或者卧房附近,或者花园的这一部分——大约一个小时之前吧?”  “没有,”医生的回答斩钉截铁,“的确是一件悲剧。当时我嫂嫂在餐具室,在房子那一边的外间里;邓恩当时在菜园里,也在房子的那一面;我当时正在翻书,就是在刚才你们碰见我的那间屋的后面。此外家里还有两个女仆,一个当时去了邮局,一个当时呆在阁楼里。”  “这些人当中,”布朗神父压低声音地问道,“我是说这些人当中有没有平时跟这位可怜的老先生过不去的?”  “我们全都喜欢他,”医生面色严肃,“如果硬要说这之间有什么的话,那也仅仅是一些误解,小小的误解,现在社会中很常见的现象。老人坚持他传统的宗教习惯,而他的孙女和孙女婿的观念比较现代化。但这些和这里出现的这种疯狂的谋杀不可能有什么联系。”  “那要看观念现代化到了何等的程度。”神父接了一句。  此时正穿过花园向他们走来的弗拉迪夫人有点不耐烦地叫着她的内弟,医生向他跑去,很快就出了布朗神父的听力范围之外,但在他离开之时,医生抱歉似地挥了挥手,瘦骨嶙峋的手指指向了地面。  “您会发现脚印非常的复杂。”医生的口气古怪,像殡仪馆的接待员。  两位私人侦探相互对视了一下,弗兰博开口道,“我发现好几个复杂的现象。”  “哦,是的。”神父应声道,眼睛却傻傻地盯住草地。  “我不理解为什么,”弗兰博说道,“为什么他们用绳把人勒死后,又费气力用剑穿过他的身体?”  “我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先用剑穿过他的胸膛,然后又去费力用绳把他的脖子吊起来。”  “哦,你就会一个劲地闹别扭。”弗兰博抗议道:“我一眼就看出剑不是活着的时候穿胸的,那样血会流得更多,伤口也不会那样合口。”  布朗神父绷起他的矮个头,近视的双眼可笑地向上翻着:“我一眼就看出他不是被勒死的。如果你看看绳套上的节子,你会发现它打得很草率;绳子根本没套在喉咙的致命处,他怎么可能被勒死?绳子是死后才套上去的;剑也是死后才透过身体的。问题是究竟他是怎么死的?”  弗兰博建议道,“让我们回到屋里,看看他的卧房和其它的东西。”  “我们当然会去,”布朗神父应诺道,“但咱们现在最好先看看这些脚印。我想先从那头开始,窗户那头。窗台下没有,当然那里应该有的。呃,看看窗台下的草地,哦,这里有明显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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