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家庭成员的真相:我的爸爸是吸血鬼》-8

“我留在这儿料理家里的事。”他把头发往后捋了一下,这一阵不见,他的头发已经和我的一样长了。“清洁我来做,食物和杂货我来买,饭也是我烧。”我不喜欢他茫然若失的眼神。“你没事吧?”“你有没有听说赖安的事?”他问,根本不顾我的问话。“上星期他想自杀。”我不知道这件事,我想象不出赖安会表现得那么极端。“他们不让登报。”迈克尔揉揉眼睛。“他吃了药。你看博客了吗?大家都说是他杀了她。”“我不相信赖安会做出这样的事。”我注意到迈克尔手臂上的红色抓痕,好像是他不停挠抓留下的痕迹。“我也不相信。但人家都说是他干的,他们说他有谋杀机会和动机,他们说他妒嫉她。可我从来没这么觉得。”他看着我,眼神迷离。“我开始问自己,你对别人的底细到底能了解多少。”接着又是沉默。我继续陪他坐了半个多小时,突然,我无法再忍受这种沉闷的气氛了。“我得走了,”我说。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噢,对了,我读了《在路上》。”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个。“是吗?”“嗯,写得不错。”我站起身。“我在酝酿自己出行的计划。”事实上,我还没好好想过这个问题,我只是对美洲充满了盲目的向往。但就在那一瞬间,这似乎成了一个不错的计划,一个很有必要的计划,它能打破包围着我的例行生活。我要做一些父亲和丹尼斯没有做过的事——我要寻找母亲的踪迹,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迈克尔把我送到门口。“路上小心。”我们彼此交换了最后一个眼神。他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情感,他的面容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吸毒。回家的路上,我陷入了沉思。我为什么不离开这儿一阵子呢?为什么不试着去找妈妈呢?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想,也许是由于天气作祟,或是因为见了迈克尔,亦或是心中的压抑需要发泄口,总之,我迫切需要改变。我的母亲有个妹妹住在萨瓦纳,为何不去见见她呢?也许她会告诉我母亲离开我们的难言之隐。也许母亲一直守候在某个地方等着我去找她。我学了很多知识,但地域感几乎为零。我能告诉你地球和太阳之间的距离,但对于萨拉托加温泉市和萨瓦纳之间相距多远,我一点概念也没有。当然,我查过地图,但我不打算用地图来选择最佳行程路线,也不会用它来计算路上花费的天数。我估计我能够在两三天时间内到达萨瓦纳,见到我小姨,父亲从巴尔的摩回来的时候,我也差不多回家了。凯鲁亚克的大部分计划就是为他咫尺天涯的最后一次旅程准备好三明治,即便事先安排得好,最后三明治大都变质了。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动起来,先跨出第一步,然后观察发展方向。到家的时候,我已下定决心要实施出行计划。我回到房间,在新背包里放了钱包、日记本、一条旧牛仔裤,另外还有我的新衬衫、新内衣和袜子。我迅速把行李整理好,此刻,这个房间让我觉得幽闭恐怖。没有电脑会很痛苦,但带着它会增加负担。我再想了想,在包里添了一把牙刷、一条香皂、几瓶补充饮、防晒霜、墨镜、蛋白质条以及迈克尔给我的小说《在路上》。我给丹尼斯留了张寥寥数语的便条:“我出去几天”。在厨房的食物储藏室,我找出一块纸板,上面标着一个词:南方,字符有一英尺高低。我对自己说,我不是离家出走,而是在寻觅一些东西。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第十章(1)我的第一站在市中心的自动提款机。父亲给了我一张的银行卡,我可以自己买衣服,买吃的,或者看电影之类的。卡里还剩余220美元,我把它们全取了出来。我觉得在市中心搭便车不是个明智的选择,因此我先乘大巴到市郊,然后走到1-87公路朝南方向的匝道口。当时临近傍晚,太阳羞涩地从灰色的云毯里微微露出一点。我举起牌子,心情的激动溢于言表,因为我来到了外面的世界,正在朝一个陌生的目的地前进。我很幸运,不久就搭到了车:一辆老式克莱斯勒轿车在我身边停下,上面坐着一家子纽约人。我和三个孩子坐在宽敞的后座上,其中一个请我吃冷了的炸薯条。车子很大,有足够的空间,车里的味道让我觉得他们是住在里面的。“你去哪儿?”坐在前面副驾驶座上的女人转过身看着我问,她少了一颗门牙。我说我打算去萨瓦纳看我小姨。“从I-95公路走,直接可以到。”她点头肯定了一下。“嗯,你可以跟着我们的车到佛罗伦萨,我们住在哥伦比亚郊外。”“谢谢您,”我说。我不知道那些地方位于哪个州,在什么方位,但出于面子,我没有问。这几个孩子的父亲身材魁梧,右手臂上纹着刺青,他只顾开车,一句话也没说。几个孩子也出奇的安静。我旁边坐着个女孩,六岁光景,她说他们从普拉茨堡看亲戚回来,这又是个我陌生的地名。我把脸靠在冰冷的车窗上,欣赏外面的景致:白雪皑皑的山丘,房子也裹着银装,四方的窗户暗暗的,如同瓷器上的隐雕等待着里面的灯将其照亮。天渐渐暗下来,我想象着和睦的家人们在那些房子里围坐在餐桌边侃家常,就像过去的麦克?奇家的情形那样;我想象着烤肉和土豆泥的香味,耳边还悠悠传来电视节目的声音;我想象着生活在普通家庭中的感觉。我身边的女孩又给了我一些薯条,我放在嘴里慢慢咀嚼,里面有咸味,还有油脂的味道。“我叫莉莉,”她说。她的深褐色头发编成了一个个小辫子,每个辫子下都扎了一颗珠子。“我叫艾蕾,”我说。我们互相点头问好。“想抓着我的手吗?”她说着把手伸到我手里,她纤小的手很温暖。车继续在夜色中行驶,我和莉莉手握着手睡着了。我们在高速公路上停了两次,车要加油,顺便中途休息上洗手间。我抢着要付汽油费,他们不肯要,装作没听见。这一家的妈妈买了汉堡、咖啡和薯条,她像分配任务一样递给我一个汉堡。除了我的补充饮和蛋白质条,我本来计划三餐只吃冰激凌和苹果派,以此表示对凯鲁亚克的敬意。我本想推辞,她抢先我一步说:“我看你饿了,快吃吧。”这是我第二次尝到肉的味道。起先我以为自己会吐,后来发现如果我每一口嚼得快一些,碎一些,我完全能适应肉的味道,而且觉得挺好吃。我们吃完东西,这家的父亲哼起了小曲。每哼完一首,他就把歌名报给我听。“刚才唱的是‘我见到了阳光’,”他说。接着又是一首,“‘肯塔基的蓝月亮’。”他有一副男高音般的嗓子,孩子们跟着他的歌声齐声应和。等他唱完,大家又都睡着了,他继续开车。第二天一早我们到了南卡罗莱纳州的佛罗伦萨,车在公路下匝道处停下,我们就此告别,见我要走,他们显得很遗憾。“你自己一路小心,”妇人说。“小心警察。”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第十章(2)我下了车,步入寒冷的清晨,太阳给平坦的大地抹上了一层黄色,放眼望去,满目皆是汽车旅馆和加油站。车子重新动了起来,莉莉透过后窗玻璃一个劲地跟我挥手告别,我也挥手示意。我再也见不到她了,我心想。父亲是正确的:人们的离散组成了生活的全部。他们闪进你的生活,然后又跳出去,如同影子一般。过了一个多小时我才搭到第二辆车,车在I-95公路上开了十五英里就把我放下了。那一整天就是在这样的慢慢前行中度过的,我开始意识到第一次搭乘是如此走运。我告诉自己,每前进一英里,我和母亲的距离就拉近一些,但我对搭车旅行的兴致慢慢减退了。我牢记那个妇人对我的叮咛,每次看到警车,我就钻进公路旁的树丛里,他们没有发现我。我搭乘到的大部分是老型号的车;越野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卡车亦是如此。一辆形似坦克的越野车差点撞到我。黄昏再次降临,我在一条公路的上匝道口等着,已经茫然不知自己身在何方了,也不知道该在哪儿过夜。过了一会儿,一辆炫亮的红色轿车(车身侧面标着银色的克尔维特字样)在我身边停下。我刚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司机就说:“你这么小的年纪,怎么一个人在外面?”他大约三十岁出头,小个子,肌肉发达,国字脸,乌黑的头发油光发亮。他戴着蛤蟆镜,我觉得奇怪,他为什么晚上还戴着太阳眼镜呢?“我不小了,”我答道。但是我犹豫了一下,心里传来一个声音:你可以不搭这辆车。“你到底上不上来?”他说。天色已晚,我疲惫不堪,因此虽然我不喜欢他的相貌,我还是上了车。他说他去阿什维尔。“你是往那个方向吗?”“当然,”我说。我没听清他说的是纳什维尔还是阿什维尔,不过两个名字听起来都挺南方的。他踩下油门,车在匝道口加速上了高速公路。他打开收音机,里面正在放说唱音乐。每隔一句就冒出婊子这个词。我自个儿只顾搓手,尽管戴着手套,手指还是冻僵了。虽然手套不保暖,我仍旧戴着它们,至少可以求得一点心理安慰。我什么时候发现事情不对劲的?没过多久。我看到沿途的路标为I-26,而不是I-95,我们在向西行驶,而不是往南。我意识到,现在要折回到萨瓦纳的路程是原来的两倍。不过,至少我没有站在寒风中。司机左手稳稳地抓着方向盘,右手不停地在方向盘上摩擦。他的指甲又长又脏,右面颊的咀嚼肌收紧,放开,再收紧,再放开。偶尔他会转过头来看我一眼,我就扭头看着我这侧的车窗。随着夜越积越深,我看不到车外的景色了。道路一直向前延伸,平坦单调,只有照明灯的光。接着,车开始爬坡。我的耳朵发胀,但我强忍着。两小时后,车突然转向,从一个下匝道口飞驰而过,速度太快了,我来不及看清出口的标牌。“你要去哪儿?”我问。他说:“我们得吃点东西。我敢肯定你饿了,不是吗?”但他并没有在加油站和快餐厅门口停车,车继续行驶了一英里左右,他猛打方向转到一条乡村道路上。“不用担心,放松点,”他说,眼睛看着其他东西。“我知道这个地方。”他对行车路线相当熟悉,车又转了三个弯,驶入一条绕上山坡的泥泞路。这儿没有一栋房子,没有一颗树。他把车停下的时候,我觉得胃里很难受。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第十章(3)他用两条胳膊抓住我,他很强壮。“放松,放松,”他不停地念叨着。然后,他放声大笑,仿佛在笑我的无助挣扎。我假装放松了,他用一只手解开我的裤子,就在那一霎那,我猛吸了一口气咬了他。我的举动完全是无心的。当我看到他露出头颈,朝我弯过来的时候,事情就发生了。他的尖叫声至今依旧在我的耳边回荡。那声音先是惊吓,随即变为愤怒,接着是痛苦,再接着是恳求——这些转变仅用了短短几秒钟。随后,我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以及吮吸吞咽的声音。那是什么滋味呢?如同音乐,如同触电,如同激流上闪耀的月光。我喝饱后,感觉体内的血液在耳边歌唱。接下来,我在丛林里走了几个小时。我不觉得冷,而且我觉得自己有足够的精力走长路。头顶的月亮已接近满月,它苍白冷漠地俯瞰着大地。我的能量渐渐消退,胃开始绞痛,我觉得自己要病倒了。我停住脚步,在一个树桩上坐下。我努力让自己不要想刚才发生的事,但我不由自主会想起自己冲动的行为。那个男人还活着吗?还是死了?我希望他死了,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我成什么了?我感到反胃,但没有吐。我仰起头,透过两颗大树间的空隙凝望着月亮。我缓缓地呼吸,恶心的感觉逐渐缓释了,我准备继续行进。山路陡峭,很难走,要是没有月光,根本没办法走。粗壮高大的树木相互紧挨着——好像是松树之类的树。爸爸,我迷路了,我心想。我连这些是什么树都不知道。妈妈,你在哪儿?我来到一个山峰,然后往另外一条下坡道走去。光秃的灌木丛中透出山下的光线——起先很微弱,渐渐变得越来越亮。回到光明世界了,我想着,精神振奋起来。突然,我听到说话声,不由停住了脚步。声音很明显是从前面传来的。我在树丛中沿着空地的外围静悄悄地挪动步子。空地上有五六个人,有几个披着斗篷,另外几个顶着帽子。“我被征服了!”一个人大喊道,另一个身披斗篷的男孩向他挥舞着一把塑料剑。我走进林中空地,让他们可以看到我。“我能和你们一起玩吗?”我问。“我知道游戏规则。”借着冰冷的月光,我们在山坡上玩了一个小时。这个游戏和我在赖安家看到的不同;在这儿,没有人查咒语书,也没有人提到银行。每个人即兴演绎各自的角色。游戏的要求是:找到并盗走狼人的财宝,财宝已经预先在树林里藏好了。扮演狼人的人组成一个“小组”,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出没玩耍;他们写了一些提示线索给我们这组(巫师组)。“你要找的东西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是最初的线索。“你是谁?”见我要加入游戏,其中一个男孩问我,“巫师?还是守护神?”“吸血鬼,”我答道。“吸血鬼格里塞尔达加入悠闲的巫师队,”他宣布道。那些提示对我来说简直太容易解读了。狐猴巫师——刚才宣布我加入的那个男孩——也把提示看了一遍,他是我们组的领队。他每念一条,我就能根据直觉找到宝藏的位置。“看到最高的那颗树,往它右边走,”都是类似这样的线索。几分钟后,我发觉他们的眼睛都聚焦到我身上。财宝是六袋啤酒,藏在一堆枯树枝下。我举起啤酒,大家鼓掌欢呼我的胜利。“吸血鬼格里塞尔达获得了宝藏,”狐猴说,“我们希望她能与我们分享财宝。”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第十章(4)我将六个袋子递给他。“我从来不喝啤酒,”我说。巫师们带我去他们家做客。我和狐猴一辆车(他的真名叫保罗),同车的还有他的女友比阿特丽斯(真名叫简),这辆破旧的老款沃尔沃是简的车。他俩长得像兄妹一般:杂色的头发剪出了很多层次,身材瘦削,连磨破的牛仔裤都是一模一样的。简在大学念书,保罗已经退学。我告诉他们我是从家里溜出来的。他们说如果我愿意到他们的地盘——阿什维尔市中心的一所老房子——与他们一同“坠落”,那就棒极了。他们说,汤姆跟乐队出去巡演了,我可以住他的房间。我确实坠落了,一来到为我安排的房间,我的身子一下子瘫倒在床上。我浑身疲乏,但兴奋的感觉却依然从头到脚浑身翻腾,现在我只想静静地躺着,整理思绪。我记起父亲讲述的变异经过,当时他觉得虚弱难受,为什么我没有类似的感觉呢?难道因为我是吸血鬼和人的混血?我会不会再咬人呢?我的感觉会不会更强烈?脑子里冒出一大堆问题,唯一能解答这些问题的人却与我相隔遥远。一天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流逝了。有时候,我能敏锐地注意到这个地方的每个细节和我身边的每个人;还有的时候,我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微小的细节上,例如我血管里的脉搏;我能够看到血液跟随每一次心跳的节奏在血管里的流动。我静静地独自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不经意间,我发现我的护身符——薰衣草小香囊——已经不在头颈里了,我没觉得很难过;又一个熟悉的东西在我的生命中消逝。房子的供暖设备很糟糕,屋里零星摆放着几件破旧的家具。墙上洒了油漆,有人在客厅的墙上画了巨龙喷火的壁画,是个半成品,上面没有龙尾和龙爪。别人用铅笔把剩余的部分补全,你一笔,我一划,画得千奇百怪。简和保罗非常爽快地接纳了我。我对他们说,我叫安。他们习惯睡懒觉,下午一两点钟才起床,然后到第二天临晨四五点再睡觉。他们经常吸大麻,有时用“酷爱”染发剂染个头发;简目前青柠绿的发色让她看起来像个森林女神。简告诉我,她的学校“正在放寒假”,她打算在开学前“玩个尽兴”。保罗显然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有几天我几乎看不到他们,有时我们一块儿“在外溜达”,也就是吃吃东西,看看电影影碟,或者在阿什维尔闲逛——阿什维尔是个漂亮的城镇,四周山脉环绕。第二天晚上我和其他几个悠闲的巫师们一起围坐在屋里的小电视机前看电影,情节太老套了,我根本没专心看。电影结束,开始上新闻,大家闲聊起来,简用胳膊推了推保罗,说:“嗨,快看。”新闻播音员报道,警方正在对罗伯特?利迪的案子展开调查,这位三十五的男子昨天在车中遭人谋杀,目前尚无线索。电视上,几个警官站在一辆红色克尔维特旁,随后镜头切换到附近的树丛。“我们星期天做游戏就在那附近。”简说。保罗说:“是狼人惹的祸吧。”但简仍旧追着此事不放。“安妮,当时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我只发现了你们,”我说。大家哈哈大笑。“这孩子才来南方三天,已经学会南方人的腔调了,”保罗说,“安妮,你可真行啊。”这名男子叫罗伯特?利迪,我心想。我把他杀了。一个烟斗在他们当中互相传递,传到我这里,我决定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改善我的情绪。但是大麻对我根本不起作用。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第十章(5)大家兴致勃勃地漫无边际地闲聊着。一个人从保罗找不到车钥匙的事说起,其他人七嘴八舌推测可能摆放钥匙的地方,最后简总结道:“万物皆有容身之处。”她把这句话重复了好几遍。我默默地坐在一边,一直盯着破地毯上的图案,这个设计中一定包含了重要的信息。随后的几个晚上,我谢绝了烟斗。保罗说:“安妮不用抽烟,她在自我陶醉中就能飘飘欲仙了。”每当我回顾在阿什维尔的时光,我总是会联想起保罗的音响里经常放的一首歌:“死去的灵魂”,是快乐小分队这支乐队的作品。我睡得少,吃得少,晃晃悠悠,虚度时光,除了呼吸,什么都没干。我经常在临晨三点左右感到不舒服,甚至觉得自己快死了。我没有精力找母亲了。我想,我应该打道回府,修养一段日子——但我父亲会怎么想?有时候我觉得窗外有人,于是在窗口徘徊。有时候我害怕得不敢去看。要是利迪的鬼魂出现,我该怎么办?不过我并没有看到什么。每天早晨,我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脸,镜中抖动的映像没有一丝变化。不过,与刚离开萨拉托加温泉市的时候相比,现在的我显得更健康一些。我稀里糊涂地混过了大部分时光,要不就是和简出去逛。简认为,生活中的一大享受就是睡个懒觉,吃饱喝足,然后在阿什维尔逛逛街,定时用手机和保罗聊聊天。(保罗在一家三明治店打零工,每天晚上他都会带回一些免费食物。)她精于节俭之道(常常在二手商店搜罗宝贝);她走进一家商店,可以迅速将货架上的衣服扫个遍,精确地定位到她要的东西,整个过程用不了几秒钟。她会说:“天鹅绒夹克,第三条走道中间,”或者来一句:“一堆破烂,我们走。”逛完服装店,我们会去咖啡吧或者“新世纪”书店,我们会在书店里看书和杂志,但从来不买。有一次,简从店里偷了一副塔罗牌,我为此还难受了很久。这样做对得起良心吗?我很想跟她说些什么,让她把东西还回去。但我没有开口。一个杀人犯有什么资格跟一个小偷谈道德是非呢?每星期我们要去超市好几次,简负责采购杂货。每当我准备付钱的时候,她总是说:“算了吧,你胃口那么小,可以忽略不计。”我通常吃得不多。但偶尔一阵阵饥饿会向我袭来,这时,我就一顿狼吞虎咽,把能找到的食物一扫而光。我从小一直吃素食,但现在我爱吃肉了——越生的肉越带血的肉越合我胃口。一天晚上,我独自在房里吃掉足足一磅生牛肉饼,我体内的能量立刻猛增,但没过几个小时就消耗殆尽了。我想,肯定有更好的办法解决我的问题。有时,我们和巫师以及狼人玩角色扮演游戏。他们塑造的形象比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生动有趣得多。为什么把自己看成辍学的大学生,或者技工,或者快餐厅打杂工呢?在游戏中你可以成为巫师、狼人或者吸血鬼。一天晚上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俱乐部碰头。那地方像个仓库,房子是长方形的,天花板很高。里面的电子舞曲震耳欲聋,幽暗的蓝光在舞池闪耀。我靠着一面墙站着,后来和一个跟我差不多高的男孩子一起跳起舞来——这个男孩脸蛋甜美,皮肤光洁,头发又黑又卷。我们跳了一会儿,一同走到外面的一条小巷子里。他抽了一支烟,我抬头仰望着天空。天上没有星星,也看不见月亮。我有那么一瞬间感到茫然若失,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身处何方。等我回过神来,想起了《在路上》中描述的一个情景,萨尔醒来,发现自己在一家陌生的旅馆里,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了。他说他的生命是个谜团。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第十章(6)“你是谁?”卷发男孩问我。“一个恶魔,”我答道。他显出一丝疑惑。“保罗——我是说狐猴,他说你是吸血鬼。”“没错,”我说。“有意思,”他说,“我是供血者。”我抱起双臂,眼睛盯着他的喉咙——纤细的喉咙外裹着白皙细腻的皮肤。“你能赋予我新生吗?”他问。我想修正他的用词。我想骂他一顿,让他不要玩火。但是我更渴望鲜血。“你确定?”我问。“非常确定,”他说。我本能地张大嘴向他靠去。我听到他说:“天哪,真家伙啊!”那天晚上我学会了克制。我只吸了一点血来缓解饥饿。我放开他时,他仰面看着我,瞳孔已经放大,眼神很陶醉。“你玩真的了,”他说。我推开他,用夹克衣袖擦拭嘴唇。“不要告诉任何人。”我不想看他。我为自己感到羞耻。“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他用手抹了一下颈部的伤口,然后看了眼手上的血迹。“哇!”“按住伤口。”我从夹克口袋里找出一块手巾递给他。他用手巾按着脖子。“感觉太棒了,”他说,“我——我爱你。”“你根本不认识我。”他伸出另一只手。“我叫乔舒亚,”他说,“现在我和你一样,也是吸血鬼了。”不,你不是,我想这么说,但我又不想反驳他,他是为了逗我才这么说的。我本可以一辈子都留在阿什维尔。我有地方住,有朋友(跟我志同道合的朋友),以及源源不断的营养来源。但渐渐地,我从混沌的状态中清醒。我们的生活状态让我越来越心神不宁;每天几乎都是一个模样。我不学无术,毫无成就。每天晚上,等待着我的不是安稳的睡梦,而是一个难以抹去的事实——我杀了人。我为自己寻找理由,这种人就该死。凭他对林间道路的熟悉程度,还有他见我挣扎时那种讥笑的表情,我能推断出他是个惯犯,在我之前,肯定已经有其他女人被他摧残过。但我的行为——完全出于本能的行为——是不可饶恕的。我的所作所为与所有父亲教给我的东西背道而驰。有时,我质疑教育的价值。通晓历史、文学、科学、或者哲学有什么用呢?所有的知识并不能帮助我摆脱谋杀的魔咒,现在看来,它们对我没有任何实际效用。我要活下去,这才是目前最重要的。处于混沌状态的那段时间,我的梦境都是阴暗的,经常充斥着暴力,梦里全是野兽、鬼怪和参差不齐的树木。我在梦里狂奔,被某种我从未见过的东西追逐,我准备喊救命,但是总是在我还没喊出来的时候从恶梦中惊醒。有时候,我在想,在梦中我想喊但未喊的声音有没有在睡梦中叫出声来。我睁开眼,仍旧是那个凌乱的房间,塞满了别人的东西,这些物品的主人我一面都不曾见过。没人过来关心我一下。那种时刻我特别渴望我母亲出现在我身边。但如果她知道自己有一个吸血鬼女儿,她会作何感想呢?渐渐地,我的梦境变得复杂起来——这梦仿佛是一个连续的故事,一晚接着一晚以章节的形式延续着情节。相同的角色——一个男人,一个女儿,还有一个像鸟一样的东西——穿过一片深蓝地带,我看到奇异的植物和温顺的动物。有时,他们聚在一起,但更多时候他们是分开的。而我,梦境的主人,对他们的每一个念头和感受都了然于心。他们在寻觅某些不确定的东西;他们有时感到孤独和沮丧,但他们很有耐心,对事物充满好奇,而且开朗乐观。虽然对他们不太了解,但我爱他们。如今,睡觉比醒着的时候更有意思——这个理由够充分,我觉得是离开阿什维尔的时候了。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第十章(7)乔舒亚是我要离开的另一个理由。虽然我和他从未接过吻,连牵手都没有,他却把我称为他的女朋友。我把他当作弟弟——虽然有时候很烦人,但他是“家里”的成员。他似乎总是在我身边转悠,还说要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我告诉他我需要个人空间。一天晚饭后(他吃了一个玉米煎饼,我吸了半品脱乔舒亚的血),我俩在我房间的席地而坐,一起靠着墙发呆。几年后,我看了一部关于海洛因吸食者的电影,其中的人物让我想起在阿什维尔的乔舒亚和我饭后的状态。“安妮,”他说。“你愿意嫁给我吗?”“不,”我说。他穿着旧巴巴的牛仔裤靠着墙,用一块纸巾按着脖子,他看起来太年轻了。我每次尽量咬在同一个地方,把感染的可能降到最低线。当时我还不知道吸血鬼是不会被细菌感染的。“难道你不爱我吗?”他的眼神让我记起麦克?奇家那条忠实的狗瓦雷——凯瑟琳的爱犬。“我不爱你。”我对他很残忍,对吗?可是不管我说什么,或者做什么,他粘我粘得更紧了。“唔,我爱你。”他像是要哭出来了,我心中暗想,够了。“你快回家吧,”我说,“我想一个人待在这儿。”他很不情愿,但还是顺从地站了起来。“安妮,你仍旧是我的女朋友吗?”“我谁的女朋友都不是,”我说,“你回家吧。”冬去春来,整个世界换上了一身翠绿的装束。阳光从嫩绿的树叶缝隙间滤过,交错的树叶酷似万花筒;风轻柔地抚摸着大地。我把手指伸到眼前,看阳光穿过指缝,看血液随着脉搏流动。我对简说,这天气如同一首诗。她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是个疯子似的。“我是学社会学的,”她说。“我的生活可没有诗意。”父亲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蹩脚的科学。”这是我对社会学的全部认识。“对了,”她说,“乔舒亚上午来过两次电话。”“他真烦人,”我说。“这个男孩让我感到担心,”简说。“你仿佛在他身上施了魔咒。”我们穿过市中心,往一家鞋店去。那天是我们在那一年第一次戴墨镜。简似乎总能拿出大把的现金,但她最后好像偷了一双鞋。我突然感到一阵被牵制的压抑——她、乔舒亚、甚至是没有恶意的巫师和狼人把我团团围困了。“我在考虑继续旅行,”我听到自己这样说。“去哪儿?”到底去哪里呢?“萨瓦纳,”我说。“那儿有我的一个亲戚。”她点点头。“打算这个周末动身吗?”行程就这么定了,毫不费周折。除了保罗,我没和任何人告别。“乔舒亚知不知道你要走?”他问我。我说:“不知道,请不要告诉他。”“安妮,这样做太冷酷了,”他说。但不管怎样,他还是在临别前和我拥抱了一下。简开车很快。车沿着I-26公路飞驰,当我们经过罗伯特?利迪停车接我的匝道口时,我哆嗦了一下。“你冷吗?”简问。我摇摇头说:“我们怎么不转到95公路?那条是去萨瓦纳的路。”“我们先在查尔斯顿停一下,”她说。“我要见见双亲。”“双亲?”“就是我父母。”她说完,打开了收音机,把声音调得很响。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到达了查尔斯顿,简在铁门口停下车。“是我,”她朝对讲机说,门咔嚓一声开了。车顺着一条弯曲的车道前进,高大的树木在车道两边依次排开,树枝间层层点缀着水灵的白花;后来我听说它们叫广玉兰。车停在一栋白砖墙的府邸前。我本该对她富有的家世感到吃惊,但是不知何故,我没有什么反应。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第十章(8)我们决定在此过夜。简的父母神情严肃,金黄头发,中年岁数,张口闭口都是个钱字。即便是谈起家里人——简的哥哥、表兄妹、舅舅——他们的话题依旧脱不了一个钱字:他们拥有多少财产,他们是怎么花这些钱的。他们为我们做了玉米糊煮虾,还有很大的螃蟹,他们用银槌把蟹壳敲碎,便于把里面的肉挖出来。他们询问简在学校的情况,她的回答都是模棱两可的:“其实不是这样,” “差不多,”或者“怎么都可以”。简在吃饭的时候收了好多条短信。相比我对乔舒亚的态度,简对她父母的态度显得更加不屑一顾。第二天早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她要到店里偷东西:她以此来表达对父母的鄙视,这是对他们物质至上的讥讽。尽管如此,当她父亲在我们临走时递给她一叠钞票的时候,她毫不推辞地收下了,塞进牛仔裤口袋里。“嗯,行了,”她说着,朝车窗外吐了口唾沫,接着我们又上路了。出了查尔斯顿,简把车开上了萨瓦纳高速公路第17号公路,出城后,我第一次见到了“边远乡村”的景象。道路两边红褐色的湿地里,青草在风中泛起阵阵涟漪。我打开车窗,呼吸田野的空气,闻到了湿湿的花香。我觉得有点头晕,于是打开背包,取出瓶子吞了一口补充饮。“那是什么东西?”简问。“治我贫血的药。”最近我总是撒谎不打草稿。瓶子已经空了四分之三,喝完后我该怎么办呢?简拿起手机给保罗打电话,我帮她把收音机关掉。我们经过了渡船码头的标志,又途径一家名为蓝鹭的礼品店,这个店名让我想起我的母亲。在阿什维尔的时候,我不怎么想她,,但此刻的景致重新唤起了我对母亲的思念,我把她想象成一个小女孩,她在湿地上嬉戏,在甜苦参半的气味中成长。她离开我们的时候有没有经过这条路?她有没有看到我眼前的路标?她是否感受到回家的快乐?车开过蔚蓝的萨瓦纳湖,在午饭的时候到达市区。简放下手机。“你饿吗?”她看起来想急着回阿什维尔去见保罗。“不饿。”其实我很饿,但我对快餐或者玉米糊虾不感兴趣。“你随便找个地方把我放下就行了。”她在一个十字路口靠边停车。我感谢她送我过来,她却挥挥手说:“悠闲的巫师们会想念你的。还有,上帝啊,乔舒亚可要自杀了。”“我可不希望这样。”我知道她在开玩笑,我也知道乔舒亚或许会有这样的念头,但我觉得他不会有实际行动的。我们互相道了声“再见”,但对再次见面我们都没有报什么希望。我注视着灰色的轿车从我面前离去,速度不是很快,我默默祝愿她一切顺利。我们还算不上真正的朋友,但她待我很好,有空就陪着我,对此我深表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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