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没有柔软的草坪欢迎他们,只有坚硬飞尘的沙地,裸露的岩石。虽然没有微风吹拂的树林和潺潺溪涧温柔的水声抚平她的恐惧,但丹妮告诉自己,只需天际点点繁星便已足够。“卓戈,请你想起来,”她悄声说,“请你想起我们结婚那天晚上,我们的第一次结合。想起我们孕育雷戈的那个晚上,整个卡拉萨看着我们,而你的眼中只有我。想起世界的子宫湖,水有多么清凉澄澈。请你想起来啊,我的日和星,请你想起来,回到我身边。”由于刚生产完毕,伤口未愈,她无法如愿与他结合,不过多莉亚教过她其他方法,于是丹妮用上了她的手、她的嘴巴和她的胸乳,她用指甲抠他,在他身上印满吻痕,在他耳边轻声细语,向他祈求祷告,说故事给他听。末了,她用泪水淹没了他。然而卓戈没有知觉,没有说话,更没有勃起。当空洞荒凉的地平线上露出凄凉的曙光,丹妮终于知道自己永远地失去了他。“等太阳从西边升起,在东边落下。”她哀伤地说,“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等我的子宫再度胎动,我再次怀了孩子。到了那时候,我的日和星,你才会变回以前的模样,在那之前绝不可能。”回不来了,那股黑暗喊道,回不来了回不来了回不来了。丹妮在帐篷里找到一个装满羽毛的柔软丝枕,将枕头紧抱在前胸,走回到她的日和星卓戈身边。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她走起路来觉得好痛苦,心中只想就此长眠,并不再做梦。她在卓戈身边跪下,吻了他的双唇,然后用枕头盖住他的脸。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70 提利昂“我儿子在他们手上。”泰温·兰尼斯特说。“是的,大人。”信使的声音因疲累而呆滞。在他破碎的无袖罩袍前胸部,干涸的血渍遮住了克雷赫家族的斑纹野猪。你两个儿子中的一个,提利昂心想。他啜了口酒,一言不发,心里想着詹姆。抬手之时,剧痛从肘部直冲脑际,提醒着他战场的滋味。他虽然爱哥哥,但就算给他全凯岩城的金子,他也不想和哥哥待在呓语森林。父亲召集的诸侯和将领纷纷安静下来,听信使陈述事情经过。宽敞通风的旅馆长厅里,只有火炉中的柴薪在劈啪作晌。经历了长途的急行南下,想到可以在旅店稍作歇息,虽然只有一晚,依旧使提利昂大为振奋……只是他暗暗希望别要又是这家充满回忆的旅店。父亲严令他们以耗尽体力的速度行进,结果损失惨重。战争中的伤员如果不能跟上,就落得被抛下来自生自灭的下场。每天早上他们动身之时,总有些人倒在路边,睡着便再没醒来;下午,又有另一些人筋疲力竭地瘫在道旁;到得晚上,更有些人当了逃兵,遁进夜色之中,连提利昂本人都很想跟他们一起走。片刻前,他人还在楼上,躺在柔软舒适的羽毛床上,怀抱雪伊温暖的身体。然而他的侍从匆匆跑来把他摇醒,报告说有人骑马带来奔流城方面的重大消息。他立刻明白他们是白跑了一趟。往南急奔,无止尽的急行军和弃于路边的尸体……全成了空。罗柏·史塔克早在好几天前便解了奔流城之围。“这怎么可能?”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呻吟道,“怎么可能?即便在呓语森林之战以后,奔流城依旧为大军团团包围……詹姆爵士到底在想什么,怎会把部队分为三处驻扎?他总该清楚这样会有何风险吧?”他比你这没下巴的懦夫清楚多了,提利昂心想。纵然詹姆丢了奔流城,然而听见哥哥被史威佛这种人毁谤,依旧令他怒火中烧。史威佛是个厚颜无耻的马屁精,他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把他那个同样没下巴的女儿嫁给凯冯爵士,借此与兰尼斯特家族攀上亲戚。“换我也会这么做,”叔叔应道,提利昂若是开口,绝不会如他这般冷静。“哈瑞斯爵士,您没见过奔流城,不然您一定会清楚詹姆别无选择。奔流城座落于腾石河汇流进三叉戟河的支流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河流构成了三角形的两边,而一旦遇到危险,徒利家便打开上游的闸门,在第三边造出宽阔的护城河,将奔流城变为河中孤岛。城墙自水中高高拔起,守军自塔楼上可以看清对岸数里格之内的所有事物。若要切断各方支援,攻城方必须在腾石河北岸、红又河南岸以及护城河西岸,亦即两条河之间,各放置一支军队。除此之外,别无他法。“诸位大人,凯冯爵士说得没错,”信使说,“我军已在营地周围密布削尖木栅,但在没有任何预警,河水又把我们的营地互相切断的情况下,这样的准备远远不够。他们首先袭击北方的营地,时机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先前,马柯·派柏不断骚扰我军的补给车队,但他手下只有五六十人。遭受攻击的前一晚,詹姆爵士亲自带兵去对付他们……唉,当时我们以为目标就是派柏那伙人。我们听说史塔克军还在绿叉河东岸,正朝南而去……”“你们的斥候呢?”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的脸活像石雕,火光为他的皮肤罩上了一层阴森的橙色,在他的眼眶底投下深深的阴影。“莫非他们什么都没看到?没给你们任何警讯?”满身血污的信使摇摇头。“我们的侦察部队最近不断失踪,我们以为是马柯·派柏搞的鬼。而偶尔回来的人又说什么也没发现。”“什么也发现不了表示他用不着眼睛,”魔山宣布,“把他们的眼睛挖出来,交给替补的斥候,告诉他:希望四只眼睛可以比两只眼睛看得清楚……如果他还是不行,那么下一个人就会有六只眼睛了。”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转头审视格雷果爵士,提利昂看到父亲瞳中金光一闪,但他说不准那是赞许抑或嫌恶。泰温公爵在会议上通常保持缄默,宁可在发言前先倾听别人的意见,提利昂一直很想仿效他这个习惯。然而就算是父亲,如此沉默也很不寻常,他连酒都没碰。“你说他们发动夜袭?”凯冯爵士提问。来人疲累地点点头。“前锋由黑鱼率领,砍倒我们的卫兵,清除栅栏,以利主力攻击。等我们的人醒悟过来,对方骑兵已经跃过沟渠,手执刀剑和火把冲进了营区。我睡在西寨,就是两条河之间的地方。我们这边的人听到打斗,看见帐篷着火,布拉克斯大人便领着大家上了木筏,想划到对岸去援救。然而水流湍急,直把我们往下游冲,徒利家的守军发现后,便用城墙上的投石机发动轰击。我亲眼看到一艘木筏被砸得稀烂,另外三艘翻倒,上面的人都被卷进河里淹死……而好不容易过河的人,却发现史塔克军正在对岸等着他们。”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穿着一件银紫相间的罩袍,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我父亲,我父亲大人他——”“大人,我很遗憾。”信使说,“布拉克斯大人的筏子翻船时,他穿戴着全身铠和锁甲。他是个勇士。”他是个蠢蛋,提利昂心想,一边摇晃酒杯,朝杯中的漩涡望去。大半夜的,全副武装,乘着简陋的木筏穿过急流,朝对岸严阵以待的敌人扑去——假如这叫做勇士,他宁可每次都当懦夫。不知布拉克斯伯爵被沉重的盔甲拖进漆黑的深水时,有没有觉得特别英勇啊?“随后,两河之间的营地也被敌人攻陷,”信使续道,“我们忙着渡河时,史塔克军的重骑兵排成两个纵队,从西边杀出。我看到安柏伯爵的碎链巨人旗和梅利斯特家族的老鹰纹章,但最可怕的却是那个带头的小鬼,他身边跟了一头怪物似的狼。我没和他们交手,听说那只怪物杀了四个活人,咬死十几匹马。后来我军的长枪兵组成盾墙,挡住他们的第一次冲锋,谁料徒利家一看咱们无暇他顾,便打开奔流城门,由泰陀斯·布莱伍德率军渡过吊桥出击,偷袭我军后方。”“诸神保佑。”莱佛德伯爵咒道。“大琼恩·安柏放火烧了我们辛苦建造的攻城塔,布莱伍德大人则找到了被我们锁起来的艾德慕·徒利爵士以及其他战俘,并将他们通通救走。南寨由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指挥,眼见相邻的阵地纷纷失守,他便率领手下两千枪兵和两千弓箭手井井有条地向西撤退了,但那掌管自由骑手的泰洛西佣兵却砍断旗帜,投靠了敌方。”“该死的家伙,”凯冯叔叔的口气不仅惊讶,更加愤怒。“我早警告过詹姆别相信这混蛋,为钱而战的人只会为自己的腰包卖命。”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倾听时只有眼睛在动。他两颊的金黄短须围出一张纹丝不动的脸,活像一张面具。然而,提利昂注意到父亲的光头上密布细小汗珠。“这怎么可能?”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再度哀嚎。“詹姆爵士被俘,围城军队又遭击溃……简直是大难临头!”亚当·马尔布兰爵士道:“哈瑞斯爵士,我们都很感激您指出显而易见的事实,但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还能怎么样?詹姆的军队不是被杀、被俘就是逃散,而史塔克家与徒利家的部队正好扼住我们的补给线,我们与西边的联系完全被切断了!他们甚至可以大摇大摆地进军凯岩城,谁又能阻止他们呢?诸位大人,我们战败了,应该立刻求和。”“求和?”提利昂若有所思地晃着酒杯,一饮而尽,随后将空杯往地上一掷,摔成千百碎片。“哈瑞斯爵士,这就是求和的结果。打从我那好外甥决定拿艾德大人的头来装饰红堡的那一刻起,所有和谈的机会都粉碎了。眼下要跟罗柏·史塔克求和,比用地下这破杯装酒还难。占上风的是他……难道您没发现?”“两场战役的胜负并不能决定整个战争的成败,”亚当爵士坚持,“我们还远远没有战败。我很乐意跟这史塔克小鬼在战场上亲自较量较量。”“或许他们会答应暂时停战,以便双方交换人质。”莱佛德伯爵提议。“除非他们愿意三个换一个——这样我们都嫌不够咧。”提利昂尖酸地说,“再说了,我们拿谁去换我哥哥?拿艾德大人烂掉的头么?”“听说瑟曦太后手上握有首相的两个女儿,”莱佛德满怀希望地说,“假如我们提出把这小子的妹妹还给他……”亚当爵士轻蔑地哼了一声。“他疯了才拿詹姆·兰尼斯特的命来换两个小女生。”“那就把詹姆爵士赎回来,不管花多少金子。”莱佛德伯爵道。提利昂翻起白眼。“史塔克家要真那么缺钱,把詹姆的盔甲拿去熔掉不就得啦。”“我们求和,他们就会看轻我们。”亚当爵士争辩,“依我之见,我们应该立刻进兵。”“嗯,想必我们宫中的朋友会乐意提供补充兵力,”哈瑞斯爵士说,“同时也应当派人回凯岩城组织新军。”这时,泰温·兰尼斯特公爵霍地起身。“我儿子在他们手上!”他重复了一遍,声音穿透众声喧哗,宛如利剑划破油脂。“退下,统统退下。”提利昂向来习于听命,于是他立即起身,准备和其他人一起离去。但父亲看了他一眼,“不,提利昂,你留下。凯冯,你也是。其他人给我出去。”提利昂坐回板凳,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凯冯爵士穿过房间,走到酒桶边。“叔叔,”提利昂叫道,“可否麻烦您——”“拿去。”父亲把自己面前那杯一动未动的酒递给他。这下提利昂真有些不知所措。他只有喝的份。泰温公爵坐下来。“关于史塔克那边,你的判断没错。假如艾德大人还活着,我们可以用他当筹码,与临冬城和奔流城达成停战,如此一来,便有时间全力对付劳勃的两个弟弟。眼下他死了……”他的手紧握成拳。“胡来,完全是胡来。”“小乔只是个孩子,”提利昂解释,“我在他这年纪的时候,也干过不少蠢事。”父亲目光锐利地瞪了他一眼。“是么?好在他没娶妓女为妻。”提利昂啜着酒,心想他若把酒杯朝父亲的脸上泼去,泰温公爵会是什么表情。“目前形势比你们所知的更糟,”父亲继续道,“我们有了个新国王。”凯冯爵士浑身一震。“新国——是谁?他们把乔佛里怎样了?”一抹极细微的嫌恶扫过泰温公爵的薄唇。“没怎么样……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外孙依旧坐在铁王座上,但那太监收到南方的消息。两周前,蓝礼·拜拉席恩在高庭娶了玛格丽·提利尔为妻,并登基为王,新娘的父亲和兄长都已向他下跪宣誓效忠。”“这真是坏消息。”凯冯爵士皱眉时,额上的沟纹深如峡谷。“我女儿命令我们立刻前往君临,协防红堡,抵御蓝礼‘国王’和百花骑士。”他嘴唇一抿。“注意,她是以国王和御前会议之名‘命令’我们。”“乔佛里国王对此事有何反应?”提利昂带着某种黑色的兴致发问。“瑟曦认为现在还不宜告诉他,”泰温公爵说,“她恐怕他会坚持亲自出兵征讨蓝礼。”“出兵?哪来的军队?”提利昂问,“你该不会打算把这支军队交给他吧?”“他曾宣称要率领都城守卫队出征。”泰温公爵道。“他带走都城守卫队,城里势必防御空虚,”凯冯爵士说,“那么龙石岛的史坦尼斯公爵……”“是的。”泰温公爵睥睨着侏儒儿子。“提利昂,我原以为你生来只有杂耍的份,不过看来我是错了。”“哟,老爸,”提利昂说,“听起来好像赞美哩。”他笑着往前靠去。“那么,史坦尼斯方面有何行动?他才是长兄,蓝礼只是三子。对于弟弟称王一事,他有何反应?”父亲皱眉道:“从一开始,我就认为史坦尼斯比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危险,但他却毫无动静。嗯,瓦里斯是有些情报,比如史坦尼斯正在建造船只,史坦尼斯正在招募佣兵,还说史坦尼斯从亚夏找来一个缚影师,可这究竟代表着什么?其中又有多少属实?”他有些恼怒地耸耸肩。“凯冯,拿地图来。”凯冯爵士即刻照办。泰温公爵展开皮地图,将之摊平。“詹姆留给我们一个烂摊子。卢斯·波顿及其残部在我们北方,我们的敌人还握有孪河城和卡林湾;另一方面,罗柏·史塔克坐镇西边,除非开战,我们无法退回兰尼斯特港和凯岩城。詹姆既已被捕,他的军队便也不复存在,密尔的索罗斯和贝里·唐德利恩将继续骚扰我们的征粮部队。往更远的方面看,东有艾林家族和盘据龙石岛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南边的高庭和风息堡也已经整兵待发。”提利昂狡猾地笑了笑。“父亲,别担心,至少雷加·坦格利安还没死而复生。”“提利昂,我希望你能提供一点有用的建议,不要只要嘴皮子。”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说。凯冯爵士看着地图皱眉,额头又挤成条条深缝。“眼下罗柏·史塔克得到艾德慕·徒利和三河诸侯的支持,他们的总兵力超过了我军,我们后方还有卢斯。波顿……泰温,留在这里,只怕会被三面夹击。”“我不打算留在这里。我们得在蓝礼从高庭出兵前解决掉小史塔克公爵。波顿那边我不担心,他是个谨慎的人,想必绿叉河之战只会使他更谨慎,因此他的追击不会很快。所以……明日一早我们便朝赫伦堡出发。凯冯,命令亚当爵士的斥候掩蔽我军行踪,他要多少人就给他多少人,四人为一小队,不准再发生失踪的事……”“遵命,大人,可是……为什么去赫伦堡?那是个阴森不祥的地方,听说还受了诅咒。”“让他们去说,”泰温公爵道,“把格雷果爵士放出去,要他领着那群屠夫四处劫掠。把瓦格·霍特和他的佣兵以及亚摩利·洛奇爵士也派出去,让他们各带三百骑兵,告诉他们:从神眼湖到红叉河,我希望河间地带化为焦土。”“大人,请拭目以待。”凯冯爵士说罢起身。“我这就去传令。”他鞠躬离去。剩下父子俩之后,泰温公爵瞄了提利昂一眼。“你的野蛮人可能也喜欢来点掠夺,你去通知他们:他们尽可以随瓦格·赫特出动,任意劫掠——不论财货、牲口还是女人,喜欢的就抢,不中意的就烧。”“教夏嘎和提魅如何抢劫,就跟教公鸡怎么报晓一般多此一举。”提利昂表示,“但我宁可把他们留在身边。”他们或许粗鲁难驯,但终究是他的手下,相较于父亲的人马,他宁愿信任自己的人。他可不想就这么将他们拱手让人。“那你得学会如何管束他们,我不想见到他们在城里打家劫舍。”“城里?”提利昂糊涂了,“哪个城?”“君临。我要派你进宫。”这是提利昂·兰尼斯特最没预料到的事。他举起酒杯,边喝边想,“派我进宫做什么?”“管事。”父亲唐突地说。提利昂哈哈大笑。“我亲爱的老姐对此恐怕有意见哟!”“随她去说,总得有人管管她儿子,以免他把我们全部搞垮。我认为这都是那群三心二意的重臣搞的鬼——我们的朋友培提尔、年高德劭的大学士,还有那个少了老二的活宝瓦里斯大人。乔佛里做出一桩又一桩蠢事时,他们都在干什么?到底是谁出的馊主意,竟把这个杰诺斯·史林特拔擢为贵族?这家伙的父亲是个屠夫,而他们竟给了他赫伦堡,赫伦堡!那是国王住的城堡!只要我一息尚存,他就别想踏进去。听说他挑了一支染血长枪作家徽,假如我在,非逼他改成染血的菜刀不可。”父亲并未提高音量,但提利昂从他的金黄眼瞳里体会得出他的愤怒。“他们还赶走了赛尔弥,到底是哪根筋有问题?没错,他是一把年纪了,但‘无畏的巴利斯坦’光这名号在王国就很有份量,他服侍谁,谁就跟着沾光,猎狗起得了这种作用?狗是在桌子底下啃骨头的,不是拿来平起平坐的。”他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提利昂的脸。“既然瑟曦管不了那小鬼,就由你来管。倘若那几个重臣胆敢跟我们耍两面派……”提利昂太清楚了。“砍头,”他叹道,“枪尖插着,挂上城墙。”“你总算还从我这儿学了点东西。”“父亲,我学的可多了。”提利昂平静地说。他喝干了酒,若有所思地把杯子放到一边。一方面,他很高兴,高兴到自己不敢承认的地步;另一方面,他又想起了不久前在绿叉河上游打的那场仗,不知自己是否又被派去防守“左翼”。“为什么派我?”他歪头问,“为何不派叔叔?为何不派亚当爵士、佛列蒙爵士或沙略特大人?为何不派……个头大点的人?”泰温公爵陡地起身。“因为你是我儿子。”他这才明白。原来你已经放弃他了,他心想,你这天杀的王八蛋,你认为詹姆与死无异,所以你只剩下了我。提利昂想一巴掌掴去,想朝他脸上吐口水,想抽出匕首把他的心掏出来,看看究竟是不是如老百姓所说的用黄金铸成。然而最终,他只是静静地坐着,一言不发。泰温公爵穿过房间,碎酒杯在他脚下喀啦作响。“最后一件事,”他走到门边时说,“不准你带那个妓女进宫。”父亲离去之后,提利昂在旅店大厅里静坐良久,最后他终于爬上楼梯,回到钟塔下舒适的阁楼房。房间的天花板虽矮,但对侏儒来说并无妨碍。从窗户看出去,他见到父亲在院子里搭的绞刑架,夜风吹起,绳子上老板娘的尸体便晃个不休。她身上的肌肉就和兰尼斯特家的希望一般微薄而破败。他回身在羽毛床边坐下,雪伊睡意惺忪地呢喃着,翻身朝向他。他把手伸到棉被下,握住她柔软的**,她张开了眼睛。“大人,”她慵懒地微笑。当她的乳头逐渐变硬,提利昂俯身亲吻她。“小宝贝,我真想带你去君临。”他悄声说。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71 琼恩琼恩·雪诺扎紧马鞍上的皮带,母马则轻声嘶叫。“好女孩,别怕,”他轻声安抚它。寒风在马厩间细语,宛如迎面袭击来的冰冷死气,但琼恩未加理会。他把铺盖捆上马鞍,结疤的手指僵硬而笨拙。“白灵,”他轻声呼唤,“过来。”狼立刻出现,双眼如两团火烬。“琼恩,求求你,别这样。”他骑上马,握紧缰绳,策马转头,面对黑夜。山姆威尔·塔利站在马厩门口,一轮满月从他肩膀后照进,洒下一道巨人般的影子,硕大而黑暗。“山姆,别挡道。”“琼恩,你不能这样一走了之,”山姆说,“我不会放你走。”“我不想伤害你,”琼恩告诉他,“山姆,你走开,不然我就踩过去。”“你不会的。听我说,求求你……”琼恩双脚一踢,母马立即朝门飞奔而去。刹那间,山姆站在原地,脸庞如同身后那轮满月般又圆又白,嘴巴惊讶地张成一个大圆。就在人马即将撞上的最后一刻,他跳了开去,并如琼恩所预料地,步履踉跄,跌倒在地。母马跳过他,冲进黑夜。琼恩掀起厚重斗篷的兜帽,拍拍母马的头。他骑马离开静谧的黑城堡,白灵紧随在旁。他知道身后的长城上有人值守,但他们面朝极北,而非南方。除了正从马厩的泥地上挣扎起身的山姆·塔利,不会有人见到他离去。眼看山姆摔成那样,琼恩暗自希望他没事才好。他那么肥胖,手脚又笨拙,很可能因此摔断手腕,或扭到脚踝。“我警告过他了,”琼恩大声说,“而且本来就不干他的事。”他一边骑,一边活动自己灼伤的手,结疤的指头开开阖阖。疼痛依旧,不过取掉绷带后的感觉真好。他沿着蝴蝶结般蜿蜒的国王大道飞奔,月光将附近的丘陵洒成一片银白。他得在计划被人发觉前尽可能地远离长城。等到明天,他将被迫离开道路,穿越田野、树丛和溪流以摆脱追兵,但眼下速度比掩护更重要。毕竟他的目的地显而易见。熊老习惯黎明起床,所以琼恩至少还有天亮前的时间,用来尽量拉开与长城间的距离……假定山姆·塔利没有背叛他。胖男孩虽然尽忠职守,且胆子又小,但他把琼恩当亲兄弟看待。若是被人问起,山姆肯定会说出实情,不过琼恩不认为他有那个勇气,敢大半夜去找国王塔的守卫,把莫尔蒙吵醒。等到明天,发现琼恩没去厨房帮熊老端早餐,大家便会到寝室来查找,随后看到孤零零躺在床上的长爪。留下那把宝剑很不容易,但琼恩还不至于恬不知耻地将它带走。就连乔拉·莫尔蒙亡命天涯前,也没有这么做。莫尔蒙司令一定能找到更适合佩带那把剑的人。想起老人,琼恩心里很不好受。他知道自己这样弃营逃跑,无异是在总司令丧子之痛上洒盐。想到他对自己如此信任,这实在是忘恩负义的作法,但他别无选择。不管怎么做,琼恩都会背叛某个人。即使到了现在,他依旧不知自己的做法是否荣誉。南方人的作派比较简单,他们有修士可供咨询,由他们传达诸神意旨,协助理清对错。然而史塔克家族信奉的是无名古神,心树就算听见了,也不会言语。当黑城堡的最后一丝灯火消失在身后,琼恩便放慢速度,让母马缓步而行。眼前还有漫漫长路,他却只有这匹马可供依凭。往南的路上,沿途都有村庄农舍,如有必要,他可以和他们交换新的马匹,不过若是母马受伤或瘫倒在地就不成了。他得尽快找到新衣服,恐怕还只能去偷。眼下的他从头到脚都是黑色:高统黑皮革马靴,粗布黑长裤黑外衣,无袖黑皮革背心,厚重的黑羊毛披风。长剑和匕首包在黑鞘里,鞍袋里则是黑环甲和头盔。如果他被捕,这每一件都足以致他于死地。在颈泽以北,任何穿黑衣的陌生人进了村舍庄园,都会被投以冷漠的怀疑眼光,并遭到监视。而一旦伊蒙师傅的渡鸦送出消息,自己便再也找不到容身之所,即便临冬城也一样。布兰或许会放他进城,但鲁温师傅很清楚该怎么做,他会履行职责,关上城门,把琼恩赶走。所以,打一开始他就没动临冬城的主意。虽然如此,在他脑海里,却能清晰地见到城堡的影像,仿佛昨天才刚离开:高耸的大理石墙;香气四溢、烟雾弥漫的城堡大厅,里面到处是乱跑的狗;父亲的书房;自己在塔楼上的卧室。在他心底的某一部分,只想再瞧瞧布兰的欢笑,再吃一个盖奇做的牛肉培根派,再听老奶妈说关于森林之子和傻瓜佛罗理安的故事。可是,他并非因为这些才离开长城:他之所以离开,只因为他是父亲的儿子,罗柏的兄弟。他不会因为别人送他一把剑,即便像长爪那么好的剑,就变成莫尔蒙家族的人。他也不是伊蒙·坦格利安。老人做了三次抉择,三次都选择了荣誉,但那是他。即便现在,琼恩还是不敢确定,老学士做出那样的选择,究竟是因为懦弱无力,还是因为心地坚强、忠于职守。但无论如何,他了解老人的困惑,关于抉择的痛苦,他太了解了。提利昂·兰尼斯特曾说:多数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但琼恩已经想透了种种磨难。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谁:他是琼恩·雪诺,不但是私生子,更是背离誓约的逃兵,既无母亲,亦无朋友,将遭天谴。终其一生——不论他这一生能有多长——都将被迫流浪,成为阴影中沉默的孤民,不敢说出真名。无论走到七国何处,必将生活在谎言之中,否则别人会对他群起而攻之。但是,只要他能与兄弟并肩作战,为父亲报仇雪恨,所有这些都无足轻重。他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见到罗柏的情景。当时罗柏站在广场上,红褐头发间雪花融化。如今琼恩可能必须易容之后,才能偷偷去见他。他试着想像当自己揭开真面目时,罗柏脸上会是什么表情。他的兄弟会摇摇头,面露微笑,然后他说……他会说……他拼凑不出那抹微笑,无论怎么努力,就是想不出来。他反而不自觉地想起他们找到冰原狼那天,被父亲砍头的逃兵。“你立下了誓言,”艾德公爵告诉那人,“你在你的弟兄们以及新旧诸神面前立下了誓约。”戴斯蒙和胖汤姆把逃兵拖到木桩前。布兰的眼睛睁得像盘子,琼恩还特意提醒他别让小马乱动。他忆起当席恩·葛雷乔伊递上寒冰时,父亲脸上的表情,随后又想起鲜血溅落雪地,席恩扬腿把人头踢到他脚边。他不禁想,假如逃兵是艾德公爵的亲弟弟班扬,而非一个衣着破烂的陌生人,他会怎么做?两者会有差别吗?一定会,一定会的,一定……毫无疑问,罗柏也一定会欢迎他。他怎么可能不欢迎他呢?除非……还是别多想的好。他握紧缰绳,手指隐隐作痛。琼恩再度夹紧马肚,顺着国王大道疾驰,仿佛要驱离心中的疑惑。琼恩不怕死,但他不要这种被五花大绑,像个寻常强盗般斩首示众的死法。倘若他非死不可,他甘愿手握利剑,死在与杀父仇人的决斗中。他生来就不是真正的史塔克族人,从来不是……但他可以死得像个史塔克。就让大家都知道艾德·史塔克膝下不只三个儿子,而是四个。白灵跟着他的速度跑了一里,红红的舌头伸在嘴巴外悬荡。他催马加速,人马低头飞奔。冰原狼则放慢脚步,停了下来,左顾右盼,眼睛在月色中闪着红光。不久,他消失在后方,琼恩知道他会按自己的步调跟随。前方的道路两旁,摇曳的灯火穿过树林照过来。这里是鼹鼠村。他催马奔过,听到一阵狗吠,以及马厩里传来的驴叫,除此之外,村子悄然无声。有几处炉火微光从禁闭的窗户中穿透而出,或自房舍木板间流泄出来,但寥寥无几。其实鼹鼠村比乍看之下要大得多,只是四分之三的部分位于地底,由一个个既深且暖的地窖组成,经由错综复杂的隧道彼此衔接。就连妓院也在地下,从地面上看,它们只是比厕所大不了多少的小木屋,门上挂了盏红灯笼。长城上守军把妓女们叫做“地底的宝藏”,他不禁揣测今晚有多少黑衣弟兄在下面挖宝呢?这当然也算是一种背誓,只是无人在意。直到把村子远远地抛在后面,琼恩方才再次减速。这时,他和母马都已经满身大汗。于是他跳下马背,只觉浑身发抖,灼伤的手更是疼痛。树丛下有大堆融雪,在月光下映射发亮,涓滴细流从中淌出,汇聚成浅浅的小池。琼恩蹲下来,双手合掌,捧起雪水。融雪冰冷刺骨,他喝了几口,接着洗脸,直洗得两颊发麻。他感觉到头昏脑胀,手指也好几天没有痛得这么厉害。我做得没错,他告诉自己,可我为何这么难受?马儿仍旧气喘吁吁,于是琼恩牵它走了一段。道路很窄,只能勉强容两人并肩而骑,表面更被细小沟渠所切割,布满碎石。刚才那样狂奔委实愚蠢,分明就是自找麻烦,稍不小心就会摔断脖子。琼恩不禁纳闷,自己究竟怎么搞的?就这么急着寻死么?远方的树林里传来动物的受惊尖叫,他立刻抬头,母马也不安地哼着。是他的狼找到猎物了?他把手环在嘴边,“白灵!”他叫道,“白灵!到我这儿来!”但惟一的回应只是身后某只猫头鹰振翅高飞的声响。琼恩皱起眉头,继续上路。他牵马走了半小时,直到它身上干透为止。但白灵始终没有出现。琼恩想上马赶路,却又担心不知去向的狼。“白灵,”他再度叫喊,“你在哪里?快过来!白灵!”这片林子里应该没什么能威胁到冰原狼——就算这只冰原狼尚未发育完全也罢,除非……不,白灵绝不会蠢到去攻击熊,而假使这附近有狼群,琼恩也一定能听见它们的嚎叫。最后他决定先吃点东西再说。食物可以稍微安抚脾胃,更能多给白灵一点时间跟上。此时尚无危险,黑城堡依然在沉睡中。于是他从鞍袋里找出一块饼干,一小片乳酪和一个干瘪的褐色苹果。他还带了腌牛肉,以及从厨房偷来的一片培根,但他想把肉留到明天。因为等食物没了,他就得自己打猎,而那一定会拖延他的行程。琼恩坐在树下,吃着饼干和乳酪,任母马沿着国王大道吃草。他把苹果留到最后,虽然摸起来有些软,果肉仍然酸甜多汁。听到声音时,他正在啃果核:是蹄声,从北方来。琼恩一跃而起,奔向母马。跑得掉吗?不,距离太近,一定会暴露声音,何况假如他们从黑城堡来……于是他牵着母马离开大路,走到一丛浓密的灰青色哨兵树后。“别出声喔。”他悄声说,一边蹲伏下来,透过树枝缝隙向外窥视。倘若诸神保佑,对方就会不经意地骑马跑过。八成鼹鼠村的农民,正返回自己的田地,可他们干嘛大半夜的走呢?……他静静呤听,蹄声沿着国王大道急速而来,步伐坚定,逐渐增大。依声音判断,大概有五六个人。对方的话音在林木间穿梭。“……确定他走这边?”“当然不确定。”“搞不好他朝东去了。或是离开道路,穿越树林。换了我就会这么做。”“在这一团漆黑的晚上?你别傻了。就算没摔下马来,折了脖子,辨不清路乱走,等太阳升起大概也绕回长城了。”“我才不会,”葛兰听起来很气愤。“我会往南骑,看星星就知道哪边是南方。”“要是被云遮住呢?”派普问。“那我就不走。”又一个声音插进来。“换作是我,你们知道我会怎么做?我会直接去鼹鼠村挖宝。”陶德尖锐的笑声在林间回响,琼恩的母马哼了一声。“你们通通给我闭嘴,”霍德说,“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在哪儿?我啥都没听见。”蹄声停止。“你连自己放屁都听不见。”“我听得见啦。”葛兰坚持。“闭嘴!”于是他们都安静下来,凝神倾听。琼恩不自觉地屏住呼吸。一定是山姆,他心想。他既没去找熊老,也没上床睡觉,而是叫醒了其他几个男孩。真要命,若是天亮前他们还未归营,也会被当成逃兵处理。他们到底在想什么呀?寂静无限延伸。从琼恩蹲的地方,透过树丛,可以看到他们坐骑的脚。最后派普开口道:“你刚才到底听到什么?”“我也不知道。”霍德承认,“但的确有什么声音,我认为是马叫,可……”“这儿什么声音都没有啊。”琼恩的眼角余光瞥见一个白色影子在林间窜动。树叶窸窣抖动,白灵从阴影中跑了出来,由于来得突然,琼恩的母马不禁轻声惊叫。“在那里!”霍德大叫。“我也听到了!”“我被你害死了。”琼恩一边翻身上马,一边对冰原狼说。他调转马头,往森林走去,但不出十尺,他们便追了上来。“琼恩!”派普在身后喊。“停下来,”葛兰说,“你跑不掉的。”琼恩抽出佩剑,策马旋身。“通通退后。我不想伤害你们,但如果情非得已,我会动手的。”“你想以一对七?”霍德挥手,男孩们一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你们要拿我怎样?”琼恩质问。“我们要把你带回属于你的地方。”派普说。“我属于我的兄弟。”“我们就是你的兄弟。”葛兰说。“他们逮到你,你会被砍头的,知道吗?”陶德紧张地笑笑,“这么笨的事,只有笨牛才做得出来。”我才不会呢。”葛兰道:“我不会违背誓言,我发过誓,说话算话的。”“我也一样,”琼恩告诉他们,“可你们难道不懂么?他们谋害了我父亲!这是一场战争,我兄弟罗柏正在河间地作战——”“我们都知道,”派普严肃地说,“山姆跟我们说了。”“你父亲的事我们很遗憾,”葛兰说,“但那与你无关。一旦发了誓,你就不能离开,不管怎样都不行。”“我非走不可。”琼恩激动地说。“你发过誓了。”派普提醒他,“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你是不是这么说的?”“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葛兰点头附和。“用不着你们告诉我,我跟你们背得一样熟。”这下他真的生气了。他们为何不能干脆一点,放他走呢?这样子大家都不好过。“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霍德诵道。“长城上的守卫。”癞蛤蟆跟着念。琼恩开始一个一个咒骂他们,但他们置之不理。派普催马上前,继续背诵:“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别过来,”琼恩挥剑警告他,“派普,我是说真的。”他们连护甲都没穿,假如真的动手,他可以把他们统统砍成碎片。梅沙绕到他身后,加入了念诵:“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琼恩双脚一踢,调转马头。然而男孩们已将他彻底包围,步步逼近。“今夜如此……”霍德堵住了左边的缺口。“……夜夜皆然。”派普说完最后一句,伸手抓住琼恩的缰绳。“你有两个选择:要么杀了我,要么跟我回去。”琼恩举起长剑……最后还是无助地放了下来。“去你的,”他说,“你们通通该死。”“我们该不该把你的手绑起来?你愿不愿乖乖回去呢?”霍德问。“我不跑便是。”这时白灵从树下跑出来,琼恩瞪着他,“你可真会帮倒忙。”他说,但那双深沉的红眼却仿若洞悉一切地看着他。“我们最好赶快,”派普道,“假如天亮前回不去,只怕熊老会把我们的头通通砍了。”回程途中发生过什么,琼恩·雪诺记得不多,只觉这趟路似乎比南行短暂得多,或许是他心不在焉的缘故罢。派普带队,不时飞奔,慢走,小跑,接着又恢复奔驰。鼹鼠村来了又去,妓院门口悬着的红灯早已熄灭。派普把时间掌握得很好,距离天亮刚好还有一个小时,琼恩见到黑城堡的黑塔楼出现在前方,衬着背后硕大无朋的苍白长城。只是这回,城堡再也没了家的感觉。他们可以抓他回去,琼恩告诉自己,但他们无法留住他。南方的战争不是一两天就能解决的事,而他的朋友不可能日夜都守着他。他只需耐心等待时机,让他们放松警惕,以为他心甘情愿留下来……然后就再度逃走。下一次,他不走国王大道,而是沿着长城东行,或许就这么一直走到海边,然后往南翻越崇山峻岭。那是野人们常走的路,崎岖难行,危机四伏,却足以摆脱追兵。从始至终,他与国王大道和临冬城都将保持一百里格以上的距离。老旧的马房里,山姆威尔·塔利正等着他们。他坐在泥地上,靠着一堆稻草,紧张得睡不着。一见他们,他立刻起身,拍拍尘土道:“琼恩,我……我很高兴他们找到你了。”“我可不高兴。”琼恩说着下马。派普也跳下坐骑,一脸嫌恶地望着逐渐泛白的天空。“山姆,帮个忙,把马儿安顿好。”矮个男孩说,“这一天还长着呢,可咱们半点觉都没睡成,这都得感谢雪诺大人。”天亮之后,琼恩像往常一样走进厨房。三指哈布把熊老的早餐交给他,什么也没说。今天的早餐包括三颗褐色的白煮蛋,油炸面包,火腿肉片以及一碗有些皱的李子。琼恩端着东西回到国王塔,发现莫尔蒙正坐在窗边写东西。乌鸦在他肩膀上来回踱步,边走边念:“玉米!玉米!玉米!”琼恩一进房间,乌鸦便提声尖叫。“把早餐放桌上。”熊老抬头道,“我还想喝点啤酒。”琼恩打开一扇紧闭的窗户,从外面的窗台上拿了啤酒瓶,倒满一角杯。之前哈布给了他一个刚从长城储藏室里拿出来的柠檬,现下还是冰的。琼恩用拳头捏破它,果汁从指缝间滴下。莫尔蒙每天都喝掺柠檬的啤酒,宣称这是他依旧一口好牙的原因。“你一定很爱你父亲,”琼恩将角杯端给他时,莫尔蒙开口:“孩子,我们爱什么,到头来就会毁在什么上面,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这话?”“记得。”琼恩面带愠色地说。他不想谈父亲遇害的事,即便对莫尔蒙也不行。“你要仔细记好,别忘记。残酷的事实是最应该牢牢记住的。把我的盘子端过来。又是火腿?算了,我认了。你没什么精神。怎么,昨晚骑马就这么累啊?”琼恩喉咙一干,“您知道?”“知道!”莫尔蒙肩头的乌鸦应和,“知道!”熊老哼了一声。“雪诺,他们选我当守夜人军团总司令,莫非因为我是个呆头鹅?伊蒙说你一定会走,我则告诉他你一定会回来。我了解我的部下……也了解我的孩子们。荣誉心驱使你踏上国王大道……荣誉心也将你鞭策回来。”“带我回来的是我朋友们。”琼恩说。“我指的就是‘你的’荣誉心么?”莫尔蒙检视着眼前的餐盘。“他们杀害了我父亲,难道我应该置之不理?”“说真的,你的行为不出我们所料。”莫尔蒙咬了口李子,吐出果核。“我专派了一个人看守你,知道你何时离开。即便你的弟兄们没把你追回来,你也会在途中被逮住。到时候,抓你的可就不是朋友了。哼,除非你的马像乌鸦,生了翅膀。你有这样的马吗?”“没有。”琼恩觉得自己像傻瓜。“真可惜。我们倒急需那样的马。”琼恩挺直身子。他已经对自己说过,要死得有尊严,至少,他能做到这点。“大人,我知道逃营的惩罚。我不怕死。”“死!”乌鸦叫道。“我希望你也别怕继续活下去。”莫尔蒙边说边用匕首切开火腿,还拿一小块喂乌鸦。“你不算逃兵——因为你没走成。眼下你不就好端端站在这里?要是我把每个半夜溜到鼹鼠村的孩子都抓来砍头,那防守长城的就只剩鬼魂了。不过呢,或许你打算明天再跑,或许再隔两个星期。是不是?小子,你有没有这样想?”琼恩默不作声。“我就知道。”莫尔蒙剥开白煮蛋的壳,“小子,你父亲死了,你有办法让他起死回生吗?”“没有。”他闷闷不乐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