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方面我都想知道。”鲁温师傅拉拉颈链。“他们是生活在黎明之纪元的族群,是世界最初的统治者,远在国王和王国出现之前。”他说,“那时没有城堡,没有村庄,也没有城市,从这里到多恩海,连半个市集都没有。当时没有人类存在,只有森林之子居住在这片我们称之为七大王国的土地上。”“他们是一支黝黑而美丽的民族,身材矮小,即使成年人的身高也和我们的小孩子差不多。他们居住于森林深处、洞穴、泽地岛屿和秘密的树上城镇。虽然个子小,森林之子却行动敏捷而优雅,不论男女均用鱼梁木制的弓箭和飞网狩猎。他们信仰属于森林、溪流和岩石的古老神明,这些神的名字都是秘密。他们的智者称为‘绿先知’,绿先知在鱼梁木上刻画奇怪的脸孔,藉以守护森林。森林之子究竟在此统治了多久,或是他们来自何方,没有人知道。”“大约一万两千年前,‘先民’出现了,他们通过当时还没断裂的多恩断臂角自东方跨海而来。先民骑着马,带着青铜宝剑和皮革巨盾。狭海这边的生物还没有见过马匹,森林之子对他们的马儿,想必和他们对树上刻画的脸同样感到害怕吧。当先民建造房舍和农田时,他们把有脸的树砍下来当柴烧。惊骇万分的森林之子,随即与他们开战。古老的歌谣传说绿先知施展强力魔法,使海平面上升,横扫陆地,粉碎了多恩之臂,然而为时已晚。战争持续下去,直到人类和森林之子的鲜血染红大地。因为人类更加高大强壮,木材、石头和黑曜石又无法与青铜匹敌,所以森林之子死伤惨重。终于,双方的有识之士提议讲和,于是先民的酋长、英雄,以及森林之子的绿先知和木舞者来到神眼湖中的小岛,在岛上的鱼梁木森林间会面。”“他们在那里订立了‘盟誓’,规定先民拥有海岸、平原、草原、山脉和沼泽,但繁茂的大森林永远归森林之子所有,而王国全境也不准再砍伐任何一棵鱼梁木。为使天上诸神见证此神圣盟誓,他们为岛上每一棵树都刻了脸,并在此成立‘绿人’的神圣组织,专司看守千面屿。”“‘盟誓’开始了人类与森林之子间四千年的友谊,到后来,先民甚至抛弃了他们从东方带来的信仰,改而崇拜森林之子的神秘诸神。盟誓的签署结束了黎明之纪元,开始了英雄之纪元。”布兰的手掌,紧紧握住闪亮的黑箭头。“可你说森林之子已经灭绝了。”“在这里,他们是灭绝了,”欧莎一边说,一边用牙齿咬断绷带末端。“长城以北可就不一样。森林之子、巨人还有其他古老的民族就是到那儿去啦。”鲁温师傅叹道:“女人,照理说你应该被处以死刑或至少披枷戴锁。史塔克家族给你的待遇,远超过你所应得的。他们对你这么好,你却把这孩子的脑袋里装满荒唐思想,实在是太忘恩负义了。”“跟我说嘛,他们到哪里去了?”布兰说,“我想知道。”“我也是。”瑞肯应和。“唉,好罢。”鲁温喃喃道,“只要先民的国度还在,‘盟誓’便仍有效力,经过英雄之纪元、长夜和七大王国的诞生,许多个世纪之后,其他的民族也终于渡海而来。”“最先来到的是高大金发的安达尔战士。约从千年前,他们带着精钢打造的武器,胸膛画了象征新神的七芒星,渡海杀来。先民和他们的战争持续了数百年,六个南方王国一个接一个落入他们手中。只有在这里,冬境之王击败了所有试图穿越颈泽的军队;也只有在这里,先民依旧占有一席之地。安达尔人烧毁了所有的鱼梁木丛林,砍倒人面树,一遇森林之子便肆意捕杀,所到之处均大力倡导七神信仰,贬抑远古诸神。于是森林之子纷纷向北逃亡——”夏天仰天长嚎。鲁温师傅吓了一跳,停住讲话。毛毛狗随即跳起来,加入兄弟的长吼,布兰心中充满恐惧。“它来了。”他小声说,语气中有种肯定的绝望。他突然明白,自己从昨天晚上便已知道,因为三眼乌鸦带他到墓窖去道别。他虽然知道,却不肯相信,只下意识地希望鲁温师傅说得没错。那只乌鸦,他心想,那只三眼乌鸦……狼嚎才刚开始,便告结束。夏天穿过房间,走到毛毛狗身边,开始舔舐弟弟颈背干涸的血块。窗边传来翅膀拍打的声音。一只渡鸦降落在灰石窗棂上,张开鸟喙,发出一声尖锐、粗哑而痛苦的哀鸣。瑞肯哭了,箭头从他手中一个又一个地滑落,坠地,叮当作响。布兰把他拉过来,紧紧搂住他。鲁温师傅怔怔地望着黑鸟,仿佛它是生了羽毛的毒蝎。他站起身,动作缓慢,宛如梦游般地走向窗边。当他轻吹口哨,渡鸦便跳上他缠着绷带的前臂。鸟儿翅膀上有干掉的血迹。“一定是猎鹰,”鲁温喃喃自语:“或者是夜枭。可怜的家伙,它能活着抵达真是奇迹。”他取下鸟儿脚上的信。眼看学士展开信纸,布兰发现自己止不住颤抖。“信上说什么?”他问,同时更用力地抱紧弟弟。“小子,你已经知道是什么了。”欧莎说,话中并无恶意。她伸手摸摸他的头。鲁温师傅抬起头,木然地看着他们。这位身材瘦小,灰衣灰发的老人,长袍袖子上沾满血迹,明亮的灰色眼瞳里泪光晶莹。“大人,”他用一种整个沙哑掉、干瘪掉的声音,对公爵的两个儿子说,“我们……我们得找个熟悉他容貌的雕刻师父了……”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68 珊莎在梅葛楼深处的高塔房间里,珊莎将自己彻底投入黑暗。她拉上床帘,昏沉沉地睡去,醒了便哭,哭累再唾。睡不着的时候,她蜷缩在被窝里,哀恸欲绝,颤抖不已。仆人们来了又去,为她送来一日三餐,但她一见食物就无法忍受。于是一碟碟碰都没碰的饭菜在窗边桌上越堆越高,直到后来发酸发臭,仆人将之收走为止。有时候她的睡眠沉重如铅,整夜无梦,等醒来精疲力竭,甚至较合眼时更累。但那还算好的,因为她若是做梦,必定与父亲有关。或睡或醒,她眼中所见都只有他被金袍卫士按倒在地的景象,伊林爵士大跨步向他走去,一边从背上的剑鞘里抽出“寒冰”,然后……然后……当时她只想把头转开,她真的好想把头转开,但她的双脚早已绵软无力,于是她跪倒在地。而不知怎地,她就是无法别过头去。四周的人大吼大叫,她的白马王子刚才不是对她露出微笑么?他真的笑了,她以为一切都没事了,但只有一瞬间,接着他便说了那句话。父亲的脚……她只记得他的双脚猛烈抽搐了一下……当伊林爵士……当他的剑……我也死了算了,她对自己说,她发现这个念头一点也不可怕。假如她从窗户纵身跳下,便可结束一切苦难,多年以后,吟游诗人会歌颂她的悲伤。她将支离破碎地倒在塔下的石板上,纯洁无瑕,令所有背叛她的人均感羞愧。珊莎几度穿过卧室,敞开窗扉……但勇气就在那时离她而去,她只能哭着跑回床上。女侍送饭来时,曾试着和她说话,但她一概置之不理。有次,派席尔大学士带着一箱瓶瓶罐罐前来,询问她是否病了。他摸摸她的额头,命她宽衣,要女侍按住她手脚,他则摸遍她全身上下。临走时他留给她一罐蜂蜜和药草调成的药水,叮嘱她每晚喝一小口。她乖乖照办,然后倒头再睡。她梦见高塔楼梯上传来脚步声,一种皮革与石头摩擦的不祥之声。有人正一步一步缓缓朝她卧室走来。她所能做的只有蜷缩门后,不住地发抖,听他越来越近。她很清楚那一定是手握“寒冰”的伊林·派恩爵士,准备来取她首级。但她无路可逃,无处可躲,无法将门闩上。最后脚步声总算停了下来,她知道他就站在门外,一言不发,长长的麻子脸,一双死人眼。这时她才发觉自己浑身赤裸,赶紧趴在地上,用手遮掩身体。门缓缓打开,嘎吱作响,巨剑的尖端穿刺而进……她醒来之时,嘴里还不住念叨:“求求你,求求你,我很乖的,我会听话,请你不要杀我。”但没人理会她。等他们当真找上门的时候,珊莎却没听见脚步声。开门的并非伊林爵士,而是她曾经的白马王子乔佛里。她正在床上,缩成一团,由于床帘紧闭,分不清中午还是午夜。她首先听见门轰然摔开,紧接着帷帐被猛地扯开,她赶忙伸手,遮挡突现的强光,发现他们高高地站在床边。“今天下午你要跟我上朝,”乔佛里道,“快去洗澡,换衣服,打扮得有点我未婚妻的样子。”桑铎·克里冈站在他身旁,穿着一件式样简单的褐色外衣,绿色披风,那张烧烂的脸在晨光中更显狰狞。站在二人之后的是两名御林铁卫,肩披长长的雪白锦缎披风。珊莎把毯子拉至下巴,遮住身子。“不要,”她哀求,“请……请放过我吧。”“你不赶紧起来换衣服,我就叫我的狗帮你换。”乔佛里说。“求求您,我的王子……”“我是国王。狗,把她拖下来。”桑铎·克里冈抓住她的手腕,将她自羽毛床上拎起来,任她虚弱的挣扎。毯子滑落地面,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袍。“孩子,照他的话去做,”克里冈说,“快把衣服穿上。”他把她推向衣柜,动作竟有些温柔。珊莎推开他们。“我照王后的要求做了,写了信,内容也都是照她的话写的。您答应我会手下留情。求求您,让我回家吧。我不会背叛你的,我会很乖、很听话,我发誓。我体内没有叛徒的血统,真的没有。我只是想回家。”想起应该注重礼节,她垂下头。“如果您高兴的话,”她有气无力地说。“我一点也不高兴。”乔佛里道,“母亲说我还是得娶你,所以你必须留在这里,而且要乖乖听话。”“我不想嫁给你,”珊莎悲泣着说,“你砍了我父亲的头!”“他是个叛徒,我从没答应饶他一命,只说会手下留情,我也真的手下留情了。他要不是你父亲,我会把他分尸剥皮,但我却让他死得干脆。”珊莎怔怔地望着他,这才头一次把他瞧了个清楚。他穿着绣满狮子的加衬鲜红外衣,金缕披风,高领搭配着他那张脸。她不禁纳闷自己怎么会觉得他英俊潇洒?他的嘴唇又红又软,活像雨后土中翻到的蠕虫,他的双眼则是虚妄又残忍。“我恨你。”她低声说。乔佛里国王脸色一凛。“母亲说国王不应该动手打妻子。马林爵士。”她还不及反应,骑士便已拉开她试图遮脸的手,掐起重拳甩了她一记耳光。珊莎不记得自己跌倒,但等她回过神来,已经单膝跪倒在草席上,头晕目眩。马林·特兰爵士矗立在她上方,白丝手套指节处有血迹。“你是乖乖听话,还是要我再让他教训你一次?”珊莎的耳朵没了知觉,她伸手一摸,指尖湿湿的都是血。“我……听候您差遣,大人。”“是‘陛下’。”乔佛里纠正她,“等会儿朝廷上见。”说完他转身离去。马林爵士和亚历斯爵士随他离开,但桑铎·克里冈粗略地拉了她一把,提她起来。“小妹妹,为你自己好,照他的想法去做。”“他……他想怎么样?求求您,告诉我吧。”“他想看你笑容可掬,浑身香气,当他的美丽未婚妻。”猎狗嘶声道,“他想听你背诵那套漂亮话语,就跟修女教你的一样。他想要你既爱他……又怕他。”他走之后,珊莎立刻又软倒在草席上,怔怔地望着墙壁出神,直到两个女侍怯怯地走进房间。“我需要沐浴,请帮我准备热水。”她告诉她们,“还有香水,以及妆粉,好遮住淤伤。”她的右半边脸整个肿了起来,隐隐作痛,但她知道乔佛里希望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热水,令她想起了临冬城,稍稍坚强起来。自从父亲死后,她就没洗过澡,这时才惊讶地发现水变得多脏。女仆为她洗去脸上的血污,刷净背上的尘土,将浆洗的头发梳成浓密的枣红发卷。除了下令,珊莎不和她们交谈:她们是兰尼斯特家的仆人,不是她自家的人,她不信任她们。穿衣服时,她特地拣了那件绿丝礼服,正是比武大会当天穿的那件。她记得那晚席间乔佛里对她有多殷勤,如果她穿上这件衣服,或许能让他联想起来,对她温柔一点。打扮完毕后,她坐下等待,喝了一杯酪乳,啃下几块甜饼干,暂时止住胃里的翻腾。到马林爵士来找她时,已经日当正午。他穿上了全套纯白甲胄:精工金线白鳞甲,高顶黄金日芒盔,护膝、护喉、护手和长靴都是闪闪发光的铁铠,还有一袭厚重的羊毛披风,装饰着黄金狮扣。他的头盔除去了面罩,显露出冷峻的脸;两个大眼袋,一张宽阔而乖戾的嘴,铁锈般的头发里夹杂着几许灰白。“小姐,”他鞠躬道,仿佛不记得自己三小时前把她打得满脸是血。“陛下吩咐我护送您上朝。”“如果我拒绝,他有没有吩咐你打我啊?”“小姐,您这是在拒绝么?”他看她的眼神毫无感情,对他稍早造成的淤伤无动于衷。珊莎突然明白,他并不恨她,也不爱她,他对她根本一点感觉也没有。对他来说,她不过是个……东西。“不是,”她说罢起身,心中好想疯狂发怒,狠狠地揍他,就像他打她一样,她要警告他,等她当上王后,他若再敢动她一根汗毛,便将他永世放逐……但她心中依然记得猎狗的话,所以她只说:“我将谨遵陛下的旨意。”“我也是。”他回答。“是么……可是,马林爵士,你不是真正的骑士。”珊莎知道,桑铎·克里冈若是听了这话,准会哈哈大笑。换做其他人,或许会咒骂她,或许会警告她闭嘴,甚或恳求她原谅,但马林·特兰爵士什么也没做,因为他根本不在乎。除了珊莎,供旁听的楼台上空无一人。她低着头,强忍泪水,看着下面的乔佛里端坐铁王座,自以为公义地裁决国事。十件案子,有九件他觉得无聊,便把它们统统交给御前会议,自己则在宝座上焦躁不安地动来动去。贝里席伯爵、派席尔大学士和瑟曦太后忙个不停,但当国王偶而决定亲自出马时,连他的母后大人也左右不了局面。有个小偷被拖上来,他吩咐伊林爵士在王座厅里当场剁下他的手。两名骑士对某块地产生纷争,上朝请他定夺,他则下诏令他们明日决斗解决,并且补上一句:“至死方休。”有个女人跪地乞求一位因叛国罪而被砍头的男子的首级,她说她很爱他,希望能让他全尸下葬。“你爱叛徒,说明你也是叛徒。”乔佛里说,于是两个金袍卫士把她拖进地牢。生着一张青蛙脸的史林特伯爵坐在议事桌末端,身穿黑天鹅绒外衣,肩披闪亮的金缕披风,国王每下一个判决,他就点头称是。珊莎仔细地看着他那张丑脸,想起他当时如何把父亲按倒在地,让伊林爵士斩首示众,心中只盼能狠狠地报复他,希望哪个英雄能把“他”也按倒在地,斩首示众。但在她心底,有个声音却在低语:世上已经没有英雄了。她忆起培提尔伯爵从前在这个大厅里对她说的话,“小可爱,人生不比歌谣,”他告诉她,“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看来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怪兽得胜,她对自己说,接着她耳边又回响起猎狗那如金属和石头摩擦的冰冷嘶声:“小妹妹,为你自己好,照他想法去做。”最后一件案子的被告是一位肥胖的酒店歌手,他被控谱曲嘲弄故王劳勃。乔佛里派人把他的木竖琴拿来,命令他当场表演给所有人听。歌手泪流满面,发誓再也不会唱这首歌了,但国王坚持要他唱。歌词其实挺有趣,大致是描述劳勃和猪打架。珊莎知道,那头猪就是杀死国王的野猪,但歌中的某些小节却像在影射太后。唱完之后,乔佛里宣布他将网开一面,歌手可以选择保留手指或者舌头,他有一天的时间来决定。杰诺斯·史林特点头称许。下午的朝政总算告一段落,珊莎松了口气,但她的苦难却没有结束。司仪宣布退朝后,她急忙逃离旁听台,谁料乔佛里正在蜿蜒的楼梯下等她,猎狗和马林爵士在他身边。年轻的国王从上到下,仔细地审视着她。“你看起来比先前漂亮多了。”“多谢陛下称赞。”珊莎说。虽是违心之论,他听了却点头微笑。“陪我散步吧。”乔佛里命令,一边伸出了手,她别无选择,只好挽着他。若是从前,摸到他的手会令她震颤不已,但如今她却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我的命名日快到了,”他们从王座厅后方离开时,乔佛里说,“我们将举办盛大的宴会,会有很多人送我礼物。你要送我什么?”“我……我还没想好送什么,大人。”“陛下,”他口气尖锐地说,“你真是个笨女孩,对不对?母亲早跟我说了。”“她真这么说?”经过这些日子以来的经历,她以为他的话已经失去了伤害她的力量,但是却不然。王后向来对她很好啊。“噢,当然是真的,她还担心我们的孩子会不会像你一样笨,不过我叫她别操心。”国王做个手势,马林爵士便为他们打开门。“谢谢您,陛下。”她嗫嚅着说。猎狗说得没错,她心想,我是一只小小鸟,只会重复别人教我的话。夕阳已经落下西边的城墙,红堡的砖石在暮色中沉暗如血。“一旦你能生孩子,我就会让你怀孕,”乔佛里陪她走过练习场。“如果头胎是个笨蛋,我就立刻把你的头砍了,另外找个聪明的妻子。你什么时候才能生孩子啊?”他把她羞辱成这样,珊莎无法正视他。“茉丹修女说多……多数的官家小姐在十二或十三岁的时候就会发育成熟。”乔佛里点点头。“这边。”他领她进入红堡的城门塔,走到通往城垛的楼梯口。珊莎猛地从他身旁抽身,不住发抖,突然明白这是要去哪里。“不要,”她呼吸急促,语带恐慌。“求求你,不要这样,不要带我去,我求求你……”乔佛里抿紧嘴唇。“我要让你瞧瞧叛徒的下场!”珊莎疯狂地摇头。“不,我不要去看。”“我可以叫马林爵士拖你上去,”他说,“你不会喜欢的。你还是给我乖乖照办的好。”乔佛里朝她伸手,珊莎向后退开,结果撞上了猎狗。“小妹妹,听话。”桑铎·克里冈边说边把她推回给国王。他烧伤那边脸的嘴角抽搐了片刻,珊莎几乎可以听见他没说出来的话:无论如何他都会把你弄上去的,所以,照他想法去做吧。她强迫自己挽起乔佛里国王的手。登楼是一场噩梦,每一步都是挣扎,就像把脚从及膝的泥泞里抽出来那么困难。楼梯好似永无止尽,几千几万级,而梯顶的城墙上有无边恐惧正等着她。从城门塔顶的城垛望去,整个世界摊在下方。珊莎可以看到座落于维桑尼亚丘陵上的贝勒大圣堂,父亲就是在那里被处死的。静默姐妹街的另一端,耸立着烧得焦黑的龙穴废墟。西边,红色的夕阳被诸神门遮掩了一半。在她身后,是咸海汪洋。南面有鱼市、码头和浩荡奔涌的黑水河,北面则有……她望向北方,只见城市、街道、巷弄、丘陵……更多的街道巷弄,以及远方的城墙。然而她知道,在这些尘世扰攘之外,是开阔的原野、农田和森林,在更北更北更北的地方,是临冬城,是家。“你在看什么?”乔佛里道,“我要你看这个,这里。”一堵厚厚的石砌胸墙环绕着壁垒外围,高及珊莎下巴,每隔五尺便有一个让弓箭手使用的雉堞。那些首级便位于城墙顶端的雉堞之间,插在铁枪尖端,面朝城市。珊莎踏上城墙的那一刻便注意到了,但河滨景致、熙来攘往的街道和落日余晖是那么的美。他可以逼我看,她告诉自己,但我可以视而不见。“这个是你父亲,”他说,“这边这个。狗,把头转过来给她瞧。”桑铎·克里冈伸手到半空中,把首级转了过来。砍下的头颅浸过沥青,如此才能保存得较长。珊莎冷静地看着父亲的首级,不动声色。这看起来不像艾德公爵,她心想,看起来不像真的。“请问,您要我看多久?”乔佛里似乎大感失望。“你想不想看其他人的头?”城垛上有一大排。“如果陛下您高兴的话。”于是乔佛里领她沿着走道前进,经过十几颗人头,还有两根空着的长枪。“这两根是我特地留给史坦尼斯叔叔和蓝礼叔叔的。”他解释。其他人死亡的时间比父亲长很多,首级待在枪尖上也久得多。虽然泡过沥青,但多数都变得难以辨认。国王指着其中一个说:“这个是你们家的修女。”可珊莎根本看不出那是女人的头。头颅的下巴已经整个烂掉,鸟儿吃掉了一只耳朵和大半边脸颊。珊莎之前还纳闷茉丹修女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在想来,或许她早就心里有数了罢。“您为什么杀她呀?”她问:“她只是个虔诚的……”“她是个叛徒。”乔佛里看起来闷闷不乐,她似乎惹恼他了。“你还没决定送我什么命名日礼物。不然换我送你好了,你觉得怎么样?”“如果您高兴的话,大人。”珊莎说。他一露出微笑,她便知道他在嘲讽自己。“你哥哥也是个叛徒,这你知道吧?”他把茉丹修女的头转回去。“我记得那次去临冬城见过你哥哥。我家的狗叫他玩木剑的少爷,对不对啊,好狗儿?”“我这么说过?”猎狗回答,“我倒是不记得了。”乔佛里暴躁地耸耸肩。“你哥哥把我詹姆舅舅打败了。母亲说他是靠诡计和欺骗才得逞的。她接获消息时,马上哭了起来。女人都是软弱的动物,连她也不例外,虽然总是假装很坚强。她说我们必须留在君临,以防我的两个叔叔发动攻击,但我才不在乎。等过了我的命名日宴会,我就要召集一支军队,亲手把你哥哥杀掉。珊莎·史塔克,这就是我要给你的礼物,你哥哥的首级。”突来的一股狂念袭上她心头,她听见自己说:“或许我哥哥会把你的头拿来送我。”乔佛里皱起眉头。“不准你这样开我玩笑。一个好妻子绝不可以拿她丈夫乱开玩笑。马林爵士,教训教训她。”这回骑士打她时,用一只手紧紧托住她下巴。他一共打了两次,先打左边,然后更用力地打右边。她的嘴唇整个破了,鲜血一直流到下巴,混杂着咸咸的泪水。“你不要整天哭哭啼啼。”乔佛里告诉她,“你笑起来比较漂亮。”珊莎勉强挤出微笑,深恐若是不从,他又会叫马林爵士打她。可惜她笑了还是没用,国王嫌恶地摇摇头:“把血擦掉,你这样难看死了。”外围的胸墙高到她下巴,但靠内的走道没有任何遮挡,距离下方的庭院足有七八十尺。用力一推就成了,她告诉自己。他就站在那里,就在那里,张着蠕虫般的嘴唇傻笑。你可以办到的,她告诉自己,你可以的,动手罢。即使跟他同归于尽也没关系,一点也没关系。“过来,小妹妹。”桑铎·克里冈在她面前蹲下,正好挡在她和乔佛里之间。他轻轻地为她拭去自裂唇汩汩涌出的鲜血,动作出奇地温柔,令人很难与眼前的大个子联想在一起。时机稍纵即逝,珊莎垂下眼睛。“谢谢。”他擦完之后,她向他道谢,因为她是个乖女孩,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69 丹妮莉丝她发着高烧,噩梦连连,梦中有长了翅膀的黑影。“你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她在一个长长的大厅里走着,上方是高高的石拱。她无法转头,不能回头。在她前方极远之处有一扇门,因为距离的关系,显得相当微小,但她依旧看得出门乃是漆成红色。她加快步伐,赤裸的双脚在石地板上留下一个又一个血印。“你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他看见阳光洒在生意盎然的多斯拉克海上,空气中充满泥土和死亡的气息。风吹草动,碧浪荡漾有如汪洋。卓戈用健壮的双手环抱住她,抚弄她,撩拨她,使她流出那甜蜜的汁液,只属于他的甜**液。天上的星星含笑俯视着他们,赤日和繁星。“家,”她轻声细语的同时,他进入她的身体,将精液注入她体内。突然间,星星不见了,巨大的翅膀横扫天际,世界起火燃烧。“……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乔拉爵士的脸憔悴而哀伤。“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他边告诉她,边伸出半透明的手在火盆上取暖,火盆里躺着几颗石蛋,如煤炭般烧红冒烟。前一刻他还有血肉,紧接着便开始消逝,肌肉失去颜色,比风儿还要无形。“最后的真龙。”他的声音如一缕轻烟,接着他便消失无踪。她感觉到身后紧迫的黑暗,而那扇红门,却是越来越远。“……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韦赛里斯站在她面前,厉声尖叫:“你这个小贱货,真龙是不会低声下气的,不准你对真龙之子颐指气使。我是真龙传人,我会得到王冠!”融化的黄金像蜡一样从他脸上流下,烧出条条深陷的凹痕。“我是真龙传人!我会得到王冠的!”他厉声嚎叫,手指像蛇一样,啮咬她的乳头,又捏又拧又扭,他的眼睛爆突出来,宛如胶冻,流下他焦黑的双颊。“……不想唤醒睡龙之怒……”红门在前方,好远好远,但她可以感觉到背后冰冷的气息朝她袭来,假如她被抓到,就会陷入比死亡更恐怖的境地,永远在无边黑暗中孤独地哀嚎。于是她开步快跑。“……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她感觉到体内的热气,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正在她的子宫燃烧。她的儿子生得高大威武,有卓戈的古铜色皮肤和她银金色的头发,以及杏仁形状的紫罗兰色眼睛。他对她微笑,朝她伸手拥抱,然而当他张开嘴巴,吐出的却是滔天烈焰。她看见他的心脏正在胸腔里熊熊燃烧,只一瞬间,人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有如扑火飞蛾被烛焰吞噬,化为灰烬。她为孩子哭泣,哀悼这原本会吸吮她**的甜美婴孩,但她的泪水一碰肌肤,竟立即化成蒸汽。“……唤醒睡龙之怒……”鬼魂罗列长厅两侧,穿着古代君王的褪色服饰,手握淡色火焰剑,他们的头发有的银色、有的金黄,有的亮如白金,眼睛则是蛋白石、紫水晶、电气石和翡翠的颜色。“快!”他们高叫,“快,快跑!”她拔腿飞奔,每次落脚,都融化了石地板。“快跑!”鬼魂齐声呐喊,她跟着尖叫,往前扑去。剧痛有如一把尖刀,划过她的背脊,她只觉自己的皮肤被撕扯开来,闻到鲜血蒸腾的臭味,看到巨大翅膀的阴影。然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飞了起来。“……唤醒睡龙……”红门就耸立在她面前,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长厅变成周围的一团模糊,冷气自她身后退去,石地板也消失不见。她飞越过多斯拉克海,越飞越高,任绿海在下方波荡,世上所有的生物都在她的翅膀阴影下亡命奔逃。她闻到家的味道,见到家的景致,在门的那边,有茵绿田野和石砌大房,有温暖她心房的怀抱,就在那边。她猛地打开门。“……睡龙……”看见的是哥哥雷加,身穿漆黑盔甲,骑着同样颜色的骏马,在头盔的狭窄眼缝内,有火焰熊熊燃烧。“最后的真龙传人,”乔拉爵士在微弱低语,“最后的,最后的。”丹妮揭开他擦亮的黑面罩,发现里面的那张脸,竟然是她自己。在那之后,长长久久,痛楚,体内燃烧的熊熊大火和低声细语的群星,覆盖了整个天地。她骤然醒来,嘴里有灰烬的味道。“不,”她呻吟道,“不要,求求你!”“卡丽熙?”姬琪凑过来,像一头害怕的雌鹿。帐篷沉浸在黑影中,寂静而封闭。无数碎片的灰烬自火盆向上飘散,丹妮的视线跟着它们穿过上方的排烟口。飞啊,她心想,我有了翅膀,我会飞了。然而那究竟只是惊梦一场。“救救我,”她小声说,挣扎着想站起来。“请给我……”她的喉咙沙哑刺痛,想不起来自己究竟要什么。为什么痛得如此厉害?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似被撕成碎片,又再重新组合。“我要……”“是的,卡丽熙。”说完姬琪便飞奔出去,大声喊叫,帐里则空无一人。丹妮想要……某件东西……某个人……到底是什么?她知道这很重要,世界上只有这件事最重要。她翻过身,用手肘支撑身体,与纠缠双脚的毛毯搏斗。移动好难好难:整个世界天旋地转。我一定要……他们进来时,发现她倒卧在地毯上,正朝那几颗龙蛋爬去。乔拉·莫尔蒙爵士把她抱回丝床上,她虚弱地抵抗。从他的肩头后方,她看到了自己的三个女仆,长了点小胡子的乔戈,以及弥丽·马兹·笃尔那张平板的阔脸。“我必须,”她试图告诉他们,“我一定要……”“……睡吧,公主殿下。”乔拉爵士说。“不,”丹妮说:“求求你,求求你。”“一定要。”他为她盖上丝被,也不管她浑身发烫。“卡丽熙,好好睡,赶快好起来,回到我们身边。”接着,那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出现了,她拿着一个杯子靠到她唇边。她尝出里面酸牛奶的味道,还有另一种浓而苦涩的东西。温热的液体流过她的下巴,她麻木地吞了下去。于是营帐渐渐黯淡,她再度入睡,这回没有做梦,而是在一片无边无际的黑色汪洋上漂浮,恬适而安宁。过了一段时间——一个晚上,一天,还是一年,她不知道——她再度醒来,帐里一片漆黑,外面劲风吹拂,丝质帷幕有如飞翅般啪啦作响。这次丹妮不再挣扎起身。“伊丽,”她叫道:“姬琪、多莉亚。”她们立刻出现。“我的喉咙好干,”她说,“好干、好干。”于是她们拿来了水。这水温热而无味,但丹妮却饥渴地喝个精光,并差姬琪多拿一点。伊丽浸湿一块软布,擦拭她的额头。“我生病了么?”丹妮说。多斯拉克女孩点点头。“病了多久?”湿布很舒爽,但伊丽的神情却无比哀伤,她不禁害怕起来。“很久,”女仆小声说。姬琪拿水回来时,睡眼朦胧的弥丽·马兹·笃尔也跟着来了。“喝吧。”她边说边再度抬起丹妮的头就着杯子,不过这次杯中是葡萄酒,好甜好甜的酒。丹妮喝完以后,躺了回去,听着自己轻柔的呼吸,只觉四肢沉重,睡意又袭上心头。“我要……”她喃喃道,声音含混而模糊。“我要……我要抱……”“要什么?”巫魔女问,“卡丽熙,您要什么?”“我要……蛋……龙蛋……麻烦你……”她的眼皮沉重如铅,而她太累太倦,再没力气张开它们。待她三度睁眼,一缕金色的阳光正从帐顶的排烟口直射而进,而她的双手环抱着一颗龙蛋。是乳白的那颗,奶油色的鳞壳,有金黄和青铜的螺旋条纹,丹妮可以感觉到龙蛋所散发出的热度。在丝被之下,她全身覆满一层晶莹的汗水,这就是龙露吧,她心想。她伸出手指,轻轻拂过蛋壳,沿着缕缕金黄挪移,感觉到石蛋深处有什么东西在跃动着、伸展着遥相应和。她并不害怕,所有的恐惧都已经随着高热焚烧殆尽了。丹妮摸摸额头,汗水之下,皮肤凉凉的,高烧已退。她逼自己坐起来,虽然有点短暂的晕眩,两腿深处还很疼痛,但她觉得体力已经恢复。女仆们听到她的响动,急忙跑来。“我要喝水,”她告诉她们,“帮我拿瓶水来,越凉越好。再拿点水果,我想吃枣子。”“遵命,卡丽熙。”“我要见乔拉爵士。”说着她站起来,姬琪拿了一件纱丝长袍给她披上。“还要洗个温水澡。把弥丽·马兹·笃尔也叫来,还有……”回忆突然同时涌现,她讲不下去。“卓戈卡奥。”她逼自己说出口,惊恐地看着她们的脸庞。“他是不是——”“卡奥他还活着。”伊丽静静地回答……但在她说话的同时,丹妮却在她眼中察觉了一抹黯淡,她话一说完,就连忙跑出去拿水了。于是她转向多莉亚:“告诉我是怎么回事。”“我……我去找乔拉爵士。”里斯女孩说罢鞠了个躬,逃离了帐篷。姬琪原本也要跑,可丹妮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扣留下来。“到底怎么回事?我一定要知道。卓戈……和我的孩子。”为何她现在才想起孩子?“我儿子……雷戈……他在哪里?我要看看他。”女仆垂下眼睛。“孩子……没活成,卡丽熙。”她的声音只剩惊恐的呓语。丹妮松开手腕,任姬琪逃出营帐。我儿子死了,她怔怔地想。不知怎地,她好像早就知道,在她第一次醒来,看见姬琪泪流满面之前,不对,还没醒来前她就知道了。梦境突然袭上心头,历历如绘,她想起那个高个子,有着古铜色皮肤和银金色发辫,轰地葬身烈焰。她知道自己应该哭泣,但双眼却干如灰烬。因为她在梦中已经哭过,泪水一碰两颊便化为蒸汽。所有的悲伤,已在我体内蒸腾干净,她告诉自己。她虽然哀痛,可是……她只感到雷戈渐渐离她远去,仿佛从未存在。须臾,当乔拉爵士和弥丽·马兹·笃尔走进帐篷时,丹妮跑去查看另外两颗龙蛋。那两颗蛋还在箱子里,却和她睡觉时抱着的那颗同样发热,实在很奇怪。“乔拉爵士,请你过来。”她执起他的手,将之放在那颗有鲜红条纹的黑色龙蛋上。“你有什么感觉?”“蛋壳,硬得像石头。”骑士的神情有些谨慎。“还有鳞片。”“热么?”“不热,冷冰冰的石头。”他抽开手。“公主殿下,您还好吗?您的身体还这么虚弱,现在起来好吗?”“虚弱?乔拉,我的身体很强壮。”为了让他放心,她在一堆靠垫上坐下。“告诉我,我儿子是怎么死的。”“公主殿下,他根本就没活成。那些女人说……”他止住不说,丹妮这才发现他整个人已经垮了,移动时跛着脚。“告诉我,告诉我那些女人说了些什么。”他别过头去,眼里仿佛有些愧疚。“她们说那孩子是……”她耐心等待,但乔拉爵士说不出口。他的脸色因羞愧而黯淡,看上去活像一具行尸走肉。“那孩子是个怪物,”弥丽·马兹·笃尔替他说完。骑士虽然武艺超群,但丹妮明白此刻巫魔女比他更有力量、更残酷,更是难以想像地危险。“整个人畸形扭曲。我亲自帮他接生,他像蜥蜴一样全身长满鳞片,眼睛是瞎的,屁股上生了条短尾巴,还有一对像蝙蝠一样的小翅膀。我一碰他,他的皮肉就从骨头上脱落,里面满满的都是蛆虫,散发出腐烂的恶臭,他已经死了很多年了。”就是那股黑暗,丹妮心想,就是那股紧追身后,想要吞噬她的恐怖黑暗。假如她回头,一切就都完了。“乔拉爵士把我抱进这座帐篷时,我儿子还健康强壮。”她说,“我感觉得到他不断拳打脚踢,急着要降临人世。”“或许如此,”弥丽·马兹·笃尔回答,“可从你肚子里生出来的东西就是我刚刚说的那样。卡丽熙,当时这座帐篷里充满死亡。”“不过是些影子,”乔拉爵士嘶声道,然而丹妮听得出他话中的疑虑。“我亲眼看到了,巫魔女,我看到你独自待在这里,和影子跳舞。”“铁大王,坟墓洒下的影子是很长的,”弥丽说,“又长又暗,直到任何亮光都无法阻挡。”丹妮明白了,是乔拉爵士害死了她儿子。他出于对她的敬爱和忠诚,将她抱进了一个任何活人都不该进入的地方,把她的宝贝喂给了黑暗。对此,他自己一清二楚;那张灰白的脸庞,那对空洞的眼瞳,那双不便于行的跛足,实实在在说明了他的悔恨。“乔拉爵士,你也被阴影所害。”她对他说,但骑士没有答话。丹妮转向女祭司,“你警告我:惟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我以为你指的是那匹马。”“不对,”弥丽·马兹·笃尔道,“那只是您用来欺骗自己的谎言,您很清楚代价是什么。”她知道么?她当时真的知道么?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我已经付出了代价,”丹妮说:“我付出了那匹骏马,我的孩子,还有魁洛、柯索、哈戈和科霍罗,付了好多好多倍。”她霍地从靠垫上站起。“卓戈卡奥人在哪里?带我去见他,不管你是女祭司、巫魔女还是血巫,总之我要见他。我要看看我用儿子的性命换来了什么。”“如您所愿,卡丽熙。”老妇人说,“请随我来,我带您去见他。”丹妮远比自己以为的虚弱,乔拉爵士伸手环抱住她,支撑她站立。“公主殿下,以后有的是时间。”他静静地说。“乔拉爵士,我现在就要见他。”习惯了帐篷内的昏暗,外面的世界亮得吓人。太阳如融化的黄金,烧灼着大地,炙烤的地面干裂而空洞。女仆们端着水、酒和瓜果等在一旁,乔戈走上前来,协助乔拉爵士搀扶她,阿戈和拉卡洛则站在后面。烈日照在沙地上,反射的强光使她很难视物,直到丹妮举手遮眼,这才见到一团营火的余烬,几十匹马无精打采地走来走去,寻找那一点点青草,此外还有少数的营帐和睡袋。一小群幼童围聚过来看她,更远处还有些妇人做着日常琐事,几名佝偻的老人,睁着疲倦不堪的眼睛,痴痴地望向湛蓝的天空,虚弱地挥赶血蝇。仔细一数,大约只有百来个人,就这么多。原先足足四万战士的营地,如今只剩风沙和尘土。“卓戈的卡拉萨走了。”她说。“无法骑马的卡奥没有资格当卡奥。”乔戈道。“多斯拉克人只追随强者,”乔拉爵士说,“公主殿下,我很抱歉,我们实在留不住人。波诺‘寇’第一个离开,并自称波诺卡奥,不少人跟了他。没过多久,贾科也如法炮制。剩下的人则趁着夜色,大群小群地,一天一天**。从前多斯拉克海中只有卓戈的卡拉萨,如今却有了十多个新的。”“老人们留了下来,”阿戈说,“还有胆小鬼、弱者和病夫,以及发过誓的我们。我们决不离开您。”“卡丽熙,他们带走了卓戈卡奥的牧群,”拉卡洛道,“我们人手太少,阻止不了他们。抢夺弱者本是强者的权利。他们还抢走了很多奴隶,卡奥和您的都有,只留了几个下来。”“埃萝叶呢?”丹妮想起自己在羊人城镇外拯救的受惊女孩,连忙问。“马戈把她抓走,他如今是贾科卡奥的血盟卫,”乔戈说,“他先将她大骑特骑,然后把她给了他的卡奥,之后贾科又把她给了其他的血盟卫,而他总共有六个卫士。完事之后,他们割了她的喉咙。”“卡丽熙,这是她的命。”阿戈道。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这是她悲惨的命运,”丹妮说,“但马戈的命运将更悲惨。我以新旧诸神之名起誓,以羊神、马神和世上所有神灵之名起誓,向圣母山和世界的子宫湖起誓:在我处置他们之前,马戈和贾科将会哀求我按照他们对待埃萝叶的方式赐给他们慈悲。”多斯拉克人不安地彼此对视。“卡丽熙,”女仆伊丽像对小孩子解释一般地跟她说,“贾科现在是卡奥,身后有两万名骑马战士。”她昂首道:“我呢?我是‘暴风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我是征服者伊耿与残酷的梅葛的后裔,血缘可以上溯至古老的瓦雷利亚民族。吾乃真龙之女,我向你们发誓,这些人将会尖叫痛苦而死。现在,带我去见卓戈卡奥。”他躺在光溜溜的红沙地上,睁眼望着太阳。他的身上停了十几只血蝇,但他似乎浑然不觉。丹妮挥开苍蝇,在他身边跪下。他的眼睛睁得老大,却视而不见,她当下便明白他双目已瞎。可当她轻声说出他的名字,他似乎仍旧充耳不闻。他胸口的伤已经完全愈合,结成的疤又灰又红,看来十分狰狞可怕。“他为什么一个人待在这里晒太阳?”她问他们。“公主殿下,他似乎喜欢阳光的温暖,”乔拉爵士道,“他的眼睛会随太阳移动,虽然他根本看不到。他能走路,只要有人带着他,他会跟着走,但仅止于此。若把食物放进他的嘴中,他就会吃;若把清水滴到他唇上,他就会喝。”丹妮轻轻吻了她的日和星的额头,起身面对弥丽·马兹·笃尔。“巫魔女,你的法术可真是代价高昂。”“他活了下来,”弥丽·马兹·笃尔说,“您要的是他的生命,您也支付了生命。”“对卓戈那样的人来说,这根本不是生命。他的生命是开怀大笑,是火炉上烧烤的肉块,是双腿间骑乘的骏马。他的生命是手握亚拉克弯刀,骑马迎敌,铃铛在发际作响。他的生命是他的血盟卫,是我,以及我原本要为他产下的儿子。”弥丽·马兹·笃尔没有回答。“要多久他才会变回以前那样?”丹妮质问。“等太阳从西边升起,在东边落下。”弥丽·马兹·笃尔说,“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等您的子宫再度胎动,您再次怀了孩子。到了那时候,他才会变回以前的模样,在那之前绝不可能。”丹妮朝乔拉爵士和其他人打个手势。“你们先退下,我要单独跟巫魔女谈谈。”莫尔蒙和多斯拉克人随即离开。“你明明知道,”等他们走后,丹妮开口道。不论她的内心和肉体有多么痛楚,愤怒却给了她力量。“你明知我会得到什么,也明知代价为何,却依旧让我付出了代价。”“他们烧了我的神庙,这是不对的。”肥胖的扁鼻妇人平静地说,“他们触怒了至高牧神。”“神灵才不会做出这种事,”丹妮冷冷地说。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你欺骗了我,谋害了我体内的孩子。”“是啊,骑着世界的骏马没有办法烧毁城市,他的卡拉萨再也无法令其他国度灰飞烟灭了。”“是我替你求情,”她痛苦地说,“是我救了你。”“救我?”拉札林妇人啐了一口。“我被三个男人侵犯,那不是男女正常结合的姿势,而是从后面上,好像公狗和母狗交配一样。你骑马经过时,第四个男人正插入我体内。你要怎么救我?我亲眼见到我所信奉之神的庙堂遭到焚烧,而我曾在那里医治过不计其数的善男信女。我的家园被他们烧毁,街上随处可见堆堆人头,人头堆里有给我做面包吃的烘焙师傅,有罹患死眼热病,好不容易才被我救治的小男孩,而那不过是三个月前的事。我至今还能听见骑马战士挥动皮鞭,催赶孩童离开,他们震天动地地哭泣。你倒是说说看:你救了什么?”“我救了你的命。”弥丽·马兹·笃尔冷酷地笑笑:“那就好好瞧瞧你的卡奥,让你明白当一切都消失的时候,生命究竟有何价值。”丹妮唤来卡斯部众,命他们逮捕弥丽·马兹·笃尔,将她五花大绑。然而当巫魔女被带走时,却对她露出微笑,仿佛两人间共享某种秘密。丹妮只需一个字,便可让她人头落地……但她又能得到什么?一颗头?假如生命都没了价值,死又何妨?他们领着卓戈卡奥来到她的帐篷,丹妮命令他们将浴缸装满水,这次不是血水。她亲自为他沐浴,为他洗去手臂和胸膛的尘土,用软布拭净他的脸庞,为他长长的黑发抹上肥皂,将纠缠打结的地方梳理柔顺,直到头发如她记忆中那般乌黑发亮。完成之后,夜幕早已低垂,丹妮只觉筋疲力竭。她停下来吃东西,却只能吞下一颗无花果,喝了一口水。睡眠或许是种解脱,但她已经睡了很久……睡得太久了。为了从前和将来每个他们共有的晚上,她应该为他奉献今夜。她领他走进黑夜,初次结合的回忆伴随着她。多斯拉克人相信,所有的人生大事都应该让苍天作见证。她告诉自己,这世上有比仇恨更强大的力量,有比巫魔女在亚夏习得的妖术更古老更真切的魔法。夜空沉暗,明月隐没,头顶只有百万颗星星熠熠发光,她把这当作吉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