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蒙师傅微笑道:“所以呢?”“守夜人也是如此,不然干嘛区分游骑兵、事务官和工匠呢?蓝道大人无法把山姆训练成战士,艾里沙爵士也不会有办法。无论你多用力,也不能把锡打成铁,但这不代表锡就没用。为什么不让山姆当个事务官呢?”齐特愤怒地绷着脸道:“我自己就是个事务官,你以为这是轻松差事,可以随便拿给胆小鬼做?守夜人日子过得下去,全靠我们事务官打猎种田、养马养牛,还有捡柴烧饭。你以为你穿的衣服是谁缝的?补给品又是谁从南方运来的?告诉你,通通是事务官。”伊蒙师傅的反应比较温和。“你这位朋友打猎技术如何?”“他痛恨打猎。”琼恩不得不承认。“那他会犁田吗?”学士问:“他能驾车开船吗?会不会杀牛呢?”“都不会。”齐特阴险地笑道:“我见过像他这种软弱的小少爷被派去做事时是什么德行。叫他们搅个奶油,就弄得皮破血流。叫他们拿斧头劈柴,就把自己的脚给砍了。”“我知道有件事山姆做得比谁都好。”“是什么?”伊蒙学士提问。琼恩警觉地看看站在门边,面疮发红,满脸怒意的齐特。“他可以帮您的忙,”他很快地说,“他懂算术,也会读书写字。我知道齐特不识字,克莱达斯眼睛又不好。山姆把他父亲的藏书都读遍了。他跟乌鸦应该会处得来,动物似乎都很喜欢他,白灵一见他就对他很有好感。除了打架,他能做的事很多。守夜人军团需要每一种人,何苦不为什么就杀掉一个呢?不如知人善任。”伊蒙学士闭上眼睛,琼恩一时还担心他睡着,但最后他开了口:“琼恩·雪诺,鲁温学士把你调教得很好。看来你的心思和你的剑一样灵敏。”“您的意思是……?”“我会仔细想想你的话,”学士语气坚定地告诉他,“现在嘛,我准备睡了。齐特,送这位年轻弟兄出去。”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43 提利昂他们在紧邻山路的山杨树丛下稍事休息。提利昂捡拾枯枝,马匹则啜饮山泉。他俯身拿起一根断裂的枝干仔细审视。“这个行吗?我对生火这事儿不在行,以前都是莫里斯帮我弄的。”“生火?”波隆啐了口唾沫,“侏儒,你急着找死不成?还是你走得连理智都没啦?生火会把方圆好几里的原住民通通吸引过来。兰尼斯特,我还想活着走完这趟路呢。”“那你倒是打算怎么办?”提利昂问。他把树枝夹在腋下,继续在稀疏的灌木丛中翻找。天刚亮,林恩·科布瑞爵士便铁青着脸把他们送出血门,并明令禁止他们再度出现,从那时起,他俩便快马加鞭地赶路,直到现在还没歇息,害得他腰酸背痛。“靠蛮干杀出重围是别想了,”波隆道,“但两个人轻装便行,总比大批人马速度快,也较不会引人注意。我们在山里停留的时间越短,就越有机会安全抵达河间地带。所以我说咱们应该加紧赶路,白天躲藏,夜间行动,道路能避就避,不要发出噪音,更不要生火。”提利昂·兰尼斯特叹道:“波隆,这计划真是好极了。那你就自己去试试罢……到时候可别怪我没停下来帮你挖坟。”“你这侏儒想活得比我久?”佣兵嘿嘿笑道。他的笑容有个缺口,正是瓦狄斯·伊根爵士的盾牌撞掉他一颗牙齿的地方。提利昂耸耸肩。“你要在夜间加紧赶路,这简直就是想摔破脑袋。我宁可慢慢走,舒舒服服地走。波隆,我知道你爱吃马肉,但这回要是我的马死了,咱俩就只剩影子山猫可骑了……老实说,我认为不管我们怎么做,原住民都会找上我们。这里四处都是他们的眼线。”他伸出戴了手套的手,朝周围风蚀的高耸峭壁挥挥。波隆皱眉道:“兰尼斯特,那我们就跟死人没两样了。”“真那样的话,我也宁愿死得舒服点。”提利昂回答,“我们需要生个火,这里入夜之后冷死人,热腾腾的食物不仅可以温暖咱们的肚皮,还可以提振精神。你觉得这附近能打到什么野味?莱莎夫人好心地给我们准备了丰盛的咸牛肉、硬乳酪和干面包大餐,但我实在不想在这里咬断牙齿,你知道,要找学士还有得走咧。”“我能弄到肉,”一绺黑发之下,波隆的黑眼睛狐疑地打量着提利昂。“但我首先应该把你和这堆笨柴火丢在这里,如果我把你的马也带走,那我逃脱的机会就会加倍。到时候你会怎么做呢,侏儒先生?”“八成是死啰。”提利昂弯腰捡起另一根木棍。“你觉得我不会这么做?”“如果攸关性命,你会毫不犹豫这么做。当初你朋友契根肚子中箭,你不就动作飞快,一刀把他宰了?”当时波隆抓住他的头发往后一扯,匕首从他耳朵贯穿而进,事后他却对凯特琳·史塔克说他的佣兵同伴死于箭伤。“反正他也活不成,”波隆道,“更何况他大呼小叫个不停,把敌人都引来了。那天受伤的换做我,契根也会同样行为……何况他算不上朋友,只是同行的伙伴。侏儒,你给我搞清楚,我帮你杀人,但那不代表我喜欢你。”“我也只需要你帮我杀人,”提利昂说,“用不着你喜欢我。”他把怀中的木材扔到地上。波隆嘿嘿一笑。“我得承认,你胆子够大,不输咱们佣兵。你怎么知道我会替你出场?”“我哪儿知道?”提利昂瘸着腿试图生火。“我是孤注一掷。之前在旅店里,你和契根跟他们一道把我抓住,图什么?其他人要么是因为职责所在,要么是为了主子的名誉,但你俩不是。你既没有主子,也没有义务,更没有什么宝贝荣誉,何苦没事找事?”他取出刀子,削掉一根木棍的树皮,用来当引信。“喏,佣兵是为什么做事啊?还不是为了钱。你们以为凯特琳夫人会奖赏你们的协助,甚至给你们谋个差事。好了,我想这样应该就行了。你有没有打火石?”波隆伸出两根手指滑进腰间的小袋,丢出一块打火石。提利昂在半空中接住。“谢啦。”他说,“问题在于你不了解史塔克家的人。艾德大人既骄傲,又正直,凡事讲求荣誉,而他夫人嘛就更别提了。喏,等事情结束后她当然会赏你两个小钱,带着嫌恶的眼神,一边把钱塞到你手里,一边说几句礼貌的话,但别指望她会给更多啦。史塔克家要的是有忠诚有勇气,还得讲究荣誉的人,而你和契根嘛,老实说,不过是出身低贱的人渣。”提利昂拿燧石敲击匕首想生火,却什么也没弄出来。波隆哼了一声。“小家伙,我看你这舌头挺毒的,小心哪天给人割了叫你吞下肚去。”“别人都这么说。”提利昂瞄瞄佣兵。“我冒犯到你了吗?那还真对不住……不过哩,波隆,你也搞清楚,你的的确确是个人渣。责任感、荣誉心、友谊,哪一样是你有的?哼,不用费工夫想了,答案咱俩都知道。可你不蠢,我们抵达峡谷之后,史塔克夫人就用不着你了……但我用得着,何况兰尼斯特家的人从不吝惜金子。所以,当我需要孤注一掷时,我就是猜你够机灵,知道怎么做对你最有利。让我很高兴的是,你的确够机灵。”他将打火石和刀刃再度撞击,却依旧徒劳无功。“拿来,”波隆蹲下身,“让我来。”他从提利昂手里接过短刀和燧石,一打便擦出火花。一块卷起的树皮开始冒烟。“干得好。”提利昂道,“你虽然是个人渣,但不可否认你很有用。手里再拿把剑,你就跟我老哥詹姆差不多厉害。波隆,你想要什么?金子?土地?还是女人?只要想办法保全我性命,你要什么有什么。”波隆朝火堆轻轻吹气,火焰顿时跃得老高。“万一你死了怎么办?”“那样嘛,起码有了个真心诚意为我哀悼的人。”提利昂嘻嘻笑道,“我挂了,金子也就没啰。”这时火已经烧得很旺。波隆起身,把燧石塞进口袋,然后将匕首抛回给提利昂。“算你公道,”他说,“我的剑是你的了……但别叫我来卑躬屈膝、满口老爷大人那套,我不当别人的仆从。”“你也不当别人的朋友,”提利昂道,“我很清楚一旦有利可图,你会义无返顾地背叛我,就跟你背叛史塔克夫人一样。波隆,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诱你出卖我,请你记住——不管对方出价多少,我都付得起。说穿了,就是我很爱惜我这条命。好啦,那你现在到底能不能帮咱们弄点好吃的?”“你把马照顾好。”波隆说着解开系在身后的猎刀,大步走进树林。一个小时后,马匹已经刷洗喂饱,营火也烧得劈啪作响,火上的烤架正转着一只小山羊,滴下油汁,香气四溢。“现在只差一瓶好酒配着下肚啦。”提利昂说。“还要来个女人,最好再多十来个士兵保护我们。”波隆道。他两脚盘坐在火边,正拿油石磨长剑。石头和金属摩擦所发出的刺耳声响有种怪异的安全感。“很快天就要全黑,”佣兵表示,“第一班我来值……虽然没什么用,好歹待会儿我可以死在睡梦中。”“喔,我看用不着等到睡着,他们就会过来了。”闻着烤肉的香气,提利昂不禁口水直流。波隆隔着营火盯着他。“你有打算。”他平板地说,石头又磨了剑一下。“不妨说有一丝希望罢,”提利昂道,“又到孤注一掷的时候了。”“你拿咱俩的性命当赌注?”提利昂耸耸肩。“难道有别的选择?”他伸手从火上割下一小片羊肉。“啊。”他一边咀嚼,一边开心地感叹。油汁从他两颊滴下。“虽然有点硬,又没有酱料,但我还是不抱怨的好。之前在鹰巢城,我在断崖边跳来跳去,连一粒煮豆子都吃不到哩。”“结果你却给了那狱卒一袋金子。”波隆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当提利昂把装了金子的皮袋扔给莫德时,连莫德自己都难以置信。狱卒松开袋口的绳子,看到耀眼黄金,两眼睁得像煮蛋那么大。“我把银币留了下来,”提利昂对他歪嘴一笑。“我们本来就说好给金子,所以就成交啰。”那笔钱是莫德欺负一辈子犯人都挣不到的数目。“还有,别忘记我说过,这些只是开胃小菜。哪天你要是觉得烦,不想继续为艾林夫人做事,就到凯岩城来,到时候我再把欠你的算清。”眼看两手盛满金龙币,莫德当场就双脚跪下,保证他一定会照办。波隆抽出匕首,将肉从火堆上拿下,开始从骨头上切下一块块烤得焦黑的肉,提利昂则挖空两块硬面包充当盘子。“假如我们真能回到河间地,你打算做什么?”佣兵边切边问。“喏,先找个妓女,弄张羽毛床,来壶好酒再说。”提和昂递出盘子,波隆将之装满肉块。“然后再决定去凯岩城或者君临,等我想想,关于某把匕首,可有好些问题要问呢。”佣兵咀嚼吞咽着满口烤肉。“这么说来你没撒谎?那真不是你的刀子?”提利昂挤出一丝微笑。“你觉得我看起来可像个骗子?”待他们填饱肚子,夜空已群星密布,一弯新月升上山头。提利昂将他的山猫皮披风铺在地上,拿马鞍当枕头。“等啊等啊,咱们朋友还没动静,真是好事多磨。”“换做是我,也会担心其中有诈,”波隆道,“要不是有陷阱,干嘛这样大刺刺的?”提利昂咯咯笑道:“那我们岂不更该唱歌跳舞,好把他们通通吓跑啰。”说完他哼起了小调。“侏儒,你真是疯了。”波隆边说边用匕首剔除指甲缝里的油脂。“波隆,你对音乐的喜好都到哪儿去啦?”“你要音乐,当初干嘛不叫那唱歌的当你打手?”提利昂嘻笑道:“那一定很有趣。想想他拿竖琴对付瓦狄斯爵士会是什么情景。”他继续哼唱着。“知不知道这曲儿?”他问。“听得烦了,在旅店或妓院里常听到。”“这是密尔的歌谣,叫做‘我的恋爱季节’。如果你知道歌词,就会明白写得有多么甜美哀怨。我睡过的第一个女孩子以前常唱这首歌,想忘也忘不掉。”提利昂抬头仰视星空。这是个清朗的寒夜,群星的光辉洒在山间,明亮无情有如真理。“我遇见她的那晚就和现在一模一样,”他听见自己说,“当时詹姆和我正从兰尼斯港骑马回来,只听一声尖叫,就见她朝路上跑来,后面跟了两个大呼小叫的男人。我老哥拔剑去对付他们,我则下马保护女孩。她只大我不到一岁,黑头发,很纤细,那张脸教你看了就心碎。最起码我的心碎了。虽然她出身低贱,又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也很久没洗澡……但就是讨人喜欢。那两个男的先前已经扯开了她穿的破布,背几乎都露了出来,所以我用自己的斗篷裹住她,詹姆则把那两个家伙赶回森林里。等他跑回来,我已经问出了她的名字和身世。她是个农夫的女儿,自从她爹发烧病死后就孤伶伶一个人,正准备去……唉,其实要去哪儿她自己也不知道。”“当时詹姆一心只想逮着那两个人。强盗居然敢在距离凯岩城这么近的地方攻击行人,这可不是件寻常事,他把这当成奇耻大辱。那女孩惊慌失措,不敢一个人走路,于是我提议带她到附近的旅馆,弄点东西给她吃,而我老哥则回凯岩城讨救兵。”“她比我原先料想的更饿。我俩足足吃了两只半烤鸡,又喝干了一整壶酒,边吃边聊很愉快。那年我才十三岁,只怕一喝酒就乱了性。总之等我回过神来,已经跟她躺在床上。她很害羞,但我更害羞,真不知我是打哪儿来的勇气?我给她开苞的时候她哭了,但事后她吻了我,然后悄声唱起那首歌,到第二天清晨,我已经爱上她了。”“你爱上她了?”波隆的语气听来饶富兴味。“很可笑,对不对?”提利昂又哼起那首歌。“后来我还娶了她。”最后他终于承认。“兰尼斯特家的人娶个农家女?”波隆说,“真有你的。”“唉,讲几句谎话,口袋里装上五十枚银币,再找个喝醉酒的修士,一个小男孩能干些什么,说了你大概都不相信。我不敢把我的新娘带回凯岩城,就把她安顿在她自己的小屋里,咱俩过了两个星期的夫妻生活。最后那修士酒醒,便把事情前后通通禀报给我公爵老爸。”过了这么多年,讲起这件事竟依旧让提利昂倍感孤寂,他实在大感意外。或许只是旅途困顿的关系罢。“我的婚姻到此结束。”他坐起身,凝视着逐渐熄灭的篝火,就着光亮眨眼。“他把那女孩赶走了?”“他做得更漂亮,”提利昂道,“他先要我老哥跟我说实话。其实……那女孩是个妓女。从那条路到那两个强盗,整件事都是詹姆安排好的。他认为让我体验男女之事的时刻到了,便精心策划了这一切。这是我的第一次,所以他特意付了双倍的价钱找了个**。”“詹姆说完之后,为了让我牢牢记取教训,泰温大人把我老婆叫进来,交给他手下的卫兵。说实话,他们出的价挺公道,一人一枚银币,你说多少妓女值这个价?他叫我坐在军营的角落,逼我全程观赏,到后来她赚的银币多得拿不完,白花花的银子顺着指缝洒了一地,而她……”浓烟刺痛了他的眼睛。提利昂清清喉咙,从火边转开,朝黑暗的夜空望去。“泰温大人让我最后一个上。”他轻声说,“他还递给我一枚金币,因为我是兰尼斯特家的人,身价不同。”过了一会儿,他又听见波隆拿石头磨剑的声音。“管我十三岁、三十岁还是三岁,有人敢这样对我,我非宰了他不可。”提利昂转头面对他。“说不定哪天你会有机会。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话,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有仇必报。”他伸个懒腰。“我试着睡一会儿好了。咱们要死的时候记得叫醒我。”他用山猫皮披风裹住身子,闭上眼睛。地面凹凸不平,又冷又硬,但没过多久,提利昂·兰尼斯特竟真的睡着了。他梦见了天牢,但这回他是狱卒,并非犯人,而且他身躯高大,手握皮带,正抽打着父亲,逼他后退,逐渐靠近无尽深渊……“提利昂。”波隆的警告低沉而急促。提利昂立时清醒。营火仅剩余烬,人影正从四面八方朝他们进逼。波隆单膝起立,一手持剑一手握着匕首。提利昂捉住佣兵的手:安静,别轻举妄动。“今晚夜风寒冷,诸位何妨过来一起烤烤火?”他对周围鬼鬼崇祟的人影喊,“虽然我们无酒可以招待,但欢迎各位前来品尝羊肉。”所有的动作都停了下来。就着月色,提利昂瞥见金属反射的光泽。“山是我们的,”树丛里传来一个低沉、坚毅而不友善的声音。“羊肉也是我们的。”“羊肉是你们的没错,”提利昂附和:“你是谁?”“当你升天去见你的神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回答,“告诉他送你上天的是石鸦部的冈恩之子冈梭尔。”他踏开树丛,走进光线范围内。来人个子很瘦,带着个牛角盔,手里握着猎刀。“还有多夫之子夏嘎。”这是头一个声音,低沉而致命。只见一块巨石朝他们左边挪动,然后立起身,变成了人。他的身躯魁梧强壮,看似动作迟缓,全身穿着兽皮,右手拿了根木棍,左手则握着一柄斧头。他脚步笨重地朝他们走来,边走边猛力把两样武器对撞了一下。其他的声音跟着喊出名字,有康恩、托瑞克、贾戈特,还有些名字提利昂记不完全,但对方一共有十人以上。有些拿了刀剑,其他人则挥舞着干草叉、镰刀和树木削的长矛。他直等他们通通报完姓名之后方才回答:“我是兰尼斯特部落的泰温之子提利昂,他是住在凯岩城的狮子酋长。我们很乐意支付吃羊肉的赔偿。”“泰温之子提利昂,你能给我们什么东西呢?”叫冈梭尔的人问。他似乎是这群人的头目。“我钱包里有些银币,”提利昂告诉他们,“我身上这件锁甲对我来说太大,但康恩穿起来应该很合身。另外呢,我这把战斧要是握在夏嘎那双强壮的手里,肯定会比他那柄木头斧威猛得多。”“半人想拿我们的东西当赔偿。”康恩道。“康恩说得对。”冈梭尔说,“你的银币是我们的,你的马是我们的,你的锁甲和你的战斧,还有你腰上的刀子也都是我们的。你只有一条命可以拿来赔偿。泰温之子提利昂,你想要怎么个死法?”“我想活到八十岁,喝饱一肚子酒,找个**陪着我,这才死在自己的暖床上。”他回答。壮硕的夏嘎第一个发笑,声响如雷。其他人则不若他这么觉得有趣。“康恩,去牵马,”冈梭尔下令,“把另外那家伙宰了,然后把半人抓起来。我们可以让他挤羊奶,顺便讨孩子的妈开心。”波隆一跃起身。“谁想先死?”“住手!”提利昂厉声喝道,“冈恩之子冈梭尔,听我说。我的家族既有钱又有势,只要石鸦部能保我们平安出山,我那公爵老爸赏你们的金子会多到可以拿来洗澡。”“低地领主的金子跟半人说的话一样不值钱。”冈梭尔道。“我虽然只是半个人,”提利昂说,“却有勇气面对敌人。石鸦部呢?等峡谷骑士来了,你们还不是只敢躲在石头后面,害怕得发抖?”夏嘎怒吼一声,将手中的棍棒和斧头再度撞击。贾戈特用他那根前端淬过火的木矛戳了戳提利昂的脸。他极尽所能不畏缩。“你们就只偷得到这种货色?”他说,“杀羊或许可以……还得那羊乖乖认命让你们杀。我老爸的铁匠拉出的屎都比这高级。”“臭小子,”夏嘎吼道,“等我把你的命根子剁下来喂山羊,瞧你还敢嘲笑我的斧头?”然而冈梭尔举起手。“不,我要听听他怎么说。孩子的妈现在都在挨饿,有了家伙比拿金子更有用。泰温之子提利昂,你要拿什么来换你的命?剑?长枪?还是盔甲?”“冈恩之子冈梭尔,这些都不成问题,我给你的远不止于此,”提利昂·兰尼斯特微笑着回答,“我会把整个艾林谷都送给你。”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44 艾德透过红堡深广王座厅的狭窄高窗,夕阳余晖遍洒地面,为墙壁挂上暗红色的条纹。龙头曾经高悬于此,如今石墙虽已为青绿和棕褐相衬、栩栩如生地描绘狩猎情景的挂毯织锦所覆盖,但在奈德眼中,整个大厅依旧浸润在一片血红之中。他高高坐在“征服者”伊耿宽大而古老的座位上。那是张钢铁铸成,满是狰狞尖刺利角和诡异扭曲金属的椅子,它正如劳勃所警告的那般,是张天杀的不舒服的椅子。眼下他的断腿不住抽痛,这种感觉更是无以复加。他身子底下的金属每一小时都越显坚硬,布满利齿般尖刺的椅背,更教他无法倚靠。当年征服者伊耿命令手下铁匠使用敌人投降时的弃械,镕铸成一张大椅时,曾说:“作国王的不能舒舒服服地坐着”。伊耿这傲慢的家伙该死,奈德阴沉地想,劳勃和他的打猎游戏也该死。“你能确定他们不是土匪毛贼?”坐在王座下方议事桌边的瓦里斯轻声问。他身旁的派席尔大学士坐立难安,小指头则摆弄着一枝笔。列席的重臣只有他们几个。前几天有人在御林里瞧见了一只白公鹿,蓝礼大人和巴利斯坦爵士便陪伴国王前去打猎,同行的还有乔佛里王子、桑铎·克里冈、巴隆·史文以及半数廷臣。正因如此,奈德才不得不暂代劳勃坐在铁王座上处理国事。好歹他还有椅子可坐。在王座厅里,除了王室家族和几位重臣,余人都得毕恭毕敬地或站或跪。前来请愿的人群聚大门边,骑士、贵族与仕女站在挂毯下,平民百姓则在走廊上。全副武装的卫兵肩披金色或灰色的披风,威严挺立。这群村民单膝下跪,不论男女老少,清一色衣着破烂,满身血污,脸上刻满了恐惧。带他们进来作证的三位骑士站在后面。“土匪?瓦里斯大人,”雷蒙·戴瑞爵士语透轻蔑。“哼,说得好,他们当然是土匪了。兰尼斯特家的土匪。”奈德感觉得到大厅里的紧张气氛,在场人等不论出身高低,均屏息竖耳倾听。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自凯特琳逮捕提利昂·兰尼斯特之后,西境便宛如一座柴火库。奔流城与凯岩城均已召集封臣,此刻两军正向金牙城下的山口聚集。爆发流血冲突是迟早的事。现在惟一的问题是如何能将伤害减到最小。满眼忧伤,若非脸上酒红色的胎记,本来还算英俊的卡列尔·凡斯爵士指着跪在地上的村民说:“艾德大人,榭尔全村就只剩这些人,其他的都和温德镇、戏子滩的居民一样,通通死光了。”“起来,”奈德命令村民们。他向来不相信一个人跪着的时候所说的话。“你们通通都起来。”榭尔的居民听了纷纷挣扎着起身。一位老者要靠人搀扶才能站起,另一个穿着血衣的女孩则维持跪姿,怔怔地望着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他身穿御林铁卫的白袍白甲,站在王座下方,随时准备誓死保卫国王……或者,奈德猜测,保卫国王的首相。“乔斯,”雷蒙·戴瑞爵士对一位穿着酿酒师傅围裙的光头胖子说,“快跟首相大人说榭尔发生了什么事。”乔斯点点头。“启禀国王陛下——”“国王陛下他正在黑水湾对岸打猎,”奈德一边说,一边自忖一个人有没有可能终生居住在距红堡仅几日骑程的地方,却仍旧对国王的相貌一无所知。奈德穿着白色的亚麻外衣,胸前绣有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纹章,黑羊毛披风用象征职位的银手徽章别在颈边。黑白灰三色,正是真理的三种可能。“我是国王之手,即御前首相艾德·史塔克公爵。告诉我你是谁,以及你对这些强盗所知的一切。”“俺开了……以前俺开了……以前俺开了家酒馆,大人,在榭尔,就在石桥旁边。大家都说俺酿的麦酒是颈泽以南最好的,大人,请您见谅。可是大人,现在全都没了。他们进来喝饱以后又把剩下的倒掉,然后放火烧了房子,本来啊,大人,本来他们还打算要俺命,可他们没逮着。”“他们放火把咱逼走,”他旁边的一个农夫说,“大半夜里从南方来,把田啊房子啊通通给烧了,谁要是敢上前阻拦就没命。可是大人,他们不是强盗,因为他们根本不是来抢东西,他们把我的乳牛宰了之后,把尸体丢在那儿喂苍蝇和乌鸦。”“他们还把我徒弟活活踩死,”一个有着铁匠的肌肉,头上包了绷带的矮胖男子说。看得出他特别换上最好的衣服上朝,但那条裤子却布满补丁,斗篷也是风尘仆仆。“他们骑在马上哈哈大笑,追着他跑来跑去,还拿枪戳他,当成是在玩游戏。那孩子就这样跑啊,惨叫个不停,最后摔倒在地,被块头最大那家伙一枪刺死。”跪在地上的女孩伸长脖子抬头看着高高在上的奈德。“陛下,他们还杀了我娘。然后他们……他们……”她的话音渐弱,仿佛忘了原本要说些什么,自顾自地啼哭了起来。雷蒙·戴瑞爵士接过话茬:“温德镇的居民躲进庄园,可房子乃是木制,入侵者便将其铺上稻草,把他们活活烧死在里面。有些人开门冲出火场逃走,他们便用弓箭射杀,连怀抱奶娃的女人也不放过。”“哎哟,真是可怕,”瓦里斯喃喃道,“怎么会有人如此残忍呢?”“他们本来也要这么对付俺们,幸好榭尔的庄园是石头做的,”乔斯道,“有人想用烟把俺们薰出来,可那大块头说河上游比较有收获,就奔戏子滩去了。”奈德身体前倾,手指触碰到冰冷的金属。他每根指头间都是一柄刀刃,尖端是弯曲的利剑,有如爪子般从王座的扶手向外伸展。虽然历经了三个世纪,其中有些刃叶依旧锋利逼人。对粗心大意的人来说,铁王座称得上机关密布。歌谣里唱着当初花了一千把剑,经过黑死神贝勒里恩的烈焰加热熔解,方才铸成王座。敲敲打打前后总共花了五十九天,最后的成品就是如今这座边缘如剃刀般锋利,无处不是倒钩和纠结的驼背黑怪物。这张椅子可以杀人,倘若传说属实,还真的杀过。艾德·史塔克并不想坐上来,但如今他高踞于此,而下面的人民前来请求他主持正义。“你们有何证据指明这些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人?”他问,同时努力压抑怒气。“他们穿了红披风或打着狮子旗吗?”“即便兰尼斯特的人,也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马柯·派柏爵士斥道。他是个脾气暴躁、有如好斗雄鸡的年轻人。虽然在奈德看来,他历练太浅,又太过血气方刚,但他却是凯特琳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的好友。“大人,他们个个骑着骏马身披铠甲,”卡列尔爵士冷静地回答,“手中持有精钢长枪和宝剑,还有用来屠杀村民的战斧。”他伸手指指这群衣衫褴褛的幸存者中的一人。“你,对,就是你,说出来没关系,把你跟我说的话都告诉首相大人。”老人低下头。“关于他们骑的马,”他说,“他们骑的是战马。我在维伦老爵士的马房里做过很多年,看得出其中差异。他们骑的马没有一匹是犁过田的,我敢以天上诸神之名发誓。”“骑好马的土匪,”小指头表示意见,“或许马是他们刚从别处抢来的。”“这群强盗一共有多少人?”奈德问。“最起码一百个。”乔斯回答,而在同时,那位包着绷带的铁匠也开了口,“五十个。”他后面的老太婆则说,“好几百人啊,大人,根本就是一支军队。”“好太太,我相信您说得很正确。”艾德公爵告诉她,“你们说他们没打旗帜,那他们穿的盔甲呢?你们有没有谁注意到上面的花纹或装饰,或者是盾牌和头盔上的家徽?”酿酒师傅乔斯摇摇头。“大人,有的话那敢情好,可他们穿的盔甲样式都很普通,只有……只有那领头的,他虽然穿得和其他人一样,可您绝不会把他和别人弄混。大人,这家伙块头可真大,俺敢打赌,那些断言巨人已死的人没见过这家伙。他块头大得跟头牛似的,讲起话来声音响得像山石迸裂。”“一定是‘魔山’!”马柯爵士大声说,“这还用问?一定是格雷果·克里冈干的好事。”奈德听见窗户下方和大厅远端窃窃私语声此起彼落,不安的说话声也从外面的走廊传来。在场众人不论贫富贵贱,都清楚倘若马柯爵士所言得到证实,代表着什么: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正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封臣。他审视着村民惊恐的脸孔,也难怪他们如此害怕,他们起初必定以为自己被拖来这里,要在国王面前指控泰温大人为满手血腥的屠夫——而国王本人正是泰温的女婿。他很怀疑那几位骑士有没有给他们选择的余地。派席尔大学士从议事桌边沉重地站起身,象征职位的项链不住碰撞。“马柯爵士,没有对您不敬的意思,但我们无法就此认定那强盗便是格雷果爵士。国内的大块头大有人在。”“但有人跟魔山一样吗?”卡列尔爵士道,“我可从没见过。”“相信在场也没人见过。”雷蒙爵士愤怒地说,“跟他站在一起,连他弟弟都像只小狗。在座诸君,请睁开您们的眼睛吧,难道你们还需要亲眼见到他的印章盖上尸体才肯相信吗?这一定是格雷果,不会错的。”“然则格雷果爵士何必去打家劫舍?”派席尔问,“靠着他的封君老爷,他不但坐拥坚固堡垒,还有自己的良田领地,此人可是个涂抹圣油,经过正式册封的骑士啊。”“这家伙是个虚伪的骑士!”马柯爵士道,“他是泰温大人的疯狗。”“首相大人,”派席尔语气僵硬地说,“还请您提醒这位‘正直’的骑士先生,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是我们王后陛下的父亲。”“谢谢您,派席尔大学士,”奈德道,“您若不提起,只怕我们都忘了。”从高高的王座上,他看到大厅尽头有人溜出去。兔子就这么跑走了,他心想……不,应该说是贪恋王后奶酪的耗子吧。他瞥见茉丹修女带着珊莎站在走廊上,顿时火冒三丈:这不是小女孩该来的地方。但修女事先也不可能料想到今天的会议内容并非繁冗的日常杂务——聆听百姓请愿,调解村镇间纷争,以及判定土地界石划分等等。下方的议事桌边,培提尔·贝里席终于玩腻了他的羽毛笔,倾身向前道:“马柯爵士,卡列尔爵士,雷蒙爵士——可否容我问个问题?这几个村子都是由你们所管辖与保护,请问屠杀发生当时诸位又在何地呢?”卡列尔·凡斯爵士回答:“当时我与家父都在金牙城下的山口,马柯爵士也是。当这些暴行传到艾德慕·徒利耳中时,他嘱咐我们率领小队人马,前来搜索幸存者,然后带他们觐见国王。”雷蒙·戴瑞爵士发言道:“艾德慕爵士早已让我率领我的兵力赶到奔流城。我接获消息时,正在城外隔河扎营,等候进一步命令。等我赶回封地,克里冈和他的走狗已经渡过红叉河,回兰尼斯特家的丘陵地去了。”小指头若有所思地抚弄他的尖胡子。“爵士先生,倘若他们再度来袭呢?”“他们要是有胆再来,我们就用他们的血,浇灌被他们烧掉的田地。”马柯·派柏爵士愤怒地说。“艾德慕爵士已派兵驻防距离边境一日骑程内所有村镇与庄园。”卡列尔爵士解释,“若还有人来犯,可不会像这次那么好过了。”这很可能正是泰温公爵的目的,奈德心里明白,借此压榨奔流城的力量,诱使那小伙子分散兵力。他小舅子年纪尚轻,英勇有余,睿智却不足。他会竭尽全力守住每一寸土地,保护每一个依附他名下的男女老少。精明老练如泰温·兰尼斯特,自当很清楚这点。“既然你们的田产和房舍都安全了,”培提尔伯爵道,“那还上朝来做什么?”“三河流域的领主以国王之名维持境内和平,”雷蒙·戴瑞说,“兰尼斯特的人破坏了和平。我们要求血债血偿,我们要为榭尔村、温德镇和戏子滩的百姓讨个公道。”“艾德慕同意我们以牙还牙,用相同的手段对付格雷果·克里冈,”马柯爵士宣布,“但霍斯特老爵爷命令我们首先得到国王的允许再出击。”感谢天上诸神,还好有霍斯特大人在。与其说泰温·兰尼斯特是头狮子,不如说他是只狐狸。假如当真是他派格雷果爵士去杀人放火——奈德对此毫无疑问——他一定会特意嘱咐格雷果小心翼翼,夜晚行动,不张旗帜,扮成普通强盗。倘若奔流城反击,瑟曦和她父亲便能坚称破坏和平的是徒利家族,而非兰尼斯特。到时候劳勃会相信哪一边,只有诸神才知道。派席尔大学士又站起来。“首相大人。如果这几位好村民坚信格雷果爵士背弃了他神圣的誓言,转而**掳掠,请让他们去见他的封君大人,向他去抱怨。这些罪行与王室无关,他们应当请求泰温大人主持正义。”“这些当然与国王有关,”奈德告诉他,“不论东西南北,我们均以劳勃之名行事。”“和国王有关,”派席尔大学士说,“此话有理,那么我们该等国王回来再行商——”“国王此刻正在河对岸打猎,可能好几天都不会回来。”艾德公爵说,“劳勃要我暂代他处理国事,用他的耳朵倾听,用他的声音说话,而我将谨遵其意……但我同意应该要知会他。”他在壁毡下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罗拔爵士。”罗拔·罗伊斯爵士前跨一步,鞠躬道:“大人,您有何吩咐?”“令尊与国王陛下一道外出狩猎,”奈德说,“可否请你将今日之事通报他们?”“大人,我这就去办。”“那我们是不是这就可找格雷果爵士报一箭之仇?”马柯·派柏询问摄政。“报仇?”奈德说,“我以为我们谈的是主持正义。到克里冈的封地放火杀人并不会恢复王国境内的和平,只能稍稍弥补你受损的自尊。”愤怒的年轻骑士还来不及反驳,他便转开视线,对那群村民说,“榭尔的居民们,我无法归还你们的家园和你们的作物,更不能将死者复生。但或许我能以我们的国王劳勃之名,还你们一个迟来的公道。”大厅里的每一只眼睛都注视着他,凝神等待。奈德缓缓地挣扎着站起来,两手全力撑住王座,断腿撕心裂肺地剧痛。他尽一切所能不去注意疼痛,此刻千万不能在他们面前显示虚弱。“先民认为判人死刑者应该亲自操刀,我们在北境依旧保留了这个传统。我本不愿由他人代为执行……但看来我别无选择。”他指指自己的断腿。“艾德大人!”从大厅西侧传来一声喊叫,一名俊美的年轻男孩勇敢地向前走来。年仅十六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脱去铠甲后愈发显得年轻。他身穿浅蓝色丝衣,系着朵朵金玫瑰连缀而成的腰带。金玫瑰是他家族的纹章。“我恳求您让我有幸代您出战。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吧,大人,我发誓不会教您失望。”小指头轻笑。“洛拉斯爵士,如果我们单只派您去对付格雷果爵士,他八成会把您的头送回来,顺便塞颗李子在您那张漂亮的嘴里。魔山可不会乖乖地看在正义的份上束手就擒。”“我不怕格雷果·克里冈。”洛拉斯爵士骄傲地说。奈德缓缓坐回伊耿那张畸形王座的冷硬铁板上,他的视线沿着墙壁一张接一张脸孔地搜索。“贝里大人,”他喊,“密尔的索罗斯,葛拉登爵士,罗沙大人。”被点到名字的人纷纷站到前面。“请你们各带二十名士兵,将我的命令送到格雷果的城堡。我将派出自己的二十名侍卫与你们同行。贝里·唐德利恩大人,此次任务由您指挥,因为您的爵禄最高。”金红头发的年轻伯爵鞠躬道:“艾德大人,悉听尊命。”奈德提高音量,让王座大厅里所有的人都能听见。“以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的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我,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公爵,身为其国王之手,在此命令你们即刻高举国王的旗帜,全速渡过三叉戟河的红叉支流,进入西境,依照国王律法,制裁虚伪的骑士格雷果·克里冈,以及所有与他合谋的共犯。我在此宣告,从今以后,褫夺其一切官阶与职衔,收回其一切封地、赋税和房产,并明令处之以死刑。愿天上诸神怜悯他的灵魂。”余音渐落之后,百花骑士神情困惑地问:“艾德大人,那我该做什么?”奈德低头看着他。居高临下,洛拉斯·提利尔看起来就和罗柏一样年轻。“洛拉斯爵士,没有人怀疑您的勇武,然而我们今天谈的是律法和正义,你要的却是报仇雪恨。”他转向贝里伯爵说,“明天天亮就出发,这事最好尽快处理。”语毕他举起手。“今天的请愿到此为止。”埃林和波瑟爬上陡峻狭窄的铁台阶,搀扶他下去。步下阶梯时,奈德感觉得出洛拉斯·提利尔愠怒的瞪视,然而等他回到地面,那男孩已经走了。铁王座下方,瓦里斯正忙着收拾议事桌上散乱的文件。小指头和派席尔国师已先行离去。“大人,您的胆子可比我大多了。”太监轻声说。“瓦里斯大人,此话怎讲?”奈德唐突地问。他的断腿隐隐抽痛,此刻他没有心情玩文字游戏。“换做是我坐上面,我大概会派洛拉斯爵士去。瞧他那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再说要与兰尼斯特为敌,还有什么能比拉拢提利尔家族更要紧呢?”“洛拉斯爵士还年轻,”奈德道,“我敢说他很快就会忘记这次失意。”“那伊林爵士呢?”太监轻抚他搽过粉的肥胖脸颊。“再怎么说,他到底是国王的执法官哪,叫别人去做他份内之事……可能会被解读成恶意侮辱哟。”“我并无冒犯之意。”老实说,奈德并不信任那位哑巴骑士,但归根到底,或许只是肇因于他对刽子手的嫌恶罢。“容我提醒您,派恩家族世代是兰尼斯特臣属。我认为选择并未对泰温大人宣誓效忠的人前去比较妥当。”“您的作法毫无疑问非常谨慎,”瓦里斯道,“只是我碰巧看见伊林爵士站在大厅后面,张大那双苍白的眼睛瞪着我们,我必须承认,他看起来委实不怎么高兴,虽然我们这位沉默寡言的骑士先生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原本就不易猜测。我也希望他很快就会忘记这次失意。他可是热爱着他的工作啊……”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45 珊莎“他竟然不肯派洛拉斯爵士去,”当晚她们一同就着油灯、吃冰冷的晚餐时,珊莎把这件事告诉珍妮·普尔。“我觉得一定是他脚受伤的关系。”为了休养腿伤,艾德大人在他的卧房里与埃林、哈尔温和维扬·普尔共进晚餐,而茉丹修女在走廊上站了整天,抱怨起两脚酸痛,没有出来用饭。本来艾莉亚该跟她们一起吃,但她上舞蹈课还没回来。“他脚受伤?”珍妮不确定地说。她和珊莎同龄,是个可爱的黑发女孩。“洛拉斯爵士脚受伤了?”“不是他的腿,”珊莎边说边优雅地咬着鸡腿。“傻瓜,是我父亲的腿。你看他痛得那么厉害,连脾气也暴躁起来了。不然我想他一定会派洛拉斯爵士去的。”父亲的决定令她颇感困惑。百花骑士发言的时候,她本以为自己就要亲眼见到老奶妈的故事成真。格雷果爵士是怪兽,而洛拉斯爵士则是真正的英雄,定会将之斩杀。他那么纤瘦美丽,黄金玫瑰围绕着纤细腰身,浓密的棕发坠进双眼,活脱脱就是真英雄的模样。结果父亲竟一口回绝了他!她气得说不出话来。事后她和茉丹修女从长廊走下楼梯时,她忍不住说出自己的想法,但修女却说她不该过问父亲的决定。这时一旁的贝里席伯爵接口道:“哎,修女,我也弄不明白,只觉得她父亲大人有些决策可以再深思熟虑一些。我看您家小姐的睿智不输她的美貌。”说完他向珊莎深深鞠躬,弯腰的程度反而让珊莎怀疑他究竟是在恭维还是讥讽。茉丹修女发现她们的谈话内容被贝里席大人听见,非常不悦。“大人,这孩子只是随便说说,”她说,“不过是瞎说话,没什么特别意思。”贝里席大人捻捻尖胡子,“没有?孩子,告诉我,为什么你觉得应该派洛拉斯爵士去呢?”珊莎别无选择,只好把英雄和怪兽那套和盘托出。国王的重臣微笑道:“呵,这可不是我的理由,不过……”他碰了碰她脸颊,手指轻轻划过颧骨轮廓。“小可爱,人生不比歌谣。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珊莎觉得没必要把这席话也告诉珍妮,光想想就够让她不安了。“国王的执法官是伊林爵士,不是洛拉斯爵士,”珍妮说,“艾德大人应该派他去才对。”珊莎听了不禁发起抖来。每次她见到伊林·派恩爵士,总是无法克制地颤抖,仿佛有什么死掉的东西在贴着皮肤滑动。“伊林爵士也跟怪兽没两样。我很高兴父亲没选他去。”“要论谁是真英雄,贝里大人也不输洛拉斯爵士啊,你瞧他那英勇高贵的模样。”“也是啦。”珊莎有些怀疑地说。贝里·唐德利恩是挺英俊,但他实在有点“老”,都快满二十二岁的人了。还是百花骑士比较合适。话说回来,当初在竞技场上珍妮对贝里伯爵可是一见钟情。珊莎觉得珍妮真蠢,她不过是个管家的女儿,不管多么痴心妄想,贝里大人也绝不可能青睐地位比他低这么多的对象,更何况她的岁数只有他的一半。然而这话说出口太伤人,因此珊莎啜了口牛奶,岔开话题。“我梦见乔佛里会得到那头白鹿喔。”她说。事实上这不过是个小小的希望,但说成梦听起来比较好。大家都知道梦是预言和先兆。传说白鹿非常稀少,具有魔力,她心里非常清楚她那英勇的王子比他的酒鬼老爸更有资格得到它。“你梦见了?真的吗?乔佛里王子是不是就走上前去,伸手摸摸它,不让它受任何伤害呢?”“才不是,”珊莎道,“他用一支黄金箭把它射死,然后把它带回来给我。”歌谣里的骑士从不会杀害魔法动物,他们都是走上前去伸手抚摸它们,绝不加以伤害,但她知道乔佛里喜欢打猎,尤其是杀戮的部分。不过他只喜欢杀动物。珊莎很确定她的王子与杀害乔里和其他可怜人无关,那都是他的坏舅舅弑君者干的。她知道父亲依旧为此事生气,但他不该为此责怪小乔,否则就好像艾莉亚闯了祸,却来怪她一样。“我今天下午看到你妹妹了,”珍妮脱口而出,仿佛能看穿珊莎的思绪。“瞧她两手倒立在马厩里走来走去的样子。她干嘛那样啊?”“我完全搞不懂艾莉亚做事的动机。”珊莎最讨厌像马厩那样充斥肥料和苍蝇恶臭的地方。就连外出骑马,她通常也是先叫马僮给马上好鞍,再牵到庭院里给她。“你到底想不想听宫里的事嘛?”“想。”珍妮说。“今天有个黑衣弟兄,”珊莎说,“来拜托多送点人手去守长城,可他又老又臭。”她一点也不喜欢那个人的模样。她以前总把守夜人都想像成班扬叔叔那样。在歌谣里,大家可称他们为长城上的黑骑士呢。然而今天这人驼着个背,面目可憎,活像生了一身虱子似的。假如守夜人都是这副德行,那她还真为她的同父异母私生子哥哥琼恩感到遗憾。“父亲询问在场的骑士,有没有人愿意披挂黑衣,借此光耀门楣,结果无人响应,最后他让这个叫尤伦的家伙自己去国王的地牢里挑选想要的人,遣他走了。随后来了两个自由骑手,他们是一对来自多恩边疆的兄弟,想要宣誓投效国王。父亲接受了他们的誓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