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里走到衣橱边。“蓝礼大人也是国王和史坦尼斯大人的弟弟。”“但他们骑马却没找他作伴,”虽然蓝礼态度友善又笑口常开,奈德仍旧摸不清他的立场。前几天,他把奈德拉到一边,向他展示一个精雕细琢的黄金玫瑰坠子,里面有张密尔画风的鲜活肖像,画中人是个生着雌鹿般眸子和一头柔软棕发的可爱少女。蓝礼似乎急于知道女孩是否让他联想起什么人,当奈德答不上来,只耸了耸肩时,他似乎相当失望。女孩是洛拉斯·提利尔的妹妹玛格丽,后来他坦承,不过有人说她长得像莱安娜。“不像啊。”奈德困惑地告诉他。难道说长得像劳勃年轻时的蓝礼,暗中爱慕着这位在他看来长得像年轻的莱安娜的女孩?真是怪事一桩。乔里递过背心,奈德把手穿进臂口。“或许史坦尼斯大人会回来参加劳勃的比武大会。”他边说边让乔里替他将衣服带子在后腰处系上结。“那可就真是诸神眷顾了,老爷。”乔里说。奈德系上一柄长剑。“换言之,大概他妈的不可能。”他无奈地笑笑。乔里把奈德的披风搭上他的肩膀,在喉咙的地方用首相的徽章扣住。“这武器师傅住在他店面楼上,就钢铁街顶的一栋大房子。埃林认得路,老爷。”奈德点点头。“要是这拉车小厮撒谎,就只有天上诸神能救他了。”虽然这实在不像是条可靠的线索,但奈德·史塔克所认识的琼恩·艾林可不会穿什么镶珠宝的银铠甲。他说过:铠甲就是铠甲,用来防身,而非装饰。当然,他也有可能改变想法,在宫里待过十几年,再怎么也不可能和从前一模一样……然而这个转变未免太大,奈德实在无法释怀。“还有什么需要我效劳?”“你可以准备上妓院了。”“老爷,这是苦差事啊。”乔里嘻嘻笑道,“我想大伙儿都会很乐意帮忙,波瑟早就迫不及待,自己先去了。”奈德最心爱的坐骑已经上好马鞍,正在庭院里等他。他穿过场子,瓦利和杰克斯一左一右跟了上来。在这种大热天,穿戴钢头盔和铠甲一定汗流浃背,但他们半声怨言也无。艾德公爵身披灰白相间的长披风,策马穿过国王大门,进入臭气四溢的城区,立时感觉到四处都是眼线。他一踢马肚,绝尘而去,两名侍卫紧跟在后。他们在拥挤的街道间穿梭,他频频回头。虽说托马德和戴斯蒙今天一大早便离开城堡,守在他们必经之路上,负责注意是否有人跟踪,但奈德还是不放心。活在国王的八脚蜘蛛及其鹰犬的阴影下,他就像洞房花烛夜的新嫁娘一样害怕。钢铁街从临河门旁的市集广场开始延伸。这临河门乃是地图上标记的名字,老百姓平常都唤它作“烂泥门”。街上,有个戏子正踩着高跷,像只巨型怪虫般大跨步走在人群里,后面跟了一大群光着脚丫的小孩,尖声怪叫着。另外一边则有两个衣衫褴褛,年纪跟布兰差不多的男孩正拿着木棍来往比划,围观群众有的大声喝采,有的气恼咒骂。最后一名老太婆从窗户里探出头,把一桶洗脚水倒在两个男生头上,才算终止了这场打斗。农民们躲在城墙的阴影下,站在他们的货车旁高声吆喝着:“苹果,上好的苹果哟,价钱再高一倍你都会觉得便宜哟,”或是“来买血甜瓜喔,甜得跟蜂蜜一样喔!”以及“大头菜、洋葱、马铃薯,来来来,大头菜、洋葱、马铃薯哟,来来来喔!”烂泥门大大敞开,一小队都城守卫肩披制式的金色披风,拄着长矛站在闸门下。眼看西边来了一群排成纵队骑马飞奔的人,守卫们急忙发号施令,把挡路的推车和行人赶开,好让骑士和他的随从通过。当先穿过大门的人高举一面长长的黑旗,丝织的旌旗在风中飞扬,仿如活物。旗帜上绣着一道划过夜空的紫色闪电。“贝里大人驾到!速速回避!”来者高喊,“贝里大人驾到!速速回避!”紧跟在后的正是那位金红头发的年轻贵族,他身披黑缎星纹披风,骑匹黑色骏马,十足浮华模样。“您是来参加首相比武大会的吗,大人?”一名守卫在他身后叫道。“我是来拿比武大会冠军的!”贝里伯爵在群众欢呼声中高声回应。奈德离开广场,转进钢铁街,沿着蜿蜒小路骑上长长的维桑尼亚丘陵,沿途经过在锻炉前干活的铁匠,拿着盔甲讨价还价的自由骑手,以及头发灰白,兜售着马车上各种旧铁陈刀的铁器贩子。他们越爬越高,建筑物也更显高大,城里绝大多数铁匠都在此地。他们要找的人住在丘顶,有一栋用木材和石膏搭成、楼层足以俯瞰下方狭窄巷道的巨大屋子。房子的两扇大门乃是黑檀木和鱼梁木所制,上面刻画着一幅打猎图,一对石雕骑士守在入口两侧,披挂着造型天马行空的红钢铠甲,使他们有了鹰头狮和独角兽的形态。奈德把马交给杰克斯,侧身走进屋内。瘦小的女侍眼尖,立刻认出奈德的徽章和背心上的家徽,没过多久屋主便急急忙忙出来迎接,满脸堆笑,忙着打躬作揖。“快帮首相大人倒酒。”他对女孩说,然后示意奈德在长椅落座。“大人,我叫托布·莫特,您请坐,把这儿当自个儿家罢。”他穿着黑天鹅绒外套,袖子上用银线绣了铁锤的图案,颈项间则戴了条沉重的银链,上面那颗蓝宝石有鸽子蛋那么大。“如果您需要在首相比武大会上穿的新铠甲,那您可来对地方了。”奈德已经懒得纠正了。“大人,我做的东西要价很高,这我自己也承认,”他边说边把两只成对的银制高脚杯斟满酒。“不过我敢跟您保证,七国上下再找不到手艺能跟我比的人。您若是不信,大可把君临每一家打铁铺都走过一遍,自己比较比较。其实打件盔甲,随便一个乡下铁匠都会。我打出来的是艺术品。”奈德啜着酒,听他继续往下说。照托布吹嘘,不仅百花骑士整套铠甲都是在这里买的,许多真正识货的官家老爷也都是常客,更别提国王陛下的亲弟弟蓝礼大人了。不知首相大人可曾见过蓝礼大人的新行头?就是那件绿甲和黄金鹿角盔。除了他,城里没有别的武器师傅能做出那么深的绿色,因为他小时候在科霍尔当学徒时学会了将颜色渗进精钢里的秘诀,相较之下,涂漆或上釉根本只是小孩子把戏。还是首相大人要把好剑?托布说他在科霍尔也习得了打造瓦雷利亚钢的技术,只有知道正确咒语的人才有办法使老旧的武器焕然一新。“史塔克家族的纹章是冰原狼,对不对?我可以帮您打顶冰原狼头盔,保管走在路上小孩看了就跑。”他拍胸脯保证。奈德微微一笑。“这么说来,你也帮艾林大人打了顶猎鹰头盔?”托布·莫特闻言,停顿了很长时间,最后他放下酒杯:“首相大人他是找过我,跟国王陛下的大弟史坦尼斯大人一起来的。遗憾的是我没那个荣幸,不曾为他们效劳。”奈德平静地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只静静地等待。这些年来,他发现沉默常常比发问更有效,眼下正是如此。“他们说要见见那孩子,”武器师傅道,“所以我带他们去了锻炉。”“那孩子,”奈德跟着重复。他根本不知道那孩子是谁。“我也想见见那孩子。”托布·莫特冷静而谨慎地看了他一眼。“遵命,大人。”他先前的友善语气已经消失无踪。他领着奈德走出后门,穿越一个狭长的庭院,进入宽敞的石砌谷仓,铁匠铺的实际工作就是在这里进行。武器师傅刚开门,一股热气便向外喷涌而出,教奈德觉得自己仿佛要步入火龙口中。每个角落都有一座熊熊燃烧的锻炉,空气里充溢着烟硝和硫磺的臭味。铁匠工头抬头瞄了一眼,只来得及抹抹额际汗珠,便又继续挥舞铁锤和钳子,打着赤膊的学徒则努力鼓动风炉。武器师傅把一个年龄大约与罗柏相若,两臂和胸膛都是结实肌肉的高大男孩叫过来。“这就是史塔克大人,国王新任的首相。”男孩一边听他说,一边以他那双阴沉的蓝眼睛打量奈德,并用手指把汗水浸湿的头发往后拨。他的头发又粗又厚,乱成一团,如墨水般漆黑。他下巴刚长出点黑胡渣。“这是詹德利,以他这年纪算得强壮,干起活来也挺勤快。小子,让首相大人瞧瞧你打的那顶头盔罢。”男孩有些害羞地领他们走到他休息的长凳,将一顶状如牛头,还有两只弧形牛角的头盔拿给奈德看。奈德拿来反复把玩,这头盔是粗钢制成,未经雕琢,但造型却是行家里手。“做得很好,不知你可否愿意卖给我?”男孩一把从他手中抢过头盔。“这不是拿来卖的。”托布·莫特一脸惊恐。“小子,这可是首相大人哪,大人他看得上眼,你还不快送给他,他光开口问已经很给你面子了。”“我做了给自己戴的。”男孩倔强地说。“大人,真是千万个对不起,”他的主人急忙对奈德说:“这小子倔得跟生铁似的,生铁就是欠打。不过这头盔也不是什么值钱家什,若您肯原谅他,我保证为您打一顶前所未有的上等货色。”“他又没做错事,我没什么好原谅的。詹德利,艾林大人来看你时,你们都说了些什么?”“大人,他不过就问了些问题。”“什么问题?”男孩耸肩道:“问我过得好不好啊,主人待我如何啊,我喜不喜欢这差事啊,还有我妈的事,问她是谁、长得怎么样这些。”“你怎么回答?”男孩拨开一撮新垂下的黑发。“我还小的时候她就死了。我只记得她的头发是黄色的,有时会唱歌给我听。她在酒馆里做事。”“史坦尼斯大人也问过你问题吗?”“光头的那个?没,他没问。他都不说话,光盯着我瞧,好像我上了他女儿似的。”“讲话当心点,”师傅说,“你是在和国王的首相大人说话。”男孩低下头。“这孩子聪明,偏偏就是拗。瞧这头盔……别人骂他牛脾气,他就打顶牛头盔来气他们。”奈德摸摸男孩的头,轻搓着他粗黑的头发。“詹德利,看着我。”小学徒抬起头,奈德仔细审视着他下巴的轮廓,还有那对冷若冰霜的蓝眼睛。是了,他心想,我知道了。“去干活罢,小伙子。抱歉打扰你。”他随武器师傅走回屋里。“这孩子的见习费是谁付的?”他轻描淡写地问。莫特看上去相当害怕。“您自己也看到了,这孩子强壮得很,还有他那双手,天生就是打铁的料,这孩子有潜力,所以我没收见习费。”“跟我说实话,”奈德催促他,“强壮的小伙子满街都是。除非长城倒塌,否则你不可能不收见习费。到底是谁付的?”“是个官家老爷,”武器师傅很不情愿地说,“他没说自己的名姓,外衣上也没有家徽。他拿出手的是金子,而且付了平常的双倍,说一半是孩子的见习费,另一半是要我别说出去。”“说说他长什么样。”“他很粗壮,宽肩膀,但没您高。棕色的胡子,似乎还杂了点红。我倒是记得他穿的披风,高档货,扎实的紫天鹅绒料子,滚了银边,可兜帽遮住了他的脸,我看不清楚。”他迟疑了一下。“大人,我不想惹麻烦。”“谁都不想惹麻烦。可是莫特师傅,恐怕这是个麻烦的年代。”奈德道,“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大人,我只是个武器师傅,不知道什么我不该知道的事。”“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奈德耐心地重复一遍。“我可不是问你知不知道。”“这孩子是我的学徒,”武器师傅说。他迎视奈德的目光,眼神固执得如钢铁一般。“他来我这儿以前是谁,那不干我的事。”奈德点点头,觉得自己还挺喜欢托布·莫特这位武器大师。“哪天要是詹德利不想继续铸剑,想要实际弄把刀玩玩的话,叫他来找我,我看他是块当兵的料。在那之前呢,莫特师傅,我谢谢你照顾他。我跟你保证,若是我想弄顶头盔来吓吓小孩,一定第一个找你。”他的侍卫牵马等在外面。“老爷,您查出什么了吗?”奈德上马时,杰克斯开口问。“有的。”奈德告诉他,自己却思绪满怀。琼恩·艾林找国王的私生子做什么?到底什么事值得他连命都赔上?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29 凯特琳“夫人,您还是把头包住,”他们骑马踽踽北行,途中罗德利克爵士一再告诫她,“不然会着凉的。”“罗德利克爵士,淋点雨没什么大不了。”凯特琳回答。她的湿头发沉甸甸地垂下来,一撮松掉的发束黏贴在额头上,不难想像自己的模样有多狼狈,但这次她却不在乎。南国的雨柔软而温和,凯特琳喜欢用脸颊去体会这种轻如慈母亲吻的感觉。这感觉将她带回到童年时代,忆起在奔流城度过的那些灰蒙蒙的日子。她记得饱溢湿气的神木林,枝干低垂;记得弟弟追着她跑过一堆堆湿叶,笑声清脆。她也记得和莱莎玩泥巴的种种情景,记得泥团在手中的重量,滑溜的褐泞在指间流动的感觉。后来,她们咯咯笑着把做好的泥饼端给小指头吃,他竟当真吃了一堆,足足病了一个星期。啊,记得当时年纪还小。凯特琳本以为自己早已忘却了这些事。北境的雨寒冷而无情,有时入夜还会成霜。说是滋养生殖,转眼就变成作物杀手,连**遇上也纷纷走避。这种雨,哪是给小女孩玩的呢?“全身都湿透了,”罗德利克爵士抱怨,“湿到骨子里去了。”他们周围树林浓密,叶梢的落雨声伴着马蹄行走泥泞的响动。“夫人,我们今晚该找个有火的地方歇歇,若能吃点热东西更好。”“前面路口有家旅店。”凯特琳告诉他。她年轻时与父亲外出曾多次在此借宿。霍斯特·徒利公爵壮年时在城里待不住,总是骑马到处晃荡。她还记得旅馆主人是个不分昼夜嚼着烟叶、名叫玛莎·海德的胖女人。玛莎似乎永远都是笑容满面,还常拿蛋糕给孩子们吃。她的蛋糕浸过蜂蜜,吃起来香味浓郁。只是凯特琳很怕她的笑容,因为烟草把牙齿染成了暗红色,笑起来似乎血淋淋,怪吓人的。“有旅馆当然好,”罗德利克爵士满心向往地重复了一遍。“不过……我们最好还是别冒险,为了避免被人认出,还是找家民居借宿比较妥……”这时路上传来盔甲铿锵、马匹嘶鸣和雨水溅洒的声音,他急忙住口。“有人。”他一边出声警告,一边伸手握住剑柄。即便是在国王大道,小心谨慎也绝对有益无害。他们循声而去,绕过一个慵懒的弯道,看见那一群成纵队行进的人马,全副武装,正嘈杂地渡过涨水的溪流。凯特琳拉住缰绳让他们先行。骑在队伍前列的人高举的旗帜已然湿透,垂挂下来,看不清晰。但来人都穿着蓝紫色的披风,海疆城的银色飞鹰纹章在肩头飞扬。“是梅利斯特家的人。”罗德利克爵士朝她耳语,生怕她不知道。“夫人,我看您还是把兜帽拉起来吧。”凯特琳没有照办。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本人就在队伍里面,骑士们围绕四周,身边是儿子派崔克,侍从们则跟在后方。她一眼就看出他们是赶往君临参加首相的比武大会。过去这一个星期,国王大道上到处都是骑士和自由骑手,带着竖琴和皮鼓的吟游诗人,满载啤酒花、玉米和一桶桶蜂蜜的马车,还有生意人,工匠和妓女,汹涌的人潮使得国王大道拥挤不堪,所有人都往南走。她不顾被认出的风险,好好地打量了杰森伯爵一番。上次见他还是在她婚宴之上,当时他只顾着和她叔叔说笑。梅利斯特家族是徒利家族的臣属,此人出手送礼向来大方。如今他的棕发间杂了几丝白色,岁月把他的脸庞凿出了痕迹,却并未减损他的骄傲,他骑在马上的神情天不怕地不怕。凯特琳实在羡慕,她自己担惊受怕可太多了。他们经过时,杰森男爵简单地点头致意,但那只是贵族老爷路遇陌生人时的基本礼貌。那双锐利的眼睛并没有认出她,而他儿子则根本连看都懒得看。“他竟没认出您。”之后罗德利克爵士疑惑地说。“他只看到两个又湿又累,溅满泥浆的旅人站在路边,绝想不到其中一个会是他主子的女儿。我想我们就算进了旅馆也会很安全的,罗德利克爵士。”旅馆位于三河汇流处以北的岔路口,他们抵达时天已快黑。玛莎·海德还在嚼她的烟草,比凯特琳记忆中胖了点,头发也灰白了些,好在她只草草瞟了他们一眼,没有露出恐怖的血腥微笑。“只剩楼上两间客房,别的没了,”她一边说,嘴里一边嚼个没完。“两间都在钟塔下,所以不用担心错过用餐,只是有人会嫌吵。没办法,人太多,我们差不多客满了。如果不要,就请两位上路。”他们当然要。房间在低矮积尘的阁楼内,要经过狭窄老旧的楼梯爬上去。“把鞋子留在这儿,”玛莎收了钱后告诉他们,“伙计待会儿来清理。我可不想看你们踩着烂泥上楼。注意钟声,来晚了就没得吃了。”她脸上没有笑容,也只字未提香甜的蛋糕。当晚餐的钟声真的敲响时,简直震耳欲聋。凯特琳换了干衣服,正坐在窗边,凝视雨滴溜下窗棂。玻璃模糊不清,水珠密布,雨夜正要降临。凯特琳勉强分辨得出两条大路交会处的泥泞渡口。看到岔路,她飘忽的视线不禁停了下来。假如他们由此向西,便可轻松愉快地抵达奔流城。父亲总会在她需要的时候给予睿智的建议,她也渴望和他谈谈,警告他即将来临的风暴。倘若临冬城当真不免一战,奔流城更是首当其冲,因为它既靠近君临,西面又有如阴影般的凯岩城势力。若是父亲身体健康一点,她或许还会考虑,然而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已有两年之久,凯特琳不愿再加重他的负担。东边的路比较崎岖,也更险恶,攀越岩石山丘和浓密树林,进入明月山脉,再穿过陡峭隘口和深渊绝壁,则会到达艾林谷,以及更远处崎岖多石的五指半岛。雄立于艾林谷顶端的鹰巢城固若金汤,高塔直向天际。在那里她可以找到妹妹莱莎……或许还能找到某些奈德求索的答案。莱莎信里想必有所保留,不敢多说,说不定她正持有奈德需要的证据,足以导致兰尼斯特家的毁灭。倘若真的开战,他们也需要得到艾林家族和其臣属的东境贵族们的支持。然而山路崎岖难行,危机四伏。影子山猫四处出没不提,落石是常有的事,山区氏族部落更是目无法纪的盗匪,他们从峰峦间呼啸而至,杀人越货后,一见峡谷派出骑士追剿,便如积雪融化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连琼恩·艾林如此少见的英明领主,每次穿越山脉也必定带上大批人马。而此刻凯特琳惟一的人马是个老骑士,惟一的屏障是他的忠诚。不,她想,奔流城和鹰巢城以后再说,此刻她应该北上直取临冬城,她的三个儿子和重责大任正对她翘首以盼。只等安然渡过颈泽,她便可对奈德的封臣宣布身份,然后派信使骑马先行,发布国王大道戒严的消息。雨丝遮蔽了岔路远方的田野,但凯特琳记忆里的风景依旧清晰。市集在路的那一头,再走一里有个村落,五十来间白色农舍围绕着一间小小的石砌圣堂。经过漫长而平静的夏季,如今村里的房舍想必更多了。由此向北,国王大道与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平行,穿过肥沃谷地和青葱林荫,穿过繁荣市镇、坚实农庄以及河间贵族的城堡。凯特琳对每一位河间贵族都了若指掌:积怨已久的布莱伍德和布雷肯家族,每有纷争她父亲就得出面调停;身为家族最后传人的河安伯爵夫人蛰居于赫伦堡空寂的地窖里,整日与逝者相伴;暴躁的佛雷侯爵死了七任太太,他巍立大河两岸的孪河城里早已四代同堂,内家、外家、私生、百系,难以尽数。他们全都是徒利家的封臣,宣誓效忠于奔流城。但倘若战争真的爆发,凯特琳却不知道这样的阵容够不够坚强。父亲是世上最坚定最可靠的人,届时他一定会召集封臣……然而诸侯们都会来么?戴瑞家、莱格家和慕顿家虽然也都是奔流城的臣属,然而在三河之役中,他们却与雷加·坦格利安并肩作战。佛雷侯爵则是战争结束后方才带着人马姗姗来迟,不禁让人怀疑他原本打算为哪一边效力(事后,他郑重其事地向胜利者表示自己一直站在他们这一边,但从那以后父亲便改口叫他“迟到的佛雷侯爵”)。不能开战,凯特琳焦急地想,绝不能让战争爆发。钟声停止,罗德利克爵士过来敲她房门。“夫人,我们快下去罢,不然恐怕吃不到东西了。”“过颈泽之前,我们不以爵士、夫人相称会比较安全,”她告诉他,“扮成寻常旅人不会引人注意。嗯,就说我们是父女出门探亲好了。”“那就这样办,夫人。”罗德利克爵士刚表同意,凯特琳便笑了起来,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又说错了话。“习惯了,一时真改不过来,夫……女儿。”他伸手想捻他早已不见的胡子,不由得困窘地叹气。凯特琳挽起他的手。“来罢,老爹,”她说,“玛莎·海德烧得一手好菜,我想你会喜欢的。不过千万别当面夸她,她那张笑脸还是不看为妙。”大厅很长,通风良好,一边立着一排大木酒桶,另一边则是火炉。跑堂小弟拿着烤肉叉子跑来跑去,玛莎从酒桶里倒出啤酒,嘴里嚼的烟草却也没停。长椅上座无虚席,村民和农夫与来历各异的旅客并肩而坐。一手黑一手紫的染坊师傅和满身鱼腥的讨河人坐在一起;浑身肌肉的铁匠缩着身子挤在瘦小的老修士旁边;一副硬汉模样的流浪武士和轻声细语的生意人像老友般交换着路上的消息。然而用餐的人里有太多带着刀剑,看得凯特琳有些担心。坐在炉边那三个佩着布雷肯家的红色骏马徽章,还有一大群身穿蓝钢环甲,肩披银灰披风的人,他们肩头所绣的正是她熟悉的佛雷家双塔纹章。她一一打量他们的脸,但他们年纪都太小,认不出来。里面年纪稍长的,在她嫁到北方时也不过是布兰现在的年龄。罗德利克爵士在靠近厨房的长椅上找到两个位子,饭桌对面坐了个英俊的年轻人,手里正拨弄着木头竖琴。“好心人,七神保佑你们。”他们坐下时他开口道。一个空酒杯摆在他面前。“也保佑你,好歌手。”凯特琳回答。罗德利克爵士用一种“现在就要”的口气叫了面包、肉和啤酒。歌手约莫十八岁,他大胆地瞧着他们,问他们打哪儿来,往哪儿走,路上有些什么消息等等,连珠炮似的一串问题,叫人不及反应。“我们两个星期前从君临出发的。”凯特琳挑了最安全的问题回答。“我正要去那儿呢。”年轻人道。果然不出她所料,他对说自己的事远比听他们的事感兴趣。歌手们最爱的莫过于炫耀自己的声音。“首相比武大会上财主老爷肯定多的是,上回我赚的钱多到搬不动……呃,只可惜我后来把注下在‘弑君者’身上,输了个精光。”“诸神在上,赌徒本该遭天谴。”罗德利克爵士口气严峻。身为北方人的他,和史塔克家一样对比武大会没好感。“我知道老天看我不顺眼,”歌手说,“所以你那些神和百花骑士联手把我坑惨了。”“想必你学到教训了。”罗德利克爵士道。“可不是嘛。这回我要把注下在洛拉斯爵士身上。”罗德利克爵士又想捻不存在的胡子,他还来不及回敬对方,跑堂小弟便急急赶了过来,在他们面前奉上一盘盘面包,又从叉子上切下烤成棕色,流着热汤汁的肉片。另一个叉子上则有小洋葱、红辣椒和肥美的蘑菇。罗德利克当下就狼吞虎咽起来,那侍者又跑去帮他们盛啤酒。“我叫马瑞里安,”歌手边说边拨着一根琴弦,“想必你们在别的地方听过我表演?”听他这种口气,凯特琳不禁微笑。吟游诗人鲜少光临地处极北的临冬城,但她在奔流城的少女时代常见识这类人。“恐怕没有。”她告诉他。他在琴上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那是你的损失。”他说,“你听过最好的歌手是谁?”“布拉佛斯的阿利亚。”罗德利克爵士立刻应道。“唉,我比那老骨头高明多啦。”马瑞里安说,“如果你肯花个银币,我很乐意证明给你看。”“我是有两个铜板,但我宁可把钱扔到井里也不想听你鬼叫。”罗德利克爵士没好气地说。他讨厌歌手是出了名的,他认为女孩子家学点音乐固然很好,但身体健康的男孩竟然不碰刀剑,反而拿个竖琴哼哼唱唱,实在太不像话。“你爷爷讲话真酸,”马瑞里安对凯特琳说,“我本来是想歌颂你的美貌哪。说实话,我这嗓子生来就是要唱歌给国王和大老爷听的。”“噢,看得出来,”凯特琳道,“据说徒利家老爷爱听音乐,想必你一定到过奔流城吧?”“去过不知多少次了哪,”歌手轻飘飘地说,“他们还专门帮我备了一间客房,我和他家少爷熟得跟哥们儿一样。”凯特琳微笑,心想不知艾德慕听了会作何反应?她弟弟自从喜欢的女孩子被一个歌手给睡了之后,他对这个行业便痛恨至今。“那临冬城呢?”她又问,“你去过北方吗?”“我去那儿做什么?”马瑞里安反问,“那里冰雪满天飞,出个门都裹得厚厚的,而且史塔克家的人哪懂什么音乐?他们只爱听狼嚎罢了。”这时她隐约听见房间远端传来开门的声音。“老板,”一个随从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找个人帮我们喂马,我们家兰尼斯特大人要房间和洗热水澡。”“诸神在上。”罗德利克道,凯特琳急忙伸手制止他,她的手指紧紧攫住他的前臂。玛莎·海德露出那招牌式的可怖的腥红微笑,忙着打躬作揖。“大人,真对不住,可咱们真的客满了。”凯特琳看到他们一行四人:一个穿着守夜人黑衫的老头,两个仆从……还有他,小个子好端端地站在那里。“我手下睡马厩就好,至于我嘛,你也看得出来,我不需要多大的房间。”他自我解嘲地嘻嘻一笑。“所以只要火够温暖,稻草里没太多跳蚤,我就很乐意啦。”玛莎·海德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大人,我们真是没办法,都是这比武大会害的,人多得不像话,喔……”提利昂·兰尼斯特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钱币,上抛过头,接住,又弹一遍。即使坐在房间对面的凯特琳也看得见那是闪闪发亮的黄金。一名穿着褪色蓝斗篷的自由骑手摇晃着站起身。“大人,您若不嫌弃,就将就将就我的房间吧。”“这家伙聪明,”兰尼斯特边说边把金币丢过来,自由骑手在空中伸手接住。“身手也不赖。”侏儒转身对玛莎·海德说,“吃的方面,我想应该没问题吧?”“什么都行,大人,您要吃什么都行。”老板娘再三保证。吃到噎死最好,凯特琳心想,然而她眼前浮现的却是布兰浑身浴血,难以呼吸的景象。兰尼斯特瞄了离他最近的餐桌一眼。“我手下跟这些人吃一样的东西就成,不过份量加倍,我们骑了好长一段路。帮我烤只鸟,鸡鸭鸽子都行。再来一壶你最好的葡萄酒。尤伦,你要跟我一起吃吗?”“好啊,大人,就跟您一起吃吧。”黑衣弟兄回答。侏儒连看都没看房间这边一眼,凯特琳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自己的位置与他们隔了这么多拥挤的餐桌和长凳。这时马瑞里安突然跳将起来。“兰尼斯特大人!”他叫道,“我可能荣幸地在您用餐时为您娱乐助兴?让我为您唱一首歌颂令尊大人君临大捷的歌罢!”“那我不反胃死才怪。”侏儒酸酸地说。他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了歌手一眼,正准备挪开视线……却看到了凯特琳。他困惑地看了她半晌,她别过头,但为时已晚。侏儒露出微笑。“史塔克夫人,好个意外的惊喜。”他说,“很遗憾没能在临冬城见到您。”马瑞里安张大了嘴,看着她缓缓起身,表情从困惑转为懊恼。她听见罗德利克爵士咒骂。若是提利昂在长城多待几天就好了,若是……“史塔克……夫人?”玛莎·海德粗声道。“我上次在此投宿时,还是徒利家的凯特琳。”她告诉老板娘。她听见人群低声议论,感觉到众人的眼光集中在自己身上。凯特琳环顾房间,看着众位骑士和誓言骑士,然后深吸一口气,缓和狂乱的心跳。她真要冒险吗?没有时间仔细思量,机会转瞬即逝。她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耳际回荡。“坐在角落那位先生,”她先前没注意到这位年纪较长的人。“您外衣上绣的可是赫伦堡的黑蝙蝠?”那人连忙起身答道:“是的,夫人。”“家父是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敢问河安夫人是不是他忠实的盟友?”“她当然是。”那人坚定地回答。罗德利克爵士静静地站起来,抽出鞘里的剑。侏儒眨着眼睛,一脸茫然,两只大小不一的眼睛里闪着迷惑。“红色骏马纹章向来受奔流城欢迎礼遇,”她对火炉边的三人说,“家父将裘诺斯·布雷肯伯爵视为追随他最久也最忠心耿耿的封臣。”三位士兵交换着不太确定的眼神。“我们家大人感激令尊的信任。”“我羡慕令尊有这么多好朋友,”兰尼斯特讥讽地说,“但史塔克夫人,我不明白您这么做有何目的。”她没理会他,径自转向那群穿灰蓝衣服的人。这二十多个人才是关键所在。“佛雷家的双塔标志我也很熟悉,诸位爵士先生,不知你们家主人近来可好?”他们的领队站起来。“夫人,瓦德大人他很好。他打算在九十岁命名日那天迎娶新夫人,希望有幸可以请到令尊大人到场增光。”提利昂·兰尼斯特听了不禁偷笑,然而这时凯特琳已然确定他逃不掉了。“此人以客人的身份来到我家,意图谋害我七岁的儿子。”她指给全场的人看。罗德利克爵士提着剑走到她身边。“以劳勃国王和诸位侍奉的贵族大人之名,我请求你们将他绳之以法,并协助我将他送至临冬城,听候国王律法发落。”一时之间,凯特琳不知道究竟是十数支长剑齐声出鞘的声音比较悦耳,还是当下提利昂·兰尼斯特脸上的表情更教人痛快?!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30 珊莎珊莎与茉丹修女和珍妮·普尔乘着轿子前往首相的比武大会。轿子的帘幕是用黄丝织成,做工极为精细,她可以直接透过帘幕,看到远方,而帘幕把外面的世界染成了一片金黄。城墙外,河岸边,百余座帐篷已然搭起,数以千计的平民百姓前来观赏。比武大会的壮观教珊莎看得喘不过气:闪亮的铠甲,披金挂银的高大战马,群众的高声吆喝,风中飘荡的鲜明旗帜……还有那些骑士,尤其是那些骑士。“这比歌谣里唱的还棒。”当她们在列席的领主和贵妇们中间找到父亲安排的座位时,她不禁轻声说。这天珊莎穿了一件绿色礼服,正好衬出她棕红色的头发,漂亮极了。她自知众人看着她的眼神里漾满笑意。她们看着千百条歌谣里描述的英雄跃然眼前,一个比一个英姿焕发。御林七铁卫是全场焦点,除了詹姆·兰尼斯特,他们全都身着牛奶色的鳞甲,披风洁白犹如初雪。詹姆爵士也穿了白披风,但他从头到脚金光闪闪,还有一顶狮头盔和黄金宝剑。外号“魔山”的格雷果·克里冈爵士以山崩之势轰隆隆地经过他们面前。珊莎还记得约恩·罗伊斯伯爵,他两年前到过临冬城作客。“他的铠甲是青铜做的,有好几千年的历史,上面刻了魔法符咒,保护他不受伤害。”她悄悄对珍妮说。茉丹修女在人群中指出一身蓝紫滚银边披风,头戴一顶鹰翼盔的杰森·梅利斯特伯爵给她们看。当年在三叉戟河上他一人就斩了雷加手下三名诸侯。女孩们看到密尔的战僧索罗斯是个大光头,一身宽松红袍在风中拍动不休,不禁咯咯直笑,直到修女告诉她们他曾手持冒火长剑,独自攻上派克城墙,她们方才止住。除此而外,还有许多珊莎不认得的人,有从五指半岛、高庭和多恩领来的雇佣骑士,有歌谣里并未提及的自由骑手和新上任的侍从,也有出身世家但排行居末的贵族少爷,或是地方诸侯的继承人。这些年轻人多半尚未建立显赫功勋,但珊莎和珍妮相信有朝一日他们的名字定将传遍七大王国。他们中包括巴隆·史文爵士;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青铜约恩的继承人安达·罗伊斯爵士和他的弟弟罗拔爵士,他们的铠甲外面镀银,刻着和父亲一样的青铜保护符咒;雷德温家的双胞胎兄弟霍拉斯爵士和霍柏爵士,他们盾牌上标志着蓝底酒红色的葡萄串纹章;派崔克·梅利斯特,杰森伯爵的儿子;来自河渡口的杰瑞爵士、霍斯丁爵士、丹威尔爵士、艾蒙爵士、席奥爵士、派温爵士等六个佛雷家代表,通通都是老侯爵瓦德·佛雷的儿孙,连他的私生子马丁·河文也来了。珍妮·普尔承认她被贾拉巴·梭尔给吓着了,他是个遭到放逐的王子,来自盛夏群岛,穿着红绿交织的羽毛披风,皮肤漆黑如夜。但当她看到一头红金头发,黑盾牌上画着闪电的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时,又宣布自己当下就愿意嫁给他。“猎狗”也在队列之中,还有国王的弟弟,英俊的风息堡公爵蓝礼。乔里、埃林和哈尔温是临冬城和北境的代表。“跟别人比起来,乔里就像个乞丐。”他出现时茉丹修女嗤之以鼻,而珊莎不得不同意这句评价。乔里穿着灰蓝色的盔甲,上面没有任何纹章或雕饰,肩头薄薄的灰披风活像件脏兮兮的破布。虽然如此,他依旧表现不俗,头一遭上场便将霍拉斯·雷德温刺下马,第二回合又打落一个佛雷家的骑士,第三次时他与一个盔甲和他同样单调,名叫罗索·布伦的流浪武士三番交手,双方都没能将对手刺落,但布伦持枪较稳,击中的地方也比较精准,所以国王宣告他胜利。埃林和哈尔温就没这么抢眼了,哈尔温第一次上场就被御林铁卫的马林爵士一枪挑下马,埃林则败在巴隆·史文爵士枪下。马上长枪比武进行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战马蹄声轰隆,把比武场的土地践踏成一片破败不堪的荒原。有好几次,珍妮和珊莎眼见骑士相互冲撞,长枪迸裂粉碎,群众高声尖叫,都忍不住齐声为支持者呐喊。每当有人坠马,珍妮就像个受惊的小女孩般遮住眼睛,可珊莎认为自己胆子比较大,官家小姐就应该在比武大会上表现出应有的风范。连茉丹修女都注意到她仪态从容,因而点头称许。“弑君者”战绩辉煌,他如骑马表演般轻取安达·罗伊斯爵士和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接着又与巴利斯坦·赛尔弥展开激战,巴利斯坦爵士前两回合均击败比自己年轻三四十岁的对手。桑铎·克里冈和他巨人般的哥哥“魔山”格雷果爵士同样是无人能挡,他俩刚猛地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当天最恐怖的事便发生在格雷果爵士第二次出场时,只见他的长枪上翘,正中一名来自艾林谷的年轻骑士护喉甲下,因为力道过猛,长枪直穿咽喉,对方当即毙命。年轻骑士摔在离珊莎座位不到十尺的地方,格雷果爵士的枪尖打断了他的脖子,鲜血随着越来越衰弱的脉搏向外汩汩流出。他的铠甲晶亮崭新,日光照射下,他向外伸张的双臂宛如两条窜动的火纹。直到后来云层遮住太阳,火焰才没了影子。他的披风是夏日晴空的天蓝,上面绣着道道新月,但鲜血渗透,披风颜色转暗,那上面的月亮也一个接一个变得血红。珍妮·普尔歇斯底里地嚎啕大哭,茉丹修女不得已只好先把她带开,让她镇静下来。珊莎坐在原位,两手交叉,放在膝上,看得入魔似的。这是她头一遭目睹别人丧命。她心里觉得也该哭的,但眼泪就是掉不下来。或许她已经为淑女和布兰哭干了眼泪罢,她对自己说,若换成乔里或罗德利克爵士,或甚至父亲大人,就不会这样了。这名年轻的蓝袍骑士与她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个来自艾林谷的陌生人,他的名字从她左耳进右耳出。现在全世界也将和她一样,永远地遗忘他的名字,珊莎突然明白,不会有人谱曲歌颂他了。多么令人伤感啊。随后他们抬走尸体,一个男孩带着铲子跑进场内,铲起泥土盖住他跌落的地方,遮掉血迹。比武又继续进行。接下来,巴隆·史文爵士也被格雷果打下马,蓝礼公爵则输给了猎狗。蓝礼被狠狠地击中,几乎是从战马上往后平飞。他的头落地时剧烈地铿了一声,全场观众听了倒抽一口冷气。还好遭殃的只是他头盔上的金鹿角,其中一根被他压断了。当蓝礼公爵爬起来时,全场疯狂地为他欢呼,只因劳勃国王的幼弟向来很受群众喜爱。他优雅地鞠个躬,将那根断掉的鹿角递给胜利者。猎狗哼了一声,把断角抛进观众席,老百姓立刻为了那点金子争得你死我活,直到最后蓝礼大人走进群众里安抚,方才恢复秩序。这时茉丹修女也回来了,却是独自一人。她解释说珍妮身体不适,已被护送回城堡休息。珊莎几乎都忘记珍妮了。稍后,一位穿格纹披风的雇佣骑士不小心杀了贝里·唐德利恩的坐骑,被判出局。贝里伯爵换了匹马,随即被密尔的索罗斯打了下来。艾伦·桑塔加爵士和罗索·布伦交手三次均难分轩轾,连国王也无法判定,艾伦爵士后来被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击败,布伦则输给约恩·罗伊斯的年轻儿子罗拔。最后场内只剩下四人:“猎狗”和他的怪物哥哥格雷果,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以及有“百花骑士”之誉的少年洛拉斯·提利尔爵士。洛拉斯爵士是高庭公爵和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小儿子,年方十六,是场上年纪最小的骑士,然而当天早上他三进三出,便击败了三个御林铁卫。珊莎从未见过如此俊美的人儿。他的铠甲经过精心雕琢,上面的瓷釉包含着千束不同的花朵,他的雪白坐骑则覆以红毛毯和白玫瑰。每次得胜,洛拉斯爵士便会摘下头盔,从红毯上取下一朵白玫瑰,抛给群众里的某位美丽姑娘。当天他最后一场决斗对上了罗伊斯兄弟里的弟弟。罗拔爵士的家传符咒似乎也抵挡不了洛拉斯爵士的英勇,百花骑士把他的盾牌刺成两半,将他打下马鞍,轰地一声惨摔在泥地上。罗拔躺在地上呻吟,胜利者则绕场接受欢呼。后来定是有人叫了担架,把头晕眼花、动弹不得的罗拔抬回营帐,然而珊莎根本没看到,她的视线全聚集在洛拉斯爵士身上。当他的白马停在她面前时,她只觉自己的心房都快要炸开。他给了其他女孩白玫瑰,摘给她的却是朵红玫瑰。“亲爱的小姐,”他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你一半美丽。”珊莎羞怯地接过花,整个人被他的英姿所震慑。他的头发是一丛慵懒的棕色鬈发,眼睛像是融化的黄金。她深吸玫瑰甜美的香气,直到洛拉斯爵士策马离开还紧握不放。当她再度抬头,却见一名男子正在她前面盯着她看。他个子很矮,一撮尖胡子,发际有几丝银白,年纪和父亲差不多。“你一定是她的女儿。”他对她说,嘴角虽然泛起笑意,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却没有笑。“你有徒利家的容貌。”“我是珊莎·史塔克,”她不安地说。那名男子穿着绒毛领口的厚重斗篷,用一只银色仿声鸟系住,他有着自然典雅的贵族气质,但她却不认得他。“大人,我还没有认识您的荣幸。”茉丹修女连忙来解围。“好孩子,这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御前会议的重臣。”“令堂曾是我心目中爱与美的皇后。”男子轻声说。他的呼气有薄荷的味道。“你遗传了她的头发。”他伸手抚弄她的一撮红褐发束,指尖拂过她的脸颊。突然他转过身走开去了。这时月亮早已升起,人们也累了,于是国王宣布最后三场比试将等到明天早上,在团体比武前举行。群众渐渐散去,一边讨论着当日的比武盛事和隔天的重头好戏,廷臣要员们则前往河边用餐。六头大得惊人的牦牛在烤肉铁叉上缓缓转动,已经烤了好几个小时,旁边的厨房小弟忙着涂抹奶油和草药,直到肉烤得香香酥酥,油脂四溢。帐篷外搭起大餐桌和长椅,桌上的甜菜、草莓和刚出炉的面包堆得老高。珊莎和茉丹修女被安排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的贵宾席,就在国王和王后的左边。当乔佛里王子在她右手坐下时,她直觉得喉咙发紧。自上次的事件后,他便一句话都没跟她说,她也不敢开口。起初因为他们杀了淑女,她以为自己恨他,然而等珊莎眼泪流干,她又告诉自己真正的错不在乔佛里,而在王后,王后才是她该怨的人,王后和艾莉亚。如果不是艾莉亚,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今晚她实在没办法去恨乔佛里,因为他委实太过俊美。他穿了一件深蓝的紧身上衣,上绣两排金色狮头,额间戴了一顶用黄金和蓝宝石做成的纤细冠冕。他的头发如真金一般闪亮。珊莎看着她,不禁浑身颤抖,生怕他会不理她,甚至又对她恶声恶气,让她哭着跑开。结果乔佛里不仅面带微笑,还吻了她的手,跟歌谣里的王子一样英气勃发。他对她说:“亲爱的小姐,洛拉斯爵士眼光很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美人。”“他对我太好了。”她装出严肃的样子,想要表现得礼貌而冷静,然而她的心却在歌唱。“洛拉斯爵士是位真正的骑士。大人,您觉得他明天可会获胜?”“不会。”乔佛里道,“我的狗会收拾他,不然我舅舅詹姆也会。再过几年,等我可以进场,我会把他们全收拾掉。”他举起手,召仆人送来一瓶冰镇的夏日红,亲自为她斟上一杯。她不安地看看茉丹修女,直等到乔佛里靠过去把修女的酒杯也倒满,她才优雅地点头称谢,然后再没说话。侍者不停斟酒,杯子从未干涸,但事后珊莎却不记得自己尝过酒。她无需喝酒,便已陶醉在今夜的魔力下,被种种迷人事物薰得头晕目眩,被她梦想了一辈子、却从来不敢奢望目睹的美丽给弄得意乱情迷。吟游歌手们坐在国王的营帐前,让乐音流转于暮色之中。一名杂耍艺人在空中抛掷着一根根燃烧的木棍。头脑简单的扁脸“月童”——国王的御用小丑——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踩着高跷跳舞,并嘲弄在场的每一个人,其机巧毒舌,教珊莎不禁怀疑他怎么可能头脑简单。连茉丹修女在他面前也没了矜持,当他唱起寻大主教开心的小调时,她笑得把酒洒了一身。至于乔佛里,更是集所有礼数于一身。他整晚陪珊莎聊天,赞美之词一句接一句,逗她笑个不停,此外他还和她分享宫廷里的琐碎闲话,向她解释月童的笑话等等。珊莎只觉得心中犹如小鹿乱撞,便把自己所有的礼仪,外加坐在她左边的茉丹修女都忘得一干二净。与此同时,菜肴一道道送上端下,有浓稠的大麦鹿肉汤、洒上坚果碎片的凉拌甜菜、菠菜和李子沙拉,还有蜂蜜大蒜煮蜗牛。珊莎没吃过蜗牛,乔佛里便教她如何从蜗牛壳里挖出肉,并且亲自喂她吃了甜美的第一口。接着是刚从河中捕来、封在黏土里的烤鳟鱼。她的王子帮她撬开覆盖在外的坚硬泥土,露出里面的白嫩鱼片。等肉食端上之后,他还亲自为她服务,从王后才配享有的部位切下一块,笑眯眯地放进她的餐盘。从他动作的方式她看得出他的右手仍旧困扰着他,但他没有半句怨言。之后又上了甜面包、鸽肉馅饼、散发肉桂香气的烤苹果、洒满糖霜的柠檬蛋糕,可珊莎已经吃得太饱,勉强撑下两个小柠檬蛋糕后就再也吃不下了。正当她考虑有没有办法再吃第三个时,国王咆哮了起来。劳勃国王的声音随着每道菜的端上越来越大。珊莎不时能听见他放声大笑或以盖过音乐和餐具碰撞声的音量发号施令,但他们距他太远,听不出他说些什么。这下每个人都听清楚了。“给我闭嘴,”他声如洪钟地大喝,压过了在场所有人的话音。珊莎讶异地发现国王身形蹒跚,满脸通红地站了起来,一手拿着一只高脚杯,醉得无以复加。“臭女人,休想管我做这做那,”他朝瑟曦王后尖叫,“我才是这里的国王,你懂不懂?这里是老子当家,老子说明天要打,就是要打!”每个人都目瞪口呆。珊莎看到巴利斯坦爵士,国王的弟弟蓝礼,还有稍早神态古怪地跟她说过话,还伸手摸她头发的矮个男子,然而没有人出面干涉。王后的脸全无血色,像副白雪雕成的面具。她从桌边站起,拉着裙子,一言不发地扭头便走,仆从们急忙跟过去。詹姆·兰尼斯特伸手按住国王肩膀,但国王猛地把他甩开。兰尼斯特一个踉跄跌倒在地。国王狂笑道:“好个伟大的骑士!老子还是有办法叫你狗吃屎。记清楚啦,‘弑君者’。”他拿镶了珠宝的高脚杯敲敲胸膛,整件缎子外衣都洒上了葡萄酒。“只要我战锤在手,任谁也挡不住!”詹姆·兰尼斯特爬起来,拍拍尘土,“是的,国王陛下,”他口气僵硬地说。蓝礼公爵笑盈盈地走上前。“劳勃,你把酒洒出来了,我帮你倒杯新的吧。”乔佛里伸手放在珊莎手臂上,把她吓了一跳。“时候不早了,”王子说。他的表情怪异,仿佛眼中看的根本不是她。“要不要送你回去?”“不用。”珊莎开口,她看看茉丹修女,结果惊讶地发现她趴在桌上,正以淑女的仪态轻声打鼾。“我的意思是说……好的,谢谢,你真是太周到了。我的确累了,路又很黑,有人保护再好不过。”乔佛里叫道:“狗来!”桑铎·克里冈出现的速度之快,仿佛是黑夜的使者一般。他已经卸下铠甲,换上一件红色羊毛衫,胸前缝了一只皮狗头。火把的光芒把他灼伤的脸映得一片惨红。“王子殿下有何吩咐?”他说。“带我未婚妻回城去,小心别让她受伤。”王子唐突地告诉他,然后连声再见也没说,便大踏步离去,把她留在原地。珊莎感觉得出猎狗正盯着她瞧。“你以为小乔会亲自送你回去?”他笑起来像是受困陷阱的狗在咆哮。“恐怕不太可能。”她毫无抵抗地任由他拉着站起。“走吧,不只你需要睡。我今晚也喝多了,明天还要打精神宰掉我老哥呢。”珊莎突然一阵莫名惊恐,她推推茉丹修女的肩膀,想叫醒她,结果她的呼却打得更大声。劳勃国王跌跌撞撞不知走哪儿去了,长椅已然空了一半。晚宴已经结束,美丽的梦也随之烟消云散。猎狗抓起一只火把,权作照明,珊莎紧紧跟在他旁边。地面崎岖不平,岩石密布,被摇曳的火光一照,仿佛在她脚下晃动。她低垂视线,仔细看清,方才落脚。他们穿梭于营帐之间,每一间帐篷外都挂着不同的旗帜和盔甲。慢慢地,四周的宁静随着踏出的每一步而越显沉重。珊莎连看都不敢看他,他把她吓死了,只是她从小便被教导种种礼仪,而真正的淑女不会光注意他的脸的,她这么告诉自己。“桑铎爵士,您今天的表现英勇极了。”她勉强自己说。桑铎·克里冈对她咆哮:“小妹妹,少拍我马屁……更不要开口爵士闭口爵士。我不是骑士,我瞧不起他们和他们的狗屁誓言。我老哥是骑士,你看他今天什么德行?”“是的,”珊莎颤抖着小声说,“他很……”“很英勇?”猎狗替她说完。她明白他在讽刺他。“没人挡得住他。”最后她说,颇感自豪,毕竟这不是谎话。桑铎·克里冈突然在一片黑暗空旷的平地中央停下脚步。她没办法,只好也跟着停下来。“我看这修女把你训练得不错。你跟那种盛夏群岛来的小鸟没差别,是不是?会说话的漂亮小小鸟,人家教你什么漂亮话你就照着念。”“这样说太不厚道了。”珊莎的心狂跳不休。“你吓到我了,我要走了。”“没人挡得住他,”猎狗粗声道,“此话倒是不假。的确谁也挡不住格雷果。今天那小伙子,他第二次出场时的那个,喔,干得可真漂亮。你也看见了吧?那小呆瓜根本是自讨苦吃,没钱没跟班又没人帮他穿好盔甲。他的护喉根本就没绑好,你以为格雷果没注意到?你以为格雷果爵士先生的长枪是不小心往上扬,是吗?会说话的漂亮小小鸟,你要真这样相信,那你就跟小鸟一样没大脑了。格雷果的枪想刺哪里就刺哪里。看着我。你看着我!”桑铎·克里冈伸出巨掌捏住她下巴,硬是逼她往上看。他在她面前蹲下,把火把凑近来。“你爱看漂亮东西是吗?那就看看这张脸,好好给我看个够。我知道你想看得很。国王大道上你一路都故意躲着它,别假惺惺了,爱看就看。”他的手指像铁兽夹一样用力钳住她下巴。他们四目相对,他那双满是醉意的眼里闪着怒火。她不得不看。他右半边脸形容憔悴,有着锐利颧骨和浓眉灰眼。他有个鹰钩大鼻,头发色深而纤细。他故意把头发留长,梳到一边,因为他另半边脸半根头发也没有。他左半边脸烂成一团。耳朵整块烧蚀,只剩下一个洞。眼睛虽没瞎,但周围全是大块扭曲的疮疤,光滑的黑皮肤硬得跟皮革一样,其上布满了麻点和坑凹,以及一道道扯动就现出润红的裂缝。他下巴被烧焦的部分,则隐约可以见骨。珊莎哭了起来。这时他才放开她,然后在泥地上按熄火把。“没漂亮话说啦,小妹妹?修女没教你怎么赞美啊?”眼看她不回答,他又继续,“大多数人以为这是打仗来的,围城战,燃烧的攻城塔,或是拿火把的敌人所留下,还有个白痴问我是不是被龙息喷到。”这回他的笑比较缓和,却苦涩依然。“小妹妹,让我告诉你这伤是怎么来的吧。”他的声音从黑夜中传来,巨大的暗影离她如此之近,她甚至能闻到他呼吸中的酒臭。“当时我年纪比你还小,大概才六七岁,有个木雕师傅在我家城堡外的村落里开了家店,为讨好我爸,他送了点礼物给我们。这老头做玩具的功夫一流。我不记得自己收到了什么,但我想要的是格雷果的礼物。那是个木雕骑士,颜色涂得漂漂亮亮,每个关节都分开来,钉了钉子绑了线,你可以操纵他打架。格雷果大我五岁,当时已经当上了侍从,身高接近六尺,壮得像头牛,早就不玩玩具了。于是我把骑士据为己有,但我告诉你,偷来之后我一点都不快乐,我只是怕得要命。没过多久,果真被他发现。房间里刚好有个火盆,格雷果二话不说把我拎起来,将我半边脸就往炭堆里按,他就这样紧紧按住,任由我惨叫不停。你也看到他有多壮,即使在当时,最后还得靠三个成年人才有办法把他拉开。教士们成天说教七层地狱是如何可怕,他们懂个屁?只有被烧过的人才知道地狱是什么模样。”“我爸对别人说是我床单着了火,然后我们家师傅给我抹了油膏。油膏!格雷果也抹了油膏。四年之后他们为他涂抹七神圣油,他跟着背诵了骑士的誓词,雷加·坦格利安便拿剑拍拍他肩膀说‘起来吧,格雷果爵士。’”黯哑的声音渐渐淡去。他静静地蹲坐她面前,如同暗夜中矗立的庞然巨物,而她什么也看不清。珊莎可以听见他急促的呼吸,突然发觉自己正为他感到悲伤。最初的恐惧不知怎么,已经消失无踪。沉默持续下去,到后来她又害怕起来,然而这次她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他。她伸手找到他宽阔的肩膀。“他不是真正的骑士。”她悄声对他说。“猎狗”仰头狂啸,珊莎踉跄后退想要逃开,但他一把抓住她的手。“不是,”他对她咆哮,“不是,小小鸟,他不是真正的骑士。”回城途中,桑铎·克里冈没有再说半句话。他领她走到马车等候的地方,吩咐车夫把他们载回红堡,跟在她后面爬上车。他们在一片寂静中穿过国王大门,走上灯火通明的市镇街道。他打开边门,领她走进城堡,他烧伤的脸微微抽搐,眼里思绪满溢。攀登高塔楼梯时,他跟在她身后,仅隔一步之遥。他带她安然抵达寝室外面的走廊。“大人,谢谢你。”珊莎温顺地说。“猎狗”抓住她的手,靠了过来。“我今晚跟你说的事,”他的声音比平常还要粗哑。“你要是敢告诉乔佛里……或是你妹妹,你老爸……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讲……”“我不会说出去的。”珊莎悄声说,“我保证。”显然这还不够。“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讲的话,”他把话说完,“我就杀了你。”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31 艾德“昨晚是我亲自替他守的灵,”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道,他们看着推车后面载着的遗体。“这孩子无依无靠,连个亲朋好友都没有,听说就只有艾林谷家里的母亲。”苍白的晨光中,年轻骑士看上去仿佛正在沉睡。他算不上英俊,但死亡抚平了他粗糙的面容,静默修女会的姐妹则为他穿上了料子最好的天鹅绒外衣,高高的领口恰好遮住喉咙上被长枪戳出的大洞。艾德·史塔克看着他的脸,暗忖这男孩不知是否因为自己而丢了性命。奈德还不及和他谈谈,他便死于兰尼斯特封臣枪下。这真的只是巧合?他大概永远不会知道。“修夫在琼恩·艾林身边当了四年的侍从,”赛尔弥继续说,“国王为了纪念琼恩,在北行前封他做了骑士。这孩子想当骑士想得不行,只可惜他恐怕还没准备好。”奈德昨晚睡得很差,现在的他和身边的老人一样疲累。“我们不也一样?”他说。“我们也没准备好当骑士?”“没准备好面对死亡”。奈德轻轻地为那孩子盖上他绣着弯月的染血蓝披风。当他的母亲问起儿子死因时,他苦涩地想,他们会说他是为了首相的荣誉而献身。“他根本不该送命。战争岂是儿戏?”奈德转身面对站在推车边的灰衣女人,她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脸上只露出眼睛。静默姐妹专门处理死者后事,而见着死亡的面容是不吉利的事。“把他的盔甲也送回艾林谷家里去,让母亲留作纪念吧。”“这东西值不少钱,”巴利斯坦爵士道,“这孩子是特别为了比武会订做的。不花俏,但实在,不知道他付清铁匠的钱没有。”“他昨天已经付出惨痛的代价了。”奈德回答,接着他对静默姐妹说,“把盔甲送给他母亲。铁匠这边我会处理。”她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