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我做什么,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喜欢我,布蕾妮心想。“大人,也许桑铎·克里冈知道那女孩的消息。如果能找到他……”“克里冈是逃犯,似乎加入了贝里·唐德利恩一伙。当然,也可能没有,故事版本各不相同。如果知道他躲在哪儿,我会立刻将其开膛破肚,教他死得惨不忍睹,但迄今为止,虽然吊死了几十个匪徒,我们却始终抓不到首领。克里冈、唐德利恩、红袍僧,现在还有那个‘石心夫人’……连我都抓不到,你怎么找呢?”“大人,我……”她没有答案,“我试试看。”“算了,去试吧。你有那封信,无须我的通行状,但我还是会给你一份。幸运的话,你唯一的麻烦是骑马骑到身子散架;如若不然,被克里冈和他的狗群强暴完之后,他们也许会让你活下去。那时你可以怀着狗杂种游回塔斯。”布蕾妮不理会这些话。“请问大人,猎狗身边有多少人?”“六个,六十,六百,取决于问的是谁。”蓝道·塔利显然不想再搭理她,他转身准备离开。“假如我和我的侍从请求您安排住宿,直到——”“随你怎么请求,我不能忍受你住在我的屋檐下。”海尔·亨特爵士踏步上前。“大人明鉴,据我所知,这儿仍是慕顿大人的领地。”塔利恶狠狠瞪了骑士一眼。“慕顿懦弱得像蛆虫,别跟我提他。至于你,小姐,大家都说你父亲很优秀。倘若如此,我同情他。世上有些人生儿子,有些人生女儿,这没办法,但只有被诅咒的人才会得到你这样的怪胎。无论生死,布蕾妮小姐,只要我还坐镇女泉城一天,就不准你再回来。”言辞就像风,布蕾妮告诉自己。它无法伤害你。由它去吧。她想说:“遵命,大人。”但话未出口,塔利已经离开。她梦游似的走出院子,不知要往何处去。海尔爵士跟着她。“城里有几家客栈。”她摇摇头,不想跟海尔·亨特说话。“你还记得臭鹅酒馆吗?”她的斗篷上仍有那里的臭味,“什么?”“明天正午在那里等我。我堂兄埃林曾被派去抓猎狗,我找他谈谈。”“为什么?”“为什么不呢?假如我成功,而埃林失败,我能笑话他好几年。”女泉城确实有客栈,海尔爵士说得没错。但其中有些在历次劫掠中被焚毁,有待重建,保留下来的客栈里挤满了塔利大人的士兵。那天下午,她和波德瑞克走了个遍,却找不到床铺。“爵士?小姐?”太阳快落山时,波德瑞克说,“这儿有船。船上有床位。吊床。或者架子床。”蓝道大人的手下仍在码头巡逻,密密麻麻,犹如爬满三个血戏子脑袋上的苍蝇,幸好他们的头目认得布蕾妮,挥手将她放行。本地渔民正将船系到岸边准备过夜,一边叫卖当天的渔获,但她的兴趣在大船上,那些可以在风暴频繁的狭海中来往的船只。这样的船,码头里共有五六艘,其中一艘名叫“泰坦之女号”的三桅船正解开绳索,准备趁晚潮出海。她和波德瑞克·派恩轮流询问剩下的船只。海鸥镇少女号的主人把布蕾妮当妓女,声明他的船不是窑子;伊班捕鲸船上的鱼叉手提出要买下她的男孩;其他船的态度好一些,她在破浪号上给波德瑞克买了个橘子,这艘平底货船刚从旧镇过来,途经泰洛西、潘托斯和暮谷城。“下一站海鸥镇,”船长告诉她,“然后绕过五指半岛,去姐妹堡和白港——假如风暴不太恶劣的话。告诉你哦,我的破浪号一直很干净,老鼠没有其他船那么多,还有新鲜鸡蛋和刚搅拌出来的黄油。小姐您要搭船去北方吗?”“不。”现在不去。她很想去,但是……朝下一个码头走去时,波德瑞克缓缓挪步,犹豫地说,“爵士?小姐?假如小姐真的回家了呢?另一位小姐,我是说。爵士。珊莎夫人。”“他们烧了她的家。”“但她的神在那里。神不会死。”神不会死,女孩会。“提蒙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但我认为猎狗的事他没撒谎。在确定女孩不在河间地之前,我们不能北上。继续找吧,还有船。”在码头东端,他们终于找到栖身之处,那是一艘被暴风雨严重损坏的划桨商船,名叫密尔之女号。她严重倾侧,失去了桅杆和一半船员,船主却没钱修整,因此很乐意从布蕾妮那儿赚几个小钱,让她和波德共享一间空舱。当晚他们睡得很不安稳。布蕾妮醒了三次。第一次是开始下雨时,另一次是木板“咯吱”作响,她以为机灵狄克要溜进来杀她——这回她握住了匕首,其实屋里什么也没有。躺在狭小黑暗的船舱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机灵狄克已经死了。等睡意渐渐来临,她又梦到那些死在她手上的人。他们在她周围徘徊,嘲笑她,折磨她,她用剑狠狠地砍,将他们劈成血淋淋的碎片,然而那些碎片仍将她团团围住……夏格维,提蒙,帕格,没错,还有蓝道·塔利,瓦格·霍特,红罗兰·克林顿……罗兰指间夹着一朵玫瑰。他将玫瑰伸向布蕾妮,她把他的手砍了下来。她浑身大汗淋漓地醒来,夜里剩下的时间都蜷缩在斗篷底下,倾听雨点敲打头顶的甲板。这个夜晚风雨交加,远处雷声阵阵,她不由得想起那艘趁晚潮出海的布拉佛斯船。第二天早上,她找到臭鹅酒馆,叫醒邋遢的店主,买了些油腻腻的香肠、炸面包、半杯红酒和一壶开水,外加两个干净杯子。那女人一边煮开水,一边斜睨布蕾妮。“你就是跟机灵狄克一起离开的大个子,我记得你。怎么着,上了他的当?”“没有。”“强暴你?”“没有。”“偷你的马?”“没有。他被歹徒杀害了。”“歹徒?”那女人似乎好奇更甚于惊慌。“我一直以为狄克会被绞死,或被送去长城呢。”他们吃了炸面包和一半香肠。波德瑞克就着带红酒味的水吃,布蕾妮则捧着兑水的红酒,寻思自己为什么要来。海尔·亨特并非真正的骑士。他那张诚实的脸不过是戏子的面具。我不需要他帮助,不需要他保护,不需要他,她告诉自己,他根本不会来,所谓见面只不过是又一个恶作剧。她正要起身离开,海尔爵士进来了。“小姐。波德瑞克。”他瞥了一眼杯子和盘子,吃剩一半的香肠躺在一摊油脂里,已然凉了。“天哪,我希望你们别吃这儿的东西。”“吃不吃关你什么事,”布蕾妮说,“找到你堂兄了吗?他说了些什么?”“最后有人看到桑铎·克里冈是在盐场镇,就是打劫那天,之后他沿三叉戟河向西骑去。”她皱起眉头,“三叉戟河很长。”“对,但我们的狗儿不会游荡得离河口太远。维斯特洛似乎对他失去了吸引力。知道吗?在盐场镇,他是在找船。”海尔爵士从靴子里抽出一卷羊皮,推开香肠,将它展开。这是一张地图。“猎狗在十字路口的老客栈里杀死三个他哥哥的人,这儿;然后带头打劫盐场镇,这儿。”他用手指敲打盐场镇。”他被困住了。佛雷家在上游的孪河城,往南穿过三叉戟河是戴瑞城和赫伦堡,西面的布莱克伍德家和布雷肯家正在开战,蓝道大人在这儿,女泉城。而即便他不怕山地部落,前往谷地的山路也已被雪封住。一条狗能上哪里去呢?”“如果他和唐德利恩在一起……”“他没有。埃林可以肯定这点,因为唐德利恩的人也在找他,并扬言要吊死他,为了他在盐场镇干的事。这事与他们无关,蓝道大人放话说他们参与了劫掠,目的是为了让平民们起来反对贝里的兄弟会。只要老百姓在保护闪电大王,就永远抓不到他。附近另有一支队伍,由那个叫‘石心夫人’的女人带领……据一则故事所述,她是贝里伯爵的情人,被佛雷家绞死后,经由唐德利恩的亲吻而复活。现在她跟他一样,都是不死之身。”布蕾妮仔细观察地图。“如果克里冈最后被发现的地方是盐场镇,应该从那里下手。”“盐场镇没剩下什么人,埃林说,只有一个老骑士躲在他的城堡里。”“尽管如此,还是得从那地方开始找。”“有一个人,”海尔爵士道,“一个修士,他在你到来的前一天进入我看管的城门。此人名叫梅里巴德,是土生土长的三河人,并一生都在这儿效力。他明天就要动身巡游,每次巡游都会造访盐场镇。我们跟他一起走吧。”布蕾妮猛地抬起眼睛。“我们?”“我跟你们一起走。”“不行。”“好吧,我跟梅里巴德修士一起去盐场镇。你和波德瑞克爱去哪儿去哪儿。”“蓝道大人又命令你跟着我?”“他命令我离你远点。蓝道大人认为,被狠狠地强暴一次也许对你有好处。”“那你为什么跟着我?”“要么如此,要么回去看门。”“你的主人命令你——”“事实上,他不是我的主人了。”她怔了一怔。“你不再为他效力了?”“伯爵大人通知我,他不再需要我的剑了,或者说不再容忍我的傲慢无礼。反正结果都一样。从此以后,我准备享受雇佣骑士的冒险生活……不过要真找到珊莎·史塔克,我们肯定能得到丰厚的奖赏。”金钱和土地,他看中的是这些。“我想救那女孩,不是卖她。我立过誓。”“我不记得我立过誓。”“所以你不能跟着我。”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时,他们出发了。这是一支怪异的队伍:海尔爵士骑在栗色战马上,布蕾妮骑高大的灰母马,波德瑞克·派恩骑一匹驼背劣马,而梅里巴德修士手持木杖走在旁边,领着一头小毛驴和一只大狗。那头驴子驮的货物如此沉重,布蕾妮有点担心会把它的背压断。“都是吃的,带给贫穷饥饿的三河百姓,”梅里巴德修士在女泉城门口解释,“种籽、坚果和干果,燕麦粥,面粉,大麦面包,三轮出自小丑门边那家客栈的黄奶酪,我自己吃的腌鳕鱼,狗儿吃的腌羊肉……噢,还有盐。洋葱,胡萝卜,芜菁,两袋豆子,四袋大麦,九只橘子——我坦白,橘子是我的软肋,这几只都是特意从水手那儿弄来的,也许是春天来临之前能尝到的最后几个。”梅里巴德是个没有圣堂的修土,在教会的等级阶层中,地位仅比乞丐帮兄弟高一点。七国上下有数以百计像他这样衣衫褴褛的修士,从事基层工作,在各个肮脏的小村庄间跋涉,执行宗教仪式,主持婚礼与忏悔。理论上讲,凡是他造访之处,人们应该供给食物与住宿,但老百姓大多跟他一样贫穷,因此梅里巴德要是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就会造成宿主的困难。好心的店家有时准许他睡厨房或马厩,有些修道院、庄园,甚至少数城堡也会接纳他,得不到便利时,他就睡树下或篱笆后面。“河间地有许多好篱笆,”梅里巴德说,“越老越好,没什么比得上一百年没人管的篱笆丛了。在那里面,正派人睡得跟住客栈一样暖和,还不用担心跳蚤。”修士愉快地承认,他不识读写,但会念上百种祷词,能背诵《七星圣书》中长长的段落,农民们用得上的也就这些。他的脸很粗糙,乃是长年风吹日晒所致,一头蓬厚浓密的灰发,眼角牵着皱纹。尽管高达六尺,身材粗壮,他走路却有点驼,远远看去矮了许多。他的手大,布满茧疤,红红的指关节,指甲里净是泥尘,此外,他还有一双布蕾妮毕生所见最大的脚丫,那双脚从不穿鞋,覆盖着又黑又硬的老茧。“二十年来我没穿过一双鞋哟,”他告诉布蕾妮,“第一年,脚上的水泡比脚趾头还多,每当踩到硬石头,脚底就像杀猪般鲜血直流,但我不停祈祷,于是天上的鞋匠神将我的皮肤变得跟皮革一样柔韧。”“天上没有鞋匠神。”波德瑞克提出异议。“有的,孩子……你或许叫他别的名字。告诉我,七神当中你最爱哪位?”“战士。”波德瑞克毫不犹豫。布蕾妮清清嗓子。“在暮临厅,我父亲的修士总是说,只有一个上帝。”“上帝有七种形象,正是如此,女士,你指出这点没错,但七位一体的神启并非平常百姓可以领会,而我又笨嘴拙舌,因此就说有七个神。”梅里巴德转回来面对波德瑞克。“我认识的男孩没有一个不爱战士。然而我老了,老人爱铁匠。没有铁匠的劳作,战士守护什么呢?瞧,每个镇子,每座城堡都有铁匠。他们制造我们耕地种庄稼用的犁,制造我们修船的钉子,制造马蹄铁保护我们忠诚马儿的蹄子,还有领主老爷们闪亮的宝剑。铁匠的价值毋庸置疑,因此我们才将其尊为七神之一,其实称其为农夫、渔民、木工或鞋匠也一样。他究竟干哪样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干活。天父主宰,战士打仗,铁匠劳作,合起来代表着男人理应履行的职责。铁匠是神性的一个化身,正如鞋匠是铁匠的一个化身。他听见我的祈祷,治好了我的脚。”“诸神慈悲,”海尔干巴巴地说,“但你完全可以穿着鞋子,何必麻烦神灵呢?”“赤脚是我赎罪的方式。最神圣的修士也可能犯罪,而我的肉体软弱之极。想当年我年轻气盛,那些女孩子……倘若村子方圆一里之内只有你一个男人,那么修士看上去也像王子一样英勇高贵。我为她们背诵《七星圣书》,哦,《少女之卷》最有效。是的,我在扔掉鞋子之前,是个道德败坏的人。想起那些被我玷污的少女们,我就感到羞愧。”布蕾妮不自在地在马鞍里挪动,回想起高庭城下的营地,回想起海尔爵士他们打的赌,赌谁能先跟她上床。“我们在寻找一位少女,”波德瑞克·派恩透露,“一位十三岁的贵族**,枣红色头发。”“我以为你们找的是土匪。”“也要找他们。”波德瑞克承认。“旅行者都会尽量避开土匪,”梅里巴德修士说,“你们却要找他们。”“我们只找一个匪徒,”布蕾妮说,“猎狗。”“这事儿海尔爵士跟我说了。愿七神保佑你,孩子,据说他杀了一大批婴儿,蹂躏了许多少女,人们叫他‘盐场镇的疯狗’。正派人为什么要跟这样的畜生打交道呢?”“波德瑞克说的那个少女也许跟他在一起。”“真的?那我们得为那可怜的女孩祈祷了。”也为我祈祷吧,布蕾妮心想,为我念一段祷词。请求老妪举起金灯,引领我找到珊莎小姐,请求战士赐予我力量,好让我保护她。然而她没有说出来,如果海尔·亨特听到这些话,便会嘲笑女人的软弱。梅里巴德修士徒步行进,而他的驴子又有沉重负担,因此他们一整天都只能缓缓前进。他们没顺大路向西走,当初布蕾妮就是经由这条路跟詹姆爵士一起来到遭洗劫后尸体遍布的女泉城的。他们折向西北,沿螃蟹湾有条曲曲弯弯的小径,小到海尔爵士那些珍贵的羊皮纸地图上全找不着。这一侧看不到陡峭山岭,黑黝黝的沼泽或蟹爪半岛的松林,土地低洼潮湿,蓝灰色天空笼罩下尽是荒芜的沙丘和盐沼,道路时而消失在野草和潮水坑间,过了一里地才再次显现。布蕾妮知道,若非梅里巴德,他们一定会迷路。地面很软,因此有些地方,修士会走到前面,用木杖敲打,确保可以立足。方圆若干里格之内都没有树,只有海、天空和沙子。天下没有哪个地方比塔斯更美,那儿有山岭和瀑布,有高山牧场与幽影山谷,但此地亦有其动人之处。他们穿越了十几条和缓的小河,青蛙和蟋蟀在其中生活,燕鸥在海湾的高空中滑翔,矶鹞在沙丘上呜叫。有一次,一只狐狸穿过他们行走的道路,让梅里巴德的狗狂吠起来。这里还有人。有些居住在野草丛中泥土与茅草搭的房子里,其余的在海湾中乘着皮革小圆舟捕鱼,并把他们的家筑在沙丘顶端歪歪扭扭的木竿子上。大多人似乎是独居,没有过多的交流,像是很害羞,但到得正午,梅里巴德的狗又叫起来,三个女人从野草丛中钻出,塞给梅里巴德一个草织篮子,里面装满了蛤。他给她们一人一只橘子作为回报,尽管在这片土地上,蛤跟烂泥一样普通,而橘子稀有昂贵。其中一个女子年纪很大,另一个怀了孩子,还有一个是清新漂亮的女孩,仿佛春天的花朵。梅里巴德去听她们忏悔时,海尔爵士窃笑,“她们才是诸神的化身……少女、圣母和老妪。”波德瑞克看上去如此惊诧,布雷妮不得不告诉他:这只不过是三个沼泽女人。继续上路后,她问修士:“这些人住的地方离女泉城不满一天骑程,为何战争没有殃及他们?”“他们没什么可被殃及的,小姐。他们的财产是贝壳、石头和皮革小舟,他们最好的武器是生锈的小刀。他们生老病死,爱其所爱。他们知道慕顿大人统治着这片土地,但少有人见过他,奔流城和君临对他们来说则只不过是名字。”“然而他们信仰诸神,”布蕾妮说,“我想那都是你的功劳。你在河间地行走多少年了?”“快四十年了,”修士说,他的狗响亮地应和了一声,“从女泉城到女泉城,我走一圈需要半年,或许更久,但我不会说自己了解三叉戟河。我只远远地瞥过大领主的城堡,但我熟悉市镇与庄园,熟悉那些小得连名字都没有的村庄,熟悉篱笆与山岭,熟悉可以让口渴的人喝上水的小溪和旅人们栖身的山洞,熟悉老百姓走的路。是的,羊皮纸上没有那些泥泞曲折的小径,但我都清楚。”他咯咯笑道。“我当然清楚喽,我这双赤脚跨过每里地不下十遍。”偏僻的小路给土匪走,山洞则是逃犯躲藏的好地方。布蕾妮不禁生出一丝怀疑:海尔爵士对此人究竟有多了解?“你一定过着孤独的生活,修士。”“七神始终与我同在,”梅里巴德回答,“我还有忠实的仆人,还有狗儿。”“你的狗有名字吗?”波德瑞克·派恩问。“他一定是有的,”梅里巴德说,“但他不是我的狗,呵呵。”狗摇着尾巴叫了一声。他个头大,毛发蓬松,至少十石重,但很友善。“那他属于谁呢?”波德瑞克问。“啊,他当然属于他自己和七神喽。至于名字嘛,他没告诉我。我叫他狗儿。”“哦。”显然波德瑞克不理解一条名叫狗儿的狗。男孩琢磨了一阵子,“我小时候有过一条狗。我叫他英雄。”“他是吗?”“是什么?”“英雄。”“不是。但它是条好狗。它死了。”“旅途中,狗儿会保护我的安全,即使是如此的艰难时代,有狗儿在身边,狼和歹徒都不敢骚扰我。”修士皱起眉头。“最近,狼群变得很可怕,某些地方,单身旅人得睡在树上。我从前见过最大的狼群不过十来头,现下沿三叉戟河巡弋的大狼群里,狼的数目需以百计。”“你有没有亲身遭遇过?”海尔爵士问。“诸神保佑,我没有,但我在夜里不止一次地听见它们嗥叫。层层叠叠的嗥叫声……令人血液凝固,连狗儿都颤抖起来,而狗儿杀过十几头狼呢。”他揉揉狗的脑袋。“有人会告诉你,它们是恶魔,他们说狼群由一头可怕的母狼带领,高傲硕大的灰色身影令人望而生畏。她能独力杀死野牛,没有任何陷阱或圈套能逮住她,她不怕铁也不怕火,所有想骑她的狼全被她杀了。而且她不吃别的,专以人肉为食。”海尔·亨特爵士哈哈大笑。“这下可好,修士,可怜的波德瑞克眼睛瞪得像鸡蛋。”“我没有。”波德瑞克愤愤不平地说。狗儿叫了一声。.当晚,他们在沙丘之间搭了个冷冰冰的营地。布蕾妮派波德瑞克到岸边走走,寻找取火用的浮木,但他空着手回来,泥浆一直覆盖到膝盖。“退潮了,爵士。小姐。没有水,只有泥滩。”“离泥浆远点,孩子,”梅里巴德修士劝告。“烂泥不喜欢陌生人。假如你走错地方,冷不防便会被它张口吞没。”“只是烂泥而已。”波德瑞克坚持。“它灌满你的嘴,爬进鼻子,接着是死亡。”他笑笑,以去除话语中的寒意。“擦掉泥浆,吃瓣橘子吧,孩子。”第二天的情况差不多。他们拿腌鳕鱼和几瓣橘子当早餐,在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就上路了。身后是粉色的天空,前方是紫色,狗儿当先带路,嗅着每一束野革,不时停下来在草边撒尿;它似乎跟梅里巴德一样熟悉这条路。燕鸥的叫声在空中激荡,潮水涌进来。正午时分,他们在一个小村庄停留,这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个村子,在小溪旁用木桩一共架起八座房子。男人们乘小圆舟出去捕鱼了,妇女和男孩顺着摇摇晃晃的绳梯爬下来,聚拢在梅里巴德修士身边祈祷。仪式过后,他宣布免除他们的罪孽,分给他们一些芜菁、一袋豆子和两只珍贵的橘子。回到路上,修士说,“今晚最好有人守夜,朋友们。村民说看见三个残人躲在沙丘附近,旧嘹望塔的西面。”“三个?”海尔爵士微微一笑,“三个对我们的剑妞来说是小菜一碟。况且,他们不大会招惹有武器的人。”“除非肚子饿到难以忍受,”修士说。“沼泽里有吃的,但只有懂得如何去找的人才找得着,而这些都是陌生人,是战争的幸存者。如果他们来搭话,爵士,我请求你交给我来处理。”“你要怎样做?”“给他们吃的,要他们坦白罪孽。我会宽恕他们,并邀请他们一起去寂静岛。”“邀请他们趁我们睡觉时割我们的喉咙?”海尔·亨特反问,“处置逃兵,蓝道大人有更好的办法——钢刀与麻绳。”“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残人就是逃兵吗?他们算不算土匪呢?”“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梅里巴德修士不以为然。“或少多于或多。土匪有许多种,就像鸟也有许多种一样。矶鹞和海鸥都长着翅膀,但它们并不相同。歌手们喜欢歌唱好人为奸臣陷害,被迫落草为寇,但大多数土匪更像那个肆意劫掠的猎狗,而不像闪电大王。他们本就是坏人,为贪欲驱使,心怀恶意,蔑视诸神,只关心自己。与他们相比,所谓的残人更值得同情,尽管他们或许也一样危险。他们都曾是淳朴的平民百姓,从没离开自己的房子哪怕一里地,直到某一天,领主的召唤来了。于是他们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领主华美的旗帜下出发,往往没带什么武器,只有镰刀、开锋的锄头,或把石块用皮索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们听过歌谣和故事,出发时心情迫切,梦想见证奇景,赢取财富和荣耀。战争仿佛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大多数人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妙历程。”“然后他们尝到了战争的滋味。”“对一些人来说,一点点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溃,更多的人继续坚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战斗,但即使是第一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他们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从来吃不饱,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锈的铁半盔,他们就得从尸体上拿,不久,他们也开始从活人那儿偷——在战争进行的土地上,有跟他们过去一样的老百姓。他们偷这些人的东西,偷鸡摸狗,杀牛宰羊,而这距离掠走平民的女儿也就一步之遥。某天,当他们环顾四周,意识到所有的朋友和亲人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时,徨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他们为领主而战,领主却不晓得他们的姓名,只会威风凛凛地高声呼喝,要他们列好阵形,拿起长矛、镰刀和开锋的锄头,坚守阵地。接着,骑士们袭来了,那些全身铁甲、看不到脸的骑士,冲锋时钢铁的轰鸣充斥整个世界……”“然后那人崩溃了,他当了逃兵,成为残人。”“他当即逃跑,或在战斗过后扒着死尸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营,找个地方躲起来。到了此时,所有家的观念都已消失,国王、领主和神祗对他来说不如一块馊掉的肉,至少肉能让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暂时淹没他的恐惧。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顿不知下顿,活得像野兽而不像人。布蕾妮小姐说得没错,目前这种时局,旅行者应该小心逃兵,警惕逃兵……但也应该同情他们。”梅里巴德说完之后,深邃的沉默笼罩了这一小队人马。风吹过一丛垂柳,瑟瑟作响,远处传来一只鸟隐隐的叫声,狗儿在修士身边慢跑,微微喘息,驴子的舌头从嘴角伸出来透气。沉默不断延伸,直到最后,布蕾妮说:“你上战场时有多大?”“啊,跟你的这个男孩差不多,”梅里巴德答道。“其实去打仗还太小,但哥哥们都去了,我也不甘落后。威廉说我可以做他的侍从,但他不是骑士,只不过是酒店小弟,拿着从厨房偷出来的小刀当武器。他死在石阶列岛,没真正挥过一次武器。高烧要了他和我哥哥罗宾的命。欧文死于钉头锤下,脑袋被砸成两半,他的朋友‘麻子’琼恩因为**而被绞死。”“你说的是‘九铜板王之战’?”海尔·亨特问。“他们这样命名,但我既没见到一位国王,也没赚到一个铜板。那只是一场战争。”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27 山姆威尔山姆站在窗前,不安地摇晃,注视着最后一道阳光消失在一排尖屋顶后面。他一定又喝醉了,他阴郁地想,要不就是遇上另一个女孩。他不知该咒骂还是哭泣。戴利恩是他的兄弟。他唱歌没人比得上,但要他干任何别的事……夜雾升起,一缕缕灰色雾气爬上古运河边建筑物的围墙。“他答应会回来,”山姆说,“你也听到的。”吉莉看了看他。她的眼眶又红又肿,肮脏杂乱的头发耷拉在脸庞周围。她就像一只小心谨慎的动物,透过灌木丛向外张望。最后一次生火取暖已是好几天前的事了,然而野人女孩喜欢蜷缩在火炉边,仿佛冷冷的灰烬中仍然存有余温。“他不喜欢跟我们在一起,”她轻声说,以免吵醒婴儿,“这是个可怜的地方,而他想要红酒与微笑。”是的,山姆心想,除了这里,到处都有酒。布拉佛斯充斥着客栈、酒馆和妓院,如果戴利恩喜欢炉火和温酒,不要陈腐的面包,不愿跟一个哭泣的女人、一个肥胖的胆小鬼和一个生病的老人做伴,谁能责怪他呢?也许我有资格责怪他。他说黄昏之前会回来,他说会给我们带回红酒和食物。他再次抱着一线希望向窗外张望,希望看到歌手匆匆赶回家。黑暗正降临到秘之城,沿小巷和水渠蔓延。布拉佛斯善良的百姓纷纷关上窗户,拴上门闩。夜晚属于刺客和妓女。他们是戴利恩的新朋友,山姆苦涩地想,近来戴利恩谈论的只有他们。他正尝试写一首歌,献给一个叫月影的妓女,她在月池边听见他唱歌,便赠给他一个吻。“你应该问她要银币,”山姆说,“我们需要的是钱,不是亲吻。”但歌手只笑笑。“有些吻比黄金更值价,杀手。”这也让他生气。戴利恩不该为妓女写歌。他应该歌唱长城和守夜人的英勇。琼恩期望他的歌或许能劝导一些年轻人穿上黑衣。结果他唱的却是金色的吻、银色的头发和火红的嘴唇。没有人会为了红唇而穿上黑衣。有时他的歌还会吵醒婴儿。孩子啼哭,戴利恩就冲他叫嚷,要他安静,而吉莉流泪,于是歌手气冲冲地离开,几天都不回来。“她老哭哭啼啼,我想给她几巴掌,”他抱怨,“她吵得我睡不着。”假如你生下个儿子,又被活生生夺走,你也会哭的,山姆差点说出口。他无法责怪吉莉的悲伤,便转而责怪琼恩·雪诺,不知琼恩的心何时变成了石头。有一次,他趁吉莉去水渠打水时向伊蒙学士提出这个问题。“当你们把他选为总司令的时候。”老人回答。即使现在,消极颓废地等在这间冷冰冰的屋子里,山姆心中仍不太愿意相信琼恩真的做了伊蒙学士说的事。可那一定是真的,否则吉莉怎会哭得如此厉害?他只需直接问她,抱在胸前吃奶的孩子究竟是谁的就行了,但他没有勇气。他害怕答案。我仍是个胆小鬼,琼恩。在这广阔的世界中,无论走到哪里,恐惧都与他如影随形。一阵空洞的隆隆声在布拉佛斯的屋顶上方回响,仿佛遥远的闷雷——这是礁湖对面泰坦巨人发出的,标志着夜晚到来。响动吵醒了婴儿,而他突然发出的啼哭又吵醒了伊蒙学士。吉莉把乳头塞给孩子,老人睁开眼睛,虚弱地在床上蠕动。“伊戈?好黑。为什么这么黑?”因为你瞎了。到达布拉佛斯之后,伊蒙神志不清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他似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说着说着就开始胡言乱语,唠唠叨叨地讲起他父亲或兄弟的事。他一百零二岁了,山姆提醒自己,但他在黑城堡时虽然年纪大,却从来没有神智不清。“是我,”他不得不说。“山姆威尔·塔利。您的事务官。”“山姆。”伊蒙学士舔舔嘴唇,眨了眨眼。“对。这儿是布拉佛斯。原谅我,山姆。天亮了?”“不。”山姆摸摸老人的额头。他皮肤湿乎乎的,沾满汗水,又冷又黏,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轻微的喘息。“现在是晚上,师傅,您刚才睡着了。”“哦,我睡得太长了。这里好冷。”“我们没有木头,”山姆告诉他,“店主人不肯再赊,除非立即付钱。”同样的对话已是第四或者第五遍了。我该拿钱买木头,山姆每次都责骂自己,我该给他取暖。然而他把最后一点银币浪费在红手之院的医师身上,那是位肤色白皙的高大男子,穿着绣有红白相间旋涡花纹的长袍。从他那里,银币换来半瓶安眠酒。“有助于减轻他临终前的痛苦,”布拉佛斯人不无善意地说。山姆问他还可以做些什么,他摇摇头。“我有各种各样的药膏药水,也可以给他放血,清肠,使用水蛭疗法……但何必呢?水蛭无法让他年轻。他老了,死亡已侵入他的肺里面。给他这个,让他睡吧。”于是他让师傅整日整夜地睡,现在老人挣扎着要坐起来,“我们得上船。本书转载ㄧбkwαр.①⑥κ.сΝ”又是船。“你太虚弱,不能出去。”他不得不制止。航海途中,伊蒙学士着了风寒,等抵达布拉佛斯,他虚弱得需要被抬上岸。他们当时仍有满满一袋银子,于是戴利恩要了客栈里最大的床——那张床可以睡八个人,因此店主人坚持收八人份的钱。“我们明天就去码头,”山姆承诺,“到时候,您可以四处询问,寻找下一站去旧镇的船。”即使在秋天,布拉佛斯也是个繁忙的港口。一旦伊蒙的身体恢复到可以继续旅行,寻找一艘载他们去目的地的船并非难事。路费的问题则比较棘手。来自七国的船只最有希望。也许可以找一艘旧镇商船,船主的亲戚当过守夜人就好了。肯定有人仍对长城上的守卫抱持着敬意……“旧镇,”伊蒙学士喘息着说。“是的,我梦到了旧镇,山姆。我又回到了年轻时候,跟弟弟伊戈在一起,还有他侍奉的大个子骑士。我们在老客栈里喝酒,浓烈的苹果酒。”他再次尝试坐起来,事实证明这对他来说太困难了。过了一会儿,他躺回去。“船,”他又说,“我们将在那边找到答案。关于龙。我需要了解。”不,山姆心想,你需要的是食物和温暖,填饱肚子,还有炉膛里噼啪作响的炙热火焰。“你饿不饿,学士?我们还剩下面包和一点奶酪。”“现在不要,山姆。等我感觉好一点再说吧。”“你不吃怎么会好?”在海上谁都没吃多少东西,尤其过了斯卡格斯岛之后,穿越狭海途中,秋季风暴始终伴随。有时从南方来,夹带着滚雷和闪电,黑沉沉的雨一下就是好几天;有时来自北方,寒冷严酷,狂风仿佛能把人刺穿。有一回,山姆醒来时,发现整条船被冻上了一层冰壳,犹如洁白的珍珠,闪闪发光。船长将桅杆放下,系在甲板上,单凭划桨来完成渡海。等他们看见泰坦巨人时,已经没人吃得下东西。然而一旦安全上岸,山姆发现自己饿坏了。戴利恩和吉莉也一样,连婴儿的吮吸也变得更急切。但伊蒙……“面包不新鲜,我可以问厨房讨点肉汤来泡一泡。”山姆告诉老人。店主是个吝啬鬼,眼神冷漠,对自己屋檐下这群穿黑衣的陌生人心存怀疑,但他的厨师心肠比较好。“不要。也许可以来一小口酒?”他们没酒。戴利恩答应过用他唱歌得来的钱买一些。“我们会有酒的,”山姆不得不说,“现在只有水,虽然并非优质水。”优质水来自架空水渠,这些由砖块砌成的大水渠由桥弓支撑,布拉佛斯人称其为甜水渠。富人自把水引入家中,穷人则用桶子在公共喷泉池打水。山姆让吉莉去打水,却忘了野人女孩一生都生活在卡斯特堡垒的视线范围之内,连小镇都没见过,而布拉佛斯是一个布满岛屿和运河的石头迷宫,没草,没树,到处是陌生人,讲着她听不懂的语言。她吓坏了,把地图弄丢之后,很快自己也迷了路。被山姆发现时,她正在一座石像下哭泣,那雕像是某位死去多年的海王。“这是水渠里的水,”他告诉伊蒙学士,“但厨师把它煮开过。也有安眠酒,假如您还需要的话。”“我暂时睡够了,也做够了梦。水渠里的水就行。请帮我一把吧。”山姆轻轻地把老人扶起来,将杯子送到他干裂的唇边。即使如此,仍有将近一半水滴落到学士胸前。“够了,”喝了几小口之后,伊蒙又开始咳嗽,“你会把我呛死的。”他在山姆的怀抱中颤抖。“为什么屋子这么冷?”“没木头了。”戴利恩付给店主两倍价钱,要了一个带壁炉的房间,但谁也没意识到木头在这里会如此昂贵。除了权势人家的庭院,布拉佛斯不长树,这儿的人也不愿砍掉大礁湖外围岛屿上覆盖的松树,那是遮挡风暴的防风林。木柴都是由驳船从河流上游穿过礁湖运进来的。在这里,马粪都珍贵得紧,因为布拉佛斯人用小船代替马匹。本来他们若按计划起程去旧镇,这些都不成问题,但那实在是不可能。伊蒙学士如此虚弱,再次航行会要了他的命。伊蒙的手在毯子上摸索,寻找山姆的胳膊。“我们得去码头,山姆。”“等您好一些就去。”老人目前的状态难以面对海边飞溅的浪花和潮湿的风,而布拉佛斯无处不临水。北边是紫港,布拉佛斯商船停泊于海王殿的拱顶和高塔下;西边是旧衣贩码头,挤满外地船只,有的来自其他自由贸易城邦,有的来自维斯特洛、伊班,甚至遥远神奇的东方。其余各处布满小码头、渡船泊口及古旧的灰船坞,捕虾船、捉蟹船和渔船在泥滩与河口劳作之后便停泊在这些地方。“现在您需要休息。”“那你代我去,”伊蒙催促,“给我带一个见过龙的人来。”“我?龙?”山姆十分惊愕,“学士,那只是个故事,水手的故事。”这也怪戴利恩。歌手从酒馆和妓院带回千奇百怪的故事,不幸的是,当他听到说龙时已喝醉了,记不起细节。“整件事也许是戴利恩胡编乱造,歌手都这样,善于编故事。”“他们善于编故事,”伊蒙学士同意,“但即便最富于想象力的歌曲,也有事实作为基本依据。替我找到那个依据,山姆。”“我不知问谁,也不知怎么问。我只会一点点高等瓦雷利亚语,若他们跟我讲布拉佛斯话,我连一半都听不懂。您会的语言比我多得多,等您好一些,您可以……”“我什么时候才会好一些,山姆?告诉我……”“很快就会好转的,只要您吃好,睡好,到达旧镇之后……”“我到不了旧镇了,这点我心知肚明。”老人把山姆的胳膊抓得更紧。“我很快就会去见我的兄弟们。他们有的与我用誓言结合,有的以血缘维系,但全都是我的兄弟。还有我父亲……他从没想过继承王座,可还是得坐上去。他曾说,那是对他的惩罚,为了砸死哥哥那一锤。我祈求他死后能找到有生之年从未体会过的平静。修士们歌颂恬淡的安息,歌颂卸下防备,向极乐世界远航,在那里欢笑,聚会,相互友爱,直至永远……但假若死亡之墙的背后没有快乐与甜蜜,只有冰冷、黑暗和痛苦,那该怎么办?”他在恐惧,山姆意识到。“您不会死。您只不过是病了。一切都会过去的。”“这次我熬不过去了,山姆。我做梦……在漆黑的夜里,我思考那些白天不敢提出的问题。对我而言,若干年中有个问题始终令我困扰:为什么诸神夺走我的眼睛和力量,任我在冰天雪地中被人遗忘,却还要我在世间逗留如此之久?我这样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对他们有什么用?”伊蒙师傅斑斑驳驳、瘦如枯枝的手指瑟瑟颤抖。“因为我记得,山姆,我仍然记得。”他已经语无伦次。“记得什么?”“龙,”伊蒙低声说,“我们家族的悲哀与荣耀。”“最后一头龙在你出生前就死了,”山姆说,“你怎么可能记得它们?”“我梦见了它们,山姆,我看见天空中有一颗泣血的红彗星,然后是那红色。我看到它们在雪地里的影子,听到皮革翅膀哗哗扇动,感觉到它们灼热的呼吸。我的兄弟们也梦到过龙,而那些梦要了他们每个人的性命。山姆,我们在依稀流传的古老预言中颤抖,在残存的奇迹与恐惧中战栗,世上的人们再也无法理解……或者……”“或者什么?”山姆说。“……没什么。”伊蒙轻笑,“或者我是个濒死的老糊涂,烧坏了脑子。”他疲倦地闭上白浊的盲眼,然后又迫使它们睁开。”我不该离开长城。雪诺大人或许不明白,但我应该想到。烈火索取,冰雪保存,而那长城……唉,现在回头已太晚,陌客等在门外不愿离去。事务官,你一直对我尽忠职守,请为我办这最后一件事。去有船的地方,山姆,尽一切可能了解有关龙的消息。”山姆将手臂轻轻脱出他的抓握。“好的。假如这是您的意愿。只不过……”他不知还能说什么。我没法拒绝他。他可以沿着旧衣贩码头的泊位与船坞去找戴利恩。先找到戴利恩,然后一起去船上,最后带着食物、红酒和木柴回来,生起炉火,美餐一顿。他站起身。“好吧,假如我要去的话,就该走了。吉莉留下。吉莉,记得把门拴好。”陌客等在门外。吉莉抱着婴儿点点头,眼里盈满泪水。她又要哭了,山姆意识到,这超过了她所能忍受的极限。剑带挂在墙壁的栓子上,旁边是琼恩给他的古老的破号角。他摘下剑带扣到腰问,再将黑羊毛斗篷披到自己浑圆的肩膀上,弯腰穿过门洞,“噼噼啪啪”地走下木梯,楼梯在他的重压下呻吟。客栈有两个正门,一个面朝大街,另一个面向运河,店主此时多半在大厅,他不会给赊账太久、不受欢迎的客人好脸色看,于是山姆选择了面朝大街的门走出去。今晚空气寒冷,好歹雾不算太浓,山姆感到庆幸。有时,浓密的水汽覆盖地面,甚至连脚都看不到,似乎离踏进水渠仅一步之遥。山姆在孩提时代便读过布拉佛斯的历史,梦想有一天能来这里,看看大海中耸立的威严可怕的泰坦巨人,乘坐轻快的蛇舟沿运河游览宫殿和庙宇,观赏刺客的水舞,剑刃在星光下闪烁。现下他到了这里,却一心只想离开,一心只想平安抵达旧镇。斗篷被风卷起,他拉好兜帽,沿鹅卵石马路朝旧衣贩码头走去。由于剑带总有滑落至脚踝的危险,因此他不得不边走边注意往上提。他始终走在狭小阴暗的巷道里,以防跟人照面,遇到的每一只猫都让他的心怦怦直跳……布拉佛斯到处是游荡的猫儿。我得找到戴利恩,他心想,戴利恩是守夜人军团的成员,是我的誓言兄弟,我要跟他一起合计。伊蒙学士没了力气,而吉莉即使没受悲伤的打击时也很无助,但戴利恩不一样……不,我不要把人往坏处想。也许他受伤了,所以没回来。也许他死了,躺在小巷的血泊中,或俯面漂浮在运河里。每到夜晚,刺客们身着华丽的服饰招摇过市,他们携带细长的佩剑,急切地想证明自己。有些人可以为任何理由开打,有些人则根本不需要理由,而戴利恩素来脾气暴躁,管不住舌头,尤其是他喝酒的时候。歌唱战斗并不代表他擅长战斗。虽然最好的酒馆、客栈和妓院都在紫港与月池附近,戴利恩却更喜欢旧衣贩码头,因为那儿的顾客会讲通用语的比较多。山姆沿绿鳗客栈、黑船工、摩洛戈一家家找下去,戴利恩曾在这些地方表演。一无所获。雾宅外泊着几条等客的蛇舟,山姆试图询问那些撑船手,有没见过黑衣歌手,但无人听得懂他的高等瓦雷利亚语。可能他们装作听不懂。纳波桥的第二个桥拱下有间肮脏的小酒馆,最多只能容纳十人,山姆朝内张望了一下。戴利恩不在。他又去了放逐者旅馆、七灯之院及一家叫猫舍的妓院,仍然没头绪,得到的只有怪异的凝视。他离开猫舍时差点在红灯笼下撞上两个年轻人,一个黑发,一个金发。黑头发那个用布拉佛斯语说了些什么。“对不起,”山姆不得不赔礼道歉,“我听不懂。”在七大王国,贵族们身披色彩缤纷的天鹅绒、锦绣与绸缎,农民和普通百姓则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纺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们打扮得像孔雀一样招摇过市,把玩着手中的剑,而有权势的人要么选择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蓝,要么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没有月亮的夜晚。“我朋友泰洛说你胖得让他恶心,”金发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绿天鹅绒,另一面由银线织成,“我朋友泰洛说你的剑嗒嗒作响,令他头痛。”他操通用语,另一个穿酒红锦袍披黄披风的黑发刺客显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语说了几句,引得他的金发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说你的衣着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难道是个大老爷吗?”山姆想逃跑,但那样可能会被自己的剑带绊倒。千万别碰剑,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头搭到剑上,也足以让两个刺客认为是挑战。他寻找能让他们满意的词句。“我不是——”他仅仅说得出这几个字。“他不是老爷,”一个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来自维斯特洛。”一个女孩推着满满一车海藻挤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里邋遢,穿着大靴子,头发又脏又乱。“快乐码头里还有一个,正在给‘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诉两个刺客,接着对山姆说,“假如他们问谁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说‘夜莺’便好,否则他们会向你挑战。你要不要买点蛤蜊?我的牡蛎卖完了。”“我没钱。”山姆说。“他没钱,”金发刺客嘲弄。他的黑发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语又说了些什么。“我朋友泰洛很冷,亲爱的胖子朋友,把你的斗篷给他吧。”“别脱斗篷,”推车的女孩道,“否则他们接下来会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着身子了。”“太吵闹的小猫儿会被淹死在水里哦。”金发刺客警告。“有爪子的就不会。”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把跟她一样细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对金发刺客说了些什么,然后两人互相窃笑着走开了。“谢谢。”他们离开后山姆对女孩说。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间出门佩剑,就代表别人可以向你挑战。你想跟他们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