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请她吃狗脑冻、炖红章鱼浓汤和狗胎。”他擦擦嘴唇。“他说在这儿可以吃到许多可口的菜肴。”“告诉她金字塔的夜晚有多漂亮,”奴隶商人低吼,“告诉她我要舔她**上的**,若她喜欢的话,还可以舔我的。”“黄昏时分的阿斯塔波最是美丽,陛下,”奴隶女孩说,“善主大人们在每级阶梯上都点起丝绸灯笼,令所有金字塔都泛着彩光。游艇在蠕虫河里游弋,您可以听着轻柔的音乐,造访水中小岛,享受美食美酒和其他乐趣。”“请她前往我们的斗技场,”克拉兹尼补充,“道克斗技场今晚安排了一出好戏。一头大熊对三个小男孩。一个男孩浑身沾满蜂蜜,另一个沾满鲜血,还有一个沾满腐烂的鱼,她可以押注熊先吃哪一个。”嗒,嗒,嗒,丹妮听见白胡子阿斯坦敲个不停。老人脸色平静,但动作显示出他内心的愤怒。嗒,嗒,嗒。她逼自己微笑。“我在‘贝勒里恩号’上有自己的熊,”她告诉翻译,“如果不回去,他很可能吃了我。”“瞧,”等她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评判,“作决断的不是女人,而是她赶着去见的男人。一如既往!”“感谢善主大人的耐心和好意,”丹妮道,“告诉他我会仔细考虑在这儿了解的情况。”她向白胡子阿斯坦伸出胳膊,让他挽自己穿过广场,走向坐轿。阿戈和乔戈跟在两侧,弯腿昂首阔步,这是马王被迫下马和普通人一样步行时的惯用姿势。丹妮皱眉爬进轿子,并招呼阿斯坦进来坐到身边,他这么年迈的人不该在艳阳下步行。行进途中,她没关帘子。这座红砖之城被阳光炽烈地烘烤,每丝微风都值得珍惜,即使其中伴随着缕缕红色粉尘。况且,我需要观察。她走过尘埃之殿,沐浴过圣母山下的世界子宫湖,然而在她眼里,阿斯塔波仍是座奇异的城市。所有街道都跟骄傲广场一样,全由红砖砌成,红砖砌的还有阶梯形金字塔、深挖入地并带有圈圈逐渐下降坐席的斗技场、含硫磺的喷泉池、阴暗的酒肆及环城古墙。如此多的砖块,她心想,如此古老,如此脆弱。空中都是细小的红色粉尘,微风吹过,粉尘便沿着阴沟飞舞。难怪阿斯塔波的妇女都蒙着脸,砖粉比沙子更易刺痛眼睛。“让路!”乔戈在轿子前面骑行,高声呼喊,“给龙之母让路!”见他展开银柄长鞭,在空中挥得喇喇作响,她忙探身制止。“别在这里,吾血之血,”她用多斯拉克语说,“这些砖块已听过太多的鞭响。”早上,当他们从港口出发时,街上杳无人烟,现在已是下午,却似乎仍旧空旷。一头大象缓缓走过,背上驮着个格子座箱。一名被晒得蜕皮的男孩光着身子坐在干涸的红砖排水沟里,一边挖鼻子一边闷闷不乐地注视着街道上的蚂蚁。听见马蹄声,他抬起头来,茫然地看待一队骑兵飞驰而过,刺耳的笑声伴随着蹄下掀起的红色尘土。士兵们的黄丝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好似无数太阳,外衣是带刺绣的亚麻布,腰部以下则穿打褶布裙和凉鞋。他们不戴帽子,每人都将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梳理上油,盘成各种奇怪的形状,有犄角、翅膀、刀锋,甚至抓握的手,因此他们就像一群从七层地狱里出来的恶鬼。丹妮和光着身子的男孩一起看了一阵,直到他们消失,接着男孩又回去看蚂蚁,手指伸向鼻孔。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她思忖,但已没有当初的繁盛,甚至不及魁尔斯、潘托斯或里斯。轿子突然在十字路口停下,好让一队拖着步子的奴隶从前方经过,监工的鞭子噼啪作响,催促他们前进。丹妮注意到这些人都不是无垢者,而更普通,淡棕色皮肤,黑头发。他们中有女人,但没有孩子,全部光着身子。两个阿斯塔波人骑白驴跟在后面,男人穿红丝绸托卡长袍,蒙面的女人穿湛蓝的亚麻布衣,上面饰有片片小天青石,她红黑相间的头发上插了一把象牙梳。男人时而朝她轻声低语,时而哈哈大笑,半点也不在意丹妮,对他的奴隶和监工亦不予理会。那监工是个壮实的多斯拉克人,拿着纠缠的五条鞭,肌肉虬结的胸口骄傲地纹着一只带锁链的鹰身女妖。“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白胡子在她身边喃喃道,“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那是什么?”丹妮好奇地问。“小时候一位学士教我的古诗。我不知道它是如此真实。阿斯塔波的砖块乃是被造就它们的奴隶之血染红的。”“是啊,”丹妮道。“陛下,在您的心也变成砖块之前,赶紧离开此地吧。今晚就趁着夜潮启航出海。”我能这样就好了,丹妮心想。“乔拉爵士说,我会在阿斯塔波买到一支军队。”“乔拉爵士本人就是个奴隶贩子,陛下,”老人提醒她。“在潘托斯、密尔和泰洛西很容易雇到佣兵。为金钱而杀戮的人没有荣誉,但至少不是奴隶。到那边去寻求军队吧,我请求您。”“我哥哥造访过潘托斯、密尔、布拉佛斯……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总督和大君们给予他红酒和许诺,却让他的灵魂饥饿致死。一个终生都在乞讨的人不可能保持人格。我在魁尔斯已尝到了这种滋味,决不会手拿讨饭碗前往潘托斯。”“做乞丐总好过当奴隶贩子,”阿斯坦道。“说这话的人两种身份都没尝试过。”丹妮没好气地说。“侍从大爷,你知道被售卖是什么感觉吗?我可是知道的。我哥将我卖给卓戈卡奥,以换取一顶黄金王冠,结果卓戈给了他金冠,但不是他所期望的方式,而我……我的日和星让我成为王后,若他是另一个人,结局也许大不一样,可惜不是。你以为我忘了恐惧的滋味?”白胡子低下头。“陛下,我无意冒犯。”“只有谎言才是冒犯,真诚相谏绝计不是。”丹妮拍拍阿斯坦斑驳的手掌,让他安心,“我有龙的脾性,仅此而已,你不必害怕。”“我会记住的。”白胡子微笑。他不仅有张慈祥的脸孔,身上还蕴涵着巨大的力量,丹妮心想,真不明白乔拉爵士为何不信任他。难道他妒忌我找到了其他可以倾诉的男人?她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在贝勒里恩号上被放逐的骑士亲吻她的那个夜晚。他不该这么做。他年纪是我三倍,相对于我又出生太低,况且没有得到我的准许。未经女王准许,真正的骑士决不会亲吻他的女王。在那之后,她小心翼翼,再没跟乔拉爵士独处过,身边一直有女仆或血盟卫陪伴。但他想再吻我,我从他的眼睛里能看出来。丹妮自己的欲望无从名状,但乔拉的吻的确唤醒了某种东西,某种自卓戈卡奥死后便一直沉睡着的东西。躺在狭窄的铺位上,她常常幻想挤在身边的不是侍女,而是某位男子。这个念头令她奇妙地兴奋。有时候,闭上眼睛就会梦到“他”,但“他”从来不是乔拉·莫尔蒙,“他”更年轻更标致,虽然面容始终是团朦胧的影子。有一次,丹妮被折磨得无法入睡,手不自禁地滑向两腿之间,当她摸到那里竟如此湿润时,不禁屏住了呼吸。她的指头在**间来回移动,动作很慢,也几乎不敢喘气,以免惊醒身边的伊丽,直到找到一个舒适的点,便停留在那里,轻轻抚弄,起初尚羞涩犹疑,随后越来越快,然而渴求的安慰依旧遥不可及,直到最后惊动了她的龙。其中一只在船舱彼端嘶叫起来,伊丽发现了她的动作。丹妮知道自己涨红了脸,但黑暗之中,伊丽肯定看不见。女仆无言地将一只手搭上她的**,俯身含住乳头,另一只手则沿着她腹部柔和的曲线滑下去,穿过银金色的细发丛,在大腿之间运动。不过一小会儿,她便双腿扭曲,**高耸,整个身子都开始颤抖,接着便尖叫起来。抑或那是卓耿的尖叫?伊丽一言不发,完事之后蜷起身子重新入眠。第二天,一切就像一场梦。即使发生过什么,那跟乔拉爵士又有何关系?我要的是卓戈,我的日和星,丹妮提醒自己,不是伊丽,不是乔拉爵士,只有卓戈。然而卓戈已死,她以为所有的感觉都随他在红色荒原中消逝,但区区一个叛逆的吻不知怎的又将它们重新唤醒。他不该吻我。他擅自行事,我却听之任之,这绝不能再发生了。她郁闷地抿起嘴,摇晃着脑袋,辫子里的铃铛轻响。愈靠近海湾,城市变得愈美丽。巨大的砖块金字塔沿岸排列,最大的有四百尺高。它们宽敞的平台上生长着各种树木、藤蔓与花草,阵阵芬芳的清风在其间旋绕。另一座巨型鹰身女妖像立在港口城门上,由烧硬的红土制成,已明显风化,蝎尾只剩一小截,而泥爪子里陈旧的铁锁链,业已生锈腐烂。水边比较凉快,而丹妮奇怪地发现,波涛击打腐烂桩子的声响竟令人宽心。阿戈扶她下轿。前方,壮汉贝沃斯坐在一根大桩子上,吃着一大块棕色烤肉。“狗肉,”他看到丹妮便愉快地说,“阿斯塔波的狗肉不错,小女王,要不要吃啊?”他笑着递上狗肉,满嘴油腻。“谢谢你,贝沃斯,我不要。”丹妮是吃过狗肉的,但此刻心中所想只有无垢者和他们愚蠢的小狗。她迅速掠过大个子太监,沿着跳板走上贝勒里恩号的甲板。乔拉·莫尔蒙爵士等着她。“陛下,”他颔首道,“奴隶商人们来过。一行三人,带着十来个文书和十来个下苦力的奴隶。他们走遍货舱每个角落,记下一切东西。”他领她走到船尾。“他们有多少人待售?”“一个也没有!”让她生气的是莫尔蒙还是这座城市?这座惟有郁滞暑气、汗骚臭味和剥落砖块的奴隶之城?“他们卖太监,不卖人。砖头做的太监,跟阿斯塔波其余的东西一样。我该不该买下这八千个死鱼眼睛,为了一顶尖刺盔便杀害婴儿、掐死小狗的砖头太监?他们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他们不是人,爵士!”他被她的怒气吓了一跳。“卡丽熙,”他说,“无垢者从小就被挑选,接受训练——”“我听够了他们的训练。”丹妮的眼泪夺眶而出,突如其来,促不及防。她反手一掌,狠狠地打在乔拉爵士脸上。要么如此,要么就得哭出声来。莫尔蒙摸摸被打的脸颊。“如果我冒犯了女王陛下——”“你当然冒犯了我,大大地冒犯了我,爵士先生,如果你是我真正的骑士,就决不会将我带到这个丑恶肮脏的地方。”如果你是我真正的骑士,就决不会吻我,或者那样子看我的胸口,或者……“遵命,陛下,我这就叫格罗莱船长作好准备,趁着夜潮启航,到某个不那么丑恶肮脏的地方去。”“不,”丹妮说。格罗莱船长在前甲板上注视着他们,船员们也在看。白胡子,血盟卫,姬琪……每个人听到耳光声都停下了工作。“我要立刻启航,不等潮水;我要远走高飞,再不回头。但我不能,不是吗?八千个砖头太监等着出售,我必须想办法把他们买下来。”说完,她离开他,走下舱室。船长室的木雕门内,她的龙并不安静。卓耿昂头嘶叫,苍白的烟雾从鼻孔中喷出,韦塞利昂拍翅朝她迎来,试图栖息在丹妮肩头上,就像小时候那样。“不,”丹妮边说,边轻轻挣脱,“你现在大了,不能那样子,亲爱的。”但龙不依,反将白金相间的尾巴盘在她手臂上,黑爪子嵌入衣服袖子的布料里,紧紧攫住。她只得无奈地埋进格罗莱的大皮椅,咯咯直笑。“您离开之后,他们像发了疯似的,卡丽熙,”伊丽告诉她,“韦塞利昂把门扒得满地都是碎片,您看到了吗?奴隶贩子们过来看时,卓耿想逃跑。我抓住他的尾巴,不让他走,他就回头咬我。”她给丹妮看手上的牙印。“他们中有没哪个想烧出一条路来?”这是丹妮最害怕的事。“没有,卡丽熙。卓耿喷过火,却是对着空中喷的,奴隶贩子们吓得不敢走近。”她吻了伊丽手上的伤痕。“很抱歉他咬了你,龙实在是不该锁在小船舱里的。”“这一点,龙跟马很像,”伊丽道,“骑马民族也是。卡丽熙,您听,马儿在下面嘶喊,踢打着木头墙,姬琪说你不在时老妇人和小家伙们也尖叫。他们不喜欢这辆水车,不喜欢这黑色咸海。”“我明白,”丹妮说,“我真的明白。”“卡丽熙在伤心吗?”“是的,”丹妮承认。既伤心又迷惘。“要我取悦您吗?”丹妮退开一步。“不。伊丽,你不必那么做。那晚上的事,当你醒来时看到……你不是服侍人的床上奴隶了,我给过你自由,记得吗?你……”“我是龙之母的女仆,”女孩说,“取悦卡丽熙是我最大的荣耀。”“我不要那个,”她坚持,“不要。”她猛一转身。“退下。我要一个人好好想想。”丹妮回到甲板上时,黄昏已降临到奴隶湾的海面上。凭栏而立,眺望阿斯塔波,一眼望去,它的确十分地美丽。天上繁星点点,而下方正如克拉兹尼的翻译所言,砖头金字塔上挂满了丝绸灯笼,沐浴在光辉之中。但底层的街道、广场和斗技场却是一片漆黑,而在那最最黑暗的兵营里,有些小男孩正拿剩饭喂小狗,这是他们在被阉割那天得到的宠物。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卡丽熙。”是他。“我能否直言相告?”丹妮没有转身。此时此刻,她没法看着他。如果看了,很可能又扇他耳光。或者哭出来。或者吻他。最糟糕的是,她不知道哪样是对,哪样是错,哪样是疯狂。“说吧,爵士。”“龙王伊耿在维斯特洛登陆以后,山谷王国、凯岩王国和河湾王国的诸王们并不是自动投降的。若您想坐上他的铁王座,就必须和他一样,靠钢铁和龙焰去赢得——这意味着一切结束之前,您的手上将染满鲜血。”血火同源,丹妮心想,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箴言,她打小就记得。“让敌人流血我很乐意,让无辜者流血则是另一回事。他们要卖给我的不止是八千名无垢者,还包括八千个死去的婴儿,八千条被掐死的狗。”“陛下,”乔拉·莫尔蒙说,“我去过遭兰尼斯特军洗劫之后的君临城。婴儿被杀害,老人和嬉戏的少年被杀害,遭强暴的妇女更是无法尽数。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狂暴的野兽,只要武器交到他手中,派他去打仗,那头野兽便会蠢蠢欲动,随时可能被唤醒。但是,我从没听说无垢者强暴妇女,屠杀百姓,他们甚至不会抢劫,除非指挥官明确下令。正如您所说,他们是砖头做的太监,但一旦被您买下,从今往后,他们会杀的狗就只有您希望杀的狗。若我记得不差,您的确有狗要杀。”篡位者的走狗。“是的。”丹妮注视着柔和的彩光,任凉爽腥涩的微风吹拂。“说到洗劫城市,回答我,爵士——多斯拉克人为何从没洗劫过这座城市?”她向前一指。“看看那些墙,它们已经开始崩塌,那儿,还有那儿。你能看到塔楼里的卫兵吗?我没看到。他们躲起来了吗,爵士?我今天目睹所谓的鹰身女妖之子,全是些骄傲自大的贵族,穿着布裙,浑身上下只有发型吓人。即便一个最普通的卡拉萨,也能把阿斯塔波像核桃一样敲碎,挑出里面腐烂的肉。告诉我,为何这只丑陋的鹰身女妖像没有在多斯拉克海中的诸神大道边,跟其他偷来的神像待在一起?”“问得好,卡丽熙,您有龙的眼睛。”“我需要答案,不要恭维。”“原因有二。首先,您说得没错,阿斯塔波勇敢的守卫者们不过是些废物。他们所剩的只有古老的名望和鼓鼓的钱包,却要打扮成夕日的吉斯长鞭手,装作自己仍旧统治着一个大帝国。每人都是军官,每人的头衔都极夸张。节庆日里,他们在斗技场中模拟战争,以显示英勇,但死的却是太监。然而任何想与阿斯塔波作对的人都知道,对手将是无垢者,一旦形势危急,奴隶商人们会让所有部队倾巢出动。别的不说,多斯拉克人自从在科霍尔城门口留下辫子之后,就再没跟无垢者打过。”“第二个原因呢?”丹妮问.“谁会攻击阿斯塔波?”乔拉道,“弥林和渊凯是竞争对手,但不是敌人,末日浩劫摧毁了瓦雷利亚,而东方腹地全是同族的吉斯人,山的另一边则是拉札林人。您的多斯拉克人称他们为‘羊人’,是个特别安分的民族。”“是的,”她赞同。“但这些奴隶城邦的北面是多斯拉克海,那儿有二三十位强大的卡奥,他们最喜欢的莫过于攻城掠地,并将城中人等卖为奴隶。”“卖给谁?一旦把贩买奴隶的商人都杀了,奴隶还有什么用呢?瓦雷利亚已然式微,魁尔斯位于红色荒原的另一边,而九大自由贸易城邦远在千里之外的西方。况且您可以想见,鹰身女妖之子肯定给予每位路过的卡奥丰厚的馈赠,就和潘托斯、诺佛斯与密尔的总督们所做的一样。只需宴请马王,赠予礼物,他们很快就会继续上路。这比战斗的代价要小,也更可靠。”比战斗的代价要小,丹妮心想,是啊。她要是也可以这么简单就好了,只需带着龙航向君临,付给那男孩乔佛里一箱金子,就让他走开,该有多好啊。她沉默良久。“卡丽熙?”乔拉爵士催促,一边轻触她的肘部。丹妮将他甩开。“若是韦赛里斯,就会用所有的钱买尽可能多的无垢者。但你曾说我像雷加……”“我记得,丹妮莉丝。”“陛下,”她纠正,“雷加王子麾下都是自由人,而不是奴隶。白胡子说他亲手授予自己的侍从骑士称号,也册封了许多其他的骑士。”“由龙石岛亲王亲手赐封,没有比这更高的荣誉。”“那么告诉我——当他用剑触碰一个人的肩膀时,说的是什么?‘起来,去杀死弱者’?还是‘起来,去守护他们’?韦赛里斯说过,那三叉戟河畔,无数勇士在真龙王旗下战死——他们献出生命,是因为相信雷加的信念,还是贪恋雷加的金钱?”丹妮转向莫尔蒙,双手抱胸,等待回答。“女王陛下,”高大的男人缓缓道,“您说的一切都没错。但雷加在三叉戟河输了。他输了决斗,输了战争,输了王国,还陪上性命。他的鲜血随胸甲上的红宝石一起顺江东去,而篡夺者劳勃踩在他的尸体上窃取了铁王座。雷加战斗得英勇,雷加战斗得高贵,雷加战斗得荣誉,雷加死得不明不白。”卷三 冰雨的风暴 第二十四章 布兰沿着蜿蜒的山谷行走,其中并没有道路。平静的湛蓝湖泊躺在灰朦的石峰之间,狭长而深邃,环绕着无穷无尽的墨绿色针叶林。离开狼林之后,他们在古老的石丘中攀爬,黄褐与金色的秋叶愈发稀少,而当丘陵成为山脉,就彻底消失了。现在,巨大的灰绿哨兵树耸立在头顶,还有云杉、冷衫和士卒松,数量众多,无穷无尽。下层植被却稀稀落落,地面铺着一层暗绿的针叶。有那么一两次,当他们迷路时,只需等待晴朗的夜晚,抬头寻找冰龙座。正如欧莎所言,紧跟骑手之眼那颗蓝色的星,那就是北方。想到欧莎,布兰不禁疑惑她此刻身在何方。他想像她跟瑞肯和毛毛狗一起安全地待在白港,与曼德勒大人同桌享用鳗鲡、鲜鱼和热腾腾的螃蟹馅饼;又或者他们去了最后壁炉城,正在大琼恩的壁炉边取暖。布兰自己的生活成了阿多背上无穷无尽的寒冷岁月,坐在篮子里,于群山之间上上下下。“上上下下,”梅拉边走边叹气,“下下上上。上下上下,下上下上。我讨厌你们家这些无聊的山,布兰王子。”“可昨天你还说喜欢呢。”“噢,我是说过。从前,我只在父亲大人的故事中见识过群山,现在才亲眼目睹,简直喜欢得无法形容。”布兰朝她做个鬼脸,“但你刚才又说讨厌它们。”“为何不可两者皆有?”梅拉伸手捏他鼻子。“因为它们是不同的,”他坚持,“就像黑夜和白天,玄冰与烈火。”“然而玄冰可以燃烧,”玖健用惯有的严肃腔调说,“爱恨能够结合。山脉和沼泽,大地是一个整体。”“一个整体,”他姐姐赞同。“唉,这里实在太起伏不平了。”深谷很少南北走向,为旅人提供便利,他们常在错误的方向上走了许多里,到头来不得不原路折回。“如果走国王大道,很可能已经到了长城,”布兰提醒黎德姐弟。我要去见乌鸦,我要飞。他会一连这么说上几十遍,直到梅拉笑着和他一起说。“如果走国王大道,就不会忍饥挨饿了,”现在他开始这么提。在丘陵地带,他们并不缺食物。梅拉是个好猎手,更擅用三叉捕蛙矛抓鱼。布兰喜欢看她行动,暗暗羡慕她的敏捷。只见那矛闪电般出击,抽回来时,尖头上便会有一尾银光闪闪的鲑鱼翻腾扭动。他们也让夏天为他们捕猎。冰原狼每天傍晚消失,黎明前回来,多半嘴里叼着东西,一只松鼠或一只野兔。但在群山之间,溪流不仅更细小,且往往覆冰,猎物也比较稀少。梅拉仍尽力打猎捕鱼,却效果不彰,有的晚上,甚至夏天也逮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饿着肚子入睡。玖健仍固执地远离道路。“有路的地方就有行人,”他以一贯的口吻说,“有行人就有眼睛,有嘴巴,会传播故事,他们会将一个残废男孩、一个巨人和一头冰原狼的故事到处传扬。”玖健是全天下最固执的人,因此他们继续在荒郊野外费力跋涉,每天都爬得更高,也朝北边挪动一点点。有些日子下雨,有些日子刮风,有一次甚至遇上猛烈的冰雹,连阿多都惊慌地低吼起来。而若天气晴朗,他们又仿佛成了全世界惟一的活物。“这里没有居民吗?”绕过一块跟临冬城一样大的突起花岗岩时,梅拉·黎德发问。“当然有啊,”布兰告诉她。“安柏家虽基本在国王大道以东活动,但夏季也会到高处的草地来放羊。山脉以西,沿寒冰湾住了渥尔家,我们后面的丘陵中有哈克莱家,而在这里的高地上,有诺特家、里德尔家、诺瑞家,甚至一些菲林特家的人。”他祖母的母亲就是群山中的菲林特。老奶妈曾说,布兰有她的血统,才喜欢像个傻瓜似的到处攀爬。然而在他出生之前许多许多年,她就已经死去,那时连他父亲都没出世呢。“渥尔?”梅拉说,“玖健,当年打仗时是不是有个渥尔和父亲在一起?”“对,席奥·渥尔。”玖健边爬边喘气,“外号‘木桶’。”“哎,那其实是他们家族的纹章,”布兰道。“蓝底上三个棕色木桶,灰白相间的格子镶边。渥尔伯爵来过临冬城一次,向父亲输诚效忠,并促膝长谈,我就是在那时见过他的纹章。他不是真正的领主……呃,也许是,但他的手下只叫他‘渥尔’,诺特家、诺瑞家和里德尔家的领主也都这样。在临冬城我们尊称他们为伯爵,但他们自己的人不这样叫。”玖健·黎德停下来喘口气。“你认为这些山地人知道我们的行踪吗?”“知道。”布兰见过他们,不是通过自己的视觉,而是通过夏天更为敏锐的眼睛,那双绝少错过任何事物的眼睛。“但他们不会来打扰,只要我们别偷他们的山羊和马匹。”他们没去偷,但后来却不期而遇地碰见了山地人。一阵突然而至的冰雨,迫使人们寻找遮蔽。夏天为大家找到一个,他在一株高大哨兵树的灰绿枝杈后嗅出一个浅浅的山洞,但当阿多在石梁底下弯腰,布兰却看见洞内有橙色的火光,意识到里面有人。“进来暖暖身子吧,”一个男人喊,“这儿的石头足够为我们大家挡雨。”他与他们分享燕麦饼和血肠,还从随身携带的酒袋子里面倒出一点麦酒,但始终没有报上姓名,也没有打听他们的。布兰认为他是里德尔家的人。因为他的松鼠皮斗篷上的搭扣是黄金和青铜打制而成,呈松果形状,而里德尔家的徽章正是一半绿一半白,白的那半上有许多松果。“这儿离长城远吗?”避雨期间,布兰问他。“对会飞的乌鸦来说不太远,”里德尔家的人道——如果他真是的话,“要是没翅膀,就难走了。”布兰评论,“我敢打赌,如果……”“……走国王大道,我们已经到了,”梅拉笑着替他说完。里德尔家的人取出匕首,削起一根棍子。“史塔克家在临冬城的时候,北地的姑娘家满可以穿着命名日的礼服沿国王大道旅行而不致受骚扰,庄园和客栈,处处的壁炉、面包和盐都对路人开放。现在不同啦,夜晚渐趋凄冷,门户也都关闭。狼林由乌贼占据,剥皮人沿国王大道盘问陌生人的消息。”黎德姐弟交换了一个眼神。“剥皮人?”玖健问。“私生子的部下。对,他本来死了,现在又没死。听说他出大笔银子换两张狼皮,而为某个活死人的消息,会付金币。”他边说边看布兰,以及在旁边伸懒腰的夏天。“至于长城,”那人续道,“我是不会往那边走的。熊老带着守夜人军团深入鬼影森林,回来的却只有乌鸦,而且是没携带任何信件的乌鸦。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我母亲经常这样说,现在它们什么消息都没带来,我觉得更为黑暗。”他用棍子拨弄火堆。“史塔克家在临冬城的时候可不是这样。但老狼死了,小狼又去南边投身于权力的游戏,留给我们的只有鬼魂。”“狼会回来的,”玖健严肃地说。“你怎么知道,孩子?”“我梦见了它。”“有些个晚上,我梦见九年前亲手埋葬的母亲,”那人说,“但当我醒转,她并没有回来。”“梦和梦之间是不同的,大人。”“阿多,”阿多说。当晚他们一起渡过,因为大雨片刻未停,直到深夜。只有夏天想离开山洞,等火堆燃至余烬,布兰便让他走了。冰原狼不像人那样害怕潮湿,而夜晚在呼唤着他。月光给湿辘的树木洒上一片深浅不一的银色,将灰朦朦的山峰染成洁白。猫头鹰在黑夜中啸叫,于松树之间静默飞翔,而苍白的山羊沿着山坡走动。布兰闭上眼睛,任凭自己坠入狼梦中,陷进午夜的气息与音响。第二天早晨醒来,火已熄灭,里德尔家的人不见了,但他留下一根香肠和一打燕麦饼,整整齐齐地包裹在一块绿白相间的布料里。有的烤饼掺入了松子,有的掺入了黑莓。布兰各吃一个,却不能决定自己喜欢哪一种。有朝一日史塔克会回到临冬城,他告诉自己,到时候要百倍地报答里德尔家。那天,他们走的小径比较平坦,到得中午,太阳钻出云层,布兰坐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感到相当满足,还差点睡着了呢。篮子随着大个子马童的步伐轻轻摇晃,而他边走边哼,这些都让布兰昏昏欲睡。后来梅拉轻触他的手臂,将他唤醒。“看,”她用蛙矛指向天空,“一只鹰。”布兰抬头看去,只见那鹰展开灰色的翅膀,一动不动地乘风滑翔。他盯着它盘旋升高,一边疑惑地想:不知如此翱翔是怎样的滋味。会比攀爬的感觉更棒吗?他试图进入那只鹰,离开这愚蠢的残废身体,升到空中与它结合,就像跟夏天结合那样。绿先知能办到。我也能办到。他试了又试,直到那只鹰消失在下午金色的薄雾之中。“它不见了,”他失望地说。“我们还会见到其他的鹰,”梅拉安慰他,“这里是它们的地盘。”“我想是的。”“阿多,”阿多说。“阿多,”布兰赞同。玖健踢开一颗松果,“我觉得阿多喜欢你叫他的名字。”“阿多不是他的本名,”布兰解释,“而是他惟一会说的词。老奶妈告诉我——她好像是他祖母的祖母——他本名瓦德。”提起老奶妈令他伤心。“你认为铁民有没有杀她?”他们在临冬城没见到她的尸体,回想起来,他不记得看到过任何女人的尸体。“她没伤害过任何人,对席恩也很好。她只是讲故事。席恩不会伤害她,对吗?”“有的人伤害别人只为了炫耀权力,”玖健道。“临冬城大屠杀的元凶不是席恩,”梅拉说,“因为许多死者正是他手下的铁民。”她将蛙矛换到另一只手。“记住老奶妈的故事,布兰,记住她讲故事的方式,记住她的嗓音。只要你记得,她的一部分就一直活在你心里。”“我会的,”他承诺。然后他们继续攀爬,沿着弯弯曲曲的狩猎小径穿越两座石峰之间高高的鞍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说话。细瘦的士卒松攀附在周围山坡上,前方远处,一条结了薄冰的河流顺着山腰流淌而下。布兰只听见玖健的呼吸声和松针在阿多脚下的吱嘎响。“你们知道什么故事吗?”他突然问黎德姐弟。梅拉笑道,“哈,知道一些。”“知道一些,”她弟弟确认。“阿多,”阿多哼哼着。“讲个故事嘛,”布兰道,“边走边讲。阿多喜欢听骑士的故事。我也喜欢。”“颈泽没有骑士,”玖健说。“没有浮在水面上的骑士,”她姐姐纠正,“只有沼泽里的死人。”“没错,”玖健说。“安达尔人、铁民、佛雷家族和其他傻瓜,所有妄图征服灰水望的狂徒,没一个找得到它。他们骑入颈泽,却再也出不来,迟早会撞入沼泽,被沉重的钢铁拖着沉下去,淹死在盔甲之中。”一想到水下淹死的骑士,布兰不禁打了个冷战。但他并不害怕,他喜欢冷战的感觉。“曾有一位骑士,”梅拉说,“他的故事发生在‘错误的春天’。人们称他为‘笑面树骑士’,他也许是个泽地人。”“也许不是。”玖健脸上点缀着斑斑驳驳的绿影。“这故事布兰王子肯定听过一百遍了。”“没有。”布兰说。“我没听过。就算听过也没关系。有时候老奶妈会反复讲以前说过的故事,如果那是个好故事,我们就不介意。她常说,老故事就像老朋友,得时不时拜访。”“没错。”梅拉背着盾牌行走,偶尔用蛙矛拨开挡路的树枝。正当布兰以为她终究不会讲故事时,她开了口,“从前有个好奇的男孩,住在颈泽里,他像所有的泽地人一样矮小,也一样勇敢聪明而强壮。他自小打猎、捕鱼、爬树,学习族人所有的魔法。”布兰差不多可以肯定自己没听过这个故事。“他做不做玖健那样的绿色之梦呢?”“不做,”梅拉说。“但他能在泥沼下呼吸,在树叶上奔跑,只需低声轻语,就可以把土地变成水,把水变成土地。他能跟树木交谈,能隔空传话,能让城堡出现或者消失。”“希望我也会,”布兰忧郁地说,“他什么时候遇到树骑士的?”梅拉朝他扮个鬼脸。“如果某位王子肯安静的话,很快就遇到了。”“我只问问而已。”“这个男孩学会了泽地所有的魔法,”她续道,“但他还想学会更多。你知道,我们这个民族鲜少背井离乡,因为身材的关系,有些人会觉得我们古怪,对我们不大友善。但这男孩比多数人都胆大,有一天,当他长大**的时候,他决定离开泽地,去造访千面屿。”“没人去过千面屿,”布兰反驳,“那里有绿人守护。”“他正是要找绿人。于是他和我一样,穿上缝青铜片的衬衫,带上皮革盾牌和一支三叉捕蛙矛,划一条小皮艇,顺绿叉河而下。”布兰闭上眼睛,试图想像那个人如何乘小皮艇前进。在他脑海中,那泽地人看上去就像玖健,不过年纪更大,更强壮,而且穿着梅拉的衣服。“他趁夜穿过孪河城,以避开佛雷家,等到达三叉戟河,便爬上岸来,把小艇顶在头上,开始步行。他走了好多天,才终于到达神眼湖,这时又把小艇放进湖里,朝千面屿驶去。”“他遇到绿人了吗?”“遇到了,”梅拉说,“但那是另一个故事,而且不该由我来讲。王子要听的是骑士嘛。”“绿人也不错啊。”“是的,”她承认,但没有再说他们的事。“整个冬天,那泽地人都留在岛上,但当春天到来,他听见广阔的世界在呼唤,知道是该离开的时候了。皮艇仍在老地方,于是他跟岛上的人们道别上路。他划了又划,直到看见远处湖岸边矗立的塔楼。越划越近,塔楼也越来越高大,最后他意识到这一定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堡。”“赫伦堡!”布兰立刻反应过来,“那是赫伦堡!”梅拉微微一笑,“是吗?在它的城墙下面,他看到五彩缤纷的帐篷,鲜艳的旗帜在风中飞舞,全副武装的骑士们骑在披挂铠甲的马上。他闻到烤肉的香味,听到笑声和传令官嘹亮的喇叭。一场比武大会即将展开,全国各地的勇士们都来参与。国王带着儿子龙太子亲自莅临。白袍剑客们也都来了,以欢迎他们新加入的弟兄。风暴领主和玫瑰领主统统到场,统治岩山的大狮子跟国王起了争执,没有前往,但他的许多臣属还是来了。泽地人没见过如此华丽壮观的场景,他知道自己或许永远也不会再有这个机会。当时他一心只想成为这幅宏伟画面中的一分子。”布兰很清楚这种感觉。他从小就梦想当骑士,直到坠楼失去了双腿。“比武开始时,由大城堡主人的女儿担任爱与美的皇后。五位勇士发誓守护她的后冠,其中包括她的四个兄弟,还有她声名在外的叔叔,他是一名白袍剑客。”“她是位美少女吗?”“是的,”梅拉边说,边跳上一块岩石,“但还有比她更美的人。其中一位乃龙太子的夫人,身边有十几位贵妇作陪。骑士们纷纷乞求她们赐予信物,系于长枪之上。”“这不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吧?”布兰怀疑地问,“阿多不太喜欢那种故事。”“阿多,”阿多赞同。“他喜欢骑士斗怪兽的故事。”“有时候骑士就是怪兽,布兰。小个子泽地人在场地中穿行,享受着温暖的春光,没伤害任何人,不料却来了三个侍从,都不超过十五岁,但都比他高大。他们三个认为,这是他们的世界,而他无权呆在这里,所以夺走他的矛,还把他推倒在地,咒骂他是吃青蛙的。”“他们是瓦德吗?”听上去像是小瓦德·佛雷会干的事。“他们没报上名字,但他牢牢记住了他们的脸,以后才能报仇。他每次想起立,都被他们推倒,在地上蜷起身,他们就来踢他。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一声怒吼,‘你们敢踢我父亲的人!?’一头母狼喝道。”“四条腿的狼还是两条腿的?”“两条腿的,”梅拉说。“母狼用比武的钝剑攻击侍从们,把他们赶跑了。泽地人浑身都是瘀青与血痕,因此她将他带回巢穴清洗伤口,并用麻布包扎。在那里,他遇到了她族群中的兄弟们:狂野的头狼,沉默的二狼,以及最年轻的幼狼。”“当晚,大城堡里有一场宴会,以为比武大会揭幕。母狼坚持要那男孩出席,她说他是贵族出生,有权跟其他人一样在长凳上占有一席之地。要拒绝这头母狼并不容易,因此他穿上幼狼给找的衣服,走进了那巨大的城堡。”“在赫伦堡的屋檐下,他与狼群一起用餐,同席还有许多向狼群宣誓效忠的部属,包括驼鹿、黑熊和人鱼,还有的来自荒冢地。龙太子唱了一首悲歌,令母狼抽泣,她的幼狼弟弟嘲笑她哭鼻子,被她反手将酒泼在脑袋上。一名黑衣人起立发言,要求骑士们加入黑夜的军团。风暴领主斗酒击败了头骨与亲吻骑士。泽地人看到一位少女,她有一双会微笑的、紫罗兰色的眼眸,她跟白袍剑客跳舞,跟红色毒蛇跳舞,跟狮鹫大人跳舞,最后跟那沉默的狼……不过是在野狼替弟弟邀请之后,他弟弟太害羞,不曾离开座位。”“在这一片欢愉中,小个子泽地人发现了那三个攻击他的侍从。一个侍奉草叉骑士,一个侍奉豪猪骑士,还有一个侍奉双塔骑士,这是所有泽地人最清楚的徽纹。”“佛雷,”布兰说,“河渡口佛雷家族的坏蛋。”“他们过去现在都很坏,”她赞同。“当时母狼也看到了,并指点给她的兄弟们。‘我可以给你找匹马,外加合适的盔甲,’幼狼提出。小个子泽地人向他道谢,但没有答应。他的心都碎了。泽地人比别人矮,但有骨气。那孩子不是骑士,他的族人没一个是骑士,他们坐船而不是骑马,他们划桨而不会用枪。尽管他很想复仇,但他知道这样做只会让自己出丑,给族人丢脸。那天晚上,沉默的狼邀他同住,入睡之前,他跪在湖岸边,面对湖水,望向千面屿所在的方向,向着北境和泽地的旧神祈祷……”“你从没听父亲说过这个故事?”玖健问。“讲故事的是老奶妈。梅拉,继续讲啊,你不能就这样停下。”阿多一定也有相同的感觉。“阿多,”他不停地说,“阿多,阿多,阿多,阿多。”“好吧,”梅拉说,“如果你想听剩下的……”“我当然要听。快讲啊。”“马上长枪比武计划进行五天,”她道,“同时进行的还有一场声势浩大的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比赛、掷斧比赛、赛马和歌手的竞技……”“那些都不用管。”布兰焦急地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扭动,“就说长枪比武。”“谨遵王子殿下命令。如前所述,大城堡主人的女儿是爱与美的皇后,由四个兄弟和一个叔叔守护,但在第一轮,她的兄弟就都被击败了。但胜利者也只是短暂地占据他们的位置,很快也纷纷落马。到第一天结束,恰巧豪猪骑士赢得了挑战者的地位,第二天早晨,草叉骑士和双塔骑士也获得胜利。就在这天下午黄昏,太阳西斜之时,一位神秘骑士出现在赛场上。”布兰未卜先知地点点头。神秘骑士经常出现在竞技场上,用头盔掩盖面容,盾牌上要么是空白,要么就是大家都不认识的纹章。他们往往是由著名的勇士假扮的。龙骑士伊蒙曾以泪之骑士的身份赢得比武大会的胜利,以命名自己的妹妹为爱与美的皇后,取代国王的情妇。而无畏的巴利斯坦两度穿上神秘骑士的盔甲,第一次时才十岁。“这就是那小个子泽地人,我敢打赌。”“没人知道,”梅拉说,“但那神秘骑士确实身材矮小,且穿着七拼八凑的盔甲,一点也不合体。他盾牌上画了一棵属于旧神的心树,那是一棵白色鱼梁木,上面有一张红色的笑脸。”“也许他来自于千面屿,”布兰猜测,“他是绿色的吗?”在老奶妈的故事中,这些守护者们个个有暗绿的皮肤,树叶代替了头发,甚至会长角,但布兰不知道那神秘骑士如果有角的话,还怎么戴头盔。“我敢打赌他是旧神派来的。”“也许是的。神秘骑士向国王行过礼,然后骑向比武场尽头,五名挑战者的帐篷就在那里。你知道他要向哪三个叫阵。”“豪猪骑士,草叉骑士,还有双塔骑士。”布兰听过很多类似的情节,知道故事会如何发展。“他就是那小个子泽地人,我告诉过你的。”“不管他是谁,旧神赐予他力量。豪猪骑士首先落马,接着是草叉骑士,最后是双塔骑士。他们都不受欢迎,因此当新的挑战者诞生时,围观的老百姓为这笑面树骑士热烈欢呼。他的手下败将们试图赎回马匹和盔甲,笑面树骑士透过头盔用洪亮的声音斥道:‘教你们的侍从懂得荣誉,把这当赎金就够了。’失败的骑士严惩了他们的侍从,马匹和盔甲便被交还。就这样,小个子泽地人的祈祷得到了回应……回应他的或许是绿人,或许是旧神,又或许是森林之子,谁说得准呢?”这是个好故事,布兰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断定。“后来呢?笑面树骑士有没赢得比武的胜利,并娶到一位公主?”“没有,”梅拉说,“当晚在大城堡里,风暴领主和头骨与亲吻骑士都发誓要挑开他的面甲,国王本人也鼓励人们向他挑战,他宣称藏在头盔后面的脸不会是他的朋友。但第二天早上,当传令官吹响号角,国王就座之后,只有两位挑战者出现。笑面树骑士竟消失了。国王异常愤怒,派他儿子龙太子去追,结果只找到一面挂在树上的彩绘盾牌。长枪比武继续进行,最后的赢家是龙太子。”“哦。”布兰思考了一会儿,“这是个好故事。不过伤害他的应该是那三个坏骑士,而不是他们的侍从,这样小个子泽地人就可以把他们都杀死了。关于赎金那部分很无聊。神秘骑士应该赢得比武大会的胜利,击败每一位挑战者,最后命名母狼为爱与美的皇后。”“她的确成为了爱与美的皇后,”梅拉说,“那是一个更加悲伤的故事。”“你肯定以前没听过这个故事,布兰?”玖健问,“你父亲大人没告诉过你吗?”布兰摇摇头。这时天色已晚,长长的影子爬下山坡,如黑色的手指一般穿过松林。既然小个子泽地人可以造访千面屿,或许我也行。看来所有的故事都有个共通点,那就是绿人确有神奇的魔力,他们也许能让我再次行走,甚至成为骑士呢。他们把小个子泽地人变成了骑士,即使只有一天,他心想,对我来说,一天就够了。卷三 冰雨的风暴 第二十五章 戴佛斯这是一间暖和的黑牢。没错,它很黑。虽然走廊墙壁上的壁台里插着火炬,微弱而摇曳的橙光透过古老的铁栏杆照射进来,但牢房的后半部分仍沉浸在黑暗之中。它也很潮湿,龙石岛这样的地方,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毕竟大海近在咫尺。它里面还有老鼠,和任何黑牢一样,甚至还更多。但戴佛斯无法抱怨寒冷。龙石岛下平整的岩石通道里通常很温暖,戴佛斯常听说,越往下就越热。他估计自己正在城堡底下,手掌按住黑牢墙壁,能感觉到点点温热。也许那些古老的传说是真的,龙石岛乃是由地狱的岩石所构成。他们将他带来这里时,他正在生病。战争失败之后,咳嗽外加发烧就困扰着他,唇上都是破裂的血泡,黑牢的暖意也不能阻止颤抖。我将不久于人世,他记得自己曾这样想,我将很快死在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