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换不可。”巴隆大王甩开皮袍,站起身来。他没有席恩印象中那么高。“你脖子上戴的东西——用金子还是用铁换来?”席恩摸摸金链,他竟然忘了。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啊……依照古道,女人可以花钱买装饰品打扮自己,然而战士所穿戴的饰品,必得从自己杀死的敌人身上夺来,所谓“付铁钱”是也。“席恩,你脸红得跟闺女一样。我再问你一遍:你付的是金子,还是铁钱?”“是金子。”席恩坦承。父亲伸手抓住项链猛力一扯,差点没把席恩的脖子扭断,幸好链子先掉。“我女儿的爱人是把斧头,”巴隆大王说,“我绝不准我儿子打扮得跟个婊子似的!”他把项链丢进火盆,断链滑入燃烧的炭火。“果不出我所料,青绿之地上你养尊处优,史塔克家把你变成跟他们一个样!”“你错了,奈德·史塔克是囚禁我的狱卒,而我体内仍然流着海盐与钢铁的血脉。”巴隆转过身,伸手到火盆上取暖。“话虽如此,史塔克家那小鬼可把你当成训练有素的信鸦,乖乖带着他的小纸条来见我。”“这绝非什么纸条,”席恩道,“他开的条件是我提议的!”“这么说来,小狼很听你话,是不是?”巴隆大王似乎颇觉有趣。“没错,他听我的。我和他一起打猎,一起练剑,一起吃饭,一起打仗,我已经赢得了他的信赖,他把我当作哥哥一样,他——”“住口!”父亲指着他的脸,“不准你在这里,在派克城中,在我的面前说你是他‘哥哥’,你真正的哥哥就是被这个人的父亲杀的,难道你忘了你的亲哥哥罗德利克和马伦?”“我什么也没忘。”老实讲,哥哥根本不是奈德·史塔克所杀。罗德利克在海疆城死在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手里,马伦则葬身于崩塌的南塔之中……不过倘若命运使他们碰上史塔克,想必他也会毫不迟疑地杀了他们吧。“哥哥们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席恩坚持,他当然记得罗德利克酒后赏他的耳光,以及马伦恶毒的嘲弄和无休无止的谎言。“我同时还记得,我的父亲原本是个国王。”他拿出罗柏的信,向前一推。“信在这里……陛下,请您过目。”巴隆大王揭去封蜡,展开羊皮纸,那双黑眼来回扫视。“所以这小鬼想要再给我一顶王冠,”他说,“只要我帮他除掉敌人。”他的薄唇露出一抹微笑。“罗柏现下正准备攻打金牙城,”席恩道,“攻陷之后,他只需一天时间便可穿越丘陵。泰温大人的军队目前驻于赫伦堡,完全与西部隔绝,弑君者则被关在奔流城。西境只剩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和他那群刚募集的新兵与罗柏作对。史戴佛爵士会将兵力部署在罗柏和兰尼斯港之间,也就是说,我们若从海上进犯,兰尼斯港将无力反抗。倘若神灵眷顾,我们很可能在兰尼斯特军尚未发觉前便拿下凯岩城。”巴隆大王哼了一声,“从没人能攻陷凯岩城。”“除了我们。”席恩微笑道。多么美妙!可惜父亲没笑,“罗柏·史塔克让你回来就为了这个?要你说服我同意他的计划?”“这是我的计划,不是罗柏的。”席恩骄傲地说。没错,接下来的胜利也会是我的,还有最后的王冠。“如果您同意,我将亲自领军。待我军自兰尼斯特手中拿下凯岩城,请您将之赐给我作为奖赏,我将在那里建立根据地。”有了凯岩城,他便能吞并兰尼斯港和西部富庶的黄金领地,那将是葛雷乔伊家族从未有过的财富与荣耀。“就凭这几个字,你的胃口倒不小。”父亲又把信读过一遍,“这狼崽子可没提奖赏的事,他只说你代表他,要我乖乖听话,派出舰队和大军为他作战,然后给我一顶王冠。”他抬起燧石般的眼睛,直视儿子。“他会‘给’我一顶王冠。”他复诵一遍,语气尖锐了许多。“那只是措辞不佳,实际上——”“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那小鬼要‘给’我一顶王冠,既然是给的,就可以再收回去。”巴隆公爵手一挥,把信丢进火盆,正好落在项链上。羊皮纸四角卷起,发黑,起火燃烧。席恩简直不敢相信,“你疯了吗?”父亲反手便是一记耳光,“注意你的言辞。这里可不是临冬城,我也不是罗柏那小毛头,你没资格对我这样说话。我是派克岛掠夺者之首,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我不需任何人施舍王冠,我付出铁钱,亲自夺取,就和五千年前的‘血手’乌伦一样。”席恩后退几步,远离父亲突如其来的暴怒口吻。“那你就去拿吧!”他吼道,脸颊隐隐作痛。“你就自封铁岛之王吧,没人会理睬你……等战争结束,胜利者只会看到一个头戴铁冠的蠢老头,傻笑着站在海边!”他们也只有这条路可走巴隆大王哈哈大笑:“不错,起码你不是懦夫,同样地我也不蠢。你以为我召集舰队是为了好看?我打算用刀剑与烈焰打出一片江山……但不是从西部,更不能照着小鬼国王罗柏的意思。凯岩城太坚固,何况泰温大人精明无比。对,我们是可能攻下兰尼斯港,但绝对守不住。我属意的是另一颗果实……或许没那么甜,可是一样成熟番透,高挂枝头,无人摘采。”是哪里呢?席恩刚想开口,却蓦然得到了答案。(16Khttp://wwW..手机,手机问:http://WAP..电脑访问:http://wwW..Cn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12章 丹妮莉丝多斯拉克人称彗星为“西拉克·魁亚”,意为“泣血之星”。老人们窃窃私语说这是恶兆,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早在火葬卓戈卡奥当晚便已见到此星,她的小龙也在那时苏醒。这是真龙回归的使节,她充满感动地仰望夜空,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天上诸神为我派来的指路星。然而当她说出心中打算,女仆多莉亚却畏惧地说:“卡丽熙,那里是红土荒原啊。骑马民族都知道,那是个荒凉恐怖的地方。”“彗星所指的方向,就是我们前进的路途。”丹妮坚持……但事实上,他们也只有这条路可走。她不敢向北,因为那会进入有“多斯拉克海”之称的辽阔草原,而他们遇上的头一个卡拉萨便会将她残破不堪的队伍吞噬殆尽,战士会被尽数诛杀,余人将沦为奴隶。河流以南的“羊人”之地同样不可行,她的队伍实在太弱,连面对那支不好战的民族都无法抵挡,而拉札林人没有任何理由善待他们。她考虑过沿河朝东南方的下游走,去弥林、渊凯和阿斯塔波等港口。但拉卡洛提出警告:波诺的卡拉萨正是朝着那个方向,驱赶着数千奴隶,准备去奴隶湾沿岸如脓包般滋生的奴隶市场中贩售。“我何惧波诺?”丹妮反问,“他从前是卓戈的‘寇’,对我向来客气。”“对您客气的是波诺寇,”乔拉·莫尔蒙爵士说,“波诺卡奥会杀了您。当初正是他最先离弃卓戈,一万战士追随于他,而您只有一百人。”不,丹妮心想,我只有四名战士,其余都是老弱妇孺和没绑辫子的小孩。“我有龙。”她指出。“他们刚刚孵化,”乔拉爵士道,“亚拉克弯刀一挥,就要了他们小命。其实波诺大概会据为己有,龙蛋比红宝石值钱,活生生的龙更是无价之宝。全世界就这么三只,女王陛下,任何人见了都会垂涎三尺。”“他们是我的。”她强硬地说。缘于她的信念和渴求,经由她夫君、她尚未出世的儿子和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的死,他们方才来到人世。他们诞生时,丹妮亲身走入烈火,而他们自她肿胀的胸乳上吸吮奶水。“只要我活着,谁也别想抢走他们。”“若遇上波诺卡奥,只怕您自己都活不长。遇上贾科卡奥或其他人也一样。您不能和他们走在一起。”莫尔蒙被丹妮任命为第一个“女王铁卫”……既然他的意见和预兆相符,那她的方向也就明确了。于是她召集子民,骑上银马。她的头发已在卓戈的火葬堆里焚尽,所以女仆为她戴上“赫拉卡”——卓戈在多斯拉克海上捕杀的白狮——的毛皮,骇人的狮首正好形成兜帽,遮盖她的光头,狮皮则成了天然披风,从肩头垂下背部。那只乳黄色的龙偎在她身边,伸出黑色利爪,深深陷进狮鬃,尾巴则缠绕她的手臂。乔拉爵士一如往常,骑马不离左右。“我们跟随我的彗星,”丹妮对她的卡拉萨说。命令一旦下达,便不再有人反对。他们本是卓戈的子民,如今都是她的人。他们称她为“不焚者”和“龙之母”,她的话语,便是他们的律法。他们夜间骑行,白昼则躲在帐篷内避开烈日。没过多久,丹妮便领会到多莉亚所言不虚,这里果真是不毛之地。他们不得不沿路留下已死和垂死的马匹,因为波诺、贾科和其他人抢走了卓戈最好的牲口,只留给丹妮老瘦病弱、跛脚、虚弱和坏脾气的畜生。留下来的人也是同样状况。他们并不强壮,她告诉自己,所以我必须展现力量,不能害怕,不能示弱,不能疑虑。无论我心里有多恐惧,在他们面前,我必须以卓戈的卡丽熙之姿出现。她觉得自己比十四岁的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如果说她曾经是个孩子,那段岁月已告结束。行至第三天,便有人倒下。一位有着蒙昧蓝眼,牙齿掉光的老人,力竭落马,无法起身,一小时后断了气。血蝇围绕尸体,将他的恶运传给世人。“他的时辰已到,”女仆伊丽宣布,“任何人都不该活得比自己的牙齿更久。”余人纷纷赞同。丹妮吩咐他们杀死一匹虚弱濒死的马儿,好让死者骑着进入夜晚的国度。两天之后的晚上,又有一名女婴丧命。她母亲痛苦的哀嚎持续终日,而众人无能为力。这可怜的孩子年纪太小,还不能骑马。她不能进入夜晚的国度那无止无尽的黑色草原,她必须再度投胎。红色荒原中草料难寻,饮水更少。这是一片干枯而荒凉的土地,有低矮的丘陵和饱经风蚀、贫瘠无比的原野。他们越过干如枯骨的河床,马匹赖以维生的是褐黄坚韧的恶魔草,它们丛生于岩石下、枯树底。丹妮派斥候趋前探查,但他们既没找到水井,也未发现甘泉,唯有枯浅凝滞、曝于烈日的苦水池。而越是深入荒原,找到的池子便越来越小,池与池之间的距离越来越长。假如这片由岩块,砂石和红土构成的无垠荒野上也有神明,那他们必定严厉而无情,对祈雨之祷不闻不问。她的乳奶已经干涸酒最先喝完,之后没多久,马王们喜爱尤胜蜜酒的发酵马奶也见了底,接着是面包和肉干。由于派出的猎人找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靠死马的肉充饥。死亡接踵而至,虚弱的孩童、满脸皱纹的老妇、病患、弱智和冒失鬼……一一被残酷的大地夺去性命。多莉亚日渐憔悴,眼窝凹陷,原本柔顺的金发变得稻草般脆弱。丹妮和别人一样忍饥受渴。她的乳奶已经干涸,乳头干裂流血。她一天一天瘦下去,最后仿如一根粗短坚硬的棍子,然而她担心的是那三条小龙。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前便已遇害,英勇的哥哥雷加亦然;母亲在暴风肆虐的寒夜将她带到人间,自己则因难产而亡;温和的威廉·戴瑞爵士以他自己的方式疼爱着她,却在她幼时身染绝症;后来,哥哥韦赛里斯,卓戈卡奥,她的日和星,还有她那未出世的儿子,也全都被诸神夺去。我绝不让他们抢走我的龙,丹妮发誓,绝不会。从前在潘托斯,她在伊利里欧总督的宅院里见过在墙边潜行的小猫,骨瘦如柴,她的龙现在就和它们差不多……可是张开翅膀就不同了,他们翼展是身长的三倍,每一只翅膀都是一片半透明的精巧皮肤,色彩斑斓,紧致地张在长长的细骨之间。倘若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幼龙的身躯基本由脖颈、尾巴和翅膀组成。他们好小啊,她一边用手给他们喂食,心里一边想。其实应该说是“试图”喂食,因为小龙不肯吃东西。他们一见血红的马肉片,便嘶叫吐气,鼻子喷出热气,就是不肯进食……后来,丹妮想起小时候韦赛里斯说过的话。只有巨龙和人类享受熟食,他这么说。于是她吩咐女仆把肉烤焦,小龙见状立刻急切争食,头像蛇一般窜动抢夺。从此,只要肉是烧过的,他们便每日吞下数倍体重的份量,终于渐渐茁壮。丹妮对他们光滑的鳞片颇感惊奇,龙鳞还会散发热气,到了寒冷的夜里尤其明显,彷佛全身都在冒烟。每天傍晚,当卡拉萨拔营出发时,她都会挑一只龙骑负在肩。另外两只则关进一个木条笼子,挂在伊丽和姬琪的坐骑之间。她俩紧跟在后,丹妮决不容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也唯有如此,才能令他们平静下来。“伊耿的龙取了远古瓦雷利亚神祗的名讳,”某天早上,经过整夜跋涉,她对自己的血盟卫说,“维桑尼亚的龙名叫瓦格哈尔,雷妮丝的是米拉西斯,伊耿自己骑着‘黑死神’贝勒里恩。据说瓦格哈尔呼出的气息温度极高,可以融化骑士铠甲,并把盔甲里的人活活烤熟。米拉西斯能连人带马一口吞下,至于贝勒里恩……它吐出的火焰如它的鳞片一般漆黑如夜,双翼的阴影足可遮住繁华市镇。”多斯拉克武士有些不安地看着孵化不久的小龙。其中最大的一只浑身黑亮,黑鳞上穿插着猩红条纹,与翅膀和角的色泽遥相呼应。“卡丽熙,”阿戈小声说,“那就是贝勒里恩,他投胎转世了。”“吾血之血,或许如你所言,”丹妮郑重地说,“但他既获新生,自当有个新名。我要以被诸神夺走的亲人为他们命名。绿色的那只就叫雷哥,因为我英勇的哥哥便是死在绿叉河畔。白金相间的那只取名韦赛利昂,韦赛里斯虽然残酷、软弱又胆小,但他终究是我哥哥。他的龙将为他完成心愿。”“黑色的这只呢?”乔拉·莫尔蒙爵士问。“黑色的,”她说,“叫卓耿。”小龙固然日渐强壮,她的卡拉萨却不断萎缩。大地越趋荒凉,连恶魔草都逐渐稀少,马儿一匹匹倒下,逼使她的部分子民徒步前进。多莉亚得了热病,病情急速恶化。她的嘴唇和手都长了血泡,头发大把脱落,直到某天傍晚她连上马的力气都没了。乔戈说他们必须抛下她,或者把她绑在马鞍上。然而丹妮记得那天晚上,在多斯拉克海,正是这位里斯女孩教给她性爱的奥秘,使卓戈与她水乳交融。于是她打开自己的水袋喂多莉亚喝水,用湿布为她擦额头,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直到她断气,方才允许卡拉萨继续前进。一路不见人迹。多斯拉克人开始畏惧私语,认为彗星将他们带进不名炼狱。某天早上,众人在饱经风蚀的黑色乱石堆中扎营,丹妮去找乔拉爵士。“我们迷路了吗?”她问,“这片荒原到底有没有尽头?”“有的。”他疲惫地回答,“女王陛下,我见过商人画的地图。虽然少有商旅从此地通过,但在遥远的东方,确有伟大的王国,充满奇观的城市,例如夷地、魁尔斯、阴影旁的亚夏……”“我们能活着走到吗?”“我不敢对您隐瞒,这条路的艰苦实在超乎想象。”骑士脸色发灰,显然筋疲力竭。他和卓戈卡奥的血盟卫决斗当晚所受的臀伤始终未能全愈,她发现他每次上马都痛得皱眉,骑在马上也十分虚弱。“继续前进或许会走向毁灭……但我可以确定,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丹妮轻轻吻了他的脸颊,见他露出笑容,她感到非常振奋。即便为了他,我也必须坚强起来,她沉重地想,他只是一介骑士,而我却是真龙血脉。他们找到的下一个池子池水滚烫,充满硫磺的臭味,然而他们水袋已空,别无选择。多斯拉克人用瓶罐盛水,待水降温后饮用。臭味并未因此而稍减,不过水就是水,而他们实在口渴难耐。丹妮绝望地看着远方的地平线。他们的人数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一,红色荒原却依旧无边无际。难道这颗彗星是为了嘲笑我而生的吗?她抬头看着天际的伤痕,心里想,难道我横越半个世界,目睹巨龙重生,最后却要与他们同葬酷热荒漠?她不相信。这是可怕的恶鬼啊翌日清晨,他们来到一块四处皲裂的红土平原,方欲扎营,斥候骑马飞奔回报。“卡丽熙!前方有一座城市!”他们大喊,“白如明月,美若少女。离此只有一个小时骑程!”“带我去看。”她说。当那座城终于出现在眼前,白墙白塔在气幕后闪亮,美得让丹妮认为这只可能是海市蜃楼。“这是什么地方?”她问乔拉爵士。被放逐的骑士虚弱地摇摇头,“女王陛下,我不知道,我没来过这么靠东的地方。”远方的白墙象征着静养和安全,他们可以疗伤养病,重新整顿,丹妮此刻想要的莫过于飞奔向前,但她却转头对血盟卫们说:“吾血之血,请你们趋前探问这座城市的名讳,以及我们将受到何种迎接。”“是,卡丽熙!”阿戈说。血盟卫们须臾便回,拉卡洛翻身下马,他的奖章腰带上挂着丹妮送给他的血盟之礼:一把亚拉克巨弯刀。“卡丽熙,那是一座死城。它无名无神,城门残破,惟有狂风和苍蝇穿梭街市。”姬琪颤声道:“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这种地方最好避开,大家都知道。”“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我可不知道。”丹妮一夹马肚,当先穿越古城的残破拱门,沿着静默的街道跑去。乔拉爵士和她的血盟卫紧随其后,其余的多斯拉克人也缓缓跟上。不知这座城究竟荒废了多久,但从远处看来美丽绝伦的纯白城墙,近来才发现是断垣残壁。城内狭小巷道错综复杂,建筑彼此倾扎,它们的正面没有开窗、毫无特征,放眼望去,一片惨白。所有东西都是白色,彷佛这里的居民对色彩毫无概念。他们踏过阳光曝晒的塌屋残墟,到处都是褪色的烧痕。行经某个六巷交会之所,丹妮看到一个空荡的大理石基座。看来多斯拉克人来过,或许那个失落的雕像此刻正在维斯·多斯拉克,和其他抢走的神像为伍。说不定她自己便常常骑马经过,只是漠然不知。在她肩上,韦赛利昂嘶嘶叫唤。他们在一座毁坏已久的宫殿遗迹里扎营,宫殿广场风沙肆虐,恶魔草丛生于路石之间。丹妮派人搜寻遗迹,有些人虽然不大情愿,但依旧领命而去……没过多久,一名身上有疤的老人连蹦带跳地跑回来,脸上堆满笑容,怀里抱着一堆无花果。果子虽小,又有些萎缩,但她的子民个个贪婪地伸手抢夺,相互推挤,把果子塞进嘴里,满足地咀嚼。其余搜索者陆续回报,他们在深宫的秘密花园里找到了果树园。阿戈带她去到一个长满藤蔓的庭院,藤上垂挂着粒粒小绿葡萄。乔戈则发现了一口井,井水冰凉而洁净。除此之外,他们还找到了骨头,未经埋葬的骷髅,惨白而破损。“鬼魂,”伊丽喃喃道,“这是可怕的恶鬼啊!卡丽熙,我们不能待在这里,这是他们的地盘。”“我不怕鬼,我的龙比鬼魂更有力。”重要的是这里有无花果,“你跟姬琪去帮我找点干净的沙子,我要洗澡。别再说蠢话了。”丹妮回到阴凉的营帐,一边在火盆上烤马肉,一边思量之后的计划。这里的食物和饮水充足无虞,也有草料可让马儿回复体力。如果每天都能在这样的地方醒来,流连于花园树荫之中,品尝无花果,啜饮清凉水,那该有多好?待伊丽和姬琪带回几瓶白沙,丹妮脱去衣服,让她们为自己擦拭身体。“卡丽熙,您的头发慢慢长回来了。”姬琪边说边刷她背上的沙。丹妮伸手摸摸头顶,感觉新长出的短发。多斯拉克男人将长发结成油亮长辫,除非败阵,绝不修剪。或许我也该这么做,她心想,这样才能提醒大家,卓戈的力量与我同在。卓戈卡奥到死都没剪过头发,没几个人有这般能耐。营帐另一边,雷哥展开绿色双翼,振翅飞起半尺,然后摔落在地毯上。它一坠地,便愤怒地甩动尾巴,仰头尖叫。如果我有翅膀,也会想飞吧,丹妮心想。古代的坦格利安王族每每骑乘巨龙远赴沙场。她试图想像骑在龙背上遨翔天际会是怎样的感觉。应该就像站在高山颠峰,只是比那更好,全世界都在脚下延展。如果我飞得够高,就能看到七大王国,还可以伸手触摸彗星。伊丽打断她的白日梦,告诉她乔拉·莫尔蒙爵士在外求见。“叫他进来。”丹妮吩咐,刚被沙擦过的皮肤还有些刺痛。她披上狮皮,赫拉卡的体型比丹妮大得多,所以毛皮遮住了所有该遮住的部位。“我带了一个桃子给您。”乔拉爵士边说边跪下。桃子小得可以藏进她掌心,并且有些过熟,可她才咬了一口,便因甜美的果肉而差点叫出声来。她慢慢地吃,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乔拉爵士解释说,这是在西面城墙附近的一个花园里摘来的。“这里有果品,有井水,还有凉荫,”丹妮两颊都是黏黏的桃子汁,“诸神带我们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我们应该在此休养生息,”骑士提议,“弱者在红色荒原活不久。”“我的女仆说这里有鬼魂。”“鬼魂,随处可见,”乔拉爵士轻声说,“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不离不弃。”是啊,她想着,韦赛里斯、卓戈卡奥、我儿雷戈,他们无时无刻不和我在一起。“乔拉,你很清楚我的那些鬼,那你的呢?”他的面色十分平静,“她叫琳妮丝。”“是你妻子?”“我的第二任妻子。”提起她来他很伤心,丹妮看得出,可她想知道真相。“就只有这些?”狮皮从她一边肩膀滑落,她伸手拉好。“她漂亮吗?”绝非您所能想像“漂亮极了。”乔拉爵士的视线从她肩膀抬到她的脸,“我第一次见到她,真以为是女神下凡,‘少女’现世,可我的出身远不及她高贵。她是统辖旧镇的雷顿·海塔尔伯爵的小女儿,指挥您父亲御林铁卫的‘白牛’是她的叔祖。海塔尔家族历史悠久,家财万贯,而且十分骄傲。”“他们忠贞不二。”丹妮说,“我想起来了,韦赛里斯说过,海塔尔家是少数一直忠于我父亲的臣属。”“没错。”他同意。“令尊替你求得了婚事?”“不,”他说,“我们的婚事……陛下,此事说来话长,而且很无趣,我还是别说的好。”“反正我无事可做,”她道,“就请说吧。”“遵命,我的女王。”乔拉爵士眉头一皱,“我的故乡……您必须先知道这点,才能了解其他。熊岛虽然漂亮,可是地处偏远。想像一下那种景象,盘根错节的老橡树和参天古松,开花的山楂林,灰石长满青苔,小河流贯陡丘,水流清冽。莫尔蒙家族的厅堂乃是用巨大园木筑成,外围有土篱环绕。除了少数佃农,我的子民都住在海边,以捕鱼为生。卡丽熙,熊岛位于遥远的北国,那里的冬天有多严酷,绝非您所能想像。”“虽然如此,熊岛我却也住得惯。我从不缺女人,我和许多渔妇以及农家女都有关系,不论婚前还是婚后。我成婚很早,新娘是父亲挑的,她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女孩。我们结婚……大约有十年,她面貌平庸,但个性不差。我想我后来也算是爱她吧,虽然我们的关系比较像尽义务,而非真感情。为替我生下传人,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丹妮轻轻握住他的手,挤了挤他的指头。“我为你感到遗憾,真的。”乔拉爵士点点头,“没多久,我父亲加入黑衫军,我便成了熊岛领主。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便起兵与‘篡夺者’作对,而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前去助好友劳勃一臂之力。最后的决战乃是在派克城下展开,当劳勃的投石机将巴隆国王的城墙砸开一条缝后,一个密尔来的武僧当先冲了进去,我也不落人后。为此,我受封骑士。”“为庆祝胜利,劳勃发布诏令,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我的视线离不开她。一时冲动,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卡丽熙,我的武艺不输任何人,但我们北方人向来不擅比武竞技。只是臂上绑了琳妮丝信物的我,完全变了个样。长枪比试一场接着一场,我频频大胜而归,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被我挑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也非我敌手。莱曼·佛雷爵士和他的弟弟霍斯丁爵士、河安大人,‘壮猪’、就连御林铁卫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不例外,通通被我击败坠马。最后一场比试,我与詹姆·兰尼斯特九度交手,不分胜负,最后劳勃国王把优胜桂冠判给了我。我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完全沉浸在美酒与荣耀中。我醉了,当天晚上便去向她父亲提亲。我原本担心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拒绝,没想到雷顿大人却答应了婚事。于是我们在兰尼斯港成婚,婚后那两周,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只有两周?”丹妮问。连我和卓戈共度的幸福时光都比他长啊,啊,我的卓戈,我的日和星。“从兰尼斯港乘船返回熊岛,恰好需要两个星期。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我的居城也不过是个木造长厅。我们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也没有奢华晚宴。要等上好几年,才有一个歌手前来演唱,而且岛上连一个金匠都没有。每一餐对她都是煎熬,因为我的厨师除了烤肉煮汤,所知相当有限,而琳妮丝很快就吃腻了鱼和鹿肉。”“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熊岛盛产野熊和木材,此外的资源却相当匮乏。我造了一艘大船,与她航至兰尼斯港和旧镇,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有一次甚至远达布拉佛斯,我在那里借了巨款。当初我是以比武冠军的身份赢得了她的欢笑和芳心,因此我为了她继续参加比武大会,然而魔力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这样的开销我实在受不了,最后终于坚持回家去,但回家之后情况却越来越糟。我付不出厨子和竖琴手的薪水,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意典当她的珠宝,便暴跳如雷。”“后来……我做了好些羞于启齿的事,一切都是为了钱,以留住琳妮丝的珠宝、竖琴手和厨师。终于,我失去了一切。当我听说艾德·史塔克正赶往熊岛,已完全丧失了荣誉心,不敢留下来接受制裁,便带着她流亡海外。我告诉自己:只要我们真心相爱,一切都不重要。我们逃往里斯,我在当地把大船卖了,换得黄金资用生活。”他的语气悲痛莫名,丹妮实在不愿逼他继续,但她想知道最后的结果。“她就是在那儿去世的?”她温柔地问。“对我来说是。”他说,“不到半年,我的金子就花光了,不得已当了佣兵。当我在洛恩河畔与布拉佛斯人作战时,琳妮丝搬进了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豪宅。据说她现在是他最宠幸的爱妾,连他的正室都要畏惧三分。”他永远也得不到我丹妮骇然。“你恨她吗?”“爱恨交加。”乔拉爵士回答,“女王陛下,请容我告退,我很累。”她准他离开,但当他掀起帐幕时,她忍不住唤他,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位琳妮丝夫人长得什么样?”乔拉爵士哀伤地笑了笑,“唉,她跟您倒有几分神似呢,丹妮莉丝。”他深深一鞠躬,“好好睡吧,我的女王。”丹妮浑身发抖,连忙伸手拉紧狮皮。她长得像我?这解释了她先前莫名的预感。他想要我,她恍然大悟,他爱我就像爱她,不是骑士对女王之爱,而是男人对女人的感情。她试图想像自己躺在乔拉爵士怀中,亲吻他、取悦他,让他进入自己体内的情景,然而徒劳无功。每当她闭上眼睛,他就变成了卓戈。卓戈卡奥是她的日和星,是她最初,或许也是最后的爱人。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信誓旦旦地声称她这辈子再也无法生育,谁想要这样的妻子呢?又有哪个男人比得上至死发辫未剪,如今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国度的卓戈呢?听乔拉爵士说起熊岛种种,她感到话中的乡愁。他永远也得不到我,但有朝一日我会让他衣锦还乡,恢复声誉,至少这点我能做到。那天夜里,没有鬼魂扰她清梦。她梦见与卓戈结婚当晚,两人并肩飞奔的情境。但梦中的他们骑的不是马,而是龙。翌日清晨,她召来三位血盟卫。“吾血之血,”她对他们说,“我需要你们相助。请你们各挑三匹马,要最强壮最健康的,能载多少食水,就载多少,然后出城探查。阿戈朝西南,拉卡洛往正南,乔戈则跟着西拉克·魁亚继续向东南方走。”“卡丽熙,您要我们去找什么?”乔戈问。“什么都好,”丹妮回答,“去找其他的城市,活城或死城。去找商旅和人迹,去找河流、湖泊和咸水汪洋。查出荒原的尽头,以及荒原之外的景象。等我再次出发,我绝不再盲目前进,我不但要明确目的地,还要知道抵达该处的捷径。”于是他们领命离去,发际铃铛轻声作响。丹妮则带着她那一小群追随者在这个他们称为“维斯·托罗若”,意思是“枯骨之城”的地方安顿下来。日夜交替,女人在死者的花园里采收果实,男人则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和蹄铁。孩童在曲折的巷道中漫游,发掘出古老的青铜钱币和紫色的玻璃片,还有手把如蛇的石瓶。曾有一名妇人被红蝎咬伤,但除她之外无人丧命。马儿逐渐茁壮,在丹妮的亲自照料下,乔拉爵士的伤也慢慢愈合。拉卡洛首先归来。据他报告,红色荒原往南不断延伸,尽头是毒水之滨的贫瘠崖岸。毒水与此地间只有滚滚红沙,饱经风蚀的岩块,以及长满尖刺的植物。他发誓,自己曾行经巨龙的遗骸,黑色的龙口大得可以容他骑马穿过。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发现。随后丹妮交给他十二名壮丁,命他们翻掘广场地面,挖出下面的泥土。既然恶魔草能在石板夹缝间存活,那么除去石块后,其他植物想必也可以在此生长。他们找到了好多井,因此水源不虞匮乏,只要播下种子,便可使广场焕然一新。第二个回来的是阿戈。他誓言西南地区烈日炎炎,一片荒漠。他找到了两座城市的遗迹,和维斯·托罗若相比,除了规模较小,并无太大差异。其中一座城周围有生锈铁枪环绕,枪尖挂着骷髅,所以他不敢冒进,但他仔细探索了另外一座死城。他向丹妮展示了在里面发现的一个铁手环,上嵌一个大如拇指的火红蛋白石,浑然天成,未经雕琢。此外他还找到一些卷轴,不过多半干燥脆弱,所以阿戈没有带回来。丹妮向他道谢,然后派他负责修复城门。既然古代有天敌能横越荒漠,毁灭这些城市,他们自有可能再度来犯。“若敌人来袭,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她宣布。乔戈迟迟未归,丹妮日日担心他的下落。就在众人业已绝望时,他却骑马自东南返回。阿戈派去守城的卫兵率先看到他,立时高喊出声。丹妮即刻亲自登城。是真的,乔戈回来了,可是他并非独自一人。三个奇装异服的陌生人跟在他身后,骑着比任何马都高的驼背丑物。他们在城门前停住,抬头仰望城上的丹妮。“吾血之血!”乔戈喊,“我去了伟大的魁尔斯城,这三个人跟我一道回来,他们想要亲眼见您。”丹妮注视着城门下方的陌生人,“我就在这里,要看自便……但请先报上名来。”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吾乃大男巫俳雅·菩厉。”鼻子上镶有珠宝的秃头男子用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道:“鄙号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用七大王国的普通话说:“我是阴影之地的魁晰,我们为寻龙奔波。”“远在天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他们说,“近在眼前。”(16Khttp://wwW..手机,手机问:http://WAP..电脑访问:http://wwW..Cn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13章 琼恩根据山姆找到的古老地图,这里叫白树村,但在琼恩眼中,此地实在算不上什么村庄:四栋单以石块砌成,没刷砂浆的单房屋子,业已倒塌,环绕着空空的羊圈和一口井。房舍的屋顶铺着草皮,窗户则用破烂的毛皮遮盖。房屋上方有一棵高大畸形的鱼梁木,暗红的叶子,苍白的枝干。我闻到大便的味道这是琼恩·雪诺毕生所见最大的一棵树,树干宽近八尺,枝叶繁茂扩张,将整个村落都笼罩于下。但真正令他不安的并非树的体积,而是树上那张脸……尤其是那张嘴。那并非一条简单的横向切割,而是一个锯齿状的空洞,大小足以吞下一只羊。但灰烬里的东西不是羊骨,不是羊的头颅。“一棵古树。”莫尔蒙坐在马上,皱紧眉头。“古树!”他的乌鸦站在他肩膀上出声赞同,“古树,古树,古树!”“它蕴涵着力量。”这股力量连琼恩都能感觉到。一身黑甲的索伦·斯莫伍德在树干旁下马,“瞧瞧这张脸,难怪当初人类刚到维斯特洛时见了会惧怕,连我都想操起斧头把这鬼东西砍掉。”琼恩道:“我的父亲大人相信面对心树,任何人都无法欺瞒,因为旧神在此无所不知。”“我父亲也这么坚信。”熊老说,“去,把那个骷髅头拿给我瞧瞧。”琼恩听令下马。他背后斜挂长爪,包着黑皮革剑鞘。长爪是一把一手半用的长柄剑,是熊老为感谢琼恩救他一命而特意相赠。别人总爱笑话这是“杂种拿的杂种剑”。剑柄专门为他重新打造,圆球用淡色白石雕成狼头形状。剑刃本身则是瓦雷利亚钢,古老、轻盈且锐利。他蹲下来,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探进树口。树洞内满是干涸的红色树汁,被火烧得焦黑。他在骷髅头下又看到另一个比较小的头骨,下巴开裂,半掩于灰烬和碎骨中。他将头骨拿给莫尔蒙,熊老双手举起,望进骷髅空洞的眼窝。“野人会烧掉他们的死者,这事我们早就知道。唉,只可惜以前还有人迹可寻的时候,没有问问他们为何这么做。”琼恩·雪诺想起尸鬼死而复生,苍白的死人脸上一双蓝眼闪闪发亮。他很清楚野人为何烧掉死者,琼恩心照不宣地想。“若是骨头会说话就好了,”熊老咕哝,“这家伙可以告诉咱们不少事:他怎么死的?谁烧了他?为什么要烧?野人都跑哪里去了?”他叹口气,“传说森林之子能和死者交谈,可惜我不能。”他把骷髅头掷回树洞,扬起一阵灰烬。“给我仔细搜寻这几间房屋。‘巨人’,你上树看看。把猎犬带过来,或许这次留下的踪迹比较新鲜。”但他的口气对后者却颇不以为然。每间屋子都派出两人搜查,以免有所遗漏。琼恩和消沉的艾迪森·托勒特配在一组,他是个满头灰发的侍从,瘦得像根长枪,大伙儿都叫他“忧郁的艾迪”。“死人会走路还不够可怕?”他们一边穿过村庄,他一边对琼恩说,“这会儿熊老竟还要他们讲话?我敢担保,他们说不出什么好话。再说了,谁知道骨头会不会撒谎?为什么人死了就会变诚实变聪明呢?我看死人八成挺无聊,一肚子牢骚——嫌泥地太冷啦,我的墓碑应该要大一点啦,为什么他身上长的虫比我多啦……”琼恩得弯身才能走进低矮的门槛,屋内是扎实的泥地,没有任何家具,也无居住痕迹,只是屋顶排烟口下有少许炭灰。“真不是个住人的地方,”他说。“我出生的房子就跟这差不多,”忧郁的艾迪表示,“那还算黄金岁月咧,之后就开始过苦日子了。”艾迪看着屋角的干稻草堆,渴望地说,“给我全凯岩城的金子,也不比在床上睡一觉。”“你说,这是床?”“比泥地软,头上又有屋顶,当然是床。”忧郁的艾迪嗅了嗅,“我闻到大便的味道。”味道很淡,“应该干掉很久了,”琼恩说。屋子似乎空弃了一段时间,他跪下来,伸手拨弄稻草堆,看看下面是否有所隐藏,接着又沿墙仔细搜索。一无所获。“这儿什么也没有。”他原本就不预期会有所发现,白树村是他们北行以来经过的第四个聚落,每个地方的情形都一样,居民早已带着少得可怜的家当和所有的牲口悄然离去。而这些村庄又没有任何遭受攻击的迹象,只是单纯地……空无一人。“你觉得他们到底碰上了什么?”琼恩问。“一定是我们想像不到的倒楣事,”忧郁的艾迪说,“哎,要我想像其实不难,但我瞧还是算了。知道倒楣还不够惨?胡思乱想干嘛?”他们从屋里出来时,两只猎犬正在门旁闻闻嗅嗅。其他的狗儿则在村里四处搜寻,管狗的齐特冲它们高声咒骂,他讲话总少不了几分脾气。天光渗过鱼梁木的红叶洒落下来,把他脸上的疔子照得通红。当他看到琼恩,便眯起眼睛,他们彼此素无好感。其他几间屋也空荡荡的。“不见啦!”莫尔蒙的乌鸦叫着飞上鱼梁木枝头,俯瞰他们。“不见啦,不见啦,不见啦!”“一年前还有野人住在白树村。”索伦·斯莫伍德穿着杰瑞米·莱克爵士的闪亮黑甲和浮雕胸铠,模样比莫尔蒙更华贵。他的厚披风边缘繁复地绣着貂皮,钩扣则是交叉银锤,莱克家族的标记。那原本是杰瑞米爵士的披风……然而尸鬼夺走了杰瑞米爵士的性命,而守夜人军团向来不浪费任何东西。“去年劳勃在位,国内相安无事,”负责指挥斥候,长得十分壮硕的贾曼·布克威尔评道,“这一年变化可真大。”“有件事没变,”马拉多·洛克爵士坚持,“野人越少,麻烦越少。不管他们有什么下场,我都不觉得可惜,反正净是些土匪和杀人犯。”琼恩头顶的红叶传来一阵飒飒声,两根枝干向侧旁分开,一个小个子松鼠般灵活地在枝干间游移。贝德威克身高不到五尺,但一头灰发却暴露了他的年龄。其他游骑兵戏称他为“巨人”。他站在大火儿头上的分叉处说:“北边有水源,可能是个湖。西面有几座丘陵,但不高。除此之外啥都没啦,诸位大人。”雪往往意味着死亡“我们今晚可以在此扎营。”斯莫伍德提议。熊老抬起头,透过鱼梁木的苍白枝干和红叶搜寻天光。“不行,”他说,“巨人,还有几时天黑?”“大概三小时,大人。”“那我们继续北行,”莫尔蒙作了决定,“走到湖边,在那里扎营,说不定还能抓几条鱼加菜。琼恩,拿纸笔来,我早该给伊蒙师傅写信了。”琼恩从自己鞍袋里找出羊皮纸、羽毛笔和墨水,递给总司令。莫尔蒙字迹潦草地写道:白树村,第四个村落,无人,野人已离开。“去找塔利,叫他把信送出去。”说完他将信递给琼恩,接着一吹口哨,他的乌鸦便从树上飞下,停在马头上。“玉米!”乌鸦点头提议,马儿嘶叫两声。琼恩翻上坐骑,掉转马头,快步离去。鱼梁巨木树荫之外,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站在较小的树下,照料马匹、嚼食渍牛肉条、撒尿、搔头、或是相互交谈。当继续前进的命令传达下来,众人便停止谈话,纷纷上马。贾曼·布克威尔的斥候率先出发,前锋纵队由索伦·斯莫伍德率领,接下来是熊老指挥的主力部队,跟着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辎重队和驮马队,殿后的是奥廷·威勒斯爵士。人员一共两百,马匹则有三百。近来,他们白昼沿着狩猎小径和溪流河床——弟兄们通常戏称其为“游骑兵之路”——前进,逐渐深入极北的太古荒野。入夜后则在星空下扎营,抬头可见彗星。黑衣弟兄们初离黑城堡时,精神振奋,一路谈笑风生,但近来似乎被林间的寂静所感染,渐渐沉默下来。笑闹日渐稀少,脾气却越见暴躁。谁也不肯承认自己害怕——再怎么说,他们可都是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但琼恩能感觉出那种不安。四个空无一人的村落,到处不见野人踪迹,动物们也逃窜无踪。就连经验老到的游骑兵也承认,鬼影森林从未像现在这么鬼影幢幢。琼恩一边骑马,一边摘手套,让灼伤的手指透透气。它们难看死了。他忽然想起自己以前常用它们拨乱艾莉亚的头发。他那干巴巴的小妹啊,不知现在过得怎么样。想到此生很可能无法再拨弄她的头发,他不禁有些感伤。于是他开始一张一阖地活动手指,若是让使剑的右手僵硬笨拙下去,那他就完了。长城之外,剑是人存活之本。山姆威尔·塔利和其他事务官在一起,正忙着给马喂水。他需要照料三匹马:除了自己的坐骑,外加两匹驮马,它们各带一个铁丝和柳条编成的大鸟笼,里面装满乌鸦。一见琼恩走近,鸟儿便纷纷拍翅,透过笼栅朝他尖叫,有几只的声音实在很像人类的语言。“你教它们说话?”他问山姆“只教了几个字,有三只学会了说‘雪诺’。”“听着鸟尖叫我的名字已经够奇怪了,”琼恩说,“更何况黑衣弟兄最不想听的就是雪。”在北方,雪往往意味着死亡。“你们在白树村发现什么没有?”“骷髅、骨灰和空房。”琼恩把卷起的羊皮纸递给山姆,“熊老要你把信寄给伊蒙。”山姆从笼中抓出一只鸟,为它顺顺羽毛,绑好信息,然后说:“勇敢的鸟儿,回家啰,回家。”乌鸦嘎嘎叫了两句莫名的语言回应他,然后山姆朝空中一抛,鸟儿便拍动翅膀,穿过树梢飞上天际。“真希望它能带我一起走。”“你还这么想?”“嗯,”山姆说,“是啊,不过……我已经没那么害怕了,真的。头天晚上,每当我听见有人起来如恭,都以为是野人偷摸进来要割我喉咙。我生怕自己眼睛一闭就再没机会睁开,可是……嗯……到天亮还是没事。”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胆子虽小,却并不笨。我骑马骑到脚破皮,躺在地上睡得腰酸背痛,可我现在已经不怕了。你瞧,”他试图向琼恩展示自己的手掌有多沉稳。“这几天,我一直在研究地图。”世事实在难料,琼恩心想,两百勇士离开长城,其中唯一没有越来越怕的竟是山姆这个众所皆知的懦夫。“我看你是块当游骑兵的料,”他玩笑道,“再隔几天,你就会想学葛兰的样,当个侦察兵了。怎么,要不我去跟熊老建议?”“你千万不要!”山姆拉起他那件大黑斗篷的兜帽,步履蹒跚地爬上马背。他的坐骑是头大犁马,行动缓慢又笨拙,但也只有它能负担他的重量,游骑兵的战马没办法。“我本希望今晚能在村子过夜,”他失望地说,“能在屋里睡觉该有多好。”“就那几间屋也不够啊。”琼恩也上了马,冲山姆笑笑,然后策马离去。队伍已经行动起来,所以他远远绕过村庄,避开拥挤的人流,反正白树村他也看够了。白灵突然从矮树丛里窜出,吓得马儿连忙前脚跃起,躲了开去。白狼跑到离队伍很远的地方觅食,但相比斯莫伍德派去收集食物的人,它的运气也好不了多少。森林里和村落一样空荡荡的,某天晚上,戴文在营火边告诉他。“我们队伍庞大,”琼恩对他说,“猎物大概早被行军的噪音吓跑了吧。”“他们是被吓跑的,至于被啥东西,我可就不敢说了。”戴文道。琼恩待马儿平静下来,白灵也脚步轻快地跟在旁边,便继续追赶莫尔蒙。司令正在绕行山楂丛。“鸟儿放出去了?”熊老问。“是的,大人。山姆在教鸟儿说话呢。”熊老哼了一声,“他会后悔的。这些该死的东西成天吵个没完,却没半句管用。”他们静静骑了一段,后来琼恩道:“如果我叔叔之前也发现这些村落没有人——”“——他便会想办法找出原因,”莫尔蒙替他把话说完。“我看有什么人或什么东西不希望这消息传出去。哎,等科林跟我们会合,这就是支三百人的军队。不管是什么敌人,咱们可没那么好对付。我们会找到他们的,琼恩,我跟你保证。”我就说有死人嘛或许,是他们找到我们,琼恩暗想。(16Khttp://wwW..手机,手机问:http://WAP..电脑访问:http://wwW..Cn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14章 艾莉亚晨光下的河流宛如一条闪亮的蓝绿缎带。沿岸浅滩芦苇丛生,艾莉亚看到一条水蛇快速游过河面,身后激起涟漪。头顶上,一只老鹰慵懒地盘旋飞行。此地看似平静……没想到寇斯却瞥见了一个死人。“那里!芦苇里面!”他指给艾莉亚看。那是一具士兵的尸体,四肢扭曲,全身浮肿,湿透的绿斗篷挂在一根腐木上,一群小银鱼聚在一起抢食他的脸。“我就说有死人嘛!”罗米表示,“水喝起来味道就不对。”尤伦一见尸体,便啐道:“道柏,瞧瞧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可拿。锁甲、小刀或几个铜板,有什么拿什么。”他一踢马刺,骑进河中,但马儿在软泥里寸步难行,而且芦苇之后河水更深,尤伦只得气呼呼地掉头,马儿膝下全部沾满褐泥。“这里过不了河。寇斯,你随我往上游走,看看有没有渡口。渥斯、格伦,你们两个去下游。其他人在这里等,记得要派守卫。”道柏在死人腰带上找到一个皮包,里面有四枚铜币和一小束用红缎带绑着的金发。罗米和塔柏脱了衣服,涉水嬉戏,罗米捞起泥巴朝热派丢去,边扔边喊:“泥派!泥派!”马车后的罗尔杰忽而破口大骂,忽而语出威胁,甚至命令他们趁尤伦不在放他自由,但没人理他。库兹用空手抓鱼,艾莉亚在旁边观看,他站在浅池,止如水,鱼一游近,手便像灵蛇一般窜出。看起来比抓猫简单多了,毕竟鱼没有爪子。出去的人到中午才回。渥斯回报下游半里处有座封顶木桥,可被人烧了。尤伦从那捆酸草叶里剥下一片。“马载我们过河应该没问题,驴子也行,但马车就没办法了。西北两边都有浓烟,八成又在烧火,我想还是待在河这边比较安全。”他拾起一根长树枝,在泥地上画了个圈,然后往下划了一条线。“这是神眼湖,河流向南。咱们在这儿。”他在圆圈下表示河流的那条线旁戳了个洞。“我原本打算从西面绕过湖,现在没办法啦。朝东走又会回到国王大道。”他把树枝移到圆圈和线的交会处。“印象中,这附近有个小镇。庄园是石造的,小贵族的产业,虽然只是个塔楼,但好歹有人防守,说不定还有一两个骑士。咱们沿河往北走,天黑以前应该就会到。他们一定有船,到时候咱们就把值钱东西都卖了雇一艘。”他拿着树枝从圆圈底部画到圆圈上方。“若是诸神保佑,咱们就能顺风渡过神眼湖,前往赫伦镇。”他把枝尖插进圆圈顶端,“咱们可以在那里购买新的坐骑,或干脆借住赫伦堡。那儿是河安伯爵夫人的地盘,她向来是咱守夜人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