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我随时任您差遣。”史坦尼斯点点头,“我要你驾驶黑贝莎号往北走,途经海鸥镇、五指半岛、三姐妹群岛,甚至远达白港。你儿子戴尔则开着海灵号向南,越过风怒角和断臂角,沿着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岛。你们各带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间庄园和每个渔村都发上一封,把信钉在圣堂和旅店的门上,让识字的人都能看到。”戴佛斯说:“恐怕没几个人。”“陛下,戴佛斯爵士说得没错,”派洛斯学士道,“把信念出来效果更好。”“好是好,却也更危险。”史坦尼斯说,“我这都是些不中听的话。”“请派骑士给我,让他们来念,”戴佛斯说,“这样比我说什么都有份量。”史坦尼斯对这建议似乎很满意,“好,我就给你几个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宁愿念信不想打仗的骑士。安全的地方就公开行事,危险的时刻则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俩:黑帆、隐密海湾,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几个修士,叫他们多抄几份。你二儿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驾着玛瑞亚夫人号横渡狭海,抵达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将这些信带给那里的统治者。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恶行。”你当然可以告诉他们,戴佛斯心想,但他们会信吗?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学士一眼。国王察觉到他的目光。“学士,去写信吧,时间紧迫,我们还需要很多信。”“遵命。”派洛斯鞠躬离开。国王等他离开之后方才开口,“戴佛斯,你有什么话不愿在学士面前说?”“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当我看见他脖子上的颈链,就忍不住为克礼森师傅哀悼。”“老头的死难道是他的错?”史坦尼斯望进炉火,“我根本没打算让克礼森参加宴会。没错,他是惹恼了我,给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没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让他安养天年,那也是他应得的补偿,结果”——他牙齿一咬——“结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干。”“派洛斯不是重点,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诸侯对此有什么看法?”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赛提加断言信写得好,即使我让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样会说好。其他人只会像鹅一样点头。瓦列利安例外,他说事态要靠武力解决,而不是白纸黑字。这还用得着他来告诉我?他们全叫异鬼给抓走吧,我要听听你的意见。”“您这封信话直截了当,措辞激烈。”“我说的可是实话。”“没错,但您和去年一样,没有找到**的证据,。”“也不是没有,但人证在风息堡,就是劳勃的私生子,那个他在我结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来的私生子。狄丽娜是佛罗伦家的人,被他临幸时还是**,所以后来劳勃公开承认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风暴,据说和我哥长得一模一样。我想,只要让百姓们看看他,再看看乔佛里和托曼,真相就不辩自明了。”“可是,倘若他人在风息堡,又怎么能让全国百姓看到呢?”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图桌,“这是个难题,众多难题中的一个。”他抬起眼,“关于这封信,我知道你还有看法,快说。我封你为骑士,可不是要你学花言巧语的道道儿,我手下那批诸侯难道还不够吗?戴佛斯,有话直说。”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话,怎么念的?奉承上主明光照耀……”“是。”国王咬紧牙关。“您的子民恐怕不会喜欢这句。”“都像你一样?”史坦尼斯尖刻地问。“您或许可以改成‘以天上诸神与地上凡人为见证’或者‘以新旧诸神之名’……”“走私者,你倒虔诚起来了?”“陛下,这正是我想问您的。”“是吗?听起来你不但不喜欢我的新学士,连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欢。”“我对这个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认,“但对我们早上烧掉的诸神却是很熟悉。铁匠长年保佑我船只平安,而圣母给了我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是你妻子给了你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你可有向她祈祷?我们今早上烧掉的不过是些木头。”“或许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时候,在跳蚤窝沿街乞讨,修士们偶尔会给我东西吃。”“如今给你东西吃的人不就是我?”“您让我身居高位,而我给您的回报便是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假如您把百姓长久以来信奉的诸神全部推翻,硬塞给他们一个连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们是不会爱戴您的。”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来有这么难?百姓不会爱戴我?你倒是说说看,他们什么时候爱过我了?既然如此,他们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差别?”他走到面南的窗户,远眺月夜里的海洋。“从我亲眼目睹‘傲风号’触礁沉没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发誓,绝不敬拜任何淹死我双亲的残酷神只。在君临时,总主教成天对我唠叨世间一切公理正义均来自于七神,但我见到的种种‘公理正义’,却都是人力所为。”那为何又找个新神“既然您不信神——”“——那为何又找个新神?”史坦尼斯打断他,“这话我也问过自己。我对神灵所知不多,更不想理会,但我知道,这个红袍女祭司握有力量。”是啊,然而是何种力量呢?“从前,克礼森有智慧。”“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机灵,可这有什么用呢?风息堡下属的诸侯对你不理不睬,我低声下气向他们请求,得到的却是嘲笑。总之我再也不会如此窝囊,谁也别想再嘲笑我。铁王座于法应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得?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还有她。红袍女。你知道吗?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骑士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别无所长,仅仅作为一个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价值。人一胆寒便先输了一半。更何况她说不定真有其他本领,我打算查个清楚。”“我告诉你,我年轻时,曾在野外发现一只受伤的苍鹰。我为它细心疗养,替它取名‘傲翼’。它会停在我肩上,会跟着我来来去去,还会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从不肯展翅遨翔。我多次带它外出打猎,然而它始终飞不到树梢之上。劳勃笑话它是‘衰翼’。他自己有只矛隼叫‘响雷’,从未漏失一只猎物。某天我们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换只鸟养,他说,继续养傲翼会让我变成笑柄,这话没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转身背离窗户,背离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连只麻雀都不曾给我,现在是我换只猎鹰的时候了,戴佛斯,换一只红色的猎鹰。”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11章 席恩派克城周围虽无停泊之处,席恩仍想从海上看看父亲的城堡,一如十年之前。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战船载他远离家园,去作艾德·史塔克的养子。那天他站在船栏边,听着船桨划水和桨官的鼓声,望着派克城在远方逐渐缩小。现在,他想看着它从眼前的海平线上升起,慢慢变大。于是“密拉罕号”顺着他的意思驶过陆岬。船帆抖动,船长咒骂着强风、船员和贵族少爷的愚蠢想法。席恩拉起兜帽,遮挡飞溅的层层浪花,引颈望乡。岸边全是尖石绝壁,整个城堡彷佛与之结为一体,塔楼、城墙、桥梁和悬壁有着同样灰黑石材,同样恶浪侵袭,同样暗苔攀附,同样鸟粪遍布。葛雷乔伊家族堡垒所在的角岬,曾经如剑一般地刺进海中,然而历经浪涛日夜拍打,早在千年前这块土地便已支离破碎,如今只剩三座贫瘠荒岛,以及十二根高耸巨岩,彷佛祭祀某个无名海神的圣殿支柱,怒涛则继续肆虐其间。派克城高耸于三岛与海柱之上,与它们浑然一体,其势阴沉而不可侵犯。通往最大岛的石桥所在陆岬被高墙所阻隔,巨大的主堡便位于该岛,远处则是“厨堡”和“血堡”,各自占据一座小岛。海柱上有高塔和外屋,倘若彼此距离近,便以封闭的拱形通道相连,若是距离较远,则用长而摇晃的木绳吊桥衔接。圆形的“海中塔”自最外岛如断剑般的裂口处拔高窜起,这是城堡最古老的建筑,其下的陡峭海柱被无数浪花摧残,几被腐蚀殆尽。高塔底部有几世纪以来累积的白色盐晶,上方的楼层则爬满绿色地衣,像是盖了一层厚厚的毯子;尖锐的塔顶色呈烟黑,守夜篝火长年不绝。父亲的旗帜在海中塔顶飘动。密拉罕号距离太远,因此席恩只看到旗帜本身,但他很清楚上面的图案:葛雷乔伊家族的金色海怪,手脚蠕动,背景墨黑。旗帜高悬于铁杆,在劲风中颤动,宛如挣扎欲飞的鸟。此地没有史塔克家冰原狼飞扬跋扈的余地,葛雷乔伊家的海怪不需寄居其阴影之下。席恩从未见过如此慑人的景象:城堡后方天际薄云疾走,隐约可见彗星的红尾巴。从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争论彗星的意义。这是我的彗星,席恩对自己说,把手伸进绒毛披风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这里有罗柏·史塔克给他的信,虽是薄纸一张,却与王冠等价。“大人,城堡还和您印象中的一模一样吗?”船长的女儿靠着他的臂膀问。“小了些,”席恩坦承,“大概是距离的关系。”密拉罕号是一艘来自旧镇的南方大肚子商船,载运着葡萄酒、布料和种子,准备前去交换铁矿。船长同样是个来自南方的大肚子商人,他一见到城堡下方的崎岖岩岸,便噘起厚厚的嘴唇,远远避开滩头,对此席恩颇感不悦。换做是铁岛出身的船长驾驶长船,一定会沿着峭壁,穿过横跨主堡与城门楼之间的桥梁,然而这个肥胖的旧镇佬既无那种技术,也没有够格的船员,更没有勇气尝试这样的行为。于是他们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航经派克城,席恩只能远远眺望。即便如此,密拉罕号还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没撞上礁石。“这里一定常刮大风。”船长的女儿说。他笑道:“岂止风大,还湿冷得紧。老实讲,这是个很艰苦的地方……但我父亲大人曾说,艰苦的地方才养得出坚毅的人,而坚毅的人将统治世界。”过了一会儿,脸色变得像海水一样青的船长走过来向席恩打躬作揖,问道:“大人,我们可否立即入港?”“可以。”一抹浅笑拂过席恩嘴唇。他不过靠点黄金,便使这旧镇佬厚颜无耻地卑躬屈膝。若当初在海疆城等他的是艘铁岛长船,这趟旅途肯定大不相同。只是铁岛船长个个心高气傲,难以使唤,见了贵族也不会大惊小怪。铁群岛是个小地方,没有什么大世面,长船则比岛更小。俗谚云“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也难怪这里被称为“万王之地”。一旦你看过自己的王在船栏边拉屎,或在暴风雨中面色发青,便说什么也没法向他们下跪了,遑论奉若神明,所以每个船长都必须强硬。几千年前,“血手”乌伦王说过:淹神造人,人造王冠。您离家有几年了如果他乘坐长船,横跨大洋的时间也会减半。老实说,密拉罕号根本是个行动困难的大澡盆。若是碰上暴风雨,他可不想待在这艘船上。不过话说回来,席恩也没什么好抱怨的,起码他到了家,也没淹死,何况旅途中还有其他“娱乐”。他伸手搂住船长的女儿,“抵达君王港再通知我,”他对她父亲说,“我们回房去。”他领着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亲。其实这原本是船长的房间,但他们自海疆城启航之后,便交由席恩使用。船长的女儿并没有一并交他“使用”,而是自己听话地上了他的床。一杯酒,几句甜言蜜语,她便乖乖就范。对他来说,这女孩嫌胖了点,皮肤和燕麦一样斑斑点点,不过她的**握在手里很舒服,况且本来还是个**。照说以她的年龄不应如此,席恩稍觉奇怪。他相信船长对此一定大为不满,可眼看那家伙一边强忍怒火,一边对他卑躬屈膝,脑子里总打着事成后高额赏金的算盘,却也是妙事一桩。席恩脱掉湿斗篷,女孩说:“大人,回故乡一定很高兴吧?您离家有几年了?”“差不多十年。”他告诉她,“当初我被送到临冬城当艾德·史塔克养子时,只有十岁。”名义上是养子,实际则是人质。他当了半辈子人质……如今总算重获自由,再度掌握自己的生命,再也不需被史塔克家颐指气使。他把船长的女儿拉近,亲亲她耳朵,“把斗篷脱了吧。”她垂下眼睛,突然害羞起来,但还是照办了。被海水浸湿的外套从她肩头滑落到甲板,她对他微微一鞠躬,露出不安的微笑。她笑的时候看起来实在有些苯,但他本不指望女人聪明。“过来,”他对她说。她靠过去,“我还从未去过铁群岛呢。”“那是你运气好。”席恩抚弄着她的头发,头发又黑又滑,只可惜饱经风吹雨打,有些打结。“铁群岛环境严苛,地形崎岖,既无舒适生活,也无前途可言。活着的时候日子很难过,死亡与你形影不离。人们晚上喝酒寻乐之际,都是在比谁过得凄惨,是和大海搏斗的渔夫呢,还是想从贫瘠土地里挖出一点作物的农人。老实讲,最可怜的要数矿工,他们成天在黑暗中卖命,到头来都为了什么?铁、铅还有锡。难怪古代铁民要外出劫掠。”笨女孩似乎没听进去,“我可以跟您一同上岸,”她说,“如果您要我的话……”“你是可以上岸,”席恩**她的**,“但恐怕不能跟我一起。”“大人,我可以在您的城堡里做事。我会洗鱼、烤面包和搅奶油,父亲说我的胡椒螃蟹汤没人比得上。您可以安排我在厨房做事,我可以煮胡椒螃蟹汤给您喝。”“晚上就帮我暖床?”他伸手去解她胸衣的蕾丝,动作熟练而灵巧。“要在以前,我是有可能抓你回家,逼你作我老婆,无论你愿不愿意。这对古代铁民而言真是家常便饭。所谓男子汉,既要有和他同为铁岛人的‘岩妻’,也要有‘盐妾’,就是从外面抢回来的女人。”女孩睁大双眼,却不是因为他裸露了她的胸部。“大人,我愿当您的盐妾。”“恐怕那都是过去的事啰,”席恩的手指绕着她的**转,慢慢地朝那颗肥大的棕色乳头靠近。“如今我们再不能拿火把提长剑,乘风破浪随心所欲。现在我们得安心翻地,和其他人一样撒网捕鱼,有点腌鳕鱼和燕麦粥撑过严冬,就算好年生啦。”他张口含住她的乳头,咬得她颤声吸气。“如果您要的话,可以再把东西放进去。”他一边吸,她一边在他耳际细语。等他吸完抬头,刚才含住的地方已成暗红。“我要教你一点新东西。把我裤子解开,用嘴巴取悦我。”“用嘴巴?”他伸出拇指,轻轻拂过她厚实的双唇,“小宝贝,这张嘴巴生来就是要这么用的。如果你想当我的盐妾,就该乖乖听话。”她起先有些羞怯,但以一个如此蠢笨的女孩来说,进步得很快,令他十分满意。她的口腔和**一样又湿又软,而且这样一来他便不需听她无聊的蠢话。要生在从前,我大概真会收她做盐妾吧,他一边想,一边伸手拨弄她纠结缠绕的头发。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那时我们仍然遵循古道,以战斧而非锄头谋生,不论财宝、女人或光荣,一律强取豪夺。挖矿是外地抓来的俘虏该做的事,种田捕鱼这些窝囊勾当亦然,铁岛人绝不亲自动手。战争才是铁民的正当职业,淹神造人,便是要他们**掳掠,用鲜血、烈焰和欢歌开创新天新地,并用之镂刻名姓。然而龙王伊耿烧死了“黑心”赫伦,断绝古道,并将赫伦的王国交给软弱的河间人,把铁群岛变成大一统国度中毫不起眼的一滩死水。然而故往那些腥红色的故事依旧在群岛各处的流木篝火和冒烟壁炉边流传,尤其在派克城高大的石砌厅堂里。席恩父亲的名号之一便是“掠夺者之首”,而葛雷乔伊家族的族语则傲然宣称“强取胜于苦耕”。巴隆大王之所以举兵叛乱,实为恢复古道,而不只是出于称王虚荣。劳勃·拜拉席恩在好友艾德·史塔克助阵之下,为重现古道的希望画下一个血淋淋的句点。如今两人均已不在人世,取而代之的是毛头小鬼,而当年征服者伊耿所创建的国度,业已分崩离析,残破不堪。时机已然成熟,席恩心想,一边任船长的女儿忙着上下吸吮,就在今季,就在今年,就在今天,而我就是最佳人选。他不怀好意地暗笑,心想待会父亲听了不知会是什么表情:他是家中的老么,多年的人质,可巴隆大王做不到的事,却被他办成了。我绝不再远离大海高潮如暴风骤雨般突如其来,精液喷得女孩满嘴都是。她惊慌地想抽开,却被席恩抓头发按住。事后她爬到他身边,“大人可还满意?”“还不错。”他对她说。“尝起来咸咸的,”她低声道。“像海?”她点头,“大人,我一直很喜欢海。”“我也是。”他边说边漫不经心地**她的乳头。此话不假,对铁群岛的子民而言,海洋象征着自由。他本已忘记这些感觉,直等密拉罕号扬帆驶离海疆城,又不自禁地重复忆起。是那些声音,让他想了起来:木材和绳索的嘎吱,船长的吆喝,风吹船帆的绷紧声响,每一种都如自己心跳那么熟悉,那么令人安心。我要记住它们,席恩暗自发誓,我绝不再远离大海。“大人,就带我一起走吧。”船长的女儿哀求,“我不求进您的城堡,我可以留在附近的镇上,做您的盐妾。”她伸手去抚摸他脸颊。席恩·葛雷乔伊挥开她的手,爬下卧铺。“我属于派克城,你属于这里。”“这里我没法待了。”他系上裤带,“为什么?”“我父亲,”她对他说,“大人,等您一走,他便会处罚我,他会打我骂我。”席恩从架上取回斗篷,旋身披上。“作父亲的都是这副德行。”他用银钩扣上披风,“你去跟他说,他应该高兴才对。我干了你那么多次,你不怀孕也难。能生下国王的私生子,这可不是人人都有的荣幸。”她一脸蠢样地看着他,于是他丢下她走出去。密拉罕号正缓缓绕过一个林木茂盛的陆岬。长满松树的峭壁之下,十几只渔船正忙着收网。大商船离它们远远的,作之字形移动。席恩走到船首,以求更好的视野。他首先看到波特利家族的城堡,小时候这座堡垒是木材和篱笆搭建而成,但劳勃·拜拉席恩一把火将城堡烧了个干净,沙汶伯爵后来用石头重建。如今这座小小的方形堡垒座落在山丘上,淡绿色旗帜悬挂在矮胖塔楼的顶端,上面绣着成群银鱼。在小城堡看起来不太可靠的保护之下是名为君王港的渔村,码头停满船只。他上回见到的君王港是浓烟密布的废墟,崎岖岩岸边布满长船余烬和舰艇残骸,宛如死去海怪的尸身,房舍也仅存断垣残壁和冷却烟灰。十年过后,战争的痕迹几不复见。村民用旧石筑起新屋,割下草皮搭建屋顶。码头边盖了一间新旅店,足足有旧时的两倍大,一楼用石砖砌成,二三楼则是木头材质。旁边的圣堂始终没有重建,只剩当初的七角基底,看来劳勃·拜拉席恩的怒火已经彻底坏了铁岛人对新神的胃口。席恩对船的兴致远胜过对神。在不计其数的渔船桅杆中,他瞥见一艘泰洛西的商船正在卸货,旁边停靠着一艘笨拙的伊班小船,船壳全用沥青涂成黑色。除此之外,还有为数甚多的长船,至少五六十艘,停在港外的海中,或是搁在北边的鹅卵石岸上。部分船上的标志来自附近岛屿,像是温奇家族的血月旗,古柏勒头领的条纹黑号角,还有哈尔洛家族的银色镰刀。席恩在其中找寻叔叔攸伦的“宁静号”,却没看到那艘狭长红船的恐怖帆影。父亲的“泓洋巨怪号”倒是停在码头,船首前方有一根海怪形状的巨大灰色铁撞锤。难不成巴隆大王早已料到他的来历,所以早早召集葛雷乔伊家族下属的诸侯?他不禁再度伸手探进披风,摸摸油布袋。除了罗柏·史塔克,没人知道这封信的内容。他们非常谨慎,不敢将此等要事交给信鸦。然而巴隆大王也不是省油的灯,儿子多年在外,偏选此刻归家,他很可能猜到此行意图,并预做准备。想到此处他有些不悦,父亲的战争早已结束,而且徒劳无功。现在该是席恩出头的时候了——这是他的计划,也将是他的荣耀,未来的王冠也该是他的。可是,假如长船舰队已开始集结……他转念一想,这或许只是防患于未然,预先采取防御行动,以免战火蔓延至此。人一老,本就容易提心吊胆,父亲的确老了,指挥铁岛舰队的二叔维克塔利昂也是。大叔攸伦另当别论,可“宁静号”此刻似乎不在港中。这样最好,席恩对自己说,如此一来,我便可以尽早出兵。密拉罕号逐渐朝陆地靠近,席恩在甲板上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频频扫视岸边。他原本便不期望巴隆大王亲自驾临,但父亲总会派人来接他吧。总管“臭嘴”西拉斯,波特利头领,甚至“裂颚”达格摩。如果能再看到达格摩那张狰狞的老脸一定很棒。再怎么说,他们总不至于对他此行一无所知啊。罗柏自奔流城送出了七只信鸦,后来他们发现没有长船来海疆城迎接,杰森·梅利斯特判定罗柏的信鸦没把消息带到,便又派出自己的。然而他却不见任何熟悉面孔,没有前来护送他从君王港进驻派克城的荣誉护卫,只有老百姓来来往往。码头工人从泰洛西商船上推酒桶下船,渔民叫卖当日的鱼货,小孩则奔跑嬉闹。一名穿着海蓝色长袍的淹神僧侣领着两匹马,沿碎石海岸缓缓而行,在他上方,一个妓女自旅店窗户探头出来,朝路过的伊班水手招呼。好些君王港的商人已经聚集在码头上等船进港,密拉罕号刚绑缆绳,他们便高声叫问起来。“咱们从旧镇来!”船长朝下喊,“带了苹果、橘子,青亭岛的葡萄酒,盛夏群岛的羽披风,一匹密尔蕾丝,小姐们用的镜子,还有一对旧镇造的木竖琴,货真价实!”船板嘎吱嘎吱地降下,轰的一声压上码头。“我还把你们的少主给带回来啦!”我是真心爱着您啊君王港商人一脸茫然,呆头呆脑地瞪着席恩,他这才明白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他颇觉恼怒,塞了一枚金龙币到船长手里。“叫你的人把我的行李搬下去。”不等对方回话,他便大步跨下船板。“旅店老板!”他高声道,“我要马!”“是的,大人。”那人答道,却连个躬也没鞠。他已经忘了铁岛人有多么胆大包天。“我这儿刚好有一匹可用。大人,您去哪儿?”“派克城。”这蠢才竟然还没认出他。早知道他该穿那件胸前绣了海怪家徽的上好外衣才对。“那您得赶紧上路,才能在天黑前到派克城哟。”旅店主人说,“我让我家小鬼跟您一道去,帮您带路。”“不用麻烦你儿子。”一个低沉的声音喊道,“你的马也免了。我来带侄子回去。”说话的人正是他刚才看到牵马沿岸行走的僧侣。此人一靠近,四周百姓纷纷屈膝跪下,席恩听见店主人低声说:“‘湿发’来了。”僧侣生得高瘦,一双锐利的黑眼睛,还有个鹰钩鼻,身上穿着灰蓝绿三色相间的袍子,正是大海的颜色,象征着淹神。他腋下用皮带绑了一个水袋,及腰的黑色长发和从不修剪的胡子中缀满了干海草。席恩似乎想起了什么。巴隆大王向来少给儿子写信,偶有几封也语气唐突,但有次他的确提及自己幼弟在暴风雨中被卷入海里,后来被安然冲回岸上,接着便投身神职。“伊伦叔叔?”他不敢确定。“席恩侄儿,”僧侣回答,“你父亲大人吩咐我来接你。走吧。”“叔叔,稍等。”他朝密拉罕号转身,“我的行李!”他命令船长。一名水手取来他那把紫杉木长弓和箭筒,提着他上好衣服的则是船长的女儿。“大人,”她红了眼眶。他接过衣袋,她作势抱他,当着她自己的父亲、他的僧侣叔叔和岛上居民的面!席恩技巧地避开去,“谢谢你。”“求求您,”她说,“大人,我是真心爱着您啊。”“我得走了。”叔父已沿码头走开老远,席恩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跟上。“叔叔,我没想到是您。经过这十年,我本以为父亲母亲会亲自来接我,或者派达格摩率荣誉护卫来。”“你没资格质疑派克岛掠夺者之首的命令。”僧侣的语气冷冷冰冰,完全不像席恩印象中那个人。伊伦·葛雷乔伊本是他最亲切的叔叔,个性玩世不恭,开朗爱笑,喜好音乐、美酒和女人。“至于达格摩,‘裂颚’奉你父亲之命前往老威克岛,召唤斯通浩斯和卓鼓两家。”“这是为什么?长船为什么在此集结?”“长船集结还会为什么?”先前叔叔把两匹马栓在岸边的旅店前。他们一走到那里,他便转身面对席恩。“好侄儿,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信了狼仔们的神?”事实上席恩很少祈祷,但这种事可不能在僧侣面前谈,即使是亲叔叔。“奈德·史塔克信的是棵树。不,我才不屑史塔克的神。”“很好。跪下。”地上满是石头和泥泞,“叔叔,我——”“我叫你跪下!怎么,你该不会成了个绿地少爷吧,太尊贵了?”席恩跪下来。他此行有更重要的目标,说不定还需要伊伦助他一臂之力。为了王冠,裤子上多点泥巴和马粪也值得,他心想。“低头。”叔叔举起水袋,打开塞子,将里面的海水朝席恩当头倒下。海水浸湿了他的头发,从额头流进眼睛,自双颊淋下,渗进他的披风和外衣,淌到背上,宛如一条冰冷小河直下背脊。海盐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拚命忍住不叫出声。唇上,他尝到海洋的味道。“让您的仆人席恩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伊伦·葛雷乔伊吟诵,“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侄儿,你可还记得祷词?”“逝者不死。”席恩想了起来。“逝者不死,”叔叔应道,“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起来吧。”席恩站起身,眨眼忍住泪水。叔叔一言不发地塞上水袋,解开马缰,骑了上去。席恩也跟着做。两人离开旅店和码头,经过波特利头领的城堡,进入岩石丘陵。僧侣一句话也没再说过。“我半辈子远离家园,”最后席恩忍不住了,“岛上是不是变了很多?”“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风潮依旧,诸岛便是神所创造的模样。”我的老天,他真是变了一个人,席恩心想。“姐姐和母亲还住在派克?”“不。你母亲现在跟她妹妹住在哈尔洛岛,她为咳嗽所苦,而那里的气候不那么恶劣。你姐姐则奉你父亲之命,乘‘黑风号’到大威克岛传信去了。不过你放心,不用多久她就会回来。”席恩一听便知黑风号是阿莎的长船,他已有十年不见姐姐,但对她至少还有这点了解。想来真有趣,她为自己的座舰取了这样的名字,而罗柏·史塔克则有只叫“灰风”的狼。“史塔克家是灰色,葛雷乔伊家是黑色,”他微笑着喃喃自语,“但两家似乎都喜欢风。”对此僧侣没有表示意见。“叔叔,那您呢?”席恩问,“当年我离开派克城时,您还没出家。我常常想起您站在桌子上,手拿装麦酒的角杯,放声高唱古代掠夺战歌的样子。”“那时我还年轻,爱慕虚荣。”伊伦·葛雷乔伊道,“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虚妄。侄儿,过去的我已经淹死了,他的肺里灌满海水,鱼儿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鳞。当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他不只是性情乖张,简直是疯了!席恩比较喜欢记忆中那个伊伦·葛雷乔伊。“叔叔,父亲他为何集结军队和舰船?”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等你到了派克城,他自然会告诉你。”“我现在就想知道他的计划为何。”“从我这里,你不可能知道。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连我也不行?”席恩勃然大怒。他带过兵打过仗,曾与国王一同捕猎,在比武大会中赢得优胜,并和黑鱼布林登、安柏家的大琼恩并肩作战,参与呓语森林大捷,睡过的女人多到记不清,小叔竟然还把他当成十岁小孩!“如果父亲有意出兵,我一定要知道。我可不是‘外人’,我是派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这个嘛,”叔叔说,“还不一定。”这句话像是一记火辣辣的巴掌。“还不一定?我的哥哥们全死了,父亲大人就剩我这一个儿子!”“还有你姐姐。”阿莎!他有些不知所措,她比席恩大三岁,但是……“除非男性直系血亲断绝,否则女人没有继承权!”他大声强调,“我警告你,谁也别想抢走我的权利!”叔叔哼了一声,“小子,你胆敢‘警告’侍奉淹神的人?我看你忘本忘得可真彻底。如果你以为你父亲会把铁群岛拱手让给史塔克,那就大错特错。现在给我闭嘴,路还很长,没工夫听你像鸟鹊一样叽叽喳喳!”席恩强自按捺怒火,闭起嘴巴。原来如此,他心想,他们以为我在临冬城住了十年,就变成史塔克家的人了吗?艾德公爵虽让他和自己的儿女一起成长,但席恩始终不是他们的一份子。全城上下,从史塔克夫人到最低贱的厨房小弟,都知道他是用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的人质,并都如此待他。就连那私生子琼恩·雪诺所受的待遇都比他好。艾德公爵每每试图扮演父亲的角色,然而席恩总提醒自己,对方正是为派克城带来血腥杀戮,并迫使他远离家园的人。小的时候,他一直活在史塔克的严峻面容和那把恐怖巨剑的阴影中,他的妻子则更是疏离而猜疑。至于他们的儿女,年纪小的几与婴儿无异,只有罗柏和他的异母弟弟琼恩·雪诺稍长,能引起他注意。那私生子性情阴沉,对任何奚落均十分敏感,尤其嫉妒席恩的高贵出身和罗柏对他的重视。对罗柏本人,席恩倒有几分感情,一种对弟弟的感情……不过这话最好别说出口。看来在派克城里,战争的伤痛仍未止息。他不该感到意外,诸岛活在过去,因为现实太严苛也太痛苦,令人难以承受。更何况父亲和叔叔们都老了,年老贵族就是这副德行,至死牢记陈年旧帐,不忘记任何纠葛,更无原恕可能。梅利斯特家正是如此。从奔流城到海疆城的路上,他与他们为伴。派崔克·梅利斯特是个还不错的伙伴,两人对女孩、美酒和放鹰狩猎有相同的兴趣,可老杰森伯爵眼见自己继承人和席恩越来越要好,便把派崔克拉到一边,提醒他不要忘本。他们的家堡海疆城正是为防守海岸,抵御铁民劫掠而建——尤其是提防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城中的“洪钟塔”因塔上的巨大青铜钟而得名,古时每当长船出现在西方洋面,他们便会敲响警钟,呼告村镇居民和田里农人速速入城避难。“也不想想三百年来总共就敲过一次。”翌日,派崔克拿一罐青苹果酒来找席恩,一边喝一边把父亲的教诲告诉他。“就我老哥突袭海疆城那次。”席恩说。此役杰森伯爵在城下斩杀了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并将铁岛掠夺者赶回海里,“如果你父亲认为我因此而对他怀有敌意,那他显然不认识罗德利克。”说完两人哈哈大笑,然后快马加鞭去找一个和派崔克相好的磨坊**。现在和我同行的是派崔克就好了。管他是不是梅利斯特家的人,跟他作伴总比眼前这个曾是伊伦叔叔的怪老僧有趣得多。他们越行越高,进入荒脊的岩石丘陵。很快大海便消失在视线之外,但潮湿的空气中盐味依然强烈。他们以稳定的速度缓缓前进,经过一块牧羊人的地,以及一座废弃的矿坑。眼前这个伊伦·葛雷乔伊信仰虔诚,不爱说话,所以两人几乎一语不发。席恩实在按捺不住。“临冬城现在由罗柏·史塔克当家,”他开口。伊伦继续骑,“新狼换旧狼,有何差别?”“罗柏已与铁王座决裂,自封北境之王。岛外到处都在打仗。”“学士的信鸦飞过咸水汪洋,迅如飞石。这是又冰又冷的旧闻。”“叔叔,这意味着新日子即将来临。”“每天太阳升起,都是新日子的来临,和旧日子却也差不多。”“我在奔流城听到的可不是这样,人人都说红彗星象征新纪元到来,它是诸神的信使。”“是预兆没错,”僧侣表示同意,“不过是来自我们的神,而非他们的诸神。那是一个燃烧中的火炬,与我族古时所持者无异。那是淹神自海中带来的火炬,预示着即将高涨的海潮。此刻我们自当集结船队,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一如他过去所作所为。”席恩微微一笑,“完全同意。”“对神而言,你的意见就如暴风中的一滴雨。”老头子,这滴雨有朝一日会成为一方霸主。席恩已经受够了叔叔的阴郁,于是他脚踢马刺,快步前驱,脸上挂着微笑。接近日落时分,他们抵达派克城下,城墙如一道黑石新月连缀两边峭壁,中间是城门楼,两边各有三座方形高塔。席恩仍旧能辨认出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投石机所炸出的伤痕。被毁的南塔业已重建,用了淡灰石材,尚未被地衣覆盖。当年劳勃便从这里攻破城堡,挥舞着手中战锤,跨越乱石和尸体,杀将进来,奈德·史塔克跟在他身旁。那时席恩远远从海中塔望着这一切,至今仍时时梦见火炬熊熊,听到城楼崩塌的轰然巨响。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城门大开,生锈的铁闸早已升起,城墙上的卫兵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回家的席恩·葛雷乔伊。过了外围石墙,便是广达五十亩的陆岬,连亘海天。马厩和狗舍都位于此,还有一些外屋。成群猪羊各自挤在圈里,城里的狗则四处奔跑。南边是悬崖,以及通往主堡的宽阔石桥。席恩翻身下马,听见熟悉的浪涛拍岸声。一名马厩小厮过来牵走他的坐骑。两个骨瘦如柴的小孩和几名农奴呆呆地望着他,但完全不见父亲踪影,也没有任何他儿时记忆里的人物。回家竟是碰上这样的场面,真是既黯然又辛酸啊,他心想。僧侣没有下马,“叔叔,您不留下来过夜,和我们共进晚餐吗?”“我的任务是把你带来,现在你来了,我便要回去为淹神服务。”伊伦·葛雷乔伊调转马头,缓缓从铁闸门满是泥泞的尖刺之下穿过,骑了出去。一名身穿平凡灰布裙服的驼背老妪小心翼翼朝他走来,“大人,我奉命带您到房间休息。”“谁的命令?”“是您父亲大人的命令,大人。”席恩脱下手套,“所以你还真认得我。为什么我父亲没有来迎接我?”“大人,他在海中塔里等您。请您先稍事休息。”我还嫌奈德·史塔克冷漠呢。“你又是谁?”“海莉亚,我为您父亲大人管理城堡。”“总管是西拉斯才对吧?大家叫他‘臭嘴’。”即便现在,席恩都还记得老头口中的酒臭。“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魁伦学士呢?他人在哪儿?”“长眠于海底。现在照顾信鸦的是温达米尔。”我好像成了这里的陌生人啊,席恩心想,明明什么都没变,却又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那就带我去房间吧,女人。”他命令。她僵硬地鞠个躬,领着他穿过陆岬,走到桥边。这里总算和记忆中相符:老旧的石桥因浪花而滑溜,爬满地衣,脚下的怒涛有如凶猛巨兽,带着盐味的海风贴紧衣服。过去他想像自己回家的情景,脑中浮现的总是海中塔里他以前那间舒适卧房,没想到老妇却带他进了“血堡”。这里的厅堂较为宽敞,装潢也较佳,但还是一样湿冷。分给席恩的套房屋顶极高,竟因阴暗的关系看不到天花板,里面寒气袭人。倘若他不知“血堡”正因这组套房而得名,对此的印象可能会好些。千年以前,某个河流王所有的儿子全部在此惨遭屠杀,他们熟睡时被活活砍成碎片,再送回大陆给他们父亲。至于葛雷乔伊家的人,虽从未在自家城中遭他人谋害,但兄弟阋墙是常有的事,好在他的哥哥们全都死了。他嫌恶地环顾四周,并非因为怕鬼,只因墙上的壁毡长满青霉,床垫凹陷、闻起来有霉味,灯心草席则老旧而开裂。这些房间已有多年不曾使用,透着彻骨的湿意。“给我弄缸热水,赶紧给炉子生火。”他吩咐老妪,“记得把其他房间的火盆也点燃,多少能驱走寒意。还有,看在诸神的份上,赶快找个人把这些破草席都清掉。”“是,大人,就照您的意思。”她连忙逃走。过了一会,他们果真照他的要求弄来热水。虽然水温不高,很快就变凉了,而且还是海水,但洗去旅途风尘已然足够。他一边看着两名奴工燃起火盆,一边脱去沾满尘土的衣裳,准备换装去见父亲。他挑了柔韧的黑皮靴,银灰色的羊毛软裤,胸前绣有葛雷乔伊家金色海怪的黑天鹅绒外衣,又在脖子上戴了一串细金链,腰间系上一条漂白的皮带,再配上一把短刀和黑金剑鞘的长剑。他抽出短刀,用拇指测试刀锋,又从腰袋里拿出磨刀石擦了几下。他对自己保养武器的习惯颇感自豪。“在我回来以前,把房间弄暖和,铺好新席。”他取出一双有金线涡形装饰的黑丝手套戴上,同时警告奴工。席恩经由一条封顶石砌走廊回到主堡,脚步回音应着下方不休的怒涛。海中塔位于一座歪曲的海柱上,欲达该处,需经三座桥梁,且一桥比一桥窄。最后一座桥仅以木材与绳索做成,在海风吹拂下摇晃不止,彷若活物。席恩才走到一半,心便似跳了出来。遥远的下方恶浪袭岸,激起层层水花。小时候他可以快步跑过此桥,即使夜半时分也行。小孩子天不怕地不怕,他的怀疑悄声说,成年人则不然。门是灰色的木料,上面镶了铁钉。席恩发觉它从内拴上,便握拳敲门,谁知木屑竟刺穿手套,扎得他忍不住咒骂。木头潮湿长霉,铁钉早已锈蚀。过了半晌,有个身穿黑铁胸甲和圆形头盔的卫兵开了门,“你就是那个儿子?”“滚开,否则要你好看!”那人往旁边站开。席恩爬上蜿蜒的楼梯来到塔顶,发现父亲正坐在火盆边,身穿发霉的海豹皮连身长袍,从下巴到脚都包在里面。铁岛之王听见石阶上的脚步声,便抬头看他唯一在世的儿子。他比席恩印象中要渺小得多,瘦削不堪。巴隆·葛雷乔伊一向很瘦,如今更彷佛被神灵放进大锅,煮干了全身每一寸肌肉,仅余肤发。他体瘦如柴,一副硬骨架,而那张脸简直就像用燧石凿出,惟独一双黑眼十分锐利。父亲的头发历经岁月和海风摧残,成了冬日大海的灰色,其间缀了几朵白浪,未经扎理,垂下过肩。“九年了?”最后巴隆大王开口。“十年。”席恩回答,脱下被刺破的手套。“你被他们带走时是个孩子,”父亲说,“现在呢?”“我已长大**,”席恩答道,“我是您的亲生骨肉,也是您的继承人。”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巴隆大王哼了一声,“这我可不敢确定。”“我会让您确定。”席恩向他保证。“你说十年?史塔克那家伙养你的时间和我一样长,你现在更成了他的使节。”“不。”席恩道,“艾德大人已死,他被兰尼斯特家的太后斩首示众。”“史塔克和那个砸破我城墙的劳勃,他们两个都死了。我发过誓一定要亲眼见他们进坟墓,现在果真如愿以偿。”他皱起眉头,“可遇上湿冷天气,我的关节还是会痛,和他们在世时没两样。所以到头来这有什么意义呢?”“当然有意义,”席恩走上前,“我带来一封信——”“是奈德·史塔克教你穿成这样?”父亲眯起眼睛,打断他的话,“他喜欢你穿天鹅绒和丝衣服,当他的乖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