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

克里斯多弗,十五岁,患有自闭症的数学天才。他原本孤独而安全的世界一夕之间被一桩命案改变:深夜里,隔壁邻居家的小狗被铁叉刺死。克里斯多弗决定自己来当侦探,然后将调查结果写成一本书。所以这是本涉及谋杀案的侦探小说——只是侦探、凶手、受害者、真相,以及所有的一切都出乎人意料之外。神经质的文字,异质的书写,少年克里斯多弗诚实到让人不安。他意图解开谋杀案,却意外发现自己家里隐藏的真相深夜小狗神秘习题作者: 马克.海登第1节:因为天堂并不存在  学校的傅太太说,母亲死了以后就上天堂了。这是因为傅太太已经很老了,而且她又相信天堂这回事。傅太太平日都穿运动裤,她说运动裤比普通的长裤更舒服。她曾经在一次骑自行车时发生意外,所以她有一条腿略微短一点。  可是母亲死了以后没有上天堂,因为天堂并不存在。  皮太太的先生是个教会牧师,叫皮牧师,他有时会到学校来和我们谈话,我问他天堂在哪里,他说:"不在我们的宇宙里,它是另一个同时存在的地方。"  皮牧师在思考时,会用他的舌头发出一种好玩的声音。他也抽烟,你可以从他的呼吸里闻到香烟的味道,我不喜欢。  我说宇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也没有另一个同时存在的地方,除非你穿过黑洞,那也许会有,但黑洞是所谓的"奇异点",这表示你无法看到黑洞的另一边,因为黑洞的引力太大,连光那样的电磁波都无法穿透。假如天堂果真位在黑洞的另一边,死去的人就必须靠火箭发射才能到达那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否则大家就会知道了。  我认为人们相信天堂,是因为他们不喜欢死这件事,因为他们还想活下去,同时他们也不喜欢别人住进他的房子,还把他的东西扔进垃圾桶。  皮牧师说:"我说天堂在宇宙的另一边,那只是一种说话的方式,我想它真正的意思是她们和上帝在一起。"  我回答:"可是上帝在哪里?"  皮牧师说,我们应该等改天他比较有空时再讨论这个问题。  事实上,人死后大脑就停止工作了,肉体也会开始腐烂,和兔子死了以后一样,所以我们把它们埋在花园底下,它们的分子分解成其它分子,渗进土里,被虫子吃进肚子里,进入植物体内。如果我们十年后将同一地点的土壤挖开,将只会看到它剩下的骨头,一千年后,甚至连骨头也不见了。不过这样也不错,因为它早已成为花朵、苹果树和山楂树的一部分。  人死后有时会放进棺木里埋葬,这表示他们的遗体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和土壤结合,直到棺木腐烂为止。  但是母亲的遗体是采取火葬的方式,也就是说她被放进棺木后焚烧,成为一坯骨灰和浓烟。我不知道那些骨灰最后的下场,我也无法问火葬场的人,因为我没有参加葬礼。不过浓烟从烟囱冒出,飘上天空。有时抬头望着天空,我会想象上面有母亲的分子,或者在云层间,缓缓的飘过非洲或南极上空,或者成为雨水落在巴西的雨林,或是混合在皑皑白雪中飘落在某个地方。  时间是凌晨十二点零七分,那只狗就躺在席太太家前院的草地中央,它的双眼紧闭,看上去仿佛侧着身在奔跑,就是平常狗儿做梦追逐猫咪的姿态。但那只狗不是在跑,也不是在睡觉。它死了。一把莳花用的铁叉穿透那只狗的身躯,叉尖肯定贯穿了狗的身体后又扎进土里,因为铁叉没有倒下来。我认为那只狗很可能是被那把铁叉刺死的,因为我看不出狗身上还有其它任何伤口,我也不认为有谁会在一只狗死了之后又拿一把莳花用的铁叉去扎它,不管它是为了譬如癌症或车祸什么原因而死的。不过这点我无法肯定。  我走进席太太的前院大门后反手把门带上。我走进她家的草地,在那只狗的身边跪下。我把手放在它的口鼻上,还温温的。  那只狗叫威灵顿,是席太太的狗,席太太是我们家的朋友,她就住在我家左侧斜对面的隔壁。  威灵顿是一只狮子狗,不是那种常被梳成各式时髦发型的小狮子狗,而是一只大型狮子狗。它有黑色的鬈毛,不过你走近细看会发现毛根底下的皮肤是浅黄色的,像小鸡一样的颜色。  我抚摸着威灵顿,心想谁会杀了它,又为什么要杀它。  我的名字叫克里斯多弗·约翰·法兰西斯·勃恩。我知道全世界的国家和它们首都的名字,我还知道七千五百零七以前的每一个质数。  八年前,当我和雪伦第一次见面时,她画了这个图给我看:  我知道它代表"悲伤",这也是我发现那只狗死了之后的感觉。  然后她画这个图给我看:  我知道它代表"快乐",就好像我在读阿波罗太空任务的时候,或者当我在半夜三四点钟还没有上床睡觉,可以在街上走来走去,假装我是全世界惟一的一个人的时候。  然后她又画了一些其它的图案:  但我说不出这些图案代表什么意思。  我请雪伦画了许多这样的脸谱,然后在每一个脸谱旁边写下它们所代表的意义。我把这张纸揣在我的口袋里,每当我听不懂别人所说的话时,我就把它拿出来。不过要比对哪一个脸谱和那个人的表情最像是非常困难的事,因为人的表情变化非常迅速。  当我告诉雪伦我这样做时,她掏出铅笔和另外一张纸,说这样很可能会使人感到非常:  说着她笑了起来。于是我把原来那张纸撕了扔掉。雪伦向我道歉。现在我如果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我便直截了当问他们是什么意思,否则我就干脆走开了事。  3  我把铁叉从狗身上拔出来,再将狗抱在怀里。鲜血不断从铁叉贯穿的伤口渗出。  我喜欢狗。狗很容易让人看出它在想什么。狗有四种情绪,快乐、悲伤、生气和专注。同时,狗是忠心耿耿的,它们也不会说谎,因为它们不会说话。第2节:这不是一本好笑的书    抱着那只狗四分钟之后,我听到一声尖叫。我抬头一看,发现席太太从她家的门廊往我这边跑过来。她穿着睡衣和一件家居外套,她的脚趾甲涂成鲜粉红色,脚上没有穿鞋。  她大声叫嚷着:"要死了,你把我的狗怎么啦?"  我不喜欢人们对我大声喊叫,我怕他们会打我或摸我,而且我也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把狗放下,"她又大声喊道:"看在老天份上,把狗放下。"  我把狗放在草地上,后退二米。  她弯下身,我以为她要自己把狗抱起来,但她没有。也许她注意到有很多血,不想把身上弄脏。相反的,她又开始尖叫起来。  我用双手捂住我的耳朵,闭上我的眼睛,身体往前躬直到我的额头贴在草地上为止。草地湿湿凉凉的,很舒服。  5  这是一本涉及谋杀案的侦探小说。  雪伦说我应该写一些我自己想读的东西。我所读的书多半都与科学和数学有关。我不喜欢纯小说,在纯小说中,人们总是写些像这样的句子:"我的血管里流着铁、流着银、流着一坯坯不起眼的泥土。我无法握成不需仰赖刺激的坚硬的拳头。"{1}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不懂,父亲也不懂。雪伦或贾先生也都不懂,我曾问过他们。  雪伦有一头金色的长发,脸上戴着绿色的塑料框眼镜。贾先生身上总有一股香皂的味道,他时常穿着一双棕色的皮鞋,每一只鞋上各有大约六十个圆形的小洞。  我喜欢看有谋杀案的侦探小说,所以我要写一本有关谋杀案的侦探小说。  在出现谋杀案的侦探小说中,一定会有人负责调查谁是凶手,然后将凶手绳之以法。侦探小说也就是悬疑小说,如果它是本有启发性的悬疑小说,你有时能在故事结束之前便想出答案。  雪伦说这本书应该在一开头便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所以我才以这只狗做开场。我以狗做开场的另一个原因是,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对我来说,没有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我通常很难凭空想象。  雪伦读了第一页后,说它与众不同。她用她的拇指和食指画了个弧形引号,把这四个字放在引号里。她说在涉及谋杀案的侦探小说中,通常会有人被杀。我说在《巴斯克维的猎犬》这本书中是两只狗被杀,就是那只猎犬和詹姆斯·莫帝的哈巴狗。但雪伦说它们不是这起谋杀案的被害者,查理·巴斯克维爵士才是被害者。她说,这是由于读者关心人类更甚于关心狗,所以假如有人在书中遇害,读者就会想继续读下去。  我说我要写真实的故事,我也认识已经死去的人,但我不认识任何被杀死的人,除了我的同学爱德华的父亲鲍先生之外,而且那是一起滑倒的意外事故,不是谋杀案,再说我实际上也不认识他。我还说,我喜欢狗,因为它们又忠心又诚实,而且有些狗比某些人更聪明、更有趣,好比史蒂夫星期四上学时请人帮忙把他的午餐吃光,但他却忘了带牙签来。雪伦叫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史蒂夫的母亲。  7  {1}有一次我母亲带我进城时,我在城里的图书馆看到这本书。  然后警察来了。我喜欢警察,他们都穿制服,上头还有数目字,你知道它们代表什么意义。来的是一个女警察和一个男警察,女警察的左脚踝丝袜上有个小洞,洞中间有一道红红的刮痕。男警察的一只鞋底上沾着一片大大的橘色树叶,叶片从鞋子的一边露出来。  女警察搂着席太太的肩膀,扶她进入屋内。  我从草地上抬起头来。  男警察蹲在我旁边,说:"你要不要告诉我这里出了什么事,小伙子?"  我坐起来,说:"狗死了。"  "我看到了。"他说。  我说:"我想有人杀了那只狗。"  "你几岁?"他问。  我回答:"我十五岁又三个月零两天。"  "那,你在这个花园里做什么?"他问。  "我在抱狗。"我回答。  "你为什么抱狗?"他问。  这是个令人伤心的问题。因为我想做这件事,我喜欢狗,看见狗死了我很伤心。  我也喜欢警察,而且我愿意好好的回答问题,但是警察没有给我足够的时间想出正确的答案。  "你为什么抱狗?"他又问一遍。  "我喜欢狗。"我说。  "你杀了这只狗吗?"他问。  我说:"我没有杀这只狗。"  "这是你的铁叉吗?"他问。  我说:"不是。"  "你好像对这件事很难过。"他说。  他问太多问题了,而且问得很快。一连串的问题堆在我的脑子里,像泰利叔叔上班的工厂里的面包一样。那是一间面包厂,他负责操作切面包机,有时切面包机的速度不够快,面包却源源不绝传送过来,就会造成塞车。我有时把我的脑袋想成机器,但不一定是切面包机器,这样比较容易向人解释里面在做什么。  男警察说:"我再问你一遍……"  我又躬着身子,把额头抵住草地,发出被父亲称作呻吟的声音。每次有太多信息一股脑儿从外界冲进我的脑子里时,我就发出这种声音。就像当你生气时,你会把收音机放在耳边,然后把音波调在两个电台之间,这时你会听到空白的沙沙声,然后你把音量开到最大,大到你只能听到这片杂音,这时你知道你安全了,因为其它任何声音都听不到了。  男警察抓住我的手臂,要拉我起来。  我不喜欢他这样碰我。  于是我揍他。  11  这不是一本好笑的书。我不会说笑话,因为我不懂笑话。例如,这里有一句笑话,是父亲说过的笑话中的一个。第3节:你殴打警察    他的脸是画的,但窗帘是真的。(Hisfacewasdrawnbutthecurtainswerereal.)  我知道这句话为什么好笑,我问过了。那是因为"画"(drawn)这个字有三种解释,(一)是用笔画,(二)是很累的意思,(三)是拉的意思。第一个解释可以应用在他的脸和窗帘两者上,第二个解释只能用在他的脸上,第三个解释则只能用在窗帘上。  如果我想对自己说这个笑话,要把一个字同时作三种不同的解释来想,那就好比同时听三段不同的音乐一样,不但听了不舒服,音乐混淆成一团,而且也没有空白的沙沙声好听,就如同有三个人同时对着你说不同的事情一样。  这是为什么这本书没有笑话的原因。  13  男警察望着我,好一会儿不作声,然后他说:"你殴打警察,我要逮捕你。"  我听了安心多了,因为电视上和电影上的警察都这样说。  接着他说:"我奉劝你坐到警车后座,因为假如你再瞎胡闹,你这个小坏蛋,我可要发火了,明白吗?"  我往警车走去,它就停在花园门外。他打开后车门,我爬进去。他自己坐进驾驶座后,用他的无线电和仍在屋里的女警察通话。他说:"凯蒂,这个小坏蛋刚刚揍我,你陪陪席太太,我先带他回警局好吗?我会叫东尼过来接你。"  女警察说:"没问题,我待会再和你会合。"  男警察说:"好。"车子便开走了。  警车内有股热塑料混和着刮胡水和薯条的味道。  我们的车一路开往城中区,我抬头望向天空,这是个清朗的夜晚,可以清楚的看到银河。  有人以为银河是排成一长列的恒星所组成,其实不然。我们的银河是由数十万光年距离以外的无数恒星所形成的一个巨大的碟形星群,而太阳系只是位于这个碟形星群外围的一个星系而已。  如果你以九十度角往图中A的方向看过去,你看不到太多星星。可是如果你往图中B的方向看过去,你就会看到许多星星,因为你看到的是银河的主体,而且因为它呈碟形,所以你看到的是成长条状的星群。  然后我想到有很长一段时期,科学家对入夜以后天空一片漆黑这个事实感到疑惑,照理说宇宙中有数十亿颗星球,你只要抬头往随便哪个方向看过去都可以看到星星,所以天空应该布满星光才对,因为中途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星光抵达地球。  后来科学家发现宇宙一直在持续扩大,继宇宙大爆炸之后,星球互相推挤,距离我们越远的星球移动的速度也越快,有些甚至几乎和光速一样快,这是为什么它们的光永远无法到达地球的原因。  我喜欢这个事实。这是一个你可以在夜晚时分抬头望着天空,独自思索而不必去问别人的问题。  当宇宙爆炸归于平静后,所有星球移动的速度逐渐缓慢下来,那情形就像把球抛向空中一样,最后那些星球会逐渐停止移动,然后又开始落回宇宙中央,这时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碍我们看到全世界的星星,因为它们会往我们的方向移动,速度越来越快,那时我们就会知道世界快要毁灭了,因为当我们抬头望向夜晚的天空时,天空不再是黑暗的了,而是数十亿、数百亿火树银花般闪亮的流星,纷纷朝着我们头上落下来。  不过,不会有人看到这一幕了,因为那时地球上已经没有人可以幸存目睹这一切,人类很可能在那之前早已灭绝。而就算有人幸存,他们也看不到,因为流星散发出来的光不但明亮而且炙热,人人都会被灼烧而死,即使藏匿在隧道中也不能幸免。  17  书本中的章节通常都以基数1,2,3,4,5,6……依此类推来划分,但我决定用质数2,3,5,7,11,13……依此类推来划分,因为我喜欢质数。  质数是这样推算的。  首先,你把所有的数目字依序写出来:  其次,你把所有2的倍数拿掉,再将所有3的倍数拿掉,然后再将所有4和5和6和7……依次类推的倍数拿掉,最后剩下的数字就是质数。  推算质数的方法很简单,但是没有人能想出一个简单的方程式来告诉你一个非常大的数目字是不是质数,或者它的下一个数目字是不是质数。如果一个数字真的很大很大,说不定连计算机也要花好几年的时间才能算出它是不是质数。  质数非常适合用来写密码,在美国它们被列为军事资料,假如你发现一个一百位数字长的质数,你必须通知中央情报局,他们会发一万美元的奖金给你。不过这不是个非常好的谋生方式。  质数就是你把所有的数学模式都去除之后余下的数字。我觉得质数就像生命一样,是非常合逻辑的,但你永远也想不通那些规则,即使穷毕生之力去思考也不能。  43  我到了警察局后他们叫我取下鞋带,又叫我把口袋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放在桌上,以防我私藏任何可以用来自杀、或逃走、或攻击警察的物品。  坐在书桌后面的警官有双毛茸茸的手臂,而且他喜欢咬指甲,他的指甲都被他咬出血来。  以下是我口袋里的东西:  一、一把有十三种配件的瑞士行军刀,其中包括一个电线剥皮器和一把锯刀,还有一支牙签和小镊子。  二、一段绳子。  三、一块这种形状的木头益智拼图。  四、三小粒我的宠物鼠托比吃的饲料。  五、一英镑又四十七便士(包括一枚一英镑的铜板、一枚二十便士的铜板、两枚十便士的铜板、一枚五便士的铜板,以及一枚二便士的铜板)。第4节:牢房盖得不错    六、一枚红色的回纹针。  七、一把我家前门的钥匙。  我手上还戴着表,他们要我也把它交出放在桌上,但我说我必须戴着手表,因为我需要知道准确的时间。当他们企图从我手上拿走手表时,我开始尖叫,所以他们让我留下它。  他们问我有没有家人,我说有。他们问我家里还有谁。我说有父亲,但母亲去世了。我说还有泰利叔叔,不过他住在桑德兰,他是父亲的弟弟。我还有祖父母,但其中有三位已经过世了,柏顿外婆住在疗养院内,因为她有老年痴呆症,她以为我是某个电视明星。  然后他们问我父亲的电话号码。  我告诉他们他有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家里,一个是移动电话,我把两个都告诉他们。  警察局内的牢房盖得不错,它几乎是个完美的立方体,二米长、二米宽、二米高,可以容纳大约八立方米的空气。它有个小窗,窗上装有铁条,窗子的正对面有一扇铁门,门上靠近地板的地方有一个瘦长型的小活动门,目的是要传递餐盘。同样门上较高的地方也有另一扇小活动门,供警察观察里面的人犯有没有逃走或自杀。房间里面还有一张铺着软垫的长凳。  我心里暗忖,假如我是故事中的人物,我该如何逃出去。我想恐怕很难,因为我只剩身上穿的这套衣服,脚上的鞋子也没有鞋带了。  我决定最上策就是等待一个大晴天,然后利用我的眼镜在阳光底下聚焦,使我身上的衣服着火,等他们发现烟雾把我救出来时,我再伺机逃走。假如他们没有发现,我可以在衣服上撒泡尿,将火熄灭。  我心想,不知席太太有没有对警察说是我杀了威灵顿。我又想,一旦警察发现她说谎,她一定会被送进监狱,因为诬赖别人就是犯了诽谤罪。  29  我发现人很矛盾。  关于这点,有两个主要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人可以不用开口说话便表达许多意见。雪伦说假如你挑起一边眉毛,它可以代表许多不同的意思。它可以是"我想和你上床",同时也可以是"我觉得你刚刚说的那句话很驴"。  雪伦还说,假如你闭上嘴巴,然后从鼻孔大力呼气,那表示你松了一口气,或者你觉得无聊,或者你很生气,完全看你从鼻孔喷出的气多少、多快,以及你做这个动作时嘴巴的形状而定。此外还要看你当时的坐姿,之前所说的话,以及其它好几百种不同的意义,复杂到令人无法在几秒钟之内弄明白。  第二个原因是,人常常用隐喻的方式说话。以下便是几个隐喻的例子。  我笑到袜子都脱落了。  他是她眼中的苹果。  他们的碗橱有一具骷髅。  我们今天过得像猪一样。  那只狗像石头一样不动。  隐喻(metaphor)的意思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诠释某一件事,这个字来自希腊字μετα(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意思),以及另一个希腊字φερειν(就是携带、搬运的意思),也就是用一个看似毫无关连的字来形容某件事,这表示"隐喻"这个字本身就有暗喻的意思。  我倒认为它应该被称为谎言,因为"猪"和"一天"毫不相干,一般人也不会把骷髅放在家中的碗橱。而且当我试着在脑中用画面来表现这个句子时,我也感到非常困惑,因为想象某个人眼中的苹果和很喜欢某个人完全搭不上关系,而且容易让人忘了这个人说这句话的真正用意。  我的名字也是个隐喻。它的意思是"搬运基督"(carryingChrist),这个字源自于希腊字χριστοζ(就是耶稣基督的意思),以及φερειν。它最早是赐给圣克里斯多弗的名字,因为他背着耶稣基督过河。  这又让人联想到,他在背着耶稣基督过河之前已经有了这个名字。但事实上他并没有任何称号,因为这只是圣经启示录中的一个故事,换句话说它也是个谎言。  母亲常说这表示克里斯多弗是个好名字,因为它是一个劝人向善和乐于助人的故事,但我不希望我的名字代表一个向善和乐于助人的故事,我希望我的名字能真正代表我自己。  29  父亲抵达警局时是凌晨一点十二分,我一直等到凌晨一点二十八分才见到他,但我知道他到了,因为我听到他的声音。  他大声说:"我要见我儿子。"又说:"为什么把他关起来?"以及:"我当然生气。"  接着我听到一名警察叫他冷静,然后就好一阵子没有声音了。  到了凌晨一点二十八分,警察打开牢房的门,告诉我有人来看我。  我走出牢房。父亲站在走廊上,他高举他的右手,五指张开成扇状。我高举我的左手,也五指张开成扇状,我们手指对手指互相碰了一下。我们这样做的原因是,父亲有时想拥抱我,可是我又不喜欢拥抱人,所以我们便用这个手势来代替,这表示他爱我。  然后警察叫我们跟着他从走廊进入另一个房间,房间内有一张桌子和三张椅子,他叫我们在桌子的一头坐下,他自己坐在另一头,桌上有一台录音机,我问他我是不是要接受讯问,他要录下讯问的内容。  他说:"我想没有这个必要。"  他是个警探,我看得出来,因为他没有穿制服。他的鼻孔内有很多毛,看上去仿佛有两只很小的老鼠躲在他的鼻孔里。{2}  他说:"我和你父亲谈过了,他说你不是蓄意要打警察。"第5节:鼻孔里躲着两只小老鼠    我没说话,因为这不是一个问句。  他说:"你是蓄意打警察的吗?"  我说:"是的。"  他蹙着眉头说:"可是你不是故意要伤害警察的吧?"  我想了一下,说:"不,我不是故意要伤害警察,我只是不喜欢他碰我。"  接着他说:"你知道打警察是不对的,是吗?"  我说:"我知道。"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问道:"你杀了那只狗吗,克里斯多弗?"  我说:"我没有杀那只狗。"  他说:"你知道对警察说谎是不对的,假如你对警察说谎,可是会惹来大麻烦的,你知道吗?"  我说:"我知道。"  他说:"那,你知道谁杀了那只狗吗?"  我说:"不知道。"  他说:"你说的是实话吗?"  我说:"是的,我一向说实话。"  他说:"好,我要记你一次警告。"  我问:"你要把它写在一张纸上像证书那样,给我保管吗?"  他回答:"不,警告表示我们要将你的行为留下一个记录,说你打警察,但那是个意外,你不是有意要伤害警察。"  我说:"可是它不是个意外。"  这时父亲说:"克里斯多弗,拜托。"  警察闭上嘴巴,从鼻孔大声呼出一口气后说:"假如你再惹麻烦,我们会调阅这项记录,看到你被记了一次警告,我们就会更认真处理你的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说我明白。  然后他说我们可以回去了。说着,他站起来,把门打开,我们经过走廊,回到柜台,我领回我的瑞士行军刀和我的一小段绳子,还有我的木头益智拼图、三粒托比的饲料、我的一英镑又四十七便士、回纹针,以及我的前门钥匙,这些东西都放在一个小塑料袋内。我们坐上父亲的车,他的车就停在警察局外面,然后我们就开车回家了。  31  {2}这不是个隐喻,这是个明喻,意思是它真的看上去仿佛有两只很小的老鼠躲在他的鼻孔内,假如你在脑海里想象一个人的鼻孔里躲着两只很小的老鼠,你就会知道那个警探的长相了。明喻不是谎言,除非它是个不高明的明喻。  我不说谎。母亲常说这是因为我很乖,但这不是因为我很乖,这是因为我没办法说谎。  母亲的个子小小的,身上的味道很香。她有时会穿一件粉红色的羊毛衣,前面有一条拉链开到底,毛衣的左边有个小小的卷标,上面写着"柏哥斯"(Berghaus)。  说谎就是根本没有发生的事你却说它发生了。但每一件事情都只发生在某一特定时间与某一特定地点,其它无限多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在那个时间与那个地点。假如我想到某件不曾发生的事,我就会开始联想所有其它不曾发生的事情。  打个比方,我今天的早餐是即食燕麦片和一杯热的奶昔,可是假如我说我吃的是雀巢早餐麦片和一杯茶{3},我就会开始想到可可和柠檬汁、麦片粥和Dr.Peppe,又会想到我在埃及没有吃早餐,房间里没有犀牛,父亲没有穿潜水衣等等,事实上我连写到这里都会开始胆战心惊,就如同我站在一栋非常高的建筑楼顶,脚下有成千上万的房屋、汽车和行人,我的脑袋想的尽是这些东西,这时我就会开始害怕我会忘了乖乖站好,手扶着栏杆,害怕我会掉下去摔死。  这是我不喜欢纯小说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它们总是瞎编一些事实上不曾发生的事,这些谎言让我胆战心惊。  这也是为什么我这里所写的都是事实。  37  {3}事实上我不可能吃雀巢早餐麦片和喝茶,因为它们都是棕色的。  回家的路上天上有云,所以我看不见银河。  我说:"对不起。"因为父亲不得不进警察局,这是一件坏事。  他说:"不要紧。"  我说:"我没有杀那只狗。"  他说:"我知道。"  然后他又说:"克里斯多弗,你一定不可以去惹麻烦,好吗?"  我说:"我不知道我会惹麻烦,我喜欢威灵顿,我是去和它打招呼的,但我不知道有人把它杀了。"  父亲说:"反正尽量不要去管别人的闲事。"  我想了一下,说:"我要查出谁杀了威灵顿。"  父亲说:"你听到我刚才说的话了吗,克里斯多弗?"  我说:"听到了,我听到了你刚才说的话,可是如果有人被杀了,你一定要找出是谁干的,这样才能将他们绳之以法。"  他说:"那只是一条狗,克里斯多弗,一条该死的狗。"  我回答:"我认为狗也很重要。"  他说:"算了吧。"  我说:"不知道警察会不会查出谁杀了它,并且惩罚这个人。"  父亲听了,拳头往方向盘上重重一捶,车身立刻扭了一下,微微超越马路中央的虚线。他大声说:"我叫你算了吧,看在老天份上。"  我看得出他生气了,因为他的声音很大,我不想惹他生气,所以我一路上都没再开口说话。  当我们从前门进入屋内后,我直接走到厨房,拿了一根胡萝卜准备喂托比吃,然后我上楼,关上我的房门,我把托比放出来,给它胡萝卜。接着我打开计算机,玩了七十六次扫地雷的游戏,并且在一百零二秒之内便晋级到最高级,比起我的最高纪录九十九秒只慢了三秒。  凌晨两点零七分,我决定先喝一杯橘子汁后再刷牙睡觉,于是我下楼到厨房,父亲坐在沙发看电视上的撞球节目,一面啜饮威士忌。泪水从他眼中流出。  我问他:"你在为威灵顿伤心吗?"第6节:有人住院就要送慰问卡    他注视我良久,沉重地从鼻子吸气,然后他说:"是的,克里斯多弗,可以这么说,你也可以这么说。"  我决定不去打扰他,因为当我伤心时,我也希望别人不要来打扰我,所以我不再多说,我只是走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橘子汁,带到我房间。  41  母亲在两年前过世。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没有人来帮我开门,于是我从厨房后面的花盆底下取出藏在那里的钥匙,自己开门进屋,继续做我未完成的雪曼坦克车模型。  一个半小时后父亲下班回来。他开了一家公司,和一个叫罗利的人一起做暖气保养与锅炉维修的工作,罗利是他的员工。父亲敲了我的房门后开门进来,问我有没有看到母亲。  我说我没看见,他便下楼去打电话。我没听见他在电话中说了什么。  不久他又来我房间,说他要出去一下,又说他没把握会出去多久。他说假如我需要任何东西,可以打他的移动电话通知他。  结果他出去了两个半小时。他回来后我才下楼。我发现他坐在厨房,瞪着窗外后院边的池塘,还有铸铁围篱和曼斯德街上的教堂尖塔。教堂是诺曼底式建筑,外观像一座城堡。  父亲说:"你恐怕会有好一阵子见不到你母亲了。"  他说这句话时没有看我,两眼还是一直望着窗外。  通常人家和你说话时眼睛都会看着你,我知道他们都看得出我心里在想什么,但我看不出他们在想什么,就像在间谍片中有透视镜的房间一样。不过父亲跟我说话时不看着我,感觉还蛮好。  我说:"为什么?"  他等了好久才说:"你母亲住院了。"  "我们能去探望她吗?"我问,因为我喜欢医院,我喜欢那些制服和机器。  父亲说:"不能。"  我说:"为什么不能?"  他说:"她需要休息,她需要一个人安静休息。"  我问:"她住的是精神病院吗?"  父亲说:"不是,那是普通医院,她有病……心脏病。她有毛病……心病。"  我说:"那我们要送食物去给她。"因为我知道医院的食物都不怎么好吃。学校的大卫为了走路方便,曾经住院动手术拉长他的小腿肌肉。他就很讨厌医院的伙食,所以他的母亲每天都送三餐去给他。  父亲隔了好久才说:"明天你上学后我会送去,我会把它交给医生,他们自然会转交给你妈,好吗?"  我说:"可是你又不会煮。"  父亲抹着脸说:"克里斯多弗,我会从玛莎百货买一些现成的食物送去,她喜欢那里的食物。"  我说我想做一张慰问卡给她,因为有人住院就要送慰问卡。  父亲说他会在第二天送去。  43  第二天上午上学途中,我们一连遇到四辆红车,这表示这一天是吉日,所以我决定不要为威灵顿的事伤心。  学校的心理医生贾先生有一次问我,为什么一连遇到四部红车是吉日,一连遇到三部红车是中吉日,一连遇到五部红车是上吉日。又为什么一连遇到四部黄车是凶日,只要遇上这种日子,我就不和任何人说话,独自一个人默默的看书,不吃午餐,也不冒险。他说我是个非常合逻辑的人,所以他很惊讶我会有这种想法,因为这是非常不合逻辑的行为。  我说我喜欢事情有条有理,而使事情有条有理的办法就是要合乎逻辑,尤其是假如那些事和数目字和一场争论有关。不过,还有其它方法让事情变得有条不紊,这就是我要区分吉日和凶日的原因。我说,有些上班的人早上从家里出门,看见阳光普照,他们就会感到快乐,或者看到下雨就会让他们感到悲伤,然而惟一的差别是天气,以及他们上的是那种不管他们的心情好坏都和天气无关的班。  我说,父亲每天早上起床之后,一定先穿裤子再穿袜子,这是不合逻辑的,但他每天都这样,因为他也喜欢做事有条有理。还有,每当他上楼时,他总是一次跨两级,而且总是从右脚开始。  贾先生说,我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  我说我不聪明,我只是注意到一些小细节而已,那不算聪明,那只是善于观察。聪明是你要能看出事情的真相,利用证据来发现新东西。就像宇宙的扩张,或杀人凶手一样。或者,假如你看到某人的名字,你便将每一个字母从一到二十六按顺序编排(a=1,b=2等等),然后你用心算把这些数目加起来,结果就会得到一个质数,譬如:耶稣基督(JesusChrist)(151)或苏比狗(ScoobyDog)(113),或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163),或华生医生(DoctorWatson)(167)。  贾先生问我,把事情安排得有条有理是不是会让我比较有安全感,我说是。  然后他问我是不是不喜欢改变。我说举例来说,假如我成为航天员,我就不在乎改变了。除了变成女孩或死掉以外,成为航天员是你所能想到的最大的改变。  他问我是不是想当航天员,我说是。  他说当航天员的必备条件是很苛刻的。我说我知道。你必须先成为空军军官,必须接受许多命令,还要有杀人的心理准备,可是我不能接受命令,而且我也没有当飞行员必备的2.0/2.0视力,但是我说,你还是可以有不可能实现的希望。  学校的同学法兰西有个哥哥叫泰立,他说我只能在超级市场当一个收推车的工人,或在动物收容所清理驴便便,又说他们不会让一个疯子驾驶数十亿英镑的太空火箭。我把这件事告诉父亲,他说泰立只不过是在嫉妒我比他聪明,我不应该介意这件事,因为我们又不是在竞争。不过泰立是个笨蛋,就像拉丁文说的"quoaeratdemonstrandum",意思是"总有一天可以证明"。第7节:我不是个疯子    我和法兰西不一样,我不是个"疯子"。就算我不能当上航天员,将来我也会上大学去研究数学或物理,或者数学兼物理(那是一种联合高等学校),因为我喜欢数学和物理,而且我的成绩很好。但是泰立不能上大学,父亲说泰立将来说不定会老死在监狱。  泰立的手臂上有一个心形的刺青,中央插着一把刀。  不过这是所谓的离题太远,现在我要言归正传,回到吉日这个话题。  由于这一天是吉日,我决定调查谁杀了威灵顿,因为吉日是规划方案与拟订计划的日子。  我把这件事告诉雪伦,她说:"我们本来就计划今天写故事,何不写出你发现威灵顿遇害和你去警察局的经过。"  所以我才会开始写这篇故事。  雪伦说她会帮我改拼字和文法和标点符号。  47  两个星期之后,母亲死了。  我没有去医院看她,但父亲从玛莎百货买了许多食物送去,他说她看起来还不错,而且好像在慢慢恢复。她说她很爱很爱我,而且把我送给她的慰问卡搁在床边。父亲说她非常喜欢。  卡片的正面有好几辆汽车,就像这样。  这是我和学校的皮太太一起做的,她是我们的美劳老师。它是一种亚麻油毡布的浮雕版画,你必须先在一块亚麻油毡布上画出一个图案,由皮太太用一把美工刀割下来,然后你把油墨涂在油毡布上再印在纸上。我只作了一辆车,但是在纸上重复印了九次,所以它们看起来都一模一样。一口气印好几辆车是皮太太的主意,我也很喜欢。我把它们都涂上红颜料,好让母亲有个上上吉日。  父亲说她死于突发性心脏病,谁都没想到。  我说:"哪一种突发性心脏病?"我很惊讶。  母亲才三十八岁,而突发性心脏病通常是老年人才有的疾病,母亲平日不但活动量大,而且骑自行车,吃高纤维与低饱和脂肪的健康食物,例如鸡肉、蔬菜和什锦果麦。  父亲说他不知道她得了哪一种突发性心脏病,现在不是问这种问题的时候。  我说,说不定是动脉瘤。  突发性心脏病是有一部分心肌得不到血液的滋养而失去功能。突发性心脏病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栓塞,就是血块阻挡了血管运送血液到心脏的肌肉,你可以借着服用阿司匹灵和多吃鱼来预防。这也是爱斯基摩人不会得突发性心脏病的原因,因为他们吃鱼,鱼使他们的血液不致于凝结成血块,不过假如他们受伤大量流血,也还是会失血而死。  另外一种是动脉瘤,就是血管破裂,血液流失了,无法到达心脏的肌肉。有些人会得动脉瘤是因为他们的血管有个地方比较脆弱,就像住在我们那条街上七十二号的哈太太,她的颈子里面的血管有个脆弱的地方,结果她在停车场转头要倒车时就暴毙了。  还有一种可能性是栓塞,因为卧床太久,好比住在医院时,使得血液更容易形成凝块。父亲说:"我很抱歉,克里斯多弗,我真的很抱歉。"  但这不是他的错。  后来席太太过来煮晚饭给我们吃,她穿着拖鞋牛仔裤和一件T恤,上面印着"风浪板"和"科孚岛"字样,还有一艘风帆的图案。  父亲坐在椅子上,她站在他旁边,搂着他的头贴着她的胸口说:"好了,爱德华,我们会协助你度过这个难关。"  然后她做蕃茄酱意大利面给我们吃。  吃过饭后她陪我玩拼字游戏,我以二百四十七分击败她的一百三十四分。  53  我决定即使父亲叫我不要管别人的闲事,我还是要调查谁杀了威灵顿。  这是因为我不是个每次都听话的人。  而且每当有人叫你做事时,他的话通常说得不清不楚而且不合理。  例如,人们常说"安静",但他们不会告诉你要安静多久,或者你看到一块牌子写着"不要践踏草地",事实上它应该说明"不要践踏这块牌子附近的草地",或"不要践踏公园内的所有草地",因为有许多草地是被允许通行的。  何况人们老是违规。譬如,父亲经常在限速三十哩的地区开车超过时速三十哩,而且他有时也会酒后开车,还常常在开他的小货车时不系安全带。圣经上说"不可杀人",但是十字军东征、两次世界大战,还有波斯湾战争,都有基督徒在杀人。  还有,我不明白父亲说"不要管别人的闲事"是什么意思,因为我不懂他说的"别人的闲事"是指哪些事。我常和别人一起做许多事,不管是学校也好,商店也好,校车上也好。何况他的工作是到别人的家里修理他们的锅炉和暖气机,这些事都是别人家的事。  雪伦就知道该怎么办。当她告诉我不要做某件事时,她会明白告诉我不可以做什么。我喜欢这样。  譬如她有一次说:"你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打莎拉,克里斯多弗,即使她先打你也不行。假如她再打你,你就走开,安静的站着,从一数到五十,然后来告诉我她做了什么,或者告诉其它老师她做了什么。"  又譬如,她有一次说:"假如你想玩秋千,但是已经有人坐在秋千上了,这时你绝对不可以把他们推下去,你一定要问他们能不能让你也玩一下,然后你一定要在旁边等到他们下来才可以玩。"  可是别人叫你不能这样那样时,他们却不是这样说的,所以我决心自己决定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  那天晚上我走到席太太家敲门,然后等她来开门。  她来开门时手上拿着一个马克杯在喝茶,她的脚上套着一双羊皮拖鞋,正在看电视上的益智问答节目,因为电视开着,我听到有声音在说:"委内瑞拉的首都是……一、马拉加斯。二、加拉卡斯。三、波哥大。四、乔治城。"我知道正确答案是加拉卡斯。第8节:我决定开始展开调查    她说:"克里斯多弗,我现在不想见到你。"  我说:"我没有杀威灵顿。"  她回答说:"你来干嘛?"  我说:"我来告诉你我没有杀威灵顿,而且我要查出是谁杀了它。"  她手上的茶水泼出一点落在地毯上。  我说:"你知道谁杀了威灵顿吗?"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说:"再见,克里斯多弗。"然后把门关上。  我决定开始展开调查。  我知道她在看我,在等我离开,因为我从她家前门的毛玻璃看出她还站在走廊上,所以我走过步道,离开花园。过一会儿我转头去看,发现她没有站在她家的走廊上了。我先确认没有人在看后,便翻过围墙,从她家旁边悄悄走进她的后花园,到她存放园艺工具的小仓库。  仓库的门用一把挂锁锁着,我进不去,所以我绕到旁边的窗户。运气不错,我从窗子望进去,看到一把和刺穿威灵顿身体的铁叉一模一样的铁叉,它就躺在窗户边的长凳上,已经被清洗过了,因为上面没有血迹。我还看到一些其它工具,有一把铲子、一把铁耙,还有一把人们用来修剪高处枝条的大铁剪,全都和那把铁叉一样,有相同的绿色塑料把手,这表示铁叉要不就是席太太的,否则就是毫不相干的东西,换言之是一个会造成误判,或以假乱真的线索。  我怀疑会不会是席太太自己杀了威灵顿,但假如她自己杀了威灵顿,为什么又要从她屋子里跑出来大声嚷嚷:"要死了,你把我的狗怎么啦?"  我想席太太或许没有杀威灵顿,但不管是谁杀它的,用的都是席太太的铁叉,然而仓库又是上锁的,这表示凶手有席太太家仓库的钥匙,或者当时仓库没有上锁,或者她的铁叉当时刚好弃置在花园里。  我听到一阵声响,转头去看,发现席太太站在草地上望着我。我说:"我来看铁叉是否还在仓库里。"  她说:"你再不走,我又要叫警察来了。"  于是我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和父亲打过招呼后便上楼喂我的宠物鼠托比。我心里很高兴,因为我开始做侦探了,而且有了一点进展。  59  61  我回到家时,罗利正在家里。罗利就是帮父亲做事的那个人,他协助父亲做暖气的保养和锅炉的维修工作。他有时也会在晚上来家里和父亲一起喝啤酒和看电视、聊天。  罗利穿着白色的粗棉布工作服,上面沾满污迹,他的左手中指戴着一枚金戒指,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父亲下班回家时也常有那个味道。  我把长条水果糖和牛奶糖放进抽屉的食品盒内,那是我的个人专用食品盒,连父亲也不能随便乱动。  父亲说:"你都干啥去了,年轻人?"  我说:"我去商店买水果糖和牛奶糖。"  他说:"你去了很久。"  我说:"我在商店外面和亚太太的狗说话,我摸它,它闻我的裤子。"又一句善意的谎言。  罗利说:"老天,你真是属于第三类的,可不是吗?"  我不懂第三类是什么意思。  他说:"近来好吗,队长?"  我说:"我很好,谢谢。"这是礼貌性的回答。  他说:"二百五十一乘以八百六十四是多少?"  我想了一下,说:"二十一万六千八百六十四。"这是个简单的问题,你只要把八百六十四乘以一千,就可以得到八十六万四千,然后你再除以四,便是二十一万六千,也就是二百五十乘以八百六十四的结果,然后你再加上八百六十四,就等于二百五十一乘以八百六十四了,结果就是二十一万六千八百六十四。  我说:"答案对不对?"  罗利说:"我哪知道。"说着笑了起来。  我不喜欢罗利笑我,罗利常常笑我,父亲说那是友善的笑。  父亲接着说:"我帮你放一个烩什锦蔬菜在烤箱里好吗?"  我喜欢印度菜,因为它有强烈的味道,不过烩什锦蔬菜是黄色的,所以我在吃以前要先掺一点红色食用色素。我的个人专用食品盒内就有一个小塑料瓶装这种红色食用色素。  我说:"好。"  罗利说:"那,看来帕基把它们补好了?"这句话是对父亲说的,不是我。  父亲说:"那些电路板看起来就像是从诺亚方舟拿出来的。"  罗利说:"你要告诉他们吗?"  父亲说:"有什么用?他们又不会告他,你说呢?"  罗利说:"早晚有那么一天。"  父亲说:"我想最好息事宁人。"  然后我走进花园。  雪伦说,当你在写一本书时,你必须对事情详加描述。我说我可以拍照放在书里。但她说写书的目的就是要用文字来描述事情,这样人们才能在读完以后在他们的脑子里留下印象。  她说,最好是形容一些有趣或与众不同的事件。  她还说,我应该对故事中的人物详细描述一些细节,这样人们才能在他们的脑子里刻画出他们的形象,这是为什么我写贾先生的鞋子上有许多小洞,警察的鼻孔好像躲着两只小老鼠,以及罗利身上有股说不出的味道的原因。  所以我决定也描述一下花园。不过花园并不很有趣,也没什么不同,它只是个普通的花园,有草、有一座棚子、有一条晒衣绳。不过,天空倒是有趣而变化万千,因为平常时候天空都很普通,不是蓝的就是灰的,要不就是毫无形状的云层,看上去也不像有几百哩的高度,倒像有人把它画在一块大大的屋顶上似的。但是今天的天空很不一样,在不同的高度上有不同形状的云,你可以看出它有多么巨大,这使天空益发显得广袤无边。第9节:一艘外星人宇宙飞船    更远的天边还有许多小小的白云,一层一层的好像鱼鳞或图案十分规则的沙丘。  再往西边看过去,还有一些大片的浅橘色云层,因为这时候已经接近黄昏,太阳渐渐下山了。  最靠近地面的地方是一大片灰色的云,它是一片会下雨的云,两头尖尖的,形状像这样  我看了很久,发现它在缓慢的移动,仿佛一艘数百米长的外星人宇宙飞船,像《沙丘魔堡》或《第三类接触》里的外星人宇宙飞船一样。只不过那些宇宙飞船是固体的,而这片云却是由浓缩的水蒸气所形成的小水滴集合而成。  但它不无可能是一艘外星人宇宙飞船。  一般人都以为外星人宇宙飞船是固体的,由金属制成,船身上灯火辉煌,缓缓地掠过天际。那是因为我们如果能够造一艘那么巨大的宇宙飞船,我们一定会照这个形象建造。但是外星人,假如真有外星人的话,他们很可能和我们截然不同。他们的外表或许像一只大蛞蝓,或者像倒影一样扁扁的。他们也有可能比星球更大,或者根本没有任何形体。他们有可能只是个信息,像计算机一样,他们的宇宙飞船当然也有可能像云一样,或者由灰尘或树叶这种毫不相干的东西制成。  我倾听花园内的声音,我可以听见鸟在唱歌,我还听见车辆的声音很像拍岸的浪花,还有人在弹奏音乐和小孩的叫声。除了这些声音外,假如我静静的站着仔细聆听,我还可以听到我的耳朵内有细小的嘤嘤声,和空气从我的鼻孔进出的声音。  我嗅一嗅空气,试着分辨花园内空气的味道,但闻不出任何味道来。它没有味道,这也是有趣的事。  然后我进屋子去喂托比吃饭。  第二天是星期六。星期六通常没什么事做,除非父亲带我去湖中划船,或去园艺中心。不过这个星期六英格兰足球队要对抗罗马尼亚队,这表示我们不会出去郊游,因为父亲要在家看电视转播,所以我决定自己再去做点侦探工作。  我决定去问住在我们这条街上的其它住户,看他们有没有目睹任何人杀死威灵顿,或者在星期四晚上有无看见街上发生不寻常的事。  我通常不和陌生人说话,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这倒不是因为学校常常提醒我们要防范危险的陌生人,因为陌生人给你糖吃,或叫你坐上他的车,是因为他要和你做性的那回事。我倒不担心那个,因为陌生人一碰到我,我一定会揍他,而且出手很重。譬如,莎拉扯我的头发,因此我揍她,结果把她揍昏了,她还因此脑震荡,他们不得不将她送进医院的急诊室。加上我口袋内还有一把瑞士行军刀,上头附有一把锯刀,可以切断人的指头。  我不喜欢陌生人,因为我不喜欢我没见过的人。他们很难理解,就好像在法国一样,母亲在世时我们有时会去那里度假,去露营。我很不喜欢,因为如果你进入一家商店或餐馆,或在海滩,而你却听不懂他们说的话,那是很吓人的。  我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适应我不认识的人。譬如,学校如果来了新职员,我要等好几个星期以后才会和他们说话。我会一直观察他们,直到我确认他们不危险为止。之后我会问他们一些有关他们的问题,好比他们有没有养宠物,他们最喜欢什么颜色,他们对阿波罗太空任务有多少认识,然后我会要他们画一张他们家的平面图,问他们开什么车,借此进一步了解他们。这一来我就不会在意和他们同处一室,也不需要时时刻刻留心他们了。  所以,和住在同一条街上的邻居说话是件需要勇气的事,可是假如你要当侦探你就必须勇敢,所以我别无选择。  首先,我画了一张我们那条街所有住户的平面图,我们这条街叫做蓝道夫街,这张图是这样的:  接着我检查我的瑞士行军刀是否安稳的躺在我的口袋内,然后我走出去敲席太太正对面四十号的门,因为他们最有可能看见异状。住在四十号的邻居姓汤。  汤先生出来开门,他穿着一件T恤,上面有这样的字:  啤酒有助于丑人性福美满  汤先生说:"有什么事吗?"  我说:"你知道谁杀了威灵顿吗?"  我没有看他的脸,我不喜欢看人家的脸,尤其是陌生人。他有好一会儿没应声。  然后他说:"你是谁?"  我说:"我叫克里斯多弗·勃恩,我住在三十六号,我认识你,你是汤先生。"  他说:"我是汤先生的哥哥。"  我说:"你知道谁杀了威灵顿吗?"  他说:"威灵顿是啥鬼东西?"  我说:"席太太的狗,席太太住在四十一号。"  他说:"有人杀了她的狗?"  我说:"用铁叉。"  他说:"老天。"  我说:"一把莳花用的铁叉。"免得他以为我说的是一把吃饭用的叉子。接着我又说:"你知道谁杀了它吗?"  他说:"我完全不知道。"  我说:"你在星期四晚上是否看到任何异状吗?"  他说:"孩子,你确定你要这样到处发问吗?"  我说:"是的,因为我要查出谁杀了威灵顿,而且我正在写一本有关这桩事件的书。"  他说:"我星期四在科契斯特,所以你问错人了。"  我说:"谢谢你。"然后我就走了。  四十二号没有人应门。  我见过住在四十四号的人,但我不知道他们姓什么。他们是黑人家庭,有一位先生和一位女士带两个小孩,一男一女。那位女士来开门,她穿着一双靴子,样子像军靴。她的手腕上戴着五个银色的金属手环发出叮当声。她说:"你是克里斯多弗,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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