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侦探小说集-2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栋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当场就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膊,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作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的.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处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的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撬,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别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的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的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的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的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象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的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的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更可以叫他们放心的相信我无罪了.这些人刚走上梯阶,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的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栋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做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哎吆,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塚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象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离.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的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膊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部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红死魔的面具话说“红死”在国内肆虐已久,象这般致命,这般可怕的瘟疫委实未曾有过。这病的具体表现和特征就是出血——一片殷红,令人发指。患者初时感到剧痛,突然一阵头昏眼花,于是全身毛孔大量出血丧命。只要患者的身上,特别是脸上一出现猩红色斑点就是染上这瘟疫的预兆,这时诸亲好友谁也不敢近身去救护他和慰问他。患者从得病到发病,一直到送命,还不消半小时工夫。可是荣王爷倒照样欢欢喜喜,他胸有成竹,天不怕地不怕。当他领地里的老百姓死了一半的时候,他便从宫里武士和命妇中挑了一千名体壮心宽的伴当,把他们召到跟前,然后带了他们隐居到他治下一座雉堞高筑的大寺院里去。这座寺院占地宽广,建筑宏伟,完全按照王爷那古怪而骄奢的口味兴建而成。寺院四周围着坚固的高墙。墙上安着铁门。这批门客进了寺院,便随带熔炉和大铁锤,把门闩全都焊上。他们横下心来,决不留开方便之门,哪怕今后在里头憋不住,一时绝望发狂,也无从出入。寺院里储粮充足,有备无患,他们对什么瘟疫都不放在心上了。外界闹得如何,悉听自便。再说伤心也罢,挂虑也罢,都是庸人自扰。王爷早已安排好一切寻欢作乐的设备。有说笑逗乐的,有即兴表演的,有跳芭蕾舞的,有演奏乐曲的,有美女,还有醇酒。寺院里应有尽有,尽可以安享太平,寺院外却是“红死”猖獗。在寺院里隐居了将近五六个月的工夫,这时外边正闹得天翻地覆,荣王爷却开了一个盛况空前的化装舞会,请这一千名伴当玩乐。这场化装舞会啊,真个是穷奢极侈。这里且容我把举行舞会的场地介绍一下。一共有七间屋子,原是一套行宫。不过若在一般宫中,这种套间只要把折门向两边推开,推齐墙跟,眼前望出去就一片笔直,整个套间一览无遗。而这里的情况大不相同,因为这位王爷就爱别出心裁,其余可想而知了。这些屋子造得极不整齐,一下子只能看到一个地方。每隔二三十步路的地方就有一个急转角,每个转角都可以看到新奇的景物。左右两面墙中间都开着又高又窄的哥特式窗子,窗外是一条围绕这套行宫的回廊。窗子都是彩色玻璃的,色彩各各不同,和打开的各间室内装饰主要色调一致。譬如说,东厢那间悬挂的装饰是蓝色的——窗子就蓝得晶莹。策二间屋子的装饰和帷幔都是紫红的,窗玻璃也照样是紫红的。第三间屋里一律是绿的,窗扉也是绿的。第四间的家具和映入的光线都是橙黄的。第五间全是白的,第六间全是紫罗兰色的。第七间从天花板到四壁壁脚都密密层层罩着黑丝绒帷幔,重重叠叠的拖到同色同科的地毯上。只有这一间的窗子,色彩同室内装饰不一致。这里的窗玻璃是猩红色的——红得象浓浓的血一般。在这七间屋子里,摆得满坑满谷,或悬空挂着的大批金碧辉煌的装饰品中,竟没有一盏灯,也没有一架烛台。在这一套屋子里,根本没有一点灯火,也没有一点烛光。可是在围绕这套屋子的回廊上,每扇窗子对面都搁着一只沉甸甸的大香炉,香炉里有个火钵,发出的光透过彩色玻璃,照得屋里通亮。因此呈现出五光十色,千奇百怪的景象。可是在西厢的黑屋里,火光透过血红的窗玻璃,照射到漆黑的帷慢上,却是无比阴森,凡是进屋的人,无不映得脸无人色,所以男男女女没有一个胆敢走进屋来。在这间屋里,西墙前摆着一台巨大的乌木檀时钟。钟摆左右摇动,发出的声音又沉闷又呆滞又单调。每当长针在钟面走满一圈,临到报时之际,大钟的黄铜腔里就发出一下深沉的声音,既清澈又洪亮,非常悦耳,然而调子和点子又如此古怪,因此每过一小时,乐队里的乐师都不由得暂停演奏来倾听钟声;双双对对跳着华尔兹舞的也不得不停止旋转,正在寻欢作乐的红男绿女不免乱一阵子;这且不说,钟声还在一下下敲的时候,连放荡透顶的人都变得脸如死灰,上了年纪的和老成持重的都不由双手抚额,仿佛胡思乱想得出了神。但等钟声余音寂止,舞会上才顿时一片轻松的欢笑声;乐师个个面面相觑,哑然失笑,似乎借此为刚才那番神经过敏的愚蠢举止解嘲。大家还私相悄悄发誓,保证下回钟响再也不这样感情用事。不想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过了六十分钟,也就是说过了三千六百秒钟,时钟又敲响了,这时又照旧出现一片混乱和震惊,引起大家沉思。但是,尽管如此,这场欢宴还是规模盛大,让大家玩得痛痛快快。王爷的口味毕竟古怪。他对色彩和效果别具慧眼。他对时兴的装饰一概不放在眼里。他的设想大胆热烈,他的概念闪耀着粗野的光彩。有人以为他疯了,他的门客却不以为然。不过要确定他没有疯,少不得要听到他说话,见到他的面,跟他接触过才行。在举行这个盛大宴会之际,七间屋子里那些活动装饰大多是他亲手指点安排的。化装舞会的声光特色也是根据他的主导口昧设的。不消说得,一切都搞得奇形怪状。真是五光十色,变幻无穷,令人眼花绕乱,心荡神驰——差不多都是在《欧那尼》里看见过的场面。到处都是光怪陆离的形象,四肢和打扮都不伦不类的人。一切梦幻般的奇景,只有疯子头脑里才想得出这种花样。固然有不少东西美不胜收,但也有不少东西伤风败俗,有不少东西希奇古怪,有的叫人看了害怕,还有许多叫人看了恶心。事实上,在这七间屋子里走来走去的人,无异一群梦中人。这些梦中人映照着各间屋子的色彩,不断扭曲着身子,竟惹得乐队如疯如狂,宛若奏出配合他们步子的回声。未几,那间黑屋里的乌檀木时钟又敲响了。于是,一时除了钟声之外,万籁俱寂,声息全无。这些梦景顿时凝住了。但等钟声余音消失——其实只有一眨眼的工夫而已——人群中便有一阵几乎强自抑制的轻微笑声,随着远去的钟声荡漾着。于是音乐又一下子响了起来,梦景重现,香炉上散射出来的光线,透过五颜六色的窗子照着憧憧人影正扭曲得更欢.但是,西厢那一间,那些参加化装舞会的还是没人敢去。夜色渐阑,从血红的窗玻璃中泻进一派红光;阴森森的帷幔那片乌黑,令人魂飞魄散;凡是站在阴森森的地毯上的人,一听到近头乌檀木时钟发出一阵闷郁的钟声,无不感到比在远头其他屋里纵情声色的人所听到的更肃穆、有力。可是其他屋里都挤得满满的,充满活力的心脏正扑腾扑腾跳得起劲。狂欢方酣,不觉钟声当当,已入午夜。于是,正如上文所述,音乐顿时寂然,双双对对跳着华尔兹舞的也不再旋转;一切照旧出现一种令人不安的休止。但是,这回时钟要敲十二下,因此玩乐的人们陷入深思默想的时间更长了,脑子里转的念头也更多了。也许,正因如此,最后一下钟声的余者还未消失的时候,大家才有闲工夫察觉到来了一个从未引人注目过的蒙面人。大家顿时窃窃私议,来客的消息就此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开了,宾客间一片嘁嘁喳喳,纷纷表示不满和惊讶,末了又表示恐惧、害怕和厌恶。完全有理由可以这么说一句:在我笔下描绘的这么个无奇不有的大会里,寻常一般人的出现是决不会引起轩然大波来的。说实在的,这个通宵化装舞会未免放纵得过了头。王爷尽管花样层出不穷,但是大家议论着的这个人竟比王爷有过之无不及。就说那些极端放荡不羁的人吧,他们的心里也未尝没有动情的心弦。哪怕那些根本无动于中的人,平素视生死大事为等闲,也难免有些事情不能等闲视之。看来全体宾客对这个陌生人的装束和举止都深表反感,因为它既没有丝毫妙趣,也役有半点礼仪可言。这个人身材瘦长,从头到脚裹着寿衣。一张面具做得和僵尸的脸容相差无几,就算凑近细细打量也很难看出这是假的。不过在这里疯狂作乐的人,对这里种种情形尽管心里不满,还是容忍得了。但是这个戏子太过分了,竟然扮成“红死魔”。他的罩袍上溅满了鲜血——宽阔的前额和五官都洒满恐怖的猩红点。这个鬼怪动作缓慢而庄重,在跳华尔兹舞的宾客中走来走去,仿佛想继续把这个角色扮演得更加淋漓尽致似的。只见荣王爷两眼乍一看到这个鬼怪如此放肆,便不由浑身痉挛,直打哆嗦,看来不是吓着了就是心里厌恶;但转眼间就见他气得前额涨红。他声嘶力竭的喝问身边的门客道,“哪个胆敢,哪个胆敢用这种该死的玩笑来侮辱我们啊?把他抓起来,剥开他的面具———我们倒要瞧瞧,明儿一早绑到城头上绞死的究竟是个什么人?”荣王爷说这番话时正站在东厢一间蓝色的屋里。声音洪亮清澈,传遍了七间屋子,因为王爷生来鲁莽粗野,所以他一挥手,音乐当场寂然无声。王爷站在蓝色一间屋里,身边跟着一帮脸色苍白的门客。开头,他说话时,这帮门客就向当时已在就近的不速之客稍稍逼近。谁知这个不速之客反而已不慌不忙、步子庄重的逼近王爷身边了。大伙儿看到来者如此狂妄,早已吓坏了,哪儿还有什么人胆敢伸出手去把他抓住啊?因此,这个不速之客竟然通行无阻的走到王爷面前,相距咫尺。这时,那一帮子跳舞的人都情不自禁的纷纷从屋子中间退避到墙跟前,他就趁此脚不停步的朝前走,步子还是象先前那样不同寻常,既稳重,又匀调,一步一步的走出蓝色的一间屋子,走到紫红色的一间,出了紫红色的一间又走进橙黄色的一间,由此又走进白色的一间,再由此走进紫罗兰色的一间,于是王爷才决定采取行动逮住他。可是,王爷刚才一时胆怯,这时竟恼羞成怒,气得发疯,匆匆忙忙一口气冲过六间屋子,大家都吓得要死,没一个敢跟着他。他高举一把出鞘的短剑,性急慌忙的逼近那步步后退的人,相距不过三四尺。这时那人已退到最后一间的尽头,猛一转身,面对追上来的王爷。只听得一声惨叫,那把短剑亮晃晃的落到乌黑的地毯上,霎时间荣王爷的尸体就仆倒在地毯上。那帮子玩乐的人见状才铤而走险,一哄而上,涌进黑色一间屋子里,那个瘦长的身躯正一动不动,直挺挺站在乌檀木时钟的暗处。他们便一下子抓住他。不防使猛劲一把抓住的竟只是一袭寿衣和一个僵尸面具,其中人影全无。这下个个都吓得张口结舌,无法形容。到此大家都公认“红死魔”已经上门来了,他象宵小一样溜进来。寻欢作乐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的倒在血染满地的舞厅里,尸横狼藉,个个都是一副绝望的姿态。乌檀木时钟的生命也终于随着放荡生活的告终而结束了。香炉的火光也熄灭了。只有黑暗、衰败和“红死”一统天下。`金甲虫瞧!瞧!这家伙在穷跳!他给毒蜘蛛咬了。——《错中错》多年以前,我跟一位名叫威廉.勒格朗的先生结成知己.他出身雨格诺教徒世家,原本家道富裕,不料后来连遭横祸,只落得一贫如洗.为了免得人穷受欺,就远离祖辈世局的新奥尔良城,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附近,苏里文岛上安了身.这座岛与众不同,几乎全由海沙堆成,长约三英里,宽里没超过两三百步.有条小得看不大清的海湾,横贯小岛和大陆之间,缓缓穿过一大片芦苇丛生的烂泥塘,水鸡就爱在那一带做窝.不难想象,岛上草木寥寥无几,就是有,也都长得矮小.参天高树根本就看不到.西端有座毛特烈堡,还有几间简陋木屋,每逢盛夏,便有人远避查尔斯顿城里的尘嚣和炎热,租了木屋住下.靠近两端,倒可以看到一簇簇棕榈,但除了这一角,和海边一溜坚硬的雪白沙滩,全岛密密麻麻的长满芬芳的桃金娘.英国园艺家异常珍视这种灌木,在当地往往长得高达十五英尺到二十英尺,连成树丛,密得简直插不下脚,散发出馥郁香味,到处弥漫.在这片树丛深处,靠近小岛东端,比较偏僻的那一头,勒格朗盖了小小一间窝棚.当初我跟他萍水相逢,他就住在那里了.这个隐士身上有不少特点引人注意,令人敬佩,所以我们不久便成了朋友.我看出他富有教养,聪明过人,就是感染了愤世嫉俗的情绪,心里忽而热情洋溢,忽而郁郁寡欢,这种怪脾气动辄发作.他手边书籍倒有不少,就是难得翻阅.主要消遣只是钓鱼打猎,否则便顺着沙滩,穿过桃金娘丛,一路溜达,或者拾取贝壳,或者采集昆虫标本----他收藏的昆虫标本,连史磺麦台姆之流也不免眼红.每回出去走走,总随身带着一个名叫丘比特的老黑人.勒格朗家道败落前,丘比特就解放了,可他自以为理该寸步不离的侍侯"威儿小爷",任凭威胁利诱,都打发他不走.想来是勒格朗的亲戚,认为这流浪汉有些精神失常,才想出办法让丘比特渐渐养成这种梗脾气,好监督他,保护他.在苏里文岛所在的纬度上,冬天难得冷到彻骨,秋季时节根本不必生火.可话又说回来,一八XX年十月中旬光景,有一日居然冷得出奇.太阳快下山,我一脚高一脚低的穿过常青灌木丛,朝我朋友那间窝棚走去.当时我住在查尔斯顿,离开苏里文岛有九英里路,来往交通工具又远不如日前这么方便,因此有好几个星期没去探望他了.我一到窝棚前,照例敲敲大门,竟不见有人应门,我知道钥匙藏在哪里,一找就找到了,打开门,直闯进去.只见壁炉里烈火熊熊.这可稀罕,倒也正中我下怀.我脱掉大衣,在一张扶手椅上坐下,靠近哔哔剥剥烧着的柴火,就此耐性等待两位主人回来.天黑不久,他们回来了,亲热透顶的款待我.丘比特笑得嘴也合不拢,满屋乱转,杀水鸡做晚饭.勒格朗正好犯着热情洋溢的一种毛病----要不称做病,那叫什么好呢?他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新品种双壳贝,此外,追踪结果,仗着丘比特帮忙,还抓到一只金龟子,照他看,完全是新发现,不过他希望明天听听我怎么看法."何不就在今晚呢?"我一边问,一边在火上烤着双手,心里可巴不得那一类金龟子统统给我见鬼去."早知道你来就好了!"勒格朗说,"可有好久没见到你了,我怎么料得到你偏偏今晚来看我呢?刚才回家来,路上碰到毛特烈堡的葛XX中尉,一时糊涂,竟把虫子借给他了,因此得到明天早晨,你才看得到.在这儿过夜吧,等明天太阳一出,我就打发丘去取回来.真是美妙极了!""什么?----日出吗?""胡扯!不是!----是虫子.浑身金光闪亮----约莫有大核桃那么大----靠近背上一端,长着两个黑点,漆黑的,另一端还有一个,稍微长点.触须是....""他身上可没锡,威儿小爷,我还是这句话,"这时丘比特打岔道,"那是只金甲虫,纯金的,从头带尾,里里外外多是金子,这有翅膀不是----我一辈子里还没碰到过这么重的虫子呢.""得,就算是吧,丘,"勒格朗答道,照我看,他其实不必说得那么认真,"难道你这就可以听凭水鸡烧糊?那身颜色...."这时他回头对我说话了----"说实在的,你看了真会同意丘比特那套想法.甲壳上一层锃亮金光,你长了眼睛也没见过----到明天,你自己看吧.暂且我倒可以把大概样子告诉你."说着就在一张小桌边坐下,桌上放着笔墨,就是没纸.他在抽屉里找了找,可一张也没找到."算了,"临了他说,"这就行."说着从坎肩袋里掏出一小片东西,我还当是龌里龌龊的书写纸呢.他就拿笔在上面画起草图来.他画他的,我还觉得冷,照旧坐在炉火边.他画完,也没欠身,便把画递给我.我刚接到手,突然传来一阵汪汪吠叫,紧接着又响起嚓嚓抓门声.丘比特打开门,只见勒格朗那条纽芬兰大狗冲了进来,扑到我肩头,跟我百般亲热,因为以往我来做客,对它总是非常关怀.转眼间它不再欢蹦乱跳,我就朝纸上看看,说实话,我朋友究竟画的是什么,真叫人摸不着头脑."呃!"我默默地打量了一会道,"我不得不实说,这是只希奇的金龟子,真新鲜,这种东西压根就没见过----要末算是头颅骨,或者说骷髅头,在我眼里,再也没有比这更象骷髅头的了.""骷髅头!"勒格朗照说了一遍."嗯----对----不用说,画在纸上,准有几分相仿,顶上两个黑点好比眼睛,呃?底下那个长点就象嘴----再说整个样子又是鹅蛋形的.""也许是吧,"我说,"可话又说回来,勒格朗,你恐怕画不来画.我得亲眼看见了才能知道这甲虫是什么模样.""随你说吧,"他道,心里有点火了,"我画画还算过得去----至少应该这样----拜过不少名师,也自信不算个笨蛋.""那么,老兄,你在开玩笑罗,"我说,"这实在称得上头颅骨----照一般人对这种生理学标本的看法,我倒不妨说,这是个顶呱呱的头颅骨----你那只金龟子要是象头颅骨的话,管保是人间少见的怪虫.嘿,凭这点意思,倒可以兴出种恐怖透顶的迷信.我看你不妨取个名,叫做人头金龟子,或者诸如此类的名称----博物学上有不少类似的名称呢.话再说回来,你谈到的触须在哪儿呀?""触须!"勒格朗说,看他模样,一听这话,顿时莫名其妙的面红耳赤了,"我敢说你一定看见.画得就跟原来一样分明呢,我看画得够清楚了.""得,得,得,"我说,"也许你是画得够清楚了----可我还是没看见."我不想惹他发火,没再讲什么,就把纸递给了他;不过,事情闹得这么尴尬,倒万万没想到;他为什么不痛快,我也摸不着头脑----就甲虫图来说,上面的确没画着什么触须,整个形状也真跟平常的骷髅头一模一样.他火冒三丈的接了纸,正想揉成一团,分明打算扔进火里,无意中朝那图样瞅了一眼,仿佛猛然全神贯注在上面了.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坐在椅上,仔细端详了好久,才站起身,从桌上取了支蜡烛,走到屋子远头一角,在只大箱子沙锅内坐下,又心痒难抓的把纸打量了一通,翻来倒去的看,却是一言不发.他这副举止真叫人大吃一惊;不过看来还是小心为妙,最好别说什么,免得火上加油.不久,他从衣袋里掏出皮夹,小心翼翼的把纸夹好,再放进写字台,上了锁.这时他才镇静下来,可原先那副热情洋溢的神气竟一扫而空了.看他模样,要说是愁眉苦脸,还不如说茫然若失.夜色愈来愈浓,他神志愈来愈恍惚,想得出了神,不管我说什么俏皮话,都逗不起他劲头.我从前常在他家里过夜,这回本也打算住一宿,可眼见主人这般心情,就觉得还是走的好.他没硬留,但我临走,竟亲热逾常的握了握我的手.这一别,过了个把月,一直没见到勒格朗,可他听差丘比特竟来查尔斯顿找我了.好心肠的老黑人那副丧气相,我还是头回见到,就不由担心朋友遭了什么大祸."呃,丘,"我说,"怎么回事?----少爷好吗?""唉,说实话,小爷,他不见得很好呐.""不好!真替他难受.他有什么不爽快?""唉!就是啊!----他从没啥不爽快----可他实在病得凶.""病得凶,丘比特!----你干吗不早说?他病倒在床上吗?""没,没那样!----哪儿都没倒下----糟就糟在这儿----我真替可怜的威儿小爷急死了.""丘比特,你到底说的是什么呀?你说少爷病了.难道他没说哪儿不舒服?""吆,小爷,为了这事发火可犯不着----威儿小爷根本没有说有啥不舒服----可他咋会低着头,耸着肩,脸色死白,就这样走来走去呢?这不算,还老解蜜蜂----""解什么,丘比特?""在石板上用数目字解蜜蜂----这么希奇的数目字,可压根儿没见过.说真的,我吓破了胆.得好好留神他那手花招.那一天,太阳还没出来,他就偷偷溜了,出去了整整一天.我砍了根大木棍,打算等他回来,结结实实揍他一顿----可我真是个傻瓜蛋,到底不忍下毒手----他气色坏极了.""呃?----什么?----懂了,懂了!----千句并一句,我看你对这可怜家伙还是别太严----别揍他,丘比特----他实在受不了----可你难道闹不清,他这病怎么犯的,或者说他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我跟你们分了手,难道碰到过什么不痛快的事?""没,小爷,那次以后,没碰到过啥不痛快的事----恐怕那以前就出了----就在您去的那天.""怎么?你这是什么意思?""呃,小爷,我是指那虫子----您瞧.""那什么?""那虫子----我打保票,威儿小爷准给金甲虫在脑门哪儿咬了一口.""你怎有这个想法,丘比特?""爪子满多,还有嘴巴.我出娘胎还没见过那末个鬼虫子----有啥挨近,他就踢呀咬的.威儿小爷起先抓住了他,可后来又只好一下子放他跑了,说真的----那工夫准给咬了一口.我自己总归是不喜欢那虫子的嘴巴模样,所以决不用手指头捏住他,用找到的一张纸抓住他.包在纸里,还在嘴巴里塞了张纸----就这末着.""那么,照你看,少爷当真给甲虫咬了一口?这一咬,才得了病?""用不着我看----我心里有数.他要不是给金甲虫咬了一口,又咋会一心想金子呢?这以前,我就听说过那种金甲虫了.""可你怎么知道他想金子呢?""我怎么知道?嘿,因为他做梦谈到----我这就有数了.""好,丘,也许你说得对,可我今天怎么这样荣幸,什么风把你吹了来?""咋回事,小爷?""勒格朗先生托你捎来什么口信吗?""没,小爷,我带来了一份天书."说着就递给我一张字条,内容如下:XX兄:为什么久不来了?希望别因为我有什么冒犯,一时气昏了,不,你不至于这样.上次分手以后,心里当然惦念得很.我有话要跟你说,可就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也不知道是否要谈.前几天,我不大舒服,可怜的老丘好心好意关怀我,反把我惹火了,差点没发出来.你信吗?----有天,我趁他不防偷偷溜走,独自一人,在大陆上那带山里消磨了一天,他竟备了根大棍,打算教训我.我敢说,要不亏我这副病容,准逃不了一顿打.我们分手以来,标本柜里可没添上什么新标本.如果你有便,无论如何请跟丘比特来一次.请来吧,但愿今晚见到你,事关紧要.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大事.弟威廉.勒格朗谨启这字条上有些语气,看得我忐忑不安.全信风格跟勒格朗的文体大不相同.他在梦想什么呀?那海阔天空的思潮里又有什么新奇的怪念头了?他有什么"非常重要的大事"要办呢?丘比特谈到的那种情况,明明不是好兆头.我生怕这位朋友不断遭到飞来横祸,终于折磨成神经病,因此当场就准备陪黑人走了.到了码头上,只见我们乘坐的小船船底放着一把长柄镰刀和三把铲子,全是新的."这些干什么用,丘?"我问道."这是镰刀和铲子,小爷.""一点不错,可搁在这儿干什么?""这是威儿小爷硬叫我给他在城里买的镰刀和铲子,我花了一大笔钱才搞到手呢.""可'威儿小爷'究竟要拿镰刀铲子派什么用场呢?""我可闹不清,我死也不信他闹的清,不过这全是那虫子捣的鬼."看来丘比特脑子里只有"那虫子"了;从他嘴里既套不出满意的答复,我就登上船,扬帆起航了.乘着一阵劲风,不久便驶进毛特烈堡背面的小海湾了,下了船,走上两英里路,下午三点光景,到了窝棚前.勒格朗早已等得不耐烦.他又紧张又热诚的握住我手,我不由吓了一跳,心头顿时大起疑窦.他脸色竟白得象死人,深陷的眼睛闪出异彩.我问了他身体好坏,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就随口问他有没从葛XX中尉手中收回金龟子."要回来了,"他答道,脸色顿时通红,"第二天早晨就取回来了。说什么也不会再把那金龟子放手啦.你知道吗,丘比特那套看法倒没错.""哪种看法?"我问道,心头不由涌起不详的预兆."他不是认为那是个真金的虫子吗?"他说得一本正经,我不由大惊失色."我要靠这虫发财了,"他满脸春风的接着说,"要重振家业了.那么,我看重它,有什么奇怪吗?财神爷认为应该送到我手里,我只有好好派个用处,它既是金库的钥匙,金子就会落到我手里.丘比特,把金龟子给我拿来!""啥?虫子,小爷?我还是别去找虫子麻烦的好;应该您自己去拿."勒格朗这就神气十足的站起身,从玻璃盒里拿了甲虫给我.这只金龟子可真美.在当时,博物学家还不知道有这种甲虫呢----就科学观点来看,自然是个重大收获.靠近背上一端,长着两个滚圆的黑点,另一端还有长长的一点.甲壳硬得很,又光又滑,外表浑象磨光的金子.重得出奇.我把这一切琢磨了一下,怨不得丘比特有那套看法了;不过,勒格朗怎么也有这么个想法,我可说不出."我请你来,"我把甲虫仔细端详了一番,他就大言不惭道,"我请你来给我出个主意,帮我认清命运神和那虫子的奥妙......""亲爱的勒格朗,"我打断他话头,大声叫道,"你一定有病,还是预防一下好.你应该躺下,我陪你几天,等你好了再走.你又发烧又......"“按按脉看,”他说。我按了一下,说实话,一点发烧的症状都没有。“大概你有病,就是没发烧。这一回,请照我话做吧。先去躺下,再……”“你弄错了,”他插嘴道,“我目前心情这么激动,身体不能再好了。你要是真希望我身体好,就要帮我消了这份激动。”“怎么帮呐?”“方便极了。我和丘比特就要到大陆那边山里去探险。这次探险,需要靠得住的人帮忙。只有你才信得过。不管成败,你目前在我身上看到的这股激动心情,自会冰消。”“我很愿意效劳,”我答道,“不过,你是不是说,这毒虫跟你到山里去探险有关系?”“‘就是”“那么,勒格朗,这种荒唐事我可不干。”“真遗憾——实在遗憾——我们只好自己去试一下了。”“你们自己去试一下!这家伙管保疯了!——暧,慢着!——你们打算去多久?”“大概整整一宿吧。马上就动身,好歹也要在天亮前赶回来。”“那么千万请你答应我,等你这个怪念头一过去,虫子的事(老天爷呐!)称你心解决了,就立刻回家,我做你的大夫,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我闷闷不乐的陪他走了。我,勒格朗,丘比特,还有那条狗——我们在四点光景出发。丘比特扛着镰刀铲子,这一切,他硬要归他拿,照我看,不是他过分巴结,卖力,只是生怕少爷随手摸到罢了。他那副态度真倔到了家,一路上就是哺咕着“鬼虫子”这几个字眼。我拿着两盏牛眼灯①;勒格朗得意的拿着金龟子,挂在一根鞭绳头上;一路走,一路滴溜溜转着,活象个变戏法的。看看这一举止明摆着他神经错乱,我简直忍不住掉下泪来。可心想最好还是凑合凑合他那番意思,至少目前应该这样,还没想出较有把握的对策前,只好迁就他。我一面拚命向他打听这番探险目的,结果总是白费口舌。他既把我哄来了,就不愿谈到什么次要的话题,随便问什么,只回答一句“回头瞧吧”,就算了。我们乘着划子,渡过苏里文岛那头的小海湾,到了大陆岸边,爬上高地,直奔西北,穿过不见人烟的荒地,一路走去。勒格朗头也不回的开着路;走走停停,查看记号,看来全是他上回亲手做的。我们这样走了两个钟头光景,太阳下山,才到了一片空前萧索的荒地。这是高原地带,靠近一座几乎无法攀登的山顶,从山脚到山尖密密麻麻的长满树,到处都是大块峰岩,好似浮在土上,大半靠着树,才没滚下山沟。四下深谷又给这片景色平添了一副阴森、静穆的气氛。我们登上这片天然平地,上面荆棘丛生,不久就看出,要不用镰刀砍伐一下,简直没法插脚;丘比特就按着少爷吩咐,开出条路来,到一棵半天高的百合树脚下。这棵树跟八九棵橡树一起耸立着,长得树叶葱翠,姿态美妙,而且桠枝四展,形状庄严,那八九棵橡树都远远赶不上,我可没见过这么美的树。我们刚到百合树前.勒格朗就回过头问丘比特是否爬得上去。老头一听这话,仿佛有点踌躇,总不应声。过了半天才走到巨大的树身前,慢吞吞的绕了一圈,全神贯注的端详了一番。打量好,光是说了一句:“行,小爷,丘这辈子见过的树,都爬得上去。”“那么赶快爬上去,眼看天就要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得爬多高,小爷?”丘比特问道。“先爬上村干,回头再告诉你往哪儿爬——嗨——慢着!把这甲虫带去。”“那虫子,威儿小爷!——金甲虫!”黑人一边叫,一边惊慌得直往后退,“干啥要把虫子带上树?——我死也不干!”“丘,你这么大个子的黑人,不敢捏住一只伤不了人的小死虫,就拿着这绳子上去吧——可你要不想法子带上去,我只好拿这铲子砸烂你的脑袋。”“咋回事,小爷?”丘说,一眼就看出他羞得只好照做了,“总是要跟老黑奴嚷嚷。不过说笑罢了。咱见那虫子害怕!那虫子算啥?”说着小心翼翼的捏住一头绳子,尽量将昆虫拿得离身子远远的,准备爬树了。百合树,或者叫做LiriodendronTuliPiferum,是美洲森林树木中最最雄伟的一种,幼年期间,树身特别光滑,往往长得老高,横里一根桠也没有;到了成熟时期,树皮上才长出疙瘩,凹凹凸凸,树干上也有了不少短枝,因此当下看看难爬,其实倒不难。丘比特双臂双膝尽量紧紧勾住巨大树身,两手攀住疙瘩,光脚趾踩着疙瘩爬上去,有一两回差点没摔下来,最后终于一耸一挺的爬到头一个大杈枝上,看模样他还当万事大吉了呢。其实眼下爬树的虽然离地六七十英尺,倒确是毫无危险了。“现在得往哪儿去,威儿小爷?”他问道。“顺着最大一根树枝爬上去——就是这边一根,”勒格朗说。黑人马上听从了,显然不费周折就爬了上去;愈爬愈高,愈爬愈高,到后来四下的密密树叶终于把那矮胖个儿遮得不见影踪。转眼传来了他的声音,听来象在喊叫。“还得爬多高?”“爬得多高了?”勒格朗问道。“不能再高了,”黑人答道,“从树顶上看得见天啦。”“别管天不天的,照我话做吧。往下看看树身,把这边桠枝数一数。爬了多少根啦?”“一,二,三,四,五——这边,我爬了五根大桠枝啦,小爷。”“那么再爬上一根。”过了片刻,又传来了他的声音,说已经爬到第七根桠枝上了。“嗨,丘,”勒格朗叫道,一听便知道他心头兴奋万状,“我要你在那桠枝上往前爬,能爬多远就多远。一见什么稀罕东西,就通知我。”我原先不过有些疑心这位仁兄神经失常,如今认清了,只好断定地发了疯,就急急乎想逼他回家。我正在暗自琢磨,用什么法子是好,忽然又传来了丘比特的声音。“实在吓得利害,不敢爬远了——这根桠枝统统死光了。”“你说是根枯枝,丘比特?”勒格朗抖声颤气叫道。“就是,小爷,死得连口气都没有。——实实在在是咽气了——归天啦。”“究竟怎么办是好?”勒格期问道,看光景他苦恼极了。“怎么办!”我说,暗自庆幸总算可以插下嘴了,“回家去睡觉。低走吧!——这才听话哩,天晚了,再说,你总也记得答应我的话。”“丘比特,”他对我理都不理,径自叫道,“你听见吗?”“听见,小爷,听得不能再清楚了。”“那么拿刀子试试木头,看是不是烂透了。”“是烂了,小爷,那可没差,”过了片刻,黑人答道,“烂虽烂,可没烂透。就我一个人,还敢再往前爬点路,说真个的。”“就你一个人!——这是什么意思?”“唉,我指的是那虫子。虫子重得很哩。如果先把他扔下,光是一个黑人的分量,桠枝倒吃得住。”“你这十恶不赦的坏蛋!”勒格朗叫道,心里那块石头分明落了地,“你跟我这么瞎扯,去的是什么心?你要是把甲虫扔掉,看我不叫你脑袋搬家。啦,丘比特,听见吗?”“听见,小爷,跟苦命黑人何必这未大叫大喊。”“好!听着!——你要是还敢在前爬,看到有危险才不过去,手里不把甲虫扔掉,等你下来,就送你块银元。”“我爬啦,威儿小爷——不爬着吗,”黑人立即答道,“现在差不多到梢上了。”“到梢上了!这时勒格朗简直失声尖叫了,“你是说,爬到桠枝梢上了?”“眼看就要到梢上了,小爷——啊——啊——啊—一啊—一啊哟!老天爷呐!这儿树上是啥东西呀?”“啊!”勒格朗叫道,他是乐极忘形了,“什么东西?”“哟,不过是个头颅骨——不知啥人把他脑袋留在树上,乌鸦拿肉全都吃光了。”“你说是,头颅骨!—好极了!—怎样钉在桠枝上?——用什么拴住的?”“一点不错,小爷;得瞅瞅。哟,说真个的,怪到极点了——头颅骨上有个老大钉子,就把它钉在树上。”“好,丘比特,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办吧——听见吗?”“听见,小爷。”“那么听仔细了——把头颅骨上的左眼找到。”“哼!呵呵!妙!根本没眼睛哩。”“真笨死了!你分得出哪是左手,哪是右手吗?”“分得出,分得出——完全分得出——只是左手,我劈柴就用左手。”“可不!你是个左撇子;你左眼就在左手那一边。我看,你这就可以找到头颅骨上的左眼,原先长左眼的窟窿了。找到了吗?”隔了老半天,黑人才问道:“头颅骨上左眼,是不是也在头颅骨左手那一边?——因为头颅骨上根本一只手也没有——算了!找到了——这就是左眼!要我拿它咋办?”“拿甲虫打左眼里扔下来,绳于尽量往下放——可加小心,别放掉绳子。”“有数了,威儿小爷;拿虫子放过那洞洞里,真容易极了——在下面看好!”说话间,丘比特根本不见影儿;这早晚,夕阳依然昏昏照着我们这块高地,他好容易才放下来的甲虫,倒一目了然,挂在绳头上,就在余辉中闪闪发光,浑象磨光的金球。金龟子悬空挂着,一放掉,就会落在我们脚前。勒格朗劈手拿过长柄镰刀,恰好在昆虫下面,划出个直径三四码的圆圈,划好,就吩咐丘比特放掉绳,爬下树来。这时,我朋友在甲虫落下的地方,分毫不差的打进一个木桩,又从口袋里掏出皮带尺,将一头钉在靠近木桩的树身上,拉开皮带尺,到木拉那儿,再顺着百合树和木桩那两点形成的直线方向,往前拉了五十英尺,丘比特就拿长柄镰刀砍掉这一带的荆棘。勒格朗又在那儿打下一个木桩,以此作为圆心,马马虎虎画了个直径四英尺光景的圆圈。于是拿了把铲子,再分给我和丘比特各人一把,请我们赶快挖土。说实话,我平时就不爱这种消遣,尤其在这刻工夫,真巴不得一口谢绝;一则天快黑了,再则走了那么多路,实在累得慌;可偏偏想不出法子溜走,又怕一开口拒绝,那位仁兄就会不得安生。要能靠丘比特帮忙,我早想法逼这疯子回家了;无奈老黑人的脾气早就摸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要靠他帮忙,跟少爷争一场,都断断没指望。南方人纷纷流传地下埋着宝藏,我深信勒格朗准是中了这类鬼话的毒;他找到了金龟子,就把心头那套幻想当了真,或许是因为丘比特一口咬定那是“一只真金的虫子”,他才信以为真的吧。神经不正常的轻易就相信这种鬼话,如果跟心眼里那套想法恰巧吻合,尤其容易上当,于是我就想起这可怜家伙说过,甲虫是“他金库的钥匙”。总而言之,我心乱加麻,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才决定,既然不干不行,干脆动手拉倒——认认真真的挖土,这样就好趁早拿出铁证,叫这位空想家相信自己是异想天开。两盏牛眼灯全点上了,我们一齐动手,起劲干活了,其实这股劲儿用在正事上才好呢。看看灯火射在我们身上,.照在工具上,我不由暗自思量,我们这伙人多象画中人,人家无意中间进来,包管觉得我们干的活多稀罕,多可疑。我们一刻不停的挖了两个钟头。大伙不大吭声,那条狗对我们干的活感到莫大兴趣,一味汪汪叫,害得我们大为不安。后来闹得实在不可开交,我们才提心吊胆,生怕这么乱叫惊动附近过路人,或者不如说,勒格朗才这么担心;我倒巴不得有人闯进来,好趁机逼这流浪汉回家。丘比特就顽强而沉着的爬出土坑,拿一条吊袜带缚住这畜生的嘴,一片叫声终于哑寂,他才威凛凛的呵呵一笑,重新干活。过了两个钟头,我们已经挖了五英尺来深,可是金银财宝根本不见影踪。大家便一齐住手,我真恨不得这出滑稽戏就此散场。勒格朗显然狼狈不堪,若有所思的抹了抹额角,竟又动手挖了。那直径四英尺的圆圈早已挖好,如今又稍微挖大了些,深里再挖上两英尺。可还是什么都没挖到。这淘金人终于满脸失望,痛苦万分的爬出土坑,慢吞吞的勉强穿上干活前脱掉的外套。我始终不吭声,对他深深同情。丘比特一看到少爷的手势,就动手收拾工具。收拾好,取下狗嘴上的吊袜带,我们便默默无言的打道回府了。我们往回走了十来步路,勒格朗突然大骂一声,迈开步走到丘比特跟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黑人吓了一跳,眼睛嘴巴睁得老大,一松手,扔掉铲子,双膝扑通跪下。“你这坏蛋!”勒格朗咬牙切齿的迸出一个个字眼道,“你这狼心狗肺的恶鬼!——说真的,你讲!——马上回答我,别支支吾吾!——哪——哪一只是你的左眼?”“啊哟,威儿小爷!难道这不是我的左眼?”丘比特吓得没命,哇哇喊叫,手伸到右眼上,挤死紧紧按着,好似生怕给少爷剜掉眼睛。“我早料到了!——我早知道了!哈哈!”勒格朗大叫大嚷,松手放了黑人,迳自蹦蹦跳跳,打了几个旋,闹了一阵,他那跟班吓得瞠目结舌,爬起身,默不作声的朝我和少爷看来看去。“嗨!咱们得回去,”勒格朗道,“戏还没完呢。”说着又领头朝百合树走去。我们走到树脚下,他说:“丘比特,过来!头颅骨是脸朝外钉在桠枝上呢,还是朝桠枝钉着的?”“脸朝外的,小爷,这样乌鸦才没费劲,正好吃掉眼睛。”“好,那么你刚才从哪只眼里放下甲虫的,这只,还是那只?”勒格朗一边说,一边摸摸丘比特两只眼睛。“这只,小爷——左眼——您咋吩咐,我就是咋做来的。”可黑人指的恰恰是右眼。“行了——咱们还得试一次。”我这才明白这位朋友看看好似发疯,其实倒还有条有理,或者说我只是自以为弄明白罢了。他将标志甲虫落地点的木桩取起,朝西移了三英寸光景;再照前从树身最近一点上拉开皮带尺,到木桩那儿,又笔直往前拉了五十英尺,离开刚才挖出的坑尺码路,圈出个地方。这时便绕着新地位,画了个圆圈,比刚才那个多少大些,我们又动手挖了。我真累到极点,可心里不知怎么起了变化,不是只想摆脱肩头这份重活,反而感到说不出的兴趣——一而且还激动呢。说不定,勒格朗这种放荡举止间有什么打动了我的心眼——一不知是深谋远虑的神气,还是从容不迫的态度。我来不及的挖着,一边挖,一边还想到原来自己巴不得找到虚无飘渺的金银财宝,我那不幸的伙伴就是梦想发财才发了神经。我们挖了一个半钟头光景,我满脑袋全是这种想入非非的念头,狗忽然又大叫特叫,打扰了我们。刚才分明只是因为乱起哄,瞎胡闹,才不安,可这回声调却又尖厉又正经。丘比特又想绑住它嘴,它就拼命抗拒,跳进坑里,疯也似的扒开烂泥。不到片刻,扒出了一堆尸骨,恰好是两具四肢俱全的骷髅,还夹着几个铜扣,以及烂成灰的呢绒般东西。铲掉一二铲土,便挖出一把西班牙大刀,再往下挖,又见三四个金很硬币散在各处。眼见这一切,丘比特那分高兴简直接捺不住;他少爷脸上反而是大失所望,可还是催我们使劲挖下去,话还没说完,我靴尖突然勾住一个半埋在浮土里的大铁环,绊了一交。我们眼下干得可认真,这么兴奋的十分钟,倒从没碰到过。在那片刻工夫中,我们顺利的挖出了一只长方形木箱。看这水箱丝毫无损,异常坚固,显然经过什么矿物质处理——大概是升汞处理。这只箱子长三英尺半,宽三英尺,高二英尺半。四周牢牢包着熟铁皮,钉着铆钉,整只箱子给拦成一格格的格子。左右两头,靠近箱盖,各有三个铁环,总共六个,可以给六个人当把手抓着。尽管我们一齐使出吃奶力气,箱子也只是略动几分。我们顿时看出这么笨重的东西没法搬动。幸好箱盖上只扣着两个活动扣。我们拉开这两个扣子——焦急得一边发抖,一边喘气。一眨眼工夫,整箱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就在面前闪闪发光了。灯光泻进坑里,乱糟糟一堆黄金珠宝反射出灿烂光芒,照得我们眼花缭乱。我瞪着眼盯着那工夫的种种心情,不想细谈了。首先自然是惊奇。看上去勒格朗兴奋得没一丝力气,话也少说了。一时间,丘比特脸色死白,当然这是说,一般黑人的黑脸上能显得多自,他就有多白。看模样他呆若水鸡,吓做一团。不久他在坑里双膝跪下,两条光胳膊插进金子,直埋到胳膊肘,就这样插着不伸出来,好似乐滋滋的在洗澡一般。临了,才深深吁了口气,仿佛自言自语,大声喊叫:“这全亏金甲虫!好看的金甲虫!可怜的小金甲虫,我用那种粗话咒骂的东西!道你不害臊,黑奴?——回答我呀!”后来我少不得提醒他们主仆二人,暂且想法把宝贝搬走再说。天愈来愈晚了,得趁天亮前尽力将宝贝搬到家里。大家心里全都象团乱麻,该怎么办才好,真难说,左思右想的考虑了老半天,才把箱子里的财宝搬出三分之二,分量轻了,费上一番手脚,箱子总算起出了坑。搬出来的宝贝就藏在荆棘里,留下狗守着,丘比特还严厉的叮嘱一番,我们要没回来,无论什么缘故,都不准离开,也不准张嘴乱叫。我们这才扛着木箱,匆匆回家了;大大辛苦了一场,到半夜一点,才算平平安安到达窝棚,我们真累坏了,再要马上动手工作,可不合人情。休息到两点钟,吃了晚饭;屋里倒凑巧有三只结实的口袋,就随身带走,赶紧回到山里去了。将近四点,才走到坑边,将剩下的金银财宝尽量均分成三分,坑也不填,就动身回到窝棚里,再次将肩头的金银担子藏在屋内,这时东方树梢上刚露出几道蒙蒙曙光。这早晚,我们累垮了;可当时兴奋过度,反而睡不好。辗转不安的睡了三四个钟头,大家象事先商定似的,一齐起身,检点金银财宝了。那笔财宝竟有满满一箱,我们花了整整一天,又干了大半个晚上,才检查完毕。一箱财宝放得不整不齐,也不分门别类,全都乱糟糟堆着。我们仔细的分了类,才晓得手边的财富,比开头想象的还要多。硬币方面,按照当时兑换的牌价,尽可能准确的估计了一下,其价值总共值四十五万多块钱。没一块是银币。统统全是金币,五花八门的,法国、西班牙、德国的都有,还有几个英国见尼①,(①英国一六六三年至一八一三年发行的金币名。一七一七年。其价值定为二十一先令。)此外还有一些压根没见过的膺币。有几个重甸甸的大硬币,差不多磨光了,花纹根本看不清。美国货币却一块也没有。珠宝的价值更难估计。其中有钻石——有些大得很,亮极了——总共一百一十颗,没一颗不大;十八块灿烂夺目的红宝石;三百一十块翡翠,全很美;还有二十一块蓝宝石,外加一颗猫儿眼。镶嵌托子全拆掉了,宝石都乱七八糟的扔在箱子里。一我们在其他金器中检出那些托子,看来个个都给锤子砸扁,好象是免得给人认出。此外还有无数纯金首饰:将近两百只又厚又重的指环和耳环;昂贵的金链——我要没记错的话,总共有三十根;八十三个又大又沉的十字架;五只价值连城的金香炉;五只偌大的金质五味酒钵,精工雕着葡萄叶和酒仙像;还有两把细工镂刻的剑柄,以及好些小物件,我可记不起来了。这种种贵重物品共重三百五十多常衡磅①。我可没把一百九十七只上等金表算在这里头;其中三只,每只足足值五百块钱;好多都是老古董,算做时计,可不值一个子儿;零件多少有点锈坏了,但都镶满珠宝,配着高价的金壳。当天晚上,我们估计那箱宝贝共值一百五十万;等到后来将珠宝首饰卖掉(有几件没卖,留着自用),才晓得价值估得实在太低了。我们终于查点完毕,兴奋异常的心情消褪了几分,勒格朗看我沉不住气的急着想知道这离奇古怪的哑谜谜底,就把一本细帐原原本本的谈了出来。“你总记得,”他说,“那天晚上,我把画好的金龟子草图递给你。你总也回想得起,当时你一口咬定我画得活象骷髅头,我就对你大动肝火。你开头说得这么死,我还当你开玩笑;可后来想起昆虫背上有三个怪点,才承认你那番说法有点事实根据。话虽这么说,你笑我画不来画,心里还是生气——人家都认为我是个出色的画家呢——所以,你把羊皮递给我,我就打算揉成一团,气呼呼的扔进火里。”①常衡量一般衡量米、炭等粗重物品;至于量金银珠宝则用金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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