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些,谢谢。”泰德拿起档案,然后差点儿就把它们摔到地上。现在哈里森会展开手中的纸团,他会这么做的,虽然斯达克现在并没监视他——泰德确信这一点——但他很快就会发现的。当他发现后,他会对丽兹和孩子们干些极为不利的事。“别客气。”哈里森把纸团扔向废纸篓,它在边沿上几乎绕了一圈,然后摔了进去。“两分。”他说,然后走到走廊,这样泰德就能关上门。八他走下楼梯,后面跟着两个警察。罗立从他办公室探出身子,祝他暑假愉快,泰德也向他表达了同样的祝愿,至少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很正常。他觉得好像在自动驾驶仪上,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他到自己的汽车旁。他把档案扔到乘客座位上时,看到了停车场边的公用电话。“我要给我妻子打个电话,”他告诉哈里森,“看看她要在商店买什么东西。”“你应该在楼上打,”曼彻斯特说,“那你就能节约二十五美分。”“我忘了,”泰德说,“也许因为我心不在焉。”两个警察好笑地互相看了一眼,坐上普利茅斯汽车,在车里他们可以开着空调,并能通过挡风玻璃监视他。泰德感到心脏似乎变成了破碎的玻璃。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把它扔进投币口中。他的手在发抖,把第二个号码拨错了,于是挂上电话,等硬币退出,然后又试一次,他一边想:天哪,就好像米丽艾姆死的那天晚上,就像那天晚上又重现了。如果没有这种记忆错觉,他可能就拨对了。第二次他拨对了,他站在那里,把听筒紧紧压在耳朵上,压得耳朵都疼了。他努力让身体放松,不想让哈里森和曼彻斯特知道出事了——决不能让他们知道,但他似乎无法放松肌肉。电话一响,斯达克拿起话筒:“泰德?”“你对他们干了什么?”就像从嘴里吐干棉球。他能听到双胞胎在大声嚎哭,泰德发现他们的哭声让他感到安慰,这有点儿怪。这哭声不是温蒂从楼梯上摔下时的那种嘶哑的叫喊,而是迷惑的哭声,生气的哭声,但不是受到伤害的哭声。但是,丽兹呢——丽兹在哪儿?“什么也没干,”斯达克回答,“你自己可以听出来,我连他们宝贵的小脑袋上的一根毛也没碰,现在还没有。”“丽兹......”泰德说,突然被一种孤独的恐惧淹没,就像被寒冷的大浪吞了进去。“她怎么了?”嘲笑的语气荒唐而又难以忍受。“让她听电话!”泰德吼道,“如果你指望我以你的名义再写一个字的话,你让她听电话!”显然,在这种极端的恐惧和惊讶状态中,他心里的一部分仍是清醒的。他告诫自己:注意你的脸,泰德,你只是四分之三是背对警察的,当一个人往家里打电话问他妻子要不要买鸡蛋时,他是不会对着话筒吼的。“泰德!泰德,老伙计!”斯达克听上去很委屈,但泰德惊恐地确信这狗杂种正咧着嘴。“你太看低我了,伙计,你太瞧不起我了,伙计!冷静一下,她在这儿。”“泰德?泰德,是你吗?”她听上去痛苦而又害怕,但没有惊慌失措,不是很惊慌。“是我,宝贝,你好吗?孩子们好吗?”“好,我们还好。我们......”她说最后一个字时声音减弱了一点,泰德能听到那狗东西在对她说什么,但听不清具体内容。她说是,好吧,然后又回到电话上,现在她听上去快哭了,“泰德,你必须去做他让你做的事。”“是,我知道。”“但他要我告诉你,你不能在这儿做,警察很快就会过来。他......泰德,他说他杀了那两个监护房子的警察。”泰德闭上了眼睛。“我不知道他怎么干的,但他说他干了......而且我......我相信他的话。”现在她开始哭了。她竭力控制自己,知道这会使泰德沮丧,如果他沮丧的话,他会做出危险的事。他紧紧握住电话,使劲压着耳朵,努力显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斯达克又在背后低声说什么,泰德听到一个词:合作。难以置信,真他妈的难以置信。“他要把我们带走,”她说,“他说你会知道我们去哪儿。记得玛莎姨妈吗?他说你应该甩掉跟着你的人。他说他知道你能做到,因为他能做到。他要你今晚天黑前与我们会合。他说——”她惊恐地抽泣了一下,然后努力把第二下抽泣咽了回去,“他说你要跟他合作,你和他共同写作,它将是最出色的一本书。他——”斯达克又在低声说什么。啊!泰德真想把他的手指掐进乔治.斯达克该死的脖子里,直到他的手指穿过皮肉,抠进狗杂种的喉咙。“他说阿历克斯.马辛死而复生,比以前更强大。”然后她又尖声叫道,“请照他说的做,泰德!他有枪!他有一盏喷灯!一盏小喷灯!他说如果你敢骗他——”“丽兹——”“求求你,泰德,照他说的做!”她的声音小了,因为斯达克把电话从她手中拿走了。“告诉我一件事,泰德,”斯达克说,现在他的声音中已没有嘲弄,非常严肃,“告诉我一件事,而且你要说真话,伙计,否则他们会为此付出代价,你明白我的话吗?”“明白。”“真的吗?因为她刚才讲喷灯的事是真的。”“真的!真的,他妈的!”“她告诉你记住玛莎姨妈,她他妈的是谁?这是某种暗号吗,泰德?她试图欺骗我吗?”泰德突然看到他妻子和孩子们的生命悬在一根非常细的线上。这不是比喻,这是泰德能看到的东西。那根线是蓝色的,像冰一样透明,像游丝一样纤细,几乎看不见。所有的一切都归结到两件事上——他说什么,乔治.斯达克信什么。“录音装置从电话上拆除了吗?”“当然拆除了!”斯达克说,“你认为我是什么人,泰德?”“你让丽兹接电话时,她知道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斯达克说:“她只要看一下就知道了,电线就扔在该死的地上。”“但她知道吗?她看了吗?”“别跟我绕弯子,泰德。”“她试图用暗示的方法告诉我你们要去哪儿。”泰德告诉他,努力保持一种耐心的、讲课式的语调——耐心,但有点儿居高临下。他不知道斯达克听出来没有,但他猜斯达克很快就会以某种方式让他知道的。“她指的是夏季别墅,在罗克堡。玛莎.泰尔福德是丽兹的姨妈,我们不喜欢她。每次她打电话说她要来访,我们就想逃到罗克堡,躲在夏季别墅中,直到她死去。现在我们已经说了,如果他们在我们的电话上装了无线录音装置,乔治,那只能怪你。”他全身冒汗,等着看斯达克是否相信这话......或在他所爱的人和永恒之间惟一的细线是否会突然断裂。“他们没有装,”斯达克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听上去又放松了。泰德真想在电话间上靠一靠,闭上眼松口气,但他忍住了。“如果我再次看到你的话,丽兹,”他想,我会因为你冒这么大的危险拧断你的脖子。”只是如果他再见到她的话,他猜他真正想做的就是亲吻她,一直吻到她透不过气来。“别伤害他们,”他对着电话说,“请别伤害他们,无论你要什么,我都会做的。”“啊,我知道。我知道你会的,泰德。我们将一起写作,至少开头部分是这样。你马上行动吧。甩掉跟你的警察,然后赶往罗克堡,尽快赶到那里,但别快得引起别人注意,那就错了。你可以考虑换车,但具体细节还是你自己考虑吧——毕竟你是个很有创造力的家伙。如果你要他们活着,天黑前赶到那里。别捣鬼。你明白我的话吗?别捣鬼,别耍小聪明。”“我不会的。”“很好。你不会的。伙计,你要做的,就是遵守游戏规则。如果你捣鬼,等你赶到那里时,你只会看到几具尸体和一盘你妻子临死前诅咒你的磁带。”咯嚓一声,电话断了。九当他走回自己的汽车时,曼彻斯特摇下普利茅斯汽车乘客座位一侧的窗户,问家里是否一切都好。泰德从他眼中看出这并非闲聊,他从泰德脸上看出了什么。但这没关系。泰德认为自己能应付得了,毕竟他是一个创造力的家伙,他的大脑像日本高速列车一样在默默的飞速运转。问题呈现在面前:撒谎还是说实话?和以前一样,这没有什么好争论的。“一切都好,”他说,语调自然轻松,“孩子们脾气很大,如此而已。丽兹也跟着脾气很大。”他的声音提高了一点儿,“我们离家后你们俩就一直有点儿不安。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即使在这样紧急的情况下,他仍此感到内疚。确实发生了什么事——但他这个知情人却不说实话。“没什么事,”坐在方向盘后面的哈里森身体前倾,对他说道,“我们和留在家里的查特顿和埃丁斯联系不上,就这么点事,也许他们进屋了。”“丽兹说她刚做了点儿冰茶。”泰德随口撒谎说。“那就对了,”哈里森说,对泰德笑笑,泰德又感到一阵内疚,“我们到那儿时也许还能剩下一点,对吗?”“什么事都可能的。”泰德砰地关上了他的汽车门,把钥匙插进孔中,手像木头一样麻木。问题在他头脑中飞速旋转:斯达克和他家人已离开去罗克堡了吗?他希望这样——他希望他们被绑架的消息在警方通讯网中传开之前,他们已经安全离开。如果他们乘丽兹的汽车被人发现,或如果他们还在鲁德娄,那就麻烦了,太麻烦了。他竟然希望斯达克顺利逃走,这真充满讽刺意味,但这正是他现在的处境。说到逃走,他怎么才能甩掉哈里森和曼彻斯特呢?那是另一个问题。靠加快速度甩掉他们是不可能的。他们开的普利茅斯汽车看上去很破旧,但它强有力的发动机声表明它能在任何路上行驶。他认为他能把他们甩掉——他已经想好了怎么和在哪里做——但开到罗克堡还有一百六十里的路程,他怎么能避免被再次发现呢?他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他只知道他必须设法做到。“记得玛莎姨妈吗?”他对斯达克所做的解释纯属瞎扯,而斯达克确信以为真了。由此看来那狗杂种并不完全了解他的思想。玛莎是丽兹的姨妈,这是真的,他们曾躺在床上说要躲开她,但他们所谈的是躲到像阿鲁巴或塔希提那样的外国地方去......因为玛莎姨妈对罗克堡非常了解,她到那儿看望他们的次数比到鲁德娄的次数多得多。在罗克堡,玛莎姨妈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垃圾场。她是全国步枪协会的会员,总是按时教会费,她喜欢在垃圾场射杀老鼠。“如果你要她离开,”泰德记得有次他对丽兹说,“那只有你自己去对她说,她是你姨妈。而且我害怕如果我告诉她,她会用那支枪来打我。”丽兹说:“我想血缘关系也没什么用,她眼里有一种凶光......”她假装害怕地哆嗦了一下,然后咯咯笑起来,捅捅他的肋骨,“你去吧,上帝讨厌胆小鬼,告诉她我们是环境保护者,连对老鼠也一样。泰德,走到她面前去,说,‘走吧,玛莎姨妈!你已经杀死了垃圾场最后一只老鼠!打点行李走吧!’”当然,他们谁也没开口叫玛莎姨妈走,她还是每天去垃圾场远征,她在那里射死了几十只老鼠。最后,幸福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泰德开车送她去波特兰德机场,把她送上了回爱尔尼的飞机。在门口,她令人难堪的双手用力握手——好像她刚结束一次商业谈判而不是告别——并告诉他她明年可能还会来看望他们。“我他妈射得太棒了,”她说,“肯定射死了六、七打那些传染病菌的小东西。”她再也没回来过,虽然有一次她差点儿就来了。她最后一次来访后,“记住玛莎姨妈”就成了暗语,就像“记住缅因州”一样。它的意思是他们中的一个应该去仓库把步枪拿出来,射死某个特别让人讨厌的客人,就像玛莎姨妈在垃圾场射老鼠一样。现在回想起来,泰德相信丽兹曾在《大众》杂志的采访拍照过程中用过这句话,她曾转过头低声对他说:“我不知道那个女人迈尔斯是否记得玛莎姨妈,泰德?”然后她捂着嘴咯咯笑起来。很好笑。只是现在它已不是一句玩笑。现在也不是射杀垃圾场老鼠。如果他没弄错的话,丽兹是在试图告诉他跟在他们后面,杀死乔治.斯达克。平常丽兹听到无家可归的动物被送到动物收容所都会哭的,而现在她却要他杀人,那一定是她认为别无选择了。她一定认为现在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斯达克死,要么她和双胞胎死。哈里森和曼彻斯特正好奇地看着泰德,他意识到自己坐在发动起来的汽车方向盘后沉思了差不多一分钟。他举手致意了一下,把车倒了出来,然后驶向缅因大街,离开学校。他试着考虑在这两个警察通过警讯无线电知道他们的同事死去之前甩开他们。他试着思考,但总是听到斯达克对他说,如果他捣鬼,等他到达罗克堡的夏季别墅时,他只能发现他们的尸体和丽兹临死前诅咒他的磁带。另外,他总是看到玛莎姨妈,她用那枝枪瞄准着老鼠,这些肥胖的老鼠正在;垃圾堆和上面燃烧的红色火焰间跑来跑去。他突然意识到他想射杀斯达克,而且不用0.22口径的步枪。应该给狡猾的乔治更大的东西。一门榴弹炮可能刚合适。在破瓶子和罐头交织成的反光中,老鼠先是身体扭动着飞起来,然后内脏和皮毛炸裂开来,溅得叭叭作响。是的,如果看到同样情景在乔治.斯达克身上发生,那真是太好了。他把方向盘握得太紧了,弄得他左手都疼了,疼到骨头和关节中去。他试着放松一些,从胸前的口袋中摸出止痛片,把它干咽下去。他开始考虑校区的十字路口,那个四面都有停车标志的路口。他开始考虑罗立说的话,罗立称麻雀为灵魂摆渡者。活死人的使者。第二十一章 绑架一虽然他从没来过鲁德娄,但却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斯达克梦中常来这里。他开着一辆偷来的破本田车驶离大道,在距波蒙特家一英里半的地方停下来。泰德去学校了,这很好。有时他搞不懂泰德在做什么或想什么,虽然他努力的话总能知道泰德的情绪状态。如果他发现和泰德联系很困难的时候,他就摆弄一枝贝洛尔铅笔,那是他在休斯顿街文具店买的。这很有用。今天很容易,这是因为不管泰德对警察说了什么,他去大学只有一个理由:因为他已经超过最后期限了,他相信斯达克会跟他联系的。斯达克的确想跟他联系,的确很想。只是他并不准备像泰德预期的那么做。当然更不是从泰德预期的地方跟他联系。快中午了。在他停车的地方有些野餐的人,但他们或是围在草地的桌子边,或是聚集在河边石头的烤肉架旁。当斯达克从车上下来走开时,谁也没有看他一眼。那很好,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他,他们一定会记住他。对,记住他。但无法描述他。他迈步走过柏油马路,然后沿路向北面的波蒙特家走去,这时斯达克很像H.G.威尔斯笔下的隐形人。一条宽宽的绷带裹住了他的前额,另一条绷带裹住了他的下半边脸,头上扣着一顶棒球帽,戴着一副墨镜,穿着一件马夹,手上戴着黑手套。一种黄黄的脓状液体像树脂一样不停地流出来,浸透了棉纱,弄脏了绷带。更多的黄色液体从墨镜后点点滴滴地流出来,他时不时地用他那副薄薄的仿羊皮手套把它们从面颊上抹去。由于这些液体在慢慢变干,手套的掌部和手指部都变得粘乎乎的。绷带下面的很多皮肤都已脱落,剩下的也不像是人的肌肉,而是黑色的、海面一样的东西,不停地渗着液体,这种液体看上去像脓水,黑乎乎的很难闻——像浓咖啡和墨水的混合物。他走路时头稍稍向前低着。迎面开来得几辆车上的乘客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戴着棒球帽,低头避开刺眼的阳光,两手插在口袋里,帽舌下的阴影几乎遮住了一切,如果他们更仔细地看,也只能看到绷带而已。从他身后开来向北去的汽车上的乘客当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了。离班戈尔和布鲁尔这两个姐妹城市越近,就越难走。离城市越近住宅发展得越快。波蒙特家所在的鲁得娄仍处在郊区外围可称作边远社区的地方——但它又不算偏僻地区,可也肯定不属于城市。每座房屋占地面积都很大,它们之间不是用灌木树篱隔开的,而是被狭长的树林带和石墙分开的。碟形卫星接收器在地平线上时隐时现,看上去像入侵的外星人的先头部队。斯达克沿着路边一直走到克拉克家。泰德家就在隔壁。他从克拉克家前院拐角抄近路穿过,院子里干草比青草还多。他向房子瞥了一眼,窗帘拉下来挡着阳光,车库门紧关着,克拉克家房子有一种孤零零的感觉,好像已经很久没人住了。虽然纱门内放有一堆报纸证明这一点,但斯达克相信克拉克一家出去度假了,这很好。他走进分开两家的树林,跨过一堵倒塌的石墙,然后单腿跪下。生平第一次,他亲眼看到他倔强的孪生兄弟的房子。车道上停着一辆警察巡逻车,两个警察正站在旁边的树阴下,一边抽烟一边聊天。很好。他已经得到他所需要的了,剩下的就很容易了。不过,他还是多停留了一会儿。他不认为自己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除了在那几本主要由他创作的小说中——也不是一个感情冲动的人,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胸中燃烧着愤怒与憎恨之火时,有点儿吃惊。那个狗杂种有什么权利拒绝他?有他妈的什么权利?因为他先成为一个真人?因为斯达克不知道怎么、为什么或什么时候他自己变成了一个真人?那是瞎扯。乔治.斯达克觉得年龄大小毫无关系。他没有义务一言不发的死去,泰德似乎认为他就应该那样做。他要对自己负责——那就是活下来。不仅如此。他还要考虑到他忠实的崇拜者,不是吗?瞧那座房子,瞧瞧它。一栋宽敞的殖民地时期的房子,除了一个厢房外,完全可以称之为大。一大块草坪,旋转的喷水器不停地喷水以保持其长绿。木头栅栏沿着又黑又亮的车道一侧向前延伸,斯达克认为这种栅栏称得上很漂亮了。在房屋和车库之间有一条加顶的走廊——天哪,加顶的走廊!屋内装饰得非常典雅,以与外部协调一致。餐厅里有一张长长的橡木餐桌,楼上房间里放着高大漂亮的衣柜,还有精致悦目的椅子,并不很贵,你可以欣赏但也敢于坐在上面。墙上没有墙纸,而是漆了以后,再印上花纹和图案。斯达克见过所有这些,在梦中见过它们。波蒙特作为乔治.斯达克写作时,他甚至不知道斯达克正在做那些梦。突然,他想把这迷人的白房子烧成平地。划根火柴点着它——或者就用放在他马夹口袋里的丙烷喷灯电着它——把它烧成平地。但要等他进去以后,等他捣毁了所有家具,在客厅地毯上拉上屎尿,再把粪便抹在印着花纹的墙上以后,等他用斧头把那些贵重的柜子砍成劈柴之后。波蒙特有什么权利有孩子?有一个漂亮的老婆?泰德究竟有什么权利生活在阳光之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使摆脱贫困、富裕成名的兄弟,他的黑暗中的兄弟确要在黑暗中死去,像胡同中的一条生病的杂种狗?他当然没有,根本就没有这种权利。只不过泰德相信他有那些权利,而且不顾一切地继续相信那些权利,但那种相信毫无根据,乔治.斯达克是真的。“我要好好教训你一下,老伙计!”斯达克在树林中低声说,摸到了额头绷带上的夹子,把她们摘下来放到口袋里,以备后用。然后他开始一圈圈地解绷带,越靠近他那奇怪的肌肉,绷带就变得越湿。“这是你永远忘不了的教训,我他妈的向你保证。”二这不过是他用白手杖骗纽约警察那一招的翻版,但斯达克认为这妙极了。他坚信这一点:如果你一招得手,那就一直使用这一招,一直到它不起作用为止。除非他粗心大意,否则骗这些警察是不成问题。他们值勤已有一个多星期了,他们越来越相信那疯子说得是实话,他说他要回家,再不杀人了。惟一的麻烦是丽兹——如果他干掉警察时,她恰好向窗外看,那事情就变得复杂了。但现在还差几分钟到正午,她和双胞胎可能正在午睡或正准备午睡。不管发生什么,他相信会成功的。实际上,他确信这一点。车到山前必有路。三查特顿抬起靴子,在靴底上掐灭烟头——他准备等它一灭就放到巡逻车里的烟灰缸内,缅因州警察可不随便在纳税人的车道上乱扔废物。当他抬起头时,脸皮脱落的人就在那里,摇摇摆摆向车道走来,一只手向他和杰克.埃丁斯慢慢挥动,请求帮助,另一只手在身后耷拉着,像是断了。查特顿差点儿心脏病发作。“杰克!”他喊道,埃丁斯转过头,他的嘴巴张开了。“救救我——”脸皮脱落的人声音沙哑地喊道,查特顿和埃丁斯向他跑去。如果他们活着,他们会告诉他们的同事,他们以为那个人遭了车祸,或者被汽油或柴油烧伤了,或是脸朝下摔进一台农用机器里,那种机器经常划破砍伤使用者。他们可能告诉他们的同事这些事,但在那一刻,他们实际上什么也没想,大脑被吓成一片空白。那人的左半边脸好像正在沸腾,仿佛皮被剥掉后,有人在肉上倒了高强度石炭酸溶液一样。那种粘乎乎的、难以想象的液体从隆起的肉块上流下来,滚过黑色的裂痕,有时洪水泛滥似的大量涌出。他们什么也没想,他们只是做出反应。这就是白手杖招数的妙处。“救救我——”斯达克故意两脚一绊,向前倒去。查特顿对他同伴语无论次地喊了句什么,身手去抓受伤的人,免得他摔倒。斯达克右臂圈住这位警察的脖子,左手从身后伸了出来。他手中有件令人吃惊的东西,那是一个柄上镶着珍珠的折叠式剃刀,刀刃在湿润的空气中闪闪发光。斯达克把它向前一捅,查特顿的右眼球被刺爆了,查特顿叫起来,一只手捂住他的脸。斯达克揪住查特顿的喉咙,从左耳一直刺到右耳,鲜血从他强壮的脖子中喷了出来。这一切发生在四秒中内。“怎么啦?”埃丁斯用一种古怪的探询语气低声问,毫无戒备地站在查特顿和斯达克身后大约两英尺处。“怎么啦?”他一只手正放在手枪枪把边上,但斯达克瞥了他一眼就确信这家伙根本不知道他的枪就在手边。他两眼突出,不知道在看什么,或谁在流血。“不,不是这样。”斯达克想,“他认为我在流血,他站在那里看着我割他同伴的喉咙,但他认为我在流血,因为我的半个脸没了,那并不是真正的原因——我在流血,必须是我在流血,因为他和他的同伴是警察,他们是这部电影的主角。”“喂。”他说,“替我扶一下,好吗?”他把查特顿垂死的身体推向他的同伴。埃丁斯尖叫一声,想往旁边躲闪,但太晚了,汤姆.查特顿两百磅重的粗壮身体把他撞到警车上,热乎乎的鲜血倾泻到他仰着的脸上,就像从一个砸坏的淋浴喷头喷出的水一样。他尖叫着推开查特顿的身体,查特顿慢慢地转开,使出最后一点劲毫无目的的向警车抓去,他的左手撞在引擎罩上,流下一个血手印,右手无力地抓住收音机天线,把它折断。他倒在车道上,在剩下的一只眼睛前,抓着那节天线,就像一位科学家发现了一个罕见的标本,死也不肯放弃它。埃丁斯模模糊糊看到脸皮脱落的人正向他俯冲过来,他想后退,但撞到警车上。斯达克向上一划,割破了埃丁斯警裤的裆部,割破了他的阴囊,然后又把剃刀向上向外一挑,他的两个睾丸突然分开,挂在他的大腿内侧,就像拉窗帘绳子一端的绳结。鲜血染红了拉练周围的裤子,有那么一瞬,埃丁斯觉得好像谁把一把冰淇淋塞进他的大腿根......然后难以忍受的疼痛袭来,他尖叫起来。斯达克把剃刀极为迅速地砍向埃丁斯喉咙,但埃丁斯设法举起了一只手,这一下砍下去只把他的手掌劈成两半。埃丁斯试着向左边滚去,刚好暴露出他脖子的右侧。裸露的刀刃在雾蒙蒙的日光中闪着银光,他又一次猛地砍下去,这次砍中了。埃丁斯跪倒在地,两手捂在两腿间,鲜血几乎染红了半条裤子。他的脑袋低垂着,看上去像个异教徒的祭品。四他打开巡逻车的后门,一只手抓住埃丁斯制服衬衫的领子,另一只手抓住他血乎乎裤子的臀部,把他提起来,像扔一麻袋谷物似地把他扔进去。然后同样地把查特顿也扔了进去,后者加上武装带和带子上的0.45口径手枪,肯定将近二百三十磅,但斯达克拎起他就像拎一个塞满羽毛的带子似的。他猛地关上车门,然后好奇地朝那座房子瞥了一眼。周围静悄悄的,惟一的声响是车道边上草丛中的蟋蟀声和草坪喷水器发出的嘶嘶声。除此之外,就是一辆正开过来的汽车声——一辆油罐车。它呼啸着向北开去,当斯达克看到卡车刹车灯一亮时,他警觉地在巡逻车后面稍稍低了低身子。然后灯又灭了,那辆油罐车消失在下一个山坡后,又加速行驶了。斯达克笑了,那个罐车司机看见了停在波蒙特家车道上的巡逻车,降低了车速,以为那是速度检测车。这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他不需要担心,这个速度检测车已永远关闭了。车道上有很多血,但是粘在又黑又亮的柏油路上,很像是水......除非你凑近看,所以没事儿。即使不行,也只能这样了。斯达克折起剃刀,把它握在粘乎乎的手中,走到门口。他既没看到门廊边上的一小堆死麻雀,也没看到活麻雀,这些麻雀站在屋顶和苹果树上,默默地注视着他。一、两分钟后,丽兹.波蒙特眼睛朦胧地下楼来开门。五她并没有尖叫,虽然她想尖叫,但她一开门看到的那张剥了皮的脸使她的叫声被卡在体内,被冻住了,被压制住了,被压了下去,被活埋了。她不像泰德那样梦见过乔治.斯达克,但在她无意识的心灵深处,这些梦是存在着的,因为这张狞笑的脸似乎与她预料的完全相同。“嗨,夫人,想买只鸭子吗?”斯达克隔着纱门问,咧嘴一笑,露出了许多牙齿,大部分都已坏死。墨镜使他的眼睛变成了两个黑洞,粘乎乎的液体从他的面颊和下巴上滴落下来,溅在他穿着的马夹上。她想关上门,但已经太晚了。斯达克戴手套的拳头捅穿了纱门,又把门打开了。丽兹踉跄着向后退去,想要尖叫,但却叫不出,她的喉咙仍被锁着。斯达克走进来,关上了门。丽兹看着他慢慢地走向她。他看上去像一个腐烂的稻草人,不知怎么又活过来了。他咧嘴一笑时最可怕,因为他上嘴唇的左半边似乎不仅是腐烂或正在腐烂,而且像被嚼掉了,她能看到灰黑色的牙齿和不久前还长着牙齿的牙床。他带着手套的手向她伸来。“你好,白丝,”他吓人地咧着嘴说。“请原谅我的打扰,但我刚好在附近,顺便过来看看。我是乔治.斯达克,很高兴见到你,比你想象得更高兴。”他的一个手指碰到她的下巴......抚摩着它。黑色皮革下的肉软绵绵的。在那一刻,她想起睡在楼上的双胞胎,她的瘫痪打破了,转身向厨房跑去。她在极度混乱中仿佛看到自己抓起一把刀,砍进那张令人恶心的脸中。她听到他在追她,像风一样迅捷。他的手拂到她上衣的后背,想抓住她,但抓空了。厨房门是那种前后摇动的门,一块木楔子把它撑开着。她边跑边冲木楔踢了一脚,她知道,如果她没踢到或只把它踢歪了,那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但她穿着拖鞋的脚踢得很准,她的脚趾感到一阵疼痛。楔子飞过厨房地板,这地板上的蜡打得很亮,她能在上面看到整个房间的倒影。她感到斯达克又在伸手抓她,她朝身后伸出手,猛地把门向后一甩,听到门咚地一声撞上他。他大喊一声,很愤怒,很惊讶,但并没有受伤。她摸索着刀子————斯达克抓住她的头发和上衣后襟,猛地一拉,把她拉转过来。她听到衣服撕裂的声音,混乱地想:“如果他强奸我,噢,天哪,如果他强奸我,我会疯的——”她两只拳头向他丑陋的脸上打去,把墨镜打歪掉下来。他左眼下面的肌肉耷拉着,像死人的嘴巴一样,露出凸起的、充血的眼球。他在笑。他抓住她的手向下按。他挣脱出一只手,举起来向他脸上抓去,手指留下很深的槽印,血和脓开始从那里慢慢流出。那个地方一抓就破,她也许能撕下一块长满苍蝇卵的肉来。现在她能发出声音了——她想尖叫,想在恐惧窒息之前叫出来,但她最多只能发出一连串嘶哑的咳嗽声。他抓住她那只挣脱的手,把她的两只手拧到她背后,用他的手抓住她的手腕。他的手软绵绵的,但像手铐一样有力。他举起另一只手伸到她的胸前,握住她的一只乳房,他一碰她,她的肌肉立即紧缩起来。她闭上眼睛,试图挣脱出来。“啊,别这样。”他说。他这时并不是故意要笑,但他左半边嘴还是咧着,笑容凝固在张开的嘴上。“别这样,白丝。为你自己好。你挣扎的时候我会勃起。我敢肯定,你不想让我勃起。我认为我们应该是一种柏拉图式关系,你和我,至少目前是这样。”他更加用力挤压她的乳房,她感觉到烂肉下面无情的力量,就像柔软的塑料里面埋着钢条。“他怎么能这么有力呢?他看上去快死了,怎么会这么有力呢?”但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不是人,她不认为他是真正活者的人。“也许你真的想要它?”他问。“对吗?你想要它吗?你想现在就要它?”他的舌头又黑又红又黄,从他狞笑着的嘴里伸出来,冲她扭动。舌头表面是那种奇怪的裂缝,就像洪水侵蚀后正在干涸的平原。她马上停止挣扎。“这样就好。”斯达克说。“现在——我要放开你,我亲爱的白丝,我的宝贝。我一放开你,你就会想要飞快地逃走,这种冲动是很自然的。我们互相之间几乎一点儿都不了解,而且我的样子也不太好看。但在你做任何蠢事之前,我要你记住门外的两个警察——他们死了。我要你想想在楼上安睡的孩子,孩子们需要休息,对吗?特别是很小的孩子,毫无自卫能力的孩子,就像你的孩子一样。你明白吗?你懂我的意思吗?”她点点头,哑口无言。她现在能闻到他的气味了,那是一种可怕的肉腥味。他在腐烂,她想,就在我面前腐烂着。她现在明白了,他为什么拼命地要泰德重新开始写作。“你是一个吸血鬼。”她声音沙哑地说。“一个该死的吸血鬼。他让你节食,于是你就闯到这里,你恐吓我,威胁我的孩子,你他妈的是个胆小鬼,乔治.斯达克。”他放开她,然后先拉拉左手手套,又把右手手套拉直拉紧,这动作古怪而又邪恶。“我认为这不公平,白丝。如果你处在我的位置,你会怎么做呢?打个比方,如果你没吃没喝被困在一个岛上,你会怎么办呢?你还会摆出柔情的样子,幽雅地叹气吗?你还是会奋争呢?你真的因为我要生存而责备我吗?”“是的!”她大声说。“你说话太情绪化了......不过你会改变想法的。你瞧,情绪化的代价比你想象的要高,白丝。当对手是狡猾而专著的时候,这代价高得无法想象。你会发现,你对我们之间合作的热情比你想象的要高。”“做梦,操你妈的!”他右边的嘴角翘起来,永远微笑着的左边嘴角翘得更高了,他笑得像个食尸鬼。她猜想他这么笑是为了表示他自己很迷人。他的手伸过来抚摩着她的手臂,薄薄的手套下的手冰冷冷的,让人恶心。在放手之前,一只手指还暗示性地按了一下她的手掌。“这不是梦,白丝——我向你保证。泰德和我将合作写一本新的斯达克小说......暂时的。换一种说法,那就是泰德将要推我一把。你瞧,我就像一辆抛锚的汽车,只不过不是引擎熄火,而是写作上遇到障碍。如此而已。我认为这是惟一的问题。一旦我启动起来,我会把速度调到第二档,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