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另一半-4

厅过来的人。他发现没有人在注意他,于是走到驾驶室乘客一边的窗口,向里照射。“天哪,”汉密尔顿低声说,“问问妈妈是否相信这恶心事。”他突然很喜欢桔红色的灯,因为它们强烈的灯光把茶色变成了几乎是黑色,使血看上去像墨。“他就这么开着它?天哪,从缅因他就这么一路开过来?问问妈妈——”他把手电筒向下照去。汽车的座位和地板污秽不堪,他看到啤酒罐、饮料罐、空的或半空的油煎马铃薯片袋,许多空烟盒。一块泡泡糖似的东西粘在金属仪表板上,下面是一个洞,原先是放收音机的。烟灰缸里有许多不带过滤嘴的烟头。座位上斑斑点点都是血,几乎遮住了那里的雪佛莱标记。驾驶员座边门内把手上有血,镜子上有血——呈椭圆形,汉密尔顿认为,当96529Q先生调整他的后视镜时,他用他的受害者的血在那里留下一个几乎完美的拇指印。在一个烟盒上也有一大块淤血,看上去那个盒子里面有头发。“他怎么向路上遇上的姑娘解释呢?”汉密尔顿低声说,“说他剃须时割伤了自己?”他身后传来了一声轻微的响动。汉密尔顿猛地转过身,他觉得动作太慢,觉得自己太鲁莽,这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本应更谨慎。现在,那家伙已经站在他身后,老式雪佛莱货车的驾驶室很快就会有更多的血,他的血,因为这家伙能从缅因州开着这屠宰场似的车到这儿,他一定是个心理变态者,他会像买一夸脱牛奶一样不假思索地杀死一个州警察,汉密尔顿抽出他的手枪,这在他的值勤中是第三次,他推开保险栓,差点儿对着黑夜开枪,他紧张到了极点。但没有人在那儿。他慢慢垂下手里的枪,血在他太阳穴急剧跳动。一阵风吹过,又传来轻微的响声,在人行道上,他看到一个鱼肉三明治盒,毫无疑问响声就是它造成的。你那么聪明,福尔摩斯,不值一提,华生,这是最基本的——一听到风声立即跃开五、六尺,然后再站住。汉密尔顿长长呼出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关上手枪保险栓。“差点儿丢人显眼,福尔摩斯,”他说,声音有些颤抖,“差点儿害自己去添张开枪说明表。”他想把手枪放回枪套中,因为现在已很清楚,除了一只空鱼肉汗堡盒外,没什么可射击的东西,但他决定拿着它,直到援兵到来。枪在手里握着很舒服,这并非只因为血,或因为缅因州警察要得这个杀人犯开着那可怕的汽车走了四百里。那辆汽车散发出一种恶臭。他不知道援兵们是否也能闻到这种味,或是否只有他才能闻到,对此他并不在意。他认为,它不是血或腐烂食品的气味,而是坏的气味,某种非常非常坏的东西的气味,坏的使他不愿把枪放回套中,即使他确信散发那气味的人已走了,可能几小时前——他听不到任何热引擎发出的滴答声。这没关系,它并没改变他所知道的事实:这卡车曾是一个可怕野兽的窟穴,这野兽可能会又回来,给他一个措手不及,他不想冒这种险。妈妈不能在这上面打赌。他站在那里,手里拿着枪,心惊胆战,过了似乎极漫长的一段时间,援兵终于到了。第六章 克劳森之死一杜娣.艾伯哈特生气了,当杜娣.艾伯哈特生气时,你最好别去惹她。她神情冷漠爬上L街公寓的楼梯,就像一只犀牛穿过一片广阔的牧场。她穿着深兰色衣服,胸部硕大无比,肥胖的手臂像钟摆一样摇动。许多年前,这个女人是华盛顿最漂亮的应招女郎之一。在那些日子,她的身高——六英尺三——和她美丽的容貌使她名声大噪。人们纷纷追逐她,和她睡一觉成了极为荣耀的事。如果谁有兴趣翻翻第二任约翰逊政府和第一任尼克松政府时期华盛顿各种节日和晚会的照片的话,他就会在其中发现杜娣.艾伯哈特,她常常挽着一个名人。她的身高就使你不会看漏掉她。杜娣是个妓女,她有银行出纳员的心和蟑螂的灵魂。她有两个常客,一个是民主党参议员,另一个是共和党参议员,他们给了她足够的现金使她可以退出这一行当。他们并不全是自愿这么干的。杜娣知道,得病的危险并未减少(高级政府官员也一样容易得爱滋病和其它性病),她的年龄也没在减少。他们都答应在他们的遗嘱中留给她一些东西,但她并不完全相信这些绅士。我很抱歉,她告诉他们,但我并不相信圣诞老人或童话,小杜娣一向自食其力。小杜娣用那些钱买了三栋公寓房。几年过去,当年使人倾倒的一百七十磅体重已变成了二百八十磅。七十年代效益很好的投资在八十年代就变得很差,那时,别的投资股票市场的人似乎都过得不错。她曾和两个出色的股票经纪人有过关系,她很后悔退出这一行时没有紧紧抓住他们。一栋公寓房在1984年卖掉了;在一次灾难性的税务检查后,第二栋在1986年卖掉了。她紧紧抓住L街的这栋,就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相信这一、两年她还不用卖这栋房。如果到了那一步,她准备打点行李去阿鲁巴。在此之前,曾是首都最红应招女郎的房东将坚持下去。她过去总是坚持不懈的。她准备以后也这样。上帝保佑那些阻碍她的人。比如像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她走到二楼平台。舒曼夫妇的房间正大声放着《枪与玫瑰》的歌。“关掉那该死的录音机!”她用劲全力吼到......当杜娣.艾伯哈特的声音提到它的最高音时,能够使窗户劈啪响,小孩的耳膜破裂,狗倒下死去。音乐立即从尖叫变成低语。她可以感觉到舒曼夫妇像一对暴雨中的小狗一样挤在一起,祈祷她别去他们那儿。他们害怕她,这很明智。舒曼是一家权利很大公司的律师,但他还没强大到让杜娣三思而行的程度。如果他在他年轻生命的这个阶段惹闹她,她会彻底废了他,他知道这一点,这就很令人满意了。当你的银行贷款和投资一落千丈时,你不得不屈从环境,自得其乐。杜娣开始爬上通往三层的楼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就很奢侈的住在那儿。她抬着头,迈着犀牛似的步伐,镇定从容。她一直盼着这一天。克劳森从来没有踏上过律师的阶梯。现在,他根本不在阶梯上。他像她所遇到的所有学法律的学生一样(大多数是房客;她在她所谓的“以前生活”中从没和他们发生过性关系),好高骛远,资金不足,却整天胡吹乱侃。一般来说,杜娣不会把实力和瞎侃混为一谈。她认为,相信一个学法律的学生的空话是非常愚蠢的。一旦你开始容忍这种行为,你就会被骗得连内裤都卖掉。当然,这是比喻的说法。但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却打破了她的常规。他已经连着四次晚交房租了,她之所以容忍这种行为,是因为他使她相信这次他的话是真的:他真的要发财了。如果他宣称西德尼.谢尔顿其实是罗伯特.鲁德鲁姆,或者维克多莉亚.霍尔特实际是罗莎玛莉.罗戈斯,她根本不会相信他,因为她根本瞧不起那些作家和他们无数的崇拜者。她喜欢犯罪小说,而且觉得越血腥越好。从《星期天邮报》畅销书书目看,她认为有许多人喜欢浪漫小说和间谍小说那类狗屁玩意,但她在艾尔摩.莱昂纳德登上畅销书目前已读了好几年他的作品,她还非常喜欢吉姆.汤普森、大卫.古迪斯、霍拉斯.马克考伊、查尔斯.韦勒福德,等等。简而言之,杜娣喜欢那类小说,其中男人们强银行、火并、并把他们的女人揍个半死。她认为,在这些作家中,乔治.斯达克是最优秀的。从《马辛的方式》、《牛津布鲁斯》,直到最后一部《驶往巴比伦》她都读过,而且非常喜欢。她第一次到三层克劳森房间催要房租时(那次仅仅晚了三天,但如果你容忍的话,他就会得寸进尺的),屋里堆满了笔记和斯达克小说。在她催逼下,他答应明天中午前给她一张支票,然后她问他斯达克小说是不是干法律这一行必读的。“不是,”克劳森微笑着说,他的微笑轻松、愉快而又邪恶,“但它们能够带来金钱。”正是这微笑吸引了她,使她相信了他的话,而她一般是不轻易信别人的。在她自己的镜子前,她曾多次看到那种微笑,她相信这种微笑是装不出来的,而且现在她仍相信这一点。克劳森真的发现泰德.波蒙特的秘密,他的错误在于过分自信,认为泰德会听他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摆布。这也是她的错误。在克劳森向她解释他的发现后,她读了波蒙特两本小说中的一本——《紫雾》,认为这是一本极为愚蠢的小说。尽管克劳森给她看了信件和影印件,她仍然无法相信作者是同一个人。除了......在读了四分之三后,她已准备把这本狗屁书扔掉并忘掉这整个事情,这时,她读到了一个农民枪杀一匹马的场景。马的两条腿断了,不得不杀它,但问题是,老农民约翰很乐意这么做。实际上,他把枪管顶着马的脑袋,然后开始手淫,在达到高潮那一刻扣动扳机。她认为,这好像波蒙特写到这里时走开去那一杯咖啡......乔治.斯达克走进来写了这个场景。这肯定是那干草中唯一的金子。啊,现在这都无关紧要了。它证明,没有人会永远不受骗。克劳森骗了她,但至少时间不长。现在一切结束了。杜娣走到三层平台,她的手已经捏成拳头,准备使劲砸门,这时,她看到砸门是不必要的。克劳森门是虚掩的。“天哪!”杜娣撇撇嘴,低声说。这里不是吸毒者的聚集地,但是要抢劫一个白痴的公寓,他们是很乐意越过界限。这家伙比她想的还要愚蠢。她用指关节敲敲门,门开了。“克劳森!”她厉声喊道。没有回答。从短短的过道望去,她可以看到客厅的窗帘是拉上的,屋顶的灯亮着,收音机开着,声音不大。“克劳森,我要跟你谈谈!”她穿过短短的过道......停下来。地板上有一个沙发垫。如此而已。没有迹象表明这地方被一个吸毒者抢劫过,但她的直觉仍很敏锐,她马上感到一种恐惧。她嗅到某种气味,这气味非常微弱,但肯定存在,有点儿像变质但还没有腐烂的食品。不完全是这样,但她只能想到这一步。她以前嗅到过这种气味吗?她认为嗅到过。还有另一种气味,虽然不是通过她的鼻子嗅到的。她立刻嗅到这种气味。她和康涅狄克叶警察汉密尔顿会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的:坏的气味。她站在客厅外面,看着跌落的沙发垫,听着收音机。她爬了三层楼都气不喘心不跳,而这个无害的沙发垫却使她肥胖的左胸下的心脏狂跳不已,使她的呼吸短暂急促。这儿有什么东西不对劲,非常不对劲。问题是如果她在这里逗留,她会不会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常识告诉她离开,趁着她还有机会时离开,常识非常有力。好奇心告诉她留下来窥看......而且它更有力。她慢慢把头探进客厅入口,先看她的右边,那里有一个假壁炉,两扇对着L街的窗户,没有什么别的了。她往左边看,她的头突然停止了移动,它实际上好像被锁定在那个位置,她的眼睛瞪大了。那被锁定的凝视不超过三秒钟,但她都觉得长的多。她看到了一切,直到最微不足道的细节;她的心拍下了所看到的一切,清晰鲜明,就像很快就要拍的那些犯罪现场照片一样。她看到咖啡桌上的两瓶啤酒,一瓶空的,一瓶半空,瓶颈里面仅有一圈泡沫。她看到烟灰缸,它弯曲的表面写着“芝加哥度假胜地”字样。她看到两个烟头,没有过滤嘴,摁灭在白色的烟灰缸当中,虽然克劳森并不抽烟。她看到曾装满大头针的小塑料盒倒在酒瓶和烟灰缸之间。克劳森用这些大头针往厨房记事板上订东西,这些大头针现在都散落在咖啡桌的玻璃面上。她看到有一些落到一本摊开的《大众》杂志上,那本杂志上刊登着有关泰德.波蒙特/乔治.斯达克的报道。她可以看到波蒙特先生和太太在斯达克的墓碑上握手,虽然从这儿看是颠倒的。按照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所说,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刊登的报道。相反,它将使他成为一个挺有钱的人。在这一点儿上他错了,实际上,他似乎大错特错了。她可以看到费里德里克.克劳森,他已从大人物变成什么也不是了,他坐在客厅两把椅子中的一把上。他被绑在上面,赤身露体,衣服团成一团扔在咖啡桌下。她看到他两股间血淋淋的洞。他的睾丸还在原来的地方,他的生殖器被塞在他的嘴里。那儿有足够的空间,因为凶手还割掉了克劳森的舌头。舌头被订在墙上,大头针深深地扎进粉红色的肉中,以至她只能看到一个淡黄色的月形亮点,那是大头针的顶部,她的心也无情的拍下这个细节。鲜血润湿了下面的墙纸,形成一个扇形波纹。凶手用另一颗淡绿色的大头针把《大众》杂志文章的第二页钉在克劳森赤裸裸的胸口上。她看不见丽兹.波蒙特的脸——它被克劳森的脸模糊了——但她能看到那女人的手,这手举着一盘巧克力糖让泰德微笑着检查。她记得那张照片特别让克劳森生气。“多么做作!”他喊到。“她压根儿不喜欢烹饪——她在波蒙特第一本书出版后的一次采访中这么说的。”被钉在墙上的舌头上面,是用手指蘸着血写的五个大字:麻雀又起飞了天哪,他心灵深处想。这就像一部乔治.斯达克小说......像阿历克斯.马辛做的事。她身后传来很轻的一声碰撞声。杜娣尖叫着转过身。马辛向她走来,手里拿着他可怕的剃刀,他闪亮的钢刃现在蘸着费里德里克.克劳森的血。他的脸全是扭曲的伤疤,全是诺妮.格丽菲丝在《马辛的方式》结尾处用剃刀割破后留下,而且——而且那里根本没有人。门关上了,如此而已,就像门有时会自己关上一样。是这样吗?她内心深处在问......只是这次比较近,声音大,惊慌急促。你上楼梯时它毫无疑问是虚掩着的,不是开得很大,但足以让你看清它不是关着的。现在她的眼睛回到咖啡桌上的啤酒瓶,,一瓶空的,一瓶半空,瓶颈里面有一圈泡沫。凶手在她进来时是在门背后。如果她转过头,她肯定能看到他......那么现在她也肯定死了。当她站在这里被克劳森五颜六色的遗体吸引住时,他若无其是的走出去,顺手关上门。她的两腿突然没有一点力气,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姿势古怪,看上去像一个要领圣餐的姑娘。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发疯似的转:哦,我不应该尖叫,他会回来,哦,我不应该尖叫,他会回来,哦,我不应该尖叫——这时,她听到他的声响,他的大脚走在走廊地毯上,发出咚咚声。后来她相信,该死的舒曼夫妇又把他们的声响开大,她把底音乐器的咚咚声错当成脚步声,但在那一瞬,她确信是阿历克斯.马辛他又回来了......一个如此专注而残酷的人,甚至死亡都无法阻止他。杜娣生平第一次晕过去。不到三分钟,她就苏醒过来。她的两腿仍无法站起来,于是她爬过短短的公寓过道,来到门边,披头散发。她想打开门看看外面,但做不到。她关死锁,插上门栓,把铁棒插到钢基座里。做完这些事后,她背靠门坐着,大口大口喘气,眼前一片模糊。她隐隐约约意识到她把自己同一具残破的尸体锁在一起,但那并不太糟。它一点儿也不糟,当你考虑到另一种选择时。她的力气慢慢恢复过来,能够站起来了。她转过过道顶端的角落,走进厨房,电话在那儿。她竭力不去看克劳森的遗体,虽然这无济于事,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得看到那心灵拍成的清晰可怕的照片。她给警察打电话,当他们来到时,她却不让他们进来,直到一个警察把证件从门下塞进来。“你妻子叫什么名字?”她问那警察,他薄薄的证件写着他叫查尔斯.F.图梅。她的声音尖锐、战栗,和她平时的大不相同,她最亲密的朋友们(如果她有的话)也会听不出来。“斯蒂芬妮,夫人。”门另一边的声音耐心的回答道。“我可以往你的局里打电话查的,你要知道!”她几乎在尖叫了。“我知道你可以,艾伯哈特太太,”那声音回答说,“但是,如果你越快让我们进来,你会感到越安全,你不这么认为吗?”因为她仍很容易辨别的出警察的声音,就像她能辨别坏的气味一样,她开了门,让图梅和他的同伴进来。他们一进来,杜娣做了件她以前从没做过的事:她歇斯底里发作起来。第七章 嫌疑一泰德正在楼上书房写作时,警察来了。丽兹在客厅读一本书,威廉和温蒂在他们的特大围栏中玩耍。她走到门口,先从门边的一个窄窄的装饰性窗户往外望去。自从泰德在《大众》杂志上戏称的“初次登场”后,她就养成了这一习惯。来访者大都是有点儿认识的人,还有一些好奇的小镇居民,甚至还有一些完全陌生的人(后者无一例外是斯达克迷),他们喜欢来看看。泰德称之为“看活鄂鱼并发症”,并说再过一、两个星期这种情况就会逐渐消失,丽兹希望他是对的。同时,她担心某个新的来访者是杀死约翰.列农的那类发疯的猎鄂鱼者,所以,总是先从旁边的窗户窥看一下。她不知道她是否能认出真正的疯子,但她至少能让泰德每天早上两小时的写作不被打断。在那以后,他自己去开门,通常以一种内疚的小男孩的神情看着她,使她不只该怎么回答。今天星期六早晨站在前门台阶上的三个人不是波蒙特或斯达克迷,她猜也不是疯子......除非某些疯子喜欢开州警察的巡逻车。她打开门,感到一种不安,当警察不招自来时,甚至最无辜的人都会感到不安。她猜想,假如她的孩子已大到能在这个下雨的星期六早晨出去玩的话,那么此时她定会担心他们是否安好了。“有什么事吗?”“你是伊丽莎白.波蒙特太太吗?”其中一人问道。“对,我是。有什么事吗?”“你丈夫在家吗,波蒙特太太?”第二个人问,这两个穿着相同的灰色雨衣,戴着州警察帽。“不,你们听到的楼上啪啪的响声是厄纳斯特.海明威的幽灵,”她想这么说,当然没有说出口。她起初是感到一种惊恐,怕谁出事了;然后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内疚,使她想说粗鲁或讥讽的话,不管具体怎么说,其实际内容即:“走开。这儿不需要你们,我们没做任何错事。走开,去找那些做错事的人。”“我可以问为什么你们要见他吗?”第三个警察是阿兰.庞波。“警察公务,波蒙特太太,”他说,“我们可以跟他谈谈吗?”二泰德.波蒙特不写日记一类的东西,但他有时会写写他生活中令他感性趣、惊奇或可怕的事。他把这些记载装订成册,他妻子对此不感兴趣。实际上,它们使她感到厌恶,虽然她从没这么告诉过泰德。这些记录大部分令人费解地冷淡,好像他的一部分站在一边,以它自己高高在上的、不感兴趣的眼睛看待的生活。六月四日警察来访后,他写下了长长的一段,其中充满了一种强烈的、异乎寻常的情绪暗流。“我现在更好地理解了卡夫卡的《审判》和奥威尔的《1984》。把他们仅仅当作政治小说来读是一种严重的错误。当初写完《狂舞者们》后,我才思枯竭,加上丽兹又流产,于是陷入抑郁之中,我仍认为那是我们婚姻生活中最痛苦的一段感情历程,但是,今天发生的事更糟。我告诉自己,这是因为这次经历还很新鲜,但我怀疑不仅如此。如果说那段抑郁和失去第一对双胞胎的时光是伤口的话,这伤口也已愈合,只留下一些伤痕表明它们曾是伤口,我认为这次新的伤口也会愈合......但我不相信时间会彻底消除它。它也会留下伤痕,这伤痕更短促更深——就像猛扎一刀后留下的退色的伤痕。“我确信警察是在安规矩行事。但我仍觉得自己有被拉进某种非人的官僚机器的危险,是这机器而不是人将有条不紊地运行,直到把我碾成碎片......因为把人碾成碎片就是机器的任务。我的喊声既不会加速也不会减缓那机器的粉碎行动。“我可以看出丽兹很紧张,她上楼来告诉我警察有事要见我,但不原告诉她是什么事。她说其中一人是阿兰.庞波,罗克堡的警长。我以前见过他一、两次,但我能真正认出他是因为他的照片常在罗克堡《呼声》报上出现。“我很好奇,也很高兴能离开一会儿打字机,在那里,我的人物坚持要干我不想要他们干的事。如果我有什么预感的话,我认为可能会与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有关,或与《大众》杂志上的文章有关。“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准确地写出会面的气氛,我不知道这是否有意义,只是觉得试一试很有比要。他们还站在客厅靠近门厅的地方,三个人都很强壮(难怪人们叫他们公牛),雨衣上的水滴落在地毯上。“‘你是泰德.波蒙特吗?’他们中的一个人——庞波警长——问,就是在这时,我想要描述(或至少指出)的情绪变化发生了。困惑加上好奇,还有高兴,高兴我自己被从打字机上解放出来,不管这解放多么短暂,还有一点儿焦虑。他称我的全名,但没有‘先生’。像一个法官向被告宣读判决。“‘对,正是,’我说,‘你是庞波警长。我认识你,因为我们在罗克堡湖边有一幢别墅。’我伸出手,这是所有受过教育的美国男人无意识的动作。“他只是看着它,一种表情掠过他的面孔——就好像他打开冰箱的门,发现买来做晚饭的鱼已经变质了。‘我不想握你的手,’他说,‘所以你可以把它收回去,免得我们俩尴尬。’这么说话真是太奇怪了,太粗鲁了,但更使我烦恼的是他说话的方式,他好像认为我已经疯了。“我吓坏了。我的情绪从好奇和高兴变成彻底的恐惧,我至今也难以相信这种情绪转变怎么会这么迅速,太他妈迅速了。在那一刻,我知道他们不是来和我谈什么事,而是他们相信我做了什么事,在那起初可怕的一瞬——‘我不想握你的手’——连我也确信我做了。“那是我需要说的。在庞波拒绝握我的手之后那死寂的一瞬,我实际上认为我做了一切事情......而且无法不承认我的罪行。”三泰德慢慢放下他的手。他从眼角可以看到丽兹两手在胸前扭成一团,突然,他想要对这个警察大发雷霆,这个警察被慷慨地请进他的家里,却拒绝与他握手,这个警察至少一部分工资是由波蒙特夫妇所交的税支付的,这税是为他们在罗克堡的别墅所交的。这个警察吓着了丽兹,这个警察吓着了他。“很好,”泰德冷静地说,“如果你不愿和我握手,那么也许你愿意告诉我你为什么来这儿。”与另两位州警察不同,阿兰.庞波没有穿雨衣,他只穿了齐腰的防水夹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开始读它。泰德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听到的是米兰达警告的一个翻版。“正如你所说的,我叫阿兰.庞波,波蒙特先生。我是缅因州罗克堡的警长。我来这儿是因为必须询问你与一宗凶杀案的关系。我将按规定问你这些问题。你有权保持沉默——”“啊,天哪,这是什么”丽兹问道,接着泰德听到他自己说:“等一下,稍等一下。”他想要大声说,但即使他的大脑告诉他的肺提高音量发出一声怒吼,他却只能说出一句温和的抗议,庞波对此不予理睬。“——而且你有权找律师。如果你找不起,我们将为你提供。”他把那张卡又放回口袋。“泰德?”丽兹偎着他,就像一个被雷电吓着的小孩。她大大的眼睛不解地凝视着庞波。这眼睛有时跳到另两位州警察身上,他们看上去壮得可以在职业橄榄球队打后卫,最后眼光又停在庞波身上。“我不会跟你去任何地方的,”泰德说。他的声音发抖,乎高乎低,像个孩子。他仍在努力使自己发怒,“我不相信你能强迫我那么做。”另一个警察清清嗓子。“另一个选择,”他说,“就是我们回去拿一张逮捕证,波蒙特先生。根据我们现有的证据,那会是很容易的。”警察瞥了庞波一眼。“说句公平话,庞波警长要我们带一张过来。他坚持这么做,我猜他本来会如愿的,如果你不是......一个公众人物。”庞波看上去很厌恶,也许是因为这一事实,也许是因为警察在告诉泰德真相,也更可能是因为这两者。那个警察看到了他的表情,于是两脚很笨拙的移动了一下,好像有点尴尬,但他还是继续说下去:“实际情况是这样,我觉得你应该知道。”他探询地看看他的同伴,后者点点头。庞波看上去很厌恶,而且很生气。泰德想,看上去好像他想用他的指甲把我撕开,把我的肠子缠在我的头上。“那听上去非常专业,”泰德说。他感到轻松了一点儿,发现自己至少恢复了一些勇气,他的声音也平静下来。他想要生气,因为生气能减缓恐惧,但他能做到的只是困惑,他感到费解,“但忽视的是这一事实:我根本不知道这该死的情况究竟是什么。”“如果我们相信那是实际情况,我们不会到这儿来,波蒙特先生。”庞波说。他脸上的厌恶表情终于达到目的:泰德突然被激怒了。“我不在乎你们怎么想的!”泰德说,“我告诉你我知道你是谁,庞波警长。1973年以来我妻子和我在罗克堡就拥有一幢别墅——那时你还没听说过那地方呢。我不知道你到远离你辖区一百六十英里的这儿干什么,或为什么你像看一辆新车上的一堆鸟屎一样看着我,但我能告诉你我不会跟你去任何地方,除非我明白是怎么回事。如果要逮捕证,那么你去拿一张来。但我要你知道,如果你这么做,你将掉到一个滚烫的便壶中,而我将是在下面烧火的人。因为我什么都没干过。这真他妈让人愤怒。真......他妈的......让人愤怒!”现在他声音达到最高点,两个警察看上去有点儿尴尬。庞波没有。他继续以那种另人不安的眼光盯着泰德。在另一间屋子,双胞胎中的一个开始哭起来。“啊,天哪,”丽兹呻吟道,“到底怎么回事,告诉我们!”“去照顾孩子们,宝贝。”泰德说,仍然死盯着庞波。“但是——”“请吧,”他说,两个孩子都在哭叫了,“这儿没事。”她最后颤抖地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睛在说真的没事吗?然后走进客厅。“我们要问你与谋杀豪默.加马奇有关的事。”第儿个警察说。泰德把盯着庞波的眼睛从他身上移开,转向警察:“谁?”“豪默.加马奇,”庞波重复道,“你要告诉我们你根本不认识他,波蒙特先生?”“当然我不会,”泰德说,吃了一惊,“我们在镇上时,豪默把我们的垃圾运到垃圾场,修修补补房子。他在朝鲜战争中失去了一只手臂,他们给了他银星——”“铜星。”庞波面无表情地说。“豪默死了?谁杀了他?”两个警察互相看看,吃了一惊。除了悲伤,惊讶可能是最难伪造的人类情感。第一个警察以一种古怪的、温和的声音回答说:“我们有一切理由相信是你干的,波蒙特先生。这就是我们到这儿来得原因。”四泰德极其茫然地看了他片刻,然后大笑起来:“天哪,天哪,真是妙极了。”“你要穿一件外衣吗,波蒙特先生?”另一个警察问,“外面雨下得很大。”“我不会跟你们去任何地方。”他心不在焉地重复道,完全没有注意到庞波脸上的暴怒。泰德在思考。“我恐怕你得去,”庞波说,“这种方式或另一种方式。”“那么,它必须是另一种方式,”他说,然后不由自主地问,“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波蒙特先生,”庞波慢慢说,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似乎他在对一个不太聪明的四岁小孩说话,“我们不是到这儿给你情报的。”丽兹抱着孩子回到门廊。她面无血色,额头像一盏灯一样闪亮。“你们真是发疯了,”她说,从庞波看到警察然后又回到庞波身上,“发疯了。你们不知道吗?”“听着,”泰德说,走到丽兹身边,伸出一只手臂搂住她,“我没有杀豪默,庞波警长,但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你这么生气。到楼上我的办公室去吧,让我们坐下,看看我们是否能理出个头绪——”“我要你去穿外衣,”庞波说,他瞥了丽兹一眼,“原谅我的粗鲁,但在这么个下雨的星期六早晨我已经受够了。”泰德看着两个警察中稍老一些的那个。“你能不能让他理智点儿?告诉他他能避免一场大尴尬和麻烦,只要他告诉我豪默是什么时候被杀的?”他又补充道,“在什么地方,是否是在罗克堡,我不能想象豪默在那儿干什么......好吧,除了去大学,我没有离开过鲁德娄,近两个半月以来一直是这样。”他看看丽兹,她点点头。警察认真考虑了一会儿,然后说,“对不起,等一下。”他们三人退到走廊,两个警察看上去是拉着庞波走出前门。门一关上,丽兹连珠炮似地问了一大串混乱的问题,泰德太了解她了,如果不是由于豪默的死讯,她的恐惧会以生气——甚至愤怒——的方式对警察们发泄出来的,她现在快哭了。“一会儿就没事了,”他说,吻吻她的面颊。接着他也吻吻威廉和温蒂,他们俩看上去很不高兴。“我认为那两个警察已经知道我说的是真话。庞波......啊,他认识豪默,你也认识,他只是非常生气。”“从他的表情和声音看,他应该有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我是凶手,”他想,但没说出口。他走到门边窄窄的窗户,向外窥看,就像丽兹做过的那样。如果不是因为目前的处境,他所看到的场景会是非常可笑的。他们三人站在门前台阶上开会,没有完全避开雨。泰德可以听到他们的声音,但听不清具体在说什么。他觉得他们看上去像棒球运动员在对方得分后聚在投手踏板上商量,两个警察都在对庞波说话,后者摇着头,很激动地回答。泰德又走回门厅。“他们在干什么?”丽兹问。“我不知道,”泰德说,“但我认为两个警察在劝庞波告诉我他这么确信我杀了豪默.加马奇的原因,或至少部分原因。”“可怜的豪默,”她低声说,“这就像一场恶梦。”他从她手上抱过威廉,再次告诉她别着急。五警察们大约二十分钟后进来。庞波的脸阴沉沉的,泰德猜两位警察告诉了他他自己已经知道但不愿承认的事实:作家没有表现出罪犯惯有的面部肌肉痉挛或抽搐。“好吧,”庞波说。泰德认为,他在努力显得彬彬有礼,而且做的很不错。考虑到他是在杀害一个独臂老人的第一号嫌疑犯面前,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虽然不算非常成功。“这些先生要我在这儿至少问你一个问题,波蒙特先生,我同意了。你能将一下从五月三十一日晚十一点到六月一日凌晨四点你在什么地方吗?”波蒙特夫妇交换了一下眼光。泰德感到心上的重物松动了,他还没有完全卸下,但他觉得抓着重物的锁链已解开,现在只需要使劲推一把。“是那一天?”他低声对妻子说。他认为是那一天,但这似乎太巧了,让人不敢相信。“我确信是那一天,”丽兹回答说,“三十一日,是吗?”她充满希望地看着庞波。庞波猜疑地回望着她:“是,夫人。但我恐怕你没有事实根据的话不会——”她不理睬他,扳着她的手指往回数。突然地咧嘴笑起来,笑得像个女学生。“星期四!星期四是三十一!”她冲她丈夫喊道,“是那一天!谢天谢地!”庞波看上去很困惑和更加猜疑。两个警察互相看看,然后看着丽兹。“你能告诉我们是怎么回事吗,波蒙特太太?”一个警察问。“三十一日星期四晚上我们在这儿举行了一次聚会!”她回答说,胜利而不满地看了庞波一眼,“我们有一屋子人!对吗,泰德?”“的确如此。”“在这类案件中,被告不在现场的证据本身就会引起怀疑。”庞波说,但他看上去有些出乎意外。“啊,你这愚蠢、傲慢的家伙!”丽兹喊道,她的面颊现在变得通红,恐惧过去了;愤怒降临了。他看着两个警察,“如果我丈夫没有不在你们指控他犯的谋杀现场的证据,你们把他带到警察局去!如果他有,这个家伙说这可能仍然意味着他犯了杀人罪!你们害怕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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