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他对此深信不疑,用不着去查工具屋墙上钉着的公墓详细地图。这一片的六块地归行政委员巴斯特所有。但实际上只有巴斯特的父亲和叔叔埋在这片地里。他们的墓就在右边,墓碑挺立着,完好无损。挖墓人霍特记得这块地,还有一个原因。正是在这里,那些纽约来的人竖起他们的假墓碑,当时他们正在做有关泰德.波蒙特的报道。波蒙特和他妻子有座夏季别墅在这镇上,就在罗克堡湖边。大卫.菲利浦照管他们的房子,去年秋天,霍特自己也曾帮助大卫为他们铺家用柏油车道,那是在树页凋落、又开始忙碌之前。今年春天,波蒙特有点不好意思地问他,能不能让摄影师在公墓中竖一块假墓碑,拍几张“恶作剧照片”。“如果不行,你就直说,”波蒙特对他说,听上去更不好意思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完全可以,”霍特和气地回答说,“你是说《大众》杂志?”泰德点点头。“哇,太了不起了,是吗?从《大众》杂志来的人!我一定要买那期杂志!”“我不敢说我要那期杂志,”泰德说,“谢谢你,霍特先生。”挖墓人霍特喜欢波蒙特,即使他是个作家。霍特自己只上八年级——而且是考了两次才通过的,另外,不是镇上每个人都称他为“先生”的。“如果他们能做到的话,杂志社的那些家伙可能也许喜欢拍你拿着手枪抢劫银行运钱车的照片,是吗?”波蒙特爆发出少见的大笑。“对,我想这正是他们想要的。”他说,拍拍霍特的肩膀。摄影师竟然是个女人,挖墓人霍特称她为“城里来的高级婊子”。当然,这个城指的是纽约。她走路的时候,胸部和臀部剧烈摇摆,像安了轴一样。她从机场租了旅行车,车里塞满了照相器材,她和她的助手居然还能作进去,这真是个奇迹。如果卡车太满,必须在她的助手和某些器材之间做一选择的话,霍特认为,她一定会选择照相器材,而让她的助手自己回机场。波蒙特夫妇开着他们自己的汽车,跟在旅行车并停在它后面,他们俩看上去既难为情,又觉得有趣。既然他们自愿和“城里来的高级婊子”在一起,挖墓人霍特猜想也许他们觉得这很有趣。”一切都很好吗。泰德先生?“他问。“天哪,不好,但我猜会好的。”他回答说,冲挖墓人霍特眨眨眼。霍特立即也冲他眨了以下。一旦明白波蒙特夫妇是自愿的,霍特就安下心做观众了。他很高兴自己能离得这么近看一场免费表演。那个女人所带的东西中,有一个老式假墓碑,顶部是圆的,它看上去更像漫画里的那种,一点儿也不像霍特最近竖起的真墓碑。她围着假墓碑瞎忙,让她的助手一次又一次的竖起它。霍特曾走过去问是否要他帮忙,但她傲慢的拒绝了,于是霍特又退回原处。最后,她总算把它摆好了,又让助手忙着布光。在这期间,波蒙特先生一直站在一边看,有时摸摸他额头上的白色小疤痕。他的眼睛让霍特着迷。(他在照片,)霍特想。(也许比那婊子更好,而且更持久。他把她储存起来,将来某一天写进书里,她却一点也不知道。)最后,一切就绪,可以拍照了。那个女人让波蒙特夫妇在那个假墓碑上握了十几次手,那天天气很冷,她指挥他们就像指挥那个娘娘腔的助手一样。由于光不对或他们的脸不对或她自己他妈的不对,她用高而沙哑的声音一次次命令他们重做,霍特听说波蒙特先生不是那种很有耐心的人,他期待着他对她大发雷霆。但是,波蒙特先生——还有他的妻子——似乎觉得很有趣,并不生气,他们一次次照“城里来的高级婊子”的话做,虽然那天非常冷。挖墓人霍特相信,如果他自己的话,他用不了十五秒就会对那个女人大发雷霆。正是在这儿,在这该死的坑的地方,他们竖起了那个假墓碑。啊,如果他需要更进一步的证据的话,草皮上还有圆形脚印,这是那个“高级婊子”的高跟鞋留下的。她是从纽约来得,只有纽约女人才会在那种季节穿高跟鞋,而且还穿着它们在公墓里走来走去拍照。如果那不是——他的思路突然断了,那种寒意又涌上来。他正注视着摄影师高跟鞋留下的有些模糊的脚印,当他盯着脚印时,他的眼睛偶然发现别的、更新的脚印。二脚印?那些是脚印吗?(当然不是,挖这个坑的家伙把一些土扔得比其它的土远了一点,如此而已。)不是这样,霍特知道不是这样。再他到达绿草地上的第一个土块前,他在离坑最近的一堆泥土上看到了一个很深的脚印。(那么,那是脚印了,接着呢?你认为做这事的人手里拿着一把铁锹四处飘荡,像一个友好的幽灵?)世界上有许多人喜欢自己骗自己,但挖墓人霍特不是那种人。他心理那个神经质的、嘲笑的声音无法改变他看到的。他一生追逐过许多野兽,这脚印太明显了,不容他视而不见。他祈求上帝,但愿它不是脚印。靠近坟墓这堆泥土上,不仅有脚印,还有一个圆形的凹痕,几乎有吃饭盘子那么大。这个凹痕在脚印左边。在圆形凹痕和脚印的两边(但更靠后)泥中,有些沟槽,显然是手指的痕迹,这手指在抓紧前滑了以下。他抬起头,在第一个脚印后又看到了另一个。在那个后面的草地上,是第三个的一半,那是鞋上泥土成块落下时形成的。它已经倒了,但还有足够的湿度保持着印痕......开始引起他注意的三、四个脚印也是这样。如果他不是来得这么早,而草还是湿的,她就会碎成小土粒,那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他希望他来得晚点儿,希望他先去“仁慈公墓”,他离开家时本来是那么打算的。但他没有,这就是一切。脚印逐渐消失,距离地上的坑(坟墓)不到二十英尺。挖墓人霍特怀疑远处潮湿的草地上可能还有脚印,认为自己应该去检查一下,虽然他很不愿意。现在,他又把视线投向最清晰的那些痕迹,这些痕迹在靠近坑的一小堆土上。手指抓出的沟槽;稍稍靠前的原形凹痕;圆形凹痕旁边的一个脚印。这些说明了什么?挖墓人霍特还没问他自己,答案已经落入他心中。他看的清清楚楚,好象事情发生时他就在这儿一样,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愿再跟这事发生关系的原因。太他妈令人毛骨悚然了。因为从外表看:这里有一个人站在新挖的坑中。对,但是他是怎么下去的呢?对,但是他自己挖的坑,还是别人挖的呢?对,但是从这些小草根的扭曲、磨损和断裂来看,好像草皮是被用手扯开,而不是用铁锹整齐的铲开的,这怎么解释?别管这些但是。别管它们。也许,不去想它们更好。只设想这个人站在坑中,这个坑太深了,没发跳出来。那么他干什么呢?他把他的手掌放在最近的土堆中,把自己引来上来。如果他是个成人而不是孩子的话,这么做并不难。挖墓人霍特看着清晰完整的脚印,心想,(如果这是个孩子,他有一双大得吓人的脚。这脚至少是十二号的。)手伸出来,引体向上。在这过程中,手在松散的泥土中滑了一下,留下那些短沟槽。然后你出来了,你用一只膝盖保持身体平衡,造成那圆形凹痕。你把一只脚放在膝盖边,重心从膝盖移到脚上,站起身,走开。简单的不可思议。(某个人从他的坟墓中钻出来,然后走开了,是这样吗?也许他有点儿饿了,决定去镇上的快餐店要一个奶酪汉堡和一瓶啤酒?)“他妈的,它不是一个坟墓,它是一个该死的地上的坑!”他大声说,当一个麻雀冲他大叫一声时,他吓了一跳。对,只不过是地上的一个坑——他这么对自己说。但他怎么一点也看不到铁锹留下的痕迹呢?为什么只有离开坑的一系列脚印,却没有绕着它、走向它的脚印呢?如果一个人在挖的话,他会常常踩进他挖出的土中,应该会留下那些脚印的。挖墓人霍特不知道该怎么办。从技术上讲,他认为一件罪行已犯下,但你无法指控罪犯盗墓——因为被挖的那块土里没有尸体。你最多称之为破坏行为,如果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挖墓人认为这不是他的事。也许,最好把坑填上,把草皮补上,然后忘掉这整个事件。(说到底,)他第三次告诉自己,(没有人葬在那里。)在他记忆中,那个下雨的春日朦胧一闪。天哪,那个墓碑看上去像真的一样!当你看着那个柔弱的助手搬弄它时,你知道它是假的,但是,当他们把它竖好,并在前面放上那些假花时,你会发誓它是真的,真的有什么人——他的手臂开始起鸡皮疙瘩。“你别想了,”他严厉地告诉自己,这时,麻雀又叫起来,挖墓人霍特欢迎它不可爱但是却极为真实和平凡的声音,“你继续叫吧。”他说,然后走向最后那些脚印。正如他所猜测的,他可以看到草地上其它的脚印。它们离得很开。看着它们,挖墓人认为这家伙并没再跑,但他的确没有浪费时间。四十码外,他可以通过另一种方法看到那家伙走的路线:一个大花篮被踢翻了。虽然至此他已看不到脚印,但是,花篮应该是在他能看到脚印的那条路上的,他只是简单的把它踢到一边,继续向前走。从挖墓人霍特的观点看,这么做事的人,你最好别去惹他,除非你有充足的理由。他斜穿过墓场,好象走往公墓和公路之间的矮墙。他像一个有地方要去和有事要干的人一样行动。虽然挖墓人霍特不善于想象,但有那么一瞬,他真的看见他了:一个大脚的大个子,大步走在这漆黑寂静的郊外,步态从容自信,一脚踢开挡道的花篮,连步子都没变。他也不害怕——这个人什么都不怕。因为如果那里真有活的东西的话,他们会害怕他。移动,行走,大步走,上帝保佑挡他道的人。麻雀大叫一声。挖墓人霍特吓了一跳。“忘记它,朋友,”他再次告诉自己,“填上那该死的坑,再别想它了!”他填上坑,并努力想忘掉它,但是,那天下午,戴克.布拉福德在“斯达公墓”找到他,告诉他有关豪默.加马奇的新闻,加马奇那天早晨在离“家乡公墓”一里的35号公路被发现。整个镇子异常兴奋,谣言和猜测满天飞。于是挖墓人霍特很勉强的去找庞波警长谈话。他不知道加马奇的被杀和坑及脚印是否有关系,但他认为最好把他知道的说出来,让那些吃这碗饭的人来判断。第四章 小镇凶杀一近几年来,罗克堡是个很不幸的小镇。似乎是为了证明祸不单行这句老话,最近八年或十年来,一连串可怕的事情在这里发生,这些可怕的事情成为全国性新闻。那些可怕的事情发生时,乔治.伯曼是当地警长,人们亲切的称他为大乔治,但是大乔治不会来处理豪默.加马奇案件,因为大乔治已经死了。那时,警察内部一个人犯下了一系列强奸——勒死罪行,大乔治破获了这一案件,但是,两年后,他在外3号公路被一条疯狗咬死——不止是咬死,而是名副其实的被撕开。这些事件都非常奇怪,但着世界就是一个奇怪的地方,无情、可悲。新警长阿兰.庞波那时不在罗克堡,1989年前,他在纽约州北面的一个中小城市负责公路安全。看着35号公路旁沟中豪默.加马奇破碎的尸体,他希望自己仍在原来的那个中小城市。看来,这个小镇的坏运气根本没有随着大乔治.伯曼之死而消失。哦,别瞎想——你并不希望你在别的地方。别说你想到别的地方,否则坏运气真的会抓住你。安妮和孩子们认为这是个好地方。所以,为什么不打消那个念头呢?)这是忠告。庞波发现,人的脑袋总是给他的神经它们不能接受的忠告。神经说,(是,先生,现在你提到它,那它就是真的。)接着神经开始紧张不安。他对这类事情是有心理准备的,不是吗?在他担任警长期间,他曾在小镇路边挖出过四十具尸体残骸,阻止过无数次打架斗殴,处理过上百次虐待配偶和儿童案——那还只是正式报案的,但他在任这些年却很少有凶杀发生。只有四起,而且只有一个罪犯逃走了-乔.罗威在砍掉他妻子的脑袋后逃走了。庞波对那位女士有所了解,当他收到罗得岛警察的传真,说他们已抓到罗威时,他几乎为罗威感到遗憾。另一起凶杀是汽车杀人案。剩下的两个很平淡无奇,一个是用刀,一个是用光秃秃的指关节——后者是一起走到极端的配偶虐待案,只有一点很独特:妻子把醉得不醒人事的丈夫打死,为二十年来所遭的毒打复了仇。当她受到指控时,她身上的瘀伤还清晰可见。法官只判她在妇女教养院呆六个月,然后是缓刑六年,庞波对此一点儿也不遗憾。潘德法官这么判,可能只是给那位女士她真正应得的东西是不明智的,她应得的就是一枚奖章。他发现真实生活中的小镇谋杀,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中的小镇谋杀,毫无共同之处。小说中,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七个人在上校家中轮流用刀捅邪恶的老上校。庞波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你赶到现场时,总会发现罪犯仍站在那里,低头看着那一片混乱,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么,他怎么会就这样失去控制,造成可怕的后果。即使罪犯离开现场,他一般也不会走的很远,总有两、三个目击者能告诉你究竟发生了什么,谁干的,他去了哪儿。最后一个问题的回答通常是最近的酒吧。一般来说,现实生活中的小镇谋杀是简单、野蛮和愚蠢的。一般来说。但是,有一般就会有特殊。有时候,小镇上的谋杀案很难立即破了......眼前这个谋杀案就是这样。庞波耐心等待。二诺里斯.里杰威克警官从他的巡逻车走过来,那车就停在庞波车的后面。晚春温暖的空气中,两台警察专用的对将机在劈啪作响。“雷在赶来吗?”庞波问。雷指的是雷.凡.阿伦,他是特约医师和验尸官。“是的。”诺里斯说。“豪默的妻子怎么样?有人告诉她了吗?”庞波一边说话,一边挥手赶走豪默脸上的苍蝇。豪默仰面朝天,但除了突起的鹰钩鼻外,已没剩下什么了。如果没有假的左手臂和斤牙,庞波怀疑他自己的母亲也认不出他,这金牙原先是在他嘴里的,现在裂成碎片,洒落在他软软的脖子和衬衣上。诺里斯.里杰威克警磨磨蹭蹭走过来,低头看着他的鞋尖,好象突然对它们感兴趣起来。“恩......约翰在巡逻,安迪在地方法庭——”庞波叹了口气,站起身。死者豪默.加马奇已经六十七岁了。他和他妻子住一间整洁的小房子,紧靠着旧火车站,离这儿不到两里,他们的孩子都已长大离去。今天一大早,加马奇太太给警长办公室打来电话,带着哭腔说:她今天七点醒来,发现豪默一夜未归,他平常因为嫌她睡觉打呼噜,睡在以前孩子的一间房中。昨天晚上七点,他像往常一样,出去玩保龄球,他应该在半夜回到家中,最晚不超过十二点半,但床是空的,他的汽车也不在院里或车库中。白天调度员舍拉.布里阿姆把电话转告给庞波警长,他当时正在加油站加油,听到报告后,马上用加油站的付费电话给加马奇太太打了一个电话。他先告诉了他有关卡车的一切信息——1971年产雪佛莱轻便货车,白色,带有茶色锈斑,座位上有一个枪架,缅因州车牌,号码是96529Q。他把这些情况用对讲机告诉正在值勤的部下(只有三个人,安迪在法庭作证),并且告诉加马奇太太,他一有消息就通知她。他并不很着急,加马奇喜欢喝啤酒,玩保龄球的时候更是如此,但他并不傻。如果他喝多了,觉得开车不安全,他可以睡在某个玩球伙伴家客厅的沙发上。然而,有一个疑问:如果豪默决定留在某个球友家,他为什么不给他的妻子打个电话,告诉她一声呢?他不知道她会担心吗?时间很晚了,也许他不想打扰她,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庞波想,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打过电话,而她睡得很沉,没有听到,在她的卧室和放电话的房子之间有一扇关着的门。在这个可能性中,你必须附加一个条件,即她呼噜打得震天作响。庞波向心神不安的加马奇太太道别,挂了电话。他认为,最晚今天上午十一点,她的丈夫就会回家,他一定满面羞愧,宿醉未醒。那时,加马奇太太会狠狠骂老家伙一顿。庞波自己也会讽刺他几句。加马奇太太打完电话一小时后,他觉得自己的分析有些不太对头。如果加马奇在一个保龄球友家里过夜,庞波认为,这应该是第一次。否则的话,他妻子自己就会想到这种可能性,至少在给警长办公室打电话前会多等一会儿。这时,庞波突然意识到,豪默.加马奇太老了,他不会改变自己的习惯的。如果昨晚上他在什么地方睡觉,他以前应该这么做过,但他妻子的电话表明没有。如果他以前能开车回家,那么昨晚他也应该能这么做。......但他没这么做。这么说老家伙总算学会了一种新习惯,他想。这种事也时有发生。也许,他就是喝多了。他甚至可能和平常喝的一样多,但却比平常更醉。他们说的确有这种情况发生。他试着忘记豪默.加马奇,至少暂时忘掉他。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而他却坐在桌子前,手里摆着一只铅笔,想着那老头儿开着他的货车在什么地方。这个老头儿一头白发,剃得很短,还有一个机械手臂,他是在釜山失去真手臂的,那时,现在大多数当警察的越战老兵还在尿布上拉黄屎呢......算了,想这些没有用,它既不会帮他完成该做的工作,也不会找到加马奇。但是,他还是走到舍拉.布里阿姆的小屋,想让她和诺里斯.里杰威克联系上,想问问诺里斯发现什么没有,这时,诺里斯自己打电话进来了。诺里斯这一举动加深了庞波的不安,一阵凉意穿进庞波的全身,使他感到有点儿麻木。他嘲笑那些在广播节目中大谈心灵感应和先知的人。暗示和预感成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当他们使用暗示和预感时,他们都没有意识到,而误以为是心灵感应和先知,他嘲笑这些人的这种做法。但是,如果问他,那一刻他怎么想豪默.加马奇的,庞波会回答:(当诺里斯打电话进来时......啊,那时我开始知道老头儿要么受重伤、要么死了。后一种可能性更大。)三诺里斯恰巧在35号公路的阿森特农场停下,这是离“家乡公墓”南面一里的地方。他甚至都没想豪默.加马奇,虽然阿森特农场和豪默家相距不到三里,另外,如果昨晚豪默从南巴黎安正常途径回家的话,他会经过阿森特农场。诺里斯认为,昨晚阿森特农场不会有人看到豪默,因为如果他们见到的话,豪默十分钟后就会平安到家。诺里斯在阿森特农场停下,是因为他们有三个镇上最好的路农产品摊。他是那种喜欢烹饪的单身汉之一,他对新鲜的甜豌豆有一种强烈的喜好。他想知道阿森特农场什么时候有卖的,顺便问问,阿森特太太是否看到豪默.加马奇的货车。“你知道,”阿森特太太说,“这真有意思,你会问这个问题,因为我的确看到的,昨天晚上很完的时候,不对......我现在想起来了,应该是今天早晨凌晨,《约翰.卡尔森》还在放,但快到结尾了。我去取了一碗冰淇淋,看了一会儿大卫.英特曼表演,就上床睡觉了。这些天我睡的不太好,而且马路那边的那个男人让我很不安。”“什么样的男人,阿森特太太?”诺里斯问,突然感兴趣起来。“我不知道——就是某个人。我不喜欢他的样子。我甚至看不清他,可我就是不喜欢他的样子,怎么会这样呢?我知道,这听上去不太好,但那个疯人院离这儿并不太远。另外,当你凌晨一点看到一个男人独自在马路上时,谁都会觉得不安,即使他穿着套装。”“他穿着什么样的套装——”诺里斯开始问,但这没用。阿森特太太是个喋喋不休的乡下老妇人,她自顾自的说下去,完全不理诺里斯.里杰威克。他决定让她说完,同时尽可能收集有用资料,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他的笔记本。“在某方面,”她继续说,“这套装使我更加不安。在那种时候,一个男人穿着套装显得很怪,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可能你不明白,可能你认为我只是个愚蠢的老女人,可能我的确是个愚蠢的老女人,但是,在豪默过来一、两分钟,我有一种感觉,那个男人也许要到我房子这儿来。我起身检查一下,确信门已锁好。你知道,他往这边儿看,我看见他这么做。我说他往这边儿看,是因为他能够看到这么晚了窗户还亮着灯,可能还能看到我,因为窗帘很薄。我看不清他的脸——昨晚没有月亮,也没有灯——但我能看到他转过头。然后他真的开始穿过马路——至少我认为那是他正在做的,或想做的,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我认为他会走过来敲我的门,说他的汽车坏了,他能否用一下电话,我不知道如果他真那么做的话,我会说什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开门。我猜我是个愚蠢的老女人,因为我想到那部电影《阿尔费雷德.希区克柯的礼物》,那里面有个疯子,他能够施展魔力让小鸟从树上掉下来,只是他先要用一把斧子把某个人砍碎,然后他把碎片放在他汽车的行李箱中,只是由于他的一个尾灯坏了或类似的事,他们才抓住他——但另一方面——”“阿森特太太,我是否能问一下——”“——我不喜欢路那边的那个可怕的人,”阿森特太太继续说,“你知道。所以我有点儿不安。但是我对自己说——”这时,诺里斯完全忘掉了甜豌豆。他告诉阿森特太太,她看到的人可能与他们正在调查的案件有关,这终于使她停了下来。他要她从头开始,把她看到的一切告诉他,如果可能,就别扯《阿尔费雷德.希区克柯的礼物》之类的东西。他通过对讲机告诉阿兰.庞波警长的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她一个人在看“午夜影院”,她丈夫和孩子们已经上床睡了。她的椅子靠着窗户,外面是35号公路,窗帘没拉上。大约十二点三十或十二点四十,她抬起头,看到一个人远远的站在公路的另一边......也就是说,“家乡公墓”那一边。那人从那个方向走来,还是从别的方向走来?阿森特太太说不准。她有一种印象他可能是从“家乡公墓”方向过来的,这意味着他在离开小镇,但她无法确认地说出是什么给了她那种印象,因为她第一次看窗外时,只看到空旷的公路,在她起身去拿冰淇淋前,她又望了一眼,他已经在那里了。只是站在那里,望着亮灯的窗户——也许望着她。她认为他要穿过公路或者已经开始穿过公路(庞波想:也许他只是站在那里;其余的都不过是一个女人神经质的瞎扯了),这时,山坡上出现了灯光。当穿外套的男人看到驶近的灯光时,他竖起拇指,做出请求搭车的姿势。“这是豪默的货车,而且豪默开车,”阿森特太太告诉诺里斯,“开始,我以为他会一直开过去,任何一个正常的人在半夜看到搭车者都会这样的,但接着车尾灯亮了,那个人跑到汽车的乘客座的一侧,上了车。”阿森特太太四十六岁,但看上去比实际年令大二十岁,她摇摇她的满头白发。“豪默那么晚让人搭车,他一定是疯了,”他告诉诺里斯,“要么疯了,要么是头脑简单,我认识豪默快三十五年了,他可不是个头脑简单的人。”她停下来思索了一会。“哦......不是非常简单。”诺里斯试着让阿森特太太详细谈谈那个人穿着的套装,但没成功。因为路灯只修到“家乡公墓”那里,真是太遗憾了,但像罗克堡这样的小镇只有这么多钱可用。她确信那是件套装,不是运动衣或夹克,而且它不是黑的,这就留下太多可选择的颜色。阿森特太太认为搭车者的套装不是纯白的,但她可以发誓它也不是黑的。“我其实并不要求你发誓,阿森特太太。”诺里斯说。“当一个人和一个警察谈正经事时,”阿森特太太回答说,两手抱胸,“总是这样的。”所以,她所知道的基本情况是这样:大约凌晨十二点四十五分,她看到了豪默.加马奇接受了一位搭车者。但有一点很不妙,即:豪默在离他自己家门不到三公里的地方接受了一位搭车者......但却没有到达家里。阿森特太太关于套装的感觉也是对的。半夜看到一个搭车者,这本身就很奇怪了——十二点四十五分,一般的流浪者都已在附近的废谷仓或农夫的棚子中躺下了——再加上他还穿着套装打着领带(“某种黑色”,阿森特太太说,“只是别要我发誓是什么黑色,因为我不能,而且我不愿”),这就更使人不舒服了。“下一步你要我做什么?”诺里斯汇报完后,在对讲机中问道。“原地别动,”庞波说,“和阿森特太太聊聊《阿尔费雷德.希区克柯的礼物》,直到我到那里。我本人过去很喜欢那些片子。”但是,他开了不到半里,他俩的碰头地点就从阿森特农场转到它西边大约一里处的地方。一个叫费兰克.加维的男孩早晨钓完鱼回家,看到35号公路南边高高的草丛中两条大腿露了出来,他跑回家告诉他母亲,她往警长办公室达了电话。调度员舍拉.布里阿姆把这消息转给阿兰.庞波和诺里斯.里杰威克。舍拉在对讲机中遵守规则没有提到名字——许多好奇者总是在偷听警察对讲机——但阿兰从舍拉沮丧的声音中可以猜出她知道那些大腿是谁的。整个早晨发生的唯一一件好事,是诺里斯在庞波到那儿之前已经呕吐完了,而且他还比较明白,吐在3公路的北边,原离尸体和它周围可能有的证据。“现在干什么?”诺里斯打断了他的沉思问。庞波警长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停止轰赶豪默遗骸上的苍蝇,这是一场注定要失败的战斗。“现在我赶去告诉加马奇太太,让她今天上午尽早来看一下。你留在这儿守尸体,尽量轰开苍蝇。”“哎,警长,为什么?苍蝇太多了。而且他——”“死了,对,我知道这一事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看起来该这么做,我们没法把他该死的胳膊安上,但我们至少可以别让苍蝇在他剩下的鼻子上拉屎。”“好吧,”诺里斯恭恭敬敬地说,“好吧,警长。”“诺里斯,你能不能叫我‘阿兰’?试一试好吗?”“好,警长。”庞波哼了一声,转身最后看了整个壕沟一眼,等他回来时,这里可能已被圈起来,测绘杆上系着黄色的“犯罪现场,请勿入内”的字样。验尸官会在这里。司法部死罪处的摄影师和技术人员很快就会赶到。下午一点,州警察局的流动实验室也会到这儿,跟着大批专家,还有一个人专门提取车轮印模。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呢?哦,很简单:一个半醉的老头停下车帮一个陌生人的忙(“上来吧,孩子”,阿兰可以听到他这么说,“我只有几里路,但我可以捎你一段”),而陌生人却以打死老人并偷走他的车作为报答。他猜整个过程是这样的:穿套装的人请求豪默把车停到路边——最可能的借口就是他要小便——车一旦停下,他就打昏老人,而且——啊,接下来是最让人恶心的行为,太他妈让人恶心了。阿兰最后一次低头看壕沟,诺里斯蹲在那里曾是一个人的血淋淋的肉块旁边,耐心的用带夹子的写字板轰赶苍蝇,阿兰又一次感到翻胃。他只不过是个老人,你这狗杂种——一个半醉的老人,而且只有一只真手臂,他唯一的乐趣就是晚上玩保龄球。那么,为什么你不打昏他把他扔出车外就算了呢?晚上很暖和,而且即使再冷点儿,他也会没事的。他身体很好,不会着凉的。卡车的车牌号已通电全国。那么,为什么这样呢?喂,我希望有机会问问你。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肯定跟豪默没有关系,再也没有关系了,什么都跟豪默没有关系了。因为打昏他后,搭车人把他拉出驾驶室,拖进壕沟,可能是抓着他的胳肢窝拖的。阿兰可以看到加里奇的鞋留下的痕迹。在这过程中,搭车人发现豪默的残疾。到了沟底,他猛地从老人身上扭下机械手臂,用它把他活活打死。第五章 血车一“抓住它,抓住它。”康涅狄格州警察华伦.汉密尔顿低声说,虽然巡逻车只有他一个人。这是六月二日晚上,豪默.加马奇尸体被发现三十五小时,汉密尔顿警官从没听说过那个缅因州的小镇。他在麦当劳餐厅外的停车场。他巡逻时,喜欢到餐厅或加油站的停车场。如果晚上关着灯悄悄开到停车场的最后一排,你有时会有很不错的发现,不仅是不错,甚至是令人惊讶的发现。当他发现自己碰上这样一个机会时,他经常会自言自语。这种独白经常以抓住它,抓住它开始。然后是让我们查查着玩意或问问妈妈是否相信。“在这儿我们发现什么了?”这一次他一边低语,一边倒车。经过一辆卡马罗,经过一辆丰田,在强光灯下它像一堆正在风化的马粪。还有......找到啦!一辆老式GMC轻便货车,在灯光中看上去是桔红色的,这意味着它是白色或浅灰色的。他打开他的车灯,照在车牌上。汉密尔顿警官认为,现在的车牌越做越好。每个州都在车牌上印上图案,这就使它们在夜间便于辨认,因为变幻的灯光会使实际颜色发生极大的变化。最糟的灯光就是那些该死的桔红色强灯光。设计这些灯是为了阻止强奸和盗窃,他不知道这些目地是否达到,但他确信,它们给像他这样勤奋工作的警察造成麻烦,使他的工作更加困难。小小的图案有助于他的工作。自由女神不管在日光下还是在桔红色强灯光都是自由女神,不管什么颜色,自由女神意味着纽约。他现在照着的该死的小龙虾图案意味着缅因州。你不用再找“旅游胜地”字样,也不用猜测粉红色或棕红色或深兰色实际上是白色,你只要找那该死的小龙虾就行了。汉密尔顿知道,它实际就是龙虾,但该死的小龙虾就是该死的小龙虾,不管它是什么名字。他决不会吃那引进该死的小龙虾,就像他决不会吃猪屎一样。但是,他很高兴它们印在牌子上。今天晚上,他在寻找有小龙虾的车牌,看到它们格外高兴。“问问妈妈她是否相信这事。”他低声说,把巡逻车开进停车场。他拿起带夹子的写字板,翻到通缉单那一页,大拇指顺着目录向下移动。在这儿,96529Q,缅因州,该死的小龙虾的家乡。刚才汉密尔顿经过车旁时,发现驾驶室里没有人。有一个枪架,但是空的。也许有人在车厢里,甚至这个人手里可能还有枪。更有可能的是,驾驶员早走了,或在里面吃汉堡。但这没什么区别......“老警察,大胆警察,但不是老朽鲁莽警察。”汉密尔顿警官低声说。他关上灯,慢慢沿着那排汽车开下去。他停下两次,开了两次灯,虽然他根本没看他照着的汽车。总有这种可能性:96529Q先生在从餐厅回来时看到汉密尔顿在照偷来的车,如果他看到巡逻车继续开下去检查别的车,他就不会受惊逃走了。“安全就是安全,遗憾就是遗憾,这就是我所知道的。”汉密尔顿叫到。这是他喜欢的一句口头禅,仅次于问问妈妈她是否相信。他把车开进一个空位,在那里他可以监视货车。他跟不到四里外的总部通了话,告诉他们他发现了缅因谋杀案中寻找的那辆汽车,要求立即派援兵来。总部告诉他援兵很快就到。汉密尔顿发现没人走进那辆汽车,于是认为小心翼翼靠近它并不算鲁莽轻率。实际上,如果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暗处等待援兵的到来,那就像个胆小鬼一样了。他跳下巡逻车,解开枪套的扣子但没有把枪抽出来。他值勤时只抽出过两次手枪,但从没开过火。现在他也不愿意。他选择了一个角度接近货车,使他既能看到货车——特别是货车车厢——又能看到麦当劳方向走过来的人。他停下来,看到一个男人和女人走出餐厅,走向一辆福特轿车,他们坐进汽车,开往出口,这时,他才又继续向前走。他的右手放在手枪把上,左手放在臂部。他觉得,现在皮带也越做越好。他从小到大都是蝙蝠侠迷——实际上,他怀疑蝙蝠侠是他成为警察的理由之一。他最喜欢蝙蝠侠的多功能皮带,上面有各种有用的东西,可以在不同场合使用:绳子、也视镜、迷魂药。他的皮带当然不能跟那相比,但是在左边,有三个环吊着三件非常有用的东西。一个是电警棍,当你按顶上的红按钮时,它会发出一种超声波啸声,能把最狂暴的公牛变成一团软软的通心粉。它旁边是一个压力罐,再旁边是一个四节电池的手电筒。汉密尔顿从环上取下手电筒,打开它,然后左手溜上去遮住一部分光。他这么做时,右手一直没离开过他的手枪把。老警察,大胆警察,但不是老朽鲁莽警察。手电筒的光扫过货车车厢。里面有一块防雨布,但没有别的,车厢像驾驶室一样空。汉密尔顿很谨慎地和这个挂小龙虾车牌的汽车保持着一段距离——这是一种习惯,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现在他弯下腰,用手电照照汽车的下面,想伤害他的人能藏身的最后一个地方。那里不太可能有人,但如果他真因大意而死,他可不想让牧师这么赞美他:“亲爱的朋友,今天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悼念华伦.汉密尔顿警察,他由于不太可能的原因而死去。”那可太愚蠢了。他迅速扫过汽车的下面,没看到什么,除了一个即将要脱落的消音器——从它上面的洞看,它真掉了的话驾驶员也不会注意到。“我想没有别人,亲爱的。”汉密尔顿说。他最后一次检查汽车周围地区,特别是从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