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西斯可才离开畜栏二十码时,就看到那匹狼了,狼站在同一地方注视他们,也就是山崖对面的河岸上。他们前进,狼也前进,当西斯可停下来时,狼不但停下来,且退回到原来的地方,注视着他们。现在,邓巴中尉对这匹狼的兴趣,比前一夭更浓厚了,他知道他所见到的,是同一匹狼,因为,在它前脚上,有两片白毛。这匹狼块头大又强壮,不过,邓巴中尉可以看出,它已经过了壮年期,由放它能够不动声色地观察事情,所以中尉很快就联想到智慧这个字,智慧是由岁月累积而成的,而这头黄褐色的老狼,似乎拥有比它年龄还要多的智慧。最有趣的是,它竟然会退回原来的起点。于是,邓巴中尉要西斯可向前走,当他们前进时,邓巴往河对岸方向着。野狼竟然也前进了。事实上,它竟然踩着和他们同样的步伐,就这样,大约定了一百码之后,中尉要西斯可停下来。狼也停下来。中尉将西斯可转向河流,面对着狼,现在,他可以看到狼的眼睛,他感觉到狼的眼睛似乎饱含感情,或许是期望。他在想,狼的期望究竟会是什么时,狼转身离开了,他也加速马步,消失放山崖上。4一八六三年,四月十二日。虽然补给品很丰富,但我决定限制每天的口粮。防守的部队或增援随时有可能前来,我希望他们尽速前来。由补我只是此地驻兵的一员,而不是全部,所以我更应该克制消耗物资,最难以压抑的是咖啡,不过,我会尽力而为。遮阳篷已经动工了,今天的手工很拙,不过明天会适到标准,我计划在明天下午完工。今天下午做了一次短短的巡逻,一无所获。有一只狼似乎对我十分热忱,它曾经伴着我骑马走了一段路,直到目前为止,它是我唯一的访客,过去两天以来,它每天下午出现,如果明天再来,我就要叫它“双袜”,在它的前足上,有乳白色的白毛,就像穿着袜子一样。美国,约翰·邓巴中尉1第二天十分顺利。邓已中尉的手不再僵硬,遮阳篷顺利完工,他搭起篷子,拿来一只桶子,弯着腰在遮阳篷下卷烟丝,工作进行到二十分钟,一阵风吹来,遮阳篷便倒下来。他从大帆布下爬出来,觉得可笑之至,不过还是站在外面,研究出工作失败之处,他应该用绢子捆紧帆布和支柱才对,在日落之前,他做好这件工作,又回到帆布篷下,这一回,他舒服地闭着眼,一边喷烟,一边聆听风拍动帆布的愉快声音。然后,他用刺刀在茅屋墙上,挖了一扇窗,又用帆布当窗户盖住窗口。补给室的工作比较困难,他尽力工作,除了清除掉一大部份倒塌的墙外,其余一无所获。墙上有一个洞,无论他如何修补,总是很快就塌软下来,所以,他决定让这个洞永远存在,他找来另一块帆布盖住侗口,便洗手休息了。补给室的工作,从一开始就是白费力气。下午过后,他躺在床上,脑子里想的,仍然是补给室的问题,不过,随着时间的消逝,他渐渐不去管补给室了。天气很棒,是温和的春天,气温非常舒适,又有阵阵的微风,他头上的帆布总是被吹得啪哒作晌。生活上的小问题很容易解决,每天工作完毕后,中尉会带着他的烟上床,这是一段和平安静的时刻,他的眼皮会不自觉地沉重下来,没有多久,他就养成每天晚餐前,小睡片刻的习惯。双袜也变成习惯了。每天下午它会出现在河岸边,两、三夭以后,邓巴中尉已视这位无言访客的驾临与离去为理所当然,他曾经看过这只狼疾走,但是,大部份时间,它只是站在河的对岸,与他遥相对视,邓巴中尉更加肯定,狼的眼睛之中,有种期待热切的神情。有一天晚上,他和双沫又隔着河流互相注视,邓巴中尉在他这边留下一块熏肉,第二天早晨,他再到河边时,熏肉不见了,虽然没有办法证实,但他相信,肉一定是被双袜衔走的。2邓巴中尉怀念某些东西。他怀念人们的陪伴,怀念豪饮的快乐,更重要的是,他想念女人,他想要有一个女人,性欲使他更加地寂寞,席格威治简单的生活,已变得轻松而自然,因此,他更想与人分享,每当想起这些失落的东西,邓巴中尉便会低着头,没有焦距地注视前方。不过,这种惆怅的情绪很快便会被赶跑,在这里,他的心灵十分自由,没有工作,没有娱乐,日子一成不变,无论他去河边汲水,连是为自己做一顿丰盛晚餐,都可以随心所欲,而没有一丝束缚:他被隔离,他就是全部,这种感觉十分美妙。他喜欢每天骑着西斯可的光背出去兜一圈,每天的方向都不一样,有时候,会远离营地五、六里路,一路上,他从未见过水牛和印第安人,不过,他并不感到失望,大草原如此美网,处处都有艳丽的野花,而最美的还是水牛草,它们像海洋一般,在微风中款摆摇浪,这种景象,是他永远也不会厌烦的。在邓巴洗衣前的一个下午,他和西斯可又离开营地出去兜风,离家一里路时,他偶而回头,竟然看见双袜跟在百码之后。邓巴中尉勒住缰绳,狼立刻慢下脚步。不过,它并没有停。一会儿之后,它加快脚步,在高草中穿梭,很快便来到距离中尉十五码之处,它站立,似乎在等待中尉给予它下一个动作的指令。于是,邓巴便政开纪绳,让西斯可前进,双袜跟上前来,为了试验,中尉曾在路上停停走走,双袜有一时神采奕奕的黄眼睛,它紧紧盯着中尉,也跟着走走停停。于是,中尉便改变路线,他走锯齿形,双袜仍旧尾随在后,更巧妙的是,它总是保持十五码的距离。然后,中尉让西斯可随意小跑步,设想到双袜也能跟着西斯可而小跑步。当他们停止时,中尉回头看他的忠实跟随音,或许这只狼有一半狗的血统,它知道人类是可以结交的,不过,当中尉睁大眼打量双袜时,他确定,它是一头纯种的狼,野狼。“好吧!他叫。双袜竖起耳朵。“一起走吧!”他们一起走了一旦路走,中尉很惊喜地发现一群羚羊,他睁大眼注视着白色跳跃的羚羊群,直到它们消失在大草原为止。他想口过头来看双袜,对羚羊群究竟有何反应,没想到后面空无一物。这只狼走了。云在西方堆积,远天传来滚滚雷声,并有闪电,中尉和西斯可折回头,风暴就在他们眼前,慢慢移动过来,即将来临的雨,使。“ 飞得中尉闻到自己身上的酸味。他实在是应该洗衣服了。他的毯子开始有臭袜子的味道了。1邓巴中尉预期会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他错了。西方天空上的那团乌云,井没有在那个晚上下雨,即使第二天早晨也没有,天空澄净明亮,阳光灿烂地照耀大地,每一根青草叶上都闪耀着金光。喝过咖啡以后,邓巴中尉把来到席格威治营地所写的报告记录重新阅读一遍,日记已有相当份量,他拿起笔,想要修正某些地方,但是只画了一条线便停下笔,到头来,他还是什么都没有更改。倒第二杯咖啡时,他注意到远方西天上的乌云有些奇怪,这团乌云并不是灰色的,而是棕色,混浊的棕色乌云,低低压在地平线上的天空。它不是云,太脏了,看起来倒像是大火的浓烟,昨天的闪电可能击中什么东西,而引起大草原发生火灾,中尉下了一个决定,如果到了下午,这团由浓烟所形成的乌云,仍旧没有散去的话,他就要骑着西斯可直奔那个方向去查看,他听说过,一旦大草原失火,火势便会一发不可收拾。2他们在前一天黄昏时来到此地,和邓巴中尉不同,他们被雨淋了。不过,他们的情绪并没有效浇熄,扎营使他们快乐,从南方遥远的冬日营地,来到此,是一旦长途跋涉,现在已经走完全程。春到人间,是最快乐的时光,小马每日长大长胖,人们也活络筋骨,等待盛夏来临。由于夏日是繁衍的季节,水牛群会回来,盛筵即将展开,所有人,男人、女人,和儿童共有一百七十二名,因此而雀跃欢欣,打从心里高兴。为了避冬,他们游牧到南方,今天是回家的第一个早晨,大家面露微笑起来,男人们聚集在马群中聊天说笑,女人则刘草准备早餐,这一餐,她们做得比平常丰盛。他们是苏族人。邓巴中尉以为是大草原夫火所引起的黑烟,其实只是他们的炊烟。他们扎营在同一条河边,离席格威治营地、只有八里路而已。3邓巴中尉把所有要洗的衣服全部塞皮囊里,把臭得黄人的毯子挂在肩上,拿了一块肥皂,便往河边走去。到了河边,把衣物全部从皮囊里拉出来时,他又想到,其实,他身上穿的衣服,更应该洗一洗。不过,如果连身上这一套衣服都洗的话,他就没有衣服可穿了。除了一件大衣。蠢!他骂自己。笑着大声说:“这里只有大草原和我!”裸体的感觉实在美妙,他甚至连军帽也一并丢入待洗的衣物中。然后,他抱着衣服,弯身向河面,清清的河流反映他的容貌,这是两个星期以来,他第一次看见自己,他停下来,仔细地注视自己。头发长长了,脸颊似乎消瘦~些,他的体重必然减轻许多,不过,除了胡子外,邓已中尉认为自己相当好看,他孩子气地,对着水面的倒影笑了笑。胡子愈看愈不喜欢,中尉决定刮掉它,所以,他回去上面拿刮胡刀来下。刮胡子的时候,中尉没有想到他的皮肤,来到这里以后,他的形容外貌有了一些改变,唯一没变的是他的皮肤,白人的皮肤颜色略有差异,而邓巴中尉则是最白的一种。他的皮肤白得像雪,会亮得让你的眼睛睁下开。4踢鸟在天亮时就起床了。从来没有人会过问他的行为或举止,所以,他知道离开一会儿是没有关系的,他是族里的巫师,他行巫的这一年来,族里平安无事。甚至,还发生过两次小小的奇迹,奇迹发生令他信心大增,因此族里的事情,大大小小都被他一肩承担,他要做巫术,要管理众人,要开会,还要管理自己家里的两个老婆四千孩子。虽然事务繁重,但他永远保持清醒,他用耳倾听,用眼观察,无时无刻注意大灵所传达下来的讯息。族里的每一个人都尊重踢鸟,因为踢鸟是一个不自私,不为自己谋利的男人,他们尊重他。今晨早起的人,或许会看见踢鸟骑马出去,但是,没有人敢问他去那里。其实,踢鸟并没有任何特定目标,他只是想进入大草原中,让自己的头脑清醒一下而已。他不喜欢强烈的季节,夏天和冬天,冬天和夏天,都会令他分神,所以,在这个春天,安静的早晨,还从黑夜已经停止时,他便迫不及待地走出营帐,他要用耳倾听,用眼观察,看看是否能够感受大灵。所以,他挑了最好的小马,一头宽背的粟色马,便沿着河流而上,他走了好几里的路程,一直来到他自幼就存在的小山丘旁,才停止下来。这里,一向是他等待春天的地方,每回看到春回大地,他就非常高兴,然而,今年春天是最棒的,所有的迹像都显示,今年会有一个丰盛繁美的夏天,当然,今年也会有敌人,但是他的部落已经非常强大了,踢鸟忍不住笑了,还有什么事会比强大更令人安心的呢?一小时以后,踢鸟仍未停止他的前进,他告诉自己,要在这片美丽的大地上散散步,所以,踢鸟骑着他的小马,直驱入逐渐上升的阳光之中。5他已经把两条毯子都沉到水里后,才想洗衣服必须捶打。然而,附近并没有石头。所以,他捞起湿淋淋的毯子,和衣服一起抱在胸前,光着脚,往下游走去。一段路以后,他发现、块突出的石头,很适合做为洗衣服的地方,于是,这位洗衣生子,便开始工作,刚开始时,他笨拙地把肥皂用力抹进毯子里去。不过,洗衣服是简单的工作,渐渐地,他便知道该怎么做了,他先把衣物弄湿——打上肥皂,再搓洗捶打,最后再清洗掉肥皂和污垢便可,到最后,工作变得轻而易举,不必再全神贯注了。来到这里才两个星期的时间,他已经学会处理日常生活,他对第一次的缝纫工作不满意,后来又拆掉,重新缝了一遍。现在,他什么事都做得很好。在山坡上,他找到一棵可以晾衣服的橡树,地点很好,阳光充足,而目风又不大,虽然如此,想要等到衣服干,还必须一段时间。裸体的中尉决定不等,他还有烟丝没有卷完。他回去营地。6踢鸟曾经听过,有关那批人的传闻,人们不止一次地谣传,他们的数量,将会和小马一样多,每想到此,总分人惴恻不安。其实,那批人,根据他的观察,只值得同情。他们必然属于一个悲哀的部落。他们是可怜的士兵,他们物资丰富,但是其他部份,则一贫如洗,他们可怜兮兮地开枪,可怜兮兮地骑乘他们的大笨马,他们或许是白种人的勇士,但是他们污辱了勇士这个字,他们不够机警,又容易受惊吓,拿他们的马,可以谈笑用兵,因为,太容易了。不过,每想起这些白人,踢乌心中就有一个大疑问无法解决。譬如说,住在营地的这些人,他们不但没有和家人同住,而且,也没有一个信仰,到处都有大灵显示,但是他们却只对写在纸上的东西,做信仰仪式,这岂不奇怪?更奇怪的是,他们很脏,甚至连保持自身的清洁,都办不到。踢乌认为他们没有办法维持一年,而入们竟然谣传他们会繁衍,会愈来愈多,他不明白。他沿着河流直上,他要看一看,这些白种人是否还在,他希望他们已经走了。但是,当踢乌骑着他的小马靠近时,他发现这个地方已经改善许多了,白人的营地打扫得干干净净,有一块白布在风里摇动,有一匹马,还有一个长得很俊的男人,站在树丛中间。这个地方没有活动、没有声音,它应该死了,但是,却有人让它活了过来。踢鸟催促马儿前进。他要靠近观察。7邓巴中尉从河边一路闲荡回家,有很多景物可看。很有趣的,他竟然觉得,不穿衣服,感官会比较灵敏,或许事实如此,一路上的每一株小植物、小昆虫,都能引起他的注意力,周围的一切,在刹那间,变得如此鲜明生动。他看到一只红尾的大鹰就在他面前盘徊,而下在几百尺的头顶上。在棉花丛下,有一只灌正在挖洞,中尉继续往前走,其实,整片棉花丛下,有无数的灌,每一只都在挖洞,当中尉走过时,它们纷纷回过头来看这位裸体的中尉,却没有停止挖掘的动作。靠近营地时,邓巴中尉发现一时缠绵的爱人,它们是两条黑色的水蛇,正在翻云覆雨的做爱过程中,就像所有爱人一样,邓巴中尉的影子已经落在它们之上,它们仍然无暇多顾,它们陶醉在彼此的交欢上。邓巴中尉站直身体,他觉得很强壮,觉得自己是大草原的真正一份子。就在这个的同时,他看见那头栗色的小马。一个阴影正爬向他的遮阳篷下,几分钟后这个阴影走出来,邓巴中尉的神经紧绷到极点,他张大耳,凝神倾听,到底是什么东西大驾光临他的住所?原来是一个人,头发长到颈背,双眼深陷,鼻子特大,而且,他的打扮相当华丽,身上缀有流苏、串珠,头上还戴着羽毛缀饰,手里拿着一把斧头。邓巴立刻就知道这个人是印第安人,不过他从未料到,人类会如此生野,这个人震吓了他,就像有人用棒子在他头上猛然一击似的。邓巴留在山崖下,一屁股坐在地上,冷汗自他前额流下来,他不敢再看那个印第安人一眼。不过,马叫了,他抬起头,慢慢地把目光移回营地。那个印第安人已经进入畜栏内,手里多了一条套绳,正逐渐靠近中尉的西斯可。一看到此,中尉立刻恢复清醒,印安人企图偷他的马,他站起来,很快跑上山崖,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喂,你!”8踢鸟跳了起来。他应声转身,却被来人吓了一跳,这位苏族的巫师,面对他所见过最奇怪的景象。一个裸体的男人,这个男人就站在庭院对面,双拳紧握,下巴下沉,更可怕的是,他的皮肤竟然白得刺眼。为了自保,踢鸟开始往后退,他没有跳栏,竟然撞破围栏,奔过院子,火烧屁股般地猛踢小马逃跑。甚至连回头看一眼也没有。1一八六三年,四月二十七日第一次和印第安野人接触。一个印第安人来到营地,企图偷我的马。当我出现时,他却吓得逃跑,我不知道此地有多少印第安人,不过,只要有一个,就还会有更多。为了迎接访客,我必须做准备,我没有办法做好适当的防御工作,但若他们再来,我会给予迎头痛击。此地仍然只有我一人,除非军队尽这前来,否则营地有可能失守。另外,我所见到的那个人,是个相貌堂堂的家伙。美国,约翰·邓巴中尉邓巴中尉花了两天的时间,来做准备工作,一个人单枪匹马对付没有疆界的敌人,听起来很可笑,但是中尉不服输的固执个性又显现出来了,他是一个好军人,他要尽力而为。邓巴中尉把自己当成营地里的其他士兵,他的第一项任务是把重要的物资贮藏起来。所以,首先他必须将所有物品分类,留下必用的东西后,其他的全部藏在营地附近的大山洞里。工具、油灯、几桶子的钉子,以及其他建筑材料,全部被他藏进睡觉的山洞里,然后,他盖上帆布,再铺上一层的泥上尘沙,只过了几个小时,撒上新土的地方,已看不出曾经有过山洞的痕迹。然后,他也把武器藏起来,武器藏在草地下,他在草原上铲了几个一尺见方的洞,把两箱来福枪和六桶炸药放进去,每一个洞之间都有草绳连系,然后,再挖一个大一点的洞,大约有六尺见方,是藏大炮所用。到了下午,这些工作已完成,他重新铺上泥土和青草,很仔细地将洞口隐藏,为了方便日后辨识,他在这个秘密地方的前面几码地上,插了一根水牛肋骨,工作做得非常的好,即使是有经验的观察家,也难以辨识出来。接着,他又从补给室里找到西面美国国旗,他以畜栏的栏杆做为旗竿,一支摘在补给室屋顶,一支则插在自己营房门口。下午的骑马时间缩短了,他只在营地附近巡逻,.从没有让营地离开过他的视线。双袜依旧每天出现在山崖,不过,邓巴中尉太忙了,没有时间和它遥相对视。中尉穿上全套军服,高统马靴擦得光可鉴人,帽子拍去尘埃,甚至,连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如果没有带枪,他那里都不去,包括河边。两天的准备,已使他进入备战状况。一八六三年,四月二十九日那家伙一定将我的情况报告出去了。而我已做好一切想得到的准备了。等待。美国,约翰·邓巴中尉2中尉的猜测错了,他在席格威治的情况,并没有被报告出去。踢鸟将那个白得像雪的人,隐藏在自己的心里,这两天以来,踢马一直是独处的,他被自己的眼睛迷惑了。起初,他认为他眼花,后来,又认为是恶梦。经过两天的反复思虑后,他终于承认那天所见是事实。虽然如此,这个结论仍引来更多的问题,那个男人是真人,他有生命,他就在那里,他的出现,必然和全部落的命运息息相关,否则大灵下会对他展现此一景象,一个闪耀白雪光芒的男不过,他解不出这个男人和部落间的关连究竟为何,这一件事,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自从踢鸟从席格威治营地命运之旅回来后,整个人变得沉默寡言,他的两个太太和四个孩子,立即感受到踢乌的改变,不过,妻子们对踢鸟的苦闷无能为力,她们只能尽力照顾他起居,就得去做她们各自的工作了。3在部落里有影响力的人,总共有好几个,其中最具分量的,应该算是十熊,他是全族中,最受尊敬的一个,由于已经六十岁,所以他有智慧、有思想,除了有一只异常稳定的双手外,他还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可以维持整个部落的和谐。踢鸟回来的第一天,他就发现这位部落的中坚份子神情有异,不过,他没有说什么,他的习惯是观察和等待,他要看看踢鸟自己会不会说出来。到了第二天,踢鸟仍旧没有说什么,十熊对放踢鸟的态度感到奇怪,他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在那天下午,他到踢鸟家做了一个普通的拜访。前二十分钟,他们静静抽烟,然后,便聊些不重要的琐事。到了适当时机,十熊把话题谈到重要事项上,他间踢马,从大灵的观点而言,今年夏天的情况会如何。没有考虑,巫师告诉他,所有迹象部显示今年夏天会很好。既然如此,为何他会郁郁寡欢?十熊认为踢乌有所隐瞒。所以,他以圆熟的谈话技巧,问他是否有潜在负面的迹象出现。两人口目交接,十熊以最温和的目光鼓励他。“有一个。”踢鸟终于说了。此话一说,踢鸟立刻觉得解放,他说出所有事情,席格威治这旅营地情形,漂亮的鹿色马,以及那位闪耀白雪光芒的男人。他说完了以后,十熊再点燃烟,他在思考,吐出来的烟,在这两位苏族大老间形成一股迷雾。“他看起来像神吗?十熊问。“不,他看起来像一个男人。”踢乌回答。“他走路像一个男人,说话像一个男人,形体像一个男人,甚至连性别也像一个男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没有穿衣服的白人。”十熊的声音充满了疑惑。“他的皮肤真的反射阳光?”“他刺痛我的眼睛。”这两个人又陷入沉默。十熊站起来。“我会好好想这件事。”4十熊把他屋子里的人全部赶了出去,他一个人坐着,多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来思考踢鸟告诉他的事情。很难思考。他只见过几次白人,和踢鸟一样,他无法了解白人的行为,白人是很大的族群,应该可以被看,或被了解,不过,直到目前为止,白人只是令人付厌而已。十熊从来就不喜欢去想白人。为什么会有如此混乱的种族呢?他不懂。不过,他把这个想法撇开,他到底了解白人有多少?其实,几乎是一无所知……这个,他必须承认。在营地的那个奇怪的人,或许是一个灵,说不定他是白人里面的不同类,这有可能,十熊认为,踢鸟看见的,很可能是新种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