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2

处理死亡时,便变成一种下意识的反射动作了。在这种情况下,大草原上的每一个印第安人都怕他们。现在他们停下来,因为他们看到某样东西了。他们停在马背上,看见有东西在峡谷内冉冉升起,大约在半哩路外,有一缕弯曲的白烟,飘人情晨的空气中。由上往下,他们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白烟,但是却看不见来源,来源隐藏在峡谷的尽头。由于不明白白烟所为何来,他们开始讨沦,他们用喉音讨论,声音压得低低的。要是在于常,他们信心十足时,根本不用讨论,一看到飘烟,便会立刻催马急驰过去,但是现在,他们离家很久,沿途又发生许多不幸,而使他们犹豫。离家时,他们总共有十一个人,他们向南前进,准备行窃苏族人的马匹,奔驰了一个星期后,在河边碰到武力强大的基奥瓦人,两军交战,基奥瓦人杀死了他们一名战友,并刺伤另一个人的肺。这个人的伤势十分严重,导致拖累了其余九个人的行程,不过,他在一个礼拜内就死了,其余九个人又可放手一博,继续去进行原来的目的,然而,他们的运气也未免太坏了,苏族人总是早他们一步走,使他们永远在追逐寻找之中。最后,终于给他们找到一个大的部落,里面有精良的马匹,他们兴奋不已,以为恶运已经离去,其实,他们不知道最大的恶运才真正来临,这是一个苏族部落,几天以前才被强悍的犹兹族攻击过,犹兹族来势汹汹,不仅杀死了族里许多年轻英勇的战士,而且还掳走他们的三十匹马。所以,整个部落在一种愤怒报仇的情绪中,全部落老老少少,都在高度的警戒状况中,波尼族人不明就里,夜里摸黑而入,他们的脚步才靠近部落而已,整个部落在刹那间倾巢而出,所有人都欲置他们于死地,他们仓皇而逃,马匹疲倦。地形诡异,他们有可能在这个晚上全部被歼灭,然而,到了最后,他们竟然只死了三个。现在,就只乘六千了。这六个人挫折之至,平时烧杀掳掠,无所畏惧,现在,半哩外的一缕烟,竟然会引发他们是否要察看的辨论。为了建功而攻击,是印第安人的本分,但是,其中较软弱的人说,何必为了半哩路外的一缕烟而浪费力气呢?他们分裂了,有人认为应该撤退,有人则主张不妨上前察看,就在争论不休时,最勇敢的战士站了出来,他认为不必浪费时间讨论是否要察看,应该直接进攻才对。没有人间意他的,大家还在讨论,他缓缓离开,其余五个人停止说话,靠边怀疑地看着他。他回过头来痛骂朋友,他认为他们不配做彼尼族的勇士,如果他也和他们一样地站着讨论的话,就不是男人,以后永远不再和女人一起骑马,他要他们双腿夹紧尾巴,像狗一样地逃回家里去喘气,而他,他宁愿死在敌人手中,也不愿和不像男人的人在一起。他朝白烟驱驰而去。其他人则尾随而去。3提马斯不喜欢印第安人,事实上,他对印第安人一无所知,这块领土虽然有过一段长时间的平安,但是由于他是唯一没有自卫武力的人,所以,在生火时,就不应该弄出烟来。然而,他大饿了,他只想到吃,而没有想到危险,今晨一醒来,他就感到饥肠辘辘,非弄点熏肉和咖啡来吃不可,所以,他用生柴生了一个漂亮的小火。就是这把火,而使提马斯引来波尼族人的攻击。当时他正蹲在地上煎熏肉,一千拿着平底锅的柄子,一千铲锅内的肉,突然,一支箭射入他臀部,他向前趴倒,远处传来欢呼叫声,他挣扎地爬起来,但是另一支箭又深深射进他腿部,他踉跄倒地,一直想爬起来,却无法爬起来。由于对方只有一个人,因此波尼族人可以从容行事,所有人都去掠夺篷车,只有那个最英勇的武士,把目标对准提马斯。提马斯做垂死前挣扎,他一只脚颠踬跌倒,另一脚站起来,转头望向马蹄声起处。一把石斧迎面击来,他的脸摔向一边,头颅应声裂开,直到死为止,提马斯没有看见到底是谁杀了他。4波尼族人尽情地抢劫,能带的都带,不能带的则焚毁,他们烧掉篷车,在离去时,踩过提马斯的身体,连多看一眼也没有,这名马车夫的头皮,已挑在杀人者的长矛上,做为胜利的纪念。提马斯的尸体一整天躺在长草中,只等待夜幕低垂,野狼来发现,他的死亡对野狼而言,比嗅闻到活人还要有意义,由于意外死亡,大自然的一个生命巡回已完成。现在,这个巡回正接近约翰·邓巴中尉。再也没有人比他更孤独了。1这一个早晨,邓巴中尉也生了一堆火,不过他起得早,在提马斯被杀死时,他已经喝完第一杯咖啡了。邓巴中尉从补给品中,拿出一把军椅,在营房门口前,他坐了很久,肩上披着毯子,手上握着标准规格的军用杯子,今天是他来到席格威治的第一夭,但是他却感到茫然。他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好。没有任务,没有工作,没有敌人,也没有伙伴。太阳慢慢升起,中尉发现他背对着太阳,隔着小营房使他寒冷,所以,他把椅子往前搬,挪到阳光直接照射的院子。才刚坐下,中尉就看到狼。一匹狼站在不远处的河边,似乎也朝他这边张望,中尉吓了一跳,狼是侵略性的动物,会危害他的安全,他的直觉反应是想吓开狼,他拿起石子想丢掷,不过,在他瞄准时,他发现这位访客似无恶意,或许它只是好奇而已,它一直站着看他,中尉放下石子,和狼对看,在潜意识中,他竟然有点儿高兴狼来陪伴。它是他的第一位客人。畜栏里的西斯可嘶嘶作响,中尉回头过去看他的爱马,当他再回过头时,清晨的访客,野狼已消失在山崖下的地平线外了。2邓已中尉进入畜栏喂西斯可饲料时,调整好自己茫然的心理。他不该茫然,他应该主动去发现任务。所以,他很快地巡视过卡吉尔的小营房、补给室、畜栏和河流,然后,便开始工作了,首先是从河边令人作呕的垃圾开始。由于本性使然,他认为整个垃圾场是极其没教养的产物,瓶子和垃圾被扔得到处都是,机器的齿轮和链条如残尸般地躺在河岸,更糟的是动物的尸体,虽有不同的腐烂程度,但是却如出一辙地被随意弃置在河边,这些动物大部份是小动物,如兔子或珠鸡,稍大一点是羚羊。这些残骸给予邓巴第一次体认席格威治营地真相的机会。很显然,在这个地方的人,已经不重视军队纪律了,为什么?中尉思索,会不会是食物不足,弹尽援绝?若不是为了吃,他们何需杀害许多小动物?邓巴一直工作到中午,他脱掉衣服,只剥下一件内衣,一条长裤和一双旧靴子,他在审视整条河的垃圾。溪流里的垃圾比河岸上的还要多,一只腐烂在浅水泥泞中的羚羊死尸,几乎使他反胃呕吐。他把垃圾放在帆布上,当它们到达一定份量时,中尉便把它们扎起来,由西斯可把这些可怕的东西,轮番拉到山坡上。到了下午,河流清理干净了,虽然无法桔量,但是中尉敢打赌,河流的速度,一定比原先要快许多。他点了一支烟稍事休息,河水自他脚边流过,它看起来,又像是一条河,中尉为自己的作为,感到一丝丝的骄做。然后,他开始感到脊背僵硬,这类工作并不是他平常所做的,不过,他只是僵硬,并不觉酸痛疲累,他完成了某项事情。在运完所有垃圾之后,他爬上山崖的顶端,现在,堆积在上面的垃圾,几乎高到他的肩膀,他倒了一桶燃油在上面,然后点火将它们焚化。一会儿之后,他看到大量的油脂黑烟冒向开阔的天空,这样的浓烟等于是一项指标,指出席格威治的人烟,邓巴中尉突然明白,他不该这么做,他不该燃起火焰,这种行为不啻是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放出熊熊火光一样。有人士循着黑烟而来,最有可能的人,是印第安人了。3邓已中尉坐在小屋前面,审视地平线各方向,直到天色昏暗为止。没有人来。他松了一口气,不过在一整个下午的紧张观察中,他准备了来福枪和其他武器。孤独感更深了,“被放逐”这个字眼溜进他心底,使他感到不寒而栗。但是,这是一个正确的字眼,他知道在未来,他会有一段时间,是自己一个人的,在内心深处,他虽然喜欢孤独,但是并不是被放逐,和提马斯一同前来的喜悦感,完全没有了。他确实感到孤独被迫弃。草草用过晚餐后,他开始书写第一天的报告。邓巴中尉是一个很好的作家,因此他比别的士兵担任更多的文书工作,趁着还有一些天光时,他记录下席格威治营地的第一天。一八六三年四月十二日我发现席格成治营地里空无一人,这个地方已被废弃了一段时间,如果在我来临前,此地曾有过部队,也左不久前离开了。我不知道要做什么。席格威治是我的岗位,但是我却没有人可以报到,唯有离开才能连络,但是,我不想离开岗位。补给品十分充足。我分配自己任务,保护补给室,然而却不知是否会有人来抢夺。边疆非常平静。美国,约翰·邓巴中尉这一个晚上,在临睡前,他想到遮阳篷。他要为小屋架一个遮阳篷,就架在门口入口处上面,白天阳光直射,小屋里的热力令人难耐一口果有遮阳篷,那么,他可以在底下休息或工作。他要为席格威治增加一些工作。另外可以做的是窗户,从草皮墙上开出一扇窗,会使得屋子的感觉有了很大的改变,还要做的是,缩小畜栏,或许,补给室里的材料,可以使他盖出其他的建筑物。在种种的未来计划中,邓巴人睡,他睡得很沉,并且做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梦。他梦见自己躺在宾州的医院里,医生群集在他床边,其中六个的白袍子,因为“其他手术”而沾染了血液。他们在讨论如何切除邓巴中尉的腿,应该由膝盖,还是由脚踝较好?邓巴恐怖地张大眼看他们,他们不管邓巴,讨论变得十分激烈,最后竟然打了起来。他们用手术切除下来的四肢打架,被他们切除肢体的病人,见到医生拿着他们的肢体追打奔跑纷纷从床上跳了下来。邓巴在混乱中逃跑,他跑出医院大门,来到一处青草地。设想到这个青草地上,遍布着联军的尸体,当他跑进去时,所有的尸体坐了起来,并且举枪瞄准他。他的手中也有枪,他在尸体还没有能够扣扳机之前,一一射中尸体,由于动作快又准,每一颗子弹都射中尸体头颅,它们一一爆裂,这些头颅像一大排瓜果,端放在尸体肩上,等待他瞄准射击。很奇怪地,邓巴看到他自己,他穿着一身是血的医院衣服,走进尸体群中,尸体头颅在他经过时,纷纷飞溅爆裂。突然,尸体没有了,枪声也停止了。有人在他背后,用悦耳声音唤他。“甜心……甜心。邓巴回过头。在他背后的,是一个奔跑的女人,这个妇人长得非常漂亮,有高颧骨、浓密头发、眼睛灵活有神充满热情,邓巴感觉到心跳加速,她只穿着一条男人的长裤,双脚沾满鲜血,朝他奔跑而来。由于这女人的脚,使他不自主地低头看自己的脚,他的脚已经没有了,一路上,他都是用骨头奔跑而来的。邓巴醒来了,震惊地坐直身体,他着急地翻找在床尾的脚,幸好,脚还在。然而他的毯子,已因为流汁而潮湿,他伸手到床底下,找到袋子,拿出一支烟,然后便踢开毯子,倚在枕头上,一边抽烟,一边等待天亮。他知道这个梦的意义,梦境中的一些事,是事实,曾经发生过。譬如说,他的脚曾经受伤过,被手榴弹击中,因此在军医院中住过一段期间,医生曾经谈论过要切除他的脚,使他害怕而逃跑。他在半夜逃跑,病房里尽是其他伤患痛苦的呻吟,他溜下床,在脚上撒了消炎粉,厚厚地包上纱布后,便塞进靴子里。他从侧门出来,偷了一匹马,由于无处可去,他在天亮时,加入部队,那时候,他的脚伤又加一层,大脚趾受伤了。现在,他对自己微笑,为什么会回想起这些呢?当时,脚伤的痛苦,持续了两天,由于如此地痛,使他只想寻死,因此,一旦机会来临,他毫不犹豫地把握了。他所属的部队,和敌军在一处荒芜的战场上对峙,他们躲在一处低矮的石墙下,而敌军就在三百码处,由于彼此不知道对方实力如何,所以没有人敢轻举妄动,已经对峙了一个下午。他们曾经发射过一枚观察气球,但是很快便被打下来。到了黄昏,两军还未交锋,但是对峙所形成的紧张情势,已经达到不可忍受的顶点,邓巴中尉提出自己的意见,这个意见,其实只是想提早结束生命,以从剧烈的脚痛之中解除。他志愿骑马出去,以引敌方开枪。上校指挥官根本不适合战争,他的肠胃软弱,心智愚蠢。照理说,他不应该批准这样的事情,但是今天下午,他在巨大的压力下,已经神志昏昧了,他竟然想要一大球冰淇淋。更糟糕的是,提普顿将军和他的副官刚刚才爬上西边的山丘上去观察,观察原本是他的责任,但是他没有办法办妥这项任务。现在,在他眼前的是面无血色的年轻中尉,他要去引敌军开火,上校被中尉狂野圆大的眼睛震慑住了。他同意这项建议。由于中尉的马,咳得很厉害,因此上校准许他再挑另一匹马,他挑的是一匹短小强悍的新马,名字叫做西斯可。邓巴中尉努力压抑自己,不要在众目睽睽下,跃马而痛叫失然后,他便朝矮墙出发,几枝来福枪仲了出来。但是周围却出现死一般的安静,邓巴怀疑这安静是否直实,还是每一个人死前,都会有这种感觉?他无法确定。不过,他用力踢马的肋骨,西斯可便跃过石墙,朝敌军方向前进,敌人也躲在石墙下,他们被中尉这个冒死行动吓往了,没入开枪,所以,中尉在开放荒芜战场上的第一百码,是处于无声的真空状况下。然后,敌人就如他所预期地,被他桃动开火了,子弹在他身边飞窜,他恨本不打算还击,他仍用力踢着西斯可前进,这匹小马,飞也似地奔向前,而邓巴中尉,则一直在等待被子弹击中。奇迹似的,他已经冲到敌军正前面,可以看见对方士兵的眼睛时,仍没有任何一颗子弹射中他。所以,他将西斯可转向左边,笔直地朝北方前进,西斯可的蹄子;跑得如此用力,以至于飞溅起来的泥土,不断地打在中尉背上。中尉仍旧保持笔挺的坐姿,这个坐姿果然激怒了南军,他们像找到一个射击的靶子,所有子弹全部射向中尉。他们竟然没有打中他。邓巴中尉听到枪声停止了,他已经跑出射程范围,当他勒紧缰绳时,上手臂有灼热感,原来,他的二头肌中弹了。现在,他从寻死狂飘中回到现实,他回头看,所有南军都站了起来,一颗颗头颅架在矮石墙上,宛如链条锯齿,南军们不相信地看着他。这时候,短暂的安静又被爆炸性的声音所打破,邓巴的兄弟,疯狂地叫好鼓掌,但是,邓巴再一次感觉他受伤的脚,他的脚竟然不停地抽动抖颤起来。他转动马头,在空阔的战场上,走向自己的军队,远远的,他看见弟兄们也从隐身的石墙上站了起来,对他伸开欢迎的手臂。他双腿夹紧西斯可腹部,循着原先来的路奔驰回去,这一次,他去探看南军的侧翼,刚才他已经看够了正面的南军裤底。侧翼的南军并不欢迎他,在他前面,一排步枪兵站了出来,枪扛在他们前面,目标对准他的身体。为了成功,邓巴中尉突然放掉缰绳,双手抬高,这个姿势有如马戏团的表演骑师,但是,邓巴并不是在表演,他只想成功地结束生命,他在向自己告别,然而,在别人眼中,这并不是告别,而是胜利者的表态。没有人知道邓已一心想死,北军兄弟的情绪激昂到极点,他们的心脏已跳到胸口,邓巴不畏死地抬高手,更令他们不能忍受。北军弟兄像潮涌似地,从矮墙内倾巢而出,他们斗志高昂,杀气腾腾地攻向南军,而南军,士气已失,溃不成军地往后面的树林里奔逃。当邓巴中尉再次拉紧缰绳时,蓝衣的北军部队,已经全部攻出矮墙外,一直追着敌人进入树林。他的头突然地晕眩起来。整个世界在旋转。上校带着他的副官,从一个方向过来,提普顿将军和他的随从,从另一个方向过来,他们同时看到他,失去意识地从马鞍上摔下来,两方人马快速跑向中尉,而面斯可则悠闲地在中尉脚边踱步,上校和将军心里有同样的感情,这种感情很难出现在高级将领心中,尤其是在战时,他们竟然深深关怀一条生命的存活。在这两名将领中,提普顿的关怀更为深刻,从军二十六年,他见过不少英勇事迹,但是从没有任何一次,比得过今天下午的。当邓巴恢复意识时,将军已跪在身边,像父亲心痛儿子倒地一一般。他发现这位勇敢的中尉,在单独穿越战场之前,已经受伤了,将军低着头,从小到老他未曾祈祷,但是现在,他宛如祈祷,泪水滑落他灰白的胡子上。邓巴中尉没有办法多说话,他只能做一项请求,他重复了许多遍。“不要切除我的脚。”将军已经听到这项请求,他把邓巴中尉送进自己的救护车中,送到将军的总部,并且请来将军的私人医生。到达时,邓巴有一段短暂的清醒,提普顿将军命令医生挽救这名年轻人的脚,但是经过讨论,医生认为除非锯掉,否则没有办法。提普顿将军把医生叫到一旁,告诉他:“如果你不能救这孩子的脚,我就以医木不良将你解雇。“由于将军的坚持和关爱,邓巴中尉复元了。他每天来探望年轻中尉,并且也督促医生,这名可怜的医生,两个星期来,为了中尉的脚而汗流侠背。将军只对中尉表达父爱,他很少说话,但是当中尉的脚已经安全时,他再度进入帐篷,拉丁一把椅子,坐在邓巴的床边,准备和中尉来一番长谈。将军对邓巴的前途已有一番打算,当他说出心里的打算时,邓巴不禁哑然失色,因为将军要邓巴结束军旅生涯,将军认为他单身入敌的表现,已经够一个男人称之为战争了。然后,他要邓已提出请求,将军低着嗓子说:“我们亏叉你,“中尉微笑。“哦,我已经得到我的脚了,长官。”将军不同意他的说法。“你要什么?将军问。他闭上眼睛想。最后,说:“我一直希望到边疆去驻防。“那里广“任何地方……只要是边疆。”将军站起来。“好。”他往帐篷外走去。“长官?”将军停止,回过头感动地看着躺在床上的邓已。“我可不可以拥有那匹马……可以吗?“当然可以。”将军走了以后,邓巴中尉一直陷入沉思之中,他的心情突然地兴奋起来,一个新生活即将展开。但是,面对将军诚挚的检庞。他有一丝罪恶感,他没有告诉任何人,那次英勇事迹,其实只是想要自杀,不过,来不及了,经过这个下午的沉思之后,他决定。不说出。现在,邓巴躺在潮湿的毯子边,抽他的第三支烟,席格威治营地,会带给他什么样的命运呢?房间渐渐亮起来,中尉的心情也渐渐开朗,他把思想从过去回到现在,由于他是本营地唯一的一个人,他必须自己决定今天的活动。1就像年轻人,不喜欢吃菜,而挑食肉饼一样,邓巴中尉也跳过亟欲修理的补给室,而去弄令他高兴的遮阳篷。补给室里有许多东西,他找出一组军帐,可以提供遮阳帆布所需,不过,整问补给室里,竟然没有适合的东西,可以做为缝针,现在,他开始后悔,不该那么早烧掉河底的动物尸骨。因此,他花了一大旱的时间在河边寻找,在石头底下,还有一些骨头,可以用来当做缝针。回到补给室后,他把一捆绳子抓开来,扭成他所想要的缝线,皮线会更耐用,不过麻绳也够他支持一些营地,固守岗位。邓巴中尉笑了,他喜欢这个想法,他会一直守住这个营地,直到部队前来为止。部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不过中尉有信心,部队一定会来,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第一天的缝工很辛苦,他费了很大的力量,才能用骨头穿破帆布,由于如此用力,到了黄昏时刻,他的双手发抖,竟然没有办法泡咖啡。第二天早晨,他的手硬得像石头一样,没有办法拿计,虽然缝纫已经接近完工,他只有暂时休息。他去改做遮阳篷的其他粗活,遮阳篷需要柱子才能架起来,唯一现成的柱子是插在畜栏的栏杆,邓已中尉拔下其中四根最长最直的。西斯可不会乱跑,所以,中尉又有一个想法,不如开放畜栏,开放畜栏的想法演变到最后,是不要畜栏,因此,中尉又拔出畜栏后面的四根柱子。然后,他把帆布铺在小营房前面,再把住子深深钉人泥土中,柱子钉得很牢,一动也不动。钉好柱子时,天气变得暖和了,他发现自己回到小茅屋内避凉,他只是坐在床边,头枕着墙壁而已,没想到眼皮竟然如此沉重。于是他躺下来,这一回,他一躺下来,立刻进入沉沉的睡乡。2邓巴中尉的这一个午睡,是完全睡饱才醒来的,他懒洋洋地伸展四肢,手垂落下床沿,像甜睡的孩子一样,他让手指轻轻玩弄污脏的地板。在找出可行的工作后,又发现可以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是一种美妙的感受,他可以自己决定时间的步调,他已经决定如此,就像没有时间限制的午睡一样,他决定让自己好好松懈懒散一番。阴影已经爬过小屋的门廊,现在到底是几点了?他到底睡了多久?邓巴的手伸进裤袋里,掏出父亲送给他的那只旧怀表,没想到怀表已经停止走动了。他曾经想要算出准确的时间,但是只一会儿,便把表放在肚子上,和自己讨论:现在,几点钟对他又有什么关系呢?准确的时间有什么用处呢?或许,对某些事情和行动是必须的,譬如说:烹调的时间、上班、上学、上教堂,或结婚等等,都必须有准确的时间。但是,在这个地方,几点钟有什么意义?邓巴中尉点了一支烟,然后把祖传的怀表挂在床上方一个挂钩上,他一边抽烟,一边注视着表面上的数字,他在想,他应该遵守的,究竟是钟表的数字,还是他的感觉?何不饿了就吃,困了就睡?他深深吸了一口烟,双手抱住头颅,然后再吐出一缕青烟。过一段没有时间限制的生活,将会十分美妙。突然,外面传来沉重的脚步声,脚步声走走歇歇。一个阴影移到小茅屋的门廊上,然后,西斯可的大头,便出现了,它竖直耳朵,双眼睁得圆大,就像孩子在星期天早晨,蹑手蹑脚进入父母卧房一样。这个可爱的动作,惹得邓已中尉哈哈大笑,而西斯可,似乎通人性,它很快垂下耳朵,大大地摇了一个头,它想装作没事,想掩饰自己的尴尬,然后,它看着中尉,开始瞒珊踏步。中尉知道它要的是什么。它想出去跑一跑。它不能忍受,两天无所事事地站立。3邓巴中尉并不是传统的骑马迷,他从没有进入马术学校,学习精进的骑马技术。不过,他对于马匹,却有说不出的感情。从小,他就喜欢马,每次一跨上马背,总令他心情愉快,至放西斯可,由放有特殊感情,他就更加地喜欢了。他和马之间,有根好的沟通,他知道马的语言,因此,一跨上西斯可的背上,他几乎是立刻就驾驭了西斯可。关放骑马,邓巴中尉认为,愈自然愈好,因此,他不喜欢用马鞍,不过,军队是不允许这样的事情,不用马鞍,常使士兵受伤,而且长途跋涉,不用马鞍也不行。所以,邓巴中尉一进入阴暗的补给室时,便不自主地走向置马鞍的角落。不过,他告诉自己,他是此唯一的军人,他知道自己不会受伤,所以,他没有动马鞍,只取了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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